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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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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论文

第1篇:共享经济论文范文

[关键词]家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思考

所谓家族企业,是指以血缘关系为基础,以家族利益为目标,同一家族成员掌握全部或大部对企业的所有权和对企业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现阶段,我国的家族企业是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作为我国民营企业的一种主流企业形式,家族企业无论在发展生产力、扩大劳动就业方面,还是在满足社会需求、促进地区经济繁荣等方面,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家族企业发展比较迅速。然而,家族企业的平均寿命却比较低,可持续发展问题成了困扰着家族企业发展的重要问题。究其根源,主要是家族企业有意或无意间忽略了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的问题。因此,要实现我国家族企业的繁荣发展和不断发展壮大,就必须对当前我国家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相关方面,进行较为深入的探讨和思考。

一、当前我国家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

人力资源是知识经济时代的第一资源,也是知识经济时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备资源。当前,家族企业是我国非公有制企业的一种主流企业形式。无论是何种方式的家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在其中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家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根本目的是把企业所需的人力资源吸引到本企业来,将他们保留在本企业之内,并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开发他们的潜在能力,使他们能够全身心地投身于企业的发展壮大。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发展,家族企业面临的竞争对手日益强大和多样化,竞争变得更为激烈,我国大部分家族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上普遍出现了如下的情况:

1.家长式、集权式的管理方式。家长式管理,也可称为集权式管理。家族企业中的家长式管理,主要是指采取集权式的组织模式、恩威并用的管理方法以及“家长”的示范效应等方式,来完成企业的人事管理。在家族企业中,所有权主要为业主及其家族所掌握和控制,重要管理岗位主要为家族成员担任,企业集团下属子公司的决策管理层也大多由家族所占据。即使有些家族企业发行股票成为上市公司,家族仍然以多数股份牢牢地控制上市公司。尤其在家族企业的经营决策管理方面,一般都是老板一人说了算,在下属提供的充分资料的基础上老板自己作决策,同时要求下属绝对服从。这种高度集中的决策机制,在家族企业创业初期是高效率的,能够形成强大的领导核心与执行能力,能适应市场的瞬息万变并做出迅速的反应,推动企业快速发展。然而,由于家族企业的权利往往过于集中在一个家族甚至一个家长手里,家族企业的命运维系于一身,特别是当家族企业规模越来越大、企业主要负责人综合素质不全面时,不仅容易造成决策的失误,而且为家族企业的长远发展埋下了“危机”。

2.注重亲属、关系的管理模式。大多数家族企业在用人方面侧重于近亲使用,任人惟亲,而不能对社会优秀人才进行“择优录用”。在家族企业中,具有血缘、亲缘等关系的家族成员被当作自己人,而没有血缘、亲缘关系的则被当作外人。这种注重关系的企业治理方式,能够借助亲情增强家族内部的凝聚力,使家族成员为了共同的目标不辞辛苦、不计报酬地勤奋工作。在我国家族企业,自己人与外人概念的存在,已是一种客观事实。《中国私营企业发展报告》表明,20.9%的私营企业主愿意自己的配偶参与企业管理,而绝大多数私企老板都为子女“预留”了接班位置。据调查,在家族企业中,总经理、副总经理有66%来自策事长或总经理亲属,其他重要部门(如采购、则务等)的人员多来自董事长或总经理的亲属和朋友。家族企业试图用血缘、亲属关系来保证企业资金的安全,来确保企业的顺利运转。总而言之,家族企业主要是靠血缘关系、朋友关系和亲属关系进行管理的。所以,注重关系式治理,是当前我国家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比较盛行的做法。

3.重使用轻开发的用人制度。人力资源在知识经济中之所以被看成是最重要的资源,是因为只有人才能创造知识、传播知识和运用知识,而人力资源开发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教育培训。许多经济学家认为,对智力资本的经营是企业经营的最高层次。但是,目前大多家族企业还没有达到这样一个阶段。家族企业中普遍存在着“重使用轻开发”的现象,而这种现象主要体现在对员上培训出现“内外有别”的情况。对于家族内部成员,尤其是子女的教育和商业技能培养极为重视,甚至不计投入;非家族员则重使用轻培训,不愿承担人才培养的投资成本,担心对人力资源的投资得不到回报,缺乏充分开发培养的积极性。不少劳动密集型企业,宁可花费大量资金进行设备投入,也不愿意增加人才培养的投入。在我们对某地区家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调研中发现,51%的受调查企业未制定培训计划,49%的受调查企业虽然制定了培训计划,但是其中71%的企业执行不力或没有执行。93.8%的企业培训投入在5%以下。这种情况的存在,无疑将企业人力资源的能力局限在现有水平上,一旦企业发展壮大,则缺乏相应的人才支撑,从而制约企业的发展。

二、家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家族企业以其快速的发展逐渐成为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中已占据了重要地位,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人力资源管理问题,依然是家族企业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目前我国家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而:

1.人力资本产权不明晰。企业人力资本产权,是指人力资本所有者凭借其自身的人力资本通过与物质资本所有者博弈而得到的相关权利,这个权利最终表现为收益权和部分控制权。它由劳动者的知识、技能和体力等构成。家族成员之间由于特殊的亲属关系,不但物质资本产权不甚明确,人力资本的产权更加模糊。作为人力资本所有者的家族成员,因为产权不明晰,许多成员并不能从家族企业中得到体现其人力资本价值的收益。主要表现为:某些家族成员为企业发展做出了贡献,但因为在家族中的地位不高,得到的收益并不多。家族外的人才因在家族企业中,处于“圈外人”的角色,也可能得不到体现其人力资本的收益。这种产权模糊的状况,不仅影响家族企业的健康发展,严重时还可能引起家族成员内讧,最终导致家族企业分崩离析。

2.聘用人员排他性现象突出。家族企业的人力资源模式,不利于吸收更有价值的社会人力资本。由于招聘范比较狭窄,家族企业需要人时,首先想的是用家族内部人员或者是亲朋好友介绍的人员来补充。但家族内部人员和介绍来的人员,并不一定掌握本企业的专业技术和相应的管理能力。另外,家族企业招聘人员的方法也比较简单,一般只是按照个人简历情况作概括性地了解而没有进行全面测评即被聘用,这样就出现人与事不匹配,最终导致所招聘到的人员不尽人意。而在任用人的时候,则往往只从浅层的信任和利益的角度考虑,使外聘人员不能很好地融于企业,不能将自己的能力充分地发挥出来。

3.激励机制不健全。有效的激励机制能够激发员工的潜能。但在家族企业中,企业与员工之间基本上是一种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企业主对激励的理解十分简单,认为激励就是“奖励和惩罚”。从理论上分析,当员工的货币收入达到一定数额以后,物质刺激并不总能起到预期的作用。同时,家族化管理的企业,由于内部特殊的人际关系格局,使得“圈内人”与“圈外人”划分明显,两者之间缺乏亲密感和信任感,圈外人对于企业缺少安全感、归属感。特别是一些家族企业仍然怀有“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想法,认为他们未必靠得住。这种观念不仅会破坏企业的团结,而且还会影响非家族员工的积极性,降低员工对企业的向心力。因此,家族企业员工较高层次的受尊重的需要以及自我实现的需要也难以在工作中实现,致使他们缺乏一定的精神激励。

4.人力资源管理观念淡薄。许多家族企业对人力资源管理观念的淡薄,从而导致家族企业对员工的人文关怀不够,使家族企业的发展缺乏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持。我国家族企业的资本和股份主要控制在一个家族手中,企业领导层的核心位置由同一家族成员出任,企业运营主要通过血缘或友情纽带维系,这种方式虽然可以增强成员间的协作意识,降低管理上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付出的监督成本。但是,企业内部组织结构脆弱、管理型人才和技术型短缺,这是目前我国许多家族企业不能实现持续发展壮大的主要原因。特别是在人力资源开发、培训等方面,家族企业不愿意自己投资培养,不愿承担人才投资成本与人力资源投资风险,总想坐享其成,挖其他企业的人才墙脚;或者等到人员空缺影响正常运作时才急急忙忙向外界招聘,由于时问仓促,很难保证录用人员的质量。

5.人力资源制度建设不规范。家族企业人力资源制度建设不规范,主要表现在家族领导者的决策随意性较大,且规范性与可操作性不强。在市场经济中,家族企业或泛家族企业自主性和灵活性比较大,对市场信号反映灵敏、决策快,可以加快调整经营和生产方向。但是,在人力资源制度建设和执行中,却表现出很多不规范之处。例如,一些家族企业对员工的招聘、录用、培训、考核以及辞退等方面,没有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制度。在处理和解决这些事情的时候,往往带有众多的情感色彩,具有随意性大的特点。尤其是在企业的一些重要岗位和部门中,都安排着自己的家族成员,而对非家族成员要求苛刻,一旦违规处罚过重,这样不仅挫伤了非家族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也很难把高素质人员招至麾下,加速了企业人力资源的流失。

三、加强家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途径

如何加强积极有效的家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家族企业员工投身企业发展的积极性,是家族企业面临并着力亟待解决的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思想文化素质的提高,要求家族企业必须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必须不断地开拓适合员工思想实际以及适合他们特点的用工新途径,促进我国家族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1.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现代企业制度,是加强家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制度保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仅适应国营企业,同样也适应家族企业。家族企业要想规范、健康发展,就必须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而现代企业制度的首要特征就是产权清晰。产权清晰不仅要求企业各物质资本所有者之间的产权清晰,还要求企业物质资本所有者和人力资本所有者之间的产权清晰明了。对家族企业来说,只有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力资本产权不明晰的弊端,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有制度可以遵循。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其决策科学,以推进企业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强化科学公正的用人意识。家族企业在规模扩大以后,必须强化人力资源管理意识,建立科学、公正的用人机制,任人唯贤,按照制度规范招纳贤才,充分发挥人力资本潜力,适应多层次、宽跨度的综合性企业管理对人力资本的需求。一要推行招聘工作制度化,根据事业发展对不同层次人才的需求,面向社会吸取更有价值的人力资本。二要严格执行招聘制度,企业在在招聘过程中,必须将企业的利益最大化放在首位,择优录取,严格考核,用刚性的商业原则代替柔性的亲情伦理观念。三要建立家族成员退出机制,这可以使家族成员在适当的时候以适当的方式转换到适当的位置,从而避免家族成员合理流动引发的家族关系不协调对企业经营决策造成的不良影响。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合理地用人,才不会造成企业内部人才的浪费,并保证企业的长足发展。

