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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环境在变化
控制环境是内部控制其他要素发挥作用的基础,我们的银行系统在前几年发生了一系列事件,这些事件的发生离不开内部控制环境的背景。
在发生了一系列事件以后,银行已经开始注意到这个问题,即银行事件发生后要加强内控。《巴塞尔协议》中已指出银行应加强内控、减少风险,特别强调了三个支柱,即最低资本规定、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但我国银行当前暴露的问题主要是由内控不完善引起的违规的问题,比如说有些权限没有设置好、该注意的风险没有注意到。
我国银行对资金的管理历来很重视,但现在情况有所改变,一些好的监控制度衰退了。通过一些主要的案件可以看出以前的某些优秀经验都丢弃了。所以能把我国银行过去的一些好的控制制度再进一步根据《巴塞尔协议》的新要求从理念与体制上进行改革,切切实实做好,可能就会有所作为了。
关注信用等级转移概率
信贷业务是银行的传统业务,在现实中出现的问题最多。每个信贷员有他的审批权限,传统内控要点就是审批权限,相对来说还比较简单。
对机构来讲,《巴塞尔协议》特别强调内部信用管理的问题,所谓内部信用管理是指银行在做信贷时要有内部信用评级。从发达国家来讲,他们考虑信用评级是找一家中介机构,像债券评级那样,银行就根据此类评级建立信用体系。的形势不确定因素比较大,环境的变化也非常快,所以金融机构要做好信用评级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却有可能在实施信贷的期间环境发生了变化。例如同国外发生信贷,汇率风险就更加大一点,因此信用等级是不断变化的。
现在的非常多的是信用等级转移的概率。比如在美国市场上,你的信用级是AAA,在一年内你的信用级转为AAb,以及你转为破产的几率有多大,这就是目前最值得关注的,这就是所谓的内部信用评级管理,不仅是要给你一个评估的级别,而更重要的是要侧重于级别的变化和这种变化的方向、程度大小,要能够确定出变化的可能性,要掌握其变动的趋势。这些数据只能靠银行自己去做,虽然也有中介机构可以提供,但是现在非常强调银行根据自己的贷款经验以及以前业务的信息和资料来确定其内部评级所需的数据资料。
笔者曾问过银行,在贷款给的时候,贷款企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无法偿还贷款了,在其无法偿还贷款前是否了解其财务情况,也就是说是否预见到他的信用级可能发生变化,是否有记录和档案。非常遗憾的是目前我国银行还没有任何可供查的资料。因为传统上信贷是由某个信贷员来管的,所以有关贷款企业的信息都在信贷员手里,但是信贷员还没有这个意识,也没有把这些重要的信息收集起来作为以后考证或者研究企业无法偿还贷款的数据。其实应该建立一个这样的数据库或者信息资源库,从而能对不同企业不同类型的破产情况进行归纳,对其进行分类,作为以后的一个评判标准。所以让我国银行来执行《巴塞尔协议》的话,也有很大的困难,因为几乎没有数据可供。
执行美国的信用评价标准的话,因为中美间至少在这些问题上还存在很大的差异,这些标准很难适用,有中国自己的情况。因此第一步应该把我国传统上有效的东西再做起来,这非常有意义,譬如以前信贷员的权力可以贷款到什么程度、可以对哪些企业进行必要的考核、以及根据考核其有多大的权力来作出决策。但是信贷员一旦跳槽,银行将丧失这个信贷员所知道的所有信息,所以真正要执行《巴塞尔协议》,银行要有自己的信息库,一切都要从头做起。
新兴业务要强调在险价值
我国银行现在很重视开展新兴业务,如住房抵押贷款、国债买卖,这些业务中所蕴藏的风险不同于传统的信贷业务,在内部控制上也体现了新的特点。
这些新的东西相对于传统的东西,包括内部模型,强调VAR(Valueatrisk,在险价值),就是要描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巴塞尔协议》也提倡银行应该有自己的内部风险和内部评级的模型,就是要有自己的度量。国债买卖的风险主要是市场风险,也就是说国债的价格变动,当然国债从信誉来讲是最好的,但是不能保证价格不变动。国债实际上对利率最敏感,所以当利率发生变动之后,国债价格就会有相应的变动,如果调低利率,国债价格就会上涨。利率的风险如何规避,我们还没有任何手段。我国国内目前还没有使用能规避利率风险的衍生产品。我们国内还没有,可能是我们国家目前还没有迫切的需要,道理很清楚,因为目前我国利率还没有市场化,是由中央政府来控制的。银行间的拆借利率可能有一点小的波动,但是很小。所以由于利率的管制而造成银行对利率风险无法采取什么措施,因为这不是银行来控制的,属于外生变量。同时也没有相应的衍生产品可提供避险的手段。
像抵押贷款这种信用贷款的方式,其中有一个风险我们银行还没有关注到的就是提前还款。提前还款对银行来讲并不是好事情,一方面是利息会减少,另外因为当前我国抵押贷款还没有完全证券化,实际上银行可以把这种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这样就可以增加其流通性并减少资产的风险。但是资产证券化给投资者的回报主要是信用贷款的利息收入,所以提前还款对于资产证券化来说是个非常大的威胁。万一钱提早还了,利息就收不到了,而卖出去的证券却要给投资者一定的投资回报,这样就导致银行处于非常尴尬的局面,所以就不利于银行向证券化方向。
我们现在允许提前还款,而银行也愿意提前还款。允许提前还款是因为银行怕贷款者还不起,实际上这个不是主要,因为按照协议银行还控制贷款者有价值的资产。
风险控制既要考察、识别、度量这种个别项目的风险,但最好有一体化的整体风险的考察、识别与度量。
独立的内控评价部门很必要
2002年9月人民银行颁布的内部控制指引要求有一个独立的评价监督部门来考核内控建设,目前我国许多银行还不存在一个独立的评价监督部门,国外现在已经引入了另外独立的而且级别比较高的职位,类似于CFO.所以设立一个独立对整个的风险负责的职位,这样从机构上可以得到保证。
发达国家的银行在内控上他们大量引用《巴塞尔协议》建议的方法,就是一些金融衍生产品。但是金融衍生产品也有不好的一面,运用得好的话可以规避风险,运用不好的话风险更大。1990年代国外银行的一些案件,比如巴林银行、远东证券,都是和金融产品的不当使用有关,但是中国目前还没有受到这方面的威胁,我国目前也存在一些金融衍生产品,但是大多数人还不会运用,因为金融衍生产品技术性非常强,但将来的趋势是肯定要运用的。
从银行监管体系来讲,一个是考虑市场风险,一个是信用风险,还有操作风险(可能是在技术水平上的能力限制造成的)和假定每个人都忠于职守,按规矩办事。考虑信用风险就是如何利用内部信用系统,让客户的整个情况都处于银行的监控之下,以预防坏账的发生。从国外金融机构的角度来讲,要把这些重要的风险都归纳起来,由一个专门的机构来和评估,然后用VAR方法或者其他方法对风险做出相应的评价。但是所有这些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所有的人都要尽忠职守,都不违规操作。我国现在的金融问题主要是违规,这是道德方面的风险,不是技术上所能控制的。
所以要加强职业道德,还要坚持传统上的审批制度。以前我们总是抱怨这种审批制度,其实这是绝对需要的,所以还是有必要恢复行之有效的审批制度。
化任重道远
机系统全面覆盖各个业务和分支机构则会有效发现异常情况,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键词】商业银行;内控机制;创新
前言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银行监管部门及金融市场对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强化和创新商业银行的内控机制也便提到案上。强化和创新是由现有商业银行的内控机制的现状和所存在的问题所决定的,也是商业银行自身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是应建设现代金融企业而产生的。
一、商业银行内控机制的重要性
商业银行内控机制是银行为了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防范各种商业风险,促进银行各项经营活动有效运行而制定的各种业务操作程序、管理办法与各种管理体制和措施的总称。由此可见,商业银行内控机制其首先是金融业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商业银行内控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提高银行管理质量,降低经营风险,保障银行资产安全、完整、增值,是商业银行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最后,商业银行内控机制在银行运营过程中,对内部管理起约束、控制的作用,有利于地保证了各项操作规程、办法得以顺利实施。
