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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此,我们认为,要做好江西省等内陆欠发达地区保险业务外汇管理应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一是处理好管与放的关系。随简政放权力度的不断加大,随外汇管理改革步伐的不断加快,保险业务外汇管理领域的改革及各项工作亦应跟上时代的步伐。换角度说,即是要处理好管与放的关系。该管的应牢牢管住,该放的应一步到位。具体说,第一是在市场准入方面应按照最新立法思路,对非法人保险机构市场准入放开,省级以下分支机构(含省级)市场准入原则上以备案为主。虽不再进行准入审批或核准,但应要求各级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第二是对保险机构开立外汇账户应予放开,即不再将保险机构外汇账户视同金融机构同业往来账户,而将其视作一般企业账户进行监管,纳入账户监测系统,由系统自动采集数据,外汇管理部门通过监测系统对数据进行监测。第三是重新设计保险监管报表内容,按险种、本外币等统计保费收入、赔偿、分保费等数据,报表应由各法人保险机构分地区(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统一报送,便于外汇管理部门监管。
二是处理好松与紧的关系。从目前外汇保险业务的监管现状看,外汇管理部门监管的主要内容包括市场准入(含续办外汇业务)、外汇项下保险报表报送等,监管内容简单,监管手法落后,监督频率不高,现场核查低效,貌似日常监管工作都在进行,但其监管成效不够彰显,监管力度明显不够,概括地说,即是监管流于形式,过度宽松。今后的监管工作中,应坚持依法行政,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应尝试建立稳健有效的监管机制,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在充分掌握基本情况的前提下,实施松紧适度的监管策略。前不久,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调整保险外汇监管报表报送方式的通知》(汇综发[2014]64号),决定自2014年6月1日起上线保险外汇监管报表系统,同时调整保险外汇监管报表报送方式。就目前的情况而言,鉴于保险外汇业务报表已经实现网上报告,应要求保险机构提高报表报送质量,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及时。
三是处理好促与帮的关系。基于江西省等内陆欠发达地区保险外汇业务开展不甚理想或不尽如人意的现实,应鼓励并督促保险机构大力拓展市场,积极争取客户,主动营销产品。以江西为例,截至2014年上半年,全省共计有进出企业超过5000户(进出口名录企业为5048户),但在江西省内保险机构投保的企业仅1000户左右(其中包括同一企业在不同保险机构投保),占比仅为五分之一不到。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局面,既有企业因报关地在沿海发达地区故投保也在口岸保险机构投保,或因保费费率因素选择异地保险机构投保等因素外,也与内陆地区保险机构少、自身不够重视拓展市场有一定关系。作为管理部门应多与本地保险机构交换信息,互通情况,为内陆保险机构开展外汇保险业务提供便利及支持。
四是处理好大与小的关系。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近年提出的抓大放小的监管理念或思路,作为服务贸易外汇管理的一项内容,保险业务项下外汇收支金额相对较小,理论上说可不作为管理重点。但我们理解,抓大并不是放小,放小更非放任不管,而是在日常监管监测工作中,合理调配监管力量和监管重点,保险外汇业务亦莫能外。而在对保险外汇业务进行管理或监管的时候,也应抓住重点,抓住要害,发现隐患,控制风险,如重点监管业务量大的保险机构或业务,且应注重通过非现场监测,及时发现保险项下异常外汇资金收付行为及外汇业务,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应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
五是处理好教与罚的关系。在监管工作中,应辩证理解并妥善处理好教育引导与检查处罚之间的关系,关注面、抓住点、把握度。对过往存在的因政策理解偏差导致的轻微违规行为,或者根据形势发展需要,或者出于尊重客观规律的考虑予以“赦免”,具体包括:虽经上级公司授权但未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开展业务或者以自身名义开展业务(展业除外);未经批准以上级公司名义展业但以自身名义开立外汇账户且直接收取外汇保费;外汇保险承保、理赔的收付币种不匹配,以外汇收取保费、以人民币支付赔偿的行为;未充分注意原《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的有效期,未在到期前规定时间内向外汇局申请继续经营外汇业务以及遗失《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等。上述行为虽违反现有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法律法规,但从发展和长远看,对该类性质尚不算严重、或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违规行为,建议主要以批评教育为主。但对屡教不改、屡查屡犯的则应依法予以处罚。
二、内陆欠发达地区保险业务外汇管理定位
综上所述,内陆欠发达地区保险业务外汇管理应找准定位,主动作为,正确及准确履行好外汇管理职能。就此,特提出以下改进意见及建议,具体说则是建立“五项制度”:即通报制度、会商制度、培训制度、核查制度、评价制度。上述一整套制度形成的机制,也可理解为内陆欠发达地区保险业务外汇管理的基本定位。一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以适当方式建立定期情况、信息通报制度。具体可考虑建立辖内保险机构相关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也可考虑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如设立网站、QQ群及微信公众账号等),对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政策法规进行宣讲,对辖内对外贸易企业情况、进出口情况及其他对外经贸合作情况进行通报,使保险机构了解和掌握第一手政策法规及相关资讯,便利其正常开展或经营外汇保险业务。联席会议从频次上可考虑最少每年一次(或每半年一次),轮流由各保险机构分别负责组织实施。
二是建立定期会商制度。横向可考虑与相关部门(如保险监督、商务、海关、银行等)共同建立会商制度,交流上述部门间涉及保险外汇业务的内容及其他相关内容,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作,协调解决保险机构在开展保险外汇业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或难题,促进保险外汇业务健康稳健发展;纵向可考虑建立保险机构同业间(亦可扩大范围至企业)的外汇业务研讨制度,由外汇管理部门牵头或联合当地保险监督部门共同开展工作。会商及研讨可每2年分别轮流进行一次。
三是建立定期培训制度。为保证保险机构全面准确理解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政策法规,保证保险机构外汇从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严格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可考虑建立定期培训制度。集中或分期分批对相关人员有针对性、有区别地进行政策业务培训,并由其自主组织相关政策法规测试,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外汇管理部门可协助其进行开展此项工作,包括协助命题、协助阅卷等。测试结果可提请保险机构在对其从业人员安排岗位时作为参考依据。测试原则上可每年或每两年进行一次。
四是建立定期核查制度。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根据依法行政的要求,建立对保险机构开展外汇业务的定期核查制度。鉴于内陆欠发达地区保险机构外汇业务量小、机构不多的现状,可考虑在一定周期内对部分机构进行现场核查。如确定在某一个周期内(如3年或5年),原则上必须对所有保险机构进行一次现场核查,如是,则可基本确定每年对一定量的保险机构进行一次常态的现场核查。如非现场核查发现重大问题,则可不受此限制。
1994年初,中国加大了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实施了“银行结售汇制、汇率并轨、建立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等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并于1996年11月取得阶段性改革成果——顺利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基本吻合,受到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高度评价。近几年,中国外汇管理体制又进行了新的改革,制订和出台了一系列新的举措,为中国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作出了巨大贡献。
一、近几年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做法
1.确立了对资本项目进行管理的新方针
1996年11月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后,中国外汇管理原则及其内容相应发生了重大变化,即由可兑换前的侧重于外汇收支范围的严格审批转为对交易真实性进行审核,外汇管理的方式由事前管理、直接审批改为事后监督、间接管理的模式。这就是说,凡是经常项目下的交易,只要单证齐全、真实可靠,就可以不受限制地对外支付货款及运、保、佣费用。按照国际常规和改革顺序,一国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后,应继续进行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改革。不过,中国并没有急于求成。鉴于中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的国情以及20世纪80年代以来拉美等发展中国家脱离实际,过快开放资本项目造成外汇流失、频繁发生金融危机的事实,中国审时度势,适时提出对资本项目进行管理的新方针,并在1997年1月14日新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进行了明确规定:“国家对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对资本项目外汇进行管理。”在市场机制不健全、外汇资源相对稀缺的条件下,中国作出对资本项目进行管理的决定,无疑是正确的和及时的。随即而来的亚洲金融危机证实了这一点。
2.构建宽松的外汇环境
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基本出发点是为中、外资企业及个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外汇环境,促进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顺利进行。本着这一原则,近几年中国外汇管理当局努力抓了这样几项改革:一是于1997年1月1日起,开始进行远期银行结售汇试点,为企业提供规避汇率风险、降低交易成本的保值手段;同年10月15日,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中资企业开立外汇帐户,保留一定限额经常项目外汇收入。二是增加外汇管理的透明度、公开性。1999年5月28日,中国外汇管理当局开通了国际互联网网站,内容包括全部现行外汇管理法规、业务操作指南等。三是各地外汇管理部门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探索,开办了“红色通道”、“首问负责制”、“免费咨询电话”等新的服务项目,为中、外资企业和个人提供优质服务。四是在个人因私用汇方面,也在真实性需求的基础上逐步向便捷宽松的方向发展。1994年个人出境旅游只能换购60美元,1996年提高到1000美元,1997年再次提高到2000美元。五是于2001年初允许中国境内居民从事B股投资,为国内持有外汇的居民提供了新的投资渠道。
3.完善外汇市场建设
1994年4月4日,设在上海的全国统一的外汇市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正式运行,从此中国外汇市场由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外汇调剂市场发展到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银行间外汇市场的新阶段。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卫星和地面通讯网络为媒体,通过计算机网络形成覆盖全国37个分中心的外汇交易联网系统。各交易中心主体是银行,各银行的交易员每天通过网络进行结售汇头寸交易,为银行提供交易、清算服务,保证结售汇制度下外汇资金在全国范围内的合理流动。为了进一步完善外汇市场建设,1996年12月2日,中国颁布了《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暂行规定》,就银行间外汇市场组织机构、会员管理和交易行为等作出规定。1997年2月12日,中国又决定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一套机构、两块牌子。1998年12月1日,中国外汇管理当局宣布取消外汇调剂业务,并相应关闭各地外汇调剂中心,全部境内机构的外汇买卖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买卖均纳入银行结售汇体系中,使银行间外汇市场更加统一规范,进一步发挥对外汇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4.积极推进金融业的对外开放
