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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督导年度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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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督导年度工作计划

第1篇:餐饮督导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1.成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主管校长要熟悉此项工作和政策法规,配备专(兼)职校医一名。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2.教育学生认真做好早操。眼保健操。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课外活动,坚持按时作息,注意劳逸结合,保证每日睡眠时间不少于九个小时。

3.搞好防近周宣传工作,教育学生用眼卫生,读写时要离书本一尺,胸离书桌一拳,指离笔尖一寸,读写四十五分钟要休息十分钟。不要躺着或乘车、走路时看书。不要在暗弱光线下看书,教育和督导学生积极做好眼保健操,降低近视眼患病的发病率。

4.采取各项措施,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培训班学习,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保质保量上好每一节健康教育一课。

5.组织好每年学生体检工作,体检率达到95%以上,做好学生健康档案建设工作。

6.上好健康课,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预防传染病、胃肠病、蠕虫感染、近视、龋齿和牙周疾病、贫血、沙眼、营养不良的发生。

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

原则: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一、疫情报告制度

学生在校期间如有传染病的发生,及时、准确地报告市疾控中心(在经医院确诊或实验室检查)。

顺序:学生—班主任—卫生室—校长室+县疾控中心、县教育局

二、晨检制度

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加强晨检工作。对患传染病的学生班主任老师及时与家长联系,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隔离治疗,并对已发生传染病班级的其它健康学生要进行预防性服药,如扳兰根、维生素C等。

三、消毒制度

认真做好教室、专用教室消毒工作,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和住宿部要重点消毒,勤洗晒衣被并用紫外线消毒车和含氯消毒液喷洒、揩擦消毒。

四、病愈后复课要求

根据不同的传染病隔离时间来决定隔离期限,隔离时间不到的必须要有医院传染病科证明,并由卫生室复检后学生才能进教室上课,反之仍作为病未愈不能来校上课。

五、传染病流行季节,加强这一内容的健康教育,教育学生勤洗手,及时做好学生的计划免疫,防止交叉感染。

学校饮食卫生制度

一、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人员不买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2.保管员、验收员不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3.生产加工人员不卖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4.营业员、服务员不卖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二、食品存放买行“四隔离”

1.生、熟隔离

2.

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3.食品与杂物、毒物隔离

4.食品与鼠药、农药隔离

三、餐饮具实行“四过关”

1.洗

2.清

3.消毒

4.保洁

四、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办法

1.定人

2.定物

3.定时问;

4.定质量,划片包干,分工负责。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l.勤洗手,剪指甲

2.勤洗澡,理发

3.勤洗衣,洗被褥

4.勤换工作服

教学卫生制度

1.坚持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问,保证高中学生有8小时睡眠时间。学校或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2.各科教师要重视保护学生视力,培养学生民好的坐姿、阅读书写习惯,要求学生做到用眼卫生的“三个一”。

3.教师要按时上下课,不拖堂,保证学生十分钟的休息。

4.教师板书要工整、清洁、字不宜太小;油印资料字迹清晰。

5.学生定期换一次座位。

6.要保持教室墙壁的洁白。保证良好的采光照明、空气新鲜。

7.教室黑板要保证漆黑不反光。桌椅按学生坐高配置。

8.教育学生下课不高声喧哗,广播音响适度,不宜过高,防止噪音对学生健康的危害。

学生个人卫生制度

1.做到“四勤”。

2.注意饮食卫生做到“四不”:不吃生冷和不洁净的食物;不喝酒;不乱用他人的碗、筷、茶杯和毛巾。

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丢乱吐;不乱写乱画乱踏;不随地大小便;饭前便后洗手。预防胃肠疾病、沙眼和皮肤病的发生。

