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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管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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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管理

第1篇:麻醉药品管理范文

2005年8月3日,国务院颁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5年11月1日实施。为配合《条例》的施行,卫生部也出台了一系列的配套文件,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医疗机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等,以进一步贯彻和落实《条例》的精神和要求。上述《条例》和文件的实施,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规范管理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经过3年的施行,结合基层综合性医院的实际,将遇到的一些问题探讨如下。

1 内在的问题

1.1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剂量和用药时间不明确 《处方管理规定》第10~12条规定: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一次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控缓释剂型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不超过7日用量;对某些特殊情况,处方可适当延长;为癌痛、慢性重度非癌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不得超过3日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超过7日用量。3日和7日用量中每日用药次数,间隔时间是否限定?一次用量最高限量是多少?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可适当延长,可延长多少?不能口服的患者如何处置?吗啡控缓释制剂的每日极量为多少?

1.2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地点问题 《处方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医疗机构使用,或者由医疗机构派医务人员出诊在患者家中使用。对不能口服的患者尤其突出,实际工作中实行起来难度较大,需长期注射麻醉药品的癌痛患者,病情难以挽回的,其疼痛其他方法难以解决,为缓解病人的疼痛需多次注射,对于农村地区的患者,住院治疗已不可能,经济条件也不允许,要求患者一天数次往返医院或医务人员几次为其上门注射不符合实际。而团场和乡镇医院并未备麻醉药品,必须到上级医院领取,这就加剧矛盾,管理难度也加大,患者及家属也难以接受,医疗单位也很为难。

1.3 未用完药品的回收问题 《药品管理规定》中第三十条规定: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医疗机构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销毁处理。在晚期癌症患者,因患者死亡或病情变化等因素而停止服药,或改变用药方案使麻醉药品剩余比较常见,至于如何处理,目前普遍自用情况下,医疗机构无法掌握和控制,患者家属也不愿接受,此规定执行以来,仅有两患者家属主动交回剩余麻醉药品。由于癌痛患者带的药量数量较大,剩余药品量也不小,分散于民间,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极易为不法分子利用,对社会产生危害。

1.4 病历、处方和使用登记的管理问题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用处方记录不规范、登记不及时,处方上未使用完的剩余量管理没有规定。发现有的医师开盐酸派替啶注射液处方几乎张张都是50mg,而一支盐酸派替啶注射液规格为100mg,药房按100mg计价发药,手术室按处方量50mg注射,剩余的50mg的去向却没有任何记录和登记。注射液普遍存在,处方上未使用完的剩余量的管理问题同样不规范。而盐酸麻黄碱、芬太尼属于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不善,危害很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用处方是卫生部门统一设计供医疗机构使用的,但有的医院根本不按照处方设计的内容登记齐全,不登记病人身份证号码或编造,医生签名不写全名。处方使用的特殊药品数量不及时登记上专册。

2 建议

2.1 加强宣传,倡导合理用药 对院外实施疼痛治疗的患者,应首选无创口服给药途径,尽量少用或不用注射剂。要更新用药观念,提高用药水平,采取科学合理的镇痛治疗方法,不是只在疼痛时给药,应定时定量给药。况且现在镇痛药品有很多速控、缓释的口服制剂和贴剂,可选余地大,没有必要非得使用注射液。

2.2 恢复麻醉药品专用卡制度 本着安全管理,方便患者,操作方便的原则,重新研究恢复或借鉴“麻醉药品专用卡”管理办法,从实践经验来看,“麻醉药品专用卡”比病历管理更安全有效。可办卡交一定的押金或证件,对患者主动交回剩余麻醉药品有促进作用。

2.3 发展城乡社区医疗,引导患者就近治疗 要充分发挥城市社区诊所和乡镇医院的作用,积极引导非住院治疗使用麻醉药品注射剂的患者就近治疗,实现麻醉药品城乡同价,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方便用药,可以避免因患者自行注射而导致的医疗事故和麻醉药品安全管理问题。

第2篇:麻醉药品管理范文

【关键词】高值耗材;毒麻贵重药品;管理

【中图分类号】R1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5-0879-02

我院为综合性三甲医院,拥有17间洁净手术室,已开放16间。麻醉医生18人,平均年麻醉人次9000余人次。平均每天施行各类手术近30余台,手术量的日益增加,麻醉手术工作任务繁重,麻醉高值耗材及麻醉用药量大且品种多,为确保手术麻醉和抢救一条龙工作顺利进行,麻醉科手术高值耗材和毒麻贵重药品的发放管理已成为麻醉护理管理方面的一个重要内容。我院于2005年设立麻醉护士岗位,现就我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摸索,结合我科工作性质和特点,专门制定了一套麻醉高值耗材和毒麻贵重药品管理模式,以确保麻醉高值耗材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毒麻药品管理的安全性及有效性。现将体会介绍如下。

1 麻醉科一次性高值耗材和贵重品的管理

1.1 麻醉科的高值耗材主要是指一次性高消耗品,如双腔中心静脉导管包、三腔中心静脉导管包、气管切开套件、双腔支气管插管、气管插管套件、加强型气管插管套件、硬膜外和腰椎联合穿刺套件、镇痛泵、 动静脉内测压监测套件等。贵重药品主要指麻醉用药,包括全麻用药如丙泊酚、咪唑安定、依托咪酯、维库溴胺、阿曲库胺、氟马西尼等。