1981年,中国批准设立了第一家外资银行——南洋商业银行蛇口分行。1985年,中国允许在厦门、珠海、深圳、汕头和海南5个经济特区设立外资银行。1990年,为配合浦东开发,中国批准上海对外资银行开放,1992年,中国批准大连、天津、青岛、南京、宁波、福州、广州等7个城市对外资银行开放。但总的来看,金融对外开放的步伐较为缓慢。从1996年起,中国加快了金融业对外开放的速度,1996年12月2日,中国允许设在上海浦东、符合规定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并同时颁布了《上海浦东外资金融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暂行管理办法》。1997年1月,中国首次批准上海的9家外资银行迁址浦东并经营人民币业务。1998年8月12日,中国又宣布允许深圳外资金融机构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1999年6月,中国批准25家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其中上海19家,深圳6家。1999年7月17日,中国批准扩大上海、深圳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范围。从地域范围上,上海扩大到江苏、浙江,深圳扩大到广东、广西和湖南;增加了外资银行人民币同业借款业务;放宽人民币同业拆借限制和人民币业务规模;允许同一家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分行之间自由调拨人民币头寸。由于中国不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金融业对外开放的软环境建?瑁佣繁A艘庾式鹑诨构ぷ鞯乃忱埂?/P>
5.建立健全国际收支申报、监测体系
国际收支申报、监测体系是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它能够全面反映一国与世界经济交往状况及外汇供求状况,在世界范围内成为衡量一国经济发展是否正常、外汇储备与外债规模是否适度以及汇率水平是否合理的重要依据,同时也具有预警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作用。1980年,中国开始试编国际收支平衡表;1982年起正式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和国家经济安全的需要,与国际标准接轨,提高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质量,从1996年1月1日起,中国开始实行国际收支申报制度。1997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开始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的原则进行编制公布。2001年开始按半年期试编国际收支平衡表。至此,中国基本建立和健全了国际收支申报、监测体系,有力地促进了国家宏观监测系统的加强和完善。
6.进一步完善外汇管理法规体系
1996年底,中国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后,中国外汇管理当局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对建国以来的外汇管理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1600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对47件法规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其中包括1997年1月修改后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使外汇管理法规更加系统、规范,符合实际需要。近几年,中国外汇管理当局又根据经济金融形势发展的需要,制订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外汇管理政策法规,为净化外汇环境、打击不法行为、鼓励出口等作了法律上的铺垫。这些法规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完善资本项目管理的政策法规。1997年7月发生了亚洲金融危机,为了加强资本项目管理,保持中国经济金融稳定,中国外汇管理当局颁布的重要政策法规有《银行外汇业务管理规定》、《境内外汇帐户管理规定》、《离岸银行业务管理规定》、《经常项目外汇结汇管理办法》、《外债统计监测实施细则》等,旨在区分经常项目收支,限制游资的流入,加强对借用外债的宏观调控和及时准确掌握中国外汇外债的统计监测数据。二类是打击非法外汇资金流动、保证合法外汇资金需求的法规。1998年受各种利益驱动,骗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势头愈演愈烈,扰乱了国内金融秩序。在此种情况下,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会同有关部委联合制订颁布了《关于骗购外汇、非法套汇、逃汇、非法买卖外汇等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法规,狠狠地打击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稳定了中国外汇秩序。三类是鼓励出口和利用外资的法规。1998年5月到1999年6月,中国外贸出口增速处于低迷状态,对外筹资能力也受到影响,为改变这种不利局面,从1999年初到2000年,中国外汇管理当局独立或会同有关部委,制订出台了《出口收汇考核办法》、《关于简化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管理的外汇通知》、《关于改善外汇担保项目下人民币贷款管理的通知》、《出口收汇核销试行办法奖惩条例》等法规,支持扩大出口和利用外资,保证中国国际收支稳定和健康。
二、改革的主要成效
1.抵挡住了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影响
1997年7月,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从泰国开始,金融危机很快席卷马亚西亚、印尼、菲律宾、韩国等国家和地区,沉重打击了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经济,使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经济金融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考察这次亚洲金融危机的成因,不难发现这与泰国等国家和地区过早开放资本项目不无关系。泰国等国家和地区为加快经济发展和吸引外资,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放弃对资本项目的管理,造成国际短期投机性资本长驱直入,以证券资本、投资于房地产等形式,流进流出,投机造势,套汇套利。当国际形势出现动荡时,这种短期投机性资本便大量抽逃,与这些国家和地区不景气的出口形势、大量银行呆、坏帐及居高不下的外债等不利因素,共同作祟,终使这些国家和地区多年的经济发展成果毁于一旦。反观中国,在这场突如其来的亚洲金融危机中,却牢牢地站稳了脚跟,取得了先手。这固然与中国良好的经济金融形势有关,但最重要的一点是中国未雨绸缪,确立了对资本项目进行管理的外汇工作方针,将国际短期投机性资本挡在国门之外,使其无隙可趁。同时,中国工农业发展势头良好、进出口形势基本稳定、外汇储备充足、外债适中并结构合理,使人民币汇率一直保持稳定。国际社会对于中国成功化解危机冲击,并在危机期间坚持人民?也槐嶂担俳鼙吖揖玫母此眨毡楦枇顺浞挚隙ā9驶醣一鹱橹谝环葑芙嵝员ǜ嬷兄赋觯骸罢且蛭泄谖;胁扇〉母涸鹑蔚暮旯劬谜撸又涫档耐饣愦⒈浮⒔洗蟮墓适罩巢睢⒍宰时菊驶ё杂苫扇〗魃鞯奶群图绦平母锏拇胧攀怪泄冉纤忱囟晒吮敬窝侵藿鹑谖;!?/P>
2.提高了企业出口创汇和外商投资与个人对外交流、投资B股的积极性
近几年,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不断采取措施,为中、外资企业和个人营造宽松的外汇环境,对扩大中、外资企业出口和个人对外交流及投资B股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从中、外资企业出口方面看,由于采取了规避汇率风险的远期银行结售汇试点、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中资企业保留一定数额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增加外汇管理透明度及提高服务水平等措施,大大地提高了中、外资企业出口创汇的积极性,使近几年中国出口创汇形势基本良好,并呈逐年上升的态势。据统计,1997年至2000年,中国外贸出口额分别为:1827.0亿美元、1838.0亿美元、1949.0亿美元和2492.12亿美元,其中每年约有35%—45%的出口额为外商投资企业贡献。从外商投资方面看,近几年形势基本稳定。外商并没有因亚洲金融危机而影响对华投资的积极性和出现大起大落的现象。1997年至2000年,中国实际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金额分别为452.57亿美元、454.63亿美元、403.19亿美元和427.98亿美元。从个人对外交流方面看,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不断扩大个人购买外汇数额,使得近几年中国居民出境旅游、留学、探亲成倍增长。从个人投资B股方面看,尽管中国向境内居民开放B股交易时间较短(2001年初开放),但从目前形势看,从事B股交易者十分踊跃。据证券部门?泄刈腋軧股流通市值(约60亿美元—80亿美元)估计,当前个人投入B股交易的外汇资金约达100亿美元左右。现在中国居民的外汇存款已达770亿美元,B股交易前景十分广阔。
3.保证了人民币汇率的统一和国家宏观调控
近几年中国外汇市场改革的成效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统一了人民币市场汇率。1998年底取消各地外汇调剂中心,将外商投资企业纳入到银行结售汇体系中后,彻底统一了人民币汇率,人民币汇率主要由外汇市场供求关系决定。汇价的统一不仅有利于中、外企业的经营和进一步利用外资,同时也使中国在汇率方面比较符合国际规范。二是有效保证了外汇资源的合理配置。通过统一的中国外汇市场,外汇资金可以在不同地区和银行之间合理流动,可以及时解决在办理结售汇业务中出现的外汇头寸的不平衡。据统计,在1998年12月取消外汇调剂中心后的1999、2000年,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共成交600多亿美元,有力地促进了中国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三是有利于中央银行宏观调控。外汇市场的彻底统一,使外汇领域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宏观调控机制。中央银行可以在外汇市场进行公开市场操作,平抑汇价,保持人民币汇率的稳定,为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4.有力地配合了中国“入世”谈判
在中国长期的“入世”谈判中,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是一项重要内容。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一国若想参加该组织,除了在工业、农业、进出口税收等方面向组织内的成员国敞开大门和作出减让外,而且在金融、保险、运输、通讯等服务业方面也要向该组织的成员国开放。近几年,中国人民银行包括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为了配合“人世”谈判,积极采取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进金融开放,不断放宽外资银行设置的标准、地域及业务范围,有力地配合了中国“入世”谈判,使世界贸易组织对中国金融开放的进程基本满意。据统计,从1996年到2000年,中国新批外资银行机构达70余家,相当于前15年引进外资银行机构总量(132家)的1/2。
