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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美句经典的话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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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美句经典的话

第1篇:六月美句经典的话范文

关键词:L狩礼;三驱礼;历史变迁;汉唐时期

中图分类号: K892.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17)03-0130-14

作者简介:陈业新,上海交通大学科学史与科学文化研究院教授、博导(上海 200240)

“三驱”礼出自《周易・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象曰:……舍逆取顺,失前禽也。”1据考证2,“三驱”礼属周代L狩礼,由殷商田猎发展而来。周代在继承殷商狩猎传统基础上,将田猎活动礼制化,是为《周礼・大司马》所载的L狩礼。西周L狩礼集“阅兵之制”、“田猎之仪”于一体。L猎礼的举行,一般先进行军事训练,随后开展狩猎,狩猎是为了检验讲武的效果。“三驱”礼是就西周L狩礼之讲武活动而言的,系军事训练中参加演习的战车和士兵(徒)在特定区域(防)内三次前进至“表”的行为,唐代玄宗因此称云“三驱教人战”1。

然而,战国以后,由于作战步兵、骑兵的出现,战争形式发生变化,车战不再是战争的主要形式,作为讲武的L狩礼“阅兵之制”的规定和程式,已不适于新的作战形势,于是,传统的“阅兵之制”不再为统治者看重。所谓的L狩礼仅存“田猎之仪”,新的讲武礼仪独立于L狩礼之外;另一方面,在“王者功成作乐,治定制礼”2思想的指导下,各王朝在政权稳定后,无不重视L狩礼建设。但是,后世所谓的L狩礼,因时代条件变化,已与西周L狩大有不同。对此,南朝刘宋大明七年(463)二月,太常丞庾蔚之有论云:“L狩不失其时,此礼久废。……L狩之礼,四时异议,礼有损益,时代不同”3。庾氏废损增益之语,概括了此间L狩礼的建设、发展情状。不过,由于文献记载不明4,加之历史时期的L狩礼多有变易,致使前人对“三驱”理解多样5。本文以汉唐L狩礼制度为对象,尝试对“三驱”礼的历史变迁轨迹加以简要的勾陈。

一、两汉时期的L狩礼

鸸时期,作战步兵的出现6,西周时期针对车战而举行的军事训练,此间已不能达到有效训练步兵的目的,步兵训练勿需藉L狩而开展。于是,L狩礼之外,出现了专门的步兵训练方法和仪式7。L狩礼因其军事地位和作用的日益下降而渐为诸侯忽略8。诸侯国在礼坏乐崩、“惟武是尚”的社会背景下,既不会遵守西周L狩礼而“惟礼是从”,更不会积极地从事相应的礼制建设。因此,在有关战国时期的主要典籍中,我们很难找到关于“L狩”、“三驱”之礼的记载。

两汉时期,“三驱”在两汉文献尤其汉赋中开始频繁出现。如《汉书・五行志上》:“田狩有三驱之制”;《汉书・扬雄传上》:成帝羽猎,扬雄从。扬雄因《校猎赋》(或作《羽猎赋》)相讽劝,赋称汉武帝时之“羽猎田车戎马器械储澜御所营,尚泰奢丽夸诩,非尧、舜、成汤、文王三驱之意也”9;《后汉书・班固传下》录班固《两都赋》:“然后举烽伐鼓,以命三驱,轻车霆发,……弦不失禽,辔不诡遇,飞者未及翔,走者未及去”;《文选・京都中》录张衡《东京赋》:“三农之隙,曜威中原。岁惟仲冬,大阅西园。……成礼三驱”;《后汉书・杨赐传》:“昔先王造囿,裁足以修三驱之礼,薪莱刍牧,皆悉往焉”。

两汉“三驱”一词的频繁出现,与社会呼吁礼制的建设有关;而呼吁的动因,恐怕是统治者校猎之为所欲为、“尚泰奢丽夸诩,非尧、舜、成汤、文王三驱之意”所致。这种破坏礼制的行为,早在战国既出现,因为其时战乱而无暇“制礼”。秦汉大一统时代,礼制建设为刘汉王朝重视并被列入日程。有学者曾就两汉L狩礼而称之或许“保存了若干古制”,有“古制之遗意”1。但从有关记载看,我们发现:

首先,较之于西周L狩礼,两汉L礼具有很大的不同。如时间和次数方面,据《周礼・大司马》记载,西周分别在仲春、仲夏、仲秋、仲冬按四季举行L狩礼,一年四次;而两汉L狩礼仅在冬季开展活动,每年一次。东汉献帝建安二十一年(216),有司奏:“古四时讲武,皆于农隙。汉西京承秦制,三时不讲,唯十月都试。”2张衡《东京赋》也说:“岁惟仲冬,大阅西园。……成礼三驱”。另外,东汉延熹六年(163),桓帝驾幸广城苑校猎。陈蕃疏谏:“臣闻人君有事于苑囿,唯仲秋西郊,顺时讲武,杀禽助祭,以敦孝敬。如或违此,则为肆纵。……(前)秋[前]多雨,民始种麦。今失其劝种之时,而令给驱禽除路之役,非贤圣恤民之意也。”3按照“顺时讲武”古制,仲秋应为“A田”之时。而桓帝于“民始种麦”之际L猎,陈蕃认为不是农隙时间,失于先人顺时“劝种”之宜,疏谏桓帝停止L狩。《礼记・月令》:仲秋之月,“乃劝种麦,毋或失时。其有失时,行罪无疑”;《淮南子・时则》:仲秋之月“劝种宿麦”;《淮南子・主术》:“虚中则种宿麦”。虚,北方玄武之宿,八月建酉中见于南方。三者关于冬小麦种植时间的记载一致,说明秦汉时期种植冬小麦的时间为仲秋之月。把这一冬小麦种植时间的记载,与陈蕃上书劝止桓帝行猎之事相联系,说明:第一,上古L猎,并非尽为农闲时节;第二,汉代以前,仲秋“A田”,可以行猎。而桓帝于仲秋种麦出猎,则被陈蕃谏止,称违古制。其中的原因,就是此前的四季L猎,到汉代时则仅为冬令之时,桓帝仲秋L猎因而被认为违制。可能正因为两汉并非一年四时田猎,《通典・礼三十六・军一》“天子诸侯四时田猎”条所列,就没有两汉相关四时田猎文献,所举例子,由西周而直指南朝刘宋。

