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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以“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两手抓”,一手抓执法监管,一手抓农业标准化生产,着力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加快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区的专项整治、例行监测工作,确保抽检农产品合格率98%以上,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协调合作机制、检打联动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1、加强监管机构建设。建立落实“区管委会负总责,生产经营者负第一责任,相关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结合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推进畜牧兽医体制改革,落实“职能、人员、经费、手段、服务”五到位的工作目标。
2、强化人员培训工作。加强对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管理人员的培训,加快建立一支业务熟、效率高、能力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队伍。
(二)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3、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地区和重点时节抓好专项治理,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着力解决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加强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密切配合,突出做好对肥料、种子、农药、兽药和饲料的质量安全监管,严查在允许使用的农药、兽药中添加禁用农药、兽药成分以及在饲料中添加禁用物质的违法行为。
4、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一是强化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对我区15家饲料生产企业和个体户定期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户),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产品;在全区范围内实行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全方位质量安全监控,扩大饲料产品中瘦肉精、莱克多巴胺、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抽查监测覆盖面和抽查监测频率,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瘦肉精、莱克多巴胺、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二是加大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力度,重点监测禁用药物、喹诺酮和磺胺类等抗菌剂类药物残留。三是加大生猪、水产等养殖环节的监管。加强对畜禽养殖基地特别是散养户的抽检和巡查力度,强化养殖基地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四是积极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培训,特别是宣传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危害,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五是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加大我区三家生鲜乳收购站监管力度,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非法收购站,规范生鲜乳收购秩序,强化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生鲜乳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六是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小区建设,推动畜禽养殖基地的标准化生产。
5、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继续对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例行监测,突出重点,强化对饲料、蔬菜、水果、生猪、禽蛋、生鲜乳和水产品等重点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严查违法生产、销售行为。区畜牧兽医站要在完成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分配任务的同时要有针对性的开展例行监测工作。
6、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对抽查监测中发现的疑似违禁农业投入品和不合格农产品,区畜牧兽医要根据情况通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请求执法力量或联合区工商、公安、质监、卫生等相关部门执法。建立检打联动工作机制,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及制售贩卖瘦肉精、三聚氰胺和高毒有机磷农药等严重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案件,要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从快从严予以打击,做到违禁物质的来源和去向未查清的不放过,涉案犯罪分子未查清的不放过,违法犯罪分子未得到应有惩罚的不放过。
(三)强化长效监管机制的建设
7、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重点要从农产品生产企业入手,从建立完善主要农产品生产记录起步,加快探索建立可追溯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8、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和完善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预警防范能力,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在工作中,要把握四个最基本原则:第一反应要快速,第二处置要依法,第三防范要联动,第四预警要超前。
一、基本情况
目前,孟州市已在全义农场、孟香果蔬专业合作社、广惠果业合作社等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立检测站(室)8个,制定完善了36种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全市通过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的绿色食品6个,通过省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农产品5个,无公害农产品基地7个,总认定面积0.383万hm²。
二、主要做法
(一)抓源头,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
深入开展种子、农药等农资市场集中整治活动,在多次对全市265家农资经营门店进行“拉网式”排查中,严格清理整治禁用药品,规范限用药品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技术,逐门店张贴国家公布的禁限用药名单宣传页,要求经营者签订书面承诺材料,不得经营或变相经营禁用农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农药经营使用范围进行宣传和销售,违规者将严厉查处等。2011年至目前,共张贴《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5000余份,印发宣传资料4.5万余份,出动执法人员2700余人次、执法车辆400余辆次,查获违规农资2134kg,查处违规农资经营案件46起。通过日常性及专项治理工作,未发现有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23种禁用高毒农药以及复配制剂的违法行为。
(二)抓生产,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
进一步完善了36个主要农作物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规范了主要农产品的生产技术标准,建成了全省先进的测土配方施肥化验室,大力宣传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同时,在全义农场、孟香果蔬专业合作社等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推行生产操作档案化管理,对安全生产各个环节进行可追溯性监控,有效地保证了农产品质量安全。2015年,共组织各类标准化技术宣传培训班56场次,印制黄瓜、苦瓜、苹果、梨等蔬菜、水果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小册子5000本,并分别发放到三品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种植大户手中,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到4.83万hm²,有力地推进了全市农业标准化进程。
(三)抓认证,创建优质品牌提升农产品质量
强化农产品品牌意识,把创建农产品品牌作为提升农产品质量、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鼓励市场占有率高、质量安全水平过硬、竞争能力强的农产品申报省、市名牌农产品以及农产品地理标志。支持、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和农产品加工企业为产品注册商标和申请使用商品条码,全力推进“三品一标”申报工作。孟州市全义农场、孟香果蔬专业合作社、广惠果业合作社3个农产品生产基地被认定为“河南省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
(四)抓检测,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