二、商业银行内控机制的现状和不足
按现代企业制度进行综合性改革,努力建设成具有一定实力和美誉度、忠诚度的,并能挤身于国际行列的现代商业银行,是我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的目标,是现代化金融体制改革的要求。纵观我国现有商业银行,各项相关管理体制普遍健全,内控机制也基本运行良好,充分发挥出了内控机制的重要功能,使得我国商业银行一度进入平稳、上升的态势。
但近几年,由于受各种相关因素的影响,原有的内控机制渐渐地落后于市场改革的步伐,出现了许多与市场不相协调的问题,其主要表现在:(1)产权制度改革严重滞后。在此之前,商业银行均规属于国家所有,其商业银行股权自然也就全部集中于国家,商业风险也完全由国家承担,这与现在提倡的股权多元化是相悖的,是不相吻合的;(2)授权混乱、不规范。由于授权的不规范,时常导致越权、绕权之事的发生,严重影响了银行内部调控职能;(3)稽核部门控制力度不够。目前,商业银行运行体制尚不适应于一级法人负责的稽核管理体制,稽核部门的作用尚无法正常发挥,或者说发挥的作用不大;(4)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内控制度不健全,内控内容不明确。商业银行现行内部管理体制在运行过程中,尚有许多不足之处。一些部门或岗位都缺乏相应的监督管理体制和措施,缺乏系统、完整的经营管理和业务经营的内控制度,这些都对于银行自身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5)各项相关的管理体制需要完善,风险控制能力仍有待加强;
三、商业银行内控机制创新的必要性
商业银行内控机制的建立,主要是为了确保商业银行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得以贯彻执行,从而有效地保证商业银行的各项经营策略的全面实施,经营目标也能得以实现,是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性的有力保障。因此,商业银行内控机制的创新,不仅是中央金融监管的外在要求,同时也是实现商业银行发展战略目标和抵御金融风险的内在需求。之所以说商业银行内控机制必须创新的原因总结规纳后,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
1.这是由商业银行本身所具有的特征所决定的。商业银行虽说与其它企业一样要照章纳税,自负盈亏,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但它也有别于一般的企业。商业银行是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为经营对象,它所经营的商品是货币和货币资本,为客户提供所有的金融服务。有鉴于此,商业银行的内控机制更需要保持新鲜的活力,不断地强化和创新,以保证商业银行的茁壮成长。
2.是由商业银行自身所处的地位所决定的。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肩负着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地方经济繁荣的伟大责任。而一个地方要迅速成长起来,其主要依托于地方企业的发展情况,支持地方企业的健康发展,理所当然地也成了商业银行的一个重担和责任。因此,对商业银行内控机制进行创新,是为了更为充分地发挥商业银行的各项职能,以此来完成它肩负的各项使命。
3.是商业银行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由于商业银行其经营对象、经营商品和经营方式的特殊性,决定了商业银行在国民经济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强化和创新商业银行内控机制,实质上就是为保障市场体系的正常运转,确保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确保商业银行在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同时,客户的相关利益也要得到保障。近年来,金融案件的屡屡发生,从侧面上也反应了我国商业银行的内控机制存在着一些问题。因此,对商业银行的内控机制进行创新和优化是商业银行自身发展的需要。
4.是由商业银行自身内控机制的运行状况所决定的。商业银行在进行各项管理体制建设时,必须把强化内控机制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好内控机制各方面的工作,如资金管理、信贷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监督等,确保顺利运行,方能追求自身利润的同时,充分发挥其自身的职能,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四、商业银行内控机制创新思路和创新措施
随着商业银行自身不断的壮大,各项业务的不断拓展,其内控机制的创新势在必行,那么,应如何进行内控机制的创新,才能更为有效地推进内控机制的建设,以此来保证商业银行进入良性、健康的发展呢?笔者在此提出几点拙见:
第一,从推进商业银行的组织制度入手,对其进行创新,从而有效地增强商业银行的组织控制能力。这里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积极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把国有商业银行改为由国家进行控股的股份制银行,这样更有利于商业银行发挥自身的优势,调动商业银行的积极性,使商业银行在运作过程中更为灵活;二是对现有的组织体系进行整改,使其进入有序、高效的状态;三是完善和规范法人授权,明确界定各级主要职能及主导地位,减少管理层次,使商业银行逐步走向统一的法人体制。
第二,在建立健全信贷决策体系,确立信贷资产管理责任制的基础上,精心构筑“三道防线”。信贷决策体系与信贷资产管理责任制是降低国有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前提和保证,二者的完善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风险抵御能力。当前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最大风险就是信贷风险,因此,信贷决策体系与信贷资产管理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迫在眉睫,但同时,也必须对其原来的制度和体系进行改革、创新,“取其精华,弃其糟粕”,“三道防线”的建立是降低风险的关键。具体指:(1)制度防线。积极推行三查分离制度,将各级行的贷款调查、审查职能和批准发放、办理职能等分开,并建立贷款相关的各项基本档案,以备商业银行内部随时监查,对有风险的情况能及时做出预警,果断采取措施。(2)舆论防线。加大信贷政策宣传力度,增强信贷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银行与个人、企业、政府等的交流与沟通,促进相互了解,取得相互支持。(3)法律防线。对信贷相关的一切事务,必须依法办贷,所有手续和程序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使其所产生的业务具有法律效力,获得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第三,转变思想观念,对现行的人事分配制度进行改革,建议推行行员“淘汰制”。银行在选人、用人方面必须改变传统的观念,要变被动为主动,实行行员“淘汰制”,这样才能不断的优化商业银行的内部结构,培养行员们的竞争意识和危机意识,不再认为是“铁饭碗”。有了竞争和危机意识,相信商业银行的相关工作人员和领导的工作将会更为出色。
第四,建立强有力的督查机制和内控监督机构。督查机制的建立,其目的并不是为了处罚,它主要是建立在自觉执行的基础上,是为了确保有效地防范风险,防弊补漏,减少工作误差,方才可以充分发挥稽核审计在防范银行经营风险中的控制作用。建立严格的监督和检查机制,是做好相关业务的评估及审计工作的关键,而内控队伍建设的加强,则是确保内控机制顺利进行的基石。在操作过程中,内控监督机构在形式上和实质上必须保持独立。
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内控机制,并进行不断的创新和优化,是实现商业银行体系安全与效率的关键。只有不断地对现行内控机制进行改革和强化,商业银行才能具有新鲜的活力和造血功能,是实现我国商业银行蓬勃发展的主动力。 【参考文献】
[1]姚素洁.商业银行内控机制创新探索[J].锦州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6).