第2篇:共享经济论文范文

(一)农民工的概念

对农民工这个概念,目前还没有一个很权威的解释,在中国的现代社会词典上,“农民工”是指“拥有农业户口、被雇用从事非农业活动的农村人口”。因此这主要也体现出来农民工主要具有几个特点:一是要有农村户口,并且在城市或者乡镇的单位工作;二是工作地不稳定,具有很大程度的流动性。因此农民工也可以说是农村身份的城市劳动者,这也是一种特殊的身份标识,是我国工业化现代化的产物。

(二)农民工对我国经济发展所做出的贡献

(1)推动国民经济的增长

农民工的外出打工创造了很多经济价值,推动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在我国有大量剩余劳动力的情况下,转移一部分人从事二、三产业,不仅不会影响农业大发展,而且有利于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同时有助于国民经济的增长,促进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2)拉动内需

大量的农民工存在于城市中,拉动了城市的消费,不仅对住房、医疗等基础设施有需求,而且使城市的消费规模得到了扩大。

(3)推动了城市化的发展

据相关的数据统计,我国从第一次人口普查开始到第四次,我国乡村人口在净增加,然而自从第四次人口普查后,农村人口开始减少,这说明农村人口流向了城市,加剧了我国城市化进程。

二、民工荒的出现及民工荒现象的原因

由于现在经济的发展,对工人的要求不仅仅是有劳动力,不仅仅是只知道用力气干活,蛮干,而是要求工人有一定的能力,因此原来那些“有工就打”的农民工因此就使去了市场竞争力,大部分农民工受教育程度低,因此“民工荒”并不是真的劳动力荒。本文分析了民工荒出现的原因有以下三点分别是:

(一)技术能力缺乏

在我国的中小企业发展的一个普遍性的问题,过分依靠我国的廉价劳动力,忽视了在企业技术和管理上的创新,但是企业改革就需要技术,然而大量的农民工并不能在短时间内变成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技术工人,他们整体素质不是特别高,没有专业的技能,没有经验难以胜任工作,因此也就出现“民工荒”,然而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劳动力荒,而是“技工荒”。

(二)待遇低于社会保障

根据调查显示,农民工短缺和工资过低也有一定的关系,近年来农民工维权意识觉醒,很多农民工对自己现在的工作条件很是不满,很多小企业的工资普遍低于全国新员工的平均工资水平,因此依靠廉价劳动力的许多企业面临短缺工人的现象。

(三)民工教育程度低

在“民工荒”现象中,其实主要缺乏的还是技术型人才,因此也体现出来很多工人的教育程度不足,因此这也是“教育荒”。在知识经济的现代社会,由于企业技术改革,管理革新,引进了先进的技术,很多企业进行技术型生产,也就要求工人拥有相应的技术或者经验,这也就迫切要求工人提高自己的受教育程度,全方面提升自己的素质以应对当今社会的技术职位。

三、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分析

(一)国内经济快速增长拉动农民工需求

正如我们所知,我国经济发展越来越快也越来越好,但是实际上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依靠大量低价的劳动力,低价格的出口。虽然有美国等不断地进行反倾销和贸易制裁,可是因为我国的劳动力很廉价,产品的性价比高,企业的订单甚多,需要大批量的劳动力,产品的成本是由原材料成本、能源消耗、固定资产折扣和劳动力成本几部分构成的,前三者世界范围内都差不多,然而在劳动力成本方面我国则具有明显的优势。因此,市场对产品的需求加大,相应地就会增加劳动力的需求。

(二)外商投资的区域转移

外商投资虽然仍然集中在东部亚海地区,但是投资重点有所转移,由于华东、华北市场的辐射能力比华南地区有较强的优势,外商更改了原来投资福建、广东的局面,开始面向长江三角洲和华北地区投资,由于外商投资区域的转移,为中西部地区的大量剩余的农村劳动力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因此在珠江三角洲等南部沿海地区的劳动力开始外流,农民工短缺严重,受此影响很多南方的企业出现“民工荒”。

四、民工荒的影响和对策

(一)影响

(1)对劳动力

部分企业的工资水平低于平均工资水平,尽管在过去很长时间政府也通过许多手段进行改善,但是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种问题的存在。“民工荒”的出现也使得企业重新审视民工的待遇工作环境的问题,使得企业正视农民工的诉求,通过改善用工环境、增加工资吸引劳动力。这样一来农民工的权益受到了保障,那些侵害民工权利的老板也避而远之。这是民工的胜利,使得民工在社会中的地位有了一定的提升,工资待遇有了重新的保障。

(2)对企业

长期以来,企业面对日渐严重的“民工荒”现象,不得不提高农民工的工资,提高期待遇,同时企业也需要提高农民工的素质,定期安排他们进行专业技能的培训,从而改造农民工,因此企业虽在工资待遇方面多支出一部分资金,但是保持了一定数量的技术工人,保障其正常生产,形成竞争力。长期以来有助于企业转型,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形成企业文化,全面提升整个地区的经济的发展。

(3)对经济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东部沿海地区主要依靠廉价劳动力从事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来获取利益,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长期以来,廉价劳动力也是我国的一种优势。但是在目前的情况下,单纯依靠廉价劳动力去取得市场的竞争优势,是不现实的。因此这也促进了企业的转型,沿海地区应该考虑从低工资、低技术、低劳动生产率向高工资、高福利、高产出的战略转型,从而实现经济稳定发展。但是对于一些内地省份来说,依靠劳动力发展还是不可动摇的。

(二)对策

(1)提高劳动力工资水平

当前情况下很多农民工的工资远远低于他们的劳动力价值,月工资扣除一些基本开销后所剩无几,有时候甚至入不敷出,在这种情况下更别说就医、参加培训提高自己的能力、抚养小孩、赡养老人了,使得很多农民工离城返乡,谋取生计。作为劳资双方都应该理性看待这个问题,特别是资方。出现“民工荒”现象之后,为了吸引更多的农民工参加生产,多地政府陆续调整了工资的最低标准,从而保障农民工的最低生活。这一举措不仅能保障缓解“民工荒”现象。而且也能提高农民工的生活质量,调动农民工参与社会生产的积极性。

(2)加强农民工能力的培养

“民工荒”现象中主要短缺的还是技术型工人,这也凸显了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滞后,因此,我们应该加强职业技能的培训,提高工人的质量和能力,这也是解决“民工荒”现象的一条重要的途径。我国现状是人口多,劳动力多,特别是农民多,就业就成了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要解决就业问题,就必须让更多的农民具有工作能力,需要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农民的能力和素质,这样不仅可以促进更多的农民能够参加工作,缓解“民工荒”,实际上也是缓解“技工荒”,更加能促进企业的转型发展。

(3)更改发展模式,引进设备调节对劳动力的需求

我国在国际分工中,主要依靠廉价的劳动力获取国际优势,这种优势其实所包含的技术含量很低,要靠大量廉价的劳动力才能支撑生产,从而推动经济的增长。这种模式早已被西方发达国家所抛弃,这也迫切的促成了我国企业的技术更新,企业改革。这样可以调节企业对大量廉价劳动力的需求,缓解“民工荒”,企业也必须提高农民工的工资,才能吸引更多的工人就业,促使企业从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技术密集型转变,提高了产品的价值,这样也可以弥补农民工工资提高带来的多投入。

五、结语

第3篇:共享经济论文范文

(一)在划分标准等级和选取指标时对外部环境具有的影响采取轻视的态度调整和修改评价指标必须满足时展的需要。但是在评价社会经济效益指标是所选择的指标变化较小,影响着评价指标的适应性和准确性。因为公路建设需要跨越很长时间,很多指标也具有较大变动,所以选择稳定性差的指标会出现评价结果和实际情况具有差异的现象。在确立项目阶段过分依赖标准会造成评价社会经济效益的结果低于制定标准的情况。

(二)效益指标之间没有具体、科学的对比分析公路建设项目后评价是对其社会经济效益进行评价,包括评价项目决策环节、施工设计环节、运营环节等方面的具体工作情况。预测数据作为评价的前提,将各个环节和预测进行比较和分析,对其中差别以及成因进行研究。但现在后评价公路建设效益的过程中,通常只根据现实产生的数据和对后评价进行重新预测后的数据再次对各种指标予以计算,没有深入的实施对比和分析效益指标的工作。究其原因,主要因为公路建设项目经济效益后评价并没有按照结构层次来分析指标体系,忽视对比和分析经济效益指标,对影响指标的数据出现变化的具体原因没有进行细致深入的研究。

(三)在选取指标时重视直接效益指标,轻视间接效益直接效益评价指标包括评价筹措资金方式、评价财务效益、评价经济效益等指标。在评价过程中通常以财务效益指标和经济效益指标为评价主体,例如降低运输成本、减少运行时间、缩短公路里程等指标。以沈阳环城高速为例,在进行后评价的工作中,选择的指标多为直接效益指标,例如区域建设布局、影响交通运输指标、财务效益指标等。而选择的间接指标很少,只有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国防力量、土地增值等几项指标。在整体效益中,间接效益也是其组成部分,忽视间接效益会让实际效益和评定结果之间出现差异,让效益后评价指标不能真实、全面、客观的对公路周边经济情况予以反映。

(四)细分社会经济效益指标缺少必要的深度对社会经济效益实施后评价的公路一般都具有社会影响力大、投资规模大的特点,这种公路在运营后,会影响到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格局和空间发展结构。评价公路建设项目所具有的社会经济效益,要研究公路对周边的自然环境、文化、社会和经济等在经验和学术方面带来的影响。因此要分析公路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是现在分析指标将两种效益结合起来分析,没有深入细致的对各种指标进行深入解读,难以客观准确的体现出公路项目对社会和经济所产生的作用和影响。