4.注意用眼卫生。读写时要眼离书本一尺,胸离书桌一拳,指离笔尖一寸;读写四十五分钟要休息十分钟;不要躺着或乘车,走路时看书;不要在暗弱光线下看书,预防视力下降。

5.坐姿要端正,读写姿势要正确,做到坐如钟、立如松、睡如弓、走如风、经常锻炼。以免引起脊柱变形弯曲。

第2篇:餐饮督导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着力在“强基础、抓规范、提水平、增实效”上下功夫,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运行机制,以深化安全常态管理为重点,以提高“三防”水平为基础,以建设“平安校园”为目标,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安全工作机制和制度,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积极构建学生安全防护体系,全力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为我市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学校内保机构和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三防”建设达到省定标准,全面提高学校安防能力;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整治;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网络、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更加健全,师生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三、主要工作

1.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岗位职责和任务。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X公通[2014]77号),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好“一岗双责”制,明确与细化学校安全管理各方责任、义务。

2. 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平安校园”长效建设机制,不断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和防范能力,安全管理网络进一步规范,育人环境进一步优化,安全教育水平进一步提升。

3. 加大校园安保工作力度。要争取财政加大对学校安全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学校“三防”建设和报警系统建设。新建、扩建、改建学校(幼儿园)时,要将安全设施纳入建设规划,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对新申办中小学(幼儿园)的,要将“三防”配备作为必备条件严格审批。加强校园保安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推进校园保安队伍专业化建设。

4. 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监管和督查。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做好学校食堂的清洁卫生和餐饮具消毒工作,清除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和调料,严防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故。要切实做好学校食堂大宗物品统一配送,特别要全面建立规范的食品原料配送索证、验收及配送和使用台帐登记、食品留样记录、紫外线消毒记录、餐饮具消毒等各项制度,做到专人负责,程序规范、责任落实。

5. 严格落实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对危险化学药品实行双人双锁、领用登记制度。积极协调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对市属学校多年遗留的过期不用的危险化学药品统一进行集中处理。

6. 加强消防保障,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深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全面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做到消防结合,防患未然。以校园基础实施、设备和人员密集场所、地下设施为重点,强化食堂、锅炉、电梯、配电室、车辆、机房等特殊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消防设施、器材保障体系建设,加大消防控制室建设力度,严格校园消防安全工作规程,保障人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7. 深化安全教育,提高师生防护能力。一是做好中小学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开设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课程开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将狠抓课程的落实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对学校开设课程的情况进行督查考评。各中小学要将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中,要求课程上课表、进课堂,确保课程课时顺利实施。各学校要注重师生心理健康,加强心理疏导,开展以“珍爱生命,关注心理健康”为主题的生命安全教育。开展培养学生尊重和热爱生命的态度,实现生命价值的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学校心理健康重点人群排摸干预工作,建立健全心理健康重点人群档案,加强危机干预的针对性与主动性。二是充分发挥学校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以春(秋)新学期开学、寒(暑)假、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5·12”防灾减灾宣传周、 “6·26”禁毒日、“11·9” 消防宣传日和“12·2”交通安全教育日等活动为契机,以校园安全文化建设为纽带,通过班团队会、升旗仪式、墙报、板报、校园网络和校园广播等形式,多途径的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使安全文化“进校园”活动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学校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能力。广泛开展师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传染病防控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开展校园应急处置演练,特别要加强夜间紧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对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第一时间处置和报告。

8.大力开展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活动。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意见的通知》(X政办函[2013]78号),把防溺水安全教育落实到每一个学生和学生监护人身上。学校要将教育部关于学生防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给家长。配合当地政府开展联防联控工作,落实各项防溺措施,进一步遏制双休日和暑期溺水事故。

9.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校车司乘人员培训管理,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加大对校车运行监督管理。

10.深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完善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会商协调机制和工作例会制度;积极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努力构建、完善联防联控网络;进一步净化学校周边文化市场环境,维护交通秩序、食品(药品)安全环境。

11.深入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务必做到“三个零”:即“零推卸”、“零隐患”、“零容忍”。制定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完善全市学校重大安全隐患数据库,建立安全隐患台帐,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和资金,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两化”工作,做好“湖北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网”进行隐患排查上报与整改工作。

