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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会议纪要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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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会议纪要

第1篇:大连会议纪要范文

关键词:獐子岛 “黑天鹅”事件 信息披露 消费性生物资产

2014年10月30日,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獐子岛”)三季报公告称,因为北黄海遭遇异常的冷水团,公司105.64万亩海洋牧场遭遇灭顶之灾,公司对该部分存货核销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受此影响,公司前三季业绩“大变脸”,由上半年的盈利4 845万元转为亏损约8.12亿元。一时间,獐子岛被质疑财务造假、资金被大股东占用等声音不断,这一事件被称为獐子岛“黑天鹅”事件。2014年12月4日,证监会、深交所以及大连证监局出具了对獐子岛的相关核查报告,表示未发现獐子岛存在财务虚假行为,也未发现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但是发现獐子岛存在决策程序、信息披露以及财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并责令整改。獐子岛在提出相关的内部的整改措施后,“黑天鹅”事件暂时告一段落。本文从财务视角对獐子岛“黑天鹅”事件进行分析。

一、獐子岛对重大事项披露存在严重瑕疵

目前,獐子岛关于“冷水团”导致遭难的外部证据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存货监盘结果,一个则是中科院海洋研究所的会议纪要。中科院海洋研究所的会议纪要提出了3点证据:(1)2014年1-8月,獐子岛水温波动幅度高于历年平均水平;(2)獐子岛底播西部海域的底层水温在6-8月下旬波动很大,日温差达到4°C;(3)2012年5月至2014年8月,受北黄海冷水团影响,较低的水温影响贝类生物生长。这些似乎说明,异常的外部环境变化是造成海底扇贝颗粒无收的主要原因。

假设以上证据属实,獐子岛对重大事项披露方面则存在严重瑕疵。有证据表明,獐子岛应有能力获取相关信息,一方面,獐子岛在2012年年报及2013年半年报、年报中反复强调,公司在獐子岛海域已经构建了北黄海冷水团检测潜标网,实现了对底层水温变化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测;另一方面,中国科学院近海观测研究网络黄海站监测数据及开放航次调查数据,作为公开的数据,獐子岛可方便获取。然而,尽管灾难发生在6-8月,獐子岛直到10月份才进行披露,也就是说,公司在知道或应该知道水温变化异常的情况下,依旧没有主动披露。而作为上市公司,除了定期公布常规性的公告之外,獐子岛还有及时向投资者披露有关的灾难信息的义务,因此,獐子岛在此次“灾报”之前存在隐瞒公司重大事项的嫌疑。

正是出于上述原因,大连证监局认定:“公司对于由浅海底播到进入 45米以上深海底播的经营环境变化事项仅在定期报告中进行简单披露,未对相关风险进行详细披露及揭示”,獐子岛在对重大事项披露上存在严重瑕疵。

二、獐子岛存货核销以及减值计提依据仍受质疑

獐子岛2014年10月30日的公告宣称:獐子岛决定对105.64万亩海域、成本为7.35亿元的底播虾夷扇贝存货放弃采捕,进行核销处理,对43.02万亩海域、成本为3.01亿元的底播虾夷扇贝存货计提跌价准备28 305万元,扣除递延所得税影响2.54亿元,合计影响净利润7.63亿元,全部计入2014年第三季度。

此公告宣称,獐子岛存货核销以及减值计提依据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存货监盘结果,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关于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海域底播虾夷扇贝监盘、核销及计提跌价准备会计处理的专项说明》,该事务所于2014 年10月18 日、 2014 年10 月20日、 2014年10 月25 日3天,采用了“拖网+水下电子摄像”相结合的抽测方式,进行了秋季底播虾夷扇贝存量抽测,盘点面积为10亩。也就是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仅用3天时间,以10亩海域作为抽样样本进行抽测,就完成了1 500亩海域消耗性生物资产的盘点工作,由此可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存货监盘是十分粗糙和草率的。而即便如此,1 500亩的监盘面积,仅占105.64万亩海洋牧场总面积不到0.09%,以不到千分之一的抽样结果推断出虾夷扇贝全部死亡的结论,难以让投资者信服,投资者依旧无法认同獐子岛存货计提减值及核销的合理性、合法性。

三、獐子岛生物资产披露不充分、不透明

作为海洋水产养殖业,属于容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行业,农业性存货(生物性资产)存在自然风险,对于这点,投资者是可以认同的。在獐子岛事件中,投资者与獐子岛争议的焦点主要在于:到底有多少2011年底播的扇贝,多少是2012年底播的扇贝。然而,从獐子岛2014年12月30日之前公开的财务报告中,投资者并不能获取相关的信息。

以獐子岛2014年半年报为例,其在资产负债表中未单独列示生物资产的账面金额,而是将生物资产金额并入存货金额进行统一列示,生物资产的金额仅是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显示,如表1所示。

从表1我们可以看出,獐子岛消费性生物资产金额巨大,达到了2.15亿元,占全部存货(2.836亿元)的75.81%。但是,在财务报告中,獐子岛对于金额如此巨大、比重如此高的消费性生物资产的结构组成只字未提。因此,在此次事件中,消费性生物资产中,有多少是虾夷扇贝、多少是海参鲍鱼,而在虾夷扇贝中,有多少是2011年底播、多少是2012年底播等这些重要数据,投资者都无法获取。直到2014年12月5日,獐子岛《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有关事项的专项核查说明》,才对其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明细构成进行了说明。这说明了獐子岛对消耗性生物资产的相关披露是非常不充分、透明的。

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缺乏对农林牧渔业的针对性规范,而另一方面,也是獐子岛钻了我国会计准则规定的漏洞。

