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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工作经验总结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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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工作经验总结

第1篇:测试工作经验总结范文

【关键词】建筑电气 电气工程 管理措施

一、引言

智能建筑在我国越来越普遍,智能建筑对电气工程的依赖性较大。智能建筑的发展给电气工程施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充分发挥电气工程管理人员的作用。为了适应新时期人们对电气工程的要求,电气工程管理人员应该提高自己的质量意识,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质水平,更新知识,做好图纸会审、造价、安全管理等各项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使电气工程达到更高的水准。

二、图纸会审应注意的问题

为了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及时发现图纸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减少损失,需要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参加图纸会审。根据调查分析,设计单位的人员流动性较大,设计人员之间的沟通不够,因此,很容易出现设计问题。根据笔者多年工作经验总结,做好图纸会审管理工作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检查施工图纸是否齐全,检查施工图纸的数量是否与图纸目录相对应,如果发现图纸缺少,应该及时联系设计师找回或者及时补上。(二)检查施工图纸是否统一,检查电气施工各个图纸的规格和尺寸是否统一,检查设计内容是否与施工要求一致。(三)检查电气工程设计图纸是否与土建工程设计图纸统一,电气工程与土建工程之间的联系紧密,两者相互配合能够提高施工效率,节约资源,因此,图纸会审应该检查土建施工图纸设计中的电气位置和光照度等情况,避免后期更改图纸造成损失。(四)检查水卫图与电气图纸设计是否统一。卫生间的水管较多,因此,电气设计比较特殊,应避免电气设计与水管相互冲突。(五)检查预留套管和洞口的平面布置图是否合理,相关标注是否清楚,有无争议。总之,图纸会审需要把握细节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提高工程质量。

三、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电气工程一般规模较大,为了保证施工顺利进行,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开工前,施工管理人员应该对施工图纸进行深入了解,与土建施工人员沟通,找出土建和电气工程交叉工程,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制定电气工程和土建工程配合的施工计划。与土建配合施工前,需要准备充分的施工材料,制作各种预埋件并进行防腐处理,并检查相关机械设备是否完好。

四、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施工阶段是电气工程的重点环节,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国家以及地方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如果在施工中发现设计问题,需要及时与设计师取得联系,找出解决方案,严禁工作人员私自更改施工方案。每个分项工程施工都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每项工程完成后需要经专门的验收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字。管理人员应该对工程现状做好记录,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

五、安装调试阶段需要注意的问题

做好安装调试阶段的施工管理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对配电系统和电力管线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如果后期施工中才发现这些问题,需要进行返工,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还会影响工程进度。其次,做好所有电线的绝缘测试工作,并进行调试,绝缘测试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不能仅凭调试人员的经验和感觉调试。再次,做好设备的调试运行,检验电气和机械性能的可靠性,对重点部位进行严格检查,保证符合要求。总之,电气工程调试需要注重细节问题,同时,要重点检查控制关键环节。

六、在工程造价方面应注意的问题

工程管理人员必须熟练地掌握工程概预算及造价控制方面的有关内容,全面熟悉建设方与施工方签订的合同条款。要清楚对同一项目采用不同处理方案后对投资产生的不同影响。要从工程的经济性出发,对电气设计中严格影响工程投资的部分仔细斟酌。熟悉工程量计算规则,定额中对线管、导线、电缆等主材的损耗量已经计算在主材料费用中,损耗率是定额取费时综合考虑的,一般不应做调整。对已完成的分项工作及时报验,同时进行工程量计量以便支付工程进度款,未经报验的分项工程不能作为工程进度款申请的内容。要注意报验的分项工作必须真正完成后才可计量工程量,比如灯具安装分项,内容应包括线路绝缘测试及灯具试亮工作,如果只安装完,未测试绝缘或未试灯,均不能进行计量或支付全部款额。严格遵守现场签证的原则和程序,避免因签证引起纠纷。

七、电气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电气工程施工中危险因素较多,保证电气施工安全成为管理人员需要关注的重点。施工前需要做好实现准备,制定系统的安全保证措施,做好安全交底工作,保证每个岗位的安全员都持证上岗。具体来说,电气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建立系统的用电制度和审批制度,并做好相应的记录,以便后期查看。第二,建立交底制度,向各个部门的工作人员普及安全用电知识,在危险地区设置安全警示牌,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记录交底日期。第三,建立安全培训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安全意识,保证每个工作人员都上岗工作。电气工程管理人员应该根据不同分项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将这些制度落到实处,同时,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体制,实现从材料采购到工程验收的全过程安全管理。