5.为监测、预警中国经济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于1996年起建立的国际收支申报体系,摒弃了依赖各行业主管部门收集信息的做法,引入了新的数据采集方法,即采用了交易主体申报制,将直接申报与间接申报、逐步申报与定期申报有机结合起来,克服了行业统计的弊端,从而保证了中国国际收支数据的质量。特别是1997年在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申报的基础上,增加了直接投资、证券投资、金融机构对外资产及损益、汇兑等四项申报内容后,使得中国国际收支申报体系变得更加完善,基本包括了中国境内所发生的一切外汇收支。进一步讲,从国际收支申报体系的产品框架看,它不仅能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而且为日后编制国际投资头寸表创造了条件;它不仅能编制按部门、行业、企业属性、交易国别、币种等分类进行划分的补充表格,而且能为现有的结售汇统计、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外债统计等提供重要的核对及必要的信息。中国国际收支申报体系的完善,其监测、预警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作用日渐显现。如在亚洲金融危机期间,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一方面密切注视国际金融市场的走势和爆发危机国家、地区等情况,一方面通过国际收支申报体系认真分析和研究中国经常帐户收支、资本和金融帐户收支、外债情况、外汇储备变化等情况,准确地作出判断,并及时向中国政府报告,供政府决策参考,为政府制定预防和化解亚洲金融危机的措施服务。根据中国外汇管理当局网站提供的1997年和1998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可见,在亚洲金融危机最严重的这二年中,中国进出口形势基本稳定,分别获得了416。88亿美元和466.13亿美元的货物贸易顺差,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分别为452.57亿美元和454.63亿美元,外债余额分别为1309.6亿美元和1460.4亿美元,没有超过国际警戒线(20%),外汇储备余额分别为1399亿美元和1450亿美元。可以说,中国政府在亚洲金融危机中之所以处乱不惊,应对措施得当,与新建立的较为完善的国际收支申报体系提供的准确、真实的信息数据密切相关。它为监测、预警中国经济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6.保证了外汇管理向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近几年,中国出台的关于加强资本项目管理、打击逃汇、骗汇、非法买卖外汇及鼓励出口、利用外资的一系列外汇管理法规,不仅进一步完善了外汇管理法规体系,同时也为外汇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奠定了法律基础,保证了外汇管理向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以1998年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会同其他部委制定出台的《关于骗购外汇、非法套汇、逃汇、非法买卖外汇等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分暂行规定》为例,就起到了打击非法外汇资金流动、保证中国经济金融稳定的巨大作用。1997年下半年开始,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内外形势变化导致市场预期转变,资本流出的动机增强,黑市上美元兑人民币汇价一升再升。一些不法分子和企业出于走私、骗税等目的,想方设法骗购外汇,非法截留、转移和买卖外汇,使中国外汇收支形势变得趋紧。1998年1—7月,中国外贸顺差276亿美元,实际利用外商投资240亿美元,但同期国家外汇储备仅增加7亿美元,“外贸顺差外汇不顺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整体经济的安全运行。而用于支付走私款的骗购外汇增加,又进一步加剧了非法走私活动的蔓延,干扰了国内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在这种不良形势下,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一方面会同有关部委制订出台了打击骗汇、逃汇、套?愫头欠蚵敉饣愕姆ü妫环矫嬉婪ɑ嵬泄夭课越诟痘阋滴窠辛俗ㄏ罴觳椋远嘀质址ǖ钠阈形辛俗凡椋诩涔膊槌黾俦ü氐?3800多份,涉及骗汇金额高达110亿美元。实践证明,通过上述法规和措施,有效地打击了非法骗汇、逃汇、套汇及非法买卖外汇的势头,维护了中国外汇收支的稳定。1998年下半年中国外汇储备开始恢复正常增长,1999年全年增加了97亿美元,到2000年底,中国外汇储备达到1655.74亿美元,从基本面上保证了市场对人民币的信心,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继续保持稳定。
三、今后改革取向
1逐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
2001年11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世贸组织),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虽然汇兑制度不直接在WTO协议之内,但加入WTO事实上会产生部分资本项目的开放,也会强化人民币自由兑换的内在需求。特别是在金融市场对外开放逐步成熟的时候,一国货币不可自由兑换是难以适应的。因此,中国今后的外汇管理方针应该是逐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考虑到中国的国情和借鉴工业化国家和多数新兴市场国家的成功经验,中国开放资本项目应采取循序渐进、先易后难的策略,大致应当按照以下的顺序进行:(1)在长期资本流动方面,可先放松直接投资的汇兑限制(包括外商来华投资和国内企业的对外投资),然后逐步放松对证券投资和银行贷款的汇兑限制。其中股票交易的限制可以先行放宽,而带有衍生产品性质的交易应当最后解除限制。(2)在短期资本流动方面,对贸易融资可以较早地解除限制,对于短期资本交易应最后解除限制。(3)针对不同的交易主体(如自然人、企业和金融机构),考虑到自然人和企业的资本交易流量相对有限,可以先放松对他们的汇兑限制,最后解除对银行、投资基金用于贷款和投资的汇兑限制。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是中国融人世界经济的最重要标志,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其他配套改革必须加紧进行,如加快人民币汇率机制建设,形成合理汇率;积极推进人民币利率市场化,发挥利率调节资本流动的作用;增强中央银行监管和调控能力,维护中国金融稳定和抑制资本流动风险;加快中国工农业改革,保持良好的国民经济运行氛围等等。
2.推行比例结汇形式的意愿结汇制
中国目前实行的是较为严格的银行结汇制,即绝大部分国内企业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收人必须按官方汇价全部卖给国家;外商投资企业的经常项目收汇则保留一定的限额不结汇。此种银行结汇机制显然不利于进一步构建宽松的外汇环境,不利于真实反映人民币汇率水平和国内外汇供求关系,不利于中国企业增强汇率风险防范意识,不利于中外合资企业平等竞争,也不利于调动中、外企业创汇积极性。因此,中国今后进一步构建宽松外汇环境的重点应该放在逐步实行意愿结汇制方面。目前中国可以选择比例结汇的意愿结售汇制改革方式。其具体做法可以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次国家可以根据不同时期宏观政策和经济发展的需要确定一个结汇比例。此比例可以依据外汇储备量的增减进行调节,结汇比例越低,则意愿结汇程度越高。第二层次,外汇银行根据国家公布的结汇比列,对国内企业的每一笔贸易、非贸易外汇收入进行按比列结汇。第三层次,批准所有企业开立现汇帐户保留现汇,帐户内外汇可以用于进口支付、临时结汇、进入外汇市场,或进行外汇远期买卖、期权交易等规避汇率风险操作。中国取消银行强制性结汇制,代之以比例结汇的意愿结汇制,可以降低中、外资企业的经营成本,有利于进一步调动中、外企业创汇的积极性和平等竞争,同时也可以把外汇资产的储存和风险分散到千家万户,而不是由中央银行一家承担,减缓中国外汇储备的增长速度,改善外汇的供求,促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合理完善。当然,今后随着中国宏观调控手段的不断建立和完善,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逐步实现,结汇比例的不断提高,中国结汇制度将会最终过渡到意愿结汇制的形式。
3.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外汇市场
中国外汇市场经过近20年的改革和建设,到目前为止已初步形成统一的全国性的外汇市场,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和发展。但客观地看,目前中国外汇市场应该说还处于初级阶段,与国际外汇市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是:在交易性质上,中国外汇市场还只是一个与现行外贸外汇体制相适应的本外币头寸转换的市场,并非具有现代市场形态的金融性外汇市场;从市场公平上看,现行外汇市场是一个不完全竞争的、供求关系扭曲的市场(这主要是指强制性的银行结汇制);从交易内容和品种上看,单一偏少。目前主要是人民币对美元、港元、日元的即期交易,缺乏远期外汇交易、外汇期货交易等其他交易品种;从市场形式上看,只是交易所形成的有形市场,而非现代无形市场形态;从对外交流上看,与国际外?亡市场基本隔离。由于现阶段中国外汇市场存在上述种种不足,结果导致许多负面问题,如难于形成合理、均衡的人民币汇率,中央银行经常被动人市干预、敞口收购溢出外汇,不利于提高中、外企业创汇积极性等等。所以,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外汇市场已成为当前中国外汇市场改革的主攻方向:一是在交易性质上实现向现代市场形态的金融性外汇市场转变,完善市场组织体系,其中以外汇银行、企业为市场交易主体,实行竞价?灰祝醒胍型顺鼋灰字魈逦恢谩6侨∠恐菩砸薪峄阒疲笠嫡嬲斡胧谐〗灰咨ㄇ逭习H欠岣煌饣憬灰啄谌莺推分郑炫吩缺抑致蚵簦愎谕饩米橹酝饣阕什啾抑止钩傻男枨蟆A硗猓筛莨适谐呃椭泄笠涤胍泄姹芑懵史缦盏氖导市枰煸镀谕饣憬灰住K氖峭晟浦醒胍惺谐「稍せ疲谥醒胍卸酝饣闶谐〉母稍ぶ校×考跎俣匀嗣癖一懵实闹苯有姓刂疲市砥浒凑帐谐┣笞纯鲎杂筛《N苊馊嗣癖一懵实拇蠓ǘ醒胍锌赏ü⑺蚱阶蓟鸬陌旆ǎ攵匀嗣癖叶悦涝亩唐诨懵剩谕饣闶谐〗屑浣拥骺兀佣谷嗣癖一懵饰榷ㄔ谀勘昵段凇N迨峭平谐〉奈扌位ㄉ瑁】煊牍释饣闶谐〗庸臁R欢贤晟频缱咏灰紫低常芯抗实缱泳偷姆⒄梗怪泄耐饣憬灰紫低秤牍式庸欤瞎释饣闶谐〉墓嬖颍⒂肱υ肌⒙锥亍屠琛⒍┑戎墓释饣闶谐〗⒒锇楣叵担贫泄饣闶谐〉亩酝饪拧?/P>
4.扩大中国金融业的开放程度
中国加入WTO,意味着中国金融开放将呈现全方位态势。按照中国与WTO成员国达成的协议,在今后的5年内,中国将向外国金融业开放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在银行业方面,协议明确规定,“5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全面开办人民币业务,同时取消地区和客户限制。”因此,从外汇管理角度考虑,目前必须加快研究开放银行业的问题。这主是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放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的条件,并简化审批手续。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第二章规定:外国银行在中国申办外资银行或分行,须在提交设立申请前一年末总资产不得少于200亿美元和100亿美元,在华最低注册资本要为2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另外申请手续繁琐、批复时间较长,这些都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外国银行来华申办银行的积极性。为了保证中国引进外资银行工作的正常进行,中国应适当降低外国银行的资产要求,并简化申办手续,限期内批复。二是尽快向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和服务对象。2001年11月13日,中国宣布在今后4年内分5批向上海、深圳等20个城市的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5年后全部放开。在服务对象上,从2002年1月1日起,允许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为中资企业提供人民币业务,5年后允许其提供零售业务。因此,中?饣愎芾淼本钟Ω冒凑展业某信担】旃岢孤涫担险娌际鹗凳凑杖嗣癖移笠荡婵钜滴瘛嗣癖掖⑿畲婵钜滴瘛嗣癖掖钜滴竦目潘承颍】煜蛟诨乃型庾室腥婵湃嗣癖乙滴窈头穸韵螅弥小⑼庾室姓驹谕黄鹋芟呱峡挂滴窬赫餐俳泄梅⒄埂H桥μ岣叨酝庾室械募喙苣芰退剑哟罂萍纪度撕腿瞬排嘌⒑徒∪喙芊ü嫣逑担繁6酝庾室械募喙苤柿浚ぶ泄鹑诎踩?/P>
海外代表处所在地的法律、经济、文化环境都与国内不同,因此与国内的财务会计管理相比,海外代表处的财务会计管理更加复杂,风险更大。海外代表处的财务会计管理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海外代表处所在的地区财务会计法律规定与国内存在差异,国内公司的财会制度不能直接适用于海外代表处。随着“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我国走出国门的企业数量在逐年增加,加上其他国家也在积极开拓外国市场,海外市场的竞争逐年加剧。财务会计管理是一个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一个企业如果不能及时调整原有的财务制度使其适应当地的规定,就会给企业的财务管理带来风险,对企业的业务开展带来阻碍,影响开拓海外市场的进程。很多中国企业把国内的财务会计管理经验搬到海外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中,结果往往是失败的。第二,海外代表处的财务会计管理人员在短时间内无法掌握当地的税收管理制度,从而给代表处的财务会计管理带来风险。税收管理是财务会计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国家之间的税收制度存在非常大的差异。比如我国的税收凭证是发票,而在世界上的许多国家,发票仅仅是财务管理的记录而已。海外代表处的财务会计管理适用所在国的税收管理制度,使得海外代表处财务会计管理人员面临着非常大的挑战。一般而言,一个国家的税收政策、征税数额计算方法和征税方法都比较复杂,很难在短时间得以掌握。一个地方的税收体系不仅仅包括所在国的税法,还包括当地的商法、经济法和相关的行业法规。可以说,没有接受过专业的系统的学习是无法理解的。在过去,许多企业在“走出去”前做好了充足准备仍然要准备这方面的学费,因为税收管理方面存在许多不可预料的风险。海外代表处的财务管理人员大部分来自国内,之前对当地的税收管理制度没有了解,这给海外代表处的税收管理带来一定的风险。第三,汇率波动会为海外代表处的财会管理带来外汇风险。自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后,世界金融市场一直处于一种敏感、不稳定的状态。其中最明显的表现就是汇率的变化。汇率变化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影响到海外投资的经营利润,给财务管理决策带来风险。另外,所在国的外汇管制政策也会给海外代表处的财会管理带来风险。目前世界上约有9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施严格外汇管制,另外还有20-30个国家和地区实施部分外汇管制。在实施外汇管制的国家,企业资金的回流难度较大,经营利润难以汇回。除了汇回的资金,剩下的外汇就要依靠海外代表处自行消化。如何使得这些资金发挥最大的效果,做到保值、增值成为了海外代表处的财务会计管理人员需要考虑的问题。
