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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奖销售,依我国现行有关法律分析,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附带性地向购买者提供物品、金钱或者其他经济利益超过5000元的有奖销售行为。因我国学界对有奖销售的法律性质存在赠与说、混合说、价格行为说和买卖说等不同的观点,从而对巨奖销售产生不同的法律解决方案。笔者试从分析有奖销售行为的法律性质入手,对我国实践中存在的巨奖销售无效之抗辩加以分析,希望对完善我国的有奖销售法律治理有所裨益。
巨奖销售,依我国现行有关法律分析,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附带性地向购买者提供物品、金钱或者其他经济利益超过5000元的有奖销售行为。在实践中一些企业为吸引消费者购物,采用抽奖方式提供奖品,奖品有的是价值昂贵的房屋、小汽车,当中奖者要求兑现奖项时,经营者声称工商部门有规定超过5000元是非法的,主张有奖销售合同部分无效,赠品超过5000元以上部分无效拒绝兑现,从而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对有奖销售的法律性质的不同认识会导致对上述问题的不同解决方案。笔者试从分析有奖销售行为的法律性质入手,对我国实践中存在的巨奖销售无效之抗辩加以分析,希望对完善我国的有奖销售法律治理有所裨益。
一、有奖销售行为的法律性质
关于有奖销售的性质学界有不同的观点:(1)赠与说。这种观点又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为附负担赠与说,一为附条件赠与说。前者认为有奖销售产生的法律关系,属于民法理论中的所谓“负担赠与”,只有受赠人履行了负担,赠与合同才有效。若买卖合同解除,所附负担未履行,则赠与合同不生效。后者认为有奖销售行为是附条件的赠与,买卖合同是赠与合同的条件,赠与合同的成立有赖于买卖合同的成就。这种观点的缺陷在于,有奖销售的目的并不在于赠与而在于买卖,消费者获得赠品是买卖的结果,赠品的给付与交易的发生在逻辑顺序上恰恰是反其道而行之,交易是赠品给付的逻辑前提。这种观点将有奖销售中的买卖合同这一基础性和目的性内容认定为附款,可谓本末倒置。(2)混合说。又称为主从法律关系说。该观点认为,有奖销售中含有两个不同的合同关系,是两者的混合,即买卖合同和赠与合同,前者为主,后者为从。买卖合同是主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追求的主要目的,但在主合同以外,赠与合同关系仍然是存在的,只是它并不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基础法律关系。没有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也就不可能产生经营者的赠与行为。按台湾学者林诚二的说法,有奖销售可以视为是混合赠与,“混合赠与又称赠与与买卖之混合契约,乃是受赠人为一部分对待给付之赠与,此时只有一契约之存在。”混合说的实质与赠与说并无实质差异,都是将有奖销售的性质建立在传统的合同理论基础上,侧重于双方意思表示的考量,其仍然将赠品视为赠与的标的,忽略了赠品在现代社会中的广告宣传的功能。在现代社会中,赠品已经不仅仅是一种物品,而是已经转化为一种符号,具有广告宣传的价值。有奖销售带来的法律后果,不在局限于债的特定性,解决赠品本身的给付、质量瑕疵和权利瑕疵问题,而在于赠品本身对消费者和竞争秩序的影响。
(3)价格行为说。该观点将有奖销售视为价格行为中的价格折扣,在法律上属于买卖合同中的价格条款,即在一定条件下,销售者给购买者以优惠待遇,按原定价格的一定比例折扣计价将产品卖给购买者。附赠利益并不一定向“所有的”购买者提供,主张附赠为价格行为,属于价格折扣的一种。【1】尽管有奖销售涉及赠品的价格列支问题,但是定价行为始终是一个单方自的内部问题,定价行为本身并不能导致不正当竞争,也不对外发生关系,但是有奖销售则是一个外部双务关系,价格行为回避了有奖销售的社会交往性质,并不能准确把握其法律属性。(4)买卖说。认为赠品消费是商品消费,消费者必须先承担购物的义务,然后才享有受赠的权利,因此,所谓“有奖”实质上是一种买卖关系,而不是民法上的赠与关系。有论者甚至提出要解开商业赠品“名赠实卖”的面纱。【2】
笔者赞同将有奖销售视为买卖合同的看法。
第一,有奖销售中赠品给付的前提是交易成立,赠品不是无偿取得的,它以买卖合同为基础,没有交易就不可能有赠品,只有一方在事先付出对价的情况下,才享受到了获得赠品的权利,这一关系表明有奖销售是一个整体而不可能将赠品的取得与基础的交易分离,并不存在一个所谓赠与的单务行为。有奖销售的赠品
是“名为赠送,实为买卖”,卖方把赠品作为促销的手段与其他商品一起卖出,从买方的购买中赚回了用于赠品的利润,符合买卖合同双务、有偿的特点。
第二,从会计实践上看,目前我国有奖销售中,经营者多将赠品的价格计入主商品的经营成本之中,可谓“羊毛出在羊身上”。赠品通常不是来自经营者的利润,经营者经过会计处理把赠品的成本转移到了主商品之中,转嫁给了消费者,经营者将消费者花钱买的东西以赠与的名义给了消费者,易言之,是消费者自己掏钱买回了“赠品”。
第三,在司法实践中,一些法院在处理有奖销售案件时,已经明确将赠品视为买卖。在北京市糖业烟酒公司诉美厨食品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中,【3】被告在销售其方便面的过程中,将标有“JINGTANG”注册商标的“精制绵白糖”作为赠品装于方便面箱中,搭赠销售。经查该赠品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糖业烟酒公司提讼。被告抗辩称其并没有直接销售绵白糖,只是作为礼品赠送不构成侵权。一审法院认为,“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销售商品的方式灵活多样,搭赠其他商品是经营者促销自己商品的经营策略之一。虽然从购买者的角度看,购买附有搭赠品的商品,可以在等量付出的前提下,获得额外的收益,但其实质是经营者通过特殊的经营手段以实现商业利润。由于搭赠名目的设立,使经营者达到了促销的目的,获得了超额的经济利润,该利益的取得有一部分是靠搭赠品的付出而取得的,是经营者一种潜在的销售行为,其性质不受商品售价是否提高、搭赠品是否摊入成本的影响。”因此,对被告所持的搭赠商品的行为性质不属于销售的观点不予采信。
二、巨奖销售无效之抗辩的法律分析
显然,经营者在赠品设定之前对国家法律的规定是非常熟识的,为了推销商品故意突破有关奖品金额的标准来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然后再以无效为由拒绝兑奖,其理论依据是:有奖销售包含着两个不同的合同关系,一为买卖,二为赠与,由于赠品价值过高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有效性,所以,违反国家的规定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其推销商品的目的能够实现。但是,赠与合同如果无效则是其最愿意看到的,由于最高奖项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也不得以价格超过5000元的物品作为奖励,赠与合同一旦确立为无效,消费者只能要求补偿不超过5000元的钱物,这对于经营者来说是一个非常低成本的促销手段。因为,当初消费者之所以购物在一定意义上是将主商品和赠品价值作出“捆绑”考虑的结果,换言之,如果赠品价值太小是不足以促使其产生购物欲望的。
笔者认为,有奖销售具有单一的法律性质,赠品的虚假宣传本身并不仅仅关系到赠与行为的效力问题,而是关系到整个交易关系的效力问题。奖品设立的非法性并不是一个抵抗他人合法权利的合法抗辩理由,任何人不得从自己的恶意行为中得益。笔者甚至认为,赠品金额超过国家规定只是违反了行政管理的具体规范,经营者要接受有关行政制裁,但是并不影响其与消费者之间合同的有效性。
第一,诚如有的学者指出,不能认为所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范的合同都归于无效,而必须对法律强制性规范进行分类,比较法上把强制性规范区分为效力性规范与管理性规范,只有违反效力性规范的合同才是无效合同,违反管理性管理性强制规范的只是导致行政制裁问题,并不影响私法合同的效力。【4】笔者同意这种划分,并且认为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这一划分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国家对有奖销售限制性规定本身并不针对有奖销售这种方式本身,而是针对销售人不得滥用有奖销售来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和危害公平竞争,有关金额的限定并不是针对合同双方,也非针对有奖销售的性质,而是指向奖品设定的具体行为手段。无效合同应当主要解决国家行政管制问题,有奖销售的规定属于管理性规范,对其的违反可以导致行政机关的查处,但是并不导致对合同效力的否认。
第二,如果将这种行为视为无效并作出无效处理时,有可能会导致违法有理、违法有利的不良后果。在有奖销售中无效后果不外乎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种,在全部无效的情况下,通常的做法是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这实际上是一种成本更为高昂的处置措施,在许多情况下具有不可能性。如果是部分无效,则意味着根本上违反了消费者企图通过购物达到其随机获得赠品的真实意思表示,实际上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起到了一种激励作用。
