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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国家发改委等11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不同层级市、镇作为试点。12月29日,国家发改委等11个部委正式发文将XX市纳入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该市成为25个全国地级市试点之一,同时也是贵州省唯一的国家新型城镇化地级市试点。依托国家试点战略部署和自身特色与优势,XX市积极探索新型城镇化道路,确定了其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总体目标,即以破解投融资机制难题为突破口,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有序启动城乡一体化、行政区划、多规融合等领域改革,着力消除制约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构建有利于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政策和制度体系。
一、城镇化融资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XX市政府一直依赖政府性融资平台作为城镇化建设的融资主体,缺乏通过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的有效手段。绝大多数公共服务设施和产品是由政府信用为担保的融资平台来筹集资金建设,并由政府主导资金的投入方向。因此,该市城镇化融资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一)城镇化建设投融资主体单一
政府承担着该市城镇化建设投资的主要责任和义务,没有形成投资多元化局面,基础设施建设过度依赖政府的支持,在管理和运营方面,受到政府的影响大,约束机制弱。
(二)政府财力有限,投入资金严重不足
政府可用财力无法满足需要巨额资金的城镇化建设,当前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依托以地方政府信用担保成立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在当前中央政府出台政策规范政府债务管理的背景下,平台公司融资能力将进一步弱化。
(三)城镇化建设资金渠道狭窄
该市城镇化固定资产投资资金的来源主要是政府和银行,市场机制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其它市场主体的资金难以进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四)城镇化融资过度依赖土地财政
201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占全市地方综合财力的比重为36.83%、占市本级地方综合财力的比重为63.84%,土地出让金已经超过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的一半,形成了政府预算外收入的主要来源。土地出让收入作为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具有不可持续性。
二、项目分类及相应的融资模式分析
对XX市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进行分类梳理,将主要由政府引导的项目分为“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城乡统筹、公共服务”三大板块。其中,城市重大基础设施板块包括棚改、城市道路、保障房(非棚改)、污垃水等市政工程投资,城乡统筹板块主要为旅游类投资,公共服务板块包括文化设施、体育场馆投资。针对上面提出的城镇化融资存在的问题,本文将分别对各类项目的融资模式进行分析,研究探索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融资新模式。
(一)城市重大基础设施
1.棚户区改造。XX市棚户区改造可以通过“三统一”或政府采购模式开展。
采用“三统一”模式支持棚户区改造,可由某省级投融资主体统筹融资,政府财政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以差额补助协议项下权益质押,还款来源为该市在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的棚户区改造工程还款资金。(具体操作模式见图1)
图1 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模式
采用政府采购模式支持棚户区改造,融资主体可为承接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市场化主体或市场化主体与政府共同出资组建PPP项目公司,其中由市场化主体出资比例高于50%。公司自有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依托借款人自有资产和权益以及项目自身资源质押或抵押。还款来源依靠《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资金及借款人综合收益。(具体操作模式见图2)
图2 政府采购融资模式
2.城市道路。由于城市道路项目本身无收益,宜采用政府采购模式建设,具体操作模式见图2。融资主体由市场化主体负责建设,项目资本金来源主要为公司自有资金,依托借款人自有资产和权益以及项目自身资源质押、抵押或第三方提供担保(筹资方式和信用结构)。还款来源依靠《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资金及借款人综合收益。可考虑将无收益的道路建设与有收益的周边土地综合开发相结合,减少财政资金出资压力。
3.污垃水等市政工程。污垃水等市政工程项目是国家推进PPP模式的重点领域之一,由于项目本身有收益,可采用PPP模式建设。融资主体可由市场化主体或市场化主体与政府共同出资组建PPP项目公司,其中由市场化主体出资比例高于50%。项目资本金由项目公司筹集,依托项目项下收费权质押或者母公司担保等方式构建信用结构,并可通过加强与省再担保公司合作,由省再担保公司全额或部分担保的方式构建信用结构(筹资方式和信用结构),还款来源为水费、排污费等收费和列入财政预算的政府付费及财政补贴。可将该市污垃水项目分类打包,引进社会资本成立对应PPP公司,统一规划和分步实施。(具体操作模式见图3)
图3 水务及污水处理项目PPP融资模式
(二)城乡统筹
重点支持以旅游为重点的城乡统筹建设,由于项目本身有收益,可采用PPP模式建设。融资主体由市场化主体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PPP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来源为项目公司自有资金;信用结构为商业性开发景区的门票收费权质押、政府批准的其他收费项目的收费权质押及借款人合法享有的其他权益和收益质押等(筹资方式和信用结构)。还款来源一是景区门票收入及景区内住宿、餐饮、交通、娱乐项目等其他经营性收入;二是旅游企业综合收益;三是各种政府返还或补贴的资金等。(具体操作模式见图4)
图4 旅游项目PPP融资模式
(三)公共服务
重点支持以体育、文化和社区服务为重点的城乡统筹项目建设,由于项目本身有一定收益,可采用PPP模式建设。融资主体可由市场化主体或市场化主体与政府共同出资组建PPP项目公司,其中由市场化主体出资比例高于50%。项目资本金来源为项目公司自有资金,信用结构为项目项下经营性收费权质押、借款人合法享有的其他权益和收益质押以及资产抵押(筹资方式和信用结构)。还款来源一是学费收入、体育场馆运营收入、门票收入以及相关其他经营性收入;二是各种政府返还或补贴的资金等。(具体操作模式见图5)
图5 公共服务PPP融资模式
三、其他金融工具运用
(一)资产证券化
可探索该市著名景区收益权、资产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通过盘活存量资产积极吸引外部资金,用于偿还存量债务、新增项目资本金出资等方面。(具体操作模式见图6)
图6 资产证券化融资模式
(二)设立新型城镇化建设基金
设立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既可为社会资金发掘新的投资渠道,也可放大地方政府财政性资金有效缓城镇化建设资金解紧缺的压力。基金定位于市场化引导基金,重点投向新型城镇化建设相关领域土地一级和二级开发、重点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以及以旅游项目为支撑的产城融合重点项目。基金可由政府、有关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共同成立,与社会资本共同通过PPP方式支持该市新型城镇化建设。
(三)融资租赁
售后回租类融资租赁是盘活存量固定资产的一种重要方式,通过将水务、收费公路、经营物业等资产所有权转让给租赁公司,取得相应资金用于新增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建设。可与有关租赁公司合作,将XX市存量固定资产通过售后回租的方式盘活,获取资金用于城市道路建设等公益性项目建设或融资平台转型。(具体操作模式见图7)
图7 售后回租融资模式
(四)债券
国家发改委、银行业协会和证监会相继出台有关政策,债券发行逐步由审核制转变为注册制或备案制。XX市可抓住机遇,一是与有关证券公司合作,根据自身情况灵活设计方案,探索支持旅游、排水污水处理以及公共服务等领域的PPP项目公司通过发行项目收益债券、企业债和中期票据等市场化方式融资;二是运用国外市场和资源,探索在国外发行债券,运用国外资金解决公共服务融资渠道不足的问题。
(五)信托
借鉴信托公司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成功经验,探索与信托公司合作,充分利用信托公司的资金优势和专业优势,积极探索政府与有实力的信托公司组建PPP公司的方式,拓展新型城镇化融资渠道。
四、对XX市投融资政策建议
(一)加紧组织机构建设
例如在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融资工作协调小组,统筹协调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项目融资相关事宜。同时抓紧组建XX市PPP中心,负责对接省PPP中心,加强研究国家和省级关于PPP模式的有关政策;加快制定和完善配套体制机制建设,协调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项目PPP项目融资工作;建立PPP项目储备机制和项目库,制定PPP项目年度和中期开发计划。
(二)探索新型融资模式,丰富资金来源渠道
一是做好试点项目策划及在建项目资金保障。在建项目做好梳理和分类,统筹各类资金优先保障项目续建和收尾。已签融资合同项目,抓紧争取资金到位,确保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和发挥效益。二是加快推进融资平台转型。研究编制融资平台转型发展战略规划和实施计划,加快推进完善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为PPP项目实施主体或城市发展运营商,对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等公益性项目作为PPP项目出资方,推进PPP项目融资。三是积极争取通过省政府代为发行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充分发挥试点优势,尽可能多争取通过省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的规模,并将债券资金用于存量债务置换。
(三)以存量债务甄别为契机,完善财政风险管理体系
根据《贵州省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方案》,做好存量债务甄别工作,为下一步存量资产化解和新增项目建设做好基础工作;采用投资补助、贴息等方式支持新型城镇化试点重点项目,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研究编制XX市中期财政规划、分级政府资产负债表,建立偿债率、债务率、政府投资项目债务依存度等风险指标,构建债务风险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和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政府债务应急处置机制和还款资金池,弥补政府负债流动性风险管理资金缺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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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打工多年的老陈,由于子女上学,如今想回到安徽老家,但却面临就业、住房等一系列问题,这让他进退维谷。
老陈们面临的问题,同样困扰着当地官员。与外界惯常批评“只注重土地城镇化忽视人的城镇化”相反,在《决策》的调查中,很多地方官员正在千方百计为留住人而努力,因为“对于一个城市来讲,没有人,城就做不起来。”
但是,人的城镇化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命题。“一个人从这儿到那儿,使很多东西发生了变化,需要衣食住行、教育医疗、休闲娱乐等基本的生活配套。”一位地方官员告诉《决策》,当下要实现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还有很多瓶颈。
这些瓶颈正是新型城镇化试点要探索的。今年9月,国务院确定了62个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安徽成为仅有的两个省级试点之一。安徽的试点要破解哪些问题?新型城镇化之路又在何方?