一方面,突出抓好农产品生产基地自检能力建设,新购置了3台农药残留快速测定仪,孟州市具有自检能力的“三品一标”蔬菜基地已达到8家。全省最大的无公害韭菜生产基地全义农场自韭菜产品上市以来,认真落实市场准出制度,坚持每天抽检产品,保障了韭菜市场安全。另一方面,有序实施县级抽样,进一步扩大农产品抽检范围,侧重做好三个突出:突出地域,重点是1.33hm²以上蔬菜生产基地(包括“三品一标”基地)、市区蔬菜市场、农贸市场、马路市场、超市等;突出品种,重点是集中上市品种和大众消费品种;突出时间,重点围绕“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提高抽检次数和抽检比例,确保农产品质量,维护人民群众消费安全。自2011年7月孟州市质检站成立以来,共抽查农产品2576批次,75种产品,9301个样品,合格率99.9%。
三、存在问题
(一)群众的安全意识不够强
目前,还存在非法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违规使用限用农药的现象。在正常的例行抽检中,还存在拒检现象。
(二)执法主体不明确,执法难度大
1.执法主体不明确。对于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要求的农产品的执法问题,尤其是对于市场中的流动摊位的执法问题,执法主体不明确。2.执法难度大。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主体是农业部门,而市场主体是经贸部门,产品的销售又是工商、质检等部门主管,管理部门多,联合执法难,即使出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也难以做到对问题产品的现场查封,延误最佳处理期,难以达到市场执法的预期目的。
(三)检测体系不健全
目前,孟州市只有市级的检测站,乡、村两级还未建立检测机构。就目前市级检测站的人员、仪器配备情况,只能对城区的大中型超市、批发市场、规模大的基地例行抽检,不要说对于乡村规模小点的基地和乡村集贸市场覆盖不到,就是针对城区和大的基地也只是抽检,覆盖面很小。
(四)时间滞后问题
1.检测的信息反馈滞后。我们现在还达不到现场检测的条件,检测车辆由于公车购买停办的原因,现在无法购买。抽样人员开始抽样时,商户已经开始销售。从抽样到抽检结果出来,最少1.5~2h,如果到基地抽样时间会更长,在这个时间段出现问题,谁负责。2.执法滞后。从结果反馈给有关部门到执法人员到现场,又需要一段时间,在这个期间如果出现问题,将会出现无人负责的现象。(五)工作经费不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环节多,费用高,特别是抽样与检测,没有足够的经费保障,该环节工作根本无法正常开展。
四、意见建议
(一)加强宣传
建议政府在电视上开辟专栏,大力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法律和生产知识,引导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改变传统的生产经营方式,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现在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配套的管理办法还未出台,对于拒检现象,可以通过电视宣传让群众明白,拒检认定为不合格,从而杜绝此类现象的存在。
(二)明确执法主体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对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要求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处理处罚由农业部门决定,对农产品销售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处理处罚由工商部门决定。但对于最容易出问题的流动摊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没有明确执法主体,鉴于工商部门监管有流通环节,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职责,建议政府把流动摊点的执法主体明确为工商部门。
(三)加大投入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1、建立机构,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的发展,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的发展无公害农产品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负责协调和办理有关日常事务。同时,市、县农业部门都建立了无公害农产品发展领导小组,落实了具体办事机构和人员,明确了系统内各部门职责,为正常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制定规划,规范管理。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要求以及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通知》、省农业厅《关于我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先后出台了《关于发展我市种植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意见》、《关于加强种植业无公害农产品管理的试行办法》等9个有关生产意见和管理办法的文件下发各县(市、区)农业局,从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工作重点、具体措施等方面对强化和规范种植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提出了明确要求。市政府对发展无公害农产品也十分重视,今年1月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意见》(德府发[XX]4号),提出了“十五”期末和XX年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的奋斗目标和工作措施。我局为配合今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促进农业标准化工作,于今年4月和7月分别向各县(市、区)农业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种植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产品规范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进行了专项安排部署。这些工作的开展,为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的发展明确了目标、思路和措施。
3、强化宣传、提高认识。一是利用会议、培训、送科技下乡、印发宣传资料等对农业系统干部职工、企业、基地、农户开展多种方式的宣传。二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和印发简报对全社会进行宣传,重点介绍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基本知识等。据初步统计,今年市、县农业部门和新闻单位合作共开展相关报道40期(次)以上,市农业局以德阳市发展无公害农产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印发“无公害农产品发展动态”专报5期。通过多途径多方式宣传,强化了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4、积极开展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积极组织引导帮助龙头企业、专业协会、重点乡(镇)进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并开展基地认定和产品的认证工作。今年共有14个单位申请基地认定,面积6.33万亩,省厅土测中心已派专家到我市抽取了土样和水样,现正在检测过程中。目前全市已建和在建的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3个,有39个基地通过省级无公害认证,总面积33万亩,有 32个产品通过省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有26个产品顺利通过地方认证向全国认证转换,有6个单位的24个产品通过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绿色食品”认证,还有一个企业的无公害农产品正在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完成了39个省级基地在农业部的产地认定备案工作。
5、强化手段,加强检测。农业系统近两年通过自身努力和向上争取,今年8月,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已经市政府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核编6名,目前正在筹建之中。现已建立6个农残速测站(点),购置农残速测仪12台。其中广汉市已于XX年9月开始开展了对果蔬等鲜活农产品的定期抽检工作,中江县于XX年4月开始开展蔬菜的不定期抽检工作,什邡市、绵竹市于今年开展了对鲜活农产品的农残抽检,监测农残动态。据统计,今年全市到11月对农产品基地和市场共抽检样品3510个,合格3418个,平均农残合格率达97.3%;。
6、治理源头,强化监管。我局与工商、公安、质监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加强了对农产品生产和经营环节的管理,特别是加大了对农业投入品的市场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杜绝高毒高残留农药等禁用农业投入品进入市场和生产环节。尤其是XX年到今年上半年,全市开展了以高毒农药、剧毒鼠药专项整治为重点的农资打假护农行动,切实维护了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今年上半年,全市农业系统共出动执法车辆321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179人次,检查整顿农资市场449个,检查农资经营企业及经营户2222个,受理投诉案件20件,查获收缴各类违禁及假冒伪劣农资产品34.68吨,处理涉案人员57人,立案查处27件。通过加强监管,规范了农资市场,为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创造了良好环境。