内控文化作为一种产生于银行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文化现象,既是金融企业多年管理经验的积累,又是企业精神的创新与发展。银行是“在钢丝绳上跳舞”的企业,其着力点就在于内部控制与管理,因此构建良好的内控文化,是银行企业文化建设中最基础的工作和任务。
(一)内控文化的概念。企业文化是一种企业的经营理念、经营制度依存于企业而存在的共同价值观念的组合。内部控制是商业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1]。商业银行内控文化是银行员工在较长时期的工作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对银行制度安排的认同,是员工的价值观念、信念、行为准则及具有相应特色的行为方式的具体表现。内控文化是金融企业文化的核心,它所支配的是银行员工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只有当企业中的每一个员工目标明确、观念趋同,内部控制才更有实效;与此同时,商业银行内控文化作为内控管理发挥作用的根基,其培养与塑造也能够弥补具有刚性特征的各种规章制度的不足。
(二)内控文化的四种功能。一是导向功能。意识决定思维、思维决定行动。银行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必须要有一整套观念来决定行为规范,这种观念首先要以“内控优先”为核心,并最终决定了员工行为规范的内容。二是约束功能。银行通过内控文化的塑造,在组织群体中培养与制度等“硬因素”相协调、相对应的环境氛围,促使组织成员对行为进行自我控制。三是凝聚功能。内控文化是全体成员共同创造的群体意识,表明了组织成员共同的理想、希望和要求,因而组织成员对这种群体意识产生了认同感和归属感,在行动上就会积极参与内部控制活动。四是激励功能。通过内控文化的塑造,可使每个成员从内心深处自觉地产生奉献精神,形成强烈的使命感和持久的驱动力。倡导内控文化的过程,也就是帮助员工建立行为的社会动机,从而调动积极性的过程。内控文化的四大功能是同时作用、互相影响的,最终形成内控文化的功能体系。
(三)内控文化在商业银行内控管理的重要作用。首先,内控文化是商业银行产生健全的治理结构的土壤。商业银行治理结构的核心问题是确定银行内部的利益主体及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如何组合等问题。对这一系列问题只有依托银行员工对同一理念的认同后,才能在将实现企业的目标变为每位员工的自觉行为,即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实现,才能解决企业经营中的不协调、不统一的问题,才能有效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其次,内控文化是商业银行治理结构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前提。缺失内控文化就会使银行员工失去了共同的理念与追求,对各种制度表现出了冷漠、应付甚至排斥、抵触,导致完好的制度得不到贯彻和落实,使内部控制形同虚设。其三,内控文化是对治理结构自觉的补充和完善。各项制度都有失效的时候,而当制度失效时,企业经营靠的就是内控文化的“觉悟”作用。构建内控文化,在企业中形成共同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就可以使员工视企业为自己的家,愿意为其出全力。其四,内控文化是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创新与完善的源泉。只有在优秀的内控文化指引下,商业银行员工才能产生依赖、合作、诚信,才能使条条框框的制度变成扎根于员工心目中的内在要求,才能创造出生机勃勃富于创新的良好氛围,才能催生出新的、更适合于现实经济的治理结构。
二、商业银行内控文化建设存在的缺陷
(一)缺乏对内控文化的全面理解。内部控制是通过对每项经济活动经过“授权”、“执行”、“审核”、“记录”等控制程序来实现的,各项业务控制的有机结合就构成了企业的内部控制。可见,内部控制过程就是人与人沟通的过程,任何企业作为一个利益共同体,就必须要求员工有一个共同的目标。现实中的情况是商业银行制订出了很多制度和要求,但由于存在着重业务发展、轻文化建设的问题,没有很好地将内控制度与文化、习惯、行为标准结合起来,没有很好地把文化理念转化为制度、流程、策略等实践行为,没有创造出良好的文化环境,致使员工尚未准确理解和把握银行内控文化的内涵,对内控文化理念的认同不够协调和统一。企业目标统一的过程,就会使全体员工凝聚成一个整体,就会推动企业文化的进一步发展。
(二)缺乏对内控文化的整体联动。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有赖于内控文化建设的支持和维护。内控文化是培养诚信、忠于职守、乐于助人、刻苦钻研、勤勉尽责的一种制度约束,而内部控制要发挥作用,需要企业内部各方面人员的支持、协调与配合。如果没有部门员工的支持与配合,内部控制制度就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我们现实中还存在着重制度建设、轻执行检查;重集中整治、轻跟踪监督;重处罚、轻奖励等问题,银行上下之间、部门之间尚未形成内控合力,有些基层行处内控文化还处于“真空状态”。由于缺乏良好的内控文化执行环境,内部控制就会流于形式,银行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失去战斗力。良好的内控文化氛围能为银行内部控制程序的执行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只有以内控文化为精神支柱,员工才会在工作中自觉遵守企业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企业才会走上成功之路。
(三)缺乏对内控文化的系统调控。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和良好的内控文化必须相互促进、有效结合,才能更好地提高银行公司治理水平。内部控制制度是银行正常运营的行为标准,而内控文化则是统一员工思想和价值观念的黏合剂。通过二者有效结合,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经营中的不协调、不统一的问题,能够有效地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内控文化缺乏系统调控在现实中的表现有两个方面:一是由于员工在价值观上不统一,对规定的行为标准没有形成强烈的认同感,致使在实施内部控制时具有较强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二是在内部控制在实施过程中往往以高成本来制约操作中的对抗效应。这种“不惜代价”方式,致使花费的成本远高于由此产生的收益。我们知道,规章制度总是滞后于业务发展的,因此,只有通过刺激、约束等机制的有机结合,才能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才能有效的使全体员工与企业行为保持一致,从而达到最佳的内控效果。
(四)缺乏对内控文化的统一规划。企业共有价值观的形成,是全体员工对企业所倡导的价值标准的认同过程,共培育方法通常是领导者倡导、培植,并以各种传播方法灌输到员工中去。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培训基本上还只是停留在针对某项具体业务的专门性培训,而针对信念、理念进行熏陶的系统培训学习却很少,这种重短期目标、轻长远规划的短期化行为必将削弱内控文化的导向作用。商业银行结合自身发展的历史经验,通过不断的概括和总结,培育有个性特色的内控文化体系,是维系企业生存发展的精神支柱。只有创建学习型
银行,加强员工之间的沟通交流,将“依法合规、审慎诚信”等内控文化观念传输贯彻到每一个员工,才能充分调动员工的内控智慧和内控潜能,提高员工参与内控管理的积极性。三、创建商业银行内控文化的总体思路
1、统一认识,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银行是特殊的金融企业,既要积极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又要保证自身稳妥地经营发展。如同所有企业一样,在经营发展中首先要有“经商经企经理念”这个主题,这个“理念”对商业银行而言就是内控文化。内控文化是银行内部控制的灵魂,可以为银行控制和决策提供正确的指导思想和健康的精神气氛。在管理中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着重强调的是对人性的理解和尊重。管理者必须按人性的规律对人进行管理,将银行的经营思想、价值理念、行为方式等整合到员工的思想和工作中去。商业银行各级内控管理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不断研究和部署内控文化建设工作,将内控文化与业务发展“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时要结果”,使每个员工的积极性得以充分释放,使内控文化建设成为业务发展的推动力,创造一个以共同价值和共同行为模式为基础的企业文化。
