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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法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纳双方的法律素质,2015年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国税工作宗旨,继续在全社会普及税收法律知识,深入在国税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促进,大力推进依法治税进程,加强法治国税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二、普法总体目标:
扎实有效的法治实践,通过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和依法诚信纳税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税收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公平执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国税机关依法治税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纳税人的水平。
三、普法对象和任务:
对社会,全县国税系统开展“六五”普法工作。负有宣传普及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加强税法宣传教育的任务;对国税系统内部人员,负有学习宣传各种通用法律法规以及税法的任务。
(一)面向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要按照市、县普法办的要求,局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税收法制宣传,深入开展以打击偷税、骗税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1要通过举办税法专题讲座、赠送税法知识出版物、依托地方学校开设税法讲堂、呈报专题信息和报告、召开专题联席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税收政策法规,大力宣传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进程中做出的重要贡献,使他解税收工作,支持国税机关依法治税。2要采取国税公告、国税网站在线咨询、送税法进机关、举办税收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题展览及讲座等形式,引导他解税收在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促进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解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意义。3要以普及税收法律、法规知识为重点,进一步推动税法宣传教育内容进课堂、进教材、进课外读物、进趣味活动的工作。通过法律知识读本、影视专题片和小板报、小广播、小活动等教育形式,发挥好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4要大力宣传“依法诚信纳税”和“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内容,加强办税服务和税法咨询,积极展示国税机关推进依法治税的积极效果,积极引导企业自觉遵从税法、依法诚信纳税、依法经营管理。要通过丰富宣传内容,优化宣传方式,强化分类宣传,协助纳税人更好地了解税收权利和义务。针对税收知识、办税流程、难点问题、典型案例等内容,制作丰富多样的税法宣传资料。发挥互联网优势,突出面对面税法培训辅导,加强培训辅导宣传。通过税务网站、短信平台等途径,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税法宣传订制服务。针对大、中、小学学生的不同接受能力,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普及税法知识。积极发挥税收管理员、办税服务厅人员和税务稽查人员等直接接触纳税人的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性化分类宣传。
(二)国税系统内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学习宣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各种通用法律法规及税法的学习宣传。坚持以讲促学、以用查学、以考督学的学法机制。以及新颁布、新修改的法律法规,着力培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观念。要进一步完善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切实落实全员学法每年每人不少于学时的要求,并把学法情况和考试考核效果记入档案,作为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要把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等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和临时任务来抓,增强民主法制意识,树立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观念。
四、普法内容和步骤:
(一)学习国家基本法律。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增强国税人员遵纪守法、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识,注重提高国税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税收的水平和决策能力。
(二)学习经济建设相关法律。大力宣传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税收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改革、发展、稳定发明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
(三)学习税收专业类法律。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税务机关依法征税。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大力组织税收收入,确保应收尽收,切实保证征纳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学习行政执法相关法律。建立健全税收执法责任制、执法监督制和执法考核制。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应诉和税务听证的水平,通过法制培训以案释法活动,促进法治国税建设。
(五)六五”普法从2011年开始实施。2011年月前,根据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五年普法规划,报县普法备案;组织阶段,2011年月至2015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布置合理、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验收阶段,2015年,依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做好资料收集和迎接市局、县普法办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顺利通过上级的验收
五、普法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要高度重视。把“六五”普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计划,统一考虑,统一部署。要健全组织,完善工作机制,空虚力量。要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六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设在法规科,具体负责我局的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法制宣传载体建设
推出一批有特色、内容新、形式活的名牌栏目。利用报刊、电视、电台、互联网等,要注意发挥宣传作用。办好税法宣传专栏、专题节目、系列讲座、公益广告,既为社会大众喜闻乐见,又能够增强税法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针对性。与行风评议、专项培训、支持新农村建设等热点工作相结合,坚持不懈开展宣传教育,实现普法工作的综合效应。
(三)坚持普法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
进一步加大日常宣传工作力度,利用每年“全国税收宣传月”和“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抓好集中宣传的同时。确保税法、政策咨询、办税服务内容的宣传不间断,依法诚信纳税要求的宣传不间断。对社会公众知悉、涉及税收政策或税收管理内容的文件,与新闻宣传稿件同步宣传。要丰富内容、创新形式,以满足纳税人的新期待、新需求为动身点和落脚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以纳税人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四)坚持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认真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组织收入原则。要将普法宣传工作列入基层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和税收管理员的基本工作职责,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增强在执法中普法、服务中普法的意识。要严格税收执法监督,大力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认真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加大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要围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深入开展税收征管法制宣传,树立依法诚信纳税的典型,严厉打击和曝光偷税、骗税、非法减免税等涉税违法行为。