7、规范市场,推进准入。针对我市被列为四川省五个无公害农产品市场准入试点市的实际,积极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绿科农业、三溪香茗等企业、基地已在城市设立了无公害农产品专销点,广汉市正在筹建无公害农产品专销市场,什邡市、绵竹市等也计划建立无公害农产品专销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虽然通过农业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无公害农产品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与上级要求和形势的需要相比,与省内搞得好的兄弟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认识不到位,投入少。部分地方、部分单位、部分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对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未将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工作的具体措施少、力度弱。同时社会上对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认同感相对滞后,一些消费者安全意识十分淡薄。用于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专项投入少,与相邻市比有很大差距。
2、检测手段差,质量监管困难。县级检测站点总体较少,需进一步完善,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虽设立,设施设备购置与建设投入需要财政和上级部门的多元支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日常检测和取得资质认证还面临许多困难。
3、执法机构不健全,市场准入监管难启动。目前我市的农业执法机构和队伍尚不健全,市级没有专门的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县级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不完善,缺乏专职执法人员,执法条件较差,执法力度不够。而农业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成效与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密切相关。
三、XX年工作计划 针对目前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明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使我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1、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和产品的日常监管。
2、建立健全无公害农产品检测体系。
3、健全农业执法机构和队伍,加强农业行政执法。
4、继续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
5、 加强市场信息体系建设,实行市场准入和信息披露制度。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检查指导,落实监管责任。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质量兴农推进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工作要求,全面安排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下达了2019年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主题教育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加强督导检查,指导xx、灵武巩固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支持xx县积极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下发督查通报2期,督促各县市区认真落实好监管机构、人员、经费、制度四保障。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都认真制定了工作计划,为保障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打好基础。
二严格投入品监管,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一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大力倡导“发现问题是成绩,解决问题是业绩,主动作为是政绩”的工作理念,严格投入品监管,推广农业生产记录台帐制度,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登记备案制度,全市六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农业投入品在线系统和农产品追溯系统,全市70以上的农兽药、种子、化肥、饲料等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和部分农产品生产企业上线运行,建立监管名录,利用二维码实现农业投入品交易来源、流向、质量全程信息化监管,做到了从源头上把好农业投入品使用关。二是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2019年春季农资打假期间,全市农业执法部门共查办各类案件12起,其中已办结7起。开展农兽药专项整治,受理农药举报案件18起,立案5起,查获假劣农药62件,涉案金额74000元;
挽回经济损失18000元。三是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732人次,执法车辆386辆次,检查兽药生产企业16家次、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62家次、农资经营门店832家次。执法抽样检测644批次,其中种子质量监督抽样86批次、转基因监督抽检83样品、农药80批次、兽药95批次、肥料32批次、饲料及饲料添加剂15批次、生鲜乳253批次,举办培训班8期,培训人员5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1000余份。调处各类投诉举报41起。向公安机关移送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1起。
(三)开展标准化生产,推进质量认证监管。在生产基地、合作社等农产品生产企业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建立耕地地力评价和测土配方施肥、示范、推广应用系统,开展农膜回收示范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有机肥替代、绿肥种植、秸秆还田、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技术措施,病虫害统防统治及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9,完成有机肥应用示范面积3万亩,建设核心示范区6个。推行水产品健康养殖,规范农兽(渔)药的使用,抓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9以上,有效降低农药、化肥等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积极推广稻渔生态养殖、畜禽标准化示范场、“五优水稻”、“五优蔬菜”示范基地建设。截至目前我市已建立各类畜禽水产标准示范场58个,五优水稻示范基地20个(6万亩),五优蔬菜示范基地20个(2万亩)。加快“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认证,认真开展品牌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工作。今年以来已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推荐拟开展gap认证企业15家。加强“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培育。截至目前,xx市“三品一标”认证企业73家,有效期内认证农产品总数达到235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13个,比去年减少27个,部分无公害农产品进一步提升为绿色和有机农产品;
绿色食品116个,比去年增加4个;
有机农产品100个,比去年增加26个;
地理标志农产品6个,与去年持平。“三品一标”农产品总量63.62万吨,占全市农产品总量的40.96,总量比去年增加10.7,产品质量安全和品质显著提升。
(四)加强疫病防控,强化畜禽产品监管。一是监督屠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屠宰企业对非洲猪瘟核酸病毒进行自检529头份;
二是对来自外省区的屠宰活禽查验h7n9禽流感检测证明并回收备案,对屠宰生猪进行非洲猪瘟、“瘦肉精”抽样检测,全市共抽测瘦肉精9500多批次;
三是加强流通环节非州猪瘟疫情监管,共检查并消毒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的车87车次,动物1678头只,动物产品1186公斤。四是加强对外埠入银动物产品的监管,实行检疫申报备案制,严把“备案、报检、出证”三大关口,使外埠动物产品来源、去路环环相接,确保分销换证动物产品的可追溯性,共接受外埠入银动物产品落地报检1615批次2124.98万公斤,其中猪产品11批次5.6万公斤,禽产品1604批次2119.38万公斤,报检率100。五是深入开展畜禽屠宰“扫雷行动”加强屠宰环节监管,截至10月底,全市共屠宰生猪13.17万头,牛羊12.44万头只,家禽46.53万只,县以上生猪、牛羊和家禽进点屠宰率分别达100、98和98。全市无害化处理各类动物1.4856万头只,其中牛0.16万头中,羊0.19万只,猪0.82万头,家禽及其他0.32万只。
(五)加强生鲜乳监管。对辖区内生鲜乳收购站及运输车辆进行了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了生鲜乳收购、冷藏、装运质量控制措施,查阅了生鲜乳常规检测报告、抗生素残留检测报告以及收购、销售等有关记录。组织召开了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培训会,深入各奶牛养殖场和养殖园区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对辖区内158家生鲜乳收购站和143辆生鲜乳运输车进行了抽样监测,严格按照农业部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进行了现场检查判定,全市共抽检鲜奶样210余份,各项检测指标确保合格,未发现违法添加物质。通过抽样监测,规范了生鲜乳收购站管理,加强了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的监管,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六)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加强对外调水产苗种检疫及产地检疫,从源头上确保水产苗种质量的安全;
二是编制渔业技术规范,规范生产管理,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开展池塘水质监测工作,依据检测结果指导渔农开展水质调节,改善养殖水域环境。通过推行水产健康养殖模式,认真做好养殖鱼病预防、水质检测、指导建立养殖日志、水产品基地健康养殖、安全规范使用渔药等基础性工作,确保全市无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开展水产品监督抽样检测113批次,抽样检测合格率100,对1批次流通环节问题水产品指导xx县农业农村局协调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查处,无害化处理水产品3600公斤。
