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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基层法院 困境 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各项事业在党的正确领导下顺利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也稳步前进,我国基层法院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有了显著提高,但是我国基层法院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些基层法院工作面临着困境,如何提高我国基层法院解决基层矛盾的能力是我国法律工作者和法律理论研究者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一、我国基层法院运行的现状
1、基层法院处理案件较多,是我国基层民众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场所
基层法院担负着我国基层诉讼案件的80%左右,是解决基层矛盾的重要场所,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初级阶段,正面临着社会转型,社会矛盾凸显,而基层法院担负着解决基层群众各种纠纷的重任,是保障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和谐与稳定的重要部门,特别是处理民事纠纷案件对化解基层群众矛盾上有着不可替代的意义和作用。
2、基层法院普遍面临着“执行难”问题
基层法院由于面临着一些特殊情况,在处理民事纠纷案件时,由于基层的传统文化背景、特殊的地缘关系等原因,是我国基层法院普遍面临着“执行难”问题。特别是基层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涉农案件、行政非诉案件等案件时,执行难问题表现得特别突出,这主要是因为这三大类案件与基层群众利益牵涉面较广,当事人与当事人之间矛盾对立比较尖锐,基层法院在处理这三大类案件纠纷时,往往面临着很大阻力,“执行难”这一问题比较普遍。
3、基层法院工作人员面临着巨大的工作压力
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建设初级阶段,也正面临着社会转型,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各种利益纠纷比较复杂,牵涉人员众多,由于基层案件当事人在文化修养、受教育程度、法律知识接受能力方面存在着差异,这就给基层法院工作人员在开展工作时带来了很大困难与挑战。基层法院工作人员开展工作时面临着巨大的身心压力。
二、基层法院工作面临困境的原因分析
1、基层法院工作人员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基层法院工作人员由于自身水平和客观条件的限制,在处理基层纠纷、处理基层群众矛盾时,可能由于对当地具体情况包括民俗、文化、习惯等不太了解,工作水平有待提高,工作方式有待改进,这直接导致了基层法院工程的高效有序开展。有些基层法院工作人员自身素质不高,思想觉悟不高,对待群众工作方式简单粗暴,态度傲慢恶劣,严重影响了基层法院在基层人民群众心目中形象。
2、基层法院运行机制有待改革
基层法院运行机制由于各地具体情况不同,有所差异,基层法院司法人员在处理基层群众矛盾纠纷时,由于对现存基层法院运行机制没有透彻理解,没有处理好灵活性与原则性之间的关系,导致在处理基层群众矛盾纠纷时出现偏差,严重影响了基层法院在基层群众中形象。
3、基层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基层干部群众由于自身文化水平、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对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全面深刻的认识和学习,导致在面对纠纷时采用一些过激或者不当的处理方式,基层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淡薄是导致基层矛盾出现时采用不当处理方式的主要原因。有些基层干部或者群众在面临矛盾纠纷时首先想到的不是通过合法的形式解决,而是通过“自己的力量”去解决问题。解决矛盾纠纷的方式简单野蛮,也没有考虑后果和是否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这直接导致矛盾的激化或者不能有效的解决,基层干部群众法律意识观念的形成有一个过程,这就客观上要求基层法院工作人员在处理好日常工作事物的同时也要注意对基层干部群众开展普法工作教育,这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时刻贯穿在基层法院工作的过程中,不能有丝毫的懈怠。
三、提高我国基层法院工作水平的对策
1、加强对基层法院工作人员的素质培训
要提高我国基层法院工作水平就要不断的加强对我国基层法院工作人员素质培训,在加强基层法院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同时也要加强对其思想政治觉悟的培训,基层法院工作人员是基层法院工作效率的重要保障,也是基层群众与基层法院联系的纽带,基层法院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办事态度、办事水平都直接影响基层群众对我国司法系统工作人员的看法,基层法院工作人员是我国司法系统形象代言人,人民群众能否对基层法院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满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基层法院工作人员的一言一行。要不断加强基层法院队伍的建设力度,提高基层法院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基层司法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觉悟,牢固树立司法队伍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不断提高基层法院司法队伍的战斗力。最大限度的使基层群众对基层法院帮助他们有效解决问题充满信心,让基层法院司法工作人员真正做到时刻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切实帮助人民群众解决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推进基层法院运行机制的改革
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政治经济文化各项事业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令世界瞩目,但是改革开放还要进步一深化,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我国面临着社会转型的巨大压力和各项挑战,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小康社会建设过程中,要不断的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改革,有计划、有步骤、有条件的推进基层法院运行机制改革,在深入研究我国基层群众面临的基本情况基础上,对基层法院工作思路、工作方法进行革新。使基层法院成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改革的重要力量。
3、加大基层群众干部普法工作力度
要全面提高我国基层法院工作水平,就要不断的加大对基层干部群众的普法教育力度,使基层干部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要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基层干部群众中掀起一股学法、守法、护法的,在基层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使基层干部群众乐于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矛盾与纠纷,善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不断开创我国基层法院工作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1]吕安珠.我国基层法院存在问题探讨[J].社会与法制,2010,(38)
我国的传统美德有很多,如:尊老爱幼、孝敬老人、尊敬父母、团结地邻等等都是传统美德,也符合时代要求,在过去的“三字经”、“曾广”等书中也说得尽善尽美,让人深受教育,为促进当时的社会进步与安宁起到了积极作用,从现在的农村来看也有绝大多数的农民还能传承这种美德,也有一些人利益熏心丢掉这种传统的美德,有不孝顺老人的,有非婚生了娃娃后就离家出走的,有生了娃娃后将孩子交给父母撒手不管的,有结婚要购车购房逼的父母痛哭流涕的,让人触目惊心;国家提出依法治国要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战略具有深远的意义,我个人认为法律其实就是道德的规范,只有人人讲美德、人人讲公德、人人有职业道德,法律才会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约束力,所以在农村要强化家庭美德教育,也要提倡和规范好的家规和家训的发扬,对哪种不遵守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的人除遭到社会的谴责外,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比如有的部门,“想出了”推行对老人的赡养普遍签《赡养合同》的做法,当我们下落实的时候,遭到群众讥讽,大家都问:“各位领导,你们家赡养老人签没有签合同“嘛,赡养老人是天经地义的,哪还要签到什么合同,这些事只有你们坐办公室的才想得出来”,如果是确实不赡养老人的,也可以签合同。当时我们也觉得可笑,但上级的指示不敢违。
