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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临床医生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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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临床医生工作计划

第1篇:乡镇临床医生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结合新医改相关要求,进一步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全镇人民健康水平,推进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围绕“改善民生、服务健康”这一目标,按照国家“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卫生制度”、“进一步促进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逐步均等化”的要求,努力发展卫生事业,全力服务健康,倾情造福人民,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计划:

(一)办人民满意医院,筑放心公卫屏障。

1、继续深化医疗质量体系管理,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积极推进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加强妇幼卫生工作,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全面实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引导精神病人及时就医治疗。

(二)完善三大体系建设

1、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证参合率达95%以上,进一步提高合医经办人员素质,有效控制医药总费用的不合理增长,让参合群众得到更多的低价优质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扩大医疗保障体系覆盖范围。

2、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等11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定期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检查、3岁以下婴幼儿生长发育检查、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活动,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

3、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努力达到医院标准化水平,使医院发挥最大效益,做到功能突出、流程合理,优化就医环境。

(三)强化措施

1、目标管理:建立和完善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工作绩效为基础的综合目标考评办法,强化对各科室的目标管理。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对全年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人员,明确责任。

2、过程管理:一是坚持“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科学决策,重大事项须经院务会、职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坚持民主科学管理,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事事有安排、件件有着落。二是全面落实首诊负责、医师查房、病例讨论、会诊、医疗安全、医患沟通等xx项核心制度,做到人员到位、流程科学、记录准确、资料规范。三是结合岗位设置运行机制改革,完善运行机制。四是严格执行财务内控制度,科学编制收支预算,以收定支。

(四)突出重点

1、加强项目建设工作:xx年改造院坝、花园,门诊楼一、二楼装修。

2、抓好医疗体制改革工作:一是继续完善绩效工资改革工作;二是加强国家基本药物阳光采购工作;三是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

3、加强均等化服务工作:按照xx年均等化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国家11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

4、积极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按照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村卫生站管理工作。

(五)统筹各项工作

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配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加强责任范围内环境卫生整治,绿化、亮化、美化患者就医环境。

2、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积极开展医德医风考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

3、加强红会及献血工作。继续深化“博爱万人行”爱心活动,争取完成无偿献血计划任务。

4、严格按照“五专”要求,加强毒麻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对特种设备进行检修并按照规定适用,加强安全生产。

5、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与各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认真抓好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等工作。

20xx年度乡镇卫生院工作计划(二)为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全力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做好我省贫困地区卫生精准扶贫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到20xx年完成2965个贫困村卫生室建设,每个新建村卫生室中央和省级共补助10万元,实现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提高乡村医生待遇,从20xx年起,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贫困县内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每月200元增加到每月400元。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到20xx年贫困村村医全部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资格以上标准。充实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到20xx年,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全科医生3名以上,20xx年达到5名。到20xx年完成58个贫困县(市、区)县级医院1xx个重点专科建设。

20xx年起,建立引导医疗卫生人员到贫困地区工作的政策机制,每年选派3000名左右的省市级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6000名左右的县级医院医师到贫困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20xx年起,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20xx年起,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制定出台《甘肃省贫困县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和过度医疗新农合资金扣减办法》,减轻患者负担,提高农村居民农合政策的受益感。

二、主要措施

1、贫困地区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

加大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力度,完成2965个未达标贫困村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实现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全覆盖。每个村卫生室由中央和省级投入10万元,20xx年建设2400个,20xx年建设565个,同时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优先为每个贫困村村卫生室配备1台健康一体机。

2、提高贫困村乡村医生待遇

对于贫困村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调整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收取一般诊疗费。

从20xx年起,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贫困县内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200元/月增加到400元/月,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列入预算。研究制定村医退养政策。

3、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

加强后备人才培养。重点加强贫困村订单定向3年制专科层次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医学生毕业后重点安排到贫困村卫生室工作。

加强在岗村医培训。分批安排贫困村乡村医生进修,进修时间为6个月,进修完毕并考试合格后,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学杂费及生活补助。

落实乡村医生每周到乡镇卫生院上一天班或每月上一周班制度,不断提高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4、充实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

20xx年至20xx年,依托国家、省级有关项目,每年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配备400名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多种方式,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全科医生,其中20xx年前配备全科医生1000名,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配备全科医生3名以上;20xx年至20xx年,再配备1000名以上全科医生,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配备全科医生5名的目标。

5、加强贫困县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

从20xx年起,由省级财政安排资金,组织实施全省贫困县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到20xx年底前完成58个贫困县(市、区)的重点专科建设,20xx年底前完成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的重点专科建设。

6、加强医院管理,减轻患者负担

制定出台《甘肃省贫困县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和过度医疗新农合资金扣减办法》,规范贫困县医疗机构收费和医疗行为,建立对违规单位新农合资金扣减的制度,集中解决贫困县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药品价格虚高和过度医疗等问题,坚决遏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提高农村居民农合政策的受益感。

三、责任分工

1、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督促落实村卫生室建设、提高村医待遇、强化村医培养培训、充实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提高新农合住院费用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引导医务人员到贫困地区开展服务等各项目标任务的实施,督导任务进度,检查项目是否严格按要求执行。

2、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争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下达村卫生室项目计划并检查考核项目计划执行完成情况。

3、省财政厅负责资金落实,资金拨付,资金监督管理。

4、省医改办统一组织协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各项工作,并实施监督管理。

5、省人社厅负责协调各市州人社部门落实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的录用工作。

6、省民政厅负责大病医疗救助工作;甘肃保监局负责对承办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7、各市(州)相关部门按照省卫生扶贫实施方案要求,将卫生精准扶贫纳入本市(州)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项目实施。

8、各贫困县(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负责具体项目在县(市、区)的实施。县(市、区)相关部门要摸清卫生工作薄弱环节,建立工作台账,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职责,切实解决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困难和问题。

四、完成时限

1、20xx年至20xx年,完成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

2、从20xx年起,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贫困县内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200元/月增加到400元/月。

3、从20xx年起,连续10年,每年依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项目招考不少于500名免费医学生。

4、20xx年至20xx年,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平均每年配备400名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xx年前配备全科医生1000名,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达到3名;20xx年前再配备1000名,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达到5名。