二、构建我国公路建设项目获得社会经济效益所具有的后评价指标

(一)构建公路建设项目得到社会经济效益所具有的后评价指标的方法现在构建后评价体系的方式比较多,一般采用问卷调查法、整合法和分析法来。第一、问卷调查法。问卷调查法就是运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得到专业学者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然后整理分析并形成完整的指标体系的一种方式。第二、整合法。整合法就的以从前实践中认为恰当的指标当做是基准定位指标,根据要制定的新方式和目标对其进行改进和重新分类,让它更具完善性。在重新建立效益指标过程中,要运用使用率高的评价指标为前提,按照实际情况,完善和修改指标,并建立起全新的指标系统。第三、整体分析法。整体分析法是将具有多元化评价整体根据各个环节内在的联系拆分为很多子模块,接着将子模块继续细分,并描述、分析、评价各个指标。在分析社会经济整体时,要把社会经济效益分为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再细分各个效益,根据评价内容的差异制定评价指标。

(二)构建完善的公路建设项目获得社会经济效益后所具有的评价体系现在我国对很多公路实施了后评价,但是公路后评价作为新生事物,其概念、内容、特点、作用等环节在认识上还比较模糊,需要加深了解。社会经济效益后评价在项目评价中的地位很重要。以下就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个方面对后指标进行分析。第一、经济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是指公路建设项目根据本身财务状况、对公路周边经济发展的影响情况进行评价的一种工具,是评价其对国民经济做出贡献的根据,有直接效益以及间接效益之分。在传统划分的直接效益与间接效益的前提下,按照整体分析法细分层次探索评价因素,评价针对性强的指标。直接指标包括减少运营成本、评价经济效益、评价财务效益三个方面组成。其中评价财务效益有财务效益费用、投资回收期、财务净现值、内部收益率等方面构成,项目主要按照交通部颁发的规章制度和财务制度共同选取。间接指标由评价对外交流、评价资源开发、评价经济环境等指标构成,主要从对经济环境有影响的环节对公路推动周边区域经济进行科学评价,其中包括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地区投资率、影响就业等指标。新建立的经济效益指标系统,在提高国民经济和财务受益指标的前提下,细分间接经济效益指标。第二、社会效益指标公路对周边社会生活具有很强的影响,建设公路的目标是改善交通运输条件,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从保护社会稳定和推动社会进步两个方面对公路实行社会效益后评价,社会效益指标以提高人们生活水平、提高GDP增长率、转变思想等部分构成。对社会效益指标进行分析的前提下细分指标。在充分考虑截取数据的困难后,将该项目的社会适应性指标予以删除,最终形成公路社会效益的后评价指标系统。对评价体系进行指标简化,选择的指标要可以体现出社会发展和进步的不同层面,并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各种指标对社会进步具有的影响,增强公路项目社会效益。第三、环境效益指标公路环境效益评价是评价和分析公路环境,要以发展为前提,是评价公路效益的重要指标,也是公路运营和建设部门掌握公路发展方向、管理公里建设环节的重要依据。环境效益主要包括公路环境保护能否达到标准,环境指标能够实现等方面。具体分为保护文物古迹指标、开发景观效益指标、保护生态环境指标、土地占有率指标和环境持续发展指标等,从生态环境、景观开发、古迹保护等多角度评价环境效益,提高评价指标的广度和深度。

三、结束语

第4篇:共享经济论文范文

[关键词]高校;环境文化;育人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5)01 ― 0142 ― 02

高校环境文化是指学校的物质环境、精神环境和所特有的文化氛围。高校环境文化是大学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能够直观的把一所学校的形象、特色、和文化氛围展示给大学人及社会,而且还能够折射出学校的办学理念、学术氛围及长期积淀的优良校风,潜移默化的影响着置身其中的大学人,并向社会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传递正能量。这些影响主要表现在校园环境文化对师生员工的熏陶内化与隐性教育,约束与激励及辐射影响社会等方面。因此,深入探究高校校园环境文化的育人及社会导向功能,是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创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构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

一、校园环境的熏陶内化与隐性教育功能

1.校园环境文化的陶冶功能

我国古代就有孟母择邻三迁的典故,孟子“近来者赤,近墨者黑”的名言流传千古,意为说明周围环境对人影响的重要性。马克思曾经说过:“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学校教育的特点之一,就是它是在一定的环境内进行的。在学校中,环境也可以说是无声的教育者。环境是思想、观念、文化的物质与精神载体,校园环境文化的陶冶功能,在于它创设了一种与其观念体系相应的优美和谐的环境系统。而这种环境对于生活于其中的每个大学人都起着陶冶情操和规范行为的作用。优美的校园环境不仅可以使人感受到环境给人带来的温馨快乐,还可以使师生员工 受到启发和感染,激发自我产生一种内在驱动力,主动自觉地塑造完善自己,从而使价值取向、人格品质、思想情操得到进一步提升。

2.校园环境文化的内化功能

内化是一种心理过程。人的认知结构系统是一个能动的过程,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有着自我调节更新、自我完善的能力。学校环境对大学生的影响在于其自身需要而产生内在发展的动力,能够促进人格精神在大学生心中的自觉吸收转化,养成他们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他们主动发展的能力,这种态度一旦形成便是持久的,并且成为自己人格的一部分。因而,通过环境把学生由外部获得的道德、知识、智力等因素内化为学生自身的素质,是实施自主发展教育的重要渠道。高校的物质环境通常扮演一定的教育理念的代言者,精致典雅的校园建筑,自然质朴的生态环境,激励人心的校训,精美隽永的校徽,热烈奔放的校旗,催人奋进的标语等等,无一不彰显着积极进取的校园文化。而优美宁静的学习环境,丰富多彩的校园橱窗,先进多样的教学设施,又无一不体现着进步科学的校园文化。这些校园物质文化内容,在校园中代代传承,用无声的力量震撼着每一个大学人,在他们的心灵深处产生强烈的精神内化作用。这种作用衍生的强大的自我发展能力,其育人功能远远胜过简单的说教。由此可见,校园环境文化内化育人的功能是持久的人格教育素材。

3.校园环境文化的隐性教育功能

前苏联著名作家、政论家玛克西姆?高尔基曾说过:“赏心悦目的环境,可以使人心旷神怡;奋发图强的气氛,可以催人奋进。”这足以说明,环境文化中蕴含的精神因素、信念因素、传统因素、道德风尚具有强烈的教育功能。环境对人的影响是立体的,全方位的,这种影响处处存在,无时不刻,但它让人的感受似乎不知不觉,是一种潜隐性教育。而这种影响教育又不是让受教育者被动接受而是促使身临其境者主动而有选择的接受,让受教育者愉悦的接受。环境文化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首先作用于大学培养的人才身上,通过人与物的沟通与感悟,从而产生教育作用,使教育的核心精神通过具象的物质反射力凝聚成为内心的精神诉求。校园中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无不漫溢着特定高尚的、高雅的精神文化内涵,无声的发挥着育人的作用。

二、校园环境文化的约束与激励功能

1.校园环境文化的约束功能

校园环境对大学人的影响约束不同于管理制度,它不是强制性的,它是一种无处不在、完全自主自愿的自我教育行为,默默地发挥其育人功能。大学环境文化还与其母体――大学文化一样,具有规范行为和塑造人格等多种功能。现代大学理念下,大学教育的内涵由智力范畴拓展到非智力领域。大学通过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培养和塑造大学人健全的人格品质。校园无论是物质文化还是精神文化,这种健康向上具有超前意识的文化环境都无声的影响着每一位大学人。校园物质文化环境可以说是凝聚了人的文化的物质,是校园文化建设的有形载体。工作、学习、生活在这样一个环境中的大学人,既会享受到环境的愉悦又会从中受到无形的规范与约束。从精神文化层面上,良好的精神文化环境能够使身在其中的大学人心理和行为受到规范和制约,培育其良好的情绪调控能力、和谐相处的交往能力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环境文化是学校的隐性制度,约束其成员共同遵循并维护。环境会形成一种成强烈的文化氛围,这种氛围彰显着行为、是非标准,进而对每个人的行为予以规范和约束。环境文化是无声的命令,一旦形成就会促使每一个成员按照学校的要求规范自己,及时调整个人思想行为,符合集体的规范要求,并与全体成员保持步调一致。这种约束功能弥补了强硬的制度约束、单纯的硬性管理带来的某种不足及缺陷。

2.校园环境的激励功能

在知识的传承过程中,高校培养人才强调启发性思维。在知识的创新过程中,启发性的思维起着首要的作用。高校校园的建筑布局,环境的绿化、美化,人文景观的设置,思想教育娱乐设施等物质环境,在与师生无声的交流中,既给人以感悟,更给人以思考。它让受教育者在不断地思考中启迪智慧、陶冶情操、提升思想境界。高校的精神文化环境更是令人开阔视野、创新思维、催人奋进,同时更具有紧迫感。大学环境文化为大学人提供了文化享受与文化创造的广阔空间,提供了文化活动的背景以及必要的活动设施。环境文化氛围中的种种诱因激发大学人产生并维持积极的行为动机,调动大学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学校成员保持高昂的情绪和奋发进取的精神,成为激励大学人勤奋学习工作、勇于拼搏竞争的强大精神动力,成为大学文化育人中的主要价值因素,这正是环境文化激励功能的体现。

三、校园环境文化的社会导向功能

1.校园环境文化对社会环境的影响

高校校园文化环境具有重要的社会导向功能。原浙江大学校长竺可桢曾说过:“大学是社会之光”。对整个社会而言,大学校园文化环境是整个社会文化环境系统中最富有精神魅力的最活跃的因素。学校既是社会的组成部分,与社会密不可分,但他又相对独立自成体系,有其自身的特点,它以社会文化为基础,汲取社会文化的营养,在各个方面受社会文化的影响。同时,它在高校形成了某种稳定的结构和个性后,作为一种高层次有活力的文化形态,能通过先进的思想与先进的科技文化活动、高雅的文化生活及人才输出等因素,对整个社会文化发展产生示范、引导与改造作用。使自己的力量源源不断地辐射或渗入社会机体的各个领域。形成一种对外渗透性,从而成为不断推进社会发展的动力源泉。

2.校园环境文化对社会文化的引领

校园环境文化作为一个开放的系统,它与社会文化大环境紧密相连,必然受到社会文化的制约和影响。同时,它又以完整的、独具自身特色的文化体系影响社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中明确提出:“积极推进文化传播, 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先进文化。积极参与决策咨询,主动开展前瞻性、对策性研究,充分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作用。”为此, 我们要把大学校园环境文化建设放在更广阔的社会文化背景中加以深刻考量。随着科技进步及社会发展,高校与社会的联系更加广泛,为社会发展服务以鲜明的成为学校焕发生命活力的源泉。高校不但在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知识传承等方面在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而且大学文化在社会文化中也发挥着积极的导向引领作用,承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时代文化特色,把握时代文化脉搏,引领时代文化潮流,不断引领社会文化朝着更加高远的方向发展。随着大学职能的进一步演变和发展,现代大学已不仅仅是国家最高教育机构,也以其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空前的文化魅力逐渐成为社会文化中最具影响力、向心力的要素,进而全面承担起引领社会文化发展、促进社会文化创新的重任。

〔参 考 文 献〕

〔1〕冯刚,柯文进.高校校园文化研究〔M〕.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2011.

