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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旱持续时间之久、影响范围之广、造成的损失之巨大实属罕见。在重大的气象灾害面前,我局立足本职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抗旱救灾的决策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和当前干旱发展态势,开展了一系列抗旱救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从气象角度,及时汇报干旱情况
我局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的抗旱救灾工作,2月4日,我局领导参加了全县抗旱救灾会议,并在会上作了题为《××县干旱情况分析》的报告,详细阐述了2009年干旱情成因、各月降雨量情况、干旱造成的经济损失及2010年后期的气候预测,为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
二、局领导赴灾区视察,及时了解灾情
一是2月8日我局领导陪同州委、州政府抗旱救灾工作指导组、县委、县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领导到*镇*移民开发区实地视察*甘蔗受灾情况;二是2月23日至25日我局领导陪同政协及有关部门领导前往*六个乡镇视察库塘蓄水和干旱情况,并在视察工作汇报会上作了题为《××县2009年降雨情况及2010年气候趋势预测》的报告。两次实地视察,既了解了灾区实际受灾情况,使我局能更好地开展抗旱气象服务工作;又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了干旱发展态势,以便科学决策。
三、抓住有利天气过程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自去年我县出现干旱以来,我局已多次开展了人工增雨作业,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就今年以来,我局1月26日、2月18日也实施了人工增雨作业,全县大部分乡镇降中到大雨。现在看来,人工增雨作业不失为一个能有效缓解旱情的方法。我局还将根据天气情况,抓住有利天气过程继续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并且我局正积极筹建、努力增加和完善人工增雨设备(请示政府增设增雨作业车载小型雷达和一辆增雨作业车),更加科学地实施人影作业,努力提高人工增雨作业效益。
四、努力拓宽气象信息渠道
准备用2至3年的时间完成全县14个乡镇134个行政村及4个社区的农村气象综合信息服务系统(电子显示屏)建设,拓宽气象信息渠道,改变气象信息利用率不高的现状。去年9月,我局已完成了全县14个乡镇和政府大院电子显示屏的安装、调试,并正式投入使用。显示屏投入使用至今,运行良好,极大地提高了气象信息的时效性,扩展了气象信息的覆盖面。今年我局将在全县建立至少30个气象综合信息服务系统示范行政村,并逐步完成全县行政村、社区的信息服务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使人民群众能及时地了解天气情况,避免或降低灾害性天气造成的损失。
尊敬的各位领导:
正当我乡积极组织抗旱防汛工作之际,有幸迎来各位领导一行带着对黄花人民的关心和厚爱,莅临我乡检查指导工作。在此,我代表乡党委、政府以及广大干部群众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__基本情况和今年以来的抗旱防汛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__位于崇信县南部塬区,全乡辖8村52社,1767户7763人。东西长10公里,南北宽8公里,总面积107.27平方公里,拥有耕地4.2万亩。北依锦屏镇,东靠木林乡,西接新窑镇,南邻灵台县梁塬乡,距县城15公里,崇大路穿越全境。区域内山、川、塬地形皆有,地势自北向南倾斜,平均海拔1300米。境内残塬沟壑纵横、梁峁起伏,土地侵蚀切割严重。塬面南北狭长而窄小,东西部崾岘沟壑多。年平均降水量546.4毫米,且时空分布不均,多集中在7、8、9三个月,干旱少雨是全乡农业发展的主要限制因素。为了与旱灾做斗争,至今全乡共建成塘坝3口,水窖4480眼,人饮水管道124千米,入户率达到6村1334户79,年可供水量3.6万立方米,人畜饮水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二、抗旱防汛工作情况
由于我乡受特殊的地理和气候条件的影响,导致乡域内日照多,降雨少等明显特点。滑坡、泥石流等时有发生,防不胜防。旱灾年年发生,春旱比较突出,伏旱次之。频繁的旱灾严重影响和制约着黄花社会经济的发展。
(一)当前旱情汛情形势
1、旱情方面
今年入春以来,我乡降雨普遍偏少,气温异常偏高。从2月下旬到5月中旬近100天时间里,持续高温少雨,土壤墒情急剧下降,冬小麦及大秋作物生长受到严重影响,旱情十分严重,且有持续发展趋势。据统计,全乡冬小麦作物受灾面积达1.35万亩;大秋作物及其它作物受灾面积2.94万亩;草地受灾面积2.5万亩;有1568人、4000余头大家畜出现间歇性缺水现象。
2、汛情方面
“久旱必有大汛”,根据过去几年和近几年经验教训,后季降水必会偏多,防汛形势不容乐观。我们从现在开始,对全乡防汛险段和易发生泥石流、滑坡地段逐个排查登记,设置明显标志牌,制定应急预案,为下一步防汛工作做好准备。
(二)已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面对严峻的抗旱防汛形势,市、县相继召开专题会议后,乡上及时召开全乡抗旱防汛工作会议,认真传达了市、县抗旱防汛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近年抗旱防汛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对20__年防汛工作作了全面的安排布署,及时组织动员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积极、主动、务实地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开展好抗旱防汛救灾的各项工作,确保我乡抗旱防汛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一是建立健全指挥机构,层层落实防汛抗旱职责,乡上成立了乡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由乡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各村社、乡水站、农电站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村也相应成立了各自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层层靠实责任,形成了有组织、有物资保障的抗旱防汛工作格局。
二是寻求有效抗旱途径,积极推行抗旱保收新举措。开年以来,我乡共派出乡、村干部90人(次)到各自所包村社帮助旱灾区想办法、出点子,寻求抗旱路子。经实地考察,在县农牧局的大力支持下和指导下,全乡采用全膜双垄集雨沟栽培技术,种植玉米300亩、马铃薯1200亩,并通过点播点灌的办法确保出苗率和成活率,通过此项技术的推广,可在原产量的基础上,增加产量20至30。