(七)加大风险管控,扩大监测履盖面。构建市、县、基层检测站(点)三级检测体系,目前已建成投入使用市级检测实验室1个,县级实验室4个,共建立速测检测站点84个。开展风险监测,截至10月底,全市共抽检各类农产品速测11万批次,合格率99.54,定量检测1300多批次,合格率99.74。其中市本级共抽检各类农产品2690份,定性检测(速测)1693份,合格率98.94,定量检测997份,合格率99.20。农业部对我市例行监测抽检,蔬菜果品、畜禽、水产品综合抽测合格率也达到了97以上,筑牢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八)加强宣传培训。结合扫黑除恶、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保健品市场专项整治、主题教育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共开展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培训班20多期,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万多份,积极组织开展绿色食品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特别是自主题教育问题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持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我局制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片1部,积极通过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微信群、xx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
印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宣传画1000多张,发放给六个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在各乡镇、集市、农资店广泛张贴;
同时发放“食用农产品安全用药指导手册”600多份,开展问卷调查40多份。开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经过广泛动员搜集整理,全市共上报李学兵加工贮藏经营病死犊牛及其产品案案情综述等稿件9篇,拟推荐相关部门开展典型事例宣传。
(九)部门联动,抓好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抓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五部门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174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主体200个、检查食品经营主体1436个,检查各类市场39个,收缴假冒伪劣食品28819公斤,取缔无证照经营主体14个,罚没5.8万元,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25件,xx市农业农村局先后通过宁夏电视台、xx市电视台开展宣传2次,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22次,组织开展宣传活动91次,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7起,其中金凤区立案查处的宁夏水生豆芽菜有限公司在豆芽菜生产过程中违法添加6-苄基腺嘌呤药物案件已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6吨有毒有害豆芽菜成品和半成品已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4月份由我局牵头再次对自治区暗查暗访发现的79个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改,检查农村食品经营户237户,共立案55件,其中当场予以警告18件,结案2件,罚款6万元,其余35件正在办理中;
另外适用简易程序处罚7件,罚款350元,整改取得了明显实效。二是抓好主题教育问题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了详细的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分行业设立了蔬菜、畜禽、水产、生猪屠宰、整改提升五大行动组,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落实专项监督抽检任务,全市计划共抽检各类农产品250批次,第一批计划抽检100个批次已全部抽检完成,按照市食安委开展地产水产品质量安全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要求,我局已配合第三方检测机构全面完成了80个批次的水产品抽检任务,第二批150批次抽检工作正在进行。加强督导、落实整改,结合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三品一标”品牌农产品培育项目验收工作,xx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先后深入6个县市区及11个生产企业进行了标准化生产、检验检测、问题农产品整治督查。加大问题线索摸排力度,进行拉网式排查,全市共出动执法、农技人员630多人次,检查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540多家。根据摸排情况,截至目前,全市共摸排梳理属应查办案件问题4起,其中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1起,水产品兽药抗生素残留超标1起,抽检不合格农兽药生产2起。灵武市对1起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正在立案查处。根据市食安办提供的相关线索,经过市农业农村局认真开展调查,进一步对xx县海鹏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从外省市贩运到xx的乌鳢进行抽检,发现有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局积极指导xx县及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依法查处,已无害化处理乌鳢3600多公斤。xx县根据区兽药饲料监察所提拱的问题线索,已对2起抽检不合格农兽药进行了查处,对违法生产企业分别给予了相应的处罚,近期结案。同时对4家符合生产条件的屠宰企业在xx市农业农村网进行了名录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加强社会信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信用档案。我市目前已初步建立起农资和农产品信用纸质档案信息,共建立各类信用信息档案上千份。开展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全年上传“信用xx”、“信用宁夏”网站公示农产品生产许可和确认信息219条,行政处罚信息7条,同时将全部龙头企业、“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企业、荣获市级以上农业生产企业信用情况全部上传信用xx网站,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问题。畜禽屠宰监管力量薄弱、农业综合执法改革进程慢,执法人员,执法设备、执法经费短缺;
个别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对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自律监管意识还需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农业投入品在线管理和农产品追溯管理信息化建设还需加强。
三、2020年重点工作及措施
(一)全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三品一标”品牌农产品认证监管建设项目的实施,认真落实绿色兴农发展目标任务。
(二)持续推进畜禽屠宰专项整治活动。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屠宰企业改造升级和畜禽屠宰示范场创建步伐,规范畜禽定点屠宰肉品品质检验、非洲猪瘟和“瘦肉精”检测工作。
(三)继续开展监督检查。对种养殖基地、企业、专业合作社开展监督检查,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农产品的生产安全督导。
(四)持续推进农资在线系统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争取两个系统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监管平台顺利对接,切实发挥监管系统的效能作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加大农业执法监管力度,开展检打联动。拓展渠道,积极从举报投诉、执法检查、监督抽查、农业生产事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中发现线索,完善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制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迎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由省农业委员会承担的考核要点有11项,合计分值15分,依据省农业委员会的职责和任务分工,现对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自评如下:
一、 工作准备情况
我委接到贵局《关于迎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后,委领导高度重视,责成此项工作由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牵头落实。我们组织相关处室召开专题研讨会,针对考核要点,逐项核对我们应该准备的上报材料。在我们相关单位的鼎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高标准的完成此次迎接检查材料准备工作。
二、 主动与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沟通
接到考核方案后,我们主动与相关的上级考核业务处室请示,尤其是我们的主管领导机关,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业务处室的领导,上级机关对我们工作很认可,并给予很高的评价。
三、总体评价