“主战场”
“过去,一些地方只注重城市空间的扩张,强调土地城镇化,不注重人口的吸纳,忽视人的城镇化,致使城市留有大量没有转化身份的农民工。”在安徽省政府参事、省社科院研究员孙自铎看来,这种城镇化是不彻底的城镇化。
2013年,安徽城市化率虽然已达47.86%,但非农业人口占户籍人口比重仅为22.9%,两者相差近25个百分点。这表明目前相当一部分人虽然居住在城镇,但没有同步享受城镇的就业、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市民化待遇,“人的城镇化”远远落后于“土地城镇化”。
在城镇发展中,很多地方通过设置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一味追求城镇化速度,基本是“摊大饼”式,缺乏产业支撑。
安徽省发改委曾做过相关调查,发现有的地方甚至把城镇化率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工业集中区每年扩大1平方公里。这就导致城镇服务功能不够完善,缺乏与之相适用的教育医疗、商业网点、休闲场所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水平很低,市民化进程缓慢。
“2012年底,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建成区面积1423平方公里,但每平方公里承载的人口仅为3500人,未来规划中可供开发的面积还有2060平方公里。应当以此为主要载体和突破口,发挥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聚集人口功能,推进产城一体化发展。”安徽省发改委经济研究院研究员闪辉认为,开发区作为产业发展与农业转移人口汇集区,应当是新型城镇化的“主战场”。
2013年6月,安徽省选定32家开发区进行产城一体化试点。
“目前开发区偏重于产业发展,开发面积中产城之比为73,难以支撑城镇化发展的需要。”闪辉认为,应当着手调整开发区总体规划,围绕“人的需求”重新设计园区功能布局,由单一生产功能为主向生产、生活和生态三大功能统筹布局转变。”
根据安徽省住建厅的研究,产城一体化的园区规划,其产业用地只能占到总用地的40%至50%左右,居住服务用地占总用地的20%至30%左右,道路交通用地占到总用地的15%左右,绿化及其他用地占15%左右,保持这一比例才能保证开发园区良性发展。这意味着园区内将引入更多包括工业服务、生活服务在内的第三产业,并以此吸引人口聚集,撬动城镇化。
在相关政策支持上,安徽省鼓励试点园区对周边相邻的开发区进行整合;支持试点开发区根据集聚的人口,统筹规划建设就业、教育、医疗、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加快构建开发区产城一体建设融资平台,鼓励注入优质资产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实现开发区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试点开发区产业升级,扶持壮大主导产业。
“最根本的是要在体制机制上作出重大调整,通过改革创新推进产城一体化发展。建立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的土地、建设、环保、财税、金融等政策体系,以制度上的突破释放发展的潜力。”闪辉告诉《决策》。
“钱从哪里来”
“人的城镇化是进城农民融入城市的过程,实质是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样的公共服务与社会权益。”根据闪辉的测算,安徽地级市农民市民化成本约15万元人,县城市民化成本约10万元人。
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是此次试点的首要任务。
在闪辉看来,应该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合理分担公共成本,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建立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分担成本的农民工市民化机制。政府要承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在义务教育、公共就业服务、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以及市政设施等方面的公共成本。
新型城镇化不论是基础设施建设,还是人的城镇化,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据测算,未来一个时期,安徽新型城镇化创造的投资消费需求每年接近4000亿元。但钱从哪儿来?
“新型城镇化需要大量资金做保障,能不能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是决定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的核心问题。”在孙自铎看来,目前城镇化建设主要靠土地出让金,运作方式大部分仍停留在以土地换投资阶段,在土地供给收紧、地方政府无地可卖,且拆迁成本不断高涨情况下,地方政府卖地收益越来越少,土地财政难以为继。
以往靠政府大量举债和“土地财政”的老路子走不通,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就成为新型城镇化试点的当务之急。
2013年3月,安徽省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合作备忘录,将安徽作为开发性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首个试点省,双方将在安徽省9市+23县启动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并在2020年前持续深入推进全省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在专家看来,国家对政府融资平台清理整顿以后,商业银行关闭了政府融资这扇门,争取政策性银行贷款就成为城镇化融资的重要渠道。截至2014年一季度,国开行安徽分行累计向新型城镇化领域发放贷款498亿元,占同期人民币贷款发放额的89.2%。
“对于一些准公益性项目涉及市场运营,吸引民间资本、社会资本来缓解资金之渴是重中之重。政府可以通过市场化运营,引进社会投资进入准公益性项目建设。如城市供排水、环境卫生、交通等各个领域,解决中短期投资压力。”孙自铎认为,应出台一系列激励政策来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降低准入条件,制定公开、公平、合理的准入制度,确保民营资本公平地参与到城镇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公共服务等各种领域。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这是一个全新设想,值得我们关注跟进,用好国家政策,争取更多建设资金,投入到基础性建设中来。”在闪辉看来,要走金融创新的路子,“不是缺少资金,而是缺少创新手段。”
“两头悬着”的地
与“钱”的问题相比,另一个更严重的瓶颈是“地”的问题。
一方面城市土地极度紧张、地价奇高,导致农民工无法在城市安家落户;另一方面他们在农村有宝贵的土地资源却被闲置,这“两头悬着”的问题已成为新型城镇化试点首要破解的难题。
根据统计,2002―2013年,在大规模农村人口转移进城的10年间,安徽农村土地的人口承载力从每平方公里的4126人下降到2822人,农村人均建设用地却从242平方米增加到360平方米,大量空置宅基地缺乏流转或退出机制,导致“空心村”现象加剧。
与之相反的是,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严重不足。根据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到2020年,安徽全省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988.84万亩,但到2013年底,建设用地总规模已达2905.35万亩,指标只剩下83.49万亩,显然无法满足新型城镇化对土地的需求。
一些乡镇由于建设用地年度指标严重不足,甚至连居民小区的菜市场、配套商业设施都因为缺少用地指标而无法建设,这显然与新型城镇化以人为本的要求相去甚远。
这样的反差并不是安徽独有。据统计,目前我国农村宅基地10%―20%是闲置的,部分地区闲置率甚至高达30%,造成了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同时,城镇化又面临土地资源的刚性约束。
在此次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中,核心内容之一就是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和有偿退出制度,探索超标准宅基地处置办法。事实上,对于宅基地退出机制,安徽已经进行了探索。
芜湖市是全国第一个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城市。1999年,国土资源部正式批准该市试点,包括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租赁、作价入股、联营联建、抵押等。10多年来,芜湖试点成效明显,但一直未能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开,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难以逾越法律“红线”。
2013年9月,安徽宣城市下辖的宁国市政府出台《农村宅基地退出办法》,规定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农民,可获得最高每亩6万元的补助。但由于补偿标准不高,农民主动退出宅基地的意愿较低。而且抵押融资渠道不畅,由于风险因素和处置难度,集体建设用地一般不能抵押,银行不愿进行抵押融资。
今年7月,安徽省出台了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可以通过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出租等方式,按照现行建设用地标准,用于工业、商业、旅游和农村住宅小区建设等。同时,农村村民主动退出宅基地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予以补偿或政府奖励,并采取其他手段进行激励。
我国东部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城镇化水平高于其他地区是不可否认的客观事实,所以这次试点大多集中在这里,全部试点地区中仅有江苏和安徽两个省,这两省自身的城镇化综合试点的特征有哪些?目前需要突破的发展和改革瓶颈是什么?就这些问题,记者专访了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所长肖金成。
《新理财》:这次试点地区是“62+2”的形式,选择这些地区做试点的依据是什么?
