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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喉功能或恢复喉功能的各种类型喉部分切 除术是喉、下咽部手术的主流,但临床上喉癌、下咽癌治疗后局部复发和颈淋巴结转移并不少见。为探 讨其复发的相关因素及提高治疗效果,改善患者的 生活质量,现回顾分析我院及山东大学齐鲁医院6 年间收治的复发性喉癌的临床资料。
1.资料与方法
1. 1临床资料1995年1月至2001年1月收治复发性喉 癌、下咽癌98例。男83例,女15例,35 ~ 76岁,平均53. 4岁。原发肿瘤从首次治疗到确诊复发为4个月至9年,平均 17个月(图1)(本文图见封三)原发肿瘤分期见表1。
1.2再手术治疗采取单纯根治性颈清扫23例。全喉或 全下咽切除术45例,并常规行患侧改良根治性颈清扫术及 健侧选择性颈清扫术,修复方法为食管内翻剥脱+胃上提咽 胃吻合术15例,下咽癌切除+结肠上徙代下咽食管术2 例。因颈部术后组织缺损较大,其中行胸大肌肌(皮)瓣修补 术29例。
1. 3统计学处理统计学分析用SPSS12.0软件包,组间用 t检验,生存率采用Kaplan^ Meier chart。
2.结果
术后出现切口感染延期愈合31例,咽瘘9例, 经抗感染以及局部换药处理6例咽瘘自行愈合,仅 3例手术修补并获成功,手术期无死亡病例。随访3 年死亡45例,失访11例,随访率88. 78%。失访 按死亡计算。喉癌手术后1年、3年生存率分别为 96.10%、33.33 %,下咽癌手术后1年、3年生存率 分别为64.71 %和5. 88%而单纯放疗或姑息治疗 1年及3年的生存率仅为10%和0%。
3.讨论
喉部分切除术后复发喉部分切除术因尽可 能地保留或重建了喉发声功能并且可解除带气管套 管的痛苦,是目前喉癌手术研究的热点,但治疗后肿 瘤复发临床并不少见,其原因复杂,可能与肿瘤残 存、种植、淋巴结转移、术式选择有关[1]。喉部分切 除术适应证的选择对手术效果至关重要,手术前利 用各种检查手段,包括内窥镜及各种影像学方法来 确定病变范围,结合手术所见,选择合适的喉部分切 除术式,才能在完整切除肿瘤的前提下,保留喉功 能。本组资料显示,喉部分切除43例术后21例发 生喉内局部复发,可能因过分强调保留组织重建喉 功能,以至切除范围不足。声门上型喉癌容易发生 颈淋巴结转移,术后放疗对于潜在的微小病灶可以 控制,但对患者就诊时已经可以查到肿大淋巴结者, N1到N3患者的放疗效果均较差。我们对No患者 临床触诊、影像学检查等均未发现转移者,声门上喉 癌(T1、T2)常规行患侧选择性颈清扫术对T3和T4 则采用改良根治性颈清扫和对侧选择性颈清扫或改 良根治性颈清扫术。因此,根据病情正确选择首次 治疗方式对防止复发很重要,T 2期以上病例首先完 整切除肿瘤,T3、T4期病例选择做喉部分切除术更 应慎重,须依赖术中冰冻病理检查以保证切缘足够 安全。术前掌握手术方法技巧及适应证是减少喉癌 术后复发的重要环节。从我们研究的结果得知,喉 部分切除术后再手术,也可取得较为满意的结果,1 年、3年生存率分别为96. 10%、33. 33%与Wong 等报道的3年生存率相似,但与刘巍巍等的结 果相差较大(其5年生存率高达61.5 %)可能与病 例的选择有关。
瘘孔复发癌瘘孔复发癌是全喉切除术后气 管造瘘口癌复发,表现为气管造口周围肿块、肉芽、 溃疡、反复出血,易误认为感染,延误诊断。食管气 管受累则表现为吞咽困难、呼吸困难,多在全喉切除 术后4 ~30个月内发生[4。对于瘘孔复发癌,如不 及早行手术切除治疗,患者多在短期内死亡。单纯 的姑息性放疗和化疗只适用于无法手术者。癌复发 因素很多,目前普遍认为,可能与术前气管切开,气 管旁淋巴结隐性转移,声门下受侵,癌局部复发、局 部种植有关。多数学者认为,术前气管切开增加造 瘘口复发的危险原因是脱落的瘤细胞种植于气管造 瘘处新鲜肉芽组织的结果。另一重要因素是气管旁 淋巴结隐性转移,曾有学者提出,为去除气管旁淋巴 结的隐性转移应行气管旁淋巴结清扫术,以减少造 瘘口复发的可能性。气管旁淋巴结不作为常规颈淋 巴结清扫的内容,而它可以隐藏来自喉癌、下咽癌及 颈段食管癌的转移。研究证实,声门下喉癌受侵较 其它喉部位的肿瘤易出现造瘘口复发。对于术前原 发灶位于前联合及声门下区者,应重视气管旁淋巴 结清扫。Welsh等^5发现声门上喉内注射放射性 示踪剂,不仅引流到同侧中上颈淋巴结,而且对侧中 上淋巴结内亦有出现,再者在同侧的甲状腺和气管 旁淋巴结也有出现;声门下喉内注射放射性示踪剂 时,在气管旁淋巴结和甲状腺内表现明显的聚集倾 向,从而为临床上喉切除并甲状腺叶和气管旁淋巴 结切除提供了理论依据。癌复发患者多与颈部大血 管黏连,术中需结扎一侧颈内静脉及颈外动脉分支, 如何保护颈内动脉、锁骨下动静脉不受损伤是手术 成功的关键[' CT或MRI、纤维气管镜和食管吞 钡透视能明确病变的大小、范围,与颈部大血管的关 系,有无纵隔及肺转移,充分确定肿瘤范围,CT、 MRI成像可以明确肿瘤在下颈部与上纵隔的扩展 程度,从而为设计手术方案提供帮助。我们收集的 8例造瘘口复发癌患者,5例有声门下受侵,2例气 管旁淋巴结未清扫,且病例均为晚期癌症。但手术 后仍取得较好的生存率,与喉部分切除术后再手术 差别不大。
3.3下咽癌术后复发由于下咽癌术后复发肿瘤 易累及喉、气管或食管,引起气道及食管阻塞以往 常用胃造瘘术或置鼻饲流质对症处理维持生命,给 患者带来心理负担,生存质量明显下降,在很短的时 间内因并发症和营养不良而死亡,即使放化疗也效 果不佳。对于局部复发的患者,可能与肿瘤残留、种 植有关,根据病变与食管及喉的情况,在完整切除肿 瘤的前提下,我们采用全喉全食管切除结肠上徙代 下咽重建的方法来挽救此类患者,取得了较为满意 的效果,下咽癌淋巴结转移率很高,且常常为双侧 性。我们的经验是常规行患侧改良根治性颈清扫和 对侧选择或改良根治性颈清扫,但术后淋巴结转移 率仍很高,我们收集的下咽癌复发病例中,15例是 淋巴结转移,3例位于乳突尖附近,6例位于锁骨上 窝附近,健侧有6例出现肿大的淋巴结(在外院行颈 淋巴结选择性颈清扫或未行手术)而局部癌复发 较少,仅2例。可能是术后放疗不能控制隐匿性淋 巴结。我们仅行肿大淋巴结及周围脂肪结缔组织切 除,但预后不佳,患者多在半年左右出现远处转移或 再次颈部淋巴结转移。1年和3年的生存率仅为 64.71 %和5.88%,预后比喉癌复发后手术治疗效 果差,与非手术组生存率10 %和0 %相比,二者差异 有显著性。
3.4再手术及修补方式复发癌常呈侵袭性发展, 侵犯范围广,且患者多已作过喉手术或(及)放疗,可 有术区瘢痕增生,血液循环差,给喉的再手术及修复 带来困难。在术式选择上我们的体会是,对喉内局 部复发的病例,一般选择行全喉切除及扩大全喉切 除。对于瘘口复发癌及下咽癌局部复发患者,主张 行复发灶扩大切除,用局部皮瓣或肌皮瓣修复;对累 及食管患者,主张行复发灶扩大切除、全食管切除、 内脏(胃或结肠)代食管,加局部皮瓣或肌皮瓣修复; 对颈淋巴结转移的病例,一般选择作根治性颈清扫, 但疗效亦不佳,如何采取综合治疗提高生存率,是目 前临床上研究的热点。多次颈部手术组织缺损较 大,目前肿瘤切除后的修复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胸大肌肌皮瓣目前使用最广的是胸大肌岛状肌 皮瓣,但组织较厚是其缺点;(2)肩胸皮瓣远侧端有 可能坏死,供皮区需游离皮片覆盖;(3)胃上提代咽 食管,可修补较大咽缺损,上提到舌根,扁桃体处与 之缝合,但损伤较大;(4)胸部推移皮瓣,对较小的缺 损可以采用或与其他皮瓣联合应用;(5)结肠上徙代 下咽等方法。修复的首要原则是保护颈部和上纵隔 大血管并消除死腔。胸大肌肌皮瓣可作为首选。胸 大肌肌皮瓣有稳定的血供,不易感染坏死,有一定的 组织厚度,可充分消除死腔,同时可保护重要血管。 如颈部皮肤缺损不大时,切取胸大肌肌皮瓣时,可取 较小的皮岛携带较大的肌瓣。本组再手术68例中 29例行胸大肌肌皮瓣修补,无1例皮瓣坏死。对于 累及食管的肿瘤,胃代食管安全、效果好,死亡率低, 能早期进食,有着长期优良的消化功能。本组15例 均用了胃代食管,只有2例吻合时有张力,导致术后 胃前壁坏死引起吻合口瘘,最终采用带状肌皮瓣修 复。对于下咽癌术后放疗后复发者不宜采用游离空 肠和结肠重建下咽食管,因为此类患者的局部吻合 口经受大剂量的放射愈合能力差,容易产生吻合口 瘘的并发症,所以我们认为,用胃是较为安全的重建 方法。本组2例梨状窝癌术后局部复发,在未行放 疗的前提下,行游离结肠上徙代下咽,取得了满意的 效果。
摘要:本文介绍了美国领先学术机构所设置的旅游酒店管理专业博士学位教育的概况。着重介绍了博士研究生教育的两个关键组成部分:研究生教育课程体系设置及学生科研指导。本篇综述旨在为有意赴美攻读博士学位的中国硕士研究生提供几点重要的启示。
关键词:旅游及酒店管理;研究生教育;课程设置;科研指导
一、导言
在美国的高等教育中,旅游酒店管理专业的研究生教育相对来说是一个新兴事物。美国有近十二所大学在这个研究领域设置了博士学位点。相比其它发展成熟的学科,旅游酒店管理专业的学术研究仍处在探索阶段。但在美国,旅游酒店管理专业作为一个教育实体,无论是其研究生课程体系设置,还是其在科研方面的培养模式,都已日趋稳定和统一,达到了一个成熟的发展阶段。本文将系统介绍美国具有代表性的旅游酒店管理专业的研究生教育,并进一步探讨其对中国在旅游酒店管理领域内的研究生教育所带来的启示。
研究生教育一般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两个学位层次。本文重点介绍美国的旅游酒店管理专业博士生教育的情况。高校在旅游酒店管理领域设置博士学位点是为了使所培养的学生在以研究为主的大学以及研究型机构中有更好的就业前景。在这个总体目标下,博士阶段的教学不仅要拓展博士研究生在专业领域的知识面,同时要培养博士研究生今后在旅游酒店管理的特定领域中开展独立研究的能力。在美国,几乎所有的旅游酒店管理博士学位点都以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为主,要求学生具备扎实的统计学基础和研究设计能力。当学生最终取得博士学位时,他们的个人简历上应该体现出他们的教学经验、在研究性期刊上所发表的文章,以及向企业型和研究型组织作报告的记录。
研究生教育有两大核心组成部分:课程计划和科研培训(Gumport,2005)。本文着重介绍研究生的课程体系设置和对学生的科研指导。具体来说,本文将从程序和体系两个角度介绍研究生的课程安排,同时也将介绍对学生进行科研指导的一些具体做法。
二、旅游酒店管理专业的研究生课程体系
一般来说,旅游酒店管理专业博士学位点要求申请入学者具备硕士学位,申请者的本科或者硕士学位必须是在和旅游酒店管理相关的领域内取得的。此外,申请者至少需要具备一到两年的旅游酒店管理工作经验,没有工作经验的申请者须在其攻读博士学位的过程中通过参加企业实习来获得工作经验。从博士生录取的这些必要条件可以看出,作为一个应用型研究领域,旅游酒店管理与企业密切相关,并最终更好地服务企业。从这一角度出发,相关领域的工作经验不仅能保证将来投身旅游酒店管理领域的教育者和研究者与企业保持密切联系,更能够帮助他们在日后的科研教学活动中更好地指导企业实践。
1 程序
通常情况下,旅游酒店管理博士学位点要求学生在博士点所在地完成为期三年或者四年的学习。在这个过程中要完成的项目为:递交博士课程计划、通过预备(候选)资格考核及综合考核,以及最后的博士毕业论文答辩。学生需要在两学期结束后,也就是第一学年末,完成课程计划初稿。与此同时,学生需要选择导师以及其他两位成员组成预备(候选)资格考核的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成立以后,学生就着手准备预备(候选)资格考核。此项考核的具体时间由学生的导师与其他两位委员会成员商讨决定。按照惯例,学生应该在预期毕业时间的前一年通过资格考核成为博士候选人。考核的内容和形式由学生考核答辩委员会成员决定。学生通过考核以后,其博士候选人资格便正式得到研究生院的认可。与此同时,研究生院要求学生在其课程计划初稿中加入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并最终定稿。组成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的导师以及成员在原则上应该与资格考核委员会保持一致。当然,如果学生需要,可以在此期间吸纳新成员加入自己的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
预备(候选)资格考核只是综合考核的一个组成部分。综合考核还包括博士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口试)。通过口试,学生与答辩委员会在其博士毕业论文的研究课题和研究进程上达成一致后,学生便通过了综合考核(预备资格考核以及博士论文开题报告)。通过综合考核的学生俗称“ABD”(AllBut Dissertation,意即:“万事俱备,只欠论文”)。当完成毕业论文的相关研究及撰写,并且提交给委员会成员审阅后,学生需要参加最终的博士毕业论文答辩。在论文答辩中,学生为其论文辩护并向答辩委员会证明自己具有取得博士学位的资格。学生只有在满足取得博士学位的其它所有必要条件后才可以进行论文答辩。
2 体系
在美国,研究生教育作为一个教育实体没有一套标准的模式可供遵循。然而,研究生尤其是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的基本结构却保持着一定的统一性(Gumport,2005)。具体来说,博士教育的基本模式遵循一个统一的结构体系:课程的修习、各项学位考核达标,以及在论文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并完成毕业论文的相关研究。此外,科研培训也是博士生教育中非常重要的一环(Clark,1995)。旅游酒店管理专业的研究生教学课程有五大基本组成部分:综合(核心)必修课、统计和定量研究方法、具体学科课程、外系指定领域的课程以及博士毕业论文。一般来讲,在取得学位之前,学生需要修满70个学分,其中包括12个学分的核心必修课,(至少)12个学分的数据分析方法课程,(至少)18个学分的具体学科课程,(至少)12个学分的指定领域课程和(至少)16个学分的论文。