〔2〕《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

〔3〕易银珍.大学的文化定位与文化功能〔N〕.人民日报,2012-03-22 .

第5篇:共享经济论文范文

司法公正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是法律正义与道德正义在社会现实生活中的实现,是审判工作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所谓司法公正是指对案件进行公平的审理和作出正确的裁判,意味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受到平等充分的保护,社会的公正和正义得到实现。它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广义的司法公正指的是公安、法院、检查院等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严格、公正执法。狭义的司法公正仅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活动中的一切行为符合法律规范、道德规范的要求。人民法院是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这就要求法院在审判过程中不但要遵循平等和正当的原则,也要求法院的审判结果体现公平、公正和正义的精神。不公正的裁判会损害民众对司法制度的期待和司法诉求的热情,加剧社会的无序和混乱状态,影响社会稳定;而公正的司法,会增加人们对国家法津,对法院、法官的信任和期待,,消除人们对案件审判公正性的疑虑及对判决的抵触心理,使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司法权威的树立。

随着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使命的提出,司法公正已经成为社会民众和司法工作者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近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社会变化日新月异,法律调整的领域、层面也在不断拓展,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各阶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期盼公平正义。司法公正是法的自身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要求,是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体现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的精神,是人类在迈向法制社会的进程中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类纠纷而追求的一个永恒的价值目标。

一、司法公正的内涵

司法公正,或公正司法,其基本内涵就是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坚持和体现公平与正义的原则。在这里,司法活动主要指法院的审判活动。公正的含义包括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等。司法公正既要求审判过程遵循平等和正当的原则,也要求审判结果体现公平和正义的精神,更要求参与审判的法官要以正直无私的态度,以尊重事实和遵守法律为准则,努力实现案件处理结果的公正。笔者认为司法公正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宪法和法律至上。司法公正的首要内容便是要求一切司法活动、司法行为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我国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化、条文化和法律化,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一切党派、机关、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受法律的约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不能超越其外,更不能凌驾其上。

(二)平等对待。平等对待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是实施和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基本前提,是实现司法公正的最基本的要求。如果说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石,平等对待则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没有平等对待司法公正便成了空谈。要做到真正的平等对待,就必须禁止歧视,反对特权,不允许对弱势群体的歧视,不允许任何人拥有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的“法外特权”。

(三)司法独立。司法独立是现代法治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衡量法治国家的一个重要标志。要实现全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实现司法公正,人民法院必须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这是司法权运行规律的总结。如果不能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可以任意干涉司法,司法公正就无从谈起,全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也就难以实现。所以说独立的司法权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先决条件,更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终保障。

(四)严格执法。严格执法就是严格按照实体法和程序法办案,不受外界因素的干扰。公正司法就是要切实转变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坚持实体、程序并重的理念,着力在执法的方式、方法、步骤、顺序和时限等方面实现执法、司法的公正。

(五)司法中立。司法中立分为三个层面:司法权中立;司法组织中立;法官中立。司法权是居中裁判性权力。司法权中立,只能居中裁判,不应偏袒任何一方,应当在官民之间保持中立;司法权和行政权应保持中立;在司法活动中,法院和法官的审判态度必须保持中立,不受其他因素影响,排除不利于进行准确、公正判断的因素,以法律为准,严格依法办事。司法权是独立性权力,在其之上的只有法律。

(六)及时高效。公正和效率是司法活动中相互依存的两个方面:公正离不开效率,因为迟到的公正就可能丧失公正的应有含义;而离开公正的效率是盲目的效率,这种效率产生的后果是对社会有害而无益的。“迟到的公正是非公正”这一法律谚语恰当地表明了司法效率对于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意义。

二、司法公正的构成要素

司法公正的构成要素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所谓实体公正,是指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案件的准确认定和对实体法的正确适用。实体公正的标准是对事实的真实发现和对法律的正确适用,它是结果的公正,是司法活动的终极目标。

所谓程序公正,是指在处理案件的各个环节中严格按照诉讼程序的规定审理,以确保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能够得到有效实现。程序公正体现了民主、法治、人权与平等的精神,是司法公正的重要内容。

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如果没有实体公正,即使程序上公正,司法公正也无从谈起;如果没有程序公正,实体公正也就不能实现,司法公正同样无从谈起。实体公正是程序公正的重要价值追求,是司法活动追求的最终结果;程序公正是实现实体公正的措施和保障,没有程序公正就难以保障实体公正。

在我国,过去重视实体公正,忽视程序公正。这些年来,这种状态有了明显的改观,司法越来越追求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统一。但是,现阶段又出现了另外一种倾向,即重程序不重实体。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倾向呢?其内在的动因就是要逃避责任。因为,程序不公正必然要受到监督和追究,而实体的公正与否,要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一时难以判断,即使实体不公正,只要程序公正也容易推卸责任。这种倾向是要不得的。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都是司法公正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各自具有独立的价值。程序公正是前提,程序不公正就有可能导致实体不公正。但是实体公正是司法活动所追求的目标。特别是在当前社会矛盾凸显、不少困难群众自救能力弱的情况下,过分强调程序公正、忽视实体公正就不可能真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就有可能加剧社会不公平状况,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必须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

三,影响司法公正的因素

人民法院是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在矛盾凸显期,法院一直是矛盾映射和舆论关注的焦点。造成司法权威下降,人民法院的公信度下降,司法不公是其中主要原因之一。影响司法公正有其各种各样的原因和因素。具体来说,影响司法公正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院管理地方化、行政化,无法真正实现司法独立

司法独立是许多国家一项重要的司法原则和宪法精神。它来源于西方国家的“三权分立”。在我国虽不实行“三权分立”制度,但在司法活动中吸纳了司法独立原则的一些精神。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的干涉。由此可知,我国的司法权、审判权是在国家权力机关监督下运行的,西方国家的司法不但独立于行政,也独立于立法。

实际上,在我国,人民法院及人事的管理与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采取一种模式,这使得审判权的独立行使难于落实。法院管理的地方化、行政化,使法院不能专司审判,这必然会导致案件的审判不公。首先法院的经费来源主要是地方财政部门,但有相当一部分地区,地方财政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按时足额划拨经费,致使法院的审判活动受到一定影响,甚至不能展开正常的业务。其次由于在经济上、人事上依赖和受制于地方,法院已成为地方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每年,法院都要完成地方政府分派的各种非业务性工作,常年被政府抽调的人员也不在少数。这不仅使法官的办案时间得不到保证,而且还侵占了有限的办案经费。一方面是审判人员少,审判任务重,另一方面,又有大量的审判人员不能从事真正的审判业务,形成法官“种了政府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的局面。

(二)法院机构设置和法院审判组织设置不够合理

从法院内部的审判管理来看,也带有浓厚的行政管理色彩,长期以来,实行“层层审批,层层把关”的审判管理机制,审与判分离。在我国采取审判委员会制和合议制,合议制所形成的判决是以法院名义作出的,与法官个人没有多大关系,法官个人的责任感无法体现。合议庭即使有不同意见而发生争议,也被当成疑难案件上报审判委员会加以解决。“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这样导致在庭上听取当事人全力陈述意见的法官对案件没有决断权,而有决断权的却不在庭上参与审理,法官的个人能力和作用被削弱。必须坚持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这种独立不仅指不受外部的干涉,同时也应指不受内部的干涉。当把一个法官放在决断者的位置上并实行审判公开,才有可能引发法官的公正追求。决断人摆在明处,监督就会变得切实有力,对自己的人格负责心理也会更加强烈。从上下级法院关系来看,人民法院上下级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但事实上,下级法院往往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一样,有问题会主动请示上级,上级法院也会主动地对下级法院的审理活动进行具体的指导。所有这些,必然使司法权产生扭曲、变形,导致其偏离中立性、终极性的本质要求,从而丧失其应有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三)法官素质高低是影响司法公正的决定因素

法官的素质包括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两个方面,具体表现在法官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综合评价上,司法人员只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精湛的业务素质,才能公正司法,二者必须同时具备,不可偏废。有的法官尽管有较高的道德修养,但没有过硬的业务水平,依然不能保证审判结果的公正。还有少数法官虽然业务水平很高,但职业道德不强,对自己要求不严,办“人情案”、“关系案”,甚至、枉法裁判、搞权钱交易,破坏了司法公正,这种情况尽管为数甚少,但严重败坏了法官形象,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的声誉,这是目前司法不公的最主要的原因和具体表现。

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法院案件数量和难度的不断上升与法官人力资源的严重短缺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有的法官疏于学习,不注重了解和接受先进文化和司法理念,凭老经验、老方法办案;有的法官思维空间狭窄,工作方法简单,难以应付复杂案件;有的法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重民事轻刑事、重实体轻程序、重审判轻执行的思想。这些观念在一定程序上影响着司法的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三、实现司法公正的途径

新上任的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在接受记者专访时指出,目前,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社会的分化和整合在一定程序上会造成利益格局的变动。如何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如何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是中国各级审判机关必须解决好的问题。

(一)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用科学理念指导司法活动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进一步改进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的需要,是新时期加强司法队伍革命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的着力点,是破解司法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的关键,是深化“司法公正、一心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法律的权威性,充分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在司法活动中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是司法机关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的最高标准;恪尽职守,公正司法,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性,是司法机关职能作用的具体体现。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以司法公信赢得司法权威。要牢固树立对法律负责、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把司法活动和履行职责行为置于有效监督之下,以公正的司法活动促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对于存在于部分法官身上的、徇私枉法、重实体轻程序,重管理轻服务,漠视群众利益,冷、横、硬、推等问题必须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司为民、保障人权、服务大局的理念,实体与程序并重,罪刑法定等理念。从根本上解决好为谁服务,为谁执法,如何执法、守法、护法、用法的问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会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高效的法