八、结束语

综上所述,电气施工是一项专业性强、施工复杂、涉及范围广泛、施工周期长的系统工程,需要从多个角度采取多种方法进行管理。随着时代的发展,电气工程对于建筑工程的重要性不断凸显,管理人员应该更上时展的步伐,与时俱进,不断总结过去的经验。鉴于建筑电气工程管理对于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性,因此,本文研究这个课题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林常茂.建筑电气施工的技术和管理[J].科技促进发展.2010(04):147-148

第2篇:测试工作经验总结范文

一、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是对盲人(含低视力者)在从事医疗按摩技术工作中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是需要具备一定程度的专门知识和技能才能担负的职务,有明确的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

二、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属于临床医疗专业技术职务。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任职条件,要符合国家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规定的基本要求。并坚持从实际出发,体现盲人医疗按摩岗位和人员特点。盲人按摩人员执业资格认定与技术职务聘任不同,它是技术服务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与基础,其认定要与将来颁布的《医师法》相一致。

三、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的岗位设置,根据盲人按摩医院、诊所的经费来源,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各类各级(档)职务工资标准和增资额,分别按国家相应的工资制度和政策执行。

四、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聘任制度。由单位行政领导在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定,符合相应任职条件或通过相应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中聘任。行政领导应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约。聘约内容包括,双方的权利、义务、聘任期限和辞聘、解聘条件等事宜。双方一经签订聘约,都应忠实履行。聘约双方出现纠纷,由上级主管部门裁决。

五、获得国家承认的正规院校颁发的中等以上医学按摩专业毕业证书的盲人,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从事盲人医疗按摩工作。盲人医疗按摩人员通过考试和评审结合的方法取得任职资格。中、初级职务以考试为主,包括书面考试、答辩以及临床测试等形式,侧重对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手法的检验。高级职务以评审为主,也要辅之答辩和临床测试等形式,侧重对学术水平和解决复杂疑难杂症能力的评价。

六、各级评审委员会的设置,应按照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建条件、审批程序进行。评审委员会应客观公正地测定申报人的任职条件和履行职责的能力、水平,切实保证评审质量。

七、聘任单位要加强对受聘人员的聘后管理工作。通过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考核工作要以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考核结果记入考绩档案,作为晋职、调薪、奖惩和能否续聘的依据。

八、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人员,达到规定离休、退休年龄的,除个别确因工作需要可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以外,应执行国家有关离休、退休的制度,不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九、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必须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政策办事。对于借聘任或考试之机侵犯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合法权益的,应按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对于伪造学历、资历,弄虚作假,骗取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的,应予解聘或取消其资格,免除其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收回证书,并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对于伪造聘书或证书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在各级政府人事(职改)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由当地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残联组织实施。有关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日常工作,由中国残联所属中国盲人按摩中心负责。各级政府人事(职改)部门要关心、支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服务。

十一、在盲人医疗按摩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中的盲人按摩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应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进行。

附:1.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

2.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考评办法

附件一: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

全文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业绩贡献,调动广大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的积极性,加强盲人按摩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推动盲人医疗按摩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岗  位  职  责

(一)主任(副主任)按摩医师

1.在本单位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预防、教学、科研的组织与指导工作2.指导下级医务人员,对疑难病例进行会诊,明确诊断,确定治疗方案,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协助领导调查、分析、处理医疗事故。

3.负责本科专业人员的业务学习,开展学术交流,指导所属的按摩专业人员,总结临床经验,撰写学术论文,并对其进行业务考核。

4.了解国外医学新动态,学习和掌握国内外新知识、新技术,熟悉或掌握一门外语(或医古文)。

(二)主治按摩医师

1.在上级医师指导下,承担本科的医疗、预防、教学和科研工作。

2.参加门诊和病房的会诊,并对下级医生进行业务指导,帮助其解决医疗中所遇到的难题。

3.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不断积累资料,指导实践,提高医疗按摩技术水平。

4.承担临床教学和带教实习、进修生。

(三)按摩医师(士)

1.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治疗、科研、教学工作。

2.对患者检查、诊断、治疗认真仔细,按规定书写病历。

3.制定诊断、治疗方案,并报上一级医师。

4.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防医疗事故发生。

5.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临床经验,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6.遇有疑难病症,及时向上级医师提出会诊,并制定新的治疗方案。

二、任  职  条  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一)初级

1.按摩医士:了解中医按摩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一定的按摩技术操作能力;在上级专业医务人员指导下,能治疗常见病;盲人按摩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