三是抓紧水利工程扫尾工作,发挥其正常功能。到目前为止投入劳动力500多人(次),投入抗旱资金1.5万元,修复水毁坝塘2口,水窖285口,引水渠道5条、2.8公里,有效的缓解了因久旱造成的人畜饮水困难,提升了村庄和居民点的排汛能力。
四是作好汛前安全检查。我乡多次组织技术人员对村社及工程点进行隐患排查,督促清除,确保安全。经排查,凉水泉黑石沟旧村庄改造点有水灾隐患,为此,乡上及时指派专人与村社干部紧密配合,开挖排洪渠600米,解除了群众的后顾之忧。高庄子山地新农村建设点,新建塘坝容量偏大,很有可能造成决堤,乡上及时督促该村动用机械4台,利用3天时间进行了补修,消除了隐患。真正做到了防洪、蓄水两不误,安全、生产两手抓。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防洪抗旱手段单一,防洪抗旱资金严重不足,防汛抗旱所需物资储备明显不足。
二是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亟待完善。部分村社对发生的旱情、汛情反映迟钝,信息上报不及时、统计数据不准确、情况反映不规范。
三是防汛工程设施脆弱,防洪减灾体系不完善。
四是抗旱基础仍然薄弱。缺乏水源是塬区农业水利化和救灾的根本症结。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抗旱方面
一是要提高认识,逐步实现由被动抗旱向主动抗旱的转变。面对我县十分严酷的自然条件,我们一定会把抗旱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坚持以防为主、防抗并举,积极探索适合我乡实际情况的有效抗旱模式,制定较为完善的抗旱减灾工作方案,建立快速、准确的旱情监测体系,以提高抗旱工作的主动性、时效性和针对性,增强抗旱应变能力。
二是要坚持科技抗旱不放松,着力提高抗旱工作质量和效益。合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扩大耐旱低耗水作物种植比例,综合运用地膜覆盖、增施有机肥料、生物微肥和抗旱剂等农业、生物、化学措施,提高农产品产量,保证粮食安全。
四是要加强示范引导,提高农民群众抗旱工作水平。农民群众是抗旱生产的主体,今后,我们将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专业抗旱服务组织的引导作用,通过建立示范基地、开展抗旱培训和科普
宣传等工作,形成全民抗旱的浓厚氛围,提高和促进全乡抗旱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最大程度地减轻和消除旱灾损失。
(二)防洪方面
今年入夏以来,我市遭受了100年不遇的特大干旱灾害。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和带领灾区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旱救灾,努力把旱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因市长在*开会,受他们的委托,我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严重的高温干旱给我市经济造成重大损失
今年7月上旬以来,我市遭受了100年不遇的特大干旱。今年干旱具有四个特点:一是干旱时间之长,历史罕见。常年“七下八上”的伏旱,今年7月初就已露头,比历史同期提早10-15天,且夏旱伏旱相连,持续时间长,严重的高温伏旱天气已达51天。二是干旱强度之大,历史罕见。7月以来,全市27个镇街(管委会)中,只有四面山、几江等12个镇街(管委会)降雨量20毫米左右,与多年同期的241毫米相比偏少近9成;高温日数多,51天中日气温高于35℃的44天,其中达到40℃以上的15天。8月15日,极端最高气温44.3℃,比*有气象记录史以来的最高值41.3℃超出3℃;土壤水分蒸发快,7月9日-8月28日累计蒸发量达340毫米,是同期降雨量的17倍。根据8月28日土壤湿度观测,砂壤土的相对湿度已在50%以下,土壤水分损失严重。根据*市气象局专家8月28日会商,预计连晴高温天气还将持续,8月30—31日最高气温可能达到42℃以上,9月4—6日可能有一次降雨过程,雨量还不能确定。三是干旱水源之少,历史罕见。全市9124口*塘,210座小型水库,伏旱期间45%的*塘干涸,全市正常蓄水量8150万立方米,现在仅有3500万立方米,减少58.87%。21日早晨的降雨,并未使水利工程蓄水量有实质性的增加。四是干旱损失之重,历史罕见。持续的高温干旱,给我市经济发展造成重大损失。据统计,全市27个镇街(管委会)1*万人受灾,57.5万人、48万头牲畜饮水困难,161万亩粮经作物受灾,绝收(枯死)40.54万亩,因高温干旱造成死亡生猪12540头、小家禽畜25.48万只。全市直接经济损失达54270万元,其中,农业损失48850万元。同时,严重高温伏旱天气,森林火险等级持续保持在五级,森林火警频繁发生,7月10日至8月28日,我市就发生了森林火警45次,几乎每天一次。
二、全市上下全力以赴抗旱救灾
面对严重的高温伏旱,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对全市抗旱救灾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和安排,并紧急调集抗旱救灾资金442万元(其中,争取*市抗旱投入到位308万元,本级财政投入134万元),组织捐款179.30万元,帮助重旱地区抗御旱灾。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心系灾区,多次亲临一线指导抗旱救灾。王书记、熊市长多次研究部署抗旱救灾工作,王书记上午在听取了全市抗旱救灾工作情况汇报后,果断决定召开今天下午的紧急会,对全市抗旱防汛救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总结前阶段抗旱救灾工作,在四个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抗旱保饮水。全市对水库、塘堰工程的蓄水实行统一管理,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合理调度水源,做到科学用水,计划用水,节约用水。8月7日以来,市政府统一调度市政、消防和企业车辆6台对几江、德感、珞璜、李市、蔡家、柏林、西湖等镇街人畜饮水困难重点地区送水。全市累计出动送水车辆3*辆次、送水2090吨、解决人员饮水6.8万人、5.5万头牲畜饮水困难。同时,积极开展钻井取水,全市计划钻井3500口,解决5.25万人的饮水问题,目前,已完成钻井120多口。
(二)抗旱防疫病。各镇街、各部门积极开辟清洁水源,加强水源消毒和水质监测,把好取水、运水、分水各个环节的“卫生关”。加强伏旱期间食品卫生监管,开展消毒、杀虫和灭鼠工作,减少了卫生防疫隐患。对户外高温环境工作人员作业时段进行了适当调整,强化了公共场所防暑降温,积极开展中暑人员紧急救治工作。全市共派出卫生防疫小分队274支,紧急出动卫生人员1432人,救治暑热伤病人员1950人次,发放防暑宣传资料43500份,投放消杀药品、器械价值180万元。
(三)抗旱防火灾。市政府了森林防火令(*府令第7号),召开了专题会议,8月12日,*市森林防火紧急电视电话会后,我市又接着召开各镇街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参加的会议,对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具体安排。7月5日、8月4日、8月11日,以*府办发〔20*〕139号、*府发〔20*〕65号、*市委办〔20*〕91号文件作了安排。从8月10日起,市广播电视台每天反复播出*市政府森林防火令、滚动播出“严禁携带火种进山”、“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等警示标语。为了促进防火措施落实,7月30日-8月5日,市政府组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分成6个工作组,到各镇街督查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防火物资的储备、扑火队伍组建和值班等情况。全市储备灭火弹1350枚、砍刀2400把、铁扫把2800把、油锯2台、风力灭火机5台,组建应急扑火队伍3900多人。
