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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年度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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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年度工作计划

第1篇:民警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内容摘要】基层公安机关的警营文化建设是公安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之一,公安文化在凝聚警心、激励斗志、陶冶情操、树立形象,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试从此项工作的积极意义和难点对策等方面加以剖析,以期对今后公安队伍建设的全面提升有所裨益和参考。

【关键词】警营文化 积极意义 存在难点 对策建议

警营文化是警察机关在长期的警务工作和管理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占据主导地位的,并为全体民警认同和恪守的共同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党的十七大报告就指出:“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需要,也是全面实施党和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同志也曾在全国公安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成立大会上讲话指出,公安文化在凝聚警心、激励斗志、陶冶情操、树立形象,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都在想方设法进行警营文化建设。基层公安机关由于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制约,还存在着一些普遍问题。为此,笔者对此谈些粗浅的看法,呼吁各级领导对加强基层公安机关警营文化建设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建设警营文化对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积极意义

(一)健康向上的警营文化生活占领了民警的业余文化、思想阵地,增强了队伍的活力和战斗力。警营文化对广大领导、民警的思想和行为有绝不可低估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力。警察是高负荷的职业,尤其是基层公安机关任务繁重,警力严重不足,再加上执法环境差,基层民警的工作压力力,心理压力更大,民警思想文化生活单调乏味,队伍缺乏朝气。缺少健康向上的先进文化的引导,不健康的东西就会乘虚而入。如公安部通报的几起典型案件中,涉案民警流连酒桌,喜欢到舞厅、桑拿等场所,有的甚至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展警营文化建设,在浓厚的警营文化氛围的熏陶下使民警们产生警察职业的使命感、自豪感和对警察集体的归属感,树立正确的警察价值观,产生自我心理约束和有效的自我行为控制。

(二)有利于提高民警整体素质,提升队伍形象,推进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文化工作的蓬勃发展,不仅能活跃警营生活,而且能提高民警素质,激发献身公安事业的热情和建功立业的事业心,从而使公安队伍产生一种巨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这种“润物无声”的方式,既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载体,给公安队伍植入了先进的思想“基因”,民警找到了自己工作的价值和目标,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愉悦感会大大增强,真正起到科学理论武装人,先进文化培育人,高尚情操塑造人,优秀作品鼓舞人的作用。

民警整体素质的提高,直接改变、提升了队伍的整体形象。当前,我们要把队伍建设成为威武之师、文明之师,要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高品位、能战斗,有着文明的执法形象、得体的行为举止、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较高的文化素养的现代人民警察队伍,加强警营文化建设尤为重要。

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警民文化共建活动,创作出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公安文学艺术作品,既展示了警察风采,也使公众充分了解公安工作的艰巨性、艰苦性,以及公安机关打击犯罪、保一方平安的决心,使广大人民群众心中深切感受到公安民警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体会到民警“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同时也可改变不少人对警察固有的偏见,向广大人民群众展示,警察不只会简单的“打打杀杀”,警察不仅能破案,还能书会画,能文能武,是充满人情味、有着良好文化素质的新形象。重塑了警察形象,推进了警察公共关系建设。

(三)有利于加强队伍管理,更好地服务于公安中心工作,促进队伍正规化建设。“为政之要,在于得人”,警营文化在引导管理者尊重人、关心人、信任人,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方面,不同于枯燥的说教,具有较强的亲和力,是“以人为本”的现代管理模式。传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则偏重于理论灌输和说服教育,忽视民警个体与群体及社会之间利益关系的协调。公安机关必须从经验型管理走向现代化管理,从重视民警“硬”管理转向重视民警的“软”管理,从重视民警的监督管理转向重视民警的激励管理,把调动和发挥广大民警的智慧和才能作为一切公安工作的活力和源泉。警营文化的管理效能在于以一种间接影响的方式而不是行政命令的方式感染民警、引导民警、规范民警,使民警的思想行为与警营文化的要求趋于一致,这是一种与行政管理制度相配合的“软管理”,能产生良好的管理效益。

