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水务局履职报告范文

水务局履职报告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水务局履职报告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水务局履职报告

第1篇:水务局履职报告范文

一、2010年以来水务局领导班子履职情况

理论素养是领导干部素质的核心。局领导班子紧密结合水务工作实际,一思想政治建设。1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思想建设。思想建设是党的根本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安排上,突出抓好三个层面,第一层面是党组学习,着重政治理论素养、党性意识及驾驭复杂问题的能力提高;第二层面是领导班子和二级班子的学习,着重抓好政策业务能力和行政管理水平的提高;第三层面是机关干部的全员学习,着重办事能力、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的提高。通过学习,进一步加强了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使干部职工成为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成为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2深入贯彻县委、政府决策部署,服务经济大局。做好部门职能工作的同时,认真配合协助各个部门抓好腾龙桥二级电站、等壳电站和公养河三级电站建设,日产2500吨水泥、60万吨褐煤提质增效、30万吨磷矿浮选、6.5万吨有机肥生产等项目。3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班子整体效能得到充分发挥。局党组在坚持狠抓民主集中制教育的基础上,不断健全落实了党内生活、议事等方面的制度,保证了领导班子整体效能的发挥。一是抓思想教育,增强民主意识。通过加强学习教育,努力提高班子成员的思想理论素养和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增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二是抓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以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为保障,规范完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约束力。三是抓执行落实,提高工作成效。具体工作中,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局党组都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四项原则的要求,按照党组议事规则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党务、政务实行规范化、公开化操作,并及时向职工公示结果,让职工有最大限度的知情权、参与权,确保民主集中制的落实和工作取得成效。四是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相互补台,相互支持,从而达到真正团结的目的

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和三力”建设学习活动为契机,二领导能力。一是水务局领导班子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适应新时期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依法执政、总揽全局的能力要求,工作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重点,科学、民主决策和以人为本;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交组织部任命了3名二级班子负责人。二是认真制定了水务系统参与驻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治安隐患、不稳定因素、生产安全隐患台帐,并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为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和反恐怖事件,局结合工作特点成立了反恐领导小组、小组、制定了反恐怖工作预案》和《突发事件预案》;水利建设过程中我局派有常驻工地的施工管理代表,及时与施工方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矛盾,每月都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所属单位或业务范围内无群体上访、请愿及发生。水务系统内全年没有任何涉及安全和综治维稳的情况发生。

完成年计划5200万元的180.46%;投工302.51万个,三工作实绩。一是2010年水务局完成水利投资9383.94万元。动工各类水利工程564件次,完工548件次,完成年计划的123%;新增有效灌溉面积0.3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56万亩,建设高稳产农田0.2万亩,基本农田0.1万亩,治理水土流失5平方公里,解决11023人5273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全县电力建设共完成投资24727万元,全县发电量128147.95万度。二是全年水务局紧紧围绕保障防洪安全、粮食安全、农村饮水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和生态用水安全及用电安全这一重点,积极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到统筹兼顾。坚持走群众路线,真心实意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为人民服好务,办好事。三是实际工作中切实加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把好人才进口关,做到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相互结合,为人才的成长提供各种平台,实现了人才资源利用最大化。引进高层次人才、强化学历教育、优化人才结构;把培训作为提高水利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壮大水利人才队伍的主要手段来抓,逐步建立健全水利人才教育培训管理体系,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教育和培训,有效的发挥水利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加快当前水利建设和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能保障。

局党组以转变作风为重点,四党风廉政建设。2010年。以加强思想教育为基础,大力倡导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意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率先做到讲党性、重品行,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弘扬新风正气,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以优良的党风促作风带民风,使全局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

领导班子政治理论水平明显提高,通过思想建设、领导能力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明显转变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感召力明显增强,实现了班子整体功能和成员整体素质的优化,成为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

二、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建立健全领导机构,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明确职责任务。

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力度,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运作规范化的基本要求。具体做到三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及时建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局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二是分工落实到位。根据责任制分工,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抓好片、线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三是考核监督到位。一年来,全局上下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全局的重点项目建设和其他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加强源头治理。二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严格遵守纪律,认真贯彻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精神。继续开展治理“小金库”和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从源头抓好。1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工作。对容易发生不廉洁问题、存在廉政风险的薄弱环节,深入查找,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有效预防了腐败行为的发生,促进了反腐倡廉制度的完善和工作机制的创新。2抓住关键,完善措施,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工作长效机制。局认真开展清查工作“回头看”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清理“小金库”工作成果。3局在水务系统内严格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工作,行政机关除按现行由县财政部门统一发放的津贴补贴外,没有违反规定发放津贴和补贴,坚决做到令行禁止。4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相关管理规定。坚持防止和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公务小汽车,严禁领导班子成员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公车私用不交费。建立健全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公车私用审批和收费制度,公车私用一律实行收费并登记造册,全年我局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没有一人违规驾驶公车,也没有超标超编制配备公务小汽车。5按要求如实填写《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登记表》县领导干部直系亲属从业情况申报登记表》县领导干部住房清理申报登记表》县公职人员因公出国境清理申报登记表》等相关表册,并按要求及时报县纪委党风室。2011年水务局和直属单位没有任何违反规定利用公款组织干部出国境旅游和借婚丧喜庆事宜之机大操大办情况发生。

严格执行案件查处工作纪律。三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第2篇:水务局履职报告范文

一、主要做法

按照稳妥审慎、切实有效和简单易行的原则,以《评估办法》为总纲领,以《工作方案》为抓手,从实际出发,着重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学习,研究制定实施办法。集中学习了《山东省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办法》等文件规定以及重庆、宁夏、青岛开展机构编制评估工作的经验做法,通过学习,评估组成员掌握了评估的概念、定位,把握了实施的框架、关键点,并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了《商河县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实施办法》,就评估目的、评估内容、评估的组织实施和方法步骤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将评估工作分为五个阶段:准备阶段、社会调查阶段、单位自评阶段、实地评估阶段以及总结分析阶段,并制作了调查问卷、评估指标及调查表,正式启动了评估工作。在实地评估前,评估组成员还通过对照评估对象“三定”方案、自评报告、调查表,全面了解被评估部门机构编制、职责以及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召开评估组成员座谈会,交流意见,统一思路,汇总各成员对于评估工作的建议,制作了实地评估问询提纲,为开展实地评估工作做了充足的准备。

(二)深入调查,多种形式开展评估工作,确保掌握评估对象真实情况。在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后,深入被评估部门,开展驻点评估工作。在工作中,严格按照评估程序,通过听取领导班子述职,审查工作资料,单独访谈个别干部,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的方式,全方位了解被评估部门。在述职阶段,我们主要针对机构编制资源配置、部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价。采取述职、交流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听取被评估部门阐述工作开展情况,另一方面对照行政审批权限下放、承接事项,“三定”规定中的部门职责及前期准备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评估对象进行问询,避免了述职过程中内容固化、流于形式、避重就轻的情况。同时,积极征求被评估部门的意见,听取了各单位对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诉求,也搜集了机构编制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在审查阶段,通过实地查看实有人员、单位挂牌,对比工资表(由县财政局提供)和机构编制管理证,对部门机构编制执行情况作出评价。通过查阅部门获得的荣誉、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及开展工作取得的成效,对部门内、外部工作机制建立运行情况和取得的成绩进行评价;在访谈阶段,主要针对在述职、审查阶段没有涉及、了解不透彻的内容,与部门内设科室工作人员进行深入交谈,进一步掌握评估对象机构编制配置、执行以及工作运行状况,确保搜集到的资料真实、有效、全面;在评议阶段,通过走访部门的下级单位和服务对象、发放调查问卷、访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了解评估对象的社会评价情况,更加客观地评价部门履行职责、职能转变等,使评估工作更具说服力。

(三)分类总结,找准部门机构编制配置及执行存在的问题,积累评估经验。实地评估结束后,集中汇总资料,从三方面进行总结:一是机构编制配置是否符合评估对象现阶段工作需要;二是部门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及运转情况;三是评估工作的经验做法。通过总结,我们对被评估部门进行了总体定位,并形成了评估报告。在评估报告中,既肯定评估对象的成绩,也明确指出其存在的具体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力求评估报告内容全面真实、分析有理有据、评价客观合理、责任划分准确。

(四)狠抓落实,以机构编制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出发点,整改问题。总结工作结束后,我们以不“纸上谈兵”、不做形式工作为原则,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狠抓整改,确保评估工作成效落到实际工作中。如,在评估中,我们发现在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方面,虽然县环保局与县水务局能积极承担共同职责,但由于缺乏长效沟通机制,造成县环保局无法掌握县水务局水资源保护管理、入河排污量控制等监测资料,而县水务局无法掌握县环保局排污口的水质、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的监测资料,影响了相关工作。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上报县分管领导,并由县分管领导召集两部门负责人,共同协商,最终决定建立例会制,每月对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情况进行通报;同时,针对各部门普遍反映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问题,积极与县人社局协调,决定在制定用人计划时,要有所倾斜,将有限的进人名额用于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上,县人社局在执行招聘计划时,要明确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的具体岗位、专业要求,确保引进的人才来之有用、来之能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评估对象不能正确定位评估工作,影响评估效果。在评估中发现,大部分评估对象认为机构编制评估是对部门工作的考核,会刻意回避工作职责中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使得评估主体无法完全掌握评估对象机构编制配置是否适应现阶段的工作,对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造成影响。

(二)评估指标单一、粗略,造成评估结果准确性、客观性下降。评估指标体系的建设是做好评估工作的关键,指标是否合理决定着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由于缺乏经验,同时本着稳妥审慎、试点为主的原则,我们在设计评估指标过程中没有过多的创新,只是在借鉴其他地区评估指标的基础上进行了简单地修改,但是在评估过程中发现,指标设计过于粗略,会造成评估主体评价评估对象主观性、经验主义增强,而且,因为不同部门工作职责、工作环境存在差异,单一的评估指标会造成评价不同单位的评估结果产生偏差,甚至会导致对机构编制实际配置效果的错误判定。如,在评价职责配置情况时,评价标准是“职责配置是否符合法规政策规定,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并没有明确规定达到哪些指标属于“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这就可能造成评估结果因评估组成员的经验不同而产生差异,客观性、准确性下降。

三、对策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机构编制部门单设时间较晚,政策法规宣传工作相对薄弱,机构编制评估又是第一年开展,所以,造成很多部门不能正确地把握评估意义,这就需要在工作中善于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在评估前,可以召开动员会,召集评估对象,由评估组成员向部门分管负责人和负责同志深刻阐述评估的目的和意义,确保在自评阶段各部门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单位的情况。同时,也要在实地评估过程中宣传评估的意义,增强部门干部职工对评估的认识,形成敢于说实情、提建议、出点子、谋发展的良好评估氛围。

(二)科学设计评估指标。注重在细微处和差异化方面做工作,深入政府职能运行的微观层面,由职责、任务定指标,将评估指标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共性指标评估各部门承担的相同任务,主要评价部门机构编制管理以及完成全县重点工作情况,以定量评估为主;个性指标根据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设计,结合部门的实际情况,将指标细化到具体业务,主要评估内部工作机制运行、外部协作配合机制建立以及履职情况,主要以定性为主,确保评估结果更加真实、可靠。

第3篇:水务局履职报告范文

以审计法规定的必审项目和国家、省、市审计机关下达的统一项目为基础,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特别是市委全委会提出的六大重点工作,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我市审计资源实际,2013年度审计项目具体安排如下:

一、本级预算执行审计

1.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以推进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为目标,对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中,以收入组织、预算分配、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为重点,关注财政收入支出和分配情况、民生项目资金的投入和保障情况,对相关专项资金进行审计调查,积极探索财政绩效审计,分析评价财政专项资金是否达到预期效益和效果,促进财政管理水平提高。项目由财金科负责,2013年3月开始实施,6月3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2.地方税收、基金征管情况审计

以规范税收征管,推进依法治税为目标,对2012年度市级地方税收、基金收入征管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地税部门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履行征管职责、税收稽查执法等情况,反映税收征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税务部门严格依法征税,强化征收管理。项目由财金科负责,2013年3月开始实施,6月3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二、经济责任审计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1.部门(单位)、镇乡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三责联审”的有关要求,根据市委组织部委托,对离任的部门(单位)、镇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任职时间较长的部门(单位)在任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的具体对象以组织部委托为准。

对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所在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领导干部经济决策、财经法规政策执行以及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全部过程,重点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重大经济决策、事业投入及实施效果、国家财经法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个人遵守相关廉政规定情况;对镇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还要关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债务的举借、管理和使用情况,领导干部在融资贷款、工程发包等方面的履职情况,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使权力、有效履行职责。

根据市委组织部委托,对市委老干部局、610办公室、红十会及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等4名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实施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分别由财金科、行事科、农资科和经审科负责,1月份开始,3月底提交审计报告。其他离任或在任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待组织部门明确后即组织实施。

2.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为促进部门预算综合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预算执行到位率,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对已经交办的市委老干部局等4个部门(单位)进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承办科室及实施时间与经济责任审计相同;年度中间增加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接到组织部委托后,除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外,对其所在部门(单位)同时进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按照确保审计覆盖面、避免审计监督盲点的原则,对多年未审的部门预算单位逐年安排审计。2013年,对住建局、农委、水务局、海洋与渔业局系统共29家下属单位进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住建局系统的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处、房屋征收办公室、燃气管理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城建监察大队、房屋产权交易所、白蚁防治所、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由财金科负责,5月份开始,9月底提交审计报告。

