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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园按照会议精神,对园内的食品卫生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进行报告。
我园有幼儿食堂一个,在园用餐幼儿共430人,专职食堂员工三人,食品采购由园领导兼任。食品加工场地占地100平方米,幼儿用餐在各班教室进行。
我园在食品卫生工作方面做到了:
一、学习食品卫生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让每个教职工都意识到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性,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给幼儿灌输食品卫生常识,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建立健全有关食品卫生方面的规章制度,从食品加工到幼儿用餐等方面都做到了有章可循。
四、证件齐全有效,幼儿食堂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健康证》。
五、食品采购严把进入关,能定点采购的食品全部定点采购,不能定点采购的食品在购买时都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并问明出处。不购变质食物和野生菌、四季豆等有中毒可能性的食物给幼儿食用。
六、食品储存和餐具消毒工具、食品加工工具齐全,餐具做到餐餐消毒,教室和厨房地面每天定时进行优氯净清洗消毒,食品加工工具即用即洗。
七、厨房卫生每日定时打扫和随时保持干净双重目标同时进行。
八、生熟食品分类存放,隔餐剩食不给幼儿食用,未加工熟的食物不给幼儿食用。
九、灭四害工作随时发现随时进行。
幼儿园对食堂卫生情况进行了一次深入地检查,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对于各种不卫生的隐患和习惯及时进行处理更新。厨房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文件的规定,加强对食品采购、供货、加工等关口的管理,确保所购食品和原料卫生安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存放食品和原料的场所有专人管理,非直接工作人员不得接近;严格生熟分放和加工处理制度,严格执行饭菜当日制作,当日食用制度,以防隔夜饭菜对幼儿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对幼儿园进行灭鼠除蟑,清除各种寄生虫,防止各类传染病的发生。灭蝇药专人专点妥善保管,单独存放,严格执行用药、清理和管理制度。
办园多年来,我园在卫生部门和教育管理部门的领导和督导下,严格循规加工幼儿食物和指导幼儿正确食用食物,严把餐、饮具和食物加工场地与幼儿用餐场地的消毒关,没有出现幼儿食物中毒和园内传染病流行的事件过,这是我园应保持的。
我园还有专用的食品库房,有专用菜类的细加工操作间,一些食品加工具还需不断添置,这些问题我园正在不断改进中,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相信我园今后在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方面会越来越做得好。
幼儿园食品安全自查报告篇【二】
为了强化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幼儿繁荣人身、饮食安全,保证幼儿快乐健康成长,根据区教委关于幼儿园安全工作规定的指示精神,我园针对自身情况进行了详细周密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总如下:
一、领导班子充分重视,提高思想意识
首先召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明确职责和具体分工,成立以校长、园长为首的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各项具体安全工作开展排查活动。同时召开幼儿园老师集体会议,学习教委颁发的文件,要求教师提高责任意识,增强安全常识,切实认识到幼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保证把孩子教育好,管理好,保护好,签订安全责任状,让家长放心地将幼儿交到我们的手中。
二、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根据教委消防安全指示精神,幼儿园集体对活动室、寝室、食堂等重点防火场所进行排查,对电源、电线进行改装处理,对教室内的插座进行不用即封处理,将墙面外漏的插座用胶带封住,将拖线插座放在高处(孩子够不着的地方)使用,消除一切不安全的隐患。检查各类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使用情况。并对幼儿及教师进行应急预案知识教育,确保紧急情况下幼儿和教职工能够有秩序地安全撤离、疏散。三、参加大型社会活动情况管理幼儿园参加大型社会活动需要经教委通过,并要求组织教师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订活动应急预案,专人跟班,确保幼儿和教师的人身安全。
四、接送、晨检、午睡值班工作情况管理
幼儿园班车接送幼儿,学校与司机及教师签订安全责任状,教师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清点幼儿,注意管理好乘车幼儿的上、下、乘坐安全。做好幼儿入园、带药、不安全隐患记录工作,防止漏失。对于不熟悉的幼儿接送者要谨慎对待,不能有一点失误。违反规定交接幼儿接送的要严肃处理,严格控制接送人员常规管理。如果幼儿无人接送,跟车值班的教师要负责到底,安全无误地将幼儿送到家。对于未到园的幼儿,教师要及时做好家园联系工作,并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汇报,有异常情况应马上请示上级领导,以防各种大的传染病或其他特殊情况的蔓延。幼儿午睡值日教师应尽职尽责,根据季节变化和幼儿具体情况做好保育工作,让每个幼儿健康安全地午睡休。
五、食品卫生管理情况
幼儿园对食堂卫生情况进行了一次深入地检查,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对于各种不卫生的隐患和习惯及时进行处理更新。厨房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文件的规定,并签订食品饮食卫生责任状。学校加强对食品采购、供货、加工等关口的管理,确保所购食品和原料卫生安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存放食品和原料的场所有专人管理,非直接工作人员不得接近;严格生熟分放和加工处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饭菜当日制作,当日食用制度,以防隔夜饭菜对幼儿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对幼儿园进行灭鼠除蟑,清除各种寄生虫,防止各类传染病的发生。
幼儿园食品安全自查报告篇【三】
为了认真贯彻111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杜绝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园成立了以园长为组长,副园长为副组长,教研组、办公室和总务处为成员的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连州市集体用餐单位专项整治方案》中的整治项目及内容,逐项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对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
根据市教育局的文件精神,我园立即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安全工作机构,明确了园长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副园长为直接负责人,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明确分工,并制定了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的建设,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了责任到人。
二、切实抓好园内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1、食堂卫生证件、制度齐全。我园食堂三证齐全,并有相关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并定期体检,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学习有关的卫生安全知识。
