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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风险管控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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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风险管控

第1篇:合同风险管控范文

以2008年为拐点,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施工企业面临的不确定因素骤然增加,很多原本隐形的风险转变为现实的危机。伴随着建筑市场劳动力等要素成本持续上升,资源和环境约束日益增强,外需增长的空间萎缩,传统比较优势逐渐缺失等严峻挑战,建筑企业各种结构性、深层次的矛盾集中显现,这使得现阶段全面风险管理提升工作显得尤为迫切。而合同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在市场竞争条件下取得优胜的重要管理环节,如何有效地防范和控制合同风险是每个施工企业面临的重大问题。

[关键词]

建筑施工 全面合同履约合同管理 风险管控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引言 如何进行工程项目合同履约管理暨风险管控一直是我们关注与探讨的重要课题,应该说不少经济专家与同行在这方面都进行过卓有成效的探索。本文在此结合笔者十多年的工程项目管理控制实践,对合同管理做了全方位、全过程的剖析研究,具体再就此问题作进一步探讨,提出了各环节的风险及管控措施,力求全面、及时、有效地发现和规避合同风险,实现公司经营管理效益的最大化,以供同行相互交流、学习与共同提高,从而更好的为工程建设和经济建设服务。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合同意识淡薄,部分合同签订不规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的施工企业有的还不能完全适应靠合同来维护企业自身利益这种市场竞争的方式,许多企业不设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合同从签订到履行全过程进行有效地监管。有些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二)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和投标书内容不一致

目前仍然一些业主存在着买方市场优势地位,或者要求附加条款,或者强调施工企业一次包死,不计风险包干费,使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及投标书出现较大的背离,从而为施工合同的执行带来很大困难。近几年来,建筑市场内的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完善,然而,仍有一些单位依仗天高皇帝远,对个别项目不报建、不招标;或先招标,后报建;或明招、暗定;较普遍的存在强行要求施工企业垫资施工;随意压减工期;压减造价;提高质量要求等等。最终都是施工合同的管理及执行得不到保障,造成工程不能正常履约。 (三)忽视合同的严肃性

建筑施工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建筑施工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其一,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其二,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

(四)合同中存在用词错误、矛盾及二义性的问题

按照建筑施工合同的一般解释原则,承包商应对施工合同的理解负责,业主应主动为合同文件起草,应对合同文件的正确性负责。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施工单位根据业主的意思,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草拟合同协议条款,经业主认可后签署,往往几经确认,最后招、投标文件中相应的合同条款已相差很远。其一,是承包商常常在合同签署上过分迁就业主,主要表现在‘质量等级’要求提高;‘工程进度’要求缩短;‘工程造价’要求让利,最终或违反自然的建设规律,或低于工程成本,使得工程质量无法保证,合同执行必然受阻。其二,是施工单位认为合同只是一种表面形式,不重视,造成在合同文字表述错误和矛盾用词的出现,甚至一些施工单位被迫有意使合同用词错误、矛盾,或设置二义性问题,流待事后通过‘沟通’解决;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低。

(五)合同管理人才缺乏 ,无合同管理机构 合同管理和合同索赔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和法律性很强的工作,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地影响了我国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虽然有些施工企业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开始在项目部设立合同管理机构,但大多数施工企业仍尚未建立正规的合同管理机构,缺乏可行有效的合同管理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实施有效的动态的合同管理,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二、全面风险管控的内涵及建筑施工合同风险的分类

(一)风险管理起源发展简述

1、在中国,“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和“千金之子,坐不垂堂” ,都说了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是防患于未然,预先觉察潜在的危险,并采取防范措施;二是一旦发现自己处于危险境地,要及时离开。

2、在西方,风险管理的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时代,但风险管理的概念及理论的明确提出,一般认为开始于20世纪初。由于像芝加哥大火、股票交易中的股票价格不确定性、天气变化而对谷物期货价格带来的变化等等,给人们带来生命或财产上的各种损失,人们出于减少这些损失的愿望,开始了对风险的研究,试图找到一些可行的方法来认识风险、分析风险、监测风险以及规避或减少风险的损失。

3、1921年美国经济学家佛兰克.奈特在他的《风险,不确定性和利润》一书中,对风险做出了经典的定义:“风险是可测定的不确定性”,从此风险管理的研究及应用,便在这样的理论框架下拉开了序幕。

4、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是进行全面风险管理。它是指组织为达到其目标而确认和分析相关风险,对风险进行控制的过程,包括风险识别、衡量和控制三个环节。美国反欺诈财务报告委员会管理组织(COSO)的企业风险管理框架,是目前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最为权威的纲要性文件。

(二)风险的概念

1、风险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与给定的期间内,可能发生结果与期望结果之间的负差异(AARCM推荐定义)。

(三)风险的构成

1、风险因素:促使或引起风险事件发生的条件,以及风险事件发生时致使损失/机会增加、扩大的条件。

2、风险(危机)事件:引起损失/转机的直接或外在原因;使风险造成损失/转机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的媒介。

3、损失/转机:非故意、非计划、非预期的经济价值减少的事实/或增加转机的可能性。

图1风险构成图

(四)风险的种类

图2风险损失分布图

从风险损失的角度,可分为可控制的损失、不可控制的预期损失、不可控制的非预期损失以及极端损失。

风险管理的定义

1、项目风险管理研究是风险管理研究和项目管理研究的结合点,同时项目风险管理研究又是理论研究和实务研究的结合点。项目风险管理研究是从分析项目风险的起源入手,探讨降低项目风险、为项目提供安全保障、促使项目顺利完成的方法。

图3 项目风险管理图

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的意义是合理分配企业资源,梳理重大风险管理的内部流程,建立风险的信息报告系统,制定重大风险事件的应对措施,建立关键性风险的预警机制,评估企业的风险承受度,作为重大的决策依据。

图险评估的内容与步骤

(七)风险识别方法

图5常用风险识别方法

(八)风险对策

图5风险应对方法

(九)全面风险管理内涵

近年来施工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从零开始、从无到有、由少到多、从点到面、由浅入深,取得了非常大的成绩,但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回避存在的问题。随着大型施工企业的高速发展,规模扩张很快,但风险管理能力并没有与之相匹配。风险管理工作较好的企业扩张比较适度、发展比较稳健;风险管理能力不强的企业扩张的非常快,导致了一些风险事件发生,而这些问题,正是开展全面风险管理提升要解决的短板和瓶颈。

1、对风险管理重视程度不够,风险意识有待加强。 2、风险管理职能定位不明确,体系运行不畅。部分企业风险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的职责定位没有理顺,风险管理部门有被边缘化倾向,导致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运行不畅,风险管理流于形式。

3、重大风险有效控制办法比较少。部分企业每年都会开展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的结果确定重大风险。重大风险评估出来,怎么预防、怎么监控、怎么动态管理是个问题。4、风险管理信息化建设还比较初级。 5、风险管理专业人才比较缺乏。

(十)建筑施工合同风险的识别及分类

工程承包合同的风险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合同本身所带来的风险。二是合同履约过程的风险。1、合同本身所带来的风险。合同本身风险即合同条款形成的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价格、结算方式、合同工期、工程款支付、洽商单及变更单、其他费用等风险。

(1)合同价格风险。合同价格风险主要因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成的风险,该类型合同一般工程量相对明确,或有相对明确的图纸,施工单位根据现有图纸、资料在短期内进行报价。由于报价时间短,承包商无法详细计算工程量,尤其是二类费用通常只要按经验进行报价,错报、漏报现象时有发生。并且施工单位为了中标,不敢报高价,报价水平较低,承包商索赔机会小,亏损风险大。该类型合同阶段简单,有利于业主控制投资,是近阶段业主采用的主要合同形式。(2)合同结算方式风险。合同结算方式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中约定采用的定额及取费、结算总价降点率、结算件审核时间、结算件审核程序、结算件审减额扣款、合同外调价方法、结算争议解决方法等。在签订合同时施工单位一定要注意结算条款,尤其是要明确结算件审核时间,有的业主以没有约定结算时间在项目竣工后迟迟不给结算,有的业主要求结算实行三审或四审,或聘请外审,人为设置结算障碍,故意拖延结算时间,造成项目竣工后几年不能结算。 (3)合同工期风险。合同工期是项目在合理施工组织条件下要达到的项目交工的日期,合同工期的制定要科学合理。由于业主原因一般项目工期都处于前松后紧状态,到工程后期业主为实现交工,一味压缩正常工期,不管前期受何种因素影响,都会采取强制手段,倒排工期,后门关死,往往造成施工单位进行赶工。

(4)工程款支付条款中的风险。工程款的支付按时间划分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即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付款和质量保修金。当前拖欠工程款已成为困扰施工企业的严重问题,垫资、带资施工的现象仍然十分普遍,这些都给施工企业的良性发展带来困难,同时对正常工期也受到影响,也是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要原因。许多工程合同对这部分条款不甚明确,尤其是对工程款支付违约索赔条款约定不完整、不严密,不公平,给施工企业造成经济纠纷和经济损失。 (5)工程变更风险。由于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和工程项目施工的长期性,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常涉及工程变更问题。如果承包商在施工中提出了关于设计更改、材料设备换用的合理化建议,经业主工程师同意,可以变更。但如未经业主、设计及监理同意,擅自变更,即使是合理的,承包商也要对此赔偿损失,并且不顺延工期。在变更程序上的疏忽,容易导致业主的反索赔。2、合同履约风险。合同履约风险即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形成的风险,施工合同一旦生效,项目的各个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职权,按施工合同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施工合同的圆满实现。合同履约风险主要包括:安全、质量、进度管理风险。

