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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水利枢纽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实行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前郭县、乾安县、扶余县人民政府具体落实,xx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协调督办、组织实施的责任机制。
(一)前郭县、乾安县、扶余县人民政府职责。
1.从国土资源、林业、水利、监察、交通、建设、公安、牧业等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县xx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办公室,负责xx水利枢纽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和移民安置等相关工作;
2.负责土地权属确认、处理土地权属纠纷;
3.配合省、市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按期完成征占()地测量、地类划分、林木采伐、补偿核算等工作;
4.负责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拆迁及其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的兑现工作;
5.负责辖区内征地后的土地调整、房屋拆迁后宅基地的规划和迁建工作;
6.负责辖区内征地拆迁和施工环境保障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干扰破坏征地拆迁、工程施工的不法行为;
7.完成好市xx水利枢纽工程征地移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xx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职责。
1.全权负责xx水利枢纽工程征地、移民、拆迁等情况综合、现场指导、协调督办、组织实施等工作;
2.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与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协调征地、林木采伐、地类划分和土地权属确认等工作;
3.对收回的二松xx水库段国有土地进行管理,对国土资源和林业部门提供的设计成果进行复核;
4.负责征地测量后的标记、管理工作;
5.对下拨的征地移民拆迁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三)市法制办职责。
1.负责对市政府征地移民文件的审核把关;
2.负责对有关行政机关在征地、移民、拆迁工作中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四)市国土资源局职责。
1.协调省国土资源厅办理征占地审批的各项工作;
2.指导县国土资源局做好征占地的各项工作;
3.协助县政府做好土地权属的确认和纠纷调处工作;
4.负责做好征占地土地补偿费核算及补偿标准的政策宣传、问题答疑以及临时用地复垦的监督验收工作。
(五)市林业局职责。
1.协调省林业厅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批的各项工作;
2.协助县政府做好林地、林木权属确认和纠纷调处工作。
nn40.com (六)市水利局职责。 协助县政府依法对工程建设涉及的水事纠纷进行处理。
(七)市农委职责。
协助县政府帮助移民区农民利用现有土地发展高效农业,确保农民增产增收。
(八)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责。
协助县政府做好被征地农民技能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
(九)市建设局职责。
协助县政府拆除工程占地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
(十)市法院、市检察院职责。
依法受理征地、移民、拆迁及工程建设中的各类涉法案件。
(十一)市公安局职责。
负责征地、移民、拆迁、林木采伐和工程建设等治()安保卫工作。
(十二)市监察局职责。
负责对征地移民相关政策执行和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十三)市审计局职责。
负责对征地移民资金使用的跟踪审计。
(十四)松原供电公司职责。
负责保障工程用电,按计划完成电力设施迁移工作。
(十五)松原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职责。
负责对与工程交叉的通信设施进行改建或迁移。
二、征地移民补偿标准
(一)征收集体土地。
1.征收耕地(旱田、水田、园地、菜田、温室大棚、精养鱼塘等)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按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给予补偿;
2.征收林地、苇塘和草地、精养鱼塘以外的养殖水域,其土地补偿费为该地邻近旱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安置补助费按照该地临近旱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给予补偿;
3.征收农村道路、荒地、盐碱地、沼泽地和沙地等未利用地,按照该地邻近旱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2倍给予补偿。
(二)收回二松xx水库段国有行洪滩地,具体补偿范围和标准。
1.行洪滩地内的旱田和水田,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签订30年土地承包合同的,并且持有县政府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其补偿标准按该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给予补偿;
2.行洪滩地内的旱田和水田,由国营林场、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发包的,其补偿费按照该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倍给予补偿,一次性发放给国营林场和村集体经济组织;
3.行洪滩地内的渔塘、房屋等不予补偿。灌溉井等经踏查确认,经有关部门评估后据实补偿;
4.行洪滩地内的人工林地(防护林、经济林、用材林)补偿费按照所在乡镇旱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给予补偿;行洪滩地内的荒滩地、天然次生林地林木及有关单位认定的宜林地不予补偿;
5.未经县级人民政府河道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二松河道内开垦滩地,种植农作物及林木的,不予补偿。
nn40.com (三)使用河道外其它单位或者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耕地,参照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不是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单位只给土地补偿费,不给安置补助费;使用未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未利用地,不予补偿。 (四)占用国有农、林、牧、渔场的国有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可以参照征收土地相应标准补偿。
取土场临时占用耕地,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的边坡、取土深度和排水坡度取土。耕地复垦后,设计边坡底线占用的面积和抹牛地面积,按永久征收土地的()相应标准给予补偿。
临时用地的复垦,按国土资源部门的规定执行。
(七)占用国有林地采伐林木的补偿标准,按照《吉林省占用林地砍伐林木补偿标准》(吉林资字〔1991〕876号,以下简称《林地标准》)规定执行。
林木已经达到采伐利用标准的,经依法批准,林木所有者可以自行采伐;不到采伐期的,按照前款规定给予补偿。