2、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符合卫生标准及有关要求,设有独立的食品原料间、粗加工间、洗消间,预进间。有防鼠、防蝇、防尘、防蟑螂、防污染等设施,通风良好,食堂肉片环境整洁,能每天清除垃圾。
3、食堂能严格执行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制度。刀具、砧板按生、熟严格分开使用;食品的存入能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了交叉污染。
4、食品原料的采购能严格执行索取食品原料供应商的《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检验合格证》及做好食品入库登记制度。并与所有的食品原料供应商签订食品卫生协议书,保证其食品的质量。
5、在食品制作过程中,能按照煮熟煮透的原则进行烹饪。蔬菜烹调则按照一洗、二浸、三灼、四炒的程序进行,没有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加工食品。并制定了食物留样24小时制度。
为切实做好我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2020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后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校依据《食品安全法》《吉林省学校食堂饮食安全管理办法》,学校本着对学生、对家长、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我校食堂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的食堂食品卫生工作展开了全面、认真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强化责任意识
学校长期以来始终把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放在第一位,把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平时,重细节。为了加强对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卫生的安全,确保师生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明确管理责任。学校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总务主任、为副组长,食堂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实行分工负责,层层落实。领导小组分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安恕一中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郑绪光
副组长:房占伟 高吉军
采购员:高吉军 王洪军
管理员:刘兴君
本学期初,学校专门召开食堂卫生工作会议,明确职责和具体分工,针对各项具体安全工作制定计划明确责任。同时召开学校教职工、后勤人员会议,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学习上级颁发的文件,要求学校后勤人员提高食堂卫生工作意识,增强食堂卫生常识,切实认识到学生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性,保证把孩子教育好,管理好,保护好,让家长放心地将孩子交到我们的手中。
二、食堂环境的排查。食堂环境清洁和保持,鼠、蟑螂、苍蝇和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消除,以及防护措施。
三、确保了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四、健全卫生、食品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到人。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到人,搞好食品卫生宣传,由主管后勤的教师做好对食堂每周一次的检查。
五、把好五个关,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1)、把好采购、加工关:采购做好验收工作,索证索票,并做好进货台账记录,加工做到烧熟煮透,做好食品留样工作。(2)、把好“消毒”关。所有的餐具、用具都高温消毒。(3)、把好“个人卫生”关。做到身体不适的职工不能进入食堂工作,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及经过食品卫生培训合格才能上岗,工作人员进入食堂必须做到“三白”。(4)、杜绝非工作人员进入厨房关,保证无投毒现象发生。(5)、食品加工制作管理,贮存场所设备的清洁,原料清洗彻底生熟分开,食品的留样及留样设备的正常运转。
六、今后打算
为有效地控制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做好各类事故隐患监控,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健康安全。我们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学校食堂要通过课堂教育、板报、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大教育力度,使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知识深入人心,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维护自身健康。同时,也使食堂的工作人员自觉按照《食品安全法》进行操作营业。
(2)、加大管理力度,杜绝校门流动摊点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生产加工加强卫生监管,严格操作规程。加大奖惩力度。
(3)、全面停止使用一次性碗、筷和塑料袋,杜绝白色污染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4)、学校通过健康教育,告诫学生不吃霉变食品,不买三无产品,不喝生水冷水,教育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开展健康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倡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加大对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的监控力度,禁止学生到无证摊点就餐或购买副食、饮料等商品。
七、存在问题
(1)、学校对面有两个小卖点,学生上学进校门前和放学后个别学生吃涮面情况,学校管理不好掌控。
一、认识到位,高度重视
食品安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事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一方经济社会的安全稳定。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一是把此项工作摆在了街道的重要工作议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二是为了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监管,街道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主任张耀林同志为组长,部门各科室及社区干部为成员;三是经常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标语、专栏等对食品安全进行大力宣传,让食品安全知识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关心、重视的氛围。
二、齐抓共管,狠抓重点
1、上半年法制宣传月,我办加强宣传,动员全社会参与.增强了食品安全监管合力,认真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共出动宣传人员60人次,散发宣传资料和小册子500份,张贴宣传画20份,宣传标语10条,受教育居民达5000多人。在日常宣传工作中,全街道各社区均设立食品安全宣传栏或板报,定期更新内容,每季度不少于1次。
