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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current railway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has a lot of problems,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definition of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function, and how well the railway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contract management of a simple analysis and discussion.
Keywords: railway engineering; Project supervision;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530.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
应我国建设迅速发展的需要,尤其是2009年国家投巨资应对世界经济危机决策实施以来,我国铁路交通工程中大批城际铁路、电气化高铁项目迅速立项开工,形成全国铁路线网全面铺开、扩展、延伸和提速改造的局面。其中,在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2010年上海铁路局基建投资高达1000亿。作为工程建设的先行工作,工作量超乎寻常的铁路工程监理任务接踵而来。为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求监理单位不断探索监理对策、改进监理方法、提高监理效率,摆脱被动局面,在服务好铁路工程建设同时,使我国铁路工程监理合同管理水平上一个台阶。
1 工程合同的定义和作用 工程合同是指发、承包双方为了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任务,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验收、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条款等等。工程合同的作用是:进行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方面控制的主要依据,对于工程,具有指导、监督和控制的作用。
2、做好铁路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的要点 2.1 做好工程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 首先,签订合同前,应根据工程特点,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其次,应尽可能选用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招标文件以及承发包双方谈判的结果来起草合同。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真实的意思,做到条款不漏项,文字表达严谨。最后,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严格审查:合同是否合法,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利是否失衡,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生歧义应及时沟通等等。 2.2 严格管理工程合同的执行工作 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要深入理解合同的条款,认真进行合同交底,使合同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要做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对索赔与反索赔条款的研究,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 2.3 加强合同履行管理,使合同索赔程序化 加强合同管理,分析不可避免的风险,如果不能及时、透彻地发现风险,就不可能对风险有充分的准备,则在合同履行中很难进行有效地控制,特别是对风险大的工程,更要强化合同风险分析工作。在合同履行中,推行索赔制度是相互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我国工程承发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普遍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合同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 2.4 重视工程合同管理的后评估和总结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好的合同管理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过时的、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不严谨的、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合同后评估工作往往不为人所重视,事实上合同的后评估工作很重要,它既是对先期合同管理得失的评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又可为下一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和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2.5 促进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化发展 设置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并重视对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要做到在合同管理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与教训,并据此提前预见未来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的签订阶段就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
3加强和充分发挥铁路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的建议
建设工程指挥部是项目实施现场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参建单位发挥各自职能和按合同完成各项任务。建设工程指挥部在铁路建设中处于主导地位,必须发挥主导性,加强组织协调力度,督促监理单位加强管理,为监理单位创造条件,激发监理人员极积性,充分发挥监理作用,确保建设项目又好又快完成。
3.1规范建设单位行为,加强合同管理
1)规范建设单位行为。规范监理招投标工作,规范建设单位行为。作为建设单位的领导和工程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有关工程建设管理和招投标方面的法规,了解和掌握一些必要的工程建设知识和基本程序。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依法查处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的行为,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2)严格法定建设程序管理。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科学确定勘察、设计、施工等各环节的合理周期,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工程造价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确定,工程招投标的中标价格要体现合理造价的要求,坚决制止不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做法,杜绝工程造价过低带来的质量和安全问题。3)加强合同管理。合同是建设单位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立法律关系的唯一纽带,也是明确各自职责、权限和义务的法律依据。订立合同前,合同双方应充分协商一致,将相关内容以合同条款的形式明确下来。合同签字生效后,合同双方应组织学习合同,明确各自的职责、权限和义务,认真履行合同。
3.2 强化合同管理,引导和督促监理单位内部管理
(1)加强对监理单位合同履行情况检查。要求监理单位上岗监理人员数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人员资质条件、知识结构、年龄结构等必须符合合同要求和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监理单位人员应保持稳定,满足工程建设需求。监理单位的外聘人员应保持合适比例,以正式人员为主,外聘人员为辅。关键岗位由正式人员担任,辅助岗位适当吸收外聘人员补充。通过资金担保、正式员工担保等形式强化对外聘人员的约束力。监理单位应定期上报人员流失情况,对流失率较大的监理单位进行适当考核,以确保监理队伍稳定。
(3)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素质。指导监理单位进行理论学习和实践培训,通过以师带徒、以学促干、以干成学、经验交流、典型分析等形式,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4)强化专业管理,加强业务指导。监理工作是建设管理工作的延伸,应按照专业化和扁平化管理。建设指挥部安全质量管理部门协调与管理监理工作,加强业务指导,统一组织协调,加强现场安全质量监控。
结束语
综上所述,为加强铁路建设投资管理,一方面要认清建设投资是综合性很强的工作,要充分发挥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的潜能,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在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及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用好管好每一分钱;另一方面要积极开拓新的铁路建设投资管理模式,探索适应我国铁路跨越式发展要求的建设投资管理体制,学习国际先进的投资管理经验和引进国际先进的投资管理制度,才能使我们的建设投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2]陈昌礼.谈工程建设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EB/0L].互联网。2009.01.08.
[3] 周黄清.建设单位强化管理的几点思考与探讨[EB/0I].中华硕博网,2008.08.06.
关键词:土建合同,管理体系,风险控制
Abstract: this paper is mainly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contract management results, according to the stage has the focus of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control the risk of contract from materials for authentication, review and subject, modern management four aspects is demonstrated.