从以上论述中不难看出,美国的旅游酒店管理博士生课程非常注重对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在所有的课程中,仅仅研究方法学和定量方法学的课程就占了几乎一半的课时。从内容上来看,这些课程可以划分为几大类,比如基础研究论、研究设计方法论,以及数据分析方法。基础研究论的课程(探讨从事研究时面临的最基本的问题,比如科学原理、推理方法、一般的因果演绎和测量原理)为学生更好地开展科学调查打好基础。研究设计方面的课程旨在指导学生如何开展科研。例如,在本文第一作者所修的研究生课程中,这类课程包括实验设计论以及非量化研究方法。统计和量化研究方法课程可以帮助学生了解多种数据分析的技巧和方法。统计课程一般包括统计学入门、抽样方法、回归法、方差分析、多元方法、时间序列分析法、离散数据分析等等。此外,统计课程还涵盖了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中经常需要用到的一些高级统计方法,比如结构方程式模型和等级线性模型。通常情况下,学生可以从旅游酒店管理系、统计系,以及其它外系学术领域中选修这些数据分析课程。
三、科研指导
除了系统的研究生课程体系,研究生教育的 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科研指导。Johnson(2007)将“科研指导”定义为“一种导师和学生之间的互惠关系”(p.20)。在这一关系中,经验丰富的教职人员(通常是年长者)会为经验不足的学生或者教职人员担当起向导、模范、老师,以及资助者的角色。科研指导者辅助学生积累知识,为学生提供建议,充当咨询顾问,激励学生努力成为某一特定领域的全面人才。几乎在所有学科领域里,教授和学生之间这种传统的师徒关系都是研究生学习经历中相当关键的一部分,科研指导对研究生产生的影响远远超过研究生教育中的其它元素(Edem&Ozen,2003;Mullen,2005;Russel&Adams,1997;Shivy et a1,2003)。从近期在普渡大学旅游酒店管理专业研究生中开展的一项“自我评估”调查所得的数据来看,教授的专业知识技能是影响学生择校的一个重要决定因素。研究表明,研究生教育是否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授科研指导的有效性(Ellis,1992)。一种积极良好的指导关系可以提高学术成绩、促进人际关系、加强学生在专业领域的信心、推进个性发展和心理调节(Johnson,2007)。从在研究生中开展的一项调查中不难看出,那些与教授保持良好的科研指导关系的研究生对其所在的博士点和研究机构表示出更高的满意度(Clark,Harden,&Johnson,2000;Cronan-Hillix et a1,1 986;Tenenbaum et a1,2001)。科研指导的一些具体做法如下。
1 建立科研指导师生关系
旅游酒店管理专业的博士生入学时通常会被指定一名顾问老师,但是顾问老师不一定是研究生今后的指导老师。研究生需要一定的时间逐步了解系里的教授以及他们的研究方向,然后最终选定一个适合自己的导师(Johnson,2007)。科研指导的师生关系是在学生和老师之间有共同研究兴趣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学术导师可以促进学生在求学之路上的每一步进展,同时也是学生与其他教授之间的主要联络人(Weil,2001)。
博士生主要致力于和导师之间的合作,但是其他教授也是一笔重要的人才资源,必要时可以为学生提供有价值的科研指导。当博士生组建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时,除了系内教授,有相关专业知识技能的系外教授也在博士生的考虑范围之内。博士生可以从其它学术领域挑选对自己的毕业论文题目感兴趣的教授,或挑选相应研究方法上的专家加入自己的答辩委员会。有些大学的博士点已把这一做法制度化,即要求博士生至少选择一名“外来成员”(外系教授)作为自己毕业论文的答辩委员会成员来监督论文质量。
2 通过助研助教的方式进行科研指导
近几十年来,助研助教工作成为美国研究生获得经济资助的一个主要来源(Gumport,2005)。不可否认,这个做法的一个负面影响是,作为助研助教的学生在学术上被放到了一个次要的位置上(Sanford,1976)。然而,从科研培训的角度来看,聘用研究生作为助研助教已经制度化。助研助教的合作方式提高了师生关系的互动性及互惠性。助研助教工作为学生提供了在导师的密切指导下探讨研究课题的宝贵机会。此外,学生将会在科研活动的一系列环节中积累经验,包括发掘研究课题、综述文献、设计研究方案、收集数据和撰写文稿等等。聘用研究生作为助研助教的做法会在指导老师和研究生之间建立起一种制度化的联系。在这一联系中,指导老师和学生在固定的时间面谈,讨论研究进展。助研助教的合作性决定了学生和指导老师之间几乎是平等的关系。随着学生和指导老师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学生会逐步担当起合作研究者和合作作者的角色。因此研究生助教助研的方式可以帮助学生在研究领域积累实践动手经验,并加强学生今后独立开展学术研究工作时的信心。
3 对独立研究的指导
学生除了通过助教助研参加研究项目之外,还有机会在教授的指导下准备研究议程并开展独立研究。在这种情况下,学生需要选修教授的独立研究课并获得学分。当学生和老师对课程达成共识后,学生通常会注册1到4个学分。独立研究是为了给学生提供在研究生阶段的学术经验。在这门课中,学生可以在导师的引导下探索全新的和有发表潜力的课题。对于博士生来说,这门课可以为其今后的博士毕业论准备。通过自主研究课的学习,学生可以获得在一般的课堂教学中所学不到的科研经验。
4 对论文进程的指导
研究表明,研究生对个人论文发展进程的满意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导师的满意度(Johnson,2007)。在博士论文的相关研究领域中,指导老师在帮助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并最终在学术期刊发表学术成果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与学生的相处中,导师与学生建立起专业上和人际上的紧密联系,并且担当多种角色。作为某一学术领域的专家,导师会密切参与学生的论文设计,为其提供及时和有建设性的回馈。同时,导师还是论文研究进程的协调者,帮助学生与其他老师取得联系和沟通,鼓励学生在整个过程中与答辩委员会的其他成员保持联系。此外,导师会给学生精神上的鼓励,使其在研究进程中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并对研究充满热情。
5 对会议报告的指导
科研培训的另一形式是参加学术会议并展示自己的研究项目。在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中,学生应积极参加相关领域的会议并争取在会议上宣读自己的研究成果。一些学术机构要求学生在取得学位之前,必须至少参加一次会议并报告研究成果。在旅游酒店管理领域,两个参与率最高的会议是旅游酒店管理专业研究生年会(http://www,hrm,uh,edu/cnhc/graduateconference/)和酒店餐饮业国际委员会年会(I-CHRIE:http://WWW,chrie,org)。一般情况下系里会为学生提供参加会议的部分经费。通过参加会议,学生有机会在正式场合展示自己的研究工作并提高个人的沟通能力和技巧。研究报告是传播知识的一个重要渠道,同时也是研究生学术生涯的一个关键组成部分。在参加会议并报告研究时,学生接受挑战,将自己的研究交给公众审视。由此,学生可以培养多方面的技巧和能力,如简洁明了地报告研究成果、高效专业地回答现场提问等。除此之外,会议还为研究生提供社交的机会,帮助其在今后开展合作研究和寻找工作机会。
6 对发表文章的指导
发表文章对于那些有志于在学术领域有所建树的学生来说至关重要,然而初学者对如何发表文章通常感到困惑和神秘,因此,给予博士生在发表文章方面的指导对其职业生涯有着深远的意义。因此,一些学术机构要求博士生在最终的毕业答辩之前,至少向专业期刊投稿一次。导师在指导学生发表文章的过程中,不仅帮助学生明确为什么要发表文章,在哪里发表,以及发表什么,更重要的是,帮助学生适应学术 领域的工作氛围,规范学生的行为准则。如有时审稿人的评论会很苛刻,并且要求学生作出大幅度的改动,即使学生作出改动并重新投稿,其结果仍是个未知数。在这些情况下,指导老师可以帮助学生调整好心态和情绪,修改文章并再次提交。
7 研究领域以外的指导
尽管师生之间指导关系的着重点是研究,但导师也给予研究领域之外的指导。如在指导研究的过程中,指导老师会不可避免地与学生交流授课方面的经验和体会,从而提高学生的授课技能。学术导师在与学生相处中的另一重要任务是在潜移默化中为学生示范如何兼顾工作和生活。指导老师更可以在多方面作为学生的行为模范,例如职业行为、重要的科研技能以及如何在工作和生活中寻求平衡(Johnson,2007)。指导老师还可以通过言传身教在学生的职业生涯中助其一臂之力。更重要的一点是指导老师可以为学生在精神上带来不可估量的支持。总而言之,导师对学生的肯定,鼓励,辅导和与其建立起来的友谊会对学生未来的职业生涯带来深远的意义。
四、建议及启示
在旅游酒店管理领域,申请赴美攻读博士学位的中国留学生数目稳定增长。与前一代在美国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中国学生相比较,文化差异的冲击对当代中国留学生的影响并不大,但是他们在学术方面的准备相对缺乏。基于本文作者对美国和中国旅游酒店管理专业研究生培养的了解,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并希望有意赴美攻读博士学位的中国硕士研究生能从中得到一些启示。
1 本文建议研究生课程体系从单一强调内容的厚重逐步转到重视科研方法上。中国研究生教育遵循传统的师生模式,把重心放在专业课上。在这一课程体系下,专业研究领域的课程有余,研究方法学的课程设置不足。这样可能造成研究生方法学基础薄弱,会潜在地限制其开展独立研究的能力。因此,我们建议在旅游酒店管理专业的研究生课程体系中加大方法学和数据分析学的课程比重,这对帮助学生成为未来的研究者至关重要。一些基础方法学科,像科学原理、逻辑学,甚至学术写作,都应该被纳入研究生的课程体系中。此外,有关研究设计和定量研究的课程可以帮助学生对一些具体的方法学有更深层次的理解。
2 在如何建立师生间的指导关系这一问题上,本文推荐双向选择的指导制度。依据传统的指导制度,学生在人系之际会被分配一名导师,该导师将在学生的课程学习中自始至终地提供支持。然而,研究证明,双向选择指导制更强调老师对学生精神上的引导、师生双方的职责意识,以及师生之间的积极互动,并最终使双方长期受益(e,g,Fagenson-Eland,Marks&Amendola,1997)。指导关系的稳定程度与师生双方是否同时具有选择对方并承担义务履行职责的意愿密切相关。
3 建议学生参加多种层次的科研培训。选择一个以治学为主的职业生涯是具有挑战性的。学生需要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地加强科研培训,例如寻找助教助研的机会、开展独立研究、与教授合作研究项目、参加学术会议、在学术期刊上发表文章、准备博士毕业论文等等。一些学术机构已将上述这些活动纳入学生取得学位的必要条件。例如,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要求所有的博士生不仅要在毕业之前做三次会议演讲,还必须在毕业论文答辩之前向学术期刊投稿至少两次。
4 在教学和研究方面,本文提倡交叉学科的合作。上文提到的注重方法学的课程体系要求在学生选课时消除系与系之间的界限。学生应被允许,甚至是被鼓励在统计系或其它相关领域选课。在外系进行科研实践使得学生能够获得有关方法学最新进展的信息。例如,人类学系最常采用的研究方法是定性分析。旅游酒店管理系的学生通过在人类学系选课,可获得机会与主要使用此研究方法的研究者合作并从中受益。交叉学科的合作同样可以通过学生选择外系老师作为自己的答辩委员会成员来实现。这种做法不仅使学生在知识层面上受益,还可以作为一种监督机制,保证授予学生最终学位的标准得到维护。此外,老师和学生之间的交叉学科的科研合作可以减小组织结构上的障碍,并且通过融合不同学科在方法学上的长处来扩展研究领域。
2012年,她以优异的成绩考入浙江大学法学系。入学后,她勤奋刻苦,很快就成为了法学专业的尖子生。上大二后,凭借自己的努力和优异表现,她又考入了竺可桢学院的创新与创业管理强化班(简称ITP),学习管理学,她的管理学毕业论文还入选了全校十佳精品论文。由于成绩优秀,她最终获得了ITP的竺院保研资格,可以选择浙大任意一个学院读研。
然而,在本科毕业前,她却又出人意料地选择了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原来她在大一上通识课时认识了一位学识渊博、令她仰慕的老师,学院的张应杭老师。老师的思维见解、对世界与生活的解读,吸引到了她,让她非常想要加入他的学科领域。读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原著后,她对这个专业更加感兴趣了。于是她便毅然决然地开始了新学科的征程。