12.开展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业务培训。以“XX市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达标创建”为重点,抓好学校保安人员业务培训和技能培训工作。同时,加强对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培训要注重实效,把培训与专题研讨结合起来,通过组织开展专题研讨会、校园安全管理论坛等,把全市从事校园安全管理人员的智慧凝聚起来,逐步形成一支专业知识优,工作能力强的校园安全管理队伍。

13.加强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每月25号前上报《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三防”建设情况统计表》,市直各学校、幼儿园每月25号前上报校园“三防”建设情况报告。

附件:1. XX市2017年学校安全工作行事历

2. 中小学幼儿园“三防”建设情况统计表

XX市2017年学校安全工作行事历

时间

主要工作内容

 二月

1.开学前学校安全隐患排查;

2.开学安全教育;

3.开展新学期安全检查;

三月

1.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

2.安全教育周活动(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统一部署);

3.防雷知识进校园活动;

四月

1. 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2. 开展全市第二批“平安学校”复查;

3.饮食卫生安全教育;

4.春游安全教育和督导检查;

5.督查各县市、区学生交通安全开展情况;

6.启动2017年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

五月

1.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

2.开展应急避险演练活动(5.12);

3.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月活动;

4.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与检查;

5.开展第三批“平安校园”复查工作。

六月

1.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月活动;

2.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周活动;

3.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开展防台、防雷、防暴雨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宣传教育;

4.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上报;

5.中考、高考的安全防范工作。

七月

1.继续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

2.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教育;

3.校舍安全、技防设施检查;

4.组织全市校园安保人员业务培训;

5.县(市、区)组织学校校园安全管理干部业务培训。

八月

1.教职工校本安全教育培训;

2.安全隐患整改,校舍修缮;

3.继续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

九月

1.秋季开学安全工作检查;

2.开展新学年安全教育活动;

3.国庆节前安全教育和安全大检查;

4.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

5.继续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

十月

1.防溺水安全教育总结;

2.秋游安全教育;

3.法制教育、生命安全教育;

4.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上报;

5.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十一月

1.消防安全教育(11.9);

2.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3.师生应急疏散和火灾逃生自救演练。

十二月

1.冬季安全教育(防火、防冻、防一氧化碳中毒、防盗、防骗等);

2.年度安全工作总结,迎接各类考核,材料整理归档;

第3篇:餐饮督导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一、过去一年工作的回顾

(一)加强领导,落实任务,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继市、区双创工作会召开后,我镇及时召开了镇、村干部参加的双创工作大会,进一步明确双创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时间安排、方法步骤,成立了由镇主要领导任指挥,相关站所、村、驻镇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双创工作指挥部及其办公室,配齐配强双创办日常办公工作人员,落实双创工作各项经费。为了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我们制定下发了《##镇年双创工作实施方案》、《##镇年双创工作安排意见》,签定了年创建单位(村)目标责任书,表彰年度先进单位。同时,镇委、镇政府每周召开例会,专题研究和安排双创工作,实行双创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汇报制度,强化制度约束,推动双创工作步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镇双创办每周定期或不定期对集镇周边主要街道进行督促检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创建工作按期达标。

(二)广泛宣传,全民参与,营造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今年我镇从提高居民素质和双创知识知晓率出发,利用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编发双创简报、邀请媒体监督采访等形式全方位宣传开展双创的目的意义及工作进展情况。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人群,镇上还以“双创大讲堂”活动为载体,组织宣讲团进村组、进校园、进企业、进商户、分行业、分系统、分层次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以文明礼仪教育、“三德”教育、双创知识、法纪法规、健康知识宣讲为主。同时,我镇还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多角度、全方位报道和宣传双创工作开展情况,大力宣传创建活动中的先进典型事例,并对阻碍创建活动的事件和负面典型及时进行曝光,努力形成强大的“双创”舆论声势。据统计,今年共在市级各类新闻媒体刊发稿件16篇,工作动态被市、区双创简报采用6篇。全镇各单位悬挂和刷写标语120条、固定宣传栏40余期、宣传车8台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举办双创知识讲座6期,专项活动培训10余次。通过大力宣传,广大居民的环境卫生保护意识和创建优秀旅游城市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逐步营造了全民动手、齐抓共管的工作环境。