二、当前加强基层公安机关警营文化建设存在的难点

(一)“文化育警、文化塑警、文化强警”的理念尚未引起足够重视。表现在:一是一些领导和民警片面认为警营文化与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关系不大。长期以来,在公安机关存在着“重业务、轻文化”的思想,没有充分认识到“文化育警”的强大功能,没有把“文化育警”同“政治建警”、“科技强警”结合起来。二是认为警营文化只不过是吹拉弹唱、写写画画等等,是不务正业的表现,会影响工作。正是这种思想认识上的偏颇,导致了对警营文化的淡漠,也正是这种思想认识上的浮浅,一直以来把警营文化定格在公安队伍建设的边缘。三是对一些优秀的警营文化人才重视不够,没有为他们的进一步发展力所能及地创造良好条件,导致这些优秀人才在小环境下难以施展才华,甚至遭排济。

(二)文化设施建设跟不上广大民警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基层公安机关由于受诸多因素制约,文化设施的建设往往量少质差,随着公安民警的文化修养和文化品位不断提高,对文化设施软硬件的要求越来越高。这一现状,严重束缚了广大民警对文化活动的开展。

(三)

人力资源的缺乏。人才是立业之本,做好警营文化工作首先需要的是人才。这其中既包括组织管理人才,也包括开展各项文化活动的专业人才。有良好组织策划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熟练掌握警营文化工作规律,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同时又具有文艺特长的公安宣传文化干部是目前开展警营文化工作急需的人才。这样的人才在县级公安机关还很缺乏。在县级公安机关会书画摄影、声乐、舞蹈、表演、器乐、小品创作、侦探小说写作等方面的骨干人才也很缺乏,起不到很好的领舰带头作用。因此,对上述人员的筛选、培养、使用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三、加强警营文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统一思想,积极倡导“文化育警”的理念。警营文化工作是公安宣传思想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新时期开展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公安机关“三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__年全省公安政治工作要点》也明确提出注重警营文化建设。基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文化育警”的理念,工作上形成党委重视、齐抓共管的局面,明确相关职能部门。逐步在基层公安机关营造浓厚的警营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队伍的文化素质和品位,促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

(二)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完善奖励机制。警营文化建设的发展需要制度保障,基层公安机关应结合实际建立起与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相适应、满足民警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公安文化工作机制。根据公安工作不同时期的目标任务,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警营文化发展规划。如五年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为稳步推进警营文化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应完善警营文化工作的奖励机制,对在警营文化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公安机关应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为公安机关争得荣誉的单位和个人,可考虑嘉奖记功。通过完善奖励机制鼓励更多的民警投身到警营文化建设中,并为他们施展才华,贡献聪明才智提供舞台。

第2篇:民警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一、提高认识,树立法治理念。

教育法制工作是一项全面性、长期性、综合性的战略任务。我们结合 "xx"普法规划和教育法制工作计划,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本校的依法治校工作计划,在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中,我们始终把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内容纳入全局和学校工作总体规划内,明确工作目标,健全工作网络,落实工作措施。

首先是从转变观念做起,在教职工中大力开展教育法规、教育规程的学习,并通过开展"依法执教,做新时期合格教师"大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转变思想,牢固树立全体教职工的依法治教观念。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现代法治理念,在学习和实践中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

其次是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学校重视抓好学校领导、教职工的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教师的继续教育安排一定学时用于普法,新教师上岗前培训加大普法的分量。把深入普及法律常识,增强法制观念,减少犯罪作为小学生法制教育的重点。尤其抓好学校管理人员、教职工对《事故处理办法》的学习,重点学习《宪法》、《刑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国防教育法》以及学生伤害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把做好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律素质,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通过开设法制讲座、举行法制知识竞赛、设立法制宣传月等多种形式,向中小学生宣传有关法律常识,从小培训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

开展警校共建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聘请法制辅导员、民警到学校进行专题讲座,充分发挥法制辅导员在学生的法制教育中的作用。通过活动课、班队会、板报、知识竞赛,进行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以及社会公德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品德修养教育,抓好日行为规范的养成,坚持贯彻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端正校风校纪建设。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力度,进行法制和国防教育。

二、依法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1、落实制度,管理有章可循。将校内常规管理已形成的行之有效的经验上升为配套制度,并使之完善。使学校各方面的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逐步纳入法治轨道,不断提高依章管校的水平。重视教师队伍教育和管理,使教师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依法办事等各个方面都能为人师表。通过制定《教师管理制度》、《班级管理办法》等,落实责任,保证学校有一个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在实际工作中,不断进行学校章程的细化工作,使相应的规章制度更具有可操作性。把学校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保证学生有一个安静、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