当所有人都认为她会顺理成章地考取该专业的博士时,她却再次调换了专业,打算攻读休闲美学专业。她的理由很简单:希望在硕士研究的基础上,更深入考察“人”与“美”这两个生命中的重要话题,在博导潘立勇老师的带领下学习东西方哲学,更好地理解生活的本质,把“美”带给身边的每一个人。
她的好友都知道她喜欢在不同的学科领域“折腾”。不过准确来说,她的“折腾”不仅仅体现在专业课上。她厨艺不错,大二时曾在学校厨神大赛中,技惊四座,勇夺桂冠。此外,她还在校园搞起了“柏拉图”式的创业,利用校友林一所空置的小木屋,开了一家以烛光晚餐为招牌的餐厅。迥异的风格加之独特的菜肴,使木屋餐厅刚一开张就生意火爆。
读研的第二年暑假,她尝试做起了美食主播,在视频中一边做菜一边分享有趣的个人见闻,短短几个月就收获了1.3万粉丝,这让她在主持领域又火了一把。
而今,她在浙大读书已经进入了第六个年头,期间,她跨越了四个专业领域,先后担任了竺可桢学院创新与创业管理强化班理事会会长和浙大学院研博会主席。此外,她还被评为“985主持人素养提升计划”四强主持人。学霸?厨神?主播?创业者?其实没有一种称谓能框定得住她,她似乎永远不属于某一个固定的领域。她的精彩履历引来了外界的广泛关注。
她,就是智慧与美貌并存的90后女孩邱涵。
一、领导重视、加强宣传、认真组织,确保课堂教学质量月活动按计划、分阶段的扎实、有序实施
(一)成立经济学院课堂教学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李xx、杨xx
成员:李xx、曲xx、李xx、王xx、周锐、李xx、娄xx
(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全院师生积极参与,成效显著
1、以加强学风建设为导向,学生科适时将学校和学院关于课堂教学质量月活动的相关安排和本科教学评建工作动态传达到全院学生,增强了学生对教学评估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以强化服务意识为中心,教学科对校、院两级各种教学文件进行归档、整理、补充和完善,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以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式鼓励全院教职员积极投身到学校课堂教学质量月活动及本科教学评建工作中。
3、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完善教学基础材料为重点,在对学院前一阶段的教育、教学和评建工作进行总结的基础上,鼓励教师结合专业特点,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形成了教学系(专业)、课程组的教学特色和亮点。
二、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教学科的主体作用,重视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强化督促、检查工作,努力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我院在课堂教学质量活动月期间,遵循“以评促建、重在建设”的评建工作思路,全体教师在院党、政领导的带领下,通过对学院整体教学工作开展情况的回顾和总结,与校教务处和评估办共同举办评建工作情况沟通会、派出两位教师参加由清华大学教育研究所主办的第七届“建立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与教学评估”研讨会,启动教学科与教学系主任联席会议机制,完善教学文件的归档整理和网络办公系统,聘请具有多年教学管理工作的老教授担任院级教学管理工作督导员,举办北大博士面对面、考研动员报告会、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课堂教学文件及作业展评,召开院级“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会议、“教学评建”情况学生通报会、教师和学生代表座谈会,开展教学名师示范教学讲座、青年教师教学方法培训、院领导接待日和院系领导听课等活动,动员全院师生广泛参与,真正实现了学院教育教学质量和本科教学评建工作的新突破。
(一)准备阶段(9月26日——10月9日)
1、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传达《山东理工大学关于开展课堂教学质量月活动的实施意见》。
2、向全院师生做好山东理工大学关于教师课堂教学各种规章制度的宣传解释工作,严格按照评估标准规范教师课堂教学活动。
3、建立院级教学管理工作督导员制度,完善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4、制定《经济学院关于开展课堂教学质量月活动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实施阶段(10月10日——11月11日)
1、加强制度建设,院长办公会议就影响经济学院教学评建活动的若干重大问题进行充分讨论,达成了共识,在思想上、组织上形成了全院支持教学工作的良好氛围。
2、以教学系(专业)为单位,开展教师之间的听课、评课活动。
3、组织经济学院青年教师授课技能培训和课堂教学竞赛,做好学校第三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参赛人员的推荐工作。一名教师获得学校第三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
4、院、系领导、教学科长、两级督导员按照分工对全院教师进行了逐个听课,听课率达到100%。同时完成了对教师使用的多媒体课件的考查工作并提出具体改进意见。
5、按照评估要求,学院课堂教学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认真做好青年教师导师制的检查工作。
6、制定经济学院教师辅导答疑要求和检查办法,对相关教师布置和批改作业情况进行了检查。
7、举办经济学院教师教案、授课计划、教学大纲、作业和优秀课件展示活动,为课堂教学文件质量的进一步规范、提高奠定了基础。
8、建立健全院级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及时了解学生对课堂教学、学生导师制的意见和要求,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疏导,形成了和谐的师生关系与良好的教风、学风。
9、加强师生互动、共同参与,召开由院领导、教学科、学生科工作人员及各班班委参加的院级“教学信息员”暨“教学评建”情况学生通报会。向同学们传达了学校有关评建工作的文件精神,通报了经济学院目前的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的努力方向。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的评建工作质量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11、努力提高经济学院的本科教学评建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教师的课堂教学工作水平,召开了学院教师代表与教务处、评估办有关负责人参加的评建工作情况沟通会。对经济学院教学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形成迎评期间经济学院关于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宏观设计和具体工作安排。
12、切实加强我院的本科教学评建工作,派出两位教师参加了由清华大学教育研究所主办的第七届“建立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与教学评估”研讨会。
13、召开了教师代表参加的课堂教学质量交流座谈会。院领导针对评建工作的开展,评估基础材料的集中修改等问题作了相关的说明。与会教师对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毕业论文、教研课题、教研论文的奖励与资助等问题也分别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
14、启动教学科与各教学系系主任联席会议机制,并召开首次联席会议。进一步规范了学院教学工作程序,使学院各教学部门的分工更加明确,为本学期和今后教学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5、举办了全院教师参加的教学名师示范教学和青年教师教学方法培训讲座。聘请曾多次获得学校教学优秀奖,并多次被评为校优秀教师的法学院张述环教授为全院教师上了生动、精彩的示范课,张述环教授还结合自己多年的教学经验谈了如何做好课堂教学工作的心得和体会。之后,学校教学督导员许绍鹏教授,结合自己多年的教学经验及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就教学过程的实质、备课、上课和课堂教学评价四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经验传授,使全院教师受益菲浅,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6、举办考研报告会、英语学习经验交流会、七名北大博士参加的“我与北大博士面对面”、第二届“挑战前沿”科技文化知识竞赛等活动,开拓了学生视野,进一步提高了学生的专业学习兴趣。
17、为更好的服务教学服务同学,加深院领导与广大同学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开展了院领导接待日活动。确定每周四下午为院领导接待日,院主要领导将在接待日期间轮流值班,负责解答广大同学提出的有关教学、学习、生活以及科研等方面的问题;同时,为更好地推进活动的进行,学院还公布了各位领导的联系电话。便于同学们及时反映相关的问题。
18、将课堂教学质量活动月与本科教学评建工作相结合,按照评估要求加班整理xx—xx学年的试卷、毕业论文及各类教学文件等需要归档、上报的材料。经过全院教师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我院评建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
19、为努力作好课堂教学工作,满足广大同学不断增长的"知识"需求,统一安排各教学系分别召开了部分教师、学生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了学生代表提出的各项建议和要求,并进行了认真总结,有效促进了学院课堂教学水平的整体提高。
20、为促进校企联合,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高,更好的将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带到学校广大师生中来,聘任山东铝业公司党委副书记尹雪春先生,淄博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王亮方先生为客座教授。
21、为完善教师队伍结构,解决师生比例失调问题,与校教务处、人事处共同进行xx—xx年度人才引进面试考核工作。
(三)检查总结阶段(11月14日——11月18日)
1、学院组织召开院、校两级教学督导员、系主任以上干部会议,形成经济学院关于课堂教学质量活动月情况的书面总结报告。
2、为在回顾与总结的基础上,更好的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教学、评建工作任务,结合“课堂教学质量月活动”的总结工作,利用学院网站举办经济学院xx年度教育、教学工作网络图片回顾展。
3、推选经济学院在课堂教学质量活动月中表现突出的职能部门和个人,给予相应精神和物质奖励。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教师课堂教学经验不足,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个别教师课堂教学文件不规范,需进行认真整改。
3、个别课程选用的教材不合理,要认真研究解决。
(二)改进措施
1、对在课堂教学质量月活动中存在问题和各方面反映较大的教师,进行新一轮听课、评课,促使其尽快胜任授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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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会计学硕士培养路在何方——我国会计学硕士培养调查报告
37.工科院校会计学特色专业建设的研究
38.工科院校会计学特色专业建设的研究
39.高校会计学专业校企“无缝”链接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
40.从会计学总体层面探讨会计学的发展
41.基于通识教育理念的“会计学”课程教学模式创新
42.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供需差距的实证研究——以天津市为例
43.会计学的学科属性:管理学还是经济学?
