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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沈克慧(1972—),女,管理学博士,江西省社科院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公司战略、风险预警。(江西南昌 330077)
本文系江西省社会科学院2012年重点课题“构建重大政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研究”(主持人:高玫,编号:1222)的阶段性成果。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政府在政策制定和社会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机制,其意义在于对政策出台后可能出现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先期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政府进行决策和实施政策的主要依据。通过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政策实施的前置程序,做到重大政策出台前有风险评估、实施后有责任追究,以实现从被动求稳到主动维稳的转变。作为当前一个新的加强社会管理的载体,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还存在若干法律问题,这些都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和完善。本文借助于风险评估的基本理论试图对重大政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系统进行理论研究,期望能为政策决策者从一个全新的视角提供理论支持。
一、重大政策风险评估系统研究目的、意义和基本程序
(一)重大政策风险评估系统研究目的
当前,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各地开发力度不断加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被挤压在一个相对有限的时空背景下进行。现代风险已经彻底改变了现在、过去和未来的关系,不再是过去决定现在,而是未来的风险决定我们今天的选择[1]。政府必须不断出台新的政策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同时也加大了社会稳定的不确定性。因此重大政策出台,应对其所带来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适当评估。同时,重大政策在制定过程中人为因素很多,具有难以估计的复杂性,因此在对重大政策研究过程中进行分类应当区分可控和不可控风险,本文研究所探讨的是可控的重大政策风险。
(二)重大政策风险评估系统研究意义
重大政策要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研究,这就需要通过建立一整套科学有序的评估方法,从源头上规避、预防、降低以及控制和应对可能产生的不稳定因素,提高应对社会风险的防范能力。从而及时预警因考虑不周全而侵害部分公民或集团的合法权益,获得群众对重大政策的理解与支持,降低改革中的阻力,确保改革稳定发展。
本文试图运用风险评估模型,通过建立重大政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建构,将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使得风险评估法更加直观、更易于操作。重大政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通过事先对重大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程度进行分析预测、研判以及评估,及时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问题,及早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防范化解,为确保重大政策顺利实施提供科学依据和安全保障,保证社会运行在稳定有序的轨道上,进而防止严重危及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局面出现。
(三)重大政策风险评估系统研究基本程序
重大政策风险评估系统研究程序是基于管理学中的风险管理理论,包括以下几个过程:
1.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是将对重大政策所面临的以及潜在的风险,进行分类、判断以及归类鉴定风险性质的过程。
2、制定风险评估方案
由评估责任主体(重大决策拟定部门、政策起草部门、项目申报部门、改革牵头部门以及工作实施部门)负责制定评估方案,包括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安排、工作方法以及具体措施。
3、广泛征求意见
评估主体按照评估方案,就拟定重大政策进行公告、公示或者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听证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来征求各方意见。并将意见进行归纳、整理作为进行风险评估的第一手资料。
4、风险估测
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邀请主管理部门、执行部门、相关专家等组成风险评估小组,对所收集的风险资料加以分析。同时,根据风险成因、潜在威胁以及如何化解矛盾等问题,进行风险规避。经过严格的审查报批程序和周密的判断以及科学研究论证,运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的方法,估计和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的大小,这是风险的定量过程。
5、风险评价
用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去衡量风险的程度,以便确定风险是否需要处理和处理的程度。衡量是否适应大多数群众的利益需求,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否可能引发较大的不稳定事件,以及是否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二、重大政策社会稳定风险系统研究
风险研究最早运用于项目工程管理。受20世纪世界范围内对经济安全进行评估预警思潮的启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逐步形成。西方各主要发达国家推出了一系列预警系统侦测经济安全,比如美国的“美国商情指数”(哈佛指数)、法国的“景气政策信号制度”、日本的“日本景气警告指数”等。