2.按摩医师:熟悉中医按摩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一定的按摩技术操作能力;能独立治疗常见病;盲人按摩中专毕业,从事医士工作五年以上;盲人按摩大学专科(含中、西医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后,从事按摩工作二年以上;盲人按摩大学本科(含中、西医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

(二)中级

主治按摩医师:

熟悉中医按摩专业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国内按摩先进技术并能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具有较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能对下一级盲人按摩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

盲人按摩大学本科(含中、西医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医师工作四年以上。

发表过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

(三)高级

1.副主任按摩医师:

具有较系统的中医按摩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了解与专业相关的西医医疗知识。

具有较丰富的临床和技术工作经验,能治疗部分疑难病症。

具有较高水平的、独特的手法技巧,有较强的教学能力,能指导和培养下一级盲人按摩专业人员。在国家级盲文刊物及其它中医专业刊物上发表过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或临床经验总结。

盲人按摩大学本科(含中、西医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主治医师五年以上。

2.主任按摩医师:

精通中医按摩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按摩新技术发展情况,并用于指导本专业科研工作;

具有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和突出的工作成绩;有高水平的、独特的手法技巧,在诊治疑难病症方面有突出贡献;

有高水平的专业论著,能设立实用性科研项目,并成为本项目科研带头人。能开设高水平的专业讲座,具有培养中级以上盲人按摩专业人员的能力;

具有按摩大学本科(含中、西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副主任医师五年以上。

三、资  格  评  审

(一)评审委员会组建

各级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别由初级、中级、高级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

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由省辖市人事(职改)、卫生部门委托同级残疾人联合会组建。

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由省级人事(职改)、卫生部门委托同级残疾人联合会组建。

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由人事部委托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组建。

各级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具体组织工作,由中国残联所属中国盲人按摩中心和各级盲人按摩指导中心承担。

(二)评审程序

个人申请;

各级盲人按摩指导中心进行申报条件审查;

考试(包括口试、答卷、手法操作等方式);

评审委员会审定。

(三)经评审委员会审定,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由各级盲人按摩指导中心颁发相应的任职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由中国盲人按摩中心统一印制。

(四)各级评审委员会的组成及评审结果,报同级政府人事(职改)部门备案。

四、职  务  聘  任

(一)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聘任制。

(二)盲人医疗按摩机构按照岗位、职数的需要聘任获得相应任职资格的盲人按摩专业技术人员,其它医疗机构的按摩岗位应优先聘任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人员。

(三)由聘任单位的行政领导颁发职务聘书,双方签订聘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有关事项。

(四)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期限,一般为五年,根据需要可连续聘任。

(五)聘任期间,应对受聘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

(六)被聘用的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同等职务的中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管  理

(一)人事部、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委托中国盲人按摩中心,负责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的管理工作。

(二)中国盲人按摩中心对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提出计划并进行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统计工作。

(三)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考试、评审、培训、发证等工作费用的收取,必须经当地财政、计划(物价)部门核准,并报中国盲人按摩中心备案,严禁乱收费。

六、附  则

(一)各地盲人按摩指导中心在当地人事、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地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评聘工作。

(二)本办法适用于个体、集体和全民所有制盲人按摩医疗单位中从业的医疗按摩人员。

附件二: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考评办法

为加强对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客观公正地评价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的学识水平,调动广大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的积极性,促进盲人医疗按摩事业不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全民、集体、个体的盲人按摩医院、门诊部及诊所等。

二、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考评是根据盲人按摩技术工作特点,通过考试(答辩)方式,检验申请人相应理论基础和学识水平的规定程序。

三、考试科目:

鉴于盲人医疗按摩的特点,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申报任职资格评审考试科目如下:

(一)按摩医士、师:

《人体解剖学》、《生理学》、《中医基础》、《中医诊断》、《按摩学基础》、《经络学》、《腧穴学》。

(二)主治按摩医师:

《解剖学》、《生理学》、《中医基础》、《中医诊断》、《推拿学》、《医古文》,要有撰写的论文(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的)。

(三)副主任按摩医师、主任按摩医师:

《推拿学》、《医古文》、(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过两篇以上的论文),论文答辩。

四、参加考试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考核推荐(个体从业者可由当地残联推荐),持报名登记表,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做好考前培训工作,各地培训单位必须具备场地、师资、教材等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会同人事(职改)部门推荐培训单位,中国盲人按摩中心审批。坚持考、培分开,参与培训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所有考试工作(包括命题和组织管理)。考生参加培训坚持自愿的原则,费用由个人支付。收费标准经当地物价主管部门核准后,报中国盲人按摩中心备案,并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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