(二)增强司法透明度,以司法公开促司法公正

“阳光审判”是防止司法腐败、促进司法公正的一剂良药。必须坚持依法公开审判制度,做到公开开庭,公开举证、质证、公开宣判。依法将司法过程和环节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保障群众对司法工作知情权和监督权。司法工作的依法、及时、全面的的公开,最直观的好处就是缩短了司法与群众的距离,便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实现知情权,另一方面提高了司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抵御了不当干预,保证了司法活动的独立性、公正性,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英国大法官丹宁勋爵曾经说过:“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道出了司法透明的不可或缺。

当前的司法实践中,经常可以看到这样一种现象:法院审判过的案子,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但当事人就是不认可。只所以会造成这种状况,很大程序上是因为法院审理案件的透明度不高,案件当事人不了解办案情况。审判公开是判决公正的重要保证,只有坚持公开、透明,才能让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真正做到胜败皆服。法官审案,代表的是国家法律、人民意志,除了法律明确规定不能公开的内容外,都应该向社会公开。这不仅便于公众监督法官的言行,而且是对公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的一种好形式,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需要。

(三)实行法院垂直管理体制,以司法独立促司法公正

一个现代化国家的司法体制管理模式就是司法权力独立于政府行政权力之外,不受制于任何行政机关,这也是法治国家的基本标志。从现代法治观点来讲,审判权与行政权的关系只能是平行和并列的关系,而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因此,现行的法院管理体制是违反宪法的立法精神的,理应改革完善。按照管理和管人相结合,有利于法官选任上的优化及提高法官素质的目标出发,法院系统应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即由原来的地方党委管理为主、上级法院管理为辅的管理体制,改变为上级法院管理为主、地方党委协助管理为辅的新体制。

另一方面,突出法官在独立审判中的地位与作用,可以克服独立审判原则因缺乏直接的办案主体而难于实现的弊端,并杜绝法院内部那些“审而不判,判而不审”等违背审判规律、独立审判原则的作法,真正使法官成为审理案件、决定案件性质是非的直接裁判者,从而促进法官追求法律价值,提高司法水平,公正司法。这一独立审判原则可以抵制任何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对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进行干涉,从而保证了法院在实体和程序上都按照法律规定,正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同时,这一独立审判原则也并没有使法院脱离党委、人大对法院的领导与监督。因为,党对法院的领导主要而且应该是政治领导、理念指导,人大及人大常委会完全可以通过对法院的人事任免、错案追究等方式实行法定监督。由于法官明确成为独立审判的主体,就使法官的权、责相一致,有利于人大及人大常委会履行错案追究制,从而促进法官严格执法。一句话,法官独立是法院独立的落实和保障,法官不独立法院就不可能独立。法官独立的标志是法官的地位一律平等,法官在行使审判权时,以法律为最高权威,而不用顾及所谓的“上级旨意”。

(四)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高公正司法能力

司法工作的生命力在于司法公正。法官的职业特点决定了法官的素质是司法公正的根基,高素质的法官是司法公正的先导。没有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就不会有法治国家的形成。

首先,必须加强政治学习,做到政治坚定。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办案指导思想,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树立大局意识。其次,必须加强业务学习,做到业务精通。现在当事人上访、缠诉、闹事等事件的发生,深究起来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一部分原因是由于法官的业务素质不高,业务水平低所造成的。因此法官必须学好法律和法规,包括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除此之外,还要辅以理论研讨、案例分析、庭审观摩等其它形式,大力提高业务素质。第三,法官必须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形象。具体地说,改进思想作风就是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改进领导作风就是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改进工作作风就是要“忠于职守、真抓实干、勤政廉洁”;改进生活作风就是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不断进取”;改进学风就是要“理论联系实际”。

(五)完善人民陪审制度,促进法院司法公正。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经过实践证明了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具有重要的法治意义,因此,我们对之既要坚持,又要对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思考,不断完善,做到扬长避短。首先,应制定专门的《人民陪审员法》,将陪审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细化其相关规定,增强其可操作性;其次,建立健全考核激励与制约机制,打造一支充满活力的人民陪审员队伍;第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陪审能力。人民陪审制度“借鉴了仲裁制度的某些特征,赋予了案件当事人是否选择人民陪审员的权利,无疑有助于更公正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制度通过让普通民众参加审判的方式,使他们能够凭借自身朴素的善恶感、是非观对案件做出判断,扩大了司法民主,监督了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彰显了司法公正,使得法律适用更加合情、合理、合法。

(六)强化监督机制,促进司法公正的实现

为了保障司法权的正确行使,及时有效的矫正司法不公现象,必要加强法院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要加大监督力度,勇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在监督过程中,要追根求源,严查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问题,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外,还要不断规范和完善现有的党委监督、纪委的纪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媒体的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方式。当前尤其应当强化人大对司法工作的监督。这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权力,也是人大的一项职责。应当对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监督机构、监督程序、监督效力等进一步明确化、制度化、程序化。对司法工作的监督,除了对裁决结果的公正性监督外,更应当注重司法程序公正性的监督。权力缺乏监督,就会滋生腐败。

注释:

1、王胜俊:《以看得见的方式保障司法公正》,于2008年3月20日接受《人民法院报》记者专访时提出的观点;

2、汤维建著:《论司法公正的保障机制及其改革(一)》,载/article/default,于2008年4月26日访问;

第6篇:共享经济论文范文

关键词:跨国公司;转移价格;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在过去20多年我国经济保持了高速、持续的增长,吸引外资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2002年,外商投资企业的工业产值已占我国GDP的31.2%,出口额达到1700亿美元,已占我国全部出口额的52.2%。但是,也应当看到,它们给我国经济带来的消极影响。其中在转移价格的问题上表现尤为突出。

经研究发现,有近一半的跨国公司在华企业承认在与母公司和其他子公司交易时,使用了转移价格。可见,外商投资企业的转移价格已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严重影响了我国引进外资的关联效应,对我国经济的良性发展极为不利。

一、跨国公司使用转移价格的原因及其表现形式

1.跨国公司使用转移价格的原因 转移价格,又称划拨价格,管理价格等等,是从事跨国生产经营的企业系统内部在进行交易时所执行的价格。根据转移价格确定方法的主观性的不同,运用转移价格的目的的差异,可以将转移价格划分为两种。第一种转移价格,是指它成为一种既脱离中间产品的成本,又不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而是成为为跨国企业全球战略服务和谋求公司整体利润最大化的工具,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转移价格。第二种转移价格,是指以中间产品的成本为基础的价格,但同时可以满足母公司合资公司利润最大化的条件的价格。转移价格既不反映成本、也不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而是由跨国公司为达到其全球战略目标所决定的。

跨国公司使用转移价格主要有以下一些原因:

(1)避税。跨国公司最主要的经营目标是全球税后利润最大化,尽可能减少缴税是跨国公司的方略。

(2)逃避外汇管制。我国和许多国家一样,实行一定程度外汇管制,为了能及时从中国子公司取得股息、红利,母公司从货物价格、劳务费、特许权使用费等的支付中变相取得股利,从而绕开我国对汇出利润的外汇管制。

(3)独占或多得合资企业的利润。跨国公司在中国主要以合资与合作的形式开展活动。为了独占或多得税后利润,境外母公司利用自己与子公司进行交易的机会,通过转移定价,把子公司的一部分利润转移到自己的账上,使子公司的账面利润减少或出现亏损,这样跨国母公司就可以把理应属于中方投资者的一部分利润也据为己有。

(4)增强子公司的竞争能力。为了资助新成立或遇到激烈竞争对手的子公司,跨国公司就采用低的转移价格向其提供原材料和零部件,或收取较低的技术使用费,降低其成本,提高其竞争能力。

2.跨国公司使用转移价格的形式

(1)货物价格。在跨国公司的转移价格中,货物价格的使用占了很大比重。公司通过使用货物转移价格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原则下的市场价格,实现利润的转移,资金的流动。

(2)劳务费用。在跨国公司体系中,各公司之间可以通过提供服务,收取高额或低额服务费用来实现转移价格。劳务费用有技术性劳务费和管理性劳务费两种。

(3)特许权使用费。对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可以用单纯的形式或隐藏在其他价格中(如隐藏在设备价格中)。特别是专利、专有技术和商标,由于具有不可比性,很难掌握其真实价格,所以跨国公司可以在这方面大做文章,灵活性较大。

(4)提供内部贷款。在母公司对子公司进行投资的过程中,贷款较之参股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在一定条件下它可以获得避税好处。因为子公司用股息形式偿还母公司的投资,在纳税时不能作为费用扣除,但支付的贷款利息则可以作为费用扣除。而且母公司还可以根据整个公司情况制定利息率的大小。 (5)租赁费。利用租赁而不是购置设备可以免去筹资的负担,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而且租赁费可以作为转移价格的一种形式,如利用很低的租赁费在跨国公司内部将一个公司的资产堂而皇之地转移给另一个公司,实现其经营目的。

二、转移价格的几种方式及危害

跨国公司的转移价格,人为的影响或控制子公司成本和利润,其主要方式和方法有以下几种方面。

1.控制商品进出 口价格 在跨国公司转移价格运用中,货物购销占有重要地位。在涉及原材料,燃料、零部件、半成品及产成品的内部交易活动中,跨国公司采用“高进低出”或“低进高出”的手段,将利润在关联企业之间转移。转出利润的一方面高价支付货款,低价售出商品;采用这种方法,可将利润从高税地区转入低税地区。

2.控制固定资产出售价格和使用年限 有些跨国公司的大型设备等固定资产是由内部相互提供的。跨国公司认为变换固定资产价格及其使用年限,既可以影响企业的股权份额,也可以影响子公司折旧费的分摊,进而改变当期产品成本,从而影响关联企业的利润分配。