农委系统的林果指导站、蚕桑指导站、动物卫生监督所、农村环境能源技术推广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种子管理站、农业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由农资科负责,5月份开始,9月底提交审计报告。

住建局系统的城乡建设档案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水务局系统的水费水资源管理所、堤闸管理所、水利设计室、水利局仓库,由经审科负责,5月份开始,9月底提交审计报告。

住建局系统的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室、规划信息中心、城市排水管理处,海洋与渔业局系统的渔政执法大队、渔业技术推广站、吕四渔港船闸管理所、渔港监督站,由行事科负责,5月份开始,9月底提交审计报告。

三、财政专项资金审计

1.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

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围绕“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基本解决保障性住房供应不足的问题”的工作目标,对市保障性住房继续进行跟踪审计。审计的重点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的落实与完成情况,工程建设各项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工程建设管理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后续管理情况。项目由行事科负责,2013年7月开始,12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2.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

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对我市2010至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进行审计。目标是通过审计,摸清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管理的基本情况,分析评价资金使用效益和开发效果,审计立项审批管理情况,检查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问题。项目由农资科负责,3月份开始,4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3.村庄环境整治工程审计调查

根据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统一部署,对我市2011至2012年村庄环境整治工程的总体情况进行调查,并对省审计厅确认的镇、镇、镇等3个镇和村、村、村、村、村、村等6个村进行重点审计调查。审计的重点是村庄环境整治工程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资金和项目管理及绩效情况、制度建设情况等。项目由农资科负责,3月份开始,4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四、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1.八所中心敬老院财务收支审计

围绕市委全委会提出的“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的民生实事重点工作要求,对全市汇龙、吕四等八所公办中心敬老院进行财务收支审计。重点检查2010至2012年财务收支情况、五保养老政策落实情况、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各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项目由局财金科负责,2月份开始实施,5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2.二十九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收支及运行情况审计调查

围绕市委全委会提出的“纵深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的民生实事重点工作要求,对全市2011年乡镇医院改制后新成立的29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审计以财务收支为主线,重点检查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收入支出情况、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目标通过审计调查,摸清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情况,揭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对如何加强管理、规范运行提出建议,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运行。项目由局行事科和经审科负责,并联合财政、卫生部门共同实施,2月份开始,4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1.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

围绕市委全委会提出的“突出平台打造,完善功能配套,进一步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的沿海开发重点工作要求,以及“塑造宜居中心城区,实施民生城建”的城乡统筹重点工作要求,对财政或其他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重点工程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吕四港环抱式港池、1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海口枢纽工程、临海高等级公路、公共卫生大楼、商务中心等6个重点项目跟踪审计由固投审计一科负责。大学校区、蝶湖酒店、行政中心配套工程、南苑中学等4个重点项目跟踪审计由固投审计二科负责。审计重点关注建设单位的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建设资金来源、落实、管理和使用情况,项目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征用地手续、拆迁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力求通过跟踪审计,揭示建设单位在制度与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规范建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帮助建设单位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建设单位的管理水平。

2.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计

按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均有政府审计机关负责审计”的规定,以促进建设单位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合法有效使用建设资金,努力节约政府投资,不断提高投资效益为目标,根据项目建设单位申报,2013年,对中医院病房大楼、城建指挥部经济适用房、世纪大道绿化景观工程等45个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进行竣工结算审计,工程送审额约15亿元。竣工结算审计分别由固投审计一科、二科负责,1月开始,12月底结束。

六、金融审计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根据市审计局的统一安排,以促进农村商业银行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和增强服务“三农”能力为目标,对农村商业银行进行资产负债损益审计。通过审计,反映农村商业银行在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过程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突出风险和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核实各项金融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分析其整体盈利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揭示影响当前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问题。项目由财金科牵头组织实施,拟于7月开始实施,具体要求待省厅统一部署。

七、其他项目审计和对内部审计进行指导

第4篇:水务局履职报告范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县、乡(镇)政府属地监管责任,积极推进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不断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水平。

(一)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靠实县乡(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环境监管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提高自律意识,规范企业行为,加大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生产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的投入,积极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二)强化属地管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县政府负责全县环保大检查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组织县级环境执法机构开展督查工作,依法对重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严查典型环境违法问题;县环保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各类企业进行全面监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实现对辖区企业执法监管的100%全覆盖目标。

(三)统一查处标准。对没有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手续且已建成投运的,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县环保部门统筹制定整改计划,依法处罚并妥善解决。新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据新《环境保护法》严肃查处;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发展改革与经济信息局按照管辖权限依法处理;对没有污染物处理设施、处理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环保部门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达标;对不符合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的,由属地乡镇政府进行限期整治;对无证排污、非法设置排污口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改。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和恶意环境违法等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督检查不力,不履职尽责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责。

(一)大气污染防治。

1.检查对象:一是在生产的高载能企业11户。二是化工企业4户(__县奇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__县无机化工有限责任、__复合肥厂、庄稼园农资有限责任公司)。三是其他重点工业企业2户(金锋橡胶有限公司、云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四是县内涉及燃煤锅炉的重点行业企业。五是以及餐饮油烟和烧烤。六是秸秆焚烧及其他。

2.工作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重点检查:①金属硅冶炼等高载能企业除尘设施整改及运行情况;②重点行业企业脱硫、除尘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③燃煤小锅炉除尘设施运行情况;④建筑施工和道路运输扬尘、餐饮服务业油烟、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等方面综合环境问题整治情况。

3.牵头部门:重点行业企业牵头部门为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餐饮油烟牵头部门食药工商质监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规建局;秸秆焚烧牵头部门县农牧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各乡镇;施工工地扬尘牵头部门县规建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道路运输扬尘牵头部门县交通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各乡镇。

(二)水污染防治。

1.检查对象:一是化工业、造纸业:小高造纸厂、环洁纸业有限公司。二是在产洗选行业企业:大陆槽三户稀土洗选企业、昌盛矿业有限公司。三是商砼企业:千里马商砼有限公司、永昇商砼有限公司。四是城乡水源保护:县城污水处理厂、乡镇污水处理站、县城及1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工作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为依据,重点检查:①化工、造纸、洗选等重点行业企业有无治污设施、治污设施是否有效正常运转、污染治理是否达标排放、企业排污口是否规范、有无排污暗管等情况;②污水处理厂、站运行是否正常,出水水质是否达标。

3.牵头部门:重点行业企业、污水处理厂、站牵头部门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水务局、供排水总公司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牵头部门县自来水公司,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县自来水公司、县文广新闻旅游局、县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1.检查对象:一是重点行业企业:__志能稀有限公司、锌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玖源钒钛有限公司、__金叶化肥厂。二是医院:__县人民医院、__县中医院、__县妇幼保健院、__县计划生育指导站、县疾控中心、全县乡镇

卫生院。三是废机油产生企业:全县所有电站企业、汽车维修企业。

2.工作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依据,重点检查:①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申报登记、贮存处置、转移联单、管理台帐以及应急管理等规范化管理情况。②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③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危险废物和随意倾倒、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3.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配合部门: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局、县规建局、县安监局、县卫计局、县交通局

(四)核与辐射安全防治。

1.检查对象:核技术利用企事业单位

2.工作内容:严格按照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可控。重点检查:①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管理使用,辐射安全许可、放射源转移审批备案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②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及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落实情况;③辖区内废旧或闲置放射源存储情况。

4.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配合部门:县公安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

(五)规模化畜禽养殖。

1、检查对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2、工作内容:以《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为依据,重点检查①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②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3、牵头部门: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牵头部门县农牧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县卫生局;污染设施运行情况牵头部门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农牧局、县卫计局。

(六)矿山地质。

1、检查对象:辖区内开采矿山。

2、工作内容:重点检查:①矿山弃土场、排沟是否规范;②生态恢复落实情况。

3、牵头部门:县国土局

配合部门:县安监局、县环保局

(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

1.检查对象:__县垃圾填埋场。

2.工作内容:重点检查一是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二是运行台账是否规范完善等。

3、牵头部门:县规建局

配合部门:县环保局

(八)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

1.检查对象:新、改、扩建项目。

2.工作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为依据,重点检查:①企业是否办理“环评”相关手续②项目建设与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相符性;③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特别是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等落实情况。

3.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配合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经信局、县投促商务局。

(九)工业园区检查。

1.检查对象:工业园区。

2.工作内容:重点检查:①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开展情况;②工业园区入驻企业与工业园区规划的符合性;③工业园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3.牵头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县发改经信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

(十)淘汰落户产能。

按照《__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12〕12号)、《__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__〕10号)和《__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__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府发〔__〕4号)要求,加强落后产能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结构调整。

牵头部门:县发改经信局

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县安监局等

(一)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6月)。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对大检查《方案》及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进行学习传达;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分解落实任务,确保大检查工作有序推进。

2.企业自查阶段(7月)。各企业要按照《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全面排查环境管理情况,对存在的环境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倒排工期、限期整改,健全完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规范各项台帐和资料,按照“一厂一档”的要求在网上填写好企业档案信息表。

3.部门自查阶段(8——10月)。各牵头单位要划出任务区块,分片包干,组织对企事业单位自查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县级督查阶段(11月)。县环保部门严格按照关于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开展标准化监督管理,强化环境执法,做好信息公开等环保工作五项措施具体要求,采取不低于30%的比例,对检点进行抽查,重点巡查问题突出、污染较为集中的区域、生态脆弱和环境敏感区,督促落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措施,并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

5.总结报告阶段(11月)。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对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回顾,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及时报送大检查情况汇总表和工作报告,并迎接省州督查。

(二)达到的目标

1.问题得到整改,环境风险降低。盯着问题做工作,督促整改看效果,通过解决问题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2.执法得到加强,企业依法生产。通过依法查处环境问题,锻炼工作人员执法能力,提高业务工作素质,全面提升现场执法能力。倒逼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环境管理,依法依规生产。

3.部门合作联动,提升协同能力。通过多部门共同参与大检查工作,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监管联动机制,加大环境监管力度。

4.生态环境改善,经济健康发展。通过集中整治,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树立我县生态安全屏障综合实验区的良好形象,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动员部署工作,

教育引导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开展大检查是解决当前突出环境问题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根据任务确定人员、时限、内容及要求,靠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及时协调解决检查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大检查扎实有效。

二要加大执法力度。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谁执法检查,谁督促整改;谁实施处罚,谁依法复查”的全程负责原则,确保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采取明查与暗查、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等方式,实施交叉执法、联合执法、驻厂监察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形成执法高压态势。

第5篇:水务局履职报告范文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县委、政府总体部署,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采取专项治理行动与加强消防基础建设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县火灾防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火灾隐患整治。

针对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高层建筑、文物古建筑、城市综合体、地下建筑等九类易发、频发火灾的场所单位,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

1.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按照职责分工,逐个行业、逐个区域、逐个场所开展排查,分别摸清9类场所单位数量、生产经营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状况及消防安全管理、监管部门履职等情况,并逐个场所单位详细登记,建立台账,全部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

2.逐级压实监管责任。对排查的九类场所单位,根据规模、行业、区域等特点,逐一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对依法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的,按照管辖分工明确消防部门监管职责;对有行业主管部门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相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对小单位、小场所,县公安局按照管辖范围明确公安派出所监管责任;对“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属地网格化管理责任。

3.逐一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专职经理人制度,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结合 “智慧城市”建设,推行“智慧消防”管理模式,大力推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火灾高危单位,接入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积极推动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设置应急广播、独立式烟火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设施,组织居民开展逃生自救演练。全国“两会”前,督促各重点场所单位开展1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次电气线路检测、1次油烟道清洗,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4.深入推进消防综合治理。继续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在元旦、春节前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依法对因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严肃问责;推动用户安装电气火灾监测系统。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挂牌制度,开展集中曝光行动,推动火灾隐患的整改。

5.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紧盯全国“两会”和元旦、春节、元宵节,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要节点期间,各有关部门要联合开展检查,发动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区、老旧住宅区等重点区域场所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公安、消防部门在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确保消防安全。

(二)强化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1.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县综治办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础综合服务等管理平台,推动街道乡镇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推动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辖区小场所、小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职责,结合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等工作,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

2.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按照《关于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的指导意见》(公消〔2017〕392号),县消防大队要同综治、民政、住建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推动社区居民住宅楼院确定消防楼长制。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组织社区居民集中开展1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元旦、春节前,组织居民清楼道、清阳台、清住宅周边,提醒居民出门要关火、关电、关气,防止发生火灾。

3.全力推动消防规划实施。县住建局要联合消防大队依托“贺兰县空间规划”做好县城和各乡镇消防规划(消防专篇)修编工作。同时县住建局要安排好2018年市政消火栓建设规划并函告消防大队做好辅助验收工作、县水务局要做好市政消火栓台帐资料并维护保养,确保全县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8%以上。县财政局要做好消火栓维护费用保障工作。

4.全面提升“微型消防站”。各社会单位、社区、小区微型消防站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强化人员装备配备和培训。要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划定最小灭火单元,建立相应的快速指挥调度体系,实现实体化、实战化运作,加强初起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5.加强农村消防安全管理。针对农村冬春季节火灾多发、频发的特点,各乡镇场、习岗街道办、公安派出所和村(居)委会切实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指导建立居(村)民防火公约,帮助指导广大农民、社区居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指导村(居)民及时改造危旧电器线路,规范柴草堆垛与村民住宅的堆放距离,积极消除火灾隐患,努力减少火灾事故。

