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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重视、加强指导,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在街工委和办事处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街的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群众自治及基层民主法治化建[文秘站网-找文章,到文秘站网]设、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各种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冲突,社会矛盾纠纷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并且呈现主体多、范围广、原因复杂等特点,民间纠纷数呈上升趋势。许多纠纷如果不能及时疏导、化解,有可能发展成为,甚至激化为刑事犯罪等重大性案件,严重干扰街的中心工作,影响对地区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及改革发展的大局。我们街扩大人民调解组织,认请形势,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有关文件精神,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巩固和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努力使人民调解工作成为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最坚实可靠的“第一道防线”,为维护我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快速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抓住机遇,落实措施,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首先各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是广大人民群众民主自治的较好形式之一。真正做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哪里有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就做到哪里”。今年,根据本街实际情况23个居委会都建立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今年6月份,我们对各社区居委会综治主任组织了培训受到了很好的效果。
其次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工作方法和工作程序。坚持依法调解、自愿调解、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积极开展调解活动,调解过程,必须符合人民调解的工作程序和规则。我们要按照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积极吸收一批政治素质好、专业素质和文化水平高、年富力强、热心于人民调解工作且群众威信较高的人员进入调解员队伍。聘请一定比例的热心公益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法律知识的离、退休干部等志愿者但任调解员。加大了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文化专业知识和调解业务的培训力度,重点是对人民调解员调解工作的规则性和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制作进行了培训。加强了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设施,为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尽快使人民调解工作走上“社会化、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三、以防激化为重点,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我街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工委、办事处和区司法局的指导下,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街工作大局,紧紧围绕防激化这个重点,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广泛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我街经过认真研究新时期民间纠纷的特点和规律,通过综合运用排查调处、专项治理等手段,认真调处涉及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建立了“社区警务室”和健全了各项制度,加强对重点工作的排查,及时发现和化解纠纷隐患和苗头,积极预防因拆迁、还迁、环境卫生、低保、就业、供热等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各类案件和群体性上访等重大社会事件。同时,还根据形势发展,在抓好传统的婚姻、邻里、家庭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调解的同时,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并根据各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指导,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培训,不断提高调解水平,增强调解效果。
四、改善和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
一、继续开展法制宣传“六进”活动,掀起新一轮普法。扎实做好“五五”普法舆论宣传发动工作,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和工作进度,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把目标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单位,提出完成时限,明确责任要求,抓好贯彻落实。积极邀请人大、政协代表、委员通过视察、检查活动,推动“五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抓好城市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引导居民开展依法治理、创建文明社区活动。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制订,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推进基层民主与法制建设。
二、从强化服务质量入手,扎实抓好法律服务的规范拓展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拓展法律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在城区,充分调动律师、公证人员的积极性,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方便居民的法律服务需求,通过依法办理公证事项,积极引导群众借助公证手段调节经济关系和民事关系,预防和化解各种矛盾纠纷,避免和减少司法诉讼。在农村,要依托律协、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深化和推广村聘法律顾问工作,引导基层法律工作者为农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组织和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者参与涉法工作和处置工作,不断完善律师参与涉法工作市、县两级网络,使律师参与涉法面力争达50%。加强律师、公证诚信体系建设,利用律师、公证网络建设的平台,向社会公开律师、公证员的诚信情况,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队伍的公信力。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行为,完善法律援助程序,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畅通申请渠道,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使法律援助数量稳步增长;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机制,保障受援群众获得高质量的法律援助;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机制,促进和规范社会组织开展法律援助。