(四)抗旱保丰收。一是抽水提水保灌溉。以电力提灌站和抗旱服务队的机具为重点,组织农民的小型机电泵,开展抽水作业。初步统计,全市投入抗旱劳力241万个,维修、改造、新建电灌站297站/8337千瓦,维修移动提灌机械3337站/8241千瓦,出动抗旱机具20000台套/2.5万千瓦,提水、放水920万立方,灌溉46万亩次。如白沙镇凤丽绿丰现代农业种养殖场,8月中旬建成堤灌站后,使该场700余亩萎蔫的晚熟柑橘及时得救,避免了较大损失。二是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开展人工增雨作业3次,发射火箭弹17枚、人雨弹828发,其中,8月19日晚至21日晨的人工降雨,全市大部分镇街下了小到中雨。三是抓好晚秋生产。把晚秋生产作为农业增产增收和抗旱救灾的一项重要补救措施来抓。早在6月28日,在全市种粮农民综合直补工作会议上,市政府就对晚秋生产作了安排,并以*府办发〔20*〕156号文件将晚秋指导性生产任务下达各镇街。随着旱情的发展,针对稻田干涸、再生稻蓄留困难实际,对晚秋生产计划进行了调整。全市计划发展晚秋生产30万亩,其中,秋菜15万亩,再生稻6万亩,秋红苕5万亩,秋洋芋3万亩,秋玉米1万亩。全市力争晚秋粮食产量2万吨、蔬菜产量25万吨,收入2.7亿元。
三、抗旱救灾形势依然严峻
(一)人畜饮水困难加剧。由于塘库蓄水量锐减,加之绝大部份塘库承包水产养殖,水质受到影响,即使塘库有水也不能直接饮用,全市57.5万人、48万头牲畜饮水困难,水质不达标。随着旱情发展,人畜饮水困难加剧,需要送水的地区和人口不断增多,现有6台车辆远不能满足需求。
(二)抗旱油料、电力紧张。抗旱油料0号柴油除石油加油站外,面向广大农村的17个农机及其它社会加油站均无配置计划。而石油部门由于网点布局不足,也不能满足农村抗旱用油需要。农村电力供应紧张。电力缺口2万千瓦以上,相当于农村用电量的一半。8月10日以来,除对工业负荷限电外,对镇街轮流停电,给抗旱工作造成困难。
(三)森林防火压力大。旱情还未解除,高温伏旱天气和高火险时段还将持续,各地林下可燃物负荷量普遍超标,野外火源控制难度大,加之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扑火机具落后老化,一旦着火,极易酿成大灾。
(四)防汛防地灾抢险任务艰巨。全市尚有三类坝病险水库142座,占水库总量的67.3%,特别是前段时间的连晴高温少雨天气,塘库干涸、大坝渠系干裂,同时我市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域,遭遇暴雨袭击极易出现崩岸、滑坡、垮塌和地质灾害,但不少同志对可能发生的汛情、旱情和地质灾害反映不够敏锐,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差,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容易留下重大隐患。
这些问题,各级各部门都必须高度警惕,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防范灾害的发生。
四、全力以赴,坚决打赢抗旱防汛攻坚战
目前,旱情仍在发展,抗旱防汛救灾形势依然严峻,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民动员,精心组织,抗旱救灾工作要实现“六个确保”,即确保群众的生活用水、确保不渴死人和大牲畜、确保不发生重大疫情、确保不出现重大森林火灾、确保战斗在生产和救灾一线的干部群众的生命安全、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一)全力以赴,首先保证人畜饮水。继续把保证人畜饮水作为抗旱救灾的第一任务,当前要围绕“送、帮、消、钻、打”五个字,坚持不懈,一以贯之。“送”就是送水。实行分级负责,对远离水源、饮水困难的重旱地区和重点场镇,由市政府统一组织车辆送水;对一般缺水地区由镇街负责送水;对五保户、困难户、劳弱户由镇街统一安排,村社具体落实专人取水、送水,确保人人都有干净水喝,决不能因缺水发生人员伤亡事件。“帮”就是互相调剂。由镇街牵头,市水利农机等相关部门配合,加强对生活用水的指导与协调,相互调剂水源,共度当前难关。“消”就是消毒。卫生部门要广泛宣传普及饮水卫生知识,指导群众搞好消毒工作,保证饮水卫生安全。“钻”就是钻井。加快钻井找水力度,抓紧建设和修复应急水源工程,进一步开辟清洁水源。确保用水安全。全市计划的3500口钻井水利农机部门要迅速安排到镇街,落实到具体的农户、具体的地点,争取早日见成效,早日发挥作用。“打”就是打雨。市气象部门严密监视天气变化,4个炮点进入作业阵地保持临战状态,备足降雨弹,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二)以人为本,搞好防暑降温和救灾防病工作。卫生防疫部门要指导搞好防暑降温和救灾防病工作,特别是要高度关注农村贫困群众和城市低保人员和病人、老人等人群的防暑降温工作,坚持为他们提供防暑药品和必要的生活帮助。要认真做好以“二号病”为主的肠道传染病的预防和治疗工作,加强对传染病疫情的监控,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坚决杜绝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当前气温高,各类食物容易发生腐败变质,极易发生食物中毒。为此,卫生监督部门要切实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工作,落实专门的监督人员,实行划片包干,把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领导和人员,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确保无经营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我在这里要强调的是,特别要做好农村集体家宴的安全监督工作,要按照《*市农村集体家宴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申报备案制度。要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一般情况下,暂时不举办大规模的农村集体家宴。对于经申报备案的,要落实卫生监督人员进行全程监督。同时要监督饮用水源卫生,加强对新开辟水源的水质监测和消毒,确保群众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