44.需求多样化下非会计专业本科会计学教学改革探索
45.会计学的伦理诉求:方法论视角
46.大学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教学研究
47.本科会计学课程教学改革的对策建议
48.论一般本科院校会计学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
49.构建环境会计学的理论框架
50.论会计学与经济学的关系——兼谈会计学科的发展
51.会计学专业学术梯度建设的策略研究
52.关于高级财务会计学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的探讨
53.非会计学专业会计学课程教学需求分析
54.“价值”是会计学的逻辑起点
55.高校会计学专业课程改革:挑战与应对
56.基于CDIO理念的会计学专业教育改革探索
57.会计学的发展趋势以及面对的问题研究
58.会计学专业“税法”课程教学改革思路
59.经管类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建设与改革研究——基于管理学院《会计学》平台课程的教学实践
60.会计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现状及模式优化
61.会计学国家特色专业实践教学改革思考——以嘉兴学院会计学专业为例
62.会计学专业实践教学的创新
63.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的研究与实践
64.会计学专业创新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的构建——基于新建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
65.非会计专业会计学教学现状分析及改革设想——基于华中农业大学的实证研究
66.关于法学与会计学的跨学科人才培养研究——兼论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
67.会计学本科专业建设思考——基于国家标准与国际认证标准导向
68.案例教学在会计学课程中的运用研究
69.结构化研讨方式在MBA《会计学》教学中的应用
70.对新形势下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思考
71.税制改革背景下会计学专业税法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72.高等院校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教学改革研究
73.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教学若干问题探讨
74.中国会计学博士点培养方案调查与评价
75.财务管理专业特色探讨——与会计学、金融学专业的比较
76.会计学研究的方法论比较
77.高校“会计学”课程实验教学现状、问题、对策——基于问卷调查的取证
78.论会计学的双重学科属性
79.经济管理类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教学探讨
80.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与实践
81.会计学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的缺陷与对策研究
82.基于职业能力的会计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完善研究
83.成本会计学和管理会计学的未来展望
84.会计学特色专业建设探讨与构想——以九江学院会计学院为例
85.会计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
86.论会计市场对会计学发展的影响
87.会计学研究的方法论比较
88.应用型本科院校会计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建设——以辽宁对外经贸学院会计学专业为例
89.我国会计学教材建设的优化问题
90.会计发展的和谐:建立广义会计学的探索
91.应用型民办本科院校会计学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以安徽省三本院校为例
92.基于多媒体辅助的会计学情境教学法设计
93.《基础会计学》教学方法探讨
94.非会计学专业《会计学》课程教学改革探讨
95.会计学专业学生人格特征分析及教学对策研究——以苏州理工学院为例
96.高校教育成本研究的会计学属性
97.MBA会计学课程建设探讨
98.论会计学两大部类
99.MBA会计学课程教学面临的六大矛盾分析
100.对高级会计学研究范畴界定的思考
101.经济类(非会计学)专业会计与财务知识模块教学改革研究——基于襄樊经济学院的实践
102.产权会计学论纲
103.基于就业能力提升的会计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探索
104.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教学的质量优化
105.中外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研究
106.基于核心能力的会计学专业课程体系设计与实践
107.以就业为导向的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问题与对策——以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为例
108.工科院校会计学特色专业建设的思考
109.潘序伦会计学教材特点初探
110.基于ERP平台的会计学实验设计
111.会计学与财务管理专业特色教学研究与实践
112.论会计学的职业特色及高职会计学教师知识结构的优化
113.高校非会计专业会计学教材建设思考
114.强化会计学应用性教学的思考
115.地方本科院校会计学特色专业建设探讨
116.《会计学》课程教学改革与建设的实证研究
117.会计学本科专业实习实训课程教学改革研究——以广西民族大学会计学专业为例
118.会计学创业教育的课程体系设置研究
119.会计学专业创业教育实践教学研究
120.会计学专业实验课的“点、线、面”教学法
121.美国会计学教育对我国的启示——基于布里奇波特大学与铜陵学院的对比
122.会计学本科专业教学内容与课程设置的探讨
123.会计学专业本科生毕业论文的现状、目标与质量控制
124.高校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教学改革和方法研究
125.独立学院(本科)会计学专业课双语教学情况分析与对策研究
2003年全国开始大规模举办独立学院,应该说独立学院的出现满足了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需求。但是各独立学院专业设置趋同,培养目标相似。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在这一大背景下成为最难就业的Top10排行榜的常客。如何确保法学专业学生就业,提高他们在就业市场的竞争力成为摆在我们独立学院法学教师面前的一道难题。由于三本独立学院生源、学位等多种因素的限制,就业大多局限于基层的一些基础性、实务性工作,我们的人才培养定位应该是以培养基层实务型、应用型法律人才为主,这些都依赖于完善的实践能力训练。现阶段独立学院法学专业虽然有一定的实践教学,但是效果甚微,不尽如人意,导致很多学生毕业后用人单位用不起来。
一、独立学院法学实践教学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独立学院法学专业缺乏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不清晰
独立学院在办学之初,师资力量、教学设计、规章制度等都依托母校,很多东西均为全盘照抄。加上新校建立时的雄心壮志,部分学校直接以母校人才培养方案为自己的目标,过高的人才定位和相对较差的生源之间的落差导致独立学院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实际效果不尽如人意,培养出来的学生既没有理论功底也没有实践能力,不能满足社会需求。与这些定位过高的学校不同,有些独立学院错误理解了应用型人才的内涵,完全忽视理论基础,只注意动手能力,培养目标近似高职高专,导致培养出来的人才缺乏理论研究能力。独立学院在人才培养问题上应当立足本地、本院实际,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切不可脱离实际,盲目制定。
(二)对实践教学缺乏重视,师资、资金等投入不够
我国的法学教育传统一直是以理论传授为主,对实践教学缺乏重视。外界对于学校法学专业的评价更多以考研率、司考通过率、就业率等为主要指标,因此很多学校自学生进校之初就狠抓应试教育,着重强调对考研、司考相关课程的教学,其他内容和要求一切从简。法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学不是一门纯粹的理论学科,非常强调知识的应用。法治人才培养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迫切需要,我们必须加强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实践教学和理论教学一样,都具有独立的存在价值,而不能简单地将实践教学理解为理论教学的辅助手段,否定其独立的存在价值。过去那种 “以教师为中心”“以课堂为中心”“以教材为中心” 的单向教学模式,忽视对于学生实践能力、知识应用水平的培养,教出来的学生只会考试,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毕业后无法很快适应岗位需求。
(三)实践教学缺乏系统的体系支撑
由于我们长期对于实践教学的忽视,导致实践教学研究严重滞后。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理论匮乏,缺乏对实践教学系统完整的规划设计和科学指引,在师资培养、教材编写、教学方法、考评机制等很多方面完全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1.缺乏理论指引。
不同于理论教学有完整的运作体系、考评标准等,实践教学环节缺乏科学、系统的理论指导。法学专业人才应当具备哪些基本能力?实践中应当如何培养这些能力?哪种实践教学模式针对培养哪些能力?实践教学过程如何进行质量监控?实践教学效果用什么标准衡量?这些方面都缺乏科学、系统的理论指导。没有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在摸索中前进的实践教学举步维艰。
2.师资力量薄弱。
实践教学中师资力量不足一直是实践教学质量无法提高的主要原因。一直以来我们在师资培养的时候过分强调了学历层次,一味要求教师提高学历,而忽略了对实践能力的培养,老师从学校到学校,根本没有接触实践的机会。加上现有的教师职称考评机制,完全以科研项目、论文作为评比标准,在科研教学压力下,老师为了切身利益只能一头扎在科研之中,博士很多教授不少,但是只是埋头做自己的学问,对实践教学毫无兴趣。法学专业老师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之后是可以申请领取兼职律师证进行实务工作的。部分老师具有一定的经验和技能,按理说这部分老师应当成为实践教学的主力军。但是学校很多实践活动的开展占用课后时间,且无报酬或低报酬,抑制了老师的积极性。
3.教材匮乏。
现有的实践教学不仅没有完整系统的实践教学体系,而且缺乏用以指导实践教学的权威教材。法学专业在讲授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便是教材,相较于理论课程铺天盖地的各类教材,实践教学的教材极为稀缺。缺少了教材的指引和借鉴,老师在实践教学中基本以摸索为主,不仅加大了对老师的要求,而且无法保证教学效果。
4.缺乏质量监控体系。
实践教学缺乏有效的质量监控体系。理论课程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质量监控体系,包括教学计划制定、教学周历填写、教案讲义检查、期中教学检查、学生评教打分等诸多环节,可以较好保证教学质量。但是实践教学目前缺乏系统规划,一学期哪些课程有配套实践,安排什么类型多少课时的实践课程均没有明确规定,容易导致老师在教学过程中想到一出是一出,既无法保证实践课和所授课程之间的吻合度,更无法保证实践教学的效果。多数实践教学往往是在课堂之外、学校之外,容易处于学校监管的盲区。
5.实践教学模式固有缺陷。
目前各学校常见的实践教学模式主要包括模拟法庭、法院旁听、法律咨询、毕业实习等形式,看起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但是由于常规实践教学形式自身缺点的桎梏,教学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1)毕业实习:毕业实习一直是很多学校重视的实践环节,也是教学安排中最主要的实践安排。毕业实习一般是由学校统一安排,到当地基层法院、检察院等机构实习,但是各校实习基本集中在第七学期或第八学期,时间集中、单位有限,相关单位根本无法同时容纳如此多的实习学生,更谈不上有针对性地安排实习工作。很多实务部门对于学生实践活动的配合度不高,认为这种实践无法给本单位带来实际利益,基本都采用推脱方式。就算勉强接纳,也只是安排学生专职负责打印、复印或者装订卷宗等工作,实习期间根本接触不到实际工作。有些学校考虑到学生每天实习路上的交通安全,开始允许学生自行安排毕业实习,更是导致很多学生为了挤时间找工作不参加实习,到亲朋好友单位开个证明敷衍了事,毕业实习名存实亡。
(2)模拟法庭:模拟法庭是很多学校经常开展的实践活动,可以提升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增强实战感,一般必须是在学习完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等实体法、程序法之后才可以参与,因此多半学生要到大三、大四才能参与模拟法庭。大三学生忙于司考、考研,大四学生忙于毕业论文、就业,几乎不会参加任何学校活动。因此并不具备系统完整专业知识的大一、大二学生成为模拟法庭的主力军。很多学校将模拟法庭作为最主要的实践教学兼宣传推广手段,学生没有能力独立完成,就由老师选好案例,编好剧本,学生只要熟悉流程和材料,就可以表演出一场精彩的模拟法庭。
(3)法院旁听:法院旁听由于受到法院工作安排、旁听案件类型、学校教学安排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次数少、时间短,无法完整听取一个案件的法庭审理过程。
(4)学生活动:由学校团委组织的学生社团活动,虽然经常会有类似普法下乡、普法进社区等活动,但是这类活动往往都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或者“12·4”国家宪法日等特定节日的应景活动,而且参加的学生数量相对较少,能得到锻炼提升的空间有限。
二、完善实践教学模式的基本构思
现在的本科教学很多时候过于注重理论灌输,而忽略了对学生人际交往、语言表达、沟通能力的培养,很多学生考试成绩一流,进入社会却连基本的社会交往都有障碍。不仅不懂与人沟通交流,而且连基本的社交礼仪都不会。在大学期间提前带他们接触社会,了解法律实务不仅有利于加强学生的人际交往能力,也能加强他们对法律职业的认识,帮助学生更好地认识了解自我,为以后职业选择提供帮助。笔者在学校还担任班主任工作,和学生接触比较多,更容易了解学生在学习中的困惑和需求。学生大学期间没有太多接触法律职业的机会,对于各类法律职业缺乏直观的理性认识,加上对于自身能力缺乏准确评估,对于前途充满了迷茫。很多学生经常会问我:“老师,我适合从事什么工作?我是适合做律师呢还是去考公务员进公检法机关?”