为有效推进农村法治化进程,我认为首先在选拔农村干部上,要注重对基本道德和传统美德的考察;其次要注重其法治观念的掌握程度;有的村干部政策法律自身执行不力,在上级执法部门面前为违法者说情,执行法律不下功夫、说情讨好群众死缠活缠;三是对自己有益的事情就做,对自己无益的事哪怕是法定的职责也是拉拉拖拖,这样的干部带给群众的不是好的美德,而是违法者占便宜,执法者吃亏的印象,不但没有起到推进农村法治进程的积极作用,反而起到了反作用;四要在农村开展一些符合现代精神的传统美德教育,通过评选五好家庭、好婆婆、好媳妇、好家教等鼓励农民传承良好的传统美德。
一、做好普法治理工作,提高人民群众法律素质
搞好法制宣传教育,是农村法治化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工作。只有深化法制宣传,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坚持把法律交给人民,掌握在人民手中,国家的各项法律、政策才能变成生动的法治实践。薛城区积极转变法制宣传理念,突出重点、突出实效、创新形式,充分利用各种法制教育资源,完善普法网络,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普法,形成全民学法用法的大好局面。
(一)、以人为本,贴近实际,切实增强普法内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在普法内容上,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体现人文和民本精神,坚持需要才是根本的原则,做到紧贴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培养公众对法律的兴趣,对法律知识、法律文化、法律思维的探索愿望,赢得广大民众的主动参与,使普法有机融入公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成为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不再是为了普法而普法。如针对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深入开展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围绕促进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宣传普及了《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产品质量法》、《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
(二)、创新形式、搭建载体,普法形式呈现多样化
不断坚持法制宣传形式的探索创新,形成全方位、多渠道、多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路子。一是抓活动、造声势,扩大法制宣传的影响。利用不同主题的各种法制纪念日、“宣传周”、“宣传月”,实行全区上下联动,紧密配合,开展了多种多样、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活动。同时,购买了各类法律书籍2万多册,组织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等人员送法下乡、进社区、进企业和进学校39次,使每年全区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迭起。二是抓载体、搭平台,夯实法制宣传的基础。为了加强指导、交流经验、推广典型,我们先后搭建起三个工作平台。即:开通了“薛城普法网”;建立了普法联络员队伍;创办了《普法简报》。三是抓联动、求协同,形成法制宣传的合力。区司法局、普法办先后与计生局、国土资源局、老龄委等10多个专业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土地管理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系列活动。四是抓媒体、建阵地,营造法制宣传的环境。我们充分运用电视、报刊、网络等现代传媒传播迅速、覆盖面广、贴近群众的优势,与媒体联合定期不定期开展各种法制专题宣传教育活动,较好地发挥了现代传媒在普法中形象化、立体化覆盖的作用。
(三)、因人施教、分类指导,促进重点对象法律素质的提高
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以机关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村和社区基层干部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和守法为抓手,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因人施教、分类指导,促进了重点对象法律素质的提高。特别在农村和社区基层干部的学法、用法上,按照学用结合原则,依托区委党校建立了教育培训基地,对村(居)新任“两委”成员和社区基层干部开展了法律知识教育培训。11月,根据省、市普法办的统一部署,我们分别对村(居)、镇(街)、企业干部及全区副科级以上干部和执法人员进行了普法考试,这也是我区首次将村(居)“两委”干部和镇(街)一般干部及执法人员纳入参考范围。全区应考人员2600人,实际参考人数为2560人,参考率达98%。对于推进全区各级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同时,在青少年的学法上,积极向农村倾斜,构建了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对全区各类中小学校普法骨干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通过“小手牵大手”让“学生带法回家”活动、以及创建农村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编印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读本”等一系列实实在在的举措,逐步构筑以主课堂为主,课外为辅,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体系,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四)、精心组织,以点带面,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
根据国家民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要求,制定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围绕创建目标,着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工作,精心组织,加强指导,确立了创建思路和基调,帮助建立创建组织网络,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在树立陶庄镇许村典型基础上,又确定张范镇大甘霖村、陶庄镇尚马村等10个村为民主法治典型示范村。通过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了全区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同时,深化“两个一”工程向纵深发展,截止目前,全区202个行政村共培养法律大专生219人,法律明白人7.7万人,农民依法自律、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二、发挥法律服务职能,拓宽法律服务领域,积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系统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服务“窗口”。近年来,我们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职能优势,积极引导各类法律服务组织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服务农村经济和科技发展。积极组织和引导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着当前农村经济建设和科技发展中出现的大量法律服务需求,特别是建立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招商引资,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加快农业技术推广等重点领域的需求,提供全过程、多层次和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二是服务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以法律顾问、法律咨询、诉讼、公证等形式,为普及科学知识,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等思想建设活动做好了法律服务,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做好了法律服务。
三是服务农村弱势群体。在每个镇街都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发展法律援助志愿者20余名,区法律援助中心优先受理农民工维权案件,为农民维权提供了绿色通道。在的时候,共指派、办理和确认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8起,解答咨询300余人次,化解和避免上访4起,减免收费近20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四是服务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遵法守法的自觉性。积极为镇(街)党委、政府、村民委员会、乡镇企业、个体工商户当好法律参谋助手的作用,预防和避免纠纷的发生。积极依法公正、公平、合理地及时处理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三、深化矛盾排查调处工作,为维护城乡和谐稳定、推动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在农村,因涉及农民切身利益而引发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依法及时化解这些矛盾纠纷,特别是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中显得越来越突出。近年来,我们努力找准人民调解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的结合点、着力点,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为维护城乡和谐稳定、推动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夯实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基础