第三,从维护竞争秩序的要求看,防范违法行为的一个重要思路就是加大违法的成本,提高违法行为的发现概率和查处概率,使经营者无法从违法行为中受益。无疑,将合同视为有效通过保障消费者的预期利益最能约束经营者的违法行为。
【注释】
【1】安增科.附赠式有奖销售的法律思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2(3)
【2】黄辉.论附赠式有奖销售中的商业赠品责任.中国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4)
【3】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0)二中知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
【4】应秀良.违反行政法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探讨.法律适用.2004(3)
【参考文献】
【1】宋敏、宋川.浅谈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年第3期
【2】王兴运、义海忠.对有奖销售行为的法律思考.青海大学学报.2002年第6期
【3】陈信勇、董忠波.论附赠式有奖销售的法律规制.浙江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
【4】王利明.从本案看有奖销售的法律性质.人民法院报.2002-04-04
【5】王继军.附赠式有奖销售的若干法律问题.法学研究.1998年第5期
【6】汪传才.附赠式有奖销售的法律思考.政法论坛.1999年第6期
【7】任尹珊、田应朝.有关促销赠物的法律思考.法学家.1999年第5期
【8】吕娜.再论附赠式有奖销售中的若干法律问题.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
【9】王伟.附赠式有奖销售的法律分析.学术交流.2002年第5期
关键词:蓝牙无线发射无线接收FSK
1概述
RF2968是为低成本的蓝牙应用而设计的单片收发集成电路,RF频率范围2400~2500MHz,RF信道79个,步长1MHz,数据速率1MHz,频偏140~175kHz,输出功率4dBm,接收灵敏度-85dBm,电源电压3V,发射消耗电流59mA,接收电流消耗49mA,休眠模式电流消耗250μA。芯片提供给全功能的FSK收发功能,中频和解调部分不需要滤波器或鉴频器,具有镜像抑制前端、集成振荡器电路、可高度编程的合成等电路。自动校准的接收和发射IF电路能优化连接的性能,并消除人为的变化。RF2968可应用在蓝牙GSM/GPRS/EDGE蜂窝电话、无绳电话、蓝牙无线局域网、电池供电的便携设备等系统中。
2引脚功能
集成电路采用32脚的塑料LCC形式封装,各引脚功能如下:
VCC1:给VCO(压控振荡器)倍频和LO(本机振荡器)放大器电路提供电压。
VCC2:给RX(接收)混频器、TXPA(发射功率放大器)和LNA(低噪声放大器)偏置电路提供电压。
TXOUT:发射机输出。当发射工作时,TXOUT输出阻抗是50Ω;当发射机不工作时,TXOUT为高阻态。因为这个引脚是直流偏置,所以需外接1个耦合电容。
RXIN:接收机输入。当接收机工作时,RXIN输入阻抗是低阻态;接收机不工作时,RXIN为高阻态。芯片内用1个内部串联电感来调节输入阻抗。
VCC3:给RX输入级(LNA)提供电压。
VCC4:给TX混频器、LO放大器、LNA和RX混频器的偏置电路提供电压。
LPO:低功耗模式的低频时钟输出。在休眠模式中,这个引脚能给基带提供一个3.2kHz或32kHz、占空比为50%的时钟。在其它工作方式没有输出。
DVDDH:给RXIFVGA(接收中频电压增益放大器)电路提供电压。
IREF:外部接1个精密电阻以产生恒定的基准电流。
VCC5:给模拟中频电路提供电压。
D1:这是为时钟恢复电路提供的电荷泵输出。外接1个RC网络到地以确定PLL的带宽。
BPKTCTL:在发射模式时,这个脚作为启动PA级的选通脉冲;在接收模式时,基带控制器可以有选择地使用这个引脚来给同步字的检测发信号。
BDATA1:输入信号到发射机/接收机的数据输出。输入的数据是速率为1MHz的没有被滤波的数据。这个引脚是双向的,根据发射和接收模式转换为数据输入或数据输出。
RECCLK:恢复时钟输出。
RECDATA:恢复数据输出。
BXTLEN:功率控制电路的一部分,用来接通/关键芯片的“休眠”模式。在电路从“OFF”状态上电之后,当低功耗时钟不工作时,BRCLK被BXTLEN的状态控制(上电期间,BRCLK先写BXTLEN激活且被设为高电平,以进入空闲状态)。
BPCLK:基准时钟输出。这是由晶振决定的基准时钟,频率范围为10~40MHz,典型值为13MHz。电路上电时,BRCLK在基带控制器将BXTLEN设为高电平之前激活。电路进入空闲状态后,当低功耗时钟不工作时,BRCLK由BXTLEN的状态控制。
OSCO:与19脚相同。
OSCI:OSC脚可通过负反馈的方式来产生基准时钟。在SOCI到OSCO之间连接1个并联的晶振和电阻,以提供反馈通道和确定谐振频率。每一个OSC脚都接1个旁路电容来提供合适的晶振负载。如果用1个外部的基准频率,那就要通过1个隔直电容来连接到OSCI,并且用1个470kΩ的电阻将OSCO和OSCI连接起来。
BnDEN:锁存输入到串行端口的数据。数据在BnDEN的上升沿被锁存。
BDDATA:串行数据通道。读/写数据通过这个引脚送入/输出到芯片上的移位寄存器。读取的数据在BDCLK的上升沿被传送,写数据在BDCLK的下降沿被传送。
BDCLK:串行端口的输入时钟。这个引脚被用来将时钟信号输入到串行端口。要使得跳变频率的编程时间最短时,建议使用10~20MHz的BRCLK频率。
BnPWR:芯片电源控制电路的一部分,用来控制芯片从“OFF”状态到电源接通状态。
PLLGND:RF合成器、晶体振荡器和串行端口的接地端。
VCC6:RF合成器、晶体振荡器和串行端口的电源端。
DO:RFPLL的充电泵输出。外接1个RC网络到地以确定PLL带宽。要使得合成器的设置时间和相位噪声最小,可采用双重的环路带宽方案。在频率检测的开始时期,使用1个宽环路带宽。在检测频率结束时,用RSHUNT来转换到窄环路带宽,并提供改进的VCO相位噪声。带宽转换的时间由PLLDel位设置。
RSHUNT:通过将2个外部串联电阻的中点分路到VREG,使环路滤波器从窄带转换到宽带。
RESNTR-:用来给VCO提供直流电压以及调节VCO的中心频率。在RESNTR-和RESNTR+之间需2个电感来跟内部电容形成谐振。在设计印制板时,应该考虑从RESNTR脚到电感器的感抗。可以在RESNTR脚之间加1个小电容来确定VCO的频率范围。
RESNTR+:见引脚28。
VREG:电压调节输出(2.2V)。需1个旁路电容连接到地。通过与28脚和29脚相连的回路给VCO提供偏置。
IFDGND:数字中频电路接地端。
VCC7:数字中频电路电源电压。
3内部结构
RF2968是专为蓝牙的应用而设计,工作在2.4GHz频段的收发机。符合蓝牙无线电规范1.1版本功率等级二(+4dBm)或等级三(0dBm)要求。对功率等级1(+20dBm)的应用,RF2968可以和功率放大器搭配使用,如RF2172。RF2968的内部框图如图1所示。芯片内包含有发射器、接收器、VCO、时钟、数据总线、芯片控制逻辑等电路。
由于芯片内集成了中频滤波器,RF2968只需最少的外部器件,避免外部如中频SAW滤波器和对称一不对称变换器等器件。接收机输入和发射输出的高阻状态可省去外部接收机/发射机转换开关。RF2968和天线、RF带通滤波器、基带控制器连接,可以实现完整的蓝牙解决方案。除RF信号处理外,RF3968同样能完成数据调制的基带控制、直流补偿、数据和时钟恢复功能。
RF2968发射机输出在内部匹配到50Ω,需要1个AC耦合电容。接收机的低噪声放大器输入在内部匹配50Ω阻抗到前端滤波器。接收机和发射机在TXOUT和RXIN间连接1个耦合电容,共用1个前端滤波器。此外,发射通道可以通过外部的放大器放大到+20dBm,接通RF2968的发射增益控制和接收信号强度指示,可使蓝牙工作在功率等级一。RSSI数据经串联端口输入,超过-20~80dBm的功率范围时提供1dB的分辨率。发射增益控制在4dB步阶内调制,可经串联端口设置。
基带数据经BDATA1脚送到发射机。BDATA1脚是双向传输引脚,在发射模式作为输入端,接收模式作为输出端。RF2968实现基带数据的高斯滤波、FSK调制中频电流控制的晶体振荡器(ICO)和中频IF上变频到RF信道频率。
片内压控振荡器(VCO)产生的频率为本振(LO)频率的一半,再通过倍频到精确的本振频率。在RESNTR+和RESNTR-间的2个外部回路电感设置VCO的调节范围,电压从片内调节器输给VCO,调节器通过1个滤波网络连接在2个回路电感的中间。由于蓝牙快速跳频的需要,环路滤波器(连接到DO和RSHUNT)特别重要,它们决定VCO的跳变和设置时间。所以,极力推荐使用电路图中提供的元件值。
RF2968可以使用10MHz、11MHz、12MHz、13MHz或20MHz的基准时钟频率,并能支持这些频率的2倍基准时钟。时钟可由外部基准时钟通过隔直电容直接送到OSC1脚。如果没有外部基准时钟,可以用晶振和2个电容组成基准振荡电路。无论是外部或内部产生的基准频率,使用1个连接在OSC1和OSC2之间的电阻来提供合适的偏置。基准频率的频率公差须为20×10-6或更好,以保证最大允许的系统频率偏差保持在RF2968的解调带宽之内。LPO脚用3.2kHz或32kHz的低功率方式时钟给休眠模式下的基带设备提供低频时钟。考虑到最小的休眠模式功率消耗,并灵活选择基准时钟频率,可选用12MHz的基准时钟。
接收机用低中频结构,使得外部元件最少。RF信号向下变频到1MHz,使中频滤波器可以植入到芯片中。解调数据在BDATA1脚输出,进一步的数据处理用基带PLL数据和时钟恢复电容完成。D1是基带PLL环路滤波器的连接脚。同步数据和时钟在REDATA和RECCLK脚输出。如果基带设备用RF2968做时钟恢复,D1环路滤波器可以略去不用。
4应用
RF2968射频收发机作为蓝牙系统的物理层(PHY),支持在物理层和基带设备之间的BlueRF(蓝牙射频)接口。
RF2968和基带间有2个接口。串行接口提供控制数据交换的通道,双向接口提供调制解调、定时和芯片功率控制信号的通道。基带控制器与RF2968接口如图2所示。