(八)村民房前屋后零星树木,依据《林地标准》规定,分别按照成树、幼树给予补偿。
(九)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补偿费按一个栽培期产值计算;能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苗木、花草及多年生经济林木等,可以移植的,支付移植费用;不能移植的,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补偿。
(十)工程用地范围内的电力、通信设施的拆迁,只补偿人工费和不能再利用的材料费。
(十一)拆除移民区住宅房屋及附属物,按照《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规定的补偿标准核算补偿费用。
三、征地、移民和拆迁费的支付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房屋及其它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费由市xx水利枢纽工程征地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工作进度进行核算,分期分批拨付给县政府,由县政府负责兑现。补偿费的发放,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认真履行财务手续,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四、征地移民拆迁工作完成时限
各县政府要保证xx水利枢纽工程用地需要。水库淹没区的征地、移民、拆迁、补偿等工作,要在20xx年9月30日前完成。输水干渠征地、拆迁、补偿等工作要在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了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旅游质量监督执法大队具体负责全县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强化工作部署。我局先后召开了2次专题会议,听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推进了全县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任”责任制》等相关制度,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了制度保证;四是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为强化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对机关科室全年绩效考核之中,实施“一票否决”,进一步强化了约束机制。同时,旅游质量监督执法大队向全县旅游市场经营单位下达了《旅游市场管理安全责任书》,完善了“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二、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意识。
今年,我队着力从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工作入手,深化安全生产知识普及与提高,全面提高旅游市场经营业者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针对旅游市场的实际情况,强化了对经营业者和员工进行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宣传活动,把宣传《安全生产法》贯穿于日常检查的始终。围绕重大节日,在加强对旅游市场检查的同时,强化了对经营业者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围绕春季火灾多发期,在全区公众聚集旅游场所开展了消除火灾隐患宣传活动。二是强化安全知识宣传培训。我局加强了对旅游市场经营业者的法制宣传培训,先后开展了景区、旅游酒店、旅行社等行业培训,培训人员达350余人次,学习消防安全知识、防火知识,使经营者受到了启发和教育,增强了消防安全意识,懂得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
三、加大检查排查力度,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
据我队日常统计,目前,全县有A级景区7家,旅行社24家,旅游酒店及旅游餐饮等服务场所36家。今年以来,我队围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旅游市场消防安全整治、构建“平安建设”体系等方面工作,强化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动态管理,确保了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根据市、县安监委安全工作部署要求,我队对旅游市场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始终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坚持重点检查与一般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防止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共出动人员286余人次,检查经营场所90家次,排查一般隐患108余处,并责令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为广大市民提供了安全稳定文化市场环境。
今年以来,我队按照市、县安全部署,严格落实责任,狠抓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县文化市场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旅游市场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二是部分旅游市场经营场所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三是部分旅游市场经营场所消防通道不畅通。针对这些问题,今后,我们将围绕重点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和监管力度,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推动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街道领导十分重视河长制工作,设立街道双河长以及街道河长制办公室,成立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制定工作例会制度、信息共享和报送制度、督察制度以及巡视检查管理制度等。制定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沟、渠违法建设、垃圾、排污口台账。及时召开街道河长制工作部署会,推进会等会议,及时传达上级部门河长制的相关工作文件和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部署各项工作。现把2018年河长制工作相关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巡河情况
1、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进一步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提高事件处理效率,根据市河长办要求,街道河长办按照有关要求下载“北京河长APP”巡河版,以双正职河长名义注册账号,并于3月1日起正式开始使用APP巡河。街道总河长在巡河中发现油库沟源头从门头沟界流入大量污水,利用“巡河APP”上传市河长制管理平台,市水务局立即协调门头水务局、石景山河长办以及街道领导,查源头,找原因及时治理,现通过(门头沟水务局,石景山河长办,街道河长办)共同治理,将污水全部引入地下排污管道,现已完成污水彻底治理,目前无污水外流。随着夏季汛期的到来,发现从门头沟段冲出大量白色垃圾物。街道河长在出水口安装隔离栏杆,尔后对栏杆上吸附的垃圾进行清理,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另外在巡查中还发现潭峪沟自然沟渠段还存在大量生活垃圾,街道河长组织人力、机械对沟内的垃圾、石料等进行清理,共清理垃圾约20余方,恢复河道整洁,保障排洪通道畅。