一是加强调解机构的网络化建设。区里成立了以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公、检、法、司、等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各镇(街)、村(居)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建立健全了区、镇街、村居三级工作网络。
二是加强调解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实行镇街矛盾调解中心与镇街调委会合署办公。镇街调委会均达到组织机构正常化、干部队伍专业化、业务工作规范化、服务管理制度化和基础设施标准化的“五化”要求。建立健全了受理、排查、报送、移交、调处、督办、回访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规范了矛盾调解工作流程,使人民调解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区镇两级财政把排查调处工作经费按人均0.30元标准(区财政0.1元、镇0.2元)纳入财政预算,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加强队伍的专业化建设。落实了镇街司法所对村级调解主任的“三权”管理(人事任免建议权、考核奖惩权、工资发放权)。实行了首席调解员和调解员资格考试考核、持证上岗制度。立足于调解员的应知应会和调解技能的提高,每年都举办全区村级调委会主任集中培训班。通过纳入村级“法律大专生”培训计划、观摩法庭调解、交流经验、以会代训等形式,多渠道地对调解员进行培训。各镇街也按照分层培训的要求对调解骨干进行培训,提高了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
(二)、立足长效,规范运作,健全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
一是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实行“三级”调解网络报告制度和纠纷调解信息反馈制度,规定必须在两小时内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信息。实行了纠纷调解接待日制度,镇(街)矛盾调解中心每天都有专人值班接待,并与“12348”专线值班接轨。在各行政村和各厂企聘任信息联络员356名,做到有纠纷早知道,有矛盾早预防。
二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实行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形成了“村周查、镇半月查、区月查”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努力做到对各种社会矛盾纠纷“抓早、抓小”,防止激化,使排查调处工作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建立了工作台账,对重大纠纷及时进行汇报。在每年的元旦、春节等重要时段,都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集中排查,力争做到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镇。
三是健全纠纷调处责任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严格的矛盾纠纷管辖责任制。进一步规范了区、镇街、村居调解中心和调委会的工作职责范围和工作任务,实行矛盾纠纷分级调处和矛盾纠纷首问负责制,进一步增强了各级调解员的责任意识和效能意识。
(三)、强化措施,创新形式,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
一是现场调解。调解员在工作中力争第一时间赶到纠纷事发现场,讲解法律知识,控制双方情绪,以免酿成大的事端,按照调解权限予以处置分流
首先,深化农村普法教育要坚持“六化”:
一是宣传队伍要网络化。目前,农村普法工作普遍缺乏专(兼)职队伍,基层司法所由于人手少,工作开展很难到位。为此,不仅要充分发挥县普法宣讲团、镇普法联络员优势,积极构建一支由法律服务工作者、村人民调解员、村普法宣讲员、户“法律明白人”等组成的农村普法网络,确保农村普法队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事情有人抓、工作有人干,同时,还要不断加大农村普法队伍培训力度,采取集中培训和以会代训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其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其在农村普法中的主力军作用。
二是宣传形式要多样化。宣传、司法、行政执法等部门要大力开展法制宣传资料进乡村、法制信息进乡村、法制文艺进乡村、法律服务进乡村等活动。各文艺团体、法制宣传志愿者要深入农村田间地头,演出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节目,使广大农民群众在娱乐中受教育;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活动,定期开展针对农民群众的义务法律咨询活动,为农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报刊、电视、电台、农村广播要增加法制内容,广开普法栏目。网络宣传教育要针对农民特点,调整栏目,充实内容,努力提高点击率,向农民传播法制信息,扩大农村普法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农民学法用法效率。
三是宣传阵地要固定化。要大力加强农村普法阵地建设,乡镇要依托文化站、农民培训中心等建立法制学校,重点培训农村党员干部;村要建“五个一”工程,即每个行政村要建立一套村民学法制度、一个法律图书角、一个法制宣传栏、一支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每年定期开展一次群众性法制教育专题活动,努力拓宽农民学法途径。
四是宣传经验要特色化。在农村普法工作中,要通过“学法用法示范村”创建活动,及时总结农村普法教育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特别是在时间安排上、教育方式和方法上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进行推广。对在普法教育过程中出现的好人好事与先进典型,要及时给予鼓励和表彰,培养和树立一批学法用法的先进个人和组织,充分发挥先进带头作用,以点带面,把农村普法教育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五是宣传内容要实用化。要根据普法对象的特点,选择适用性、针对性、实效性强、易于接受的普法内容,并有侧重、分层次地进行宣传教育;要紧密结合群众需求和社会变化,结合群众关注的、常用的法律法规灵活地进行学习和宣传;要选择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使法律真正为民所想,为民所学,为民所用。例如对青少年学生,以《民法》、《刑法》、《义务教育法》等基本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对普通村民群众,以《婚姻法》、《继承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基础法制常识以及《村规民约》等为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广大干群的学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能力,以更好地服务平安法治建设、服务和谐社会建设。
六是督查考核要经常化。针对农村的实际情况,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加强督查考核。对农村普法工作建立层级管理制度,形成镇抓村、村抓组、组抓户的格局,层层抓落实。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要根据农村实际,制定考核办法,并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农村普法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作为镇“五五”普法考核的主要依据,不断推进农村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其次,深化农村普法教育要做到“五结合”:
一是要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当前,加强农村普法要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不断推进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农民崇尚科学,崇尚法制,抵制迷信,移风易俗,遵纪守法,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在农村形成文明向上的社会风貌。