3.控制内部资金融通的利率 跨国公司关联企业之间经常进行各种方式的资金融通,借贷是最常见的方式。关联企业的资金借贷,其利率具有很大的灵活性。跨国公司往往利用转移价格认为控制借贷利率,从而影响关联企业的经营成本,达到转移价格的目的。

4.控制无形资产使用费标准 跨国公司经常向子公司提供专有技术,商标等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而这类无形资产的价值却很难准确估算。跨国公司在关联企业之间进行无形资产转让时,任意规定价格,从而实现其控制关联企业成本,转移利润的目的。

三、跨国公司操纵转移价格对我国经济的不利影响

通过转移价格,跨国公司控制着分布于世界各地的子公司,使这些子公司服从于其全球战略目标,并保证跨国公司本体获得最大限度的利润。跨国公司利用转移价格达到自身目的的同时,也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产生了一系列不利影响。 1.中方合资、合作者的利润被侵吞 对于合资企业来说,中方合资者根据股权比例分享利润,而对合作企业来说,中方利润由合同规定,按一定的比例分配利润。外方运用转移价格的方法,使企业的利润减少甚至出现“零利润”、“负利润”,这导致中方利润减少甚至亏损,而外方公司的总体利润变大。

在外方运用转移价格的过程中,中方的利润被侵吞。 2.减少我国的税收收入 外商投资企业税收收入的多少是影响我国利用外资效果的一项重要的评价指标。对“三资企业”的税收构成了我国利用外国直接投资收益的一个部分。我国正常的所得税税率为33%,为了吸引外资,规定了“三资企业”在税收上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也就是说“三资企业”运营后第三年起所得税税率为16.5%,第六年起所得税税率为33%,许多外资企业通过“高进低出”的转移价格将在华子公司的利润转出,从而逃避了我国较高的所得税。 3.使我国的国际收支恶化 外商投资企业“高进低出”的转移价格严重恶化了我国的国际收支状况。

一方面,转移价格的使用可使外商整体利润增加,从而驱动外商大量进口国内可以生产的投入品,这将导致我国国际收支商品进口增加,经常项目流出。另一方面,在外商投资企业向国外的关联企业购入相同数量的产品、劳务、技术等或出售相同数量的产品的情况下,高进低出的转移价格将导致我国商品进口和无形支出的增加,商品出口的减少,从而进一步恶化我国国际收支。 4.降低外商直接投资的关联效应 很多外商利用其进口控制权,高价从国外关联企业进口原材料及半成品,而这些原材料和半成品国内企业是可以生产的,而且符合质量要求,价格也低于进口的同类产品,从而大大地降低了外商直接投资的关联效应。

四、控制跨国公司滥用转移价格对策 对于跨国公司使用转移价格我们应该成两方面看:跨国公司正当使用转移价格,可以使其降低经营风险,改善经营状况,同时在不损害我国利益的情况下,作为东道国的我国也可以扩大贸易量,吸引更多的外商投资,促进我国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但是当跨国公司滥用转移价格时,就会对我国经济造成及其不利的影响。因此对跨国公司滥用转移价格必须进行监控和管制。

主要有以下一些对策:

1.改变控制转移价格会影响利用外资的思想 对转移价格进行适度管制后(适度管制的最低标准为使我国利用外资的净收益大于零),外商理性的反应可能有两种:第一种,如果此时外商的收益仍然大于零,则保留和继续在华投资;第二种,如果此时外商的收益小于零,则停止或撤出在华投资。显然,无论发生哪种情况,我国利用外资的净收益都会增大。因此,对转移价格进行适度管制并不是损害而恰恰是促进了利用外资的工作。

2.切实制定和执行反转移价格避税法,完善税收制度,有 效进行避税防范 从国际惯例看,可将外资企业减免税的期限由“盈利开始年度起”改为“企业投资经营后的某某年起”,其年度可根据外商投资的行业、年限、资本额来综合考核确定。对税法所说的调整方法在使用范围和计算公式方面作详细的补充和完善,对不提供必要交易情况资料的纳税人采取惩罚手段等;

3.建立国际商情网,加强对跨国公司内部交易商品的监督检验 我们应该建立专门的经济情报网,搜集有关产品和服务的国际市场供求状况,对商品和服务贸易的有关价格、性能、市场行情有全面的了解,以此为基础建立监管机制。商检部门应对由外方提供的有关原材料、设备等进行认真的检验鉴定,防止以次充好,以旧当新,杜绝跨国公司对在我国的子公司实施的高转移价格流动方式。

4.增强合资企业中中方的管理权 外商能任意使用转移价格的先决条件是外商实际控制企业的主导经营权,而这些是通过股权安排或非股权安排来实现的。因此,为了控制外商利用转移价格来损害中方的利益,中方一方面要力争多数股权;另一方面要尽快消化吸收并发展引进的先进技术,熟悉国际销售渠道,并切实增强中方经理的责任心与业务水平。

李尔华:跨国公司经营与管理[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1.

张纪康:跨国公司与直接投资[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

胡峰:论跨国公司内部转移价格制定的方法及其依据[J]。甘肃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 (1).

周晨:跨国公司转移价格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及对策(第3页)[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5 (7).

第7篇:共享经济论文范文

1 问题引出

所谓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

在低碳经济概念的指引下,为了在未来十年成为全球新能源汽车的老大,中央财政总体上将投入超过1000亿元支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的开发与推广。湖北省也采取了很多措施来保障电动汽车产业链的构建和发展。

2 湖北省电动汽车产业链存在的问题

2.1 湖北省电动汽车市场建设中的技术研发还不成熟

对于电动汽车来说,电池、电机等核心技术一直是湖北省各大汽车厂家研究的重点。目前湖北省电池、电机等核心技术还很不成熟,需要进一步研究。如果电动汽车在每个环节的技术不能过关,如果电动汽车的开发研究没有后续的努力,那么电动汽车的生命力将受到致命的威胁。因此,电动汽车的技术产品化的结果如何以及电动汽车后续发展的力量,将决定湖北省电动汽车产业链构建的命运。目前主要的制约湖北省电动汽车产业链的瓶颈在于电动汽车的电瓶无法通用。因为各厂商生产各自规格的电瓶使得电瓶无法通用,从而制约了电动汽车充电站的建设和发展。

2.2 湖北省电动汽车产业链技术标准不统一

要实现电动汽车的市场化,在研究核心技术的同时,制定和统一技术标准是很关键的。但是目前,湖北省乃至国家对于电动汽车的标准、电池的标准还未达成统一,既容易造成资源浪费,又加大了普及难度。

2.3 湖北省电动汽车产业链售后服务环节力度不够

售后服务关键是要掌握好电池与电机的维修、保养与回收技术,但湖北省目前这方面技术人才和队伍还有待不断培养。同时,平衡生产厂家与分销商的利益关系还存在问题。由于电池技术复杂,更换和维修需要厂家支持,而厂家支持力度的大小对分销商的利益将造成较大影响。

2.4 湖北省电动汽车保险和金融服务等环节力度不够

由于目前电动汽车成本相对较高,对于用户来说,除了湖北省政府给予补贴外,如果保险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能给予支持,将对电动汽车市场化有助推作用。但目前由于湖北省电动汽车还处于发展初期,有关电动汽车的保险业务和金融服务业务尚处于摸索阶段。

2.5 新能源汽车央企大联盟成员利益协调一致尚有困难

新能源汽车央企大联盟既然要结束各车企各自为战的局面,那各车企业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就势必要做出相应调整。而这种调整必然带来车企业间的又一场利益博弈的过程。其中的东风汽车公司生产基地主要位于湖北省,并且东风公司在襄樊建立了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是国内第一家同时获得混合动力和纯电动城市客车生产资质的企业,年产3万辆的新能源客车生产线正在建设中。而其他的成员大部分也在湖北省有生产基地。因此,湖北省电动汽车的供应竞争十分激烈,成员利益矛盾突出。

新能源汽车央企大联盟共分三组,第一个是包括一汽、东风、长安等在内的整车组,第二个是电池组,第三个是能源供给和服务组,包括国家电网、中海油、中石化等在内,承担充电站建设等。电的使用是要划入国家电网的,而中石化和中石油原来是加油站,现在却要投成充电站,有跑马圈地的嫌疑。新能源汽车央企大联盟在湖北省的发展同样易形成跑马圈地形成的资源浪费和不合理竞争。

2.6 容易形成地方保护

湖北省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推动,然而,新能源汽车的进一步发展却遭到来自地方保护的制约。此外,国内的竞争十分激烈,北京、上海、西安等地先后盛名开发出了电动汽车,有的已投入营运使用。湖北虽然已有较好的基础和声望,但如发展不快,进展不利,随时都有可能被竞争对手抛在身后。政府如何做好众多利益主体的调整整合是一大难题。

2.7 低碳经济下能源升级与能源接轨的实现还存在问题

湖北省目前的汽车产业依然使用的是传统能源,面对新兴的电动汽车产业,如何真正的将传统能源与电能接轨,如何实现传统能源的升级还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电动汽车产业正处于初步发展阶段,而从传统能源过度到电能还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而湖北省政府如何真正构建起绿色环保的电动汽车产业链,还尚待思考。

与此同时,湖北省传统汽车的批量淘汰和传统加油站的改造还存在问题。如果将来湖北省的充电汽车市场扩大,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传统汽车的批量淘汰和传统加油站的改造问题,这些虽然是远景,但势必是发展电动车和推广电动车需要考虑的问题之一。

3 对发展完善电动车产业链的建议

3.1 积极完善电动汽车各项核心技术

针对目前的充电汽车生产而言,电池、电机等核心技术一直是湖北省各大汽车厂家研究的重点。因此,政府应当适时发挥作用,加大相关方面的研发投入,尤其是可以利用湖北省高校集中的科研优势,在引进先进技术的同时做好自主研发工作。

3.2 增加对电动汽车制造和销售环节的政府扶持和投入

电动汽车的产业化发展目前局势仍不明朗,其中一个关键限制因素是市场上销售的新能源汽车主要以混合动力为主。而其技术水平尚处于初级阶段,较高的购车成本限制了其普及。而纯电动汽车的销售推广目前仍困难重重。对于解决这一问题政府部门应当加大政策上的倾斜力度。在制造环节可以通过建立严格的尾气排放标准和汽车生产工艺来限定非电动汽车的生产,而对电动汽车的生产进行相关税收政策的扶持。在销售环节,可通过减免车船使用税和养路费等政策来鼓励消费者购买电动汽车。