2、下半年,两节期间我办在辖区内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办事处安排工作人员在节日前针对性地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对辖区内大材市农贸市场、餐饮店铺、百货超市、干杂店铺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月饼、肉及肉制品、豆制品、乳制品、蛋制品、水发食品、腌卤制品、炒货、饮料、酒、保健食品等节日消费较多的食品进行了检查。经过检查,辖区商家销售预包装食品均有qs标志,无出售三无食品和超保质期食品的情况,无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节日期间,街道还安排工作人员及时巡查、监督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从而确保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扎实推进。
3、11月,我办在辖区内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办事处安排工作人员针对性地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一是加大对辖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检查和整顿工作力度,强化生猪屠宰宰前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加强对生猪肉品区场的监督管理,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疫、检验的不合格生猪肉品进入市场。二是开展集贸区场专项整治。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管,督促办理相关证照,依法规范经营;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操作程序从事食品加工,“三防”设施齐全,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确保食品安全。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三是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标准化改造,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家庭活动。加大对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大、中、小学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严防学校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领导、构建机制。结合实际,对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各社区设立相应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健全食品安全队伍,从组织上保证工作的开展。
2、每季度定期组织召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及时传达和学习上级关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遇到重大食品事件要及时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汇报。此项工作将纳入年度目标进行考核。
3、加大节假日监管力度,在“五˙一”、“十?一”两个黄金周期间和“端午”、“中秋”两节等节假日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基本情况:
我园是一所民办幼儿园,位于平阳南街望飞巷内,现在园幼儿150人,教职工21人,园内食堂现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与许可范围一致。为了加强学校食堂管理,我园成立了由樊红红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安全管理小组,加强平时对食堂安全的监管和检查力度,确保我园食堂安全工作防范到位。
二、环境卫生方面
我园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合理,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点,食品加工操作间,备餐间,食堂各个操作间的布置基本达到规定的标准,墙面、地面均使用符合规定的材料建造,达到防火、防潮,可清洗的要求,配备了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基本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品的设施和设备。配有专用冷藏、洗涤、消毒设施。
食堂内外环境比较整洁,卫生情况良好。多年来我园领导、食堂负责人都把食堂的清洁卫生当成最重要的一项工作来抓。一是对环境、餐具的卫生有明确要求,实行卫生包干,专人负责,做到餐厅环境清洁整齐,所有餐具清洁消毒。二是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不采购、不加工、不发放变质食物。三是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由总务处每天定期检查,园长室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于不足之处限期改正。四是严格按照我园的食堂卫生管理制度执行各项工作,由食堂管理员监督执行,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杜绝各项有损教师、幼儿的事件发生。
三、健康证明方面
我园食堂现有两名员工,均持有合格的、有效的健康证明。
四、索证索票管理方面
我园现有专门的采购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实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并认真填写各类台帐。
五、加工制作方面
我园在食品加工制作方面,不使用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等影响食品安全的食品,要求原料清洗彻底,加工制作过程生熟分开,不存在交叉污染,所有食品均做到烧熟煮透,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正常运转,按规定留样
六、清洗消毒方面
我园食堂配备有效洗涤消毒设施,且数量满足实际需要;有餐饮具专用保洁设施,消毒池不与其他水池混用,目前使用的比亚酶清洗剂,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毒人员能掌握基本消毒知识,餐饮具消毒效果符合相关要求。
七、使用食品添加方面
我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目前有食用碱面,在日常的使用中,做到了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要求。
八、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情况
在此次的检查中,我们发现有个别的餐用具陈旧,现已全部废弃,更换了新的用品。
通过学期初的检查,我们认为我园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处在正常、有序、健康运行的轨道上,基本符合上级领导和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今后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毫不松懈地把我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继续推向新的更高的层次。创造一个孩子满意,家长放心,领导认可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时间似箭,岁月如梭。流年诠释着成长的涵义,而人生的旅途,像打翻了岁月的五味瓶,让我细细地品尝着成长的滋味。
成长是酸的。弟弟还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对他宠爱有佳,我不难过,因为他小,需要人照顾。但是现在,弟弟已经长大了,而爸爸妈妈的溺爱导致他现在生活不能自理,什么事情都要依赖父母。有一次,我在写作业,弟弟跑来打扰我,拿我的作业本乱涂鸦,还把书包弄得一塌糊涂。我生气地痛骂他一顿。而弟弟不但不知错还找来妈妈说我欺负她,妈妈不分青红皂白教训了我。说弟弟还小怪我不让他。我眼角含着眼泪没让它掉下来,心里却酸酸的。妈妈,您可知道,那作业明天就得交的啊!