其次,与传统L狩礼相对应,汉代有专门的军事训练礼仪。西周时期,L狩具有军事训练的性质和功能,讲武、狩猎紧密相连。据《后汉书・礼仪志中》,汉代讲武、狩猎相分,并出现了专门的练兵礼――“刘”4:

立秋之日,(自)[白]郊礼毕,始扬威武,斩牲于郊东门,以荐陵庙。其仪:乘舆御戎路,白马朱Q,躬执弩射牲。牲以鹿。太宰令、谒者各一人,载[以]获车,驰(驷)送陵庙。[于是乘舆]还宫,遣使者赍束帛以赐武官。武官肄兵,习战阵之仪、斩牲之礼,名曰刘。兵、官皆肄孙、吴兵法六十四阵,名曰乘之。……刘之礼:祠先虞,执事告先虞已,烹鲜时,有司[告],乃逡巡射牲。获车毕,有司告事毕。

对于这段记载,刘昭有比较明白的补注。刘注“乘舆……牲以鹿”句:

《月令》曰:“天子乃厉[饰],执弓挟矢以猎。”《月令章句》曰:“亲执弓以射禽,所以教兆民(载)战事也。四时闲习,以救无辜,以伐有罪,所以强兵保民,安不忘危也。”

刘注“乘之”时则云:

《月令》,孟冬天子讲武,习射御,角力。卢植注曰:“角力,如汉家乘之,引(阈)[关]蹋g之属也。”今《月令》,季秋天子乃教田猎,以习五戎。《月令章句》曰:“寄戎事之教于田猎。武事不可空设,必有以诫,故寄教于田猎,闲肄五兵。天子、诸侯无事而不田为不敬,田不以礼为暴天物。”

同时,刘注还引《周礼・大司马》“司马以旗致民,平列阵,如战之阵”等文以比之。刘昭注引《月令》、《周礼》等文献,试图用传统L狩礼因“武事不可空设”而“寄戎事之教于田猎”的性质和目的,来说明汉代“刘”与传统L狩礼具有一致性。但是,我们不论从其“扬威武”还是从“兵、官皆肄孙、吴兵法六十四阵”等表象和实际演练的内容来看,两汉“刘”都根本不同于西周的L狩礼,而是纯粹的军事训练礼仪。宋代郑樵《通志・礼略第三・军礼・田猎》因而指出:“周制:天子、诸侯,无事则岁行L、苗、A、狩之礼。汉晋以来,有阅兵之制,而史阙田猎之仪。”由于L狩礼在汉代已成历史陈迹,现实生活中难以寻见,以致连儒者刘向也不知L的真义1。

最后,两汉L狩礼之所以有别于《周礼》所载仪礼,主要在于汉代“三礼”中,《仪礼》地位最高,其礼制建设以《仪礼》为宗2。这就是清代经学家皮锡瑞所说的“汉所谓礼,即今十七篇之《仪礼》”3,且“多无定制”。如东汉末蔡邕著《独断》即“于礼制多信《礼记》,不从《周官》”4。东汉马融、郑玄等古文经学家出于提高《周礼》地位的目的,对《周礼》予以了理想化的描述,但在实际中并未将《周礼》礼仪付诸实施5。新莽时期,王莽企图以《周礼》施政,但最终以失败而谢幕,说明《周礼》的实施尚不具备必要的社会条件。后人对此总结说:“师古而不适用,王莽所以身灭。”6

据萧统《文选・京都中》,东汉张衡《东京赋》对L狩礼的具体状况有一定描述。透过《东京赋》所述L狩礼,我们发现它和后来唐朝《开元礼》的“皇帝田狩礼”基本一致;而《开元礼・军礼》除田狩礼外,另有“皇帝讲武礼”。这种情况,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西周时期的L狩礼,至少在两汉时期就分裂成“田猎礼”和“讲武礼”两部分,“三驱”为“田猎礼”而非“讲武礼”的一部分。

二、魏晋南北朝时期的L狩礼

魏晋南北朝时期,L狩礼在动荡不安的时局下,经历了一个传承、发展等兴废、替变的过程。记载魏晋南北朝L狩礼有关内容的,主要为《宋书》、《晋书》、《隋书》之礼志(制)部分。其中《宋书》较早注意到L狩礼,并对《周礼》之L狩礼、汉“刘”礼、魏晋南北朝L礼等作了系统的梳理,是有关魏晋南北朝L狩礼记载最早的一部史书。同时,其撰者沈约生活于南朝宋、齐、梁3朝,其中宋38年,曾官至尚书度支郎,对宋之L狩礼仪应十分熟稔。所以,沈氏关于宋L狩礼的记载,当真实、可信;《晋书》所记时代虽早于《宋书》所载时期,但其撰修者为唐人房玄龄等,且其晋代L狩礼内容,基本援袭《宋书》;当然,关于魏晋南北朝L狩礼记述最为系统的,乃《隋书・礼仪志》。总之,以上三书对魏晋南北朝时期L狩礼的记载,基本上反映了此间该礼的建设、兴废和沿革情况。

(一)魏晋时期的L狩礼

据《宋书・礼志一》,东汉献帝延康元年(220),“魏文帝为魏王,是年六月立秋,治兵于东郊,公卿相仪。王御华盖,亲令金鼓之节。(魏)b帝太和元年(227)十月,治兵于东郊。(西)晋武帝(司马炎)泰始四年(268)、九年、咸宁元年(275)、太康四年(283)、六年冬,皆自临宣武观,大习众军。然不自令进退也。自惠帝以后,其礼遂废。(东晋)元帝(司马睿)太兴四年(321),诏左右卫及诸营教习,依大习仪作雁羽仗。成帝(司马衍)咸和(326-335)中,诏内外诸军戏兵于南郊之场,故其地因名斗场。自后蕃镇桓、庾诸方伯,往往阅习,然朝廷无事焉。太祖在位,依故事肄习众军,兼用汉、魏之礼。其后以时讲武于宣武堂。”这段文字告诉我们:

第一,三国魏曹丕时开始,继承了汉代专门的练兵礼――立秋之日的“刘”礼。《晋书・礼制下》:“兵者,凶事,故因L狩而习之。”魏文帝曹丕喜好狩猎,《三国志・魏书》之《辛毗传》、《苏则传》、《王朗传》中都有记载和反映。如《魏书・鲍勋传》载勋“每陈今之所急,唯在军农,宽惠百姓,台榭苑囿宜以为后”。文帝将出游猎,鲍勋停车上疏。帝手毁其表而竟行猎;又《王朗传》:“时帝颇出游猎,或e夜还宫。朗上疏曰:‘……近日车驾出临捕虎,日昃而行,及e而反,`警跸之常法,非万乘之至慎也。’帝报曰:‘览表,虽魏绛称虞箴以讽晋悼,相如陈猛兽以戒汉武,未足以喻。方今二寇未殄,将帅远征,故时入原野以习戎备。至于夜还之戒,已诏有司施行。’”文帝报称“时入原野以习戎备”,所指乃西周L狩礼军事训练的性质和目的。然而,到了三国时期,随着历史的发展,L狩礼集讲武、田猎于一的性质早为陈迹,而曹丕仍以此为借口,只是为了粉饰其田猎游逸的劣迹。而且,其“日昃而行,及e而反”的做法,也大悖于古之L狩礼。嗜好狩猎的曹丕还作有《校猎赋》:“高宗征于鬼方兮,黄帝有事于阪泉。愠贼备之作戾兮,忿吴夷之不藩。将训兵于讲武兮,因大L乎田隙。”1此赋虽也反映了其喜好游畋的品性,但“将训兵于讲武兮,因大L乎田隙”,可能是其心迹的真实袒露。因为时局的动乱和诸国间不断的纷争,客观要求统治者必须高度重视训兵讲武,只是未必像西周那样,将狩猎与军事训练相结合,而是把《校猎赋》所云“大L乎田隙”的目的与《宋书》载魏帝“治兵于东郊”、“王御华盖,亲令金鼓之节”的行为相结合。据此,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三国魏之所谓的“大L”,仅仅为练兵、阅兵礼。此后的两晋,承汉魏之衣钵,所谓的“L礼”,也多限于练兵、阅兵,且其间断续无常。

第二,魏晋练兵场所,开始不固定,如三国魏即“治兵于东郊”;而西晋诸帝的讲练兵,皆在宣武观进行;东晋时,又改在南郊开展。直到后来,“以时讲武于宣武堂”;降至宋文帝元嘉时,“置宣武场,校猎讲武”2。无论是在京郊举行,还是在专门的宣武观或宣武堂(场)开展,均与狩猎无关,属纯粹的练兵或阅兵性质。如《晋书・王戎传》载云,王戎“年六七岁,于宣武场观戏,猛兽在槛中吼震地,众皆奔走,戎独立不动,神色自若,魏明帝于阁上见而奇之。”表明魏晋治兵之所――宣武场――内虽置有猛兽,但非用于狩猎,仅供以观瞻。因此,南朝刘宋御史中丞何承天称汉魏以来的练兵“L田非复先王之礼,治兵徒逞耳目之欲”3。

总的看来,魏晋时期,大体上继承了汉代立秋阅兵的做法4,我们看不出该阶段在L狩礼建设方面有何大的作为。整个阶段而言,统治者一方面为稳固政权,积极加强武备,讲武练兵因而受到重视;另一方面却出于奢侈生活之需,屡屡从事不合礼仪的射猎。面对臣子的规劝、指责,虽然文帝等借口农隙大L而训兵讲武以敷衍之,事实上,此间所谓的“L狩”,较西周L狩礼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并且,其训兵讲武也与狩猎基本无涉。另外,即使是阅兵礼,在西晋惠帝以后也被寝废,东晋曾一度试图恢复军礼,但从东晋成帝咸和间“诏内外诸军戏兵于南郊之场”的记载看,其所谓的军礼与传统军礼相比较,也只能权作一场“戏”而已。

(二)南北朝时期的L狩礼

《宋书・礼志一》有一段关于南朝宋L礼的详细记载:

(南朝宋文帝刘义隆)元嘉二十五年闰二月,大L于宣武场,主司奉诏列奏申摄,克日校猎,百官备办。设行宫殿便坐武帐于幕府山南冈。设王公百官便坐幔省如常仪,设南北左右四行旌门。建获旗以表获车。殿中郎一人典获车。主者二人收禽。吏二十四人配获车。备获车十二两。校猎之官着F褶。有带武冠者。脱冠者上缨。二品以上拥刀,备槊、麾幡,三品以下带刀。皆骑乘。将领部曲先猎一日,遣屯布围。领军将军一人督右甄1;护军一人督左甄;大司马一人居中,董正诸军,悉受节度。……校猎日平旦,正直侍中奏严。……上水五刻,皇帝出。着黑介帻单衣,乘辇。……皇帝降辇登御坐,侍臣升殿。……帝若躬亲射禽,变御戎服,内外从官以及虎贲悉变服,如校猎仪。戟抽鞘,以备武卫。黄麾内官,从入围里。列置部曲,广张甄围,旗鼓相望,衔枚而进。甄周围会,督甄令史奔骑号法施令曰:“春禽怀孕,L而不射;鸟兽之肉不登于俎,不射;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不射。”甄会。大司马鸣鼓蹙围,众军鼓噪警角,至武场止。大司马屯北旌门;二甄帅屯左右旌门;殿中中郎率获车部曲入次北旌门内之右。皇帝从南旌门入射禽。谒者以获车收载,还陈于获旗北。王公以下以次射禽,各送诣获旗下,付收禽主者。事毕。大司马鸣鼓解围复屯,殿中郎率其属收禽,以实获车,充庖厨。

之所以不厌其烦地罗引长文,目的是想全面地展现南朝刘宋有关L狩的程序。称其为“程序”,主要因为《宋书》记载的这一L狩礼,是宋文帝刘义隆大L于宣武场的具体场景。但另一方面,从“帝若躬亲射禽”句看,该文又并非尽为一次具体的大L实情,其中又有礼仪上的规定与要求,所以,视之为刘宋L狩礼应不存在问题。综观其文,可知:

第一,其L狩礼集讲武练兵、捕猎于一体,程序先后包括讲武、狩猎两部分,一改汉以来二者别分的局面,同《周礼》军事、狩猎合一的模式与先后程序基本一致;而且狩猎前督甄令史“号法施令”的内容和要求,和《周礼》、《礼记》、《左传》2等儒家经典一再申明的精神也基本吻合。因此,宋之元嘉L礼,存有“古制”,是对传统L狩礼的继承和恢复。个中因缘,和当时对《周礼》的推崇有关。据梁满仓研究,魏晋南北朝时期,血缘关系和地域因素联系密切,五礼制度发育、成熟迅速,礼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被广泛关注,礼的理论研究进入,“南北朝儒家,最为后人所推服者,曰勤于三礼之学”3。在三礼统一体中,《周礼》的地位最高,被视为礼经,成为其时制定礼仪制度的主要理论根据4。“凡圣贤所讲之书,必以《周官》立义,则《周官》一书,实为群经源本。”5受此环境影响,刘宋L礼自然存有《周礼》遗制。

第二,尽管刘宋L礼与《周礼》L狩之仪相近,有练兵、狩猎之效,但我们必须注意其时代差异决定的有别于《周礼》之处:

首先,刘宋的“大L于宣武场”,是礼仪性的。其礼仪性质,从皇帝在检阅军队“着黑介帻,单衣”和狩猎时“帝若躬亲射禽,变御戎服,内外从官以及虎贲悉变服”的着装不同,能够得到清楚的反映。对于前者,《隋书・礼仪志》载:“讲武出征,四时L狩,……则服之黑介帻,白纱单衣,乌皮履”。虽说皇帝“讲武出征,四时L狩”均着黑介帻和单衣,但《宋书・礼志一》又云:“帝若躬亲射禽,变御戎服”。《隋书・礼仪志》:“武弁之服,衣裳绶如通天之服。讲武出征,四时L狩,……皆服之”;而所谓“戎服”,就是军服。郑玄注《礼・月令》季秋之月“天子乃厉饰,执弓挟矢以猎”:“厉饰,谓戎服,尚威武也。” 由此可见,《隋书》称黑帻、单衣和武弁之服,均为讲武出征、四时L狩所着,事实上乃分别泛指,即皇帝讲武着黑帻、单衣,而L狩则戎服。刘宋皇帝如此着装,表明其L狩行为已尽为礼仪性的。

其次,刘宋L礼的时代性,还表现在讲武、习射主体的变化上。西周时期,战争主要为车战,讲武习兵、狩猎与车辆不相分离,主体乃车、徒,故《周礼・大司马》载其讲武曰“陈车、徒,……鼓行,鸣镯,车、徒皆行,及表乃止”。然而,战国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以后,骑兵在中原王朝战争中的地位日渐突出;迄及西汉,车兵渐被淘汰,车辆仅用于输运粮草和伤病员;下至南北朝时,骑兵成为主要的兵种之一,刘宋时期,广范围的攻守多赖于步、骑兵1。因此,刘宋讲武、习射的主体“皆骑乘”。不过,地处南国的刘宋朝如此倚重骑兵,个中之因值得进一步研究。

最后,“帝若躬亲射禽”一语,暗示刘宋时期的L狩,君王未必每次都要射猎,与《周礼》所载大L礼之习武、狩猎密不可分显然不同。

第三,从目的上说,刘宋L礼主要服务于练兵。对此,时人周朗曾评价说:“L狩之礼,习以钲鼓之节”2。狩猎于其中所占的比重,远较西周时下降。

第四,刘宋L狩礼兴废不定,具有相当的主观随意性。孝武帝刘俊大明七年(463)正月癸未诏曰:“春L之礼,著自周令。讲事之语,书于鲁史。所以昭宣德度,示民轨则。今岁稔气荣,中外宁晏,当因农隙,葺是旧章。可克日于玄武湖大阅水师,并巡江右,讲武校猎。”3二月,有司就“讲武校猎”获肉荐太庙等事而奏章,太学博士虞以《周礼》“振旅春L,则以祭社;茇舍夏苗,则以享j;治兵秋A,则以祀p;大阅冬狩,则以享A”之“四时讲武献牲,各有所施”情事议之。太常丞庾蔚之以言为是,并议云:

所言是L狩不失其时,此礼久废。……今既无复四方之祭,三杀之仪,旷废来久,禽获牲物,面伤翦毛,未成禽不献。太宰令谒者择上杀奉送,先荐庙社二庙,依旧以太尉行事。4

庾蔚之的议请,得到武帝准允而行之。大L之事,文帝元嘉年g后期曾举行过,而事隔近20年后,庾蔚之却在其议疏中反复提及L狩之“礼久废”、“三杀之仪,旷废来久”,并主张L狩上杀荐宗庙等。对此,笔者以为:一则元嘉以后,L礼很少举行,否则就不会有武帝正月下诏“讲武校猎”之事;二则庾蔚之“L狩”所指,乃《周礼》合讲武、狩猎于一的传统之礼,而刘宋大L礼,已较传统大有不同,从传统仪礼的角度来说,L狩礼确实是其废积久。所以,庾蔚之议论表明刘宋L礼建设并未臻于制度化,而只限于偶尔“行之”的层次,没有在制度上做出规定,仅在临时举行时强调其礼。而且,作为一项国家礼仪,严肃性是不言而喻的。但朝上议论此事时,庾蔚之寥寥数语,武帝即可之,也从另一侧面说明该礼在刘宋时期未曾制度化,主观性浓郁。退一步说,纵然刘宋L礼已制度化,但从元嘉至大明年间的情况看,至少不是始终如一地行之,而是断续不定。不过,和魏晋时期相比,刘宋在恢复先秦L狩礼方面所做的努力,还是值得称道的。其后的梁、陈L礼,皆“依宋元嘉二十五年L宣武场”5之例。宋代人陈D曾对梁、陈L狩礼予以积极肯定,称其法“亦追古之制也。”6而梁、陈礼之端溯则源于刘宋,所以陈氏以梁、陈之制为是,基本上可以看作是对刘宋政权L狩礼建设的认同。