3.3 对电动汽车产业链中各项产品和技术进行标准化

现有的汽车制造厂商在电动汽车的生产方面各自为战,这也导致了电动汽车电池、电机等核心零件难以进行统一的标准化生产。这既增加了电动汽车的生产成本,也增加了电动汽车的推广难度。湖北省可以根据东风汽车公司现有的生产规格在湖北省甚至是中部地区搭建起一个标准化生产的平台,对于处于这一生产链中的各制造商采用统一的生产规格,从而提高生产效率,也便于将研发成果及时应用于生产。

3.4 提高电动汽车购买的各项售前售后服务

针对目前许多民众对于电动汽车了解较少,对购买或使用电动汽车持观望态度这一情况,政府部门可以设立相关的机构以供市民咨询。同时各汽车生产厂商可以建立统一热线和售后平台,解决各类电动汽车的售后问题。

3.5 构建企业联盟,协调各方利益

针对目前的央企联盟和可能出现的地方保护主义,湖北省相关政府部门应当权衡各方利弊,根据现有的电动汽车产业链建立起相关企业联盟,通过资源共享、互利互惠的企业系统来促进电动汽车的产业化发展。

第8篇:共享经济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加强和完善高等学校的实训基地建设和实训课教学体系改革,是新形势下高校建设的新任务。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实训课教学是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体系,是高等院校实践教学的前提和保障。从适应时展的角度来分析,建立具有实用性和创新性的实训塞地和完整的实践教学模型,对国际贸易实务专业的教学工作来说显得尤为重要。

1994年,教育部正式提出并实施“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2000年,又提出并实施了“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这两个计划(工程)所立项目覆盖了本科教育的各个学科专业,极大地促进了各学科专业层面对本科教育培养目标问题的微观研究,出版了一批研究报告,取得了不少研究成果。这些报告在对本学科专业培养目标进行历史回顾和国际比较的基础上,似乎都对应试教学培养目标提出了批评意见,并提出了新实训课教学的培养目标。

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研究国际货物买卖的有关理论和实际业务的课程,也是普通高等院校和成人高等院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我们把国际经济与易本科专业的培养目标界定为:系统掌握国际经济与国际贸易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熟悉国际贸易规则与惯例,了解当代国际经济与贸易的发展现状,理论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视野开阔且受到较严格的对外交流能力的培养和训练,能运用外语从事外贸业务,并且有能力向经济学相关学科领域拓展的高级应用型人才。目前,新实训课教学在高等学校本科培养中的中心地位,已经普遍形成共识,但是必须看到,实践教学是一项不同于理论教学的活动,它离不开两个方面的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和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属于应用性很强的经济类专业,从适应时代和行业发展的角度看,建立合适的实训基地和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对国际贸易实务专业的实践教学工作来说,显得尤为重要。

一、国际贸易实务本科专业的实训基地建设模式

国际贸易实务专业以国际贸易合同内容为基础、以签订合同及履行合同的业务操作为轴心,以模拟实践教学为手段,以外贸出口具体业务的模拟操作为目标。使学生熟悉和了解外贸业务的具体操作程序,增强外贸业务的感性认识,了解、巩固和深化已学过的理论、实务与方法,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利用外贸实习平台软件教学,使学生在网上进行国际货物买卖实务的具体操作,能很快地熟练运用进出口的成本核算、询盘、发盘、还盘等各种基本技巧,熟悉国际贸易的物流、资金流和业务流的运作方式,体会国际贸易中不同当事人的不同地位、面临的具体工作和互动关系。让学生在实训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真正掌握和吸收课堂中所学的知识,为将来步人工作岗位打下良好基础。

1.院校自建模式。院校自建实训基地是当前高职院校的普遍做法。在这种模式里,实训基地由院校自己投资建设、由学院自己管理,院校自建国际贸易实训室的最大好处是一次性投人,使用周期长,便于管理,不用求人,实训室使用频率高,受训对象多。但是,院校自建实训室也有一些缺点。由于实训是通过软件模拟国际贸易的流程,扮演贸易中的各方当事人,而外贸软件只能实现数据库之间的数据与表格晋录、转换,没有业务流程操作的实务要求,没有具体的外贸产品生产跟单形态。因此,与实际的外贸业务还有较大的差距。

2.校企共建模式。按照双方合作的密切程度.校企共建的国际贸易实训基地可分为两种。第一,浅层次的合作。企业只是院校的实训场所,院校以付费的形式安排学生实训,或者企业通过院校获得廉价劳动力。近年来,由于外贸公司纷纷改制为民营企业或股份制企业。而学生给外贸公司带来收益的能力尚暂时欠缺,因此,在经济利益的驱动。外贸公司接受学生实习的意愿明显不足。同时,从2000年开始,高等院校开始扩大招生规模,而与此同时各外贸公司为提高经济效益,人员不断精减,办公场地相对缩小,因此,各外贸公司也不具备大量接受学生实训的能力。此外。外贸公司出于保守商业机密的需要,重要的外贸业务一般也不让学生参与。在一些外贸公司,因为责任风险的明确划分,甚至连一些简单的外贸业务,例如制作单据、发送E一mail等,公司员工都不敢放手让学生做,学生到这类外贸公司实习,形式意义已大于实际意义。第二,深层次的合作。在这种模式下,企业参与到院校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中,参与教学计划的制订、课程的设置与开发,并按照教学规律对学生进行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教育。而院校则为企业提供职工培训和人才输送等,为企业带来实惠。这种合作模式相对于前一种来讲,具有稳同性和长效性。需要说明的是,在当前大经贸的经济环境下,实训基地的建设并非要局限在传统的外贸公司,一些生产性企业或者外资零售企业都可以作为实训基地,如沃尔玛企业,它既有国内零售业务,又有跨国采购业务。与这样的企业共建实训基地,对于学生来说,可以深人了解跨国公司的经营管理技巧,熟悉外资零售企业在采购、配送等各个环节的运作方法。

3.院、校联建实训基地模式

院校联建实训基地一般是两所甚至更多院校根据资源共享、成本分担等方式,联合共建的实训基地,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各院校在资金、场地、设备等方面的不足。在这种模式下,往往要求合作院校制定科学合理的合作方案,包括如何去建设和管理实训基地等方面的问题,最终实现优势互补和效益最大化。这一模式的最大挑战是实训基地建成之后对它的运营管理问题,这直接关系到实训基地的生存与运营效率问题。科学的管理方法还是应该运用市场运作的方法,比如,由各个院校出资兴建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外贸企业,企业运营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进行,各个院校按照出资额多少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学生的实习可以直接付费或者从出资额中抵减等,具体可根据公司成立时约定的条款确定。

二、国际贸易实务专业本科实训课立体化教学体系的构建

实训课立体化教学体系模式是教师和学生在教学互动过程中,把理论与实践有机统一所建立起来的各教学要素有机结合的框架和教学程序。模式通过教学内容的立体化、交互载体和呈现形式的立体化、应用服务的立体化,向师生提供全套的教学解决方案,借以发挥整体教学活动的作用及各要素内部的功能。

实训课立体化教学体系模式运用电子教案、实务与实训

教材、网络课程、网络助学课件、因特网和局域网环境下的模拟实训平台、电子题库及考核管理系统等教学要素组件,实施立体化教学,以完整的要素手段进行人才共育。

国际贸易实务立体化教学模式的目标是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学生获得相应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模式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一系列有效的教学手段和方法,使教学模式与教学目标之间始终保持内在的统一性。

1.实训课立体化教学体系模式的教学原则

以课前课中课后形成立体空间为原则,以教学要素配套组合为原则,形成各教学要素资源(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环境等)相互支撑、集合发力、全天候运转的立体化体系和结构。

2.实训课立体化教学体系模式的运行系统

(1)教学内容: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内容为基础,以进出口合同签订履行的业务操作程序为轴心,形成二元(理论知识体系和模拟实训)三块(三个方面的知识与技术能力)的结构体系。理论单元主要反映三个方面的知识与技术能力模块:一是对国际买卖条件的把握与运用;二是整个贸易过程的操作方法与技术;三是防范与处理贸易纠纷的能力。模拟实训采用两种环境和方式,一是传统情境模拟,二是网络环境模拟,使学生在仿真状态下展开业务活动并进行相关的意义构建。

(2)内容载体:教学大纲、实训大纲、EDI模拟大纲、纸介质主教材、实训教材、教案、电子教案、业务情境范例、光盘、软盘、硬盘、网络课程。

(3)传输环境:多媒体教室、计算机网络实验室、企业及市场、因特网、局域网、校园网。

(4)辅助教具:投影、图表、数据、单证实物、黑板、白板、录音、电视、电脑、计算机、电子助学课件。

(5)教学资源:教学素材库、惯例法规库、贸易案例库、贸易数据库、贸易网站库、经济论文库、自编试题库、自编案例库。

(6)教学手段。电子教案、实务与实训教材、网络课程、网络助学课件、三套INT网和局域网环境下的模拟实训平台、电子题库及考核管理系统等。

(7)实施程序。模式规定了特定的逻辑步骤和操作程序,使师生有序展开教学做活动,按步骤完成设定的任务。操作程序:讲授一阅读教材一体验范例一情境中的模拟操作及现场实训一当面或网络辅导、自测与评价一操作及知识点综合考核。

3.实训课立体化教学体系模式的教学效果

多重组合的“教、学、做”手段有助于教师因材施教,发掘学生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培养学生相互合作的精神;课前课中课后互为支撑,使学生获得全天候的充实和补偿;师生互动及学生自助辅导,可有针对性地解决不同学生的问题;教材和课程的设计结构,使学生通过持续的情境模拟,获得业务岗位描述的操作技能。