三、从强化调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入手,扎实抓好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要继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重点巩固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分类指导,积极推进人民调解的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探索和创新人民调解的新思路、新方法。当前要重点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四个突出问题: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员变动大、素质不高的问题;人民调解工作量化常态管理的问题;民间纠纷调处信息运转不灵或出现中梗阻的问题;人民调解手段与方式方法更加实用有效的问题。我们要在指导思想上有新观念,在工作方法上有新举措,在试点工作中有新突破,进一步理清思路,积极谋划。加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内部协调,注意整合力量,加强基层建设;加强上下级司法行政机关之间的沟通,强化工作指导以及好经验、好做法的总结推广;加强外部沟通协调,主动向有关部门通报工作的情况,密切相互间的配合与支持,使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运行更加有效,把人民调解工作推上新台阶。深入贯彻省上关于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指示精神,结合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实际,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努力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逐步改善全市基层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改善基层干警的待遇,为司法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要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职能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围绕中心工作和维护稳定大局中发挥应有作用。
依法治理是依法治国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具体实践。今年,我们在全面抓好依法治街道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依法治村、依法治校工作,在依法治村方面,我们主要抓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与村务管理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抓好村级政法组织的建设,主要抓好调解委员会、司法行政工作室的建设,着力打造“民主法制示范村”。在依法治校方面主要抓好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的选配工作,协助街道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从司法、公安、综治等部门,抽出多名业务骨干,分别担任街道各所中学、小学的法制副校长。司法所负责统一编排课程。各位法制副校长都能按照各自的职责完成工作,深受广大师生的欢迎。
为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努力做到矛盾纠纷预测早、发现快、报告实、调解好。为此,我所积极做好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和相关法律的宣传。一是认真学习了最新《人民调解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从理论上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理论基础知识,从而提高每一位人民调解员在调处矛盾纠纷中充分掌握法律、法规及政策水平。二是强化培训,把好素质关。主要是通过培训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自身素质,强化定期例会、案件通报、信息掌握,特别是在自己所在村组的民情、必须经常了解,及时发现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苗头,对已发生的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并尽力防止事态扩大,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中。三是注重管理,做好案卷、台帐整理工作。通过培训的方式,促进人民调解员在调处矛盾纠纷中,如何提高他们的在案卷制作上、台帐登记上有进一步的提高,和规范化操作水平,按规范化的要求做好协议书的制作、台帐登记工作。通过调解务实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人民调解员的理论水平有了提高,实用调解技能得到增强,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上半年各调解委员会共调处纠纷2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有效地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基层稳定作出不可低估的贡献。
在帮教工作方面,我所对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全面登记,逐个核实,造册登记,做到无一人漏登。按照人员分布情况,安排专人包村,定期与帮教人员会面,谈心。指导村帮教小组成员开展工作。通过帮教,绝大多数帮教对象能遵纪守法,没有重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帮教工作为基层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社区矫正是新时期赋予司法行政部门新的使命。我所对全街道16名矫正对象进行造册登记,逐人建档,并且进行严格日常管理。目前,所有的矫正对象都纳入正常的管理,没有出现矫正对象违法犯罪和管理上的重大事件,并积极组织他们学习新出台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定期组织进行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使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有序地开展。
今年以来,我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紧紧依靠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责,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努力营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和公平和谐的社会环境。1-6月份,全县共受理调解2526件,调解成功2443件,成功率96.7%,非正常死亡案件38件,全部得到有效化解;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88人,累计期满解除社区矫正对象219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622人,警告12人次;全县7家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859件,其中刑事156件,民事(经济)578件,行政15件,非诉讼81件,其他29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共374件,其中民事案件239件,刑事案件133件,公证2件,接待来访、来电920余人次。
(一)创载体,增强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的实效性
1、打造“微平台、大普法、润万家”普法品牌。以“微平台、大普法”活动为载体,深入实施“六五”普法,建立首家普法信息资料库,充分利用短信、微博、远教平台等新型媒体,以简单易读、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拓展宣传面,增强实效性。对整理的5000条普法短信分三个层次进行发送:一是领导干部层面通过“普法手机报”进行发送;二是“二代表一委员”层面通过局短信平台进行发送;三是农村村民层面通过村务短信通进行发送,确保覆盖人数达15万人以上。同时在司法微博开设“微普法”专题,真正把普法的单向灌输关系变为双向互动关系。此项活动在6月份全面启动,目前局短信平台已发送信息量达5000余条。
2、组建重点工程“法律服务团”。整合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工作职能,助推重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目前,与福溪街道一起成立了“始丰湖公园法律服务团”,开展试点工作。下发了《县司法局关于在“三改一拆”行动中认真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同志要充分认识在“三改一拆”行动中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以土地管理、城乡规划等为重点的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化解“三改一拆”行动实施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在接待当事人有关涉及“三改一拆”法律咨询时,明确违法建筑不受法律保护,积极说服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3、开展“保民生、促和谐、法律援助大行动”。推进法律援助“六零”服务,完善援助网络建设,建立劳动局、林特局、公安看守所等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在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开设法律援助工作窗口,为群众就近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初审法律援助申请等服务。组建“名律师法律援助团”、“青年精英律师法律援助团”、“法律援助志愿团”等三大法律援助团队,集中开展大型法律咨询和专项法律援助活动,为困难群众提供专业贴心的法律援助服务。完善“12348”服务热线,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针对一些复杂疑难的法律问题,承诺三日内一定给予回复。