6.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县消防大队要深入辖区“高层、地下、综合体和石油化工”等重点单位以及火灾易发场所区域开展实地熟悉、建立台账,完善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加强对辖区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的指导,组织对微型消防站队员开展个人防护、灭火器材等装备操作应用训练。建立网格化灭火救援作战体系,健全住建、财政、水务、交通、安监、卫生、气象、民政、电力、燃气等行业部门与公安消防部门信息通报制度,不断修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完善应急联动响应机制,健全社会联动保障机制。

(三)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开展社会化宣传培训。部署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活动,督促指导网格长、楼长、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活动。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一懂三会”教育,对党政机关、行业部门、派出所消防民警和街道乡镇、社区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全部培训一遍。

2.广泛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各行业部门、新闻媒体针对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和冬春季节火灾特点,重点宣传安全用火用电和燃放烟花爆竹知识,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消防部门要依托消防科普基地、消防站等固定阵地对外开放,邀请社会公众参观学习,开展消防技能体验,并组织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和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等社会媒介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社会单位要认真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一懂三会”和“三提示”要求。

3.集中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以“关注消防,平安你我”为主题,持续推进“全民消防我代言”大型公益行动,在城市公交站台、车站码头、街道社区及商场市场、学校、医院、企业、景区等场所醒目位置投放公益海报,社区实现全部张贴到位。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20日)。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召开会议,制定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宣传发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1月21日至全国“两会”结束)。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组织检查考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四、职责分工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一)乡镇职责及任务。各乡镇场要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消防工作考评重要内容。各乡镇场和街道办主要负责人是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安排并组织落实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各部门职责及任务

1.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开展教学场所、人员集中的培训机构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学校师生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把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

2.县民政局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社区等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并做好社区消防知识培训教育工作

3.县供销社负责商场、仓储物流和成品油销售网点等商务系统单位及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县卫计局负责医疗卫生和计生系统内各单位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县宗教局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宗教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组织教职人员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做好宗教场所消防知识培训教育工作。

6.县文广局负责娱乐场所和文物古建筑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对娱乐场所和文物古建筑场所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严格依法查处行业内消防违法行为。要积极引导主流媒体参与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曝光企业存在的消防安全重大问题,营造浓厚氛围,形成强大舆论压力。做好宾馆饭店和旅游景点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对于未取得合法消防行政许可手续的宾馆饭店、景区不予进行星级评定和景区评定,对存在火灾隐患、消防设施不达标的,应撤销或降低等次。

7.县安监局要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的作用,积极会同公安及消防等有关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督促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做好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和其他列管单位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

8.县住建局要加强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质量监督等环节的管理,强化施工现场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明确和完善住宅小区(包括零散小区)物业管理办法中有关消防方面的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企业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审批,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企业和场所,一律不予审批;要检查县城及乡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消防专篇)情况。

9.县交通局、运管所要切实加强公交汽车、长途客运汽车、出租车和危险品运输等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

10.县发改局要将“智慧消防”纳入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和建设方案,并按年度组织实施。同时要加强劳动密集企业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

11.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要与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建立信息交流沟通机制。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企业和场所,依据依法不予审批;对违章生产、违章搭建的,严格依法查处;并落实好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12.县公安局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用足用好执法手段,集中整治火灾隐患。公安派出所要加大对居民小区、“九小场所”、群租房和“三合一”等区域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要加强与有关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技术服务,统筹推进火灾防控工作。

(三)各有关单位职责及任务。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备案制度,每周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每月组织员工消防培训或应急疏散逃生演练,不断提高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聘请有资质的检测维保公司对本单位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保。对火灾隐患要落实资金、明确人员、限定时间,及时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副县长牛东学任组长,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成员单位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考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消防大队大队长王磊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督导考评、信息报送和情况通报等工作。各乡镇场、习岗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尽快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力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等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场、习岗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逐项分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任务落实。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重大火灾隐患等重大问题。同时要分行业、分领域约谈企业负责人,逐一明确任务,逐家落实责任,逐项强化措施,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地见效。

(三)形成执法合力。各乡镇场、习岗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消防监管职责,分行业分系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全面摸清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状况,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要列出清单和时间表,逐一整治,力争排查整治一个行业系统单位,放心一条“线”的消防安全。要推动制定本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要落实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按照部门职责依法依规处理,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

(四)营造强大声势。各乡镇场、习岗街道办、各有关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今冬明春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宣传。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要掀起强大声势,宣传县委、政府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

第6篇:水务局履职报告范文

1.**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表……………………………………………………………1

2.**区公共场所(活动)安全隐患排查表……………………………………………3

3.**区“三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表……………………………………………4

4.**区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表……………………………………………………6

5.**区工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表………………………………………………………7

6.**区商贸(仓储)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表………………………………………………12

7.**区危化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表……………………………………………………14

8.**区加油站安全隐患排查表…………………………………………………………16

9.**区剧使用企业隐患排查表……………………………………………………18

10.**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表………………………………………………………20

11.**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表…………………………………………………21

12.**区液化石油气站(门店)隐患排查表……………………………………………24

13.**区旅游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表………………………………………………………25

14.**区运输行业安全隐患排查表………………………………………………………27

15.**区公共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表…………………………………………………31

16.**区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表………………………………………………32

17.**区水库(水厂)安全隐患排查表……………………………………………………34

18.**区渔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表………………………………………………………35

19.**区职业健康安全隐患排查表………………………………………………………36

附件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电〔2007〕16号)……………………………………………………………37

附件2、关于全面加强和规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度的通知(深盐府[2007]24号)…42

**区安全隐患排查表适用单位说明:

表1:各隐患排查责任单位;

表2:各隐患排查责任单位;

表3:消防大队、街道办、社区工作站;

表4:出租屋管理办、街道办、社区工作站;

表5:安监局、街道办;

表6:贸工局、安监局、街道办;

表7:安监局、街道办;

表8:安监局、街道办

表9:安监局、公安分局、街道办;

表10:质监局、安监局、街道办;

表11:建设局、工务局、安监局、街道办;

表12:建设局、安监局、消防大队、街道办;

表13:旅游局、安监局、街道办;

表14:交通局、安监局、**港集团、**国际公司;

表15:供电分局、安监局、街道办(只限于公共设施);

表16:教育局、消防大队、安监局、街道办(只限于幼儿园);

表17:农林水务局、安监局;

表18:农林水务局、安监局;

表19:卫生局、安监局。

注:1、各隐患排查表适用单位为隐患排查责任单位,各单位须适用相应表格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并按深盐府[2007]24号文要求定期上报排查情况。

2、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在接受排查的同时,可自行适用相应表格对照检查并向排查责任单位上报排查情况。

3、以上所列各街道办事处适用的排查表包含街道办所属的安监科、综合执法队、房屋租赁所等相关单位,具体责任单位由各街道办安委会予以明确。

表号:YT-01

**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序号排查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1建

火1.防火、防烟分区及防火分隔(包括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阀等)产品选用、耐火极限符合要求,防火封堵严密性和完整性未被破坏。防火门开启方向正确,闭门器好用,防火卷帘手动自动控制功能测试正常,防火阀能正常开启。

2.未搭违章建筑,构筑物没有占用防火间距。

3.消防车道净宽、净高、承压能力符合要求,未被占用。

4.消防登高面未设置影响消防员登高操作的障碍物。

5.锅炉房、变压器室、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等设备用房设置位置、防火分隔、应急照明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6.安全疏散楼梯及出口数量、宽度,通道疏散距离符合要求。

7.避难层(间)未被占用,内部设置的消防设施能正常使用。

8.建筑室内装修平面布局未影响消防设施(含自然排烟设施)正常使用,未影响安全疏散。

9.建筑室内装修材料(吊顶、地面、墙面、隔断、固定家具等)符合消防要求。

10.电源线路使用不燃或阻燃套管保护。

2消防栓系统1.室内消防栓配置数量,设置位置符合要求,水带、水枪齐备,标识清晰。

2.室内消火栓系统供水压力符合要求,水枪充实水柱符合要求。

3.消火栓启动水泵按钮能远程启动消火栓泵,并信号反馈正常。

4.室外消火栓维护保养良好,能正常开启,水量充足。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末端放水测试水压正常,能直接启动喷淋泵,水流指示器信号反馈正常。

2.信号阀能正常反馈信号。

3.喷头选用(规格、型号、动作温度)及安装符合要求,报警阀后管网未设置其他用途支管。

4.湿式报警阀、水力警铃能报警,压力开关能正常动作起泵;周围无杂物。

4泡沫灭火系统泡沫灭火剂种类选择正常,储量充足;系统维护保养良好,各阀门能正常开启,水泵能正常启动。

5消防供水1.天面水箱及水池水位指示及供水正常。

2.消火栓泵、喷淋泵主、备泵手动启动正常,能自动切换;主、备电源切换正常。

3.水泵接合器维护保养良好,标志清晰,能正常开启。

4.消防水泵房设置位置、防火分隔符合规范要求,疏散门直通室外或靠近安全出口,应急照明能正常工作。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消防电话通话测试正常

2.防排烟、防火卷帘、应急广播等能正常联动。公共娱乐场所的包房设置火灾音像切换系统,并工作正常。

3.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选用(烟感、温感、红外)安装符合要求;吹烟测试及手动报警测试正常。

4.火灾报警控制器能正常显示各类信号,且操作正常;屏蔽点数不超过有关规定,有声光报警并打印

5.探测器及火灾报警控制器能正常报警,控制器主备电源切换正常。

7气体灭火系统1.保护区防火分隔作独立防火分隔,并采用乙级防火门且能自动关闭

2.保护区及储瓶间排气和卸压装置符合规范要求。

3.设置声光信号报警设备。

4.气体灭火系统信号(警、故障等信号)能传送至总控室

5.气体储存装置灭火器充装量(压力)符合要求。

8消防供电1.消防备用发电机能在规定时间内自动切换正常启动,燃料储备正常。消防主电源能确保两路正常供电。

2.火灾情况下对消防电梯、普通客梯控制正常;消防电梯轿厢内采用不燃材料装修;通讯设施正常。

3.消防用电设备未端切换功能正常。

4.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安装的数量、位置和照度符合防火要求。

9防排烟系统1.手动启动能启动排烟风机。

2.排烟口设置(数量、距离)符合要求,保养良好及未被遮挡。

3.正压送风系统能正常启动,且风向、风量符合要求。

10消防控制室1.值班人员24小时在位并持证上岗,能熟练掌握各系统操作,值班记录真实完整。

2.总控室装备配备必要的消防灭火及救援器材

3.火灾报警控制器主备电切换正常

4.能控制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电梯、普通电梯、防排烟系统等的动作,并显示其运行状态。

5.消防控制室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或单独建筑,独立防火分隔,设有外线专用报警电话,无影响设备使用等管道穿越,直通室外或靠近安全出口;应急照明符合要求。

11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1.防爆区电气设备符合防爆要求

2.泄压口的设置位置正确

3.防雷、防静电接地情况经过气象部门年度检测

4.其它防爆措施符合消防要求

12应急反应1.制定灭火疏散预案,并能成功进行演练。

2.现场模拟火警,消防系统能正常运作,值班人员能熟练操作。

3.现场处警人员能迅速到位,明确自身职责,并携带必要装备开展灭火及救援行动。

13消

理1.主体及室内装修消防审批经过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公众聚集场所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门向疏散方向开启;未采用转门、侧拉门、移门、卷帘门等;保持畅通,未被锁闭或被杂物封堵;无甲、乙类管道穿越疏散楼梯。

3.消防设施不得圈占、埋压、拆除,损坏或挪作他用

4.按规定配齐灭火器材并定期更换维修保养

5.高层建筑不得使用瓶装气,地下室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

6.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7.对建筑消防设施应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对自动消防设施应由专业消防公司定期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14其他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02

**区公共场所(活动)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序号排查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1许可

批1.大型公共活动(1000人以上)举办单位须向公安部门办理相关的许可手续。

1.场所、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3.主办方进行了安全风险预测或者评估,并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安

责1.安全责任明确、措施有效。

2.建立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度,确定安全责任人,明确安全措施、岗位职责。

3.配备了与活动安全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职保安等专业安全工作人员。

4.主办者和承办者之间签订了安全协议书。

5.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岗位职责明确。

6.能为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提供必需的物质保障。

7.组织实施现场安全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8.对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时劝阻和制止妨碍大型活动秩序的行为,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9.接受公安等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场

全1.能保证大型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安全规范,并向主办者提供场所人员核定容量、安全通道、出入口以及供电系统等涉及场所使用安全的资料、证明。

2.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并保证畅通。

3.根据安全要求设立安全缓进通道和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设施。

4.配备应急广播、照明设施,并确保完好、有效。

5.保证安全防范设施与大型活动安全要求相适应。

6.临时搭建、安装、悬挂的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7.有场所租赁、借用协议书,大型活动现场平面图。

8.场所建筑和设施的消防安全措施已落实。

9.有车辆停放、疏导措施,不得挤占、挪用停车设施,并维护安全秩序。

10.有票证的印制、查验等措施。

4工

求1.有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

2.现场安全工作人员应掌握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全部内容。

3.现场安全工作人员能够熟练使用应急广播和指挥系统。

4.现场安全工作人员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熟知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位置,理解本岗位应急救援措施。