Keywords: civil contract, management system, risk control
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合同管理现状
1.1 管理法制意识不足
我国的建筑开发商企业数量在近些年由于整个市场的繁荣而得到了快速增加,在土建领域繁荣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因为合同产生的经济纠纷并且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由此暴露出土建企业对合同管理意识不强的问题。
在我国法治社会的大环境下,一切都要依法处理按合同进行。合同法治观念的薄弱,会导致在签订合同时对对方的合同签订人的资质没有进行强行的有效的认定,一旦发生了经济纠纷或一方因主观或客观因素违约,由于司法对责任归属有明确的规定,这对土建企业来说是非常不利的,无法按照合同的约定来确认责任或获取经济赔偿。
对合同的日常管理也处于无序的状态,没有专门的分门别类,往往出现容易丢失合同文件的现象,这对企业本身来说后果是很严重的,因为管理不当丢失合同对企业的形象是非常负面的,不利于企业在激烈竞争的大市场下拥有竞争优势。
1.2 合同管理体系不完善[1]
(1)制度体系的不完善。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需要有相关的规章制度来协调工作,制度体系的不完善,是其他体系不健全的根本。但在我国实际合同管理现状中,分工不明确、职责不清晰是最突出的问题,这使得各部门在需要相关合同时无法有效及时的得到配合。
(2)组织体系的不完善。在大部分的房地产开发商企业中很少有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而是分散在各个部门,由不同的部门各自管理相关的合同。虽然这样的机构设置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不同企业部门之间的协调要求,但无法对企业对各类合同集中大量需求时统一作出有效反应。
即使有的企业设立了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使合同管理机构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不论在总部还是分公司都分别具有专业职能的合同管理组织。但是对合同管理组织的职责规定并没有完全独立,而是依附其他主要部门,和其他企业不同的无非是合同放置的位置有所不同而已,对于合同的管理制度没有制定权,对合同的制定和监督也没有权限分配,这导致了合同管理机构在很大程度上都处于形同虚设的尴尬境地。
(3)人员体系的不完善。对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要求没有明确规定,缺少建筑、法律和管理等具备专业知识的人才;对管理人员的安排有很大的主观性和随机性,企业领导尤其是中小企业领导往往不会依据企业的规章制度来分配员工的工作岗位,仅仅是根据个人喜好来选择,这在领导眼里本就没有多少重要性的部门中更加明显。也由于企业对合同管理的不重视,对合同管理人员缺少相关培训,导致管理人员的合同管理综合素质较低。
(4)运行体系的不完善。归根结底,由于制度、组织和人员体系的不完善,合同管理机构的运行体系也必然不会顺畅。
1.3 文本不规范
企业间的合同内容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对于那些没有合同范本和没有签订过类似合同的企业来说,合同文本的规范是必不可少的。同时,对合同的命名也是含糊不清,简单以协议书或意向书定义,对正式合同的签订不重视,认为协议或者意向书也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文本的不规范大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对合同中地点的书写不具体;对合同中个别容易忽视的条款疏于规定或简单规定;对合同执行过程缺少约束,仅仅规定合同结果的违约责任;对法律责任的认定没有明确规定等等。
在合同签订时也会存在故意不适用国家或地方、行业协会推荐或强制使用的合同规范文本,不论是相对于哪一方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企业在签订合同时,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优先选用规范化的合同文本。
1.4 管理方式现代化不足
管理方式的现代化已经成为企业管理的必然,合同的管理也包括其中。现代化的企业合同管理不仅仅是单纯的纸质管理方式,而是要求高效、便捷的合同管理方式,即合同的网络化管理。通过Office办公软件,利用专业的合同管理软件,全面管理各类合同。但由于合同的签订基本上还是通过纸质的签字才能真正发挥实际法律效力,所以企业对合同的管理的现代化也仅仅是通过电脑实现合同的高效制定和更改,将预签合同以电子版形式存在于存储介质中方便打印,省去携带纸质合同的麻烦。久而久之,合同管理的现代化就显得有些外秀内中了。
2、合同文件阶段组成
笔者认为土建合同文件按照使用过程大致包括三个不同的合同,第一个是获取土地的合同,第二个是施工阶段的合同。由于房屋销售是开发商资金回收的最终渠道,因此本文也将销售房屋的合同做了简要的阐述,即第三个合同。
2.1 NCB土建合同
国内竞争性招标(NCB)土建合同是土建企业拿到土地前和土地出让方签订的土地使用合同,它是合同文件的第一个组成阶段。NCB土建合同内容主要包括有: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人的投标书、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合同专用条款中新列的组成本合同的其他文件。
NCB土建合同签订后,由项目监理来具体负责合同管理的目标实现,项目监理可以是业主,也可以是专业监理单位。
2.2 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在本文中,施工合同也就是土建工程承包合同。由于在施工期间,根据施工阶段开发商和建筑承包商之间需要签订很多合同,此时的合同管理也是最容易出问题的阶段。因此必须加强在工程建设期间合同的管理。
施工合同的内容必须达到依法签订和规范化管理。根据《合同法》第275条规定[2]:施工合同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峻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2.3 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的管理也是土建合同管理的最后阶段,因此对于房屋买卖合同的管理也是开发商企业非常重视的环节,甚至比NCB土建合同和施工合同都要重视,就是因为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预示着企业的顺利发展。
3、合同管理的风险控制
因此在分析了合同管理的现状后,根据合同管理阶段的分布,对合同的风险控制管理也就有了针对性。
3.1 准备材料是否齐全
在合同签订之前,必须确认所需各部门材料是否齐全,这实际上是对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提出了高指标要求,如果没有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势必影响合同材料的搜集,对合同的制定也会缺乏周全的考虑,损失企业未来的利益。
3.2 合同主体资格认证
与其他企业签订合同时,必须确认合同签订人的合法性,即其必须具有资格签订合同。因此除企业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且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同时为了降低签订风险,必须对对方的经济实力做出评估,以防签订无效经济合同。
3.3 合同评审
合同的评审是保障企业利益不受损害的重要保障,必须指派专人对以预签订合同进行评审。主要包括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可行性。合法性主要是指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双方是否处于真实、自愿的意愿,权力和义务是否合理等等;严密性主要是指合同条款书写是否规范,合同条款规定是否明确,文字表达是否准确无误等等;可行性是指在考虑了双方的企业实力后,认可合同内容,同时对企业能够承担的风险作出大致评估,以保证对方一旦出现违约情况后自身可以获得赔偿。
3.4 现代化管理
合同的现代化管理包括两个部分,一是纸质合同现代化管理,二是电子合同现代化管理。
纸质合同的现代化管理主要体现在,一是建立合同的管理档案,实行编号管理并对合同进行复印备份留档;二是对合同的使用过程进行记录,并建立合同管理台账,任何变更都必须有详实记录,并对变更后的合同进行归档编号。
电子合同现代化管理主要措施是使用专业的合同管理系统,对合同进行统一的管理,统一存储合同的模板和制作规范。合同管理系统应该具备以下主要的功能[3]:规范合同的制作过程;按事先约定的规则自动生成合同编号;可以作精确的查询和生成统计报告;可以发起合同的串、并行审批流程;可以设定合同的付款提醒;可以作合同的执行分析和付款分析;支持对合同的借阅情况进行管理;只有具备相应权限的人才可以查看或修改合同文档,在确保企业商务数据完整性的同时,也可以避免因个别员工的工作失误或离职造成企业商业信息丢失或泄漏。
4 总结
通过对我国目前的土建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分析,提出了相关的合同风险控制管理措施。随着经济的发展,土建合同的管理也将越来越受到重视并不断的规范,为土建市场的发展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 武钢.浅析我国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及对策.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1(8):125