2、做好区级河长巡河的保障工作,区级河长定期到街道辖区内河道进行巡河工作,每一次巡河,街道河长都高度重视,巡逻中及时做好请示汇报,不隐藏和瞒报问题并积极处理,共同保证河道的正常维护和管理。
3、落实河长办专职巡河制度。河长办专职巡河队伍全天候对辖区内河道进行巡查,主要是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违法排污以及其他涉及河湖生态环境安全的管理工作,重点检查管理范围内的垃圾渣土、违法排污、新增违法建设、水面漂浮物、水体恶臭等河湖生态环境问题。每日巡查,并做好巡河记录。
二、清四乱、清河行动
根据《石景山区开展河湖水库“清四乱”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要求,于2018年8月起,在辖区范围内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五里坨街道在“清四乱”摸排中,共发现疑似“四乱”问题三处,1、黑石头沟双泉寺桥南侧,存在围垦一处,占地大约20平;2、潭峪沟上游桥洞下有畜牧养殖,占地大约200平;3、潭峪沟养老院南侧垃圾15方。经过区河长办和街道河长办与村民协商、讲法规、讲政策。在河长办与村民的共同配合下,于9月中旬对乱堆、乱占问题进行了彻底清除。
下一步,对河道管理要充分发挥两级河长的作用,加强河湖水域日常保护管理与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同时,要积极宣传引导群众参与,为河湖管理保护营造良好氛围。
三、排污口的治理工作
一年来,街道对往河道排污口管理本着发现一个封堵一个的原则,本级能处理的本级处理,处理不了的协调管委相关科室、水务、河长办以及市排水集团处理,全年累计封堵排污口90余个。
问题:目前在巡逻中发现,黑石头沟炮厂段仍有污水外流,因地势复杂,源头不清,正在处理。其次,对高井沟(高井村)以及黑石头沟(建材小区),高井沟两侧大量的平房,地下排污管线不健全和完善,以及居民生活习惯仍有少量污水随意外排。建材小区后侧也紧邻黑石头沟河道,居民随意向沟里扔垃圾现象明显。下一步加强宣传管理。
四、其它管理工作
1、投诉机制和转办单处理
全年度接到河道的投诉和转办单共15件,其中5件污水直排河道,10件是河道垃圾,街道河长办都能第一时间到达问题点位,查原因,找源头,及时处理。及时反馈。销帐百分之百。
2、环保断水面监测点位上报。为进一步维护好水质达标,督促各级对河道水质共同担责,永引渠联勤部东门外河水断面被区环保局拟定为水质达标监测点位,对周边环境,上下游流水流量情况进行不断观察,符合水质监测条件。监测点位确立,更加明确街道河长治理水周边环境提供有力依据。
3、最美河湖参选测评
南马场水库参加最美河湖参选,市相关机构人员在八月份对南马场水库进行了评测。
4、一口一牌工作,便于加强管理,对辖区内河道共公示牌共立30余块公示牌,对河道雨排口共增加标识牌97个。
五、不足
1、街道河长制机构单一,基层事务繁杂,有顾头不顾尾的现象。
2、对政策的宣传引导不足,下一步将努力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道水环境的管理,让河道管理溶入到居民生活中去,共同维护河道环境。
3、对巡逻和保洁两支队伍的监督机制不全。工作随意性大。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奖惩机制。
六、下一步建议:
1、对黑石头沟,潭峪沟自然沟渠进行治理,加强保护和提升景观。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对潭坝进行景观改造。(长远考虑:五里坨地区地处五里坨污水处理厂距离不远,引入中水,提升加强油库沟,高井沟水景观建设。)
2、五里坨地区沟渠较多,建议适当增加保洁和巡视员的投入费用。五里坨地区目前处于浅山区,也是拆迁新建的关键时期,河道两侧工地多,对河道保洁和排污治理增加了不小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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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1年上半年,我镇根据省、市、县河(湖)长制的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河流治理工作,推动河湖面貌持续改善,促使黄湓河和升金湖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提升。为实现河(湖)长制体系建设全覆盖,我镇在2021年上半年多措并举,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河道基本情况
张溪镇境内共有6条主河流,分别是黄湓河、侯店河、芭茅洼河、坦埠河、五丰河和升金湖。其中黄湓河上起葛公镇大岭水库,下至黄湓闸,贯穿张溪镇20.5km,是张溪镇第一大河。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河(湖)长制落实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由于人动,我镇依据河(湖)长制工作方案先对镇级河湖长进行了调整,以保证河湖长人员准确到位。镇级总河湖长,由书记、镇长担任,各水系河湖长分别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担任,主要负责境内6条主河流及各水库的整治管理工作;村级河湖长则由各水系支流流经及湖泊所在区域的支书或村主任担任,并作为属地水环境治理的第一责任人。目前,全镇共有6名镇级河湖长、42名村级河湖长。
2、完善工作机制。我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河(湖)长制工作,目前河(湖)长制工作职责等制度牌均已上墙,并设立相关档案柜进行存档。我镇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完善问责制度与激励机制,倒逼河(湖)长制落到实处。
3、开展巡河督查。我镇镇村两级河湖长已全部安装“河长通”APP,确保镇级河湖长一月巡河一次、村级河湖长一月巡河两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行动上常抓不懈。
4、河道综合治理。目前我镇河道综合治理工作主要分为三大块:一是协助县水政执法大队,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二是针对去年受洪水影响的坦埠、湖光、白石、火花、土桥、塘和、白联、六联等八个村的圩堤进行水毁修复,共修复圩内11处溃口、堵口,加高加固堤防1120m,累计完成土石方7000m3。三是坚持问题为导向,因地制宜编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该方案已发镇村级河湖长并要求严格执行。
(二)河湖生态治理情况:
为加快推进水资源,水环境的统筹治理,我镇组织多部门开展禁渔禁捕联合执法工作,疏堵结合,筑牢生态环境防护墙。一方面,针对破坏水流域生态环境的行为,我镇组织人员予以严厉打击。另一方面,大力宣传禁捕河段及保护区的重要性,提升民众环保意识,同时出台相关政策引导扶持渔民再就业,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上半年3-5月份,我镇强抓河湖生态问题整改,对于市县交办的任务全面落实。3月,针对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中涉河湖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进行整改验收销号;同时针对排查整治问题,分析监管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关措施,形成长效机制。4月,落实省总河长1号令,针对县级“清江清河清湖”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仙亭村下邹组左岸部分河道塌陷问题采取削坡整治、机械修复等措施并完成销号。5月,针对市河长办对河湖“清四乱”提出我镇黄湓河流域堆放垃圾、乱搭乱建等11个问题采取清理、拆除等措施,完成整改,全部对账销号。
三、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1、河道保洁难度较大。由于群众治水护河的意识不足,乱倒、乱排等现象屡有发生。同时上游流入我镇境内漂浮垃圾,水生藻类较多,加大了镇区内河道保洁的工作难度。
