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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副书记、市长率规划、国土、建设等市级部门负责人赴街道调研工作,督促部署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会战攻坚的各项任务。在调研时强调,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推进需要会战攻坚来突破瓶颈制约。街道要咬紧牙关,集中精力,合力攻坚,全力做好征地拆迁等相关工作,为全市重大项目、中心城区改造提升等重点工程建设赢得宝贵时间和空间。
街道关于东部文化商务区建设工程、北二环东延综合改造工程、东南骨干道路工程等市级重大项目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和加快推进城市化、推进中心城区改造提升工,对街道前阶段工作表示充分肯定。这些市级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有序推进,是街道积极努力所取得的成绩,充分说明了街道领导班子是一个有战斗力的集体。
指出,东部文化商务区建设工程、北二环东延综合改造工程、东南骨干道路工程是今年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更是广大老百姓的殷切期盼。这些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成后,将迅速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商务配套环境,极大方便老百姓的出行,对今后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意义。街道作为这些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实施的主战场,要咬紧牙关,集中精力,合力攻坚,全力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为全市重大项目、中心城区改造提升等重点工程建设赢得宝贵的时间和空间。
强调,要强势推进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会战攻坚,重在抓好关键工作环节。要根据“会战攻坚年”的安排部署,明确目标,明确任务,细化方案,强化考核,合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到位:一是要细化工作方案。要根据项目工程进度要求和安排,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进度要求、时间节点、工作环节和方法,确保能按时完成征地拆迁的工作任务;二是要强化考核。要依据工作方案来制定科学的考核办法,将工作任务考核细化到部门、工作小组和每个参与的工作人员,以考核促进工作责任落实。
对街道推进城市化工作,指出,街道作为中心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抓住中心城区改造提升的历史性机遇,在服从市域整体规划的基础上确定自身功能定位,找准发展方向,编制科学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地发展城镇经济。今年推进城市化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于努力探索出一条适合城中村改造推广的模式和机制,为下步大规模推进城中村改造提升工作打下坚实基础,让广大农民实实在在地享受“中提升”的好处。
今年元至10月份,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局的指导下,我局领导班子团结和带领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解放思想,理清思路,严谨作风,推动发展”为主题活动,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以“三加强,三确保”为中心工作目标,克服机构改革期间的困难,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力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已基本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较好成效,其中为民办实事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项目已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全县未发生任何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明确目标,制定方案。
年初,我局根据市综合绩效评估指标,结合县域实际情况,确定了安仁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工作目标,印发了《安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O一O年工作要点》,制定了相应的各项工作方案,如《市场监管执法工作方案》、《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工作方案》、《安仁县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安仁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实施方案》等20多个工作方案,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强化措施,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为切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一是将各项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和股室,具体细化到岗到人;二是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一点评,保证工作任务进度和质量。三是日常监管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组的形式,量化指标,检查到位,奖惩分明。四是建立了详细的工作台帐,如日常监管、稽查办案、“两网”建设等电子台帐,随时掌握工作进度和质量。
三、加强协调,采取支持。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巫溪人家”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度《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度《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一、概述
为深入推进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全县土壤环境质量,安化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根据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益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益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资江流域益阳段锑污染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根据2020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自查如下:
二、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
(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0〕24号)和《益阳市农业农村局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益阳市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益农联〔2020〕2号)文件要求,我县认真开展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并按要求完成了治理目标任务。
(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我县暂无污染建设用地地块,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核算方法〉的通知》(环办土壤〔2020〕28号)文件精神核算方法,我县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视为100%
三、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根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要求,我县开展了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一是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9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方案》要求,我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已由省农业农村厅进行了统一部署安排,已经形成了乡镇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分布图、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评价单元信息汇总表和耕地土壤环境治理类别划分评价点位信息表等相关成果。
二是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安全有序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0〕77号)文件要求,我县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的工作布置和进度安排,配合信息采集单位将辖区内已采集的基础信息反馈给企业做进一步复核确认,特别是对无主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的信息复核确认。对企业信息填报不准确的地块,收集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已完成了重点行业企业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工作。
(二)源头预防
1.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
一是开展了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清查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对清单内企业进行核实,最终核实我县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清查内企业8家。