5、20xx年至20xx年,完成贫困县每个县级医院2个重点专科建设,其中20xx年20个贫困县,20xx年20个贫困县,20xx年18个贫困县,20xx年17个插花县。

6、从20xx年起,每年选派挂职干部、多点执业医师、支农医师到贫困地区帮扶。

7、从20xx年起,贫困参合人口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从20xx年起,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8、20xx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甘肃省贫困县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和过度医疗新农合资金扣减办法》。

五、检查验收

1、贫困地区村卫生室建设,由县(市、区)卫生计生、发展改革、财政、建设等部门依照《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意见》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联合组成考核组,对各市(州)项目建设进度和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县(市、区),将减少下一年度项目和资金的安排,对不合格工程要追究实施单位的责任。

2、提高贫困村乡村医生待遇,由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部门组织检查各地落实情况。

3、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由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联合督导实施进度,检查培养培训情况。

4、充实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由省卫生计生委与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对相关市(州)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5、贫困县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由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根据重点专科建设方案和《甘肃省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建设项目和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定期进行督导考核。

6、落实选派干部到贫困地区挂职制度、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工程、医师多点执业、加强医院管理等执行情况由各级卫生计生委进行督导和检查。

第2篇:乡镇临床医生工作计划范文

城区医疗卫生机构挂点乡镇卫生院时间为两年。建立完善挂点乡镇卫生院工作制度,使受援卫生院逐步改善就医环境,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得到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使农村百姓在就医保健过程中获得更优质的服务。

二、工作方式

1、依据需求,双方协商。根据受援卫生院的实际需要,注重改善其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和内部管理水平,提高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适宜技术服务能力。本着缺什么、帮扶什么的原则,由支援和受援单位双方协商项目。

2、帮扶项目,注重实效。要制定资金、人员、设备等对口帮扶计划,使受援单位的各项工作得到明显改善与发展。支援单位要有计划地选派思想作风好、医术过硬、责任心强的医疗骨干到受援单位,进行挂职锻练,并把对口帮扶工作作为晋升职称的考核内容之一。

三、工作任务

1、提供服务:支援单位要派医务人员定期到受援单位直接向农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可选择受援地墟日期间组织中高级职称医生在卫生院开展专家门诊,也可预约到挂点卫生院开展手术指导、专题业务讲座、病例讨论等服务。医院、中医院的人员选派可以千名医师下基层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2、业务指导:重点指导受援卫生院开展预防保健、基本医疗、中医中药、产科和急救技术服务,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和传染病等重点疾病的规范防治;帮助专业技术人员提高运用适宜技术的能力;帮助受援单位建设重点科室,开拓新业务。

3、培训人员:支援单位派出的人员应帮助受援单位制定人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要对该院医技人员实行技术服务传、帮、带;免费接纳受援单位医技人员进修培训;协助受援单位开展乡村医生业务培训活动。

4、卫生管理:支援单位派出的人员主动帮助受援单位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业务操作规范管理,加强内部运行机制,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水平。

5、经费和设备支持:支援单位根据受援单位的实际需要,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提供相应的经费或适宜的医疗设备,促进受援单位的建设与发展。原则上每个卫生院帮扶经费不低于1万元。

四、工作要求

1、支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卫生下乡”工作的领导,遵照市、县主管局的工作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宣传贯彻好党的惠民利民政策,加大医改政策的宣传,落实农村防控非典、人禽流感、甲流、艾滋病等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各项措施,要把“卫生下乡”工作作为惠民利民的一项活动抓好抓实。

第3篇:乡镇临床医生工作计划范文

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业务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全市妇幼保健工作以深入开展“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为载体,“以保健为中心,以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增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提高工作质量,认真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强化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切实履行妇幼公共卫生职能,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突出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为全市妇女儿童健康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各项妇幼卫生指标完成情况

1、上半年产妇总数3086人,活产数3112人,建卡人数2989人,建卡率96.86%,系统管理2965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5.28%,产后访视2965人,访视率95.28%,住院分娩活产数3112, 住院分娩率100%。

2、7岁以下儿童38303人,保健管理33707人,管理率88%, 3岁以下儿童18685人,系统管理17003人,系统管理率91%,血红蛋白检测9638人,血红蛋白检测率34.31%。

3、5岁以下儿童死亡4例,死亡率1.29‰,婴儿死亡3例,死亡率0.96‰,围产儿死亡2例,死亡率0.64‰。

4、无新生儿破伤风发生。

 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情况

1、免费增补叶酸工作:

上半年免费增补叶酸1499人,服用率89.44%,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在95%以上。

2、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

我市的农村妇女宫颈癌免费检查和生殖健康普查工作于2018年3月23日启动,截止2018年6月18日已查完所有的乡镇,免费宫颈癌DNA刷片4003人,发现疑似病例176例,73人已进行活检,其中CIN1 6人、CIN2 2人。

4、新生儿疾病筛查

上半年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出生活产2839人,筛查2679例,筛查率94.36%,及时递送标本,准确反馈结果,按时上报报表。CH可疑阳性例10例,召回10例,确诊1例,确诊PKU 1例。听力筛查2264例,筛查率80%。             

5、预防艾滋病、乙肝和梅毒母婴传播工作

上半年本市医疗机构产妇 2820人,免费艾滋病检测2820例,检测率100%, 无HIV阳性病例。乙肝检测2820例,检测率100%,阳性产妇178例,接受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178人;梅毒检测2820例,检测率100%,阳性病例3例,正在进行追踪随访。

6、基层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

每年举行两期全市乡级妇幼保健工作人员培训班,每季度一次以会代训进行业务培训,2018年4月11日举办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培训,培训有计划、安排和小结,培训后进行了考试,成绩均理想,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拟定于2018年7月7日—9日举办一次托幼机构培训班。

三、妇幼卫生信息工作

我们严格按照各级要求开展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工作,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每一个乡镇有一名专(兼)职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员,负责辖区妇幼信息资料的搜集、汇总、上报,坚持例会制度,每季度一次,并以会代训相关妇幼卫生统计知识,利用“妇幼卫生信息简报”反馈妇幼卫生信息管理质量,坚持补漏调查制度,严把质量控制,使各类妇幼卫生数据真实可靠。

四、健康教育工作

制定全市妇幼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面向社会的妇幼健康教育活动,今年3月8日参加了市妇联组织的“三八关爱女性大讲堂”活动,为全市的妇女同志进行了“两癌”相关知识的讲座,3月26日开展了义诊,印制宣传册20多种,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每月15号开展“育儿课堂”,8号和26号开展“孕妇学校”,今年共举办孕妇课堂10期,育儿课堂5期,共 300余人参加听课.