(二)强基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按照《省星级规范化司法所考评办法》,开展创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工作,努力使全县基层司法所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基础装备水平明显提升,司法所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4月份,我局在福溪街道召开了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会,今年确保7个所创建成功,到2015年,全县三星级以上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达标率达到100%。
2、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深化。按照市局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重大不稳定问题摸排化解活动,对土地征用、村务财务民主化管理等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而可能引发的问题,做到了主动参与,提前排查,巩固形成矛盾减少在源头、纠纷发现在苗头、小事化解在村头、大事控制在镇头的“四头工作法”。依托县联合调解中心,部署开展“流动调解进乡村”活动,以“流动调解庭”等形式,组织调解员进乡村、进社区,切实化解一批影响较大的矛盾纠纷,以示范调解促进农村调解工作规范化。加强行业调委会建设,充实完善调解人才库,制定调解员分类培训计划,首期调解员培训班已于五月下旬举办。完善联动机制,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建立健全反应灵敏的预警机制、条块结合排查机制、多管齐下的联动机制、高效规范的处置机制,全面推行警调、诉调、检调、政调及访调“横向五联”衔接机制,切实把纠纷解决在基层。
3、社区矫正模式不断创新。编写《社区矫正实务手册》,进一步规范入矫、在矫、解矫三个阶段各个环节工作的具体操作流程。联合社区矫正志愿者进行定期走访,创建社区矫正对象定位手机抽查工作机制,安排专人不定时开展电话抽查,强化“人机结合”监控。5月中下旬由局领导带队对15个司法所的服刑人员突击、限时、集中点名点验,到场率97.3%。新编写200条社区矫正警示短信,时刻提醒矫正对象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组织矫正对象参加森林防火等公益劳动和集中教育活动,6月初对58名犯非法经营、信用卡诈骗罪的服刑人员开展了分类集中教育。开设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发放免息创业贷款,完成过渡安置工作。今年以来,累计技能培训57人次,就业(就学)指导95人次,成功安置社区矫正对象27名
(三)重提升,增强司法行政队伍战斗力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订《县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坚持与各项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2、开展“党员党性教育日”活动。开设司法讲坛,以“每月一课”形式,组织开展“三看三比”活动,加强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廉洁自律和转作风教育,加强业务培训,激发广大干警“实绩论英雄,大干争上游”的激情。
3、开展“律师形象提升年”活动。围绕“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这一律师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采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等措施,提高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水平,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律师行业的社会公信力。
二、下半年工作的思路
(一)基层工作抓重点
1、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固本强基”工程,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公开招录补足司法所缺额人员,努力使司法行政机关与司法所形成上下协调、运行有序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开展“对标”创建活动,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司法所实战能力。
2、深化大调解体系建设。完善“纵向五级、横向五联”的大调解工作体系,积极探索公调联动工作机制,尝试设立我县首个警民联动调解室。进一步充实调解人才库,落实调解员分类培训机制。深化“十佳人民调解委员会”、“首席调解员”、“金牌调解员”评选工作,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进一步调动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进一步完善五调联动机制的同时,下半年人民调解的工作重心是夯实人民调解自身基础,以创新谋发展,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向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以有效缓解政府综治工作压力,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为目标,突破传统模式,全力打造一批以“和合”为统一品牌的具有专业调解水平的专职人民调解室,通过吸收民间组织、民间力量参与社会矛盾调处,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3、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依法履行司法行政社区矫正执法主体和工作主体职责,进一步深化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法律化建设。加强对重点矫正对象的管控,层层落实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失控和再犯罪,确保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二)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创特色
1、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出台《民主法治村(社区)动态管理办法》,引导基层自治组织进一步健全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提升“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质量,在申报的基础上争取新增市级“民主法治村”3家、省级1家。
2、抓实“法律六进”活动。以“学法学分制”和“一季一法”来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工作;筹划“法律农村千里行”和“流动大舞台”法制文艺演出,与县文化馆合排合演了法制文艺一台戏,从7月开始到各乡镇(街道)进行巡回演出。
3、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依托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窗口化”、“一条龙”、“一站式”的法律服务,真正把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成为司法行政机关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窗口”。深化法律援助工作,通过“一推进”、“二完善”、“三落实”、“四优化”、“五行动”,真正实现“应援尽援”。继续完善律师陪同各级领导接待制度;严格执行农村法律顾问考核奖惩办法,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公益性法律服务。
(三)队伍建设新进展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深入基层、融入群众,在感同身受中不断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切实做到公正廉洁执法、依法诚信执业、热情服务群众。
一、化解矛盾,着力为社会稳定提供法律保障