二是开展了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的排查整治。
根据涉镉等污染源整治清单,按照“一源一档、边查边治、以治为主”原则,对列入整治清单中污染源逐一制定管控、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我县涉镉污染源整治清单中有11家涉镉企业,已全部制定了污染源整治方案,建立了整治清单及动态更新制度,每季度按时上报进展情况。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治任务。
三是切实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加大涉重企业治污与清洁生产改造力度,严厉打击超标排放与偷排漏排,规范企业无组织排放与物料、固体废物堆场堆存,稳步推进重金属减排工作。全年未发生涉重金属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2.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转移监管和打击力度,防控工业污染“上山下乡”。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全面防控、不留死角,实行动态管理,加大督查频次和力度。开展我县危险废物大调查大排查专项行动,对发现问题建立了问题清单,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并跟踪检查,指导企业建立管理档案,防控工业污染“上山下乡”对环境产生新的影响。
3.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2020年我县化肥使用实物总量60441.11吨,比2019年减少1358.63吨,亩平减少0.72公斤,减少折纯总量434.9吨,亩平减少0.23公斤,减幅2.21%;全县计划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174万亩,实际完成178.06万亩,完成计划任务的102.3%,主要农作物应用面积达到95%以上;经水稻、玉米试验比对,肥料平均利用率达40%以上;同时,通过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与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的实施,辐射带动全县推广有机肥施用量52.46万吨,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区有机肥用量较去年提高了21.03%。
2020年我县农药商品折百用量总计138.32吨,较去年144.94吨减少了4.57%。其中国家禁用农药使用量为0,限制型农药使用量5.6吨,占全年农药使用的4.04%,较去年下降了14.37%。杀虫杀螨剂39.36吨,占全年农药使用量的28.44%,较去年下降了3.28%,其中有机磷类杀虫剂减少了15.22%。杀菌类农药全年使用34.17吨,占全年农药使用量的24.77%,比去年减少了0.29%。各类除草剂今年总用量64.06吨,占全年农药使用量的46.32%,较去年下降了7.52%。
4.废弃农膜回收利用
今年,我县农膜总使用量为417.26吨,总回收量为340.43吨,回收率81.59%。其中,地膜使用量134.04吨,回收量110.48吨,回收率为82.42%;棚膜使用量283.22吨,回收量229.95吨,回收率81.19%,主要回收方式为网点回收和农民自行回收。经调查,目前全县农膜回收企业0个,回收网点34个。全县主要农膜销售主体81个,2019年共销售67.22吨,2020年全县销售主体共销售79.84吨,同比增加18.77%;主要农膜使用主体131个,2019年购买使用197.87吨,2020年购买使用345.46吨(其中外地购买265.62吨),同比增加74.59%。
5.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
我县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在全县大力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努力解决城镇垃圾“上山下乡”问题。2018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聘请第三方技术公司制定了安化县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方案,组织对清塘铺镇(袁桃社区、清塘铺社区)、梅城镇、仙溪镇、大福镇、龙塘乡、羊角塘镇、滔溪镇、小淹镇、柘溪镇、古楼乡、长塘镇等11个乡镇12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逐一进行实地勘察,按照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位置、主要成分、规模以及垃圾治理成本分类制定了整治计划,明确了责任人员、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因地制宜对不同地域的垃圾堆放点采取了挖转运、原地封场、覆土绿化三种技术整治,同时做好排水沟、挡土墙修建和防渗处理,恢复地表生态。2019年12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已全部按照整治方案整治完成,并组织环保等部门完成了联合验收。2020年无整治任务。
(三)农用地分类管理
1.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和《评估考核规定》要求,对照说明是否完成全省类别划分,并按照《省级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报送规范》(农办科〔2020〕11号),成果报送农业农村部和生态环境部。
2.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
一是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我县洞庭湖流域化肥农药农业废弃物污染整治EPC项目分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程、地表径流污染治理工程、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和资源化工程、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程、其他工程五个部分。该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涉及柳坪村、岩坡新村和杨林社区3个行政村,区域总面积63.2平方千米,居民人口12122人,生猪养殖规模4900头,鸡、鸭养殖规模47000羽,耕地11500亩。截至2020年12月3日,地表径流污染治理工程部分已完成柳坪村和岩坡新村单户四格净化池系统基坑开挖200套,成品化粪池88套和玻璃钢水池200套已进场,生态塘改造完成6个,株溪河道改造已完成530米透水砖铺贴及绿化带土壤回填;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和资源化工程部分已完成农业投入品废弃物收集池32座、田间堆沤池15座,有机肥加工车间施工地完成土地平整;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部分已完成储粪棚16个,格栅池10个,厌氧池16个。二是认真开展受污染耕地入户调查,土壤详查严格管控区调查,安全利用区调查;三是稳步推进安全利用区治理,超额完成上级下达治理任务。
(四)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1.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建立
根据《土十条》《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要求,建立了安化县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平台并与上级部门联网,及时上传至全国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并动态更新。完成对辖区内同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部门“全国污染地块信息管理系统”账号的分配,并已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经核查,我县暂无受污染建设用地地块。
2.污染地块名录建立
根据《土十条》《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要求,按时填报和更新了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同时在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上公布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经核查,我县暂无受污染建设用地地块。
3.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
根据《土十条》《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有关要求,我县暂无受污染建设用地地块,无相关风险管控任务。
(五)试点示范
1.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是安化县清塘铺廖家坪废弃尾矿重金属污染防治(一期)项目,该地块为林业用地,项目2017年获得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100万元,2018年年底完工,治理成效明显。
安化县清塘铺廖家坪废弃尾矿重金属污染防治(一期)项目是益阳市争取的第一个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因此,益阳市将其作为一个标杆型工程,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施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三项,一是对清塘铺廖家坪废弃尾矿内的36800m3废弃废渣及渣土混合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统一运至新建Ⅰ类固体废物安全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并对填埋场进行生态恢复;二是对项目范围内6840 m3污染土壤清运至Ⅰ类固体废物安全填埋场,并对该区域约3969m2进行生态恢复;三是建设库容约44661m3Ⅰ类固体废物安全填埋场,用于填埋稳定化处理后的废渣、渣土混合物及污染土壤,最后再进行生态修复。
