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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村庄的规划管理,促进村庄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村庄规划,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建设,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村庄,是指设有村民委员会的农村村民居住和从事各种生产的聚居点。
本规定所称村庄规划,包括村庄总体规划、村庄建设用地规划和村庄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四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村庄规划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本规定。
区、县级市、特定管理区城市规划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村庄规划的实施与监督工作。
镇(街)城市规划管理所,作为区、县级市、特定管理区城市规划部门的下设机构,依照本规定协助实施村庄规划管理。
农业、计划、财政、建设、土地、房产、工商、环境保护、卫生、文化、公安、消防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
第五条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把村庄规划的经费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第二章村庄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第六条村庄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技术标准和成果要求,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编制村庄规划,以村民委员会所辖土地范围为基本编制单位。
第七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市村庄规划编制计划,并向各区、县级市、特定管理区下达每年度的村庄规划编制任务。
第八条村庄总体规划、村庄建设用地规划由镇(街)规划管理所会同镇(街)国土所组织编制。村庄修建性详细规划由村民委员会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组织编制。
第九条承担村庄规划编制的设计单位,必须具备丙级以上城市规划设计资格证书;非本市规划设计单位承担本市村庄规划编制任务的,应当经本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第十条编制村庄规划,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村庄规划应当服从*市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镇总体规划和市、区、镇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方针,加强对生态林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蔬菜生产基地的保护,改善农村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三)村域范围内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发展用地,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落实和深化;城市规划已确定的公共服务设施以及道路、工程管线、高压走廊、规划河涌等基础设施应当予以具体落实;
(四)村庄规划建设,应当选择集中和相对集中方式,合理安排村民住宅、工商企业、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布局,防止建设无序扩散;
(五)村庄规划建设用地只能用作村民居住、生产及发展经济用途,不得用作房地产开发经营。
第十一条编制村庄规划前,应当取得城市规划部门核发的村庄规划设计条件。规划成果报审前,应当在当地公开展示村庄规划设计方案30日,听取村民的意见,实现公众参与。对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应当采纳。
第十二条位于*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的重要地区和城市规划部门指定的村庄规划,由镇政府、区政府初审后,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他地区的村庄规划,由镇政府初审后,报区、县级市或者特定管理区城市规划部门审批。
城市规划部门应当自收齐村庄规划报批资料之日起40日内予以审批。区、县级市或者特定管理区城市规划部门审批的村庄规划应当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三条根据*市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者专项规划以及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对村庄规划进行调整的,应当听取村民意见,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并报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村庄规划经依法批准或者调整后,应当在当地公布。
第三章村庄规划的实施管理
第十五条村庄各项建设必须执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制度,保证村庄规划的实施。
第十六条在农民集体土地上的村庄各项建设,应当依据经批准的村庄规划进行。对没有编制村庄规划或者村庄规划未被批准的,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不予受理该村的各项建设申请。
第十七条在*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应当统一建设农民公寓式住宅。在*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以外鼓励建设农民公寓式住宅。
第十八条村庄各项建设需要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向城市规划部门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预审;
(三)建设用地预审批准后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农村村民在*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以外建设非公寓式住宅,可以不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预审。
第十九条农村村民进行住宅建设的,应当先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同意后由村民委员会依照本规定统一向城市规划部门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在番禺区和花都区以外的其他市辖区范围内,农村村民建设非公寓式住宅的,在村民委员会统一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可以以户为单位向所在区城市规划部门申请分解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条依照本规定需要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项目,应当由村民委员会持下列资料向城市规划部门申请:
(一)建设用地申请表;
(二)村民建房申请人家庭及其户内成员身份证明;
(三)建房申请人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说明。
第二十一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进行非住宅建设项目,应当持下列资料向城市规划部门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一)建设用地申请表;
(二)区或者县级市人民政府计划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以下权限核发:
(一)建设项目在天河、海珠、黄埔、白云、芳村区范围内的,选址意见书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二)建设项目在番禺、花都区、增城、从化市范围内的,选址意见书由区或县级市城市规划部门核发。
城市规划部门受理建设项目选址申请后,应当在收齐资料之日起40日内核发。
第二十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在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后一年内,应当持下列资料向原审批机关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建设用地申请表;
(二)1:500实测地形图;
(三)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五)村民住宅建设项目,应有建房申请人名单及身份证件;
(六)村庄非住宅建设项目,应有计划部门批准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城市规划部门受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后,应当在40日内审批。
第二十四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核发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必须载明村民委员会名称和使用人姓名。
农村村民建设非公寓式住宅需要申请分解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由区城市规划部门按照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载明的具体使用人名单进行分解核发,同时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并送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建设用地5000平方米以上的或者需要分解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村庄修建性详细规划,并依照本规定第十二条报批。
第二十六条村庄各项建设工程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向所在镇城市规划管理所申报:
(一)申请人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身份证明、1:500实测地形图及建设工程申报表申领规划设计条件;但已有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村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地段,可直接依照规划进行建筑设计;
(二)申请人持规划设计条件或者经批准的村庄修建性详细规划、用地红线图、相关的专业管理部门意见,建筑设计方案图和建设工程申报表等资料报审建筑设计方案;但六层及六层以下的建筑工程,申请人可以不报审建筑设计方案;
(三)申请人持建筑施工设计图和相关的专业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等资料申领建设工程审核书;
(四)申请人在取得建设工程审核意见书后3日内,应当委托市或者县级市城市规划部门指定的城市勘测单位办理现场放线,验线合格后持建设工程放线测量成果,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村民非公寓式住宅建设项目,可依照前款(二)、(三)、(四)项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十七条城市规划部门审批农村各项建设工程,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领规划设计条件或者报审建筑设计方案的,镇城市规划管理所应当在收齐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初审,市、区或者县级市城市规划部门应当在收到初审意见后10日内审批;但对村民非公寓式住宅建设项目,镇城市规划管理所应当在5日内完成初审,城市规划部门应当在5日内审批;
(二)申领建设工程审核书的,镇城市规划管理所应当在收齐资料之日起20日内完成初审,市、区或者县级市城市规划部门应当在收到初审意见后20日内审定施工设计图、核发建设工程审核书;但村民非公寓式住宅建设项目,镇城市规划管理所应当在10日内完成初审,市、区、县城市规划部门应当在10日内审定施工设计图、核发建设工程审核书;
(三)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市、区或者县级市城市规划部门应当在建设工程放线、验线合格后5日内核发;但村民非公寓式住宅建设项目,应当在3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八条村庄建设工程位于市属各区国道、省道、铁路和规划宽度40米以上主干道临路建筑以及市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珠江*河段两岸、五级以上航道两岸、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区、一级水源保护区的,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前款规定以外的农村各项建设工程,由区或者县级市城市规划部门审批。
第二十九条农村村民不得利用村民住宅建设用地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城市居民合作建房。
第三十条村庄各项建设工程竣工后,应当报原审批的城市规划部门按照下列程序进行规划验收:
(一)申请人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有关附图委托法定的城市勘测单位进行现场测量;
(二)申请人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图,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量成果和规划验收申报表向镇城市规划管理所申请初审;
(三)镇城市规划管理所收齐验收申请资料后,应当在5日内完成初审和现场复核,符合验收条件的,应当报原审批部门在10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不符合验收条件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不予验收。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在农民集体土地上进行下列违法建设,由所在区、县级市城市规划部门或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市城市规划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三)临时建设工程批准的使用期已满,或者使用期未满但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需要,城市规划部门已经作出提前拆除决定而未按期拆除的;
(四)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使用性质的;
(五)越权审批和其他违法审批建设的;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建设的。
第三十二条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为竣工投入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建筑工程设施提供永久时,应当查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没有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的不得供水、供电、供气。
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房地产权证时,应当查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产权证书刊号规定的房产用途应当与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规定的用途一致。
工商、环境保护、卫生、文化、公安、消防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关执照、许可证时,应当查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或者房地产权证并核对用途。利用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改变城市规划核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用途从事经营活动的,不得办理有关证照。