国内学者对社会稳定风险指标的研究源于198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成立的社会指标预警课题组,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出包括经济指标、生活质量指标、社会问题指标、主观指标四大类,40多个主客观具体指标组成的指标体系。宋林飞(1989)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分为包括收入稳定性、贫富分化、失业、通货膨胀、腐败、社会治安、突发事件等7大类40多个指标构成的“社会监测与报警指标体系”[2]。朱庆芳(1992)提出由40多个指标构成的“社会综合报警指标体系”。仇立平(2002)负责的上海课题组提出由17个方面7 0多个具体指标构成的“社会稳定指标体系”。阎耀军(2004)提出6大类55个指标构成的预警系统。陈远章(2008)设计了一套涵盖社会公平、社会秩序、社会安全和社会舆情四个方面的社会风险预警指标体系。
综合国内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研究得出几点结论。其一,目前在重大政策中有涉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研究,但其研究侧重于经济和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方面影响的研究,对重大政策引发民众冲突的社会风险因素研究方面不够深入和系统(童星,2010),重大政策拟定部门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包括“政策执行偏差”、“合法利益受侵害”、“较大规模的失业”、“社区解体”、“弱势群体对社会问题的态度”四个方面[3]。其二,重大政策社会风险的发生往往是由于缺乏相应的管理(杨琳等,2010),包括“地方政府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应急制度不完善[4]”导致的社会风险发生后恶性循环,引发出更大的社会风险;“技术支撑体系”没有或者较少建立,导致缺乏理论指导和媒体监督,致使相关管理人员不够重视潜在社会风险的发生。其三,指标体系的建立具有广泛和全面的特点。但条目过多,却导致社会监测困难。评价指标体系适用性差,缺乏普遍性,操作实施困难,不具备常规性和抽样性的特点,不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归纳已有的研究,笔者认为可以从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和相应的管理状态来建立重大政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指标体系(见图1)。
(一)建立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测量指标
为使社会稳定风险进行综合评估更加直观、更易于操作,应先通过建立社会稳定风险指标体系。这些指标体系“是建立在理论基础上甄选出来的敏感指标组成的一种测量社会危机现象及其运行过程的指标体系”。一般来说,指标通常是用该地区公众对政治形势、社会发展不平、经济发展速度、社会经济政策等影响和制约个体行为的因素的估计、推测和判断为基础综合编制而成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包含“政策执行偏差”、“合法利益受侵害”、“较大规模的失业”、“社区解体”、“弱势群体对社会问题的态度”。这五个定性指标之下,根据陈远章的“社会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又分别建立了18个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测量指标(见表1),着力于从全社会的宏观角度来考察重大政策的存在对社会带来的贡献与影响,从而降低社会风险,保障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通过探索重大政策前置评估,进行科学、系统地研究,使其具有有效的操作性,同时,也改变了以往的评估指标不够科学性和系统性,在事实上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二)建立相应的管理状态测量指标
政府部门相应的管理状态构成,能够较大程度地提高各级部门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意识,并因为重视民意而及时化解矛盾。这部分内容包括地方政府的执政能力和水平、应急机制、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为二级指标。根据陈伟珂等“执行过程风险指标”建立了6个三级管理状态测量指标(见表2)。
三、建立重大政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模型
通过风险预警模型的建立,将上述的各级指标赋予权重值后起先无量纲化后得到社会稳定风险程度指标,并根据指标大小来进行适度控制。根据图1和表1,建立下列社会风险预警评估模型:
ESRij=X1W1+X2W2+……+XnWn (1)
ESDi=ESR1jW1j (2)
ESRij为二级指标评价值, ESDi为一级指标评价值,X代表无量纲值, W代表社会风险预期各级指标权重,n为各级指标序号。通过上述公式测量出各级指标权重,并予以社会风险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比风险等级予以相对应的风险识别。
上述指标权重是信息化水平评价的重要指标。为了提高评价的客观性、全面性和准确性,权重采用既反映决策者主观意志的主观权重,又反映决策客观数据的客观权重的组合权重。各层次的评价指标确定后,采用了在专家咨询法(Delphi),请有关专家对每个定性指标打分,并对不同等级的得分系数求加权平均数。定性指标在不同等级上的分值系数分别为:强1.0、较强0.8、中0.6、较弱0.4、弱0.2。定性指标则是通过对熟悉重大政策对社会风险影响的专家、政府官员等的调查得到的统计结果。在此基础上的层次分析法(AHP),对不同层次的各个指标进行赋权。在建立判断矩阵时运用专家咨询法对进行两量指标进行比较并赋值,权重的确定采用了层次分析法的计算思路。通过对每一级指标下的二级指标单因素评价可以得到隶属关系矩阵,它反映了某一、二级指标在各个指标上对各等级模糊子集的隶属情况,某一级指标的隶属情况分析就需要对二级指标的单因素评价结果进行综合。
四、应用前景
重大政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建立在与之相类似的科学理论、方法及技术手段基础之上,通过事先对重大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程度进行分析预测、研判评估,及时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问题,及早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防范化解,为确保重大事项顺利实施提供科学依据和安全保障,保证社会运行在稳定与秩序的轨道上,从而防止严重危及社会稳定的局面出现。盲目决策,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不科学、不合理、不符合群众的期待等此类问题,给社会稳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通过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为决策设置一道“刚性门槛”,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尽可能减少因决策失误给社会稳定带来的冲击。
[参考文献]
[1] (英)安东尼·吉登斯,赵旭东、方文译.现代性与自我认同[M].北京:三联书店,1998 .