学生的困惑都源于对法律职业、法律实践的未知,为了帮助学生了解法律职业、提高学生的实践水平,我们应当改变过去不重视实践教学,一味强调理论教学和考试成绩的思维定势,树立全程实践教学的观念,建立完善实践教学体系,保证实践教学的体系化、常态化、制度化、实效化。 我院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探索出了适合我院实际的“两元分层多形式”实践教学模式,希望通过实践的检验不断完善和创新既有制度。所谓“两元”是指实践教学的开展分校内和校外两头,所谓“分层”是指针对不同年级学生安排适应的实践方式,拉开难易层次,所谓“多形式”是指充分利用各种实践教学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
(一)准确进行专业设计和人才定位,制定完善科学配套的实践教学体系
首先,我们需要对于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学生进行准确定位。我们不是清华北大等高等学府,招收的都是全国顶尖的学生,目标是培养具有高深理论素养的理论性、科研型人才。我们的学生对于过深的理论教学等接受程度不高。由于三本独立学院学位的限制,以后的就业大多局限于基层的一些基础性、实务性工作,因此我们的人才培养定位应该主要是培养基层实务型应用型法律人才。正是基于这样的人才培养定位,决定了我们在设计人才培养方案的时候要加强对实践教学环节的设计和投入,确保学生毕业进入用人单位之后能用得起来。
其次,在专业设计上,要根据本地实际,依托当地资源。在专业设计上我们强调根据本地区实际,设计贴合本地实情的学科专业。比如泰州学院,因为依托中国医药城的资源,双方合作成立了泰州市医药法研究所,共同打造医药法人才。另外,我院和泰州市知识产权局一直保持长期合作关系,承担了泰州市知识产权师的培训工作,在这一方面积攒了极为丰富的教育经验,为了满足省内大量学生考取知识产权师的需求,我们设立了知识产权法专业。
再次,重构法学实践教学体系,精心设计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实践教学课程体系是实践教学活动顺利实施的依据和重要的质量保障。现行的教学计划往往单纯重视理论课程体系的安排,缺乏对实践课程的安排。我们要充分了解各类实践教学方式的特点,在一般的教学计划之外单独编定实践课程教学计划。根据相关课程之间的关联性,整合实践内容,有针对性地形成实践课程群,改变目前各专业课老师实践课各忙各的,毫无体系的局面。
第四,各学校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创新实践课程内容。作为三本独立学院,我们培养的学生毕业后进入公检法系统工作,开始从事的大多是基础性事务,比如书记员等。为了缩短学生的适应期,满足岗位需求,我们应当在学校开设基础技能培训课程,对学生进行专项训练。具体课程要根据各地区、各学校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设。主要包括公文写作、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等相关课程。以我院为例,江苏地区法院系统普遍在推广亚伟输入法,我院就准备开设速录课程,请专门老师进行培训。在具体的课程考核标准上可参考泰州地区法院的考核要求适当调整。
第五,充分利用本地既有实践资源,用足用好教学实践基地。学校一般都有教学实践基地,但是实践中这一宝贵资源常常成为摆设。很多学校一味追求实践基地数量,到处挂牌,将实践基地数量作为对外进行专业宣传的资本。可是在基地使用上以毕业实习为主,有些基地甚至从未安排过实习活动。这是对实践资源的严重浪费,我们应当根据不同年级学生需求和各实践教学基地的特点,制定有层次性、有针对性的实践教学计划,充分利用实践基地,实现教学途径的多样化。比如大一新生刚入学,一般我们会安排学生去参观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教学实习基地,到基层法院旁听案件,增强学生对于法学专业的直观感受,提高他们对于本专业的学习兴趣;大二学生虽然已经对法学课程有所学习,但是理论深度有限,因此我院会安排他们到基层法院各庭进行案件材料整理工作,了解办案程序;大三大四的学生有一定的理论积淀,一般会将其安排至基层法院立案庭,协助法官对前来咨询的群众进行法律解答。
(二)加强对实践教学的重视和投入,创新完善各类实践教学形式
1.加大实践教学的人力和财力投入。
在实践教学经费的投入上,很多学校习惯于一次性投资,觉得已经花几百万元建成模拟法庭等,后期就不需要再投入了。但是很多实践活动开展都是需要经费支持的,老师制定课程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明确课程中使用各类实践教学手段的目的,确保和理论教学的配套性和可行性,并对实践课程所需经费给出预算,各院系和教务部门要全力配合加强监管。我院坐拥1028平方米的法学实训中心,包括模拟法庭、物证技术实验室、诊所教学实验室和管理信息系统实验室四大部分。每学期开学之前都要求老师提供教学大纲,并对实践教学部分进行规划,使用模拟法庭等实践基地,需要提前通知实训中心,由实训中心统筹安排,确保基地使用上不存在安排冲突的情况。每次老师实践教学的情况都需要详细进行登记,学院教务部门会定期进行检查。我院对于带领学生参与实习的老师一直给予津贴,另外对于实训中心主任给予每周减免3个课时的倾斜政策,提高了教师投入实践教学的积极性。
2.根据本校本地区实际情况,努力完善并积极创新实践教学方式。
(1) 模拟法庭:模拟法庭活动如何开展一直是困扰我们的问题。虽然很多老师都在抨击模拟法庭活动流于形式,学生只是根据老师的剧本做演员,扮演律师、法官等不同的角色,能力根本得不到锻炼,完全是重过程轻实效的形式主义,但是我个人认为在推广模拟法庭初期老师扮演引路人或导演是非常必要的。一方面可以帮助学生充分了解模拟法庭的流程,避免一些低级错误,另一方面对初次参与模拟法庭活动的同学来说,老师坐镇可以增强同学们的信心。以我院为例,第一次开展模拟法庭活动时,我们成立了教师指导小组。在全院范围进行模拟法庭参与人员的公开选拔。案例的选择、人员的安排均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进行。同时我们也邀请了南师大本部的多位教授现场指导,这次的模拟法庭活动顺利开展,圆满结束,取得了非常不错的反响。不可否认,第一次的模拟法庭表演痕迹可能略重,但是这样能够保证流程的顺畅、程序的正确,充分激发了在座所有学生的兴趣,很多学生都表示非常愿意参与模拟法庭活动这一实践形式。在此后模拟法庭中,我们就逐步向实战靠拢,从一些简单没有争议的案件逐步过渡到对知识综合应用水平要求较高,有争议的案件,让学生根据自身角色独立准备,减少事前演练的次数,不再由老师进行统稿,实现全程模拟审判,确保学生自主性、参与性。在模拟法庭实训机制成熟之后,学生可以以班级或者协会为单位开展模拟法庭活动,案例选择、人员编配逐步放开由学生独立决定,指导老师不再发挥主导作用,仅是提供参考意见和在程序上把关。
(2)实战演练法:各市区司法局都有法律援助中心,每天都会有专门的律师接待咨询。学校可以和法律援助中心签订合作协议,每天安排学生和当值律师一起,学习接待当事人,解答当事人咨询。在值班的过程中,学生可以直观了解执业律师是如何接待当事人的,学习沟通的方法和解答的技巧,既可以理论联系实际,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培养实践能力,又可以增强社会责任感。
(3)巡回法庭:2011年5月我院和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合作协议,在我院设立泰州市高校巡回法庭。这是泰州地区第一家也是江苏省第一家高校巡回法庭。泰州市各级法院定期挑选合适的案件在巡回法庭开庭审理,学生通过旁听可以把法学理论知识与法律实务有机结合起来,不仅可以切身体会到法律的权威和法庭的庄严,也能透彻理解所学知识。巡回法庭是我院实践教学的重要基地,有助于推动我院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和法学学科建设。
我们在完善既有实践教学形式的基础上,还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创新实践教学手段。以我院为例,也在探索新的实践教学方法。我院历届毕业生当中有多名同学留在泰州当地从事律师工作,经过多年打拼,部分同学在律师行业崭露头角,他们是在校学生最好的实践老师,最容易亲近的师傅。因此我们在征求做律师的同学意见之后,安排在校生中成绩优秀、对律师职业有向往的同学给他们做徒弟,利用课余时间从事律师助理工作。这种手把手的教学方法效果极好,一个案子下来学生对于诉讼法知识的掌握程度远高于单纯的理论学习。当然这种实践方式最大的弱点就是可以适用的学生数量很少,这也是今后我院需要去解决的主要问题。
(三)改革教师考核评估体系,充实法学实践教学师资队伍
首先我们要改革现有教师评价体系,充分调动教师参与实践教学的积极性。实践教学评价体系不仅具有考核作用, 而且具有导向功能,只有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评价体系,才能激发教师参与实践教学的热情。 无论是理论教学还是实践教学,都需要老师的教育和指导。为了提高老师在实践教学中的积极性,应当彻底改革现有的职称评定制度,摒弃过去唯科研论的机制,给从事实践教学的老师以政策倾斜,允许从事实践教学的教师折抵一定的科研工作量。现有的考评制度下,教师如果专注于理论研究,埋首论文写作,很容易获得职称提升,而职称又和教师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由于实践教学工作烦琐,持续时间较长,没有额外报酬,稍有资历和经验的老教师都不愿参加,宁可在外从事有更高报酬的兼职律师工作。各学校实践教学普遍都是由年轻教师担任,可是年轻教师都面临职称评比的压力,如果侧重实践教学,辅导学生投入的精力、时间再多,只要科研不达标,也只能在通往高级职称的路上停滞不前。因此我们急需改变目前这种投入和回报严重失调的局面。
其次,吸收社会力量,充实师资队伍。实践教学师资匮乏是影响实践教学的重要因素,为了弥补这一不足,我院在师资队伍建设上一直贯彻“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案,开展了“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活动。学校每年指派青年骨干教师到对口的实践单位挂职锻炼,同时每学期都会邀请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实务部门优秀专家来校授课或讲座。他们不仅拥有较高的理论功底,而且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学生通过他们的讲授可以更好理解和灵活运用所学知识。以我院为例,我院从 2008 年开始,先后聘请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瞿廷英法官为学生开设经贸法律实务课,江苏泰州众成信律师事务所王巍律师与泰州市天依公证处徐晶主任共同开设律师与公证实务课。大量实践案例的介绍,让学生对于所学知识有了更直观、更深入的了解。除了日常的课程,学术讲座是开阔学生眼界、提升学生水平的主要途径。我院在常规理论讲座的基础上,大量开设实务讲座。比如,邀请泰州众成信律师事务所王长林主任开设 律师实务与经验漫谈,邀请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程德文、刘俊、董长春三位教授共同开设诉讼法实务等,这些实践专家的讲座和授课均获得学生普遍好评。
为了确保实践教学的效果,我们必须完善实践教学质量控制体系,实现全程监控。但是现有的条件下,实践教学除了校内部分比较容易进行监控,校外实习部分的监控相对处于空白状态。如何更好进行质量监控,把好实践教学质量关不仅是我院也是各大独立学院今后实践教学着力探究的问题。
民法论文5400字(一):民法概括条款适用的方法论论文
摘要:我国民法学界对于概括条款的一些基础性问题尚缺乏深入研究,其在具体的司法适用中存在误用现象。概括条款是一种不同于具有明确构成要件与法律效果的法律规范,在规范结构上包含无法通过法律解释来确定的规范性不确定法律概念,本质上是立法者授权法官造法的规范基础。在法学方法论中,法律解释的各种方法对于概括条款没有适用余地,概括条款属于法内漏洞的范畴,在适用上劣后于类推、目的性限缩以及目的性扩张等法学方法。在概括条款具体适用方法上,应立足于我国《民法总则》关于目的条款以及基本原则部分的规定,遵循“案例-案例群-类型”的路径以实现概括条款的教义学化。
关键词:不确定法律概念;概括条款;法内漏洞;类型化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民法总则》第7条、第8条、第153条第2款以及我国《合同法》第42条第3项、第60条是关于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的规定,被认为是民法上两个主要的概括条款(也称一般条款)。①此外,我国《侵权责任法》第6条也被认为是概括条款,②该条在构造上区别于德国侵权法“三个小概括条款”(dreikleineGeneralklauseln)的模式,一般被称为“大概括条款模式(einegroβeGeneralklausel)”。③从这些条款的规定可以看出,其仅停留在具体列举的意义之上,并未清楚地界定出概括条款的规范结构特征。
总之,概括条款所涉及的问题众多,但是围绕概括条款的研究有三个最为基础的问题尚未得到彻底澄清:一是对于什么是概括条款尚缺乏一个清楚的界定;二是概括条款在什么样的条件下适用没有得到明确说明;三是概括条款具体适用的方法缺乏一个系统的阐述。笔者于本文中的任务就围绕这三个问题展开,并基于我国民法特有的规定阐述概括条款具体适用的方法论,即概括条款在司法适用中所遵循的具体方法。
二、概括条款的界定标准
德国的权威法学词典对概括条款的解释是:“概括条款是一种法律规范,它仅设立了一个一般准则,其在个案中的具体含义则委托法官在学说的帮助下去确定(例如德国民法典第242条、第138条)。”12从这一界定可以看出,概括条款属于语言上不确定的规范,13其内容完全空洞而需评价加以补充。14在此背景下,概括条款经常被理解为不确定法律概念(unbestimmteRechtsbegriffe)、规范性概念(normativenRechtsbegriffe)、需要价值填充的概念(ausfüllungsbedürftigenBegriffen)以及空白规范(Blankettnormen)等。15因此,需要先从规范结构上厘清概括条款与上述不同种类概念之间的关系,然后进一步从概括条款本身所蕴含的功能来认识概括条款。
(一)需要价值填补的法律概念作为概括条款的形式特征