(三)和谐创建,突出重点,全面推动“创卫”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了彻底改变集镇垃圾瀑布严重,街道公共设施陈旧,机关大院杂草丛生的现状,镇党委、政府以创建省级卫生集镇为契机,在财力十分拮据的情况下,多方协调和筹集资金,投入14万元硬化机关地面,改造和新建职工食堂和健身场所,使镇机关大院环境干净明亮,同时镇上还投资5万元,在集镇繁华地段和人口密集区新修垃圾池6座,对集镇内三座大桥护栏进行刷白,组织学生及劳力5500余人次,大型工程车辆100台次,对辖区内的垃圾山、垃圾瀑布进行清理,疏通泄洪渠3000米。同时镇上与信立建筑公司达成山体改造广告墙开发协议,投资近30万元,采取镇财政补贴一部分资金,信立公司作为主要投资方对集镇主要街道山体进行改造,通过改造后,集镇主要街道旁山体、垃圾和污水倾倒现象彻底改观。创卫工作据不完全统计,辖区内派出所、供电所等驻镇单位也先后投入20万元对单位围墙进行了拆墙透绿,改造美化。

二是加大集镇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力度。在原有保洁人员不足、报酬低,路面保洁及垃圾清运无法达到日扫日清的状况下,镇上财政挤出资金提高环卫工报酬,由原来200元增加到500元,增加环卫人员,由2人增加到4人,严格清扫保洁制度,目前集镇街道卫生已实行全天保洁,街道

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同时,还对各路段包抓单位进行垃圾箱投放任务分解,从而达到生活垃圾有序收集和定点投放。三是临街商铺门头牌匾统一样式,规范悬挂。针对集镇内商铺广告牌匾破旧和悬挂不规范影响景区和集镇对外形象,镇上通过积极联系和协商,在统一风格和样式的基础上,采用无偿为商户制作广告牌匾,规范了集镇主要路段商户门头牌匾40余块,

四是扎实开展“六小”行业治理和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利用六小行业治理和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契机,对全镇个体工商户进行了摸底调查,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六小“行业,对不符合条件的督促其整改,拒不整改的由镇工商所吊销其营业执照。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我镇在集镇要道、省道公路沿线、规范汽车修理场所3所、废旧回收市场1所、建材市场1所,实现出入口道路宽敞平坦,交通畅通的要求。集中整治集镇繁华地段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六乱“现象,组织拆除违章建筑物10处,拆除明锅亮灶3处,取缔马路市场4处。有效治理了集镇脏、乱、差现象。

五是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健康教育是推进卫生创建工作和提高居民素质的有力抓手。为此,镇上专门成立了由一名副职领导挂帅的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在卫生单位、卫生村组建主要领导负责的三级健康教育网络,通过调研和摸底,结合实际,制定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经过一年的工作开展,镇机关及各驻镇单位先后投入经费3万元用于固定宣传栏设置,购买健康教育音响资料及健康教育档案配套设施;为了进一步扩大健康教育覆盖面及影响力,镇机关及各创建单位、村都在街道繁华地段、单位的显著位置、村委会村务公开栏等位置合理布局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并围绕卫生防病工作和群众健康需求及时更换宣传内容,据统计,截止目前,全镇共设立固定宣传栏22处,张贴和书写健康教育宣传内容100余期;同时镇上还邀请市、区健康卫生教育专家以“健康教育知识大讲堂”形式开展健康教育进校园、进企业、进村组、进社区“四进”活动7次,发放健康教育宣传手册4000余册,编写和印发健康教育传单5000余份发放到辖区广大群众手中,同时镇上还利用“5.31”世界无烟日,在镇机关开展戒烟控烟活动,通过设立禁烟会议室、无烟站办所引导烟民自觉戒烟和控烟。经过一年的扎实工作,各卫生创建单位、村、社区、学校健康教育基本做到了有阵地、有计划、有内容、有资料、有宣传、有活动,集镇群众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形为形成率进一步提高。