[2]宋林飞.中国社会风险预警系统设计[J].社会学(人大复印资料)2000,(1).
[3]童星.公共政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J].学习与实践,2010,(9).
一、实施原则
1、属地管理。局属各单位负责领导、组织、实施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2、各负其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和归口评估的要求,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所涉及主要范围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3、科学评估。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按照规范程序,全面深入分析,科学预测评估,准确把握人民群众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的平衡点,准确研判社会稳定风险及可控程度,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努力促进经济发展、群众受益、社会稳定。
4、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最大限度地反映和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妥善协调利益关系,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二、重点领域
围绕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点项目、重大改革及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和问题,积极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重点在以下领域进行深化。
环境保护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可能造成环境改变或较大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建设;环境投诉处理等。
三、主要内容
围绕评估事项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开展安全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评估工作,分析、评估不稳定隐患和问题以及风险程度和可控程度。
1、安全性评估。是否存在可能引发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否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其他隐患;是否有相应的预测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有化解矛盾的对策措施。
2、合法性评估。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是否符合党的政策;是否符合中央和省市县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法律政策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3、合理性评估。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兼顾群众的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是否兼顾各方面利益群体的不同诉求;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4、可行性评估。是否征求了群众意见和组织开展了前期宣传工作;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意愿;是否能保障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是否确保相关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是否会导致相关行业、相邻地区群众的攀比。
四、评估程序
1、责任部门自评。决策提出部门、政策建议部门、项目报审部门(单位)、改革牵头部门、工作实施部门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直接责任部门,应在提出决策和政策建议、报审项目、启动改革、开展工作之前对所涉事项范围、人群等组织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部门按以下步骤实施评估:①制定评估方案。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征求基层及有关方面意见建议和了解掌握评估事项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把握评估重点,制定评估方案,适时组织评估;②缜密分析预测。围绕评估事项的安全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全面分析评估,特别要对因实施评估事项可能引发的矛盾冲突及所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和激烈程度作出分析预测;③形成评估报告。结合各方收集掌握的情况,研究作出总体评估结论,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明确评估事项基本情况、社会稳定风险预测情况及化解风险工作预案等内容。同时,将评估报告决策建议、政策草案、项目报告、改革方案、工作规划一并提交主管部门审查,需逐级审核确认的应逐级提交。
2、主管部门审查。主管部门从法律法规、政策、维稳工作等评估报告进行审查。对评估报告涉及的相关不稳定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核实,深入分析研究,向决策者提交审查意见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审查工作中,可邀请纪检监察、法制、政研、维稳、及有关部门参加。
3、决策机构作出决定。党委、政府和有权作出决定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评估事项作出实施、部分实施、暂缓实施、不实施的决定,并及时将决定情况和相关要求反馈主管部门。
4、履行备案手续。主管部门在将决定情况和相关要求反馈责任部门前,要将评估报告及决定情况等相关材料送同级党委维稳办备案。同级党委维稳办要把评估事项列为维稳工作关注对象,跟踪了解,掌握动态,督促落实维稳措施。
5、落实维稳措施。主管部门和责任部门要严格执行评估决定和要求,制定和落实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工作预案,切实做好群众工作,严防的发生。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主管部门要及时与同级党委维稳办沟通,以便研究跟进措施,有效调控稳定风险。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负责人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事项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要条件,做到未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不审批,未经批准或虽经批准但涉稳重大隐患尚未消除的不实施。要坚持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严格考核奖惩。
【关键词】健全完善 社会稳定 风险评估机制