在法学上所使用的概念可以分为描述性概念以及规范性概念。16描述性概念指的是被描述为“真实的或现实的,基本上可感知的或其他有形物体”,17如民法中关于物、期间的概念。描述性概念,大多对应于现实生活,具有确定性的含义。规范性概念指的是需要价值填充的概念或者价值概念,它暗示了一个价值授权,18如民法中关于“婚姻”、“权利能力”、“故意过失”、“重大误解”、“必要”、“重要”、“比例”、“合理”、“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概念。规范性概念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律已经作出清楚界定的概念,不依赖于个人的主观评价而独立存在,如前述的“婚姻”、“权力能力”,也称为规范确定性概念;另一类是要求法律适用者自己在个案中具体判断的概念,如上述的“必要”、“重要”、“比例”、“合理”等概念,也称规范性不确定法律概念。19
由此观之,能够与概括条款发生关联的至少有规范性不确定法律概念。两者的不同很清晰,从适用范围上来讲,规范性不确定法律概念仅仅是一个构成要件,但概括条款是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20如我国《民法总则》第7条、第8条规定从事民事活动应遵守诚实信用以及公序良俗,并且在第153条规定违反公序良俗的法律行为无效。从这个意义上讲,规范性不确定法律概念是作为概括条款的构成要件而存在的。然而,这可能仅仅是界定概括条款的一个必要而不充分条件,因为在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中,至少在非概括条款的普通的法律规范中也会用到规范性不确定法律概念,如我国《合同法》第119条所规定的“守约方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害要求赔偿”,何为“适当的措施”就是规范性不确定法律概念。因此,并非所有包含规范性不确定法律概念的法律规范均属概括条款。在此,需要对规范性不确定法律概念作进一步的界分。
规范性不确定法律概念是在内容以及范围上都极其不确定的概念,21因为它表达的多义性以及概念没有给出严格的界限。22通说认为,规范性不确定法律概念主要分为三种,即歧义、模糊与评价开放。23所谓歧义就是这个概念与多种不同的含义发生关联,需要结合不同的适用情况来确定这个概念的准确含义。如我国《物权法》第5章所规定的“国家所有权”与宪法上“国家所有”的争论,24这里的关键就在于澄清适用的背景。所谓模糊就是概念的内涵不明确,外延过于宽泛,以至于某个对象是否能被涵摄于概念不确定。某一法律概念所涵盖的领域,可被区分为三个领域,即肯定领域、否定领域以及中立领域。25在概念的肯定领域与否定领域,含义清晰,不存在模糊地带,只有在中立领域,才存在模糊的情形。正是在这一领域,体系、目的等各种法律解释的方法才有用武之地,如此,在不确定法律概念的模糊领域,运用法律解释方法也能确定规范的清晰含义,典型例子如对于我国《物权法》第243条“必要费用”的界定,即哪一类费用属于“必要费用”。26所谓评价开放的领域,如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并无明确的界限,在适用方面存在价值上的偏好,需要价值补充。此外,在民法中还存在大量的如“酌情”、“显著的”、“实质性”、“相对的”及“合理的”等兼具模糊性与价值开放性的规范性不确定法律概念,如我国《合同法》第68条“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第110条第2款后段“履行费用过高”、第195条“赠与人的经济显著恶化,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及家庭生活的”等。这种类型的规范性不确定法律概念虽然较模糊,且均需要一定的评价因素方能确定,但无论如何不能离开规范目的的约束,即必须在规范目的之内,27通过体系或者目的解释的方法就能确定其精确含义。
(二)概括条款的实质含义
在形式构造上概括条款是由需要价值补充的规范性不确定法律概念来界定的,但是这种解释方式仅仅停留在规范构造上,并未揭示出概括条款的真正内涵。概括条款的实质含义必须从“适用的主体”与“适用的对象”两个层次理解。所谓“适用的主体”,就是在制定法或者法典中表现为概括条款的规范由谁来适用;所谓“适用的对象”,就是指承担具体功能的概括条款所处理的对象是什么。
在概括条款的具体适用时,由于其开放性,其并未提供具体的适用指示,也未包含相关的评估标准,因此必须通过价值补充才能实现其功能(AusfüllungsbedürftigkeitoderWertausfüllungsbedürftigkeit)。33在此意义上,其他法律和可能的法外评价将作用于确定概括条款的内容,34比如有学者就认为概括条款是将社会科学引入教义学的主要渠道。35民法并非单一价值的体现,随着社会的变迁,由民法所秉持的价值绝对的个人主义演变为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合作主义的相互交错,36即相互冲突的价值在相互的妥协中实现动态平衡。37如何将不同的价值冲突从理论层面落实到实践层面,概括条款将起到转介作用。38因此概括条款的教义学化并不能单纯依靠民法自身完成,39其所凸显的价值并非“私法自治”所独自涵盖,即对其适用需要横跨不同的法域或价值。
托依布纳(Teubner)就将概括条款描述为“多次无限地援引社会价值”,基于社会规范(接收功能),基于价值观的转化(转换功能)以及将规范形成完全授权给法官(授权功能)来具体化概括条款。40在此意义上,概括条款不但具有传统意义上接收和转介功能,而且也逐步发展成为授权法官自我评价和自我创造的发展功能,41如通过《德国民法典》第823条这一概括条款的“其他权利”所发展出的一般人格权、框架权等权利。
综上所述,概括条款是对于法院以及法官在私法不同价值之间相互权衡以实现各价值动态平衡的授权规范,具体表现为只要在某一规范的构成要件中包含有无法通过解释确定,而需要法官进行价值补充的规范性不确定法律概念。
(三)民法领域中的概括条款
民法领域的概括条款体现为诚实信用与公序良俗。无论是诚实信用还是公序良俗均无法通过解释来确定,均包含有价值开放且需要价值填补的不确定法律概念,两者分别作为民事主体之间“特别关联领域”以及“陌生领域”两大领域概括条款的构成要件,同时也是这两大领域教义学发展的规范基础。诚实信用仅适用于民事主体的“特别关联”领域,是较高的行为标准,通常针对特殊、非典型的情形适用以及权利行使行为的“行使审查”。以合同为例,权利的产生、变更、行使以及消灭各个阶段均离不开诚实信用的“行使审查”功能,在此功能发挥过程中,在教义学上产生一系列成熟的法律制度并进一步被法典化,如“禁止权利滥用”、“缔约过失”、“保护义务”、“情势变更”、“权利失效”等法律制度。公序良俗常用于保护第三人及公众利益,是一个较低的行为标准,通常针对一般、典型情形适用,针对法律行为内容进行“内容审查”,在此功能发挥的过程中,在教义学上也产生出一系列成熟的法律制定并被法典化,如最为典型的“暴利行为”。
有“大概括条款”之称的我国《侵权责任法》第6条,采用对于“权利与利益的一体保护”模式,50不但对“权利与利益”无法进行准确界分,而且即使对于利益进行保护也缺乏明确的适用标准,这也无怪乎该法通过后,诸多学者还是采用德民的三个小概括条款模式进行解释论分析。51虽然德民的三个小概括条款模式依旧是概括条款,但是与我国侵权法上的大概括条款相比,已经是较为成熟的教义学作品,具有更高程度的清晰性。由此也可看出,所谓的“大”与“小”并非是质上的区别,而仅仅是量的差异。
三、概括条款适用的方法论位阶
概括条款处于法学方法论的边缘地带,57扮演了带有特殊任务的方法论意义上的辅角色(alsHilfsfigurderMethodelehremitspezialenAufgaben)。58按照传统法学方法论所主张的法律适用步骤,可以把法律适用分为两个阶段,即法律解释(Auslegung)和制定法漏洞(Gesetzeslücke)的填补。59概括条款的适用在传统法学方法论体系中居于何种地位?这个问题可以转换为,概括条款与法律解释以及法律漏洞分别是什么关系?其进一步可以转换为,概括条款与法律解释的各种方法以及法律漏洞填补各种方法之间是什么关系?
四、概括条款的具体适用方法
概括条款在法学方法论适用中已经超出了法律解释以及制定法漏洞中各种漏洞填补方法的强约束,具有准立法性质,在适用时需考量社会政策层面的因素,93包括自然理性、社会本质、衡平、应受承认裁判的整体脉络、现行法的基本原则等因素,94并对上述各种因素进行利益衡量,95本质上是立法者授权法官造法的规范基础。在具体适用上,一般认为需要将概括条款通过具体化(Konkretisierung)的方法实现,而具体化最重要的目标就是类型化(Typus)。96“具体化”和“类型化”表明了概括条款法教义学化的两个步骤。第一步,法官对于概括条款的直接适用,形成个案裁判(Fallentscheidung),这些既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的个案裁判一并作为案例类型形成的素材。第二步,法律工作者对于如上所形成的丰富的案例进行归类整理,形成案例群(Fallgrupp),进而实现概括条款的法教义学化,97即类型建构(Typologie)。这也说明了类型建构与个案裁判之间的关系:类型的形成不应先于个案裁判,而应从属于个案裁判。个案裁判是类型形成的基础,随着个案裁判所传递出的一个个“参考点”,类型逐渐通过体系化和普遍化而产生。
五、代结论:法学方法的新思维
伴随着我国民法典的制定,我国的民法学必将开启一个全面的解释论时代,我国学者除了对于普通民法规范的解释阐明之外,还必须一并关注民法典中概括条款适用的特殊性。对于概括条款的适用而言,无法像普通的规范一样通过涵摄适用,此时法官必须依照案件的具体事实、社会情境,于个案中发展出概括条款适用的具体规范。如果说涵摄模式所体现的是形式法治的要求,则概括条款的适用模式所体现的就是实质法治的要求,它无疑是一种以问题为导向的思考方式,笔者的初步分析就是尝试在传统的民法适用方法之外,关注法学关于法律适用方法的另一个面向,即在体系思考的民法典中,如何融入问题导向的思维方式。至少就民法概括条款具体化而言,应当在方法论上秉持开放立场,使之与传统的法学方法协调适用,作为民法典与法理论之间的沟通管道,保持民法典的包容性与适应性,实现法律规范的合法性适用以及个案正义的有机统一。在此意义上,这也可以被视为法学方法论发展的一次新的尝试。
民法毕业论文范文模板(二):民法适用中的价值判断论文
内容提要:脱胎于法理学研究范畴的价值判断问题,在民事实体法上同样体现其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在民事法律适用层面,价值判断不仅是衡量当事人利益关系的工具,而且会对事实认定的形成以及价值共识的寻求产生重要影响。文章所选取的对于“批评的尺度”的探讨、“知假买假能否请求惩罚性赔偿”的判断、“夫妻共同债务清偿规则”的分析以及对于“民刑交叉案件中价值共识的寻求”等问题的论述,都是佐证前述观点的实例。
关键词:民法方法论价值判断知假买假夫妻共同债务民刑交叉
一、从法理(学)开始
这是一个从法理学出发的部门法探索之旅。按照“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或法学体系的基础”的主流观点,法理学属于法学知识体系的最髙层次,担负着探讨法的普遍原理和根本原理,为各个部门法学和法史学提供理论根据和思想指导的任务。1民法学的理论和实践难题,也当然应当从法理学当中寻求答案和指引。虽说作为一个“搞民法的人”,我一直坚持认为民法根本就不仅仅是部门法和制度法意义上的。民法的理念和其中许多设计,几乎直接就是法哲学的研究课题;民法的转变,也大致可以充当整个法学发展的向导。2然而作为部门法的民法,由于其太过务实的学科气质,在公众的认知里总还是会被认为是一门技艺型的学问,在解决具体纠纷的法律适用当中,这种感觉尤为明显,以至于当现代科技足以令人工智能进入社会生活时,所谓“电脑判案”立即就在民事案件的裁判当中引发无尽遐想。按照这样一种理想主义所刻画的未来,法官将会由一台电脑胜任,这一端输入事实证据和法律条文,那一端就会打印出司法判决。最终,司法裁判的过程变得像工业化生产一样全部或大部分由机器来完成,机械化的生产将取代人工的操作和人脑的思考。如此科幻的场景在民事法部门中之所以被人津津乐道,与公众对于民法的“非法理”属性的认知不无关系。
法律中的价值判断之所以必要,源于其实质理性品格。关于法律的实质理性的提法,出自马克斯·韦伯(MaxWeber)的划分,按照韦伯的界定,实质理性具有价值的性质,是关于不同价值之间的逻辑关系的判断。与之相对的形式理性主要被归结为手段和程序的可计算性,是一种客观理性;实质理性则基本上属于目的和后果的价值,是一种主观的合理性。就法律的制定和施行而言,形式理性体现为法律本身符合形式法治的要求;而所谓实质理性主要指立法者将其主观认定的社会公认的实体价值固定于法律规范之中,并在司法当中根据主观的社会正义价值标准来解决纠纷。5在以立法为终极目标的时代里,民法理论的研究也始终绕不出立法的主题,这使学者们在民法学的研究上更愿意以对策性的制度研究为重点,而一些基础理论的研究则往往受到忽视。另外,理论的发展也主要依靠立法任务的催生和拉动。当然,这种发展模式在特定的历史时代背景下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与必要性,然而,必须明确的一点在于,法学理论的作用固然在于为规范的生成奠定基础,为制度的构建提供平台,为价值的遵循树立指向,这是由法学的规范与价值属性所决定的;但是,法学也不单单只是一门关涉理论的学问,法学还具有实践性,其归根结底是一门以解决现实社会的诉愿纷争为目的的实用性学科。
二、三个追问
在谈及民法中的法理,尤其是使用法理学的方法和技术去分析属于实体法的民法问题时,总难免追溯到一个终极性的提问:法学究竟是不是一门科学?以及,在司法论的视域下,如何看待裁判中出现的法律以外的判断因素。
(一)法学究竟是不是一门科学9
“就现代人文社会学科而言,能否具有‘科学’的本质,已然成为该学科是否正当化的标志,若某一学科被贴以‘不科学’抑或‘伪科学’的标签,那么该学科也难以在学术圈之内占据一席之地。”10然而,要把“科学”的内涵说清楚,特别是回答一门学科何以成为科学的问题,又谈何容易。若按照传统的逻辑经验主义的解说,科学必须具有可验证性,即能够借助实证性的方法,为事物间的因果关系提供论证,同时为人们预测相关的社会现象提供准则。德国著名法学家基尔希曼(JuliusVonKirchmann)即提出了“作为科学的法学的无价值性”这一命题,他在柏林法学会的演讲中认为:“法学尽管是一门科学,却不像其他科学那样能够并且应当对现实以及人们的生活产生影响;另一方面也可以理解为:法学作为‘科学’从理论上说是无价值的,它并非‘科学’,不符合‘科学’一词的真正定义。”他进而认为,“法学系以偶在现象为研究对象,自身也难免沦为偶在,只要立法者修改三个字,所有的法学文献便将因此变成一堆废纸”。11基尔希曼对于法学的科学性的批评可谓一针见血,“在日常的法律语言习惯中,人们很少说法学是科学,而是说法律信条学”。