控制数据通过DBUS串行接口协议的方式在RF2968和基带控制器之间交换。BDCLK、BDDATA和BnDEN都是符合串行接口的信号。基带控制器是主控设备,它启动所有到RF2968寄存器存取操作,RF2968数据寄存器可被编程,或者根据具体命令格式和地址被检索。数据包首先传送MSB。串行数据包的格式如表1所列。
表1串行数据包格式
域位数注释
设备地址3[A7:A5]物理层为“101”
读/写1[R/W]“1”为读,“0”为写
寄存器地址5[A4:A0]32个寄存器的最大值
数据16[D15:D0]RF2968在写模式编程,在读模式返回寄存器的内容
“写”周期,基带控制器在BDCLK下降沿驱动数据包的每一位,RF2968在数据寄存器设为高状态后,在BDCLK第1个下降沿到来时被移位寄存器的内容更新,如图3所示。
在读操作中,基带控制器发出设备地址、READ位(R/W=1)和寄存器地址给RF2968,再跟1个持续半个时钟周期的翻转位。这个翻转位允许RF2968在BDCLK的上升沿通过BDDATA驱动它的请求信号。数据位传输后,基带控制器驱动BnDEN为高电平,在第1个BDCLK脉冲的下降沿到来时重新控制BDDATA,如图4所示。
寄存器地址域可寻址32个寄存器,RF2968仅提供3~7和30、31的寄存器地址。通过设置寄存器的数据可实现不同的功能。
双向接口完成数据交换、定时和状态机控制。所有双向同步(定时)来自BRCLK,BRCLK由RF2968产生。RF2968使用BRCLK的下降沿。图5给出当数据从RF2968传给基带控制器时的通用定时。
RF2968的芯片控制电路控制芯片内其它电路的掉电和复位状态,把设备设置为所需要的发射、接收或功率节省模式。芯片的控制输入经双向接口从基带控制器(BNPWR、BXTLEN、BPKTCTL、BDATA1)输入,也可从DBUS提供(RXEN、TXEN)输出端的寄存器输入。基带控制器和RF2968内的状态机维持在控制双向数据线方向的状态。基带控制器控制RF2968内的状态机,并保证数据争用不会在复位和正常工作期间发生。RF2968常用的状态有:
OFF状态——所有电路掉电且复位,设置数据丢失。
IDLE状态——待机模式。数据被读入到控制寄存器中,振荡器保持工作,所有其它电路掉电。
SLEEP状态——芯片通常从IDLE模式进入这种模式。此时,所有电路掉电,但不复位,因此数据得以保留。电路同样可从其它模式进入SLEEP模式,但TXEN和RXEN状态不变,以便TX和RX电路保持导通。
TXDATA状态——数据在这种模式发射(合成器稳定,数据信道同步)。
案例一:上海家纺公司曾多次向美国物源公司售货,同时将物权单证通过上海某银行交与美国F银行按付款交单方式托收。F银行在未向物源公司收妥货款的情况下,将单证交给了物源公司。现物源公司宣告破产,家纺公司因此向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新墨西哥管区F银行,以挽回损失。美国地区法院首席法官审理认为,F银行在未收货款的情况下将物权凭证交给物源公司是一种总体上的疏忽行为,由于这一疏忽,造成了家纺公司的损失。F银行的抗辩试图将责任转至家纺公司坏的商业决策上。嗣后,家纺公司与F银行达成和解协议,F银行支付了相应款项。
案例二:上海W公司在1993年多次向美国L公司售货,同时指示上海O银行将全套物权单证转寄纽约C银行按付款交单方式托收。但C银行误将付款交单作承兑交单处理,致使L公司在未付款的情况下,从C银行取得了全套物权单证,L公司事后也没有向W公司付款。W公司因此向人民法院,要求O银行和C银行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审理后认为,认定本案的法律关系性质应结合托收的实现方式、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具体行为、《托收统一规则》的相关规定等内容。就本案事实,从整体上可判断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为复关系。法院据此判决C银行向W公司偿付相应损失。
现行的《托收统一规则》是从1956年、1967年《商业单据托收统一规则》发展而来。原规则的定义部分规定“有关各方当事人是指委托银行进行托收的原主(即委托人),上述被委托的银行(即托收行),以及由托收行委托办理承兑或托收商业单据的行(即代收行)。”第十六条规定“银行为了实现委托人的指示利用另一家银行的服务时,其费用与风险应由委托人负担。”“银行可以自由利用其在付款或承兑国家内的行作为代收行。”“如委托人指定了代收行,托收行仍有权通过自己选择的向该指定的托收行递交商业单据。”1978年和1995年,国际商会又两次修订该规则,并改用现名。修订后的规则在其定义部分规定“托收行是指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托收业务的银行。代收行是指除托收行以外,参与办理托收指示的任何银行。”第三条规定“为了执行委托人的指示,托收行可能利用下列银行作为代收行:1.委托人提名的代收行;如无这样的提名,2.由托收行或其他银行视情况而选择的付款或承兑所在国家的任何银行。”笔者认为,上述改动完全符合托收的本质属性,因为托收虽然需利用银行服务,但毕竟是一种以商业信用作担保的结算方式,托收行毫无必要在委托人已提名代收行的情况下另行强制委托人接受由托收行选择的代收行。另一方面,上述改动使代收行在托收中的定位更趋合理。原规则将代收行定义为接受托收行委托办理业务的行,这难免使人得出托收行是委托人的人、代收行又是托收行的人的结论。目前流行的关于托收法律关系的学理观点,也许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新规则对代收行的定义着重剔除了“接受托收行委托”的提法,改用“参与办理”的提法。这一改动与托收实务中代收行向受票人(买方)提示付款或提示承兑时并非以银行的名义而是以委托人名义的做法相吻合,从而排除了同一托收业务中有两个委托人、存在两个委托关系的可能。笔者的上述分析,也可以从民法原理的角度加以印证。在委托关系中,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必须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其行为后果由委托人承担。若并非以委托人的名义而是以人自身的名义与第三人发生关系,则不是民法意义上的,而构成其他法律关系,譬如行纪关系以及英美法系中的间接。在这一关系中,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不对委托人直接产生效力。显然这种法律后果与托收实务中委托人直接面临收款风险的状况不相一致。再者,从委托人利益的保护途径来考察,托收行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并不必然地负有为委托人利益向代收行的义务,因此所谓委托人只能通过托收行向代收行的说法在实践中根本无法落实,从而导致失误操作的代收行极有可能游离于所应承担的过错责任之外。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发现托收制度本身已发生了变化,这一变化也应促使法律界对托收法律关系的认识发生相应的变化。有一种观点认为:在同一托收业务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银行为委托人的利益服务,因此构成共同关系。其法理依据是符合两个以上人共同同时委托人处理同一(或同一类)事务这一法律特征。持这一观点者,把“同时”广义理解为某一期间,各人的行为可以有先后,但构成一个整体;如果其中一人或数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应由有过错的人承担责任。笔者认为,将委托人与托收行、代收行的关系认定为共同关系有失偏颇,因为权取得的前提条件是委托人与人之间订有委托合同,委托人直接授予全体人以权。托收业务中的委托人显然没有直接授予代收行以权,因此认定为共同缺少法理依据。
[关键词]寿险公司;阶段性战略;创业生存期;品牌经营期;创新发展期
寿险公司的成长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创业生存期、品牌经营期和创新发展期,公司高层正确地把握每一个阶段的形势,做出正确的战略决策,是寿险公司能够取得成功的决定性因素。
一、创建期战略:以生存目标为决策核心
“创业生存期”是每一个寿险公司发展历程中一个不可逾越的阶段。正确认清创业生存期的管理内涵和经营关键,科学而艺术地把握创业生存期的经营重点和经营节奏,是关系公司能否立足的大事。
(一)建立行业视野,为未来的发展夯实基础。决策的第一步是要认清形式,明晰自己的起点,要反复理清自己现在究竟在哪里?要到哪里去?怎样分步骤并有效地实现自己的使命及目标?只有从认识上解决了这些问题,在工作中才会不浮躁,才能够抵挡住外界的短期诱惑,才会在一个更高的、更坚实的平台上稳步发展。同时,要注意到这个阶段的主要使命是为“未来”作铺垫。因此,发展伊始,一定要树立高远的标准,要建立“行业视野”,以行业高标准来布局谋篇,以现代企业管理的根本准则来设计公司经营管理的发展蓝图,从大处和长远发展着眼,从小处着手。
(二)明确发展业务是创业生存期的首要任务。没有一定的业务量,公司就谈不上以后的发展,应该紧紧围绕做大业务量这个核心,充分调动人、财、物等资源建立高效的运营体系。由于是经营初期,各个方面都处于创建阶段,因此,在这一时期,必须有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培育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畏艰难的创业思想,树立“自给自足,丰衣足食”的理念,并以此逐步发展成为公司的文化。
(三)依据发展业务这个主题,从“队伍、架构、制度”三大基本要素出发来构建体系化的管理平台。队伍建设要从公司的“生存、成长、发展”整个过程来考虑。明确什么样的事需要什么样的人来完成?如何实现人才匹配?怎样合理解决当前和未来队伍建设标准的冲突问题?怎样实现“当前”与“未来”发展的对接?未来的人才梯队如何在变革中转轨及搭建?