五、存在问题

1、妇幼保健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结构不合理,业务素质偏低,给一些专业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的困难。

    2、各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多为妇产科医生,临床上班时间过多,乡、村妇幼人员从事妇幼保健工作的时间得不到保障,下乡天数不足,下乡指导效果不明显,导致乡镇妇幼保健工作质量提高不明显。个别乡镇卫生院领导对妇幼保健工作认识不到位,妇幼人员不固定,对卫生院防保人员无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导致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工作出现滑坡。

    3、 部分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开展妇幼保健工作无行之有效的考核、奖罚措施,乡村医生责任心不强,履职能力差,部份乡镇乡村医生素质偏低,妇幼保健适宜技术掌握不够熟练;村医报酬得不到保障,工作主动性较差,妇幼保健工作管理质量不高,全市村级业务台帐登计不及时,妇幼保健适宜技术应用效果不佳。特别是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管理不到位,为孕产妇死亡留下隐患。

    4、 托幼机构管理待规范。由于乡镇卫生院无专业的儿保医生,导致乡镇卫生院对托幼机构的管理还不够到位,管理仅仅限于幼儿体检,且体检质量较低,对不合格幼儿不能提出指导性建议。少数幼儿园不具备办园基本条件,仍然在办,存在执法力度不足的问题。

六、以后工作的重点

1、积极争取建设项目,改善妇幼保健院的服务环境,使其能满足广大妇女儿童的服务需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人才培养,使必要的服务项目能够顺利开展。

2、加强各乡镇保健组长的培训。尤其是对新配备的保健人员加强业务学习,进行短期培训,定期督察和考核,提高基层保健员的服务能力。

3、加强部门协作,积极和民政、计生部门沟通,做好婚检宣传工作,提高婚检率。

4、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

5、严格按照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项目要求,规范开展服务内容,加强与计生部门协作,及时掌握服务对象信息,加强宣传,提高孕产妇和儿童保健覆盖率。

6、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管理,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加强产科技术人员培训,严格控制剖宫产率,降低孕产妇死亡例数,积极开展孕产妇、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

 

 

 

第4篇:乡镇临床医生工作计划范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乡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深化乡村卫生体制改革,加大乡村卫生投入,优化乡村卫生资源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卫生差距,满足农民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从整体上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工作目标

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的总体要求,通过三年(2005-2007年)的建设,使全县村级卫生室均达到甲级村卫生室标准,其规模、管理、服务质量、社会效益等明显增强,基本满足当地人民群众预防保健及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乡村医生逐步向执业助理医师过渡,能够承担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断和危重病人的应急处理及转送工作,村级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或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乡村卫生服务体系。

三、村卫生室的工作职责

(一)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

按规定登记和上报法定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疑似传染病患者,应迅速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转往有条件的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调遣。

(二)儿童计划免疫

按疾病控制部门开展儿童计划免疫的具体要求及时做好联络、配合以及相应的登记和预防接种工作。按要求建好村级接种点。

(三)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

1、掌握本村妇幼保健基本情况,落实育龄妇女节育措施,并做好情况登记工作;

2、掌握本村早孕妇女情况,督促孕妇在孕12周以前到所在卫生院建立孕妇保健手册,定期进行早孕检查,认真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

3、做好产后访视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避孕药具送上门并进行副反应处理的登记;

4、按要求做好儿童保健工作。

(四)健康教育

1、有计划地开展宣传教育,了解健康教育效果并作好记录和阶段小结;

2、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定期更换宣传教育主题;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村民自我保健培训工作。

(五)基本医疗及应急处理负责本村村民常见病、多发病治疗,保证村民小病不出村,负责急危重病人转送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四、村卫生室设置及基本要求

(一)村卫生室的设置原则一个行政村设置一个卫生室。村卫生室经营性质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医疗服务收费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卫生室的设置按照因地制宜、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要求,由村委会和乡镇卫生院共同确定卫生室的地址,原则上设在村委会所在地,房屋由村委会提供。村卫生室要严格按照“甲级村卫生室”的标准进行建设。

(二)村卫生室的建设要求在建设过程中,对原卫生室采取合并一批、取消一批、改制一批的办法进行调整。进入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必须经过县卫生局统一组织的业务考试,对考试合格者,由乡镇卫生院和村委会按照德、能、绩进行百分制考核(标准由卫生院和村委会共同制定),实行择优录取。考试、考核、录用一定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不能进入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只要符合《执业医师法》和《**县区域卫生发展规划》有关规定,可以申办营利性医疗机构;对不符合执业条件、且未被卫生室录用的乡村医生不再享受原有待遇。对长期亏损且经营不善的卫生所可与当地村卫生室进行合并,卫生所的国有资产变卖后由卫生院收回。

(三)村卫生室的建设标准

1、人员:1500人以下的村配备1—2名乡村医生,1500名以上的村配备2—3名乡村医生。进入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年轻化、学历文凭等素质要求,对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和具有国家正规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通过卫校进行了乡村医生岗位培训的可以优先聘用,以便于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的整体素质,严禁使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乡村医生女年满55周岁,男年满60周岁者原则上不再聘用。

2、房屋: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设置科学,布局合理,其诊断室、处置室、注射室、药房必须独立,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可设观察室。房屋要求砖混结构墙白(仿瓷)地平(铺设地面砖),光线充足,周围环境无污染。

3、设备:必须有高压消毒锅、紫外线灯、中药柜及《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规定的村卫生室必备的诊疗设备。

4、资金:流动资金(含药品及现金)应不少于5000元。资金可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筹措,可由村委会单独筹资或村、医生共同筹资,也可以吸引社会资金。