第三十三条镇、街、村及其有关职能部门越权审批和违法审批建设工程的,由上一级城市规划部门责令改正。因越权审批或者违法审批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对越权审批和违法审批的责任人,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搞好行政村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我村小康社会进程,本着坚持合理布局、节约用地,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逐步建设,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特制定以下规划方案:
一、基本情况
村位于镇北2公里处,辖区内有11个自然村、20个村民组,1463户人家,总人口6700人,耕地面积7000亩,土壤肥沃、气候温暖湿润,适宜种植大豆、小麦玉米、油菜等农作物以及梨、苹果等水果。近些年来,我村村民大胆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新型农业发展模式,大搞秋延辣椒种植等大棚蔬菜,已经形成初步规模,收到了一定的经济效益。能繁母猪、肉鸡、波尔山羊等养殖户也逐渐增多,人均纯收入逐年提高。
二、村庄现状
1、从村民住房方面看,大多数村民都住上了砖混结构的大瓦房,很多农户住上了楼房,居住条件明显改善。
2、道路交通方面,我村已经通了柏油路和沙石路,但长度不够,村内道路硬化率较低。
3、电力通讯设施方面。全村都已通电,有线电视、移动电话用户逐年增多。
三、我村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
1、今年来,因多种原因,我村逐渐成了一个空心村。房屋建筑逐渐向村外衍射,并且房屋杂乱无章,较分散。村内一些老建筑长期闲置,不仅影响了我村的整体形象,而且造成极大的土地浪费。
2、根据规划要求,总体对老村庄进行改造,完善道路交通系统,着力改善村民住房条件。尽量充分利用老村中可利用的空闲地和闲置房屋所占地。
四、我村建设性规划
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科学规划。
1、住房方面:先搞试点,建成一部分标准房,或者鼓励村民按照统一标准建房,尽量选用原来宅基地,节约利用土地。
2、道路交通方面:积极争取“村村通”工程款项,扩大我村道路硬化率,美化、硬化我村道路。
3、沼气池建造。积极鼓励引导村民新建沼气池,使用新能源,充分利用农作物秸秆、家禽粪便等。
4、村环境保护方面:从绿化、村庄整治上下功夫,着力搞好村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加强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着力治理脏、乱、差现象,努力改变村中粪便乱堆、污水乱泼、家禽乱跑、柴草乱放、广告乱画等现状,改善村容村貌。
关键词:村庄景观;本土特色;创新
通常我们将村庄景观的发展分为3个阶段,即原始村庄景观、传统村庄景观和现代村庄景观。目前我国正处于由传统村庄景观向现代村庄景观转变过程中,人地矛盾突出,由于受到急功近利思想与短期利益的驱使,导致村庄无序建设,建筑样式混杂而脱离本土特色。通过对这两类景观过渡中规划创新方式的探讨,对农村新景观的发展提供一些思路。
1 村庄景观空间格局类型选择的创新
现今村落的选址和布局不再过于依赖自然环境,村落空间结构逐步转变。在转变中,应结合农村地形地貌特点,不可盲目模仿城市居住区规格方正的组团空间,应保留传统自然形成的丰富多变的村落空间,使村庄景观特色性更加明显。
1.1 因地制宜,优选景观空间布局 从景观要素的空间分布关系上讲,最为明显的构型有5种,分别为均匀型分布格局、团聚式分布格局、线状分布格局、平行分布格局和特定组合或空间连接。如中国北方农村,由于人均占有土地相对平均,形成的村落格局多是均匀地分布于农田间,各村距离基本相等,是人为干扰活动所形成的斑块之中最为典型的均匀型分布格局。又如许多亚热带农业地区,农田多聚集在村庄附近或道路一侧,而在丘陵地区,农田往往成片分布,村庄集聚在较大的山谷内。村庄景观空间布局类型的选择,将会奠定村庄未来景观的发展基调。
1.2 灵活运用相关政策法规 农村居民点布局混乱,相对分散,土地利用效率较低,农村普遍存在建新不拆旧的问题,村庄向外扩张,形成了许多“空心村”。而随着年轻劳动力进城务工热潮的持续,农村土地荒废,房屋空巢现象严重,通过土地流转、迁村并点,整理复垦等政策,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经营,这样可以减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节约人力、物力成本,有助于居民点集中景观改造,营造自然农田景观与人造村庄景观相结合的良好景观格局。
2 农村建筑设计创新
农村建筑样式是农村景观中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她直接奠定了整个村落的景观风格,所以她的美观与否直接影响到农村景观的整体形象。随着现代生活方式沁入农村,先进的建筑技术和建筑材料取代了传统施工技术,为住宅建设提供了新的建造方式,也因为审美的差异,加之农村对建筑形态的总体风格约束较少,建筑形式混乱,过分追求大房间、大建筑面积,导致建造了大量的外观一致、形式突兀的独立式别墅式住宅。虽然改善了农民的生活条件,但却缺乏特色,而且破坏了村民之间历史遗传下来的聚落生活模式,破坏了原有的传统村貌和建筑特征。故此,应始终坚持“建筑是因风土的延续而活着”的原则。深挖地方特色,尽量避免趋于共同化发展。
3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大部分农村缺乏公共活动场所,缺乏配套的景观设施以及公共绿化设施,致使街道成为村民活动的唯一场所。由于村民的公共意识和环保意识不高,村庄周边环境不断遭到破坏,原有的自然生态景观系统被损伤,导致村落的生态环境持续恶化。通过对农村公共设施的配套建设,能够极大地改善农村环境污染现状,对农村景观的品质提升奠定基础。
4 保护农田景观,丰富农村植物种类
关键词:村庄规划;中心村; 村庄改造;对策
村庄规划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如何做好村庄规划,使其适宜村庄建设,成为指导村庄建设的有利武器,增强村庄规划的可实施性,是制定村庄规划应体现的一大问题,值得我们每一个规划人员进行反思。
本文结合河南省固始县农村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关于村庄规划工作的对策。
一、当务之急是做好中心村的规划
中心村又称小集镇,是一定区域内农村人口、产业、要素和设施的集聚中心,是连接中心集镇与广大农村的重要节点。中心村人口3000人以上,规模较大,区位较好,有一定的服务于周边的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是乡镇的副中心。
2002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正式出台,第三十二条明文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这为土地集中经营,走农业产业化道路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进入集镇和中心村从事二、三产业提供了可能。固始县是个拥有163万人的人口大县,其中外出人口达50万人之多,他们中有的在大城市买了房,有的搬进了县城。但是更多的人把目光投向了集镇和附近的中心村,相信今后会有更多的农民进入中心村。这从客观上促进了中心村的发展,也对中心村规划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尽快做好中心村的规划迫在眉捷。
中心村建设包括村庄规划、加快农村人口集聚、加大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努力保障建设用地,大力发展村域经济和探索新型管理方式。着力做好中心村规划修编,规划编制要以城乡统筹、体现特色、相互衔接、公众参与为目标,按照“可持续发展、因地制宜、城乡和谐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和要求进行,力争把中心村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人口集中、经济发达、设施完善、村庄整洁、管理民主并具有一定辐射带动作用的新型农村社区。
二、村庄规划应以村庄改造为重点