(1)安全风险主要包括违章罚款,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保证安全生产而增加的安全投入等造成的项目管理成本增加。

(2)质量风险主要包括执行规范标准,提高产品质量的投入,或重大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失。

(3)进度风险主要包括为赶工而增加的成本投入。

三、 建筑施工全面合同履约管理中合同管理的风险管控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从大的方面可以划分为合同订立阶段和合同履约阶段。合同订立阶段包括合同调查、谈判、起草、审核、签署等环节;合同履约阶段包括合同的履行、补充和变更、解除、结算、登记等环节。

(一)合同签订前阶段

合同订立前要对项目进行科学论证、详尽审查项目情况和可行性,再进行实质性谈判。应当调查项目当地的地理、民俗、气候条件、法律环境以及地方政策(国际工程应尤其注意)、设计施工图、各种行政许可审批文件是否到位、拆迁是否到位、“三通一平”工作是否到位、施工资金是否到位、合同对方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是否有效等,也可以争取了解对方实施以往工程所签订的合同条件。

主要风险有:项目不具备实施条件;忽视被调查对象的主体资格审查,将不具备特定资质的主体或未取得国家行政审批的主体确定为准合同对象;与不具备权或越权的人签订合同,导致合同无效或引发潜在风险;在合同签订前错误判断被调查对象的信用状况,对被调查对象的履约能力给出不当评价等。

主要管控措施有:

第一,审查合同相对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等材料的原件,避免对方造假。

第二,若合同签字人是被授权人,应关注授权委托书是否合法有效、被授权人的行为是否在其被授权范围内。授权委托书上应有公司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要有授权委托人的签字字样或印章,方便我方以后签署合同时与合同上的印迹比对。

第三,要充分掌握业主和分包方、监理的情况。应获取其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往交易记录等信息,分析其获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评估其财务风险和信用状况,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持续关注其资信变化,建立和及时更新合同对方的商业信用档案,分析其合同履约能力。

第四,可以与被调查对象的主要供应商、客户、开户银行、主管税务机关和工商管理等部门沟通,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

(二)合同谈判阶段

施工企业要充分考虑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种种情况,对项目全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并设计好相应对策、在合同中予以体现。对对方提出的特别不利的条款,应坚持原则、取得对方理解,尽量将风险转移给对方。

主要风险有:谈判中忽略合同重大问题或在重大问题上做出不当让步;谈判经验不足,缺乏技术、法律和财务知识的支撑,导致企业利益受损等。

主要管控措施有:

第一,在谈判前应当收集谈判对手的资料,充分熟悉谈判对手情况,做到知己知彼;深度考察业主的真实意图,以便在项目谈判中取得有利地位。

第二,关注合同核心内容、条款和细节,具体包括合同标的的数量、质量或技术标准,合同价格的确定方式与支付方式,履约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方法、合同变更或解除条件等,每一个条款都要斟酌。有的合同往往约定竣工日期为业主向承包方颁发竣工验收证书或履约证书的日期为准,但要考虑到实际竣工日期与签发证书的日期并不一致,业主很有可能拖延颁证时间,导致结算、付款的延迟,甚至可能引发承包商的工期违约;有的合同约定按日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好有封顶条款,即不超过一定的金额,锁定风险。

第三,要注意担保和垫资条款。要审查担保的形式、担保物的价值,一般来说,银行保函、抵押、质押的风险最小,第三人信用担保的风险较大,如果采纳第三人信用担保,要审查担保人的信用及资金能力;要注意担保的价值不能少于合同金额,担保期限要跨越整个合同履行期间。对于有垫资施工要求的项目,应充分考虑到自身的资金情况以及财务、融资成本。谨慎参与直接垫资、隐性垫资或借款等其它变相垫资项目的投标,为确保自身利益,应由业主提供支付工程款的担保,以及规定延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逾期支付计息等。

第四,要重点注意双方的权利义务条款,防止合同相对人加重我方责任、推卸自己责任。对于业主附加给我方的责任,应视情况接受或不接受,尽量将风险锁定。

第五,研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产业政策、同类产品或服务价格等与谈判内容相关的信息,正确制定本企业谈判策略。

第六,尽量采纳通用条款的规定,少设定专用条款。因为通用条款往往对于权利义务、程序的规定较为详细、公正,而专用条款则往往偏向于维护合同强势方的利益。

第七,加强保密工作,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员的主要意见,予以记录并妥善保存。

第八,每次合同谈判会上应派专人作文书记录,于会议结束时做成会议纪要,由双方签字确认,对于双方已签字确认的内容不允许变更,以巩固谈判成果、避免时间和精力的浪费。

(三)合同文本拟定阶段

主要风险有:选择不恰当的合同形式;合同内容和方式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冲突;合同内容和条款不完整、表述不严谨准确,或存在重大疏漏;通过操纵合同金额等条款规避国家合同管理的规定,如将需要招标或上级审批的重大合同拆分成标的金额较小的若干不重要合同等。

主要管控措施包括:

第一,规范合同文本。所有合同应当采用书面打印的形式,禁止手写、手填,防止合同被篡改。国家或行业有合同示范文本的,可以优先选用,国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完整、条款齐全、权责明确、风险分担公正合理,建议严格推行;国外工程尽量采用FIDIC合同文本。

第二,严密合同用词。不能使用“争取”、“大约”、“左右”等不规范用语,前后条款不能互相矛盾,约定都必须具体、明确。例如,由发包人完成的施工场地“三通一平”,应写明水、电等管线接至的地点、接通的时间和要求,道路的起止地点、开通的时间、路面的要求,施工场地的面积和应达到的平整程度等要求以及影响开工的责任等,以及如果由于发包方的原因导致承包方不能如期开工,则工期顺延。

第三,合法、合规。合同内容和方式应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一致,尽量避免签订黑白合同、转包合同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法目的的合同,否则合同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第四,合同文本一般由业务承办部门起草,其他各部门配合,重大合同或法律关系复杂的特殊合同应当聘请律师参与起草。

第五,履约保函格式要请专业人员把关,防止业主恶意没收保函,造成我方不应有的损失。履约保函内容中应尽量回避“见索即付”、“不能抗辩”、“不可追索”、“保函可转让”等字句,规定好保函的生效条件和有效期间,并在业主的书面索偿与银行付款之间增加间隔期限。

第六,不管是手写还是打印的合同,要特别留意“其他约定事项”、给出多个选项让合同当事人自由选择的条款等需要补充填写的栏目。如不存在其他约定事项,应注明“此项空白”或“无其他约定事项”;对于需选择的,应明确标明选项,不可空白;对于不采纳的条款,应在选项处划斜线,或标明“不采纳”,防止合同被篡改。

第七,考虑到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时间长、情况复杂多变等特性,应在合同中给自己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以留余地。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业主严重拖延支付工程款、分包方严重拖延工期、重大的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给我方带来不利影响等。

第八,合同规定“若发生纠纷则在合同签约地诉讼”等类似条款的,应在合同中标明签约地。

第九,对纠纷处理方式的规定应明确,诉讼和仲裁只能选择一个,不能规定为“可以诉讼或仲裁”,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对诉讼管辖法院的指定要唯一、明确,对仲裁机构的选择要唯一、明确、合法。

(四)合同审核风险管控

主要风险有:未能发现合同文本中的不当内容和条款;对发现的问题未提出恰当的修订意见;未根据审核人员的改进意见修改合同,导致合同中的不当内容和条款未被纠正。

主要管控措施有:

第一,审核人员应当对合同文本的合法性、经济性、可行性和严密性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关注合同的主体、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公司的经济利益,对方当事人是否具备履约能力,合同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是否明确等。

第二,建立会审制度,对有重大影响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文本,组织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相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提出评审意见,再由牵头部门收集汇总并修改,如果不能按照审核意见修改,应出具书面说明论证。

(五)合同签署阶段

主要风险有:对方签署合同的方式违法、无效;授权委托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合同印章管理不当;签署后的合同被篡改等。

主要管控措施有:

第一,合同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应当有授权委托书,并把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证件作为合同附件。

第二,严细印章管理制度。

第三,采取恰当措施,防止已签署的合同被篡改。如加盖骑缝章,骑缝章应盖在合同侧面,不可盖在上下角,且要全面覆盖合同的每一页。也可使用防伪印记等。

第四,禁止用铅笔等可涂抹的笔来签字。

第五,合同的签署应同时有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不可遗漏任何一项。

第六,不要遗漏合同签署日期。

第七,合同签署页如果是单独一页,应标明“本页无正文”。

第八,签署合同应该尽量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集中签订,若是对方先签订再传递过来的,签署前应再仔细审查每一个合同条款,防止对方私自修改合同。

第九,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方可生效的合同,或须报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的,应当履行相应程序。

(六)合同的履行和结算阶段

合同的履行和结算是问题高发阶段,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有:对方违约,造成我方的损失;我方违约,遭到对方的索赔;未办理工程签证或签证无效;未保留有利的索赔证据或证据无效;违反合同条款,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金额或方式付款;疏于管理,未能及时催收到期合同款项;在没有合同依据的情况下盲目付款等。

主要管控措施有:

第一,组织部门有针对性的进行合同交底,对分析出的风险按管理部门进行交底,明确各部门管理重点,督促部门指导现场进行风险控制。第二,相关管理部门应当熟悉合同,建立合同的分类台账,制定详细的履行计划,严格按合同的约定施工、付款以及催收到期欠款。