2、整体联动,构建良好的团队精神。随着金融国际化和公司治理结构进程的加快,构建良好的内控文化,提升银行的档次和品位已成为各家银行竞争的焦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逻辑起点应当是“修已安人”,“修已”就是自我管理。理念决定思维方式,思维决定行为方式,因此,首先是商业银行要明确内控管理职能部门的分工和责任,构筑纵横交错的内控防线,加强部门之间的相互制衡、相互制约和信息共享,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创建“内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大环境;其次是要借鉴和吸收国际国内同业的先进经验,在此基础上对现有的制度进行梳理和修订,去掉过时的,合并相近的,补充不完善的,使各项规章制度更具先进性、有效性和适宜性,创建内控管理权威性和协调性相统一的环境,形成既有个性特色又有团队精神的内控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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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内控机制的创新思考分析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银行监管部门及金融市场对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强化和创新商业银行的内控机制也便提到案上。强化和创新是由现有商业银行的内控机制的现状和所存在的问题所决定的,也是商业银行自身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是应建设现代金融企业而产生的。
一、商业银行内控机制的重要性
商业银行内控机制是银行为了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防范各种商业风险,促进银行各项经营活动有效运行而制定的各种业务操作程序、管理办法与各种管理体制和措施的总称。由此可见,商业银行内控机制其首先是金融业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商业银行内控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提高银行管理质量,降低经营风险,保障银行资产安全、完整、增值,是商业银行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最后,商业银行内控机制在银行运营过程中,对内部管理起约束、控制的作用,有利于地保证了各项操作规程、办法得以顺利实施。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单位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内部控制包括内部管理控制和内部会计控制两部分。
从国内商业银行的情况来看,由于其在内控监督与评价、信息交流与反馈等环节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从而造成整个持续改进机制运转失灵。这集中反映在内控薄弱之处长期得不到改善;内控空白点不能被有效识别;大案屡屡发生,屡禁不止;同类案件重复发生,这样形成内控的恶性循环。故而对于内部控制的持续改进极为重要。
有效的内部控制是银行管理的关键组成部分,也是银行机构安全稳健运行的基础。随着金融自由化、经济一体化的程度不断加深,各国银行和监管当局对内部控制建设越来越重视。在这种背景下,如何通过完善内部控制系统,从而提升竞争力,发展民族金融业,已成为我们面临的非常重要而又十分紧迫的课题。
二、 我国商业银行现行体制下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分析
1.风险管理还相当落后。目前大多数银行对单项信贷风险比较重视,但信贷风险的管理还相当落后,对经营中面临的包括信贷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策略风险、声誉风险等内在的各类风险根本没有进行全面识别和评估,没有对各类风险设定限额,进而采取有效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限度内。风险管理还没有成为内部控制活动的核心内容,银行只能被动应付各种风险。
2.重建设,轻执行。衡量内控体系有效与否的标准并不在于银行制定了多少制度。这种认识偏差反映在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过程中,只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而忽略了这些规章制度的执行,这完全是形而上学的认识。作为高风险行业,银行在贯彻企业文化等不成文规范的同时,更加要执行成文的法规、制度。制度执行不力,内控形同虚设,为不法分子作案提供可能。如中国银行黑龙江河松街支行行长高山巨额金融诈骗案中,尽管票据的审批程序中有着至少5个关卡,高山之所以可将客户的资金挪出,就在于他采取了“飞单”(又称“跳票”)的融资手段,即用高息揽存的方法,把企业的大额资金套进指定银行,然后通过各种手段把固定期限的存款划转至另一家企业使用,到期时再把本息回笼。而这种做法是被监管机构明文禁止的。
3. 监督约束机制的缺失。各级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一般是“控下不控上”,对各级领导的约束主要靠他们的觉悟程度和道德约束。事实上不可能每一个管理者都有很高的自我约束能力,往往会出现个别人员滥用手中权力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在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的组织架构下,分支行行长往往被赋予过多的权利,包括财务管理、核算管理、授权管理、人事管理和行政管理,涉及支行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从理论上讲,有更多的作案机会和可能。如果没有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在利益诱惑、私欲膨胀的情况下,支行行长轻而易举会走上犯罪道路。如中国银行广州开平支行“徐振东”案中,连续三任行长合谋贪污4.85亿美元,就属于典型的关键人员作案。
4.内部审计和稽核制度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审计面没有覆盖所有业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得不到执行,审计力量不足等等。由于内部审计的作用没有发挥,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和缺陷就得不到及时反馈和纠正,甚至出现失控的局面。以中行黑龙江高山案为例,该行此前针对支行的稽核监督明显缺失,如果不是上市公司东北高速到银行对账,恐怕该案还不会被发现。此外,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实行系统领导的稽核管理体制或者总稽核负责制,作为同级行的内部机构,地位不超脱,职能不独立,难于对领导决策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稽核,结果是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对审查出的问题不经领导同意还难以上报。
三、 改善我国商业银行内控机制的构想和现实途径
1. 完善内部控制环境,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氛围。加大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风险的首要的、最根本的问题在于我国银行业还未具备良好的适应其发展和改革需要的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是商业银行防范风险的基础。2002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了《商业银行内控指南》,为商业银行加强内控制度的建设提出了理论性的指导意见。2004年8月银监会了《商业银行内控评价试行办法》将内控体系定义为:商业银行内控体系是商业银行为实现经营管理目标,通过制定并实施系统化的政策、程序和方案,对风险进行有效识别、评估、控制、监测和改进的动态过程和机制。所有这些,为商业银行的内控环境的建立提供了根本的依据。
此外,要使银行加强内控管理,降低风险,从企业文化的建设着手至关重要。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是一个需要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各级工作人员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的过程。为实现这一目的,必须在银行内部建立有效的“内控文化”。