硬膜外、神经阻滞麻醉用药如碳酸利多卡因、耐乐品、左旋布比卡因等。每做一例手术高值耗材和贵重药品平均耗费2000元以上。

1.2建立有效的发放程序:我的做法是拟定一份麻醉科手术耗材及药品统计表(见表格)。抄术通知单与统计表上,提前预知次日手术耗材及用药情况,把一次性高值耗材及品准备完善,手术日晨按手术间药盒、根据手术类别、麻醉方式准备好一次性耗材及药品,并登记在统计表上。手术日晨由麻醉护士根据麻醉方式发药,由该手术间的麻醉医生领取耗材及药品,责任到人。手术当天发送,尽量不提前发送,以免手术变更等因素造成物品混乱。有特殊用药时,如:术中改换麻醉方法、加推药物。由巡回护士到麻醉护士处领取,并做好登记。手术中麻醉医生在专用的麻醉配盘中使用品,并将空安瓿放置配盘中,做好病人用药登记:分别记录在麻醉记录单、临时医嘱用药单、手术麻醉记录帐单及专用处方上,手术结束药盒归还时间必须在确认手术用药完善后由麻醉医生将各处方及剩余药品配盘一起归还麻醉护士处,以防止中途加药时造成药品记录混乱。手术结束当日麻醉护士根据耗材及药品表上的登记使用情况与手术及药品计价单进行核对查实。做到发送物品药品数目、计价单与实用物品吻合,对每天使用特殊麻醉物品及药品的情况一目了然。提高发送物品及药品的准确性,减少盲目性,杜绝少收漏收费用、更正多收费用。保证了手术麻醉工作的需要,使医院和患者双受益。

2 毒麻药品的管理

品系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的药品,[1]具体是指吗啡、可待因、阿片之类的毒剧药品,是受国家法律严格监控的特殊药品。2005年11月1日实施的《品和管理条例》以及《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进一步完善与提高了品监管机制和监管手段,强化了品管理力度。[2]而麻醉科手术室是全院品数量和种类最多的地方,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及专册登记,建立品管理流程、管理制度是医疗安全质量的重要环节,具体的方法如下:

2.1专人负责、固定基数

我科毒麻药品严格按卫生部医疗机构品、第一类的管理规定,结合我科实际对毒麻药品实施专人专管、管用分开的管理原则。即管理的人不用药、用药的人不管理的安全合理用药。由麻醉护士统一加锁保管,明确责任,定期检查。根据科室医疗需要.编制药品的年度使用计划,确定药品基数.报医务处及主管副院长审批。种类包括哌替啶10支、吗啡10支、芬太尼100支、瑞芬太尼20支、氯胺酮10支,同时建立清点登记本,放在品保险柜柜内固定的位置,每班清点交接、双签名。

2.2专柜加锁、班班交接

品设立了专用保险柜专柜储存,加锁加密码保管的方法来互相制约,杜绝药品流失,钥匙由麻醉护士保管,专职麻醉护士下班时把钥匙交由值班护士。必须两人同时在场进行交接班,,接班者检查要仔细到每支药的药名和剂量,防止其他药品充当)并与各专用帐上登记的剩余数量进行核对,核对正确后两人共同签名,交班者方可移交钥匙。这既保证了品管理时间上的连续不间断,又保证了手术患者的使用。

2.3专用帐册、每日核查

使用统一印制的专帐专册记录药品的请领和使用情况;将患者的科别、床号、姓名、住院号、患者身份证或监护人身份证、疾病名称、用药浓度、剂量、用药时间、使用方法、残量去向、使用人及核对人的双签名登记在专用登记本上。要求字迹清楚,不能涂改,返回安瓶时再次查对无误后打勾、确认。登记时不得涂改、记录时完整、准确。发药、回收、请领、登记每一环节均需做好记录。做到每一支药有章可循.有帐可查,追踪到每一个人。每天完成摆药后对当天用量进行汇总,做到每天一小结,每周一大结,每月装订保存[3]。登记本妥善保管,至少保存3年。

2.4专册登记、双人签名

使用时在品使用登记本上详细填写日期,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科室、床号、住院号、手术名称,使用药品的名称、剂量和批号,并双签名,将麻醉处方填写完整后与空安瓿一同交回麻醉护士核对登记。使用专用登记本每日登记基数清点情况,严格执行查对、销毁、使用后医生、护士在专用登记本上双签名制度。药品品种、数量由麻醉护士与值班护士共同清点并签字后。钥匙再交由值班护士保管,做到班班交接清点并登记。落实双签名制度。

2.5专用处方、安瓿相符

使用医院统一印制的红色专用处方开具药品;严格执行处方制度。处方签名并盖章,处方填写全面,剧毒麻药和精神类药品专用处方,在日常的工作中还要对麻醉师开具的和第一类精神类药品的处方进行督查,不但要检查是否采用专用处方,而且要检查处方的书写是否符合《处方管理条例》中关于品和第一类精神类药品的限量规定,严格执行毒麻药安瓿回收制度。领取时严格查对处方数量是否与药品空安瓿数量相符、电脑记出入库数量、且三者数量和种类一致,然后前往住院药房与住院药房品管理人员一同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上录入处方与手工品专用处方信息无误后。交回相应批号的空安瓿,专职麻醉护士与药师同时签字后.才予以领发药。此种制度确保按需领药。为安全用药做好第一屏障。专人专管、专人发放。领取时渠道畅通、方便快捷。节省了药品在科外时间、保证药品在外安全。毒麻药由麻醉护士与值班护士交接班,核对基数、空安瓿与处方相符。每天手术后,麻醉护士核对手术麻醉记录单,对所使用的麻药及处方和收费单逐一核对,加强审核和监控