北朝在L狩礼建设方面有所作为者,乃北齐、北周二朝。关于北齐的情况,《隋书・礼仪志三》载曰:

后齐(即北齐)常以季秋,皇帝讲武于都外。有司先莱野为场,为二军进止之节。又别7于北场,舆驾停观。遂命将简士教众,为战阵之法。……将帅先教士目,……教士耳,……教士心,……教士手,……教士足,……前五日,皆请兵严于场所,依方色建旗为和门。……二军迭为客主,先举为客,后举为主,从五行相胜法,为阵以应之。后齐春L礼,有司规大防,建获旗,以表获车。L前一日,命布围。领军将军一人,督左甄,护军将军一人,督右甄。大司马一人,居中,节制诸军。天子……将亲禽,服戎服,戟者皆严。武卫张甄围,旗鼓相望,衔枚而进。甄常开一方,以令三驱。围合,吏奔骑令曰:“鸟兽之肉,不登于俎者不射。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者不射。”甄合,大司马鸣鼓促围,众军鼓噪鸣角,至期处而止。大司马屯北旌门,二甄帅屯左右旌门。天子乘马,从南旌门入,亲射禽。谒者以获车收禽,载还,陈于获旗之北。王公已下以次射禽,皆送旗下。事毕,大司马鸣鼓解围,复屯。殿中郎中率其属收禽,以实获车。天子还行宫。命有司,每禽择取三十,一曰干豆,二曰宾客,三曰充君之庖。其余即于围下量犒将士。礼毕,改服,者韬刀而还。夏苗、秋A、冬狩,礼皆同。 1

对于《隋书》记载的北齐高氏L狩礼,有学者认为它“竟与传统华夏族同类礼仪如出一辙”,以为其有关规定,与传统儒家坟典所载一致。如其“两‘不射’,显然出自《左传》隐公五年。‘干豆’、‘宾客’云云,自用《春秋公羊传》、《b梁传》桓公四年与《礼记・王制》成说无疑”2。道出了北齐L礼继承西周传统L狩礼之一端。不过,除此以外,北齐L礼还有与先秦L狩礼不同之另一端:

其一,北齐L礼明确将西周合习武、射猎于一的L狩礼析分为二,即季秋“讲武”、一年四季射猎,惟秋季才讲武、射猎一并举行。也就是说,只有季秋,北齐L礼才可能具有合一性。北齐将L狩礼分为讲武、射猎的做法,在某种程度上,是两汉把L狩礼分为田猎、讲武二礼做法的回归,并对后来唐代二礼之分别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其二,从频繁性或频度来看,北齐时,狩猎四季举行,并具有不同的名称,即春L、夏苗、秋A和冬狩,这一名谓和西周L狩礼之称一致,虽然在本质内容上有极大的差异;而讲武礼则不然,仅在秋季开展,一年一次。

其三,北齐L狩礼首次明确将《周礼》讲武礼之“教人战”即车、徒教战过程中三次向前驱进的“三驱”,移至田狩礼之中。但其“三驱”究竟为何,具体难以详知,或为三面驱之,或为三次驱之。

其四,L狩的主体,西周为车、徒,刘宋为骑乘,而北齐则为步军;参与射猎的天子或皇帝所乘,西周时为车,刘宋时为辇,北齐时则为马。南方刘宋讲武注重骑兵训练,而位处北方的高齐却以步兵为主,究竟是什么原因所致,尚待探讨。

《隋书・礼仪志三》又有一段关于北周L狩礼的记载:

后周(北周)仲春教振旅,大司马建大麾于莱田之所。乡稍之官,以旗物鼓铎钲铙,各帅其人而致,诛其后至者。建麾于后表之中,以集众庶。质明,偃麾,诛其不及者。乃陈徒骑,如战之阵。大司马北面誓之。军中皆听鼓角,以为进止之节。田之日,于所莱之北,建旗为和门,诸将帅徒骑序入其门,有司居门,以平其人。既入而分其地,险野则徒前而骑后,易野则骑前而徒后。既阵,皆坐,乃设驱逆骑,有司表C于阵前,以太牢祭黄帝轩辕氏,于狩地为,建二旗,列五兵于坐侧,行三献礼。遂L田致禽以祭社。仲夏教茇舍,如振旅之阵,遂以苗田如L法,致禽以享j。仲秋教练兵,如振旅之阵,遂以A田如L法,致禽以祀方。仲冬教大阅,如振旅之阵,遂以狩田如L法,致禽以享A。

北周L狩礼,具有传统、时代相统一的特征。传统方面,形式上完全恢复了西周L狩礼讲武、狩猎合一的做法,而且一年四季举行,讲武、田猎名称及以禽物祭享名目等,均与《周礼》一致:仲春教振旅、L田以祭社,仲夏教茇舍、苗田以享j,仲秋教练兵、A田以祀方,仲冬教大阅、狩田以享A。时代特征方面,也就是其不同于《周礼》之处,荦荦者有三:其一,西周L狩礼,和门建于讲武场南;北周则“于所莱之北,建旗为和门”;其二,参加讲武的兵士,除步兵外,还有骑兵,且驱逆由西周的车辆而易为“驱逆骑”;其三,在四季讲武后、田猎前,还要“以太牢祭黄帝轩辕氏”,这在此前的L狩礼中似不曾见到的。

传统性与时代性相比较,北周L狩礼回复传统的原因更值得关注和探讨。据唐长孺研究,北朝时期的文化主体,主要为以河北地区为中心的儒学。其儒学上承汉代经学,重视名物训诂1;另一方面,北周武帝宇文邕偏好儒学,任用长于《周礼》等儒家经典的儒者辅政2。浓郁的儒学之风、统治者对儒学的喜好和儒生的积极有为,一并促使北周L狩礼的建设朝着传y的方向回归。