六是大力开展防病除害活动。除害防病工作是创卫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改善环境卫生质量的重要措施。为此,我镇高度重视,在创卫工作中组建镇、村、辖区单位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组织和网络,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专兼职人员负责,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订了组织机构台帐,制订了除四害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目标、夯实责任。为了使防病除害活动取得实效,我们还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在今年4月和10月先后开展了春秋两季灭鼠活动和夏季灭蚊蝇活动,全年共购药500余斤,药具40余个,投放毒饵3200余个。通过采取统一购药、统一投放、统一灭杀,使鼠害和蚊蝇得到有效防治。

回顾一年来的创建工作,虽然我们在创建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受资金制约,硬件投入有限,集镇基础设施建设还很薄弱;二是卫生单位、卫生村创建力度和创建队伍相对薄弱,压力依然很大;三是居民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健康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不尽满意。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创卫创优结合,以专项整治为抓手,以提高群众文明素质为目标,以卫生村、卫生单位创建为载体,对照创建目标和验收标准稳步推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力攻坚,确保完成总体创建目标各项工作任务。

二、20__年工作思路

(一)加快集镇基础设施建设。一要强化规划指导。按照统一格调、统一风格的总体要求对新建房屋进行先规划、后开工,强化规范建设意识,彰显旅游集镇特色。当前要重点抓好##干道、207省道##境内沿线新建房屋规划和旧房改造工程。二要完善配套设施。加快环卫设施建设,尽快落实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垃圾池、停车场等建设。加快农村民居、旱厕改造建设,改水工程;三要统一建筑风格,规划建设上档次的商场、宾馆、饭店,加快集镇旅游服务体系建设,同步规划增加绿地空间,确保绿化覆盖率达标。

(二)深化各类专项整治活动。20__年双创工作首要任务是抓好各类专项整治,并以此为切入点,把创建工作不断推向深入。一是深入推进“四乱”综合整治。交警、工商、环卫等执法部门整合力量,加强协作配合,对“四乱”行为严管重罚,确保综合整治成果不反弹。进一步夯实门前“四包”责任制,抓好环境卫生日常管理,继续规范车辆停放,不断提高镇容环境卫生水平。二是全面开展“六小”行业综合整治。工商、卫生、环卫、规划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强化卫生监督,严把卫生许可准入关,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六小”行业监督量化分级制,完成集镇范围内整治工作,确保检查覆盖率达100%,达标率达95%以上。三要扎实推进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加快卫生集镇和卫生村创建步伐,提高镇村公共卫生水平。四是开展农家乐专项整治,对现有的农家乐进行资源整合发展壮大,加强农家乐的卫生环境管理、服务质量管理,打造特色餐饮,强化食品卫生,加快星级农家乐评定和特色农家乐创建活动。对符合星级农家乐标准,帮助和引导其创星晋级和提级上档工作。五是保持和扩大广告牌匾整治成果。以集镇广告牌匾整治示范街为样板,将整治范围延伸到辖区农家乐及永久桥北头至八中个体经

营户,设置一批在规格、色调、字体、背景、款式上相统一的广告牌匾。(三)着力提升广大居民文明素质。集城环境卫生的好转根本在于提高居民素质。要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把宣传教育融入到创建工作全过程,使广大群众了解更多创建内容,积极参与各项创建活动,形成全民参与双创的良好局面。要加强舆论引导,各部门、各单位、各学校要充分利用黑板报、专栏等载体,采取演讲、竞赛、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创建工作深入家庭,深入人心。要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把双创与各类群众性创建活动相结合,全方位推动市民文明素质的提高。双创工作教育培训活动要以文明礼仪教育、“三德”教育、双创知识、法纪法规、健康知识宣讲为主要内容,不断增强市民公德意识、守法观念、礼仪修养,为双创工作顺利实施夯实基础。