搭建公司的组织架构要坚持“简便、直接、高效”的原则,每一个部门的人员都应具有“上马为将,下马为兵”的能力,减少中间环节的效率损失和过程效率损失,中高层管理者要直接进行具体的工作操作,实现管理工作的一步到位。
建立规范的管理流程和管理程序制度,确立以制度为共同的行为准则,做到按规章办事,公平的对待每一个员工和每一件事情,避免任何个人的主观臆断,充分调动每一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形成规范的管理格局。
(四)强化队伍塑造。由于寿险业务的特殊性,业务量的稳定增长有赖于一支稳定而有效率的队伍。因此,要努力塑造员工对本公司的“忠诚度”、良好的“职业习惯”和同事之间的“和谐性”。
所谓忠诚度就是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培养员工热爱公司、同舟共济、克服浮躁情绪、发展事业的定力。例如可以通过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与公司发展目标的趋同化过程,稳定一批核心骨干,并通过核心骨干的示范作用带动全员形成健康向上的事业团队。
良好的职业习惯包括职业精神、团结精神、学习精神、主人翁精神,更重要的是良好的执行能力和懂行规能力,能够将工作做到极致,做正确的事、正确地做事、把事做正确。
和谐性就是员工要学会合作、协调、包容,要有宽广的胸怀,具备将工作和生活分开,简单和谐工作的能力。
(五)管理好基本经营单位。创业生存期,一切都处在不稳定状态,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很多,管理流程和管理秩序尚处在不断试验和建立期。作为管理者必须做到下抓两级,直接将管理的触角延伸到经营单元,直接管理。从管理手段看,这一做法似乎违背了层级管理的原则,但在这一时期只有如此,才能克服“人人负责,人人不负责”的散漫状态。可以说,这是创业生存期特殊而有效的管理手段。
(六)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创业生存期,环境至关重要,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也就是经营“造势”。这一工作做得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将来发展的空间大小。外部环境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参与到当地社会事务之中,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从而与当地政府及监管机构建立良好的关系,取得政府和监管机构的支持,为公司的发展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二是积极协调与同业的关系,倡导行业“共生共荣”的理念,与同业建立良好的关系,得到同业的支持与理解,“化敌为友”。
(七)树立公司的品牌。通过优质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培养忠诚客户;通过“客户永远是对的”的经营理念,树立公司良好口碑;通过便捷优质的理赔服务,扩大公司的市场影响力;通过让客户享受公司的经营成果,建立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共同利益机制,为公司发展赢得长久的客户。
二、品牌经营期决策:战略转变
经过初期的业务大量发展之后,公司有一定原始积累,经营过程进入了品牌经营阶段,这一阶段不同于“创业生存期”,有了新的特点,公司应及时转变思想观念,树立新的理念,实行经营决策上的战略转变,重点应在以下六个方面取得突破。
(一)经营格局的规划。经营格局即经营的未来版图。管理者在公司实现业务快速发展、做实公司基础管理的基础上,根据市场洞察和判断,确定公司在业务发展、财务经营、资源配置、风险管控、机构建设、品牌文化等方面的经营格局,只有明确了这样的目标,才能做到纲举目张。
(二)打造公司的独特文化。这一时期应将管理制度升华成企业文化,将员工的正确行为习惯升华为全员的行为标准和价值判断标准,用文化来经营公司。文化塑造主要体现在“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精神文化、物质文化”四个方面。
在制度文化方面,应根据公司发展的阶段特征,用扬弃的态度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进行系统梳理,通过变革和创新,制定适合新的发展阶段的规章制度。
在行为文化方面,通过进一步的规范和标准化,对员工的工作习惯、态度、职责、流程等方面进行约束和引导,形成衔接有序、运行高效的运营秩序和管理流程。
在精神文化方面,倡导“岗位责任文化”,建立公正、公平、向上的职业生涯氛围,让每位员工头顶上都有一片蓝天。
在物质文化方面,通过公司的快速发展为员工提供在行业具有竞争力的薪资福利;通过公司实力建立品牌形象,以“百年老店”为己任。物质文化的核心在提高对员工和客户对公司的依存度,形成良好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突出主业。突出主业就是要解决寿险公司长期经营发展靠什么以及永续经营及综合竞争力的问题。重点发展个人业务是寿险公司经营的主题。在重点发展个人业务的同时,还要高效发展团体业务和银行业务。个人业务的发展要抵挡住市场的诱惑,做好基础管理和基础训练工作,将组织发展与业务品质作为个人业务发展的两个轮子一起抓。
(四)系统运作。主要体现在“标准化行动、体系化联动、系统化推动”的管理行为上。公司一定要提高“执政能力”,中心支公司一定要提高“执行能力”。公司必须建立市场开拓能力、统筹规划能力、资源配置能力、文化经营能力、综合管控能力、系统运营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品牌提升能力、人力资源开发能力及机构管理能力。
(五)抓好人才升级。主要围绕学习型组织的建立和人才的标准化问题。实现永续经营必须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必须要推动学习型组织的建立。作为员工和部门要不断超越自我,不断变革创新,不断用最成果武装员工和干部的头脑。
在人才标准化问题上,要着重明确在新的发展阶段,人才必须具备哪些标准和条件。要系统进行工作岗位的分析和评价,确定岗位人才的基本标准和提升标准。建立公司员工在职培训的长远规划,对全体员工分课题、分主题、分阶段、分层级进行系统培训,不断开发员工潜能,提高全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实现人才升级。
(六)管理范式的变革。管理范式主要体现在“运营流程、组织架构、管理评估”三个层面。在运营流程方面围绕“分工协作、扁平化运作、垂直化管控”的原则,以提高公司的整体执行能力作为主要指标;在组织架构方面,遵循“层级管理、责任上收”的原则,设定不同层级的管理权限和管理职责,明确组织系统的管理程序,对组织流转的顺序、效率、时限、职责进行横向、纵向界定;在管理评估方面,以价值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发展为指标,以效率为标准,以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的提升为落脚点。
三、创新发展期决策:能力的提升
当公司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之后,要进一步做强做大,就要不断用市场标准来对行业进行思想的引领、品牌的引领,创新行业标准。要实现这个目标,公司要重点实现以下能力的提升。
(一)哲学思维能力的提升。在公司经营过程中,要把哲学思维能力融人到市场环境中,看透事物的本质,善于不断将危机变为机遇。客观辩证的分析发展的历史机遇和内外部环境,用“实事求是”的哲学工具,用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方法,制定公司在引领行业期的发展战略和具体措施。
(二)组织学习能力的提升。公司团队的学习能力体现在主要管理层的学习意识,特别是核心管理层的学习能力、传授知识的能力能否不断超越企业发展的需要。组织学习能力实际上是团队的集体学习和创新能力,团队的每位成员是否都是创新学习的核心成果,组织学习能力实际上是管理心智的变革。
(三)组织变革能力的提升。企业是一个有机体,必须随着外界经营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组织变革能力直接体现了组织的应变能力、自我革新和自我发展能力,要在变革中创新发展机遇。在变化莫测的竞争环境中,组织能力是持续竞争优势的来源,组织变革的最终目标是要不断获得竞争优势,形成核心竞争力。
(四)创造机会能力的提升。在引领区域行业期,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守住机遇。抢先市场一步,实质是创造机会。企业要发展就不能封闭坐等,必须善于识别机会,善于抓住企业发展的每一次历史机遇。作为寿险公司,一定要紧紧抓住区域市场的发展机遇,主动创造发展机会,抢先一步,加快发展。
(五)需求挖掘能力的提升。需求挖掘能力是体现以客户为导向的专业能力。要细分客户,做好客户的深度开发和挖掘工作,不断深化客户关系,不断提供增值服务,并通过对客户的增值服务不断深化和延长公司的增值链。
【论文摘要】实施战略管理是企业发展的需要,是成功企业的标志之一。战略的出发点是企业的经营使命,只有在经营使命的指导下才能准确的定位企业战略目标。企业战略的制定着眼于对企业行业结构、竞争对手、内部资源、企业文化的调查与分析,目的是通过对战略的制定和实施进行管理,以使企业战略目标得以有效实现。
企业战略管理是指通过企业战略目标的制定、实施和控制等手段来实现企业使命。它具有长期性、指导性、激励性等特点,与其它管理的关系在于:企业战略管理偏重于规划长期的使命和目标,并需要其它的管理方法和手段来辅助实施。
一、实施战略管理是企业发展的需要,是成功企业的标志之一
国内外成功的企业,由于制定和实施了正确有效的战略,能获得较快的发展,提高市场占有率。如米勒啤酒公司,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实施新产品开发战略,先后开发出不同档次,不同品牌,并且针对不同目标市场的产品,吸引了更多的顾客,在销量上7年增加7倍,市场占有率增长5倍。
有没有明确的战略已成为衡量企业是否成功的标志之一。有的企业由于没有自身的战略规划和战略目标,一味逐潮流。在投资方面,看到房地产市场、股票市场火热,即投资房地产和股票市场,主业方面因投资不足,人力分散,目标分散而不能形成或保持优势,一旦房地产市场冷却或股市转为熊市,则大量资金被套牢,企业经营面临困境。在管理和运行机制方面,不考虑自身的基础,不着力于加强管理,追求“一股就灵”或某些管理热潮,费时费力而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如果制定出正确的发展战略,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不理智的行为。因此,企业战略关系到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发展道路、发展行动等。在战略目标的指导下,可以确立企业行为规则,从而衡量哪些决策和措施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