一、主要是围绕局党组的中心任务,把握好政策,做好优质服务,以优质的服务为外商投资者提供宽松的条件,对外来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增资、减资和年检工作进行审核审批。
二、为企业搞好服务,帮助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立项、名称核准、审批合同和章程、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外汇管理登记、海关登记、银行开户等手续。
三、经常与发改委、招商局、经济开发区联系,交流,了解我县新上项目及招商项目中间接含有外资性质,及时了解、及时统计上报,做到不漏报。
四、时刻不忘招商,在办理业务同时,不失时机地向客商介绍蒙城的投资发展环境,宣传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因此利用这种方式,为我局引进两家外资企业。一、安徽华诚服装织造有限公司,外商投资额为128万美元,已到位资金15万美元,企业已投入生产,安置职工110人;二、蒙城协兴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在双涧开发区租赁厂房,生产和销售机械配件、动力配件、机车配件等,企业已投入生产。
五、下企业调研20余次,及时了解企业在建设、生产上存在问题及困难,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困难两件,深受企业好评。
六、在全县外派劳务市场整顿中,尽管我县没有外派劳务输出机构,但是我们还是到公安局外事科了解情况,对我县从外地外派劳务输出机构输出蒙城籍在境外务工人员进行登记,建立信息平台,与在外人员家属取得联系,要求与家人联系时特别是对出与外派劳务中介公司可能引起纠纷的费用、工资、生活待遇等情况,一定要冷静,要依法签订《外派劳务合同》。如与经营权公司发生矛盾纠纷,要根据《外派劳务合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能采取罢工或者集体上访的方式,更不能有过激和违法行为,一定要确保人身安全。
七、在项目建设上,按照市局要求编制上报20个谋划项目,通过大家共同努力,按照格式要求,已上报。
2010年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2010年完成实际利用外资4400万美元,在全市利用外资年终考核中力争第一。新批外商投资企业3家。对外经工作要有新突破,争取建立一所外派劳务基地。
二、为确保目标实现,我们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服务,切实为投资商办实事。要发挥最大限度的作用,提供优质服务,继续为外来投资商积极理顺相关的投资环节,协助投资商办理相关的手续。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走出去,大力推介和宣传蒙城的投资环境,发展前景,争取引进更多的外商投资企业。
3、做好招商引资政策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行政许可的原则把握好审批工作,将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的政策、程序、需提供的材料等在网上公布,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政策,以便更好地做好相应的招商引资宣传工作。
4、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和相关外商投资信息的网上推介,积极组织企业人员参与外资相关的各种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办事效。
时光荏苒,三个月的试用期很快就要过去了,回首过去的三个月,内心不禁感慨万千,时间如梭,转眼间将跨过三个月实习期之坎,回首望,虽没有轰轰烈烈的战果,但也算经历了一段不平凡的考验和磨砺。
财务工作十余年,也写了近很多份的总结,按说,定期对自己进行一番盘点,也是对自己的一种鞭策吧。
作为大华集团子公司的***公司的财务,财务部应算是关键部门之一,对内不仅要求迅速熟悉集团财务制度,熟悉财务软件的操作,而且还应适应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的要求,对外要应对税务、审计及财政等机关的各项检查、掌握税收政策及合理应用。在这三个月里在领导的支持,在同仁的配合下我终于将各项工作都扛下来了。本人感觉自身综合工作能力相比以前又迈进了一步。回顾即将过去的三个月,在部门经理的正确领导下,本人的工作着重于公司的经营方针、宗旨和效益目标上,紧紧围绕重点展开工作,紧跟公司各项工作部署,在核算、管理方面做了应尽的责任。为了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以及集团行政部的要求,现将三个月的工作做如下简要回顾和总结。
实习期的工作可以分以下三个方面:
一、费用成本、客户往来方面的管理
1.规范了低值易耗品的核算管理,全面建立低值易耗品台帐,从易耗品的购买、领用全面跟踪,方便企业更全面的了解这些价值较低物资的分布情况,加强管理。
2.在集团财务制度的基础上规范了华品成本费用的管理,明确了成本费用的分类,重新整理了科目,为加强了项目管理,分门别类的计算实际消耗的费用项目,真实反映当期的成本。为绩效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3.规范商业公司财务帐套布局设置,根据商业公司特点,设置相应帐套,通过辅助帐中客户、仓库模块的核算使博科软件充分发挥出作用,能够及时有效的反映财务数据,满足未来经营管理的需要。
二、会计基础工作
(1)认真执行《会计法》,进一步加强财务基础工作的指导,规范记账凭证的编制,严格对原始凭证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强化会计档案的管理等。
(2)根据集团的指示,对华品公司会计电算化情况进行了备案,使财务工作符合财政部的需要,更加规范化,为不断提高财务工作质量而努力。
三、财务核算与管理工作
(1)按公司要求对商业公司包租的商业地产进行登记、分析,对各项收入监督、审核,制定相应的财务制度。统一核算口径,日常工作中,及时沟通、密切联系并注意对他们的工作提出些指导性的意见,与各分公司、集团财务管理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2)正确计算各项税款及个人所得税,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积极配合税务部门新的税收申报要求,及时发现违背税务法规的问题并予以改正,保持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与指导。
(3)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加强财务部团队建设,打造一个业务全面,工作热情高涨的团队。作为一个基层财务工作管理者,注意充分发挥财无部其他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及工作积极性。提高团队的整体素质,树立起开拓创新、务实高效的部门新形象。
新的工作岗位意味着新的起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本人决心再接再厉,更上一层楼。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们将向财务精细化管理进军,精细化财务管理需要“确保营运资金流转顺畅”、“确保投资效益”、“优化财务管理手段”等,这样,就足以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做精做细。要以“细”为起点,做到细致入微,对每一岗位、部门的每一项具体的业务,都建立起一套相应的成本归集。并将财务管理的触角延伸到公司的各个经营领域,通过行使财务监督职能,拓展财务管理与服务职能,实现财务管理“零”死角,挖掘财务活动的潜在价值。虽然,精细化财务管理是件极为复杂的事情,其实正所谓“天下难事始于易,天下大事始于细”。
试用期工作总结2
作为一名销售新人,刚加入房产销售部的时候什么都不懂,现在想起来还有些好笑,通过这段时期的磨练,现在已经能够负责很多工作的实施。
这些工作主要包括:
1、深入销售第一线,在销售现场了解客户的特点和需求,掌握客户的心理动态,找出客户最关心的问题。
xx园xx庭,xx阁开盘期间的现场跟进。
xx村2、6底层商铺销售期间的现场跟进。
xxx花园ii-9,iv-3,iv-4开盘的现场跟进。
2、收集其他楼盘的宣传资料和报纸广告,掌握竞争楼盘的动向,了解其他楼盘的促销手段和销售措施。
收集了七月份至今各楼盘的报纸广告并整理分类。
3、学习和观摩其他楼盘的促销活动,吸取别人成功的经验,以便为将来搞好公司的促销策划活动多做贡献。参观了xx广场,xx花城,xx新城的开盘促销以及房展会的各楼盘促销。
4、与策划公司对接,对其提交的策划方案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供领导参考,同时把销售部的意见与策划公司沟通,力图将宣传推广工作做得更加切合公司的销售部署,更加实际,更加有效。
5、参加公司的各种促销活动,组织销售人员在促销现场开展宣传工作,协调和沟通销售部和策划公司的分工合作。 参加了 九月份的“房展会”,“xx园国庆看房专线车”,xx节期间的“投资贸易洽谈会”的展览等促销活动。
6、根据实际情况,对重要问题多想办法,多出主意,尽最大能力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方案给领导参考,做好营销人员的参谋策划工作。
7、参加每周销售部主管例会,将周销售工作整理好,发送给领导,让领导及时了解销售现场的动态。 从七月份进入公司开始,每周汇总各点周销售情况上报领导
8、指导各销售点做好每个月的互访报告和每季度的市场调查报告,让各点人员都熟悉公司其他各点的相关情况,了解市场上竞争对手的情况和动向。收集整理各点交来的互访报告和市调报告,以备领导查阅。
9、学习销售部综合点人员应该了解的基本的房地产销售知识和工作程序,工作方法。 协助其他同事接待办理产权证的客户等。