建立和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于进一步提高各级党委和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1.河南省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成效
通过近几年的不断探索,河南省基本建立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各级各部门推行实施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局面基本打开,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在维护全省政治社会稳定上作用日渐凸显。
2007年7月,河南省委、省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评估的意见,对评估的原则、范围、程序以及评估成果的运用都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这项工作作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关键环节,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凡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不进行评估,或在评估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造成决策失误,引发突出问题和,给改革发展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决策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河南省从2007年7月开始全面推广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已在实际工作中显现出强劲的生命力。2007年下半年,河南到省初访的批次和人次分别比上半年下降4.4%、14.7%,到省集体上访的批次和人次分别比上半年下降23.7%和38.5%。河南很多地方严格落实运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大量矛盾纠纷被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渑池县对在建项目和新上项目全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其中有的项目经评估未通过,被停建、缓建或被重新立项评估,使矛盾纠纷苗头在基层提前得到化解。漯河市在开发拆迁沙澧河沿岸房屋工程中,长达30多公里的沿河两岸涉及5699户居民、27000余人、房屋面积136万平方米的拆迁量,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内顺利拆迁完成,没有发生一起上访事件。其成功经验,就是事前严格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意见采取切实有效的稳定工作措施。而在极少数地方,由于没有落实评估机制,曾经引发影响社会稳定问题,河南各级党政部门分别通过责任倒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惹事、追究谁”的原则,先后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省委、省政府要求,要通过进行重要决策评估,把好涉及群众利益的决策关,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实施重大项目评估,把好重要建设项目的论证关口,确保项目工程成为民心工程;进行动态评估,把好工作执行中的跟踪关口,加强决策实施和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督;进行重要人事任免评估,把好人事任免前的民意关,完善干部队伍科学管理考评体系。
为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问题的产生,2010年4月30日,河南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对涉及重大工程建设、拆迁改造、土地征用、国企改革有关重大决策及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前置条件强力推进。目前,全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展顺利,多数省辖市都出台了配套制度,全省158个县(市、区)中,已经有130个制定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意见。今年以来,全省共有1016件决策事项进行了风险评估,经评估不予实施的有105件,占风险评估总数的11%,从源头上减少了一大批社会矛盾的发生。2001年9月20日河南省省政府公布出台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提出将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民生政策的出台关乎万千家庭的切身利益,以后,我省出台重大民生决策、项目时,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政府部门要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对未经风险评估的事项,将不能作出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将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对未履行必经程序的重大事项不得作出决策。另外,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将进一步完善,并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科学合理地遴选听证代表,听证意见将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
2.河南省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存在的问题
目前河南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经过不懈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处于探索阶段,评估指标的设置,评估方法的运用,实际操作程序的规范等还不尽完善。一些地方没有真正转变认识和理念,存在发展不平衡,仍由一些县市区尚未建立重大社会风险评估机制,一些地方虽有风险评估机制制度但流于形式,未进入实践操作层面,有地方即使开展了工作,但评估工作不规范等问题。
[关键词]: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策
中图分类号:F2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Abstract: This article has been explained the current problems of the social stability risk assessment for material fixed assets investment projects , and also has been introduced something should be paid attention to on assessments processes. Then it has been put forward some appropriate solutions and recommendations for decision-making.