村庄按类型可分为:改造型、新建型、限制型。固始是外出务工人员达50万人之多,外出务工大约开始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期。靠外出务工挣钱富裕起来的农民首先为自己建起了漂亮的小洋楼,从上世纪90年代初期到目前大约有90%的农民盖起了新房,所建新房大多为砖混二层结构,使用寿命50年没有任何问题。还有相当一部农民沿国道、省道、县乡村公路两侧无序建房,既影响交通和群众生活,又不利于集约用地。盖起了新房的农民又走出了自己家门,房屋空置率至少在40%以上。由于规划和管理不到位,这些房屋非常分散,显然,近期要拆除这些房屋,集中规划一个新的更大的村庄是非常不现实的,农民们也是不答应的。由于绝大部分农民已建住房,因此要尽量避免规划新建型村庄,以免浪费更多的土地和资源。对于规模过小、交通不便、经济实力差,基础设施不配套的村庄,要限制其发展,坚决制止新建房屋,逐步引导和鼓励农民向集镇、中心村集中,也可迁往附近保留的村庄,减小自然村数量,形成规模效应。一旦时机成熟,可将其拆迁或并入其他村庄。
改造型村庄主要包括中心村和规划保留的自然村庄,也是村庄规划要做的主要对象。保留的自然村庄不宜太多。对于中心村,要通过完善基础设施,整治村庄环境,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尽快将其建设成为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环境整洁、村貌优美的新农村。对其他保留的村庄改造的主要内容是要搞好“一建”:建沼气池;“三改”:改水、改所、改圈;“五化”: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经过整治后的村庄要达到以下目标:村容村貌整洁优美,硬化路面符合规划、饮用水质达到标准,厕所卫生符合要求,排水沟渠和新旧水塘明暗有序,垃圾收集和转运场所无害化处理,农村住宅安全经济美观,富有地方特色。
三、要做好村庄整治中的规划编制工作
只有编制出切实可行的规划,包括图纸、说明书等,村庄改造和农民建房才能有图可依,才能按规划的意图循序渐进的建好村庄,乱搭乱建和今天建明天拆的现象才不会发生。但是村庄整治规划同新建型的村庄规划不同,可以说难度更大,对规划人员的业务水平要求更高。因此,在编制村庄整治规划时要十分重视基础资料的收集。一是要重视基础测绘工作,要有符合规划要求的地形图,最好能有1:500或1:1000地形图,这是做好村庄规划编制的基础。有了地形图,就可以把地规划意图清楚地表示出来。二是要全面翔实地掌握当地村庄自然地理、人口结构、经济发展水平、风俗民情、社会生活等方面的资料,要对原有村民住宅按层数、结构、质量等进行分类统计,除了危房外,大部分村民住宅予以保留,规划道路也不一定非要横平竖直,要结合地形和现象,随意就弯,避免大拆大建。这就要求规划设计人员要深入实地调查研究,了解村情民意。从基础资料收集到规划方案完成的各个阶段,要发动群众参与,广泛听取意见,走群众路线。通过与村委、村民代表开座谈会及规划方案公示等方式,促进村民参与规划,了解村民意愿,再根据村民提出的意见建议调整规划,充分体现共同编制,商讨编制的特点,取得群众对规划的支持,让规划更符合当地的生产、生活需要。只有这样才能搞好村庄规划,帮助农民解决实际问题,从而真正使规划在村容整治工作中发挥应有作用。
固始县辖32个乡镇,全县共601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任务非常繁重,这就要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多渠道筹集新农村规划编制资金,加强新农村规划技术力量,积极动员鼓励社会各方面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新农村规划编制工作。
关键词:村庄规划;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TU984 文献标识码: A
一、当前村庄规划存在的问题
(一)规划编制体系问题
1、重镇规划,轻村庄规划。自2009年以来我区已陆续完成各乡镇的总体规划,部分列入省、市目标的乡镇完成了镇区近期建设规划,而村庄建设规划则在2013年初由于村庄无序建设频发才逐步引起重视,提上议事日程。
2、重单个村庄的建设规划,轻村庄体系规划。《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没有明确规定镇层面和村层面要解决的内容。实际编制工作往往重视的是镇层面的问题,忽视了村庄体系规划的问题。
3、各层位规划的衔接不够,村镇规划缺失上位指导。目前村镇规划一方面与上层规划的衔接不足,另一方面村级规划缺少上位规划的指导,导致村庄规划难以得到落实或存在失效现象。
4、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弱。虽然我省出台了《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导则》对村庄规划编制进行了规范指导,但由于种种原因导致村庄规划难以有效指导村庄建设而流于形式。
(二)规划编制及实施问题
1、编制主体和实施主体不明确,规划工作的推动困难重重。村庄规划的实施主体应是村集体,但由于村民的认识问题,新农村规划涉及的土地权属、土地流转问题难以解决,导致农民对村庄规划的实施持怀疑态度,主体地位难以体现。
2、忽视公共参与,没有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以往的村镇规划往往是由政府自上而下编制的“见物不见人”的物质规划,忽视了居民的主体性。规划编制者又缺乏对农村的深入了解,规划成果常常不被农民所了解或接受。现在虽然在规划方案完成后要征求村委和村民两议会的意见,但往往流于形式,由于村民对规划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很难提出实质性的意见,导致规划实施时问题百出。
3、规划实施的法律支持不足。农村村民建房的一般审批程序是村民在申请住宅建设的时候,只有通过村民会议讨论,经乡级人民政府批准,并领取相关证件后才能建设。但是,该程序中并未把相应的规划作为项目审批的依据,使村镇规划在实施中缺乏法律地位。而这种程序仅限于二层以下村民自建房,针对目前各村集中建设多层住宅的需求,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即便村民按规划的要求集中建房,也不一定能取得该规划居民点的土地使用权;农村建设项目管理未形成一套完整的规划实施管理体系,导致新农村规划实施困难。
4、实施资金缺乏保障。目前我国村镇各级政府在村庄建设上缺乏稳定的资金保障,大部分村庄规划编制费用都难以筹集,更谈不上规划实施的建设费用。虽然我区一直在摸索通过土地置换、危房补助、政府扶持等办法推进村庄建设,但资金缺口依然巨大。
5、其他问题。—是规划年限较长,没有突出体现农村规划的特点和发展需要;二是编制基础条件缺乏,缺少规划编制时需要的地形图等基础条件,规划编制难以开展;三是规划编制单位资质不严,编制成果缺乏灵活性和强制性的统—,编制质量不高,难以实施。
二、解决方案及对策
(一)完善村庄规划编制的措施和建议
1、转变观念,充分发挥村镇规划的作用
编制好村庄规划,必须从现实发展要求出发,实现村庄规划的五个转变。首先在规划特征上,从以村庄居民点规划为主转向“点规划”(即镇、乡、村)与“面规划”(即相应的行政辖区)并重;第二在规划宗旨上,从构建小城镇增长极转向构建协调发展的城乡组织体系;第三在强调重点上,从只重视小城镇主体---镇区转向小城镇整个区域,特别是区域内一些具有明显带动效应的中心村,应优先发展;第四在规划结果上从镇区农村被动发展转向城乡互相促进、协调发展;第五在规划导向上,从目标导向转为问题导向,从农民急需解决的问题出发,发展生产,方便生活。
2、明确规划的层次,构建系统的规划编制体系
村镇规划同样需要坚持体系化的基本原理,形成从宏观到微观的规划编制体系和程序。按照行政建制将村镇规划体系分为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镇、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三个层次。特大型建制镇规划参考城市规划编制要求,其他建制镇(5万人以下)按照镇规划标准执行。乡规划包括乡域总体规划和乡政府驻地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包括村域发展规划和村庄整治建设规划,具体可按照我省颁布的《村庄建设规划导则》和《村庄建设规划说明书及图纸建议格式》进行编制。
3、重视差异性影响因素,加强分类指导
根据规划对象在人口规模、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特点,划分规划对象类型,采取不同的规划编制标准。
目前主要由以下三类村庄,第一类是城镇化整理型村庄,是指位于城镇化建设控制区的村庄类型,具体到我区这类村庄在新一轮的城市规划中已经纳入城市规划范围,成为名符其实的城中村、城边村,这些村不再编制村庄规划,全部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实施。
第二类是迁建型村庄,是指生存条件十分恶劣与区域生态限建要素有矛盾需搬迁的村庄。目前我区部分分布在煤矿采空区、地质灾害多发区的行政村及为数不少比较偏远交通不便的的空心村已经不再适合也没有人愿意居住。在乡镇一级的村庄体系规划中这些村庄应该定性为迁建型村庄,结合农村城镇化布局或迁或并,统一规划。