第三,应派专人做签证的管理和来往信函、文书、电报等证据的收集工作。如发生设计变更、工期延长、价格调整等情况,应及时办理签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具备风险防范意识,随时多方搜集有利于我方的证据。首先,签证文件应该提交给对方项目经理或工程师,以使对方对签证有实质性响应,避免提交给对方收文人员而久拖不决;其次,签证上应有对方的签收意见,不应仅仅是“已收到”、“知悉”、“情况属实”等,唯有签收意见才能表明对方的态度,是同意还是不同意,如果同意,补偿多少钱,延期多少天等;再次,签证应作三联,一联交业主,一联交监理,一联由我方保存;最后,签证应保留原件,方可作为证据使用。

第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合同风险因素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对于可预见的风险,要认真分析,制定专门的防范措施,落实到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并下发风险控制文件,随时跟踪事态的发展,力争最大可能的降低风险。

第五,对合同对方的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若发现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丧失商业信誉、故意重大违约等情况的,应及时书面上报公司,并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提示风险、立即暂停施工等,避免合同损失的发生或扩大。

第六,禁止未签合同而先履行。应签订书面合同而双方未签订的,应当立即补签合同,作为结算、付款、索赔的依据。

第七,合同不得已而中止或终止的,要办理中止、终止手续,签订书面的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因中止、终止合同给我方带来损失的,应及时追究对方的责任。中止、终止的合同又恢复继续履行时,也应依程序办理恢复施工的手续。

第八,对项目部印章的保存和使用应实行专人专管,建立起科学合理的用印审批制度并做好记录。防止印章滥用、出借印章,禁止给分包方的材料买卖、设备租赁等合同盖我方公章。

第九,禁止给分包商的材料采购、设备租赁等行为提供任何担保。

第十,当接到对方的索赔(含违约)报告后应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解释或提出反索赔,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在对方出具的索赔报告、对帐单等确认类文书上签字盖章,确须确认的,应经公司领导或相关管理部门同意。

第十一,对履行周期长、标的大、复杂疑难的重大合同实行计划履行和定期报告检查制度,并定期对帐。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管理人员变动时,应及时对帐,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七)合同补充、变更和解除阶段

主要风险有:没有就质量、价款、履行地点等内容与合同对方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对于条款显失公平、有误或对方有欺诈行为等情形,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因素,已经或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变更后的合同未能争取到更多利益,反而使我方变得更加被动等。

主要管控措施:

第一,变更后的合同视同新合同,须履行相应的合同管理流程,严格审核合同条款,对不符合要求的合同以及不利的条款拒绝签订,切忌一味屈从。

第二,在合同履行中,项目管理人员要对合同的不足之处进行归纳总结,制定详尽的索赔计划,下达不同阶段的索赔指标,并派专人跟踪落实,争取取得对方的理解,并签订补充变更协议。

第三,对于显失公平、条款有误或存在欺诈行为的合同,以及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因素已经或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的合同,要按程序及时通报合同对方,力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办理合同变更、索赔或解除事宜。

第四,解除合同造成我方经济损失而对方有过错的,可以向对方提出索赔。

(八)合同纠纷处理阶段

在国际动荡的金融环境下,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大量增加,这就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应针对当前形势下合同履行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违约和纠纷,及时采取措施。

第一,对方出现违约或资金不足等情况时,可以视情况的严重程度要求对方提供抵押、第三人保证、提高履约保证金和履约保函额度等多种财产保全。

第二,对对方申诉、来函较多、诉讼群发的项目可以组织成立专门的调查组,深入现场调查并走访合同相对方,全面掌握项目情况和合同履行情况,化解矛盾和危机。

第三,一旦产生纠纷,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时效内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合同纠纷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应当签署书面协议;合同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根据合同的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处理过程中,相关经办人员不得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实质性答复或承诺。

(九)合同登记阶段

合同的签署、履行、结算、补充或变更、解除等都需要进行合同登记。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合同档案不全、合同泄密等。

主要管控措施有:

第一,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合同登记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

第二,建立合同文本统一分类和连续编号制度,以防止或及早发现合同文本的遗失。

第三,加强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国家或商业秘密。

第四,规范合同管理人员职责,明确合同流转、借阅和归还的职责权限和审批程序等有关要求,实施合同管理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合同保管情况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四、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承包商的风险识别及管控措施

(一)不同的合同价款约定方式带来的风险及对策

范本规定了合同价款约定方式,即:固定价款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中固定价格合同给承包人带来的风险最大,按照固定价格合同签约后,承包人将完全承担约定风险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对固定价格合同风险,承包人可从以下三方面加以规避:1、在合同谈判时,将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通过专用条款加以明确具体,在专用条款中风险范围外可作价格调整的风险约定清楚。

2、风险费用计算方法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亦应明确细化,避免日后合同双方因理解不同而产生纠纷。3、承包人应根据调研并结合过去的工程实际经验,将风险按可能发生的概率和造成损失的大小进行分类,尽可能通过合同谈判,将发生概率高、造成损失大的风险纳入可调合同价款的风险范围内。

(二)合同文件中不同解释引起的风险及对策

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组成较多,各组成文件间可能会出现矛盾或二义性,给承包人带来风险。因此,承包人应投入足够的技术力量对合同各组成文件进行前后对照逐条逐字详细分析检查。特别是根据合同范本承包人应知道: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变更的协议或文件效力高于其他合同文件,签署在后的协议或文件效力高于签署在先的。这就要求承包人在工程实施的整个过程中,即使是在工程后期也要十分谨慎地对待与发包人和工程师签署的任何文字的东西,尽力避免文件间潜在的不一致性,谨防因疏忽在双方共同签署的文件中出现与早期文件相悖的不利于自己的内容,使原先争取到的有利条款前功尽弃。

(三)延期开工和工期延误风险及对策

合同范本通过条款规定,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但承包人对延期开工的通知没有否决权。尽管条款中有对承包商的约定,承包商往往只能获得因延期开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全部或部分赔偿,间接损失一般不容易得到赔偿,大多数情况下承包人都希望及时开工,缩短投标和开工之间的时间。延期开工会造成承包人原定人、机、料调配计划的变更风险、分包人的报价有效期到期风险、物价上涨风险等等。通用条例明确了7个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规定发包人未能履行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显然,工期延误会打乱承包人原定的施工计划,造成劳动力、施工低效率的损失,增加现场管理费。承包人可从三方面着手化解工程延误风险:1、在工程计划上应留有余地,使工期有一定弹性,提高工期的抗延误能力。

2、加强与发包人、设计人、供货人等的日常联系沟通,尽力消除各方可能造成工期延误的隐患,特别是努力避免关键路线工作停工。

3、在工期延误不可避免的情况下,收集有利证据科学合理地计算因发包人责任导致工期延误给自己造成的损失,使用有关通用条款及时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四)业主工程师对承包人的认可检查权带来的风险及对策

合同范本通用条款规定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这一条款的关键是“约定标准”,尽管在施工合同中对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达到合理的标准,施工工作应达到工程目标的要求,属于不言而喻的默示条款,但既然有了“约定条款”,就成为衡量工程质量的标尺。承包人应促成专用条款中“约定标准”具体化明确化,承包人特别要对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仔细研究,检查约定是否含糊不清,是否有可操作性,避免由于与工程师、发包人对约定标准有不同理解而导致可能的返工等损失。通用条款还规定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可见在采购材料设备方面,标准不明确就无形中增大了承包人风险,因此也应在相关专用条款中明确标准要求。

(五)工程变更风险及对策

通用条款分别从两方面对工程设计变更做了规定。一方面规定承包人不得对原计划进行变更,另一方面规定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赔偿损失,不顺延工期。显然,未经工程师的同意承包人不能对设计进行变更,不能换用原定的材料设备,即便这些变更或换用是合适的优化的,承包人应严格把握承包人提出设计变更时要经过的关键程序,即:要经工程师的同意,慎防未经工程师同意的变更或换用导致被发包人索赔。在工程量的确认上也有类似的问题,通用条款规定对承包人超过设计图纸范围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算。可见严格遵守设计图纸是承包人减少麻烦避免风险的基本原则。

(六)分包风险及对策

分包一直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一个复杂棘手的问题。无论对发包人还是承包人分包都是一把双刃剑。通用条款规定,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作为总承包人,要规避分包风险就必须在遵照执行总承包合同的前提下制定分包合同,避免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矛盾给各方带来的风险和麻烦。对于重要的分包人,总承包人应要求其开出以总承包人为收益人的有关保函,通过保函获得经济担保,制约分包,规避风险。

(七)可投保的风险及对策

工程保险可将建设工程中可能发生的人为或意外的风险损失全部或部分转嫁于保险公司。保险是承包人减少风险的重要手段。合同范本通用条款规定了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参保的保险,其中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由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进行保险,支付保险费用。由于施工周期长,各种情况复杂,承包人不应报有侥幸心理不投保或不按规定期限投保,因小失大。

五、 结束语 总之,市场经济实际上就是契约经济,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和建筑市场逐步完善,合同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施工企业只有加强自身合同管理,把好合同管理的各种关口,树立风险意识,在投标时将合同条款逐条吃透,考虑风险预备费用;在谈判时细化明晰合同内容,争取有利条款:在项目执行中采取技术、经济和组织措施制定风险对策,规避风险并加以索赔管理,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谢辞

在论文收笔之际,首先要感谢多年来向我传授工程管理相关专业知识的几位老师,是他们的辛勤付出,使我掌握了服务社会的本领。我更要感谢王跃辰先生,这篇论文从选题到结构,帮助了我开拓研究思路。初稿写成后,经跃辰先生精心点拨及多次提出最宝贵的修改意见,才有了现在的成果。从跃辰先生身上使我学到了做学问要有一丝不苟的美德,严谨求实的态度,踏踏实实的精神,让我受益终生。在此,我们向诸位老师深深地鞠上一躬,并表示最最诚挚的敬意!