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一是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县调解中心、乡调委会、村调解员、调解信息员四级工作网络。全县共建立调委会337个,在册人民调解员总数1470人。二是大力宣传《人民调解法》,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继续开展“金、银、铜”牌调委会和调解员评选活动,授予均溪镇调委会、广平镇调委会、华兴乡华安村调委会、县医患纠纷调委会、太华镇汤泉村调委会、桃源镇蓝玉村调委会等6个调委会2012年度“金银铜牌调委会”称号,授予梅山乡沈岭村调委会吴同万、县道路交通事故调委会陈宗袍、谢洋乡调委会李代汉、均溪镇南街社区调委会巾帼调解队刘晓玲、吴山乡东埔村调委会林成发、上京镇上京村调委会陈乘耿等6名调解员2012年度“金银铜牌调解员”称号。2013年2月,均溪镇被评为省级“人民调解先进乡(镇)”,桃源镇兰玉村等16个村被评为省级“人民调解先进村”,梅山乡沈岭村吴同万被评为省级“人民调解能手”。三是健全完善多元化调解工作机制,积极参与1+N联动,大力开展“大调解”工作。全县18个乡镇公安派出所全部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各乡镇通过聘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老法官等配备专职调解员24名。转发了《省“公调对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闽公综〔2013〕272号)文件,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有效推进“公调对接”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继续推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激励机制,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五是开展“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组织乡镇司法所每半个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今年来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808件,调处成功769件,成功率95.17%。如石牌组建“红旗”调解队、武陵组建“”调解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社会稳定提供法律保障。
二、全面普法,着力为社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一是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向移动手机用户发送法制动漫彩信、出法律宣传栏、挂宣传横幅标语、上街法律咨询、入户开展普法宣传等形式,发放“宪法知识问答”、“12·4”及“六五”普法知识问答等宣传材料3万多份。二是继续抓好学生“带法回家”和“夕阳红”等特色普法活动。与综治委、教育局、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在暑假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活动的通知》(田综治委[2013]43号)文件,印发学生“带法回家”宣传材料6万多份,制作3套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展板。组织各乡镇开展“夕阳红”普法活动,印制法律入户宣传单4万多份,把法律带进乡村、社区和家庭。三是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六进”活动,发放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读本800多册,印发各类普法对象学法用法知识汇编5000多册。四是开展“法制教育进家庭”“八个一”活动。做到每户有一份“法制教育进家庭告知卡”;一份相对定期的法制入户宣传单;一本常用法律书;一张“法律服务联系卡”;每天收看一台法制节目;每户掌握或熟知至少一个维权法律法规;一名学法明白人;每年对村、社区普法骨干、普法中心户组织一次培训。扎实开展全县18个普法重点村的法制宣传活动,确定华兴乡作为“法制宣传示范乡”,发放各种法制宣传材料2万多份。五是加强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采取集中宣传与当事人个别跟进宣传相结合的形式,通过广播、发放告知卡、入户宣传、现场解答群众咨询、一对一宣讲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先后开展了“深化法律六进、建设法治”、“深化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有序、依法治访”等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引导人民群众增强守法、用法的法治观念。六是坚持普治并举,以依法治县“三五”规划总结验收暨“六五”普法中期督导为契机,广泛开展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治企、民主法治示范村(居)活动,表彰了柯文润等60户家庭为“遵纪守法示范户”,扎实推进法治县创建工作,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创新管理,着力做好特殊人员的管理教育
1、着力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以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为核心,以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为突破口,对社区矫正实行规范化管理。一是档案资料登记规范整齐,确保人档齐全。二是对在监狱服刑人员信息核查及时准确,做到日清月结。三是走访社区矫正人员家庭,摸清情况,做到底数清,去向明。四是在日常管理上严抓细扣,实行“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季评议、年考评”,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个人谈话、思想汇报、组织公益活动等,切实从思想上矫正其不良行为。五是实行手机定位管理,设置定位手机告警围栏,确保社区矫正人员不脱管、不漏管。六是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等帮扶措施,多渠道多方面帮助无业人员实现就业,引导社区矫正人员自主创业。到今年6月30日为止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786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416人,目前在册社区服刑人员370人,无一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2、着力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坚持以促进思想转化为根本,以预防重新违法犯罪为重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积极采取措施,着力抓好安置帮教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健全安置帮教组织网络,完善衔接、管控、帮教工作机制。到目前为止,在管安置帮教人员共计1567名,现已安置1499名,安置率达95.6%;并已录入信息系统,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名册和帮教安置档案齐备。全县重新违法犯罪人员32名,重新违法犯罪率2.13%。二是进一步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建立了2个安置帮教基地,大力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安置上主要采取基地安置、输出安置、回原单位安置和鼓励自谋职业等四种形式,帮扶上主要采取政策扶持、技术扶持、资金扶持等三条措施,全力做好特殊人员的管教工作,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四、充分履职,着力为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1、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主题活动。组织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人员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为政府、机关、企业等单位或个人担任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审查草拟各类合同,办理公证,全力服务“六大战役”项目建设。选派5名律师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继续组织律师参与县领导接待日活动20多批次,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解决利益诉求。
2、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县法律援助中心深入乡镇、村庄进行入户宣传,发放《法律援助指南》、《法律援助服务手册》、《公证法》、《婚姻法》、《劳动合同法》及“便民服务联系卡”等宣传材料6000余份,为群众排忧解难,真正把法律援助“送进家门”,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援助知晓率,受到了社会公众的一致好评。积极创新服务方式,营造创先争优良好氛围,突出农民工、下岗工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重点服务对象,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实现应援尽援。今年来,全县各法律服务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121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3年1月荣获“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荣誉称号。