第一条为促进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知情权,加强对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的监督,推进依法治税,根据《*省政务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政务公开的意见》(国税发〔*〕69号)等规定,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务公开,是指各级地税机关(含基层分局、所)依照本办法规定,向社会公众或者提出申请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公开其行使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情况的活动。
第三条政务公开必须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遵循“依法公开、全面真实、及时便民、有利监督”的工作原则,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确保工作实效。
第四条各级地税机关必须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领导担任,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办事机构(设在本级机关办公室)。
领导小组职责:按照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确定政务公开的原则、目标和内容,制定中长期工作规划;指导本局机关和全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研究决定政务公开重要制度文件,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涉及的重要问题;组织政务公开检查考核,研究确定政务公开民主评议方案并组织实施;对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本局机关和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业务指导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起草政务公开文件、会议材料、工作总结及日常工作函件等;负责与各级地税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的日常联系,答复有关政策咨询及工作请示;做好本级政务公开工作档案的归集;协调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政务公开工作。
第五条各级地税机关及机关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该机关、该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依照本办法推进本机关、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地税机关各部门根据职能,担负相应的政务公开分工责任。
办公室是政务公开综合协调部门,是对内实施政务公开的主要部门。负责制定本级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统筹规划和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提出完善办公自动化系统上政务公开相关模块功能的需求并加强税收政务信息宣传工作,审核本级机关制发并拟公开的公文;负责审核本级机关有关政务公开项目、公开内容和形式等事项;指导和督促下级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按规定向上级机关报送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和总结;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工作培训。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政务公开监督工作,检查监督本级机关各部门和下级机关实施政务公开的工作情况;考核本级机关各部门和下级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受理违反政务公开工作纪律的投诉并实施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
纳税人服务中心(含基层分局、所的办税大厅)是对外实施政务公开的主要部门,负责建设和更新维护地税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栏等政务公开载体,经授权组织采集和相关政务公开事项;组织编印和发放地税法规公告、办税指南、内部公开文告等政务公开相关资料;受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对政务公开事项的查询。
除上述部门外,地税机关其他各部门均负有对本部门拥有的政务公开事项进行公开的责任,负责为本级地税机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本级机关的办公室、纳税人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等主要的政务公开实施部门主动提供由本部门拥有的公开事项,或通过其他形式依法自行本部门拥有的政务公开事项。
第六条政务公开应当与电子政务建设紧密结合,与服务承诺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相关工作制度相互衔接,作为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章公开内容
第七条各级地税机关政务公开的内容包括:涉及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执法权运用需要对外公开的事项;涉及税务部门内部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除要求保密的事项外,均应实行政务公开。
第八条对外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本级机关据以制定或转发的规范性文件;
(二)纳税人权利、义务;
(三)税务行政许可和办税事项及其依据、条件、程序、时限、须提交的全部资料目录、负责部门、结果和救济途径;
(四)行政处罚事项及其依据、标准、程序、救济途径;行政性收费项目及其标准、依据;
(五)符合欠税公告规定的欠税情况;
(六)数额较大、影响恶劣的税收违法案件;
(七)机构设置及职责,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地址、邮政编码和咨询、举报、投诉、电话(传真);
(八)公务员招录及其条件、时限、程序、结果;
(九)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对外公开的政府采购事项;
(十)需要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周知的其它涉税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对内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地税工作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和其它工作动态;
(二)重大决策、重要规划、年度总体目标及执行情况和其它工作动态;
(三)干部人事任免、交流、调配、奖惩、培训、出国出境情况;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住房、医疗、保险、福利、待遇等情况;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
(四)基建、大宗物品采购等项目的立项和招投标情况;预决算情况和审计情况;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和处置情况;
(五)税务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情况;开展内部审计与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情况;
(六)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下列事项不予公开:
(一)国家秘密;
(二)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
(三)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
(四)依法必须保密的纳税人涉税资料;
(五)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公开形式
第十一条政务公开应根据所需公开的内容和条件,灵活选择最具实效的对外或对内公开的形式。
第十二条对外公开形式:
(一)地税机关网站、纳税服务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
(二)办税服务厅和办税窗口、政务公开栏、办税手册(指南、指引)、电子显示屏装置;
(三)政府公共网站、相关部门公开网站及政府机关文告;
(四)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新闻会、听证会,电话、手机短信等;
(五)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公开形式。
第十三条对内公开形式:
(一)会议、文件、简报;
(二)地税机关内部网站、办公自动化系统和政务公开栏;
(三)其他便于干部职工知悉的公开形式。
第四章公开期限和程序
第十四条政务公开的期限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动态性的内容及时更新,避免信息过期。
第十五条地税机关一般要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程序主动公开政务。主动公开程序分为基本程序和简单程序。