参考文献

[1]王宝平.关于施工项目成本管理的问题[J].财务月刊,2006,(7).

[2]李济贵.试析项目成本管理[J].财会月刊,2004,(2).

[3]贾孝良。浅谈建筑上的合同管理[J]. 中国科技信息, 2005,(24)

[4]熊晴峰.成本管理的分析[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

[5]黄伦亚。浅述施工企业合同管理[J]. 科技信息(科学教研)

[6]刘晓坤.论建筑工程的预结算及其审核[J].魅力中国,2010,(13)

[7]高锦霞.浅谈我国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发展对策

[8]梁禄文。 施工企业如何建立合同管理体系[J].广东科技, 2007

作者简介:

第2篇:合同风险管控范文

【关键词】风险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电力需求侧管理;过程管理

1.引言

DSM项目尤其是EPC项目与市场联系十分紧密,在项目规划、决策、实施和评估等各个阶段都伴随着风险。特别在工程类项目过程中,具有投资额较大、周期较长、涉及方较多等特点,因此对风险的管控显得格外重要。此外,风险管理贯穿于项目的整个过程,较其他要素管理有管理持续时间长、涉及要素多等特点。为确保实现DSM项目的预定目标,满足合同要求,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必须进行风险管理,其主要目的是识别与项目有关的风险,评价和管理改善项目的执行效果,从而使潜在机会或回报最大化、使潜在风险最小化。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 EPC)项目是我国DSM管理大力推广的以节能服务公司(ESCO)为主体的能效项目的融资和实施方式。相对于一般DSM项目,EPC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会面临更多的不确定因素,其风险也远大于一般DSM项目。对此,有必要对EPC项目中ESCO所采用的风险管理策略进行研究,以求在实施过程中尽可能的规避所面临的风险。本文主要研究EPC项目过程风险控制,给出控制策略。

2.EPC风险管理内容

EPC项目风险管理的目的在于对项目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将风险管控工作纳入EPC的全过程,实现对项目风险的全方位防范和动态化监控,这对保障EPC项目顺利健康进行具有重大的意义。根据风险的隐蔽性强、破坏性大等特点,项目风险管理的核心过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1)风险识别;2)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分析、筛选与诊断(风险评估);3)制定出相关的控制措施对风险有针对性地进行控制(风险监控)。

EPC项目常见的风险分类有以下四种:1)按照项目风险的表现形式可分为政治风险、信用风险、金融风险、完工风险、运营风险、市场风险和环境保护风险;2)按照项目风险的可控制性可分为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3)按照项目的运行阶段可分为项目规划决策阶段风险、项目启动实施阶段风险和审计验收阶段风险;4)按照项目的投入要素可分为人员要素风险、时间要素风险、资金要素风险、技术要素风险和其他要素风险。

节能服务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有:1)业主提供的现场数据不准确带来的风险;2)物价波动形成的“经济风险”;3)不可预见和不可抗力风险;4)投标报价风险;5)项目分包商的管理风险;6)项目设计与材料采购风险;7)合同责任不清的风险等。

3.EPC项目过程风险控制策略

3.1 项目准备阶段

本阶段的风险一般为客户信用风险,本阶段的风险管理,首先由财务人员和项目经理组成企业资信评估小组,根据对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分析,进行企业资信评估,并形成分析报告。评估内容包括:企业规模、偿债能力、经营管理能力、盈利能力。其次,项目经理对企业的总体特征进行调查分析,并形成调查报告。调查内容包括:企业总体情况、产品、原料、生产、销售等方面。再次,项目经理在技术专家的指导下,对项目拟采用的技术进行技术风险评估。项目评估小组根据以上分析,做出项目可行性结论。拟实施项目必须得到分管经理和总经理的签字批准后,才能签订正式合同。签署相关的能源管理合同,非文本合同必须经过公司法律顾问的审查。

3.2 项目实施阶段

本阶段风险主要是技术或设备风险以及施工风险。本阶段的风险管理由项目经理、财务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组成项目过程控制小组,及时了解和发现风险,使风险始终处在控制之中。这一阶段的风险主要是技术或设备风险以及施工风险。ESCO可采用风险转移的方法,将风险通过合同或协议合理地转移给设备供应商和安装商。由于EPC项目是在旧系统的基础上进行改造,生产、建设交叉严重,项目建设难度很大。把住项目技术关、施工质量关是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有力保证。为确保项目技术的合理性,在开工前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在施工过程中当现场情况与设计发生冲突时,由施工单位、使用单位、设计单位同时对设计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及时进行设计变更,使项目趋于完善;在施工过程中,建立现场办公会、项目监理、设计变更传送等制度;坚持每天开现场会汇总施工情况,准备第二天的工作。监理工程师严把质量关,每一道工序经过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以严格控制过程质量,保证整体较高的工程质量。在施工收尾时,由使用单位及厂内各部门参加,对整个项目进行全面验收,对发现的问题分头落实处理,再进行试运行。

3.3 项目效益分享阶段

这是EPC业务的独特风险,需要ESCO关注和研究。根据国内示范ESCO的经验和教训,只有全面了解客户的情况,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并在出现风险时有相应的对策来化解。必须在合同谈判时就与客户将效益分享比例及分享期限加以明确,并向客户解释清楚分配的原则和方法依据。制定合理的分享年限,并留有一定的应变余量,以保证在客户方面出现任何不利变化时,ESCO仍然能收回全部投资。选择权威的能源审计部门监测项目节能量,以保证能公平合理地进行项目的能耗评估和节能效益分析。审计部门最好是国家有关部门、当地或该行业影响力较大的机构。

ESCO在评估项目效益时,应注意回避与客户的不同意见,以避免可能导致的效益分享风险。EPC项目带给客户的效益不仅是通过节能方式,还有可能是通过降低设备维护费用,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提高产量、质量,降低原材料消耗、降低环境成本等多种渠道来实现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应密切关注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管理层变动情况和项目运作状况,定期回访客户,催收节能效益。

4.结论

第3篇:合同风险管控范文

一、企业合同管理中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在企业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其风险形式主要表现在以下的几个方面上:

(一)合同主体风险

我国法律之中,对于不同行业的企业主体资格要求也不一样,对很多行业的企业来讲,除了需要获得营业执照之外,没有其他特殊的规定。但是对于药品、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航空航天等行业来讲,不仅仅是需要取得营业执照,还需要在获得营业执照之前获得相应的批准证书或者是资质证书。同时,这些企业只能够在批准证书或者是资质证书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合同签订的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合同主体合格,如果不合格那么就会使得合同无效或者是被撤销,企业就会因此而受到经济上的损失。

(二)合同程序风险

我国法律之中,对于某些类型的合同有着较为严格的审批程序,如果是没有经过批准或者是办理审批手续的合同,同样不具备法律效力。例如对于中外合资企业就必须要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够生效;如果是建筑工程合同就必须要办理了规划审批并且获得了规划许可证等才具备有法律效力。而如果是没有办理批准或者是审批手续,那么就会使得合同无效或者是被撤销,要想使得合同生效就必须要办理相应的手续。还有些合同还会因为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而额外的多消耗一些费用。

(三)合同内容风险

合同的?热葜饕?是由合同条款与附属文件这两个部分所组成。其中合同条款主要包括了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是姓名、住所、数量、质量、违约责任等各项内容,附属文件之中的内容则主要是包括了双方所约定的各种图、表、文字等多种资料。合同的内容必须要完备,如果不完备,那么就可能都会因为某些条款没有约定或者是约定不明确而导致双方出现分歧,进而导致对合同的履行造成影响。同时,合同条款之间还必须要彼此一致,在合同之中各项条款相互之间不能出现矛盾与逻辑错误,否则也会影响到合同的顺利履行。

(四)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

当合同生效之后,双方当事人都必须要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进行履行。但是在履行的过程之中会容易因为各种想不到的意外因素对合同的正常履行带来影响,有的时候也需要对合同进行一定的修改或者是变更。如果没有经过双方协商而擅自修改或者变更合同内容,也会导致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带来损失。

二、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风险控制措施

(一)充分了解《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合同法》从定义、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形式、生效、无效以及合同相关内容等方面都进行了较为系统详细的规定。此外,在我国就合同关系的法律规定不仅仅是只有《合同法》,此外还有其他的法律、法规等。在对外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企业需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充分的了解,才可以避免出现合同无效的情况,规避损失[2]。

(二)签订合同之前,需要充分了解对方当事人的各种资信情况

在正式签约之前必须要充分了解对方当是事人的各种情况,例如要求对方提供当年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生产许可证等各种相关的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如果是设计等队伍,还需要对方提供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合同管理部门经办人需要对上述证件的复印件进行留存备查。如果是巨大的合同,有必要派专门的人去进行实地调查,对当事人的资信情况进行充分地了解,包括了对方的商誉、技术设备、管理水平、财务状况以及人员构成等多个方面。

(三)合同签订过程中防范合同风险的方法

首先,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需要做好对合同中的各项条款的拟定与审查,这是有效规避合同风险的核心环节。通常情况下,在实际的交易活动中,合同由签订双方一起协商共同起草的情况是比较少见的,很多时候都是乙方提供预先拟好的文本,再由另一方来进行审核补充。如果是乙方自拟合同,那么就可以避免合同条款中的陷阱。而如果是另一方来拟定,那么就必须要对合同的条款进行认真的审核。要争做到用词准确、约定明确、表达清楚,不存在歧义,决不能出现含混不清或者是模棱两可的情况。在涉及到对我方不利的条款,必须要据理力争,要求对方变更。

(四)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对策

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必须要尽可能的减少合同变故,减少风险。为此,需要做好以下的几个方面:

首先,需要在履行的过程中树立起良好的证据意识,合同管理部门必须要收集并保存各种资料,并及时掌握合同履行情况,为后期发生合同纠纷时提供更有力的证据。

其次,如果出现了合同变更或者是疑问,必须要及时签订变更协议。另外无论是变更协议还是补充协议都必须要采用书面的形式,不能够以口头约定作为协议存在。一旦签订合同就必须要认真履行合同。同时,合同管理人员需要熟知合同中的内容信息,尽可能的确保可以利用合同中的内容来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3]。

(四)打造完善的合同管理系统,实现合同管理信息化

在过去,企业之中很多都采用手工管理合同的方式,因为所涉及的部门和人员较多,所以费时又费力,并且在在归档、合同执行进度、预警机制等方面效率不高,存在很大的管理漏洞,容易出现风险。合同管理系统有效地弥补了手工管理合同的不足,提高了合同管理的效率。通过系统实现对合同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即从预算到合同付款的全流程管理。通过完善的合同管理系统规范合同执行,实现业务单位、财务、法务联合管控,通过实时监控,规避公司违约风险。为了有效规避合同风险,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打造专门的合同管理系统,从而实现对合同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该系统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完善的历史数据库,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管理水平打下扎实基础。在系统中还具备有项目谈判启用日志管理功能,合同物资交付、发票的全流程跟踪功能,并能够规范合同执行、进行实时监控。提升合同管理的自动化,同时还提升合同相关的会计帐务处理。这些功能的实现有效地规范了合同管理流程,规避了合同风险。

第4篇:合同风险管控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造价;风险

1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管控的意义

1.1良好的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保障

工程造价是侧重于整体系统工程项目的资金调配及成本控制,在大型的工程建设项目中,受工程规模、施工周期、地质条件及等因素影响,参与投资、建设的各单位企业都希望能在工程建设项目中使自身实现利益最大化,从而激化各企业单位为赢得利益的矛盾,产生工程上的经济纠纷等问题。

因此,为能将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妥善处理,规避相应矛盾出现,提高工程造价控制力度,必须对施工合同进行优化管理。施工合同的优化管理可从做好施工合同管理,平衡各方利益的角度出发,遵循平等互利的基础原则,对施工合同的内容及条款进行细化,明确各方权利及义务范围,同时,做到文字表达清晰、内容严谨规范、条款定位准确、责任义务明了。

1.2加强实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三个需要”

1.2.1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需要。政府职能部门应积极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及完善要求,加快转变以往政治命令式对经济市场进行管理的陈旧观念,打破传统思维模式,运用健全的法律、法规及有效的市场经济管理措施对市场及各个单位企业进行管理,要求各施工单位必须依据市场活动规律及要求,将企业内部的管理体制进行优化、完善、整合,尤其是施工合同的管理体制,其作为甲、乙双方从事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依据,在活动起止过程中充当着重要角色,因此,为使工程施工合同职能的履行能更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需要,提高各单位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必须加强对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确保施工合同的作用得到最大发挥。

1.2.2约束各建设单位企业行为的需要。建立施工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约束各施工单位的企业行为,同时,施工单位的言行举止可直接体现出该单位是否具备良好的企业形象、诚信度、法律意识、自律能力及是否存在不正当或过激的行为,因此,政府部门为确保市场经济秩序的持续、稳定发展及市场经济管理体系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规范各参与建设单位行为,杜绝市场经济暴力及企业相互间的恶性竞争出现,必然会出台一系列规范市场活动及交易的政策、文件及规定,推动施工单位提高诚信及法律意识,而各建设施工单位也必须深刻的意识到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努力提高自身诚信度及服务理念,严格遵守市场规定及法律法规才能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1.2.3促使我国建筑行业向国际化方向发展的需要。自从世界贸易组织向我国开放以后,我国的建筑行业以“走出去、请进来”的模式在快速发展,外国承包商的进入给国内建筑行业带来新的气息,促进了国内建筑行业的良性竞争与发展。而我国建筑行业在国外的发展现在并不乐观,作为国贸组织“新生”的我们对国际市场的管理制度、规则及条款认知不足,同时,自身的管理存在较大缺陷,无法与国际市场管理制度很好的融合起来,致使失去许多参与国际化竞争的机会,同时还造成经济损失惨重,因此,我们必须结合国际市场的规则及惯例,制定科学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同时,加强施工合同的管理规范化,以提高我国建筑行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

2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因素

2.1合同签订前

工程建设施工中,工程投资的决策、施工质量的保证及施工进度的把握均依照施工合同上标明的内容、方式来进行全程跟踪及控制,因此,施工合同的内容是否完善,结构、条款是否合理必须与工程造价的相关内容结合综合考虑而定立,而工程造价的内容必须明确标明合同文件的结构组成,工程具体的实施范围、工程总量、工程总造价的结构、税率、费率、上下浮率、计费方式、工程变更签证及工程款结算、支付方式,同时,还应将工程周期、施工质量、材料购进、安检费用、事故索赔及风险责任一一清楚的罗列入内,以确保施工合同的结构及内容完整,为下一步实施施工合同管理做好充分准备。

2.2合同签订后施工阶段

除正式签订的施工合同之外,协议书、补充合同、现场工作会议纪要、工程变更单及联系单均可作为施工合同附加的额外部分,同样具有与正式签订的施工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1)合同权力与义务的履行:在工程建设期间合同规定的有效时间内,甲、乙双方的工程总负责人、技术主管及监理工程师都应对各工程项目的合同内容认真履行属于自己权力范围内的义务。

2)工程签证:在实际的工程施工中,由于设计时考虑不全面,容易出现技术参数、施工图纸、材料规格与施工合同内容相违背的情况,因此,为避免施工质量、进度及造价控制受到影响,必须及时在现场对变更的内容进行签证处理。

3)支付工程款: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有全额支付、分期支付,在进行工程款结算支付时,必须按照施工合同内容中规定的支付方式及时支付,避免因支付不及时、支付额度与规定不符或超付,造成双方产生经济纠纷。

4)材料造价:建设用材的价格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市场变化而变化,因此,无论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承担建设用材费用都背负着巨大的风险。

5)工程索赔:在工程建设的持续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是我们极不愿意看到的,但是却又无法避免,因此,在发生工伤事故时,主张工程索赔的一方必须提供足够、符合索赔要求的事实证据。

3加强对合同管理风险措施的有效措施

3.1加强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同的意识

甲、乙双方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合同立即生效,具有强法律保护效应,合同中的条条框框都与甲、乙双方的切实利益有着密切关联,因此,在未正式签订或未形成正式合同之前,甲、乙双方必须对合同的条款进行仔细斟酌,认真考虑,避免合同签订产生法律效应之后因考虑不周或得益不平发生合同纠纷,影响合同的实施及工程造价管理。

3.2补充合同的签订形式

正式合同签订之后,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依然会有许多考虑不周的地方,此时,必须依靠补充合同来对合同进行完善。补充合同的签订必须以正式、规范而具体的书面形式进行签订,尤其针对违约责任及违约条件约定的补充,坚决杜绝人为口头上的承诺与保证。

3.3合同类型的正确选择

甲乙双方在进行合同类型的选择时,必须依据工程规模、技术难度、施工周期、市场动态、材料价格及外界环境等因素进行全局考虑、仔细研究、反复讨论及权衡利弊之后再对符合双方要求类型的合同进行选择,以确保工程竣工时严格遵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进行结算。

4结语

综合上述,可非常明确的看出工程施工合同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所以,各单位企业可通过对工程合同的管理来实现造价的管理及控制,做到资金的每笔支出都有据可查,从而提高造价管理效率。

参考文献

[1]陈惠娟.浅谈施工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管理中的意义.2012.

[2]吴志杰.浅谈工程造价管理中的施工合同管理[J].中国房地产业.2012(11).

第5篇:合同风险管控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管理;风险防范;控制措施

1合同风险的具体表现形式

按照合同管理的性质,可将合同管理风险分为可控风险和不可控风险、内部管理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直接管理风险和间接管理风险等。

1.1 可控风险和不可控风险

按照风险防范控制的等级划分,合同管理风险可分为可控风险和不可控风险。可控风险是在合同管理过程中,通过实施规范化的流程管理,进行信用风险评价、履约风险评估、合同争议解决、合同解除管理等,最大限度地规避或降低风险。不可控风险是指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政治、政策、法律以及自然灾害事故等因素影响,造成合同不能正常签订、履行。

1.2内部管理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

合同管理的主观风险受内部和外部主观因素的影响,很多是可以规避的。内部管理风险是由于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流程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人员素质较低等因素,造成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或转移、解除过程中存在风险,这种风险可导致企业经营决策失误或带来巨大损失。外部环境风险是由于合同对方信用等级较低、不正当竞争以及财务状况不佳等因素,造成的蓄意欺诈或违约导致合同管理风险。

1.3 直接管理风险和间接管理风险

合同管理的风险可分为直接管理风险和间接管理风险。直接管理风险是企业自身在直接参与合同管理全过程中,由于在合同评审、履约、变更或转移方面存在管理不规范、制度机制不健全、监督不到位等因素,给合同管理带来的直接风险。

间接管理风险是企业自身在间接参与合同管理的全过程中,由于合同中的联合体成员、分包方及第三方等多方面原因,造成合同的履约、变更或转移、终止等方面存在的管理风险。

2合同管理风险的成因分析

合同管理风险贯穿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或转移、终止等各个环节。导致合同管理风险的主要原因可分为以下方面:

2.1 外部环境方面

外部环境因素是导致合同管理风险的客观因素,主要涉及经济环境变化、政策和法律法规调整、自然灾害事故等不可控因素。经济环境变化因素受国际经济全球一体化、市场经济发展和政治、社会形势等影响较大,只能提前进行预测和进行必要的风险规避。政策和法律法规调整因素主要是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对宏观经济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现行法律法规的适当调整,调整的内容、时限、幅度可在一定范围内搜集和预测,相对经济环境变化风险可控程度高。自然灾害事故因素偶然性较强,很难提前进行预测,在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可通过风险转嫁等进行分担。

2.2 风险防范与控制方面

风险防范与控制意识因素是导致合同管理风险的主观因素,主要涉及对合同的风险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等因素。风险意识因素是对合同隐含的风险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缺少必要的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如在合同中经常出现责权利不平衡,罚责不对等的情况,使承包方在苛刻的条件下,被动地承受质量、付款、索赔等方面的诸多风险。法律意识因素是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全过程中,对现行的法律法规掌握不深,重视程度不够,对合同条款未做仔细推敲,未按现行政策和法律法规签订和履行合同,不能有效地规避合同法律风险。例如:一些建筑工程在开工后再补签合同,存在较大风险。责任意识因素是对合同管理风险防范与控制的认识程度不高、责任意识淡薄,造成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失灵,给合同管理带来风险。

2.3合同管理制度方面

合同管理制度方面是导致合同管理风险的关键因素,主要涉及合同评审制度、成本核定制度、工程款支付制度、结算管理制度等因素。合同评审制度因素是各部门在合同评审中未按评审程序、内容、标准、时限等进行评审,致使合同不能正常签订或存在履约风险。成本核定制度因素是未按成本核定制度进行成本分析、核定,造成经营风险。工程款支付制度因素是一些单位未按合同条件支付工程款或随意挪用工程款,对各类分包/分供合同的付款不能加以有效控制,导致合同履行存在风险。结算制度因素是由于结算制度不完善,不能及时对已竣工项目进行结算;对以往项目不能及时进行清理、核查数据;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等,导致结算不能顺利进行,合同履约不能圆满完成。

2.4人员素质方面

人员素质方面是导致合同管理风险的重要因素,主要涉及人员的知识结构、能力水平等因素。知识结构因素是合同管理人员由于知识结构单一或对经济社会变化的敏锐性不强,缺乏对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变化、政策和法律法规等的准确分析、预测,造成合同在签订和履约过程中存在一定风险。能力水平因素是合同管理人员未能发现合同中条款不合理的风险;发现问题,但未提出合理性改进意见的风险;起草合同人员未采纳合同审核人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的风险等,致使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风险。

3合同风险管理与具体控制措施

在合同管理的实践中,建立健全合同管理风险防范与控制体系可以有效降低合同风险、提高经济效益和实现科学化、制度化管理。合同管理风险防范与控制体系可分为合同流程管理体系、合同文本体系、信用评价体系、风险预警体系、信息化管理体系、人才培养体系等内容。

3.1建立健全流程管理体系

合同流程管理一般由合同调研、策划、谈判、拟定合同文本、审核、签订、履行、变更或转让、终止、存档等环节构成。明确流程管理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确保每个环节有制度、有落实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实施对合同的全过程监管,就要在合同的准备阶段、签署阶段、履行阶段和履行后管理阶段,指定专人进行监管,开展综合评价,以确保签约合同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合同表示真实、条款完备、表述规范、签订手续和形式完备,能有效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实现合同流程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3.2建立健全合同文本体系

合同文本风险是指合同条款不合理的风险。主要表现在合同条款存在的不合理、不完整、不严密;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等方面。控制风险的主要方法是严格执行评审制度。因此,要根据国家规范化合同示范文本,综合考虑合同的类型、管理方式等不同要素,建立本单位的合同标准文本体系。并密切关注国内外有关合同文本的发展变化,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同时,拓展思路,及时补充完善合同文本体系,力求与生产实际紧密结合,使合同管理与投标报价、成本核定和结算管理有机结合在一起,最大限度地发挥合同管理的作用。

3.3 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

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是使合同双方增强互信、加强合作、确保合同签订和履行顺利进行的平台。为此,应建立并完善分级信用等级制度,对合同当事人的组织机构、经营现状、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信用评价,划分等级,建立合同对象的商业信用档案等,并纳入日常动态管理。在合同签订和履行的过程中,对于信用良好的单位可给予优先考虑,反之,则从严掌握。

3.4 建立健全风险预警体系

实施合同管理全过程风险预警是降低合同风险的有效途径。为此,应建立并完善风险评估制度,通过对合同对象的信用等级进行分析,在合同的签订、履行等全过程分阶段进行风险评估,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实行分级分类预警,果断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要建立信息会商制度,通过对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评估,对发现的风险隐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集体会商,研究防范和控制措施。在实践中,对各单位合同中潜在的风险、条款的合理性以及收益情况进行认真负责的评判,特别是对所报收益过低、甚至是亏损的项目,应要求其找出问题的根源和风险之所在,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并上报详细的报告,对如何化解风险进行详细说明,以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风险。要建立风险跟踪制度,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要实时跟踪、反馈和预警,努力降低合同风险。

3.5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体系是有效控制成本、降低风险、提高效率的重要手段。信息化管理体系可包括业主信息管理、总(分)包合同管理、项目制造成本核定管理、项目施工预算管理、项目结算管理、项目成本风险管理等内容,可通过互联网或单位内部局域网实现各单位的互联互通,实现数据的实时更新,全面掌握合同管理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体系的推广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执行力差、管理人为因素大的问题,能够有效实现过程管理控制,适时反映合同管理状况,最终达到对合同管理过程加以控制的目的。

3.6 建立健全人才培养体系

加强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是确保合同有效管理的重要前提。为此,应建立并完善专业人员选拔任用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建立专业人员考核机制,对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责任意识、风险防范与控制能力、合同履约情况等进行科学有效的考核,逐步提高专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并在整个管理系统,营造重视合同管理、尊重人才的氛围,为合同管理的有效实施提供人才保障。

第6篇:合同风险管控范文

关键词:企业合同管理;风险控制;对策

一、企业合同管理风险因素

(一)合同变更及履行

在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基于生产经营等相关环节的需要,合同的变更不可避免。而在企业合同变更过程中若合同签订双方没有达成友好的协议,则会导致整体合同履行无法达到预期需求。如在收款单位变更时,若合同签订双方没有达成友好的协商则会影响补充协议的后续实施,进而影响企业的经营活动。

(二)合同签订质量验收

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大多需进行相关生产资料的采购。在具体的生产资料采购过程中需依据相关标准,从技术指标、规格参数、使用说明等几个方面进行严格辨别处理,同时需结合技术要求所制定的质量标准,确定质量技术指标及验收标准,若在实际过程中没有严格依据相关行业标准进行材料指标管理,则会导致后续合同的履行无法达到企业经营活动的要求。

(三)合同付款条款

在企业合同条款的制定、谈判环节,需明确相关付款条件、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的具体规定,若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支付条件、期限、方式等条款,则当出现一方预期违约时,企业就无法有效进行应收账款的统计,则会损害合同另一方的利益,守约方即使通过诉讼或者仲裁途径解决,占用的资源和时间成本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很大的影响,给企业带来经营、法律风险[1]。

二、合同管理在内控管理中的重要性

企业内部控制是以管理制度为基础,以防范风险、有效监管为目的,通过建立过程控制体系、描述关键控制点和以流程形式直观表达由生产经营业务过程而形成的管理规范。主要分为内部控制理论、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内控控制结构等几个层级。在具体的企业内部管理过程中可通过对整体发展规划的控制管理及整体经营分析的预先评估,保障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顺利进行。而合同管理是内控制度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其通过对企业内外部生产经营环境的变化进行有效分析,结合相关合同信息,为内部管理的优化提供有利的依据,便于整体企业内部管理模式的优化。

三、企业合同管理风险控制措施

(一)建立合同转让管理模式

为了避免合同变更导致的企业合同管理风险,可在合同变更环节建立合同签订双方转让管理机制,即在合同变更的情况下签订相关合同条款的增减,以书面文件的形式代替口头约定,降低合同遇纠纷举证不能的出现概率,避免流程风险对企业管理过程中的信用、经济等方面的不利影响。如在支付货款环节,可依照以往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进行约定,若出现收款单位变更,可在合同签订双方协调沟通的基础上,对原合同的部分内容修订,签订补充条款,并以合同签订双方加盖公章为生效要件,避免合同签订某一方变更通知不及时导致的合同履行不能。

(二)加大合同履行管理力度

在具体合同管理过程中,相关企业责任人员应加大合同履行过程的实时跟踪力度,以便保障合同签订双方合同的有效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签订某一方出现违约时,合同签订另一方面可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行使抗辩权。同时为了降低债务人资产不当降低而导致的债权人的权益损害,可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债务人责任财产维护机制的建立,从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撤销权两个方面对债务人履行债务能力进行有效约束,保障合同债权的实现[2]。此外,在具体合同管理过程中,企业制定格式文本,在提高合同管理效率的同时,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合同管理风险,掌握合同管理的主动权力。在合同起草过程中企业可通过对合同签订对应方经营情况的分析,掌握对其有利的信息,并结合合同业务部门、法律部门等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确定具体的合同格式文本。对于大额标的合同、合同条款复杂或者专业技术等方面的合同而言,企业应在进行文本审查的同时,组织内部法律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对合同签订对应机构背景严格审查,或者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专业调查,出具调查分析报告。与此同时,企业应对内部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法律知识进行定期更新培训,促使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相关业务知识结构不断升级,保章合同后期管理的有效进行。