项目的成功实施,在当地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是项目区生态环境得到恢复与改善;二是重金属消减量显著;三是示范作用重大。不但可以有效改善我县土壤、水体中重金属各项指标,大幅提高全县环境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消除或减轻污染对居民身体健康的危害,提高群众生活质量,而且能及时化解由于环境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和保障群众权益。通过重金属污染防治的广泛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意识,将有力推进全县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2.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
安化不涉及。
3.鼓励地方创新和先行先试
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7〕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安化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于2018年1月7日颁布实施。该方案明确了以县政府为责任主体,各县直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对土壤污染防治的各个领域分工负责。
二是强化监管执法,加大执法力度。重点监测土壤中镉、锑、汞、砷、铅、铬等重金属污染物,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
三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遗留石煤矿环境污染问题治理,2017年12月15日由安化县人民政府下达关闭6家矿山的决定,根据《益阳市石煤矿山关闭治理工作方案》(益办〔2019〕4号)要求,2019年4月12日,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其采矿许可证依法予以公告注销。2018年6家石煤矿关闭企业开始场地调查报告编制、实施方案编制,并通过了场地调查报告评审、实施方案评审、环评批复、发改立项批复、挂网招标、中标公示、施工图设计、图审、工程概预算、财评。施工单位进场后按治理工作方案按步推进,按时按质量均完成整治工作,于10月22日通过了县相关部门组织的工程验收,11月2日均通过了市级相关单位和专家的项目管控验收。
(六)落实各方责任及公众参与
1.部门协调配合《安化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和工作职责,压实了责任。建立了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2.环境信息公开
根据《土十条》等有关要求,区域内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行政区域内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并向社会公开,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公布了企业基本信息和监测方案。
3.宣传教育
为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建设良好人居环境、宣传土壤污染风险防控知识,特邀湖南省环保厅宣讲团来对各乡镇进行了土壤污染防治宣贯培训,同时订购了土壤污染防治宣贯资料,通知各乡镇来领取并发送到村上组织村民学习。我分局组织编制宣传手册,印发至各相关部门、乡镇、重点监管企业,并在高速路口、重要交通要到树立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牌,宣传土壤污染防治的治理意义。此外,区环保分局制定了有奖举报办法,鼓励公众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对乱排废水、废气,乱倒废渣、污泥等污染土壤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4.土壤污染事件
安化县全年无因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超标或人居环境安全事件等情况。
四、地方开展的特色工作、经验和主要成效
一是出台了《安化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压实了责任。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
二是加强监管,严格准入,预防土壤环境污染。对经开区和高明循环经济工业园严格项目准入,严管环境污染。确定重点排污企业名单,加强对企业的监管。根据益阳市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里,我县要求15家重点排污企业开展土壤与地下水自行监测,并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同时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取缔一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加工小作坊、“散乱污”企业和集散地。
三是统筹兼顾,综合施治,开展土壤修复治理工作。今年扎实有序的推进了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实施,最快有效地确保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治理。其中金华锑矿历史遗留治理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并组织了验收评审会;大福镇木溪村场地污染综合治理应急工程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准备验收工作;安化县奎溪镇木榴村原松溪锑矿废矿坑环境污染风险管控项目和安化县马路镇金正锑冶炼厂遗留场地风险管控项目均已完成了发改立项、技术方案编制、招投标,工程建设正在紧锣密鼓的实施中。通过治理项目的实施,有效的控制了污染源,切断其继续污染周边环境的途径,阻止污染地块扩大。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及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县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由浅入深,由点到面,逐步推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
1、土壤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缺失,给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困难。
2、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晚、宣传少,还没有引起各级政府的足够重视,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也不够清晰。
3、土壤环境保护方面的资金投入不足,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没有专项资金来源,市场化投资渠道不够畅通。
4、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缺失使土壤污染修复工作进展缓慢,已经开展的一些治理项目也只是在局部地区和较小范围进行实验。
5、随着国家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显得十分重要和突出,工作面不断扩宽,土壤环境监管体系不完善,专业性强,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不相适,未能适应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求。
6、治理难度大,治理经费短缺。
(二)下一阶段打算: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细化措施,压实责任,扎实做好土壤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确保土壤环境保护落到实处。
1.严格土壤环境监管。以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和排放重金属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行业企业为重点,强化工矿企业环境监管;以肥料、农药、地膜和养殖饲料的生产使用为重点,加强农业生产过程环境监管;以危险废物收集、贮运和处理处置为重点,严管废物处理处置活动,严厉打击随意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行为,有效控制土壤污染加重趋势。
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政府对辖区内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负总责,明确工作任务,落实部门分工,严格目标考核;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损害、谁赔偿”的原则,落实企业治理土壤污染的主体责任;加大宣传力度,接受社会监督,逐步建立政府引导、部门联动、公众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建立土壤污染责任终身追究机制,对于因违规审批、违规建设项目等原因造成土壤严重污染的,依法追究责任。
3.加大土壤治理投入。按照“政府引导、企业担责、社会参与” 的原则,拓宽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资金渠道,积极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工作。加大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财政投入和科技研发力度。
4.加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以保障农产品质量、人居环境安全和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为出发点,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和公共服务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强化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
2017年以来地矿岗根据省国土厅、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局领导的关心指导下,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山恢复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四个方面开展工作,现对2017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分析论证,落实规划编制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的指导要求,我局委托技术单位编制《XX县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对“十三五”期间矿产管理的各项目标指标、主要任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山恢复治理项目进行规划设计,《规划》已经编制完成并经专家评审通过,已上报给县人民政府审定,审定通过后将由县人民政府报给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实施。
