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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双责述责述廉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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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双责述责述廉报告

第1篇:一岗双责述责述廉报告范文

调研中,一般党员干部给我们解密时说: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工程,不仅靠恒心、细心、爱心去打牢干部职工扎实的思想基础,不仅要全体党务工作者和全体干部职工共同艰辛努力,而且更要靠一茬一茬的分局领导班子集体学得正、做得正、行得正良性循环的接力和崇高的党性修炼以及“十年磨一剑”坚韧不拔的个人魅力、高瞻远瞩的领导艺能。分局领导在总结时给我们介绍了打造一支清正廉洁工商干部队伍的三大法宝是:探索廉政教育新渠道,搭建制度建设新平台,拓宽监督工作新领域。

探索廉政教育新渠道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内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实行市场管办脱钩、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垂直管理、国家工商总局机构升格、企业信用个体工商户信用、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现代化信息技术应用以及停征“两费”、新“三定”方案的施行和规范津补贴等等。在实际工作和现实生活中,干部职工的价值取向、生活观念的改变、个人利益的分配、监管方式的转型、履职问责的力度加强等也都发生了重大变革。同时社会结构多元化、商品交易多样化、经济活动复杂化,都给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带来新的挑战和考验。在挑战和机遇共存的历史时代,唯有改革才有生机,唯有创新才有前途,唯有进取才有动力。××分局理直气壮地用马列主义最新理论成果武装人,用先进的文化思想引导人,用管用、有效的科学手段教育人。以科学的唯物的辨证的思想,摒弃不适应不符合当代工商人精神风貌和时代特征的形式主义。在继承和坚持两个经常性工作、正面教育典型引路、“”等传统教育方式的基础上,探索和实践了一系列廉政教育新渠道,取得明显效果。

一是宣廉教育即单刀直入法。在午餐前下班后,分局各种会议进行普遍的宣廉教育。开门见山,直入主题,使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弄清弄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二是倡廉教育即扬长避短法。不分男同志、女同志,不论新同志、老同志,没有成见、没有偏见,只要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进步、思路有新意、点子有价值,都要多场合表扬鼓励,弘扬正气,倡导先进。使之扬长避短,自觉克服不足,不断进取。

三是警廉教育即一招奏效法。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直言不讳,一针见血,直指要害。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明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是思廉教育即红色路线法。结合专题教育、主题教育、传统教育、党性教育等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观改革开放三十年成果,党的一大会址,沙家浜等革命根据地进行“重走革命路,争做廉政人”的红色路线教育,从而使党员干部对“为政重在廉、做人重在诚、讲话重在信、办事重在实”的名句而常思,鼓舞工作干劲,珍惜工作岗位的热情。

五是品廉教育即艺术欣赏法。通过组织观看锡剧《九品廉吏》和《李荣法》,唱廉政歌曲,读廉政书籍、写廉政笔记,谈廉政心得,看廉政戏剧活动,在艺术欣赏中,品位党风廉政建设真谛,修炼完美的人格、陶冶高尚的情操,受到品廉教育。

六是省廉教育即社会实践法。抓住社会热点问题,结合当前形势,不失时机组织干部职工深入社区走家串户、访寒济贫;走进农村田头,不忘人民本色;走入工厂,倾听外来工的心声,牢记公仆责任。在活动中,明确主题,加入引导,反省言行,考量自己。思一思,想一想,党风廉政意识强不强?思一思,想一想人民公仆怎么做?思一思,想一想,存在不足怎么办?

七是树廉教育既现身说法法。召开典型报告会,事迹介绍会和“三八”、“五四”、“七一”、“八一”、“十一”以及历史传统节日座谈会,编组有序、轮流现身说法。介绍个人成长经历,反腐倡廉好的做法和经验,做到人人上讲台、人人受教育、人人是典型,起到三年轮一次,终身留印象的效应。

八是透廉教育即阳光透明法。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深化“两网”建设,突出分局局务公开,保证干部职工对局务公开、党务公开、人事公开和重大活动公开的知情权、监督权,充分尊重民主,确保行政权力的运行阳光透明。做到决策全民主、过程全公开、结果全公布。做干部职工放得心、信得过、有依靠的掌舵人。

九是践廉教育即身先士卒法。党员干部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确保不做。以过硬的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言行一致、表里一致、率先垂范的榜样行为,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模范;做学习实践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的模范;做抵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抗得住私欲的模范,用实践示范的行动教育人、引导人、感化人。