3、做好律师公证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律师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促进律师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在城区通过上街开展法律咨询、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等形式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继续开展法律服务进机关、进单位、进家庭、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高墙“九进”活动,为服务对象提供法律咨询、审查或草拟合同、办理公证、解决有关法律事务。全县3个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50家,办理案件308件,代书200份,解答法律咨询1095人次。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234件。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法律顾问16家,办理案件117件,解答法律咨询230多人次,并广泛开展农村“三资”监管法律服务工作。
五、明确重点,着力抓好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
1、抓好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全县18个司法所已有梅山、华兴、谢洋、石牌、济阳、奇韬、上京、桃源、太华、屏山、武陵、建设、广平、前坪、湖美、吴山、文江等17个司法所建成投入使用,均溪司法所正在抓紧建设,预计8月份可投入使用。18个司法所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达4025.32平方米,总投资682万元,每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平均面积为223.6平方米。全县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一方面改善了司法所办公用房条件,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水平。
2、用好司法所专项行政编制。2012年9月,县编委下发田委编[2012]44号文件,增加乡镇司法所专项行政编制3名,增编后共39名。我局及时申报招考2013年春季司法助理员3名,现正在招录中,用足用好司法所专项行政编制,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提供人员支持。
3、大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司法厅的标准大力进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司法所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健全干职培训制度,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各项职能发挥,抓好信息化建设,全面建成联接省、市、县、乡四级的基础网络、视频会议系统,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2013年2月,太华司法所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规范化司法所。
六、加强学习,抓好主题教育和创先争优活动
加强对党的十精神、系列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深入推进创先争优和“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活动,切实解决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执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
七、强化管理,抓好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制定下发内部管理制度,完善领导班子工作制度,抓好队伍建设,增强队伍活力。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岗位责任,量化绩效考评。开展“平安单位”、“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做好综治、、计生、精神文明等工作,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办好自家事,提高综合保障能力。
一、法制宣传工作
一是制定各类普法文件。先后印发关于调整区普法讲师团及下发《区普法讲师团制度》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区“法制宣传村村行暨第八个外出务工返乡人员普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区普法讲师团“送法下乡”活动的通知、关于召开“六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动员会议的通知、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和制度。
二是广泛开展各类普法活动。先后开展农民工返乡现场法律咨询会、3.15维权周、学习雷锋好榜样志愿者现场法律咨询会、送法到郑楼、送法制图书到洋北小学等一系列法制宣传会。
三是全面做好中期验收工作。今年是“六五”普法中期验收之年,在年初就制定迎接验收的工作计划,并召开全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会议和“六五”普法中期验收工作动员会,布置任务,做好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制作“六五”普法宣传材料,同时精心选取龙河的乔庄、幸福街道的幸福社区、区实验小学、精科集团、工商分局等单位作为示范点,5月22日、6月6日区人大和市检查组先后到我区检查“六五”普法工作,我局从台账准备、示范点的选择、汇报材料的准备等几个方面进行积极准备,获得了区人大和市检查组的一致好评。
四是积极做好新闻信息工作。3月底我局成立新闻信息写作小组,并积极与市局、区委区政府新闻中心对接,了解写作动态和写作要求,同时联系江南日报、法制报、法制网频道,争取更多采用我局新闻信息。
二、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深入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防。依托划分的排查网格,积极开展村居(社区)和基层单位每周、乡镇(街道)每半月、区每月的集中排查,加强重点地区矛盾纠纷的排查,及时上报排查发现的纠纷隐患,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全覆盖。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按照“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的要求,实行矛盾纠纷信息直报、快报及“零报告”制度。遇到重大矛盾纠纷要直接、迅速上报至区司法局。若无纠纷信息情况,实行矛盾纠纷信息“零报告”每天下午4:30前通过矛盾纠纷调处工作QQ群上报。
二是提高专职人民调解能力。组织乡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及部分优秀村居调解员参加业务知识培训,由司法局领导班子主讲人民调解的相关业务知识、调解技能及相关案例,并邀请了区人民法院同志讲解以《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等为主的民事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人民调解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是加强专业调解队伍建设。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局、经信局、总工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全区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的实施意见》,要求在职工人数300人以上的企业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年初调整了区级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进一步完善医患纠纷调解工作。
上半年,全区排查和受理社会矛盾纠纷共991起,调处成功989起,成功率达99.8%。各类纠纷主要集中在劳资、拆迁、交通事故及婚姻家庭纠纷等方面。其中婚姻家庭纠纷共发生171件,占比17.3%;劳资纠纷共发生116件,占比11.7%;拆迁纠纷共发生107件,占比10.8%;交通事故纠纷共发生94件,占比9.5%。
三、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密切协作,规范社区矫正衔接工作。上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同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沟通,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衔接工作。做好审前调查、假释评估工作。通过审前调查、假释评估把好社区矫正“入口关”,上半年以来,共为法院、公安、检察院、监狱出具各类调查评估意见函133件,采信率达100%。