二、规范矿产资源管理
(一)开展矿业权人信息公示、固体资源统计工作
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安排部署,地矿岗按要求开展了2017年度矿山固体资源统计和年度矿业权人信息公示工作。我县XX矿、XX矿、XX石场均按要求在时间节点前完成数据填报、公示。
(二)推进石料采矿权整合,严格规范保障性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综合回收利用资源
做好XXXXX矿出让前期准备工作,该采矿权设置出让由县政府批准,我局委托省矿业权交易中心实施采矿权招标活动。2017年3月底,XXXX采矿权在XXX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出让。
按照局班子工作部署和矿山管理当前最新工作要求,地矿岗督促矿业权人编制XXX、XXX采矿权的矿山恢复治理、土地复垦、资源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该“三合一”方案于2017年10月组织专家评审,经研讨论证,方案获通过。
(三)推进XXX矿、XXX矿投产
按县政府统一部署,协调发改、科信、安监、林业、环保等部门做好XXX矿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办理。目前该项目采矿用地已基本落实,并取得环评批复、林地占用手续,我局已核发采矿许可证给矿业权人。矿业权人正在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待试运营后取得安全生产相关手续即可投产,预计项目2018年度可顺利动工开采。
XXX矿的项目用地由于涉及我县“多规合一”工作,我局已去函县规划部门,要求将矿区范围纳入XXX县总体规划,并督促矿业权人尽快办理环保、林业相关手续,组织编制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开发利用方案》,该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我岗已要求矿业权人尽快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协议书》,并按最新的政策要求设立矿山恢复治理基金。
(四)形成陆砂资源调查(详查)评价报告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最新工作部署,我局与相关技术单位及时沟通对接,将我县陆砂资源调查评价初步成果纳入《XXX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并对《规划》进行补充完善。
三、加强地质环境治理
(一)加快推进XXXX治理项目
积极推动XXXX矿山治理工程项目,委托技术单位加快项目相关技术方案的编制,并于2017年2月召集相关部门、业主代表、铁路企业举行听证会和现场踏勘,充分征集意见建议,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动向县政府上报,请求县政府与XX部门协调,征求XX部门意见,加大力度推进工作开展。
2017年12月,我局牵头协调环保、林业、安监、公安、发改、镇政府等单位,与省自然资源厅、省地环总站、资环院、省爆破行业协会有关专家,在对XXX进行实地踏勘后,召开该项目《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论证评审。经专家讨论,该《方案》基本通过评审,待技术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后送交XXX,以获得XXX企业对项目的同意和支持。
(二)推进废弃矿山恢复治理
为做好历史遗留、闭坑废弃矿山的恢复治理,请示县政府制定印发《XX县裸露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方案》,深入开展生态专项整治,联系技术单位对9个废弃开展矿山现状调查,要求原矿山企业履行矿山治理义务。
四、牢记宗旨,维护群众权益,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地矿岗认真、负责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XX潜在滑坡等7个隐患点进重点巡查和监控。根据省厅、局班子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地矿岗根据汛前、汛中、汛后等不同时段的具体工作要求,展开隐患排查、汛期巡查、汛后复查,确保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安全度汛,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工作:
(一)编制地灾防治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应急预案
我县“十三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于2017年6月17日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讨论通过,未来“十三五”期间将按该《规划》开展工作地质灾害防治与应急工作。
2017年,为切实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我局呈请县人民政府,代拟《关于印发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请示》,《XX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编制7个重要隐患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应急预案》,明确地质灾害监测防治相关责任,建立县、镇、村三级联防体系,将重要汛期地质灾害隐患点按照县、镇、农场、村委会、村民小组、农场连队、学校等层层分解责任到单位到个人,公布各隐患点负责人、监测人、预警人的姓名,联系电话,报警电话等。
(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动态管理
对县内7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按年度开展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更新有关监测人员信息。本年度,我局共调整更新3个隐患点的4名人员,分别是XX崩塌(更新2人)、XX不稳定斜坡(更新1人)、XX泥石流(更新1人),当前我局建立起7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共20名群测群防监测员体系,基本能够承担汛期期间的监测预警。
(三)落实汛期期间地灾“三查”工作制度
2017年汛期期间,我县先后遭受“XX”、“XX”、“XX”等台风侵扰。地矿岗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雨前排查、雨中巡查、灾后复查”的三查措施,做到汛前对各个重要地灾点加强检查,汛中对各个重要地灾点的险情进行巡查,汛后对各个重要地灾点进行核查,认真和预警人和监测人做好沟通,嘱咐他们在汛期对加强巡查监测,做好监测记录,一旦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四)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做好地灾监测预警
地矿岗在接到气象预警后,主动率先对地灾隐患点进行汛期排查,向地灾点监测工作人员传达省、县工作要求以及可能面临的不利形势,要求监测人切实做好排查到位、巡查到位、检查到位,发生灾情立即报告。加强与气象、水务、交通、乡镇政府、供电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传达和共享气象信息,准确把握台风等气象灾害动向,及时监控降水量。
(五)落实应急值守,确保信息上传下达
地矿岗严格落实台风期间应急值守制度,坚决贯彻省厅的有关部署,建立应急值守和报告制度。根据局班子统一部署,实行24小时值班待岗制度,定时报告最新情况,出现险情随时报告。全力做好我县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道路两旁、矿山其他存在地灾隐患点的防范工作,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17年度我局累计排查、巡查隐患点77次,接待省厅工作组、专家组7个共24人/次,配合省厅技术单位开展基础调查2次,对隐患点开展调查复核21个/次,组织7名监测员代表和3名本系统人员参加地质灾害防治培训会议1次、观摩学习应急演练1次。经过一年来上下齐心的努力工作,我县2017年度未发生地质灾害,汛期期间也未发生因灾害而转移受威胁群众的情况,未发生应急突发事件,确保本年度人员零伤亡。
五、2018年的工作计划
1、深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清理整顿,全面清理我县境内特别是涉及生态红线范围内的矿业权
2、推进XX矿山治理工程项目取得铁路企业同意,加强部门协调,加快推动项目实施
3、推进XX砂岩矿、XX页岩矿尽快进场投产,积极推动XX采矿权、XX采矿权的登记发证工作
4、做好2018年度汛期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巡查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高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探索适合我区社会经济发展实际的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体系和监督体系的建设模式,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区被确定为全国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区。区卫生局、安监局、区委宣传部、发改委、工业经委、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国资委、总工会研究决定,在我区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要把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作为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民生工程来抓。要抓住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契机,根据我区实际情况,逐步将基本职业卫生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内容,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职业病防治有关内容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咨询和信息收集等功能,为广大劳动者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劳动者、农民工提供基本职业卫生服务。
