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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施工安全;安全检查;检查标准
中图分类号:TU76 文献标识码:A
据国内权威媒体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一些列报道,全国在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统计中发现,建筑施工中所发生的伤亡事故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事故类型包括施工中的高空坠落、坍塌伤亡、重物打击、触电事故、起重伤害、机具伤害等等。面对极其严峻的建筑施工安全形势,必须高度认识到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所以需要建立严格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从预防的角度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建筑企业及施工队只有严格遵守安全检查标准,才能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并降低事故频率。
二、建筑施工安全的检查内容及检查标准
根据建筑施工工地现状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中的内容规定,将建筑施工安全的检查内容分为以下几方面来论述: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外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基坑工程、模板支架工程、高处作业、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施工机具等,这些内容能够概括出建筑施工安全方面的主要内容,具有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特点,是保障安全检查顺利进行和预防事故发生的前提和基础。
1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指对建筑施工中以下几方面进行管理的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施工持证上岗、工程日常检查、工伤事故处理等等。安全管理工作不可或缺,一旦发现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的地方及时进行纠正并强化和完善安全制度,这是保证施工安全的前提条件。
2文明施工
文明施工包括以下几项内容:现场围挡、封闭式管理、施工场地的规整、材料堆放、现场住宿、现场防火措施、治安综合治理、施工现场的标牌、生活设施、保健急救及社区服务等。文明施工现场检查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和现行的行业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和《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中的相关规定,并以规定内容为施工安全的检查标准。
3外脚手架
外脚手架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最常见也最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地方,在施工中应积极使用安全系数较高的钢管式脚手架,25米以下工程可以允许使用毛竹脚手架,但其材质、搭建等必须符合相关要求。钢管式脚手架的类型有好多种,比如: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门式钢管脚手架、碗扣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等。对于外脚手架的安全检查包括以下几项内容:立杆基础、防护拉杆及踢脚板或立网(2m以上)、剪刀撑设置、施工层脚手板铺设、脚手架材质、立杆与大横杆的间距、小横杆间距、荷载、杆件搭接、斜道、交底与验收等等。在脚手架的使用中严谨钢木、钢竹混搭,并且严谨不同受力范围的外架连接在一起。需要严格掌握各种脚手架的构造及搭接安全标准,确保其稳固可靠性,以保证施工安全,杜绝脚手架事故的发生。
4高处作业吊篮
高处作业吊篮相对于脚手架来说,对安全施工方面的要求更高了,现场使用的高处作业吊篮必须是厂家生产的定型产品,保证各种证件齐全,比如生产许可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准用证等缺一不可。高处作业吊篮安全检查内容包括:施工方案、制作组装、安全装置、升降操作、交底验收、防护、荷载、电气安全等,对这几项内容的检查必须依据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的规定,在施工中做到细节决定成败,因为一旦某一细节出现疏漏则可能会造成重大的安全事故。
5基坑工程
基坑工程作为建筑施工的基础作业,起着非常关键的基础效用,所以基坑施工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避免发生基坑作业违规操作,否则可能会给整个建筑工程造成难于弥补的损失。基坑工程的安全检查内容包括:施工方案的制定、临边防护、坑壁支护、排水措施、坑边荷载、上下通道、土方开挖、坑基支护变形监测、安全防护、应急预案等,基坑工程的安全检查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及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和《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中的相关规定。
6模板支架工程
对模板支架工程安全的检查内容包括以下几项:施工方案、支撑系统、立柱稳定、施工荷载、模板存放、支拆模板、混凝土强度、作业环境等,对模板支架工程相关项目的安全检查必须严格遵照相关各项技术指标进行,一经发现有任何与标准不符的地方立即做纠正处理,不给安全事故“留有余地”。
7施工用电
施工用电的安全检查内容包括: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箱与开关箱、现场照明、变电箱配置等。同样施工用电安全检查的标准必须依据国家现行的相关检查标准进行,以确保工地用电安全,避免触电事故的发生。
8施工机械和施工机具
施工机具包括各种建筑施工中必不可少的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塔式起重机、起重吊装机等,对施工机械安全的检查的内容包括:安全装置、防护设施、钢丝绳、导轨架、通信装置、避雷装置、锁具等方面是否遵守了国家现行的相关技术规定及安全使用规程,并以此为安全检查标准;施工机具包括:平刨、圆盘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潜水泵、振捣器等等,对于施工机具在建筑施工安全中的检查标准应遵循国家现行的行业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和《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结语
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事故让人触目惊心,所以安全检查工作势在必行,而且要有相应的细化标准作为检查依据。本文就涉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内容作了大概的总结,详细施工安全及检查标准还需要参照国家现行的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及相关安全法规,并在实际的安全检查工作中制定细致周到的检查评分标准,务必将安全检查工作做到毫无遗漏的程度,因为“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啊!