6其他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03

**区“三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号排查

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一)通用标准

1消防验收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室内装修经消防审核并验收合格。

2.在验收合格后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结构。

2使用功能1.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将厂房,库房,等改作小门店,或将居民住宅楼等改为小作坊。

2.在场所内不准住人(须留守值班的不得超过1人,且不得在阁楼上住)。

3装饰材料内部装饰、分隔不能使用可燃材料,分隔墙要分隔到顶。

4消防通道1.在消防通道和防火间距内不得搭建违章建筑。

2.不得堵塞、占用消防通道。

5通道宽度疏散通道最小净宽度达到1米,边走道不小于90厘米,太平门宽度不小于1.4米,紧靠门口1.4米没有设置台阶。

6安全出口1.80m2以上场所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

2.不得将安全出口上锁、堵塞。出口处不能设置门槛,台阶。

3.疏散门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7灭火器配备按每75m2配备两具2公斤ABC干粉灭火器的标准配置手提式灭火器。

8电器设备1.电器设备,开关,插座不得安装在可燃材料上。

2.电线下方不准堆放可燃物质。

3.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和增加用电负荷。

9电气线路场所的电气线路要穿金属管或阻燃型PVC管保护。

10指示标志,照明1.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处设置了蓄电式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

2.应安装火灾事故照明及电铃等报警装置。

11易燃易爆品1.不违规存放、经营易燃易爆品。

2.在营业期间不准进行装修施工,动火、维修设备等。

12防火责任制签订了防火责任制。

13安全主任从业人员超过8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须配备1名注册安全主任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16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7安全培训新职工上岗前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二)专用标准(小档口)

18住宿部位1.在同一建筑物,住宿部位采用了不燃楼板、实体墙或乙级防火门分隔。

2.设置有独立式火灾报警器。

3.设置逃生出口并配备多用途消防救生梯。

4.通向屋顶的门需锁闭的,并采用推闩式门锁。

19化工门店化工门店、厂房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

(三)专用标准(小作坊)

20防火分隔1.防火间距不足的,建筑物之间要采用砖墙分隔。

2.开设窗口的要错开。车间、仓库与办公室采用不燃材料分隔。

21住宿场所

设置不准在地下室和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储存、经营等场所或建筑中,设置住宿场所。

22集体宿舍

和家庭住宅

设置1.设有车间、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和家庭住宅。(已设宿舍并难以搬迁的,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只能设置在车间,仓库,办公以下的楼层(首层或二层)

②有疏散楼梯通向平屋面的,可设置在其他楼层

③疏散楼梯为封闭楼梯且能通向平屋面的,家庭住宅可设置在其他楼层。

2.宿舍之间以及与其他场所之间采用实体墙分隔,住宿场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23楼梯设置1.楼梯设置,丙类生产性场所要设置通向平屋顶的封闭梯间或室外楼梯(外通廊式厂房除外)。

2.楼梯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3.三层及三层以上,且仅设置一条疏散楼梯的建筑物要配备多用途消防救生梯。

24金属栅栏,防盗网1.生产性场所的生产车间,员工宿舍外窗和阳台等部位不准设置金属栅栏或防盗网。

2.员工宿舍外窗和阳台等部位已设置金属栅栏或防盗网的要拆除完毕。(生产车间已经设置的,应当拆除或者在每个楼层的不同方位开启两个高度不小于100厘米,宽度不小于80厘米的紧急逃生口,设置在二层(含二层)以上的还应配备多用途消防救生梯4逃生出口需锁闭的,应采用推闩式门锁)。

25消防设备要设置室内消火栓或消防卷盘,或在每个楼层配置不少于一台推车式ABC干粉灭火器,并应按每75m2/台的标准配备或两具2公斤ABC干粉灭火器的标准配置手提式灭火器。

26机电设备

分隔在建筑内部或毗连设置各类发电机,燃油燃气锅炉,可燃油浸电力变压器,并有可燃油高压电容器或多油开关等设施的要采用砖墙分隔。

27楼梯分隔疏散楼梯在首层的,应采用实体墙与生产,储存场所分隔。

28阻燃分隔电梯井,管道井与住宿部位应采用不燃材料分隔。

(四)专用标准(小娱乐场所)

29防火分隔1.场所与建筑物其他部位(包括住宿部分)采取砖墙分隔,并设置独立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2.厨房应采用砖墙与其他部位隔开。

30灭火系统3.应设置简易喷水灭火系统。

4.室内消防栓、水枪充实水柱不小于7米,按两支水枪充实水柱可同时到达任意点的要求设置。

33应急装备每个包房配备至少2个防烟防毒面具,1支手电筒和疏散指示图等。。

34报警系统卡拉OK及其他包房要设置自动声像切换报警系统。

35配电控制要分层设置配电控制箱,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36应急预案制定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从业人员演练。

37其他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04

**区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号排查

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1使用功能1.建、构筑物的改造应办理相关手续。

2.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

3.不得将厂房、库房改作小门店或将居民住宅楼等改做小作坊。

4.不准设置房中房,人均居住面积应大于3平方米。

5.留有足够的通道。

2厨房设置1.厨房独立设置,并使用不燃材料分隔,

2.厨房没有设在睡房内或通道上。

3.厨房内煤气罐不超过3瓶。

3装饰材料内部装饰分隔没有使用可燃材料。

4消防通道与疏散通道1.没有在消防通道上和防火间距内塔建违章建筑,

2.没有堵塞占用消防通道。

3.设置有首层直通天面的楼梯(中间不准设闸门且楼梯宽度不少于90cm。)

4.每层设有安全出口,出口不能上锁。

5.配有灭火器材。

5电气设备1.电气设备、开关、插座没有安装在可燃材料上。

2.电线下方没有堆放可燃物资。

3.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和增加用电负荷。

4.电气线路应加套管保护。

6易燃易爆品不准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安全责任制1.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2.出租屋业主与承租人签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书.

8管理制度1.建立了用电、用火、用气安全管理制度

2.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9其他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05

**区工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号排查

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

1责任制1.企业按规定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有安全奖惩。

2.建立了安全组织机构,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

2安全机构设置1.生产组织机构健全,并正常开展工作。

2.按规定配有专(兼职)安全主任。

3安全

教育1.对新职工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对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了安全教育。

4.对变换工种,复工等进行了安全教育。

4安全

管理1.建立了生产安全检查制度。

2.建立了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3.有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

4.有特种设备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5.有防火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6.有临时电气线,动火审批制度,危险源管理,应急预案等。

7.有厂内交通,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

8.有安全防护等项管理制度。

9.实行了安全生产费用的合理使用与风险抵押金缴纳。

10.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

1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

5事故处理制订有事故管理制度。对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防范措施进行落实整改。

6设备

设施1.气瓶检验期外观颜色、安全附件、储存符合要求并安全使用。

2.危险化学品库要分类分区,电气设备防爆、消防通道符合要求。

3.有应急预案,油库、油罐、车辆设施完好齐全,标志是否醒目。

5.乙炔发生器、锅炉、空压机完好,完备。

6.工业管道颜色、流向指示、资料完好,完备。

7.压力容器、锅炉定期检测,安全附件完好。

8.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完善。

7易燃物品材料场所1.料场堆放整齐稳定可靠,道路畅通。

2.在入口及重点位置设置了防火安全标志。

3.消防设施齐全完备,电气设备符合要求,防火间距达到要求。

8工厂建筑1.符合耐火等级要求,无危险建筑。

2.有疏散通道和指示标识。

9劳动保护1.按规定为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2.超过2米以上的登高作业,制订了作业规程和防范措施。

3.职业卫生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10机械设备1.建立机械设备及其各种保护装置使用管理制度,现场设备前张贴安全操作规程或操作指引。

2.定期进行机械设备及其各种保护装置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查检查和维修保养记录)。

3.对机械设备及其各种保护装置进行班前检查。

4.操作者经培训合格(现场抽查和检查培训考核记录相结合)。

5.冲剪压、印刷、注塑、木工加工机械等危险设备,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装置,其防护装置可靠有效。

6.机械设备其运动(转动)部件、传动(传输)装置安装有防护装置,或采取了其他有效的防护措施。

11涂装作业场所1.电气设备须采取防爆措施。

2.涂料存放符合要求。

3.防火及防火标志符合要求。

4.喷粉作业场所有除尘装置。

5.电气设备接地良好。

6.涂层烘干室的联锁报警装置完好。

7.涂层烘干室的通风装置完好。

8.涂层烘干室(电烤箱)泄爆面积符合要求。

9.制定有操作规程。

12锻造

机械1.上下砧没有松动现象,销、楔坚固。

2.锤头无裂纹,缓冲装置可靠。

3.操纵机构灵敏可靠、坚固件无松动。

4.安全装置和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13铸造机械1.设备结构有足够的强度并稳定、坚实。

2.所有管路密封良好,无泄漏。

3.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电气连锁有效。

4.控制系统清晰灵敏,作业点有紧停开关,PE正确可靠。

14

酸碱油槽1.槽体坚固,无渗漏。

2.镀槽与电解槽上导电装置与槽体有绝缘措施。

3.导电部位保持干净,导电良好,正负极不得短路。

4.地下槽在地面上设防护栏。

5.电加热有可靠的保护接地,石英玻璃加热管加了保护。

15工业梯台1.梯宽,梯级间隔尺寸符合标准。

2.梯段高大于3米的设有护笼。

3.直梯与平台相连的扶手高度大于1050毫米。

4.结构件无松动、扭曲、腐蚀、凹陷、凸出等严重变形,或有裂纹的现象。

16工业炉窑1.炉门升降机构完好,炉车发、滑轮完好,炉体炉墙、炉衬严密无泄漏。

2.炉与各类管道无泄漏,阀门完好。

3.电气(含仪表)设备灵敏可靠、接地良好。

17厂内机动车辆1.车辆悬挂场内车牌号,出厂合格证、定期检验证齐全。

2.动力系统运转平稳,线路管路无漏电,漏水、漏油。

3.灯光,仪表,照明信号及安全装置性能良好。

4.制动安全有效,制动距离符合要求。

18运输(输送)机械1.机械传动部位防护装置齐全可靠,操作岗位和每隔20米设置相应的紧急开关,且灵敏可靠。

2.各种安全保险装置可靠,通道、梯台、护网(栏)符合要求,接地(零)符合要求。

3.所有启动和停止装置有明显标志并易于接近,并有必要的预警信号。

19变配电系统1.变配电站(室)环境具有足够的消防通道。

2.变配电间的门向外开启,高压室门向低压室开,相邻配电间应双向开,门窗孔小于10×10毫米。

3.变压器、发电机油标指示清晰,

4.变压器油有定期绝缘测试报告,绝缘、接地故障保护完好并有定期测试资料。

5.有警示标志和遮拦。

6.相线之间,电容器之间、控制装置等清洁,所有瓷瓶无裂纹。

7.所有母线相序标志明显,连接规范可靠。各种设备、器件符合制造、安装、使用的图标规范要求。

20动力(照明)配电箱(柜、板)1.箱(柜、板)符合作业要求,内外整洁,无杂物,无积水。

2.有足够的操作空间,PE可靠。

3.各种元件及线路接触良好,保护装置齐全,与负荷匹配合理,编号、标识齐全醒目。

21电网接地系统1.各接地装置电阻检测合格。

2.TN系统<4欧母,重复接地<10欧母。

3.TT系统工作接地<4欧母。

4.TN系统重复接地布置合理,接地装置电气连接可靠防腐蚀,有防损伤措施,接地编号、标识明晰,定期检测报告有效,资料完整。

22防雷接地装置1.防雷技术措施符合要求,保护范围有效。

2.防雷装置完好,接闪器无损坏,引下线焊接可靠,检测资料齐全。

23电焊机1.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焊机连接处有可靠屏护。

2.焊机外壳PE线接线正确,焊机一侧电源线不超过3米,没有拖地使用。

3.焊机二次接线连接良好,接头不超过3个。

4.焊机使用场所清洁,无严重粉尘,周围无易燃易爆物。

24手持电动工具装有漏电保护装置,符合安全使用标准并定期进行绝缘检测。

25用电安全1.电气设备、电源线路由专业施工队安装、敷设。

2.没有增大电气装置的额定容量。

3.没有任意改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保护元件的规格。

4.电气装置没有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

5.在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

6.使用的电气线路有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和导电能力并定期检查。

7.移动使用的配电箱(板)采用完整的、带保护线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作电源线,同时装设了漏电保护器。

8.临时用电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有专人负责管理,限期拆除。

9.露天使用的用电设备、配电装置应采取防雨、防雪、防雾和防尘的措施。

10.电气设备、开关、插座不得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电线下放不得堆放可燃物资。

11.机床局部照明及使用行灯采用安全电压。

12.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等移动电气设备,应装设漏电保护器,是金属外壳的,是否进行保护接地或接零。