二“、走出去”战略下海外代表处财务会计管理策略
第一,企业在“走出去”之前一定要对代表处所在地的情况进行了解。首先,企业要收集所在国的财务会计相关法律,了解当地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其次,要收集当地政府的相关政策,了解当地政府是否存在招商限制政策。随着中国“走出去”战略实施,中国企业在国外市场的占有率不断提高。一些国家为了保护本国市场,对中国企业投资进行了限制。所以,企业在“走出去”之前必须收集当地政府的相关政策情况。最后,企业在“走出去”前要收集当地银行的情况。企业的经营离不开银行,收集当地银行的优惠信息有利于降低企业经营的成本,提高财务管理的效果。第二,海外代表处要建立起全新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不能照搬国内的管理经验。这就要求财务人员必须要熟悉所在国家的财务管理制度,避免因法律问题发生财务管理风险。因此,要加强对海外代表处的财务人员管理,通过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确保财务人员的个人能力可以符合海外工程项目部门的要求。海外代表处可以通过聘请当地的财务会计管理人才来解决一开始的管理难题。聘请当地的财务管理人才,是企业发展国际化的一个趋势。第三,海外代表处的财务管理要尽量降低外汇变动带来的风险。面对外汇变动,可以通过选择适当的结算币种来减少汇率变动带来的损失,降低外汇风险。这就要求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具有长远的发展目光,通过汇率分析对不同币种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判断,从而选择最有利的币种。除了币种选择外,还可以利用金融衍生工具或衍生产品来降低外汇变动带来的风险。另外,为了减少项目所在地的外汇管制政策的影响,结算货币尽量避免使用当地的货币。
三、结束语
关键词:外汇储备安全
一、我国外汇储备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外汇储备总量不断攀升,2006年2月,中国外汇储备首次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一,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经济形势不景气,但我国外汇储备仍然保持高速增长,年增加量均超过4千亿美元。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截至今年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达21316亿美元。近来外汇储备的快速增长,与中国经济基本面转好有密切关系,说明国际投资者对中国经济发展充满信心。同时巨额的外汇储备也带了一系列的安全问题。
一是增大了外汇储备安全的风险,汇率风险、利率风险是外汇储备无法规避的两种风险。由于金融危机对美国的冲击最为严重,美元资产最容易遭受金融危机的直接冲击。美国央行为克服金融危机的影响连续10次降低利率。美国国债的收益率也一路走低,自2008年10月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美国1年期国库券利率持续走低,截至2008年12月22日,收益率降到0.39%。截至2008年10月,美元对人民币已贬值高达9.5%,当时我国外汇储备额大约是1.9万亿美元,仅此汇率风险一项损失就已高达1300亿美元。我国的外汇储备高度集中于美元资产,不论是美国国债价值下跌抑或是美元汇率大幅贬值,都会导致我国外汇储备大幅缩水。
二是加大了外汇储备成本。超额外汇储备的存在增加了外汇储备管理的成本,有研究表明,向国外进行国债投资比向国内发放贷款所获得利息要少,向国外商业银行借款的利率又比一般的存款利率要高,要多支付利息。超额外汇的巨额存在所造成的少收的利息和多付的利息也不是一个小数字。
二、推行“一控二调三转变”以加强我国外汇储备的安全管理
当前情况下,我国外汇储备要加强安全管理,必须要积极推行“一控二调三转变”的措施。具体说来一是要控制外汇储备规模,二是要调整外汇储备结构,三是要转变人民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角色。
1.要控制外汇储备规模
哲学告诉我们想问题办事情要“一切从实际出发”,那么关于我国外汇储备规模的控制也不能有一个固定数量的额度,而要结合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外汇规模。一方面认清国际经济形势非常重要,从国际经济形势的走向来考虑我国外汇储备的规模。例如国际经济形式对做为世界工厂的我国没有太多影响,因此商品与服务项目仍将长久保持顺差,那么从总体上分析就不需要增加外汇储备。另一方面,也不能脱离我国国情。承前例从国际环境来看不需要增加外汇储备,但考虑到我国进出口规模巨大,季节性影响和大宗商品升值的趋势,需要一些流动性外汇储备来满足需求,那么就可以增加外汇储备。
外汇储备的规模还要考虑外汇资产的成本与收益。开放经济条件下,储备作为一种干预资产可以平衡国际收支、稚定汇率,是一国实现外部均衡的重要手段,其收益主要体现在减轻解决内外经济失衡政策的成本。判断外汇储备规模是否适度,主要的是看本国经济是否在实现外部均衡的同时也实现了内部均衡,还要使持有外汇储备的机会成本相对最小。
2.要调整外汇储备结构
调整外汇储备结构主要是指调整外汇货币储备结构,因为货币储备在我国外汇储备中份额较大,且流通性强,应该是调整的重点。从策略上讲可以逐渐减少美元在外汇资产中的比重,并逐渐提高增加欧元比重。根据推测,当前美元在我国外汇储备中的比重约为60%。近年来,美元的国际货币地位正逐步下降,而欧洲经济实力相对上升,目前的国际货币体系中美元虽占主导地位,但己经不具有绝对优势。另外,美国的外债及国际收支赤字,越来越引起人们对未来美元价值及稳定性的怀疑。欧洲经济的发展速度在近年来石头迅猛,欧元的稳定性大大加强,中欧之间政治关系稳定,经济贸易合作更是日益密切,鉴于政治环境的稳定和经济交往的密切,可以预见中欧贸易合作在今后势必会加强。适时地对外汇储备中的增加欧元储备,既能达到分散外汇储备风险,均衡实现外汇储备的安全性的目标,又有利于今后中欧之间的经济贸易合作。所以从长期来看,以欧元作为首选货币将是一个必然趋势。
3.要转变人民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角色
转变人民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角色就是要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使人民币在国际上得到认可,使其作为货币的职能(部分或全部)在国际上得到广泛的认可,最终演化成国际化的货币。人民币国际货币化既能顺应国际贸易的要求,又可降低金融危机下我国高外汇储备的风险。如果人民币跻身成为国际货币,那么其自身既是一种计价货币又是一种储备货币,我们就可以减少外汇储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因外汇储备过多而导致外汇占款过多造成的被动的流动性过剩问题,有助于内外均衡;在全球金融危机所带来信贷紧缩,外汇储备大量缩水的时期,还能有效地减少因外汇贬值造成的损失。:
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已具备一定的基础。随着中国经济的稳步增长和人民币汇率机制的不断完善,人民币正被周边国家和地区所接受。目前中国已与越南、蒙古、朝鲜、俄罗斯、老挝、尼泊尔等国家签订了双边结算与合作协议,而人民币在中国与东盟国家贸易中的结算量更是逐年稳步提高,成为与这些国家边贸结算中的主要货币。在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韩国等国家,人民币同本地货币和美元一样可以用于支付和结算。在菲律宾,2006年12月1日起已经将人民币纳入其官方储备货币。2008年12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韩国银行宣布签署一个双边货币互换协议。该协议提供的流动性支持规模为1800亿元人民币/38万亿韩元。至此,中国人民银行已与韩国、香港和马来西亚等3个周边贸易伙伴签署了双边货币互换协议,总额高达4600亿元人民币。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目前还只能说是有了一定的基础,但要实现国际化定会有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
参考文献:
【关键词】社会文化理论;语言学习;内化;多元能力
1.引言
20世纪80年代,JamesLantolf等人将前苏联发展心理学家LevS.Vygotsky的学习理论应用于应用语言学和二语习得领域的,逐步发展成为独立的理论,社会文化理论(SocioculturalTheory,简称SCT),对二语习得领域的研究与外语教学产生了巨大的指导意义(Lantolf,2000b;Arnold,2004)。中介(mediation)、最近发展区(thezoneofproximaldevelopment)、自言自语和内部言语(privatespeechandinnerspeech)、活动论(activitytheory)、调节(regulation)、支架(scaffolding)是SCT的核心理论。
2.SCT的学习观
与其他二语习得理论以关注语言本身(如语法、词汇等)不同,社会文化理论更多关注个体学习的过程与学习环境,研究人类借助语言这一学习中介的调节机制所进行的社会人际交流,认为社会文化、历史是影响个体发展的首要因素,认为发展或学习是先发生于社会而后通过以语言和其他符号系统为中介的活动逐步内化于个人的过程(赵磊等,2011),认为学习者习得语言与技能需要在更多更有能力的成员的帮助下完全参与到这些活动中来(Vygotsky,1986和Wertsch,1994)。因此学习都应该先是社会的,再个人的;先是心智间的,再是心智内的。
3.SCT的语言学习观
3.1语言是认知活动的中介
SCT认为人脑的认知活动受到中介的调节,人们通过中介与世界相互联系,中介可以是具体实物,如房子、木棍等,也可以是人类创作的符号等,如音乐、艺术等(Lantolf,2000,p.80)。显然语言是中介,而且是人类根据自身发展需要产生的最重要中介。语言是“思考的工具”,语言主要是预先准备好的信息和意义来回传送的工具(Arnold,2004)。
3.2语言学习可以受到支架的有效调节的
语言学习是在支架的调节中形成的,即学习是通过个体间协同活动的对话交流或能力较高者(如专家或教师等)的指导下完成的。在学习的过程中,由其对于初学者来说,大量的指导性、协商性活动可以更好地激发学习者的潜能,填鸭式而非主动性的输入只会让学习者受到更多的挫败感。
3.3语言学习是需要内化的
学习者是自己学习环境中的积极建构者,他们通过自我调节(self-regulation)或他人调节(other-regulation)完成从协同的个体间的活动向个人内在的自主活动转变从而成功解决问题、理解知识,最终实现学习(Vygotsky,1978)。当语言学习由社会转向个体时,学习者经常用语言调节内在思想,对自己说话而不需其他任何人的参与,从心智间的学习转为心智内的学习,实现内化,在此过程中会产生不同的表现,形成自言自语(privatespeech),内部语言(innerspeech)和模仿等。Ohta(2001)将内化时的不同形式看作是提供丰富的机会来重复和练习新的语言项、假设测试操纵语言表演时的目标结构和使用前自我重复练习互动中的基本句式。所有这些与自主观点和新知识程序化相关。内化不是简单的输入,而是学习者根据自己已有认知架构或知识体系进行有选择的吸收;内化不是简单地叠加,而是一个渐进的改造;内化不是线性地发展,而是波动的或螺旋式的升华;内化不是一次性的过程,而是反复的提高。
3.4语言学习应与社会环境相结合
SCT所支持的提问法(problem-posingapproach)强调在教室外的社区内面临的问题或复杂事件等,以此帮助认清学习者生活的社会、政治和文化基础,提高学习者认识这之间的联系,通过让学习者思考和交流来发展对个人经验、社会不平等条件和现有知识的批判性理解,帮助学习者通过他们认为有益的方式获得必要的交流技巧和知识。语言学习不是将官方或非官方的知识填入大脑中,而是以问题形式来展示知识,以鼓励学习者定义现实生活问题、分享彼此的经验并详细说明他们的所见。
3.5语言学习应与其他多元能力相结合
首先是学习者的交际能力、特别是与那些更熟练的参与者的实践交流能力是实现语言发展的主要能力。其次是外显指导能力。该能力可以帮助学习者提供机会关注、训练,最后掌握顺利实现交际活动所需要的语言和其他相关规则。例如,向他人述说事件过程不仅需要知道语言本身的规则和词汇等,还要明白如何组织事件和观点使得事件描述得清晰易懂。再比如,日常交往需要知道如何选用可理解的话语,还要了解足够的社交技巧以获得他人关注、接话茬、选用合适的行为方式和避免成为话题的终结者。外显指导能力能帮助学习者发现并掌握这些规则,也能帮助学习者为描述交际功能和形式的情境关系而发展元语言。第三是批判性思维。批判性思维可以帮助学习者旁观活动并批判性分析、识别活动中的多样和复杂的观点,以理解他们所在的情景,如历史的、社会的、文化的、政治的和意识形态等的情境。具有批判性思维的学习者,会用已有认知对社会与文化情境进行分析和批判性理解,促进学习者拥有更广阔的视角来认识世界并改造已有世界观。第四是合作能力。学习首先是在社会中发展的,先是个体间的活动,合作就是必不可少的。学习者要相互依赖、共同分担、相对独立地进行有意的互动才能实现有效的合作学习(cooperativelearning),这是有意义学习的基础(Hall,2005,p.98)。
结语
社会文化理论认为语言学习最终目标不是语言与文化本身,而是通过合作、协同活动中语言和文化的认识,发展学习者的多元能力,实现学习者理解与文化相关联的语言使用方式。本文只是对社会文化理论指导的外语学习观做了简要阐述,本文的后续研究应是将其与我国外语学习与教学相结合,创出适合我国外语课堂的学习与教学方法。
参考文献:
[1]Arnold,H.(2004)SecondLanguageLearningTheory[M].Oxford:oxforduniversityPress.
[2]Hall,J.K.(2005)TeachingandResearchingLanguageandCulture[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3]Lantolf,J.P.(2000b)SocioculturalTheoryandSecondLanguageLearning[M].Oxford:oxforduniversityPress.