2.加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系统运作的合规性、正确性。构筑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这是内控管理的基础。制度建设、组织体系、稽查评价是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三大要素。抓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在商业银行目前的经营管理体制下,强有力的规章制度是有效防止商业银行发生金融风险的关键,同时也是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基础。按照《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指导原则》的要求,建立覆盖所有业务品种和业务操作环节的规章制度,全面建立内部授权制度,增加内部授权透明度;明确各授权岗位的业务操作程序;建立科学决策制度、授权授信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业务操作制度、内部稽查制度、资料保全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和奖惩制度等制度体系,做到层层相扣,环环相套,从而给健康、科学的内部管理提供制度保证。
3. 重视内部关键控制点。科学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需要对于每项业务流程的薄弱点,提出政策建议。可以专案分析,对金融领域案件发生的特点及潜在风险点进行研究,提出对策。内控监督应从繁重的对各类凭证、单据的审核、重复劳动中解放出来,将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监督及基层柜员是否严格执行各种操作权限上来,要抓住重点部位,抓住易发生案件的重要环节,加强对资金流向的分析、判断,看其是否合规、正常,发现异常情况,一查到底。把内控监督与检查辅导相整合,推动“大监督”的实现,并覆盖所有业务的关键环节。
4.充分发挥内部监督稽核部门的作用。商业银行应充分发挥内部监督稽核部门在内部控制建设与执行方面的监督作用。商业银行要在强化内控理念的基础上,准确定位和落实内部监督稽核部门的职能,赋予其独立履行合规检查、财务稽核、业务稽核、风险控制等内部监督稽核职能;负责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状况;对内部监督稽核发现的内控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敦促及时改进。同时,要切实保证内部监督稽核的独立性,落实内部监督稽核部门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同时向监事会和经理人员报告内部控制的建设与执行情况的制度安排。
四、 结论
一、基层央行内控管理及风险防范存在的问题
内部控制是对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的业务活动进行风险监控、制度管理和相互制约的方法和措施。以往基层央行经济案件的发生就是内控管理不利,导致风险加剧而引发的后果。只有加强内控建设、降低金融风险,才能有效控制案件的发生。目前基层央行内控制度执行及管理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1、教育滞后,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当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员工的思想非常活跃,其价值观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容易发生动摇,因此,加强职工思想内控教育十分重要。但是,目前的情况却不是这样,一些基层行领导重业务、轻教育的现象较为突出。一是领导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使职工思想内控和防范工作成为薄弱环节,职工教育达不到强根固本的效果。二是法制教育缺乏实效性。教育手段与实际脱节,触及不到职工的灵魂,使职工法制观念淡化,一些思想意志薄弱、道德基础差的人员在金钱和物欲的诱惑下,产生犯罪动机,加大案件发生的可能。三是教育形式简单。多数单位还停留在传统灌输教育的方法上,缺乏开拓创新精神。
2、监督不利,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从基层单位金融案件的发生过程看,在内控制度管理执行当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和漏洞。一是规章制度成了应付检查的摆设。各项制度应有尽有,本上、墙上随处可见,但是,执行起来却很难,使一些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监督管理不利。没有设立敢于负责、监管有力的监管队伍,使有些监管环节断层。三是执行业务操作管理制度流于形式。自人总行对金融机构内控的指导意见和原则后,基层央行内控制度日趋完善和严密,但是,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得到真正落实。在会计业务处理上,重要业务处理的关键环节缺乏必要的监控和牵制。整个业务流程操作过程中不够严密,存在一手清现象;相互监督、交叉复核的规定得不到真正落实。印、押、证分管没有制约;给司机作案的人带来机会。
3、处罚软弱,没有显现法律的巍然。合理的处罚手段是规范基层业务经营行为和员工工作行为的基本前提,是保证国家金融政策和执行规章制度的重要保证。可目前处罚不力的现象十分普遍:一是处罚力度不够。在处罚过程中,一些领导讲面子、不讲政策,讲感情、不讲原则,使政策和法规大打折扣。由于处罚不力,使职工业务差错屡查不禁、同一问题重复违规的现象严重,给案件风险埋下了隐患。二是重经济、轻行政处罚的现象较多。一些责任心不强的干部存有侥幸心理,认为出多大的事也丢不了官,至此思想麻痹,不能引起高度重视,导致案件发生的必然。
二、基层央行内控管理及风险防范应采取的对策
基层央行控制案件发生,必须强化内控制度建设,防范经营风险和责任事故发生。
1、加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人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管理的效果,管理最终要通过人来实现。一是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职工思想教育。使业务工作和职工教育同步运行,彻底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持常抓不懈,建设思想意志坚强的职工队伍,从思想这个源头上控制住内部案件发生的可能。二是切实加强职工的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有针对性地选择在押服刑人员对员工进行现身说法教育,触动职工心灵。三是改变传统的灌输方法,实行主人翁教育。采取问卷调查、群策群力、共同参与,发挥员工的集体智慧,使职工身感主人的自豪。设立行长接待日,开展谈心活动,推动思想工作的不断深入。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真正达到强根固本的目的。
关键词:内部控制;制度执行;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0-0163-02
1 人民银行开展的内控评估和制度执行情况
1.1 人民银行开展内控评估
内部控制源于会计和审计领域,根据IIA的定义,“控制是管理层为了提高实现既定目的和目标的可能性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管理层计划、组织和指挥执行有效的活动,为组织目的和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的保证,因此,控制是管理层适当地计划、组织和指挥的结果。”几十年来,随着企业管理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内部控制概念和内涵不断发展,内部控制的方式、方法和主要内容随着企业经营活动日益复杂化而不断拓展和深化。
内部牵制是内部控制的原始形态,也称为会计内部牵制,是指组织内部人员相互控制、相互稽核,任何一个人不能完全独立地支配账户的制度,内部牵制主要应用于财务会计领域。上世纪40年代至70年代。内部牵制内容超越了财务会计领域,发展为内部控制制度概念,指包括组织机构的设计和企业内部采取的所有相互协调的方法和措施。到上世纪80年代,内部控制从单一的制度体系发展为内部控制结构,除原有的内部控制程序外还包括会计系统和控制环境两个要素。进入20世纪90年代,内部控制发展成为一种管理的整体框架,通过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五个要素相互关联、互动,形成了一个有机的动态系统。进入新世纪以来,内部控制发展成为企业分析管理综合框架,更加突出了风险管理是内部控制管理的重点。至此内部控制完成了由一般控制管理向企业风险管理的转型。