[2] 刘蕾.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的合同管理.中国招标.2008(41):93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建筑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这与建筑法律制度的完整是密不可分的。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为三大支柱,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查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为辅的建筑法律体系基本框架。但是由于建设工程施工过程本身错综复杂,涉及法律适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层出不穷,承、发包双方在出现合同争议后有时还会迟到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各地法院因司法理念和对法律精神的理解差异及建筑行业专业性较强,在审判实践中司法标准不统一的现象也时有出现。为及时、公正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及合同管理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就此进行探讨。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特点
1. 建筑合同纠纷比较复杂
一项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既离不开建设方、施工方、分包方等多方合同的顺利履行;也离不开农民工、政府和其他各方工作的顺利支持。在工程建筑领域内,由于法律的强制规定,比如建筑法禁止工程违法转包分包,禁止把工程发包给不具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的规定。与工程现实状况严重不符,由于利益的诱惑,存在大量的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事实,这些均加剧了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复杂性。
2.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有效解决,离不开律师的介入
合理合法维护当事人权益,有效解决建筑工程施工前后和施工中的纠纷,离不开律师扎实的法律知识。这也是优秀律师的必备,在为当事人处理建筑工程纠纷时,扎实的法律知识是问题最合理最有效解决的前提,也是赢得当事人信任的基础。
3. 建筑合同纠纷比较专业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行政审批、环评,勘测设计、施工组织、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等各方的合同关系、工程关系均比较专业。在建设工程合同施工中,工程进度、工程预算与结算、工程责任、工程款支付等也都比较专业。还不包括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财务、税收等专业问题。所以处理建筑工程纠纷应具备一定的工程知识。
当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存在的主要问题
1.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主要表现在:(1)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2)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2.“阴阳合同”充斥市场。“阴阳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并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阳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阴合同”。各种“阴阳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与“阳合同”存在明显差异:发包人利用自己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
3.如何处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合同管理:
第一,结合实际,做实基础工作,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规范管理环节,实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手续的档案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环节主要涉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等,因此,企业应当依法健全、完善各项手续,合理规避各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一些企业的管理人员总习惯于口头通知,而不采取书面方式,这样做确实比较省时、省力,甚至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工作效率,但也给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埋下了一些隐患,当出现建筑工程施工争议时,企业很难拿出对自己有利的实质凭证而陷入被动。因此,企业应当把完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的各项书面材料作为一项基础工作加以重点落实,提升企业管理的主动权。
第二,施工合同的管理。业主负责组织技术交底、提供施工图纸,并督促设计单位派驻设计代表,同时派驻相关人员与承包人协商并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委托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的质量、进度、费用进行控制和管理。承包人接收合同文本并检查、确认其完整性和有效性。承包人应熟悉和研究合同文本,全面了解和明确业主的要求。承包人根据工程的总体计划合理确定项目合同控制目标,制定实施计划和保证措施。业主严格依据合同变更程序对项目合同进行管理。依据合同约定程序或规定,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变更、违约、争端、索赔等事宜进行处理和(或)解决。对合同文件进行管理。进行合同收尾。
第三,建设期间施工合同的终止纠纷处理。因承包人违约,造成业主强行终止与承包人的施工合同时,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额外增加费用和合同中列明的其他费用。业主可暂停向承包人支付任何款项,在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再由监理工程师查清承包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与缺陷修复应结算的费用以及应扣除的完工拖延损失偿金(如有)和业主已实际支付给其的各项费用,并予以证实。因业主违约,造成承包人与业主终止施工合同时,业主应向承包人支付终止之日前已完成的全部工程的费用和其他应得费用,还应支付给承包人由于该项合同终止而引起的或涉及的对承包人的损失或损害的费用。新的施工单位(包括部分分割工程的承接单位)必须满足项目招标时的相应资质和强制性条件要求。业主与新的施工单位重新签订合同,合同价款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工程单价变更纠纷的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其一,工程量清单中存在与变更工程细目相同细目的,其单价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细目单价确定;其二,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细目但存在类似细目的,变更工程应参照类似细目单价,业主应积极组织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及时确定变更单价;其三,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合或类似参考单价的,应由承包人依据合同单价分析表中的工、料、机单价和费率编制补充单价并考虑投标调价函的调价比例,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审查确定;若是新增材料或设备,则按市场价格编制清单单价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审查确定,业主应及时审查确定正式单价,尽量避免暂定单价进行计量。其四,如果变更工程单价一时不能议定,监理工程师可确定暂定单价报业主批准后,作为暂付账款计入期中支付证书中,并办理有关记录和手续。
参考文献:
[1]白向东.如何处理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中外企业家.2009(22).