(一)基本程序。对重要公开事项、非定期公开事项,公开事项拥有部门须于该事项发生、发现、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突发性事件应当于该事项发生、发现、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根据本办法规定,对应公开事项进行核实和保密审查,提出公开范围、形式的意见;公开事项拥有部门初审后,交由办公室审核,并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批准后公布,特别重要的事项还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二)简单程序。对一般公开事项、定期公开事项,拥有公开事项的部门审核并确认公开范围、形式后,由拥有部门报经分管局领导批准后,主动提交办公室、纳税人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等实施政务公开部门按照前款时限依法公布,或由公开事项拥有部门按照前款时限通过其他形式依法自行。
第十六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要求政务公开、获取政务信息的权利(要求公开的内容必须符合本办法规定)。对依申请公开政务情形,各级地税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法免费答复,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的需向申请人告知。
第五章考核监督
第十七条各级地税机关应当自觉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对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应当积极整改。
第十八条各级地税机关应当对本机关各部门和下级机关实施政务公开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本机关各部门和下级机关评选先进和目标管理考核,及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任免、奖励和个人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纪检监察部门参照《*省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试行)》(粤府办〔*〕62号)的规定组织政务公开检查考核工作。
第十九条各级地税机关及机关各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核实后,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视情况做出处理:
(一)不按照上级要求建立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
(二)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工作措施的,甚至做出与政务公开制度相违背决定的;
(三)对政务公开工作指导不力,不及时解决或者隐瞒政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严重问题的,造成群访或其他严重后果,影响社会稳定;
(四)弄虚作假,应付甚至设置障碍抵制政务公开检查、考核、案件查处,或包庇、纵容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违纪违法人员,或打击报复投诉人、检举人、证明人、调查人及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
(五)不按照规定要求公开政务,或隐匿应当公开事项,或公开内容不真实的;不按照规定及时更新本机关政务公开的事项的;
(六)泄露国家秘密、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的;
一、巩固完善2001年“数字福建”建设重点骨干工程
(一)完善三个骨干工程
1.完善福建省政务信息网络工程
(1)完善省直横向网建设。在开通省直横向网113个节点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再完成74个接入点开通任务,实现省直横向网全线开通(由省经济信息中心负责)。
(2)加快纵向网建设。一是建设市、县(区)横向接入网。今年完成各市、县(区)横向接入网建设任务;二是建设大型视频会议系统。今年4月底前建成各设区市的视频会议系统,6月底前建成各县(市、区)的视频会议系统(由省经济信息中心负责)。
(3)推进信息资源的整合改造。按照信息共享数据的统一标准和规范,开展信息资源的整合、利用,年底前全面完成并上网(由省数字办负责指导、督促,由各市、县(区)政府、省直各部门负责落实)。
同时,由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牵头,重点抓好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经贸委、省科技厅、省外经贸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粮食局、省地勘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等13个单位的信息资源标准化、数字化、空间化的改造和整合。
2.继续做好骨干网互联互通工作。2001年已建成开通了省互联网交互中心,福建电信和福建吉通也已接入交互中心。今年要协调、解决福建联通、福建移动、福建网通、中国教育网福建节点(福州大学)接入交互中心问题,实现省内互联互通(由省通信管理局负责)。
3.抓好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今年要完成产学研基地和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任务;开展“数字福建”关键技术研究开发,重点组织多源空间数据的标准化与一致化改造技术、统计数据与站点观测数据的连续空间化技术、分布式网络协同计算技术、大容量信息的压缩与索引技术、政务信息安全保密技术等5个关键技术的攻关。培养“数字福建”高级技术人才,招收硕士生100名(由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负责)。
(二)研究制定“数字福建”相关政策法规(由省数字办牵头,有关单位配合)。
1.制定“数字福建”数据共享标准。重点在共享系列标准草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元数据、数据字典、数据质量控制、信息分类代码等系列标准,提出政务信息共享与对外服务的管理办法。
2.制定信息资源的管理办法。出台福建省政务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办法、互联网交互中心互联管理规定和互联结算暂行规定、宽带接入网的建设管理办法。
3.制定“数字福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范项目审批程序和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
(三)继续做好鼓楼区社区信息化示范建设,拓宽服务领域(由鼓楼区政府负责)。
在去年7个社区信息化试点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示范项目建设,实现区、街道、社区三级纵向网联网联通。建设综合信息服务中心,拓宽服务内容,重点建设扶贫济困、计划生育、下岗职工再就业、社区服务、社区医疗、便利服务站、文化服务等面向社会公众的信息服务系统,推进“政府超市”的信息化,为社会和人民群众提供信息增值产品和全方位信息服务。积极探索企业参与示范区建设的机制。
二、组织实施2002年度“数字福建”“339”建设计划
(一)建设3个基础工程
1.建设省级政府公众信息服务平台(政府外网)。重点开展省级政府部门信息的采集、整合,通过外网向社会综合信息;建设政府信息服务系统,重点建设工商、税务、科技、医疗、教育、农业、利用外资等7个交互式信息服务系统,为社会公众提供网上信息服务(由省数字办牵头负责)。
2.建设省网络安全监控中心。主要建设全省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系统安全、运行安全的管理和监测体系(由省公安厅负责)。
3.建设分布式基础数据库。重点建设统计、测绘、地质、档案、气象等5个基础数据库,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为各级各部门提供基础信息(由各相关部门负责)。
(二)建设3类示范项目
1.电子商务示范工程。按照电子商务“十五”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重点环节的示范工程建设,逐步扩大电子商务的应用范围。今年重点建设省产业联盟在线信息交易平台、泉州电子商务中心、省商业物流中心、省邮政电子商城、省农产品信息网、东南价格信息网等电子商务BtoB和BtoC(企业对企业和企业对消费者)的示范工程项目;积极开展消费信用体系建设的前期工作,稳步推进电子商务(由省经贸委负责)。
2.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示范工程。重点是从三个层面运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一是运用信息技术改造企业的运营模式,实现管理创新;二是通过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生产制造过程,实现技术创新、工艺创新;三是通过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品,提高产品的信息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重点选择若干个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示范改造项目,开展示范建设(由省信息产业厅负责)。
3.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示范工程(由省政府办公厅负责,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指导)。
(三)建设9个信息应用系统
重点建设环境生态监测、国土资源、海洋生态、公安信息管理、储备粮油信息管理、国民经济动员信息管理、国民经济与社会信息管理、文化信息管理、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等9个信息应用系统(由项目相关部门负责)。
三、其它工作(由省数字办负责)
上午好!