(二)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由区卫生局、安监局、区委宣传部、发改委、工业经委、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国资委、总工会九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市*区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区卫生局张基建局长任组长,区卫生局、安监局、区委宣传部、发改委、工业经委、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国资委、总工会主管局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卫生局卞福生副局长兼任,九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区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作用,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密切配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狠抓落实,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能力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要把基层职业病防治网络建设和能力建设作为夯实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抓紧抓好。要充分利用职业病防治管理,发挥医疗卫生资源整体优势,统一规划、合理配置。加强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机构网络建设。要着力加强,基层卫生人员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卫生局要在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培训中增加职业病防治的有关内容,积极组织开展培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业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的职能建设,完善我区监管体系与网络;工会组织要从关心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作用;经济和发展改革部门要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强化职业病源头管理,同时加强对所属企业的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
(四)加强宣传和信息交流
要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宣传。要重点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卫生科普知识,不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卫生防护意识和用人单位责任意识。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试点工作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整理,跟踪进展情况,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市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总结经验,推广普及
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总结经验,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接受市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的对试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评估。
二、职责分工:
卫生部门:将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相结合,按照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企业职业危害和预防治理工作,监督企业依法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和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组织对经营单位进行作业现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
宣传部门:积极推动健全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体系,加大职业病防治宣传力度。
发展改革部门:加强企业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的管理,从源头上把好职业病防治的关口。
工业经济管理部门:在所属企业的项目审批过程中强化职业病源头管理,同时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
财政部门:负责职业病防治项目的经费支持,加大对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监督劳动合同的订立,推进工伤保险覆盖率。
工会组织:及时指导企业工会组织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保障措施
防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相关部署,严格落实《安徽省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1﹞3号),以及我厅会同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的《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等工作要求,为全省持续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做出积极贡献,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继续强化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各地要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措施;县级以上主城区内施工现场严禁露天(或未密闭)搅拌混凝土、砂浆和灰土拌合;严控拆除过程中扬尘污染。实现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属地相关部门联网。
(二)持续提升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质量。根据《安徽省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标准》要求,排查和解决标准落实不高、措施不严等问题。指导企业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和完善内部管控机制。配合属地政府做好搅拌站布点规划和取缔无资质搅拌站工作;积极推进建设绿色搅拌站建设;实现搅拌站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全覆盖。
(三)持续推进城市道路扬尘管控。各地要加强城市道路扬尘管控工作,采取有效的降尘及防尘措施,降低道路扬尘。大力推进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持续加大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推进力度,提高城市建成区和县城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
1.压实监管部门职责。按照省大气办《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大气办〔2017〕27号)(简称27号文)要求,各市要落实市政道路(含轨道交通)、国有投资建筑工程、拆除工程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监管部门及层级监管责任。建立扬尘防治“三单制台账”(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清单管理。同时,市级监管部门要落实辖区内县(区、开发区)监管部门“三单制台账”全覆盖,按月更新“三单制台账”。
2.强化各方主体落实扬尘治理主体责任。各地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定期检查施工现场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情况。严格检查建设单位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方案和扬尘防治费支付情况,确保经费按时拨付,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新开工项目要暂缓开工。
(二)强化扬尘防治薄弱环节监管全覆盖
加强对各类园区(含自贸区)的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加大对市政道路(含轨道交通)、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含未批先建)和拆除工程(含未批先拆)巡查力度。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督查建设单位在开工和拆除前组织编制并上报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实际落实情况;施工单位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监理单位扬尘防治监理责任落实情况。对扬尘防控措施不到位的项目,要加大监督整改力度;对屡改屡犯、消极整改、拒不整改等情节严重的责任单位,要加大处罚力度。
(三)推进扬尘防治差别化管控
要结合《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预案》和本地实际,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协调联动,在属地大气办统一指挥下,互通工作信息,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分级分类管控,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时严禁“一刀切”。注重奖优罚劣,差异化管理,对扬尘治理成绩突出的工地,优先推荐申报文明示范工地、省市优质工程等。
(四)提高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信息水平