要而言之,相对于此前魏晋仅秋时阅兵、讲武,南北朝在L狩礼方面可谓大有作为:出于应付动荡形势的需要,政权更迭频繁的南北各朝,其执政者在掌握政权后,极为重视武备,练兵、讲武实行较多,复加统治者的提倡,西周军备礼由此复兴;同时,L狩礼形式上承继西周集狩猎、讲武于一体的模式,但在具体程序和某些环节方面,较之于《周礼》L狩礼,又具有一定的变化。这些变化,一方面具有一定的历史条件和背景,时代特征浓郁。另一方面,其变化则由其主事者据其对相关问题的不同理解和主观目的所致,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如L狩礼举行的时间,或春季,或秋季,或四季等),只是这种随意性也并非完全胡乱为之,是在遵照传统文献记载的前提下有所变动,所以,具有一定的根据。但无论怎样,南北朝时期的L狩礼不仅回归传统,而且还对以后的隋唐L狩礼建设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三、隋朝L狩礼

《隋书・礼仪志三》有一段记载:

隋制,……军人每年孟秋阅戎具,仲冬教战法。及大业三年,炀帝在榆林,突厥启民及西域、东胡君长,并来朝贡。帝欲夸以甲兵之盛,乃命有司,陈冬狩之礼。诏虞部量拔延山南北周二百里,并立表记。前狩二日,兵部建旗于表所。五里一旗,分为四十军,军万人,骑五千匹。前一日,诸将各帅其军,集于旗下。鸣鼓,后至者斩。诏四十道使,并扬旗建节,分申佃3令,即留军所监猎。布围,围阙南面。方行而前,帝服紫F褶、\介帻,乘S猪车,其饰如木辂,重辋漫轮,虬龙绕毂,汉东京卤簿所谓猎车者也。驾六黑骝,太常陈鼓笳铙箫角于帝左右,各百二十。百官戎服骑从,鼓行入围。诸将并鼓行赴围。乃设驱逆骑千有二百。Si停轫,有司敛大绥,王公已下,皆整弓矢,陈于驾前。有司又敛小绥,乃驱兽出,过于帝前。初驱过,有司整御弓矢以前,待诏。再驱过,备身将军奉进弓矢。三驱过,帝乃从禽,鼓吹皆振坐,左而射之。每驱必三兽以上。帝发,抗大绥。次王公发,则抗小绥。次诸将发射之,无鼓,驱逆之骑乃止。然后三军四夷百姓皆猎。凡射兽,自左膘而射之,达于右U,为上等。达右耳本,为次等。自左髀达于右?为下等。群兽相从,不得尽杀。已伤之兽,不得重射。又逆向人者,不射其面。出表者不逐之。佃将止,虞部建旗于围内。从驾之鼓及诸军鼓俱振,卒徒皆噪。诸获禽者,献于旗所,致其左耳。大兽公之,以供宗庙,使归,荐腊于京师。小兽私之。

据此,可知:第一,阅兵讲武,在隋代已成定制,即“每年孟秋阅戎具,仲冬教战法”;而集讲武和狩猎于一身的传统L狩礼,其间并未能够得以制度化和经常化的实施。隋炀帝大业三年(607)举行的L狩,总体是依礼而行,但初衷和动机别于传统,是以“夸以甲兵之盛”为目的的临时行为,而非惯制。并且,这次所谓的“陈冬狩之礼”,也仅是表演性的,为纯粹的狩猎礼,而不具备讲武的性质。论者认为,隋朝L狩礼具有练兵讲武的作用与礼仪性质。事实上,此一冬狩行为,丝毫没有军事训练目的和性质,完全是为了展现武威和文明的大规模礼仪活动。炀帝这种“诏虞部量拔延山南北周二百里”、兵部领军40万等任意扩大猎场和狩猎规模之举,恰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隋朝狩礼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就炀帝冬狩礼程式、要求,以及步其后尘的唐代L礼建设情况等来看,如果假于短祚隋朝以时日,我们相信,隋朝在L狩礼建设方面,或会大有所为。

第二,在对传统L狩礼的继承上,隋朝冬狩礼在射猎先后顺序和具体猎射兽物部位、猎物“三用”等方面,与《周礼》、《礼记》等儒家典籍一再强调的要求相吻合,是对早期仪礼传统的继承。而在帝王所乘猎车(S猪车)等方面,采用的则是汉制1;狩猎和驱兽队伍,则为骑兵(驱逆骑等),具有时代性,而非先秦的驱逆车;并且在北齐L狩礼将《周礼》讲武之“三驱”移入田狩的基础上,首次明确地载明了“三驱”的具体内容,即先后三次驱逐禽兽以待天子射。此义与《周礼》“三驱”本来所指有霄壤之别。

四、唐朝L狩礼

唐代大兴礼仪,唐玄宗开元二十年(732)成《开元礼》。《开元礼・军礼》下,有“皇帝讲武”礼和“皇帝田狩”礼。讲武礼、狩田礼分别载曰:

仲冬之月,讲武于都外。……有司先芟莱,除地为场,方一千二百步,四出为和门。又于其内地,为步骑六军营域处所:左右厢各为三军,上军在北,中军次之,下军在南。东西相向。中间相去三百步,五十步立表一行,凡立五表,表间前后各相去五十步,为三军进止之节。……然后讲武,……声鼓,有司举旗,士众皆起,骑徒皆行,及表(一驱及1表――引者注,以下同),击钲,骑徒乃止。又击三鼓,有司偃旗,士众皆跪。又击鼓,有司举旗,士众皆起,骑骤徒趋,及表乃止(二驱及2表)。整列立定,……(两厢三军先后变直阵、方阵、锐阵、曲阵、圆阵)五阵毕,两军俱为直阵,又击三鼓,有司偃旗,士众皆跪,又声鼓举旗,士众皆起,骑驰徒走,左右军俱至中表(三驱及中表),相拟击而还。每退至一行表,跪起如前,遂复本列。……骑军……俱进,及表而止,皆如步军,惟无跪起。……凡相拟击,皆不得以刃相及。凡步士逐退,限过中表二十步而止,不得过也,骑士不在此例。讲武罢。