3 体会

通过以上的实践,麻醉科手术高值耗材和毒麻贵重药品的管理形成了规范,操作按流程进行,经过科室医护人员密切的配合实施,收到了明显的管理成效:(1)高值耗材和品采取专人请领、专人保管和发放,防止一次性耗材及药品积压造成不必要的浪费。科室收入由过去的负收入到每月有赢利。为我院获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2)设有专用麻醉车及用物盘,将品请领后放入用物盘内带入手术间进行麻醉,使用比较方便。为了便于急诊手术,我们还设有急诊麻醉车,配备专用耗材及各种药品,班班认真进行交接并及时补充。(3)杜绝品丢失。如果对品不进行严格管理,将会造成大部分药品丢失及外流,一方面给科室造成很大经济损失,另一方面,一旦流入社会,也将给社会带来危害。改革药品管理方法后,既保证了药品的合理使用,又杜绝了药品的流失。(4)防止麻醉耗材及品漏费。麻醉医师根据手术患者麻醉用药,并认真记录帐目收费,麻醉护士进行再次核对安瓿处方和帐目数量,核对后由记帐员输入计算机,层层把关、杜绝漏费。建立了有效的麻醉护理管理流程,麻醉耗材及药品使用条理有序,良性循环,杜绝了流失现象,提高了麻醉工作效率保证了麻醉工作安全。(5)通过专职麻醉护士严密、规范、科学的操作,进一步提高了麻醉高值耗材及品管理的有效性、安全性,降低了耗材及药品的非正常损耗,减少了医院的耗材及药品费用成本,节约了社会资源。

专职麻醉护士麻醉耗材及药品管理模式的构建及应用具有较好的适用性,临床应用取得了良好效果,是一项安全、有效、实用的麻醉护理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 曹丽君,邵蓉.中美品管理的对比分析[J].中国药物滥用防治杂2004,10(1):48-49.

第3篇:麻醉药品管理范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本办法适用于与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第三条 卫生部负责全国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第二章 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 处方标准(附件1)由卫生部统一规定,处方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处方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

第六条 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

(一)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六)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七)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八)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九)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十)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十一)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二)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第七条 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

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第三章 处方权的获得

第八条 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第九条 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乡、民族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可以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第十条 医师应当在注册的医疗机构签名留样或者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机构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

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后,方可在本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药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后,方可在本机构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第十二条 试用期人员开具处方,应当经所在医疗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第十三条 进修医师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对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后授予相应的处方权。

第四章 处方的开具

第十四条 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开具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性质、功能、任务,制定药品处方集。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药品。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的情况除外。

第十七条 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

医师开具院内制剂处方时应当使用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名称。

医师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开具处方。

第十八条 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第十九条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医师应当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第二十一条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

(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三)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第二十二条 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第二十三条 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 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第二十五条 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第二十六条 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第二十八条 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普通处方时,应当同时打印出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纸质处方经签名或者加盖签章后有效。药师核发药品时,应当核对打印的纸质处方,无误后发给药品,并将打印的纸质处方与计算机传递处方同时收存备查。

第五章 处方的调剂

第二十九条 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第三十条 药师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取得处方调剂资格。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

第三十一条 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第三十二条 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第三十三条 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第三十四条 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第三十五条 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一)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二)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三)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四)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五)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六)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七)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第三十六条 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第三十七条 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第三十八条 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第三十九条 药师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

第四十条 药师对于不规范处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第四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将本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内同类药品相关信息告知患者。

第四十二条 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本机构处方开具、调剂和保管的管理。

第四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填写处方评价表(附件2),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

第四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第四十六条 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方权由其所在医疗机构予以取消:

(一)被责令暂停执业;

(二)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

(三)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

(四)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

第四十七条 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及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不得开具处方。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不得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第四十八条 除治疗需要外,医师不得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处方。

第四十九条 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第五十条 处方由调剂处方药品的医疗机构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

处方保存期满后,经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第五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开具情况,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规格对其消耗量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专册保存期限为3年。

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处方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在对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医师出现本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应当责令医疗机构取消医师处方权。

第五十三条 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对医疗机构处方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被检查的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不得拒绝、阻碍、隐瞒。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的;

(二)使用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

(三)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

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保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或者未依照规定进行专册登记的,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由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印鉴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第五十六条 医师和药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擅自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

(二)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医师未按照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或者未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三)药师未按照规定调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的。

第五十七条 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一)未取得处方权或者被取消处方权后开具药品处方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具药品处方的;

(三)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第五十八条 药师未按照规定调剂处方药品,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并由所在医疗机构或者其上级单位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监管职责的,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条 乡村医生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范围内开具药品处方。

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按照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包括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士。

第4篇:麻醉药品管理范文

   一、 指导思想

   以市场监管为手段,监、帮、促相结合为原则,严厉打击药品流通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从而促进药品市场健康发展,最终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

   二、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__个乡镇,__万人,有药品经营企业__家,其中县城__家、乡镇__家、有药品连锁零售企业_家;有医疗机构___家,其中县城__家、乡镇卫生院__家、乡镇所在地__家、村级卫生室___家。

   二、工作开展情况

   _年业务业务股主要抓了农村GSP认证、两网建设、“两非”专项检查、麻醉药品、中药饮片专项检查等工作:

   (一)、农村GSP认证工作

   今年是农村药品零售企业全面通过GSP认证的关键年,在市局的安排部署下,我局分别于____年_月__日、____年_月__日至_月__日召开了全县农村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动员大会和培训工作会议,从_月_日开始全面进行认证,至_月工资日整个认证工作全面完成,本次认证工作中,麻阳县共计有应认证药品经营企业__家,实际通过认证__家,其中_家停业、_家放弃认证,通过认证,农村药品零售企业药品质量管理水平得到了大幅度提高,依法管理药品意识得到加强。

   (二)、两网建设工作

   两网建设是药品监督管理中一项长期的具有深远意义的工作,是我们建立药品监督长效机制、方便人民群众用药、保证药品质量的关键。在这一方面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大力发展药品零售企业。由于今年我县药材公司破产,为了不影响人民群众用药,今年我们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外企到麻阳开办药店,先后开办了弘仁大药房麻阳分号、怀化怀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麻阳二分号、怀化怀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麻阳江口分号等大药房;帮助破产的麻阳县药材公司下属的_个门市部进行了变更登记,同时新开办了锦洲大药房、英子大药房等_家大药房,积极引导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与怀化济源、龙源、新泰神等知名药品批发企业签订药品购销协议,将他们作为药品购进主渠道,从而建立了良好的药品供应网络,既保证了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供应、又方便了人民群众用药;二是聘用了药品监督员、联络员、协管员、信息员,要求他们有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药品的流通和使用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同时建立、健全了他们的基础信息台帐,从而为形成了以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中心药品监督管理网络;三是在计算机上建立了药品监管相对人台帐,详细记录他们的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不良行为等,对监管相对人进行动态、实时的管理,为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两非”工作