参考文献
排查工作从20*年10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四个环节衔接进行。
第一阶段:企业自查阶段。10月1日——10月30日,由企业对自身安全生产条件和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排查。
第二阶段:市、县管理部门检查阶段。10月25日——11月15日,市、县两级管理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阶段: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抽查阶段。11月15日——12月5日,我厅组成综合执法检查组对各市检查情况进行抽查,会同有关专业部门对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抽查。
各单位、部门每个检查时段应细化为检查、整改、总结、建章立制四个环节,每个环节不进行具体的时间划分。
二、排查范围
1、在我省注册的所有建筑施工企业。
2、在我省范围内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三、责任主体
1、施工单位是企业安全隐患排查的主体,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责。
2、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是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排查的责任主体。
3、市、县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辖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检查的主体,对辖区内的工程安全负监管责任。
4、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专业部门等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管理部门,是辖区、行业所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检查的主体(见附表一),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检查。
5、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各市、各部门检查建筑施工企业的情况进行抽查;对各市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情况进行抽查。
四、检查内容
1、对建筑施工企业,一是检查企业取得资质证书后,是否及时申请领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是对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变化,是否降低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三是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满的是否按规定办理延期。
2、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要查清项目基本情况,按项目是否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施工许可手续,将项目分为有施工许可证和没有施工许可证两类。对领取施工许可证的项目,要按照我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建建字[20*]80号)要求的检查内容,检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以及施工现场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项目,要查清相关手续办理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3、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等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机关,根据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类别,对所管理的所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延期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检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抽查。
五、整治措施
对在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查出的问题,要抓好整改和治理。既要重视安全防护、安全设施、安全设备等存在的“硬隐患”整改治理,也要重视管理制度、体制机制、管理机构等方面“软隐患”的治理,从人、机、管理、环境等安全四要素方面收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1、对未领取施工许可证擅自非法开工建设的项目,责令停工,督促建设单位补办相关手续,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停止监理和施工活动,无条件撤出施工现场。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停水、断电等有效措施,坚决制止这些项目继续施工,同时将违法建设工程情况和处理意见书面报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对管理部门下达停工令后仍拒不停工的违法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继续进行施工、从事监理活动的,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建设、监理、施工等有关参建单位进行处罚,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予公示。对本省的施工企业动态考核结论核定为不合格,监理企业予以降级或注销资质;对外省企业将限制其进入我省建筑市场,建议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进行处罚,并将违规情况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3、对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但一直未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责令限期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期间,严禁承揽工程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逾期不办或仍达不到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注销其建筑施工企业资质。
4、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没有办理延期手续的,要责令停工,待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施工单位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继续施工;将工程发包给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施工的,发包单位(含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应立即撤换施工单位;管理部门对查出的违法分包问题,应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5、从2009年1月1日起,对新设立的建筑施工企业实行资质许可和安全生产许可同时许可制度,企业向管理部门申报资质申请资料的同时,应一并报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资料,同时满足两项许可规定条件的,管理机关同时发给两项许可证书。
6、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企业对承建的在建项目,市、县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负责监管的项目所查出的隐患,要选择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责任到人,重点防范,严密监控,限期完成治理。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有重点的对一些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7、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管职责。根据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发施工许可证,谁负责安全监管的原则,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全部由市、县两级具体负责监管,市、县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辖区内工程监管职责不明确的,由市级管理部门予以明确。
8、完善建筑安全管理制度,重视建筑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各管理部门都要根据要求建立、完善、细化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的14项管理制度,没有建立的要尽快建立,已经建立的制度要根据新情况加以完善和细化。
六、工作要求
1、组织要得力。要由分管领导带队,建管、安全、质量、招投标、图审等机构组成综合执法检查组进行检查。
2、覆盖要全面。要求做到两个不漏,一是初审部门对辖区和行业内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的所有施工单位都要进行排查,做到不漏企业;二是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所管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要进行拉网式排查,责任人明确到具体的县和乡镇,项目要延伸到村镇公共和市政设施工程,做到不漏项目。
3、整改要落实。对查出的隐患要有专项治理方案,具体要求做到“整改方法落实、整改资金落实、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人落实、督促检查落实”等“五落实”。
4、查处要有力。安全隐患排查要与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结合起来,对非法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对查出的隐患不整改的视为发生事故,要追究责任,具体处理和整改措施要按照整改要求进行落实。
5、上报要及时。各有关单位、部门隐患排查工作情况和查出的隐患在报当地政府的同时,按要求及时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隐瞒不报。对上报不及时、不全面或隐瞒情况不报的,要在全省通报,并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市政公用行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方案
为确保我省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稳定运行,按照国家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总体要求和《山西省城镇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现就我省市政公用行业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设施运营单位要在对前一阶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总结分析的基础上,继续按照《山西省城镇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确定的排查治理范围、重点和要求,突出“回头看、查盲区、找漏洞”和冬季供应保障两个重点,抓好行业关键环节,进一步将隐患排查工作推向深入,确保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二、工作重点
在《山西省城镇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确定的排查治理范围、重点和要求的基础上,各行业下一阶段要突出以下重点内容,进一步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城市集中供热。在冬季供热之前对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系统、锅炉房供热系统和城市地下热力管网等城市供热管网的安全运行开展严密隐患排查,做到不留死角。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理由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占压、载重车辆碾压发生的供热管网断裂,以及车辆碰撞、建筑施工引发的设施损坏、变形和破裂等情况。同时,要结合冬季低温天气热源紧张的情况,制定城镇热源保障预案,确保市民温暖过冬。
2、城市燃气供应。各燃气供应单位要对照国家的有关标准,对生产、经营和储存场所、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措施等内容进行深入排查;加大供气管线的日常巡查力度,对违章占压燃气管道的建筑,要限期全面清理、拆除;强化对燃气用户的安全教育、检查,消除用户违章使用燃气设施方面的事故隐患。同时,要结合冬季低温天气和当地实际,及早落实气源、煤源,保障供应。