二、战略的出发点是企业的经营使命,在经营使命的指导下确定企业战略目标
企业的经营使命是企业为其经营活动所确立的价值观、信念和行为准则。企业无论有多大,无论以何种纽带连接一起,经营使命的一致性是他们连接在一起的基本要求。因此,明确企业的经营使命是进行战略管理的起点。
企业的经营使命要考虑自身的事业、面对的顾客、企业的职工和股东等方面的期望,并且通过经营使命使企业领导、职工、顾客和社会公众都能共享所带来的机会、方向、宗旨与成就感。因此,它需要明确:一是事业的范围是什么,在竞争性的市场中应达何种地位,在顾客、社会公众形成什么样的印象;二是提供给顾客的产品和服务要求,提供给股东的信任,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企业特点、风格、产品和形象;三是组织内部树立的基本信念;四是组织应具有的敏锐性、责任感和实现事业的意志力、能力。
在实现经营使命过程中要排除无谓干扰,控制一切可以控制的因素。如海尔集团排除家电行业价格战等影响,坚持品牌战略,以高质量的产品、优质的服务作为占领市场的基本策略,以技术开发、管理创新、企业内部活力的创造作为维护产品形象的后盾,不仅赢得了顾客,而且确保了企业的盈利,进一步提高了竞争能力。
三、企业战略的制定着眼于调查与分析
企业能够利用的经营性资源是稀缺的、有限的,如果采用与竞争对手同样的方式经营企业,显然不会产生竞争优势。所以,企业经营者要通过调查和分析,剖析内在和外在的复杂因素,寻找盈利和亏损的关键因素,然后确定正确的战略。从事企业战略调查分析,包括行业结构分析、竞争者分析、内部资源、企业文化分析等,在分析的基础上形成一些基本观点,从而规划企业的发展远景。
1、行业结构分析
(1)产品结构。指行业市场上已经存在或可能存在的产品及其组成。如建筑行业的房屋、公路、铁路、电力、水利等建筑,以及设计、施工、房地产开发等,其中房屋建筑的施工部分又包括土建、安装、装饰、基础工程施工等。进行产品结构分析,有利于企业集中资源,形成竞争优势,可以使企业进行明确的市场定位,有针对性地制定产品战略,并在企业需要向新的领域开发时,能够针对具体的产品进行论证,对相应的资源进行重新评估和组合。
(2)顾客偏好和需求。企业只有集中注意力鉴别和满足现在与未来的顾客需求,才可能进一步思考将来市场的竞争。为识别顾客偏好和需求,企业必须识别顾客的群体及特征,通过市场调查、服务过程等手段,掌握、积累和分析顾客的信息,形成完备的顾客信息收集、分析、反馈、转化、测量和再反馈的系统,同时注意不同顾客群体的不同要求。如建筑市场的投资方有政府、外商、企业和个人等,投资各方除有质量、成本、进度等基本要求外,还存在需求的差异性,如政府投资的项目会考虑对政绩的影响,外商对合同的拟定履约更为重视,甚至引入FIDIC条款作为合同内容。
(3)市场进入壁垒。高壁垒行业是指那些社会虽有需求,但因为投入大、见效慢、难度高等让商家望而却步的行业,低壁垒的行业则相反。如纺织业进入壁垒低,所以不断有新的纺织企业加入竞争,以至于国家不得不通过压锭来进行行业结构调整。建筑业也是劳动密集、技术壁垒极低的行业,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时有近1/4的人员进入该行业。市场进入壁垒高低决定了竞争的程度,往往壁垒越低,竞争越激烈,但各行业的市场进入壁垒也不是一成不变,有作为的、有实力的企业通过创新,不断地占领高壁垒领域,引领行业消费潮流。
(4)行业前景和盈利能力。企业除了使用各种竞争手段提高竞争能力及市场份额外,还必须考虑行业整体的发展前景及盈利能力。再好的企业都有可能因为行业的限制而难以获得高额利润。行业前景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动态地变化着,现在赢利的行业将来不一定有利可图。行业前景分析有利于企业采取适当的投资与经营策略,从而规避风险。
(5)市场竞争程度。市场竞争的威胁对所有企业而言时刻存在,产业的竞争不断地将资本收益率压低到竞争平衡保底水平,即完全竞争状态所能获取的收益。在激烈竞争过程中,竞争的焦点如顾客、供应商、企业成本等不断变化,企业应不断转变观念,适应竞争的不同需要。
2、竞争者分析
对竞争者进行分析是为了制定自身的竞争策略,因为竞争总是在均衡与非均衡状态下不断变化,即使在垄断性市场条件下,竞争的威胁也时时存在。每一个竞争者的生存都有其合理性,也有其自身特色,企业所要分析的是经营同类产品的主要竞争力量,他们可能与本企业在细分市场、经营区域有着共同之处,对本企业的经营规模、市场占有率和潜在市场的开发有着一定程度的影响。
(1)企业应了解竞争者的经营规模、各细分市场的市场占有率、市场声誉、利润水平,以及组织构架、经营和服务方式、产品质量水准、技术开发能力等。前者显示了竞争者当前经营实力和盈利水平,后者决定企业的竞争潜力,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因素。如同样是售后服务,企业对其重视程度、售后服务人员所接受的训练与教育不同,给顾客的感受会有很大区别。在对竞争者进行分析时,要与本企业进行比较,还要进行趋势的描绘与分析。
(2)企业应充分利用收集信息的途径,进一步了解竞争者的竞争策略,做到知已知彼,形成自身的战略构想。大多数企业总是力图在竞争中处于主动地位,从营销手段、组织重组、企业兼并、技术开发等各方面进行考虑,来制定自身的竞争战略,其中运用较多的有三种。①总成本领先战略。通过扩大生产规模,以规模经济形成成本优势;或通过降低成本,实施成本和管理费用的控制,减少生产、服务、销售与广告的成本开支,使企业获得高于产业平均水平的收益,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②创新战略。在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上作出改进和创新,形成产业范围内所特有的东西。创新的内容可以有企业或品牌形象、生产或辅技术、产品外观、服务方式等。以建筑企业为例,在服务上除了严格按照法规和企业的规定开展工程回访外,还可进一步探索施工过程服务的改善,如企业不要完全被动地接受业主指令,要善于将自身更好的想法、更好的设计与业主进行沟通,站在投资者的角度尽量为业主节省开支。③目标集聚战略。主攻特定的顾客群、细分市场或地区市场,集中资源做好一项产品,以达到更高的效率。如海尔集团在从事彩电、空调等产品经营之前,就做了十多年的冰箱生意,通过冰箱打出了海尔的信誉,积累了家电行业的生产技术和经营力量。
以上战略的运用要考虑具体的环境条件,成本领先战略更适合于产品成熟期;创新战略要考虑前期的投入和承受能力;目标集聚战略运用过度也会丧失市场机遇。
3、内部资源分析
企业集合了优良的资源并非等于拥有了资源优势,还要进一步看企业资源的组合方式和运用手段,企业经营的过程就是资源的运用和调配过程。企业虽然拥有了大批高学历人才,低技能要求的工作同样需要有人去做,所以人员的使用要因人而异。内部资源分析不仅要考虑企业有形的资源,还要考虑到无形的资源,包括市场声誉和企业核心的凝聚力等。
(1)人力资源。企业经营战略的实施与实现需要由具体的人员来进行,经营层和职工能否接受战略方案中所提出的创新要求,是否具有与之相适应的新思维、素质与技能要求,都会影响到目标的实现。因此,企业在制定战略方案时,最好制定相应的人力资源规划,进行人力资源的教育与培训,引入新鲜血液,以此激发企业员工实施战略的决心。
(2)技术。技术是对战略实施的强大支撑,企业现有技术还要进一步与战略的要求相对比,找出差距,制定出企业技术能力提高的计划。企业在拥有技术优势的前提下,在制定和实施战略时,应充分围绕它并将其有效发挥。
(3)市场声誉。这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市场声誉好的企业更能赢得顾客的信任,而声誉不高的企业应在战略的制定上考虑通过广告、公益活动等适当予以提高。对企业声誉的分析要根据所经营的区域市场分别进行,同时考虑其内在的关联性。
4、企业文化分析
企业文化是影响企业行为的共有价值体系,所要分析的是对战略的实施有着一定影响的文化特色。一是风险承受度,企业鼓励员工进取、革新和敢冒风险的程度。二是开放性,企业掌握外界环境变化并及时对这些变化作出反应的程度。三是协作性,员工与企业整体保持一致的程度,而不是只体现出他们的工作类型或专业领域的特殊性。四是对人的关注度,各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应考虑其结果对人的影响程度,如在多大程度上关心顾客决定着企业对顾客变化了的需求作出反应的速度。超级秘书网
四、对战略的制定和实施进行管理,以使企业战略目标得以有效实现
1、要有观念的创新和超常的思维方式
当前部分国有企业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市场适应能力不强,经营手段落后,企业领导没有真正站在全局、整体的高度作出战略筹划,不仅市场的机会把握不住,企业内部的问题也由于找不到突破口而长期得不到解决。因此,企业除要有掌握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知识和技能的经营者外,还应有一批知识广博、具有超常谋划能力的人员从事发展策划工作,从事内外环境的系统分析与研究,推进企业的战略管理。
2、运用系统分析的方法进行战略策划
对于重大而复杂的问题,系统分析方法提供了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法。通过它可以对根本性问题进行分析比较,提出解决的目标和方案,比较其结果,使系统整体的效果达到最优。运用系统分析时,要考虑内外条件的结合、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结合,并运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的手段。在目标和方案制定之后,企业有必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判断,以帮助企业决策者选择行动方案。
3、分解战略目标
要使战略目标得以实现,必须把战略方案分解,使每一个人员都明确自己在战略中的地位,明确自身的责任。在进行战略分解时,要考虑阶段性目标的确定,各项任务和措施的连贯性,当现有的组织机构不足以承担战略管理的任务时,还须对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进行适当调整。在目标确定以后,企业应利用一切条件,动员一切力量实现目标,并在实施过程中对企业内部条件进行组织、协调、改造和提高。
4、进行目标诊断
将预定的目标同反馈回来的实施结果进行比较,检测偏差程度,看其是否符合原定目标和要求,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其中目标的偏差有可能是实施中的不理想,也可能是战略方案的预测或与变化了的环境不相适应的问题,两方面的情况都应考虑,出现后者时则应检验、修订和优化原订方案。如果偏差较大,则需要对战略方案和总体发展规划进行重新评价。
经济发展的层次越高,企业对战略管理的需要也越强烈,实施战略管理成为企业的客观需要。在国内经济国际化、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时代,企业面临着更趋激烈的市场竞争,运用战略管理来发挥企业优势,以捕捉发展时机更有必要。
【参考文献】
[1]罗纪宁:企业战略转型中的领导与组织策略集团[J].经济研究,2007(2).