Keywords: Material fixed assets investment projects;Risk evaluation of social stability;countermeasure;
中图分类号:F294 文献标识码 :A
一、引言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接踵而来的是各种社会矛盾逐渐高发起来。目前的社会矛盾覆盖的领域广泛、涉及的门类众多,未来有进一步加剧的发展趋势,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比较受关注的方面有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劳动就业、劳资纠纷、生态环境、分配不公等。从社会稳定风险定义出发,重大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是指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时存在的对社会和群众生产与生活影响面大、持续时间长并容易导致较大社会冲突的不确定性[1]。
一般来说,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的经济、社会及生态环境都会产生正面和负面的影响。地方政府对于投资项目产生的外部性应进行积极的引导,努力让其影响朝着正的外部性方向发展,在不损害生态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基础上努力争取良好的经济效益,尽量降低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从而避免发生。本文阐述了在实际风险分析和评估工作过程中所遇到的一些问题,并就如何进一步完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提出了一些思考。
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现状及存在问题
社会不稳定因素越来越多的根源是决策机制的不够科学、不够完善而产生的,近年来,我国各地因重大项目建设导致的社会风险问题时有发生,如2004年330万千瓦的瀑布沟水电站因移民问题处理不善而导致的群体性械斗事件、2005年国华定州电厂灰场工程因征地补偿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导致的恶性械斗袭击事件、2006-2009年广东番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因未能广泛征求民意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四川省什邡市钼铜项目因群众担心环境污染引发的以及近期陆续出现各地群众由于担心PX项目的污染问题而导致该类项目陷入了“落地难”的困境[2]。
根据国家和地方的部署,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将陆续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工作。由于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是一项新的业务,在实践过程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共探讨:
1.部分项目的项目单位未委托有相应类别资质的单位编写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有些项目单位自己简单的编写了项目的社会稳定分析报告。由于站在立场不同,项目单位往往会隐瞒一些事实,努力避开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从而造成了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的“失实”,往往会得出不同的结论,从而埋下了社会风险隐患。
部分编制单位角色不清,在没有受到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的委托的情况下,错误的将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成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风险识别不够全面,有些高污染、高耗能的项目仅对环境风险及征地拆迁进行了识别,忽视了选址、土地利用、移民安置、施工组织管理等方面产生的风险。
风险调查方式过于单一。部分编制单位仅仅采取发放调查表的形式,并且调查对象过于单一,真正的利益相关者没有调查清楚。此外,部分报告全盘引用环评报告中公众参与调查的内容,忽视了该调查仅仅是从环保的角度考虑项目是否可行,实际上是不够全面的,需要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编制单位进行其他风险因素的补充调查,并进行统计分析。
风险分析方法过于简单,有些报告仅仅定性的分析了可能产生的风险,没有从定量和定性两个角度去分析社会稳定风险。部分风险分析报告措施过于宽泛,可实施程度不高。
部分风险分析报告没有给出风险分析结论,无法判断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后是否属于低风险,是否处于可控范围内,导致项目审批或核准无据可依。
风险评估报告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部分评估单位缺少对项目的详细补充调查,可能出现“信息不对称”现象,进而影响风险评估的结论,另外一方面评估方法还存在着单一性,比如比较前沿的研究方法“逻辑框架分析、层次分析法”等在目前的评估报告鲜有见到。
三、完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策略
根据以上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完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的主要策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建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编制单位由有相应行业的工程咨询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完成,而不是有项目业主自身完成,这样更有利于体现工程咨询行业“独立、科学、公正”的原则,防止走过场。
关于风险识别,建议从规划选址、征地拆迁补偿、工程施工组织、生态环境、项目管理、经济社会、安全卫生等多方面进行风险识别。
风险调查应列出调查者的组成人群及名单、问卷的问题及调查结果统计,复核调查范围是否全面,是否调查了利益相关者特别是不利影响者的态度以及当地政府、专家和社会组织态度,应对调查结论进行全面分析,必要时召开座谈会和听证会。
风险估计应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风险措施应更加具体全面并具备一定的可操作性。
对于低风险的重大项目,根据分析出来的风险隐患、风险范围和可控程度,提出化解矛盾问题的对策措施、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四、完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策略
1.建议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的委托实施主体时优先考虑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利用其丰富的项目前期工作经验把好项目的“稳评”关。
2.在完成评估报告之前应提供项目前置性文件,即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及环评等。项目的规划、土地、环评等手续如已完成的,其结论可以直接引用。
3.认真审阅由项目各编制单位完成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认真审阅拟建项目前期审批相关文件(含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及环评等前置性文件),如有可能,地方发展改革委在制定社会风险评估细则时相应要求国土、住建、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在前置性文件审批过程中增加社会风险评价,以便于提前介入并提前掌控风险。