26起重机械1.钢丝绳的选用符合国家标准。无断股,滑轮护罩完好,转动灵活。吊钩无裂纹、变形或磨损超标等现象。

2.制动器完整可靠,安装符合要求,行程限位联锁保护装置完好。

3.急停开关、缓冲器和终端止挡器等安全装置有效。

4.各种信号装置与照明符合规定,PE连接可靠,电器设备完好有效。

5.各类防护罩、盖、栏、护板等完备符合要求,安全标志与消防器材配齐,各类吊索管理有序,状态完好。

27金属切削机床1.防护罩、盖、栏完备可靠,各种夹、卡具完好,限位联锁操作灵敏,

2.PE可靠,照明符合要求,电气连接符合要求,

3.备有清屑专用工具。

28磨床砂轮旋转时无明显跳动,防护装置完善。

29插床设置防止运动停止后滑轮自动下落的配重装置。

30电火花加工机床可燃性工作液的闪点在70度以上,采用浸入式加工。

31锯床锯条外露部分采用防护罩或安全距离隔离。

32加工中心加工区域周边有固定可调式防护装置。

33冲、剪、压、机械1.离合器动作无连冲。

2.制动器可靠与离合器联锁。

3.急停按钮灵敏,醒目,安装符合要求。

4.传动外露部分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5.脚踏开关有防护且防滑。

6.机床PE连接可靠。

7.有防伤手的安全防护措施。

8.剪板机等危险位置有无可靠防护。

34木工机械1.限位及联锁灵敏可靠,旋转部分防护完好有效,夹紧或锁紧装置可靠。

2.PE连接可靠,控制电气符合安全要求。

3.锯车、带锯机设有防护栏,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平刨的开口度符合国家标准。

35砂轮机1.安装地点人员较少。

2.防护罩、档屑板良好。

3.砂轮无裂纹,托架牢固、运行平稳。

4.PE连接可靠。

5.控制电器符合规定。

36风动工具1.防护罩完好无损。

2.防松脱锁卡完好可靠。

3.气阀、开关、气路无漏气,气管无老化腐蚀。

37电梯电梯年检符合要求。操作有资质。

38注塑机1.罩、盖、栏的安装牢固,无明显锈蚀变形,且与电气联锁。

2.操作平台结构。合理,无损坏。

3.电器箱柜与线路符合安全要求。

4.液压管路连接可靠、油路无漏油、开关可靠、模具各紧固螺栓齐全,无松动、裂纹、变形。

5.自动取料装置标识清楚、控制准确,机械手活动区有防护栏。

39装配线生产线1.机械的防护罩(网)完好,跨越通过或人员上方装设护板。

2.翻转机构的锁紧限位装置牢固可靠。

3.起重机械制动器动作平稳可靠。

4.吊具无扭转、压扁、弯拆、绳股断裂、脱出、裂纹等现象。

5.装配线上间隔适当距离设有醒目的急停开关,开停机、紧停等有明显指示信号。

6.风动工具定置定位,防护罩齐全,开关灵敏可靠。

7.电动工具使用带漏电保护的开关插座,采用良好绝缘的铜芯软电缆。

8.有接地保护。

9.运转小车定位准确,夹紧牢固。

10.料架(斗)结构合理,放置平稳。

11.过桥扶手稳固,踏脚高度合理,平台有护栏。

12.地沟入口盖板完好。

40厂区环境1.厂貌整洁,布局合理,

2.厂区通道照明,厂区消防、消防通道符合要求。

41车间作业环境1.实行定置摆放。

2.车间通道、地面、通风、采光消防及疏散、设备布局合理。

42仓库1.仓库通道畅通。采光符合要求。

2.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有专人管理。

3.物品摆放符合要求。

4.仓库内除了固定照明外,没有使用其它电器;可燃物品库房,没有使用碘钨灯或超过60瓦的白炽灯,照明开关设在库外.

5.库存物品分类、分堆储存,每堆占地不大于100平方米,堆与堆间距不小于1米、堆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堆与顶(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灯的垂直下方与物品水平间距不小于0.5米,主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

6.普通物资仓库不准存入危化品。

43危险品使用现场1.储存、使用符合要求。

2.建立有事故预防预案。

3.设有应急救护设施。

44职业危害1.对危害因素监测建档、并采取了防护措施、配备防护用具。

2.定期对防护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建有相关的管理制度。

3.对从业人员进行了职业健康知识培训。

45其他

备注:常用机械设备有冲剪压、注塑、木工加工机械、金属切削机床、砂轮机等。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06

**区商贸(仓储)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号排查

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1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

职责1.企业按规定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企业的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取得安全资格,持证上岗。重点防火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取得消防安全培训上岗证。

3.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有“三同时”内容。

4.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参加或组织安全生产活动。

2安全机构

设置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全。

2.有专(兼职)安全主任。

3.安委会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并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和措施。

3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2.建立有完善的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3.有专项及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安全,用电安全,厂内交通安全,消防设备、设施、装置、器材维护保养,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器材、物质、通道管理以及防雷、防台风、防洪等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企业与从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双方安全责任、权利,义务等。

2.企业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社会工伤保险费。

3.对新进厂员工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

4.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从事具有火灾危险性作业人员、仓库管理员、从事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储存、装卸、运输的工作人员经过有资质的专业培训单位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5.特种作业人员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合格,并定期参加年审。

6.各岗位作业人员掌握紧急情况下应急措施的操作。

5事故处理1.有事故管理制度,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

2.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对重大危险源实行监控、登记建档并定期评估。

3.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6安全生产

投入1.有年度安全生产项目专项经费预算及购置、更新、改造、维修安全设施的开支计划。

2.保证对重大危险源评估和事故隐患整改的投入。

3.有购买劳保用品,职工体检和教育培训的投入。

7承包与租赁管理1.企业生产营项目、场所、设备没有发包(外包)或者租赁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2.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了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企业定期或不定期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

8安全技术

设施1.建筑物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2.仓储设施符合建筑防火规范要求。

3.安全通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保持畅通。

9机电设备

车辆安全1.特种设备经定期检验合格。

2.机械设备的选用及安装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技术档案完整,安全防护、保险、信号等安全装置无缺陷。

3.电气设备的选用及安装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部门规定。

4.建立有完善的车辆管理制度和档案;叉车等特种车辆定期检测。

10劳动保护1.作业场所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2.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等危险品与其他物品分隔存放。

3.对易产生粉尘、蒸气、腐蚀性气体的作业场所采取了防护措施。

4.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从业人员按规定使用,佩戴。

5.按规定对从事可能导致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组织了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6.经常进行装卸、搬运作业的场所,设有工人休息的处所和供应足够的饮料(水),并备有简单的医疗和急救设备。

7.装卸场地和堆场能保证装卸人员、装卸机械和车辆有足够的活动范围和必要的安全距离。

11生产场所1.作业场所的通风、光照度符合要求。

2.生产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堆放整齐,不堵塞过道、安全出口;

3.生产区域内地面平坦、整洁,功能区划分恰当。

12储存1.储存场所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

2.普通物资仓库没有存入危化品

3.库存物品分类、分堆存放,灯具下方0.5米处没有堆放物品,主通道宽不小于2米。

13危险化学品管理1.建立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和运输及使用管理制度,许可证齐全,危化品有MSDS。

2.建立有危化品使用档案,使用和贮存符合危险化学品使用、贮存的安全规定

14其他

备注:仓储企业包括堆场。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07

**区危化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序号排查

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1安全许可生产(经营)企业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并落实

3机构、人员、制度1.设立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主任

2.建立健全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投入1.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

2.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用。

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了“三同时”制度

5安全培训教育1.企业和单位建立健了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2.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有培训、有考核。

3.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人员持证上岗。

6应急管理情况建立有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齐全;制订有应急救援预案并演练

7事故处理有事故管理制度,对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并落实事故整改措施

8现场管理1.企业周边安全距离符合要求

2.车间、仓库、员工宿舍设置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三合一”现象。

3.车间、仓库、员工宿舍按规定设置安全出口、消防疏散通道畅通,消防器材设施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有专人维护、管理

4.厂房建筑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专业防火规范的要求

5.生产场所的防雷装置完好,并定期检测

6.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使用场所的电气设备,符合国家电气防爆安全标准。

7.易产生静电的生产设备与装置,按规定设置静电导除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测。

8.从事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人员经过专门的消防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9.危险化学物品的灌装容器、包装及其标志,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重复使用的进行了检测。

10.危险化学物品的储存有专用仓库、货场或其他专用储存设施。

11.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没有同一库房内储存

12.是否超量储存,有无构成重大危险源

1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仓库管理人员在发货时,应检查提货单位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

14.生产场所按规定设置了良好的通风、排毒设施。

15.对职业危害采取了必要的防范措施。

16.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检测。

17.危险性作业场所及设施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设置了通风、泄压、防爆、阻火、消除静电、自动报警等设施。

18.对重大危险源采取了监控。

19.安全装置、厂房布局、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符合有关的安全标准

20.新、改、扩建设项目有“三同时”审查。

21.企业按规定进行了安全评价。

22.设备管线没有跑、冒、滴、漏

9一证两书危险化学品有出厂合格证书、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10其他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08

**区加油站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序号排查

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1安全

许可1.企业有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2.有消防验收意见书。

2安全

管理

制度1.有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职责。

2.有健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卸油、加油等)。

3.有安全检修、临时动火、临时用电审批制度

4.制定有灭火方案、防跑、防冒、防漏油预案,年度灭火演习方案的演练不少于两次

3安全

组织1.有专职的安全主任

2.任命消防安全责任人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3.成立了义务消防队,能熟练操作灭火器材。

4从业

人员1.站长和安全管理人员取得了安全管理上岗资格证。

2.其他从业人员经过了专业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

置1.加油站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2.加油站站内没有设置员工宿舍。

3.加油站的停车场及道路设计符合: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m,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m的规定。

4.加油岛及汽车加油场地罩棚采用了非燃烧材料制作,其有效高度不小于4.5m。罩棚边缘与加油机的平面距离不小于2m。

5.加油岛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油岛应高出停车场0.15-0.2m。

2)加油岛的宽度不应小于1.2m。

3)加油岛上的罩棚支柱距加油岛的端部,不应小于0.6m。

6.加油站内的站房及其它附属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极。

6

罐1.储油罐采用卧式钢制油罐;其壁厚不小于5mm。

2.汽油罐、柴油储罐没有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

3.按规定对油罐的外表面起进行了防腐

4.当油罐受地下水或雨水作用有上浮的可能时,采取了防止上浮的措施

5.油罐的人孔,设在操作井上。

6.油罐的顶部复土厚度不小于0.5m,油罐的周围,应回填干净的砂子或细土,其厚度不小于0.3m。

7.油罐的各接合管,设在油罐的顶部。

8.油罐的进油管应向下伸至罐内距罐底0.2m处。

9.当采取自吸式加油机时,油罐内出油管的底端设底阀。

7

7工艺

系统

统1.油罐车卸油采用密闭卸油方式,汽油罐车卸油宜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

2.加油机没有设在室内

3.采用了油罐装设潜油泵的一泵供多机(枪)的配套加油工艺。

4.固定工艺管道采用无缝钢管。

5.油罐车卸油时用的卸油连通软管、油气回收连通软管,要采用导静电耐油软管。

6.工艺管道埋地敷设,且不得穿过站房等建、构筑物。

7.油罐通气管的设置,符合下列规定:

汽油罐与柴油罐的通气管,应分开设置。

1)管口应高出地面4m及以上。

2)沿建筑物的墙(柱)向上敷设的通气管管口,应高出建筑物的顶面1.5m及以上。

3)当采用卸油油回收系统时,通气管管口与围墙的距离可适当减少,但不得小于2m。

4)通气管管口安装阻火器。

8消

施1.每2台加油机应设置不少于1只4kg手提式干粉末火灭火器和1只泡沫灭火器。

2.地下储罐应设置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1个。当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分别设置。

3.泵、压缩机操作间(棚)应按建筑面积每50m2设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1只,总数不应少于2只。

4.一、二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5块、砂子2m3。三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2块。砂子2m3。

9电

源1.加油站的供电电源,采用380/220V外接电源。

2.小型内燃发电机组的排烟管口要安装阻火器。

3.电力线路采用电缆并直埋敷设。

4.加油站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照明灯具应防爆。

10防

地1.油罐进行了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

2.站房和罩棚应采用避雷带(网)保护、避雷针,并定期检测。

3.加油站的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4Ω。

4.380/220V供配电系统采用TN-S系统。

11防

电1.加油站的汽油罐车卸车场地,设有罐车卸车时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2.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油品管道上的法兰、胶管两端等连接处是否用金属线跨接。

12其他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09

**区剧使用企业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号排查

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1

证照文书1.工商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2.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剧登记证明。

3.有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后,方可购买剧毒化学品。

2

安全管理制度1.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主任)。

2.有各级各类人员(企业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仓储安全管理、防火、动火、用火和剧的“五双”制度(即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帐。另应有每天核对剧毒化学品的使用情况,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4.有完善的储藏、使用(包括采购、出入库登记、验收、发放等)管理制度。有查验准购证、运输证制度,应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出售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记录应当至少保存1年。

5.有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6.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4

从业人员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2.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5应急能力1.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2.向当地公安和消防部门备案,并保证与其有畅通的通讯和报警联络。

6仓储建筑1.建筑物经防雷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在检测合格期内。

2.库房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安全通道和防火间距,仓库布置及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符合安全要求。

3.剧毒化学品库房内没有设立办公室、休息室。

4.剧毒化学品的库房应有机械通风排毒设备;安装了防盗报警装置并单独存放

5.仓库远离居民区和水源。

6.剧仓库设置了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7.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使用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包装物、容器盛装剧毒化学品。

8.仓库内在固定方便的地方配备了消防器材、报警装置和急救药箱。

7消防与电气设施1.仓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2.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有专人管理。消防器材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