(四)村卫生室的管理要求

1、行政管理。村卫生室行政上接受乡镇卫生院及村委会的双重领导,以乡镇卫生院管理为主。县卫生局对村卫生室实行行业管理。卫生室实行室长负责制,村卫生室室长,经卫生院和村委会共同考核后由卫生院任命。室长全面负责卫生室的日常行政、业务工作。室长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2、业务管理。村卫生室业务接受乡镇卫生院的指导和管理。村卫生室要按照《湖北省乡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其主要制度有:门诊诊疗制度(包括处方书写、门诊日志、门诊病历等)、医疗安全制度、安全注射制度、药品管理制度、防疫工作制度、妇幼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值班考勤制度、劳务工资分配制度等。上述制度由卫生院统一印制,发放到村卫生室张贴。村卫生室要坚持24小时应诊,方便人民群众及时就近就医。

3、财务管理。村卫生室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专(兼)职会计、出纳及审计人员,在卫生院的指导下建立健全财务帐表,规范财务收支程序,每月向卫生院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并接受卫生局的检查指导。卫生室要从业务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建立卫生室发展专用基金,主要用于卫生室的房屋修缮、设备购置和业务培训。

五、创建措施

为加强全县村级卫生室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县成立以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为组长,卫生局局长、发改局副局长、财政局副局长、药监局副局长、卫生局副局长为副组长,卫生局业务股、卫生监督局、医疗中心、防保中心及各乡镇卫生院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村级卫生室建设领导小组。县卫生局业务股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并

组织实施;卫生监督局负责村卫生室监督管理工作;医疗中心、防保中心负责村级卫生室人员培训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村级卫生室建设的具体实施。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创建工作专题会议,协调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注重实效,对村卫生室建设实行以奖代补的办法。经验收符合甲级村卫生室标准的,县财政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2000元。

六、实施步骤

村卫生室建设工作共分为四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召开全县村级医疗机构建设动员会。各乡镇在广泛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辖区内村卫生室调整及建设方案,送县卫生局审核批复。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向广大群众和乡村医生宣传《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我县村卫生室调整及建设的有关要求,把工作做细,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创建阶段。各乡镇按照批复的调整建设方案,对村卫生室严格按照甲级卫生室标准开展村卫生室建设。县卫生局派出工作组开展指导,确保整建工作按期完成。各乡镇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分期分批进行,乡镇卫生院要安排专人逐村逐室负责指导创建工作。

3、总结验收阶段。村卫生室建设分三年完成,年月至月对当年创建甲级村卫生室的村进行验收。村卫生室建设结束后,各乡镇应组织专班按照《甲级村卫生室验收标准》有关规定进行百分制自评验收(达到95分以上的为合格“甲级村卫生室”)。乡镇验收结束后,以乡镇为单位向县卫生局申报,卫生局组织专班对“甲级村卫生室进行复查”,通过复查达到《甲级村卫生室标准》的颁发卫生室标牌和扶持资金2000元。

4、开展乡村医生业务培训。从年开始,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用三年时间对全县108个村卫生室的人员进行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保健学、卫生法规等十七个学科的培训,努力提高乡村医生的诊疗水平。通过培训使乡村医生能够承担本村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断和危重病人的应急处理及转送工作。

第5篇:乡镇临床医生工作计划范文

一、总体要求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乡村医生职责,改善乡村医生执业环境,保障乡村医生权益,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和管理指导;将村卫生所(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提高乡村医生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规范实施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具体目标:

——到年底,全市行政村实现村卫生所(室)和乡村医生全覆盖;建立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设置、行政、人员、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一体化规范管理机制。

——到2013年年底,乡村医生中专以上学历达到80%,大专以上学历达到10%,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资格比例达到20%。

——到2015年年底,乡村医生中专以上学历达到100%,大专以上学历达到20%,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资格比例达到40%。

——全面落实乡村医生待遇,使乡村医生补助水平与村干部补助水平相衔接。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明确乡村医生职责

乡村医生(包括在乡村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或县级医疗机构;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宣传教育和协助新农合筹资等工作。

(二)实现村卫生所(室)全覆盖

1.合理规划设置村卫生所(室)。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综合考虑服务人口、居民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规划村卫生所(室)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村卫生所;村型较大、人口较多或自然屯较为分散的行政村,可在距村卫生所(室)较远或居民较为集中的自然屯下设村卫生室,村卫生室数量不得超过行政村总数的10%;人口较少或交通便利的村,可联合设置村卫生所。乡镇所在地行政村原则上不设村卫生所。村卫生所(室)设置规划由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经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当地县(市、区)政府批准实施,同时报省和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2.加强基础设施和规范化建设。村卫生所(室)的业务用房和基本设备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建设配备。村卫生所(室)房屋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做到预防保健室、诊查室、治疗室和药房分开;开展留观、静脉滴注业务的应增设观察室。按照《全市农村卫生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规定,对村卫生所(室)实行规划设置、内部布局、人员执业、标识标牌、设备标准、制度规范、公示内容、医疗文书、药品耗材采购和健康档案“十统一”规范化建设。

3.多种方式举办村卫生所(室)。村卫生所(室)可以由乡村医生联办、个体举办,或者由政府、集体或单位举办。各地区要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多种方式,支持村卫生所(室)的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

(三)实现乡村医生全覆盖

1.合理配备乡村医生。乡村医生可在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村卫生所室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办的诊所等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本着方便群众和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原则,按其服务人口数量、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服务半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等因素,合理制定乡村医生需求计划。原则上,每千人应有1名乡村医生,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适当增加;每个村卫生所(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各地区乡村医生需求计划确定后,报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上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2.实行全员竞聘上岗。要按照“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制定乡村医生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以在村卫生所(室)执业并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资格人员为竞聘对象,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开展乡村医生竞聘上岗工作,将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较高、群众认可的人员选聘到村卫生所(室)。乡村医生可在全乡镇或全县范围内调剂聘用。对竞聘上岗的乡村医生履行聘任及注册登记手续,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任合同。同时,妥善做好落聘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对于落聘的乡村医生,在以后的招聘工作中要优先聘用。对于乡村医生人数不足的地方,可打破户籍限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保证每个村卫生所(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各地区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乡村医生竞聘上岗工作。乡村医生竞聘上岗具体办法由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等部门制定。

(四)加强乡村医生和村卫生所(室)管理

1.严格乡村医生执业管理。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获得相关执业许可。在村卫生所(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资格。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准入管理。新进入村卫生所(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严禁并坚决打击不具备资格人员非法行医。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乡村医生考核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组织开展乡村医生执业培训和考核,并将培训、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继续执业的依据。要每两年对乡村医生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限期再次考核;对再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各地区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村卫生所(室)内不具备执业资格人员清退工作。