第4篇:餐饮督导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一、总体要求

坚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科学治理的原则,确保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中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确保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使用、管理等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因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而导致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广大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严打范围及重点

对所有涉及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和一切可能存在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单位、个人和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要突出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生鲜乳收购、畜禽、水产品贩运、屠宰、食品进出口和小作坊、食品摊贩、小型餐馆、集贸市场、农村食杂店、学校和工地食堂、学生小餐桌等为主的重点环节,农村、城乡结合部、县域结合部以及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仓库、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为主的重点部位,米、面、淀粉类、食用油、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豆制品、禽蛋类、儿童食品、膨化食品、酒、饮料、冷冻饮品、调味品、进出口食品、保健食品、食用菌、蜜饯以及地方特色食品等为主的重点品种,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同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对本辖区、本系统食品领域进行全面细致的拉网式排查,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之处和食品安全隐患。

三、职责分工

质监部门负责对生产加工环节(包括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登记报告制度,严防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要强化对生产食品添加剂企业的监管,特别是对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企业的监管,严格落实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生产许可条件,规范食品添加剂标签和说明书,出厂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严厉打击无证生产食品添加剂行为。

农牧部门负责对种植养殖和畜禽运输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依法收缴违禁农业投入品。加强对水产养殖环节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沙丁胺醇、盐酸克伦特罗和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强化对奶站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违反《乳品质量安全监督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违法行为。

工商部门负责对市场流通环节(商场、超市和其他有形市场内的现场制售食品行为以及商场、超市和其他有形市场以外的糕点店、面包房、炒货店、烤肉店等现场制售食品行为)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组织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执法检查,根据有关部门通报的情况,依法查处已被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已被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依法登记注册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严肃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食品添加剂行为。

商务部门负责对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流通环节的行业指导和宏观管理、畜禽定点屠宰和酒类监管。要重点组织开展好对定点屠宰单位和酒类经营单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整治。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未划转的由卫生部门负责)负责对餐饮消费环节(包括商场、超市和其他有形市场以外的冷热饮品店、快餐外卖服务、简易小吃部等现场制售食品行为)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要重点加强对餐饮业及学校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严厉查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不按规定要求索证索票等行为。

城管部门按照市、县区执法范围的界定,负责食品摊贩(含早市、夜市食品摊贩)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对进出口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进出口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治理。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宣传报道工作。

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及其行政效能情况;参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追究相关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渎职、失职责任。

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的支持力度,及时落实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

公安部门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维护行政执法秩序,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

工信部门负责加强工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监管,引导企业树立安全发展、诚信经营理念。

科技部门负责组织有关方面加强科技攻关,积极支持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中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监测与筛查方法研究和食品添加剂安全性评价方面的研究。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依法组织查处因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而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食品安全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和国家、省、市要求,做好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各项工作。

各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市的总体部署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及本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实施方案于月日前报市食安办备案。

四、工作措施

(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1.严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禁止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2.加强非法添加行为源头治理。对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禁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工信、农牧、质监、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未划转的由卫生部门负责)等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管,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标签上加印“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并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严禁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加强对化工厂、兽药和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督企业依法合规生产经营。要严密监测,坚决打击通过互联网等方式销售食品非法添加物行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县域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仓库以及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重点部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组织经常性排查,及时发现、彻底清剿违法制造存储非法添加物的“黑窝点”,坚决捣毁地下销售渠道。

3.加强非法添加行为监督查验。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网格化监管,明确责任,分片包干,消除监管死角。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依法落实查验、记录制度,并作为日常监管检查的重点。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检验制度,加密自检频次。完善监督抽检制度,强化不定期抽检和随机性抽检,特别要针对生鲜乳收购、活畜贩运、屠宰等重点环节和小作坊、食品摊贩、小型餐馆等薄弱部位,加大巡查和抽检力度,提高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推广应用快检筛查技术,提高抽检效率。