二是加强举措,规范社区矫正执行工作。今年以来,我们以“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巩固年”活动为抓手,进一步规范日常管理,认真做好监管,要求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将电话汇报记录、思想汇报收集、集体劳动和学习的组织及走访等监管工作真刀实枪的落到实处,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同时实施平台监管,监控到点。推进监控现代化,以定位管理系统为依托,实现移动管控网络全覆盖,对重点人员和外出务工人员进行全员定位管理,严格矫正对象外出请假审批制度和双担保制度,加强重点人员的严密监控,目前全区共有167人被定位监管。
三是强化培训,提高矫正工作队伍素质。首先是对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开展月培训,以会代训社区矫正业务知识,不定期组织业务考试,并将考核成绩纳入季度考核。其次是对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绩效考评。对专职考工作者的工作实绩进行绩效考核,一月一考核,实行积分制,工作实绩和薪酬直接挂钩,工作干的好积分就会高,积分越高工资越高,奖优惩劣。
目前,我区在矫社区服刑人员470人,其中缓刑366人,假释95人,督予监外执行8人,管制1人;上半年期满解矫110人,因疾病死亡2人,无脱漏管,无重新犯罪。
四、法律服务工作
一是以创建省级优秀司法所为动力,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为巩固司法所软、硬件建设,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2月26日在罗圩乡召开了全区规范化司法所现场会,会上介绍和观看了罗圩乡、陈集镇司法所建设。
二是以构建和谐村居为契机,深入开展法律进村居活动。建立“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截止5月底,乡镇(街道)、村(居)签订法律顾问合同率达100%;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全区共印发宣传材料12000份,为做好法律服务宣传,区局印发了法律服务便民联系卡发给司法所,在社区、村(居)发放;围绕区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城市更新和旧房改造,提供法律服务。
三是以年检注册工作为契机,推动全区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再上台阶。按年检注册工作要求,使全区15个法律服务所61名法律工作者顺利通过年检注册;举办法律工作者培训班,请区法院法官上法律知识讲座,受到了与会参训者的一致好评;同时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在全区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法治惠民活动,切实解决基层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法律问题,依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四是以“深化法治惠民活动”为抓手,以年检注册和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加强诚信教育,严格财务、业务。今年以来,全区基层法律工作者共担任法律顾问一家,诉讼事务434件,非诉讼事务513件,解答法律咨询2088人次,办理法律援助473件。
五、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法律援助进农村。印制法律援助知识宣传手册,把法律援助知识宣传到农村千家万户,家喻户晓,并开展“三个一”活动,即:向农民赠送一本法律援助书籍、赠送一张法律援助程序卡和开展一次法律咨询活动,让广大农民了解法律援助的性质、对象、条件和程序,重点围绕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婚姻家庭等领域解答群众咨询。
二是法律援助进社区。在社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向社区的低保和特困户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为社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将社区内所有低保户、特困户、老年人、残疾人等受援对象分类建立档案,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对象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打造社区的“快速通道”。
三是法律援助进企业。深入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工地、企业,通过发放《法律援助便民卡》、《农民工维权手册》、《法律援助指南》等资料,张贴《劳动合同法》和法律援助宣传挂图,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引导他们通过法律途径表达合理诉求和保护自身权益。
四是法律援助进学校。积极与学校协作,建立“中小学法律援助工作站”,充分发挥“青少年维权岗”的职能作用,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定期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2014年上半年,我中心共受理各类案件267件,其中刑事辩护51件,民事216件,全部录入法律援助管理系统。接待解答法律咨询600人次,代书5件。
六、队伍建设
一是深化政治理论建设。党“十”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新时期指导司法行政工作、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根本指导思想.我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按照党的"十"精神的要求,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通过学习教育,我局全体工作人员能够做到思想上始终保持清醒,政治上始终保持坚定,牢固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时光飞逝,2017年悄然而去,回顾这一年来的调解工作,应该感谢上级领导给了我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感谢社区同事们的关心和帮助,也感谢自己的踏实工作和努力进取。这一年的工作使我收获颇丰,因此我将2017年的工作情况及来年的工作计划作如下汇报:
一、学习认识方面
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几年来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学习《社区居民法律知识读本》,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使我的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民间纠纷的日益多元化要求我们一刻也不能放松学习,要将社区调解工作做到位,我深感责任重大。我觉得一名称职的人民调解员必须具备以下素质:正直公平的道德品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坚定信念;不怕苦、不怕累、不怕委屈的奉献精神;娴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等等都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前提和关键。与此同时,还应具备一定的职业操守,如坚持平等自愿、合法合理的原则,坚持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等等。调解工作者的职责就是将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在社区、在萌芽状态、在激化之前。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镇街。
二、工作方面
在上级领导的指引和关怀下,在社区民警及同事们的协助下,我逐渐成为这方面的工作能手,一年来成功调处了社区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各类纠纷12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接待来访居民约30多人。
有一则典型案例:社区老一段家属院小二楼有户居民做摆摊儿卖凉皮的小生意,每天清晨四五点就起床准备出摊儿,鼓风机一打开,噪音就吵得隔壁邻居老太太睡不着觉,每天如此,老太太终于无法忍受,只好来到社区寻求帮助。老人家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诉说着失眠的痛苦,我们耐心倾听,理清事件脉络,快速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安慰老人劝说其回家后,迅速采取行动。我们找到卖凉皮的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但是由于涉及生计问题,他们照实说一时半会儿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调解陷入僵局。但是我们并没有放弃此案例,后来经过我们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在居委会的多次协调下,卖凉皮当事人最终答应拆除鼓风机,并保证不会再影响邻居正常休息。我们成功化解了此次矛盾冲突。