[2]韦乐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支撑企业战略转型[J].电信科学,2007(1).
关键词:兽医实验室;信息化
近年来,兽医实验室研究水平不断提高,许多兽医实验室都配备了专业的技术人员、先进的仪器设备,但是兽医实验室信息化管理仍处于起步阶段。使用计算机、网络等信息化手段进行业务管理已经广泛应用于其他行业,如医院信息管理系统,银行金融管理系统等,兽医实验室信息化管理将成为十分必要的管理方式。
1兽医实验室工作特点信息化
兽医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兽医实验室管理的自身特点,兽医实验室存在采样困难,样品保存困难,实验研究定量分析较难等特点,兽医实验室人员经常外出采样,实验信息分散性,不利于实验室管理的高效运行。使用信息化手段管理兽医实验室,可以大幅提高工作效率,兽医实验室管理过程中,随时产生大量数据,包括样品信息、实验结果、仪器记录等,以往使用手工进行统计和记录,不利于实验人员操作,容易产生错误,使用计算机自动记录和管理,可以大大缩短实验人员记录时间,同时,提高了实验结果记录的准确性。在兽医实验室工作中,即时进行的实验记录是保障实验正确进行和实验对比分析的重要手段,然而使用传统的纸质记录,给实验操作带来不便,也为实验室生物安全带来风险,设想当兽医实验进行中,操作细菌和病毒时,频繁的进行实验记录,会为实验记录介质带来传播病原微生物的风险,使用LIMS系统就解决了这个问题,在实验过程中,实验人员通过实验室专用计算机登陆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实验过程记录和实验结果,同时,还可以查阅实验方法标准,待办任务,实时接收到实验室信息系统的操作提示,所有数据通过局域网传递,避免了危害性生物因子溢出的风险。在兽医实验室管理中,还存在实验管理要素相互衔接的问题,例如一份样品需要进行多项实验,样品量是否满足,实验室试剂、耗材如何合理分配,不同实验项目时间长短如何合理安排,实验仪器设备如何配备等,这些方面都可以通过实验室管理系统快速解决。使用LIMS与仪器设备相连,实验人员可以不必始终守在仪器旁进行实验,可以远程控制仪器设备,读取实验结果,当仪器设备出现意外情况是,系统自动报警,提高了实验效率。实验室管理系统与监控装置相连,可以远程监控实验室温度、湿度、压力等环境条件,为实验室维护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2兽医实验室管理要素信息化
兽医实验室管理包括多方面的管理要素,包括人员、仪器设备、方法、材料、试剂、耗材、环境等,建立系统之前,要从兽医实验室管理各个要素进行考察,提出需求,特别是实验室过程的管理,由于动物种类多,动物疫病研究涉及的方面广泛,兽医实验室管理数据量也十分庞大,采用传统的纸质记录工作量巨大,另外,无论动物疫病的监测诊断还是开展兽医科研工作,都需要一定数据资料积累,并对疫病信息进行科学的分类、分析、总结、归纳,这就需要对实验室信息进行科学高效的管理,这种管理涉及很多方面,主要包括:实验记录信息、存储信息、提取符合条件的信息;对所提取的实验信息进行分析,得出正确的推论,传统的纸质记录无法实现信息共享和高效的对比,需要将纸质信息手工录入系统进行分析,需要大量的人工操作,信息管理系统系统解决了这个问题,在进行实验的同时,就可以对实验的各个要素进行全方位的记录,及时进行对比分析。
3兽医实验室信息化架构
建立兽医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需要按照实验室管理标准来施行,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和GB/T19489-2008《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为准则,ISO17025标准是国际通用的实验室管理标准,由我国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作为认可机构,通过CNAS的ISO17025认可实验室也同样得到国际认可。建设兽医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意味着对原有的实验室管理方式进行重大改变,实验人员需要打破原来工作模式,适应新的操作规程,实验室各部门需要统筹兼顾、协调工作,所以,系统在实施开发之前,要从兽医实验室工作实际情况出发,进行详细的需求分析,一方面保证系统功能完善,另一方面也促进开发、调试过程顺进行。系统涵盖的字段信息,实现哪些功能,各项目之间的关联等,分析将系统分为哪些功能模块。兽医实验室技术层面可以使用B/S(浏览器/服务器)架构,即实验人员通过浏览器登录兽医实验室信息系统界面进行操作,客服了C/S(客户端/服务器)架构的弊端,方便程序维护升级,不受用户终端限制,保证服务器稳定和数据安全。网站服务采用开放的Apache-tomcat服务器,数据库采用O-racle数据库或MySQL数据库,使用Java语言进行开发、系统更灵活、兼容性强。Java程序可以按照实体层、JSP交互层、数据访问层、逻辑层的程序结构来进行开发。
4结语
兽医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不仅可以实验人员提供方便,而且为实验室全方位规范化管理提供了有力手段,保障实验室管理体系正常运行,并且能够持续改进,为兽医实验数据统计分析提供了高效、准确的方法,所以,开发符合兽医实验室情况的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是十分必要的。
作者:孙世宇 单位:辽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参考文献:
[1]郭百巍,等.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的研究和开发[J].计算机工程与应用.2003,39:194-196.