积极推动“智慧工地”建设,推广和应用先进的扬尘防治技术和设备,发挥科技在扬尘防治中的作用,提升施工现场文明和智慧化施工、信息监管水平。按要求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鼓励市本级建立统一监管平台,实现超标预警,远程控制施工现场降尘设施联动自动降尘。建筑工地出入口安装的视频监控系统对车辆冲洗情况可进行核查,视频监控资料需保留1个月,供监管部门核查和倒查。
(五)持续提升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质量
一是对照《安徽省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和《标准》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三单制台账”,对照台账问题,按期整改。解决好已建料场大棚规模不能满足产能需求,铲车作业区无抑尘措施,筒仓和搅拌主机收尘不符合强制性脉冲除尘设施要求,废水废渣管控不严等问题;指导企业健全内部各项环境管控制度。二是搅拌站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全覆盖,并与属地有关部门联网。三是推进绿色搅拌站建设,新建、迁建搅拌站鼓励按照绿色搅拌站要求建设,扶持有条件搅拌站改建为绿色搅拌站。各市应出台绿色搅拌站建设激励机制,引导和扶持绿色搅拌站健康发展。四是配合属地政府取缔无资质搅拌站,按照省大气办27号文要求,做好无资质搅拌站摸底排查上报工作。
(六) 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
持续加大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推进力度,提高城市建成区和县城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城市重点区域全面实施道路湿扫、吸扫作业,城市主要道路机动车道每日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洒水降尘或者冲洗,提高城市道路保洁质量和效率,有效控制道路扬尘污染。严格渣土运输处置监管执法,充分发挥数字城管平台作用,加强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
(七)推广新型绿色建造方式
加快完善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体系,加强国家级装配式示范城市、基地建设指导和监督,坚持质量安全和宜装配则装配原则,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本地区的钢结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技术,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培训宣贯。2021年是大气污染防治“十四五”开局之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大气污染防治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强化对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实现扬尘治理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要认真组织,深入到企业和施工现场宣贯《标准》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用好农民工夜校,对照《标准》边学边改,使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广大从业人员人人知晓,提高扬尘防治行为自觉。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上马街道居民免费提供公平、有效、安全、方便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提高社区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主要内容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共包括10项内容: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
三、主要职责
(一)街道办事处职责
研究制定街道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的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督促各社区协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社区居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职责
为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主体,在区卫生局的指导下,负责贯彻落实10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为辖区内全体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主动上门服务以及医疗服务和预防保健服务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社区卫生服务健康管理团队,配备专责人员,提供设施设备,为辖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实行信息化管理,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管理、随访、干预工作。
(三)各社区职责
配备专职人员,协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健康管理团队积极做好对社区居民的宣传发动及引导入户组织工作,使社区居民人人知晓、积极参与,全程配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站,保质保量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各项工作。
四、项目进度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8月上旬)
街道组织召开各社区动员会,下发实施方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工作站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积极与各社区居委会沟通、联系,各社区居委会要全力配合,做好社区居民的宣传、告知工作,为社区卫生服务健康管理团队的入户工作提供良好基础。
(二)全面实施阶段(年8月中旬至10月中旬)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工作站在街道办事处和区卫生局的指导下,各社区积极配合,对25个社区全体居民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三)项目自查补漏阶段(年10月下旬)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紧密结合实际,指导各社区卫生室工作人员及时查找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过程中未接受服务的人员,由社区负责通知未接受服务的人员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应该享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四)完善阶段(年11月)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整个项目进行分类、总结,提出街道居民相应疾病谱及干预措施并进行电子系统化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认真推进实施。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健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工作站要认真对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各社区要安排专人负责,积极协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工作站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发展大旅游,开拓大市场,形成大产业”的战略部署,以旅游规划为先导,加强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有序高质开发旅游产品,完善旅游服务设施,提升服务水平,不断开拓旅游市场,实现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把旅游业打造成为全县现代服务业的龙头产业。
二、工作目标
**年启动创建工作,2009年建成省旅游经济强县,2011年建成中国旅游强县。到2011年,实现年接待国内外游客330万人次,旅游经济总收入24亿元,旅游经济总收入占GDP比重8%以上,新建4家高星级饭店,创建3个4A级旅游区,2个3A级旅游区,前童镇、强蛟镇、长街镇等镇建成省旅游经济强镇,建成旅游产品丰富、发展环境良好、市场竞争力更强的长三角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基地。
三、主要任务
(一)统筹协调,政府主导。要进一步发挥政府对旅游业的主导作用,制定旅游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加快旅游产业发展;县政府每年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规划编制、重点旅游项目奖励、旅游信息化公共平台建设、乡村旅游发展、旅游商品开发、旅游人才培训等;重大旅游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四星级以上酒店和其他旅游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年度重点项目;加强旅游规划管理,以规划为依据,加快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拓展旅游项目的综合功能,提高旅游项目的开发水平;城市建设、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农业、林业、交通、水利、文化等产业规划,要与旅游规划相衔接,统筹考虑旅游景观功能。
(二)整合资源,打造精品。按照《**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以“一带两区多点”为旅游发展的基本格局,加快旅游休闲度假项目建设,重点打造**温泉休闲旅游度假区、**湾旅游度假区、前童古镇旅游区和十里红妆民俗文化旅游区等龙头产品;完善浙东大峡谷、伍山石窟、东海云顶、野鹤湫、梁皇山等旅游区的旅游基础设施,推进旅游产品的转型升级;加强各旅游区合作互动,打造西部森林观光旅游区、徐霞客古道观光带,优化游览线路,丰富旅游内涵;整合乡村旅游资源,适度有序地推进乡村旅游发展,重点发展文化特色明显、以规模农业和旅游区为依托的乡村旅游项目。