3、城市供水。城市供水单位要加强居民生活饮用水水质动态监测,对本辖区水环境质量和饮用水安全实施监控,严防水体污染事故的发生。对供水厂、水井和水源地、生产泵房、加氯间、净化池、清水池等要采取防投毒措施,加大安保力度;对水质化验中心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等要加强管理;对城市供水设施,特别是老旧管网要采取冬季防冻措施。
4、城市公交客运。各公交企业和出租客运管理部门要对所有运营车辆进行彻底检查,严格杜绝“带病”车上路。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责任意识。要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管理力量的配备和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做好恶劣天气和夜间行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同时,要对相关油库、停车场、修理车间、办公场所做好防火措施和各项预防工作。
5、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各级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对城市道路发生坍塌、损坏等阻断通行的隐患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加强巡视巡检,特别要高度重视城市桥梁(包括倒路立交桥)、隧道等大型基础设施由自然灾害、人为因素等导致出现沉陷、空洞、阻塞,主体结构失去承载力等安全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安排进行整改,确保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的安全、畅通。
6、城市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部门要确保城市排水井、管网、泵站和污水处理等设施的运行安全,进一步严格岗位责任和操作规程,严防中毒事故的发生。环卫部门要加强对垃圾填埋场和垃圾中转站、环卫专用设施的安全检查,保证各项设施安全运行。
7、风景名胜区和公园。各风景名胜区要加强管理,严厉打击各种欺客、宰客的违法行为,防止突发和的发生。景区管理和城市园林部门要对景区及城市公园、游园、公共娱乐场所的游乐设施进行安全大检查,对带有危险性的大型游艺设施、护拦索道、山崖危石、假山叠石,容易发生火灾的林区和娱乐场所,进行安全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
三、时间安排
本阶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时间按照两项重点内容具体安排如下:
1、“回头看、查盲区、找漏洞”。工作开展时间为10月10日至11月20日,重点在前一阶段隐患排查工作的基础上,对照要求,进一步深入查找隐患,及时治理,做到不留死角,完善健全机构、制度和方案,形成长效机制。
2、冬季供应保障工作。开展时间为今年10月10日至明年3月31日,重点结合设施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好低温天气和节日高峰时段的供热、供气、供水等基本供应工作,确保市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四、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政公用行业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和指导工作;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和应急管理工作;相关建设单位、业主单位、运营单位及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市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公务人员的相关责任,加大对安全生产重点地区和行业的督查、指导,督促这些地区和行业进一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挂牌督办、跟踪治理的措施,督促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2、建立畅通安全生产信息渠道。要建立畅通信息渠道及通报平台,进一步健全简报和通报制度。各级建设单位、业主单位、运营单位及企业要及时形成安全简报,将前期整改情况、当前存在隐患等分类信息,按月上报主管部门。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根据简报情况进行通报,对逾期不报的单位要进行批评,对瞒报、谎报安全问题的单位和负责人要严肃处理,确保对安全隐患问题第一时间掌握情况,为及时处理奠定基础。
3、全面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全面落实责任和处置措施,完善和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效衔接各类相关预案,确保市政公用事业安全应急机制响应快速有效,切实提高应急事件处理能力。同时,要通过建立和运行预警机制,做到事故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消除,最大限度的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防范知识和典型经验,不断增强员工和群众自我安全保护意识,提高对安全事故的防范和自救能力。进一步加大对安全执法人员、企业经营者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力度,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从根本上促进安全生产。
5、尽快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市政公用行业隐患排查治理是一个不断强化的动态过程。要通过开展本次检查工作,总结经验,强化措施,建立健全市政公用行业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使市政公用行业实现“五个转变”,即:从被动防范向管住源头转变;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向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管理转变;从以控制伤亡事故为主向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转变。
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阶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做到不留死角。上一阶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自查、整改和检查情况,以及“回头看”和冬季保障工作情况要分别于10月20日和11月30日前汇总形成书面材料报送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彻底排除住房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文明和谐、舒适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电[20*]1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30号)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全面排查、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逐项、逐幢、逐户排查住房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排险解危措施,确保城镇居民住房的住用安全。
二、排查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排查范围
1、直管公房。
2、单位自管房。
3、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居住小区。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待售的商品住房项目。
5、拆迁项目。
(二)主要内容
1、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房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房屋超过合理使用年限、维修养护不够或因自然灾害、拆改房屋主体结构、明显加大荷载的装饰装修等导致的结构安全隐患。
②消防设施配置不到位、设备老化、消防通道不畅通等,存在的火灾隐患。
③汛期防洪排涝、冬季降雪积冰等恶劣环境造成的房屋安全隐患。
④管理不到位、安全防护力量不足等,存在的治安隐患。
2、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居住小区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房屋超过合理使用年限或因自然灾害导致的结构安全隐患。
②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维修不够,存在的安全隐患。
③消防设备老化、消防通道不畅通等,存在的火灾隐患。
④巡查制度不健全,存在的治安隐患。
3、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待售的商品住房项目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
②待售商品住房项目存在的火灾隐患。
③待售商品住房项目存在的治安隐患。
4、拆迁项目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拆除房屋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②拆迁范围内存在的治安隐患。
③拆迁范围内存在的火灾隐患。
④拆迁范围内未搬迁居民的住房结构安全隐患。
⑤拆除房屋导致的相邻住房结构安全隐患。
三、工作步骤
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分安排部署、全面排查、梳理和排险解危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10月10日前,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内的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出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工作科室,督促、指导、组织有关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
10月11日至25日,各有关单位要组织人员深入项目,逐幢、逐户地对本辖区、本单位的住房安全隐患情况进行排查,按要求做好记录,进行汇总,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在组织好直管公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同时,做好其它项目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信息汇总工作。
单位自管房的后勤管理部门(物业公司),要对自管房的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公共设施、治安、消防等隐患情况进行排查。
物业服务企业,要对所服务项目的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公共设施、治安、消防等隐患情况进行排查。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对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措施、待售房屋的治安管理情况进行排查。
拆迁单位,要对拆除房屋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措施、拆迁范围内治安及未搬迁居民的住房结构安全、拆除项目相邻住房结构安全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三)梳理阶段
10月26日至31日,各有关单位要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安全等级、隐患类型进行梳理、分类,制定维修、加固、排险和危旧房改造计划。
(四)排险解危阶段
11月1日开始,各有关单位要制定防洪排涝、冬季降雪积冰等恶劣环境的应急处置预案,火灾和治安隐患排除计划及维修、加固、危旧房改造计划,实施排险解危。存在火灾隐患的项目,要抓紧更新、补充和检修消防设施,清除消防通道的杂物和堆放物,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排除火灾隐患。存在治安隐患的项目,要抓紧建立健全治安巡查制度,加大安全防护投入和治安管理力度,排除治安隐患。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维修、加固和规模较小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年底之前必须完成排险工作;规模较大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可跨年度实施,分阶段进行改造;一时难以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监控、报告制度,确保重大安全隐患处于受控状态。与此同时,要建立住房安全隐患项目挂牌督办制度,明确督办项目、实施机构、责任单位和督导单位,确保隐患排险解危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