二是要与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要积极探索建设创新农村法治文化,重视法律思想、法治精神的宣传和渗透,让法律文化融入农村主流文化中去,用法律文化吸引人、感染人、说服人,使广大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
三是要与平安法治建设创建相结合。立足于农村实际,注重培养广大农民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和依法维权的法制观念,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不断引导农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和掌握依法维权的主要渠道,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
“四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扶余县财政局在省、市财政部门和县普法和依法治县办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吉财法[20*]1690号)确定的工作任务,紧紧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总体目标,大力加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财政战线广大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有力推进了全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进程,促进了我县财政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我局执行“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深入开展“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
根据全省财政系统“四五”法制宣传教育总体规划和依法理财的工作目标,我局认真制定了扶余县财政系统的“四五”法制宣传教育总体规划和年度普法依法理财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强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持久地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我局每年专门召开一次财政系统“四五”法制宣传教育部署会,对财政系统的“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将法制教育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目标,并要求各部门年末按时报送普法工作进度表和工作总结,使全系统的法制教育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通过学习、宣传和集中培训,广大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在“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中,我们突出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注重法制教育队伍建设。我局成立了以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完善和严格执行了机关学法、用法制度,建立了“四五”普法宣传队伍。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摆在机关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了以局长为龙头,以科长、所长为主体,以执法人员为骨干的学法、普法工作队伍,完善了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
二是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我局加强了与公、检、法部门的联系,在专职法制教育工作者的指导下,根据财政系统的宣传重点,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及时宣传报道依法理财的典型经验,促进了法制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各科室根据区全系统的四五普法规划制定了“四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将“四五”普法工作纳入科室工作计划,并充分发挥校广播室、电视台、网络、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开辟专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教育,力求使广大干部和执法人员都能做到知法、守法、护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三是积极开展丰富多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财政局机关坚持党组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在副处以上干部中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和举办法制讲座,确保党组中心学习组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全局副处以上干部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核,参考率100%,优秀面100%。在科级干部以下机关工作人员中,有计划、有重点的部署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任务,重点围绕《宪法修正案》、《政府采购法》、《行政许可法》、《财政普法读本》、《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及《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国家公务员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学习。采取做试卷、听讲座、看录像、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大对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每年积极组织局机关执法、普法人员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各级各类法制学习及讲座。
五年来,我局共举办了法律学习班10期,共培训执法骨干145人次;组织全系统财会人员参加《会计法》培训学习60余人次,全面完成了全系统《会计法》执法自查自纠工作;我们将《财政普法读本》、《政府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纳入了执法人员必修的培训内容,全县统考合格率100%,优秀率80%;组织机关及二级单位的干部20多人参加了市财政局组织的教育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均取得教育行政执法合格证;组织全系统的干部进行了“走进WTO法律知识”培训,参加人数300余人,考试优秀率75%,合格率100%。财政局还成立了学法工作专班,每年在系统内举办1次由局党政负责人参加的专题法律知识讲座,邀请专家学者讲课,年末进行一次干部法律知识测试,使财政干部的依法理财能力得到了明显增强。
为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我局每年在培训经费中列出专项普法教育经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在所属单位开展多层次法律知识竞赛、征文评选、演讲比赛及法制宣传日等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活动。各局机关大力开展“一月一法”学法活动,特别是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以中心组学习为引领,重点抓了时段的集中学法活动,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氛围。据不完全统计,几年来我局共投入普法经费5.16万元,各系统共开辟法制宣传阵地296个,进行法制讲座157次,举办法制宣传橱窗156期,观看电影、录像168次,上法制宣讲课750余节,下发财政法治教育读本1500余册,干部法律知识读本1300余册,有力推动了我县财政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明确职责,规范行为,全面推行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制定和完善了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推进机关各部门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县财政局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专用考核目标体系,将法定职责层层分解量化到各科室,成立了实施行政执法责任领导小组,使机关工作人员的言行都在依法行政的许可范围内,各科室负责同志层层抓落实,较好落实了工作责任制。