我叫王**,现年32岁,大专学历,从事金融工作9年。今天,在领导和同事们的鼓励下,我走上竞聘演讲台,我竞争的岗位是信用社副主任。
竞争是同一起跑线上的赛跑,是更高层次上的夺标;作为姜堰信合的一分子,正值而立之年,我有参与这次竞争的信心,源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正逢能吃苦、干事业的年龄。我思想活跃,朝气蓬勃,精力旺盛,愿意克服种种困难到基层去锻炼自我,渴望能担当更重的工作责任。
二、坦诚大度,很容易和同事相处,与客户沟通。我无论是在基层还是在机关工作,总是以诚待人,受得住委屈,容得下误会,经得起考验。我相信,只要在工作中多踏踏实实、少埋怨非议;多责已喻人、少横眉冷对;多将心刃摹⑸偾笕责备,就没有处理不好的关系,就没有做不好的事 br>三、多年的工作经历提高了自己多方面(本资料权属文秘家园,查看更多精彩文章请登录原创网站)能力。在9年的工作中,我做过柜员、搞过办公室文秘、参加过程序开发和测试,负责过中间业务。工作岗位的变换和工作地点的变迁,让我品尝了信合工作的艰辛与欢乐,也锻炼了自已语言表达、文字组织、综合协调、经营管理等方面能力。
在2001年联社综合业务网络建设中,我尽心尽力,满负荷甚至是超负荷工作,与领导和同事们共同打造了姜堰信合人“网络精神”。
去年六月,在联社“三大活动”期间,我作为沈高信用社工作组成员之一,冒着酷暑,顶着烈日,走村串户,核查了解、参与部分不良贷款的清收、盘活,在帮助整改存在的问题的同时让我对当地的社会环境、信用状况、信用社所处的位置等方面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
回顾过去,是为了更好地开辟未来;总结自身,是为了更好地完善自我。信用社主任,是一个能锻炼人的岗位,更肩负着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如果在这次竞聘中组织和领导交给我这份重担,我的工作思路是: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两个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一、围绕一个中心。即以经营效益为中心,瞄准信用社全年目标,实施压力传递,严格内部考核,让人人有任务,个个有压力,确保各项经营指标的顺利完成和经营效益的提高。
二、突出两个重点。
一突出组织资金这个重点。“存款是立社之本”,组织资金工作是信用社生存和发展的头等大事。首先要明确目标,树立信心,对照联社下达的组织资金序时任务,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组织资金工作计划,充分利用信用社的人缘、地缘优势,发展和(本资料权属文秘家园,查看更多精彩文章请登录原创网站)培养黄金客户群。其次,充分发挥自己的社交才能,构建新型的“政、社、企”关系,抓有利时机,以贷引存;最后,在做好柜面服务的同时发动全体员工发扬信合人的“背包精神”,用服务、以诚心争取存款,不断抢占存款市场份额。
二坚持服务“三农”的宗旨,突出不良贷款清收盘活。首先扎实做好支农服务基础工作。在机制上,实行信贷员支农工作责任制,建立“联镇、挂村、扶户”的支农工作网络;在贷款投向上,把握好当地的信贷需求,大力扶持当地的特色农业和具有发展潜力的产业,切实做好信贷“三查”工作。要坚持“富能贷、穷能贷、不讲信用坚决不贷”的原则,对一些不讲信用的贷款户,必要时通过司法途径,采取强制手段,“杀一儆百”,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信用环境;二在加大支农力度的同时,更要处理好业务发展和风险防范的关系。从“信用村”、“信用户”抓起,以点带面,以信用为纽带,密切银企关系,紧紧依靠联社和地方政府坚决维护信用社债权,多法并举,在清收盘活信用社不良资产上力求新突破。
三、抓好三项工作
一扎实做好内部管理工作。在抓好经营管理的同时,明确分工,落实目标、责任,不断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在社内开展劳动竞赛,激发员工潜能。在抓好内控管理的同时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让制度与信用社正常运营相适应;在加强员工学习教育的同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本资料权属文秘家园,查看更多精彩文章请登录原创网站),用身边的事教育好身边的人;在强化民主管理的同时,建立健全信用社各项议事制度,将社里的大事、小事交由大家讨论,激发员工的参与意识、民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
二正确处理好多方面关系。信用社开展工作、抓内部管理和服务“三农”,都离不开上级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因此,首先处理好信用社与联社及各职能科室的关系,多向上级部门的请示、回报,对有关文件、精神抓好贯彻落实,不越权、越位,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其次,处理好信用社与当地政府的关系,不张不弛,进退有度,服从不盲从,对相关工作安排要进行恰当的汇报,以取得工作上的理解和支持。另外,还要加强与监管部门、工商、税务、司法及当地的村组的沟通与协调。
三切实做好宣传工作,着力提升信用社服务形象。利用当地广播电台、过街横幅、站牌等方式来强化宣传,深入开展文明优质服务活动;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推行承诺服务,可以在乡村要道路口设立一个“农贷须知墙”,刊出“农贷须知”、“怎样理财”等方面的金融知识,让农民进一步了解存款、贷款的基本知识,知道哪种存款合算、安全,办理贷款需要带哪些手续。从小处入手,通过多种宣传手段来实实在在地提升信用社服务形象,用优质、高效的服务让群众感到信用社真正是农民自己的银行。
总之,一切以信用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中心,来推动信用社自身的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我县综合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市场等手段,培育、发展、扶持、保护一大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和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竞争力的名牌。实现从“质量立县”到“品牌兴县”的跨越,以带动全县企业管理水平、质量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的全面提高,促进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优化,推动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积极推进服务业连锁化、品牌化经营,采用先进技术和服务标准,创新服务产品,促进规模经营,提高竞争能力,引导、鼓励本地的现代服务业积极注册和使用商标。积极引导外向型企业进行国际商标注册,参与国际竞争,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和综合竞争力。在农业上整合现有农业品牌,要以原产地域保护,创集体品牌为工作重点,通过培育和扶持农业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合作社与农户之间建立更加稳定的产销合同和服务契约关系,以品牌为载体,将分散的千家万户联合一个利益共同体,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注重品牌经营,通过市场化手段,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促进我县农业向产业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快速提高我县区域经济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工业上要确立主导产业,充分运用品牌效应,在每个行业中重点培育1-2个知名度大、竞争力强的品牌,以此来带动产业群的集聚和发展。经过5年的努力,确立、扶持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培育一批名牌企业和产品。具体目标如下:
1、全县注册商标总量要达到1600件。尽快使我县注册商标总量与我县经济发展规模相适应。
2、新增农副产品商标注册数40件,并实现以地理标志注册的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1件。
3、市著名商标40件,省著名商标20件,中国驰名商标实现零的突破。
4、省知名商号5家,市知名商号10家,市知名商品30件。培育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2个,培育市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3个。
5、市级名牌30家,省名牌10家,中国名牌1个,国家免检产品1个。
三、工作措施
(一)夯实企业品牌战略基础。一要强化品牌意识。全县各企业要积极参与品牌战略,强化品牌意识,重视商标注册,尽可能使用自己的商标,打自己的品牌,逐步减少定牌加工、挂牌生产。二要夯实创牌基础。各企业要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和完善企业管理是实施品牌战略的基础性工作;要在继续重视资本动作、科技投入的同时特别重视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引进现代企业管理理念,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品牌经营能力;采用先进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和质量保证体系,稳步提高商品质量。三要重视品牌培育。各企业要全面分析自身现状和市场发展趋势,加大品牌宣传的投入,巩固和强化自己的品牌;要重视集体品牌的创立,以整个行业的力量打造行业品牌,带动一大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发展,有条件的要积极申请注册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增强我县企业整体竞争力。