(三)严防死守,加大城乡防火工作力度。督促各镇街按照8月12日*市森林防火紧急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和*府发〔20*〕65号文件、*府发〔20*〕67号、*市委办〔20*〕9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责任、落实措施,确保责任到人头,措施到山头。市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继续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镇街和村社干部结合抗旱工作,走村串户宣传防火规定和知识,力争家喻户晓。加大重点林区监测巡查密度,确定专人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的监测巡查,坚决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做到有火及早发现、及早扑灭。同时,要高度重视和警惕城镇火灾,进一步落实消防责任,防止发生城镇火灾事故。
(四)高度警惕,切实做好防大汛的充分准备。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按照*府办发〔20*〕169号文件要求,做好先旱后涝、旱涝急转的应对工作。加强天气预报工作,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汛情和地质灾害险情,为防洪提供科学依据。市水利、地灾部门牵头组织力量对防汛有关设施、工程和汛期地质灾害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及早发现、整治、消除安全隐患。抓紧时间对水毁、旱损的塘库堰渠进行除险加固,恢复和提高防洪能力。进一步完善落实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防洪防地灾应急预案,做好应对突发灾害的准备工作。要做好防汛防地灾组织、队伍、物资的准备,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要强化防汛防地灾责任,严肃防汛防地灾工作纪律,落实每一个环节的责任,确保安全度汛。
(五)积极行动,努力开展生产自救。组织发动广大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切实加强在地粮经作物的管理,千方百计保住经果林。干旱虽然不利蓄留再生稻,但干涸的稻田也为调整晚秋生产种植结构,扩大蔬菜、秋洋芋等高效作物种植规模提供了条件。当前要做好种子、种苗和化肥等农资的调运和技术培训工作,做到面积落实、种苗落实、技术落实,力争全面完成30万亩的生产计划。同时积极发展小家禽,组织好赴新疆采摘棉花等季节性劳务输出,广开农民增收门路,把伏旱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1.1制定目的和依据
为了及时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建立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以及我市救灾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密切协作;以人为本,生命至上;自救为主,救济为辅。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重点是严重、特别严重自然灾害的救助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辖区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行动,密切配合。各级人民政府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医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困难,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要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大力开展自救互助和社会捐助,政府重点救济灾区无自救能力、自救能力弱和遭受重灾的群众。
1.3自然灾害及其类别
我市境内发生的灾害有洪涝、干旱、暴雨(雪)、雷电、大风、冰雹、霜冻、低温、高温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农业生物灾害以及森林自然火灾和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危害。
1.4适用的工作范围
①自然灾害发生前的预报预警。②自然灾害将要发生或自然灾害突发时受威胁和受灾人员转移后的临时安置和管理。③灾害发生后对受灾人员衣、食、住、医等方面基本生活的救助。④灾后的生产恢复。⑤倒塌民房重建。⑥因灾毁坏的水利、交通工程和学校校舍、农村卫生院等公共设施的修复。⑦相关的其他工作。因自然灾害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需对转移安置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的,由各级政府负责协调并安排专项经费,民政部门参照本预案施行救助。
2启动条件
2.1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预案:
(1)因灾死亡3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5000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2000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800间以上。
2.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2.3市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市生产救灾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3.1.1组成
市人民政府设立生产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市的救灾应急工作。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救灾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卫生局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部成员为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直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地税局、市广电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粮食局、市电信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办、市物价局、供电公司、市红十字会等部门的负责人和*市人武部、市武警中队的相关负责同志。
3.1.2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协调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2)研究决定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意见;
(3)贯彻落实省、滁州市对我市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指示;
(4)向滁州市政府报告我市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情况;