二是强化监督,确保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按章执法是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核心。为促进财政行政人员恪尽职守,公正执法,我局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考核,重点检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履行法定职责及其互相配合情况等等。在考核过程中严格执行考核奖惩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以减少和杜绝执法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切实防止。我局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以来,没有发生一起违法执法事件,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被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行政执法的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三是积极推行公示制度,切实增强财政政务的透明度。我局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最后剩下的审批审核事项,制定出了具体的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并予以执行;在干部推荐、职称评定、职工评先以及人事管理等热点工作中,坚持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
三、团结协作,普治并举,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随着“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我县广大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各级财政行政干部和广大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水平明显提高,财政局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法制轨道,为全县财政事业健康、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增强了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以来,我局广泛开展了知法、学法、用法活动,举办了“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理论和实践研讨,邀请了省、市等专家学者作了报告。广大干部和执法人员重新认真学习了《宪法》、《政府采购法》、《行政许可法》、《财政普法读本》、《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及《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国家公务员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财政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依法理财、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二)提高了财政行政干部依法管理的水平,财政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管理轨道。
几年来,我们采取各种措施,系统强化了对财政行政干部的法制教育,绝大多数财政行政干部由过去单纯靠行政手段的领导方式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的领导方式转变。同时,不少财政所还聘请了法律顾问,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已成为教财政系统领导班子的时尚。积极制定财政规章制度,对违法违纪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坚决煞住各种违反法规的现象,真正使财政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步入依法理财的健康轨道。
(三)加大了基层干部法制教育的工作力度,增强了基层干部学法、用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
“四五”普法期间,我局把基层干部法制教育作为实现依法行政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建立了制度,积极研究制定法制教育实施方案。把法制教育工作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证了基层法制教育工作的正常运转,依法理财工作成效明显。
(四)净化了财政行政执法的内外部环境,促进了财政执法质量的提高。
关键词:农村 法制建设 问题 主要措施
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证,在广大农村地区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深入开展依法自治,形成自觉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使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跃上一个新的台阶。阿城区近年来以创建“平安阿城、和谐阿城”为载体,农村法治化建设水平得到了很大提升,广大农民遵法、学法、守法的意识在逐步提高。
1 阿城区农村法制建设的现状
今年阿城区以创建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为载体,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通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加大推进法律进乡村工作力度。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主要表现在:
1.1 农村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 通过对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广泛宣传普及,广大农民的法律知识不断丰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农村法制环境不断改善,农民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意识明显提高,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大大增强,民主权利得到了落实,农民渴望参政议政的意识明显提高。农村广大基层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观念开始树立,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逐步提高,党群干群关系比较理顺,通过调防一体化系统工作,农村矛盾纠纷得到了有效解决,过去依靠家族势力解决矛盾纠纷事件,现在基本依靠调委会,依靠法律解决矛盾,闹访、缠访个案也逐步减少。
1.2 依法治村逐步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得到加强 阿城区的“四民主”、“两公开”村民自治制度已基本建立。同时积极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有17个村被评为民主法治示范村,13个村申报了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并通过了验收。有效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民主选举也更加规范,全区农村普遍实行了村民自主选举村委会,普遍建立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民主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大多数村建立村民会议决策、村民会议议事制度;民主监督得到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普遍推开,建立健全村级干部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和过失责任追究制度,“民主理财日”、“民主议政日”等民主监督形式有了发挥的渠道。
2 阿城区当前农村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农村法制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
2.1 乡、村两级组织对新农村法制建设的认识还有待于提高 在乡、村两级组织中,对农村法制建设方面,还存在认识不到位的问题。目前在农村中还普遍存在着注重农村经济建设,忽视农村法制建设的意识,过于注重经济建设的速度和成效,从而轻视法制建设的进程和成效。村级干部不学法、不懂法现象还比较普遍,不会依法治村、依法行政问题仍然存在。有些村干部民主法治观念淡薄,在选举中还有不按法定程序实施选举问题,村务公开、财务公开透明度不高,村民反响很大。
2.2 农民的法律素质亟待提高 农民法治意识的培养和法律素质的提高关系到法治农村建设的成败。由于受“重人治,轻法治”封建思想的影响,农民的法治观念还是相对淡薄。加之现在社会普遍存在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某些乡村干部以权压法,以言代法等不良现象,以及在农村土地纠纷处理过程中对农民权益的侵害,严重影响了法律在群众中的权威形象,使农民群众对法律失去信任感。随着基层民主法治进程的加快,一部分村干部的素质、知识水平和各方面的能力跟不上新形势的发展需要,法律意识淡薄,服务群众的意识差,不能很好地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工作上倾向于老办法、老经验、老套路,导致农村干群矛盾增加。