肖金成:根据我的分析和比较,这些城市(镇)的特点首先在于,相对来说它们的基础条件不错,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否则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宅基地确权等工作都难以深入推进。其次,它们在城镇化方面探索和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第三,试点不能都是一个类型,不然会缺少示范意义。最后,还要考虑均衡性,62个城市(镇)中,每个省都有一到两个地级市入选。
《新理财》:在全部试点地区中,只有江苏和安徽两个省,目前它们的城镇化水平怎样,各自有哪些特征?
肖金成:选择江苏和安徽两省作为试点,具有典型意义。江苏省经济比较发达,城镇化水平较高,常住人口大于户籍人口,是输入型的。而且城镇体系比较合理,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比较理想。像南京这样的大城市吸纳能力比较强,不仅吸纳了当地的农业富余劳动力,也吸纳了周边省市的农业富余劳动力;小城镇发育也比较好,乡镇企业相对集中在园区,不像其他地方遍地开花;小城镇人口也比较多,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相对完善。虽然江苏省内的苏南和苏北地区发展水平有一定差异,后者发展相对较慢,不过苏北地区中心城市如连云港、淮安等城市的规模也比较大。总体来说,江苏省在城镇化实践中的基本特点是城镇体系相对合理,产业集聚在中心城市、县城和城镇,同时人口也与之相匹配。
相比较而言,安徽省城镇化水平相对较低,中心城市规模都不是很大,产业发育不是很理想,没能集中太多人口,对区域带动力不强,吸纳的农村劳动力也比较少,常住人口小于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主要靠分母减少,是输出型的城镇化。但近年来,承接沿海地区的产业转移很有成效,中心城市的人口吸纳能力在增强,合肥、芜湖随着产业的聚集,城市规模也在迅速扩大,也面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问题。总体而言,安徽省的情况也比较典型,具备示范意义。
《新理财》:在接下来的试点过程中,两省各自需要突破的发展和改革的瓶颈是什么?
肖金成:江苏省主要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任务比较重。未来,在当地务工经商的外来人口的公共服务如子女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如何解决,政治权益、劳动报酬等能否与当地居民均等化,能否在当地落户成为当地市民,都是摆在政府面前的一道难题。其次是土地问题。目前,城市建设用地主要按照户籍人口来确定。由于江苏省的常住人口多于户籍人口,因此建设用地供应滞后于需求。建设用地与常住人口挂钩的政策能否落实,能否满足城镇人口迅速增长带来的建设用地需求,此外农民转移到城市和城镇之后,农村的土地如承包地、宅基地等如何解决,均需要进一步探索。
安徽省的城镇化水平较低,未来城镇化任务比较艰巨,包括:中心城市需要聚集更多产业,从而提高辐射力和带动力;经济需加快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从而使城市和城镇能够吸纳一定数量的人口,使农民就近转移,安徽是农业大省,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之后,如何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使农业生产不受影响,等等。
关键词:四川;新型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
中图分类号:F29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4月1日
新型城镇化是顺应城镇化发展规律,创新理念和模式,找准路径和重点,以科学规划为前提,以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为原则,与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协调互动的城镇化。四川作为西部经济大省和农业大省,近年来不断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通过深化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推动城镇化由传统的土地城镇化向人的城镇化转变,由城乡分割向城乡一体转变,为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四川特点的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探索了经验。
一、四川推进新型城镇化基本做法
(一)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四川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核心,把促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为基本目标。一是提高城镇规划管理水平。加快省域城镇体系及四大城镇群规划编制步伐,加快编制城镇综合交通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进一步扩大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利用规划和县域全域规划编制试点范围;二是推进各级城镇和新农村协调发展。建立城镇群协调发展机制,促进城镇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合理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充分发挥区域中心城市带动效应,推进新区建设,完善旧城功能,加强中小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等公共资源配置。实施 “百镇建设试点行动”,从2013年开始连续3年,每年启动100个省级试点镇建设,培育发展文化旅游、商贸物流、资源加工等专业特色镇。因地制宜建设新农村综合体,打造“准集镇型”农村新型社区,推进农民就地就近城镇化;三是加快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以政府为主满足基本需求、以市场为主满足差异化需求的住房供给体系。实施“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10万套。改造城市旧城区危旧房和棚户区40万套,改造农村危旧房50万户。增加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供给。推行节约型住宅开发模式,推进商品房住宅全装修;四是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旧城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重点加快雨污管网和排涝设施建设。实施“绿色城市建设行动计划”。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建设省和市(州)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完成50%的市(州)住房信息系统建设。
(二)以统筹城乡为重要抓手,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四川在总结成都国家级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稳步实施“五个统筹”,着力深化“五项改革”,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
1、稳步推进“五个统筹”,城乡发展一体化格局加快形成。一是统筹城乡规划。四川启动省域城镇体系和四大城镇群规划编制工作,截至2013年底,完成100个试点小城镇、8,500多个新村规划,建成5,000多个新村聚居点;二是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2013年安排城市新区专项资金10亿元,支持区域中心城市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项目。安排新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20亿元,支持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三是统筹城乡产业发展。推行工业集中集群集约发展。全省拥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4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8个,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11个,产业向园区的集中度达到65%。鼓励发展特色优势农业、现代设施农业、现代循环农业和高效节水农业,继续推进新增1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工程,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四是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市县乡村四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实现全省就业服务业务软件统一,基础数据向省级集中。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化。成都市获批为全国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35.5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占全市义务教育段学生总数的33%。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全省所有政府办和77.8%的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上网采购率98.51%。县级公立医院100%取消药品加成;五是统筹城乡社会管理。加快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在安县等15个县(市、区)开展建立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试点,将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基本公共服务支出纳入财政基本保障范围。
2、着力深化“五项改革”,城乡发展的活力进一步增强。一是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除成都市外,全面放开大中小城市、小城镇落户限制,推行租住稳定住所人员落户、非直系亲属挂靠户口、建立公共户口簿等政策,探索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的具体问题;二是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全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林权的确权颁证基本完成。112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试点。全省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快,建立市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5个、县级交易平台50余个、乡镇交易平台600余个;三是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扩大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出台跨地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职保、居保间转移接续办法,实现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整合;四是开展用地制度改革。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土地综合整治。截至2013年底,全省累计批准“挂钩”项目1,021个、周转指标61.4万亩。积极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成都市已流转1.05万宗(含灾后联建房用地),金额21.8亿元,自贡、德阳、广元3市也研究制定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办法;五是推进农村金融创新。进一步推进农村支付体系建设,截至2013年底,全省农村银行网点的电子通汇率达到99%,累计消除支付服务空白乡镇817个、空白村3.84万个。
二、四川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面临的问题