【关键词】合同管理;施工阶段;实施控制
0.引言
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实质上是项目相关的各个合同执行过程。要保证项目正常、按计划的、高效率地实施,必须正确地执行各个合同。按照法律和工程惯例,业主的项目管理者负责各个相关合同管理和协调,所以工程现场需委托专人来负责各个合同的协调和控制,通常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就是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在整个工程监理过程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工程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的依据,对整个项目实施起着控制作用,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基础。合同管理任务是对施工及有关各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进行监督、检查,对合同双方争议进行调解和处理,以保证合同的依法签定和全面履行。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的所有工作均以合同为依据,以保证工程质量,并用较低的工程成本按期完成项目为目的,以公平合理地处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为准则。合同管理的主要目的是约束合同双方遵守合同规则,避免双方责任的分歧以及不严格执行合同而造成经济损失,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
1.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1)对签定的合同进行分析,熟悉合同条款,掌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职责、权利、义务。
(2)监理工程师经常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合同双方严格履行义务。对影响工程实际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的关键因素,及时提出明确解决意见。对有关的往来函件、文件指令、会议记录纳入合同管理的内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加强监督、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风险进行分析,对于有些可以预见到的风险,要尽早考虑采取措施进行预控。对意外风险和特殊风险,因不可能清晰预见和把握,也不能在执行中完全避免,监理部应进行风险分析,提醒建设单位在合同制定时进行明确和规范。
(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合同双方出现争执,监理工程师应公正地处理风险,分清责任,尽量协商解决,使合同顺利履行。
2.合同管理的内容
2.1合同的签定
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都必须守信、平等、诚实,按合同条款的规定严格履约。对一些要求监理方参与完成的合同签订前必须以谨慎、认真的态度做好准备工作,监理工程师应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建设方提供相关的资料,为其决策提供资讯,认真分析合同条款,明确合同内容和范围及合同文本界限,做到资料齐全,文字严密,力争无懈可击,保证合同顺利履行。
2.2合同的实施
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将合同有关数据有关条款分门别类进行整理,并把合同工期、工序、价格以表格形式列出,建立合同数据档案,使管理系统化、程序化。要经常对合同条款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合同双方严格履行义务。对影响工程实际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的关键因素,及时提出明确解决意见。
2.3合同的风险分担
正确地、公正地处理合同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分担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工程建设风险相对较大,当遇到在招投标文件或合同文件中没有明确载明应当由谁承担的风险,并已造成损失的,虽然各方都有责任,但往往把风险推向对方。监理工程师应公平合理地妥善划分处理风险责任。为了尽量减少风险,避免由于风险造成的争执和损失,监理工程师事先应认真进行风险分析,提醒建设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尽可能提供充足的资料,制定明确的合同条款和规范。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合同双方出现争执,监理工程师应公正地处理风险分清责任问题,尽量协商解决,使合同顺利履行。
2.4施工合同的问题处理
按合同标准条件进行质量控制,明确签证人,按“合约”内容对原材料,工序认可,坚持施工合同标准条件的规定进行工程验收,严把工程质量关。按合同标准条款进行进度控制,对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计划及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对比,行使检查、监督权,对拖计划的现象指令进行纠偏。在投资控制方面,按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行使审核签认权。当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发生争议,必须坚持合约的精神,对照合同有关条款,站在公正的立场上进行协调。监理工程师必须要求承包单位改正。并要求承包单位的一切行动按合同条款和规范施工。凡是承包单位违背合同条款的,对建设单位违背《合同法》的现象,建设单位供应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等情况,项目总监应及时提醒建设单位慎重行事,并辅之协调、说服动员工作,指出违章的后果。
3.合同索赔和反索赔管理
索赔管理是合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管理的主体是合同双方。随着建设监理制的实施,作为“公正的第三方”的监理工程师已成为建设工程索赔管理的主体之一。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承包单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是由于承包单位的行为使建设单位受到损失,为维护建设单位自身的利益,应积极进行反索赔。
4.索赔预防措施
(1)加强工程的风险意识,及早了解自然界和社会的风险来源的可能性,尽早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监理工程师在设计及招标阶段,应尽可能地将地质情况及地下障碍物的资料收集齐全。督促勘察设计工作一定要细,尽量避免因勘察失误而影响工程。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要尽可能地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就必须加强造价管理,要求承办单位认真细致地编制施工图预算,做到不漏项,不留活口,合理地确定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合同和工程施工形象进度按期足额支付工程款项。
(3)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及进度。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避免随意进行变更或下达工程停工令,影响工程进度,造成工程延期而引起索赔。
5.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工作方法
(1)监理方对照施工合同:核查施工承包商资质等级、业绩及质保体系;参与本工程的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对承包商自购材料、摊铺碾压设备的要求,对施工外部条件的要求;对质保期的要求等。
(2)必须保存并管好有关的文件和单据。主要有:合同文件,有关材料及设备的进场时间及规格、数量、质量、的记录,材料代用协议书;设计变更通知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措施,沥青砼的检查和验收报告,施工日记,与甲方代表、乙方代表会谈的记录、信函、工程照片等。
(3)依照合同、图纸和概算的要求,签署付款凭证,对工程投资和价款支付实施动态监理,常念“合同经”,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执行合同情况,严格管理工程变更,按合同规定及时对已完工工程进行计量、验收。促成承包商严格按合同要求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费用要求各方面履约。
(4)现场监理部设专人负责合同管理,监理合同目录,编码和档案。利用计算机管理系统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及时掌握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信息,协调各合同之间的接口,及时纠正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偏差,定期向业主提出合同执行情况的报告。
总之,在项目实施阶段要结合工程的特点,从施工过程合同管理进行了有效准备、全面考虑、及时跟踪整理、索赔预防,以提高合同管理质量,使合同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参考文献】
[1]成虎.工程项目管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6.