4.现场踏勘及补充调查、广泛征求、充分听取意见。评估主体根据审阅结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根据需要直接开展或要求项目单位开展补充民意调查,可通过公示、走访、座谈会、听证会,当面听取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广大群众意愿,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依据。
5.评估实施主体在广泛征求和准确掌握民意的基础上,应邀请委托单位、项目业主、相关专家(工程技术专家、项目施工组织专家、环保专家、维稳专家等)和各个职能部门代表(当地政府、规划、环保、国土等)参加会议,重点围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全面和客观的评估论证。对风险分析篇章的内容和程序、评估的方法、识别的风险、反映的意见、提出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以及评判的等级等方面内容进行全面评估论证,核实其正确性和合理性,从而确定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处于高、中、低的哪个等级。
6.编制风险评估报告。评估主体根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的修编稿,编制评估报告,提出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上报项目委托单位,作为审批、核准项目的重要依据。对于无风险、有较小风险、有较大风险和有重大风险的评估结论,做出可实施、可部分实施、暂缓实施、不实施的建议[2]。对于风险较小或者没有风险的事项,应提出相应的预测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将风险妥善控制在预测范围之内。
综上所述,完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工作的目的在于把大量的社会稳定风险化解在重大项目开工建设之前,变堵截为疏解,使各类矛盾化解在既定的规则和程序内完成,进而从源头上减少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一、评估内涵
教育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对教育系统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是否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在作出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策或组织实施其他重大事项之前,由决策单位或组织单位牵头,协调重大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通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风险评估报告。对有风险的重大事项,根据风险评估报告,进行风险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保障重大事项的顺利实施。
二、组织领导
全市教育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稳定工作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市教育局负责直接决策或直接组织实施的重大事项的风险评估工作,并负责全市教育系统重大事项风险评估的督查工作;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直接决策或直接组织实施的重大事项的风险评估工作,并负责本辖区各学校、幼儿园重大事项风险评估的督查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负责本单位直接决策或直接组织实施的的重大事项的风险评估工作。
三、评估范围
根据中央和省“应评尽评”的要求,对与广大师生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矛盾纠纷或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事项,各级决策部门在决策组织实施之前或提交上级机关决策之前,都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事项包括:
(一)教育规划编制、学校布局调整、校园改(扩)建等重大工程建设事项,可能影响师生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二)涉及较多人切身利益的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三)招生、考试政策的调整改革;
(四)教师招聘、分配制度、职称评定、岗位设置等政策的调整改革;
(五)组织或举办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教育活动;
(六)单位改革中涉及的人员安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及重大资产处置调整;
(七)其他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四、评估内容
按照客观、准确、公正、实效的原则,对可能出现的影响安全稳定问题进行评估。
(一)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二)是否经过严谨周密的可行性论证,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履行了征询意见、论证程序,特别重大事项是否履行了公示、听证等程序;
(三)决策事项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是否完善、具体、可操作,是否为绝大多数人接受和支持,是否存在引发集体上访或其他的风险;
(四)是否能通过法律和政策途径,化解消除师生可能提出的不合理诉求;
(五)其他有可能引发不稳定的问题。
五、评估主体
评估主体分别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具体是制定重要政策、作出重要决策、实施重大改革以及组织或举办重大活动的部门或单位。
重大事项涉及多部门或单位、职能交叉而难以界定评估直接责任的,由同级党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协调、指定有关部门或单位牵头实施评估。
六、评估程序
(一)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凡是涉及本意见评估范围的内容,均由所属单位或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成立评估机构,组织开展评估。根据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程度及所涉及的内容,重大事项相对应的业务部门或单位要成立相应的评估机构,广泛调研论证,预测预判风险。可采取专家咨询、抽样调查、实地勘察、公示公告、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和相关利益群体代表的合理诉求,并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力求准确判定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要重点分析评估群众、利益相关方的真实心态、接受程度以及重大事项实施后可能引发事态的防控能力的评估,并提出对策意见。
在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要对评估事项作出有很大风险、有一般风险、有较小风险的评价,并提出是否实施的意见。
(三)制定工作预案。对有风险的重大事项,评估主体在提交评估报告的同时,一并提交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对确有不稳定隐患又必须实施的重大事项,不稳定隐患由责任主体及时提请同级党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调度化解。