(5)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1.3各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对外(上)联络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
(2)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生产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3)市直工委:负责组织和协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派驻单位对口救灾支援工作。
(4)市民政局:统筹协调全市救灾工作;提出救灾资金、物资安排方案;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市级救灾专项资金,并对救灾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市政府提出自然灾害处置的工作建议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工作,做好灾情核查、评估和上报工作,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和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协调救灾捐赠工作;承担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5)市发展改革委:统筹考虑将减灾救灾及救灾应急储备项目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向国家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的核报工作。必要时,协调公路等部门优先保证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尽快恢复因灾毁坏的公路等有关设施。
(6)市水利局:负责洪水预测、预报和旱情监测、预报,指导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对河流、水库实施防汛调度,指导督促灾区修复水毁水利工程;参与洪、旱灾情的查核、评估工作。
(7)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帮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防疫防病工作;开展对受灾地区生活饮用水、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向灾区支持应急药品。
(8)市农委:负责组织农作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及时报告农作物重大病虫灾害情况,会同市民政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落实灾区补种、改种农作物所需的种子,组织农技人员赴灾区帮助指导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9)市财政局:负责编制市级财政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预算,筹集和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加强救灾资金的监督管理。
(1O)市*局:负责指导灾区治安防范,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证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11)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全市公路、水路部门,优先保证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以及受灾群众的安全疏散,组织交通系统开展救灾工作,尽快恢复因灾毁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
(12)市林业局:负责森林火灾、病虫害灾的监测、扑救、损失统计和防治工作。
(13)市商务局:牵头负责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具体承担肉类、食糖等重要商品的应急救灾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14)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教育系统开展救灾工作,会同民政部门做好教育灾情的核实工作,及时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
(15)市建设局:负责指导灾后群众住房和灾区校舍、卫生院等公共设施恢复重建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质量监理工作。
(16)市审计局:负责对各级、各部门安排的救灾资金、物资和接收的捐赠资金、物资进行审计监督。
(17)市监察局:负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在遵守和执行救灾工作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决定、命令中存在的问题。
(18)市粮食局: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的粮油供应,保证灾区口粮需要。
(l9)市气象局:负责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分析预报服务;灾害发生后,及时收集、核实和统计气象信息资料,参与气象灾害评估,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
(20)市地震办:负责地震监测预报、震后震情跟踪监测和趋势判定,震灾调查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等工作。
(21)市统计局:负责协助查灾、核灾等工作。
(22)市地税局:负责监督执行救灾捐赠物资的税收减免政策。
(23)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灾区食品、药品的监督,依法组织开展对灾区重大事故的查处。
(24)市工商局:负责灾区物资供应的市场管理。
(25)市物价局:负责加强灾区价格管理,开展监督检查,打击违法行为,必要时提出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的意见,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26)市电信局:负责生产救灾的通讯保障工作。
(27)市广电局:负责组织生产救灾宣传工作和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
(28)市供电公司:负责生产救灾的供电保障工作。
(29)市红十字会:参与灾区救灾和伤病人员救助工作。