(三)完善合同全过程管理机制

合同全过程管理机制的完善,对于企业内控管理中合同管理整个流程风险的有效防控非常重要。首先在企业合同签订之初,企业应设定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对签约主体风险进行全面管理,同时对合同签订对应机构的业务范围、主体资格、履约能力、社会诚信履行情况等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在合同签订时对相关合同签订机构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复印资料进行仔细核对,并在相应复印文件上加盖公章。同时企业可从合同签订对应机构的员工数量、注册资本、财务报表、业绩证明、荣誉证书等资料对相关企业的履约能力进行综合分析,保障合同管理过程的有效运行。完善的合同管理规范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履行期限、合同标的、数量、结算、付款、违约责任、劳动纠纷管理等几方面内容,同时在具体的合同文本制定环节应进行适当的排他性分析,即对合同签订过程中可能含有非法定专业词汇、或者含义不明确的句子配置适当的说明文字,为合同纠纷的高效处理提供依据。最后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合同原件完善的基础上,应对双方履约过程中的相关书面文件、合同签订履行各个环节的电子邮件数据、双方传真文件等进行备份、复印等有效储存,并对后期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为合同的全过程管理提供有力的保障。

四、总结

综上所述,在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合同变更、合同债权期限等各种经营风险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对合同管理的顺利进行带来不利的影响。因此在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可根据相关风险因素不断完善合同管理机制,从合同签订前的调查、合同签订中的谈判、合同签订后的履约,相关资料证据的保全等各个方面,不断提升自身合同管理水平,最大程度降低企业合同管理风险,为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第7篇:合同风险管控范文

【关键词】合同;风险;控制;管理

一、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程建设领域逐步形成了以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为标志的管理体制,合同管理成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合同是法制建设的代表,同时也是经济建设的保证,在任何一个行业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对于建筑行业也是如此,所发挥的作用更加突出。一份小小的合同能够包含建设相关单位所要完成的目标、责任以及应尽的义务,有效地减少了社会上经常出现的劳资纠纷、责任推诿等不良现象,真正从法律角度进行了约束,使得建筑市场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良好局面。然而由于建设过程中不确定因素较多,建设项目的风险性高,建设工程参与方均面临着各种合同风险,加强合同风险管理成为保障参建各方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二、建设单位合同管理的概念及重要性

所谓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就是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方或者建设方,为了实现建设工程的目标,保证工程质量而分别与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供货单位、施工方以及其他参建单位签订合同,并对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以及合同的评价进行的管理的过程。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项目的整个过程的总组织者和总集成者,建设单位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在各方的合同管理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于数量众多的合同以及复杂的关系管理起着主导的作用。2、工程合同的生命周期一般都较长,在实施的过程中容易出现冲突和争执,而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是预防冲突与争执,解决已发生的冲突和争执的依据。建设单位合同管理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过程,也影响着合同管理的效果;3、合同管理在建设项目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它是实现项目管理的最短工期、最少投资、保证质量三大目标的重要手段,是建设单位实现项目最终实现成果性目标的根本出发点。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风险类型

(一)经济因素引起的风险

1、宏观经济形势。工程建设具有一定的周期,短则半年、一年,长则三、四年以上。在工程建设前期,经济形势较为乐观,而到了项目实施阶段,由于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化,产业结构的调整对工程建设投资回收产生较大影响。经济形势的改变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投资额、施工期等,对于工程施工参建各方都将产生很大影响,作为建设单位应有充分准备。2、投资环境。各地政府对于招商引资都十分重视,在项目的选址阶段,对建设单位作出很多承诺,如基础设施建设、水电气通信等配套服务、项目建设阶段政府相关部门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等,而到了项目实施阶段,承诺却得不到兑现,引起工程建设投资加大、周期延长、投资效益下降。3、资金筹措。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根据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和投资同收计划确定各时间段的资金使用量,过多的存现资金会引起利息的增加,使工程造价超支,但资金链一旦紧张或断裂,将会引起工程款无法支付、材料供应中断而造成工程参建各方人心涣散,最终导致停工。4、自然不可抗风险,如地质复杂、气候恶劣的自然条件带来了更多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加了施工难度及费用支出;战乱、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履行拖延或消灭等,这类风险通常无法回避,一旦发生,对建设工程的进展影响很大。

(二)、来自施工单位的风险

施工单位的能力、资质等问题也会给建设单位带来风险,引致损失。目前建筑市场存在较多的“贴牌公司”。一些大牌承包商,允许“合格施工单位”打着自己的牌子进行投标,而一旦中标对这些“合格施工单位”又缺乏控制,使得建设单位在后期的施工管理中面临“两层皮”的问题。另外在投标时,施工单位为了能够中标,超出自己的承受范围对建设单位做出工期、费用等承诺。一旦中标,即开始寻找各种借口,不断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或干脆要挟建设单位答应其提出的条件。此外,在联合体承包中,如果联合体内部关系复杂,相互间责权利未明确,一旦发生违约或者侵权行为会导致联合体纠纷,易导致工程不能顺利完工,给建设单位带来损失。

(三)同条款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现行的《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承发包双方也应当根据工程自身的具体情况认真订立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个合理、完整、科学的施工合同的具体内容应包括: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工程的数量及具体、明确的工程实施范围,工程总造价的组成,工程的计费方式、费率、浮动率以及工程款的支付方式,规定工程的变更、签证的具体要求后果,以及对工程结算、工期、质量进行的约定,对检测、检验费、索赔、风险责任、保险费用的分担,提供材料和设备的要求的约定等内容。但在实际的工作中,建设单位通常较为关注价格和工期规定,而对其他合同条款往往不予深究,这种做法对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非常不利,这样会因签订的合同条款有缺陷而提高了风险发生的概率。合同条文的缺陷通常表现在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有二义性、表述不清、合同权利义务界定模糊等方面。比如合同中某项条款措辞不当,引起施工单位的误解,造成失误。另外,由于施工合同文件内容复杂,合同主体所持立场不同,对合同理解也会有所差异,这种理解差异造成工程实施中权利与责任划分模糊,致使工程失误。例如,对于“不可抗力”的约定,大部分建设单位都拟为“同通用条款”,导致出现问题时,造成合同执行时双方互相扯皮、纠纷不断。

第8篇:合同风险管控范文

关键词:工程检测公司;风险控制;项目合同管理

1绪论

工程检测公司以出售工程检测服务收取相关费用为主,针对相关工程项目成立相应的工程检测项目部。检测公司的盈利主要来源于各检测项目部的盈利。项目部因地域跨度大、项目各具特色,公司很难统一管理。目前,工程管理公司检测项目部主要收入为出售工程检测服务收取的报酬。而检测项目部主要成本为检测人员的工资、检测设备的折旧、修建(或租赁)检测场所(项目部)的开支等。检测人员一般由公司委派,检测设备一般由公司代购,成本控制较为直接、明确。项目部出售工程检测服务收取的报酬、修建(或租赁)检测场所(项目部)的开支,人为因素影响较大,不容易把控。

2项目管理过程中的风险

2.1行为责任风险。检测机构人员未能正确地履行检测合同中规定的检测活动应尽的职责,在工作中发生失职行为。比如,对某些该实行检测(验)的参数未进行相应的检测(验),或者虽然进行了检测(验),本应发现却未能发现工程所用材料或实体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含设计标准)的要求,由此造成质量事故或工程损失的,检测机构及人员同样要对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2.2工作技能风险。由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是基于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鉴证类技术服务,因此,尽管检测机构人员基本履行检测合同中规定委托的工作职责,但由于检测人员本身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限制,对检测方法的适用或评价标准理解的程度可能并不一定能取得应有效果。比如,检测人员对需要专门进行检测的关键环节或部位按规定进行了相应检测,检测程序和方法也基本符合规定要求,并未发现本应该发现的问题或隐患。原因可能是检测人员掌握的工程建设知识有限,也可能是相关的实践经验不足。检测人员主观并不希望发生这样的过错,但并不能免除责任。当今的工程建设技术日新月异,新材料新工艺层出不穷,并不是每一位检测人员都能及时、准确掌握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因此,工作技能方面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2.3技术资源风险。即使检测机构人员在工作中无行为上的过错,仍然有可能承受由技术、资源和环境而带来风险。比如,检测人员对在建的混凝土结构工程实体检测,按照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要求和建议,对某项部位采用回弹法推定混凝土抗压强度,按照正常的程序和方法,对检测数据进行推定并未发现隐患,但施工过程中有可能留有隐患如某些部位强度达不到要求,由于没有发现,竣工后的一段时间内也没有发现,检测机构也需要承担技术、合同带来的风险。现有的技术手段和科学方法,需要懂技术、懂管理、有工程建设经验的人员操作,否则不可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缺陷和隐患都能够被及时发现。

3基于项目合同管理的工程检测公司风险控制

综上所述,工程检测公司所面临的合同风险是十分复杂和巨大的。因此工程检测公司应当根据自身的条件与特点,设计规范的项目合同管理流程,明确各阶段的权责义务,合理恰当的防范合同风险。合同管理分为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事前控制主要在于“防”,事中控制主要在于“审”,而事后控制主要在于“履约”。每个阶段的重点不同,风险控制的目标和手段也不尽相同。下图将重点阐述全过程合同风险控制的整个过程。3.1事前控制。事前控制在于“防”,而防的手段是通过核算和规划等手段。核算是在明确目标成本的基础上,按照合同模板的要求进行合约规划。3.2事中控制。事中控制核心是“审”,工程检测公司在合约规划后填写合同模板,然后进行合同电子版预审,预审通过后通过ARP系统或微信正式审核,与此同时,预审后的电子版合同也将提供给管理中枢,通过后盖上合同用章(影像租赁),ARP审核和管理中枢审核同时通过后,加盖智能印章,并盖上合同用章。最后一步就是合同登记,需要通过AI智能技术对比管理中枢和合同登记结果。3.3事后控制。事后控制的重点是“履约”,合同正式登记后,合同的履约并成为工程检测公司最重要的诉求,而履约需要完成预结算、计量结算、资金支付等系列重要工作,这期间,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随时存在着变更的可能性,一旦出现合同变更,签证结束后需要重新进行计量结算,并进行资金支付工作。

参考文献:

[1]唐广.JC工程检测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与评价研究[D].广东师范大学,2019.6.