各市、县要成立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和排险解危工作领导组,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和行政问责制。要加大监管力度,制订相应措施,落实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和排险解危工作责任,做好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安排、动员、部署和检查工作。
(二)要进一步强化督促指导工作
各市要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实现辖区内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全覆盖。对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要逐项落实维修、加固、排险、改造责任单位,以挂牌督办和目标责任制的形式下达到各相关单位。责任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列出时间表,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维修、加固、排险和危旧房改造方案,落实所需经费、物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将维修、加固、排险、危旧房改造方案和动态情况及时报督办单位。督办单位要明确督办责任人和督办机构,督促、指导责任单位按时完成维修、加固、排险和危旧房改造任务,并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对工作不落实,进展过慢,敷衍应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深化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遏制较大事故,严控一般事故,进一步保持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式总体平稳。
成立__区住房和建设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__局长任组长,__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建管科、区建设工程事务监督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大排查活动采取项目自查、企业检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执法抽查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查相结合的模式进行。
各工程项目部、项目监理部对承建项目进行自查,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对企业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各企业要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检查要体现“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登记建档,落实“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实施闭合管理,确保隐患消除。
区建设工程事务监督管理中心要采取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对在建工程进行执法抽查,强化工程安全实体、安全行为的检查力度,以>:请记住我站域名/
1.安全实体检查: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地下暗挖、“三宝四口”防护、施工临时用电等。
2.安全行为检查:各施工、监理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的情况;开展预防施工坍塌、建筑工地消防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对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台账建立情况;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面是否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以及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落实的情况;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或普遍性问题建立相关管理制度的情况。
从即日起至2015年3月15日,分四个阶段开展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把确保安全形势稳定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确保工作成效。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监管各项责任,务必做好督促整改工作。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工地要依法作出停工处理,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对不接受检查拒不停工整改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三)加强宣传,确保行动有效果。充分利用公共媒体资源,加强宣传,扩大社会参与度,营造全社会支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要进一步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对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一、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现状
根据2010年2月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有关数据显示,2009年建筑业完成总产值75864亿元;实现利润2663亿元;实现增加值22333亿元,比上年增加18.2%,约占GDP的6.7%,创历史新高,尤其可见,建筑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
在我国目前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过程中,一个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没有得到切实的落实。首先,在建筑施工企业中其所执行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绝大多数都是通用文件,在形式上基本大同小异,可操作性略显滞后;其次,虽然一些企业已经建立了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责任制,但是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并没有得到贯彻落实,致使在施工现场还是能看到存在不少安全隐患问题。
建筑由于自身的行业特点决定了施工工程的危险大、突发性强、容易事故发生等情况,虽然国家就目前这些问题一直在想方设法尽量减少和避免事故的发生,但建筑行业暂时还属劳动密集型行业,一些可预见的、不可预见的事故仍处于高发状态,因此,加强建筑施工安全实施不可置否。
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1.建筑市场管理比较混乱
建筑市场频繁出现不规范的行为,例如无证和越级施工,挂靠、层层转包等问题。有的建设单位将工程分包给多个分包商,一旦出现问题,就相对推脱;还有一些建设单位靠低价中标,在施工过程中,靠削减安全设施来赚取利润,这些行为致使安全生产制度不能按规定实施,所以工程质量就难以保证。
2.施工企业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一些施工企业只注重效益,不注意安全,导致施工企业管理水平较差。
建筑安全监督人员数量不足,经费没有稳定来源,导致安全监督覆盖面和监督频率不高,影响了监管效果。存在着管理责任不清的现象,没有履行“谁发证、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职责。在市场经济意识的作用下,片面追求短期效益。企业缺少进行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和技术力量,安全管理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意识,施工生产中缺少基本的安全设施。
3.施工安全应急措施缺乏
施工企业不能针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识别和处理,对已经发生的事故不能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造成更严重的后果。由于目前几乎所有的建筑施工现场都没有相应的医务室,致使在发生事故后不能及时给以援救,耽误援救的时间,使得本来可以避免的事故不断发生。
4.建筑工人安全素质低
随着我国《劳动法》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农民工成为市政建设的主力军。在安全施工管理上的农民工,普遍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对施工经验的缺乏,施工安全意识的浅薄等,对所从事的施工工程工种危险性认识不深,意识不到意外发生的严重性。另外,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在危险面前缺乏安全技术知识随机应变能力,法纪观念不强,人员流动较频繁。
根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人员都需经过劳动局的组织培训方可上岗。其中具有高学历以及专业的技术人员数量甚少。在实际生产中,初中学历以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安全管理机构人员比例占据一半以上。
三、加强建筑施工的安全措施
1.加强工程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工作
对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安全管理工作人员针对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保护法律法规对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的警惕性;对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作;施工中的安全技术知识是劳动生产技术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包括,“在施工项目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施工中危险设备和危险区域的注意事项;电气设备的安全技术知识;施工中危险物品存放管理,防火基础安全知识;和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定等。”使施工顺利高效进行以及避免意外发生的手忙脚乱。
2.建立安全责任的考评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安全责任的责任追究制度,主要目的是使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每个人员的身上,使每个员工都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建立安全责任的考评制度,主要目的是及时掌握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能及时采取措施。
3.严格施工安全检查
在工程施工的安全检查工作是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途径之一。其主要包括:一般和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和节假前后的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制度是工程施工项目部每半个月或一个月,和项目小组每周对施工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和突击性安全检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制度。
(2)安全检查的具体内容:
①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的切实落实,
②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实施,
③安全检查的真实抽查验收记录,
④由于季节变化的多样性,对防火、防暑、防寒、防洪、防台风等预防工作检查。其中对防火的措施的落实要求更为严格,杜绝施工地火灾隐患的出现,保证安全生产。
总结:
综上所述,在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问题上,由于涉及的环节繁多,涉及因素也较为复杂,因此,需要所有的领导者、管理者以及所有建筑施工者都要存于其中,并积极发挥作用。首先要对建筑施工中现行的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完善,要求每一个人都要充分的建立起安全意识,并且要将安全意识贯穿于建筑项目中每个过程。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 唐军. 建筑施工安全问题及主要管理对策研究[D]重庆大学, 2008 .