3.剧毒化学品储存场所设置了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4.仓库设置有醒目的防火、防毒、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等标志。

5.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6.库房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接地可靠

8电镀工艺1.电镀生产线与精密加工车间、精密仪器间、成品库等有足够的的安全距离。

2.酸洗间、电镀间的地面应耐酸、耐碱、耐水、耐热,不渗透、宜清洗、防滑,并具有足够强度和抗冲击性

3.氰化镀槽与酸液槽不准相邻或背靠设置,氰化镀槽与酸液槽的镀后清洗槽不准合用

4.设备之间应有一定的距离,以保证安全操作和设备检修

5.含氰、含氯废水与酸性废水分流排放,并回收

6.电线和电源的布置有避免水或液体溅到的措施

7.供电系统继电保护经过校验,动作灵敏

9劳动卫生管理1.设有更衣间、洗浴室等卫生设施。

2.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有安全标签,并向操作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3.采用有效的劳动防护设施,并为员工提供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4.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岗位,配置有现场急救用品。

5.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没有住人。

6.设置了有效的通风装置;对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设置有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

7.按照规定对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岗位轮换。

8.有害作业和无害作业分开进行

10其他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10

**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号排查

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1机构和

人员设置1.设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或者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2.根据特种设备配备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2使用

登记证特种设备依法办理注册登记。

3定期检验1.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使用。

2.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悬挂在设备醒目位置。

4持证上岗1.操作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按照国家规定每2年复审一次。

5安全管理制度1.有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范。

2.制定特种设备日常安全检查及维护保养制度。

3.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建立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及应急救援制度。

6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1.出厂资料(设计文件、制度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完整)。

2.有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查记录。

3.日常维护保养有记录。

4.有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7场(厂)内机动

车辆1.场(厂)内机动车辆附有出厂合格证。

2.车身悬挂场内车牌号。

3.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同期为一年)。

8其他

备注: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11

**区建筑工地施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号排查

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1施工管理1.施工单位具备资质,手续合法齐全。

2.施工现场布置合理,危险作业有安全措施和负责人。

3.现场有安全值班人员。

2施工人员1.施工前,施工单位对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

2.作业人员穿戴好安全保护用品,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没有高处抛掷材料、工具或其它物品。

4.在工作期间不准穿拖鞋、高跟鞋。

5.从事焊接、起重、电工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6.班前、班中严禁饮酒。

7.没有任意拆除和挪动各种防护装置、设施、标志。

8.在禁止烟火的区域动火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9.禁止非施工人员和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场地1.材料和设施堆放整齐、稳固,不乱堆乱放。

2.脚手架搭设符合规范要求。

3.没有使用有腐蚀、机械损伤的木板或铁木混合板作为脚手板。

4.安全网立网与平网有永久性标志(产品标志、制造厂家、编号、许可证编号等)。使用安全网时要张挺,不留有缺口。

5.在坑、槽、井、沟的边缘,不准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

6.露天场地夏季设有防暑降温凉棚,冬季设有取暖棚。

7.尘毒作业有防护措施。

8.排水良好,场地有无积水。

9.照明采光充足。

4危险区域1.悬崖、深沟、边坡、临空面、临水面边缘有栏杆或明显警告标示。

2.孔、井口、等加盖或围拦,或有明显标志。

3.洞口、高边坡、危岩等处有专人检查,并采取固壁措施。

4.滑坡体、泥石流区域有定期专人监测。

5.多层作业有隔离防护设施和专人监护。

6.洞内作业有专人检查,并保持通风良好、支护可靠。

7.登高作业正确佩戴、使用安全带,工具、材料、零件等要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能持物。

5道路1.路基可靠、保持畅通。

2.通道、桥梁、平台、扶梯牢固、临空面有扶手拦杆。

3.横跨路面的电线、设施不影响施工、器材和人员通过。

4.倒料、出渣地段平坦、临空边缘有车挡。

5.危险地段有明显的警告标志和防护设施。

6机电设备1.施工前须对设备、工具、器具进行检查,设备不准带病使用。

2.施工机械设备运行状态良好,技术指标清楚,制动装置可靠。

3.承担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的企业,要具备相应的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4.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定期检验检查,定期维护保养。

5.的传动部位有防护装置。

6.机电设备基础可靠,大型机械四周和行走、升降、转动的构件有明显颜色标志。

7.作业空间与高压线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8.高压电缆绝缘可靠。

9.高压电缆与建筑物,施工设备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10.临时用电线路布置合理,没有乱拉乱接。

11.起重,挖掘机等作业空间内,没有高压线。

12.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缆风绳、拖拉绳应与带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13.不准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

14.变压器周围设有围栏,高度大于⒈7米并悬挂警告牌。

15.配电箱每个回路设有漏电开关,外壳设接地保护,有防雨措施。

16.施工现场夜间设置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时,其高度应高于2.5米。

17.在接近带电体条件下作业时,要落实防触电措施。

7易燃易爆场所1.施工区域不准设炸药库、油库。

2.氧气瓶、电石桶单独存放在安全地带,远离火源10m以上。

3.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的区域内,禁止烟火。

4.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8临时工棚1.基础稳定,房屋牢固。

2.没有建在泥石流,洪水,滑坡,滚石等施工危险区域内。

3.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9工程监理1.工程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3.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10其他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12

**区液化石油气站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号排查

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1证照

文书1.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齐全有效。

2.有消防验收意见书。

3.有防雷设施合格证。

2

安全管理制度1.有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职责。

2.有各类岗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3.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出入库制度、用电审批制度、三级检查制度、值班制度、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巡检制度、隐患整改制度)。

4.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3

安全管理组织1.明确企业、部门(班组)安全责任人,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2.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成立义务消防安全组织,员工职责明确、能熟练操作灭火器材。

4从业人员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

2、其他从业人员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对新职工、变换工种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总平面布置1.分区是否符合储存介质危害性相近、功能相关的原则。

2.总平面宜分区布置,即分为生产区(包括储罐区和灌装区)和辅助区。

3.对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工艺装置、作业场地布置在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4.石油库设置了高度不低于2.5m的非燃烧材料的实体围墙。

5.灌瓶间的气瓶装卸平台前,有较宽敞的汽车回车场地。

6.生产区设置有宽度不小于3.5m的环形消防通道。

7.在可能泄漏液化石油气的场所设置了可燃气体报警器探头。

6液化石油气储罐区1.液化石油气储罐和罐区的布置符合下列要求:

①地上储罐之间的净距离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

②储罐组四周应设置高度为1m的非燃烧实体防护墙。

③防护墙内储罐超过4台时,至少应设置2个过梯。

2.液化石油气储罐和容器本体及附件的材料选择和设计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

3.储罐与防护墙的净距:球形储罐不小于其半径,卧式储罐不小于其直径,操作侧不小于3m。

4.液化石油气储罐设置有安全阀。

5.液化石油气储罐仪表设置符合下列要求:①必须设置就地指示的液位计和压力表。②宜设置就地指示液化石油气温的温度计。③容积为100m3和100m3以上的储罐,宜设置远传显示的液位上、下限报警装置和压力上限报警装置。

7

泵、压缩机1.液化石油气泵没有露天放置,当设置泵房时,其外墙与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15m。

2.液化石油气泵的进出口安装了长度为0.5m左右的高压耐油铠装橡胶管或采取其它防止振动措施。

3.液化石油气泵进出口管上段阀门及附件设置符合下列要求:

①泵进出口管应设置操作阀和放气阀。②泵进出口管应设置过滤器。③泵出口管应设置止回阀和液相安全回流阀。

4.液化石油气泵进出口设置压力表。

5.液化石油气压缩机进出口管道阀门及附件的设置符合下列要求:①进出口管道应设置阀门。②进口管应设置过滤器。③出口管道应设置止回阀和安全阀。④进出口管之间应设置旁通管道及旁通阀。

8钢瓶充装台1.充装站具备与其充装能力相适应的工艺、设备、公用设施、厂房库房、道路和场地条件。

2.充装站具备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消防、防爆、防雷、防静电、环保设施及设施的维护、检修条件

3.充装后的钢瓶应进行重量检验及检漏,合格后应贴合格证方可出站。严禁钢瓶超装。

4.充装站设充装间,充装间与瓶库的钢瓶分实瓶区和空瓶区存放。

5.灌瓶站应设置残液倒空和回收装置。

9液化石油气输送管线1.管道应采用焊接(管道与储罐、容器、设备及阀门可采用法兰或螺纹连接)。

2.液化石油气管道上不应采用灰口铸铁阀门。

3.站区室外液化石油气管道采用单排低支架敷设,其管底与地面的净距离可取0.3m。

10电器设施1.变配电房建筑是否良好,耐火等级是否为二级,门是否向外开。

2.高、低压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器室、控制室内,没有与其无关的管道和线路通过。

3.变配电间标志清晰,有防雨、防鼠、鸟等进入设施并通风良好。

4.在爆炸危险区域场所,供配电设施设计、安装、维护符合相应的防爆要求。

11消防系统1.火灾报警和通讯联络设施完好、畅通、有效。

2.在储罐总容积超过50m3或单罐容积大于20m3液化石油气罐区设置固定喷淋装置。

3.液化石油气站内具有火灾和爆炸危险的建、构筑物设置了小型干粉灭火器和其它简易消防器材。

12重大

危险源辨识进行了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分级,有监控措施。

13其他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13

**区旅游企业(景点)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号排查

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一、安全管理

1责任制企业和单位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

2机构、人员、制度1.按照规定配备注册安全主任,有足够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组织了义务消防队。

2.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有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及检查记录,建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障制度。

3安全生产

投入1.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缴纳风险抵押金。

2.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

4安全培训

教育1.企业和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并保证经费落实:

2.全员培训教育及考核每年不少于一次。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5应急管理建立了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明确的职责。制定灭火、疏散等应急预案和防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6事故处理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对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并落实整改措施。

二、设备设施

7交通设施1.每天营运前做好车辆的安全检查。

2.建立驾驶员岗位技能与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3.日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为600公里)的旅游包车按规定配备两名驾驶员。

4.不存在“以包代管、个体挂靠”或“以融资租赁等方式搞变相个体挂靠”等现象。

5.建立车辆的维修保养制度。

6.车辆坚持每天清洁消毒。

8游乐设施1.车厢内醒目位置公布了交通局及市旅游局投诉电话。

2.每天营运前做好安全检查。

3.设施发生故障时,有应急、应变措施。

9水上游乐

设施1.建立维修保养制度。

2.水上游乐设施应设置避雷装置

3.水上游乐项目有足够的救生人员、救生设备和水上拉网。

4.安全使用化学药品。

5.疏散通道、出口畅通

10特种设备1.《安全使用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有专(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

3.进行定期设备维护管理。

11电器设备1.有明确的电器设备管理制度。

2.电器设备建立了完整的档案与清单。

3.变配电系统有明确的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接地保护完好。

12餐饮设施1.设施完好,室内卫生整洁。

2.员工具备必备的资质和符合有关规定。

3.安全设施有定期检查制度。

4.员工正确使用劳保防护用品。

13住宿设施1.有明确的安全提示。

2.消防设施充足有效。

3.有逃生指示及途径。

4.安全设施定期检查。

14消防救援设备1.设置报警器材和火警电话标志。

2.防火分区合理。

3.消防通道符合规定。

4.消防设施布局合理。

5.消防设施有效。

6.消防设施有专人管理负责。

7.有齐全、有效的救援设施。

三、旅游环境

15文娱活动

场所1.各种文化娱乐设施、设备状况正常、性能良好。

2.场内通风良好。

3.有紧急疏散游客的安全通道并设置紧急安全标志。

16医疗急救

服务1.设立了医务室。

2.位置合理、标志醒目。

3.配置具有医士职称以上资格的医生和训练有素的护理人员。

4.备有常用的救护器材。

17安全警示

标志、标识1.在危险场所和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标志醒目、清晰易辩。

3.安全标志齐全、规范、合理。

4.室内项目有醒目的入、出口标志。

18安全宣传1.安全广播使用普通话和外语。在使用地方语言广播时要用普通话重播。

2.安全说明或须知等要求图形显示和中外文对照,并置于醒目位置。

19安全通道1.各游乐场所、公共区域设置安全通道,时刻保持通畅。

2.有残疾人安全通道。

20其他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14

**区运输行业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序号排查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一)通用部分

1安全管理机构1.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

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健全。

3.成立了安全生产管理职能机构。

4.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组织网络及配备专(兼)职人员。

2安全规章制度1.建立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检查制度。2、隐患整改制度。3、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制度。4、危险源点和职业危害监控制度。5、事故管理制度。6、安全生产工作考评。7、机驾等特种岗位工作人员培训制度。8、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9、安全生产教育制度。10、消防管理制度。11、应急预案)。

3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1.根据不同季节、不同安全工作重点、不同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驾驶员安全教育。

2.开展对职工的日常安全技术培训。

3.单位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具有相关资质。

4.对特种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5.对新职工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6.坚持机驾人员出车(航)前的安全教育。

7.开展了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4安全监督与保障1.对企业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和经营资质经过严格审批,执行严格的升降级制度。

2.对公路长途运输严格执行“两部一局”安全会签和检查,

3.执行了人员、车辆、监控及配班、装载、运行等规定。

4.安全生产的预控、监控、群控、互控和自控监督机制运转正常。

5.制订并实施各类事故及危险化学品运输应急救援预案。

6.按规定提取必需的安措经费和安全专项基金。

7.加入车辆、第三责任、职工工伤等社会保险制度。

8.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5事故管理1.建立事故档案、认真进行事故综合分析并按时上报。

2.对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

(二)专用部分

6公路运输企业现场安全检查(含危化品运输)1.机动车驾驶员,有年审合格的驾驶证。

2.从事危化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

3.从事危险货物和大型物件、特种物件搬运装卸作业,具备专用搬运装卸工具和防护设备,并持有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搬运装卸作业证。

4.从事危化品运输的车辆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且配备相应的防护器.