2016年,我们严格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考核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工作目标,量化指标,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基本实现了延伸绩效考核工作目标,圆满完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比较明显。按照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和责任分工及具体的考核要点指标分值,自评分为15分。
四、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要点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一)扎实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2014年,农业部启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采取“国家制定考核办法、县创、省评、部公布征询意见、国家发牌”的方式,创建期2年,首批选择107个市县作为试点单位。我省敦化、榆树、公主岭三个市成为首批试点单位。2016年,与省水利厅、畜牧业局共同组织开展了创建工作。
1.加强工作指导。一是组织3个创建县(市、区)分管副县长和局长分别参加了农业部举办的两期培训班。二是我处于2016年6月在敦化市举办了有各地农业部门负责人、监管工作负责人等200多人参加的培班,请农业部监管局副局长金发忠授课,并现场观摩了敦化市安全县创建情况。三是对3个创建县(市、区)开展了中期检查指导,对创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2.加强政策资金扶持。2016年,从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中,给每个创建县扶持资金20万元,用于开展创建工作。2年创建期期间,国家给予每个试点县专项资金100万元,我处将3个县(市、区)同时作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试点,一同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在监测、检测和风险评估等项目安排上给予重点倾斜,共扶持专项资金45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创建工作的开展。 2016年,经与农业部协调,将敦化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列为省农科院农产品质量安全部级检测中心敦化实验站。
3.进行总结和完善。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试点单位第一批核查和第二批遴选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16〕25号)要求,我委牵头组织开展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第一批核查和第二批遴选工作。2016年8月,我委组织3个创建县就两年来的创建工作进行了总结,认真总结创建过程中取得的典型经验,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明确今后和努力方向。目前,3个创建县的工作总结、图片等相关材料已按要求报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第二批试点工作,农业部给我省6个指标。在广泛征集、自愿申报、初步审核的基础上,2016年9月7日起,由我处牵头组织,组成3个考核组,经过学习培训,分赴3个第一批试点单位进行核查,7个第二批试点单位申报县(市、区)进行考核遴选。同时,委托省农业技术培训中心对10个县(市、区)进行了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3个厅局分别出具了10个县(市、区)农、畜、水产品检测结果。经过核查,3个第一批试点单位敦化市、榆树市和公主岭市达到创建要求,已将名单上报农业部。经过遴选,7个申报县(市、区)综合排序依次为:辉南县、前郭县、大安市、伊通县、东丰县、龙井市、洮南市。名单已上报农业部,争取全部开展创建。
4.完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模式课题研究。在抓好安全县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应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邀请,将我省敦化市作为全国三个试点之一开展安全县创建模式研究。目前,课题已完成,总结报告已报送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二)深入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为了确保今年全省农药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农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16〕 8 号)要求,我省制定下发了《2016年吉林省农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16年吉林省农药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2016年农药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工作思路、任务及保障措施,为做好全省农药专项整治工作指明了方向。各地都成立了由属地农业业务主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药市场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对农药市场监督工作进行分解,做到了领导重视、职权职责明确,确保监管到位。
1.开展春季农药市场督导检查活动。为了推动各地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全面启动,及时发现和掌握各地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省农药检定所组织执法人员成立三个督查组,由所领导带队,分赴各地深入农药市场、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宣传和市场检查。共检查全省9个市(州)21个县(市、区)农药市场的300余家农药经营商店,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及时排除了隐患,有力地保障今年春耕生产。
2.组织省本级执法人员深入各地开展农药质量和标签执法检查,共检查省内9个市(州)、21个县(市、区)526家农药经营单位。
3.组织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辖区内农药质量和标签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是近两年问题较多的农药市场以及2015年农业部和我省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中涉嫌有问题的农药产品。
4.根据2015年农业部第二批、第三批农药市场监督抽查结果通报,开展了全省范围的市场大检查。通过组织开展农药市场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全省农药经营秩序,有力打击了销售假劣农药和标签严重不合格农药的违法行为。
截止到2016年11月份,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8375人次,检查农药生产企业27家次,整顿农药市场2110个次,检查农药经营单位19274个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02起,查获不合格农药13.46吨,涉案金额84.45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64.03万元。
(三)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2016年,我委深入贯彻全国“双打”工作会议和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将农资打假执法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国家六部委联合下发的《2016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和省2016年“双打”工作要点的要求,组织全省各级农业部门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全面深入开展了“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全年共组织全省各级农业执法机构出动执法人员44197人次,检查农资企业、经营业户34024个次,入农户倒查14000余户次,查处各类农资违法案件532起,涉案金额310.14万元,查获违法农资产品29.4万公斤,挽回损失7000余万元。经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我省农资市场环境明显优化,农民购买使用农资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四)加大对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指导力度
2016年财政部下达我省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项目资金985万元,共产创建标准园18个,其中设施蔬菜标准园7个,水果标准园11个。
通过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项目的实施,促进和带动我省设施蔬菜和水果产业不断向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品牌化方向发展。
(五)强化对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
2016年度,我委共组织开展2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一是针对国家在我省例行监测中于辽源市生产基地发现的有关农产品品种农残超标问题,2016年7月,我委重点组织开展了监督抽查,制定并下发了《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第一次国家农产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方案》(吉农质发〔2016〕4号),将抽查范围扩大到长春市。共抽取样品25个,经检测全部合格。二是2016年11月份,省r委按照吉林省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食用菌专项监测的结果,制定并下发了《省农委关于开展食用菌质量安全专项抽查工作的方案》(吉农质发〔2016〕8号),省农委决定对长春市、四平市、延边州开展食用菌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抽查,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六)建立了例行监测和检打联动机制