(四)评估报告报送。评估报告实行双重备案制,各部门或单位在评估报告形成后,在报送同级党委、政府的同时须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七、有关要求
(一)切实重视评估。各县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学校、幼儿园的主要责任人,要切实转变观念,把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放到全局工作中来谋划实施,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事项能否出台或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要条件,做到重大事项未评估不上会、不决策。
(二)遵守评估程序。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估,逐步健全完善风险评估的程序和标准,不断进行探索研究和总结完善,逐步提升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三)提高评估水平。在实施评估时,要依据全面、周到、细致原则,广泛征求涉及群众的意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不搞闭门评估、想象评估,要深入到群众中去,掌握了解倾向性问题和典型诉求,善于发现真正潜在的隐患风险,不断提高评估水平。
(四)注重风险化解。对可实施的重大事项,属本级本部门的,必须明确风险化解的责任主体及工作要求,需要上级协调的,要及时报上级有关部门。
一、基本情况
我乡易地扶贫搬迁及连片扶贫开发项目涉及8个村,贫困户223户,643人。
二、评估工作开展及评估发现的社会稳定风险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3月30日,乡党委组织召开班子成员会议,专题讨论易地扶贫搬迁及连片扶贫开发项目的可实施性及潜在风险。由乡长宣读《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并提出讨论内容:一是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二是集中安置点的选址、建设内容、整体规划;三是搬迁规模及搬迁方式;四是项目投资预算、资金来源;五是占地补偿;六是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七是综合效益分析。其次,由各成员提出个人意见,最后党委书记作总结讲话。
(二)评估发现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
合法性方面:易地扶贫搬迁及连片扶贫开发项目是我国重点扶贫项目,中央、省、市、县相继出台相关政策保障项目落实,但县扶贫办只统计了各乡镇相关贫困户数和人口数,并未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及连片扶贫开发项目制定详细方案,特别是资金方面没有政策保障。
合理性方面: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及连片扶贫开发项目,所需资金巨大,而本地政府无多余资金填补,且农户筹资困难,各村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难以实施。
可行性方面:通过对生存环境恶劣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安置,根本改善其生存和发展环境,实现脱贫致富。但集中安置点只能解决贫困户的住房问题,若搬迁后土地离住房太远,极大地影响了农耕,一些农户不愿搬离原住处。
安全性方面:集中安置点项目工程量大、选址难、涉及人员多,存在施工安全、饮水安全、用电安全等诸多风险。
三、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措施
(一)政策保障:上级部门制定出台相关文件,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及连片扶贫开发项目有法可依;
(二)资金保障:国家足额划拨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到各乡镇,确保集中安置点建设工程顺利实施;
(三)基础保障:乡政府因地制宜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及应急预案。一方面做好所涉及农户的沟通协调工作;另一方面做好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
一、实行部门协调配合的联动机制
市、乡、村三级对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统一归档,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方法进行疏导化解。各地各部门建立例会制度,每月进行一次稳定形势分析,提出针对性工作意见,及时发现、定期组织摸排、梳理本地本单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确定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地区、行业、部位,督促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化解矛盾,消除隐患。
二、健全源头稳控的风险评估机制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切实提升在作决策、搞改革、上项目中的科学决策水平,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和决策咨询评估建设。报请市委同意,下发了《宜都市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工作实施方案》、《宜都市重大事项、重大工程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化解制度》和《领导干部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对重大事项、重大工程稳定风险评估的范围、主要内容、实施步骤及责任追究等相关事项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各乡镇处、市维稳成员单位制定了工作方案,全面启动风险评估机制建设,以有效预防重大群体性上访及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
三、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
坚持定期集中排查与不定期经常性排查相结合、自下而上逐级排查与边排查边调处相结合,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上报”制度,重点时期实行“周排查周报告制”,敏感时期实行“日排查日报告制”,及时、准确地收集和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实行一个事项确定一名领导、建立一套班子、制定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责任制度,化解不留积案。上半年,全市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46个,全部按程序进行了交办。
四、构建公共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机制
针对公共突发性事件、突发性、紧迫性、高度不确定性和高度破坏性等特点,建立健全了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处置的实际能力,明确了各部门在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及职权,一旦发生或突发事件,能做到快速反应,早介入、早决策、早平息、早疏导,讲究实效,速战速决,依法妥善处置,并兑现承诺,做好善后,防止反复反弹。
五、完善维稳过错责任的追究机制