   今年_月_日《某省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正式施行,考虑到这是一项全新的政治性的工作,我们针对重点人群加强宣传,于____年_月__日下发了《关于对终止妊娠药品经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并于____年_月__日、__日组织人员对城区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现场清查,并制作了相应的笔录,检查中未发现有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为了进一步将上级文件精神传达到位,确实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的发生,____年_月__日又下发了《关于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经营管理的通知》,对药品经营企业从事终止妊娠药品经营的有关规定进行了重申,并明确指出对拒不履行的,将依法处理。____年_月__日召开了全县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会议,会上再次学习了某省省人民政府___号令,强调了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有关规定,并明确指出药品零售企业不得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药品经营企业必需按照___号令的规定依法经营终止妊娠药品。

   虽然我局在两非专项行动中做了大量的宣传和扎实的检查工作,我县利群大药房、老百姓大药房在明知不能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情况下顶风作案,还是销售终止妊娠药品。为了切实做好两非专项行动工作,行成良好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各药品经营企业自觉遵守终止妊娠药品经营管理规定。上述事件发生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并采取了一下措施:

   _、对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单位依法给予了从严处理,并将查处结果在全县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通报,让其认识到违反规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后果,从而自觉遵守国家规定。

   _、进一步加强省政府___号令的宣传工作,特别是药品经营企业的宣传工作,每家药品经营企业都悬挂了横幅,真正做到了人人皆知终止妊娠药品经营的相关规定,让全社会进行监督。

   _、加强稽查力度,对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再一次进行了全面的检查。 共2页,当前第1页1

   _、进一步加强了同人口计生、卫生、工商等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形成集中整治的强大合力,于今年_月派了_名工作人员汇同人口计生局、卫生局、工商局组成联合执法大队对全县两非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检查中没有发现违法经营终止妊娠药品行为。

   通过以上扎实的工作,我县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县政府的充分肯定。

   (四)专项检查工作

   根据指示和目前药品流通领域麻醉药品、中药饮片问题比较多的现状,我们重点开展了麻醉药品、中药饮片专项检查行动。

   在麻醉药品专项检查行动中,共检查使用麻醉药品的医疗机构共__家,分别为:人民医院、中医院、妇保院、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红十字会医院、城镇医院、城南医院、省铜矿职工医院、吕家坪卫生院、兰里镇中心卫生院、锦和镇中心卫生院、郭公坪卫生院。

   从检查情况看,这些医疗机构在麻醉药品管理上人员机构基本完善,人员职责明确,有专人负责并建立了相关制度;进出实行了专册登记,销毁实行了造册并有药品监督部门参与;周转库实行了专人负责、专册登记,没有发现转借、转卖现象;安全管理上都配备了保险柜,门窗都有防盗设施,没有发生被盗、丢失、短少或者被冒领骗取的现象,麻醉药品帐册相符、帐实相符,没有发现麻醉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现象,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少数医疗机构没有执行专项检查制度,没有检查记录,没有定期进行专业知识培训,人员政策法规欠熟悉;

   _、医疗机构采购麻醉药品由于供药单位的要求而没有采取银行转帐方式,而是采取现金付款;

   _、部分单位验收登记没有实行双人签字;

   _、对凭《麻醉药品专用卡》使用麻醉药品的,随诊制度不完善,患者或取药人身份证号部分没有填写;

   _、有些单位未实行麻醉药品逐日统计工作;

   _、所有的使用单位均没有安装报警装置;

   _、回收空安瓿或废贴没有记录;

   在中药饮片专项检查行动中,发现县中医院从邵东廉桥个体药贩手中采购中药饮片,货值达_._万元,我们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这次检查中问题比较多的是县中医院,针对不同单位存在的不同问题,我局执法工作人员在耐心宣传国家有关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等规定的同时,依照相关规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通过专项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经营、使用中药饮片、麻醉药品的行为明显规范;

   三、存在的问题

   (一)、两网建设工作中,监督网络由于县药材公司倒闭,农村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供应还不是很方便,监督网由于药品联络员、协管员、信息员的待遇得不到解决,他们的工作积极性难以调动,他们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

   (二)、中药饮片购进渠道还比较混乱;

   (三)、由于县药材公司倒闭,少数药品零售企事业违法从事药品批发的现象屡禁不止;

第5篇:麻醉药品管理范文

为深入开展我院“平安医院”建设工作,切实维护医院治安安全、医疗安全、护理安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保证医院稳步发展和认真落实建设“平安医院”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医疗质量提升年”、“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及“公立医院绩效考核”重点工作,制定本院2018年度平安医院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将主要工作内容进行责任划分,落实创建活动领导责

任制,推进各项工作的完成。现将具体工作内容总结如下:

一、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1、加强医疗质量督查工作是医院的重点工作。2018年制定了《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并召开活动启动大会,就相关工作进行责任分工和安排部署,按照院长提出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具体要求,将任务分解至相关科室,层层落实并深入开展此项工作。

2、做好环节医疗质量督查工作是医务科的重点工作。每月对临床、医技、门诊科室进行医疗质量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将检查情况以通报形式在院内局域网,要求科室限期整改;并做好医疗质量专项检查,如手术安全核查、手术部位标识、危急值、检查互认等专项检查,促进医疗质量提高,保障医疗安全;每月对临床科室进行病案首页质量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加强对全院医务人员病案首页专项培训工作,2018年病案首页专项培训6次,并深入临床科室系统培训,规范病案首页填写,2018年病案首页合格率99.93%。