[4]Lantolf,J.P.(2000)SecondLanguageLearningasaMediatedProcess[J].LanguageTeaching33,79-69.
[5]Vygotsky,L.S.(1978)MindinSociety:theDevelopmentofHigherPsychologicalProcesses[M].Cambridge,MA:HarvardUniversityPress.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外汇储备曾有过两次高速增长时期。第一次是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1994~1997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初步建立和外汇管理体制的改革,中国外汇储备终于摆脱了十余年低速徘徊的局面,出现了连续4年的高增长。第二次发生在21世纪之初。从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中恢复之后,中国经济很快就步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与此相伴,中国的外汇储备从2001年始重又快速增长;到了2006年4月底,中国外汇储备已跃居世界首位,目前已逾万亿美元。
随着外汇储备的快速增长,担心和争论也纷至沓来。人们或怀疑外汇储备规模的合理性,或诟病巨额外汇储备的投资收益,或指责外汇储备的积累输入了通货膨胀,或认为人民币汇率因此而承受了越来越大的升值压力,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无独有偶,就在中国为外汇储备的迅速积累而惴惴不安之时,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除去美国和欧盟这两个在国际储备体系中拥有“关键货币”的经济体,也都出现了外汇储备迅速增加的情况。此类现象之所以值得关注,其原因在于,这些国家外汇储备的增加,恰恰是发生在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他们摒弃了实行多年的固定汇率制并转向各种形式的浮动汇率制之时;而我们一向奉为圭臬的外汇储备理论却告诉我们,一国转向浮动汇率制,将大大减少其对外汇储备的需求——理论与现实的矛盾,需要给予合理的解释。
本文旨在以经济和金融全球化为背景来分析我国外汇储备管理体制及其改革问题。我们首先从功能转变的角度对我国外汇储备的规模进行分析,然后对外汇储备增长引起国内流动性迅速增加的现象以及货币当局的对冲操作进行评论,最后,在借鉴国外管理外汇储备之经验的基础上,探讨我国外汇储备体制的改革问题。
二、外汇储备的规模:着眼于功能转变的分析
关于中国外汇储备迅速增长的现象,一个普遍的担忧是,从传统外汇储备功能角度看,中国目前的外汇储备规模已经足够应付支付进口、偿还短期债务和稳定汇率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不停地堆积外汇,等于将我们用宝贵的资源换回的资金低成本地交给外国使用。这一看法值得商榷,因为它忽视了在金融全球化日益深入的背景下,外汇储备的功能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
要理解20世纪90年代以来浮动汇率制与高额外汇储备积累相伴相随的新现象,我们必须从亚洲金融危机的特征以及世界各国的应对之策说起。
发生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期的亚洲金融危机,并不是起因于各国经济基本面的恶化,而是以国际投机资本对固定汇率制的恶意冲击为主要特征的。经过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世界各经济体大都放弃了固定汇率制度,转而实行某种形式的浮动汇率制。但是,近期的实证研究表明,这些经济体声称向浮动汇率制度转变,并不意味着他们放弃了对汇率的干预。著名国际金融专家麦金农在对这些经济体的汇率制度进行了缜密研究之后敏锐地指出,在某种程度上,这些经济体向更为灵活的汇率制度转变只是一种假象;从汇率的走势和各经济体的操作实践来看,各种自称自许的浮动汇率制以及管理浮动汇率制等等,其运行特征更像钉住汇率制度。”他将此概括为“没有信誉的固定汇率制”。从制度层面上分析,这种汇率制度的基本特征可以概括为三种制度安排的结合,即公开宣布的弹性汇率制、(出于稳定目的)对汇率的频繁干预、国家持有大量外汇储备。我们认为,这种“三位一体”的安排,是新兴市场经济体在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总结金融危机新特征所做出的理性选择。
之所以要公开宣布实行浮动汇率制,为的是使投机资本难以获得关于汇率变动的明确信息,从而大大弱化国际投机资本对一国(地区)汇率展开攻击的动力;之所以要稳定汇率,是因为对于非关键货币国家(地区)而言,本国(地区)货币汇率对关键货币保持稳定,事实上将使得本国(地区)经济、特别是物价水平获得一种稳定的“名义锚”,从而有助于本国(地区)经济稳定增长;之所以要保持大量的外汇储备,为的是使货币当局更灵活地干预(而不是像固定汇率制下那样单方向地干预)外汇市场,从而影响国际投机资本的预期,并据以对国际投机资本保持一种“威慑”,使得他们不敢轻易对本国(地区)货币汇率进行攻击。从实践效果上看,一国(地区)外汇储备水平越高,其“引而不发”的“威慑”作用就越大,国际投机资本对该国(地区)的汇率和金融体系就越不敢造次。
此外,为缓和货币错配的不利影响,新兴市场经济体往往需要通过增加外汇储备来增强公众对本国(地区)货币的信心。在现代信用货币制度下,外汇储备在某种程度上具有金本位货币制度下黄金的功能,一国(地区)的外汇储备就类似金本位制度下货币当局拥有的黄金。拥有大量的外汇储备,就意味着该国(地区)货币当局发行的信用货币有一种实际价值的资产——外汇储备作为支撑。因而,一国外汇储备越多,居民对该国(地区)信用货币的稳定就越有信心,也就越能防止货币替代的发生。发达国家的实践也从另一角度证明了外汇储备在增强货币信心方面的作用。近年来,欧洲央行逐步减少了外汇储备,但同时黄金储备却相应上升。欧元是当前惟一能与美元竞争的国际货币,为增强欧元同美元的竞争力,欧洲央行就不能过分依赖美元储备发挥增强货币信心的作用——增加黄金储备也就成为必然的选择。
总之,自亚洲金融危机以来,虽然广大新兴市场经济体普遍实行了浮动汇率制度,但是,其外汇储备却未如人们依据传统理论而推断的那样大幅减少,反而有大幅增加,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在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新兴市场经济体外汇储备的功能已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
传统的外汇储备功能是与固定汇率制度相适应的。其明显的特点就是十分强调外汇储备的“务实”功能,即,一旦经济受到不利冲击,货币当局就准备实实在在地用“真金白银”去满足进口、支付债务和干预汇率的需要。在浮动汇率制下,满足上述三项需要的功能大大弱化了。如今,外汇储备管理的核心在于“保持信心”,具体而言,浮动汇率制下外汇储备管理的目标主要包括:支持公众对本国(地区)货币政策与汇率管理政策的信心;通过吸收货币危机冲击以及缓和外部融资渠道阻塞,来克服本国(地区)经济的外部脆弱性;提供一国(地区)能够偿还外债的市场信心;支持公众和外部投资者对本国(地区)货币稳定的信心;支持政府偿还外部债务与使用外汇的需要;应付灾难和突发事件。
外汇储备在“保持信心”方面的作用逐步增大,同时就意味着其作为一国(地区)财富的功能得到强化。换言之,追求国家财富的增长,成为外汇储备管理日益重要的目标。实证研究表明,通过加强科学管理,外汇储备可以取得令人满意的投资收益。2005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一份题为《外汇储备的财务成本》的研究报告中,通过对110个国家1990-2004年的全部数据进行严格实证分析,得出如下结论:在统计期内,即便将所有的成本(包括机会成本)都考虑在内,除发达国家之外的几乎所有国家的外汇储备都获得了净收益。应当说,较之同期其他任何投资而言,外汇储备的投资业绩都是毫不逊色的。
中国的情况也是如此。仔细分析我国的国际收支表,我们可以间接地推断我国外汇储备的收益情况(图1)。以2005年为例,当年中国净投资收益为顺差91.2亿美元,实现了自1993年以来的首次逆转;其中,投资收益流入356.2亿美元,同比增长92.2%;投资收益流出265.1亿美元,同比增长16.9%。在中国的国际收支统计中,中国的投资收益包括“直接投资项下的利润利息收支和再投资收益、证券投资收益(股息、利息等)和其他投资收益(利息)”。考虑到中国对外投资中官方证券投资(外汇储备使用)占主导地位,可以合理地推断,中国投资收益大幅上升与中国对外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主要是外汇储备增加)密切相关。这间接说明,中国外汇储备的投资收益是令人满意的。
总结以上分析,我们认为,鉴于外汇储备的功能已经从满足进口支付、偿还债务和干预汇率全面转向提供信心并增加国家的财富,鉴于目前我国外汇储备的收益是令人满意的,讨论外汇储备规模的大小,已经没有重要意义了。
三、外汇储备增长过快的不利影响:流动性过剩及对冲困境
外汇储备功能的转变,并不意味规模过大的外汇储备不会对一国经济和金融的运行带来不利的结果。相反,如果外汇储备管理体制不能根据外汇储备的功能变化进行“与时俱进”的调整,规模日益增大的外汇储备也会带来一些不利的后果,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如果由货币当局独揽外汇资产,它将给国内经济带来货币供应增长过快、流动性过剩,进而造成潜在通货膨胀压力的不利后果。我们看到,这正是当下中国发生的情况。
(一)央行的对冲努力
为了缓解外汇储备增加对货币供应的不利影响,对冲外汇储备的压力,央行从2002年就开始了大规模的公开市场操作。起初,公开市场操作集中于以国债为主的现券卖断操作和回购操作上。然而,由于央行资产负债表中的债券存量相当有限,在经历了一段不长时期的单向操作之后,央行发现自己陷入了无券可卖的尴尬境地。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种替代手段,央行于2002年9月24日将公开市场操作中未到期的正回购转换为中央银行票据,然后再用于回购操作。央行票据从此正式进入中国的债券市场。2003年初,鉴于外汇储备又比上年骤增742亿美元的现实,央行认识到,外汇储备的增加可能会持续一个相当长的时期。这意味着,对冲由此引起的货币供应的过度增加,将成为中国货币政策在今后一个较长时期的主要任务。由于可用来实施对冲操作的金融工具依然缺乏,央行遂决定将央行票据作为今后公开市场操作的主要基础。于是,从2003年4月22日开始,央行票据开始了大规模发行,并作为货币市场的一个重要券种被允许在银行间市场上流通。在从那以后的短短4年多时间里,央行票据的发行规模迅速增大,品种也不断增多。目前,其未清偿额已经超过政策性金融债,成为中国债券市场上仅次于国债的第二大品种。
从以上的简短回顾不难看出,央行票据是在我国经济发展和金融改革的特定历史环境下,在中国迅速融入全球经济体系,在国内相关领域改革尚在进行之中,特别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机制尚待完善的条件下,为了有效实施货币政策做出的现实选择。在这个意义上,它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创新。
央行票据的产生及发展,对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和迄今为止的金融宏观调控发挥了重大作用:其一,中央银行由此获得了一种主动、灵活且可大规模操作的金融工具。通过对这种金融工具的买卖,央行实现了在保持其资产规模不断扩大的条件下,通过对其自身负债结构的调整来调整商业银行可贷资金量,从而实施反周期的货币政策调控的积极效果。其二,由于采用了连续滚动发行方式和竞争性招投标机制,并开拓了比较活跃的二级市场交易(银行间市场),央行票据的发行和交易利率逐渐在我国的货币市场上发挥了某种基准利率的作用。在这个过程中,央行票据市场的发展,还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深入。其三,作为一种无风险、规模巨大和交易活跃的基础性金融债券,央行票据市场的发展不仅推动了我国货币市场的快速发展,为各类金融机构实施流动性管理和风险管理提供了有效工具,而且推动了以开发各类金融衍生品为主要内容的金融创新。
(二)央行票据市场进一步发展的困境
但也应当看到,发展央行票据市场,是在我国国债市场发展不充分,其市场密度、深度和弹性均存在缺陷,从而很难为货币政策操作提供有效基础的条件下,央行为了弱化外汇储备迅速增长之不利影响而做出的“次优”选择,因此,其存在缺陷再所难免,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1.成本问题
由于央行票据构成央行负债,在其操作过程中,央行需要为其发行的票据支付利息,这便产生了调控成本问题。然而,如果径直将央行票据的利息支出全部归诸调控成本,那是不正确的。在理论上,我们可以从两个角度来衡量央行票据的成本。第一,由于发行央行票据的目的是为了对冲央行因过度买进其他资产(外汇)所造成的基础货币之过度投放,而央行买进的这些资产又是有收益的,所以,分析央行票据的成本,必须将发行央票所支付的利息与其相应增加持有的外汇资产的收益进行比较。第二,在央行的武器库中,还有一种“对冲”工具,这就是提高法定准备金率。因此,我们还可以将央行购买并持有外汇资产的收益同央行提高法定准备金率所须支付的成本(对法定准备金支付的利息)进行比较。进行了上述比较之后,对于对冲外汇储备增长的成本问题,显然应有别样看法。进一步,我们还可以对发行央票的成本(央票利率)与提高法定准备金率的成本(法定准备金利率)进行比较。很明显,前者的成本比后者要高。于是,对于近年来央行不断提高法定准备金率的政策操作,我们可以基于成本的比较找到强有力的解释。
2.对市场资金供求和利率的影响
无论其目的为何,发行央行票据总意味着央行增加了市场上对资金的需求;反之则相反。央行的这一操作,必然会对市场资金供求和市场利率产生影响。这样,就在央行大量发行央票来收缩流动性的时候,央行同时也就成为我国货币市场上最大的做市商。作为做市商与作为调控当局这两种矛盾身份的一体化,无疑增加了央行宏观调控的复杂性,并加重了其在货币政策操作的两个主要对象——货币供应量和利率——之间进行协调的难度。在极端的情况下,倘若央行为了降低其操作成本而对央行票据的利率有所追求,就会有操纵利率之嫌——这显然与央行的市场中立地位和市场稳定功能相悖。事实上,近年来央行票据发行曾出现过若干次流标情况,正反映了市场对央行这种双重身份存在的质疑。
3.开放经济条件下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的矛盾