2、河湖监管难度较大。由于我镇区域面积大,水系发达,任务和治理措施不够细化,加之人力物力投入不足,导致部分地段、时段巡查力度不够。
3、针对镇内禁养区、限养区的划定,生态修复的成本和投入有待进一步增加。
四、下步工作安排
1、加强宣传引导,共筑良好风气。以村为单位、村民为载体,做到全面参与,多形式、多角度进行宣传引导,提高群众爱河护河的自觉性,让更多人参与进来,推动形成“共建、共管、共享”的长效机制。
2、规范督查检查,狠抓工作落实。根据县河长办相关要求,严格考察制度,推动工作落实,定期开展河(湖)长制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河(湖)长制工作稳步推进。
广州20xx年底前要基本消除全市黑臭河涌据悉,广州自20xx年建立市、区、镇、村四级河长制以来,至今已落实河长1938名,设立河长公示牌3141块,培训河长2935人次,召开现场会19场,组织河长集中巡河,开发水务微信投诉系统接收市民投诉900多件,建立河道管理Q群,并完成20xx年度河长制考核。
根据最新出台的《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广州将在全市江河、湖泊、水库、山塘等全面推行河长制,到20xx年6月底前,广州将实现全市河湖河长制全覆盖。
近年来,广州把河涌整治与生态修复作为水生态文明建设的着力点和重要抓手,以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为重点,全力开展河涌水环境治理工作,截止目前,部分河涌治理已初见成效。
20xx年,广州新建污水管网367公里,年度建成公里数是20xx年的3.3倍;新建龙归污水厂二期等6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0万吨/日;新建108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此外,国家挂牌督办的广州市35条黑臭河涌水质总体上稳步提升,其中地铁B涌等6条河涌已达到不黑不臭的标准,中心城区的沙河涌、猎德涌的水质也明显好转;国考鸦岗断面实现水质达标。
20xx年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即将印发现场走访:基层河长手机号涌边公示 市民监督治水更便捷
昨日(27日)上午,笔者来到黄埔区乌涌的护林路段,这里已经竖起了一块广州市河长制公示牌,公示牌上明确标明该河段的起点、终点、长度,区级、镇(街)级和村(居)级河长的具体人员及联系电话,以及三级河长的具体职责等。据悉,广州实行市、区、镇(街)和村(居)的四级河长制,市、区级河长由市、区两级政府有关主要领导担任,像该段乌涌的区级河长就是广州市委、黄埔区区委书记陈志英,河长公示牌上公布有他的座机电话;而镇(街)、村(居)负责人担任辖区内河段的河长,河长公示牌上有这两级河长的手机电话。
笔者现场拨打乌涌村级河长电话,但电话提示关机;再拨打镇(街)级河长电话能够接通,而且该河长在电话里非常了解自己作为河长的相关职责。黄埔区水务局水务设施管理所所长赵经龙告诉记者:目前黄埔区已经在18条河涌竖起了64块河长公示牌,按标准如期100%完成市治水办下达的任务。镇(街)级的河长多为街道办主任担任,村(居)级河长则多为村经济联社的社长。市治水办相关负责人则表示,由于镇、村两级基层河长刚刚确定不久,有些河长还不太适应,可能存在电话不通的现象,欢迎广大市民监督,接下来也会加强对基层河长的培训。同时,河长制公示牌上还公布了广州治水APP二维码,目前正在调试运用中,欢迎市民和社会各界试用多提宝贵意见。
而在海珠区海联路附近的海珠涌,同样式样的广州市河长制公示牌也已经竖立起来。海珠区水务工程设施维护管理所副所长傅文通作为管理单位责任人,他的手机号也被写在了公示牌上。傅文通告诉记者:公示牌竖起来后,工作量是有所增加,前一段因为下大雨,有颗大树倒在了河涌里,就有市民立即打电话给我了。他还透露,6公里长的海珠涌连通珠江前后航道,沿途涉及8个街道、33个居委,所以仅海珠涌一条涌就设立了33块河长制公示牌。
此前,市水务局在网上公布了广州51条河涌区级河长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本次河长制公示牌的竖立,进一步为公众监督河涌治理提供方便。天河区市民陈先生就表示:河涌有问题就找河长嘛,以前还要上网找电话,现在涌边看到垃圾、污水偷排拿起手机就可以投诉,比以前投诉方便多啦!按照市治水办的要求,全市各区7月中旬要完成第一批35条河涌312块河长公示牌的设置,截止昨日的统计数字,目前全市已经竖起了210块,100%完成任务的有海珠、黄埔、增城和荔湾四个区;按市治水办通知要求,7月底前各区还要完成第二批152条河涌的河长制公示牌设置。
河长方案:四级河长责任各不相同 部门联动提高河道管理水平
河长制公示牌已经竖起来了,那么,各级河长的职责究竟有哪些呢?根据《广州市河长制实施方案》,市级河长职责包括:指导责任河道水环境整治;推动河道重点工程建设;协调解决河道整治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市相关责任单位和下级河长履行职责。
区级河长职责包括:组织编制、实施责任河道水环境治理方案;督促责任单位按时完成水环境治理工程的征地拆迁任务;推动责任单位按时完成污染源查控、城中村截污、河涌截污工程,以及整改排水管网错、漏、混接问题等任务;按标准落实河道及排水设施维修养护经费和人员;协调解决河道整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镇(街)级河长职责包括:负责或配合河道水环境治理工程的征地拆迁,按时提交施工用地;落实河道、排水设施的日常巡查和维修养护,河岸和水面保洁;实施各类污染源、违章建筑的查控工作等。
村(居)级河长职责包括:配合河道水环境治理工程征地拆迁;协调本村(居)自建污水管接入污水管网系统;开展各类污染源及违法建筑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劝阻并上报各类污染、违法建设行为;落实河道和排水设施一日一查,做好巡查记录,及时发现、上报河道污染和排水设施问题;组织做好本村(社)保洁,防止垃圾进入河道和排水管网;协助执法部门查处各类污染源、违法建设案件,封堵违法入河排污口。
有关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实施河长制后,河涌两边的日常维护、管养、保洁等都下沉到街镇村居,效果会更加好,过去河涌维护主要靠水务部门,但涉及的事情很多、面很广,尤其是村里的事情,由水务部门去协调难度较大,但街道、村里居委会去做工作,解决起来就顺畅多了。海珠区水务工程设施维护管理所副所长傅文通也表示:河长制实施后河涌管理制度会更加完善啊,有利于加强各部门联动,提高河道综合管理水平。
正是《广州市河长制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在河道的显著位置树立河长公示牌,畅通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求各级河长要定期巡查,镇(街)级河长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重点巡查各类河道污染源、违章建筑。发现问题,做好巡查记录,及时上报、处置,巡查情况做到可查询、可追溯、可问责。而市治水办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督促河长及相关责任单位按时完成工作,检查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此外,对河长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存在《广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工作的意见》及其他问责制度中规定问责情形的,则由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
整治情况:各区积极行动起来 持之以恒铁腕治水
目前,全市各区都积极行动起来持之以恒铁腕治水,河涌整治都在稳步推进之中。白云区积极推进流溪河白云段综合整治工作,目前摸查出的沿线36家农家乐已全部停业,堤内的8家已全部清拆,对堤外的28家开展分类整治行动。此外,已关停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养殖场16家,对5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与此同时,严厉打击流溪河沿线小散乱环保违法企业,共查封环保违法企业6家,立案查处环保违法行为15宗。白云区还启动了城中村截污治理工作,目前确定大源村、永泰村为城中村截污治理工作示范点,编制了工作方案,开展前期工作。