5.车辆按规定审验。

6.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车辆的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后视镜、刮水器等部件符合安全要求。

7.严禁酒后驾驶车辆或超载。

8.驾驶员在出车前对车辆例行检查。

9.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10.按规定使用转向灯、防眩目近光灯、远光灯、示宽灯、尾灯、雾灯等信号装置。

11.小型客车行驶中,驾驶员应按规定系好安全带。

7汽车修理厂(停车场)现场安全检查1.建立车辆技术档案。

2.没有用集装箱货柜做维修作业场所或居住。

3.没有私自改装车辆。

4.车辆检验、保养、故障维修有验收签字。

5.车辆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6.修理、停车场,地面平整清洁,留有安全通道,作业场地有安全防护设施或措施。

7.制订有安全操作规程;警示标志明显。

8.电线排列整齐,无老化;电器开关、插座护罩符合安全要求。

9.设备机械防护装置齐全,有可靠的接地保护。

10.特种设备按规定检测。

11.作业人员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2.房屋(棚架)无危房;照明灯具(工作灯)使用符合安全要求。

13.废油储存、放置符合安全要求。

14.消防器材的配置、种类和设置符合安全要求。

15.值班人员(夜间)定时对单位内部重点部位进行巡查。

8汽车站现场安全检查1.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含二级)配置了危险品检查设备。

2.对营运驾驶员、车辆安全和经营资质进行检查,没有车辆超员、人货混装。

3.旅客流向合理有序。

4.站区安全疏散出口、通道畅通,安全标识明显。

5.装卸工、铲车工按照规程安全操作,无旅客私自上车顶装卸行李。

6.进出站班车符合安全要求,进出站秩序井然。

7.车站大门处有限速标牌。

8.有专人对车站、车场的安全工作进行巡查,夜间值班人员定时对单位内部各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

9.消防器材数量、种类和设置部位符合规范要求,工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10.按期组织消防、救生、疏散车辆等应急演练。

11.变、配电房的电器设备有保护装置,相序标识清晰,人员持证上岗。

12.电器线路无老化,无私拉乱接。

9公路养护安全检查1.施工养护单位资质齐全。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

3.公路养护的机械、车辆定期检查(验),

4.各类设备、器具良好,

5.施工现场的交通安全标志、警告,按要求设置。

10水上运输企业现场安全检查1.船舶、机械、助航设备等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2.消防设施、救生设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齐全。

3.船舶系缆设备牢固、可靠。缆绳无断股、损伤。

4.船员配备不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标准。

5.作业人员能熟练使用消防、救生设备。

6.严格执行“安全航行十项禁令“。

7.认真召开航次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8.认真填写航行日志、轮机日志和车钟记录。

9.制定有危险物品装卸、水上交通事故,消防救护等应急救援预案。

10.客船、站埠、码头电气线路布置规范,电气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11.客船、站埠安全标识醒目。

12.按船舶核载售票,不超载。

13.按进出口港船舶安全检查规则对船舶进行检查。

14.对事故隐患及时消除或采取了有效控制措施,并能限期整改。

11港口码头现场安全检查1.特种设备按规定进行年检。

2.无国家明令淘汰、危及安全的工艺或设备。

3.在作业危险区域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4.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对发包或者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5.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6.严禁为“三无船舶”配载。

7.制定有冬、夏特殊季节安全防范措施并认真落实。

8.按规定配备现场安全管理人员。

9.严格执行港口码头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10.各种机械、防护设备及报警装置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11.船舶助导航系统、信号灯系统、无线电通讯系统系泊、靠泊设备、锚固设备、水密装置完好;有专人负责维护。

12.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并处于良好状态。

13.从业人员能熟练操作消防、救生设备。

14.港口码头安全通道平整畅通,安全标识明显。

15.堆场货物摆放稳固,有防倾到措施。

16.危险化学品的堆放、储存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17.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坚守岗位。

18.船舶各类证书和法定文书齐全、有效。

19.船员职务适任证书齐全、有效且与实际相符。

20.按时收记天气预报,并有异情预警方案。

21.制定了各类应急预案并定期演习。

2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23.船舶台账资料记录齐全规范。

12货物装卸的现场指挥管理1.制定了各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2.机械操作人员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制定了现场作业安全检查制度。

4.现场管理人员按照安全检查制度开展了安全检查,并有记录。

5.制定有隐患检查整改监督制度。

6.现场施工采取了隔离警示措施。

7.车辆行驶遵守港区限速规定。

8.现场地勤人员遵守现场作业站位规定。

9.现场作业人员配备合格和足够的劳保用品。

10.现场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11.驳船作业有防坠海措施。

12.闸口现场工作人员和车辆遵守闸口安全操作制度。

13.为危险货物配备专用堆场并建立巡查制度。

14.严禁人员从吊物、吊具下经过或停留。

13铁路运输现场安全检查1.企业和单位法人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并落实。

2.设立了生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3.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并执行。

4.威胁行车安全的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5.作业现场设有专职安全员监督检查。

6.有对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的安全监管措施。

7.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

8.对位后的车辆紧好手闸或设置铁鞋,做好防溜措施。

9.装卸及清洗完后的车辆,按规定关好车门、搭扣。

10.铁路两旁堆放的货物,距离钢轨顶面外侧间距少于1.5米。

站台上堆放货物(包括装卸用具)距站台边缘小于1米。

11.跨越铁路架设电力线、通讯线、距离钢轨顶面间距不低于7米(架设高压线路按铁路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脚手架、天桥等不低于6米。

12.跨越铁路的道路桥梁防护设施完善。道路、铁路共用桥,有防止车辆货物超载措施。

13.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齐全;应急预案定期演练。

14.做好机车车辆、信号、轨道、道岔、接触网等设备质量及维护。

15.道口安全设备、设施、标志的设置符合要求;道口看护人及监护人员标准化作业。

16.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设立符合要求;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是否清理排除。

14其他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15

**区公共电力企业(设施)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序号排查

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1责任制企业和单位法人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并落实。

2机构、人员、制度1.设立有生产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

3.对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

4.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指定专人负责。

5.对外来施工单位(承包商)实施了有效的安全监督。

3安全生产投入1.安全生产费用做到专款专用,有财务计划。

2.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

4安全培训教育1.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全员培训教育进行了年度考核。

2.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经过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4.向社会宣传了安全用电知识。

5应急

处置1.建立了专(兼)职应急救援抢险队伍。

2.建有供电故障、线路故障的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3.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齐全完整。

6消防火灾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安全出口、厂内消防通道等消防设施完善。

7特种

设备特种设备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检测。

8防雷防雷设施配备完整;定期检验。。

9供电管理1.变配电系统设备运行良好。

2.电网调度正常,通讯是否畅通。

3.架空线路与建筑、公共设施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

4.无“三线”同杆交越的现象。

5.高压电杆、铁塔没有倾斜或倾倒的隐患,无被车辆碰撞的危险。

6.电缆沟盖扳完整,承重符合要求。

7.高压电气设备定期试验检测。

10其他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16

**区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号排查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1组织领导1.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建立了主要负责人、教师的安全责任制。

2.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并落实。

3.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检查活动;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4.学校制定详细且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

5.对学生开展日常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开展了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演练。

6.开展了“全国中小生安全教育日”活动。

2校园设施安全1.学校基建区与教学区采取了安全隔离。

2.按规定开展校舍安全检查,不存在危房。

3.电气线路、照明安装符合安全要求,防雷装置完整,并定时检测。

4.对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校舍采取了防范措施。

5.礼堂的安全通道畅通,有应急指示照明,出口数量符合要求,出口大门向外开放,舞台灯光、电气安装符合安全要求。

6.游泳池配备有救生设备。

3交通安全1.经常开展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2.学校制订有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制度。

3.接送学生车辆有责任保险、签订责任状或协议书。车辆、司机证照齐全,定期年检。

4消防安全1.学校消防工作做到组织、制度、管理、器材四落实。

2.教学楼、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齐全,管理落实。

3.学生在宿舍内没有使用明火,没有安装带电插座。

4.学校应培训师生使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5.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5防盗工作1.学校配备的微机、电视机、摄像机等高档设备进行了登记、编号、造册,落实保管责任人。

2.财务室、微机室、图书室等重点场所防盗设施配备齐全。

3.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夜间巡视制度。

6食堂安全1.学校食堂锅炉、压力管道、容器按规定定期检测。

2.食堂燃气使用无泄漏、煤气瓶的储存符合相关标准。

3.学校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上岗证、健康证,并定期体检。

4.食堂、小卖部食品符合卫生要求。

5.食堂配备消毒器具、通风设备,炊具、餐具清洁消毒。

6.食堂“三防”设施齐全。

7.食堂严禁采购过期、标签不明、腐烂变质的食品。

8.食堂配备有农产品质量检测设施。

7课外

活动

安全1.开展了学生课内外活动的安全知识教育。

2.体育场地、体育器材设施等经常检查维护。

3.学校开展重大学生活动和到校外开展活动前,制订有应急预案,并报教育局批准。

8宿舍安全1.宿舍内有专职门卫,专人管理。

2.配备有消防器材、报警电话等安全设备,并培训学生学会使用。

3.有两个或以上的紧急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配置有效,安全出口和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9门卫管理1.学校设有专职门卫、专人管理。

2.门卫制度健全、职责明确。

3.配备有防卫器械、消防应急器材,报警电话。

10实验室安全管理1.建立有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2.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制度上墙。

3.对上实验课的学生进行了安全教育。

4.危险品领用、贮存、回收符合要求。

5.门窗牢固,安装了防盗设施,并配备消防器材。

6.实验室安全通道畅通。

7.没有漏水、漏气、漏油、漏电的现象。

8.动力和照明电线无破损、无。

9.电源开关保险丝符合安全规格。

10.有无放射源,放射源防护措施符合安全要求。

11.电磁辐射的仪器有屏蔽。

12.实验室内仪器、材料、工具摆放整齐。

13.仪器设备的开关、旋钮灵活。

14.“三废”有处理措施

11其他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17

**区水库(水厂)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序号排查

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1安全责任制和人员设置1.建立健全水库安全责任制。

2.设有水库专职安全管理员,并持证上岗。

3.建立有安全巡回检查制度。

2大坝与水库1.水库大坝廊道、护坡无裂缝、渗水、渗桨和老化现象。坝体无不正常沉陷、塌陷;对安全隐患进行了及时整改。

2.在水库管理、保护范围内,无爆破、采石、打井、挖沙、取土、修坟等危害大坝安全和污染水体的活动。

3.在水库集水区域内无乱伐林木、陡坡开荒等导致水库淤积的活动。

4.无在坝体修建码头、渠道和堆放杂物等现象。

5.在大坝管理、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经过了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6.有白蚁防治措施。

3设备物资闸门及启闭设备、防汛道路、抢险物资储备完善。

4输水和泄洪输水和泄洪建筑物无裂缝、气蚀、破损和变形现象。

5监测与通信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和通讯预报警设施是否完善。

6病险与水库除险1.有病险水库加固施工和渡汛方案。

2.对整改项目工程有组织验收。

7安全值班水库看护值守措施落实。

8应急预案建立了抢险应急预案。

9安全鉴定定期组织进行安全鉴定,查找病险。

10其他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18

**区渔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号排查

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1渔船渔船定期检修;投保了渔船财产险和船员人身险。

2资质1.渔业船舶检验证,渔船登记证,渔业捕捞许可证,以及渔船航行签证等证照齐全,内容与实际相符。

2.职务船员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普通船员持有专业训练合格证或“四小证”。

3.对无证人员从事渔业生产行为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

3安全管理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了专(兼)职安全员。

2.有安全教育制度、设备检查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消防管理制度。

3.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记录。

4设备1.渔业船舶通信设备、信号装置、救生设备配备齐全。

2.机械设备性能、运行良好。

3.渔业船舶灭火器、砂箱、太平斧等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5生产1.渔船编队生产确定了负责人。

2.对控制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航行作业采取了有效的安全措施。

3.蟹笼、渔运等高危作业渔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6事件反映1.渔船安全通信设备畅通,

2.气象预报警报的接收处置正常,

3.发生事故或遇突发事件及时报告。

7其他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19

**区职业健康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号排查

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1安全方针1.制定了文件化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2.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包含有对持续改进、遵守法律和法规的承诺。

3.询问员工,是否了解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4.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得到实施。

2安全

管理1.制定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2.明确了责任人、是否明确了实现目标的措施、方法。

3.从组织、技术、经费上保证目标的实现

3安全培训1.制定了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意识、程序的培训计划。

2.对从事特殊工作的人员(包括可能具有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岗位的人员)进行了培训并进行了资格认定。

3.培训后进行了考核。

4运行控制1.所使用的货物、设备和服务中已识别了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2.活动、工作场所、过程、装置、机械、运行程序和工作组织的设计,制定了管理规定。