代建工程建设期的建设管理单位,要根据国家及行业各项规章制度和代建合同,并结合自身建设管理经验,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如《工程招标管理办法》、《工程合同管理办法》、《工程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等,使各项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做到有章可依。首先由代建单位将制定的工程分标方案及招标计划、招标方式等报送建设单位批准后,由代建单位按批准的招标计划进行各个项目的招标工作。各项目的招标过程严格按照招标管理办法执行,具体流程如下:①代建单位合同管理部门组织编写招标文件;②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查;③报建设单位批准;④按建设单位的意见确定招标文件;⑤由招标发售标书、进行投标人的资格预审,并组织开标、评标工作;⑥代建单位合同管理部门将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人报建设单位批准后发中标通知书,进行合同谈判。合同签订的流程如下:①经招标确定承包人;②代建单位、承包人协商起草合同草稿;③代建单位合同管理部门项目责任人签字审查;④代建单位合同管理部门转送相关部门、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依次会签和审定;⑤代建单位合同管理部门按审定意见,修改合同草稿,将修改后的合同文本报建设单位审批;⑥建设单位审批后,代建单位合同管理部门按审批意见修改合同草稿,并将修改后的意见反馈给承包人,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形成正式合同文本;⑦由建设单位授权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与承包人法人签订合同,加盖公章,合同正式生效。
2实施合同的动态管理和变更管理
工程的结算主要实施量价分离的管理模式,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上报进度报表,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由代建单位相关部门进行工程量审核,再由代建单位合同管理部门进行价格审核。由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将审定金额报送建设单位批准并付款。在项目进行中,对于每一个项目的结算情况与合同进行实时对比,对项目的结算情况实施进行监控,当某项结算金额与工程的进展速度相比异常时,马上原因分析,及时控制,确保将投资控制在合同范围之内。对于工程建设中涉及的变更问题,需严格按照事先制定的《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执行,并对变更所涉及的费用及时进行审核,以避免日后纠纷。变更流程如下:
(1)对于不涉及原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整洁美观,且不增减或增加较少预算费用(5万元以下)的变更事项,例如图纸尺寸等差错更正、原材料代用、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处理澄清问题等,由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四方(代建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关技术人员商定变更方案,并办理工程变更现场办公记录(以记录工程量为主)和工程变更技术核定单(以记录技术变更为主),由设计单位出具相应的设计变更通知。涉及到费用变更的,由变更单位随后将变更单价及上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审核后交由代建单位合同部门审核后列入进度报表中结算。
(2)对于工程内容有变化,但还不属于重大变更的项目,预算费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由申请变更单位提出申请,经监理组织相关单位审核,并经代建单位组织审查批准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如设计单位对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有不同意见(不同意变更或提出不同变更方案),可提出书面说明报至代建单位,代建单位组织有关单位、部门和领导研究确定最终方案。并将经过监理单位、代建单位审核的变更单价等审核变更结果报建设单位备案。
(3)对于变更原设计原则,变更系统方案,变更主要结构、布置等变更项目,由申请变更单位提出申请,经监理组织相关单位审核相关方案和费用,经代建单位组织建设单位及有关人员或专家讨论研究通过,并经上级部门同意或设计审查部门审批通过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
3及时正确处理各项索赔事宜
由于发包人未能按招标时承诺的时间交付施工用电、施工道路等,或者由于招标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承包人招标人需采购的设备,或者由于水文气象条件改变、设计变更、地质等原因造成承包人未能按原有的施工顺序进行施工,增加或减少了资源投入,都将造成索赔的发生,因此,在招标文件中要对所能提供的各项条件进行慎重考虑,执行过程中确保所承诺条件按时提供,并严格控制变更。若有索赔事件发生,要及时处理,做好现场的签证审核工作,及时界定清楚原因,按照合同原则,分清责任,合理补偿。
关键词:监理工程师,施工合同,管理
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因工程建设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责任的协议,是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监理工程师所有监理活动都必须围绕施工合同展开,合同管理是实现控制目标的重要手段。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工程师就是对施工合同行为的监督管理。
1.监督管理问题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实行监理的工程,业主履行合同的代表是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角色是业主履行合同的代表。同时,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处于中心位置,承包人所有的工程活动必须通过工程师或者得到工程师认可。实践中,有的监理人员认为,维护了业主利益,就会损害承包人的利益,这样似乎有违监理工程师的执业公正性,因而在监理工作中缩手缩脚,执业公正性与维护业主利益并不矛盾。施工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对施工过程将要发生的权利、义务、责任协商一致的结果。当事人双方最大、最根本的利益是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商品交换。严格履行合同就是维护了业主的利益,就是体现了执业公正性。监理工程师不能为了"执业公正性"而去主动帮助承包人主张权利。当然,维护不是偏袒,工程师不能超出合同的规定损害承包人利益。对承包人符合合同约定的主张要实事求是地及时处理。这样也是维护业主利益。
2.工程变更问题
施工中,不确定的因素很多,设计文件中固有的错、撞、碰、漏,工程设计变更在所难免。设计变更通常可由发包人、承包人和工程师三方提出。监理工程师对设计变更的管理首先要注意完善申报、审查程序。根据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29条和《监理规范》第6、2、1条之规定,无论是发包人还是承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均应有工程师审查同意后,再由发包人转发原设计单位,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后编制设计变更文件。一要注意工作方式,尊重设计者。提出的问题要有根据符合规范。要心平气和地与设计者沟通,千万不要文人相轻,把关系搞僵。二要注意变更通知发出后,要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计量申报表。对变更项目计量,确定最后变更工程量、单价、总价。
3.工程索赔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受计划经济影响,合同当事人索赔意识淡薄,有的业主很反感索赔,有的承包人不会索赔,工程索赔行为很少。部分监理工程师对索赔处理的原则、方法、技巧还比较生疏。工程建设索赔是国际惯例。新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涉及索赔的条款有37条之多。显而易见,合同履行过程中索赔的提出与处理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工作。妥善处理索赔事件是反映监理工程师执业能力的重要标志。作为一名合格的监理工程师,一要树立正确的索赔观念。承包人提出的合理索赔要求,是规避风险的最后措施,监理工程师应当受理而不能拒绝。二要加强学习和实践,努力掌握索赔的原则、方法、技巧,用先进的管理方法代替传统习惯做法。三要认真阅读合同文件,了解本合同履行风险。在索赔要求提出时,能够知道该要求与合同约定的差异,迅速判别索赔是否成立。四要注意搜集积累原始资料、凭证及验收记录。证据是索赔的关键,证据不足或者没有证据的索赔就不能受理。监理工程师从一进入现场开始,就要有目的地安排专人从事信息资料管理工作。对证据齐全,符合合同,计算准确的索赔要予以驳回。五要认真履行工程师职责,规范化程序化地展开工作,减少和防止因工作失误、疏忽而发生的索赔机会。