第三类是保留发展型村庄,是指上述两类村庄以外的村庄。该类村庄类型中,属于“城镇化地区”的村庄,其村庄规划的重点是控制由城镇化引起的建设用地蔓延,注重对城乡产业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村庄规划应该做到规划的全覆盖;对于“非城镇化地区”的村庄规划,以乡驻地和中心村辐射广大农村,合理布局村庄体系和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村庄规划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适当降低标准和要求,并维持乡、村的地域特色。
4、注重乡村居民参与规划编制
提供切实的参与渠道和途径,切实履行村镇规划从编制、实施、管理全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和群众监督,规划草案阶段、成果报批之前都必须在规划涉及区域进行一定时限的公示,广泛听取农村集体组织和广大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对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要吸纳到规划方案中,切实保证群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活跃的地区,规划编制人员应该鼓励农民积极参与规划的编制,使规划真正具有引导性和可行性。
5、尊重地方历史文化和传统
目前,我国乡村建设片面追求城市化景观,造成传统乡土文化和景观的消失。在今后的村庄规划中要改变目前乡村片面追求形式上的城市化现象,保护乡村景观的完整性和田园文化特色,正确引导乡村的建设与发展,塑造生态平衡的乡村环境,实现乡村生产、生活、生态三位—体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二)合理规划,改善居住环境
1、完善社区绿化设计
绿化的环境对村民的身心健康有很大益处。农村社区的绿化的主要是为村民提供良好地生态坏境。所以,在绿化布置时,要为村民活动与休息留有适当的场地,以免因为没有合理划分场地致使绿地遭受践踏破坏。社区可以做一些小型雕塑、水池、花坛、休息椅等景观小品,有条件的话还可以搭建一些花架、休息亭等,还可在村庄的街道两边种植树木及设置绿化带,让居民拥有更好的绿色环境,享受健康的生活。
2、合理布局社区建筑及设施
首先合理安排住宅布局。村庄的规划应结合地区实际,研究地区特色,随坡就势体现坡的特色,靠水就发展水的优势,对房屋布局散乱做出村庄详细建设规划,拆除危房及破旧的房屋,合理安排住宅布局,统一住宅朝向,规范附属用房,节约集约用地,优化村庄的居住环境,按照功能划分区域。
第二在新农村的建设中必须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针对垃圾乱堆乱放问题,可在村内定点设置垃圾收集点,派专人送至垃圾中转站。设置整齐干净的杂物房及牲畜栏,这样既可做到不占地且不影响村庄环境。供水可通过水塔集中供水,干净清洁的水可通过自来水管流入每家每户。排水通过管道的方式进行排放,设置污水处理池,将污水集中到污水池进行处理后排放。条件好的村庄应考虑集中供热、供气,电力电信在村庄内做到埋管入地。
第三、对于村庄的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的问题。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应遵循“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一切为居民服务,满足农民对生活、休闲、娱乐的需求,在布局上合理划分出住宅区、商业区、休闲娱乐广场、文化室、绿化带。合理设计道路交通,改善通行条件,配备消防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创造一个环境优美、交通便捷、生活方便、安全舒适、文明高雅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农村住宅区。
结束语
在我国农村现状的影响下,新农村建设中推进村庄整治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还很多,但是随着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村庄整治工作必将掀开崭新的一页,村民生活水平必然得到更大的提高,村庄规划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关键词 :陕北山区,村庄布点
村庄布点规划是实现土地整理和复垦、规范村庄建设、提高农村建设水平和村民生活质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统筹的重要手段。随着城乡统筹的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策的推广,村庄布点规划的必要性更加突显。本文以延安市延长县县域村庄布点规划为例,研究陕北山区以县域为规划范围的村庄布点规划的规划重点和规划措施等。
1、概况
1.1陕北地区概况
陕北地区包括榆林和延安两市的行政区划范围,总面积为80615平方公里,约占陕西省面积的39%。陕北地区地质构造属鄂尔多斯地台。全区蕴藏丰富的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资源和岩盐、高岭土等矿产资源。截至2009年底,陕北地区有2区23县,186个乡,199个镇,10个街道办事处,8864个村民委员会,212个居民委员会,432.8万农业人口,占陕北总人口的73.6%。
1.2延长县概况
延长县位于陕西省北部,延安市东部。全县地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海拔一般为600-1100米。全县地貌主要有4大类型:河谷阶地、黄土宽梁残塬、黄土梁峁丘陵、黄土覆盖石质丘陵。矿产资源有石油、天然气、煤、瓷土、石灰石、石英砂、铜、砂、石等资源。
延长县辖6镇6乡,288个行政村,722个自然村,现有153578人,其中农业人口122045人,占总人口的79.5%。
2、村庄分布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分布现状
①河谷阶地地区均质性分布。
这一地区地面平坦,土层较厚,土质肥沃,水利条件较好,村庄之间联系便利,村庄建设条件良好,基础设施相对完善。
②黄土覆盖石质丘陵地区随地形分散布局。
这一地区悬崖峭壁矗立毗连、石质出露,植被极差,水土流失严重,因此村庄建设用地少、村庄之间分布较散、道路交通困难,很难形成大规模的村庄。
③黄土宽梁残原地区和黄土梁峁丘陵地区为混合型布局
黄土宽梁残原地区村庄主要伴山建设,因而村庄内部建设用地少,道路坡度大。黄土梁峁丘陵地区是因冲积、风积黄土推积形成比较宽阔的平坦谷地,纵坡小,黄土层厚,村庄之间交通相对便利,村庄较容易形成规模,有利于发展和扩大村庄的用地规模。
2.2现状村庄存在的问题
①由于受地形限制,山区村庄布局较散。
②大多数台地村和山地村建设条件不好。
③村庄内部布局混乱。
④村庄实际居住率较低,不少村庄成为“留守村”
3、村庄布点规划的思考
3.1影响村庄布点的因素
①自然地理环境因素。
自然地理环境因素形成了对村庄空间形态的刚性约束,如山地地区的村庄呈斑状分布。而用地相对平坦且近水源(河流、水塘)的地方,村庄规模可以适当的扩大。
②各类设施条件因素。
各类设施包括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其中道路交通条件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县域存在居民点沿道路分布的现象。规划遵循这一现象,对这些村子予以保留,并依托便利的交通条件优先发展。另外,建立完善的层级式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才能最终提高农村居民的生产和生活水平。
③经济条件因素。
一方面,将居民安置在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庄有利于资源的进一步整合;另一方面,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村庄,其基础设施水平也较高,房屋建筑质量较好,将居民点安排到这样的村庄,有利于降低改造成本。如县域西部经济条件较好,规划对该地区以完善该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配套为主。
④文化因素
不同区域的居民长期以来形成了具有不同文化特征的思想方式、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规划尊重这一特点,寻找和保护重要的乡村文化载体,力求建立适合现代化发展的农村居住模式。
3.2村庄布点思路
①结合小城镇建设,吸引居民进城,改善生活条件。
在加速小城镇建设的同时,通过优先就业等优惠政策,吸引条件较艰苦、公共服务设施不健全的自然村居民到城镇居住。
②通过中心村、小城镇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引导居民聚集。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优先考虑中心村的基础设施和各种服务设施的建设,吸引鼓励居民向中心村聚集,享受良好的服务设施。