4.依法从重惩处非法添加行为。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对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责令停产、停业;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要求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对上述行为,同时依法追究其他相关责任。对生产贩卖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厂主和主要非法销售人员,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产食品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在法定幅度内从重从快惩处。各监管部门要尽快制定依法严惩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具体办法,于月日前报市食安办备案。

5.完善非法添加行为案件查办机制。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各监管部门发现非法添加线索要立即向当地公安等部门通报,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公安部门要及早介入,快速立案侦查,并及时向食安办报送案件查处进展情况。对影响重大或者跨市域、跨县区的案件要及时报告市食安办,市食安办要会同公安部门挂牌督办;对于跨市域以上的案件,市食安办要及时报告市政府,并按有关规定报告上级食安办及公安部门。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和检验鉴定证明,确保案件查处及时、有力。

(二)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行为

1.严格监管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质监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从严惩处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的企业;加强原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等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质量安全控制要求。规范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工商部门要监督食品添加剂销售者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销售台账制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和违法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未划转的由卫生部门负责)等部门要严厉查处制售使用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行为,督促企业将标签标识作为食品添加剂出厂和进货查验的重要内容,不得出厂、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

2.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超范围、超限量等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未划转的由卫生部门负责)要尽快制订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相关规定,明确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严禁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同时,要重点加强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

3.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标准。各监管部门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已经制订的各项食品添加剂标准,在既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卫生部门也没有指定标准之前,任何企业一律不得擅自无标生产,严厉打击违反标准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三)严格落实各方责任

1.企业要切实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查证验货、购销台账、过程控制、产品召回等各项质量安全控制制度,杜绝使用非法添加物,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时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隐患。要建立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原材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并分别签订责任书;对第一责任人所在单位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直接责任人发现单位购入或使用非法添加物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大型食品企业要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确保各项食品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所属公司产品出现问题的,要暂停本企业所有同类产品的销售并向社会公告,经批批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销售。

2.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统一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负责,并将其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体系。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大人力、物力和经费投入,保障监管工作需要。

3.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责,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实施岗位责任制,细化、明确各级各类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并抄送同级监察机关;切实加强本系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素质,增强监管责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能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4.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监察部门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行政区域内较长时间或较大范围出现非法添加行为且未及时有效查处的,或者行政区域内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出现违法添加行为的,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及部门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监督检查中走过场、不按规定履职的公职人员,要从严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开除公职;涉嫌、渎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承德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安办。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也要结合自身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强化集中整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月日至月日、月日至月日期间,分两次集中开展拉网式排查活动,全面梳理本辖区、本系统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相关食品类别,全面清除非法食品添加物加工销售黑窝点,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渠道,依法严厉查处在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并分别于月日、月日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阶段性总结上报市食安办汇总后报市政府。同时,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研究探索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监管工作的有效措施和办法,建立长效机制,实现监管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监测预警。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建设,强化非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剂监测,及时开展安全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各级各部门在监管中发现新的可疑非法添加物或易滥用的添加剂,要立即报告市食安办,市食安办要及时向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强化诚信自律。工信、商务等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管理,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在食品行业开展“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引导企业树立安全发展、诚信经营的理念。各监管部门要监督所有食品企业于年月日前,在企业显著位置全部悬挂样式规范、内容统一的食品质量安全承诺标志牌,向社会公开承诺,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年底前,各监管部门按系统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行业组织要切实负起行业自律责任,积极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内部监督,加强行业监督和培训,及时发现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并报告监管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并报告的要通报批评。

(五)强化社会监督。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完善工作机制,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奖励,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食品安全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三员”管理办法,加强食品安全“三员”队伍建设。新闻媒体要积极主动配合当地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工作。要支持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认真追查媒体披露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查处食品安全案件。同时,要打击虚假新闻,对造成社会恐慌的虚假新闻制造者,要严肃追究责任。

(六)强化科普宣教。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各类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及其危害以及严厉惩处的措施,要宣传至所有农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以及所有从业人员,做到家喻户晓、应知尽知。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特别针对小作坊、食品摊贩、小型餐馆进行集中宣教培训,开展案例警示教育,使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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