成长是甜的,当第一天跨进学校的大门,我庆幸自己终于成了一名中学生。可学校里的一切对我而言都是陌生的。我曾害怕、惶恐、迷茫、孤独过,但久而久之,与同学老师之间的相处越来越融洽,上课,我们专心致志地听老师讲课;下课,和同学热情豪放地玩耍。老师和同学都是那样的可亲可爱。我渐渐地喜欢上了学校。我的心里甜甜的,这就是我所向往的生活与学习啊!
成长是苦的,随着年龄的增长,学习负担越来越重,压力也随之越来越大。每天应付着眼前堆积如山的作业,奔波于“学校——家里”两点一线之上,就连周末也被各类补习班占满。只能在白纸黑字中想像牧童悠远的笛声,儿时天真无邪、不识愁滋味的笑靥离我越来越远。回忆着“扔沙包”“掷石子”“过家家”,再看看案头上的“语文”“英语”“数学”,我的心里苦苦的。我不禁感慨道:童年真好!
成长是辣的,小时候一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这种无忧无虑的生活。可成长意味着要慢慢学会生存,懂得如何照顾自己。记得第一次洗衣服,把蓝色牛仔裤染在了白衬衫上;记得第一次煮饭忘了放水,烧糊整个锅;记得第一次洗碗,打破了好几个碗碟……我的心里辣辣的。我不禁怀疑自己:我真的长大了吗?
一、指导思想
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监管能力建设,落实监管工作责任,监督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持“督促落实责任、积极帮扶指导、严惩责任缺失、鼓励诚信经营”的指导思想,依法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行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确定年度常规监督检查的对象
本辖区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新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以及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按季度进行补充更新。
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督检查参照此方案执行。
(二)确定年度常规监督检查的频次
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常规监督检查一般每年进行两次,各单位可以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以及监管工作需要适当增加检查频次。其中一次监督检查要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和企业生产情况确定时间实施,结合年度报告的提交时间确定,即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每满一年前的一个月内完成一次对该企业的常规监督检查和年度报告的审查。
(三)制定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常规监督检查
我局在本辖区内组织实施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常规监督检查和年度报告的审查工作,制定常规监督检查具体实施计划,确定每家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监督检查的时间。实施计划要报告当地政府并报市局备案。
三、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
年度常规监督检查要结合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年度报告审查工作一并进行。
(一)送达监督检查通知书:在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常规监督检查前15个工作日,向企业送达附件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通知书》,告知企业监督检查有关项目。(承办单位:各食品监管责任区)
(二)督促企业提交书面自查报告:被检查企业收到监督检查通知书后,应依照国家质监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第二章内容进行自查,并向实施监督检查的质监部门提交书面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包括附件2《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规定内容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结合年度报告的审查要求辖区内的食品获证企业一并提供以下资料:1、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报告自查申报表(一式三份)(附件3);2、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4、在用计量器具的检定证书;5、安全检验项目委托检验报告单两份。(承办单位:食品生产监管股、各食品监管责任区)
(三)核查企业自查报告:对收到的企业自查报告进行核查,必要时要求被检查企业做出说明并提供补充报告材料;对逾期未提供自查报告和年度报告的食品生产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要求提供,逾期仍不提供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实施单位:各食品监管责任区)
(四)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对企业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可结合企业年度报告审查的生产条件实地抽查同时进行。
1、告知企业实施现场检查:对企业的自查报告和补充材料进行核查后,局监管办确定对企业实施现场检查的期限,并发交办单告知各食品监管责任区、质检所、计量所实施现场检查的时间期限,由各食品监管责任区确定具体现场检查的日期并告知企业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各食品监管责任区)
2、现场监督检查的依据:对企业实施现场监督检查的程序以及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依据《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第三、四章执行。
重点检查是否有生产场所搬迁未变更、超许可范围和超期未延续继续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生产条件、检验条件、环境卫生条件是否持续满足生产的需要,其中计量器具是否持有合格有效检定证;检查企业是否做到批批出厂产品检验,自行进行产品出厂检验的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实验室测量比对;委托出厂检验的企业,是否委托具有法定检验资质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协议等。(实施单位:各食品监管责任区、技术所)
3、抽样检验:根据监督检查工作需要,依照食品监督抽查计划和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加强食品中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的抽检和监测,严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限量标准、超范围使用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实施单位:各食品监管责任区、技术所)
4、记录监督检查结果:监督检查人员应当按附件4《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核查表》有关事项,如实记录监督检查结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以及企业对前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现场监督检查人员应予以详细描述,并记录在附件5《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现场监督检查情况记录表》上。(实施单位:各食品监管责任区)