进一步完善了《维稳情况通报制度》、《维稳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全市维稳工作情况、各地各部门维稳事项办理情况、越级上访情况,按效能建设考核办法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实行责任追究。对年终维稳效能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由市委市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满意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考核评优资格。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造成基层和群众上访投诉,经查证属实的,对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效能责任追究。
问计“风险评估预警机制”
去年8月,施某将400万元汇入自称是黄金交易分析师的王某(实际就是宓某)指定的账户用以炒黄金期货,一直非正常亏损,到今年初实际损失70万元,随后宓某下落不明。施某向警方报案后发现宓某逃到了杭州,遂赶到杭州将其扭送至警方。
针对此案的特殊情况,检察官立即依照“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将此案定为较大风险等级,上报后落实稳控化解措施。随后向施某解释此案不能批捕的原因和证据方面的问题,取得其理解;此外又几次找宓某谈话。经过检察官的一系列工作,宓某承诺退赔被害人的损失并先行赔付了20万元。日前,该院对宓某依法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三位一体”成为参与社会管理重要举措
据了解, 2008年以来,上海市检察机关探索建立了涉检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受理的案件和线索是否存在引发、激化社会矛盾等执法风险进行论证评估;对有可能发生风险的发出预警,并根据确定的风险等级,对风险源进行分析研判,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刑事司法政策等防范、化解矛盾。2010年10月,上海市检察院下发了《涉检风险评估办法(试行)》,从责任、范围、流程、效果等方面规范风险评估工作。在办案各个环节建立风险“评估、预警、化解”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执法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已成为该市检察机关参与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2008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先后对1160余件涉检案件进行风险评估预警,及时防范风险隐患920余件,有效控制230余件,确保了上海世博会等重大社会活动的稳定。
化解矛盾会加剧案多人少的矛盾?
在奉贤区检察院,干警树立起“执法办案是业绩,化解矛盾也是业绩”的观念。对所有受理的案件、线索和反映干警执法办案问题的投诉均纳入风险评估范围。对执法办案风险细分为当事人风险和社会风险两大类别,由低到高分为无、一般、较大、重大、特大等5个风险等级,设计了4种格式化风险评估预警文书,使评估预警操作过程有序规范、简便易行。在执法办案风险化解有标准可依的同时,该院还与公安、民政等职能部门相衔接,协同化解执法办案可能引发的矛盾。
一、目标任务
开展“四项排查”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市委关于维稳各项决策部署,从源头化解矛盾、消除隐患,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通过开展“四项排查”活动,找准影响本部门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和主要矛盾,着力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努力实现“五个确保”:确保不发生影响大局稳定的事件、确保十前后不发生进京非正常上访和个人极端事件、确保不发生大规模的、确保不发生暴力恐怖和恶性刑事案件、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为党的十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排查内容
(一)排查突出问题。
1、深入排查化解各类涉众涉稳矛盾纠纷,努力消除可能引发重大的不稳定因素,重点排查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纠纷、建设工程质量纠纷等。
2、深入排查化解赴省进京上访、有极端行为倾向的非正常上访和各类积案。
3、深入排查化解中央和省市各种民生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排查有风险预警的项目。
1、认真排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在建和拟建的重点工程项目是否严格按有关文件要求实施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凡未经评估的一律不得实施。
2、认真排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运用情况,是否根据评估意见落实了各项工作措施,凡经评估发现可能引发或严重不稳定事件、存在中高风险的事项,一律暂缓实施或不予实施。
(三)排查安全事故隐患。
1、认真排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2、认真排查燃气行业安全隐患,防止发生燃气安全事故。
(四)排查基层基础工作的薄弱环节。
1、认真排查梳理在党员干部作风、群众诉求表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平台。
2、认真排查梳理在矛盾化解、应急准备等方面工作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落实,努力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三、方法步骤
“四项排查”工作分为排查摸底、整改落实、总结完善三个阶段。
(一)排查摸底阶段(8月9日—8月16日)
各科室、各单位要按照“四项排查”的内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拉网式”排查活动,确保无一遗漏。各科室、各单位对排查出来的矛盾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认真分类梳理,形成翔实可靠的基础资料,同进制订相应的整改方案(包含处理方案、稳控方案、应急预案共三种方案),8月14前将“四项排查”情况报局政策法规科。
(二)落实整改阶段(8月17日—10月10日)
各科室、各单位对排查梳理出的矛盾问题,要进一步细化优化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落实。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切实做到哪些矛盾突出就化解哪些矛盾、何时发现问题就何时解决问题、什么环节薄弱就加强什么环节,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完善阶段(10月11日—10月31日)
对“四项排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回顾,查找薄弱环节,巩固排查成果。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源头预防和风险预警,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努力把矛盾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各科室、各单位“四项排查”工作整体情况于10月20日前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局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