2、校务公开,深化民主管理。校务公开是依法治校的重要部分,我们对校务公开工作做到: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形成制度。学校成立了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齐抓共管,定期研究校务公开工作。首先,在范围上,实现由学校面向各部门、各年级公开;其次,在程序上,实现由单纯办事结果公开向办事过程公开;第三,在公开内容上由一般内容扩展到群众关心的所有热点问题,敏感问题,以及影响到本校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第四,校务公开做到重大事项、职称评定、竞争上岗、支出公开,公示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体现学校班子的民主工作作风。我们充分发挥教代会在校务公开中的基本载体作用,学校重大决策以及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我们坚持通过教代会进行公开。学校教代会制度规范,审议建议权、审议同意权或否决权、评议监督权、选举权等一一落到实处,同时,建立了齐全科学的教代会资料档案。

我们将校务公开和学校的各项制度相结合,逐渐成为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行校务公开,提高了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学校领导自我约束,学校重大事情科学民主进行决策,工作过程严格程序进行操作。促进了学校的发展。学校领导清清白白做人,亮亮堂堂办事,促进了廉政风气的形成,并有力的推动了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校长管好了自己,也带动了全体职工,工作起来腰杆子硬了,劲头也就更足了。

3、狠抓安全,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学校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学校把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不可麻痹大意,心存侥幸。我们认真组织学习《学校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坚决落实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责任制、责任追究制、考核奖励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积极依靠教育局、中心学校、派出所等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学校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在内部安全管理中,我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一是制定了严格的安全管理网络,从校长到每名教师,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做到层层抓落实,处处责任到人,全体教职工人人参与抓安全。二是定期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定期检查食堂卫生和安全工作,教学设施设备安全,及时排除隐患。对因教师因工作失职造成学生意外伤害,严格追究聘任,并在考核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制,从而为学生营造安全的学习环境。

第3篇:民警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一、完善组织体系,建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队伍

(一)成立大连普湾新区(普兰店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区管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林乐毅担任;副组长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王国文,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文君担任;市综治办、区(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区土地房屋局、市国土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人社局、市人口计生局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街道、乡镇及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落实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领导小组下设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文君兼任。

(二)区分层次,成立各级管理服务站。在流动人口、出租房比较集中的区域,依托街道(乡镇)综治维稳中心设立街道(乡镇)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中心。在社区(村)成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站,与社区综治管理服务站合署办公,建立由社区综治管理服务站站长为第一责任人、社区民警为直接责任人、综治专管员具体负责实施、辖区单位协作配合联动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机制。省市属企业及规模较大的民营、私营、独资企业依托综治组织机构或安全保卫组织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站),做好本单位外来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在经济欠发达,流动人口出租房较少的乡镇,在乡镇综治办设立兼职流动人口出租房管理员,并根据辖区流动人口出租房分布情况,在社区(村)适当配备兼职流动人口出租房管理人员,形成区(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和企事业单位、社会经济组织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网络。

(三)建立专管员队伍。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大政办〔2011〕133号文件)的统一部署和公安部关于人均服务管理500个流动人口的标准要求,我区(市)需在丰荣街道、太平街道、铁西街道、三十里堡街道、石河街道、开发区、炮台街道、复州湾街道、杨树房街道、皮口街道、城子坦街道等流动人口、出租房比较集中的地区建立起相应的服务管理专门队伍。在社区按照规定标准配备综治专管员重点负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工作,综治专管员人员招聘和配备由街道(乡镇)综治办负责。其他乡镇可在乡镇综治部门设置一名兼职管理员,统一协调各行政村及企事业单位的相关工作,并视各辖区流动人口出租房的数量分布情况,在流动人口较集中的行政村适当配备一定数量管理员。人员及经费由各街道(乡镇)协调自筹解决。

(四)落实专管员职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员以街道(乡镇)为基本管理单元,以社区(村)为工作平台,切实承担起五项工作职责。一是负责流动人口登记、管理、注销等信息采集工作,建立综合信息平台,代办居住证;二是负责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税收收缴,协助查处违规租赁和违规中介,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三是排查出租房屋治安、消防隐患,掌控治安重点人,协助公安机关搞好治安管理及安全防范;四是开展政策法规、文明守法和安全常识宣传教育;五是协助搞好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服务管理。同时,赋予专管员协助社区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劳动争议调解和特殊群体服务救助、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和社区戒毒等工作职责。