3、进一步贯彻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切实加强我院实验室生物安全规范管理,制订了医院《生物安全手册》;按照BSL-1,BSL-2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范围和基本要求,进行了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并上报至市卫计委和省卫计委备案。2018年临床检验室内质量控制、室间质量评价结果达到A级;

4、每月进行输血质量督导检查及通报,定期召开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会议,分析在临床用血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合理用血,保证临床用血安全。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工作,保证临床用血安全。并制订完善了《市三院无偿献血知识培训制度》、《市三院临床科室及医师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

5、2018 年对手术医师、麻醉医师、病理医师进行授权管理,并根据职称晋升、工作能力等进行考核后给予再授权;梳理各科室收治疾病的临床诊断名称,并进行疾病编码;2018年预备开展的神经血管介入技术,经讨论、评估后,报送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备案。全院内无超诊疗科目、超范围执业事件,未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覆盖率100%。

二、深化医改重点指标,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

进一步完善临床路径管理系统,发挥信息系统的优化作用,做到监管、统计等功能,制定了“市三院临床路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鼓励医生积极进入临床路径系统管理病种,规范诊疗行为。2018年继续筛选临床路径病种,并对筛选出的病种进行系统维护工作,每季度对临床路径工作进行分析评估,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同时将临床路径管理有关要求纳入绩效考核管理,提高临床路径管理病例总数、入径率和完成率,截止目前实行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为300个,2018年纳入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5211例,实施临床径管理的病例数占出院病例数的比例 37.4%,入径率82.4%,完成率83.7%。

三、改善服务方式,加强医患沟通

在医疗工作方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结合“三好一满意”活动,为患者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不断改进沟通方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严格执行医患沟通制度,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及同意权;对患者体现人文关怀,努力提高医患沟通技巧,化解患者的疑惑、不满和怨气;自觉履行告知义务,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在护理工作方面,实施科学的护理管理和培训,加强患者风险管理,做好入院患者护理风险评估工作,对高风险患者进行重点管理;定期进行护理安全例会,建立风险评估制度,管理小组定期对高风险患者的护理措施进行督导检查,有效防范护理风险的发生;建立非惩罚性不良事件上报制度,提高护理质量,同时做好院级回访工作,倾听患者的反馈意见,并进行梳理,提出改进措施,提高服务质量。优质护理开展率为100%。

在优化服务流程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门诊部各项管理制度,持续优化门诊就诊流程,通过开展“一站式”服务、预约诊疗服务、“先诊疗、后结算”服务、无假日门诊、门诊病历“一本通”等便民措施优化服务流程,让患者少跑路,节约看病时间。截止10月份门诊就诊共108841人次。

四、妥善处理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1、以人为本,营造和谐医患关系:围绕三级医院考核目标要求展开工作,严格遵守和执行投诉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和流程,动态监控医疗安全隐患,做好风险隐患的排查工作。将各类投诉及医疗纠纷逐步纳入“三调解一保险”医疗纠纷预防处置机构中来,来共同维护医患双方的利益,使医患矛盾妥善得以解决。2018年我院医疗责任保险基金正在筹备中。

2、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医疗安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防范意识:结合“三基三严”培训工作,将相关卫生法律法规也作为培训内容之一,邀请我院法律顾问为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了2次法律知识讲座,通过具体案例分析,让全体医务人员从转变服务观念、如何规避医疗风险。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及医疗纠纷防范意识。

3、建立中层领导考核体系:根据三级综合医院考核目标要求,我院将每月院级及4008热线回访结果、医疗投诉及纠纷情况纳入中层领导考核体系。结合反馈整改措施及持续改进,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工作。

4、开展满意度调查,促进医疗质量进一步改革:每月对在院患者进行满意度调查工作,将调查的问题归结为经济性、舒适性、方便性、安全性、有效性五大类,每季度对满意度调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督导科室完成整改。

5、出院患者随访工作:对出院患者进行深入追踪回访,通过健康宣教、采集信息、服务反馈的方式认真梳理患者反馈的问题,部分反馈意见提交院奖惩会按奖惩制度给予经济处罚。充分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及时改进工作方法、服务态度、不断提高医疗护理技术水平,从而提高患者满意度。

6、医疗投诉情况统计:2018年1-12月发生医疗投诉 26人次。

7、本年度工作亮点:动态监控医疗安全隐患:积极转变以往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采取下科室,勤走访,建立巡回登记本,实时监控医疗安全隐患,及时了解和发现医患矛盾苗头,指导科室做好医患沟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鼓励科室医务人员主动服务,做到投诉不出科,争取实现零投诉。及时、真实地向院领导反映巡回中发现的问题,根据院里的部署和安排,督导科室积极解决问题,反馈整改措施,从源头上消灭医患纠纷发生根源。通过巡回排查发现隐患问题40余条,都进行了合理的督导及协调,有效预防了医疗隐患矛盾发生。

五、落实防范措施,强化治安管理

1、狠抓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一是依法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制度,对容易引发火灾、存放危险品及人员集中的场所(如药库、病房等)作重点检查。二是加强消防安全设施的维护、检查,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6月份对全院336具灭火器进行了检测并充装粉剂。投资1500元更换了门诊部四楼防火卷帘控制柜1个。三是每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上报我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落实整改责任人,进行限期整改。四是结合“安全生产月”工作要求,医院邀请了青海舒安消防服务中心的专家来院为新入职人员、各部门、科室业务骨干、安保人员等共127人进行培训讲课。对典型消防安全事故案例的事故原因、发生经过和严重危害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强化了警示教育效果。培训结束后,在专家的指导下,医院开展了撤离疏散逃生演练。通过这次演练活动,医院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有所提高,对各类安全常识有了进一步了解,进一步提升了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落实危化品安全管理。一是院内危险化学品均由专门部门指定专人统一管理。单独设立危险化学品存放库房,配有灭火器、防盗门等设施,切实做到严格管理。二是严格危险化学品的验收、入库、领用管理,严禁非相关人员以任何理由进入存放库或领取危险化学品。三是定期查看清点库存危险化学品,杜绝危险化学品的泄漏、污染、爆炸、腐蚀、中毒等事件的发生。