[2]张颖.浅析工程企业公司治理和财务管理的关系问题[J].中国集体经济,2017.1.

第9篇:合同风险管控范文

摘 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逐步推进,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全面到来,越来越多的承包商一步步迈出国门,走向国际,承建了一系列的国际工程。但是,受到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许多承包商在国际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许多问题,稍不留意就会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失。本文首先简述本文研究意义,接着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等概念及特征进行概述,然后归纳了我国当前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现状和存在问题,最后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解决建议。

关键词 国际工程 承包合同 管理 风险控制 建议 一、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的风险控制展开研究之意义

(一)实践意义

对于承包商而言,合同是确保自身利益的关键所在。但是,由于我国国际工程承包行业兴起较晚,发展时间也不长,许多承包商不具备合同管理风险控制意识。往往无法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进而失掉合同中应当享有的权利,给自己带来不便甚至造成损失。纵观整个国际市场,在国际承包界其实已然形成了以法律合同观念作为基础的承包合同管理体系,并且也产生了相应的专职专业人员进行合同管理。但是,我国在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管理时,囿于东西方文化差异、语言能力、法律知识、实践经验等。无论是在合同签订、合同管理还是风险控制方面,都与国际标准存在着一定差异。

(二)理论意义

从理论上看,我国当前对合同的研究大多集中在以下内容:合同条款、合同招投标、合同索赔等方面,针对合同管理存在的风险开展的研究并不多。本文另辟蹊径,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的风险控制展开研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丰富该领域理论知识,在风险管理体系的完善方面做探索性研究,对专家学者研究有一定启发意义。 二、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的风险控制相关概述(一)国际工程承包合同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概念建立在“合同”概念之上,一般指涉外经济合同,往往是在国际工程承包活动中签订,签订主体为业主和承包商,主要目的则是确定两者之间的权利、业务,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进行。并且,一旦签订合同,双方义务及权利就产生,受法律保护和制约。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与其他工程承包合同相比,具有以下几点特征:

特征一,国际化。国际性主要是体现在承包合同签订双方各自来自不同国家,通常是某一个国家的承包商为另一个国家进行工程项目建设工作,从而与该国业主、法人签订合同。正是由其国际性决定了国际工程承包合同受到多个国家的法律制约与束缚,在合同签订之时,应当对具体条款仔细考虑,不得违反任意一方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此外,在工程款项结算之时,由于来自两个不同国家,其结算货币种类往往为两种、两种以上。再者,一旦工程发生纠纷、出现争议等需要劳动仲裁的问题,为公平公正起见,往往需要第三国介入,进行仲裁。

特征二,多元化。在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时通常只有承包人、业主双方,但是,在合同实际执行、正式是工程中往往会牵涉到其他多方。例如,业主方还可能涉及到咨询公司、咨询工程师。承包方则会涉及到原材料供应商、分包商、合伙人等。除与双方存在业务往来的各方之外,还包括有银行、保险公司诸如此类的担保机构。而国际工程往往建设时间较长、规模较大、技术较复杂,在建设时需要多家公司一同进行、联合承包。在实际国际工程承包中,有时候可以看到几十家承建商签订合同。基于此,在承包主合同之外,其往往还附带着原材料采购合同、分包合同、劳务合同、技术转让合同、设备租赁购买合同、融资贷款合同等其他合同。

特征三,履约时间长、风险大。通过以上论述可以看出,在国际工程承包项目建设时,其施工周期通常较长,少说几年,多则十几年,甚至更长。因此,在如此长的施工时间里,可能出现各种各样的影响因素,使得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履约风险加大。例如,政治环境、经济发展、自然条件、经营管理等多重因素都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对承包方履约造成影响,增大了其履约风险。

(二)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是指,通过对风险发生前的规律进行研究,尽可能的控制风险发生的频率,降低风险损害的一种策略、方法、技术、手段。其主要目的是规避、减少由风险带来的损失,将企业损失降低到最小化,以最小的经济成本实现最大安全保障的目标。其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风险识别。所谓风险识别,是指对风险识别源、影响范围、产生原因、可能导致的后果等进行分析,生成较为全面的风险列表的过程。在识别时,考虑的不仅仅是该事件潜在的损失,而且还要思考其中是否藏有机会。

第二,风险估计。 风险估计需要以识别为基础,运用概率统计、资料分析等方式,结合分析结果对承包项目中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概率、一旦发生对施工的影响程度等方面进行评估。简而言之,风险估计就是以相关资料为依据,对风险进行定量分析。

第三,风险应对。这是风险控制中最为重要的环节,风险识别、估计均是为其做铺垫。风险应对主要是对改变、规避风险的措施进行选择,并加以执行,达到改变、降低风险的目的,并且对风险带来的影响做好预案,减少损害。

三、我国当前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现状和存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加大,人们物质文化提升,国际市场越来越规范化,在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风险控制方面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但是,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并且由于受到这些问题的影响,使得一些承建公司不再继续承接国际工程或导致其经济受到了损失。通过在实际工作中走访调查,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以下归纳:

(一)缺乏合同管理意识

众所周知,从事国际工程承包的管理人员大多经验较为丰富,其主要经验来源为国内工程项目的管理。在我国工程承包过程中,对承包合同的认识并不够深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往往以业主的命令、要求代替合同条款,从而造成了管理人员对合同并不重视的情况。如果管理人员将这种思想延续到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很有可能给项目建设带来极大的风险。

(二)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准确度不够

纵观国际工程承包行业,FIDIC合同条款是使用较为广泛的标准合同条款,也是被绝大部分国家、部门公认相对而言较为合理的合同条款。然而,在实际合同管理中却发现,我国工程承包商对该合同的条款理解并不充分,甚至存在着偏颇。尤其是在国际惯例、默认条款出现之时,许多工程承包商并不了解,也未加以重视,从而造成风险。

(三)合同管理人才十分缺乏

通过上述论述可以得知,国际工程承包需要签订的合同数量多、种类杂,涉及技术、经济等多个方面。这就对合同管理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但我国当前建筑市场尚不发达,尤其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更是存在很大一段距离。此外,受到我国与别国文化、思维等多方面的差异影响,我国合同管理人员在开展工作时阻力也较多。因此,在我国几乎很少见到专门从事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人才。 四、我国当前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策略

(一)提升合同管理风险控制意识

要想在国际工程承包中规避由合同带来的风险,首先需要切实提升合同风险控制意识。其一,应当对上述包括国际工程承包合同、风险管理等在内的概念及其特征进行了解。其二,还需要明确意识到合同管理中风险控制的重要性。其三,承包方应当就合同事宜与委托方开展有效、持续的沟通,保持沟通渠道顺畅。其四,承包方必须将以上三点理论运用于实践中,并不断总结、反思存在的不足,及时修正。

(二)提高风险控制理论知识

为规避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承包方需要具备一些实际可行的风险控制理论知识,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第一,风险回避策略。风险回避是一种最为彻底的风险管理策略,直接将风险事件可能发生的概率降为零。一般来说有两种方法,第一是自动放弃合同的签订,从源头规避了风险。第二则是,通过合同条款对风险进行回避,是较为积极的方法。例如,在签订合同之前,与工程承包合同中加入风险防范条款就是十分有效、积极的风险回避策略。

第二,风险转移策略。顾名思义,风险转移是指签订合同的一方把自己有可能会承担的风险转移出去,让他人承担,以此达到避免损失的目的。这一策略主要是针对一些不可预见的风险,是在西方发达国家使用最多的策略。例如,通过保险、担保的方式实现风险转移。以担保为例,国际工程承包商可以在签订合同之时向业主明确提出担保,并且在将保证条款、抵押物品、期限、范围等具体内容在合同中写明。

第三,风险自留策略。风险自留是指在对合同风险进行一系列识别、评估、分析等措施之后,将其中存在的风险逐一对比,仔细权衡,主动把某一类风险留在承包商内部解决。风险自留策略需要具备一定的风险储备金,并且做好风险预案。

(三)提升全员风险意识,组建专业合同管理队伍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主要存在于承包商一方,而承包商往往需要进行激烈的市场竞争,最后夺标成功,方能承建工程。而承包方的每一位员工都关乎到工程的承接、施工、进度、质量等多方面,要想控制承包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就必须提升全员风险意识。例如,在投标、合同谈判、签约、执行等各个阶段,所涉及的工作人员并不相同,承包方应当尽量提升每一个员工的风险意识。此外,组件一支专业的合同管理队伍也是确保风险控制效果的有效途径。在进行承包合同管理时,不仅仅需要用到工程专业知识,还涉及到法律、管理、造价、财务等方面。因此,要想真正胜任合同管理工作,就必须组件专业队伍。按照队伍中成员精通技术、法律、管理、造价、财务等不同的方面,将合同中对应部分分发给起查阅、审核,尽量做到不将任何可能潜在的风险遗漏掉。 四、结语

总而言之,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的风险控制是一项意义重大、任务繁重的工作。承包方应当不断完善理论知识,了解、掌握更多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策略,在实际工作中对理论知识进行完善,做好风险控制工作。

参考文献:

[1] 李成.国际工程承包合同风险管理体系改进[J].中国水运,2011(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