从化区也对流溪河沿岸的农家乐进行整治,督促乱排污的农家乐档主自行出资修建过滤池对污水、废水进行收集过滤,并建污水管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对治污整改不达标或拒不执行整改措施的农家乐给予停业整顿或取缔。目前,已经清拆停业的农家乐有5家,有2家向河道排污的农家乐已按照环保局要求拆除直排管道,自建三级沉淀池,张挂环保设施标识牌。同时属地街道还组织挖掘机、斗车等对河滩地内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进行了清理。
近日,番禺区还召开水污染治理动员暨河长培训会议,重点解读了各级河长的职责要求及责任追究实施意见,番禺区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级河长、各镇街及职能部门主要领导约35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指出,要清醒地认识到番禺区水污染治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全区仍有部分河涌水体黑臭,离市下达的任务目标和市民群众的殷切期盼还有较大差距。全区黑臭河涌治理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标准高,各级河长务必高度重视黑臭河涌治理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2020年水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建设“活力泾县、品质泾县、魅力泾县、幸福泾县”的工作目标和实施“五大会战”的要求,以加快水利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为抓手,统筹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一)突出项目带动,着力推进水利工程建设
以精准扶贫为着力点推进水利项目建设,突出抓好农田水利项目县中小河流治理、水土保持、农村饮水安全等水利项目的申报或实施工作,切实加强以水毁修复、小型水库灌区渠系配套等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全县水利建设总体水平。
1.着力开展青弋江治理生态修复工程。2020年完成泾县青弋江治理生态修复工程(上坊高铁桥至浒玺段)初步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
2.加快中小河流治理进度。2020年计划完成汀溪河蔡村段河道治理项目、幕溪河晏公段河道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孤峰河治理工程建设任务及项目验收工作。同时启动徽水河大康段整治工程建设。建设完成汀溪河蔡村下游段工程,完成扬子鳄栖息区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程岩潭五星河河道清淤堤防建设项目建设。做好秦坑河治理工程前期工作。
3.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2020年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大对以贫困村为重点的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的同时,统筹兼顾全县的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加强和乡镇自来水厂的密切联系,确保农村饮水水质符合要求,供水得到保障。同时继续开展农村饮水安全精准扶贫大排查工作的整改,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取得实效。
4.加快推进水土保持治理项目。建设完成2019年昌桥乡新垅村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2020年计划完成该项目竣工验收。2020年漕溪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完成项目招标等前期工作并计划下半年开工建设。
5.推进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山洪灾害非工程建设。2020年汛前完成蔡村镇前胡水库、茂林镇朱冲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完成东风、双坑、石龙头等3座水库降等和安冲水库加固工程建设。投资844万元我县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改造提升项目计划今年年底开工建设,2020年汛前基本投入使用,同时按照要求对全县小型水库水雨情自动测报系统进行建设全覆盖。
(二)突出防控结合,全力确保防汛安全抗旱有力
2020年将进一步加强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台账;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水库、山塘及涉河在建工程的巡查,确保底数清晰整改到位;同时规范阵地建设,畅通会商系统,完备物资,强化队伍,做好信息的收集和;做好汛期的防汛调度工作,加强与大唐电站、青弋江灌区管理处和水文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防洪调汛会商联动机制;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及时掌控安全隐患,确保度汛安全;做到防汛抗旱两手抓,在做好汛期防汛工作的同时,分析研判天气形势,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蓄水保水工作,为抗旱工作打好基础。
(三)突出监督执法,切实强化水资源管理
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服务职能,提高服务水平,切实抓好水行政执法与案件查处及水事纠纷调解,大力营造良好的水事环境和发展环境。更新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以规范管理、查处水事案件为重点,抓好水政执法管理,加大监管和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取水、违法设障等涉水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严格执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强化自备水源企业用水和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加大水法律法规、水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水患意识、节水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
(四)突出履职尽责,扎实做好河长制工作
一、森林防火工作
为降低**防火隐患的发生频率;**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有效预防森林(城镇)火灾的发生,为切实做好2019年的森林(城镇)防火工作,制定《***2019年森林(城镇)防火宣传教育方案》。
(一)落实相关会议精神。我镇以落实县政府防火工作会议精神为抓手,狠抓了防火宣传和负责制的落实。制定了《重点时段林火预防工作方案》,并学习县政府有关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对去年遗留下来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查找原因,以案说法,教育干部群众。
(二)落实相关责任制度。重新明确城镇防火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组长,主管副镇长担任副组长,相关干事和社区有关工作人员为成员。
(三)重点宣传《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国家、省、地重要会议精神和领导重要指示。
1、重点人员。加强林区职工群众宣传教育的同时,将外来人员、林缘地带住户和聋哑、智障、精神病、未成年人的监护等作为宣传教育重点人员,提高防火意识。
2、重点部位。使用防火车到车站、旅店、窗口单位、外来企业、林缘交错区域等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消除盲区。