3、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力度。高氧压舱各压力表和安全阀均在有效检验期内,氧舱运行一切正常。对全院计量设备均进行了计量检测,包括血压计、监护仪、输液泵、呼吸机和电刀等设备。压力容器检查中未发现问题,院内使用西宁豫蒙气体公司的各二氧化碳压力瓶均在检验期内,其它压力容器均正常。5月底对院内所有在用的医疗设备进行了电气检测,对检查出有隐患的设备均已进行整改。

4、重点排查汛期安全隐患。结合近期雨季防洪涝灾害工作要求,对部分下水井、下水管网等进行了维护。定期对应急物资库内的被服及大衣进行晾晒,防止受潮、霉变。对充电头灯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正常使用。

5、紧盯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饮食卫生“五四”制和厨具、餐具等消毒制度。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符合要求,着装符合规定,衣帽整洁,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6、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一是为在岗特保人员配备了必要的通讯设备和防护器械,如:对讲机、防刺服、头盔、警棍、盾牌、钢叉、锁腿器等防爆物品有利于病区各科室报告治安状况,同时便于保卫人员与公安部门的横向联系,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保卫科人员掌握治案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熟知公安机关的联系电话。注重加强对医院重要部位的监控和防范,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均安装了防盗性能较好保险柜、防盗门、防盗网等物防设施,有效地防止了偷窃行为的发生。安保人员在医院出入口对可疑人员、物品进行了高度警示关注。白天安排4名保安员,夜间安排2名保安员全院巡逻,加强急诊区域、医院周围、重点岗位、要害部位,夜间值班科室等关键部门的巡查守护等等,保持扫黑除恶安保高压态势。二是在原有基础上,投资2570元对住院部药房及学生宿舍加装摄像头4个,使人防、技防和物防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把具体工作落实到位,不留死角。

六、加强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开展专项工作检查

本年度对全院医师进行了《合理用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2版基本药物合理使用》、《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管理》培训,并完成了2018年度医师、药师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及抗菌药物的考试考核工作。

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加强麻醉药品采购、使用管理,保证临床正常合理医疗需求,防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在贮存麻醉药品的地点设有防盗门窗、保险柜、监控等安全设施,并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对进出库(柜)的麻醉和精神药品按要求填写专用帐册,并逐笔记录;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登记、专用处方“五专”管理,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规定由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开具专用处方,处方按月汇总,按规定时限进行保存;按规定程序销毁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的空安瓿。

第6篇:麻醉药品管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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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继续加强药剂工作人员对《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理办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对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全方位提高药房工作人员自身职业道德素质。加强处方书写质量的管理,每月不定期抽查并评析门诊处方,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制度及我院处方点评制度,规范处方书写,对不合理情况进行实时通报。

二、严格把关杜绝滥用抗菌药物,定期抽查处方并点评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提高医疗质量,减轻患者经济负担,预防过度使用、滥用,控制药品费用在整个医疗活动中所占的比例,制定我院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定。

万古霉素及医院规定加以限制使用的其它抗菌药物,科室应凭处方经科主任签字后,签字后再到药房取药。紧急情况下可越权使用,但处方量仅限1天。门、急诊抗菌药物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天量。

三、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管理

严格按照《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中的五专(专用处方、专用账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册登记)保管与储存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专用账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册登记此五专应该严格执行,缺一不可。对于不合格处方立即退回,不可发药。对于麻醉药品处方和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每张都必须严格审核方可发药,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都要将处方退回。对于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杜绝人情处方、领导处方。

四、制定医院基本用药目录

制定我院2018年的用药基本目录,并保证目录内的药品供应,保证临床的用药需求,做好药品网上采购的各项工作。

五、提高药学服务及药品质量

以提高质量为重心,逐步建立质量、安全系统。集中精力,抓好质量和安全,强化科学管理,提高整体绩效。加强服务过程的标准化管理,突出科室职能,对药品质量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加强合理用药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工作,对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实行严格的监控,减少抗菌药物滥用情况。定期对不足的服务工作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共性问题,做到举一反三,。使整个服务过程成为一个不断反馈、不断调整、不断规范的过程,从整体上加强和推进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医院药房是窗口,做到微笑服务,使患者有个好的心情。发药时严格按照四查十对执行,杜绝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进一步规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密切配合医疗、护理等相关部门,及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加强药学服务窗口的工作开展,更直接、更全面的为病人提供药学服务。

七、完善职效考核制度

制定药剂科职效考核制度,细化各项考核指标,坚持执行全面质量考核,通过对各种制度、考核标准的严格执行,实行弹性工作制、整顿劳动纪律,使各部门工作达到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

为提高药品质量、临床用药的合理性、推动科室创新发展,以及为我院创造更多更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在院领导的指导与扶持下,全科人员将会共同携起手来,集中智慧、凝聚力量、齐心协力、锐意进取、努力工作。以药学服务目标,以质量为中心,为患者和药学的发展尽一份微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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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仅代表过去,工作中仍有诸多不足,在2018新一年的工作中,我们决心扬长避短,做到以下几点:

1、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业务学习,结合本科专业特点,抓好专业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素质,提升业务水平。

2、进药做到有计划,有安排,坚持每日一进,专人负责,保障临床用药供应。

3、加强工作责任心,做到药品分类定位存放,发药时做到四查十对,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

4、借一甲评审东风,完善执行药事管理制度,加强毒、麻、精及拆零药品管理,做到工作常态化。

5、做好药品效期管理,坚持先进先出原则,每月上报近效期药品目录,及时与临床科室沟通,努力减少过期现象发生,减少医院流动资产损失。

6、做为窗口科室,服务态度显得尤为重要,做为沂源县第二人民医院的一份子,我们深知个人形象很大程度上即代表医院整体形象,所以我们必须时刻注意个人形象,廉洁自律,注意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提升服务水平,争取做到病人满意、领导满意及自己满意。