2.3 农村普法宣传急需创新思路,普法手段仍需完善 农村普法教育“三无”现象仍较突出,即无专职普法队伍、无专门工作手段,无专项活动经费,普法工作队伍力量弱、装备差,普法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较为突出。农村外出务工人员逐年增多,从业的多元化,使得农村普法教育出现人员难集中、时间难安排问题。在普法过程中,方式也过于单一,局限于发一发传单,张贴几条标语口号,送几本书,农民对抽象枯燥的法律条文难以理解,影响了学法积极性,使得农村普法宣传难以取得明显效果。
2.4 农村法律服务不到位,法律服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农村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地位和职业活动在法律上缺乏足够的支持,基层法律服务所政事不分,缺乏自我发展的机制和活力。在职能作用和业务范围上,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界限不清,形成交叉和矛盾。农村基层法律服务量少质弱,缺乏稳定性,不适应农村法律服务的需要。农村经济纠纷案件告状难、打官司难、执行难的现象比较突出,农村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不稳定专业性差,法律服务不规范现象也比较普遍,与新农村发展的需要还有一定差距。
3 当前新农村法制建设需要采取的主要措施
3.1 狠抓农村普法教育,并吸收优秀法律人才到农村工作,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创造良好社会基础 第一,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是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有计划地对原有农村干部进行系统的法治教育。加强农村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特别是要加强村支两委干部的法制培训工作。应充分利用党校,举办基层农村干部法制培训班,集中时间(农闲时间)对农村干部分期分批进行轮训,或结合工作实际举办相关的法制讲座。通过多种形式促使农村干部掌握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并运用法律知识指导和管理村务,推动农村的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第二,要认真总结推广近几年来普法教育的成功经验,突出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劳动合同法等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利用骨干培训、新闻媒体、法律工作者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宣传,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办事和参与村务管理和监督的能力。第三,多渠道地吸收熟悉法律、精通法律并具有现代民主法治观念的优秀人才到农村工作和服务。大学生尤其是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参与到农村法制建设,无疑是国家、农村以及大学生“三赢”的结果,应在农村广泛和实践。
3.2 要抓好“两个规范”,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一,规范干部行为。针对少数村干部讲“人治”不讲“法治”,擅长下命令,不愿意搞服务,重政策、轻法律,说话办事随意性大等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规范干部行为,通过各种学习培训,加强教育引导,使村干部工作理念上由“人治”向“法治”和“德治”转变,工作方法上由命令型向服务型转变,自身素质上由“经验型”向“市场型”转变。使村级的各项工作真正实现“公开、民主、规范”。第二,规范群众行为。针对少数村民只要权利,不尽义务,重物质利益,轻精神文明,只顾个人利益,不顾集体利益等问题着力规范村民行为。按照合法性、民主性、针对性和互约性原则,推广、借鉴一些“民主法制示范村”经验,制定《村规民约》,并进行必要的监督,促使村民能够识大体、顾大局,依法支持村支两委的合法决策,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在活动形式上,我们主要采取了:一是多种媒体交叉使用。运用了标语、横幅、专栏、墙报、简报等多种手段,对活动开展进行多角度、多渠道、多层次的广泛宣传,让农民眼里看得到,耳里听得到,脑里想得到:二是因材而异,登门施教。针对农民群众具体情况的不同,我们采取了因材施教的方法,上门辅导,对个别重点户实行登门施教。舒家村乡将政策法律知识编成了对联形式,根据不同的情况把对联贴到每家农产的大门上,既使宣传入情入理,又使活动呈现出节日般的喜庆气氛。三是开办夜校,分类施教。我们采取开办农民夜校的办法,并编写了乡土教材,对村民实行集中宣传教育。四是鸿雁传法,惠及"游子"。为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各乡镇创造性地摸索了一套"催、叫、劝、寄、导"的特殊服务方法,共请回外地务工、经商人员5672人次,寄出法律书籍7829套,确保教育尽量无死角。五是集市咨询,有奖竞答。我县利用赶集日,在各乡镇设立法律政策咨询台,向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政策服务。如县法院在长潭乡设立了临时法庭,实行现场办案,现身说法,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和平溪乡还开展了有奖竞赛抢答活动,由于全民性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我县涌现出爷孙同学、母子互教育、夫妻竞学的喜人局面。六是文艺下乡,富教于乐。自活动开展以来,我县文化下乡活动十分活跃,向村民送去了丰富多彩的法制戏、法制影片、法制电视录相片。组建了一支由原法院院长田良藻为团长的退休老干部"政策法律宣讲团",深入乡村宣讲,以县花灯剧团为主力军的文艺演出队深入到各乡镇巡回演出,深受农民朋友欢迎。
在"政策法律进农家"活动中,根据农民居住分散,外出打工人员和流动人口、文化素质参差不齐的特点,我们对不同层次的对象采取了多层次的普法教育,主要普及了三个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第一,涉及农民权利、义务的行为规范的刑法、刑诉法、行诉法、税法、村民组织法、农民承担劳务和费用管理条例、减轻农民负担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第二是涉及农民正常生活的婚姻法、继承法、教育法、九年义务教育法、计划生育法、农药管理条例等;第三是涉及农民之间交往的民法通则、民诉法等。
随着活动的广泛深入,依法治理力度的加大,目前,我县广大农民的民主与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有力地推动了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其意义远远超过活动本身。
1、党委政府与农民群众的心贴近了。以往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紧张,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重要的一条是干部们对农民搞"政策法律封锁",特别是对一些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如减负、税费)的政策法律,生怕让农民知道。农民一旦从其他渠道了解到这些政策法律的具体内容,就有一种被愚弄的感觉:我县通过这一活动,把涉及农村方方面面的农村政策法律读本等书籍共13万册亲手送到农民手中,又不收一分钱,还登门到户宣讲,使农民消除了以往的不满甚至对立情绪,无形中拉近了党委政府与农民群众的距离。
2、深化了农村普法依法治理。送法下乡活动的开展,广大农民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为深化农村依法治理奠定了基础。前些年各村均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自"政策法律进农家"活动开展以来,农民对照法律读本进行修改、完善。村民议事,以往只讲个"理",现在先要看是否合"法"。如谭家寨乡政府搬迁,征用了弄里村土地。由于在征用后,该政府机关工程设备没有完善,造成农民部分土地荒芜。该村农民通过学习《土地法》,按照法律程序,向乡人大主席团提出议案,要求对荒芜土地收取荒芜费。通过协商乡政府按《土地法》有关规定每年给弄里村补偿荒芜费1500元,直到没有荒芜为止。
3、提高了广大农民依法履行义务的自觉性。过去一些农民对自己应履行的义务不甚明了,只片面强调自己的权利,而忽视甚至否认自己应履行的义务。"政策法律进农家"活动,大大增强了农民履行义务的自觉性。舒家村乡丁家村过去各项上交提留一直收不上来,乡政府组织干部进村催收,多次遭到村民围攻殴打。"政策法律进农家"活动中,我们向农产开展政策法制宣传教育,依法进行综合整治,收到良好效果。目前,该村已由过去的"失控村"变为治安模范村,上交提留不须村组干部上门催收了。
4、广大农民敢于依法维权。通过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广大农民进一步增强了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绿溪口乡洲上村农民向村委会实行三承诺,即(1)遵守法纪,积极交纳税项税费;(2)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3)做一个合格村民。农民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村委会公开向群众承诺以下三项内容:(1)提供一切法律服务;(2)提供生产技术服务;(3)向特困、五保护等提供相应的服务。相互间还签定了承诺书:自承诺公开后,洲上村秩序井然有序,农民遇事能够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该村二组女青年张某某,原与中医院一医生自由恋爱,后男方中止了恋爱关系,女方家族准备纠集近百人向男方讨回公道,在"政策法律进农家"活动中,通过学习,张某便打消了这一念头,主动向法院,通过法律解决了这一纠纷。