(三)完善功能,提升品牌。加快城市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以建设游客集散中心、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网络等公共服务体系为重点,不断完善城市的旅游功能;积极推进旅游餐饮服务标准化,开展达标创评工作,努力提升餐饮服务质量;加大对高星级饭店建设的扶持力度,引进一批国内有知名度的连锁品牌酒店,适度开发旅游经济型酒店和产权式度假型酒店,积极探索农家特色的乡村旅馆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旅游饭店的结构,提升服务水平;加快培育旅游商品市场、购物中心和特色街区,促进农副产品、文化产品向旅游商品转化;充分挖掘“**平调”、“民间婚俗”等**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开发能常年供游客欣赏观看的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娱乐项目,丰富**旅游的文化内涵。
(四)注重营销,塑造形象。建立旅游宣传促销专项资金,加大旅游整体形象和品牌的宣传促销力度;不断创新载体,注重宣传实效,充分利用开游节等重大节庆活动的宣传效应,整合资源,合力推介,不断扩大**知名度;充分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加大会议高端市场的专题宣传促销力度,积极拓展以杭州、上海为主的长三角地区的会议市场,抓住**年奥运会和2010年世博会的机遇,推广以**为旅游目的地之一的黄金旅游线,进一步开拓境外旅游市场;加快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电子商务系统和网络营销系统,推进与沪杭苏甬等主要客源地城市的旅游网站互联,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五)加强管理,优化服务。建立“风景旅游一体”的行政管理机构,理顺旅游管理体制,健全旅游行业服务标准体系,促进旅游行业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坚持依法治旅,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旅游质量监督机构,形成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市场治理联动机制,完善旅游投诉处理工作制度和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机制,切实保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权益;加强旅游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加大中高级旅游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及旅游从业人员的管理培训;深化旅游行风建设,建立完善行风督导制度,规范旅游服务行为,提高旅游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动员阶段(**年1月—**年4月)
1.**年3月底前,完成专项调研,制订创建实施方案和发展政策。
2.**年4月底前,出台实施方案和发展政策;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创建工作,分解工作责任;建立工作机构。
(二)创建省旅游经济强县阶段(**年5月—2009年12月)
1.制订方案。**年6月底前,各责任单位要对照《中国旅游强县评分标准(试行)》、《浙江省旅游经济强县检查标准》、《浙江省旅游强镇检查标准》、《浙江省特色旅游强村检查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评估分析,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2.组织创建。2009年3月底前,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创建工作责任分解和本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分阶段有步骤地落实创建工作任务。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对创建工作的检查指导。
3.巩固自检。2009年8月底前,组织专门人员严格按照《标准》对所有考核项目自检打分,查漏补缺,建立台帐,保质保量地完成创建任务。
4.迎接验收。2009年底前,迎接省旅游经济强县创建工作考核验收。
(三)创建中国旅游强县阶段(2010年1月—2011年12月)
1.组织实施。2010年6月底前,各责任单位在创建省旅游经济强县的基础上,制订本单位创建中国旅游强县工作方案,分阶段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2.巩固自检。2010年9月底前,在完成组织实施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开展考核项目的自检打分,查漏补缺。
3.迎接验收。2011年12月前,形成工作台帐,迎接中国旅游强县创建工作考核验收。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1年底前)
总结表彰旅游强县创建工作。
关于印发《罗店镇201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部门:
经镇政府分管领导批示同意,现将《罗店镇2013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遵照执行。
附:罗店镇201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2014年6月15日
罗店镇201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根据县综改办《关于印发京山县201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村奖补办〔201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罗店镇201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一、 总体工作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镇委、镇政府“建设现代农业强镇”总目标,依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积极推进美丽乡村试点工作;整合涉农项目建设财政资金,继续加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力度,建设一批群众急盼急需解决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项目;进一步完善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审批制度、财政奖补资金分配制度和考核管理办法。
二、 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划先行,政策引导,议事为主,筹补结合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各村要科学编制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年度计划和3-5年规划;对当年公益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按照议事程序,以农民民主决策、自愿筹资、直接受益为前提,政府给予奖补,使政府投入和农民筹资出劳相结合,全面发展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得到规定数量的村民认可通过后,才能纳入当年公益建设项目。
(二)坚持村申报,镇审核,县审批的原则。按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申报程序和审批程序,村级负责申报,镇集中审核后上报县审批。
(三)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原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要重点选取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作为切入点,务求取得实效。全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个数控制在50%以内,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和经济社会效益。
(四)坚持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原则。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确保议事程序规范化,制度科学化,资金申请真实化。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自觉接受村民监督。同时,适当兼顾上年度未纳入的村及县扶贫部门认定的贫困村。
(五)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共同扶持的原则。对纳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行政村,将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要按照镇委、镇政府统一部署,开展部门协作,积极整合各类项目和资金,共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三、奖补对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对象分为四类:一是村级公益建设项目。村级按照程序申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并经镇审核、县审批后纳入财政奖补的公益建设项目。二是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主要是经县批准后已纳入2013年度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项目。三是优秀等次村。2013年度被评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优秀等次的村,按照县综改办文件精神,在原有基数上上浮15%比例予以奖励,其奖励资金全部用于2014年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四是村庄环境整治项目。从财政奖补资金中剥离一部分资金用于全镇各行政村环境卫生建设。
四、奖补范围
201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仍以村内道路、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为主,严禁将村组公路以外的公路建设项目纳入奖补范围。今年申报内容主要包括:(1)村内道路(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点)。(2)小型农田基本水利建设。包括村内水渠、支渠以下的斗渠、毛渠;堰塘、桥涵、小型排灌站或排涝设施、泵站等。(3)村民认为迫切需要且直接受益的其他公益事业项目。