2003年以来,人民银行积极推进系统内部控制管理建设,不仅颁布了人民银行内部控制管理框架,而且全面梳理评估系统内的岗位风险,颁布岗位风险防范指南。同时,鼓励各级内审部门积极探索人民银行内控评估审计,将对内部业务运行的风险管理状况的审计评价作为日常内审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
1.2 制度执行是人民银行工作开展的基础和准绳
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肩负着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责,同时还被赋予了经理国库,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等十三项具体职责。作为行使公共权力的部门,人民银行的权限和职责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这部专门法律进行明确规范,人民银行是法定设立的组织机构,各种法律、规章和制度是人民银行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的依据和基础,因此。人民银行非常重视提高制度执行效力。近年来人民银行加强了内部管理和监督,总体上违规现象特别是严重的、带有普遍性的违规现象已经大为减少,但是,个别部门,特别是担负大额资金管理职能的部门如国库、货币发行等部门仍然有事故发生。因此,近年来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工作仍然紧紧围绕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各种专项审计,人民银行将2008年确定为“制度执行年”,并且还在2008年全面开展依法行政情况专项审计,直接将人民银行执行法律法规情况作为审计内容。显然,制度执行一直是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内容。
2 风险管理是央行内控评估与制度执行的契合点
内部控制和制度执行在人民银行的工作中实质上是一体两面的关系,两者不能分离,因为两者有着共同的宗旨和目的。即保障人民银行安全、高效地履行职责,有效防范人民银行工作中的各种风险。可以说,防范风险是体,内部控制和制度执行是两面,二者牢固地契合在防范风险这个体上,这一点在基层人民银行的工作中体现得尤为明显。
2.1 基层人民银行风险特征
2000年以来,内部控制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明确了企业内部控制以风险管理为重点的目标。“对组织而盲,风险是某种不利因素产生并造成实际损失,致使组织目标无法实现或降低实现目标的效率的可能性。”显然,风险是相对对于组织目标和职能而言的。就基层人民银行而言,其组织目标就是根据总行和上级行的指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所赋予的法定职能。从组织性质的角度观察,人民银行进行的各种管理、调控和服务行为是行使法定公共权力和职责,其行为于社会利益和社会秩序构成重大影响,因此一旦在履行以上职责过程中发生风险,造成的损失必然是社会性的。从组织层级的角度观察,人民银行的指挥、决策和监督职能属于总行和上级行,而基层人民银行主要是执行上级决策,通过在辖区内提供法定的金融服务和金融监管来贯彻实施上级行制定的方针政策,工作具有明显执行性和操作性。执行性和操作性的工作性质决定了人民银行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工作对象、使用的资源、工作方式等相对固定且权责清晰,可以说面对的是稳定的环境,因而潜在风险是相对固定且可以预估的。
2.2 制度执行成为基层人民银行风险防控的置点
风险危害的社会性为人民银行制度化的风险控制取向提供必要性。由于人民银行在履行法定职能和自身管理过程中产生风险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人民银行和其他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组织一样受到社会法律法规的严格约束,不仅对其各种业务行为做出规范,还对其内部管理行为进行约束。而人民银行内部的规章制度就是根据外部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的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控制的具体依据。
风险的相对固定、容易识别特性为制度化工具的使用和程序化的控制提供了可行性。具体聚焦于基层人民银行,由于其处于决策执行和实施的地位,决策的执行过程成为风险控制的重要领域,规范化、程序化的政策执行机制成为保证令行禁止的有力控制工具。而面临的风险相对固定,且能够事先准确识别、评估则为制定各种内控制度进行预防性控制提供了可能性。
基于以上认识,人民银行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在风险防范中的作用,2006年编发的《中国人民银行岗位风险防范指南》中明确指出,岗位风险防范的目标包括;通过构筑包括制度防线在内的“三道防线”确保系统安全,防范案件事故发生;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人民银行职责,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及人民银行内部规章制度的落实。
3 基层人民银行分支行的制度执行评价
3.1 制度设计的适当性
在复杂组织体系中,基层组织将上级方针、政策和外部制度要求贯彻到自身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中,最稳定、最持久的方法是进行自身内控制度设计来对组织行为进行控制。体现各种外在制度规范的意志。鉴于基层人民银行工作的执行性和操作性定位。评价基层人民银行的制度执行应该从业务风险的角度评价内控制度设计的适当性。首先,审查内控制度设计的完备程度,查找是否存在内控制度没有
覆盖的业务活动和组织经营管理活动,尤其是各种自动化的业务系统设计是否实现了规定的控制要求。其次,制度设计是否体现了相互牵制原则,各种工作流程中是否存在一个人就能够完成的业务和不受他人审查监督就能完成的业务环节。再次,各种制度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冲突,如岗位权责、组织结构、人事控制、财务控制等管理制度与业务制度要求之间是否存在冲突,是否存在能够引起各业务制度间冲突的特殊业务形式。最后,以上各方面的审查不仅需要进行相关制度文本的审查,更需要进行全面、多样的穿行测试。通过以上方法,可以有效审查内控制度防范组织风险的合理性和适当性。
3.2 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在内控制度设计适当、合理的基础上,上级方针、政策和外部制度要求的有效执行的关键就是内控制度运行的有效性了。检查内控制度是否有效执行,一是要查看审计期内的业务办理资料和部门管理档案资料,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情况。二是实地察看业务操作和办理情况、部门管理情况,必要时持续跟踪某笔业务的整个受理、审核、批准过程。三是用谈话、发放调查问卷等方法就内部控制的相关问题进行询问。四是检查日常监督情况,包括审计对象是否在习常管理中,进行过定期或不定期内控检查,如对员工业绩、经营和业务内容的检查;也包括审计期内是否经过其他外部检查。五是检查设施设备的控制,包括各种资源和设施是否足够满足控制需要,更重要的是对自动化的业务信息系统安全性、可靠性进行检查。
3.3 从风险角度进行合规性评价
这里的合规性是指对适用组织的法律、法规、上级部门制定的制度的文本条文的遵守和一致。由于未能遵守相关的行为规范而承担法律上和事实上的不利后果的可能性被称为合规性风险。内部控制管理主要遵循“风险为本”的管理方法来规范组织行为,与法律和内部规章的立场并不完全契合。因此应该注意内部控制的合规性,以及由此产生的问题。对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而言,所面临的规则环境主要包括法律和上级制度规定两方面,所以合规性是指对以上两方面制度规则的遵守。当内部管理与法律规定不完全一致时,毫无疑问,应当遵守法律,因为法律的制定是从社会的角度对人民银行的行为进行规制,体现了人民银行的职责和义务,不能因为人民银行的内部管理原因而有所变化。对于内控管理与人民银行上级所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相悖,确实存在风险的,可以按照“风险为本”的原则进行管理,同时积极向上级相关部门反映真实情况,争取对相关制度规则的修改完善,消除制度上的风险。
[关键词]:上市银行 内部控制 信息披露