十是问廉教育即远程监督法。充分利用工商系统信息化工具的优势,发挥人人有电脑、有手机,家庭有亲人的作用,丰富基层信息网廉政之声内容,经常廉政警句、格言,有关反腐倡廉规章要求,交流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心得感想。节假日温情提醒,利用手机短讯、聆声,在交友等社会活动中适当提醒,给家属亲人发廉政信,提示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每逢佳节常问“廉”,使干部职工违风廉政之事,不想做,不敢做,不去做。通过远程监控,党风廉政建设的警示,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没有真空,没有死角,没有盲区,将廉政钟声时时刻刻入耳、入脑、入心。

搭建制度建设新平台

××工商分局打造清正廉洁干部队伍的第二个秘决是搭建制度建设新平台,在走访中我们注意到,从领导到一般干部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实践中××分局始终把规范制度建设作为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在实际工作中强调用制度管理人,用制度约束人,用制度规范人,认真解决在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中不切实、不扎实、不落实的问题,不断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度。在中层以上干部中已经形成的有《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责任分解》、《分局班子成员定点挂钩负责制度》分局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部门负责人和干部职工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诺书》,中层以上干部全部建有《党风廉政建设档案》。在具体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制度有《干部职工上下班签到制度》、《基层工商所绩效挂钩实施办法》、《重大案件会审制度》,由总支、办公室、法制科和纪检监察部门参加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纪检监察、人教等部门负责人联席制度》、《工商所长离任审计制度》、《干部职工外出考察实施办法》、《工会慰问干部职工试行办法》、《财务报销实施办法》、《干部职工奖励规定》、《纪检监察定期通报制度》、《行风监督员聘请和会议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责任追究办法》、《政务公开、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制度》等等到二十多项规章制度,做到党风廉政建设网格化、制度化、规范化。真正使党风廉政责任制,一岗双责、一岗多责,做到横向到人,纵向到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

今年××工商分局又根据,新形势、新时期、新特点和工商监管方式的转型等新任务,坚持严格教育与严格管理相结合,以苏州局《干部文明礼仪》和《内部管理规范手册》两个基本制度为基础,在一个探索、两个改进、三个改革上下功夫。即:探索节假日期间、重要时段的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坚决维护廉洁自律规定的严肃性。改进教育方法,体现以人为本、人文关爱思想,注重特色、结合实际分层次、有重点地因人施教。改进考核、考勤工作。改革考核机制,建立适应新形势有效管理的新型机制。改革检查、督查办法,建立检查、督查通报机制。改革思想分析会议方法,建立局、所两级重大思想动态、通报制度,准确及时掌握每个干部职工思想动态。

拓宽监督工作新领域

监督方法方式很多,既有严肃性又有灵活性,××工商分局在拓宽监督工作新领域的主要做法是:

第一:开展履职问责监督,增强风险防御能力

开展“服务型工商”活动取得了巨大成功,工商对地方经济的发展和促进社会进步的作用日显重要,广大工商干部履职尽责的能力明显增强。同时,在工商职能的转型时期,监管领域由低端向高端延伸,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监管方法由突击性、专项性向日常规范监管转变,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履职要求更高,问责责任更严。必须在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领域中,更加强调广大干部职工廉政风险防御的能力。去年××分局以履职问责监督为切入点,扎扎实实开展了“遵章守纪、履职尽责”为主题的学教活动,拓宽了新的监督领域。

在学教活动中,组织观看了预防职务犯罪的电教片,认真组织开展“三对照、三检查”,进行查找廉政风险、建立防控机制。做到了个人查和组织查、上级查和下级查、重点查和普遍查相结合,认真排查,深刻剖析。达到“深刻教育、清醒查风险、全面鼓干劲、奋力抓落实”的目的。在学教活动中,职干部职工参与率___%,在分局__个岗位上,排查风险__个,(其中行政审批风险点__个;行政执法风险__个;行政处罚风险__个;内部管理风险点__个)。高风险岗位即:监督管理、罚没物资和固定资产管理、执法办案、财务管理、行政审批、内部管理等_个。

通过履职问责、渎职失职、行政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履职风险大讨论,把防范廉政风险,提高问责能力,贯穿于干部教育、培养、使用和管理的各个环节,融入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筑牢了广大干部职工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的法纪防线。