3、为了做到有效的宣传,开展了防火宣传走千家、进万户、进学校。印制发放各种宣传单**张,截止到5月30日,签订防火公**份,吸烟保证书**份,统计痴呆疯傻等重点人员124人。在镇内文化路两侧等地悬挂防火旗500面,在林缘交错地带悬挂防火宣传横幅65条,并印制300个义务防火宣管员袖标,分发给县卫生队,印制2000册防火宣传册发给镇内宾馆和旅店,广泛宣传森林、城镇防火法规、政策。
4、根据机构改革的要求,我镇已完成了部分责任区域的划分,并为83个巡护责任单位,发放巡护马甲120件,将有效提高巡护人员的重视程度。
二、应急管理工作
2019年以来,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把该项列入党政重要日程,将其纳入我镇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
1.重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组长,主管副镇长担任副组长,相关干事和社区有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等制度和方案。在春节前后、两会及五一期间,对4个社区办公场所及各活动室进行安全检查,并针对社区灭火器配备不足及过期的现象,镇政府购置48个灭火器分配给社区,且配合相关部门对****等人口集中的单位及生产部门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
2.重视抓宣传。为了更好地做到全面覆盖,印制发放彩色单页宣传单10000张,宣传安全生产,消防,应急管理知识,对全镇群众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3.隐患排查工作。为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健全风险隐患防控机制,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5月初,镇政府邀请国家电网和应急救援大队的人员联合对镇内各社区活动场所和居民区进行了电线老化和消防通道安全隐患工作。
三、防汛、河长工作
1、为认真做好今年的防汛准备工作塔河镇特制定了《防汛预案》、《山洪预案》等方案。
2、加快贯彻落实省、地有关“河长制”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我镇防汛应急管理能力和河长制工作成效。
3、进5月份以来,我镇降水量增多,导致***形成内涝,在县防火办的支持下,5月21-22日将上述区域内积水排除。
四、防范非法集资工作
为了提高社区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对非法集资的了解,镇政府开展了以使广大居民群众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社会危害,增强风险防范和投资损益自我承担责任意识为目的的“防范非法集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居民群众认真观看了宣传视频《一念》,并在人员密集处宣传条幅2条、发放彩页宣传单500张,进一步扩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面和影响力,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达到了引导居民自觉远离非法集资的目的。
五、存在问题
一是平房区消防通道堆放杂物且各种线缆架空过低,将影响城镇防火;二是老旧楼房和平房区电线老化严重,易造成火灾。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依法治县工作是为老百姓服务,减少民事纠纷,明确办事流程,简单而通俗易懂的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为此,党组班子始终把依法治县工作当作全局的中心工作,常抓不懈,实行目标管理,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建立依法治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的依法行政工作的日常开展,股室人员对照各自职责注重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办事能力,转变服务观念,端正服务态度,强化职责意识,目标到人,责任到人,具体承办机构为水利局水资源管理股。依法治县工作年初有布置,月中有检查,半年有小结。同时制定了《2020年水利局依法治县工作方案》,要求全局职工按照工作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开展工作。为依法行政工作执行目标责任制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注重宣传培训,增强阵地意识
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也是搞好行政执法的工作基础性工作,必须持之以恒。一是加强自身法律素养。局领导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依法治州系列会议精神、《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水行政执法规章和办法,便于依法行政。二是精心组织。局领导非常重视水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精心组织,注重教帮学和实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橱窗、简报等多种形式大力进行宣传活动,在“世界水日”、“中国水法宣传周”、“512”活动中,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通过突出重点形式多样的宣传,使老百姓的水法意识有了明显增加。
三、全面推进依法县
(一)河(湖)长制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强化安排部署。县党政主要领导于2020年4月24日组织召开“河长制”工作推进会,此次会议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副县长出席会议,县总河长办公室成员单位、各县级河长联络单位负责人、县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村支部书记、村长在乡(镇)分会场参会,将此次会议精神传达到了村一级。二是上下联动,各级河长带着日记去巡河。今年各级河长纷纷带着日记巡河履职,县级河长19人每季度巡河,累计巡河21次,乡(镇)级河长534人每月巡河,村级河长164人每周开展巡河,真正建立起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协调推进机制。三是聚焦重点,开展河湖“清四乱”任务。我县把河湖“清四乱”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由县检察院、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全面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工作落实。全县各乡镇全面排查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
(二)水资源管理工作
一是取水工程核查登记整改工作。目前正在办理取水许可证,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整改工作。二是下泄生态流量工作。县已完成了电站下泄流量监控设备的安装工作。三是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工作,县完成了小水电站“一站一策”的编制工作,对全县水电站进行了清理,梳理了整改类和退出类电站,在规定时间节点能够完成全部工作。
(三)水利水土保持工作
一是实施扎消达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400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平方公里,目前该项目已进场施工;二是深入开展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性执法专项行动,核查涉嫌“未批先建”“未验先投”以及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治理义务的项目。三是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收费、监督检查的“三权”管理,不定期常态化对全县在建项目开展水土保持工作集中检查,对造成水土流失的施工单位,立即责令其恢复原貌,对全县沙场进行全面整治,对造成水土流失的沙场立即要求其进行治理。