(30)市人武部、市武警中队: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因灾失踪人员的搜救和其他救灾工作。
3.2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构成及职责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八个工作组。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为市生产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综合材料及各类文电的起草和发送,编印工作简报,承办会务,了解全市生产救灾工作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协调有关事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个工作组的职责分别为:
(1)安置及生活救济组:市民政局牵头,市直工委、市商务局、市*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粮食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制定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方案,下拨救灾款物,帮助灾区安排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指导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办理接收、分配救灾捐赠工作,保障救灾物资运输。
(2)查灾核灾组:市民政局牵头,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统计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灾情的查核、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3)卫生防疫组:市卫生局牵头,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区伤病群众的救治和食品、药品、饮用水以及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监督,确保灾区不发生大的流行性疫病。
(4)生产自救组:市农委牵头,市水利局、市林业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灾区农作物的补种抢种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5)灾后恢复重建组:市发改委牵头,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建设局、市广电局、市电信局、市供电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制定灾区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及时恢复或新建水利工程、道路、学校、医院、电信、供电、广播电视、市政工程等公共设施。
(6)巡视组:市监察局牵头,市直工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为成员单位。负责检查督促各项救灾措施落实,审计救灾专项资金和救灾捐赠款物发放情况,检查监管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必需的食品药品和建材的质量、价格,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查处救灾工作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7)宣传组: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广电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生产救灾宣传工作。
(8)对外联络接待组:由市委办、市政府办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协调对外联络工作,上级领导来我市检查指导抗灾救灾的接待安排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3专家组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设立专家组,由市民政局负责同志和长期从事救灾工作经验丰富人员,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机构高级研究人员组成。主要职责:监测、查核、评估灾情;分析、研判灾害趋势;对救灾应急工作提出建议、意见。
4预警预报
4.1预警预报
自然灾害预警预报。根据灾害类别不同,市政府有专项应急预案的,按照相关预案的规定办理;无专项应急预案的其他自然灾害发生,由相关部门和单位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4.2信息通报
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本预案规定的灾害预警预报的各部门,须将各类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及时向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通报。
4.3信息处置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须对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及时进行分析评估,视灾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向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报告。
5应急响应
5.1I级响应
5.1.1启动条件
全市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市启动Ι级响应。
(1)因灾死亡10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3万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1万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5000间以上。
5.1.2启动程序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市长提出启动I级响应的建议,由市长决定启动I级响应。
5.1.3应急响应
启动I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市政府向滁州市政府报告情况。
(2)市领导赴灾区察看、指导。
(3)市生产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开展生产救灾工作,及时落实滁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救灾应急方面的指示。