2.强化县(市、区)级卫生等部门管理职责。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发挥业务主管部门的作用,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所(室)的服务行为和药品器械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管。要建立健全符合村卫生所(室)功能定位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组织乡村医生培训。要科学划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的职能分工,合理分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量,加强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必须在所在行政村公示,并作为财政补助经费核算和对在村卫生所(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进行动态调整的依据。县(市、区)级卫生、财政、物价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所(室)补助经费使用的监管,督促其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

3.建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机制。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相关文件规定,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实行设置、行政、人员、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七统一”规范管理,健全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和制度措施,不断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4.推进村卫生所(室)信息化建设。将村卫生所(室)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范围,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其服务行为、药品器械供应使用进行管理和绩效考核,提高村卫生所(室)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要在统一规范的农村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基础上,根据村卫生所(室)的功能定位设计有关软件,实行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统一的电子票据和处方笺。

(五)将村卫生所(室)纳入相关制度实施范围

1.在村卫生所(室)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将村卫生所(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实行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在村卫生所(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由乡镇卫生院负责采购与供应。各地区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要求,及时启动村卫生所(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

2.将村卫生所(室)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所(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并将村卫生所(室)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不低于在乡镇卫生院就医的支付比例。要充分发挥新农合对乡村医生、村卫生所(室)医疗费用和服务行为的监管作用。鼓励各地区结合推进新农合门诊统筹,同步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实行总额预付等多种支付方式,利用支付政策引导乡村医生和村卫生所(室)转变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要加强对新农合支付村卫生所(室)诊疗和药品费用的监管,防止虚开单据,骗取、套取新农合资金。

(六)落实乡村医生补偿和养老政策

1.健全多渠道补偿机制。各地区要高度重视乡村医生的“网底”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建立稳定的乡村医生补偿机制。

(1)按照卫办农卫发相关文件规定,将门诊统筹及一般诊疗费结合起来实施门诊总额预付,按照每名参合农民每年10元的标准向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支付一般诊疗费。

(2)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合理确定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分工,将不少于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乡村医生承担,并按照相同比例安排落实专项补助经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通过绩效考核拨付财政专项补助资金。

(3)按照政发相关文件规定,落实对每名乡村医生每年不低于1200元的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政策。

(4)按照政办发相关文件规定,省和县(市、区)两级财政部门按照农业户籍人口每年人均4元标准(省级财政2元、县级财政2元)落实对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所(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经费;对应用中药饮片和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村卫生所(室)给予优惠补偿政策。

(5)县(市、区)级财政部门要采取适当方式对村卫生所(室)运行费用给予专项补助,保证其正常运转。各地区要随着国家和省补偿政策的调整,及时按照新的补偿标准和规定落实地方政府配套补助经费。

2.积极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各地区要结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的推进,采取政府补助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新农保,妥善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的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

(七)健全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制度

1.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从农村卫生和乡村医生的实际出发,合理制定乡村医生人才培养培训规划。采取多种途径,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医学学历教育,提高人员素质,促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并将乡村医生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比例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未获得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乡村医生要积极参加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培养项目,到2015年,乡村医生要全部达到中专及以上学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采取临床进修、集中培训、城市支农等多种方式,选派乡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或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培训,同时要选派县级医院或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到村卫生所(室)带教,不断提高乡村医生临床实践技能。各地区要继续推广下级医生向上级医生拜师学艺活动,积极提高乡村医生的业务素质。鼓励乡村医生在执业中学会中西医两法,熟练掌握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中医适宜技术。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在村卫生所(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两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周,并将培训结果作为岗位聘任、年度考核和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2.加强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建设。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摸清并动态掌握本地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执业情况,着眼长远,编制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从本地区选派人员进行定向培养,及时补充到村卫生所(室)。有条件的地方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城市退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到村卫生所(室)工作。对到村卫生所(室)工作的医学院校大中专毕业生,优先纳入规范化培训计划。各地区要结合探索建立全科医生团队和推进签约服务模式,积极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衔接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是提高村卫生所(室)综合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对于保障农村居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要高度重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作为推进医改的重要内容,与目标考核和评先定优紧密衔接,采取有力措施,实施强力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推动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二)完善政策措施。各地区要结合实际,搞好调研测算,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特别是财政补偿政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同时,要制定和完善规范乡村医生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落实乡村医生待遇、严禁非法行医、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和考核等相关配套政策,保障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的实施。各区、县(市)政府要在本方案印发30个工作日内,将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市医改办、卫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第6篇:乡镇临床医生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基层社区卫生服务 慢性病管理 效果

中图分类号:R473.2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5-0515(2013)9-203-01

近年来,虽然基层社区及乡镇卫生服务慢性病的干预水平和管理有明显提升,慢性病发病率却随着生活方式的改变而呈逐年升高的趋势,面对日益严重的影响居民健康的慢性病问题,需依据基层社区卫生服务的特点,分析影响慢性病管理成效的诸多因素,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以达到提高居民生存质量和健康水平的目标。本次研究针对辖区社区、乡镇人群常见糖尿病、冠心病、高血压病、高血脂的慢性病人群疾病全程进行动态监测,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现对其操作过程回顾性分析回下。

一、基层社区乡镇慢性病管理现状分析

1.基层社区乡镇慢性病日益严重的管理问题分析

①慢性病管理缺乏社会调查和社区资料,仅为门诊接触的相对固定患者,管理范围相对狭窄;

②只注意慢性病患病人群,对健康人群的健康管理和教育却忽略,慢性病发病率不能从根本上控制;

③缺乏对慢性病患者的持续随访;

④慢性病管理专业队伍缺乏,缺乏全科医生参与;

⑤社医人群健康意识、文化素质健康知识知晓率低。

2.对所有纳入慢性病管理的患者建立档案 详细登记患者的具体病况、可能性危险因素,对其病情进行评估、制定针对性的防治方案,并定期管理、随访、做好记录,及时归整。另外,每月在社区开展2至3次健康教育讲座,指导社区人员进行疾病防治,调整生活中的不良习惯,定期体检,对于新发现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及时纳入慢性病管理。