2015年底,我委制定并印发了《2016年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总体计划》(吉农质发〔2015〕21号),以国家和省农产品检测实验室确证检测为主要手段、市、县、乡速测筛查为辅助手段,开展主要农产品日常监测。一是强化省级例行监测。全年共开展省级例行监测4次。每次例行监测,我委均制定并下发监测工作方案,规定工作程序,指定监测参数,提出相关要求。从监测情况看,我省前三个季度蔬菜、水果和食用菌例行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6.2%、99.8%、98.5%。平均合格率达到了年初确定的97%目标。二是强化省级专项监测。主要对我省地产主要粮油作物如玉米、水稻、大豆、花生以及蔬菜、水果、食用菌、人参等开展专项监测。全年计划开展7次专项监测,目前已开展5次。从监测情况看,合格率达到97%以上。三是强化国家例行监测的配合。2016年,农业部将我省长春、四平、辽源列为国家例行监测城市。每次抽查前,我委均协调相关市县,下达工作方案,确定抽样地点,积极配合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呼和浩特),确保抽样工作顺利进行。从监测情况看,前三个季度我省蔬菜、水果监测合格率达到98.3 %和95.2%,平均达到96.8%。居于全国前列。
(七)及时准确地在吉林农网上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
2016年全年,省农委共组织开展了4次蔬菜、水果、食用菌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共监测了全省9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和珲春市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生产基地的蔬菜、水果和食用菌共3大类45个品种2160个样品,对甲胺磷等60种农药参数进行了检测。监测结果显示,全年蔬菜、水果、食用菌样品例行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7.0%、99.9%、98.9%。监测结果表明,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较为稳定,能够确保安全消费。
(八)加大对农资打假大要案查处力度
省农委认真贯彻执行农业部印发的《2016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和农业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2016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把查办案件作为农资打假的首要任务,坚决查处各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大力推进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联合行动,建立了部门之间的线索通报、联合执法、案件协办等工作机制,形成了打假合力。积极推动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农业执法监管网络,严厉查处大案要案。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极大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2016年全年共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件532起,其中涉案货值或者案值较大的案件有5起,通过严查严打,有效地震慑了农资违法经营主体,切实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了我省农业生产安全。
(九)及时向卫生计生等行政主管部门通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
依据省农业委员会职责分工,我委及时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卫生和计化生育委员会及时准确的通报,国家农业部门对我省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信息。
按照《农业部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农质发〔2015〕11号)要求,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呼和浩特)在省农委、有关市、县农业和市场监督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于2016年5月10~12日对我省长春市、四平市和辽源市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蔬菜生产基地的蔬菜、水果、食用菌进行了本年度第二次例行监测。共采集样品170个批次,其中蔬菜样品120个批次,水果样品30个批次,食用菌样品20个批次。经检验,不合格样品为1个批次的超市蔬菜。
(十)创新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2016年,我委遵循省农委和省食药局《加强吉林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协议》的职责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创新发展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努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无缝衔接的监管模式。
1.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2016年2月,制定并印发了《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吉农质发〔2016〕1号),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以县域为单位,以行政村(屯)或产业发展区域为基本单元,划分若干网格,每个网格落实技术和质量负责人,将监管触角纵向延伸到底,全省基本形成了省、市、县、乡、村五级网格化监管体系。
2.全面实施产地准出制度。2016年7月,为切实加强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的有效实施,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我委制定并印发了《全省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工作方案(试行)》(吉农质发〔2016〕3号),全面试行以农产品产地证明为基础的产地准出制度,将监管链条横向扩展到边,基本形成了农业部门横向到边、与食药部门无缝衔接的监管工作格局。
3.全面落实监管责任。2016年年初,我委印制《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与各市(州)农委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并组织各市(州)、县(市、区)、乡(镇)农业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全面落实监管责任;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从源头上落实生产经营者的质量主体责任,有效增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生产经营者的自律意识。
4.全面实行责任追究制度。2016年,我委根据《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通报和问题约谈办法(修订)》全面实行监管和生产经营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日常监管和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电话约谈,下发通报溯源监管,深挖彻查根源,及时进行整改。目前,共下发《督查通知单》38份,进行电话约谈2次,向省食安办通报3次,向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通报1次。
(十一)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
针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O管体系不健全、检测、追溯体系建设迟缓这一难点问题,我委积极采取措施,多方协调,督促指导,大力推进体系的建设和健全完善。
1.推进监管体系健全完善。对于目前个别市、县农业部门监管机构不健全问题,我们利用各种机会,加强对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进行宣传,引起充分重视,推进监管机构设置。目前,市级农业部门未设置监管机构的,四平市农委在主要领导重视下,已单独成立监管科。辽源市农委正在与市编委协调中。县级农业部门仍有个别未设立监管机构的,正在加强督促引导。
2.加强检测体系建设指导。一是推进县级检测机构建设项目落实。积极协调配合省发改委、农业部,在“十二五”项目计划外追加了2个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建设项目,使我省县级检测机构项目达到45个。二是开展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对于目前已通过省级资质认定的8个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组织有关方面开展全方位检测能力验证,确保检测机构具备应有的能力开展确证检测工作。三是指导检测实验室建设。根据各市、县检测机构建设实际,我委组织有关专家,多次深入基层开展检测实验室建设现场指导工作,推进实验室建设速度。目前,白山、吉林两市检测中心已取得重大进展,进入资质认定筹备阶段。伊通、蛟河等县级检测中心已开始申请资质认定,另有5个县级检测中心也正在积极开始筹备资质认定。四是加强检测人员培训。一方面,我委协调有关市、县检测人员到已通过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学习,另一方面,举办拟开展资质认定检测机构骨干人员培训班,开展手把手培训,使受训人员短期内检测技能得到迅速提升。五是强化检测技能竞赛指导。根据农业部等部委的部署,在全省基层检测机构中选拔了3名检测技术能手,参加了2016年11月25~27日,农业部、全国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北京共同组织的第三届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总决赛。经过激烈角逐,我委组织的参赛代表队在竞赛总决赛中荣获团体一等奖,总分第二名的优异成绩。在3个单项比赛中,我省3名参赛选手均获得了骄人的成绩,长春市水产品质检中心张惠峰荣获水产组一等奖,公主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孙沫荣获种植业组三等奖,榆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张立春荣获畜禽业组三等奖。