7、提高安全管理意识,药房是医院流动资产集散地,我们要时刻做好科室内安全隐患排查,做好防火、防盗、防电,确保安全无事故。

8、最后,向领导申请增设住院药房。基于目前我院发展现状,西药房在使用面积和结构合理性上显得不协调、不配套,在上午十一点显现门诊取药、新入院病人取药、出院带药与长期医嘱取药瞬间集中现象,做不到分时合理服务,提升不了服务质量,请领导决策。

总之,相较于临床纷繁复杂的诊疗工作,我们药房工作显得单一,但我曾经听过这样一句话:所谓成功,就是简单的事情重复做,重复的事情用心做!在此,请领导和同事们相信,对于西药房这样既单一、重复又琐碎、繁重的工作,我们一定会坚持、努力、用心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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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的一年里,我科将根据医院发展的总体目标,以改革创新的意识,求真务实的精神,脚踏实地的作风,做好我科的各项工作。为提高药品质量,提高科室创新发展,以及为我院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在去年工作基础上设定新的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以下是药剂科2018年的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药房和药库管理

1、提高医疗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处方调配的四查十对和患者用药交代,尽可能杜绝差错事故发生。

2、认真核发药品卫材,做到账物相符,减少药品损失。

3、进一步加强麻、精药品的管理,严格执行麻、精药品的五专一定确保采购,保证使用安全。

4、认真做好药品的缺药登记和近效期催销,并及时上报,采购药品,保证临床药品供应。

5、加强和各科室沟通,征询科室用药计划,满足临床需求。

二、加强抗菌药物学习

进一步加强卫生部38号文件的学习,把抗菌药物各项指标力争控制在范围内: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以下,进一步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三、做好护理垂直管理的辅助工作

1、药房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限度的保证临床科室用药。

四、全面提升科室人员综合素质

1、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科室人员业务素质。积极参加医院举办的各类学习培训,提高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鼓励科室人员加强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广泛开展各种学习交流,推进全体科室人员业务素质有新的提高。

2、加强礼仪培训,提高科室人员职业素质。了解患者及家属在医护工作中的心态表现,培养针对性的服务意识和随机应变的服务能力,多使用敬语、谦语、雅语,增加协作精神,尽量避免医患冲突,及时处理各种矛盾,不断提高医院专业服务水平。

第7篇:麻醉药品管理范文

根据县卫健委层转《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监督发〔2020〕18号《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对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管理办法》条款,开展严格的自查工作。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分工明确:

我院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自查工作进行严密部署。会上,成立了由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黄奇玲为副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各业务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严格对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管理办法》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自查基本情况:

(一)机构自查情况:能够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执业登记要求、严格执行变更登记、校验及有效期延续审批程序,无过期现象。编制床位、科室设置、人员配备、房屋设施、设备配置、制度职责等方面,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二)人员自查情况:我院在岗医护人员均取得相应资质和证书,执业地点变更率达到100%,我院从未超注册范围开展执业活动;从未对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给予处方权与处置权,或多地点注册的医师从事医疗活动,卫生院所有医护人员均挂牌上岗,并设立了监督栏和意见箱对外公开。

(三)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医院加强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卫生院成立了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四)药品管理自查情况:经查我院从未使用过假劣、过期、失效以及违禁药品。我院成立了药事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照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对麻醉药品进行“五专”管理;抗菌药品使用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使用率符合要求。

三、存在不足:

一是由于经费不足,有些医疗设备得不到及时维护或更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业务的深入开展,卫生院发展的后劲不足;

二是受到多方面的限制,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量大,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的机会不多,知识更新的周期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服务水平向更高层次提高。

第8篇:麻醉药品管理范文

1 目前的管理模式

大多数基层医院目前都使用计算机联网管理系统,住院部药房是医院管理系统中相对独立的功能模块,与药库、住院收费等科室实现信息共享。

1.1摆药管理

每天由病区护士核对录入医嘱,提交给住院药房,住院药房经发药打印医嘱摆药表,药师按医嘱摆药表进行用药审查、摆药,摆药完毕后,通知病区护士到住院部药房核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凭专用处方发药。

1.2药品管理

1.2.1药品质量管理

药师根据药库药品出库单,核对领人药品的数量和批号,同时检查药品的外观质量,把合格药品根据储藏要求、先进先出原则分类放入药架。药师每天上午9点和下午3点两次检查冷藏室温湿度表和室内温湿度表并作记录,如发现不符合规定,立即采取洒水喷雾等措施,调整温湿度至规定的安全范围,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有效。

1.2.2药品请领管理

根据药品日常用量,在计算机限量管理系统中设置药品高储限量、低储限量和请领数量。计算机缺药报警系统自动生成药品请领单,然后由住院部药房提交给药库,系统管理员根据临床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系统维护。既提高了药师的工作效率,使药师更有效地为患者和临床提供药学服务;又能及时补充低储药品,保证临床用药连续性。

1.2.3药品有效期管理

利用计算机失效报警系统管理药品有效期,结合电脑报警信息,对有效期在6个月内的药品提出报警。药房负责人填写近期药品明细表及处理意见,根据药品使用情况调拨门急诊药房或退回药库。最后将汇总信息上报药剂科。

1.2.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3出院带药管理

由病区护士核对出院患者医嘱,提交给住院部药房,经药师审核后,打印出院患者药品单。药师仔细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药品的规格和数量等,确认无误后,每种药物贴上使用标签,告知患者服药方法及注意事项。

2 完善住院部药房管理模式的措施

住院部药房目前的管理模式仍为传统的药品供应型,已不适应临床药学的发展。因此。必须改进和完善管理模式,药品调剂人员应定期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建立完整的人员培训档案,从以调剂药品为中心转变为以服务患者为中心。