(4)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联合办公,及时收集、评估、汇总各地灾情信息,编写救灾工作动态,每日9时前向市领导、市有关部门和滁州市民政局报送综合情况。
(5)安置及生活救济组组织人员赴灾区指导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申请协调、调拨救灾款物,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加强对转移安置灾民的管理。
(6)查灾核灾组立即组织人员赴灾区核查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向办公室提供灾区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7)卫生防疫组组织医疗卫生防疫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保证灾区伤病群众及时得到医治,保证食品、药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保证灾区不发生大的疫情。
(8)生产自救组组织农业技术人员,赴灾区指导开展生产自救,改种补种农作物,发展畜、禽、渔等副业,组织引导劳务输出等。
(9)灾后恢复重建组组织人员指导受灾群众倒房重建和对水利、交通、学校、卫生院等毁坏设施修复重建项目进行调查、评估、立项、申报,争取灾后重建尽快实施。
(1O)巡视组组织人员赴灾区巡视指导,研究解决生产救灾工作中的各种问题,重大问题向指挥部报告。
(11)宣传组会同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通报灾情和救灾信息,并加强新闻舆论管理。
(12)对外联络接待组做好上级领导来我市检查抗灾救灾以及境外组织和人员来我市援助抗灾救灾、新闻采访的接待安排工作,制定接待方案,向有关领导报告并落实接待。
(13)按有关程序申请省政府支持。
5.1.4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提出建议,市长决定终止I级响应。
5.2Ⅱ级响应
5.2.1启动条件
全市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自然灾害,市启动II级响应。
(1)因灾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3万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2000间以上5000间以下。
5.2.2启动程序
市民政局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提出启动II级响应的建议,由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II级响应。
5.2.3应急响应
启动II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召开指挥部会议,听取救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救灾应急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救灾工作任务。
(2)8小时内,派工作组赴灾区查核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根据情况,市领导赴灾区察看、指导。
(4)市民政局向滁州市民政局报告,请求派工作组赴灾区指导救灾工作。
(5)根据灾区需求或市领导指示,市民政局会同财政局下拨救灾应急款物。
(6)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掌握灾情发展变化和救灾工作情况,向市领导、市有关部门和滁州市民政局报送信息。
(7)督促受灾地区政府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及时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转移到安全处所,抢救受伤群众,安抚遇难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救济受灾群众和安顿无家可归者;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确保受灾群众有食、有衣、有住、有病能医,防止疫病流行;加强灾民安置点治安管理,保护国家和群众的财产,维护灾区稳定;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开展生产自救和重建家园工作。
(8)根据情况,申请滁州市政府支持。
5.2.4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市民政局提出建议,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终止II级响应。
5.3Щ级响应
5.3.1启动条件
全市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较大自然灾害,市启动III级响应。
(1)因灾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5000万人以上1万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2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800间以上2000间以下。
5.3启动程序
市民政局分管救灾的负责同志接到灾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局长提出建议,由局长决定启动Щ级响应。
5.3.3应急响应
启动Щ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市民政局接到灾情信息后,2小时内向市政府、滁州市民政局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及时向受灾地区派工作组,查核灾情,慰问灾民,指导工作。
(2)根据需要,向重灾地区调拨救灾物资。
(3)坚持24小时值班和灾情零报告制度,保持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畅通。
(4)会商财政部门下拨部分应急救灾资金,支持地方安排灾民基本生活。
(5)督促受灾地区政府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
5.3.4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市民政局分管救灾的负责同志提出建议,局长决定终止Щ级响应。
5.4新闻报道
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内外有别的原则,以正面宣传为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抗灾救灾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根据情况适时召开新闻会,灾情和救灾信息。内容涉及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农作物受灾面积等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的,由市民政局负责审核;涉及水情汛情和旱情的,由市水利局负责审核;涉及震情的,由市地震办负责审核;涉及气象数据的,由市气象局负责审核;涉及疫情和卫生防疫情况的,由市卫生局负责审核;涉及其它方面内容的,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由相关部门负责审核。