(四)常规检查结果的后处理
1、常规检查的处理: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能够现场整改的问题,应当要求企业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问题,要依法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跟踪整改情况。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等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实施单位:各食品监管责任区)
2、检查记录归档:现场检查完成后5个工作日,所有监督检查记录应按照“一企三档”的规定,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为三年。留存企业的监督检查记录,应归入企业建立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留存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记录,应归入监管部门建立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有关监督检查的基本信息,应录入食品质量安全电子监管系统。(实施单位:食品生产监管股、各食品监管责任区)
3、每年应检查总结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并形成本辖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分析报告,报所在地政府和市局。(实施单位:、食品生产监管股、各食品监管责任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制定常规监督检查的实施流程,明确各接口的交接事宜,并将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人,责任到人,确保不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
(二)完善监管机制。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辖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把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企业纳入到常规监督检查的范围,严格落实监督抽查、年度报告审查、执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强制召回等监管措施,确保监管到位。
一、监管计划完成情况
此次督查主要通过查阅各类监管文书和资料、与基层监管人员座谈和现场随机抽查辖区企业和小作坊等方式,了解第一季度各基层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整体推进情况,特别是检查依据年初制定的食品安全监管计划,按要求落实各项监管措施的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监管计划未得到有效落实
一是均未按计划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进行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并进行现场核查是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措施,是提高企业自身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第一季度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现场核查数平均不到计划完成数的25%,督促企业提交自查报告数不到企业总数的20%。二是日常巡查回访工作未达到相应的频次总数。按平均1年巡查企业小作坊各1次的工作量计算,第一季度只有少数单位达到了25%的巡查回访频次。三是监管计划的制订可操作性不强。有的单位未按工作实际对全年工作进行合理性计划,人为造成上、下两个半年工作不平衡,不利于落实全年工作目标。监管计划的制定比较粗,未落实“三分监管”的要求,未按照辖区企业的实际质量安全情况合理制订监管计划,减缓监管工作与监管资源的矛盾。
2、监管工作不实不细的情况仍然存在
有的监管人员不能认真查找在食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发现不了企业在生产经营表象下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或疑点,更不能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办法和整改意见,巡查、回访形式虚设,降低了食品安全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特别是对企业提交的自查报告,不进行认真的审核,使督促企业自查流于形式。
3、小作坊监管基数大,任务难落实
目前,我市小作坊在1300家左右,第一季度实地审查新发证72家,两年有效期到期换证审查101家。小作坊新发证、换证和证后监管工作都在各基层局。每家小作坊新发或换发证工作都需要监管人员到现场指导和审核2至3次以上,占用监管资源的比重较大,造成了新发证和换证工作有延迟的现象,也影响了日常监管工作的落实,甚至挤占了其它监管工作的时间。
4、电子监管工作开展滞后
各单位监管计划、检查情况和监督抽样等监管工作未进行及时录入;未及时督促企业对企业基本信息进行完整录入。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强化监管计划的落实
各单位对于第一季度的“欠帐”要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尽快赶上进度,对于工作计划不合理的地方,要及时进行修订,同时要防止“寅吃卯粮”情况的发生,影响下一阶段监管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2、进一步落实各项监管措施
各单位在监管工作中要严格依据总局关于落实食品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相关要求,逐项进行检查,确保检查一家企业,掌握一家企业的质量管理全面情况,不留“尾巴”,不走过场。重点监督企业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督促并帮助企业建立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好“保障食品安全不出问题”的监管职责。
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宣传培训,指导和督促企业强化自律,牢固树立“质量安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社会责任”的意识,建立和完善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产品销售台帐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制度、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企业诚信制度等,督促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一)整合监管资源,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一要按照“三位一体”实施方案中有关部门职责分工,依托内部联系会议制度的有效实施,整合内部监管资源,形成监管合力。二要建立镇食品安全协管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队伍,健全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网络,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协管员的考评力度;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共享内部食品安全信息资源,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合力和工作的有效性。