(四)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为了进一步使规范砂石资源开采秩序,我县在多次实地调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乡镇、各部门、采洗砂企业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有证的规范开采,无证的坚决取缔。一是建立不定期、常态化巡查制度,由水利、国土、环保、公安等部门为成员的联合执法小组,对全县各砂石场进行检查。二是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县人民政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继续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和各种采砂乱象。三是已委托减投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开展年度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待2020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统一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办理河道采砂年度许可证。
(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今年以来,县水利局加强对水利建设项目领域、水资源管理领域、河道采砂领域、河湖管理保护领域、水土保持领域乱点乱象进行重点整治。一是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四乱”突出问题。我县把河湖“清四乱”工作摆在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对照“清四乱”标准、时限要求,以河长制为平台,推进“清四乱”专项行动落地生根、取得实效。在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中,水利局积极携手国土、环保等部门共同推进,联合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二是整治非法采砂违法犯罪行为。水利局、县环保局、自然资源局、政法等部门按照公路沿线一周两巡、偏远地区一月四巡要求,常态化对我县各砂石场采挖乱象、环保工作、涉黑涉恶涉乱情况、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制止私自采挖砂石现象的苗头,规范了砂石场的污水排放。三是整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乱点乱象。县水利局成立工作组专项对县2处水源地生态等进行检查,建管股对在建水保项目进行督察,利用3月22日世界水日向广大群众、各部门、各乡镇宣传《水利水土保持法》,提高全县水土保持法律意识,增强行业部门、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法律义务的自觉性;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有效遏制开发建设过程中人为水土流失加剧的趋势。四是强化调查摸底,深挖涉黑涉恶线索。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由班子成员牵头,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局办公室、建管股、水保办发挥职能,积极对水利建设项目、河道采砂领域容易出现黑恶案件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五是在乱点乱象专项整治摸排过程中发现,麦玉隆麦玉曲河道砂场存在废弃砂石乱堆乱放问题,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赓即对其进行整治,截止目前,该处乱点乱象问题已全面整治完成。
(六)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召集水利局在建项目施工、监理等企业负责人召开买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布置,让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全局干部利用每周二例行学习会议上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学习,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截止目前共召开安全生产相关会议12余场240余人次。二是水利局工作人员对全县砂场机械使用是否安全,人员操作是否规范,材料堆放是否超高,深坑有无标识标牌以及在建施工工地人员、机械、标识标牌进行不定期、常态化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砂石场安全生产36余次,检查在建项目安全生产42余次。
四、存在问题
(一)全局成员整体重视程度较差,文件精神学习较多,具体抓落实较少,人财物保障机制不健全。
(二)各相关股室配合不积极,没有形成整体合力。
(三)法制氛围比较差。局限于在办公楼拉横幅,而没有形成形式多样,覆盖全县城的法治氛围。
五、2020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清退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保护龙门滩水库水源地水资源环境,提升水库上游水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按照《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德政〔2019〕16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1.以保护水资源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为宗旨,结合畜禽养殖土地承载能力,落实禁养区禁养政策,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包括畜禽屠宰点)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50%的清退任务、9月底前完成80%的清退任务、10月底前全面完成清退工作,促进我县畜牧业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切实保护水资源环境。
2.流域范围内的非禁养区,散养户生猪养殖数量不超过5头,家禽养殖数量不超过300羽、羊不超过15头,并采取圈养、粪污资源化利用、种养结合等生态养殖方式,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沼气池、三化池等环保设施配备建设,实现周边水环境达到地表水Ⅲ类以上水质标准。畜禽屠宰点做到污水不直排、废弃物不乱扔。
(二)基本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龙门滩水库上游涉及的龙浔镇、浔中镇、盖德镇、三班镇、龙门滩镇、赤水镇、国宝乡七个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全面负责辖区内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清退、非禁养区的生态养殖及畜禽屠宰点的规范化工作。
2.环保养殖原则。畜禽养殖实行无污染、无害化的环保养殖,发展“种养结合”农业生产模式,实现以种定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3.权属责任原则。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畜禽养殖场(户)是污染治理主体,承担治理责任,要切实做好污染治理。