二、针对管理问题制定相应管理措施

1.基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的干预措施

①掌握社区卫生资源状况,以社区卫生综合服务点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自然区域和人群为范围开展;

②建立慢性病技术指导小组和防治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强化慢性病防治的执行力度;

③建立居民家庭健康档案,掌握各家庭成员疾病史;

④制定慢性病三级预防工作计划;

⑤形成社区慢性病监测网络,在防治小组的领导下对慢性病管理措施进行评价。

⑥社区针对高血压患者的不同情况进行了针对性的分级管理,并且以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和健康教育为主要措施。社区在对糖尿病患的管理中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一旦发现糖调节功能受损人员,应立即进行对应性管理治疗,对其生活方式进行健康指导并灌输相关防治知识,使其调节功能尽快恢复,避免进一步发展成为糖尿病。对已确诊为糖尿病的患者,则针对其不良的生活、膳食习惯进行指导,有效进行一级预防,一旦发病就应及早进行诊断、治疗并采用一定的措施进行病情稳定,防止患者病情继续恶化。

2.组织管理流程分析

依据社区情况对慢性病管理实施方案进行制定,组织成立慢性病管理机构,相关工作由公共卫生科慢性病管理办公室负责落实,在社区慢性病管理工作中对社区医生进行指导。在慢性病管理工作中,全科医生起着重要的作用。为加强对慢性病患者的管理工作,对社区医生实施分片包干和责任到人。

3.操作技术流程分析

要求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量社区责任医生每日做好登记工作,如建立家庭健康档案、诊断、健康教育、慢性病随访、家庭病床、出诊等,以备查询时应用。①准确评估病情。②及时登记随访。③真实可靠的记录。

4.督导监管流程分析

对社区责任医护人员的工作记录本、居民信息计算机管理登记本社区卫生服务质量管理小组需定期检查,随机抽取护士、责任医生和管理信息,入户对其准确性、及时性和真实性进行核查。并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与工作的质量和量挂钩,针对问题进行培训和整改,落实奖惩制度。

5.信息收集流程分析

在对居民健康档案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管理方面,存在一定难度,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对档案信息管理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起到重要作用。工作人员需对健康档案信息管理工作流程严格执行,才能完成居民健康档案动态管理工作。了解社区居民本底资料 在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管理中家庭责任医生起着关键性的作用,社区护理人员应对家庭责任医生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医护人员需对社区居民的基本信息进行娴熟掌握,对重点人群积极干预。

三、结论

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使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发生了较大的提高,慢性病发病率却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糖尿病、高血压的低控制率、患病率及并发症发生率,已对人们的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威胁,也是形成“看病贵”、“看病难”局面的主要原因之一。近年来,社区卫生服务以全科医生服务团队为主体,充分发挥其有效、综合、便捷、连续的特点,在慢性病的健康教育、检出、预防和管理方面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尽管实施中尚存在一定困难.若利用卫生系统改革的机遇,将社区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区域卫生规划、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等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相结合,把慢性病防治在社会系统工程中纳入,与新型医学模式相结合,采取群体健康干预策略,可从根本上解决日益膨胀的医疗费用问题,降低人群慢性病发病率。慢性病管理是一项长期、反复的工作,不仅需要有专人负责患者的健康管理,还需要对患者的资料进行比较系统和完整的收集、记录、汇总,为病患的管理和治疗及健康教育提供准确的依据和参考,在医院中开展难度较大。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则是在社区内以家庭为单位、健康需求为中心,以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为重点,将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及健康教育等融为一体的综合性基层服务单位,在慢性病管理的开展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目前,我国正在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医疗费用迅速增长,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因此,充分发挥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作用,将慢性病入纳入系统管理,将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叶金朝,马志华.社区慢性病规范化管理的实践探讨[J].中华现代医学与临床,2006,5(5):74-75.

第7篇:乡镇临床医生工作计划范文

针对不同团体发放各种健康教育手册,及有关展板,同时进行有关传染病的防治宣传工作,例如:肺结核、艾滋病、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禽流感病及乙型肝炎等。运用书刊、网络、电视等媒体进行健康知识普及1.5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该次调查发现各级医院中有领导分管健康教育科室的健康教育工作落实的较好;总体来讲,医院从事健康教育人员比例相对较少;各级医院均对健康教育投入的专项资金不多,尤其是乡镇卫生院,与市级、县级相比差别较大。

2讨论

医院在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活动前,卫生行政部门首先要预计该项活动是否能起到预期作用,其次该次活动是否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是否有组织、有系统的完成该项教育活动,最后评价该次的活动有无积极的社会意义。通过该次调查研究发现,由于河南省各级医院对健康教育工作投入的经费明显欠缺,各级医院从事健康教育的工作人员也相对较少,大部分医院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健康教育工作考核标准,从而使健康教育工作滞后[2]。各级医院在完善健康教育工作中的几点建议。

2.1健康教育应该注重效果

医院在日常工作中进行的健康教育宣传没有组织性及计划性;在开展健康教育工作之后,还应该针对本次活动进行相应的评价工作,如随访、电话回访以及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收集真实的反馈信息、分析活动后效果,以促使患者行为的改变[3]。

2.2增加医院健康教育工作人员

建议在必要时应适当增加临床护理工作人员,具有充足的人力资源配置,减少不必要的护理文书书写,制定简单、快捷、高效的工作流程,真正把时间还给护士,把护士还给需要照顾的病人[4]。

2.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健康教育工作应有相应的政策支持

第8篇:乡镇临床医生工作计划范文

一、项目目标

继续降低孕产妇、婴儿、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提高孕产妇、新生儿医疗保健水平和抢救能力,改善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力争年底达到以下指标:

(一)主要健康指标

1.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下(五年平均数),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50%以上,其中产科出血死亡比例控制在35%以下;

2.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3‰、16‰以下,其中因新生儿窒息死亡比例明显下降。

(二)主要工作指标

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2%;

2.孕28周县级高危筛查率达到90%;

3.高危孕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

4.3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达到90%;

5.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95%以上;

6.4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85%。

二、具体工作安排

1.制定项目年度工作计划;

2.根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调整完善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成员,召开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成员会议;

3.落实项目年度配套经费,加强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4.制定执行《县孕产妇高危妊娠防治与抢救实施方案》,