4.合同争议问题
由于当事人的利益不一样,对合同条款理解不一致,以及合同条款不够严谨和设定的条件发生变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对工程进度、质量、造价等具体问题赋予了监理工程师争议调解职能。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是尽快化解分歧,不使这些分歧久拖不决以致影响合同正常履行。一要平时注意与业主代表和项目经理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在他们发生合同争议时,能在一个平和的气氛中接受和平调解。二要了解分歧生产的具体原因,弄清是非曲直,做到心中有数对症下药。三要公平公正,是业主的原因不偏袒,是承包商的原因不姑息。四要注意工作方法。订立合同时不怕伤和气。而履行合同时就怕伤和气。要防止事态扩大,致使双方无路可退。一时不能解决的不妨先放一放,冷处理。五是调解结束要及时形成文字,诸如会谈纪要补充协议等。
5.已完工程验收问题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索赔;风险管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建筑业也是面临着大好的发展机遇。建筑业无疑是一个大市场,我国每年在建设上投入的资金在GDP中占有相当的比重,这从我国建筑业3 000万的从业人员的规模来看就可见一斑。中国正在进一步融入全球经济之中,很多行业正逐渐地适应这一形势,建筑业也是如此。国外的企业可以进来,国内有实力的可以走出去;以前不重管理,现在应该将其放到一个重要的位置;旧的管理方式可能已经不再适用或不再高效,那就应该大胆地改革、舍弃,学习先进的东西。有一句话叫做“济世兴邦,管理先行”,可见管理的作用已被提到了一个非常高的高度。建筑工程中的项目管理的作用也是不言而喻的,这无论对业主还是承包商都一样。就拿承包商而言,管理得好坏直接关系到它能不能赚到钱,以维持企业生存;能不能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从而为以后的发展铺平道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也是一门复杂的学问,因为它涉及到众多不同的课题。
1合同管理
工程建设活动是一种涉及面广、内容复杂的综合性活动。承包商为了自身的利益,就免不了要与形形的法人签订各种合同书,有承包商与业主的,与供货商的,还有与分包商的。签订合同书在现时的法制环境下既是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同时也是对自己的一种约束。合同提供了一种行为准则,既对各方的行为进行督促,同时也为一旦出现违约行为准备了书面的依据,减少不必要的纠纷。隐患险于明火,合同对可能事态做出预测,更可规避某些不该发生的情况,减少损失。所以,对任何人,在观念上就应该树立一种以合同为依据的观念。
承包商与业主的目的虽然不同,但是都是为了最大程度地实现自己的利益。也许双方的利益有所抵触,而签订合同便是为了协调两者的利益。抓好以下环节是合同管理的关键所在。
1.1施工合同的签订
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在签订合同之前,首先要与业主进行谈判。谈判应该本着诚意的原则、朝着争取签订合同的方向发展,所以有必要注意一下谈判的规则或者是尺度。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有句话叫做“不卑不亢”,苛刻的、单方面的约束性条款应该尽量抵制。谈判的目的,一是为了中标,二是为了争取合理的价格,三是为了争取改善合同条款。前者和后两者是互相牵制的,所以在确保前者的情况下,要最大限度地去实现后两者,因为亏本的工程如果不是特殊的原因,一般是不会去做的。在双方签订合同之前还必须进行的一步工作是合同审查。合同一旦签订,便作为一种法律的依据,是无法单方面加以修改的。“亡羊补牢,为时已晚”。所以为了减少风险,这一环节必须加以重视。业主草拟合同时,其中可能会有不少遗漏、含混不清、矛盾之处,有时业主还会故意设下圈套,这些都对承包商极为不利。审查过程中依据美国PMP中项目采购管理中适当的工具和技术,如合同谈判、专家判断、卖方评级系统和建议书评估技术等对条款仔细研究、认真分析,查出其中的疏漏不周之处,将各自的权利义务事先明确,更有利于合同双方合作愉快。同时依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在订立施工合同的谈判中,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合同实施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进行周密、充分的准备,按照"缔约过失责任原则"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1.2施工合同的履行
项目经理部必须履行施工合同,并应在施工合同履行前对合同内容、风险、重点或关键性问题做出特别说明和提示,向各职能部门人员交底,落实根据施工合同确定的目标,依据施工合同指导工程实施和项目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部在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应注意收集、记录对方当事人违约事实的证据,作为索赔的依据。在此过程中,业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都有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职责。作为承包商,明确职责,遵照合同,接受监理师指示,是与业主等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的保证。施工开始时,合同文本基本都已签订,承包商必须严格遵照执行。除合同规定的外,对承包商而言,还有以下几条强制性义务:(1)执行监理师指令;(2)接受工程变更;(3)严格执行合同中有关期限的规定;(4)必须信守价格义务。这几条可以说是信守合同的一个大前提。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符合双方约定的条款应该坚决执行,对于超出合同的要求也有按照相关法规协商解决。
根据一些国际项目管理公司的经验,合同管理的优化比技术优化更为重要,技术优化可以使工程增加利润,但最多不超过3%~5%,而合同管理得好,却能使利润增加10%~20%。当代合同管理的效果说明,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做保证,就没有好的承包效果。
2索赔处理
首先,必须对索赔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索赔,并不是一方对另一方的不友好或惩罚行为,并不是某种矛盾的体现,而是承包商在由于合同对方的原因或合同双方不可控制的原因而遭受损失时,向对方提出的补偿要求。索赔虽然在各个工程中一般都会出现,但具体情况却无法完全预见。如果可以预测,那合同双方应该协同努力,减少损失发生的可能,因为索赔一旦发生,就必然意味着至少一方要遭受损失。有时,索赔会导致分歧和纠纷,这不利于今后各方的合作。由此可见,索赔有时不可避免,但绝不是目的,只是解决问题的一个途径,是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为减少本方损失而提出的正当要求。索赔产生后各方都应抱着善意、诚意的态度去协商、解决。从承包商角度来看,工程索赔是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主动的、正常的经营管理行为。作为承包商,首要的是要有良好的索赔心态,其次是培养索赔意识,树立索赔观念,把握和考虑正确的索赔时机,学习索赔的基本方法和知识,逐步提高索赔的能力。
3风险防范
项目风险管理包括项目风险管理规划、风险识别、分析、应对和监控的过程。项目风险管理的目标在于增加积极事件的概率和影响,降低项目消极事件的概率和影响,通过风险的定性、定量分析,制订风险应对规划,并实时监控、不断跟踪,确保对项目的不利影响程度减至最小。
在承包建筑工程时承包商肯定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有的风险可以回避,有的可以控制,有的必须迎头而上。风险和利润是并存的,通常只有风险大的项目才能有较高的赢利机会,风险也是对管理者的挑战。风险控制能获得非常高的经济效果,同时它有助于竞争能力的提高,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所以,对待风险也必须树立正确的观念和态度。