5、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安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政策法律进农家"活动共为全县7.8万农产中16岁至45岁村民发放了《农民普法简明》读本,在每个村建立了农民普法夜校。同时与农民签订综治责任状,建立农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现在,农村中打牌、赌博、扯皮、打架等违法现象大幅度减少。去年,全县有235个村委会被评为市、县安全文明村,占总比例的70%,有6.3万农产被评为双文明户、遵纪守法光荣户,并涌现大批各种养殖专业户、重点户、省科技致富典型等一大批新型农民。
(二)
目前,我县通过开展"政策法律进农家"活动,农民的学法积极性不断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普遍增强,那么现阶段我县农民最需要的是什么,希望是什么?据调查,得到的回答是:农民最需要的是社会稳定,最希望的是发家致富,最怕的是加重负担,为此,农民呼唤法律进农家,需要法律进农家,因为法律是他们的"护身符",法比"神"灵验。
一、农村社会治安形势相当严峻,农民需要法律保护,今年元月至4月份,我县各乡镇发生各类刑事案件137起,其中重大案件14起,特大案件2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刑事案件发案数比去年的105起上升30.48%。今年3月6日,江口墟镇大禾田村三组龙弟弟为泄愤将本组村民龙社友已挂果三年的179株桔树砍掉,价值3万元余元;谭家寨乡咸池坳村一组的张青玉与该村二组村民李叶林因土地纠纷,张青玉对村委会调解不服,为泄私愤,张青玉将李叶林的柑桔树砍断24根,价值1000余元。还有家庭暴力犯罪、凶杀、纠纷械斗等恶性案件时有发生,地痞流氓骚扰闹事,在少数乡镇农民缺乏安全感,需要法律的保护。
二、农村山、林、地界纠纷、因催收提留款等经济交往引发的问题增多,农民需要法律保护。如我县石羊哨乡跃马寨村因百亩山地的权属问题发生争执,乡政府指令国土站进行调查处理,国土站获得大量证据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了《该争议山地的所有权归李家村所有》的决定。然而跃马寨村以村、组干部为首无视党纪国法,纠集数十人,手持刀斧趁夜赶往争议地将该地承包经营大户符某已挂果的柑桔树砍掉一千余株,价值数万元。公安部门出面才平息了这一事件。当今,我县农村渔塘、水库、果园的承包农民在签订承包合同后,为了吃上定心丸,不少的合同办理了公证手续,这些都说明了农民急需得到法律保护。
三、农民减轻不合理负担需要法律保护。前几年,我县不合理上交仍然存在,据农户反映我县和平溪乡的牲猪屠宰税变成田亩税、人头税。绿溪口乡的柑桔特产税也变成田亩税、人均税,而不按实征收,违背了上级的有关规定。此外,还有个别乡镇为了解决经费不足,下达创收任务,乡干部便在农民头上打主意。
(三)经过"政策法律进农家"活动,农民的法律观念、法律意识明显提高。但从我县农村中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不难看出,还有少数农民法律意识仍不强,导致违法现象时有发生,要落实好我县"四五"普法提出的抓好基层乡、村农户普法与依法治理,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任重而道远。如何进一步促进农民学法用法守法,不断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给人们留下了深深的思考。
思考之一:应强化基层领导带头学法,把农村依法治家活动抓好抓实。农村问题事关大局,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就没有我县的经济发展,人们要切实转变观念,走依法治村、治家之路,这就要求我们把法律交给农民。事实证明,农民掌握了法律,就可以变成生产力,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变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强大武器,要推动农民学法用法守法,至关重要的是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应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
思考之二:有针对性地做工作,农民普法才能收到好的效果,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的任务才能落到实处。要有针对性地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学习与农民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当前要围绕农民普遍关心的减轻农民负担、农民的权利与义务等问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并利用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
思考之三:要用法律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目前,我县农村群众对有关政策法律的理解仍带有片面性和模糊认识,如果不去占领农村这块思想文化阵地,不及时把有关政策法律交给农民,农民容易受喜欢钻政策法律"空子"的人的影响,一些封建的、迷信的甚至反政府的东西就会见缝插针。95年"8.9"、"8.11"杀人抬尸冲击、打砸县委和政府机关,其教训是极其深刻的。版权所有
一、深入开展以宪法为主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
1、认真学习和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经验,全面提高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
2、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深刻认识依法治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加快“法治工商”建设步伐。
3、积极开展以“每月一法”为专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国家法律颁布时间,制定具体普法计划,切实落实好每月的主题法制宣传活动。
二、广泛开展与工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4、围绕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广泛开展与促进就业、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公平交易、消费维权、打击假冒伪劣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打造“助业维权”的服务品牌。
5、切实搞好新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开展《行政强制法》、《省行政程序规定》、《个体工商户条例》的普法宣传工作,抓好贯彻落实,及时做好应对措施,切实做好新法实施所涉及的新旧执法程序和执法办案文书的衔接工作。
6、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在全局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理念,推动“法治工商”建设的系统化、常态化。
三、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
7、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认真落实机关普法联络员制度,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不断增强依法执法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实现机关普法制度化。
8、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在农村经营业户中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层层落实普法责任制,以工商所网格化监管片区为单位开展法制宣传工作,重点加强工商法律法规和涉及民生的法律法规宣传。
9、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工商所基层执法人员了解基层、服务基层的作用,帮助社区提高自治和服务能力,实现社区普法规范化。
10、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在中小学中大力宣传工商法律,切实提高学生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为“平安校园”建设贡献力量。
11、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开展“诚信守法企业”、“文明守法经营户”等评比表彰活动,帮助健全企业和企业职工维权机制,推动法律进车间、进班组、进工地,实现企业普法阵地化。
12、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全面落实“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现单位普法管理属地化。
四、扎实推进“法治工商”创建工作
13、继续健全完善法治创建制度体系。认真实施《市开展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目标责任分解》、《考核细则》,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法治工商”创建标准。