③结合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实现劳动力的合理分布。
政府安置退耕农民时,可将其安排于中心村或条件较好的基层村,使其在得到政府补贴的同时,可以从事其他产业,以实现自救,改善生活。
④通过产业的拉动,劳动力身份的置换,实现村民的转移。
产业的发展可以为社会提供了较多的就业机会,政府可将其统一支配,奖励给那些响应政府号召又能满足招工需求的家庭,解决村民搬迁问题。
⑤通过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实现村庄聚集。
以行政村为单位,形成若干个分工详细的集约化生产集团,有利于形成相对集中的村民点。
⑥合理搬迁、合并村庄。
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村庄实行整体搬迁或异地建设:有安全隐患;交通不便;处于生态风景区;规模很小;公共服务设施较缺乏且条件较差。
⑦对于条件较好的村庄适当扩大现状规模,并延续村庄风格。
3.3村镇体系与村庄规模
3.2.1村镇体系
合理完善的村镇体系有利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实现层级的系统布置。规划城镇体系由一级城镇、二级城镇、三级城镇三个等级构成。村庄等级的划分则主要依据村镇规划标准等相关技术依据,并考虑区内村庄的实际情况,将村庄划分为中心村和基层村二类,并与城镇体系相衔接,形成以下两个等级体系:
建制镇-中心村-基层村;
集镇(乡政府驻地)-中心村-基层村;
3.2.2中心村的确立
中心村的设置主要考虑村庄的交通区位条件、资源条件、现状规模、经济发展水平、各类设施服务半径和农作半径、集贸市场及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并参照《陕西省农村村庄建设规划导则》和《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等相关规范,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情况下,对其建设标准提出相应要求。
3.2.3村庄规模
用地有限,是陕北山区村庄的发展的极大瓶颈,因此确定合理的村庄规模、数量对于村庄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规划到2030年规划区的农村人口由现状的11.1万人减少到7.2万人,减少了3.9万人。
延长县现状与规划村庄人口变化图
3.4迁村并点
3.4.1 迁村并点的思路
(1)以农村现代化为方向,加快村庄集约化利用与建设。
(2)组合村庄用地,加强农村居民点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水平。
(3)以节约土地为目的,改变现有村庄的分散布局。
3.4.2迁移流向
迁村并点是村庄布点规划中的关键问题,也是难点问题。因而在规划中注重通过产业发展,通过提高基础设施水平、提高社会服务水平、提供就业机会等方式,按照城-镇-乡-中心村的顺序,引导人口集中,鼓励而不强制。
4、村庄布点的政策实施与保障措施
4.1先试点,后推广,以新村的示范效应带动整个区域的村庄改造和建设。
4.2城乡统筹,镇村统筹,合理安排村庄人口,引导人口向中心村集中。
4.3推动中心村建设,严控非保留村庄或预期搬迁村庄的住宅建设行为。
4.4加大资金投放力度,扩大融资渠道,在基础设施建设和拆迁补偿上给予村庄大力的支持和扶持。
7月1日,我们召开了全区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推进会,回顾总结了上半年工作,对下半年工作进行了部署动员,7月29日,市政府又召开了全市农房改造建设现场推进会,对村庄布局规划和下半年农房改造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区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暨村庄布局规划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有两项:一是传达贯彻7月29日全市农房会议精神;二是对下一步全区农房改造建设和村庄布局规划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刚才,各镇(开发区)交流了工作进展情况;区城交局通报了全区农房改造建设和村庄布局规划的面上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安排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应该说7月1日会议后,大家做了大量的工作,成效也是明显的,值得充分肯定。但整个面上进展不平衡,与其他县区相比,无论是农房改造还是村庄布局规划都存在很大差距,一是少数乡镇还不够重视;二是编制村庄布局规划的深度不够;三是农民主体作用发挥不到位;四是面上工作指导还不够及时和全面。
一抓认识到位。只有思想认识上真正到位,工作才能进位。一是上级有明确要求,中央、省把农房改造建设作为扩大内需、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市和区分别把农房改造建设作为“城乡建设提升年”和“项目建设攻坚年”的重要内容;二是外地发展很快,各地都在全力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周边地区发展都很快,时不我待;三是现在正逢好机会,目前各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正在修编,省里出台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意见》为土地指标等开了口子,市、区两级对于农房改造建设工作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今年全区共需完成4900户农房改造建设,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统筹性强,各镇(开发区)各部门务必要统一思想,认识到位,切实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中心工作和长期任务来抓,确保抓出成效。
二抓规划引领。当前抓规划布局,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明确要求。要坚持原则,即尊重群众意愿、方便农民生产生活、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尊重农村风俗习惯、突出地域文化特色、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等五大原则;要把握标准,即中心村要达到2500人以上,一般村原则上设1-2个点,50户以下的自然村原则上不再保留;要做到“五规合一”,即村庄布局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产业平台发展规划、中国魅力水乡建设规划统筹结合起来;二是深入发动。要统一好党委政府一班人的思想,统一好村干部的思想,多方位、多层次的开展规划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规范程序。中心村、一般村的布局选点要按照程序,在深入发动的基础上,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做好村民代表会议审核、乡镇人大审核工作,报区政府批准;四是流转土地。要在做好村庄布局规划的同时,进一步加快土地流转,调好新农村建设用地,保障农民利益。这是关键,如果土地没有调好,项目就没法落地,那么规划再好也只是一句空话。
三抓建设进度。今天已是8月13日,第三季度已经过去一半,因此各镇(开发区)、各部门一定要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切实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强势推进。对年底完不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区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责任,问责到人。一是深入排摸新项目。现在已是三季度,各镇(开发区)在狠抓当前的同时,要及早筹划,着手研究排摸新项目,为明年的工作打下基础。二是未动工的项目要狠抓开工。三季度是工程施工的黄金季节,一定要紧紧抓住当前施工的有利时机,全力以赴抓项目开工。尚未动工的镇,要对照年度目标任务,找差距、抓前期、促开工,确保本季度取得实质性进展。三是已开工的项目要加快进度。要咬定目标不放松,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细化目标举措,倒排时间,挂图作战,切实将目标任务逐项细化到项目、到责任人,将工作进度分解到月、到周、到日,强势推进各项工程建设。四是发挥试点带动作用。要突出重点项目,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菱湖、旧馆、练市、和孚等五个镇一定要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强势推进工程建设、确保三季度五个试点工程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力争初显成效,充分发挥试点村的示范带动作用。