一是城镇化发展水平总体滞后。四川城镇化率2013年比全国低近9个百分点。城市功能不完善、不协调,一些城市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生态空间不足等“城市病”显现。与此同时,全省城镇人口3,400万人中还包括了规模达1千万多在城市工作半年以上、户籍在农村的农民工及随迁人口,如果扣除被纳入城镇人口统计口径的农民工,按户籍计算的城镇化率则只有28%。这部分人口并未真正融入城镇、享受城镇居民的公共服务,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居民。能否让这部分数量庞大的失地农民和农民工顺利转变为市民,从根本上决定四川城镇化的水平和质量,任务十分艰巨。
二是城镇空间分布和规模结构不尽合理。四川城镇化发展水平差异大,作为新型城镇化发展主体形态的城市群发展不足,一些地方城市发展相互不协调,产业和功能相互雷同。全省缺少百万级的区域中心城市,城市的规模效应、集聚效应和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效应没有得到很好发挥。中小城市潜力尚未充分发挥出来,小城镇数量多、规模小、功能弱。
三是城镇化发展方式粗放。城镇化过程中过度依赖低成本的资源进行数量扩张。从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看,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进入新世纪以来,四川城镇化发展进入了高速阶段,2000年四川城镇建设用地面积是991.1万平方公里,当年城市征用土地面积26.9平方公里,2012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达到1,855.6万平方公里,当年城市征用土地面积71.1平方公里。各地城镇建设用地仍较粗放,用地结构不合理。一些城市发展超出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人口、土地、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
四是城镇化发展的产业支撑不强。工业化、城镇化与服务业的发展没有形成良性循环,产业集聚带动社会分工深化细化不够,人口城镇化滞后导致需求拉力不强,服务业发展严重滞后。中小城市、小城镇产业发展和集聚缺乏支持,造成产业发展吸纳就业的能力不高,对城镇化发展支撑能力不足。
三、政策建议
(一)以城乡一体、多规衔接、约束有力为重点,进一步健全规划编制、管理、监督机制,加快构建现代城乡新形态。科学规划是推进新型城镇化最重要的基础。传统城镇化最突出的问题是城乡脱节的片面城镇化和资源浪费、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无序城镇化。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坚持规划引领,通过有力有效的规划管理,加快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体系,不断优化城乡空间布局。一是进一步完善规划决策机制,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加强公众参与,完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不断提高规划社会化程度,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二是进一步健全分层规划的体制,强化部门协调和区域协作,确保总体规划与产业发展、土地利用、交通发展、新村建设等各类专项规划相互融合、相互衔接,切实做到多规融合;三是进一步完善规划监督管理的体制机制,严格执行规划修改的法定程序,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和规划执法,特别是应探索建立规划管理的问责机制,将规划管理的行政责任分解到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的行政责任,多管齐下,确保规划实施的严肃性。
(二)以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重点,加快完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当前,四川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育相对不足,尤其是作为中西部劳动力输出大省,城镇产业支撑和就业吸纳能力不强的问题更为突出。应进一步挖掘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在城镇化进程中的巨大潜力,探索中小城市综合改革,建立健全产业发展动力激活机制、城镇化空间集约拓展机制、人口城镇化质量提升机制、适应快速城镇化的城市管理机制,切实增强县域产业集聚和人口吸纳能力,推动农业转移人口低成本就近转移。一是建立完善促进产城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切实按照将产业园区作为产城融合重要结合点的要求,加强规划指导,注重典型示范,同步规划产业园区和城市新区,加快完善已经建成的产业园区综合配套,大力发展生产性和生活业,促进实现产业和人口的同步聚集;二是创新现代农业规模经营机制。探索推广土地股份合作、家庭适度规模经营、“大园区+小业主”等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模式,总结推广以土地股份合作为核心,以公共品牌、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和农村金融为支撑的现代农业发展方式;三是进一步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示范,推动重点镇向小城市转型发展、一般乡镇向特色镇转型。按照建设“镇级市”的思路,试点赋予经济发达镇更充分的县级管理权限,提高自主发展、自我管理权能。巩固城乡基层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乡镇重大公共项目民主决策机制。
(三)以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为重点,健全城乡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推进人口的城镇化,实质就是要降低城镇入户的门槛,让进城农民一起享受城镇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为此,必须加快完善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制度,在此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剥离附着在户籍上的差别化福利待遇,还原户籍的人口登记功能。一是大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加快消除横亘在城乡之间的管理体制、政策体系二元结构,推动形成城乡一体的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社会保障水平,逐步实现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二是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积极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以农民工群体为重点,逐步实现对其劳动就业、子女就学、医疗卫生、住房及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统筹。探索制定对长期居住、生活在特大城市的进城务工农民实施有条件入户政策,如上海、广东等地开展的积分入户政策。加快推进进城农民平等享受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切实加强对进城农民的就业扶持,加大政策和资金引导力度,鼓励其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尽早实现在城镇“安居乐业”;三是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加强分类引导,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积极推行居住证制度,加快建立健全户籍与居住证相互补充、有效衔接的实有人口管理制度,推动持有居住证的人口与户籍人口在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大力推动流动人口管理信息化,逐步整合公安、民政、住建、计生等多部门信息资源,探索建设“人房地”合一的人口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为建立健全适应新时期发展要求的户籍管理体制奠定基础。
(四)以完善农民财产权利和促进耕地保护为重点,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平等交换。城镇和农村共同发展繁荣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根本要求。农民财产权利不完善,农村资源、资产缺乏流动性,是制约农村经济和农民发展的主要瓶颈。因此,推进新型城镇化,一方面要让进城农民有安身立命的资本;另一方面也要盘活用好农村资源,实现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当前,应以提升农村产权确权质量和建立健全产权交易体系为重点,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一是全面推进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进一步明确以质量为先的要求,探索建立省、市、县三级共同投入的机制,积极推动开展实测确权,为后续改革创造良好条件,少留或不留隐患。二是探索建立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拿出一部分土地增值收益,对因承担耕地保护义务而丧失部分土地发展权利的农户进行补偿,一方面能更好地激发农民自觉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是提高农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比例的有效途径。可选择部分已开展实测确权、具备条件的地区进行试点,逐步在全省推广。三是推动建立省级层面的农村产权交易流转制度和交易体系,稳步推进农村产权依法有序流转。缺乏政策规范和交易载体,使大量的农村产权交易在“地下”运行,既不利于农村市场健康发展,也难以有效保护农民权益。应积极推动制定统一的农村产权如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等流转办法,加快构建省、市、县三级联网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和交易体系,将各类农村产权交易行为纳入规范管理,保障农民更好实现自身财产权益,同时为逐步推动城乡生产要素特别是土地要素平等交换创造条件。
(五)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为重点,深化城乡用地制度改革,有效拓展城乡发展空间。以征地制度为核心的现行用地制度,农民参与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比例很低,造成日益严重的社会矛盾。推进新型城镇化,既要进一步拓展城乡发展空间,实现对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也要促进农民更多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在提高财产性收入的同时自觉参与推动城镇化进程。为此,应继续在严格执行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深化用地制度改革。一是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耕地占补平衡,引导和鼓励农民组建资产管理公司或土地股份合作社,用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或引入社会资本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创新挂钩试点体制机制,优化项目区设置和节余指标的使用,促进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二是稳妥地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在符合城乡规划和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稳步推动农村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探索建立零星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推进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农户有偿腾退宅基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三是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开发经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对在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的,支持和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通过引进社会资金、股份合作、自主开发等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
主要参考文献:
[1]李海梅.城镇化路径比较研究[J].宏观经济管理,2013.8.