第二:开展述职述廉监督,增强自律他律能力

在拓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新领域的实践中,××工商分局探索践行了述职述廉机制。一是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坚持领导干部向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并将“双述”内容在网上公示,接受全局干部职工的监督评廉。二是干部述职述廉。结合公务员考核、民主生活会和评先评优等重大活动,全体干部相互述职述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和努力方向,促进监督,增强自律和他律的能力。三是组织中层负责人向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去年分局在组织桃坞、娄门、观前三个工商所向社会和服务对象述职述廉的基础上,又分别组织机关、注册科、经检大队、监管科等部门负责人向社会和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受到社会各界高度评价,达到了预期目的。分局机关参加“双述”活动代表__人,社会和服务对象代表__人,分别对履行职责、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廉洁自律四个方面进行综合测评,取得好和较好满意率___%的高分。分局在××区纪委组织的__个行政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综合评议中列第三名。

第三:开展作风效能监督,增强服务发展能力

分局从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执行双六条禁令入手,重点是主要领导亲自到××区纪委、各街道党工委征求意见,召开义务行风监督员会议,认真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定期召开干部思想动态分析会议等基础性工作,扎扎实实地推进作风效能建设,在全社会展示了工商部门的良好形象。在作风效能建设的监督上,从思想上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强服务、促增长、促发展”做的怎么样?从工作上对照职能转型要求,思想怎么转、转什么、转到位没有?特别是在当前停征“两费”,实行“阳光津补贴”的大背景下,针对福利待遇、总收入有所降低的情况,部分人存在心态不平衡,工作干劲下降,工作标准降低,管理要求放松,廉洁自律不严;极个别中层和少数干部个人主义、享乐主义、艰苦奋斗的思想不牢;在工作中凭个人感情办事,凭兴趣情绪办事,凭利益多少办事,上班迟到、下班早退,甚至不请假,无故矿工的现象时有发生;组织纪律涣散,工作矛盾积压,部门和个人形象差,学习力、执行力、约束力不到位;部门与部门之间,所与所之间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发展中不平衡,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和不足,开展高强度、密集型的不间断督查。以“三优化、三争当”活动为载体,重点围绕企业年检、行政执法、食品安全、窗口单位、执行纪律五个方面,抽查、明查、互查,定期通报督查结果,提出整改建议。坚持管业务、管队伍,必先管行风的原则,督促干部职工进一步端正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树立法治工商、服务工商、效能工商的形象,全面推进作风效能建设。

第2篇:一岗双责述责述廉报告范文

一、考核内容

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会议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落实第二次中央xq工作座谈会精神情况;聚焦xq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和兵师党委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农牧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推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完成重点任务情况;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贯彻民主集中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开展 “访惠聚”活动和“两学一做”、“学转促”学习教育情况;强化“兵”的职能,发挥兵团特殊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和兵地融合情况;推进法治建设的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原则

综合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考核责任主体不变、基本内容不变的前提下,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有统有分、统分结合;

2、坚持分类进行、综合评价;

3、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

4、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运用;

5、坚持务实有效、简便易行。

三、考核对象

师市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含二级局、非领导职务干部、援疆干部、挂职干部、“访惠聚”工作组成员、“住连管寺管委会”工作成员以及师市党委直属的副处级、正科级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

四、考核内容运用

此次考核内容主要有师市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团处级试用期满一年干部的考核。采取一次考核,结果多次运用的原则。即对团场团处级干部的考核结果,既用于对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定等的依据,又用于试用期干部是否通过试用期的依据。

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具体要求

(一)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和定等原则

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由分项考核和民主测评两部分组成。分项考核得分由各分项考核责任单位根据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情况综合研究提出;民主测评得分为得票情况量化分值。

领导班子考核责任单位及分值设置情况如下:

1.团场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团场领导班子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安全生产考核、环境保护考核、团场目标管理考核、人口和计划生育考核、团场集聚人口能力、科教文卫、民生建设和工程建设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维护稳定、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深化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改进作风、民族团结、向南发展、兵地融合、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民主测评意见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设置并量化(好,按照得票率×100%×30计算;较好,按照得票率×80%×30计算;一般,按照得票率×60%×30计算;差,按0计算)。

2.zd系统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zd系统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安全考核和履行工作职责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

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改革、改进作风、民族团结和兵地融合、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3.直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直属企业单位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利润总额、资产负债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安全生产考核和环境保护考核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

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职能作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改进作风、企业经营状况、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4.对师市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由师市直党工委参照本方案组织进行;对各单位下属处级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考核。

5.领导班子考核定等原则

领导班子考核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考核等次原则上根据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和“一票否决”等情况综合确定。