14、坚持系统内部普法。在全市工商系统内部,适应工商职能转型升级的需要,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工商”建设这个主题,组织全市工商系统特别是基层干部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行政执法的先进典型,努力形成典型引路、整体推进的新局面。
15、拓宽普法宣传领域和渠道。与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相结合,有针对性地举办法制培训班,做好有关市场准入、市场交易、消费维权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继续在市局门户网站上办好“法律法规”、“信用公示”等栏目,做好工商行政管理新法新规的宣传、典型案例的评析等工作。通过深入广泛的工商法律法规宣传,促进各类市场主体自律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的提高。
16、加强法治创建监督检查。完善法治工作的日常监督和定期考核机制,适时开展对“法治工商”创建情况的视察、检查和监督,以进创建工作落实,并作为评比表彰先进的依据。
五、切实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17、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健全并落实局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示范带动作用。
18、加强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守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工商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加大法律知识测查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
19、积极开展对经营业户的法制教育,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定期组织对企业管理者和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法制宣传教育“死角”和“盲点”。
20、积极推进工商法治文化建设。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工商法治文化活动。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干部文化生活相结合,丰富工商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及系统内部网站,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
21、拟于12月份,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统一考试。
六、全面加强普法队伍和阵地建设
22、加强普法干部队伍建设。要按照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普法队伍的要求,全面加强工商法制宣传教育专职队伍,配齐配强各类普法骨干。
23、巩固强化传统普法阵地建设,努力打造新型普法阵地。在继续健全和巩固法制宣传栏、法制宣传站、普法大集、法治广场等传统普法阵地的基础上,探索推进普法工作载体建设。
24、加大“三大节日”主题宣传工作力度,提升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社会影响力。要以消费维权、食品安全、商标权保护以及市场准入、市场交易和商标专用权保护等法律法规为重点,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为契机,面向社会和广大消费者,采取印发资料、送法上门、上街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形式,广泛宣传工商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促进全社会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七、健全和完善普法保障机制
25、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保障工作经费,切实推进全市工商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人口计生委“五五”普法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自“五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该同志积极投身于普法工作,结合计生工作实际,将普法和依法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列入重点工作,坚持政策推动,发挥普法宣传教育的“喉舌”作用,在全区计生系统着力构建了一个经常化、立体化、特色化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把“五五”普法教育和依法行政落到了实处。
一、协同渗透,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工作。
“五五”普法工作刚一启动,该同志就首先带头认真学习中央及省、市、区有关“五五”普法工作的文件,自觉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和“五五”普法工作思路,通过学习,充分认识到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根据“五五”普法的主要内容,精心起草了人口计生委“五五”普法规划,主动争取领导重视,协同相关部门统筹安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一是组织普法宣传月活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后,全区集中开展两次普法宣传月活动,区计生委负责同志就“现行生育政策”、“征收社会抚养费”、“公民实施计划生育权利和义务”等话题,适时通过广播以答记者问的形式向全区育龄群众讲法释疑。二是搞好普法咨询服务。发送普法宣传资料,翻印和购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文本1万余份赠送群众学法,知识答卷5套,供基层干部群众开展学法知识竞赛。同时两次赴泸购置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婚育新风进万家》、《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和《青春期保健》等系列板画各10余套供乡(街道)计卫服务站(所)日常宣传。三是举办学法培训班。区每年举办培训班,培训基层干部380多人次,各乡(街道)分别举办专题培训班2期,参培人员达1200多人次。四是开辟普法专题节目。区一报一台计生专题专栏节目定期宣传《法》的知识。五是搞好计生普法渗透。1.计生委积极参与“科普宣传周”和“家庭美德建设”街头设点宣传活动,有机地宣传计生法律法规;2.主动跟司法局联系,派员参加区普法讲师团宣讲《人口与计划生育法》;3.用书面形式向全区各类企业负责人发送公开信500余份,告知计生工作职责、权利和法律责任等;4.与区委组织部联系,利用社区支部书记培训班的机会,由计生委主要负责同志讲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5.利用节日和纪念日,集中进行有声势的宣传。“5.29”计生协成立纪念日,“9.25”中央公开信发表纪念日、科普宣传周、春节等节日,组织乡镇、单位利用黑板报、宣传画廊、设立咨询台、文艺演出等形式,进行有声势的宣传,不断拓宽普法广度、追求普法深度。
二、普治并举,依法整改,注重打造“五五”普法教育效应。
该同志视“五五”普法工作为己任,将普法工作纳入部门行政执法、优质服务、行风建设的重点。一是在依法行政上夯基础。坚持按照依法治区的工作要求,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具体为:确立一个管理体制:全区建立了现居住地管理体制,将辖区内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待遇;落实两个工作机制:农村推行“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城镇推行“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工作机制.
在行风建设上求实绩。一是明确分工、理清职责、亮牌办公,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学习制度、例会制度、考勤考核制度等,制订《日常工作规范》人手一册,定期布置和检查工作。二是开展计生干部岗位大练兵活动,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区、乡计生专线干部参加了市计生委组法律法规考核,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三是全员做到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同时坚持“规范化、法制化、公开化”的原则,聘请区委、区政府、人大、政协、纪委及有关部门的同志为行风监督员,对计生工作进行专门监督;重视对人民来信来访的处理,做到件件有交代、事事有结果,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
在优质服务上下工夫。坚持以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为目标,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推动普法治理向深层次发展。一是适应育龄群众日益增长的避孕节育、生殖健康需求,全面开展优质服务“六大工程”。二是针对不同育龄对象,提供“菜单式”服务,实行预先告知书服务制度,既有的放矢地宣传了法律法规知识,又提供了优质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