发行央行票据为的是对冲外汇储备的过度增加,其直接出发点在于追求内部均衡。而央行票据市场的供求态势和由此决定的利率走势,又将通过其对人民币资金的供求对比和市场利率之走势的影响,对外汇市场和人民币汇率的动态产生冲击,这便涉及到外部均衡问题。不难看出,单一运用发行央行票据这种手段来同时应付对内均衡和对外均衡两个经常不一致的目标,不免有顾此失彼之虞。举例说,为对冲外汇储备增加而发行央行票据,固然达到了收缩银根的效果,满足了对内均衡的要求;但银根的收缩将导致人民币利率水平上升,而利率水平的上升,即便没有进一步刺激投机性外汇的进一步流入,至少也没有弱化其流入的动力。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我国依然实行固定汇率制,从而无须顾及汇率水平的变动,这一缺陷并不明显。但是,WTO过渡期的结束以及汇率形成机制的加快改革,无疑加速了我国发展为开放性大型经济体的步伐,致使这一缺陷日益凸显。
在以上所举的三个缺陷中,第一个缺陷是可以忽略的。因为,所谓成本问题,实际只是财务安排的一个假象——如果把外汇资产和央行票据负债纳入同一个核算框架中同时考虑,这个问题事实上并不存在。我们在下文中将集中讨论这一问题。真正成为问题的是后两者。出现第二个缺陷的原因,在于央行在央行票据的操作中不免有自己的利益存在,集做市商与调控者两个相互对立的职能于一身,自然难免冲突。出现第三个缺陷的原因,在于中国日益成长为开放性大型经济体,从而必须同时兼顾对内均衡和对外均衡两个相互联系但经常冲突的目标——将这两项任务挤压在单一的对冲操作和提高法定准备金率的操作之中,已经使得央行陷入左支右绌的窘境,并降低了国家总体的宏观调控效力。四、外汇储备管理体制的国际经验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如果外汇储备管理体制不能根据外汇储备的功能变化进行“与时俱进”的调整,规模日益增大的外汇储备将带来不利的后果。基于这一认识,我们认为,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任务之一,就是要阻断外汇储备的动态同国内货币供应的僵硬联系。
在探讨改革我国外汇储备管理体制的方略之前,有必要对别国的经验做些比较分析。通过分析美国、英国、日本、欧盟、韩国、新加坡和我国香港特区等国家和地区的外汇管理体制安排,并分析这些国家和地区实践经验背后的理论线索和逻辑关系,我们概括出如下两点认识。
(一)外汇储备持有者问题
关于外汇储备当局的安排,大国和小国有着截然不同的选择。经济开放的大国更倾向于由财政部门或货币当局之外的专设部门持有外汇储备,并相应承担外汇市场干预和汇率稳定职能;而小国则更多地选择由中央银行直接持有外汇储备,并相应承担外汇市场干预与汇率稳定职能。
对于任何开放型经济体来说,宏观调控的任务均可概括为同时追求对内均衡和对外均衡。但是,因经济规模的不同,从而对内部均衡重要性强调程度的不同,大国和小国处理内外均衡关系的模式存在着重大差异。
对于开放型大国经济来说,由于客观上本国经济的独立性较强,且始终强调经济的独立性,宏观调控的基本任务,便是要同时实现内外均衡。然而,经济政策理论(例如“丁伯根法则”)和各国实践均告诉我们,由于一种政策工具只能实现一个政策目标,要实现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两个经常不相容的宏观调控目标,至少需要两种以上的政策工具。我们看到,像美国、英国、日本、韩国等,均确定了由货币当局负责内部均衡、而由财政当局负责外部均衡的分工。由于外汇储备更多地涉及外部均衡问题,这些国家自然都选择由财政当局来主导外汇管理体制,并负责制定汇率政策。由财政部门或专设机构主导外汇管理体制的最大好处,在于可以切断外汇储备与基础货币供给之间的直接联动关系,阻隔汇率变动可能对货币政策产生的直接影响。同时,由于隔断了不稳定的外部冲击,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得到加强,其调控国内经济运行的能力也得到提高。
小型开放经济体的情况则不同。由于他们几乎不存在可以自我支撑的国内经济体系,其经济运行是高度依赖全球市场的。这就意味着小型开放经济体的内外均衡具有一致性,基本上不存在所谓的内外均衡冲突问题,也就无所谓内外均衡的职能分工问题。同样由于小型经济体的经济发展高度依赖外部环境,保持汇率稳定,实现外部均衡,在多数情况下总会成为压倒一切的目标。新加坡以及我国香港特区便是合适的例证。
这两个经济体事实上都不拥有真正意义的中央银行,也不存在真正意义的货币政策。如果一定要进行比较,那么,他们货币政策的惟一目标就是保持汇率稳定。在这种情况下,选择由货币当局负责外汇储备的管理,以确保本国基础货币供给与外汇储备的变动保持同步变动关系,是实现汇率稳定和整体经济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
(二)外汇储备资产的多样化
在外汇储备管理模式的选择上,储备规模较大的国家(地区)倾向于对外汇储备进行分档管理。其外汇储备管理的目标,在常规的流动性之外,均有一定的收益率要求。
从国际比较来看,外汇储备较少(对汇率干预要求较低)的国家(地区),由于持有外汇资产的机会成本较低,通常采取的是较为简单的管理模式,其储备管理的首要目标大都是维持较高的流动性,对外汇储备的收益性没有太多的要求。而在那些储备规模较大的国家(主要集中在亚洲地区)中,出于提高管理效率的考虑,往往对外汇储备实行了分档管理,在确保外汇储备流动性的前提下,将多余部分进行收益率较高的各种投资,以提高外汇储备的整体收益水平。
比如,从1997年开始,韩国货币当局便将储备资产分为流动部分、投资部分和信托部分三个部分来管理,并对不同的部分设置不同的投资基准。流动部分由美元存款和短期美国国库券组成,每季度根据储备现金流来决定合适的规模,追求高度流动性的目标。投资部分投资于中长期、固定收入的资产,追求收益率目标。以上两个部分的外汇储备均由韩国银行的内设机构进行管理。信托部分同样追求收益率目标,不同的是,这部分外汇资产是委托给国际知名的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的。根据韩国银行的解释,设置这一档的目的,在于提高储备收益的同时,提供一条向国际知名管理公司学习先进投资知识的途径。自2003年开始,韩国进一步成立了由政府全额出资的韩国投资公司(KIC)。从功能设置来看,该公司将作为一家资产管理公司,逐步接受韩国银行和财政部的委托,管理一部分外汇储备资产。
新加坡政府亦然。与韩国不同的是,新加坡不仅将国家外汇储备分为两档,而且该两档的储备分别交由金融管理局和政府投资公司(GIC)来持有并管理,从而实现了机构分离。在这种安排下,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持有的外汇储备主要用于干预外汇市场,及作为基础货币发行的保证,目的是维持新元汇率的稳定。而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作为一家由政府全额出资的资产管理公司,则接受政府管理外汇储备的委托,通过其6个海外机构,在全球主要资本市场上对股票、公司债券、货币市场证券、甚至金融衍生产品进行投资,来实现外汇储备收益的长期增长。
我国香港特区也将外汇基金分为支持组合和投资组合两档来实行分档管理。支持组合为货币基础提供支持,进行外汇市场干预,以此确保港元汇率的稳定。投资组合则保证资产的价值及长期购买力,追求较为长期的投资收益。投资基准由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制定,其主要内容包括外汇基金对各国及各环节资产类别的投资比重及整体货币摆布。外汇基金雇佣全球外聘基金经理负责管理外汇基金约1/3的总资产及所有股票组合。
值得注意的是,类如美国、英国这样的发达国家,虽然凭借其本币在国际金融体系中居于“关键货币”地位而不保持大量外汇储备,但是,其外汇储备管理也都含有“在保持流动性和安全性前提下争取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这说明,在金融全球化的今天,外汇储备的功能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它作为一国财富的意义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强调。
五、中国外汇储备管理体制的改革
中国外汇储备的迅速增长,是由一系列国际和国内因素造成的。就国际而论,全球经济失衡当推首因;就国内而言,储蓄过剩并造成国际收支顺差,则属根源。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大量研究显示,无论是全球经济失衡还是国内储蓄过剩,都是由一系列实体经济因素和体制因素造成的,要在短期内矫正绝非易事。这意味着,外汇储备持续增长,将是我们在今后一个较长时期中必须面对的情势。鉴于外汇储备的增长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经济运行日益重要的因素,并已显示出若干负面影响,鉴于我国现行的外汇储备体制已经不足以应对这种新的复杂局面,改革传统的外汇储备管理体制,创造一个灵活且有效的制度框架,已成当务之急。
(一)根本的任务是建立全球配置资源的战略
面对国家外汇储备迅速增长的局面,人们直观的反应是要将外汇储备“用掉”。我们认为,这种看法过于简单化。应当清楚地认识到这样的事实:如果我们当真能够大量购买国外的资源、产品和劳务,亦即为外汇储备找到规模巨大且稳定的非金融用途,外汇储备就不会增长过快了。反过来说,外汇储备之所以增长过快,正是因为我们“用”不出去。在此情势下,简单地为了减少外汇储备而不计成本、甚至浪费地“用掉”我们用国内资源和产品交换而来的外汇储备,肯定是不足取的。
有鉴于此,面对外汇储备不断增长的局面,应当提出的任务是促进外汇储备多渠道使用。综合别国经验和我国的实践,这既包括外汇资产持有机构的多元化,也包括外汇资产投资领域的多样化。
中国的经济发展正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在过去近30年改革开放取得巨大成就的基础上,今后的中国经济发展势必更广泛和更深入地融入全球经济的运行之中。因此,更加积极、主动地运用全球的资源来为中国的经济发展服务,或者说,着眼于全球经济运行来规划我国的资源配置战略,应当成为中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立足点。毫无疑问,外汇储备管理体制的改革应当被有机地纳入这一全球化发展战略之中。具体而言,我国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更加有效和多样化地使用外汇储备,实现商品输出向生产输出和资本输出的转变,并藉此在全球范围内实现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
(二)改革之一:国家外汇资产持有者的分散化
迄今为止,我国依然实行比较严格的外汇管制。在现行的框架下,绝大部分外汇资产都必须集中于货币当局,并形成官方外汇储备;其他经济主体,包括企业、居民和其他政府部门在内,都只能在严格限定的条件下持有外汇资产。这种外汇管理体制是与传统体制下国家外汇储备短缺的情况相适应的;而今的情况是,我们已经开始为外汇储备积累过多及增长过快而苦恼。为了适应上述变化,放松外汇管制已经势在必行。近来有关当局提出了要大力推行“藏汇于民”的战略,正是适应了这种转变的趋势。
为了便于了解这种战略转变,我们首先需要对外汇资产、官方外汇储备等相关概念进行更全面、更精确的定义。
在《国际收支手册》第5版中,IMF将官方外国资产(officialforeignassets)定义为一国政府有效掌控的外国资产,并将之分为储备资产(reserveassets)与其他官方外汇资产(otherforeigncurrencyassets)两类。其中,储备资产指的是,由一国货币当局掌控,能够便于直接弥补国际收支失衡,或是通过干预外汇市场、影响汇率来间接调节国际收支失衡的外部资产。
在上述定义中,有几个要点需要强调。其一,“货币当局”是一个功能概念,它包括承担发行货币、管理国际储备、管理基金组织头寸等任务的中央银行和其他机构(如财政部和汇率稳定基金等),并不固定地特指某一类机构;其二,“储备资产”包括黄金储备、特别提款权、基金组织头寸、外汇储备和其他债权。其中,外汇储备包括证券(债券和股票)、通货、存款和金融衍生产品。作为“储备资产”,要具有“方便使用”的特征,这指的是具有安全性和流动性。其中,安全性是确保储备资产得以长期保值,而流动性则是确保储备资产能够在需要时具有及时无损(或较小损失)地变现的能力。其三,“外部资产”指的是国内居民对非居民的财产要求权,包括债权和所有权。其四,“其他官方外汇资产”是指由一国货币当局和中央政府所掌控的未被归入官方外汇储备的外部资产,它们必须是以外币计值和结算的;必须在需要时可兑换成货币以满足当局的需要;必须代表实际的权利(claim),而不是广义的融资能力(例如,信用额度和互换额度就不能包括在内);掌控其他官方外汇资产的“官方”是指货币当局和中央政府,但中央政府的社会保障基金则不涵盖在内。
我们认为,我国外汇储备管理体制的改革,就持有主体多元化而言,就是要将原先集中由中国人民银行持有并形成官方外汇储备的格局,转变为由货币当局(形成“官方外汇储备”)、其他政府机构(形成“其他官方外汇资产”)和企业与居民(形成“非官方外汇资产”)共同持有的格局。这样做的目的有二:其一,通过限定货币当局购买并持有的外汇储备规模,有效地隔断外汇资产过快增长对我国货币供应的单方向压力并据以减少过剩的流动性,确保货币当局及其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其二,为外汇资产的多样化创造适当的体制条件。
我们认为,汇金公司的设立和有效运行,标志着外汇资产持有主体的多样化进程已在我国展开。只不过在目前的体制框架下,汇金公司的法律地位并不明确,相应地,它与央行的资产负债关系也未界定清楚。因此,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国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改革,一方面,我们应尽快明确汇金公司的法律地位及其功能,另一方面,根据国家对外开放的需要,还可再设立若干与汇金类似的专业化投资型机构。
需要特别强调专设外汇管理机构的重大意义。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下,设立专业性政府投资公司来管理部分外汇资产,具有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市场、学习先进金融知识、了解市场最新动态、提升国家金融竞争能力的战略意义。在这方面,新加坡和韩国专设政府投资公司(新加坡的GIC、韩国的KIC)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三)改革之二:与持有主体多样化相配合的外汇资产多样化