法律宣传方面,我们在法制宣传栏张贴普法宣传海报、利用黑板报、文艺演出、法律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对广大的居民进行形象生动的法律知识宣传教育。今年还利用“六五”普法宣传期间,在人口相对稠密的路口发放普法资料,将普法工作做到实处。我个人也利用闲暇时间,翻阅实用性法律书籍,不断充实自己,为今后的调解工作储备理论知识。
社区矫正方面,我一直按照区、镇司法所的要求实行人性化管理,坚持以人为本、以情感人,经常与他们面对面的交流谈心,随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及时减轻和消除他们的思想顾虑,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改过自新环境。
三、成绩与不足
经过近几年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及今年的努力实践,我终于取得了一点成绩,2017年有幸被金台区评为金牌调解员。调解工作既得到了上级的肯定,也赢得了居民的赞许。
当然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法律专业知识基础薄弱,理论知识运用能力弱,调解技巧也有待提高等等。
四、2018年工作思路
为了把调解工作做得更好,明年我决心努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1.学习方面
在新的一年里我打算不断地学习,不断充电,与时俱进。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邻里、赡养、财产赔偿、婚姻家庭等方方面面的法律知识,这样才能在调解工作实践中灵活运用,得心应手;积极参加各种类型的法律培训,加强业务进修,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技能。
2.思想方面
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关心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时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社区稳定无小事,要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助人为乐,爱岗敬业,在调处棘手、难缠的纠纷时,不怕得罪人,遇到危险时,要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不为名利,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对调解工作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要时刻情系百姓、情系社区、情系和谐,以服务群众为荣。
一、健全组织,明确责任
为全面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责任务,切实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调整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明确分管局长具体负责,并把综合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的召开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传达市综治委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全市维稳工作部署。同时为使工作落到实处,年初制定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并结合各股、室、处、所、中心职能逐一签订了《司法局2008――2010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真正做到齐抓共管、层层落实。节假日安排人员值班,集中对本辖市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及时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节假日期间的稳定。
二、发挥职能作用,落实各项维稳措施
(一)深化“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推进法治××建设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推动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整体发展。着力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丰富农村普法形式,完善农村普法工作机制。大力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带动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做好面向社会大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和完善各部门、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机构的横向联合工作网络,形成普法联动格局。并成立了由法学工作者、教学者、政法系统司法干部、知名律师、法制宣传志愿者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的××市法律宣讲团,为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进行普法工作。继续开展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工作,不断推进基层民主实践的发展。调整充实法制宣传业务部门,加强法制宣传骨干和普法志愿者的培训,巩固普法人才队伍的建设。
(二)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切实维护基层稳定
一是以创建省级示范司法局、十佳司法所为载体,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基层司法所建设,进一步落实政法专项编制,根据工作需要充实人员,加强基础建设。大力推进省示范司法所创建活动,加强司法所业务建设,提高队伍素质,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增强司法所履行职责的能力,推动全市司法所业务的规范开展,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二是健全完善调解组织网络,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一手抓“大调解”机制建设,一手抓人民调解工作,以人民调解为基础,扎实推动“大调解”机制的完善发展。切实加强市镇村三级调调解网络建设,巩固现有基层人员调解组织、培育发展新型人民调解机构;优化调解员队伍结构,进一步推动调解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4月份,××市召开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对推荐评选出来的十佳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表彰。年初,我们举行了为期两天的全市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和调解能力。拓展调解工作领域,强化纠纷信息预警,加大纠纷调处力度,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民间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0%以上。
三深化社区矫正工作,努力提高矫正质量。认真履行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加强社区矫正组织体系建设,提高社区矫正执法队伍素质。以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正质量为核心,不断创新方法和载体,在社区矫正成效上取得新突破。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学校作用,每季度组织矫正对象进行一次专题教育,每月组织矫正对象参加一次公益劳动。社区矫正对象年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切实加强保障体系建设,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
四是以预防重新犯罪为重点,提高帮教安置工作成效。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法制化”的要求,做好新时期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进一步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衔接管理工作机制,衔接率达到90%以上,全面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措施,安置率达到85%以上,对已衔接人员帮教安置率达到100%,当年重新犯罪率2%以下。
(三)推进法律服务改革拓展,提升服务经济发展能力