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的影响因素非常多,通过查阅大量文献,影响因素主要有四个方面:
1)施工环境多数是露天环境。
2)安全管理技术落后且效率不高。
3)建筑一线工人受教育程度不高而且安全意识薄弱。
4)建筑工程作业强度大。
近些年,建筑工地安全事故频频发生,交通行业的安全事故数量排第一,建筑行业发生的安全事故数量仅次于交通行业的安全事故数量,是当前高危行业之一,这给建筑行业及建筑企业敲响了警钟,建筑企业要想创造出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就必须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高度重视起来,采取行之有效的施工安全管理手段来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管理。
从住建部以及安监局的统计来看,主要的房建安全问题出现在施工环节,重点在坍塌、触电、高处坠落、机具伤害、起重伤害、物体打击等。特别是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所占比例最高。另外,目前很多房建企业大量利用人工挖孔桩施工,导致中毒、窒息事故也常有发生。
通过上述分析,本文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论述:
一、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管理的制度不完善
近几年,我国在立法方面,一直在进行完善,有关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在逐渐的增多,但是还是需要进一步完善;另外,还需要充分发挥安全管理质量标准体系的作用。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社会的繁荣程度极大的促进了我国建筑业的发展,在这种高速发展状态下,就更需要建筑安全管理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真正的做到与时俱进,与我国的国情相符合,使其为建筑行业保驾护航,满足社会的需要。
(二)安全管理部门缺少独立自主性
安全管理作为建筑施工单位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直接关系到工人的生命安全、工程质量,同时,也能够说明施工单位管理的整体水平。就目前而言,我国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绝大多数都是为了应对种种压力而建立的,导致管理部门在施工单位的地位不高,没有更多的独立性、功能性,进而对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的负面影响很大,使他们不能充分行使施工安全管理职责,从而使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
(三)安全管理松懈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意识甚为缺乏,由于社会发展过快,施工单位更多的关注施工进度和成本,基本上把经济利益放在第一位,很多时候忽略施工的安全管理。还有些施工单位通过压缩安全管理的成本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另外,安全管理人员在思想上认为自己的工作对于单位不重要,在行动上放松了警惕性,甚至出现消极、不认真的工作态度,最终为建筑工程的安全施工埋下了安全隐患。
(四)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较低
安全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施工工人的综合素质与安全管理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施工工人是安全管理制度的直接受益者,但是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工人大多数是农民工,他们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掌握的不够全面,综合素质偏低,导致进行施工安全管理的过程得不到有力的配合;另一方面,安全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的差异性也较大,这就让管理制度和施工标准的制定存在差异性,安全管理的效果也受其影响。
(五)安全检查存在死角
安全检查对于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和质量保障是十分必要的,检查不仅仅有利于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更有利于保证建筑施工的质量。从近几年的安全事故来看,建筑单位在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时,很多安全检查存在形式主义,检查环节没有做到仔细、认真,存在的细节问题不能未及时发现并解决,严重的导致出现安全事故。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越来越突出,这就对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构成潜在威胁;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建筑物也不能完全保证保量。如果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到位,做到无死角,那么就可以安全、保质保量完成建筑施工过程。
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通过上述分析,下面针对上述问题给出行之有效的策略,具体如下:
(一)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制度
在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过程中,建筑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是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依据,对于不同的建筑施工现场应该有具体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应该完全相同。然而,大多数施工单位所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基本上都是从其它的施工单位挪用过来进行简单的修改,基本上忽略了建筑施工现场自身的特点和安全管理现状,这就对安全管理制度的适应性打了折扣,进而使建筑工程的安全性不高。
安全施工是确保工程能够正常施工的重要保障,安全永远是施工现场管理的第一要素,所以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各项安全施工规章管理制度,明确每个岗位的岗位职责,确实保证各项管理制度得到贯彻落实,形成安全生产责任到人,形成齐抓共管的大环境,对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形成有力监管。
(二)成立安全管理部门
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主要是组织、监督、检查施工过程的安全,具体工作主要包括:
1)做好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2)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本文由LWlm.COM收集整理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责任,并实时进行监督、检查;
3)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安全生产;预控措施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建筑工程技术的发展,高层建筑越来越多,施工的安全风险越来越大,对建筑安全性的要求越来越高,没有安全,就无法进行建筑施工。安全是确保生产基本条件。只有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才能够切实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只有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才能够将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的发生降到最低程度。但是,从当前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来看,还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因此,应该高度重视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一、当前我国建筑施工管理中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1、没有认真落实安全检查
建筑施工管理人员没有落实建筑施工全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工作,没有针对施工过程中事故易发点加强安全检查与安全防范,也没有设置旁站式监控,导致整个施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很多安全隐患无法得到有效的处理,往往是到验收时才发现问题的存在,那时候再进行补救,不仅增加安全成本,还会导致更多无法挽回的损失。另一方面,施工管理人员往往都是事后控制安全管理与控制,当出现重大的安全事故或问题才开始重视安全管理工作,这种“亡羊补牢”的做法不科学,只会带来更大的损失。
2、建筑施工安全意识薄弱
大多数建筑施工单位没有加强安全防护教育培训,也没有根据实际施工安全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欠缺相应的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施工管理人员将无法有序地进行正确的疏散与撤离工作,最终造成严重的损失。很多施工人员与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意识薄弱,发现安全隐患时心存侥幸心理而没有立即上报相关管理人员,导致容易产生施工安全事故。由于很多管理人员缺少一定的安全防护教育培训与实际演练经验,当发生施工安全问题时无法进行有效的救助,致使造成人员受伤,甚至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3、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模式不合理
目前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过程中依旧采用传统的粗放式管理,没有一定的防范意识,没有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机制,因而无法进行有效的管理。很多施工单位为了中标往往压低价格,这样低价竞标的优势又往往是靠减少安全投入方面的资金而得,由于安全投入减少了导致施工安全问题无法得到保障,容易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另一方面,有些施工单位为了赶施工进度,对施工安全生产防护工作落实不到位,容易埋伏安全隐患。缺乏健全的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没有一定激励与约束机制,无法有效地将施工单位及相关管理人员的切身利益与施工人员的作业表现、业绩有机结合起来,也无法有效地调动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主动性与积极性,更无法有效地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感[1]。
二、加强建筑施工管理中安全生产的预控措施探究
1、提高安全教育培训与安全意识