(二)严格市场准入,实施长效监管。一是帮助企业按细则要求规范生产设备、卫生环境条件;二是督促企业按生产工艺和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严格执行企业产品出厂检验制度;三是对已获证企业在强化法人是第一责任人的同时,加强获证后继监管措施,确保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质量安全持续稳定合格;四是做好获证企业到期复查换证工作;五是加强获证企业递交年度自查报告的严格审查工作,按照79号令的要求,对年度自查报告不合格的企业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然不符合要求的,建议发证部门取消食品生产许可证资质。
(三)继续推行“三分监管”,提高证后监管效能。根据《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级分类分等监管规定实施总体框架》,结合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要求,按照对全县食品企业确定的监管等级及监管频次,制定监管计划(见附件一),对获证食品及相关产品获证企业和小作坊进行监管,不断提高日常监督管理的及时性、有效性和规范性,努力提高监管水平和监管效能。
(四)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及使用行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备案核准工作。对企业(作坊)实施食品添加剂备案承诺制度并张贴上墙。做到食品添加剂备案率达100%和“四个相符”,即企业提交的配料清单、经本局核准的食品添加剂备案表、食品标签标识中所列的食品添加剂名称与企业实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符合。严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限量标准、超使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严禁食品添加剂虚假标识标注。
(五)生产条件持续改进及新企业严把准入关口。已获证生产企业应当对发证时的环境条件、卫生要求,厂房场所、生产设备、检验条件等环节持续改进。对相关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不予准入预审;对新获证企业开展证前企业法人代表约谈工作,提高企业质量安全风险意识和守法生产经营观念。
(六)加强对原辅料资质检查与质量评估。企业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向供货者索取许可证复印件和与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明文件;对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企业应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此外,企业应及时关注原辅料生产企业的诚信情况,做好安全评估,如有问题应立即跟换原辅料的供给企业。
(七)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和各类专项整治。做好重点产品监管工作,加强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桶装水、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监管和治理工作,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八)做好举报投诉处理工作,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交代,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九)认真做好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资源准备。
三、主动配合,积极履行行政职能
(一)按规定上报年度工作计划、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监抽计划、工作总结和其他相关信息,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二)配合其他监管部门开展工作,实现环节之间无缝对接,互通情况。
(三)积极完成县政府交办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大曹庄管委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局、市畜牧水产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
二、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考促管、激励引导”的原则,由市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三、考核内容
对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考核内容包括:(一)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监管保障情况;(二)专项整治、信息体系建设、宣传教育情况;(三)农产品种养、食品加工、食品流通、食品消费各环节情况;(四)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情况;(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情况;(六)指标完成情况;(七)市政府确定的其他考核内容。
对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考核分为综合部分和业务部分。综合部分包括组织领导、配合协调等内容;业务部分根据考核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职责确定。
四、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自查和现场考核两个阶段。现场考核采取以下方式:(一)听取被考核单位年度内食品安全工作总体开展情况的汇报,全面了解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二)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协会、学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乡村群众代表意见。(三)查看被考核单位涉及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档案、文件、记录、各项制度等。(四)实地随机抽查农产品种养基地,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以及畜禽定点屠宰场、农贸市场、餐馆、集体食堂。
五、时间安排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应于**年12月10日前向市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提交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现场考核时间待定。
六、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89分的为良好,60-79分的为合格,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七、考核奖惩
根据考核结果,由市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政府批准,对优秀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奖励;对不合格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八、考核纪律
对在考核工作中发现的弄虚作假、越权渎职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