1我国上市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现状分析
由于商业银行的行业特殊性,我国上市商业银行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时不仅受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出台的法规管制,还要符合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等机构颁布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2014年沪市所有的商业上市银行都出具了内控信息披露自我评价报告、公司治理报告、独立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也做出了相应的内控审计报告。除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这几家银行在年报中保留了专门的监事会报告之外,其余的银行均取消了单独的监事会报告这一章节,把内容分散到年报的其他位置;另一方面,除了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之外,其他银行在年报中均设置了内部控制这一章节,大多数银行将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情况、董事会声明及内部控制活动内容、相关措施等放在该项报告中披露。年报中的内部控制章节和董事会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自我评价是目前我国大多数上市商业银行相关内控信息含量最多的两项载体。
2沪市上市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14家上市商业银行内控信息披露现状的分析可以发现,我国上市商业银行内控信息披露水平得到了很大的进步:从披露的整体情况来看,我国上市银行内控信息披露在数量、质量方面都有很大的提高,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体系日渐完善,内控自我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方面披露的比较到位,增强了我国上市银行自我评价报告的有效性和可信性。但是,不能否认的我国上市商业银行在内控信息披露中还存在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需进一步解决。
2.1内控信息披露中内容方面的问题
一是上市商业银行在进行内控信息披露时,各载体资料披露名称不统一。例如在董事会出具的自我评价报告中,多数银行标题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但是有的银行命名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还有的银行命名为“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多家上市银行的管理层在披露公司治理报告时,项目名称为“公司治理报告”,但也有少数银行命名为“公司企业管治”(如民生银行)。标题的不一致反映了内部控制法规不够统一,表明了我国内部控制体系仍有待规范。
二是各家上市银行内控制度的依据不够统一。我国上市商业银行同时受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财政部、证交所等多部门监管,每个部门都出具了设计内控信息披露方面的法规,由于内控制度相关法律规范的使用频率不尽相同,可能会使多家上市商业银行内控信息披露的格式内容不够统一规范。
三是内控结论多给出正面评价,缺陷与不足披露较少。基于信号传递理论,上市商业银行在披露相关信息都是对其有利的方面,在进行缺陷认定时,基本上都指出公司无重大缺陷,对于承认有一般缺陷的银行,多数都没有披露内控运行中具体的不足之处,而只强调了该缺陷在可控范围内,而且已落实整改中,并未对相关内容进行详细披露。
2.2内控披露中质量方面的问题
上市商业银行内控信息披露内容形式化严重,缺乏实质内容。目前各家上市银行内控信息披露从整体框架来看,基本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但是各家银行多以定性描述的方式进行模式化披露,在披露时过多强调内控制度健全、内控成果丰硕,少有实质性内容。各家上市银行的董事会得出的内控制度有效性结论内容相似,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如出一辙,监事会发表的独立意见敷衍空洞,董事会对内控缺陷认定时含糊其辞,就信息不对称理论来说,上市银行的这种披露行为根本无法使信息使用者在决策时作出合理判断。
3完善我国上市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政策建议
3.1完善相关法规
首先,要完善现有的内控信息披露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出更为详细具体的披露制度。第一,规定各家上市银行在披露相同信息时对具体的分布位置作出一致的安排。第二,规范内控信息披露的细节内容。第三,对披露的信息质量应制定具体标准,规定上市银行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展开详细报告,对主要的内控活动进行重点讨论。其次,要及时梳理各内控信息披露的相关法规,统一制度标准,使各规范内容有机协调,全面覆盖我国上市银行内控信息披露工作。
3.2加强内外监督力度
结合我国上市银行的实际情况,有力的监管平台可以从内外两方面着手打造。 一方面,要加强外部监管。我国上市银行受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证券交易所等多部门监管,各部门监管主体应进行合理分工,明确各自监管责任,采取定期全面检查、不定期抽查的方法,从多角度对上市银行内控信息披露进行严格的监管。另一方面,还要重视内部监管。上市银行进行内控信息披露的相关主体都应发挥出监督管理的作用,尤其是对内部控制监督工作负主要责任的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
3.3提高银行内部信息的披露意识
要使上市银行正确认识内控信息披露的动机。上市银行的管理层应意识到,进行有效地内控信息披露,不仅完善了公司的内控体系,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还可以为上市银行在资本市场上的形象加分,获取投资者的信任,在激烈的市场中抢占主动权。此外,上市银行还应重视建立公司的内控文化,注意培养员工的内控意识和专业素质。最后,上市银行在进行内控信息披露时不能单从现时成本的角度去考虑,还要有长远发展的眼光。高质量的内控信息披露为上市银行带来的经济效果是巨大的。
参考文献:
[1]池国华.基于管理视角的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模式.会计研究,2010.
[2]高长霞.上市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研究.2012.
关键词:内控制度;金融会计;风险控制
从目前的情况看,银行业务经营发展迅猛,同业竞争充满激烈挑战,银行业管理制度相对严格,但为什么银行结算屡屡出现差错事故不能被及时发现和纠正?为什么违规违纪和内部案件时有发生?为什么部分基层银行经营成果不实?为什么银行结算资金屡屡被划转而未能有效堵截?就其原因是:银行会计相关内控制度存在隐患。据报载,某行一名会计联行员,利用负责保管报单及保管印章人员疏忽的机会,偷取报单,偷盖联行专用章,将银行资金转入其开立的假户头上据为己有,在8年间挪用贪污银行资金35笔,金额达341.5万元,其作案手法相当简单,但却暴露出银行在内部管理上的多处漏洞;印押证分管制度执行不严格, 联行往来对帐不及时、业务监督不力。还有,一些金融机构违反金融法规与会计制度,搞帐外经营,对其发生的存款、贷款、拆借等业务不通过合法的会计记账程序记账和登记,也不在会计报表和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给银行带来巨大的资金风险。某市一银行近期发现的一起帐外经营大案,涉及金额6.65亿元,至案发时止,仍有2.5亿元资金未偿还,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危害极其巨大,而这些违规经营也往往首先从会计核算切入。以上事实说明,当前金融机构的会计内控现状的确存在着诸多令人担忧的问题:
1.会计岗位设置不合理,岗位职责不明确。部分金融单位,为节约成本而缩减编制,导致职员过度兼岗。该做法使职工超负荷工作,有时会忽视操作质量,影响工作效率或损害到客户利益;另一方面,过度兼岗为个别人员违规、违法操作提供了方便,给银行造成了风险隐患。
2.制约机制不健全,监督约束不力。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要么业务处理完毕后,给银行内部犯罪可乘之机;要么对已经发生的犯罪案件,因没有及时开展监督检查,导致有的案件虽己发生但长时间发现不了,延误了案件的侦破时间,给国家资金造成重大损失。