一些研究者指责我国的外汇储备都用于购买美国的政府债券,从而造成外汇储备收益的低下。以上分析表明这是不确实的。事实上,自从20世纪末期以来,我国外汇储备,无论就其币种而言还是就其资产种类而言,就已经多元化了。因此,所谓外汇资产多样化的任务,就是在原先有效操作的基础上,对官方外汇资产做出明确的功能划分,并确定相应的管理机构,同时规定适当的监管框架。
在总体上,我们应当将国家外汇资产划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可称流动性部分,其投资对象主要集中于发达国家的高流动性和高安全性的货币工具和政府债务上。这一部分外汇资产形成“官方外汇储备”,主要功能是用于为货币政策和汇率政策的实施提供资产基础。毫无疑问,官方外汇储备应继续由央行负责持有并管理。
第二部分可称投资性部分,主要投资于收益性更高的金融资产上。从持有主体上看,其中一部分可交由其他政府经济部门管理,形成“其他官方外汇资产”,主要用于贯彻国家对外发展战略调整,在海外购买国家发展所需的战略性资源、设备和技术,或者在海外进行直接投资,或者购买具有一定风险的国外高收益股票、债券,乃至金融衍生产品。应当指出的是,只要制度设计得当,央行也可以持有一部分非储备的其他官方外汇资产。当然,在账目上,这部分外汇资产应与央行的资产负债表明确地划分开来。其余的外汇资产(非官方外汇资产)应当按照“藏汇于民”的思路,配合外汇管制放松的步调,鼓励由企业和居民购买并持有。
(四)改革之三:划定货币当局持有的“官方外汇储备”规模
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内容之一,就是将一部分外汇资产从货币当局的资产负债表中移出,形成其他官方外汇资产和非官方外汇资产。这种分割的关键,在于比较合理地确定应由央行持有并作为官方外汇储备的外汇资产的规模。
关于由央行掌握的外汇资产(外汇储备)规模究竟应当有多大,可以有不同角度的测算。根据韩国和我国香港特区的实践,央行掌握的外汇储备规模可以根据如下四个因素来确定。其一,传统的三项外汇储备规模决定因素;其二,根据国内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依据外资在国内金融市场中投资所占的比重,估计出在最坏的情况下,外资撤出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其三,根据历史经验,计算出本国汇率的波动幅度,估计在最坏的情况下,汇率剧烈波动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其四,根据调控货币供应量的需要,估算出为了使货币当局能够履行其正常功能,需要有多大规模的外汇资产作为其货币发行的准备资产。
综合考虑以上四个因素,大致上可以估计出应当保留在央行资产负债表中的外汇储备规模。仔细分析这些决定性因素,可以看到,其中有一些因素是相互覆盖的。因此,最适宜的官方外汇储备规模可以根据短边原则予以确定。我们认为,在上述四个因素中,对外汇储备需求最大的因素,应当是作为基础货币的支持资产。鉴于当前我国基础货币的规模约为65232.44亿元人民币的现状,建议由央行持有的用于货币政策操作的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在5000亿-6000亿美元。
(五)形成“其他官方外汇资产”的融资安排
由货币当局之外的任何机构购买和持有外汇资产,都有一个如何为购买外汇资产筹集资金的问题。这一问题,构成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改革的争论焦点之一。
对此,日本财务省多年的实践为我们提供了逻辑清晰且有价值的借鉴。
在日本,官方外汇储备的主要部分是由财务省持有并管理的。财务省通过“外汇基金特别账户”(FEFSA)来管理这笔外汇储备。FEFSA由外币(主要是美元)基金和日元基金两部分构成。当需要购买美元时,则动用日元基金;当需要购买日元时,则动用美元基金。
日本实行浮动汇率制后,由于日元对美元有长期升值趋势,购买美元(相应地卖出日元)便成为外汇市场干预的主要方向,既然运用FEFSA中的日元基金去购买美元成为经常性的操作,所以,为该基金筹集日元,不断充实FEFSA中的日元基金,便成为FEFSA面临的长期任务。
迄今为止,FEFSA筹集日元资金的基本手段是在市场上发行短期融资票据(hnancialbill,FBs)。在法律上,FBs被定义为调节资金余缺的现金管理券,由于这笔负债对应的是等值外汇资产,在经济上具有自我清偿的特征,所以不记为政府债务。换言之,发行FBs,无论其规模如何,均不会增加政府债务。在这里,筹集资金和运用资金的性质和特征,与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起和运作颇为类似。
更具体地说,日本的FEFSA系统由两部分构成:外汇交易基金和外汇交易基金特别账户。前者是政府交易外汇的基金。根据日本政府预算法,其余额和买卖均不记入政府预算;而后者则由交易产生的利润与损失、在外汇干预过程中产生的利息的收付构成。根据日本政府预算法,后者要记入政府预算的收入与支出项中。
我们认为,日本的FEFSA通过发行FBs来为其持有的外汇储备提供本币资金的融资安排,特别是日本法律对FBs性质的认定以及相应的制度和预算安排,对我国有着直接的借鉴意义。
从融资技术上分析,我们更加主张发行外汇基金债券(如我国香港金管局的做法)来收购外汇资产。由于外汇基金债券是一种资产支撑债券(ABS),其自偿性更为清晰,其“对冲”的功能也更为显著。
(六)需要有一部外汇管理法
外汇储备管理体制的改革无疑是一项既复杂又具有极强政策性的工作,应当在法律、法规或行政性规章的规范下进行。外汇管理法规的功能是:厘清职责、加强管理、增加透明度和便于监管。我们认为,除了保留相关法律法规中目前仍然适用的内容之外,在外汇管理法(或行政性规章)中至少还应当增添:国家外汇资产的定义和分类;官方外汇储备的管理目标、管理机构、职责、资产构成;其他官方外汇资产的管理目标、管理机构、职责、资产构成;官方外汇储备及其他官方外汇资产之间的关系及预算处理原则;购买和持有其他官方外汇资产的筹资安排;对官方外汇储备及其他官方外汇资产的监管,等等。
六、结束语
上海发展有限渗透型离岸金融业务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一方面上海发展严格分离型离岸金融业务竞争优势并不明显。我国周边地区聚集了众多的离岸金融中心,比较成熟的就有香港、东京、新加坡三个。这些市场在金融机构数量、政策环境、服务水平等各方面都较上海有明显优势,对境外资金需求者和供给者有着更大的吸引力。在这种背景下,上海试行严格分离型离岸金融业务的成效不容乐观。
另一方面上海市目前已吸引了大量跨国公司,部分公司地区总部、财务中心也设在上海。在日常经营中,这些跨国公司产生了对离岸金融服务的强烈需求。我国目前对外汇资金划往境外还有较为严格的限制,跨国公司内部化的采购、生产和销售方式与我国现行外汇管理模式产生了冲突,一些合理的资金汇出要求由于当前外汇管理对交易真实性的审核标准与跨国公司的实际经济活动之间存在难于调和的矛盾而难以实现,他们只能借助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实现其资金结算及调度管理功能,如果允许跨国公司在上海开立离岸账户,把它们的一些资金转移到离岸市场,能够迅速扩大上海市离岸市场规模,有利于发挥资金的集聚效应。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在离岸金融业务规范发展的前提下,发展有限渗透型的离岸金融业务具有现实可行性和必要性。关键是监管部门能否对这种类型的离岸金融业务实行有效且到位不越位的监管。
有限渗透型离岸金融业务的风险分析及监管切入
渗透型离岸金融业务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层面:
一是国家层面。即对离岸金融市场所在东道国的风险。这种风险是多方面的:(1)外汇资金运动中的风险。渗透性离岸金融管理的失控将会对国家经济金融带来相当的风险。(2)金融体系扩张经营的风险。银行开展离岸金融业务会享受免缴存款准备金以及不受流动性要求限制等待遇,因此经营离岸金融业务的主体在受到外在约束减少的情况下,如再缺乏审慎经营意识的内在控制,则极易造成经营主体的自身风险,从而波及该主体母国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
二是微观层面。即对经营主体的风险。离岸金融业务对其经营主体—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带来的风险是多方面的。除了上述由于金融机构经营规模过度扩张风险外,还需面临比在岸业务更大的经营性风险,如离岸客户的信用风险(离岸客户大多为远距离客户,进行有效信誉评估和管理的难度较大,可控性较低)等。
我们认为无论是国家宏观层面还是主体微观层面,只要监管的切入点把准,其风险还是可以有效控制的,关键是渗透的通道设计以及监管的有效执行。那么,离岸与在岸之间会发生些什么样的资金渗透呢?我们可把渗透途径归纳为账户渗透和产品渗透两方面。账户渗透是指银行自身账户资金的渗透以及开立在银行的客户账户之间的资金渗透。产品渗透是指借助金融产品进行的渗透。另外,金融机构本身作为经营主体也可能会发生各种渗透,如经营离岸业务的金融机构有内部在岸头寸和离岸头寸之间的相互弥补会导致资金在离岸与在岸间的渗透。
由于经济金融活动的多样性以及金融在监管与创新矛盾运动中产品的不断推陈出新,上述渗透经常是立体多维发生的,但渗透的最终结果应该是导致资金上的渗透。所以我们认为渗透通道的设计与管理层最终的监管切入点是对离岸金融业务外汇监测与管理。
发展有限渗透型离岸金融业务的外汇监测与管理
对离岸金融业务的外汇监测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要求,离岸金融业务必须纳入东道国的国际收支统计监测,其业务规模应反映在该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以及国际投资头寸表中,否则在整个世界经济金融的发展中将会出现非常大的遗漏。具体的监测可按以下方面进行:
一是对银行离岸金融业务监测。这项监测应以审慎经营为目标开展。应制定统一的离岸金融业务会计标准,要求金融机构定期报送离岸业务的各项报表及临时要求的特殊报表,使当局及时了解离岸金融业务的规模,并监督各项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在外汇管理上则采用国际投资头寸表要求的相关因素由银行通过BSPL(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
二是对资金在离岸与在岸之间渗透的监测。这项监测可以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为前提开展。由于离岸账户资金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流入在岸,对国内经济和金融体系造成冲击,在岸资金也有可能离岸化,因此当局应严密监测资金在离岸与在岸之间的流动,要求主体进行资金账户间流动申报,全面了解离岸资金的流向和规模。
三是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随着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资金跨境流动的规模必将扩大,流动方式也会复杂化。应在现有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体系中相应增加离岸与境外之间资金流动监测内容。
对离岸与在岸有限渗透的监管
关键词外汇储备财富基金外汇平准基金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央行和IMF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12月31日,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为19460.30亿美元,居世界第一位,约占全球外汇储备的25%。巨额外汇储备提高了我国对外支付能力,增加了海外投资者信心,并为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支撑。但是,储备量的增加直接影响了央行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同时,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令我国巨额外汇储备面临缩水风险,给我国外汇管理当局提出了巨大挑战。因此,完善现行外汇储备管理体制,加强对存量和增量外汇储备的管理是当前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
外汇储备迅速增长的重要原因是我国对外汇投资的限制及采取的缺乏弹性的汇率制度。我国连续多年的“双顺差”是外汇储备迅速增长的来源,但却不是使外汇储备迅速增长的根本原因。从国际收支平衡表上看,经常项目顺差主要是我国外贸企业出售产品和服务所获取的外汇资产,资本项目顺差主要是外商直接投资。如果逐步取消强制结汇制度,实行充分弹性的汇率制度且对外汇投资没有严格限制,这些外汇资产自然会在经济主体之间进行交易和对外投资,最终形成市场均衡和国际收支平衡。除非央行对外汇资产有特殊需求,否则央行无须购买外汇资产,外汇储备就不会增加。因此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逐渐取消强制结汇制度,尽快实现汇率决定真正市场化,放宽对外投资限制,才是缓解外汇储备迅速增长的根本途径。目前,由于我国难以承受本币迅速升值可能产生的巨大成本,汇率市场化采取了渐进的方式。在这一过程中,外汇储备继续快速增长是难以避免的,单靠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改革并不能解决这一问题,但是通过改革可以降低因保持汇率稳定使外汇储备增加而产生的成本,同时提高外汇储备的使用效率。
关于我国外汇储备管理体制的改革,李扬(2007)等学者提出,在现行体制下,绝大部分外汇资产集中于央行并形成官方外汇储备是有问题的。应当改革外汇资产持有者结构,一方面,按照“藏汇于民”的思路,鼓励企业和居民购买、持有外汇,形成非官方外汇资产;另一方面,实现官方外汇资产持有者的多元化,成立各种类型外汇投资公司购买、持有外汇,从而减少央行购买、持有的外汇储备规模,从源头上缓解流动性过剩。
关于第一点建议,在人民币升值预期下,实现外汇资产持有者的分散化、藏汇于民只是一厢情愿,如果这种转化可以实现,央行从一开始就不会积累如此多的外汇储备,外汇储备剧增的问题从一开始就不存在。因为经济主体不愿持有外汇资产,为了保持汇率稳定,央行才不得不购买并持有外汇储备,除非本来就没有升值压力。关于第二点建议,笔者认为,这一思路是正确的,但对官方外汇资产的性质缺乏清晰的划分,因而也就不能从根本上区分不同外汇资产的管理模式,可操作性不强。本文试图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厘清官方外汇资产和外汇储备的概念,指出我国目前外汇储备管理体制存在的不足。在此基础上,构建出官方其他外汇资产和外汇储备的管理模式,为管理当局提供一些可供选择的改革思路。