(二)制定品牌建设发展规划。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审时度势,从推进当地经济长远持续发展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实施品牌战略的重要性,把创牌工作作为政府助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落实工作职责;要根据本地实际和今后发展趋势制订近期和远期的《品牌培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有块状特色经济的乡镇要积极创造条件,建设专业商标品牌基地。
(三)落实品牌建设部门责任。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牢固树立服务观念,积极帮助企业出谋划策,对有可能申报认定驰(著)名商标、中国名牌、知名商号、知名商品的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落实专人负责,为企业创牌提供全程、优质服务。工业经济部门要确立主导产业,实行分类指导,帮助上规模企业提高创牌的意识和能力;强化企业的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按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的要求,改仿制生产、定牌加工为自我创新、自主品牌;对在我县已形成初步产业规模的行业,要充分运用品牌效应,在每个行业中重点培育1-2个名牌企业,带动产业群的集聚和发展。农业、林业部门要在做好技术指导、质量管理、基地建设的同时,引导、支持涉农组织和加工企业注册使用商标;要大力培育和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引导企业向农产品深加工、精加工发展,通过实施品牌战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促进我县农业向产业化、集约化方向发展;要积极培育、开展涉农商品品牌基地的建设。把创建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场和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等与推动品牌农业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抓好生产基地建设,加快农产品产地认证和农产品安全认证的品牌建设步伐。商贸、旅游等部门要充分认识第三产业发展的趋势,重点引导有扩张能力的商业、广告业、房地产业和宾馆服务业,从提升服务档次出发,引导第三产业注册、使用商标。外贸部门要做好对外贸易企业涉外商标注册的引导,积极引导县内企业到境外注册商标,尽量使用自己的商标参与国际竞争,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和综合竞争力。
(四)构建品牌保护维权机制。工商、质监、食品药监、卫生、农业、公安等执法部门要按各自的职能分工,建立和完善统一打假协调机制,严厉打击各种假冒行为和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加大对名牌的保护力度;要发挥品牌协会作用,建立联合维权机制,对侵权人在我县范围内实施的侵权行为要在第一时间予以严厉打击,对在外地侵害我县企业商标专用权的要积极帮助企业赶赴外地联合当地的执法部门开展打假行动,切实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工商部门对查处的构成犯罪的商标侵权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检察、法院对此类案件要从重从快审理,以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四、扶持政策
发改、经贸、科技、农业、外贸、旅游等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扶持政策和各种专项资金,并把专项资金等各种资源的分配向名牌和创牌企业倾斜。工商、质监、税务、统计、科技、外贸和工业经济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大扶持力度,对企业在实施品牌战略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要全力支持,切实帮助解决。
(一)建立注册商标奖励机制。鼓励企业积极申报使用注册商标,县政府今后凡对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服务商标申请企业每件奖励2000元、农副产品商标每件奖励1000元;对获得国际商标注册的企业每件奖励1万元。
(二)设立创牌奖励基金。县政府今后对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的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50万元;对被国家认定为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以及获得国家级免检产品、国家原产地域保护产品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当年获商务部“中国出口名牌”、“中国畅销品牌”称号的,每个品牌奖励10万元;对当年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和浙江省知名商号、浙江省名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当年被认定“浙江省出口名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被认定为市著名商标和市知名商号、市知名商品、市名牌、“市出口名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0.5万元(服务商标的企业予以奖励5万元)。获得国际认证的农产品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当年取得绿色食品认证的奖3万元,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奖1万元。各乡镇、街道在县政府奖励的基础上可再给予适当奖励。
(三)扶持品牌建设基地。结合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扶持专业品牌基地建设,推动块状经济发展。凡获得市专业品牌基地的乡镇、街道、协会等,县政府一次性奖励1万元;获得浙江省(或国家部委认定的)专业品牌基地的乡镇、街道、协会等,一次性奖励6万元。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县财政加大对名牌、创牌的扶持力度,根据名牌的不同等级以贷款贴息的方式安排用于支持名牌的创立和发展。全县各金融机构要根据国家的信贷政策,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创牌、名牌企业要积极给予信贷倾斜,并在贷款条件审查和手续、程序等方面予以方便,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可考虑给予企业一定的授信额度,支持企业发展。国土、建设、供电、供水、税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创牌、名牌企业要重点扶持,支持企业实施品牌战略。
(五)做好先进表彰工作。对在实施品牌战略中成绩显著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经考核评选授予“实施品牌战略先进单位”或“实施品牌战略先进工作者”称号,并给予必要的物质奖励。
以上品牌建设扶持政策涉及的有关奖励已体现在一、二、三产业的扶持政策中,县财政不单独设立品牌奖励专项资金。
五、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品牌建设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挥品牌建设领导小组的指挥、协调、督促作用,及时研究并共同解决品牌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街道和有关的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能,把品牌战略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正常的工作内容,成立品牌工作指导小组,制订实施品牌战略的工作计划,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形成实施品牌战略的整体合力。通过强化领导、有序组织、各方联动,尽早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动,部门助动”的品牌工作的新局面。
(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作用。各行业协会要在实施品牌战略中发挥积极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优势,把实施品牌战略作为重要的日常工作内容,加大指导力度,增强企业的品牌意识;同时,要大力开展品牌建设工作人员的培训,以提高培育、保护品牌的业务水平。