产城融合是在我国转型升级的背景下相对于产城分离提出的一种新的发展思路。要求产业与城市功能融合、空间整合,"以产促城,以城兴产,产城融合"。"产城融合"是指产业与城市融合发展,以城市为基础,承载产业空间和发展产业经济,以产业为保障,驱动城市更新和完善服务配套,以达到产业、城市、人之间有活力、持续向上发展的模式。
产城融合试点县
武城位于山东省德州市西部,处于山东、河北两省三市六县交界之地,是鲁西北、冀东南的重要交通枢纽,曾被誉为“中国民营经济最具潜力县”。如今,武城已经被列为山东省唯一的实施产城融合推进就地城镇化试点县。
2016年8月,在山|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上,武城正式被列为全省唯一的实施产城融合推进就地城镇化试点县。会议要求武城利用三年时间,重点破解大城市集聚吸纳转移人口的“独角戏”问题、政策导向和农民意愿“两张皮”问题、城中村、城边村居民“半市民化”问题和“两区同建”就业支撑“跟不上”问题。
试点开展以来,该县坚持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站在为全省新型城镇化积累经验、探索新路的高度,紧紧围绕农民进城最关心的“离得开、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四个关键环节,强化顶层设计,推进综合改革,研究制定了20项推进措施、17个配套办法,形成了“1+N”政策体系,同时,按照“四化同步”的总体要求,以新型工业化为支撑,以“两区同建”为基础,不断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探索与实践,形成了一条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同步提高、户籍人口和城镇化协调推进的有效路径。
但武城还面临着诸多挑战。武城县委书记张磊认为,在探索产生融合的道路上,武城要充分认识经济总量太小、供给结构失衡的两大主要矛盾。因此,在2017年1月12日至14日武城县召开的第十三次党代会上,张磊为今后五年发展定了调:“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以做大总量和提高质效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地稳,主动地进,不断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坚持标本兼治,一手抓产业推进,一手抓生活环境提升,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努力建设协同发展先行区。”
据《中国经济信息》记者了解,截至目前,该县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已达到50.53%,省长郭树清就该县创新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模式作出重要批示,该县经验被多家国家重点新闻媒体在全国推广。
在接受《中国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武城县委书记张磊表示:“今后五年,武城县将更新思想观念、改进工作方法、狠抓工作落实。”
富有特色的产城融合城镇化模式
在正在进行的2017年山东“两会”上,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在谈及如何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时说:“武城县开展产城融合,推进深化两区同建,是非常富有创造性富有特色的城镇化模式。武城这些关键的做法体现的实质是‘三权’不变,农民进城后的权益不变。特别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备案证书》,这个做法从根本上把资源盘活了,从根本上实现了城乡要素的双向流动,这是非常有意义的。”
武城,作为山东省唯一试点县,也探索出了富有武城特色的产城融合推进就地城镇化模式。
“两证”保“三权”,着力消除农民进城的后顾之忧。一方面,让农村土地变“权”为“证”,让群众放心安心。结合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在为农民100%“确实权、颁铁证”的基础上,积极引导承包土地规范流转,并为规范流转后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小三权”分置。另一方面,让农民“带权进城”,实现了无牵无挂。在全国率先实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移备案制度,为进城落户农民发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备案证书》,成为他们的“第二身份证”,保障进城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这“大三权”及其合法继承权不变,为进城落户农民吃上了“定心丸”。
三招活全局,确保就地城镇化系统推进互动提升,全面建立“来去自由”的户口迁移机制。目前已有17个村开展这项工作,盘活农村宅基地640多亩。农民进城落户后即时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对凭《备案证书》在城镇购房的给予每平米100元补贴。在“激活”创业潜力上,加强进城农民就业创业培训,努力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创业能力。2016年开展就业创业培训35期2000多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00万元。
产城双提升,不断强化农民变市民的载体支撑公共服务。坚持推进三产融合,做大经济总量,筑牢城镇化根基,确保进城农民有稳定工作、有固定收入、有生活保障。强化“产”的发展支撑,全力推动新材料(玻璃钢)、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等特色产业转型升级、膨胀发展。
据《中国经济信息》记者了解,武城2016年新上优质产业项目46个,新注册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3300家,新增城镇非农就业岗位5300多个。同时,武城深入开展“两区同建”提升、拓展工程,高标准提升农村社区33个,规划建设农民工和农业转移人口创业园区16个,新建扩建城区小学8处、初中4处,净增学位9000个。新建扩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个,实现社区卫生服务城区群众全覆盖。建设完成幸福中心、敬老院等养老机构9处,床位1200多张,文化馆、图书馆全部达到省级标准,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
“‘以人为本’
是目的也是手段”
《决策》:此次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一个重要的核心就是以人为本,推动人的城镇化。在试点操作中,这一核心理念如何得到很好的理解和落实?
孙自铎:“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关键是“迁转俱进”:实现人口从乡村到城镇的迁移与人口从农民到市民职业身份转换同步推进,让迁移到城市的居民能够在城市里“住有所居”、“学有所教”、“老有所养”、“劳有所得”、“娱有所乐”、“病有所医”,充分享受到城镇现代化的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拥有一个良好的居住和空间环境、良好的人文社会环境、良好的生态环境、清洁高效的生产环境。
城镇化是农村人口向城镇逐步转移的过程,也是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覆盖更多的农村地区和人口的过程。“以人为本”是目的也是手段,提高了人口素质和收入水平,改善了要素供给,也扩大了消费需求,有利于城乡可持续发展。
我们应当适应城镇化快速推进和外来人口规模不断扩大的趋势,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并以常住人口为依据的新型户籍管理体制和人口登记制度,使在城镇有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及家属,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并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享有城镇居民同等权益,以合理化、合法化推进农民市民化。
加快土地制度改革,对进入城镇农民的土地进行“确权”,允许进入一级土地市场,确保农民的土地收益,同时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行动,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村人口进城定居规模挂钩,建立农民退出土地补偿机制和农民在城镇购房补贴制度,加速农民市民化,优化人口布局。
刘发明:所谓城市,“市”就是商贸、流通。住在城里的人要通过经贸、交流来赚钱,维持生计。新型城镇化不能单独是卖房子给人住,它应该从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来综合规划、统筹推进,这个城市才有生命力。
新型城镇化主要是围绕人的生活、就业,要尽可能地创造就业机会。以人为本,就是围绕人在城市生活会有哪些需求。除了浅层次的需求,还有教育医疗、休闲娱乐等,都必须相应地配套起来,否则这个城市发展就不健全。
比如,现在各地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就是在弥补我们城市的短板。实际上最主要的配套就是现代服务业,它也是最能吸纳就业、最能创造就业岗位的,同时满足了别人对服务的需求。所以,新型城镇化一定是以人为本,各种资源、能源能够被高效使用,能创造更高效益的。
我们新型城镇化有一个很大问题,就是“异地城镇化”。很多人在外地打工,融入别的城市了,但他在那边也是流动性极强的,没有真正扎下根来,他们并没有享受到很多的城市文明。所以,我们就要在这方面做文章。
大城市对流动人口有很多限制,但我们要想办法留住他们。怎么办?要发展产业,要把城市环境建设得很有品味、很优美,要让他觉得在这边好得很,他就不走了。
吴立新:就我们撮镇来说,是以商贸物流为龙头,以现代工业为支撑,以生态环保为目标的新型城镇化。为什么这么说?
撮镇既是镇,也是全省唯一一家以商贸物流为主要内容的省级开发区。以商贸物流为龙头,既促进了商贸物流的发展,解决了就业,增加税收,又无形中体现了新型城镇化。
我们当地老百姓在本地厂里打工的比例非常高。以前的城镇化是背井离乡、没有家庭温暖的城镇化,现在,我们则是在家门口实现了城镇化。人们安居乐业,享受发展的成果。
同时,城镇化是以生态环保为目标。我们有万亩荷花园,有大面积的植树造林,我们正在合肥市的统一部署下推进环巢湖综合治理工程,镇内主要河流生态治理工程基本完成,最终的目标是实现生态可持续发展。
黄勇兵:从企业角度来理解城镇化,我们认为,在未来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以人为本就是要求城镇,必须集合休闲、旅游、康体、养生,乃至产业园区等等功能。这样的新型小镇,将会成为相关行业,特别是房地产行业的一个巨大机会。
如果将我国和西方国家城镇化的路径稍加对比,可以发现,新型城镇化将让原来只从事住宅开发的房地产商,逐步转向开发各种房地产业态。能够参与新型城镇化的地产商,不仅能开发住宅,还有能力开发产业地产、学校以及各种配套。因此,相关行业、企业在新型城镇化后,将呈现分工加剧的趋势。
市民化成本
分担机制是伪命题?