(1)评定为“好’’等次的,团场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90分,且无“一票否决”事项;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90分,且排名在同类班子的前30%,无“一票否决”事项。

(2)评定为“较好’’等次的,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80分,且无“一票否决’’事项。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一般”等次:

①某项工作受到师市以上通报批评的;

②因工作落实不力,发生重大暴力恐怖事件、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事故、重大、系统性区域性质量安全事件、重大财经违规行为且审计整改率低的;

③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民主测评“好”和“较好”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但“差”票得票率不超过三分之一的。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差”等次:

①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低于60分,且排名在同类班子中后15%的;

②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③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民主测评“差”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认定确实存在问题的。

(二)关于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和定等原则

1.领导班子正职考核评价

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各级各部门党政正职采取班子总分成绩的30%和民主测评总分的70%计算百分制成绩。没有班子的各单位党政正职由行业主管部门提供30%的成绩。

2.领导班子副职及其他干部考核评价

(1)领导评价(30分)。团场党委书记、政委根据年度履职情况,商团场党委副书记、团(场)长对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按总分30分进行打分评价。机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商行政正职对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按总分30分进行打分评价,无党组(党委)书记的单位由行政正职或负责人对班子副职或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进行评价。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的打分工作由所在单位政工部门(或党办)负责,分数确定后,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安排专人于12月30日前报师市党委组织部。

(2)民主测评(70分)。测评内容:德、能、勤、绩、廉。

3.领导干部考核定等原则

领导干部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等次根据领导干部所在班子考核定等情况和干部考核得分等情况综合确定。

(1)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团场领导班子正职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80分、无“一票否决”事项;机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正职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75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的前40%,无“一票否决”事项;领导班子副职和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60分、无“一票否决”事项。

团场领导班子正职不计入团场领导干部评优基数、评优比例不受限制。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优秀等次名额一般不超过本单位或同类型单位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数的15%。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①领导干部考核得分低于50分但不低于40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后3%的;

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不称职”得票率不超过三分之一的;

③分管工作受到师市通报批评的;

④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负有领导责任的;

⑤有问责情形的。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不称职”等次:

①领导干部考核得分低于40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后1%的;

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的;

③违反政治纪律,不按政治规矩办事的;

④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的。

(4)其他领导干部,一般应评定为“称职”等次。

领导班子正职(含二级局正职)定等,由师市党委研究确定,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不提出定等建议;各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和其他师市党委管理的干部考核定等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研究提出建议,师市党委组织部结合各单位总体评优比例情况统筹报党委确定。领导班子考核评定为“一般”或“差”等次的,正职和负有直接责任的班子成员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综合评价未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适当提高评优比例。领导职数较少的处级单位和无主管部门的副处级单位,可按1个优秀名额推荐,由师市党委统筹确定。一级局辖多个二级局或副处级单位的,一般优秀等次名额不超过领导干部总数的15%。师市机关部门副职的评优,按照以总支述职、测评为基础,师市党委综合统筹确定。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确定等次:

①因职务行为以外的错误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

②受一年处分的第二年,或受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

③受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

④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

⑤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检查、调查期间尚未结案的。

(6)师市党委管理的援疆干部不计入受援地、受援单位评优基数、评优比例不受限制。

(7)按照规定有一票否决、兵团干部在线学习任务未完成或其他规定不得评为优秀情形的,相关领导不得评优。

六、各单位团处级试用期干部考核具体要求

对2017年新提任且试用期满一年的干部,进行试用期考核。

1.考核一般采取本人书面述职、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领导干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核其对试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考核前,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应对领导干部能否正式任职提出初步意见,提前报师市党委组织部。

2.团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师市党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报师市党委书记审批,办理正式任职手续,正式任职前,委托单位党委按规定与试用期干部谈话。

3.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经师市党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意见,报师市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七、考核方法程序

(一)撰写总结述职材料。

领导班子根据考核内容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每项考核内容形成专项报告。年度工作总结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兵团、师市党委决策部署,发挥职能作用情况作为主要内容,简要报告其他考核内容。报告要突出以下方面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情况;

2.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兵团改革精神,全面推进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情况,第二次中央xq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兵团党委、师市党委重要决策部署,推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完成重点任务情况;

3.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发扬党内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和行为操守,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开展“两学一做” 常态化制度化、“学转促”、“访惠聚”和“住连管寺”活动情况;