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并非是不可防范的,关键是人们是否可以意识到,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应对。任何人对自己应承担的风险应有准备和对策,这应作为计划的一部分。不同的人对风险有不同的看法,对策也就不同。但是归纳起来,有以下两种最基本的方法。
3.1风险控制的方法
这种措施是基于风险的可测性,从而对风险加以改变。细分又有以下几点。
3.1.1风险回避
风险回避主要是中断风险源,使其不致发生或遏制其发展。风险回避不失为一种较为稳妥的方法,但也不可否认这也是一种消极的防范手段。回避风险也会丧失一些好的机会。
3.1.2损失控制
损失控制是指要减少损失方法的机会或降低损失的严重性,设法使损失最小化,包括预防损失和减少损失两方面的工作。控制损失应采取主动的态度,以预防为主,防控结合。
3.1.3风险分离
风险分离是指将各风险单位分离间隔,以避免发生连锁反应或互相牵连。这种处理可以将风险局限在一定的范围内,从而达到减少损失的目的。
3.1.险分散
风险分散与风险分离是不一样的。风险分散是指通过增加风险单位以减轻总体风险的压力,达到共同分摊集体风险的目的。
3.1.5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风险控制的另一种手段。经营实践中一些风险无法通过上述手段进行有效控制,经营者只好采取转移手段以保护自己,但是风险转移并非损失转嫁。风险转移的手段常有工程承包中的分包、技术转让或财产出租等形式。
在当今社会的现代建筑工程中,不仅需要专职的人员和部门来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而且也需要其他各种参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和部门都必须要精通并熟知合同内容,熟悉合同管理与可能出现的索赔工作。所以在开发、设计、监理(咨询)、施工等过程中合同管理也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地位。而如今的人们充分意识到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所拥有的特殊地位和所能发挥的巨大的作用。现在国外很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和大的工程承包企业都十分重视合同管理的工作,甚至作为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合同管理与成本(投资)、工期、组织等管理同时并列的管理职能。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必须要融入整个工程项目管理过程当中。要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就必须对所有项目以及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方案。使合同管理与其他管理职能密切结合,共同构建工程项目管理的完整体系。
2、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方面的作用
2.1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方面的应用
合同规定是将与设备、材料相关的大部分费用,依据设备费与材料费在建设工程费用中约占的60~70%左右的原则作为工程直接费用,其价格的高低将会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的多少。因此,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要控制好设备、材料的价格需求。合同是工程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的重要支付凭据。而监理工程师和工程承包时所建立的合同的工程量核定单和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则是工程进度款的付款依据。在控制拨款数额时,首先应对工程竣工数量进行审核,只有其中质量合格的产品才允许计量,对不合格产品及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产品的损坏而出现返工现象等增加的产品将不予计量。
2.2合同管理的索赔问题
合同是正确处理索赔事件的具体依据。对于工程索赔方面应当加强主动控制能力,尽量减少工程中所出现的索赔因素。一旦索赔提出后需要及时处理。在解决这些索赔事件时的时候,一定要在承包合同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从客观的角度仔细研究索赔方案的可行性,其次核对其取费是否合理,最后明确索赔数额。
3、加强合同管理的一些措施
3.1合同管理的变更问题
合同变更管理的主要方面是管理所有可能出现合同变更问题,所以必须要建立科学的合同变更程序与方式。合同管理人员必须要依
据相关的法律和程序进行合同变更管理。因此,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方面是建设工程管理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作为一个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在熟悉所有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和有关内容的基础上,才能严格对合同履行和变更进行管理,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正常履行。与此同时,合同是控制工程改变的唯一凭据。在施工之前,要首先对施工图纸进行仔细的审核与查实,如果发现在设计中有错误的地方,要尽快改正,进而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减少施工开支。对于每一项工程来说,如果设计单位和业主提出设计的改变,我们都应做好改变之后计算花费的工作,计算出需要追加或余出的投资,给业主或者设计单位提出是否变更或更好的变更方案。完善工程变更程序的现场签证手续,要求在工程变更前,必须要经过监理、业主及施工三方的一致意见,力求做到所签署的新内容、工程量与工程变更情况一致,这样可避免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出现不良后果。同时依据合同规定,严格审核变更金额,正确合理地确定额外的工程量所需要的造价等,用以避免施工方面采取非法手段增加工程造价。
3.2加强合同管理的其他措施
实施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制度。在社会上广泛推行工程担保,并且建立工程保险制度,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它对维护建筑市场秩序重要作用,保护工程实施中当事人合法利益的重要手段。规范工程款结算方式。政府有关建设部门应当根据所评估的工程规模大小和技术的复杂程度以及工期时间等信息,来确定合同的形式、工程款的数额及其结算方式。通过分阶段付款的方式或者是一次性付清的方式来减少合同欺诈和垫资承包的出现几率。完善合同纠纷解决渠道。建立合同纠纷调解制度。随着建筑工程的发展,合同纠纷的时间也越来越多,而调解在合同纠纷中占据了领导地位,其效率高、成本低,应大力被人推广与使用。降低合同纠纷进一步升级的可能性。因此我们应多支持建设监理公司、造价咨询公司等中介服务公司开展工程纠纷调解的业务。同时将纠纷调解工作变成一个职业向全国推广,为了保证调解纠纷工作的成功性与可行性,需要经过进一步培养的监理工程师与造价工程师担任,建立仲裁委员会,将制度的能力发挥至最大。建立合同风险管理制度。加大政府主管部门对这方面的监督力度。由于政府主管部门是市场秩序的维护者,为了加强合同管理,也为了保证合同内容的正常实行,严格到资金不足不许招标,施工合同需先仔细审核过后才可以颁发施工许可证,需先结算工程款后方可验收工程等一系列有关规定,坚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绝不让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事情发生。
4、总结
关键词:建筑合同现状动态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前言
对于建筑工程来说合同的运行方式往往在相应的程度上保障了建筑的合理发展,而合同所具有的管理周期长、效益显著、变更频繁等等特点,让建筑工程合同成为建筑纠纷中最大限度的拦路虎,所以就此而言管理好建筑工程的合同是一件不易之事,将技术、经济、法律三者科学的联系起来,使之成为各方在建筑工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明确各方利益、义务与责任,让规范、完善的建筑工程合同成为工程建设的良好发展的奠基石。
一、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含义
工程合同是一种书面正式契约,是当事人依据法律根据当时建筑特点及建筑要求所确定、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协议。建筑合同的本质就是规范建筑工程市场交易,减少建筑工程中不必要的损失,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交易费用,增大自我利润。在工程工期周期中,拥有众多的项目参与方之间业主、承包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供应商等等,都与之形成了大量的合同法律关系,而工程合同则是在大方向上确定了工程成本、工期、质量、安全和环境等等所有项目总体目标。