二、建立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的组织领导,将其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加强领导,统筹各方,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强化保障,形成合力。

各相关职能部门将其行政职权内的有关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具体管理工作,委托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部门来完成,并按职责要求加强业务指导与工作考核,整合社会服务管理资源,发挥整体优势,切实形成“党政领导、综治牵头、公安为主、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市综治办:为牵头部门,负责全区(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工作研判、督查指导和考评奖惩,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完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并组织抓好落实。

公安部门: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对流动人口管理以及出租房屋的治安、消防管理,与出租房主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会同有关部门对重要场所、部门和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清理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时期、重点区域流动人口的教育引导疏导工作,依法打击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侵犯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行为。配合民政部门开展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同时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相关业务的培训,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参与研究制定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的有关政策。配合教育、卫生等部门编制包括相关设施在内的建设规划。

国土房屋部门:负责房屋租赁的登记管理。完善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范房地产中介的管理,协助查处违规中介机构及违法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为流动人口从事个体经营活动提供工商注册登记、年检验照方面的服务,在职责范围内加强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教育,依法查处利用出租房屋从事无照经营、制假售假等违法经营活动,保护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中存在的非法传销活动。

税务部门:负责落实税收政策法规,搞好房屋租赁税收征管工作,惩处偷税、漏税、抗税行为。

财政部门:负责按规定保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所需必要经费,负责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中有关财政政策执行、经费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协调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解和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中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人社部门:负责为流动人口提供社会保险、就业、职能技能培训和鉴定等方面的服务。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中介机构、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积极协调并妥善解决拖欠工资和劳动合同争议等问题,查处侵害流动人口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行为。负责流动人才的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和指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城建(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依法处罚违法违规房屋租赁行为和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人口计生部门:负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重点在计划生育技术、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生育关怀和宣传教育等服务方面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并逐步扩大服务的范围和领域。

教育部门:负责按规定将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全市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和督促中小学校做好接受流动人口子女就学和教育教学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解决好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经费投入、规划建设等相关保障问题。对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情况进行统计。

规划、民政、卫生、文广、安监、质监、宣传、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水务、供电、燃气、电信以及房屋出租单位、旅店、中介、物业等行业机构,较大集中用工企业单位、建筑工地要充分发挥职责作用,主动做好服务管理工作。

三、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信息网

在各级公安机关内部设置的派出所警综平台录入各类人口基础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拓展、延伸和完善功能齐全的政府公共服务外网,建立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搭建全区(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信息平台,实现职能部门信息共享。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部门要以社区(村)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站为信息终端,通过管理员采集录入相关信息。流动人口集中用工企业单位、建筑工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以及大型公寓楼、写字间要依托综治机构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员),指定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和传报。各职能部门及涉及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信息的单位要及时上传、更新相关服务管理政策、规定等工作信息,畅通信息渠道。

信息采集录入工作要结合推行《大连市居住证暂行办法》,落实“一证式”管理要求,明确租住房屋、就业、就医、入学必须出示居住证,出租房屋、用工、救治、救助必须验明居住证,实现“人房、人岗、人证”信息对应和“以房管人”、“以业管人”与“以证管人”的有机统一。区(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部门要牵头建立完善集治安、就业、就学、培训、维权、计生、卫生、服务管理以及房屋租赁备案、居住证办理、税费征管、人口分类管理等功能为一体的全区(市)综合性动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及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科学数据和实际工作情况。

四、建立起服务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一)建立相关政策法规制度。修订完善房屋租赁管理、出租房屋税费征管相关政策规定,规范管理部门行政职能,强化“以房管人、房户合一”管理办法,确保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范运作。

(二)建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信息申报登记制度。明确流动人口,所有出租或借房单位、个人,房屋租赁中介、物业机构,用工集中的企业单位、管理部门和人员必须到服务管理部门申报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相关信息,协助搞好登记管理。

(三)建立三级经费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区(市)、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财政经费保障机制,保障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相关工作的开展。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纳入流入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确保经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