4.实训课立体化教学体系模式的实施建议

考虑到国际贸易实务本科及实训课程在不同专业(或学科)的不同定位(导致出现的教学内容、重点、课时、教学条件和师生情况的差异),在运用该教学模式的过程中,使用者应对可供选择的要素和手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组合(电子教案、电子题库管理系统、网络课程、网络资源以及不同版本的教材和模拟软件平台等),以体现对不同教学条件下的主动适应。可以对提供的电子教案进行适应性修改,在提供的两套情境范例的基础上提炼和编制新的范例,以提高针对当地外经贸特点的适应度。在全国多所学校开通“国际贸易实务模拟实训平台”的情况下,各相关学校的师生可以在因特网上进行校际混合的多角色的模拟仿真实训,使校际师生间展开密切合作,优势互补。可以通过网络课程、高等教育出版社网络助学系统、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BBS等,直接进行教师间的互动沟通,以即时解决教师的现实问题。

三、国际贸易实务专业本科实训课教学的实施建议

高等院校国际贸易实务本科专业的实训基地可以有三种形式,每一种形式都既有优点,也有缺点。高等院校应该根据学校自身资源情况、招生情况、外围企业及外围院校情况选择合适的实训基地建设模式。如果高等院校自身财力有限,那么,可以考虑院校联建的形式;如果高等院校实力较强,招生规模很大,那么,可以考虑自建和与企业共建两者并举的形式;如果高等院校地处外贸活动极为频繁、外贸人才极为短缺的地区,可以考虑校企共建的形式,尤其是深层次的校企合作形式。同时,实践教学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一个科学的、合理的、综合性的实践教学体系,需要从计划到大纲再到指导书、从协调实践课程排序到技能考证、从理论型毕业论文选题到实践型毕业论文选题等一系列的探索与改革。

1.实训课教学内容设置应处理好几个关系

一是课程实训之间的关系。先修课程和后修课程之间的实训内容应避免重复,如国际贸易实务专业的外贸函电、进出口单证、国际贸易实务等课程实训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出现内容重复的现象,浪费了教学时间。在这个问题上,相关教师应该充分沟通,对教学内容作出合理安排。

2.实训课教学是综合实训与课程实训之间的关系

虽然国际贸易实务是国际贸易实务专业的核心课程,但综合实训并不等于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实训。在综合实训中,以团队建设为中心,通过团队的形成、工作方法、沟通技能、时间管理等主题对学生进行分组分工,包括角色扮演、案例引导、小组讨论等来引导学生思考,培养学生对宏观政策的敏感、商机捕捉、沟通谈判、纠纷处理等能力。

3.实训课教学应把实践能力培养与专业考证相结合

在实践教学过程中,有意识地向学生强调专业考证的意义。一是运用专业知识解决某领域实际问题;二是对国际经济领域某些现象进行理论探讨,主要集中由此可见,学生选题虽然符合专业要求,但是进行理论探讨的比较多,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比较少。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既是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过程,也是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将毕业实习中遇到的问题作为毕业设计的素材,选题来源相对广泛,资料收集也比较容易,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强。所以,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的紧密结合有利于学生在实践中发现和创新知识,提高技能。

第9篇:共享经济论文范文

关键词:职高;财会专业;案例教学

21世纪以来,国家建设和地方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既具备一定专业技能、又熟悉管理的技术应用型人才。职业学校为适应这种需要,在教学工作中不仅要注重培养学生掌握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还要注重培养学生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使学生具有较强的科学精神和创新意识。由于目前职高教材缺乏实际案例,且职高生源质量不高,学生的基础较差,理解能力、分析能力较弱,传统的教学模式已不能满足职高教学的要求。笔者试图利用案例教学法来解决这一问题。

开展案例教学的现实意义

所谓案例教学法,即是一种将案例应用于教学,通过教师展示案例,组织学生讨论案例,教师归纳提炼,学生最后演练等教学程序来实现教学目标的一种策略体系。案例教学法作为一种启发式教学方法,是实证研究在教学中的运用,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方法。在职高财会专业的主要课程中,基础会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成本会计、管理会计、经济法、税法等课程理论与实际联系很密切。在教学中通过对模拟仿真案例的应用来促进对本专业课程理论的理解和掌握将会起到积极的作用,可使学生由被动听讲转为主动参与,将所学理论知识融会贯通于财会实际工作,也会巩固已学理论知识,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创新意识及适用社会的综合能力,从而深化财会专业教学的改革与实践。对教师而言,采用案例教学法能促使教师深入到财会实际工作中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对搜集到的财会案例资料要进行科学合理的加工、整理,选编出适用于教学需要的不同财会专业案例。而教师指导学生剖析财会案例、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也是教师再学习的过程,也会使教师自身的业务素质及科研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注重财会专业课程案例教学的基本程序

案例教学没有固定的模式,但只有注重其基本程序并确保每一程序的有效实施,才能保证整个案例教学的成功。案例教学法主要有课堂讲授方式和课堂讨论方式两种。课堂讲授方式比较简单,笔者现以课堂讨论方式为例来说明案例教学的基本程序(图示如下)。

课前案例讨论的准备案例讨论的课前准备是案例教学的基础。对这一环节有些教师不太重视,甚至容易忽略学生的课前准备过程。在案例教学实践中,教师应根据自己的教学内容选择合适的案例,选中的案例应有助于学生掌握所学的理论知识,并能充分地体现出教学所要达到的效果。教师也可以根据教学要求对现实生活中的案例进行精心的加工整理,教研组成员采取集体备课形式效果更佳。案例一旦选中,教师应充分分析其所涉及的知识点,并想象在讨论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以提前查阅资料应对。对于学生的课前准备,教师应加以重视,并给以引导。实际教学中可以学习小组为单位进行讨论,并由学生自己选择各小组主要发言的学生代表,各小组发言学生应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每一位学生应根据教师的安排课前认真阅读案例,要对相应的思考题进行分析,提出书面的案例分析材料,然后由学习小组组长汇总每一位组员意见整理形成组内观点。这就是案例讨论中的第一次组内讨论,也是案例讨论前的必备工作。千万不要忽视这次课前组内讨论,因为课前组内讨论可以充分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学生能够最大限度地利用一切资源进行充分的思想准备和知识储备,使课堂讨论达到理想的效果和质量。

课堂案例讨论与分析总结课堂案例讨论最能体现现代教育中学生自主学习的教学观念。在课堂讨论中,每一学习小组要选派一名代表走上讲台发言,阐述本组经讨论形成的观点、理由,然后再由其他组的学生进行评说。允许有不同观点的学生进行辩驳,展开双方或多方的探讨。在不同观点的撞击、不同角度的论证中,达到对知识的理解与升华。在这一过程中,教师要营造良好的自由讨论的气氛和环境。在讨论中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引导,使案例讨论紧紧围绕中心展开。在讨论中教师不要直接表露自己的观点,避免学生产生依赖思想。学生应珍视这一难得的发言机会,应大胆主动地表达自己对问题的见解,以锻炼自己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团队组织能力、合作精神等。这一环节虽然很好地体现了课堂中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但教师的作用却是案例教学成功的关键。教师既要对课堂统筹规划,积极进行引导组织,又要让学生自己归纳,对于学生的疑难问题、不足之处进行讲解、补充。教师自始至终应保持课堂气氛“活而不乱”,能做到收放自如、游刃有余、随机应变等。案例讨论结束后,教师应及时进行总结性的点评,指出本次案例讨论所运用的理论知识、讨论难点、重点,需要深入思考之处,并指出本次讨论不足之处与成功之处。而且需要对学生的表现加以评价,以激励学生下次更好地参与讨论。同时,应根据学生的表现,在学生成绩登记表中打分,作为平时成绩的一部分。教师最后的点评是案例教学整个程序的点睛之笔,教师要能做到一语千斤、掷地有声,引用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突出教学重点,能够博得学生的满堂喝彩。

课后案例报告的撰写案例报告的撰写是案例教学的最后程序,也是引导学生由口头表达上升为文字表达的重要阶段。经过这一阶段,学生可理性地对所讨论案例进行思考总结,也可以把自己在课堂中意犹未尽的观点写下来。同时写好案例报告也是锻炼和培养学生的综合归纳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的一个好方法,为今后经济论文的撰写奠定基础。教师应对案例报告做出评语并打分,作为平时成绩的另一部分。

对财会专业课程实施案例教学法的几点体会

案例教学法作为一种新的教学方法与传统的教学方法相比有其明显的特色和优势。对于职业高中财会专业课程而言,运用这一方法时受规定课时以及教学对象的制约,对教师的课前准备、课堂组织、综合分析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笔者认为在实施过程中,要处理好以下几方面问题。

课堂教学案例的选取与制作职高财会专业课堂教学案例的选取与制作,一般应符合以下特征:一是实践性。即教学案例应符合市场经济工作的实际,不能随意主观臆造脱离实际的教学案例。二是适用性。教学案例的对象是职高财会专业的学生,案例设计时一定要考虑职高学生的知识水平,理解能力、分析能力等各方面问题,案例的教学效果才会更好。而不应当把适用于大学生教学的案例直接拿来使用。三是目的性。教学案例的选材要适应教学目的的要求,而每个教学案例的设计总是要求在讨论中能突破课程中的某些重点和难点,使学生对课程中的一些问题有较深的理解,使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大的提高。要能和当前社会工作实践的环境相一致,从而为今后学生走上工作岗位打下良好基础。

正确处理案例教学与其他教学手段的关系案例教学法固然很重要,但不能替代其他的教学手段,因为培养学生素质、提高学生能力、增长学生知识的教学手段有很多。如常规教学方式、组织学生到企事业单位进行业务实习、进行财会业务的模拟实验、做一定数量的习题以及进行必要的测验和考试,都是重要的教学手段。这些教学环节各有各的用途,是案例教学手段不能完全替代的。只有我们充分认识到案例教学的优点和缺点,正确处理好案例教学与其他教学手段的关系,才能把有能力和技能,会管理能创新的职高学生真正推向当前经济日益发展的社会中去。

适应现代化教学需要,创新教学模式为了适应现代化教学需要,应建立与完善多媒体电教演示教学系统、多媒体网络教学系统和多媒体校园电视教学系统,实现教学手段现代化。采用电化教学手段,可以做到职高学校的资源共享,使更优秀的课堂案例教学涌现出来。同时应用电化教学手段可以使课堂教学的知识输出量增加,图像声音文字有效组合,最大限度地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总之,案例教学除了向学生传播财会专业知识外,更应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适应社会的能力。案例教学法有助于学生感受、理解知识,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也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也是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高素质高水平的财务会计人员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