关键词:援疆建设富民安居村庄建设麦盖提县地方特色
中图分类号:[F292] 文献标识码:A
前言
新疆是我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点地区,是西北的战略屏障,是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按照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工作报告中“坚持民生优先、群众第一,全力抓好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和保障性住房等重大民生工程建设”的要求,“富民安居工程”已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列为优先发展的工程,是当前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
“十二五”期间,新疆自治区将整合农村抗震安居、危房改造等各类农房建设项目,力争完成150万户安居富民工程。
富民安居背景下村庄建设的目标
2.1富民目标
立足实际情况,在国家、自治区和对口援助省市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大幅度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发展庭院经济,提升传统手工业,发展特色林果业、种植业、养殖业、设施农业等农民增收措施,增强造血功能,提高生活品质,真正实现富民目标,力争10年内全面实现小康社会。
2.2安居目标
全区农牧民总体上实现户均住房面积80m2以上,房屋抗震节能,厨、卫功能齐全,生产设施齐备,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生活质量大幅提高。实现过上好日子,住上好房子,有资产、有家业、有就业,逐步走向富裕、走向现代文明。
麦盖提县村庄建设规划项目概况
3.1 麦盖提县概况
麦盖提县位于新疆西南部、喀什市东部,地处塔里木盆地西南边缘、叶尔羌河中游,是毗邻叶尔羌河中游的一颗明珠,素有“瀚海绿洲”的美称。总面积为1.52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1万人。县人民政府驻麦盖提镇,距喀什市175公里(图1)。
图1 麦盖提县区位图
3.2 现状问题分析
通过对麦盖提县三乡51个村的现场调研和问卷调查分析,现阶段村庄建设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3.2.1自然村数量多,但规模普遍较小
长期以来,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生产方式,使土地形成了“居民点+责任田”的相对封闭的不规则单元,居住分散化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农户习惯于以自然院落的形式分散居住,形成了住宅“满天星”式的分布格局。且由于自然村落小而散,近年来各级组织虽然投入了大量资金,但离通组达户的农民愿望相距甚远。
3.2.2宅基地面积大,占用土地多
农宅空间布局分散,建筑质量差,村庄建设用地通常包括住宅占地、堆场、畜圈、仓库、厕所、沼气池等,其范围大大超出了户均建设用地标准,利用率低,土地没有得到良好的利用。
3.2.3基础设施不足
村内无任何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村民的生活污水主要靠随意泼洒,然后下渗或蒸发,生活垃圾缺乏管理,影响村庄环境;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需进一步完善。
3.2.4开放空间不足
在村委会所在小队之外的居住聚集点,公共开放空间较为缺乏,如公园、广场、健身场所等,不利于村民休闲文化活动的开展,同时也不利于吸引外来人口在此定居。
规划建设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区域差异显著,新农村在建设内容、重点、模式和方式上都不尽相同。今年新一轮援疆重点为“富民安居”等民生工程。
4.1现状调研
现状村庄布局特征可以概括为“大分散小聚居”,主要形式有:以道路、水渠为主线,呈“一”字式排布;以道路为中轴线,呈“非”字式排布;以历史形成的原宅基为中心的小型的组团式散落群居(图2)。
分散分布的居民点院落之间相隔较远,中间隔以农田和林地,居住片区周边即是耕地,便于就近耕作。每个村民小组约有1-2个清真寺,作为村民公共活动场所。
4.2建设类型分析
规划依据延续原有村庄的空间格局、保持耕作距离适中、配置基础设施最经济的原则,在原有基础上,与村庄的社会网络、道路系统、空间形态等良好衔接,选择居民相对集中的区域集中建设,避免无序蔓延,尽量形成团块状紧凑布局。根据现状居民点分布特征,规划将村庄分为两种建设类型:
4.2.1 集中建设
由于现状民宅主要沿村庄道路、水渠等线形分布,规划在保留现状已建(在建)富民安居房及公共设施的基础上,对村委会附近的住宅进行原址新建或改建,保持其原有的布局形式。将距离村委会较远、建筑质量差、且小于50户的居民小队集中迁建在村委会周边,形成相对集中的布局形态(图3-图4)。
图3代尔瓦孜库木村图4喀赞库勒村
4.2.2 分组团建设
现状部分村民以小队形式成组团式散落群居,小队之间距离较远。规划在考虑耕作半径等前提下,分组团集中安置:一是选择村委会周边住宅用地作为村庄中心,形成中心组团,中心组团考虑周边零散住户搬迁及远期发展预留;二是保留现状居民50户以上的小队作为居住组团,组团内仅考虑本小队现状户数改建,不扩建用地。规划新建住宅主要结合现状已建(在建)富民安居房集中布局,同时配备完善的公共设施与基础设施,提高村庄的环境品质,改善村民的生活条件(图5)。
4.3突出民族风貌,改善居住环境
4.3.1 院落布局
考虑当地居民生活方式,依据现代美学元素,做好住宅院落设计。按照村民一户一院的居住方式,分清动、静,划分污、洁,使活动有序而分层次,合理妥帖地安排院落的空间布局。院落布置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将居住与庭院经济相结合,做到人畜分离;且考虑到当地居住习惯,在院落中设置葡萄架、菜地、种植区、生产区等多种功能区;新建院落宅基地面积控制在300-400平方米左右(图6)。
图6住宅院落布局示意图
4.3.2 住宅设计
新疆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大区,各民族经过几千年历史的积淀,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民居文化。鉴于富民安居的特殊背景和相关政策,规划以80m2户型为主要样式,房型设计以“一字”型与“L”型为主。屋顶采用平顶,柱式、拱券等形式,檐口采用当地传统建筑风格和元素。房型设计中还充分考虑客厅、卧室、厨房、卫生间等功能的布置(图7)。
图7住宅单体选型示意图
4.4.3公共设施
按照服务设施距离最近的布局原则,完善商业服务公共设施和公益型公共设施,同时配置村庄活动广场、健身等设施。完善道路、给排水、电力电讯、燃气等基础设施,建立高标准的基础设施系统。
同时,为尽快改善村民居住条件,改变农村面貌,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开展了以“公共配套完善化、建筑美化、街巷硬化、路灯亮化、村庄绿化、环境净化”为重点的“六化”工程,彻底改变农村的“脏、乱、差、散”状况。
结语
在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要紧密结合农村产业发展,深入了解农民的需求,尊重地方传统,统筹谋划村庄发展,科学合理规划空间。
富民安居工程,是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大民生工程,实施富民安居工程要尊重群众意愿,尊重农户自主选择。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设施配套、安全适用”的原则,坚持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整合各方力量,区分轻重缓急,确保富民安居工程的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新疆富民安居工程的相关资料.新疆哲学社会科学网
新疆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 2011.10
关键词: 有限投入 普通存在 规划研究 实践