3.与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设备,有日常管理规定。

4.有原材料供应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程序。

5.化学品和设备入厂前进行了评了估。

6.运行控制程序和作业指导书具有可操作性。

7.车间及厂界噪音符合标准,对主要噪声污染源采取了防治措施。

8.无社区居民投诉。

9.产生粉尘的采取了防尘措施。

10.按要求规定使用化学品。

5应急响应1.建立了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

2.针对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规定了处置对策。

3.有明确的处置程序、方法、措施和组织领导。

4.有明确的职责和资源保证

5.有与相关部门联络的规定。

6.组织了应急演练。

6记录管理1.有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关的记录。

2.记录能做到对相关活动、产品或服务的可追溯性。

3.企业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有效。

4.员工在需要时能从记录/信息管理系统获取职业健康安全信息。

7其他

注:参照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附件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明电〔2007〕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1-4月全国各类伤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均有一定幅度下降。但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行业和领域事故隐患仍然大量存在,一些重大危险源尚未得到有效治理和监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全国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人民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对象和范围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企业;渔业、农机、水利等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近年来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的情况。

三、实施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4月20日在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以及本通知精神,安全监管、公安、交通、建设、铁路、民航、电力、国土资源、国防科工、农业、水利、教育和国资委等部门要抓紧制订各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指导意见,并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于5月20日前统一下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通知精神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制订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于5月底前,研究制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

(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7月底以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及时上报地方人民政府及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在此期间,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的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地方政府督促检查阶段:7月至8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成由政府分管领导、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参加的督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三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四是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五是查地方政府组织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各市(地)、县(市)、乡(镇)要在7月底前,各省(区、市)要在8月20日前,完成对本行政区域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并由省级人民政府将有关情况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四)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督查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中旬,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由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包括综合组和专业组),对地方人民政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及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进行督查。综合组主要督查各地区开展专项行动的总体情况及工矿商贸等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督查内容包括:地方人民政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监控情况;安全生产治本之策落实情况,以及是否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煤矿“两个攻坚战”和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渔业、农机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重大事故及瞒报事故的查处情况等。专业组主要督促检查道路交通、铁路、水上交通、民航、电力、消防、水利等行业领域以及中央企业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五)各单位“回头看”再检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在第四季度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主要检查企业和地方政府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监管监察等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地区要采取措施将本通知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指导意见以及本地区的安排部署,落实到重点行业领域的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不留死角。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突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要把这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与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及其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三)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地区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五)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隐患举报人进行奖励。要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

2007年5月12日

附件2:

关于全面加强和规范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的通知

(深盐府[2007]24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区直各企业,驻盐各单位:

今年春节前,我市宝安、龙岗两区分别发生重特大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从目前掌握的情况分析,在政府监管层面,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不健全、职责不明确、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隐患未能及时消除,是事故的主要原因,教训惨痛。根据李鸿忠书记、市长的指示精神,市安委办专题下发了《关于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作出了整体部署,提出了严格要求。为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切实加强我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区政府决定全面加强和规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单位范围,在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全面实施“问题管理”工作模式

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提出“各区、各部门要将安全隐患工作日常化、制度化,将隐患排查工作作为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常抓不懈”的要求,依据《安全生产法》、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决定》、区政府关于试行“问题管理”模式工作方案和《**区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责任单位在区安委会原来确定的21家责任单位的基础上扩大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和区安委会成员中的市属驻盐单位。同时,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含市属驻盐单位)要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全面实施“问题管理”工作模式,使排查责任落实到每个责任单位、每个责任人、每个排查周期和每个查出的隐患,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到位。此项制度主要落实排查责任主体,即“谁排查”的问题。

二、建立条块结合、全面覆盖的隐患排查工作格局,实现安全隐患排查职责的无缝链接

为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职责,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区政府工作部门及有关单位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决定实行排查职责的无缝链接制度:

(一)职能范围项目化。

各部门、各单位依职能所承担的安全隐患排查范围如下:

1.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对辖区内除区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排查范围以外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无证照生产经营活动、违法违章建筑、无特种设备登记证的设备和出租屋等安全隐患的排查。

2.区安监局——负责全区各辖区、部门和单位对各类安全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统计汇总、通报批评和跟踪落实工作;同时承担对区级重大危险源单位、重点防护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任务。

3.区建设局——负责对建筑施工、燃气经营和住宅物业管理单位,以及危险边坡和危险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

4.区城管局(行政执法局、环境保护局)——负责全区市政公共设施、户外广告、环境卫生、临时摆卖、文化娱乐场所及未经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无证照经营活动、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有毒有害物品废弃处理和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等安全隐患的排查。

5.区农林水务局——负责全区水利工程设施、防洪工程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水库、水源工程施工,地下水使用,水厂、供水管网内消防水源,农药、兽药,森林火灾,渔业船舶和农用机械,海产养殖活动等安全隐患的排查。

6.区经贸局——负责本区各类商业会展活动安全隐患的排查。

7.区人力局——负责对用工单位超强度劳动(超时加班)、非法使用童工、劳动合同中未注明安全事项等安全违法行为的排查。

8.区旅游局——负责对旅游行业企业(旅行社、旅游景点、旅游星级饭店、旅游度假村等)安全隐患的排查。

9.区文化局——负责对文化娱乐经营场所、文化公共服务场所、经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所属单位及所管物业和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

10.区教育局——负责对区教育局所管辖学校、幼儿园和社会办学机构(培训中心)安全隐患的排查;协助区安监部门对区内市管学校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11.区卫生局——负责对全区医疗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卫生监督部门负责的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职业病防治安全隐患的排查。

12.区体育局——负责对全区公共体育场所、危险体育设施及大型体育活动安全隐患的排查。

13.区维稳及综治办——负责出租屋安全隐患排查的监督、协调。

14.区工务局——负责对本局实施的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在建项目安全隐患的排查。

15.区城改办(重建局)——负责对区政府旧城旧村改造和重建项目安全隐患的排查。

16.区机关事务局——负责对所管物业、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

17.区物管中心——负责对所经营管理的区政府及区直机关单位的物业及其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

18.**公安分局——负责对全区大型社会活动(300人以上)的安全秩序,民爆器材的专业储存、使用和爆破工程安全隐患,及剧毒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含烟花爆竹)公共安全隐患的排查。

19.**消防大队——负责依法对有关建筑工程进行消防安全审核、验收;对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酒楼、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网吧等公众聚集场所和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监督相关责任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依法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20.**交警大队——负责对本区范围内道路交通管理设施、事故多发点(段)安全隐患的排查。

21.**工商分局——负责对农贸市场、肉菜市场、小商品市场、各类专业市场、超范围经营活动安全隐患的排查。

22.市交通局沙头角办事处——负责对交通(港口)工程施工项目,驻盐运输企业,特别是拥有危化品运输车辆和人员的企业,以及**后方陆域仓储装卸、汽车维修和汽车零配件店等安全隐患的检查。

23.**质监分局——负责对全区有特种设备登记证的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的排查。

24.深圳**供电局——负责对区内电力设施、用户受(送)电装置中电力负荷控制装置、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等电气设备及违法用电行为等安全隐患的排查。

25.沙头角、**港保税区服务中心——负责对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物业和场所等安全隐患的排查。

26.东部华侨城、**国际码头有限公司——负责对所管辖封闭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物业和场所等安全隐患的排查。

27.市属驻区及区直属企业——负责本企业系统生产经营单位、物业和场所等安全隐患的排查。

28.其他区直部门——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组织大型活动安全隐患的排查。

29.将经营项目、设备、场地(含物业)出租或发包的单位——负责对承租或承包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

(二)排查对象清单化。

各部门、各单位须对所负责排查安全隐患单位名册逐一列出清单,并报区安委办。清单共分三类:一是依职能承担的行业管理或重点监管单位名单。排查对象在50家以下的要逐一罗列;超过50家不便于逐一罗列的,各责任单位须规定本单位排查的内容及范围;二是负有人、财、物管理权的下属单位名单;三是承租或承包本单位项目、设备、场地(含物业)单位的名单。对所涉及种类的清单,各部门、各单位须于5月31日前报送区安委办。所须填报清单表格见附件1、2。

(三)辖区排查网格化。

按照条块结合的办法,区各职能部门列出各自所监管排查对象后,各街道办及社区工作站按管辖范围层层划分责任,实行辖区网格化监管,确保辖区隐患排查责任到组、到人。同时,各街道办除组织社区工作站实施网格化管理,承担属地监管责任外,还需参照区职能部门的做法,列出自身日常排查隐患单位名单,承担直接监管责任。

各部门、街道上报的排查单位清单,由区安委会发文确定后施行,今后根据实施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调整。此项制度将把我区绘制成全方位的安全隐患排查责任立体网格图,实现责任的无缝链接,明确排查责任和对象,即“谁查谁”的问题。

三、编制安全隐患分类排查表格,实现隐患排查内容规范化

为克服目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数字、无内容”的不足,根据市里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实行分类排查的办法,对各类隐患排查的内容以表格形式表现,简单明了,方便使用。各责任部门须承担各自隐患排查规范表格的编制任务,非专业职能部门可主动会同区安监、消防、建设等专业部门共同编制。各编制责任单位如下:

消防火灾(含“六小”场所和出租屋)——**消防大队

道路交通——**交警大队

工业企业安全——区安监局

危化品安全——区安监局

特种设备——**质监分局

建筑施工安全——区建设局

城镇燃气安全——区建设局

电力设施——**供电局

商贸企业安全——区安监局

旅游安全——区旅游局

运输(汽修)企业安全——市交通局沙头角办事处

学校安全——区教育局

职业健康安全——区安监局

违法建筑安全——区综合执法局

无证照经营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事故多发企业——区安监局

各主管部门可参照《**区XXX(类别)安全隐患排查内容规范表(参考样式)》(见附件3),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内容规范表的编制工作,要求在6月15日前完成并上报区安委办,区安委办将在7月5日前完成汇审认定工作,统一编印实施。在规范排查内容正式出台实施前,各部门、各单位的排查工作按原来办法进行。

安监、消防等部门应加强隐患排查规范业务的培训,使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具体负责隐患排查工作的同志都能熟练掌握相应类别隐患规范表格的使用。此项制度主要落实排查内容,即“查什么”和“怎么查”的问题。

四、明确“查”与“处”的权限,实现安全隐患处置的程序化

各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整改的责任主体。安监、建设、综合执法、卫生、人力、公安、消防、交警、工商、交通、质监、供电等部门是各有关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定监管部门,负有相应的行政执法权。各街道办事处负有行使安监和综合执法的行政执法权。其他各部门虽无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但仍负有本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各部门、各单位在隐患排查过程中,要严格建立安全隐患档案制度。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填写《**区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见附件4)逐一建档,详细填写安全隐患的单位、排查时间、排查人、隐患地点和部位、隐患性质和种类、责令整改时限等内容,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同时填写《**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参考样式)》(见附件5)责令整改;要落实专人进行跟踪督办,并填写《**区安全隐患复查意见书(参考样式)》(见附件6)记载整改完成情况;到期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填写《**区安全隐患排查报告移送书(参考样式)》(见附件7),移送具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处理,同时填写《**区安全隐患排查上报表》(见附件8)上报区安委办;被移送的部门或街道不得拒绝接收,有异议的须在接收后的5日内向分管安全工作的区领导提出,区领导在5日内未作出变更意见的,被移送的部门或街道须在接收后的15日内作出处理意见,并回复移送单位,同时抄送区安委办;否则,区安委办将在15日结束后的3日内发出督办函,督办函同时抄送分管安全生产和分管该部门的区领导。

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属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未经消防审批及违法建筑等,一律先送负责行政许可的部门或街道综合执法部门进行查封或取缔处理,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此项制度主要落实对查出隐患的处理,即“查了怎么办”的问题。

五、实行“隐患内容”和“排查清单”双报告制度,落实责任追究

凡没有涉及上述安全管理职能、无下属单位和无承租承包单位的区直部门(即协助管理类单位),不实行定期排查报告制度,其发现的安全隐患采取随时发现随时报告的办法处理。其他涉及安全管理职能、或有下属单位、或有承包承租单位的部门,将继续坚持原区安委会确立的定期排查和“隐患零报告”制度,并在此基础上调整为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定期报告“隐患内容”和“排查清单”的双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内容表格包括:《**区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区安全隐患排查上报表》和《**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附件4、8、9),即上报内容不仅要有“有无隐患”和“什么隐患”,还要有“排查了什么单位和内容”。所有须定期报告的部门和单位均可上报“零隐患”,但不能上报“零排查”,隐患可以没有,工作不能为零。

区安委办将以此次隐患排查规范制度为框架,参照区政府“问题管理”系统,开发出我区安全隐患排查应用系统。该系统不仅能反映出排查工作全过程,还能有效分析出隐患本身的状况,同时实现网上报告、转办、督办、预警、通报、考核、监察功能,方便互通信息,减少推诿扯皮,利于落实责任追究。在区安全隐患排查应用系统开发启用前,实行表格书面报告(适用表格见附表)。未按规定报告或督办未按期回复的,区安委办将在安全隐患排查月报进行通报或再次督办时抄送区监察局备案;两次未按规定报告和督办未按期回复的,区安委办将提请区监察局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及有关当事人的责任。此项制度主要落实排查责任,解决“不查不报怎么办”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