《决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是此次试点的重要内容之一,但对此争议不少,转移支付与转移人口无论如何挂钩,似乎都很难平衡各方利益。究竟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孙自铎:一种流行的观念认为,农民已经有了土地,相当于已经有了相应的社会保障,国家就可以不负担或者少负担相应的基本公共服务责任。这种看法的根源来自“身份等级”观念的流毒,是造成农民在城镇化过程中被迫“土地换社保”、严重被剥夺的重要原因之一。
因此,要更新观念,建立农民与市民共享的社会保障机制,彻底地把农民的土地和其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分开,落实国家对农民的责任、维护农民在城镇化中的权益。
首先要基于“人人平等”的观念,确立每个人所应享有的最基本的公共服务权利,并明确这个责任是由中央政府来承担。如义务教育经费的全国统筹;社会保障中央政府对于每个人都有一个最为基本的保障额度。建立中央对地方城镇化的资金转移支持补贴制度。
其次,要建立省级农民工市民化的转移支付机制,根据各城市吸纳农民工定居的规模,每年定向给予财政补助。
卓勇良:中国经济发展中长期有一些似是而非的问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就是一例。这使人想起,多年前一位领导取笑城市化观点,说这些书呆子,政府哪有钱安排农民进城。
农民是因为城里有工可打才来,他们是进城创造财富的,农民并不需要政府“安排”进城。如果城里长期无工可打,农民就会回家,毕竟还有几亩薄田。农民在城里打工时间长了,势必成为市民。这些也是城市化的两大要义,即城市产业发展和居民增加。
然而由于城乡二元体制,农民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大大低于市民。城市政府对那些长期进城打工的农民,并不愿意承担其教育卫生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所以,这些农民即使长居城里,也还是没有实现所谓的市民化。
因此,所谓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问题,一半是如何让长期在城里的农民享受城市政府公共服务,另一半是基于如何“安排”农民进城考虑。前者或许还有些道理,不过就事论事解决不了多少问题,后者是对城市化的曲解。
深入而言,关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实际是劳动力大量过剩时期的阶段性问题。因为在此情形下,城市政府能以大大低于户籍居民的公共服务费用,取得大批进城劳动力,他们宁可把钱用于大而无当的重复建设,也拒不为其提供足够的公共服务。正是因为长期不愿意支付这笔费用,所以才出现了所谓的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我们设想一下,当劳动力求大于供时会怎样?如果城市政府仍不提供公共服务,则这一城市的劳动力将短缺,企业和居民将怨声载道,城市运行将受影响。因此不得不主动或被动地向农民工提供公共服务。在这种情况下,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问题。
市民化是城市化的函数,而城市化是工业化的函数,说到底是工业化造就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关于城市化进程中的市民化成本,内生地由工业化收益提供。城市政府向企业收税,又以公共服务方式支付给全体市民。只要工业化是有效率的,就不存在缺钱问题;只要政府运行是正常的,就不存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问题。如果还是缺钱,那决不是费用问题,而是城市政府的良心和体制问题。
所以,所谓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实则是市场化不充分下的伪命题。市场化主导的工业化将内生地承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并不需由谁来分担。
在当前劳动力总量逐年减少下,城市政府将逐渐不得不增强公共服务以吸引农民工,若干年后,所谓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问题将自然消解。当下,仅就农民工长期无法在城里体面生存发展这一事实本身,即已对一些城市政府形成若干压力。
或许过不了多长时间,随着劳动力短缺加剧,至少沿海发达地区的地方政府,就将竞相出台关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相关政策。
“不能靠政府单打独斗”
《决策》:新型城镇化关系中国未来,小城镇蕴含着大战略。目前试点地区正在着手探索,我们应该如何走好新型城镇化之路?
刘发明:一个城市、一个集镇要想长盛不衰,必须要以产业为依托。新型城镇化肯定要和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走产城融合、相互促进的路子。我们城市发展接下来就按照产城一体化的要求,为产业发展提供更好的投资环境、生活配套。产业发展也会吸纳就业人群,促进城市的建设发展。
另外,新型城镇化很重要的一个特点,就是城市与下面的集镇,乃至中心村之间要一体化,也就是城镇一体化。它们相互之间应该是一种互补的、带动与被带动的关系。它可能是反映在产业上,或者反映在交通上,实际上就是密切它们之间的联系。它们之间联系得越紧密、越便捷,城镇一体化越成功,新型城镇化也就越成功。
城镇如何一体化?集镇对城市来说分别承担怎样的功能?这不仅需要规划,更重要的是规划的实施,其中关键是要解决土地、交通等要素瓶颈制约,以及生产资料流动问题。这里面有很多东西需要探索。
吴立新:新型城镇化建设,必须首先坚持以人为本与因地制宜并重。以人为本的理念,最终体现在人安居于这个城市,能够享受城市的文明,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要让农民朋友进得来、留得下、住得好。
要坚持利益共享,着眼于促进农民就业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建立合理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城市的发展能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新型城镇化还要量体裁衣,即城市发展要与自身特点相适应。撮镇是合肥东向的桥头堡,区位优势和经济基础决定了撮镇要把“产城一体、生态幸福”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目标。
同时,要坚持产业发展与基础建设同步。没有产业的支撑,新城也会变成鬼城,没有人气的城市就失去了灵魂。我们通过招商引资促进产业的升级,通过产业的升级做大做强我们的经济总量,提高发展质量。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产业发展的有力保障,如果基础设施滞后,不仅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也不利于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若污水横流,道路不通,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脚泥,老百姓就感受不到城镇化带来的福利和好处。
另外,要市场推动与群众参与并行。城镇化靠政府单打独斗是干不好的,要注重引进了民间资本,提高群众参与意识,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
孙自铎:目前的城镇化主要是政府主导,以行政手段改变和影响城镇发展。相比之下,城镇产生发展的最主要动力的经济因素,反而处于次要位置。
必须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疏通城乡之间生产要素互动渠道,强化市场功能,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让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引导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为城镇集聚和辐射功能的发挥创造有利条件。
同时,为了保证城镇化合理有序推进,城镇化与各方协调发展,避免“城市病”和资源和生态的破坏等问题,城镇化过程中又离不开政府必要的干预和调节,政府的引导必不可少。政府要致力于通过制度建设,运用法律手段和政策手段,强化政府规划和调控职能,构建以市场推进城镇化的机制,消除人口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的制度障碍。
卓勇良:人的城镇化不能靠行政命令,不要强制农民迁移,一定要尊重群众的意愿,我觉得这个最要紧。新型城镇化本来是为了老百姓幸福,不要违背这个初衷。
第二,不要重复建设,不能人为去造城,去建一条街,这是很危险的。过去,发达地区在这方面的经验教训很深刻。
第三,城镇建设除了做面子工程以外,更要做里子工程。下水道、清洁自来水的供应、垃圾收集,这些事情面子上都看不见,但是太重要了。像我们浙江的横店镇,它就老老实实花了两年时间做了地下排水,几十公里的地下管道全部铺好。面子工程要做,但是里子工程绝对不能偏废。
关键词:镇级市;新型城镇化;公共服务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34-0023-0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东南沿海的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等涌现了数量不少的专业强镇。这些小镇人口密集、经济发达,用GDP与人口规模这两个指标衡量,许多强镇相当于内地的地级市,有些甚至达到中等城市水平。然而,大多数强镇的管理方式仍停滞在原来的管理体制下,造成公共服务水平低下、公共物品供给不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学者提出了“镇级市”。中国人民大学毛寿龙教授认为:“镇级市”是县辖市,“镇级市”不在于名称的改变,而在于给镇以城市的发展权。目前,我国行政级别越高获得的发展机会就越多。“镇级市”的实质是给予乡镇城市发展的权利。这位学者提出来一个问题:城镇化建设的主要载体――镇级政府排在各级政府的末端,权力有限却要落实各项工作,存在“小马拉大车”现象。
新型城镇化要求改变以往片面追求城市空间扩张、规模扩大“摊大饼”式发展,由注重城镇数量到注重质量转变,全面提高城镇化水平。它以以人为本为核心,以统筹兼顾为原则,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推动城市现代化、集群化、生态化,农村城镇化发展,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和新农村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城镇化。“镇级市”有利于打破公共服务财政覆盖的梯级制度,提高基层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有利于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
一、“镇级市”的模式
(一)“镇级市”的试点
经过多年试点,“镇级市”的基本模式为镇改县辖市与镇改县级市两种模式,其试点分别位于沿海经济发达的浙江省与福建省。
1.县辖市――龙港模式