3.金融电算化迅速发展,规章制度相对落后。目前,计算机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金融领域,但由于业务范围的迅速扩展,原有的制度,己不适应新的工作需要,部分新业务在制度上不明晰,使银行内控存在不安全的因素。
总之,金融会计结算是银行安全营运的关键一环,当前金融结算方面案件呈逐年上升,严峻的形势迫切要求我们对结算风险防范高度重视。因此,在深化金融改革的过程中,要把加强金融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内控机制作为防范金融会计风险的切入点。
所谓银行内部控制制度,就是在银行会计工作中,为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和防范会计风险,对金融岗位及工作人员所从事的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制度管理和相互制约,而建立系列的制度、措施、方法和程序,要做好风险防控,使银行内控工作卓有成效开展,具体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做起。
一、健全制度,加强监督,防范会计管理风险
制度和监督是会计内控制度的两个重要环节,如果制度不健全或存在漏洞,监督就会失去依据,监督就无从谈起;如果没有监督,制度就会形同虚设.失去监督的制度后果不堪设想。因此,防范会计管理风险,关键是要用制度控制,靠监督约束。
1.建立和完善会计管理制度。有效的会计内控制度是银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银行安全良好运行的基础。其制度的制定,既要适应银行经营运行的需要,如实反映银行资金的形成、占有、使用的经营过程和状况的真实性、效益性,又要遵循《会计法》的基本原则,如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保证其真实、完整,防止授意、指使、强令或擅自伪造、变造、提供虚假而逃避风险行为的发生;既要建立一般会计内控制度,如钱帐印押证分管,日清月结,先借后贷、定期对帐、交叉复核制度等,防止业务技能不高、责任心不强、道德不佳而发生的风险,又要建立会计核算中的层层制约机制。
2.坚持会计内控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会计工作监督机制,设置会计检查督导和结算专管岗位,强化和规范会计检查监督活动,真正达到岗位制约、监督,保证经办的每笔业务都准确无误。二是建立有效的风险“三线”防范机制。一线岗位要建立起双人、双责、双职或人机相互复核监督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后台监督岗位要强化对前台业务的稽核监督,形成第二道监控防线。审计和会计管理部门对一些会计科目要予以高度重视,主要是往来款项的科目和暂付科目及一些临时性和过渡性的科目,及时对账查询,建立第三道监控防线。
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了科学的制度,关键在于抓检查、抓落实,因为会计内控措施本身也需要监督。防范金融会计风险,贵在强化内控机制,强化制度执行。监督工作要突出重点,加大对制度执行者的检查力度,对未执行制度而出现差错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发生重大事故或严重经济案件要上查一级,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监管人的责任,做到在责任面前人人自警,在制度面前无“好人”,使监督工作真正起到防范、把关、堵漏的作用。
二、搞好培训,提高素质,防范会计人员素质风险
人是企业中最活跃的因素,是推动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另一方面,任何风险的形成,都与人员有关,不是人的主动所为,就是人为疏忽造成。所以这项控制是会计内控的基础,只有对人员素质施以了严格的控制,对会计人员信任的基础才更扎实,信任的理由才更充分。
l.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爱岗敬业意识。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在金融机构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不仅关系到能否正确贯彻金融法规,而且关系到银行的形象、威信乃至兴衰。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特别注意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要提高职业道德水平,重要的是要深刻认识会计职业的价值、岗位的重要、责任的重大,真正做到热爱会计工作,献身会计事业。会计人员是金融法规的执行者,只有自身模范守法、严于律己,才能维护金融法规的权威性。
2.加强对会计人员防诈骗形势的教育,增强其防诈骗意识。从当前的市场经济环境和科技发展水平看,金融诈骗犯罪的社会形势十分严峻,智能型诈骗犯罪尤其突出。一些诈骗分子利用高科计手段,甚至和银行的个别职员内外勾结作案,增加了临柜人员识假、防诈骗难度,防诈骗工作己成为金融系统的一项长期任务。各级行应加强对会计人员防诈骗形势教育,通过剖析案件、学习相关的法律和规章制度等,把防诈骗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3.开展上岗培训和岗位练兵。要根据业务发展和会计工作的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会计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加强新知识、新业务、新技术的学习,强化会计人员的金融风险意识,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三、落实责任,强化控制,防范会计操作环节风险
操作环节风险产生于内部会计人员的欺诈和越权行为,带有浓厚的个人行为色彩,因此在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时,要充分考虑到业务过程中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将岗位责任制的原则运用到各项业务中去,岗位责任制的原则,要充分体现内部牵制,防止业务处理“一手清”、操作越权、工作失职、违法违纪行为等,给银行造成资金损失。特别是对金融机构的-些重要岗位及关键环节,必须设立严格的操作程序和控制步骤来避免和减少风险。
1.内控机制的完善与金融电子化改革同步。在传统的手工会计核算时期,双人临柜、换人复核、钱账分管、双线核对、账务核对等是内部控制机制的基本要点。进入电子化时期,会计数据的处理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内部控制的方式也由单纯的手工控制转为手工与计算机相结合。传统的控制制度,有的必须保留,如印章分管、账务核对;有的必须改革,如双人临柜、双线核算等。
2.金融电子化内控机制的重点强化。第一要结合金融电子化的特点,设计相应的岗位分工和牵制机制,如系统日间操作人员与日终操作人员分离、授权管理人员与业务操作人员分离、系统维护人员与业务操作人员分离、事后监督人员与业务录入人员分离等。第二要加强对输入环节的控制,使用计算机后,凭证到报表的全过程主要由系统自动完成,手工登账、核对的环节己不存在,因此,更要注意确保输入数据的准确性和合法性,重点是建立对重要事项、重大金额的输入实现换人复核、分级授权的制度。第三要加强对重要业务的控制,如对于贷款发放、商业汇票承兑和贴现、资金调拨、外汇买卖等业务,必须做到业务和会计分离,以起到相互牵制的作用。对于帐务调整、错账冲正等非常会计处理,必须专人负责、强制授权。
四、科技支持,构建屏障,防范金融技术手段风险
金融业是经营货币的特殊行业,对犯罪分子有巨大的诱惑力,因此,银行资金成为不法分子猎取的重要目标,其手段也向多样化、高科技和智能化发展,使银行会计结算业务的风险加大。面对以高科技手段对银行造成的风险,我们的防范也必须以技术防范为手段,杜绝风险的发生。
1.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提高会计人员的鉴别能力
当前商业银行的票证诈骗犯罪活动愈显突出,在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一定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一是尽快在防范金融票证诈骗工作中进行防伪技术和设备的开发研制工作,增强票据、银行卡等科技含量,可有重点、有选择地引进适当的鉴别仪器。二是杜绝客户凭证预留简单密码,采用ic卡办理结算等安全措施,防止冒用身份诈骗风险。三是对会计人员进行各种防伪鉴别知识的业务培训,提升会计人员的鉴别能力,提高防范水平。
2.构建新技术使用中的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