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切实提高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政府接待水平。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把重点放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上,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切实保障法律援助工作人、财、物的需求,加大对困难地区和农民工输入较多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与法院、仲裁、劳动、建设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规范社会法律援助组织的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拓展宣传渠道,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实现办案量逐年增长,力争实现“应援尽援”。
三、注重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行政干警政治素质
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法治理念武装头脑,使广大干警在执法思想、执业理念、工作实践等方面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民主决策,提高决策透明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培训,提高执政能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牢固树立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形象意识和团结意识。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深入开展勤廉示范单位争创活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强化监督检查、效能监察和政风行风建设,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加大对系统先进典型的选树和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司法行政公务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两只队伍的积极性,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1、人民调解工作
今年我镇的人民调解工作,在去年我镇21个村建立的村级司法综合工作站的基础上,利用村级司法接待室和周四党政领导接待日的制度,做到“有访必接、有问必答”,形成了经常化和制度化的排查预警机制。并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点时段之前对我镇的矛盾纠纷进行调查排摸,制定防范预案,保证了其间的社会稳定。
同时充分发挥镇“司法综合服务窗口”作为第一线职能窗口在稳定工作中的作用,为群众的申请调解和法律咨询提供便利,今年镇司法所直接受理法律咨询98起。充分发挥了基层人民调解,尤其是村居委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和司法所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将尽可能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始发阶段。对应当通过诉讼解决的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依法提起上诉。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对象积极予以法律帮助,今年办理法律援助16件。
截至11月,我镇司法所直接受理解决人民调解案件35起,制作协议书18份,协助村调解委员会处理纠纷27起,各村调解委员会处理调解各类纠纷案件195起,制作人民调解书163份。司法所与镇各职能部门、村调委会通力协作,确保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遏制去京、去沪上访和去县集访,确保*社会政治的和谐稳定。
二、安置帮教工作
今年我镇的安置帮教工作,在全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小组的工作机构的基础上,经过2009年的村委改选,我镇进一步充实了村级安置帮教小组的人员,依靠各村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的帮教志愿者队伍,对刑满释放人员开展帮教工作,教育他们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此外,对于生活有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司法所积极为他们联络各方,为他们帮困解难。今年年内已为4名刑释解教人员协调解决了建房、申请低保或临时补助等困难。
通过将每月司法局下发的名单和与各村村委了解的情况相结合,切实掌握我镇刑满释放人员的实际数量和他们的生活状况,认真地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的建设。截至11月,我镇五年内刑释解教人员100人,其中2009年回归的社会的服刑人员23人。依据市司法局针对八类对象列为重点对象的要求,建立了重点帮教对象的一人一档,同派出所、村委、社工一起开展重点帮教工作。今年8月,司法所与禁毒办、社工一同前往*市第三劳教所,接回一名涉毒劳教人员,并为他做了尿检,结果为阴性。表明对象已基本摆脱了。
年内司法所联合我镇两所中学、镇政府相关部门、村委会、派出所,积极开展特殊对象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针对我镇两位特殊对象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依照年初所制定的实施方案计划,在年内展开了一系列的帮扶关爱活动。一名关爱对象是20*年矫正期满的缓刑对象的女儿,去年被列为关爱对象,司法所和社工站与她的父亲一直保持联系,并在每季度定期进行走访,了解她的学习、生活近况。在9月新学期开学之时,司法所的干部对她家进行的走访时,赠送了她一套学习用品,鼓励她好好学习。另一名关爱对象的父亲现在监禁于*市第三劳教所,家中没有人能承担起监护职责。2009年3月,由县安帮办、县青保办,镇司法所召集召开协调会议,镇民政办、镇青保办、东安村村委会、*中学等单位参加。会上商议决定为对象指定临时监护人,为她解决生活来源。4月12日和6月20日,镇司法所和妇联两次共同前往该对象家中进行探望,赠送她一套学习用品及200元的慰问金。9月,司法所与*市第三劳教所取得联系,咨询为该对象在劳教的父亲办理所外执行劳教的手续。10月16日,县安帮办、镇司法所与东安村委的干部一起,对该对象的父亲开展了“进大墙帮教”的活动。
三、社区矫正工作
今年我镇的社区矫正工作,在20*年社区矫正目标管理考核要求的基础上,依据市、县司法局要求,严格落实矫正措施,规范工作制度,做好社区矫正的基础性、规范性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009年我镇新进入社区矫正18人,期满结束矫正9人。目前在册服刑人员27人。其中缓刑19人,假释5人,剥夺政治权利3人。镇司法所同社工一起,按照监管规定对矫正对象分别建立档案,做好个人基本情况、日常管理、思想状况等方面的台帐记录。严格依照规定程序进行开始宣告、教育学习、公益劳动等各方面的管理。除每月对每一名对象进行一次个别访谈外,至2009年11月初,共组织了6次社区服刑人员的集中教育,其中进行了两次专门的心理健康辅导。此外司法所积极为社区矫正人员帮困解难,2009年中,司法所为其中为1人办理了劳动手册,为其中4人申请办理低保,为2人提供临时补助。
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法律宣传工作方面,我镇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农村基层干部和社区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广泛开展法律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等活动,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司法所同我镇各行政村和居委会合作,在各村办公处和草棚镇解放新街设立了法制宣传栏,张贴法律宣传挂图和法制宣传横幅。
2009年,司法所组织参与公务员学法活动5期,开展送法下乡活动26次,制作专题广播宣传材料44期,播放法制文艺电影1期,设置法律宣传专栏13期,组织参与法律知识讲座11期,参与镇党委组织法制宣传早市活动2期,散发各类法制宣传资料17628份。
*年12月1日至12月7日的*市第20届宪法宣传周期间,为加强对公民的法制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镇司法所开展了一系列的普法宣传、法制教育活动。
12月1日上午,*镇在草棚镇举行大型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十余个单位部门共同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在人流量大、周围居民多、人员相对集中的草棚镇上,宣传内容包括《婚姻法》、《收养法》、《劳动合同法》、《促进就业政策汇编》、《禁毒法》以及反等法律法规,共出动宣传人员20余人,制作标语4条,展板16块,黑板报2块,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群众咨询300余人次。在12月3日和5日,分别在*中学、海桥中学进行了“法制辅导员进校园”的讲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