【关键词】动物检疫;动物产品;产地检疫
1 动物检疫现状
随着我国畜牧业的高速发展,动物疫情的传入和传播不仅影响人们身体健康、阻碍动物出口也制约了畜牧业的进一步发展。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颁布实施以及《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畜牧法》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继修订实施后,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也在实践中逐渐形成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动物检疫工作作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从饲养环节、畜牧产品深加工、流通环节,消费者对动物检疫工作和畜产品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产地检疫一直是动物产品检疫的重要形式,经多年的发展和完善,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区养殖技术水平、防疫水平、地方政治经济、检疫管理上仍存在很大差异。特别是近年来,由于非典、禽流感、萨斯病毒和猪链球菌病疫情的发生,动物检疫工作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高度关注。基于这种形势,国家和社会对动物检疫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政府也将动物检疫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但由于公众对动物检疫工作缺乏真正全面的了解,特别是多起病坏死禽兽进入食品加工销售环节事件在媒体频频曝光,导致公众对检疫工作的成果信赖度不高,甚至持怀疑态度,对检疫后的“放心肉”也不能做到真正的放心。通过对检疫工作的现状进行认真调研,从检疫工作现状上分析,主要问题如下:
1.1 农村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率不高
目前检疫工作已基本实现了运输检疫向产地检疫、市场检疫向屠宰检疫的根本性改变,在乡镇都设立了产地检疫报检点,实现了“定点屠宰、集中检疫”。检疫工作的准确率性得到很大的提高。但城乡市场供应的动物产品主要依靠各个养殖户的分散饲养,由于规模不等,数量不一,分布过散,出栏时间不统一,使检疫工作面临成本高,报检率低,检疫率低等诸多困难,检疫质量也难以得到保障;而且目前定点屠宰检疫的动物种类少、范围小,一些乡镇的定点屠宰检疫设施简陋,布局不合理,屠宰工艺和手段落后,检疫措施无法落实到位。加之少数检疫人员为了降低出检费用,往往不到检疫现场实施临栏检疫或者检疫只靠肉眼观察,简单加盖检疫章了事,还存在个别人员将检疫证明交由动物交易商贩,代为行使检疫程序等行为,便检疫质量难以保障。
1.2 养殖者和大部分群众的检验检疫意识淡薄,甚至抵触和不配合检验检疫人员的工作,认为检验检疫既费时费力,又会增加他们的养殖成本
加之农村检疫站所设施较城市的水平低,检疫手段落后,严重缺乏检疫工作的必备先进快速准确的检测设备,工作方法简易,仅凭经验检测,直接影响动物检疫工作的效率。部分工作人员工作态度不积极,对于检验检疫的重要性宣传工作不到位,也造成了农村检验检疫意识淡薄的局面。这些不仅严重影响了检疫结果的科学性和严肃性,也是部分养殖户和农民拒绝检验的原因之一。
1.3 违法案件办理难,监督环节薄弱,以监促检相对滞后
逃避检疫、贩卖病死动物等违法行为的不断被发现,在养殖和运输过程中由于监管环节的缺失发生疫病的畜禽死亡后,被随意丢弃或因利益驱使进入黑市交易,最终走向百姓的餐桌。例如今年1月江西省发生的贩卖病死猪肉事件中,违法销售金额达2000多万,在此案例中病死猪肉从收购、加工、销售已形成一条有规模的长期的隐蔽的渠道,生猪变成猪肉,需在专门的屠宰点屠宰,宰前、宰中、宰后都要进行层层检验检疫,只有检疫合格的猪肉才能准入市场。病死猪想要进入市场,要经过层层“关卡”。这起案件的发生,看似严苛的关口均失效,因此严格的惩处机制最为关键,破获案件后还应倒查病死猪肉来源、去向,严肃追究大量出售、购买病死猪肉的养殖户、餐馆经营者等人员责任,提高违法成本才能真正震慑不法分子。同时对于不履行监管职责、导致病死猪流入市场的人员要问责,特别是对收受贿赂,为收购、销售病死猪肉提供便利的公职人员更要严惩。如果这些都做到了,病死猪肉也就失去了其生存的土壤,类似案件将不可能再发生。
1.4 动物检验检疫工作还涉及到工商、税务、卫生、环境、交通等多个部门,因此这是一项需要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仅凭畜牧部门的力量无法做到全面
但是农村动物屠宰管理现状却是各单位受本部门的法律法规、部门规定以及部门利益的驱使,各自为政、单独行动、很少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一些行政职能被分割,甚至存在互相扯皮推脱,无法形成整体合力管理,检疫工作无法有效落实和开展,人为造成多头管理的“空档”。这种状况不仅发生有利益的方面重复管理,无经济收入的地方又出现真空管理的状况,使管理力度削弱,形成了农村动物屠宰不好管的局面。
2 进一步提升动物检疫工作的建议与对策
2.1 政府部门重视动物检疫工作,加强领导
产地检疫是动物疫病防控和肉类产品食用安全的基础,严格、高效、科学的产地检疫是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具有领导责任的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动物检疫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工作,制定相应的动物检疫工作计划,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将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纳入地方财政全额预算管理范畴,为产地检疫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在人员编制、工作设施、办公条件、工作经费、劳动保护等方面予以改善,促进动物检疫科学实验研究。同时建立健全实验室体系,配备先进科学的检疫设备、交通工具、取证办案设备设施,不断强化监督执法,充分发挥“以监促检”的积极作用。
2.2 加强动物检疫宣传工作,加大违法案的查处力度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结合传统宣传方式和信息时代的传媒优势,通过短信、微信、电视传媒等宣讲动物防疫、检疫知识;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设置宣传栏等,自上而下,广泛深入地进行动物检疫宣传工作。定期组织检验检疫工作人员深入农村,向养殖户讲解检验检疫的重要性,做公益性技术的推广工作。向广大群众宣传《动物防疫法》、《吉林省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办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为主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人们群众对于动物检疫相关问题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自觉抵制私屠乱宰行为。组织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做好动物检疫部门配合工作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各种违法活动。尤其是对贩卖病死禽畜染疫肉制品的违法案件,一方面要从源头杜绝病死猪。无论是上游的养殖户、猪贩还是下游的摊贩、餐馆、食品加工企业,要通过法制与食品安全教育让他们明白销售病死猪其中危害,自觉不丢弃、贩卖、加工。另一方面对养殖户养猪情况建立台账,对入栏、出栏等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切断病猪入市机会。第三,应建立病死猪补贴、回收、处理机制,即使猪病死,也让养猪户能自觉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对失职渎职行为的检疫人员立案侦查。优化检疫执法环境,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
2.3 分类管理,增强农民和养殖业户检疫意识
将畜禽按种用、乳用、役用按照进行分类,特别是猪、牛、羊等家畜应制定具体、明确规范的健康检疫标准,并随口蹄疫、禽流感、蓝耳病、狂犬病等及时调整有所侧重的检疫标准。针对各种不同的疫情对畜禽检疫规范及免疫时效期做相应调整。及时升级更新技术规范和畜禽标识,经检疫合格后出具的检疫证明应与现行的五种检疫证明相符合。避免免疫标识与免疫效果不符现象。政府可以给以养殖户适当的财政补助,用于补助他们的动物进行检验检疫,提高他们检疫积极性。另一方面要对恶意逃避检疫、以非法手段获取检疫合格证明的应加重处罚。以便引导养殖检疫逐步走向正规途径,减少动物养殖和经营的成本,也可以有效提高报检率;加重对违法经营活动的经济处罚,避免病死畜禽流向市场。
2.4 提高动物检疫工作者的整体素质,强化动物检疫技术
基础动物检疫工作人员直接影响我国的动物检疫水平,因此加强农村动物检疫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旨在必行。动物检疫执法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动物检疫执法、检疫检验技术等方面的业务培训,从而提高动物检疫工作者的法律、文化和实际操作水平,适应现代化畜牧工作的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对农村动物防疫机构基础设施投入,添置必要的动物防疫检疫设备,改进检疫手段使检验检疫更科学化;增加检疫项目,提高检疫质量,提高农村基层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这也是对养殖业户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负责。