二、我国目前外汇储备管理体制存在的缺陷
目前的研究为完善我国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提供了一定的思路,但笔者认为还存在以下不足:
首先,未充分厘清外汇储备资产与官方其它外汇资产的区别。IMF在其外汇储备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外汇储备管理指导方针》中,对外汇储备的定义是:外汇储备是由货币当局能够控制的、可及时获取的一国的公共部门拥有的外国资产。识别外汇储备资产的标准,一是有效控制,二是随时可用。“为了掌握储备资产或是达到其他的目的,货币当局自然持有国外资产或对国外资产进行控制。各种目的之间并不相互矛盾。比如,近期派不上用场的储备资产可用来投资世界银行的债券,增加开发资金的规模。出于上述原因持有的资产一般都视为储备资产。相比之下,用于开发和其它目的直接长期贷款资产则不作为储备资产。”由此可见,外汇储备资产有其明确的目标和严格的条件,除此之外的其他任何外汇资产(即使是官方外汇资产),都不计人外汇储备统计中。按照IMF第五版《国际收支手册》关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项目统计,我们可以推知,一国官方外汇资产包括:货币当局持有的外汇资产;各级政府持有的外汇资产;货币当局持有的外汇储备资产。即使不考虑货币当局单独持有外汇资产,官方外汇资产至少包括两部分:各级政府持有的外汇资产和货币当局持有的外汇储备资产。一国的外汇资产包括官方的外汇资产和非官方外汇资产。为清楚起见,我们把除外汇储备之外的官方外汇资产称作官方其它外汇资产。
我国经历了外汇储备从严重短缺到高度充足状态,拥有庞大的官方外汇资产,不同的外汇资产理应发挥不同功能,采取不同的经营利用方式。但我国的官方外汇资产一直等同于外汇储备资产,由中国人民银行持有并管理。因此。应根据外汇资产的功能明确区分官方外汇资产,一部分作为外汇储备资产由货币当局持有,行使外汇储备的职能,我国学者用不同方式计算的我国适度外汇储备规模最多不过8000亿美元;另一部分作为货币当局和各级政府持有的其它外汇资产,用于投资和重要战略性资源的购买。
第二,缺乏清晰的分层次管理系统,储备授权体系不明确。一国外汇储备授权体系可以分为三个主要层次:第一层次是储备的持有层次上的授权,这一层次上的被授权对象是国家货币当局。第二层次是储备经营运作和经营管理上的授权,这一层次的被授权对象是有关政府部门或投资公司。第三层次是储备交易操作上的授权。第三层次在各国之间没有太大差别。在我国,第一层次授权,应是国务院代表国家授权中国人民银行统一持有、经营和管理外汇储备,这一模式为央行主导模式。第二层次授权,应是央行授权国家外汇管理局操作与管理外汇储备,如要进行分档管理,央行还应授权专业外汇投资公司经营,外管局负责流动性管理,外汇投资公司负责投资性管理。授权方与被授权方为委托关系,双方以合同形式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现在已成立的国家外汇投资公司是由国务院直接设立,其职能是实现外汇资产的保值增值,这种外汇资产的性质取决于购买外汇储备的资金来源。如由国务院授权财政部发债,则财政部与公司为委托关系,外汇资产的性质属官方其它外汇资产;这种形式的授权,央行只是把非官方的外汇资产转换成官方其它外汇资产,起了一个中介作用。如国务院授权央行直接把外汇储备划拨给新成立的公司,则央行与新公司为委托关系,外汇资产属外汇储备。目前我国采取的是第一种形式。从央行公布的外汇储备总额看,中司2000亿美元的资产并未从外汇储备中移出。由此可见,目前并没有真正区分清楚外汇储备管理体制和官方其它外汇资产管理体制。
第三,外汇储备的形成机制没有改变,难以从制度上切断外汇储备与货币发行的直接联系,外汇占款成为央行发行基础货币的主渠道,使得央行资产负债结构极不合理。目前讨论的思路是为多余的外汇储备寻找出路,并没有改变外汇储备的形成机制。成立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只是通过发行债券的形式把央行持有的多余外汇储备转化为官方其它外汇资产。其作用仅仅是在官方其它外汇资产的管理方面,没有改变外汇储备的形成机制。只要中国的汇率决定缺乏弹性,在存在本币升值预期的前提下,为维持汇率稳定,央行就仍然要通过投放基础货币购买外汇储备,外汇储备与货币发行的直接联系难以从根本上切断。
与外汇储备居第二的日本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相比,可以看到,我国央行在资产持有方面与之有明显差别。下面是2001年到2008年8月中日央行国外资产、政府债券在总资产中的比重比较。
在我国央行的总资产中,占主要部分的资产是国外资产。从2001年到2008年8月间,外汇资产占比逐年上升,从31.4%上升到77.5%,政府债券占比在2.2%至9.6%之间。而日本央行政府债券占总资产的比重大致在55%—70%之间,外汇占比在3.7%—6.9%之间。和日本央行相比,我国央行所持有的政府债券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明显过少。这种资产的缺陷是对资产的买卖决定权上存在着非对称性。即在资产的买进和卖出过程中,资产的买卖决定权不完全掌握在央行的手中,因而资产交易的实际结果与央行想要得到的结果并不一致。我国央行的国外资产主要是外汇储备,其买卖的决策权掌握在我国外贸部门和国外部门的手中,结果常常与央行所希望出现的结果相背。例如在通货膨胀时期,央行本应紧缩货币,但如果此时净出口出现顺差或者外商直接投资迅速增加,为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央行就需要用人民币全额兑换外汇。其结果是央行所持有的资产非情愿地增加,等额本币进人流通领域,造成物价更快地上涨。在经济萧条时期,央行应该放松货币,但此时如果出现国际收支逆差,央行就必须承担起弥补国际收支逆差的责任,其结果将使央行的资产总额下降,基础货币供给量的进一步收缩,对经济造成了更为严重的伤害并加剧通货紧缩。三、对我国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些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我国的官方外汇资产将分为两部分:一是央行持有的官方外汇储备,二是官方其他外汇资产,两者应分属于不同的主体独立运作。沿着这种思路向前推进的关键是建立两类基金:以国家能源基金为基础的财富基金和外汇平准基金。
(一)建立以国家能源基金为代表的财富基全
由于官方外汇资产对应的是央行的本币负债,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要把一部分外汇储备转化为官方其它外汇资产,需财政发行国债筹集本币资金或直接向央行出售国债购买。国家通过发行特种国债从央行购买的外汇就转化成了官方其它外汇资产。我国目前财富基金性质的中司就是财政发行1.55万亿的特别国债从央行置换2000亿美元外汇储备建立的。笔者认为中司的以被动投资、财务投资为主的投资模式并不是我们现在可选的最佳模式。国内许多学者提出了用外汇储备购买资源类产品的构想,但能否用外汇储备购买、如何购买缺乏系统、科学的论证。
首先,关于能否用外汇储备购买的问题,本文上面关于官方其它外汇资产的论证给予的回答是肯定的。这些资产的性质是由经济主体资产转化来的国家资产,经济主体和国家对这些资源配置的目标完全不同。经济主体拥有外汇资源无非有三大用途:一是用于进口所需商品和服务;二是用于对外投资;三是卖给其它经济主体或货币当局。获得外汇的其它经济主体无非还是重复上述操作。经济主体的目标是效用或利润最大化,而国家的目标是服务于一国经济长期发展需要。因此,对于这些资产的经营运用,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用于购买外国国债或其它金融证券获取微不足道的利息或收益不是中国目前的首选,而用于购买国家战略储备物资和高新技术等才最符合中国长远发展战略要求。目前中国在很多战略性领域都还远远落后于许多发达国家,随着经济快速增长,中国对能源的需求已逐渐超过国内自然资源的储存及开发能力,以石油为例,我国的战略石油储备远远落后于美、日、法、德、韩等国家。从战略上讲,用这些外汇资产购买石油带来的收益远远大于购买任何金融资产的收益。从经济意义上讲,因为用于储备像石油这样可耗竭资源的资本,有望从逐渐升高的价格中获得收益,尽管建立储备耗费的资本损失了利息,但这可以在跨时期的实际价格的增长中得到补偿。按照传统的经济学理论,当市场是完全竞争以及零开采成本时,均衡的石油价格刚好是利率增长,此时,投资于战略性石油储备的资本没有机会成本,它只是另外一种形式的储蓄而已。很多人低估了战略性石油储备的收益,因为他们只计算了储备投资的利息成本,但却没有考虑其本身的预期收益。
其次,关于如何购买的问题,建立国家能源基金是一种可行方式。目前世界上的财富基金的规模,按财富基金研究所2008年12月的统计是3.94万亿美元,其中与石油、天然气相关的基金约2.5万亿美元,占全部基金的64%。但这些产油国的石油稳定基金的运作并不能给我们提供现成的经验。作为消费大国,国家能源基金的作用恰好与产油国的稳定基金相反:他们是把赚来的石油、天然气收入作为对未来的一种投资,而我们实际上是用其他收入来为未来的能源安全投资,从而实现保障民生和经济安全的目的。尽管中国现在已经有了中司,但建立国家能源基金还是很有必要的。在石油价格低位时期,政府可以依照中司的成立模式,一次性置换200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约占现有外汇储备总量的10%),作为官方其他外汇资产建立国家能源基金,由指定机构专门进行石油和稀缺资源的购买。基金用途单一,易于管理,便于有关部门根据市场状况对石油等资源与外汇的配置比例做出灵活调整。
(二)建立外汇平准基金
关于外汇储备管理体制的模式,笔者认为,建立外汇平准基金是核心。设立外汇平准基金作为调节外汇市场和稳定汇率的专用基金。当外汇市场供求发生较大变化、汇率出现动荡时,央行运用外汇平准基金在外汇市场上买卖外汇来调节供求,使汇率在目标范围内波动。目前美国、英国、日本、加拿大等国都是通过财政部持有的外汇平准基金来稳定汇率的。与财政部持有不同的是,我国的基金可以在现有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储备司的基础上组建,国家授权央行管理,由外汇管理局具体操作经营。这样做的好处是,按照路径依赖,顺应中国外汇储备管理的发展路径,制度变迁的成本小。
基金由外币基金和本币基金构成,外币基金由现有的外汇储备的一部分形成,央行与外汇平准基金为委托关系。本币基金的来源可参照国际上成功的作法,通过在市场上发行债券筹集。与央行通过发行基础货币购买外汇储备不同,外汇平准基金是通过发行债券筹集本币在外汇市场上购买外汇储备的,从表面看,过去是央行发行基础货币购买外汇储备,再通过发行央行票据回笼货币;现在是外汇平准基金发行债券筹集本币,再用本币购买外汇储备,两者只是顺序上发生了变化。实质上,这一变化是从制度上切断了外汇储备变动与国内货币发行之间的直接联系,把央行从这一联系中解脱出来。
在存在人民币升值预期的前提下,基金发挥的作用是用本币负债置换外汇资产,从理论上对市场流动性没有任何影响。新增外汇储备不进入央行的资产负债表,央行可以根据市场上货币供求状况,自主地调整货币供应量,从而可以提高国内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稳定性。这样就形成了央行负责货币政策的实施,外汇平准基金负责汇率的稳定的分工。由于平准基金是在央行的管理下运作的,利率和汇率的协调也就容易做到。至于发行债券造成的利息成本与央行发行央行票据的利息成本是一样的,是政府为稳定汇率必须承担的代价。
在汇率真正市场化之前的这段过渡时期内,我国的外汇储备管理体制应采取央行主导模式。现有存量外汇储备的大部分继续由央行持有管理,新增外汇储备由外汇平准基金持有。央行对外汇储备实行分档管理。央行拨付一部分外汇储备给平准基金,授权外汇平准基金负责流动性管理,在执行外汇储备的基本功能同时,按照安全性、流动性的原则经营外汇储备,以安全性和流动性为主。央行再授权有条件的商业银行或专业外汇投资公司负责投资性管理,完全按照市场化运作。在外汇平准基金、商业银行和专业投资公司内部,建立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制定业绩考核标准和投资风险基准并进行有效审计。
四、结论及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上述分析的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新模式,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优势:
第一,区分了外汇储备资产和官方其他外汇资产,理顺了外汇储备管理体制的授权体系,使分层次管理系统更加清晰,有利于我国外汇储备管理体制高效运行。外汇储备资产和官方其他外汇资产的性质不同,因而投资目的和投资方向截然不同,应由不同的管理部门分别管理。外汇储备管理体制集中管理外汇储备资产,按照外汇储备的不同职能,可分为流动性资产和投资性资产管理,由央行授权不同机构进行管理。这样的授权体系清晰、明确,可以大大提高我国外汇储备管理的效率。
第二,从制度上切断了外汇储备与基础货币发行之间的直接联系,解决了因外汇储备增加而产生的流动性过剩,提高了国内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稳定性。外汇平准基金的建立,改变了外汇储备的形成机制。外汇储备不再通过央行发行基础货币取得,而是通过外汇平准基金发行债券筹集人民币的方式取得,阻断了外汇储备增加与基础货币发行之间的直接联系。发行的债券可以在债券市场上流通,增加了我国债券市场的债券品种,扩大了债券市场的规模,有助于推动我国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央行票据会逐渐退出债券市场,央行不再是债券市场上的最大做市商,有利于央行保持中立,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的职能。
第三,优化了央行的资产结构,使央行更好地执行货币政策。有效地增加央行持有的国债总额,可以使央行更好地执行货币政策。由于国债资产买卖的控制权可以更多地掌握在央行手中,因而增减国债资产以替换基础货币的交易一般可以由央行来决定在繁荣时期,央行可以通过市场卖出公债券,收回基础货币,以达到让经济降温的目的。在萧条时期,央行则可以通过市场买进公债券,放出基础货币,以便使更多的基础货币投入流通,达到使总需求增加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