仲冬狩田之礼,前期十日,兵部征众庶,循田法。虞部量地V狭,表所田之野。前狩二日,本司建旗于所田之后,随地之宜。前一日未明,诸将各帅士徒,集于旗下,不得喧哗。质明弊旗,后至者罚之。兵部分申田令,遂围田。其两翼之将,皆建旗。及夜,布围讫(原注:若围广或先期二日三日)。围阙其南面(原注:且据南面及狩随地所向),驾出以刚日,其发引次舍如常。将至田所,皇帝鼓行入围,鼓吹,令以鼓六十陈于皇帝东南,西向;六十陈于皇帝西南,东向。皆乘马(原注:各备萧角),诸将皆鼓行赴围,乃设驱逆之骑百有二十。既设驱逆,皇帝乘马南向。有司敛大绥以从,诸公王以下皆乘马,带弓矢,陈于驾前后。所司之属又敛小绥以从,乃驱兽出皇帝之前。初一驱过,有司整饬弓矢以前;再驱过,本司奉进弓矢;三驱过,皇帝乃从禽左而射之,每驱必三兽以上。皇帝发,亢大绥。皇帝既发,然后公王发。公著,亢小绥。诸公既发,以次射之。讫,驱逆之骑止,然后百姓猎。凡射兽,自左而射之达于右U,为上射;达右耳本,为次射;左髀达于右?,为下射。群兽相从不尽杀,已被射者不重射,又不射其面,不翦其毛。其出表者不逐之。田将止,虞部建旗于田内,乃雷击驾鼓及诸将之鼓,士徒噪呼,诸得禽者献于旗下,致其左耳。大兽公之,小兽私之,其上者以供宗庙,次者以供宾客,下者以充庖厨。乃命有司@兽于四郊,以兽告至于庙社(原注:其因讲武以狩,则先设围亦如之)。1

考察大唐讲武、田狩之礼,我们发现:

第一,关于其特点,玄宗时曾多次参与议论礼制的长安人崔沔于开元二十四年(736)从唐礼制来源的角度,对之进行了概括。他说:

我国家由礼立训,因时制范,考图史于前典,稽周、汉之旧仪。清庙时享,礼馔毕陈,用周制也,而古式存焉;园寝上食,时膳具设,遵汉法也,而珍味极焉。职贡来祭,致远物也;有新必荐,顺时令也。苑囿之内,躬稼所收,L狩之时,亲发所中,莫不割鲜择美,荐而后食,尽诚敬也。2

有学者据此指出,唐人制礼,理论上将“因时制范”、“考图史于前典”,以及“稽周、汉之旧仪”三者相结合,实践中则将“用周制”、“遵汉法”、“顺时令”相结合3。具体到L狩礼而言,其教战为阵之形式、内容等,绝大多数同于北齐讲武礼。但教战三军三次前趋及表的程式,则源于《周礼》;田狩礼虽明显取自隋朝,隋田猎礼与《周礼》、《礼记》等儒家典籍一再强调的狩礼相契合。杜佑所谓的唐“L狩之制,具《开元礼》”4,即从“皇帝狩田”礼最能反映《开元礼》对西周L狩礼继承的角度而言的。因此,若以狩田礼而论,崔氏的“考图史于前典,稽周、汉之旧仪”之唐礼来源说,大体是不爽的。同时,从开元狩猎礼制定的动机看,其目的是为了对皇帝肆意狩猎行为有所限制,而西周古L礼无疑是时人议论、制定开元礼的重要依据。如玄宗开元七年(719)十月,右补阙崔向疏谏狩猎无度的玄宗曰:“天子三田,前古有训,岂惟为干豆、宾客、庖厨者哉?亦将以阅兵讲武,诫不虞也。《诗》美宣王之田,‘徒御不惊’、‘有闻无声’,谓畋猎时,人皆衔枚,有善闻而无哗喧也。又曰:‘悉率左右,以燕天子’,谓悉驱禽,顺其左右之宜,以安待王射也。则知大绥将下,亦有礼焉。”5因此,有研究者认为:“《开元礼》是在全面综合、总结前朝礼制基础上而成的一部礼典,是对吉、嘉、宾、军、凶五礼的一种规范,其属于制度层面的礼,它虽然也记载了五礼之仪,与仪注有一定的联系,但并非‘一时之制’ ,而是‘垂为永则’的长久之制,在唐代受到了礼经一样的尊崇,对后世也产生了极大的影响。”6对于其“一时之制”之说,笔者以为,不仅是针对后世具有“垂为永则”之影响而言,同时也应包括其前典、旧仪的渊源等方面。

第二,崔沔上书又说唐礼还是“因时制范”的结晶。所谓“因时制范”,就是根据时势之不同而制定礼仪。笔者以为,这一方面主要有两点:一是从短时段的方面而言,唐代礼仪一直处于不断的变动之中,如太宗、高宗时期就分别因时制定了贞观礼、显庆礼。二者因时有异,彼此有所不同,而开元礼即“因时制范”并部分“折衷”前二礼的产物。这就是玄宗开元十四年(726)张说所讲的:“唐《贞观》《显庆礼》,仪注前后不同,宜加折衷,以为唐礼。”7二是从长时段来说,便是根据唐代与周、汉以来的不同情况,对礼仪进行了适当的更变:

首先,通过礼制法典的形式,将西周L狩礼正式析分为讲武礼、狩猎礼。西周以来,L狩礼之讲武、狩猎两构成部分,分合不定:汉魏时期只存讲武礼(“刘”);南北朝刘宋、北齐等政权虽合二为一,但并非四季都如此而行,具有随意性。如北齐虽四季行狩猎礼,而讲武仅在秋季开展。针对西周L狩礼因时代变化而名存实亡的情况,《开元礼》将讲武、狩猎分别开来,各列其专门名目于礼典中,成“皇帝讲武”礼和“皇帝田狩”礼。

其次,讲武仪礼方面,西周讲武场内布置是“南―北”方向布4表,1-3表间距100步,4表即前表距3表50步;和门有左、右2门,布于讲武场南。而唐代讲武场用于“三军进止之节”之表有5,“东―西”向布列,表间距50步;和门则为4,各位于讲武场四方。因布表方向变化,西周、唐代士卒“三驱”即训练前进的方向也相应不同:西周由北向南自后表三次前驱至前表,经鼓三阕、车三发、徒三刺,车徒遂退却至后表,讲武至此结束(见图1);而唐代则是场内左、右两厢三军分别从其营域自东向西、自西向东,往前一驱至1表、二驱至2表,并在变直、方、锐、曲、圆五阵后,在旗、鼓引领下,由2表再前至中表,双方“拟击而还”,退至原出发处所,完成军事训练(见图2)。