建筑施工企业应提高对施工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与安全意识,定期开展专业技术与安全防护知识教育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施工管理人员的专业安全管理知识与现场演练培训,以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积累处理安全事故经验,进而提高其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还应严把质量关,确保每个施工人员都是持证上岗。另一方面,还应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根据实际施工情况与施工计划安全要求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同时应合理布置现场,将各种安全警示标语放置到相应施工点,提高施工人员作业安全性。
2、提高对建筑施工的安全检查力度
施工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建筑施工的安全检查力度,减少安全隐患发生。具体措施如下:第一,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关键部位。应将施工工程中高危性工程、薄弱环节及重要施工部位列为安全管理重点对象,加强这些重点对象的防护力度,例如,将安全生产警示牌放置到相应的施工现场位置,利用全程旁站式监控,加强施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确保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此外,还应加强对安全防护成本的管理,应将可能出现的安全损失控制在最小损失范围内;第二,采取全程控制管理方式,做好施工全程安全准备防范措施,在施工前与施工时控制的前提下,落实安全防范工作,将安全漏洞一一清理干净。一定要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将安全施工损失降到最低;第三,对于违规作用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提高安全管理执行力,以达到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作业意识,进而确保施工安全[2]。
3、健全完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应健全完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个部门职责与分工,落实责任负责制,将施工单位与相关人员的切身利益与施工人员的绩效表现有机结合,通过这样的利益相关性挂钩可以有利于增强施工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提高生产的安全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与约束机制,做到奖罚分明,“有功必奖,有错必罚”,通过奖励制度可以有效地提高施工管理人员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通过惩罚制度可以起到一定的警惕作用,增强施工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施工管理人员应加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应用新型管理方法,实现精细化管理,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工作,认真做好施工人员的选用,尤其是高技术含量的岗位,进行施工人员的合理配置,落实安全生产。施工管理人员还应根据施工计划与施工进度设计严格控制好施工进度,将施工进度、施工安全与施工质量三者关系处理好。另一方面,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提高安全生产的人力与财力配置合理性。认真计算与分析安全生产投入的经济效益性,采取一定的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以达到降低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率的效果。
4、严格项目成本核算和管理
成本核算与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点内容之一,项目管理中要加强对成本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可以采取单独核算的形式,并将各级施工管理人员的直接收益与项目的经济效益相挂钩。项目的财务部门进行成本预算的编制时,应切实结合过去的实践管理经验,认真、深入的做好调查和研究工作,全面做好责任成本预算的编制工作,以此作为责任成本的依据和标准。要想做好成本核算管理工作,主要是合理控制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以及其他间接费的综合核算,并严格保证将这些费用控制在限额范围之内。
5、对施工进度进行全面的管理
5.1 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协调配合各部门关系。在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进场后,项目部要依据相关合同编制一个总体的施工进度计划,然后再依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年、季、月度的施工进度计划和短期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另外,在进度计划编制完成后,要由项目经理进行审核,之后向各个施工区域和相关管理部门进行通报,以协调管理好各个部门的关系,保证项目进度的顺利进行。
5.2 开展进度协调会,对进度实施动态控制。为保证进度的按计划顺利实施和及时发现施工进度中的偏差,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中应该定期召开进度调整会议,将施工进度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纠偏。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进度管理应积极应用计算机等信息技术进行管理,实现项目进度的动态化管理[3]。
6、规范建设单位的主管部分的行政行为,完善安全监督职能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布建设工程的基本情况、主要参与单位、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的行为,有权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负有重要责任,应当负责建设工程各阶段的质量和安全工作的协调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督促建设工程各参与单位落实质量和安全管理责任。本市鼓励建设单位委托项目管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全过程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和服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用试样盲样检测的方式实施监督检测。涉及建设工程结构安全的监督检测,检测比例应当符合本市有关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标准,保证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
结束语
综上所述,安全管理是建筑工程管理的第一要务,是确保建筑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的基础性保障。因此,应该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想方设法地创新安全管理方法,实行全程控制,抓住关键节点进行重点检查,增强安全意识,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切实加大安全投入,确保安全防护到位,加强安全检查,减少安全隐患,注重过程管理,确保安全教育实效,尽可能地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率,减少安全损失程度,从而为建筑施工的顺利竣工提高最强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1]储著峰.概述安全施工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的重要性及措施[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3(15):247.
1.培训对象的分类
分类教学法是根据参培人员的不现岗位(包括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的人员),针对他们所从事的工作类型进行有侧重培训的教学方法。在《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培训中,就是采用这种分类教育法对他们的心理特征和不同岗位进行分析和分类,从而编制出具有针对性的教案,做到因人施教,内容有别。
1.1共同特征
几年来,我们掌握的第一手资料表明,各类参培人员学历水平较以前有了大幅度提高,对工程建设的实践经验也较丰富,但仍普遍存在重质量轻安全的现象。再者,参培人员所从事的工作流动性强,尤其是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之间的人员变动尤为频繁,培训方案应当根据各类人员所从事工作的工作内容和安全责任进行重点讲解,对于不是其工作范围的安全责任也应有所涉及,使参培人员能够全面了解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以适应各类不同工作岗位的需要。
1.2分类特征
第一,在以往工程建设过程中,法规没有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的施工安全责任作出明确的规定,使得有关人员对安全法律法规的了解不够。《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后,明确了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行为和安全责任。
第二,施工单位原来作为工程建设的第一责任单位,是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主要管理者和参与者,对《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安全法律法规较为熟悉,并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因此,培训授课时重点应对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中出现的实例加以分析、比较,充分调动参培人员听课的积极性,这样才能提高培训效果。
第三,为了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得到有效控制,监理单位工程管理要从“进度、质量、投资”三控制发展为“进度、质量、安全、投资”四控制。因此,监理人员必须全面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的原则,把好施工现场安全关。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将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参培人员的不同安全责任进行分类,从而做到教学有针对性,听课有目的性,服务生产现场。
2.教案实例
鉴于《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实施已有5个年头,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部分内容互相交错,象这样的安全教育培训,我们力求通过大量实例全面系统分析、比较,使培训内容通俗易懂又具有可操作性,并且通过多媒体演示等方式将内容形象化,使参培人员能够掌握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和好的管理方法,确保施工安全。
2.1安全概论