4.强化“兵”的职能,发挥兵团特殊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兵地融合和向南发展的情况;

5.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建设、法治建设、环境保护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领导干部按照分工全面总结一年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撰写述职述德述廉述学(以下简称“四述”)报告。报告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参加专题教育活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依法办事情况等作为重要内容。党委(党组)书记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和加强“三支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党委(党组)成员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党建责任作为重要内容。

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四述”报告,要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查摆谋稳定、抓党建、改作风、促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领导班子工作总结由党委(党组)集体审定,领导干部“四述”报告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签。领导班子工作总结(不含专项报告)和领导干部“四述”报告提前发参会人员阅读,为考核做好准备。

(二)召开考核会议。

综合考核会议由带队师领导作动员,党委(党组)书记主持,并代表领导班子报告年度总结工作、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报告。其他班子成员及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四述”报告均采取书面形式。上述有关材料要提前印发给参会人员。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制定参会人员名册、民主评议表、布置会场、印制各类表册、确定联络员等。

各农牧团场及水管处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范围是: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纪委班子成员,其他团(处)级干部,机关科室负责人,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部分基层一线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要有一定人数参加(10%左右)。

zd系统各单位参加述职述廉的范围是: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副处级领导干部,各科室主要领导和各垦区领导班子成员,一定数量的“两代表一委员”。

直属企事业单位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范围是: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团处级干部,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师市机关团处级干部的考核主要以党总支为单位,参会范围为党总支全体正式工作人员。

(三)民主测评。

在综合考核会议上,对考核内容进行测评。领导班子正职和副职后备干部会议推荐工作,结合综合考核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一并进行。

(四)评定等次。

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和责任单位提出的意见,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要求,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师市党委组织部综合分析形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定等建议方案,报师市党委常委会议审议。

(五)上报材料。

1.各单位党委(党组)根据后备干部民主推荐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集体研究提出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正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按照领导班子正职职数1︰1比例确定;副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由各单位党委(党组)按照领导班子副职职数1︰1的比例确定,并上报后备干部人员花名册和登记表。

2.各单位在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组意见反馈情况,上报单位副职(包含其他处级干部、援疆干部等)定等意见。

八、综合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市党委组织部分别向各单位、各部门反馈考核的相关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当根据反馈情况、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或专题会议,认真总结经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

2.公务员(含参公)单位的领导干部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2号)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3.领导班子确定为差等次的,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组织调整的意见。

领导干部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正职由师市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整改;连续两年确定为基本称职的,进行组织调整。

领导干部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视具体情况适时进行组织调整。

4.对综合考核中发现涉及领导干部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分别依据中央《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兵团《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进行打招呼的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对干部进行及时提醒、批评教育或函询、诫勉谈话以及予以调整、追究责任等。

九、一般干部的考核

一般干部的考核主要是指对师市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zd系统各单位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已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团场机关科级及以下职务公务员和师市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考核工作主要由师市人社局、师市直党工委负责。

十、其他要求

1.师市党委管理的援疆干部的年度考核,除已进行考核的,其余人员与所在单位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一并进行考核。进疆工作不足半年的,原则在派出单位参加考核(各受援单位要与援疆干部派出单位提前做好沟通,以防出现重复考核和均未考核的情况)。

2.参加“访惠聚”活动的干部年度考核,由“访惠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参加“住连管寺管委会”活动的干部年度考核,由师市党委统战部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3.担任多个职务的领导干部,一般在承担主要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4.新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按现任职务在现单位进行考核。交流任职的领导干部,由现单位进行年度考核,交流任职不足半年的,其交流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5.参加培训学习的领导干部,在现单位考核,考核期间本人可不回单位进行“四述”,可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其中参加一年制以上学习培训的,不参加“四述”、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

6.挂职锻炼或参加专项工作的领导干部,在挂职期间由挂职或服务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或服务不足半年的,由挂职或服务单位提供表现情况,在派出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

7.到龄免职的领导干部,已批准退休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8.师市机关各部门的年度总结考核工作由师市直党工委按通知相关要求具体负责组织落实。

9.团处级领导干部考核结束后,填写“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由机关各总支、各单位负责统一收集和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师市机关一般干部总结结束后,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由总支统一收集上报师市人社局。

10.各考核组及各单位要及时与师市党委组织部相关业务科室沟通联系,党风廉政建设测评表报师市纪委,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民主评议结果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其他材料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科。

11.对各单位班子评价的分项责任单位,打分情况请于12月30日前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