3.加快追溯体系建设进程。在利用世行项目建设的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硬件建设、软件开发基本完成的基础上,2016年,我委协调省绿办加快信息平台建设步伐。一是组织开展并顺利完成了机房环境施工、验收、软件网上测试工作。二是与省世行项目办共同组织,在长春理工大学举办了5期市、县、乡农业部门和企业应用人员培训班,培训800人。三是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加快进行信息平台专网建设,经过招投标确定了两家运营商,完成了专网域名和IP地址的申请工作。目前,省绿办正在抓紧开展信息平台正式运行的准备工作,有望年底前完成省、市、县三级联网,与省食药监局实现网络对接。
一、高度重视。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已经从过去主要保障数量供应进入数量与质量并重的新阶段,进场交易农产品的质量事关批发市场的声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已成为批发市场创立和扩大品牌影响、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当前,全国上下正在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农产品批发市场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以保证城乡居民消费到“放心”农产品。今年11月1日开始施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农产品批发市场中销售的农产品有不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消费者可以向农产品批发市场索赔。各农产品批发市场必须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将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与批发市场自身发展统一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环节的质量监管。
二、健全机制。农产品批发市场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与制度,以保证履行所承担的法律义务。各批发市场要明确一名负责人分管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并确定一名业务联系人,负责向所在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情况。有条件的市场要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和经过培训的检测技术人员,确保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检测工作的条件;暂时没有条件的市场要委托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进场开展抽查检测工作,务必将法律规定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各市场要制定和完善包括采样登记、检测流程与规范、结果与归档、超标农产品处理与报告等工作制度,保证抽查检测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
三、突出重点。当前,进入批发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状况是好的,但由于多方面原因,个别农产品还时常出现这样或那样的质量安全问题。各地农产品批发市场要严格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重点抽查检测含有下列情形的农产品,并禁止其销售。一是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其他化学物质的农产品;二是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重金属等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三是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四是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的农产品;五是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监管
山东省沂南县依汶镇位于县城西15㎞处,辖40个行政村,5.1万口人,3466.7公顷耕地,总面积123㎞²,境内汶河贯通,水源充足,交通便利。全镇蔬菜种植面积1666.7公顷,占耕地面积的48%,蔬菜生产收入占全镇农民人均收入的70%以上,是全镇的经济支柱产业。2014年至2016年,沂南县开展了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并于2016年12月被农业部正式授牌,依汶镇是蔬菜大镇,在此工作中,承担了较大的工作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同时在工作中探索出了一条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监管的路子。
1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镇政府镇长任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由分管领导牵头,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食药监所等部门工作人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制定了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监管计划、监测计划、督查抽查方案、技术指导培训计划;召开了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农资经营户、农产品批发市场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并与他们签订了承诺书责任书;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对村居的年度工作考核,并与村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责任状。(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建设:按照沂政发[2013]55号、沂政发[2014]30号文件要求,成立了由5人组成的“三位一体”农产品质量监管办公室;设立了镇农产品质量安全速测站,并配备了专职速测员,按照上级的要求每天检测20个样品,检测指标如数完成;全镇40名村级监管员配备到位,并进行了有效管理使用;镇检验检测、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及办公设备管护完好,没有存在挪用、丢失、毁损等情况,镇监管机构日常巡查记录、速测记录,镇监管机构定性检测农产品样品有序开展。同时开展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及生产经营主体的培训宣传工作。(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落实:①统计辖区内生产销售企业1家,农产品批发市场19家,农资经营户83家,有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家,落实了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制度。②加强了种植、收购、运输、储存环节农药、保鲜剂及添加剂的管理,制定黄瓜、韭菜生产操作规程,印制5000份,安排各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发放到其辖区内农资经营户、基地、合作社、种植大户手中。③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和“三品一标”认证开展情况。完善了依汶镇后峪子果树精品园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资料,统计全镇三品一标认证名录:无公害认证企业1家,绿色认证企业1家,有机认证企业4家。④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落实生产记录、农药休药期制度建立起来,安排山东青田食品有限公司、沂南县兆立果品种植专业合作社完善生产记录,完成农资经营户、农产品批发市场负责人4次培训记录,整理了沂南县兆立果品种植专业合作社对销售的农产品委托检验记录和山东青田食品有限公司对销售的农产品开展自检记录。⑤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及风险预警,对基地、合作社、批发市场、种养大户、主要蔬菜生产区进行了例行抽样检测,发现问题及时预警。⑥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农业投入品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等专项整治活动。按照上级安排,我镇深入开展农产品专项整治活动,以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强化整治措施,突出整治重点,按照工作职能和业务分工,深入开展无公害农产品检验监测和执法工作,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确保了我镇未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自2014年至今,全镇共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活动4次,检查农资经营户83家。在主要农产品集中上市季节,我镇先后组织相关单位,在种植的重点区域及蔬菜批发市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5次,了解掌握我镇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从而有效地保障了农业产业安全和农产品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⑦积极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根据创建安排,统一制作宣传标语、挂图、发放宣传手册和执法手册,选择有影响并具有代表性的生产基地、农贸市场等生产经营场所以及居民社区、校园等人口密集区,进行有针对性的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组织志愿者活动,开辟宣传专栏、专刊和墙报,悬挂宣传气球、横幅标语,利用媒体宣传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4)经费强力保障:镇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件建设经费、监管工作经费、检测经费、村级监管员补助经费列入乡镇财政预算,保证正常工作开展。(5)农产品质量安全获得成效:主要农产品(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县级以上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县级以上抽检禁限用农药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区域内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存在的问题