安全是一个大家都很熟悉的课题,全国建设系统的安全事故发生频率仅次于煤矿系统,《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研究课题,做为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通过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概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安全理论具有与时俱进的本质,它是在不断发展中完善的理论,这是学好《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基础,参培人员必须加深和解决当前安全理论基本概念的认识。
2.1.1安全为质量服务,质量由安全保证。“质量与安全谁为第一,是否存在矛盾?”这是施工管理人员经常提出的问题。质量与安全是互相作用,互为因果的关系,两者并不矛盾。安全第一是从保护生产因素的角度提出来的,而质量第一则是从对产品成果的要求提出来的,丢掉哪一方面,施工生产活动都要陷于失控状态。
2.1.2安全管理是动态因素。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安全与危险是并存的,它们是同一事物运动中相互对立,相互依赖,相互转化的辩证关系。安全是可控制的,它并不是约束施工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是将人和不安定因素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确保顺利施工。
例1某工程各班组日常生产管理均由配备的一名施工员全权负责,在检查中发现项目经理和负责安全生产的专职安全员经常不到位,施工现场存在不少事故隐患,例如:小孩随意出入,切割机械没有加防护罩装置,木配电箱随意丢弃地上等。施工员对安全知识一问三不知,却再三强调“自己在建筑行业已干了三十多年从没有安全事故,工程已是收尾阶段,应该没有问题。”
从以上例子我们可以看到因为该工程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企业安全生产人员和安全经费投入严重不足,配备的管理人员没有意识到安全生产管理是动态管理,任何时候安全事故都可能发生,尤其是工程收尾阶段容易出现麻痹思想,即使是处于安全状态也会由于盲目乐观使安全状态由量变到质变发展成为危险状态,这也是安全动态管理中的人为因素,应引起参培人员的重视。
2.1.3安全程序化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了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按照一定程序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安全程序化管理是深化安全监督管理模式,转变安全监督职能,提高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也是今后安全监督管理形式转变的重点。
例2某工程高支撑模板工程搭设后,施工单位通知安监员到工地进行专项检查,安监员检查发现专项施工方案未有审批和监理单位的审查手续,无交底和自检验收记录,搭设的模板工程也与施工单位所提供的施工方案存在较大差异和安全隐患,部分需拆除或重新搭设。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监理问题策略
中图分类号:TU76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建筑施工安全关系到建筑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施工安全无小事, 凡是涉及建筑施工人员切身安全和利益的事情, 再小的安全问题, 也要竭尽全力去办。近年来, 施工质量有了相当大的提高, 但是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却未能与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同步提高, 恶性安全事故频发。究其主要的原因是, 部分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未能提高到应有的高度,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往往只注重了质量、成本及工期的控制, 而忽略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同样, 目前的监理单位或多或少在施工安全的监理工作上也存在一定的误区, 往往偏重于对工程质量、进度方面的监理, 而不能充分认识到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性。这一方面与长期形成的管理意识有关, 另一方面, 现场监理人员安全监理工作相关业务知识的缺乏也制约了他们更好地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
一、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市场的安全监管不到位, 主要体现在: a. 政府各部门之间在相互协调和配合上存在问题, 各部门的职能交叉、职责脱节和多重多头执法现象比较严重; b. 安全监督执法人员总体素质不高, 专业知识比较欠缺, 不能严格做到依法监督、有效保证安全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 c. 检查流于形式, 做“表面文章” , 许多地方领导出于对自身政绩的考虑, 对于安全事故采取大事化小, 小事化了的做法, 使安全事故记录与管理缺乏权威性和真实性, 建筑安全事故瞒报、漏报, 甚至不报现象严重;安全检查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不能得到及时严厉的惩处; 安全责任事故的法定损失赔偿标准偏低, “私了” 现象严重; d. 对施工企业的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现象严重, 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进入施工现场检查、收费的执法部门众多; 二是重复执法, 不同部门进行多重执法检查; 三是收费标准不统一且弹性空间大; 四是乱摊派现象严重。
2、建设单位的法律意识淡薄, 不按法定建设程序办事, 规避政府监管, 如有的建设单位不依法进行图审、不依法招标和报建、不办理或不及时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 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甚至个人; 按规定应监理的工程不实行监理等。
3、监理单位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 a. 随意设立监理分支机构承包给他人; 而这些分支机构一无必要的仪器设备, 二无持证的专业监理人员, 有的甚至连项目监理部都没有; b. 一证多岗,跨区多项目执业; 现场聘监理员替岗, 上级检查时, 执业监理工程师才匆匆到位; c. 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及素质有待提高; 有的监理人员在对项目实施监理的过程中, 利用职权“ 索、拿、卡、要” , 而监理单位又疏于管理, 听之任之; d. 缺乏有效的安全监理规章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一项工程, 工地的施工安全总监应该负什么责任, 总监代表应该负什么责任, 安全监理应该负什么责任, 公司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 上下级之间也不签订责任状。职责不明, 工作无序, 无章可循, 安全监理无从落到实处。
4、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监理的认识不足, 没有健全的安全保证体系; 有的企业专职安全员不按规定配备, 数量少, 专业素质差,不按安全规程办事, 不执行强制性标准, 不执行监理人员的指令,一线操作人员又缺乏基本的安全防护知识, 自我防护意识很差。
二、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策略
1、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监理体系
首先,积极构建建筑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各级相关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应积极监督建筑施工企业健全和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做到措施到位、组织到位,努力构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其次,完善建筑安全监理的职责体系。监理工程师要高度认真负责,每一位工程师都应该做到“五勤”。同时,在工作深度和工作方式上做到“准”“严”、“细”、“实”,,就是要求做到处理问题准确及时,工作处要细心细致,严格按照施工要求,严把质量关,积极完善建筑安全职责体系;再次,积极建立建筑安全监理责任体系。在施工过程中,要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职责,把监理施工安全责任落实到实处,监理人员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形成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监理责任体系。
2、优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理的工作方法
首先,分析和控制施工安全危险源。在建筑施工安全监理的过程中,监理人员要做好施工安全危险源的预测和分析。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建筑危险源一方面存在施工场所的过程中,另一方方面存在在施工场所的周围区域。在分析危险源的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现场调查。在施工过程中,通过询问交谈、查阅记录等方式获取信息,并进而进行系统的分析;安全检查表。运用编制好的安全检查表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故障树分析。通过系统的过程分析,进而分析出系统中的危险源。
其次,监理人员要控制施工安全的手段和方法。第一,施工过程中,相关监理人员要审核技术文件、报表和报告。包括建筑单位的专业施工方案、技术证明等材料;第二,完善建筑现场安全检查的内容。监理人员要认真监督机械设备、施工人员、施工工艺、施工方法等是否处于一个良好的工作状态,是否符合各种质量要求;第三,举办安全专题会议和工地例会。在施工过程中,针对一些专门的安全问题,工程监理人员应该举办专题会议,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同时,通过工地会议,建筑监理人员可以分析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状况,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保证建筑施工顺利进行。
再次,优化安全隐患的处理方法。第一,在出现建筑施工安全隐患的情况下,监理人员首先要区分“病症”。建筑安全隐患一般分为:顽症、通病、首次出现、不可抗拒等主要类型,监理人员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给予建筑施工单位指导,并且要求建筑施工单位完善安全整改措施;第二,如果发现安全隐患,监理人员要及时向单位发出安全整改通知单, 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对安全隐患进行积极预防和治理,保证建筑施工工作的顺利运行;第三,重视安全验收阶段的监理。验收阶段在监理过程中也是非常重要的,当工程完成以后,及时进行质量验收,对于存在的缺陷和隐患进行及时处理,然后让施工单位进行及时整顿修改,处理问题,这样会保证工程质量,一定程度上也避免了经济损失。
3、加强建筑监理单位的内部管理,规范监理行为
首先,加强建筑监理质量意识。在建筑工程施工之前,监理企业要召开质量工作会议,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工程对队长以及质量监督员都应该参加。在会议中,要想负责人员宣讲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意识。监理人员要加强三检制度,做到每道工序的认真验收,只有在监理人员验收签字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施工,做到万无一失。