五、奖补资金测算依据
2014年度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财政奖补以县村奖补办制定的三个方面为依据;即以2012年度县统计局年鉴为依据,以村级人口、劳力和版图面积为基础,其测算方法为,人口按每人平15元、劳力按每劳平48元、版图面积按每平方千米1550元分别测算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各村人口、劳力以2012年县统计局年报为准,版图面积以县国土局分村数为准,不含村级以上水库、渔场、国有林场及镇城区面积在内。
六、奖补程序。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程序按照“先规划、后申报,先审批、后建设,先实施、后奖补”的原则,实行自下而上,先建后补的奖补程序。
1、确定项目。由村两委根据大多数群众意愿和可筹补资金的总体盘子,提出一事一议项目预案,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形成一事一议项目方案。方案应包括项目建设内容、资金预算、资金来源、完成时限等内容。
2、项目申报。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程序,确定财政奖补项目并提出补助申请。填报以下资料: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申请表,村“两委”召开会议根据多数群众的意愿提出预案,村委会召集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预案进行议事记录,代表会议表决签字记录,一事一议项目规划设计报告,项目工程预算方案,村民自筹资金银行存款对帐单等。资料由村两委上报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办公室审核。
3、项目审批。镇对村级申报奖补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镇审核同意后,签署意见连同申报材料汇总上报县奖补办,县级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汇总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批复,县奖补办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镇组织实施。
4、项目实施。经批准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在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和县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实施。村务监督委员会具体负责对一事一议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督。对专业性较强、安全性要求高的项目,由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配合村民委员会或村务监督委员会,对项目的设计施工及安全进行管理监督。
10万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原则上应由镇或村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1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公开招标以外(议标)的方式进行。所有项目必须实行合同管理,由村民委员会与施工单位(或个人)签订正式合同。项目完工后,必须编制竣工决算书。
5、项目验收。镇政府建立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考核验收制度。对专业性技术较强、安全性要求高的项目,由镇申请县奖补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一般项目由镇村奖补办组织考核验收。考核验收过程中必须有村民委员会干部、村务督理委员会成员。验收结束应由验收单位或部门出具验收报告,并有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成员、镇质量监管人员、镇纪检干部和分管领导签字。
6、项目审计。镇人民政府组织验收项目结束后,由镇财政所组织专班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专项审计。镇财政所按照审计结论拨付项目工程款,项目结余资金全额转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管护经费,按相关规定使用。
7、资金管理。村民筹资、村集体资金、社会捐赠等用于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由镇进行专户管理,分村专账核算,经村务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报村委会批准后,按工程进度和合同要求,预付给施工单位(或个人)。项目竣工验收后,以行政村为单位,经验收组成员验收签字,各村审核签字报镇审核同意后,填报财政奖补资金审批表,与施工合同、审计报告一并报县奖补办审核,县奖补办审批,及时将资金直接拨付到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户,由镇财政所将资金支付给施工单位(或个人)。
8、档案管理。镇和村应根据管理权限,建立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档案,将村民一事一议会议记录、村民签字、筹资筹劳方案、项目报告、公示结果、项目奖补申请、竣工验收报告、审计报告等相关原始材料汇总归档,做到一项一档,规范管理。
七、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4年5月)。召开全镇动员会议,传达上级关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相关政策,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项目报批(2014年6月)。各村结合本村实际和一事一议筹补资金额度,确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申报项目,并向镇村奖补办报送项目申报材料,由镇人民政府进行初审,完成之后报县奖补办进行审核。
(三)项目实施(2014年6月—11月)。项目村根据县审定批复的方案组织实施,镇做好指导、督促和检查等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奖补政策兑现落实,取得实效。
(四)考核验收(2014年12月)。根据有关考核验收办法,在镇对竣工项目进行初验的基础上,申请县奖补办对全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全面验收。
八、配套措施
(一)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民主议事机制。按照《湖北省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条例》规定,规范议事程序和范围,在严格执行一事一议政策,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确保农民筹资筹劳及时到位。议事过程和结果接受群众全程监督,不得超过规定范围向农民筹资筹劳,不得以行政命令方式下达筹资筹劳任务。
(二)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建立一事一议公开制度。一事一议项目建设规划、实施内容、筹资筹劳数量、奖补资金应及时向村民公布或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建立村民委员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以及村内老党员、老模范、老干部、老同志的监督员作用,实行村民议事全过程监督,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公开透明。
(三)建立村级公益设施管护制度。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明确一事一议公益设施的所有权,落实养护责任主体。建立一事一议村内公益设施管护机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形成的资产,归项目议事主体所有,由村级组织负责管理和养护。可成立相应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承担项目的日常管理养护责任。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农村公益事业,对现有的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可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实行市场化运作,提高公益设施的使用效率和养护水平。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委分管农村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罗店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要全面动员部署试点工作,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工作职责。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宣传引导、管理监督等工作,确保政策落实;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村级管理水平,进一步落实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制度,鼓励和引导农民开展好一事一议工作。
(三)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是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村务公开栏等广泛宣传。同时要加强对镇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全面掌握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程序、方法和有关政策规定,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合法、有序、规范进行。
(四)科学规划,有序推进。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要结合本村新农村建设规划,科学制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规划,优先考虑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