2007年浙江省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中心镇培育工程的若干意见》,选定省级中心镇,赋予其部分县级社会经济管理权限,覆盖规费、财政、土地、资金扶持、户籍、社会管理等10个方面,温州市经济强镇――龙港镇是27个试点之一。目前,龙港镇镇域面积为172.05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为19平方公里,镇内常住人口43.6万,户籍人口36.2万,是外来人口10万以上的特大镇。
近年来,龙港镇规模体量快速增长,镇区人口密度达1.3万人每平方公里,已经达到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中心区的人口密度。在这种情况下,体制结构决定权力的边界,城市发展中的问题日渐凸显。据当地领导反映,在制度创新之前,龙港镇土地的使用方式、征用土地、城镇规划方案,均需得到苍南县批准,然后逐级上报,限制了基层政府管理的自主性与灵活性。
2.县级市――石狮模式
福建省泉州市的县级市石狮,是“扩权强镇”镇改县级市的典型。1987年《关于晋江县石狮镇升级为县级市建制的报告》中指出,1986年石狮镇乡镇企业592家,产值为9 568万元,工商税收入为1 163万元。当时,石狮镇在财政管理体制、行政管理体制及基础设施等方面均受到限制。按当时管理体制,处理100元以上的案件,都要报县工商局审批,常常因结案不及时造成问题。
1987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原属泉州市晋江县的石狮镇从晋江县单独划分,建立省辖县级市,成为福建省综合改革试验区。各职能部门随着建制升级,解决了管理落后的问题。其次,增强了财政活力,建立了县级市财政体制,设立了一级金库。2013年,石狮市成为全国百强县。
(二)“镇级市”两种实现路径的争议
“镇级市”的两种路径分别是县级市与县辖市,这两种模式也存在缺陷。镇改县级市首先会降低所辖县的经济总量。许多强镇是所辖县的财税支柱,单独设立县级市,毫无疑问地会对所辖县的经济实力产生影响。因此,在“镇级市”推行中所辖县会对其进行阻碍。其次,改为县级市的小镇的边界是否重新划分也是一个问题。经济发展需要更多的空间资源及其相关资源,小镇承载力也应该得到相应的提升。最后,增加行政管理难度。在现在的行政体制中已存在大量的县级市,强镇级市增加了省直管县、地级市的难度。《21世纪经济报道》认为,县辖市相对能较好地保持县一级的政区单元基本稳定,受到县政府的阻力相对更小,改革成本相对较低。
二、“镇级市”的现实作用
(一)“镇级市”优化城市布局
过去大城市和行政中心集聚了各种资源与要素,致使特大、超大城市规模膨胀,中小城市出现了萎缩的状态,使得我国城镇规模体系两极分化的现象突出,造成我国城市发展不均衡的现状。
据光明网报道,全国近5年新增城市人口的36%是10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吸纳的。另外,建制镇吸纳了47%,50万~100万人口的大城市和小于50万人口的中小城市,分别吸纳了8%、9%。由此可知:目前我国人口向大城市和小城镇两端聚集的情况已经非常明显。中国科学院地理所区域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方创琳认为:目前建制镇对国家城镇化的贡献率已经由1990年的50.2%左右降低到2010年的34.4%,大量人口涌入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加剧了大城市和特大城市日益严重的“城市病”。这使得大城市、特大城市人口急剧增长,城市拥挤程度迅速加剧,各种“城市病”不断凸显。
(二)“镇级市”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
“镇级市”后,乡镇可以获得更多的发展权力与发展空间。“镇级市”的设立,当地居民可以就近完成生活方式与生活水平的市民化,有利于推动就近城镇化与公共服务均等化。
1.“镇级市”有利于就近城镇化
正如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今后一个时期,着重解决好现有‘三个1亿人’问题,促进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在新型城镇化的背景下,“镇级市”有力地推动就地城镇化。
第一,就近“村民”变“市民”。《规划》指出,要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的支持,提高产业发展和集聚人口能力,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近从业。就地城镇化,促使更多农民通过转移就业提高收入,通过就地转为市民享受更好的公共服务,从而使城镇消费群体不断扩大、消费结构不断升级,拉动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住宅建设等需求。因此,“镇级市”有利于调整当前公共资源错配问题和过度集中的人口流动方向。
第二,统筹城乡一体化。一般意义上的镇级政府在行政体制上受到上级县政府控制,财权和事权不匹配,致使城镇经济发展受到了严重制约。“镇级市”后,镇级政府将拥有独立的财权和更大的发展权,可以独立支配发展资金,投入基础设施与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便当地居民生活。
2.“镇级市”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新型城镇化建设不仅仅是城镇人口的增加、城镇面积的扩大,而是在经济发展和产业增长的基础上,社会管理、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的完善。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使农业转移人口和城镇居民共建共享城市现代文明。”毫无疑问的是,“镇级市”的举措将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使其拥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养老、就业、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的机会与权利。
公共服务投入对于基层政府的财政是一种挑战。数据显示,城镇每建设1平方公里,需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投入至少2.5亿元。这说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大量的政府财政投入,来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养老、就业、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需求。“镇级市”从制度上赋予强镇更高级别的社会管理权限,同时提高了镇级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和财政自给能力,同时也有效遏制了“二元投资”与“梯级投资”现象。
三、小结
经济转型升级进入到关键时期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都在发生着结构性的变化,这就要求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进程,以应对内外环境变化带来的挑战。未来几年,我国转型升级将呈现三大基本趋势。
其一,工业转型升级的大趋势:从“中国制造”走向“中国智造”。“十三五”是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与我国工业革命的历史交汇点。中国已经成为一个制造业大国,但还不是制造业强国。未来几年,如果加工制造为主的格局不改变,势必在多方面处于被动的状态。这就客观上要求我们牢牢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的重大机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工业的转型升级,开启一场以智能化为重点的制造业革命。
其二,城镇化转型升级的大趋势:从规模城镇化走向人口城镇化。我国城镇化仍处于较快发展阶段,2013年我国人口城镇化率仅为36%,与2012年世界平均52%的人口城镇化率水平有较大差距。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突破,未来6年人口城镇化率有望以年均2%-3%的速度推进,到2020年人口城镇化率有望达到52%-55%左右。适应城乡协调发展的客观需求,未来几年需要以人口城镇化为导向,加快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历史性突破。
其三,消费结构升级的大趋势:从物质型消费走向服务型消费。一方面从生存型消费向发展型消费升级。我国已经从生存型阶段进入到发展新阶段,城乡居民的吃饭穿衣等生存型消费需求基本解决,而与人自身发展相关的健康、教育、医疗等发展型消费支出开始全面快速增长。另一方面从传统消费向新型消费升级,近年来我国信息消费规模就以每年20%~30%速度快速发展。再者,从物质型消费向服务型消费升级,这是消费结构升级最为突出的特点。
在经济转型升级中发挥积极作用
上述三大趋势并不是现在才出现的,但近几年呈现出加快的态势,并且带来了经济社会发展领域深层次的变化。从全局看,尽管这些年我国经济转型升级有了较大的进展,甚至在某些方面有所突破,但仍有多方面不适应结构变化的趋势,迫切需要通过重点区域率先改革来实现突破。正因如此,湘江新区要发挥积极作用,探索一条经济转型升级的有效路径。
在工业转型升级上发挥重要作用。湘江新区拥有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3个国家级园区,而且已经形成了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医药、食品加工等优势产业集群,是中部地区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应当说,这是我国工业发展的一块“高地”,且在转型升级方面有比较坚实的基础。湘江新区就是要充分发挥新区内国家级技术创新平台和国家级园区的科技资源优势,推动创新创意和资本紧密结合,推动产业承接和转型升级,促进科技创新成果加速转化,形成全国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中部地区创新创意发展新高地。比如,加快发展智能制造等,推进工业研发,形成我国生产业发展的新高地。
在创新创业上发挥重要作用。湘江新区有着雄厚的科研实力。据统计,现有两院院士40余名、大中专院校30多所、在校大学生30余万名,拥有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等120余个国家级技术创新平台、40多家部(省)属科研机构,是国家重要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和中南地区科技创新中心。未来几年,湘江新区的重要历史合作在于,发挥超级计算、生物育种、3D打印、信息网络等国际国内领先技术的突出优势,进一步加大教育体制改革,尤其是加大职业教育改革力度,放大科教的资源优势,尽快建成我国重要的“创新高地”;依托技术创新,加快构建创业高地。尤其是鼓励30万大学生创业,支持打造中国的“中部硅谷”,把强大的技术外溢效应转化成为现实的生产力。
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转型升级上发挥重要作用。从现实情况,推进规模城镇化向人口城镇化转型,是一个基本趋势。从试点新型城镇化的实践看,过大或者过小的试点区域都不合适。湘江新区在地理区域上包括岳麓区、望城区和宁乡县部分区域,在试点新型城镇化上既有行政区划带来的一定挑战,但更有长沙市统一领导的优势。因此,湘江新区可以在推进新型城镇化上发挥重要作用,除了到2025年城镇化率达到80%左右的定量目标外,更重要的是,通过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农村宅基地制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管理等方面的改革探索,产城融合发展,提升城市建设和治理水平,构建新型城乡关系,探索出一条新型城镇化的新道路。通过新型城镇化,释放出巨大消费潜力,由此形成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新格局。