论文提要:在“渠道为王,决胜终端”的大趋势下,营销渠道管理在业界占据着日益重要的地位。在渠道管理内容中,对于营销渠道的激励更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激励实施的前提是了解分析渠道中间商的需求,执行中可分为三个层次操作,具体措施以直接激励和间接激励分类进行详细展开。
营销大师菲利普·科特勒在其《营销管理》中指出:“市场营销中间商一起构成市场营销渠道。市场营销渠道是那些为使产品或服务能被使用或消费而配合工作的独立经济组织的集合。”他认为,营销渠道是指那些配合起来生产、分配和消费某一生产者的货物或劳务的所有组织或个人。即商品从制造商到达消费者手里所经过的途径。或者更具体地:营销渠道指所有批发机构、零售商店及商等销售环节。在“渠道为王,决胜终端”的大趋势下,营销渠道管理在业界尤其是快速消费品行业占据着日益重要的地位。渠道管理内容中,对于营销渠道的激励更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一、激励实施的前提与意义
营销渠道管理中,激励实施的前提是了解分析渠道中间商的各种需求。只有了解其需求,才能有的放矢地实行激励措施,达到良好地激励效果,使其产生最佳工作业绩。
1、经济的需求:追求销售和利益最大化,不愿承担过多销售费用。
2、安全的需求:理性中间商总是会把货款安全放在第一位,不会为了完成厂商期望的销售任务而盲目铺货和压货,给自己造成财务负担和直接经济损失。同时,在经营中力求稳健,往往不会在市场前景不明朗的情况下做大量市场开拓工作。
3、权利的需求:力图最大限度地控制零售客户,希望卖场是自己的资源,自己是厂商和卖场的枢纽,不希望厂商越过自己直接和卖场沟通。
由此可知,只有激励满足中间商的需求,才能实现双赢局面,即中间商实现产品销售既得利益的同时,也使厂商获得目标利益的实现。换言之,激励有利于调动中间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有利于厂商经销政策的顺利执行,并且通过对中间商的控制,使其严格执行厂商制定的分销政策,进而避免“窜货”与跨区销售。
二、激励实施的三个层次
了解了渠道中间商需要和明确了激励的重要意义后,激励的实施成为“决胜终端”的关键。详细阐述激励具体措施前,首先要明确的是,市场营销工作的核心在于有效满足客户需求,而营销渠道管理中激励的核心则自然是为渠道成员提供支持。鉴于制造商与中间商是行业链条上的不同环节,在跨组织环境中,要建立高度互动的团队需要仔细设计支持项目。即营销渠道管理中的激励,大方向上的原则是为渠道成员提供支持项目。整体而言,支持项目一般划分为合作性计划、伙伴或战略联盟和设计分销计划三类,支持性项目从战略深度上逐级递增。在松散的联盟渠道中,合作性计划为最常用的激励方法。当然,具体的合作计划操作方式,取决于厂商的想像力和执行能力。更进一步的,是结为伙伴或战略联盟。区别于较松散的合作形式,战略联盟强调厂商与渠道成员之间持续、相互支持的关系。通过建立更加互动的团队、网络或者渠道伙伴的联盟,以期产生协同效应。最后,最复杂的具有高度主动精神的营销队伍建立方法是分销计划的设计。分销计划不仅仅远不同于松散的合作模式,也大大超出了典型伙伴关系或者战略联盟的范围。概括言之,分销计划的设计几乎涉及渠道关系中的所有方面。这一方法的核心是建立一个有计划、有专业化管理的渠道。通过厂商和渠道成员的合作,综合考虑两者的需求,以到达最好的激励效用。因为成功、全面的分销计划,既为渠道成员提供垂直渠道所带来的优势,又维持各渠道成员间商务运作的独立性,使双赢状态达到最佳化。
三、激励实施的具体措施
基于激励的三大层次指导,激励实施的具体措施有着不同的分类。依据激励采取的手段不同,可分为直接激励和间接激励等。直接激励的实质是一种奖励政策,指通过给予物质或金钱奖励来肯定渠道成员在销量和市场规范操作方面的成绩。
1、采用返利的形式奖励是实际营销活动中应用最广泛的激励方法。此外,年终奖励政策作为返利政策的一种,由于很多中间商和厂商较为看重,应单独从返利政策中分离出来。实际上返利政策和年终奖励政策内容基本一致,主要有过程返利和销量返利两种:
过程返利,是一种直接管理销售过程的激励方式,目的在于通过考察市场运作的规范性以确保市场健康发展。过程激励通常包括:铺货率、售点气氛(即商品陈列生动化)、安全库存、指定区域销售、规范价格、专销(即不销售竞品)、守约付款等。
销量返利,是为直接刺激渠道成员的进货力度而设立的一种奖励,目的在于提高销售量和利润。营销实践中通常有三种形式:销售竞赛,即对在规定的区域和时段内销量第一的渠道成员给予奖励;等级进货奖励,即对进货达到不同等级数量的渠道成员给予奖励;定额返利,即对渠道成员达到一定数量的进货金额给予奖励。
2、给予中间商尽可能丰厚的利益也是直接激励的重要策略。通过建立合理的级差价格体系,保证利益在各层次渠道成员间的有序分配,即保证每一层次的中间商都能通过销售产品取得合理的利润。制造商应本着公平合理、利益均沾的原则,从双方的长期利益出发处理经营收益的分配问题,以调动每一层次人员的积极性,渠道才能顺畅,效率才能提高,尤其针对初进入市场或知名度不高的产品。当然,厂商发展的不同时间、不同阶段,每一层次所起的作用不同,级差价格体系也应做相应的调整。
间接激励是指通过帮助营销渠道成员提高服务水平、提高销售效率和效果来扩大其利益,从而激发他们的积极性。通常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一是提供适销对路的优质产品。这是激励中间商的一个有效措施。制造商应该把中间商视为消费者的总代表,在产品的数量、质量、品种、价格和交货时间等方面尽可能满足中间商要求,为其创造良好的营销条件。还应根据市场需要以及中间商的要求,经常地、合理地调节生产计划,改进生产技术,改善经营管理,生产物美价廉、适销对路的产品。唯有此,商品才能顺利地进入最终市场。超级秘书网
二是积极开展促销活动。加强对中间商广告和促销的支持,减少流通阻力,提高商品销售力,促进销售,提高资金利用率,使之成为中间商的重要利润源。中间商在自己区域内进行促销时,制造商应予于大力支持,比如协助中间商掌握产品的技术知识和开展技术服务;通过广告宣传,举办产品展览和操作表演等形式来开拓产品销售市场;并帮助中间商搞好商品陈列。有力的促销既能提高产品品牌知名度,又帮助中间商赚取利润,从而激发其推广产品的热情。
三是协助中间商进行人员培训。有些制造商不能完成或不能全部完成的工作必须请中间商代为办理。而我国现有中间商大多是以个体户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整体素质不高,发展到一定时期之后,很有必要接受管理、营销、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指导。制造厂商帮助中间商培训人才的好处显而易见:渠道维护和公司政策执行,都必须由业务员去推动和操作。即使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既不能取代中间商和业务员的个人技能,也不能取代简洁而正确的市场洞察力。培训销售代表的业务技能、沟通技巧和财务知识,提高中间商的整体水平,已成为消费品市场重要的非价格竞争手段。提高中间商的管理能力和营销能力,并针对发展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给予相应的解决方案,这样不仅能解决中间商目前的赢利问题,也能解决其长远的赢利问题。使中间商与厂商共同进步,成为能和厂商长期合作的战略伙伴,在合作中实现双赢。
主要参考文献:
关键词:税收监管;最优;交易费用理论
一、 文献综述
西方发达国家通常有着相对成熟和高效的税收监管体系。税收监督机构的专业化和职责分工的明晰化、税收监督主体的多元化、税务监督手段的信息化、税收监督程序的规范化、税收监督审计的专业化、税收监督执法的严格化和税收执法监督的制度化充分体现出其成熟性和高效性。而在我国现行的税收监管体系中,多重主体对监管客体独立实施监管,监管结构平板化,职能交叉引发职责不清;信息不能有效共享导致重复监管和监管真空并存;对监督主体的监管缺位埋下了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的隐患。
由于我国在税收监管方面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的处理和改进,很有可能阻碍政府职能的充分发挥和威胁经济社会的长久稳定健康发展。所以,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和改进税收监管。在税收监管措施的规范性研究方面,程新、王丽(2000)认为税收监督需要引入人大审计机构强化对政府的监督;强化财政监管职能和强化对社会审计机构的管理,充分发挥“经济警察”的作用。于关悦(2003)针对现行税收监管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1)建立部门责任制度。(2)建立微机联网制度。(3)建立稽查情况及文件资料相互移送制度。周荩2005)在评估我国税收风险的基础上,指出了税收的重要意义,并提出了通过税收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和限制公权力,从而提升国家的税收汲取能力的观点。雷炳毅(2009)认为要降低税收风险,加强税收监管关键环节是:(1)明确税收风险识别的具体对象。(2)有效收集税源风险信息。(3)建立相对固定与灵活的税收风险识别分析指标体系。洪连埔(2010)借助风险管理的理论框架,构建了以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管理效果评价为框架的基本的税收风险管理机制,以期提高国家(政府)、税务机关以及税收执法人员防范、抵御、应对、化解税收风险的能力,以加强税收监管。
在税收监管措施的实证性研究方面,李建琼(2004)借鉴COSO模型搭建了税收风险评估模型,在定义税收风险的内生因素、外生因素、风险修正因素和制约因素的基础上提出了企业防治税收风险和政府加强税收监管的有效路径。杨伊、邓兵(2008)根据税收征管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对税收征管博弈模型进行了多重博弈的扩展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解决纳税者偷漏税问题的对策建议,可以从加大检查和惩罚力度、建立纳税信用等级制度和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升监管效率。吴武清、陈敏等(2009)则首次应用双重委托―模型对税收监管问题进行了经济分析,认为税收的监管成本应该越小越好,应采用完全不合作策略。郑新举(2012)运用CTAIS征管系统,就如何深化中央税收监管,从监察的内容、重点、方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思路,并就监察工作如何促进税收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建议。
二、 交易费用的理论逻辑