二、职责分工
1.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畜禽养殖场(户)清退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责任分工、时间节点、推进措施等,并推动清退工作序时推进。清退方案应以正式文件形式,于3月31日前报备至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河长办。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对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畜禽养殖场(户)(包括畜禽屠宰点)清理清退防疫等技术指导;配合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清退工作。
3.德化生态环境局。对龙门滩水库上游乡镇交界断面及重点入河排污口水质断面进行监测;负责督促已办理环保相关手续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配合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清退工作。
4.县水利局。配合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对河道保护管理范围内乱建畜禽养殖场的现象予以查处。
5.县河长办。联合相关单位对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清退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县城市管理局。对城镇规划区内违法搭建养殖场所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配合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清退工作,集中统一拆除违建养殖场(户)。
7.县自然资源局。对违法占地(林地除外)搭建养殖场所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配合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清退工作,集中统一拆除违法占地(林地除外)建设养殖场(户)。
8.县林业局。对违法占用林地搭建养殖场所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配合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清退工作,集中统一拆除违法占用林地建设养殖场(户)。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调查摸底(2021年3月底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力量进村入户,迅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摸清辖区内养殖种类、数量、养殖规模等情况,并建档造册。龙浔镇、浔中镇人民政府要加强排查,禁止社区养殖畜禽,若有养殖的要及时清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将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清退名单(附件2)于3月31日前上报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后报县河长办。
(二)有序开展畜禽清退(2021年4月-10月)。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保质保量完成清退任务。农业农村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等部门各司其职,联合开展执法行动,配合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清退工作。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每月25日前将清退进展情况(附件3、4)报送至农业农村局汇总后报县河长办。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及部门要注意收集畜禽养殖场(户)(包括畜禽屠宰点)清退工作有关资料,建立“一场(户)一档”,于10月2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至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河长办。
(三)开展督查工作(2021年4月1日起)。每月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政府督查室、河长办对畜禽养殖清退工作开展督查。德化生态环境局每月对龙门滩水库上游乡镇交界断面及重点入河排污口水质断面进行监测并通报,若出现劣Ⅴ类水质,有关乡镇人民政府需在15天内完成整改,第一次经整改不合格的,由流域河长约谈镇流域河长,第二次整改不合格的,由县总河长约谈乡镇总河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畜禽养殖清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靠前指挥,全力做好本辖区畜禽养殖清退工作的组织管理,相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推动,确保按时完成清退任务。
(二)扎实推进,确保进度。要树立风险意识,主动、提前分析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应对措施,明确应急预案,高效推进清退,且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宣传,提高认识。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途径宣传工作,广泛宣传畜禽养殖场(户)清退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答疑解惑、解决问题,最大力度争取养殖户的理解和支持,引导养殖场(户)主动退出。
(四)强化监督,严防反弹。按照《德化县农业局 德化县环境保护局 德化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化县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德农〔2018〕145号)要求,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体系,完善常态化推进关闭拆除、改造提升、资源化利用和监管执法的长效管理机制,严防复养反弹。
附件:1.德化县龙门滩水库上游涉及村庄汇总表
2.镇(乡)畜禽养殖场(户)清退名单汇总表
3.镇(乡)每月畜禽养殖清退进度情况表
4.镇(乡)畜禽养殖场(户)清退情况图表
附件1
德化县龙门滩水库上游涉及村庄汇总表
乡镇
村
龙浔镇
英山村、丁溪村、丁墘村、大坂村、高阳村、宝美村
浔中镇
浔中村、乐陶村、后所村、凤洋村、龙翰村、石鼓村、仙境村、祖厝村、石山村、土坂村、世科村
盖德镇
盖德村、下寮村、有济村、下坑村、福阳村、大墘村、上地村、吾华村、三福村、上坑村、林地村、仙岭村、凤山村、山坪村
三班镇
三班村、泗滨村、东山洋村、奎斗村、桥内村、儒坑村、龙阙村、蔡径村、锦山村、岭头村
龙门滩镇
硕儒村、苏洋村
国宝乡
国宝村、佛岭村、厚德村、格头村、上洋村
赤水镇
戴云村、东里村、苏坂村、猛虎村、湖岭村、岭边村、福全村
附件2
镇(乡)畜禽养殖场(户)清退名单汇总表
序号
村别
养殖场(户)名称
养殖种类
存栏
附件3
镇(乡)每月畜禽养殖清退进度情况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村别
养殖场(户)名称
养殖种类及存栏
清退措施
完成情况
清栏
拆除
主要领导: 分管领导: 填报人:
附件4
镇(乡)畜禽养殖场(户)清退情况图表
村别
养殖场(户)名称
清
退
前
照
片
清
退
后
照
片
县直有关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城市管理局、河长办,德化生态环境局。
抄送:市农业农村局,县委办公室。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