2.1规范化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建立口服药摆药制度和操作规程,要求对摆药环境和使用工具定期清洗或消毒,并有记录。直接接触拆零药品的包装材料或容器应清洁卫生,并在包装袋上标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调配日期等内容。保证口服药品质量。提高患者服药的依从性。完善药学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制度。使药剂人员的业务素质的提高落到实处。完善病房小药柜、备用药品质量检查制度,规定每季度由药剂科主任和住院药房负责人去病区检查1次,详细填写检查结果,一式二份,一份交给病区护士长,让其督促整改;另一份留药剂科存档。

2.2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

建立药品说明书库,把目前使用药品的说明书通过电子扫描输人计算机系统,及时在网上公布新药信息,便于临床医师和护士查询药品知识。利用计算机网络把有皮试要求和滴速要求的药品给予警示。

2.3进一步提高人员素质

随着医院药学服务观念的转变,要求药师不但应精通药学方面的知识,还要具备更多的临床医学、心理学等知识。药师可以通过自学或在职继续教育,系统学习医学基础知识、药理学知识和计算机知识,参加科室和院部讲课,使自身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3 讨论

近年来,医院药学的工作模式正由传统的药品保障供应向关心患者用药结果转变,由配合临床的被动型向深入病房开展药学服务的主动型转变,要求我们积极主动地适应病区医疗的发展,转变工作模式和管理模式。不断提高住院部药房的服务。同时,在调剂工作中执行单一剂量给药。加速静脉药物配置中心的建设,在网络管理中增加临床用药咨询系统。全方位开展临床药学,推进药学服务工作。

参 考 文 献

[1]袁秀芝.我院住院药房口服摆药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的探讨[J].山西医药杂志(下半月版),2010.

[2]韩洁,孟莉英,佟淑芬.住院药房药品效期管理模式探讨[J].中日友好医院学报,2006.

[3]甘惠贞,刘雅丽,丁川.浅谈医院住院药房管理[J].海峡药,2005.

[4]许洪文.综合药房管理模式的探索[J].实用药物与临床,2006.

第9篇:麻醉药品管理范文

1西药药品的常温、避光储藏

对于那些性质较为稳定、对温度变化不是很敏感的片剂、针剂类西药药品 , 可以保存在常温、避光环境中。如 :典型的高血压治疗药物压氏达、缬沙坦以及主要的糖尿病治疗药物格列齐特等 , 都可以进行常温密闭保存。对于那些经过光线照射 , 会发生水解、还原和氧化等反应的药物 , 要严防光照导致药物渐失效、变质的发生 , 如 :维生素类药物在光线照射下会逐渐地分解、变质 ;磺胺类药物经过光线照射 , 颜色会变深而变质 , 上述药物要注意避光储藏。

2西药药品的密闭、冷暗储藏

血液制品、生化制剂和抗生素类等西药液体类药品对温度变化较为敏感 , 如破伤风免疫球蛋白、胰岛素、乙型肝炎疫苗和头孢硫脒等西药药品 , 储藏环境温度在 2~10℃ , 才能保证药品不发生变质、失效。此外 , 对于部分西药片剂 , 如双歧三联活菌胶囊、双歧杆菌四联活菌片和妇科用泡腾片等也要求低温环境保存 , 条件允许情况下可以将这类药品储藏于冰箱、冷藏柜中 , 但切忌对药品进行冷冻。

3西药药品的凉暗、干燥储藏

部分西药药品对于温度的变化较为敏感 , 特别是在温度相对较高条件下药品的化学成分很容易发生氧化、分解等化学反应 , 导致药品变质 , 要求要在避光、温度不超过 20℃凉暗环境下储藏。对于那些易潮解的西药药品 , 如利血平等 ,需要保证储藏环境的干燥 , 避免药品发生潮湿霉变。

4特殊西药药品的储藏

特殊西药药品 , 主要是指麻醉药、毒药和特种药品等。这类药品与一般西药药品不同 , 其药性相对剧烈 , 药剂使用与人的生命安全有着直接关系 , 因此其安全保存更为重要。如麻醉药品实行五专管理 , 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和专册登记 ;西药特殊药品的保存除了要求避光、低温冷藏等防止药品变质、失效外 , 更加注重药品储藏的安全性。

5西药零散药品的储藏

部分西药药品在使用过程可能会剩余 , 对于这些已经被拆零的西药药品也要做好储藏、保管工作 , 便于后续使用。传统拆零西药药品的储藏多是采用磨口玻璃瓶盛装 , 该种方法虽然储藏操作方便 , 但因其密封条件较原包装要差很多 ,药品很容易发生药效降低、失效。现今拆零西药药品储藏 ,除了部分不易潮解、风化和避光要求不高、药性较为稳定的西药药品可以使用棕色磨口玻璃瓶储藏外 , 其余的拆零西药药品都要采用药品原装瓶储藏 , 并保留原包装中的防潮剂等 ,确保拆零西药药品质量不发生变化。

6易燃易爆药物的储藏

对于部分易燃易爆西药药品的储藏 , 由于其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 故储存数量要求最小 , 尽量以小包装的形式进行密闭、阴凉处储藏 ;如果药房对于该类药品的需求量相对较大 , 可以考虑设置专门的地下室来储藏。

7合理利用储藏仪器设备

已有研究表明 , 对于有效期内的西药药品 , 储藏温度每升高 10℃ , 西药药品的降解速率会增加 2~5 倍 , 对于那些未按着规定温度进行储藏的西药药品 , 其有效期会缩短为原来的 1/2~2/3 ;西药药品储藏管理要重视药品储藏条件的改善 ,积极在药品仓库中、药房等处配置湿、温度仪器、防潮架和必要的冷藏设备 , 切实保证满足各类西药药品储藏条件。

8重视药品储藏条件核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