(二)裁判能不能采用法律以外的评价标准20
这个话题肯定要从概念法学——更确切地说——从对于概念法学的批判说起。民事法律规范的适用,必须针对个案依价值判断予以具体化。法律规则背后有其潜在的文化、理念和价值,亦有其镶嵌于特定时空下的社会、政治、经济的要求。作为法律文本的法条,当其在法律适用的三段论演绎中出现时,不过仅仅只是“法源”而已,真正作为大前提的是相互联系的规范整体。法官在具体案件中依据的裁判规范,其实是结合自己的智识、前见、体系化法律思维以及客观情势而形成的综合判断。几乎可以认为,所有规范性的概念都是必须具体化或予以价值补充的概念,无论是立法抑或法律运作,都不只是一个纯然技术性的、仅靠形式理性化即能解决的问题。“貌似一种极富操作性的‘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运作,事实上亦体现着多向度的价值冲突、博弈和协调。”21
法官进行法律续造的根本动力在于,法官不仅要依法裁判以满足合法性的要求,还要追求个案正义来为判决提供正当化基础,依法裁判与个案正义两个目标之间并非每每和谐无碍,而是时常出现冲突。理论家们关心的问题远不止于判决是否有法律依据,更让他们感兴趣的是,判决的法律依据能否经得起道德哲学关于正当性标准的检验,以及标准本身能否经得起进一步的追问。尤其是,当不同判决方案所依据的正当性标准发生冲突时,又如何根据更高的正当性标准来决定取舍。22
(三)究竟能不能对案件作出“公正”的裁判
我同意这样一种说法,所谓“概念法学”也不过是一种标签,没有人真正坚持纯粹的概念法学或“法条主义”,即使是德国概念法学派的代表性人物普赫塔(Puchta)也并没有拒绝一切现实的思考。问题的实质其实在于对待法律、法官的裁判能力以及自由裁判权的态度:是否相信立法者会制定出符合法律原本精神的规则;是否相信法官会在一般理性的支配下做出公正的裁量。26法官与立法者一样,都必须去界定生活中存在的各种相对立相冲突的利益,但不同的是,法官必须受到制定法中所包含的价值判断的拘束。27在“法官受制定法拘束”这个原则下,法官裁判案件的基本问题就在于:法官应该以何种方式正确地探知制定法的价值判断。28
三、作为方法论的价值判断
“法学兼具理论的认识及实践的价值判断两方面的因素,系一种具有实践性质的认识活动,故如何正确地解释法律,不仅系理论认识的问题,亦为一种实践的活动。”31在方法论层面,当我们讨论价值判断问题时,主要有以下几个核心论点。
第一,寻求价值共识。从法理上看,民法适用的根本依据,来自正义以及社会价值的共识。毋庸讳言,法官对法律规范和案件事实的理解当中不可避免地会夹杂法官的个人成见。正如拉伦茨所指出的,法律之所以是制度,主要是它的安定性和普遍性。所以,在具体的民事裁判中追求个案特别的具体的公正的意图,对人类的实践活动而言,不仅是极没有效率的,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而言也是不可能的。与此相对,法规范的普遍性,是我们不得不采用的规范模式。因此,现代法学研究的主题不在于其他,而就在于法学方法论的研究,从而去寻找使价值判断客观化的方法,以保证法的普遍性和法的安定性在契合时代主题的前提下得以客观地实践。32
第二,法典的体系效应。尽管价值判断、利益衡量是司法中非常重要的一种方法,然而并非在每个案件中都须使用价值判断和利益衡量来解决问题。这是因为,立法者在立法过程中已经先行做了一部分利益衡量工作。可以说,法律上的利益,并不是社会生活中利益的全部,它是以法定形式存在的利益,因此只有合法利益或权益才是法官在司法判断中需要关注的利益。“立法作为利益冲突调整的最为重要的工具,必须置于特定的社会关系或者法律关系的环境之中。法律是以国家的名义出现并要求全体社会成员普遍遵守的一种行为准则,它为人们追逐利益的行为提供了一系列的评价规范,努力为各种利益评价问题提供答案。”33如果对特定的利益冲突已有法律规定,立法者已作出取舍,司法者就不应也不能随意利用自有裁量权进行利益判断和利益衡量;换言之,司法者必须尊重立法者体现在实定法中的价值取向。34
当然,这也就对法典编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民法典不仅需要为裁判机关妥善处理民事纠纷提供规范支撑,更要让裁判者在面对那些无法通过法律解释、类推适用和法学通说来处理的价值判断问题时,能够在法典中找得到立法者的结论。35
第三,以一般条款作为价值传递的路径。为了减少抽象概括式立法的缺点,立法者在法典中规定了一些“一般条款”,一般条款在私法中大多是以法律原则的形式出现,如诚实信用、禁止权利滥用等。这些条款具有指令的特点,属于判断标准,其外延应是开放的,本质上是赋予法官以自由裁量权,为个案的裁判指引方向。36
成文法中广泛使用的一般条款往往包含直接的价值判断因素。以宪法和民法关系为例,宪法所确定的基本权利对民法的影响主要是通过民事立法的方式使基本价值体系在民法规范中得到反映。宪法作为民法典的效力基础,两者的关系主要在于基本权利,即通过民法典来具体化或者实践宪法上的基本权利。37但是由于立法本身的局限性,仍然可能出现民法对基本价值体系贯彻不彻底的情形,此时,基本权利对第三人产生效力主要是通过法官对民法一般条款(基本原则)的解释将基本权利这一客观价值秩序注入民法体系。
价值判断是无处不在的。当面对具体案件时,依照前述价值判断方法的核心要点,价值判断的形成与适用大致遵循以下路径:首先应明定所处理的问题的本质,即明确对待当事人双方的纠纷时,裁判者缘何会在此利益与彼利益之间纠结往复;其次,厘清案涉纠纷所纠葛的利益关系并作出价值判断,这样做同时也是为了使问题的讨论能够遵循一以贯之的价值径路,从而增强论证的说服力;再次,结合价值判断的结论对法教义学上的各种判断方法做出选择;最后,基于前述论断得出能够平衡各种利益的裁判模式。
四、四个标本
实体法当中的法理从来不会仅仅停留于高堂讲章的叙述,我接下来更愿意通过实例而不是抽象理论来显示:在处理具体的司法案件时,基本的价值判断如何形成;价值判断在裁判中如何具体适用;(甚至试图表明)必要的价值判断对于“客观的”案件事实的形成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以及,不同部门法之间价值判断的交汇和干扰对于裁判思维的影响。
“广大医务人员是新时代最可爱的人,大家夜以继日、连续奋战,体现了大爱无疆、医者仁心的崇高精神,不愧是生命的守护神、疫情防控的英雄”。在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上,白衣战士们负重前行,从未放弃。而站在你们身后的则是14亿的人民,我们是你们的后盾,是你们最忠实的支持者。在这个春暖花必开的三月,我们期待着你们“今朝书奏入,明日凯歌归”!
请回答:
一、结合材料,论述人生价值的实现条件是什么?
答:
论述:每个有青年都想用自己的奋斗书写自己美好的人生,个人价值要用个人的创造来实现,实现人生价值要从如下几方面来实现:
1.通过自己的技能和劳动力,努力的工作,脚踏实地,立足于现实,坚守好自己的岗位,为自己赚到一定的金钱让自己生活得更好,同时也为单位创造更多的效益,更是为国家作出应有的贡献;
2.坚持不懈的锻炼身体,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武装自己的体能保护自己,可以更好的工作;通过不断的学习掌握工作的技能,通过不断的学习武装自己头脑;
3.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维护好自己的同学、好友圈子,在家里对老人要孝顺,对小孩要照顾,对爱人要尊重和呵护,努力让夫妻恩爱,家庭和谐美满。
4.不断的在困难和挫折中锻炼自己,提高自身的技能和精神修养;从而提高自己的生活和社会地位,做一个尊重别人,也让别人尊重的人。
5.努力发挥自己的潜力,使自己越来越成为自己所期望的人物。做到“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努力为人民为自己的国家做贡献。
国家开放大学简介
网络核心课程:海量资源 多种终端
国家开放大学充分利用高校、社会的优质教育资源,重点建设一批基于网络自主学习的核心课程。课程集学习资源、学习活动、相关知识点链接、形成性考试和学习支持服务于一体,方便学习者基于网络学习。同时,以知识点为单位,积极推进课程资源库建设,增强其实时性和实用性。围绕不同专业教育领域开发各类非学历教育课程,通过直接引入、再加工、购买、合作等方式整合社会优质数字化学习资源,实现量的快速扩张、质的不断提高。同时为满足学习者随时随地的学习需求,目前学校还将开发3000门以上的微课程,每门课只有5分钟,而多个微课聚合在一起可以成为某一领域的一门大专业课。比如讲茶文化,可以开发出50门微课程,分别介绍红茶、绿茶、岩茶等不同种类茶的知识。
当下,国内外高校陆续推出网络公开课,国家开放大学也推出了“iTunes
U”网络公开课,成为内地少数开通iTunes
U的高校之一。首批推出30余门免费课程,内容主要为对外汉语教学和中国文化教学资源,可以为国内外汉语和中国文化教学者提供语音学习、汉字学习、从零起点到中级的语言课程和中国文化欣赏课程。课程日下载量近千个,下载量最多的是中级汉语、幸福的能力、易捷汉语和声乐学习发声三要素。国外访问量近三成。在苹果iTu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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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App自由下载或订阅这些教学资源。
网络教师团队:名师荟萃 线上互动
网络教师团队是建设网上核心课程、实施网上教学、开展网上教研的团队。以专业为基础,以课程为单位,组建网络教学团队,开展网上导学、助学和促学活动。聘请著名专家教授、行家里手、一线技术专家,遴选开放大学系统的优秀教师和专职教师分别担任主讲教师、骨干教师和辅导教师,建立三级梯队协同工作机制。同时,开设网络教师空间,方便教师在线开展教学事务管理、团队交流协作和课程教学。
国家开放大学文法学院中文系副教授胡吉成就是使用新技术的达人,他认为网络学习会让人有疏离感,隔膜感,需要老师尽可能还原现实教学的感受。他的方法是利用各种新技术丰富与学生的线上互动交流,同时也让网络学习变得更有趣。
该唱歌就唱歌、想写诗就写诗,在胡吉成的课程论坛里,态度最热情的首先要数老师自己,他千方百计营造课堂气氛,即使学生问的是很简单的问题,也不会冷嘲热讽,而是耐心说明,“你得让学生感到老师在注视着他、关心着他、等候着他,自己面对的不是冷冷冰冰的机器,而是一个充满热情的、认真负责的老师。”在胡吉成看来,远程教育中,老师提供的支持服务不仅仅只是学习支持,也应该包括情感支持。
网络学习空间:以人为本 乐学致用
网络学习空间以学生基于网络学习为主线,适应学生自主学习需要,内容涵盖学习全部过程。网络学习空间为学生提供课程超市、公告、作业、测试练习、虚拟实验、辅导答疑、学习进度、毕业论文、查询成绩、缴费、预约考试等功能,同时,提供网上校园新闻信息、好友交流、社区交流、公共资源和咨询帮助等个性化服务。
网络学习空间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和多样的交互方式,为学生的网上学习各个环节提供全过程的支持服务,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学习和协作学习,支持学生自主建构、管理和共享学习与活动的知识经验,支持学生利用PC、电视、手机、PAD等不同终端学习的无缝接入。空间与其他系统的互联互通,与各类社会学习资源库连通,与学分银行对接,成为打通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桥梁。网络学习空间可以记录学生的学习过程,建立学习档案,保存和展示学生学习成果;鼓励学生贡献和分享知识,引导学生进行自主知识管理;提供各种校园生活信息和服务,促进师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让学生参与校园活动,体验休闲娱乐,形成积极向上的国家开放大学网上校园文化氛围。
肿瘤学论文4000字(一):翻转课堂结合CBL教学法在肿瘤学放射治疗实践课中的应用论文
[摘要]目的探讨临床医学本科生放射治疗实践课的教学模式,提高放射治疗实践课的教学效果。方法2015级临床医学系本科生参加肿瘤学放射治疗实践课的学生随机分为两组,每组15名,实验组采用翻转课堂结合案例教学法(CBL)教学,对照组采用传统教学法(LBL)教学,教学结束后以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教学效果质量评估。结果实验组的同学认为翻转课堂结合CBL教学有助于培养自主学习能力、加强学习参与感的比例均为93%,對照组的相应比例为80%。结论放射治疗实践课采用翻转课堂结合CBL教学法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提高学生对肿瘤学放射治疗的兴趣,促进学生对放射治疗知识的掌握。
[关键词]翻转课堂;CBL教学法;本科生;放射治疗
[中图分类号]R-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654(2019)09(c)-0124-03
放射治疗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科目,学生除了学习放射物理和放射生物的理论知识,还需要具备临床医学的基础,对疾病的临床表现、侵袭特点、治疗转归深入了解,同时又涉及解剖学、影像学等交叉学科内容的运用[1]。放射治疗实践课是在学生结束对肿瘤学放射治疗理论课程学习后安排的实践课程,旨在帮助同学通过临床实践全面认识放射治疗的原理和实施流程,对所学理论知识加深理解。放射治疗实践课时少,如何充分有效地利用课堂时间,让同学在“看、听”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加深对知识的理解,提高实际应用的能力是亟待解决的问题。该院在临床医学本科四年级学生放射治疗实践课程中,探索应用翻转课堂结合案例教学法(case-basedlearning,CBL),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的能力,为提高放射治疗实践课的教学效果,摸索科学合理并受学生欢迎的教学方法打下了良好基础。
1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选择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2015级临床医学系本科生参加放射治疗实践课程的学生作为研究对象,随机分为两组,每组15名,共30名。经本人同意后,实验组为翻转课堂结合CBL组,对照组为LBL组。两组均由具有副高级职称且具有带教经验的临床医师带教,现场教学部分由放射治疗物理师和技术员协助教学。教学时间每周1次共2次,每次2h。