为全面掌握全社会经济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更好地制定经济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年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并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35号,以下简称《通知》),重庆市人民政府也下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通知〉的意见》(**府发〔**〕31号,以下简称《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通知》和《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认真领会,充分认识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
(一)开展经济普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阶段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对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信息系统,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开展经济普查是促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需要。通过第二次经济普查,对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效益及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详细的调查摸底,对于加快建设“国际旅游胜地、五金汽摩重镇、生态宜居城市、现代农业基地”、当好直辖市的“窗口”和“门户”,推进全县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建设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开展经济普查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需要。当前,我国统计调查对象发生了较大变化,经济成份日益多元化,从业单位数量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增加了统计工作的难度。以本次经济普查为契机,搞准搞实普查数据,有利于切实抓好统计工作,全面真实地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四)开展经济普查是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需要。第二次经济普查是在对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在全部普查表中增加了“能源消耗”内容,对做好我县节能减排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从大局出发,全面贯彻落实《通知》和《意见》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通力协作,高质量完成经济普查的各项任务。
二、结合实际,抓紧制订第二次经济普查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我县的经济普查工作要按照全国的统一方案、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在全县行政区域内认真开展。
普查的对象是:全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国民经济行业。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是:**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年度。
三、精心组织,全力确保第二次经济普查落到实处
(一)组建机构,落实经费
为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大足县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各街镇乡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区的普查工作。
普查经费是开展普查工作的前提和保障。按照《通知》和《意见》要求,本次经济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县财政和各街镇乡人民政府要将普查经费纳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要本着满足工作需要、厉行节约、确保普查顺利完成的原则安排经费,保障基层一线基本工作经费。普查经费要充分考虑基层困难,由县、乡两级共同负担对聘请的“两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补贴,保证“两员”小时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为切实做好经济普查工作,县政府将经济普查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各街镇乡、各部门进行严格考核,并在经济普查各主要阶段开展督查,保证普查方案的落实、过程的完整和数据的真实。各普查机构要按照国务院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市政府和县政府的统一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好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协调好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其中,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县财政局负责协调;涉及物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县统计局负责协调采购;涉及宣传方面的事项,由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县新闻社和文广新局社具体负责宣传;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县工商局和县税务部门负责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县编办负责协调;涉及社团和非企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县民政局负责协调;涉及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事项,由县质监局负责协调;涉及各级政府及普查工作人员在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事项,由县监察局负责协调处理。其他有关部门要对涉及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
各普查机构成立后,要进一步明确细化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及时将责任层层分解,具体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单位直至每一个人,做到责任明确,不留死角。
(三)加大力度,搞好宣传
宣传部门、普查机构和新闻单位要根据《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及《通知》和《意见》精神四个宣传重点,做好宣传工作,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开展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县府办、宣传部、新闻社、文广新局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新闻报刊和互联网等媒体,积极主动配合宣传,务必把宣传经济普查工作作为政府的一项重点公益活动来安排,开设宣传专栏和专题报道,有计划、分阶段、分重点,全方位、宽领域、多角度地宣传经济普查的有关要求和意义。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切实做好社会动员工作,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四)规范程序,依法普查
全县各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员必须严格按照普查程序,持证上岗,依法普查。各统计执法机构和监察机关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质量。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五)科学利用,合理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