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6.1.1市财政部门每年将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增长、物价上涨、农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逐步提高受灾群众的救助标准。
6.1.2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市财政安排的预备费要重点用于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
6.1.3必要时申请国家救灾资金支持。
6.2物资保障
市政府救灾部门负责管理省委托代储的救灾帐篷等救灾物资,并在灾前与有资质的供应商预先签订供货协议,保证受灾时群众的食品和必需的生活用品能够及时供应。
6.3通信和信息保障
加强全市灾害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救灾通讯网络运行正常,以及与省、滁州市救灾部门的微机通讯通畅。利用电子政务专网建立市民政、水利、地震、气象、农业等部门间的灾害信息共享交流平台,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6.4装备保障
市政府根据需要给救灾应急部门配备救灾必需的车辆、计算机软硬件、摄像机、照相机和GPS等设备和装备。
6.5队伍保障
加强民政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建立健全专家队伍,重点开展灾情会商、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充分发挥武警、消防、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能和骨干作用。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6.6社会捐助保障
完善民政部门救灾捐赠工作程序,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会公示、表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加强各级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慈善组织、红十字会的作用,协助接收各界捐赠的救灾款物。建立救灾捐助表彰制度,创造救灾捐助良好的社会氛围。
6.7安置场所保障
市救灾应急部门对本市可能因自然灾害需转移安置的人口数量进行预测,并对安置场所作出规划,可以采取投亲靠友、腾住公房等方式,安置人口较多时可以搭建临时简易棚,困难较大时向省、滁州市申请拨给救灾帐篷。
6.8宣传、培训和演习
6.8.1政府救灾部门利用媒体或通过其他方式宣传灾害知识、应急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6.8.2政府救灾部门每年组织一次救灾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定期向各类专业紧急救援队伍、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组织提供救灾工作咨询。
6.8.3市生产救灾指挥部不定期在灾害多发地区,根据灾害发生特点,组织救灾应急演习,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7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
7.1灾后生活救助
受自然灾害影响,冬令、春荒期间部分受灾群众出现口粮短缺等生活困难时,各级政府在全面核查灾情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受灾群众生活安排方案,并组织实施。
7.1.1灾情调查及报告
政府救灾部门每年按规定调查报告因灾造成的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并上报市政府、滁州市民政局。
7.1.2救助方案制定及实施
各级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冬令、春荒救助工作方案,逐级上报,并负责实施。灾情严重、本级政府救灾确有困难时,应及时申请上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经费,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吃饭、穿衣、盖被等基本生活困难。在救助方案实施过程中,应区别情况,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对有自救能力的,开展互助互济,通过发展生产和组织劳务输出等措施,增强自救和抗灾能力。对缺粮又缺钱的贫困受灾群众,及时给予政府救济。对有偿还能力但暂时无钱购粮的群众,地方政府可决定开仓借粮,通过开展社会捐赠、对口支援、紧急采购等方式解决灾民的过冬衣被。
7.2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
7.2.1工作原则
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由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统筹指导。倒房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济、以工代赈、政策优惠、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自行借贷等多种途径筹集。住房规划、设计和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安全适用。
7.2.2方案制定
灾情稳定后,灾害发生地乡镇(街道)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房台帐,为组织实施重建工作准备基础数据。市政府救灾部门根据全市灾情和各地实际,制定受灾群众倒房恢复重建的目标和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准。市政府根据受灾情况,向滁州市政府申请建房补助资金,帮助灾区受灾群众恢复重建因灾倒房。
7.2.3组织实施
受灾地区政府负责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实施,政府相关部门配合、支持,要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确保因灾倒房群众有安全的过冬场所。
7.3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
市发改委综合协调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工作,市教育、卫生、水利、交通等部门组织协调灾区中小学校舍、乡镇卫生院以及水利、交通、供给水等基础设施的修复、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