(1)农产品生产者特别是蔬菜种植户数量庞大、种植分散,蔬菜收购市场多、乱、杂,农资经营店多,经营者业务水平参差不齐,这些都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带来很大的难度。(2)农产品生产者安全意识不浓。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淡薄,标准化生产水平低,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待提高。(3)县乡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还比较薄弱,监管体系有待加强。
3发展对策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我局成立以池健局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共同抓。我局多次召开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会议,要求全局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明确到站到人,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深化专项整治
1.农产品质量安全。元旦和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两节”期间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多发的敏感时期。“两节”正值冬季,本地出产的农产品种类较少,以西兰花和草莓为主,还有一些大棚蔬菜。为加强“两节”期间农产品监管,采取各种措施,一是加大检查力度,我科室共出动7次,共21人次,检查大田街道、杜桥镇、小芝镇、涌泉镇、汛桥镇和邵家渡街道生产主体33户次,二是加大宣传培训,组织了草莓质量安全培训和追溯体系培训这2次培训,共计培训254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58份,三是加大抽检力度,共抽检草莓、西兰花和蔬菜42批次样品,已出结果的样品,合格率100%。
2.农机安全作业。
3.畜牧业安全。积极开展生猪屠宰和检疫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经检测,两节期间上市猪肉检疫合格率,检出病猪、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积极组织开展 “瘦肉精”、兽药饲料综合治理、生猪屠宰扫雷、生鲜乳、生猪屠宰扫雷行动、外来生猪调运和屠宰“严查严管严打”等系列专项行动,确保流入市场的畜禽产品的安全;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更换原先的处理设备,加强了消毒池、清洗、监控等设施的投入,同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相关收集、处理和保险联动机制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监管等工作到位。截止目前,我市养殖环节共收集处理病死猪5.54万头,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4.消防安全。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两节”期间对局机关办公楼、局属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进行排查,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和标牌标识,配足配齐必要的消防设备。同时加强各类库房的安全检查,开展了建筑物和附属设施、防雷等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建议;洛南县
中图分类号 F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6)08-120-02
洛南地处华山之南,距西安108km。土地总面积28万hm2,其中耕地4.5万hm2,有“陕西小关中”之称。核桃产量居全国第一,全国“十大金牌核桃县”。连翘、丹参、桔梗、秦皮、菖蒲等中药材居全国之首,秦岭腹地“天然药库”。全省生猪“一县一业示范县”、“百万头生猪大县”、“陕西特色品牌县”。展望未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重道远,尤为重要。经对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深入的调查与研究,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
1 洛南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状
1.1 检测仪器设备配备到位 县级监测站通过公开招标,配备了大型定量检测仪器设备7台(套),同时为镇检测室购置速测卡及酶试剂200盒,检修速测仪8台。
1.2 检测能力显著 2015年,围绕主导产业共深入79个检测场所,抽检样品4 385批次,33种类,速测完成86 268个,合格86 267个,合格率达99.99%;定量检测完成55个,合格55个,合格率100%;配合市级抽检4次128个样品;及时上报农产品质量安全周报53期,月报12期,风险评估报告4期。
1.3 检验检测全面覆盖 县农产品质量检测站和个镇(办事处)检测室能够全面开展检测工作,实现了辖区主要农产品检验检测全覆盖,为日常监管和综合整治提供了技术支撑。
1.4 认证管理扎实有效 通过加强生产基地监管,严格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建立健全生产档案,规范生产程序,实施标准化生产,建立产地准出制度。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3个,无公害农产品3个,完成3个产地3个产品的复查换证工作及19个产地年检工作,推广无公害标识13.8万枚,绿色食品新开发面积20hm2(160万袋)。
1.5 绿色产业稳步发展 通过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完成了无公害农产品整县环评复评工作,为加快“产业发展,打绿色牌,走生态路,确保全县农产品安全生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扶持洛南县景村镇宏泰金银花专业合作社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使洛南优质农产品实现了质量可追溯。
2 洛南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
(1)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庞大,生产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部分生产者、经营者认识不到位,安全意识不强。
(2)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镇监管站工作职能有待充分发挥,村级监管能力有待加强。
(3)县级检测站建设项目完成后大型定量检测仪器技术力量薄弱,还需增加人员,并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
3 对洛南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
3.1 加强思想教育,转变工作作风 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为核心,以解决“”问题为目标,紧紧围绕“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不断完善单位管理制度,创新工作学习模式,坚持周一例会干部轮流学习制度,学政策、学法规、学经验、学技术,让集体学习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在工作过程中对照单位的相关规定,对照先进典型,认真开展自我批评教育,深入查摆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其根源进行深入剖析,根据查找出的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3.2 完善考核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强化工作监督、考核检查和责任追究,一是根据《洛南县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对镇、村、生产基地进行全面考核。二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和工作的需要对《洛南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手册》进行修改再版,为各级全面开展监管工作发挥积极的指导作用,促进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3.3 加强基地监管,确保源头安全 重点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强监管。从制度建设、档案建立抓起,严格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建立健全投入品档案、生产记录档案、产品销售档案,制定农产品产地管理制度、农产品生产管理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制度,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规范生产程序,实施标准化生产,确保生产源头农产品质量安全。
3.4 结合专项整治活动,建立检打联动机制 在重要节假日和特殊时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对农业投入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专项整治,建立检打联动机制,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规、违法事件,及时排查安全隐患。配合农业局出动监管人员,开展农资、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对农残超标产品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