在建筑工程合同中需要明确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而恰恰对于一个工程合同来说,良好的管理应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这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建立合理的工程合同的管理制度这样才能行之有效的降低建筑工程风险,保障各方建筑工程中的合法权益,提高建筑工程的效率,提升建筑工程质量,为实现自我社会责任而做出不懈努力。
二、建筑合同管理的现状分析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制度滞后
一整套的合同管理机制的滞后。在对于合同会签制度,要保证双方都能全面履行建筑工程合同。所以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当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和公司利益的公平性,这就要公司各个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沟通,继而为合同的行之有效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在实际工作中合同的审查、批准制度以及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等等都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比如对于财务专用章我们应当由财务总管或财务总监专人专门负责管理,做到一章一用一登记的规范操作水准。
而对于合同信息管理制度,我们仍缺乏管理。没有完完全全地明确合同信息流通的路径。对于签订合同之后,合同管理人员没有切实负责对各种合同资料和相关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继而使得一些纠纷发生后没有很多的证据证明自己。
同时对于合同来说公司上层没有专门的检查机制。应当定期通过对合同检查与核对,随时随后的掌握各方信息情况,这样既有利于及时发现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矛盾,及时对合同提出整改意见,又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企业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二)缺乏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人员
合同管理人员的整体素养是影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因素。在当下公司一味的只是加强合同意识,重视合同管理,但并没有从合同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上下手,导致很周密的合同在最后是漏洞百出。所以我们就首先要从思想上了解合同意识与合同制定及其管理的重要性,其次还需加强对建筑工程的施工操作性。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在一定程度上需要我们经常举行学习班、讲座等方式,提高全员的合同管理意识。
(三)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不规范
建筑工程合同一旦签订后,合同的双方就在相应的法律以及经济关系上形成了一定的关系。合同在规定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双方都需要严格遵守,严格履行。但从双方根本利益上来说,在合同上,双方的利益其实是不均等的,从而就会导致在工程建设中的利益冲突,继而使得施工与合同管理的双方形成一定的误区,继而使得双方无法进行相应的合作。其实对于现如今来说,在工程合同的实际实施中,违反合同的现象是屡见不鲜,有以谋取某些不法利益而毁约的等等,但更多情况下则是合同双方或单方缺乏法制意识,没有把违反合同提到违法的高度,继而使得双方会受到更多的利益侵害。就这需要我们在履行建筑工程合的同时采取自我积极主动管理,双方共同监督的机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工程范围,责任、权力与义务,事前就应多多分析各种违约之后的结果,为自己的利益建立一套保护体系,限制和制约对方违约行为,按照工程合同规定的全部条款内容完全履行。
三、运用建筑工程合同的动态管理方式
在实施工程合同管理是合同动态管理过程中的关键。首先需要我们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和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对合同及其补充合同进行相应的材料准备,运用动态分析的方法,将执行情况进行分析,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
其次就是要在工程管理中经常性的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在动态管理中让各个部门在相关的合同规定下开展自己的各工程活动,继而保证建筑工程按计划、有秩序地执行。与此同时还需要合同的管理人员在合同履行之时实行动态监督和跟踪,合理的制定专项条款约定的其工作方式及其工程质量,特别是对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工作,涉及工期、费用等等应记录清楚,继而减少各方利益的纠纷,在一定程度上为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在人员管理方面动态的工作管理就是很好的方式,首先我们需要选好合同管理人员,公司完全可以按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从本公司自身人员中选取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与此同时也完全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这两种方式就需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定。其次就是在任职期间管理人员应时时刻刻的组织好自己的在职学习,根据公司工程与市场的实际发展要求,适时的动态改变自己的学习方式、学习内容等等,切实结合实际对合同中有可能出现的事例进行相应的分析总结,改善其工程合同的不适应性。同时还应当建立一种对管理人员的动态岗位责任机制,明确管理人员的责任、权利,建立相应的竞争机制,合理的结合实际要求,适时的对相应的管理机制进行改革,让我们的管理人员处于动态的考评中。
建立新型的合同动态跟踪管理制度。由于在工程进行施工过程中,实际情况千变万化,从而一定程度上对合同的实施与预定目标发生较大的偏离,继而这就要逼迫我们时刻地对合同实施进行跟踪,要不断找出漏洞与偏差,适时地调整合同实施。
结论
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所有的工程管理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进行相应的开展。所以要让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成为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就必须改变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积极的建立合同的动态处理方式,不能让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陷入僵硬的程式化过程。对于建筑工程来说整体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适时的应对在实际管理中遇到的情况,同时还应在管理中要讲求相应的方式、方法,要讲究建筑合同管理的技巧。因此就需要我们建筑公司领导和员工高度重视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在实践中探索及归纳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寻找新方式,新途径解决新问题,让动态管理转变成自我素质提升的总体目标,促使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从而在较大程度上降低建筑市场风险,切实维护建筑工程市场的秩序,让建筑工程项目更好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 蔡云. 在动态管理中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水平.[J]决策探索.2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