1.2教学方法
1.2.1教学准备教学开始前1周,实验组的带教老师将准备好的视频提交科室教学小组讨论,视频内容主要包括放射治疗的设备、原理和实施过程,科室教学小组对视频教学内容安排的合理性、科学性、时效性进行质控;选取临床典型病例(鼻咽癌和宫颈癌病例各1例),LBL组带教教师根据病例准备授课教案,并针对教案提出若干问题,问题主要围绕大纲中要求学生掌握的放射治疗学的内容;实验组带教教师根据病例准备讨论提纲,提纲中重点部分是放射治疗的原则和适应证,结合患者的具体情况提出问题,给出重要参考文献以便学生学习。授课前3d,带教教师将病例和授课教案或视频和讨论提纲分别发给两组学生熟悉了解,LBL组学生熟悉教案,准备问题答案,实验组学生学习视频,根据讨论提纲熟悉知识点,查阅资料准备讨论内容。
1.2.2教学安排(1)放疗中心现场教学:在第1课时,两组同学由带教老师带领,在放疗中心现场教学。由放疗中心物理师协助讲解放疗中心结构设计和放射治疗实施流程,由放疗中心技术员协助讲解演示放疗设备和体模等固定装置,此过程中带教老师结合现场情况带学生回顾放射治疗的基本概念,包括直线加速器、治疗计划系统、放射防护等。教学时间约30min。
(2)课堂教学:①对照组:采用LBL教学法,教师在结束现场教学后进行集体授课,授课内容包括两部分,第1次课的剩余时间,教师以PPT形式复习放射治疗理论知识,布置课后作业;第2次课讲解示教病例,鼻咽癌和宫颈癌病例各1个,重点讲解放射治疗的原则、放疗计划的设计、靶区和剂量处方以及计划评估要点,还包括对放射治疗的不良反应及随访。②实验组:采用翻转课堂结合CBL教学法,现场教学结束后,带教教师带领学生对视频教学内容进行回顾,教师针对视频内容及现场教学中涉及的知识提出问题,将同学分为3组,引导同学进行小组讨论,讨论结束后每个小组派代表进行问题阐述,由教师进行点评。第2次课以病例讨论为主,带教教师回顾病例,提出问题,问题重点围绕放射治疗的原则、放射治疗的靶区和剂量,治疗效果的评估,不良反应的处理和患者的随访,以便学生更好地讨论。然后由学生代表发言,阐述对提纲中的问题及病例的看法,其他同学进行补充和讨论,在此过程中,教师根据学生发言和讨论情况,进行启发和引导。最后部分进行角色扮演,角色包括患者、放疗医生、放射物理师和技术员,学生进行角色分工,展示放射治疗的实施过程以及各个角色的职责。教师对展示过程进行点评,结合临床工作的实际情况对放射治疗的注意事项进行总结和回顾。
1.3教学评估
教学评估在课后进行,以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问卷调查内容涵盖8个方面,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回答“是”“否”或“不确定”,总结问卷结果反映学生对教学的看法,鼓励学生以文字形式写下对教学的感受和建议。
2结果
调查问卷结果显示,高达93%的实验组同学认为翻转课堂结合CBL教学方法适合放射治疗实践课教学,对该教学模式感兴趣。翻转课堂结合CBL教学方法的优势主要体现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同学的学习参与感和培养同学自主学习的能力方面(见表1)。有12名同学写下了自己对教学过程的感想,学生对翻转课堂结合CBL教学方法的主要意见是:现场教学时间短,参考文献和视频资料来源不充分,课前和教师沟通不足等。有同学对教学时间安排提出建议,目前放射治疗实践课程是安排在肿瘤学课程全部结束后,建议将放射治疗实践课程和放射治疗理论课程之后,衔接更紧密,有利于知识的掌握。对照组采用LBL方法教学的同学认为该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同学的学习参与感和培养同学自主学习的能力的比例均为80%(12/15),低于实验组。
3讨论
放射治疗是肿瘤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影像学等交叉学科的发展,以及放疗设备、质量控制等的进步,以精准治疗为特点的现代放疗技术迅速发展。放射治疗实践课程安排在放射治疗理论学习之后,旨在通过临床教学,帮助学生更加全面地了解现代放疗技术的原理和实施过程,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提高实际运用的能力[2]。既往的放射治疗实践课程的基本模式包括两部分内容,首先是课堂部分,带课教师以PPT的形式对放疗的原理、放疗设备和流程进行讲解,然后进行现场教学,带领学生参观放疗中心的设备,现场讲解放疗流程,并对学生的问题进行解答。这种课程模式学生主动参与的意识差、机会少,“走马观花”的状态让学生普遍感到无所适从,课程结束后对所见所学并无深刻印象。该研究旨在探寻有效提高放射治疗实践课程效果的教学模式,为优化带教方法提供依据。
翻转课堂是一种新兴的教学模式,教师通过视频的方法将传统教学中课堂授课的部分移到了课前,由学生在课前自主学习,学生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和方法学习教学内容。课堂上,学生成了教学的主体,可以通过主题讨论进一步提高对学习内容理解的深度和广度,教师起组织和引导作用,师生之间以及同学之间的充分的互动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同时教师也能在此过程中充分了解学生的学习状态,更有针对性的给予指导和帮助[3-5]。将翻转课堂的教学方法运用到放射治疗实践课程中,让学生在课堂前对教学相关内容有所了解,之后在课堂上对主要知识点进行回顾和讨论,不仅有利于学生的学习理解,也可以提高现场教学的效果。
翻转课堂的重点并不是教学内容的视频,而是实现教师和学生课堂上的角色转换,将学生作为课堂学习的主体,所以课堂的讨论至关重要,怎样优化课堂内容的安排,提高学生的兴趣是教学研究的重点。CBL教学法选取典型的临床案例,以问题为索引,以相关知识点为支撑,改变师生角色,强调课堂讨论,以学生的自主学习为主,是目前医学教育特别是临床医学教育中常用的教育方法[6-8]。将CBL教学法运用到放射治疗实践课程中,将放射治疗的优势与特点、治疗原则、不良反应与实际病例相结合,可以有效加深学生对放射治疗的理解,帮助学生拓展临床思维,提高临床能力。
该研究中翻转课堂结合CBL教学充分利用了放射治疗实践课程的特点,课前的学习和准备有效的发挥了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之后的现场教学中学生更加有的放矢,避免了走马观花式的教学过程,让学生有目的地去看去听去理解;CBL教学结合临床病例,鼻咽癌和宫颈癌是放射治療临床应用的典型病种,涵盖了外照射和内照射的内容,通过病例的讨论,同学可以对放射治疗的理论知识有更为生动具体的理解。还在教学中加入角色扮演的部分,学生通过角色扮演,更加熟悉放疗过程的实施过程,对于放射治疗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主体医生、物理师和技术人员的工作分工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教学评估结果显示,翻转课堂结合CBL教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加强了学习参与感,提高了自主学习能力,有助于学生全面系统地掌握放射治疗知识。
翻转课堂结合CBL教学法在放射治疗实践课程中的应用优势得到了初步体现,但是该研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学生反映现场教学时人数多、时间短。在未来的教学中准备增加教学小组,让学生在教学中得到更好的体验;同时,集中和优化更多的教学资源,给同学提供更多参考文献和视频资料,延长课前准备的时间,增加师生沟通的渠道;在与理论课的教学衔接上,与教学办公室协调,制订更合理的时间安排,力求不断完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综上所述,放射治疗实践课程是肿瘤学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结合自身学科和学生特点,建立完善的教学计划和科学的教学方法仍然是值得不断努力的方向。該研究将翻转课堂结合CBL教学法应用于放射治疗实践课程教学,做了初步探索和尝试,积累了一定经验,为摸索科学有效的实践课程教学方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肿瘤学毕业论文范文模板(二):MDT模式在肿瘤学教学中的探索与思考论文
摘要:随着肿瘤学的日新月异的知识更新,多学科综合治疗成为目前临床上治疗恶性肿瘤的主要方向。传统肿瘤学教学是以传授某一疾病为主的核心治疗,多学科综合治疗的理念尚未普及到肿瘤学教学中,培养高素质肿瘤学医学人才受限。本文拟从多学科综合治疗的概念出发,主要阐述了MDT模式在肿瘤学的临床教学的具体方式及教学意义,通过MDT教学模式培养学生的医学观念和严密的临床思维,培养并提升他们的诊治技能、临床科研能力和医学人文关怀。
关键词:肿瘤学;MDT模式
中图分类号:G642.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9324(2019)08-0184-02
肿瘤学是一门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的综合学科,随着现代医学的快速发展,肿瘤治疗由单一的外科治疗转变成多个学科共同参与协作的规范化综合治疗,强调各学科协作的规范化综合治疗理念,即多学科综合治疗(Multi-disciplinaryTreatment,MDT)[1]。传统的肿瘤学教学中肿瘤疾病治疗方式单一,导致临床治疗缺乏个体化和全面性。肿瘤学教学中MDT的實施,使临床肿瘤学研究生对肿瘤学的治疗方式系统化和层次化并提高专业能力。
一、什么是肿瘤MDT教学
肿瘤MDT教学模式是与临床医疗过程相结合,教学过程中由一名资深的肿瘤学专家主持,由来自肿瘤内科、放疗科、病理科、外科、心理科等不同临床科室的临床各学科专家共同探讨实施,多位肿瘤学研究生和低年资医生共同学习。首先是研究生汇报病例,参与者自由、平等讨论,各学科专家从自己的专业角度来阐述不同的观点,从而给学生们的临床思维带来不同的启示,最后由支持者以中国最新的治疗指南为循证医学依据,确定合理的个体化精准治疗方案。肿瘤学MDT教学模式能够培养学生肿瘤的规范化诊治理念及严密的临床思维习惯,可以掌握临床肿瘤学规范化诊疗路径及精准的临床思维方式[2]。
二、肿瘤MDT教学模式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
肿瘤MDT最大的好处是:一切以患者为中心,使肿瘤治疗实现规范化、个体化及综合性诊疗,同时明显改善患者的就医体验和生存质量,最终使患者获益。研究显示[3],学生可以从MDT教学模式中掌握更加全面的知识,提高临床综合分析能力,培养新的临床科研思路。具体体现在:(1)培养学生临床综合诊疗思维并提高专业技能;(2)培养学生的科研兴趣及科研能力;(3)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4)培养学生的医学人文精神。总的来说,MDT教学模式建立在讨论基础上,不仅可以有效地拓宽学生的知识面,而且助于发散学生的横向思维模式,可以有效地提高学生处理问题的综合能力[4]。
三、肿瘤MDT教学模式的应用策略
1.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肿瘤诊疗方案的制定及实施。在MDT教学中,教师应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治疗方案的制定、实施,鼓励学生主动积极搜集病历资料,认真整理和分析病历资料,掌握肿瘤疾病的临床特点和临床疗效,通过临床病历的分析和讨论,结合多学科综合治疗,制定规范化、个性化的治疗方案[5]。
2.定期开展病例讨论。选择典型病例后组织学生积极讨论,培养学生缜密的临床分析思维。在肿瘤MDT教学中,教师应当提前告知学生所需要讨论的病历,学生提前获悉所要讨论的病历,使学生能够积极主动参与到讨论中,不仅使理论知识得到巩固,而且使新知识得到接受,同时学生能够畅所预言,提出自己的见解。对多学科综合治疗的方案集体的讨论和分析,并分析其利弊,使治疗方案更加规范。
3.转变教学方式,丰富教学形式。现代教学模式打破了以往传统教学模式的单一性,图画-实物、理论-病人的有机结合有效地推动肿瘤学科教学的发展。应用多种教学方法,如多媒体教学、病例教学、实验教学等,不仅拓宽知识面,而且形象地展现了教学内容,使学生更好地理解与掌握肿瘤学的知识。肿瘤学MDT教学将传统教学方法与其他教学方法有机结合,优化教学质量,丰富教学形式,大量的学习资料通过多媒体教学有效地输出表现出来,从而增加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提高教学效率。
4.应用循证医学思维指导多学科综合治疗。现代医学模式不断提高了对肿瘤学的教学要求,传统的经验医学已经转变成循证医学[6]。然而循证医学的滞后性难以为肿瘤患者的治疗提供前瞻性依据。通过应用多学科综合治疗及组合新型治疗方式有效地提升临床疗效。肿瘤学的教学,应培养并提高学生使用循证医学的能力,通过对临床病例的具体分析,认识和了解各种治疗方案的不同疗效以及可能出现的各种不良反应,引导学生通过循证医学积极寻找新的治疗方案。
5.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医学是一门极具实践性、逻辑性、客观性的学科,是研究人的生命的科学。但由于科学发展的局限性,我们对肿瘤的认识还不完全清楚。需要严谨的逻辑思维探索恶性肿瘤的发病机制和治疗方法。培养学生掌握肿瘤专业知识和技能,鼓励他们刻苦地钻研和探索未知领域,从而攻克肿瘤。在肿瘤学MDT的教学模式下,学生需要查阅大量的知识,提出自己的问题,与肿瘤学专家交换不同的意见,激发学生对未知领域探索的热情。通过肿瘤MDT的教学模式,学生领悟了肿瘤治疗的客观性,也深刻地体会到肿瘤研究领域尚有许多未知领域需要他们探索和发现,激发他们极大的兴趣探索肿瘤治疗。
6.培养学生医学人文关怀。传统的肿瘤医学教育重点阐述肿瘤相关流行病学特征、症状、体征、诊断与治疗,忽略了与患者的有效沟通交流,缺少医学人文精神与人文关怀,导致医患关系紧张。医学心理专家和医学社会工作者在肿瘤MDT教学模式中的参与,引导学生接触肿瘤患者的内心世界,了解他们的痛苦。目前恶性肿瘤是世界性难题,大部分恶性肿瘤是无法治愈的,我们需要积极地帮助他们,关心他们,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减轻他们的疾苦。肿瘤学MDT教学方式能够较好地培养学生的肿瘤医学情怀和人文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