在推进绿色转型上发挥重要作用。两型社会建设试点以来,长株潭城市群有效地探索了一条走向科学发展的新道路,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能源,绿色消费等成为“新常态”。湘江新区是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的先导区,从绿色转型的趋势看,需要进一步探索绿色发展的相关体制机制,比如通过加快发展服务业,尤其是以研发为重点的生产业,减少对资源环境的消耗,这是实现绿色转型的一条重要路径,由此打造全国知名的生态文明区域,资源节约的循环集约新区,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标杆。
加快体制机制创新,释放转型升级的动力
要实现湘江新区“三区一高地”的战略目标,不仅需要政策支持,更需要体制创新,需要释放转型升级的动力。过去几年,两型社会建设已经在多方面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湘江新区须进一步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把服务于全国经济转型升级作为重要使命。
继续加大以两型为导向的改革,先行先试,发挥先导区的作用。比如启动绿色金融改革试点,尽快健全建立污染责任保险体系,将湘江流域内高环境污染风险企业全部纳入其中;全面实施排污权交易,以重点行业为对象,开展节能量交易、碳交易试点,并将试点对象从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扩大到其他污染物;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探索规范的地方融资平台建设和土地财政收支改革,为完善地方融资平台和土地财政收支监管制度探路。
全面完成要素市场化改革。比如资源环境产权改革基本完成,建立合理、透明的资源产权和排污权分配制度;继续完善排污总量控制、许可、价格标准等制度,建立反映资源环境成本的绿色价格体系;深化以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为重点的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的模式;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体系,强化统一监管;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实行差别化供地政策。
关键词 “产城融合” 新型城镇化
新型城镇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需要考虑未来发展的长久之策,也需要有务实推进当前建设的可行之计。“产城融合”要先有“产”,产业兴则城市兴;反之,要想吸引产业集聚,最重要的是建设好城市生产、生活等配套设施。把“产城融合”作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突破口,推动“产”与城相匹配、人与城相协调,是解决区域发展动力不足、支撑能力不足的必然选择。就威海市而言,推进以“产城融合”理念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关键要解决好四个问题:
一、夯实产业根基,解决好“产业支撑发展”的问题
城镇化只有在强有力的产业支撑下,才能拥有更强的发展动力,才能吸纳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和各类人才就业创业,促进要素资源的集聚,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着眼于现代高端产业,发挥并提升其层次
“产”只有符合未来社会发展的方向,才能有效防止形成新的产能过剩、造成新的资源浪费和不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比如,新城建设在选择主导产业上,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做好现代高端产业论证与培育,重点培育软件研发、信息技术、创意设计、金融服务、国际教育等新业态,培植、发展新的区域经济增长极。
(二)突破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发展新动能
第一,围绕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建设,以东部滨海新城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区为重点,打造中韩平行合作产业园、中韩健康养老产业园、中韩综合保税物流园等产业集聚区,打造对韩发展的政策洼地、产业高地。第二,围绕蓝色经济区建设,支持南海新区、威海(荣成)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园等海洋特色园区发展,扶持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较强、技术优势较明显的中小企业上规模、快发展。
(三)着力培育行业龙头,增强持续发展的后劲
第一,抢抓中韩自贸区、“一带一路”建设等机遇,深入实施“产业强市、工业带动”战略,坚持做大总量、调优增量同步发力。第二,鼓励骨干企业招大引强、借力扩张,提升行业影响力和话语权。第三,支持传统企业科技创新、借脑引智,激发产业升级的活力,加快现代服务业与“互联网+”跨界融合、多元发展,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优化功能布局,解决好“重城轻乡、重大轻小”的问题
(一)规划导向上,突出融合衔接、整体效益
按照“中心崛起、两轴支撑、环海发展、一体化布局”的战略部署,坚持兼顾眼前与长远,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做好区域控制性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空间性规划,加快形成以“一核一轴一带多片区”为主体、卫生城镇为支撑、市区(县)镇协调发展、城乡互动的新格局,充分释放出城镇化蕴含的巨大的增长潜力和持久的增长动力。
(二)推进时序上,突出分类指导、循序渐进
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适应各区域、村镇不同发展水平的需要,有序推进城镇化建设,防止出现片面追求城镇规模和建设速度的现象。
(三)具w实施上,突出扩大容量、提升质量
第一,围绕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加快推动城镇规划建设的重点由扩张性开发向内涵式发展转变,进一步优化发展的空间结构,增强人口、产业的集聚力、辐射力和带动力。第二,围绕做优发展质量,重视人居环境、历史文化和生态保护,加大公共服务投入、基础设施配套投入、城市资源整合力度,有针对性地解决老城区(城镇)已出现的交通拥堵、住房紧张等突出问题。第三,应注重新城区的物理质量,坚决摒弃“摊大饼”式的开发模式,做好基础设施综合配套建设开发,建设节能、环保、低碳、无污染的现代和谐生活区。
三、创新融资模式,解决好“钱从哪里来”的问题
要解决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高、公共供给效率低、民间资本进入难的问题,就必须打通民间资本参与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通道,提高公共供给的效率。对威海市来说,应重点发挥好城投集团的引领作用,以产权换资产、以市场换资金、以资源换项目、以政策换投入,着力构建城镇化、多元化的融资模式。
(一)开发、经营城市公共资源
深度挖掘可利用、可经营的城市资源,在政策允许的合理范围内,将部分城市经营权和收费权划归城司。比如,赋予城司一定的特许经营权,提高其再融资的能力。
(二)加大土地整理、土地储备力度
第一,把土地作为最大的资产来经营,强化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严格实行“一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做到“以地生金、以地聚财”。第二,把项目规划、建设和土地整理结合起来,进行土地整理开发,以直接取得经济效益,实现“贷款――土地整理――土地增值――获得增值效益――增强还贷能力――再融资用于项目建设”的良性循环。
(三)多渠道吸纳社会资金并用于城市建设
第一,发挥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的支持作用,积极引导国开行(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对试点地区加强支持。第二,发挥政府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的杠杆作用,用足、用好城镇化试点补助资金,探索BOT、PPP以及发放城投债券等多种方式,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第三,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财政奖补、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逐步建立多渠道的城镇化建设投资体系。
四、注重三农问题,解决好“城镇化发展助力”的问题
“三农”发展是推进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只有解决好农村、农业、农民发展的问题,新型城镇化建设才能水到渠成、事半功倍。
(一)农民“非农化”与农田“非农化”的关系
为了避免出现土地流转面积递增、种粮面积递减等把农民“非农化”简单地视为农田“非农化”的现象。第一,应守住耕地红线,严禁以土地流转之名搞“非农”产业建设。第二,应围绕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农业开发,大力发展一批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全面推广“公司+合作社+基地”等订单农业模式,推动土地资源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促进人口与土地分离。
(二)土地处置与养老保障的关系
对农民而言,土地是生存的基本保障。从长远来讲,土地被征用后,随着安置补偿费用用完,养老保障就成为失地农民的一大后顾之忧。因此,在推行征地货币补偿方式的同时,可以试点推行以“土地换保障”模式,逐步建立适度规模、多层次、全覆盖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障体系。
(三)农民再就业与政府引导的关系
第一,应健全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机制,帮助失地农民掌握一些实用技能,为其再就业创造良好的条件。第二,应强化政府政策的引导作用,建立使用征地农民数量与用地规模等挂钩制度,鼓励用工单位优先使用失地农民,政府在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也可以予以减免,从而调动企业吸纳农民转移人口的积极性等。
(作者单位为荣成市委党校)
参考文献
[1] 高纲彪.“产城融合”视角下产业集聚区空间发展研究[D].郑州大学,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