成立高危孕产妇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孕产妇新生儿抢救绿色通道;

5.加强孕产妇新生儿抢救中心和分中心建设,组织人员进修培训,配备标准设备,提高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抢救能力;

6.开展产科情况调查,提高产科质量;

7.组织县级医疗机构和中心卫生院专业人员参加省市级妇幼保健机构临床进修,安排乡镇卫生院人员到中心或分中心进修学习;

8.按项目要求组织各级医疗机构人员参加省市产儿科专业知识培训,县级组织乡镇卫生院人员培训4期/年;

9.开展群体健康教育,推广适宜技术;

10.规范高危孕产妇和体弱儿的筛查和管理;

11.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建设;

12.开展孕产妇、婴幼儿死亡原因分析,进行针对性干预;

13.年底召开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会议,总结项目年度工作,分析经验与问题,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根据人动,相应调整县"母婴健康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人员(调整后的人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负责审定项目计划,协调有关工作,监督评估项目成效。项目技术指导小组负责指导孕产妇新生儿抢救中心、分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产科、儿科业务建设,实施项目工作,开展项目成效监督评估。

(二)加强孕产妇新生儿抢救中心和分中心建设,提高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抢救能力

为建立一条快捷、有效的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抢救绿色通道,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继续加强县人民医院孕产妇新生儿抢救中心和县妇幼保健院、县第二人民医院两个分中心建设,抢救中心、分中心根据省项目与《县孕产妇高危妊娠防治与抢救实施方案》要求,履行高危孕产妇危重新生儿的高危评定、及时处理、按章转诊及抢救与监护等职责,切实保障孕产妇及新生儿生命安全。抢救中心、分中心产、儿科人员轮流到省市医院进修学习孕产妇、新生儿急救技术,以提高预防救治新生儿窒息、产妇产后出血等并发症的能力。

(三)加强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加大基层妇幼工作指导力度

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县妇幼保健院配备专用车辆,按分中心要求逐步配备各种救护设备,发挥保健龙头作用;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1名妇幼医生,作为公共卫生管理员,承担妇幼保健工作;每个行政村设一名公共卫生联络员,构建妇幼保健网络网底,承担早孕摸底,妇幼保健动员(早孕建卡、产前检查、产后访视、儿童体检等),收集出生、死亡信息等职责。为确保基层卫生院妇幼工作质量的提高,县"母婴健康工程"项目技术指导小组要每季一次以上深入对基层卫生院检查指导,并给予书面督查指导意见书。要完善妇幼医生上岗前培训、片季度例会与季度考核等制度。

(四)规范孕产妇、儿童系统保健管理,提高高危孕产妇管理水平

1.执行《县孕产妇高危妊娠防治与抢救实施方案》。完善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把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与产科质量建设作为医疗卫生单位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发生孕产妇死亡的单位领导将取消先进评选资格,由此引发的事故赔偿费用分别由单位、院长与责任人按比例承担。

2.提高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质量和管理率。重点抓好3岁以下儿童系统保健和体弱儿管理,做好建档、监测、追踪、筛选、监护等工作。

3.确定县级高危孕产妇筛查日。抢救中心、分中心要建立高危筛查门诊,确定高危孕产妇筛查日,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筛查、报告、转诊及追踪监护等工作,明确高危孕产妇转诊指征,实行分级管理,重症高危24小时报告、一般高危月报告及分级管理、转诊制度;重症高危孕妇由县妇幼保健院实行上门追踪随访,并推行随访孕妇或家属签名制度。

4.开展妇幼卫生监测工作,加强信息管理。利用计算机管理,加强与人口计生、民政部门及各医疗单位的沟通与联系,获取可靠信息,进行分析、评价、利用,为妇幼卫生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五)加大妇幼工作人员培养力度

为了提高妇幼保健队伍整体业务素质,要通过临床进修、理论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妇幼、助产、儿科人员理论水平,增强保健服务和急救能力。原则上,抢救中心、分中心人员参加省市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乡镇卫生院妇幼人员免费到中心、分中心进修,同时鼓励妇幼保健人员通过继续教育、在岗自学等多种途径接受医学教育;县妇幼保健院每年组织2期以上母婴技术培训班,由高年资医师授课,邀请专家讲学,开展学术活动;新参加工作的妇幼保健人员必须经妇幼保健院上岗前培训教育,增强事业心、责任心与职业道德,了解岗位职责、职能与工作方法。

(六)加强健康科普教育

卫生部门要运用电视、电台、报纸、墙报等多种形式向孕产妇、婚前人员、婴幼儿家长群体进行卫生保健科普知识宣传;各产科单位要通过孕产妇学校、保健知识讲座、育儿课堂、健康处方、观看录像、分发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与能力。

(七)加强项目经费管理

省财政每年安排"母婴健康工程"项目经费10万元,县财政每年按1:1配套10万元。卫生、财政部门要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建立项目资金使用台帐,保证用于项目管理、人才培养、设备购置、健康教育及贫困孕产妇援助支出,实行专款专用,提高项目资金效益。

四、工作要求

第9篇:乡镇临床医生工作计划范文

一、半年工作总结

(一)农村卫生工作

1、根据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实施第二轮招聘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要求,我县新招聘了6名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2、今年争取到第一批扩大内需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2个,总投资100万元,三汇镇、涌兴镇中心卫生院各50万元。

3、对**,**,**镇,**镇,**,**镇,**镇等七个卫生院扩大内需建设,总投资633万元,预计八月底主体工程竣工。

(二)城市卫生工作

1、县医院外科大楼改建,系香港政府灾后援建项目,待香港政府提交立法会通过后实施。

2、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不断完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基本项目开展工作,在基线调查、慢病管理、疾病控制等方面均按规定的方案进行,先后派出15名医护人员到省市培训全科医师、全科护士。

(三)公共卫生

1、加强了疾控中心和县医院传染科的设备装备,加快了县妇幼保健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

2、进一步落实了突发性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先后印发了《**县卫生系统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县卫生系统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县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方案》、《**县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工作计划》、《**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对和疫情处置预案》、《**县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甲型H1N1流感预检分诊会诊转诊制度》、《**县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修订了《**县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真正做到了有备无患,防患于未然。