1. 交易费用理论的基本假设前提。交易费用理论是由科斯首先提出。科斯在其1937年《企业的性质》中指出企业存在的边界就是由于交易费用的存在。阿罗(1969)指出:“市场失灵并不是绝对的,最好能考虑一个更广泛的范畴――交易成本的范畴,交易成本通常妨碍――在特殊情况下则阻止了市场的形成”。交易费用理论经过威廉姆森的发展得到了极大的完善,威廉姆森认为交易费用主要包括事前的和事后的费用,持同样观点的还有巴泽尔以及马修斯等。
根据威廉姆森的研究,交易费用存在主要取决于三个影响因素:有限理性主义、机会主义和资产专用性。有限理性指的是交易参与人因为受到自己个人的情绪、偏好等限制,在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时候所产生的约束性的条件。由于有限理性的存在,交易者不能完全掌握契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样也不能预测契约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变化,因此,有限理性的存在会使得交易费用必然发生,这种影响贯穿整个交易契约的始终,因此所产生的交易费用既包括事前的谈判、签订等费用,也包括事后的执行费用。
机会主义是指交易参与者双方都存在为自己牟利的投机行为,无论是合作还是竞争关系,机会主义的存在都增加了契约执行的难度。特别地,机会主义行为更多地表现在契约签订以后。一般而言,在签订契约之前,交易双方都会隐藏个人的真实信息,进而争取契约的达成,而一旦完成契约签订后,投机行为就会不断显现。为了防止交易双方对契约的破坏,必须要成立一个监察审计部门,这个交易费用是非常昂贵的。
资产专用性是指用于特定环境下的某些资产很难再用作其他方面,否则资产的价值可能会贬值甚至可能成为无用资产,这是与沉没成本直接相关的资产。在不同市场结构类型下,不同的行业对投入的要素有具体的要求,要素的交易费用与行业的垄断程度、保护程度甚至壁垒的厚度直接相关。
2. 税收监管的交易费用理论逻辑。税收实际上是一项契约,由于实际征税过程中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的存在,为了保证征收工作的有效运行会产生大量交易费用,因此,应当尽可能通过多重治理方式避免或减少交易费用的产生。从征税程序来研究最优税收立法,实际上就是要分析交易费用对最优征税的影响。这里所涉及的交易费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征税程序的成本,第二是征税过程中的附加成本。
征税过程中涉及的成本分为显性成本与隐性成本。显性成本本来是一个生产者选择理论的核心概念,主要是指企业在生产要素市场上购买或者租用要素的能够在会计账簿上反映出来的成本。但是显性成本的外延是很宽阔的,把显性成本引用到税收的征收程序来看,应该包括以下两部分内容:一部分是税收执法人员作为税收征管投入的要素的报酬支付,即税务工作者的工资,这一部分构成税收执法显性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另一部分是税收执法程序所投入的固定成本,包括像税务机构的建筑、固定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投入,这部分成本与税务工作者的工资构成税收执法过程中的主要显性成本。隐性成本同样是生产者选择理论的概念,主要是指厂商使用自我拥有的、自我雇佣的资源的机会成本。引用到税收征管程序中来看,征税的隐性成本主要包括:税务工作者放弃从事其他工作的最高收入和资产专用性的机会成本。在我国,税务工作者属于公务员编制系统内部人员,其专业知识以及才能并不一定是税务的层次,因此这些从事税务工作者的人员可以参加其他工作,一般将从事当前工作而放弃从事其他工作所获得的最高收入称为税务工作者的机会成本,当然,这种机会成本很难去进行具体的衡量,因为其机会成本是不确定性的。资产专用性的机会成本主要是指税务固定资产的机会成本。
在税收的具体征收过程中,除正常的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外,还有一些可能带来灰色收入的成本,即征税的附加成本。征税过程中的附加成本主要包括两个,第一是征税者的索贿;第二是纳税者的行贿。一般来说税务工作人员享受公务员待遇制度,而公务员的基本工资收入实际上是比较合理的,但是公务员的职权可能会引发权力寻租行为,尤其是许多执法人员为了一己之利,私自帮助纳税人寻找法律漏洞进行逃税漏税等,从其中拿回扣,这是典型的索贿行为,也是最常见的,即税务执法人员与纳税人形成非法合作。另外一种关于征税者的索贿则是强制性的索贿行为,也就是通过权力的威吓来迫使纳税人被动行贿。比如以纳税不合格等理由警告或者威胁纳税主体停滞经济活动,针对企业而言,就是如果纳税不合格,企业可能面临倒闭的风险等。征税者的索贿和纳税者的行贿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但是两者发生的原因有可能存在差异。从纳税者角度来看,他们的行贿可能是被动的,但是更多的是主动行贿。主动行贿属于一种利益寻租,纳税者的寻租行为致使自身利益得到了改善,但是却使得整个社会外部成本不断增加,社会总体利益下降,效率受损。
三、 最优税收监管的交易费用治理模式
为了确保税收立法最优,从程序法上实现税收的公平和效率,必须要对征税程序中的交易费用有针对性地提出治理模式。由于税收监管实际上是对税收作为契约的执行过程进行监督和审查的过程。税收监督和税收审查从本质上来说是契约的治理过程。根据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交易费用理论的三个假设前提在实际契约签订过程中的作用,可以将契约的内在信息进行有效反馈并折射出隐含的签约过程。
根据有限理性、机会主义和资产专用性在一项契约的参与中所起作用的不同对隐含的签约过程的影响,当契约签订主要是受机会主义和资产专用性的影响时,很显然这项契约的参与者是有预谋的或者说有计划的;如果机会主义在一项契约的签订过程中无关紧要,契约签订主要受有限理性和资产专用性影响时,则表示该契约的参与人是一个言而有信的;如果资产专用性在某项交易中不重要,起作用的是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时,则表示该项交易是充满着竞争的。另外,如果一项交易中,有限理性、机会主义和资产专用性都很重要,则该项契约需要治理,也就是说这个交易会产生大量的交易费用或成本。
从税收的征管过程来看,一方面,征管者的有限理性使其无法有效甄别纳税人的信息;另一方面,征管者的机会主义倾向又使其具有与纳税者结成同盟损害国家税收利益的可能性。同时,税收的监管具有资产的专用性,意即表明税收的监管不是一个竞争的市场。因此,从交易费用角度出发,税收的征管是需要治理的,才能实现最优。
税收的征收实际上是一种典型的委托―模型,税收征管过程中的监管就是对国家作为委托人将征税的权力委托给国税局与地税局这种契约进行治理的过程,它需要有特殊的治理机制。日本著名经济学家青木昌彦在《比较制度分析》一书中提出了不同的契约的治理机制及其实施条件。根据交易双方的关系温和程度,治理机制分为个人信任一直到国家法制系统,显然这是从弱到强的信号表示。契约的实施者也是从内部协调实施到外部强制性实施,而预期行动决策规则也是从对欺骗行为的报复到对欺骗行为的依法惩罚。税收征管过程中的监管不仅仅需要税收管理体制内部治理,还必须要借助于外部司法体系的强制干预。
对于那些由国税和地税部门的内部治理而引发的交易费用,主要是指由于有限理性和资产专用性而产生的成本,应该采取“俱乐部规范”治理模式,这是一种典型有效惩罚机制。作为税收征管的人,国税和地税部门就相当于是国家税务系统的“会员”,由于都是属于系统内的成员,因此可以看成它们的行为活动是内生性的。作为委托人的国家显然知道国税和地税部门的策略集是有差异的,能够最大程度地使得自己的目标函数得以实现就要靠激励机制。“俱乐部规范”治理的预期行动决策规则是将不诚实的交易者从“俱乐部”中驱逐,当然在现实的税收征管中,不可能说随意取消某个征税部门。内部治理的“驱逐”策略集中体现在税收政策的优惠,包括补贴、返还、减免等,即一但委托人发现人存在舞弊或者投机主义行为,就会剥夺其享受税收补贴等优惠政策,但是从现实应用来看,内部治理只能够有效降低税收系统内部的交易费用。从威廉姆森的垂直一体化理论和杨小凯的迂回生产理论来看,如果取消地税局,而将税收事务完全托付给国税部门去管理,那么由国税与地税划分而产生的交易费用将会转为内部控制成本,这可以有效促进税收效率的提高。
对于由机会主义产生的交易费用,主要是指由于征收管理过程中产生的附加成本或外部成本。对于外部成本的治理需要通过第三方的强制实施或国家的法制系统来治理。这就需要在税收立法中通过税收的行政处罚和刑罚处罚来实现税收征管的监督和审查,以强制性的方式避免或消除机会主义行为。这就要求第三方或国家法制系统中带有公正性、规范性和强制性的部门以惩罚的形式实现有效的监督和审查。如果第三方能做到公正和规范,则可以有效降低外部成本。税收的行政处罚和刑罚处罚构成了税收监管立法的重要内容,这同样是要建立是“税收法定主义”和“税收基本法”的基础上,并从公平和效率的视角实现税收监管的最优化。
四、 结论及政策建议
交易费用的存在是税收征管中真实存在的问题,也是征管程序中最难控制的问题,它不仅仅会直接影响税收立法的效率性,同时还会间接影响税收立法的公平性。税收征管的交易费用包括由有限理性和资产专用性产生的内部成本和由机会主义产生的外部成本。
内部成本可以通过“俱乐部规范”以剥夺其享受税收补贴等优惠政策的“驱逐”策略进行内部治理。从内部治理结构来看,税收本来就属于财政的范畴,而这主要是由财政部门直接负责,如果将其再次分配给国家税务总局,然后再进行地方税务局的分摊等,使得程序太过繁杂,治理成本非常高昂。从威廉姆森的垂直一体化理论来看,合并国税和地税部门或者取消地税部门的垂直一体化的措施可以将由于国税与地税划分而产生的交易费用转为内部控制成本,从而可以在内部治理中得到化解,使得税收的效率必然提升。可以将国家税务总局改为国家税务局,从属于国家财政部。财政部下达的各种关于税收的财政政策由国家税务局统一执行,然后统一传输到地方的财政局下属的相关税务机构,从而以减少交易费用的路径提升税收的效率。
外部成本主要表现是在征管过程中可能存在利益勾结和联盟等,对于外部成本的治理需要通过第三方的强制实施或国家的法制系统来治理。这就需要在税收立法中通过税务行政处罚和刑罚处罚来实现税收征管的监督和审查,以强制性的方式避免或消除机会主义行为。而法制系统强有力的约束性要能够实现有赖于“法定主义”和“税收基本法”的实现,因此加快“税收法定主义”和“税收基本法”的建设仍然是我国最优税收立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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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江苏高教优势学科建设工程(PAPD)(项目号:苏政办发[2011]137号);江苏省法学会课题“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我国最优税收立法问题研究”(项目号:SFH2013D17);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资助项目 英文标志简称:TAPP;侦查学科研创新团队(2015SJYTS01-01)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