其次,增强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要增强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组织监理人员定期进行建筑安全的相关知识学习,充分发挥监理人员安全监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始终把安全监理作为监理的主要工作之一并贯穿于工程监理的全过程,保证建筑施工的顺利进行。
再次,监理人员要做到全面监理、突出重点。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监理人员要对建筑安全的情况进行落实,对具有重大危险源的工程要加强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从而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正常运转,为建筑质量的提高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总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上述内容是每个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都会遇到的安全监理工作方面的问题,当然,不可能面面俱到,目的是抛砖引玉,与监理同行进行交流与切磋,共同提高监理水平。但要真正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在施工安全中发挥真正的作用,监理人员不但要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的专门知识,学习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充分发挥在施工安全监理方面的预控作用,还必须对作为施工安全责任主体的施工单位加强监督管理,以督促施工单位健全自身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并切实搞好自控,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消除施工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消除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发生的概率降低到合理水平,实现安全监理目标。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筑施工 安全监督 管理体系 建设
中图分类号: TU7文献标识码:A
面对复杂多变、始终严峻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我区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入手,结合实际、集思广益、扬长避短、大胆创新,逐步建立形成了一套有本地区特色、行之有效且具有广泛指导意义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一、我区的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形势
1、建筑工程安全监管任务重,安全形势始终严峻
我区作为城中区,建筑工程的规模和数量逐年增加,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任务极为繁重。2012年,全区累计监管在建工程265项,单体631个,面积约404.9万平米;2013年截至10月底,累计监管在建工程254项,单体761个,面积约485.07万平米。区内现有施工企业包括外来企业72家,二、三级企业占比90%,总体来看,多数施工企业规模较小、实力较弱、资金紧张、安全管理人员少且综合素质不高,整体竞争力和安全基础薄弱。今年以来,本市其它地区连续发生多起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及事故起数居全省建筑业之首,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可控。
2、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力量明显不足
建筑工程安全监管任务主要由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承担,站内现有工作人员12人,车辆仅1台,人均监督面积40余万平米,由于经费有限,交通设备严重不足,安全监督监察设备几乎为零,监督效率受到严重制约。区内8个街道镇建办人员配备相对较少,专业人员缺乏,无专人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3、建筑业景气度有所下降
随着国家对经济结构和方式的调整,建筑业景气度有所下降,加之建筑业的无序恶性竞争,部分项目因资金问题或投入使用的意愿降低,由原来的快速、规律建设状态进入零打碎敲、干干停停状态,工人的流动性也大大增加,施工安全的不确定因素增多,给安全监管带来困难。
二、我区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的组成措施
(一)规范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流程
面对安全监管任务重与安全监管力量有限的矛盾,我区从规范完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流程入手,通过创新工作理念、强化制度落实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
首先,面向全区住建领域制定下发《关于规范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流程的通知》(以下简称“《流程》”),在《流程》中公布《建筑工程安全报监流程图》、《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流程图》等12个内容丰富、方便实用的工作图表,实现了安全监督各项工作全部图表化,审核审查工作当场以列表的形式书面告知,工作存根以电子文档形式分类存档。
在《流程》中提出几项重点推行措施:一是创造性的引入 “红、黄、绿”三色安全监管理念。对工程档案、安全隐患都运用“红、黄、绿”三色进行标识,实现对每个工程的动态跟踪监控和差别化管理;二是报监工程必须进行现场评定。在工程报监前,派现场评定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评估,将存在的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及早防控和治理;三是实行建筑工程安全巡查周记制度。各个现场巡查组每周的工作计划、每天的检查情况,当天全部上传网络,强化领导组织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全局的掌控。
(二)加强建筑工程安监队伍建设
定期集中开展业务学习,由在岗工作人员进行轮流讲课;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题研讨,每个工作人员必须发表专业看法;不定期开展工作人员换岗交流,培养安监战线的多面手。要求每个工作人员“想干 、敢干、能干”好安监工作。“想干”就是要有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干出工作成绩的想法;“ 敢干”就是要有敢于展现自我,奋勇争先的意志;“能干”就是要有提出技术方案,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要求每个工作人员在安监工作中有“耐心、铁心、责任心”,“耐心”就是要有检查认真仔细,热情服务企业和工人的耐心;“铁心”就是要有对隐患一查到底、一管到底,敢于用“铁拳”“铁手腕”的铁心;“责任心”就是要有干好本职工作,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责任心。
(三)发明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网络化办公模式
在各项工作实现图表化和电子存档基础上,探索发明了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网络化办公模式。通过网络在线建立了三个模块,一是报监管理模板,安监工作人员可以在线查看最新的建筑工程安全报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及使用登记、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等各项手续审核审查信息;二是周记模块,安监工作人员可以在线查询每一天、每个巡查组、每个工程的安全巡查情况;三是公共信息模块。该模块面向全区所有服务对象,项目单位可以通过这个模块获取最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工作部署等信息。三个在线网络模板的建设,大大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和实效性,同时节约了大量的办公成本。
(四)突出抓好重要时段、重点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
1、针对重要时间阶段开展拉网式安全大检查。一年中重点抓好春节节后、汛期暑期、冬季安全检查。春节节后主要以节后新开工、复工检查为主,以企业自查、属地巡查、部门核查的方式开展;汛期暑期重点强化对深基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检查,并依法保障从业人员的暑期受保护权益;冬季重点强化对消防、防坍塌、防中毒的安全检查。
2、针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整治。起重机械、模板支撑一直是建筑施工安全的两大薄弱环节,也是我区常态专项治理的两个重点。
(1)针对起重机械,在全市率先出台本地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严厉打击起重机械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即进行施工,起重机械不告知先安装等违法违规行为。
(2)针对模板支撑系统,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推行模板支撑系统警示牌制度、模板支撑系统验收会签制度、模板资料“13+1”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创新工作措施。
(五)加强层级管理,强化部门、属地联动机制
建立执行属地在建工程统计上报制度,每月初要求各街道镇、工业园区向住建局报送属地在建工程名单,上月开展属地在建工程安全检查情况;建立执行属地在建工程安全检查隐患告知制度,每月底住建局将在建工程安全检查情况,以函的形式,告知各属地政府。
(六)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文化建设
在监督单位办公区域设置大量的富有感染力的安全宣传标语、口号和图画,营造安全氛围,宣传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组织安监工作人员设计安全挂图和安全知识手册,在全区所有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推广悬挂和免费发放。
三、下一步工作需要探索改进的地方
1、探索推行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一体化管理。实现工程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管理,可以科学整合监督工作人员力量,实行“一岗双责”提高工作效能。同时,可以实现质量安全同步验收、同步检查,质量安全问题同步整改,监督管理手段将更加多样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将得到进一步强化,特别是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将得到大幅提升
2、大力开展从业人员岗前教育培训工作。探索开展“安全文化下基层”系列活动之三即开展从业人员岗前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吸收先进地区开展岗前教育工作的先进经验,引入“平安卡”机制,结合自身实际,通过职工夜校、现场培训等多种形式,确保每一个从业人员受到必要的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持卡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