3、加强了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建立了医疗救护、救灾防病处置等组236个,落实县、镇、乡应急人员共340人,同时组建了卫生应急专家组数据库共49人。对机关工作人员、县属医疗机构分管领导和应急办主任以及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负责人或公卫科长共100余人,进行了突发性公共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和考试。

(四)新农合医疗制度稳步完善

1、参合资金筹集。今年全县参合110.97万人,参合率为97.3%,筹集资金7609.88万元。其中:农民个人缴纳221.94万元,县财政补助440万元,中央补助3597万元,省财政补助3350.94万元全部到位。

2、参合农民补偿。今年1-5月累计受益人数325225人次,补偿金额4468.4万元。其中:门诊288029人次,补偿金额485.37万元;特殊门诊4661人次,补助金额98.42万元,县内住院补偿27796人次,补偿金额3043.46万元,县外住院4749人次,补偿金额841.15万元。

3、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解决“看病贵”问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工作的通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问题,收到较好效果。

(五)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治措施有力

1、圆满完成了与我省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的,我县公民闫勇和与其接触的有关人员的医学隔离观察和居家观察任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受到县委、县政府的好评。

2、加强了狂犬病防制。今年初,全县有犬46484只;1至4月底共灭犬10467只(其中限养区犬只503只,伤人畜犬88只);现有犬只35726只(其中新增犬692只,观赏犬164只,警卫守护犬72只)。在现有犬只中,免疫犬25584只,免疫率72%;办证犬19491只;栓养犬20931只。犬伤暴露857人次,犬伤暴露后规范处置857人次,规范处置率100%;发生犬伤牲畜1例。处理违反《**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行为13起,实施行政处罚13人次,处罚款850元。

3、对结核病、艾滋病、霍乱等重点传染病加强了宣传、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强了管理,落实了责任。

(六)妇幼卫生工作成绩显著。

1、4月21日,在达州市妇幼卫生及社区工作会议上,我县荣获全市2008年度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工作及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两个一等奖。

2、新生儿疾病筛查2300例,筛查率达到42.15%;对县属医疗卫生单位妇幼医生68人进行了妇幼卫生报表网络直报培训。

3、努力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今年1—5月,住院分娩率为80.13%,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86%;高危孕产妇按规定程序转诊率达98.5%;高危孕产妇管理695人,管理率达99.86%;产前检查率92.88%,产后访视率92.47%;系统管理建卡率92.38%,卡册回收率9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1.75%;新法接生5078例,新法接生率99.98%,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0‰;孕产妇死亡1例,死亡率20/10万;婴儿死亡52例,死亡率10.4‰;新生儿建卡5010例,建卡率达98.64%;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0.01%,生长发育监测率99%。

(七)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1、为提高乡村医生医疗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今年对乡村医生业务知识进行了集中培训、考试、考核,为全国首次乡村医生换证、注册奠定了基础。

2、加强医院制度化建设,不断提升医院管理水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公开服务承诺,公示收费标准及药品价格,加强医患沟通与交流,尽可能地让病人来则安心,走则高兴。

3、抓继续医学教育。今年上半年已发放好医生网卡563张。对乡村医生远程教育学员进行了模拟考试,为毕业考试打下基础。其他进修培训工作正常进行。

(八)无偿献血工作有序开展

今年1—5月,全县共计无偿献血892人次,献血量达29.59万毫升,满足了临床用血需求。

(九)卫生执法力度加大

1、对医疗市场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成立了两个清理整治组,分别由杨汝奇副局长和瞿海林副局长带队,对全县医疗市场、娱乐场所进行了拉网式清理整治,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2、加大卫生执法力度。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节假日期间出动卫生监督员210人次、车辆50台次,按照《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的要求,检查餐饮业285家、超市4家、农家乐13家、酒店5家、娱乐场所10家、旅游景点2个,对存在的问题,责令单位及时整改,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了节假日居民食品卫生安全。

3、认真开展打击餐饮消费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出动卫生监督员138人次,监督检查785家,监督乳制品49个样、火锅底料12个样,样品合格率100%.

4、对全县123所学校的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治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学校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工作,卫生许可证持证率100%,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上岗率达到97.7%,对个别学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把整改落到实处。:

5、加强了医疗机构、血液制品监督管理。出动卫生监督员319人次,车辆41台次,检查医疗机构216家,取缔非法行医4家,责令停业3家,警告12家,限期整改15家,没收药品73个品种,没收器械20件,罚款5.34万元。

(十)中医工作不断加强

1、开展**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培训,培训师资60名,分批对全县60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57所村卫生站确定的师资力量进行培训,目前,全县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正按照局安排推广中医适宜技术。

2、为全县中医药在岗临床人员100余名(50岁以下)温习中医四部经典著作培训报名。

(十一)医疗行风明显好转

1、积极探索和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印发了《2009年全县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要点》,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按照县纪委要求,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开展“学习王瑛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和“卫生系统商业贿赂案例分析及警示教育活动”,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3、加强了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医疗收费项目、标准、药品价格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收费透明度。严格执行《达州市医疗服务价格》规定。

4、实行首诊责任制,医务人员做到热情接待,仔细诊断治疗。医生对不属于责任范围内的,引导病人到相关科室进行诊治,无推诿患者现象发生。

5、医务人员对病人实行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减少了大处方,滥检查的做法。

(十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1、我局组织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正副职领导多次学习《**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管理办法(试行)》,《**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围绕“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我该怎么办?”开展了深入学习讨论,明确了责任及过错责任追究,每个职工自觉把责任落到实处,主动把责任区清扫得干干净净,办公室设备存放得整整齐齐,窗明几净。

2、坚持每周五对责任片区进行集中清扫和日常卫生监督,保证了责任片区整洁、有序。在日常卫生监督时,我们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的、意义向广大居民宣传,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意识、卫生意识、功德意识,引导广大居民共同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十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效显著

3月27日,卫生局召开了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传达贯彻了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贯彻学习实践科学发观动员大会精神,同时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印发了《**县卫生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和《学习调研阶段日程安排》,明确了工作目标、步骤、方法、要求。做到按规定动作进行。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中,领导撰写调研报告15篇,党员干部写学习心得300余篇,办学习专栏8期,信息简报36期,宣传标语8条。全体干部职工理论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全县农村卫生基础差,底子薄,诊疗水平普遍较低,卫生服务能力依然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亟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