图1 《周礼》“三驱”示意图

图2 《大唐开元礼》“三驱”示意图

最后,狩猎礼之“三驱”内容,基本承继隋制。因文献阙如,隋代讲武之制有无士卒三驱及表的规定及其具体内容如何,我们不得而知。但唐《开元礼》之“军礼”,在将西周L狩礼分析为讲武、田狩二礼的基础上,于讲武礼保存传统士卒三驱及表内容、并在形式上有所改变的前提下,又在田狩礼中继承了隋炀帝大业三年冬狩时的“三驱”内容。于是,唐代因L狩礼析分为二,原本存诸西周L狩礼讲武中的“三驱”,也就随之分别存在于讲武、田狩二礼中,且彼此内容大相径庭。

结 语

《周易》“三驱”礼脱胎于殷商狩猎文化。西周在礼乐制度建设中,⑻锪晕幕礼制化,是为《周礼》记载的融讲武、狩猎于一体的L狩礼。西周L猎礼通常先进行军事训练,乃后为以检验讲武效果为目的的狩猎活动,并将猎物用来祭祀、招待宾客和日常食用1。所谓的“三驱”,是指在讲武活动中参加演习的车、徒(士兵)在军事训练区(防)内三次前进及“表”的行为,故而古人称三驱具有“教人战”的性质。但是,春秋以降,诸侯争霸,“礼坏乐崩”,西周礼乐文化纷遭遗弃。战国时期,出现作战步兵、骑兵,军事训练形式随之发生变化,传统的“阅兵之制”寝坏,西周L狩礼仅存“田猎之仪”,且田猎亦多为游逸活动。然受“王者功成作乐,治定制礼”思想的影响,从两汉开始,历朝统治者在谋取政权后,无不加强礼制建设,L狩礼因此得以故事重提。

汉晋时期,L狩礼的兴建多限于“阅兵之制”即军礼,“田猎之仪”日益式衰。两汉L礼狩建设中,《周礼》未被重视,L礼是专门的讲武礼(刘),且新建的讲武礼独立存在于L狩礼之外,其田猎活动基本上是奢靡的游乐行为。随后的魏晋时期也大体如是。郑樵所谓的“汉晋以来,有阅兵之制,而史阙田猎之仪”的话语,就是对这种历史情况的最好概况。

南北朝期间,L狩礼建设步入一个新的阶段。北齐、北周、刘宋等王朝都试图恢复传统礼制,并为此做了许多努力。《隋书》记载了北朝齐、周L礼。北齐L狩礼只有季秋集讲武、狩猎于一体,讲武主要是“以五行相胜法”“教众为战阵之法”,内容比较具体,如对兵士目、耳、心、手、足等都有一定的要求和训练,惟不见《周礼》之“三驱”,“三驱”被移至田狩之中。至于“三驱”具体何谓,文未具载。从前后内容看,“三驱”似为驱逐禽兽进入猎场,而非直接为天子射猎而驱;其中之“三”,或为三次(三度),或为三面,均成立。北周L狩礼中,讲武成分大为减少,部分保留下来的教战内容,又被融入到狩猎活动中,不见“三驱”陈迹。南朝L狩礼以宋最具代表性,但其中无“三驱”之说。刘宋L礼形式上集讲武、狩猎于一体,讲武在先,狩猎随后,与《周礼》所记相近。但讲武、狩猎相较,以讲武为主,狩猎不占重要地位,程式也和西周大有差异,并因时代不同,《周礼》中的车、徒前驱及表的队列演练亦不见踪影;狩猎方面,《周礼》“衔枚而进”等形式被继承下来,射猎活动亦未曾提及所谓“三驱”。因此,总的看来,南北朝时期的L狩礼,因年代久远和形势差异,虽具合讲武、狩猎于一的形式,而内容有很大不同,“三驱”礼方面,就是将西周“以教战”的“三驱”,多由狩田前“教大阅”阶段,移至皇帝“亲禽”即狩田阶段,“三驱”似指驱禽入围。“三驱”从而失其原初“教人战”的性质和作用。

隋、唐二朝基本承继南北朝的做法。《隋书》称隋有“仲冬教战法”,但具体内容难以得知;炀帝大业三年的“陈冬狩之礼”,再次援《周礼》“教大阅”(如田野“为表”等)内容入田狩,并明确提到“三驱”及其具体实施过程。从其记载看,隋代的“三驱”,是专门从事驱逐禽兽的驱逆骑,从兵士设立的捕猎围场内三次向南(“围阙南面”)“驱兽出,过于帝前”,以供天子射猎,“三驱过,帝乃从禽,鼓吹皆振,左而射之”。唐随前制,并加以变更。在保留不同于《周礼》讲武之“三驱”的情形下,承袭隋朝援讲武之“三驱”入冬狩礼的做法,并将之写入《开元礼》,予以法典化,后世“三驱”之“三度驱禽而射之”的认识或多源于此。

纵观汉唐时期的L狩礼变迁过程,不难发现,L狩礼之讲武、狩猎两个相关相联的部分,前后经历了相分、合一、再次分离的动态变化过程。其间,讲武、狩猎的性质和形式,亦随历史条件变化而有变易。变易中,因讲武在L狩礼中的基础和前提地位,其中的有些程式和内容,常被后人借移到狩猎活动中,“三驱”乃其中之一方面。“三驱”所指,即就由西周时“阅兵之制”中的车徒三次前驱及表,而渐变为针对帝王狩猎活动而言的“田猎之仪”,其内容也因此有“三度驱禽而射之”、“三面着人驱禽”、“岁三田”和“四时之田用三”等多义,“三驱”礼的本源尽遭湮没。三驱的性质,也由最初的“教人战”,经后世儒者的申说,逐步演绎为“王仁好生”等彰显天子“仁德”的载体1。

Textual Research on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Rite of San Qu during the Han and Tang Dynasties

Chen Yex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