中图分类号:[F2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农村地区是发展我国社会经济必须关注的部分,我国社会经济长期处于二元结构,这使得农村的发展问题更加困难。新时期,我国城镇化更加明显,但无论是从村庄建设还是农民的生活质量而言,很多农村地区的状况并没有很大的改观。有些村庄甚至缺少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村庄生产生活环境更加恶劣。近年来的规划研究均以历史文化村、城中村等比较有代表性的村庄为主,社会及政府给予重视和资金鼓励的是那些“重点村”和“示范村”,而对众多的“普通村”的资金投入较少。继续探索这种有限投入下的村庄规划,是非常有必要的。
目前,我国的城镇化发展仍在进一步推进,城镇人口占我国总人口的比例超过70%,在农村地区,还生活着我国近4亿的人口,他们当中很多都是生活在农村。怎样在有限投入的前提下,合理规划新农村建设,改善这些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平,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必须考虑的问题。
一我国普通村庄的发展特点
1.1 离主要城镇及交通干线偏远
在我国,大部分的村庄离主要城镇和交通干线都较远。尽管最近几年不断在推行“村村通公路”建设,很多村庄的交通条件都得到改善,不过在边远的村庄,获得的发展机会却不多,发展速度也慢。如在浙江台州三门县沿赤乡,全乡16个行政村,有11个离乡政府所在地和交通干线均比较远,达到了总数的68.8%。
1.2 农业生产占主导,集体经济发展落后
农业生产活动仍是目前我国很多村庄的主导活动,产业结构形式单一。据《农村产业结构的变化及主要特征》中统计数据显示,2008 年农村产业结构中,农村三次产业中的第一产业占了29.1%,叫2007 年增加了1%;第二产业与07年相差不大。
1.3 村庄设施水平低,面貌急需改善
目前,农村人居环境差,发展中要解决的问题很多,如道路逼仄、建筑拥挤;公共设施少,满足不了农民精神文化需求;水、电、垃圾处理等设施服务水平低,村庄环境卫生差等。现在,全国尚有145个乡镇、5万多个建制村公路不通畅,近1 万个乡镇、30 万个建制村村庄内部以土路为主;仅14%的村庄提供了自来水等,北方很多地区严重水源性缺水;超过60%的农户无卫生厕所等。
1.4人口外流化,人口素质较低
在我国中西部地区,农村人口外流现象严重,农村的中青年向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农村劳动力不足,农村常住人口结构变化明显,出现了留守老人无人赡养、儿童无人照顾甚至是无法接受教育等问题。另外,农村中素质较高的劳动力外流,农村现有劳动力素质低,增加了推广农业科技成果的难度。在对浙江省上虞市和新昌县92个农户的留守人口的调查中发现,超过50岁的人口在留守人口总数中占71.74%,未接受教育或者文化水平低于初中的人口在留守人口中占70.65%。
二有限投入下如何规划普通村庄
2.1 规划理念
2.1.1 自然生态和谐
村庄是自然界的重要组分,也是人类与自然界关系最紧密的聚居形态。从传统意义上来讲,村庄是生产和生活的场所,也是生态的空间。综合利用土地,减少能量与物质的消耗、减少排放、实现可持续发展等都是规划村庄的生态要求。
2.1.2 融入现代社会与尊重传统相结合
村庄的物质形态要以遵循当时当地的要求和习惯,不同的历史时期,其村庄的物质形态及村民的思想文化也会有不同的表现。所以,现代的村庄要结合社会现实与历史来进行规划。
2.1.3 以尊重农民意愿为前提
村庄规划应要以实用的、自由为基础,充分反映村民的实际需求、生活方式及审美观点,体现村民的创造性及集体智慧。规划村庄时,必须充分进行调查和研究,尊重村民想法,为村民生产生活创造更和谐的精神文化空间。尊重农民意愿和想法能够减少资金浪费,真正将钱花在农村实处。
2.1.4经济实用,有限投入
新农村建设覆盖范围广,用于普通村庄建设的资金投入又较为有限,因此,村庄规划必须确保一定的经济可行性及实用性,减少形象工程和浪费。
2.2 规划解决的问题
2.2.1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村庄特色。
目前,农村人居环境较差,很多问题需要根据急缓程度有序解决。在有限投入下,首先要确定整治的重点,例如基本的公共设施、道路、供排水、垃圾处理等。村庄规划要突出乡村特征,尊重村庄与城市的差异性;遵循村庄的发展特点及规律,以尊重历史文化和村民意愿为前提,规划要能充分体现村民创造性;另外要加大村庄宣传与技术扶持力度,发展特色、有机和景观农业等新型农业产业,并最终促进第三产业向前发展。
2.2.2 集中利用土地,实现村庄综合布局
落实农村一户一宅政策。了解本地实际情况,按照人均住宅面积等标准,减少农民超用地标准建房现象,进一步解决历史遗留的一户多宅问题。以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农民利益为前提,按要求开发和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此外,集中布局村庄,可在低成本的条件下,促进给排水、电力电信等基础设施的使用效率的提高。因此,本文认为,在有限投入下,集中布局有利于存在发展。
2.2.3 开发清洁能源,创造生态村庄
村庄覆盖面积广,布局不集中,普通能源供应成本很大。近年来,太阳能、风能、沼气能等清洁能源技术的开发,有效降低了能源成本,在农村地区,开发和利用新能源显得非常有必要。村庄太阳能资源富有,可将太阳能板、太阳能热水器等装置与屋面板共同在农村规划中体现出来。另外建设生态村庄也包含利用风能、水能等其他清洁能源,合理处理垃圾,减少农业污染等工作。
三 规划实践-浙江江山峡口镇广渡村村庄规划
3.1 峡口镇广渡村简介
位于浙江省峡口镇的广渡村是个自然风景秀丽的地方,农业和外出打工是其村民的主要经济来源,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慢,村民收入水平低。该村闲置地很多,土地得不到有效利用。村庄有比较齐全的公共设施,不过其排水、垃圾处理等设施较少,村庄环境较差。将之打造为生态旅游功能的中心村是此次规划的目标。
3.2 规划手段
3.2.1 科学进行村庄规划。按照城镇总体规划要求,不断调整镇村布局规划,以浙江省城市化进程和农业现代化、乡村特色保护等为依据,确定劳作半径和集聚规模,将居住方式与生产统筹起来,明确村庄布点及数量。保留原有的村庄地形地貌及传统肌理,营造优美环境,突出鲜明特色,发展当地特色产业。
3.2.2 综合利用村庄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发展休闲、观光产业,促进村庄经济发展规划要把完善道路、环境、市政设施等公共品视为重点,建立山体游园和滨水游憩带,规划好村民住宅及院落空间,改善村庄整体环境质量。同时要发展餐饮娱乐业,增加村民收入。种植当地的景观农业作物以及传统的如油菜、水稻等农作物,保持自然村庄的乡村风貌。
3.2.3 引导村庄集中布局。该村现在沿乡村公路线形展开,公路分散严重。规划将偏远的建设用地设置为控制建设区,力求将其还原成生态林地;以村民意愿为前提,适当增减新旧结合、布局集中的用地,完善现有道路及设施;将靠近道路的平整用地,或是边角地、原乡镇企业的闲置地划为引导建设区,集中建设新住宅,可更好的体现集约高效使用土地的要求。这样一来不仅尊重了民愿,资金投入也较低。
3.2.4 开发清洁能源,整治工业污染、垃圾及其他废弃物
建设生态村庄规划在新建住宅和院落整治中预留地埋式沼气池空间,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结合屋面板设置太阳能板,大力鼓动村民建设沼气池、太阳能收集器等,减少污染物排放。在门前屋后种植香枹、杨梅、柿子等经济植物,形成林荫绿化;这些植物也可视为村庄的景观植物,为村庄增添色彩。同时,要整治该村的工业污染和生活垃圾等等,通过引进推广畜禽养殖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更好的处理农业废弃物,提高资源利用率,该项措施涉及一定的初始投入和维护费用,但生态和景观效果较为明显。
3.2.5 分析资金投入
建立农村多元化机制,必须以集体和农民自筹为前提,结合政府补助,并努力创新运行机制,拓宽筹资渠道。投入资金主要用于完善道路、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如配电房、电力电信管线、垃圾分离站、公厕等),以及整治绿化环境,共投入资金达200万元,比该地区平均水平要低出很多。
结语: 总之,有限投入情况下,要对普通村庄进行发展规划,必须以遵循其发展规律及特点为前提,采取有效的方式来分配每一个规划点,真正将每一分钱都用到老百姓身上。
参考文献
[1] 刘宇红, 梅耀林, 陈翀.《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村庄规划方法研究——以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实践为例》[ J ] . 城市规划, 2008 ,( 1 0 ) .
[2] 张勇,杨晓光,张静,孙加凤,《有限投入下的普通村庄规划研究与实践》,《城市规划》 2010年S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