四、农业审计资质认证环节缺失,会计师事务所存货监盘流于形式

与制造业上市公司存货不同,海洋水产养殖业上市公司的存货都分布在广阔海域内,大多是像扇贝、鱼虾等存于海底的、会移动的生物资产,存货监盘相对而言,专业性更高,难度更大。但是,由于我国没有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农业审计资质的认证,对农业审计也没有联合独立农业专家进行共同审计的硬性要求,审计师去盘点深藏于海底的生物资产时,由于专业能力不足,或是容易被上市公司所误导,或是程序流于形式,对于企业存货的情况难以精确的掌握。

在獐子岛事件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师,并未联合相关的独立水产农业专家进行存货监盘,而是与獐子岛联合进行存货监盘,因其在存货监盘过程中,存在监盘时间短、监盘覆盖面小等问题而广受诟病,投资者也对其存货监盘结果表示质疑。

参考文献:

1.杨毅沉.黑天鹅事件偏爱农业上市公司 巧合还是必然[N].新华网,2014-11-5.

2.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獐子岛: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会议纪要[R].2014-10-21.

3.獐子岛公司.獐子岛关于大连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R].2014-12-31.

4.獐子岛公司.獐子岛股份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R].2014-12-31.

5.獐子岛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有关事项的专项核查说明[R].2014-12-5.

第2篇:大连会议纪要范文

【关键词】 :EAM系统 ;地铁; 设备管理

中图分类号:U231 文献标识码: A

0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的脚步不断加快,城市人的逐年增加,公共交通的压力也随着增加,地下轨道交通的快速发展不仅缓解道路交通的压力,同时也为人们的出行带来了便利。为了满足地铁运营的需求,地铁设备种类多,高密集也成为了该行业的一个特点之一[1]。为了保证地铁安全可靠的运行,各类设备的有效管理管理成为了工作的关键环节。设备的信息化管理势在必行。EAM是一套高效的设备信息化管理系统,将提升设备管理效率,优化设备管理工作。

1 地铁设备管理现状

地铁设备行业接口较多,由于缺少信息化系统平台,无法对设备信息进行集中管理,主要表现一下三方面:

(1) 设备基础信息不完整

由于各部门统计的格式和内容不统一,会造成设备基础信息的不完整;设备信息分散也容易造成信息的丢失。

(2) 查询设备信息困难

设备信息的统计和查询,在传统模式中,只能依靠人工进行,无法实现使用互联网查询设备的信息[2、3]。

2 EAM系统简介

EAM(Enterprise Asset Management)企业资产管理系统,是指企业设施的价值管理和设施的全生命过程维护保养的管理系统。主要功能是以设施的物质形态和价值形态为主线,从设施的规划、设计、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更新到最终的报废;从设施最初的购进投资,维修费用支出、折旧、更新改造到资金的筹措、积累、支出等的管理进行全程跟踪。[2]

3 EAM系统功能模块建立

依据地铁设备管理的特点,结合EAM系统的功能特点,建立适合地铁设备管理的系统需要包括以下功能模块:

(1) 设备档案管理模块

设备档案管理是指对设备在EAM系统中进行注册,注册后可以实现对设备信息调整、查询。设备的档案建立要从设备筹备、招标、到货检验、质量检测、安装环节等几方面展开。该模块建立过程中,应该集中整理设备信息、管理供应商等有关信息,并做好设备台账、工程图纸,联系单、会议纪要等资料的管理[4]。

(2) 设备维护管理模块

通过EAM系统,编制各位设备的维护保养内容,保养项目的工作标准,保养完成后的质量检验标准,根据编制的维护保养的标准,编制保养计划,保养负责人,保养工作流程,保养使用工具和保养流程,记录维护保养的执行情况。EAM系统通过建立的维修标准和维修计划进行记录,并进行信息描述,维修消票,形成维护管理的闭环模式。

(3) 设备故障管理模块

随着设备的现代化程度越来越高,因而设备的故障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因此建立完整的设备体系是非常重要的。通过EAM系统,建立设备故障维护跟踪单,从收到维护指令、维护备料,故障维修单填写,到设备故障处理完成,形成个完整的闭环状态。通过建立的维护跟踪单台账,可以查询任何一单故障处理的信息,即时掌握设备的状态。

(4) 工单管理模块

工单管理系统是EAM的核心功能。通过EAM系统的工单系统可以详细的查询工单计划和时间安排等信息,包括计划的维修工作步骤、人员、工具、耗材、费用、相关文档和故障等。用户可以根据情况制定工作流程完成计划、评审和批准工单[5]。

(5) 委外作业模块

EAM系统可方便的实现设备设施维护检修流程的管理。通过EAM工作流设计器,可实现维护检修工单的申请、审批、计划、排程、执行、汇报、关闭管理。可对工作流程进行跟踪,实现实时掌握委外工作的进展。

4 结束语

随着地下轨道交通的不断发展,地铁设备的管理工作尤为重要,针对地铁设备管理工作的特点,有效引入信息化管理平台,创建完善的设备资产管理体系,通过建立设备档案管理模块、设备维护管理模块、设备故障管理模块、工单管理模块、委外作业模块,提升设备管理工作的时效性,让设备管理系统发挥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 李悦,信息化在哈尔滨地铁设备管理中应用构想[J],电脑知识与技术,2012,20(8).

[2] 温雪 ,大连地铁设备维护管理系统的研究[D],大连交通大学,2008.

[3] 陈蕾、吴道章,城市轨道交通资产管理初探[J],都市快轨交, 2007,20(4).

第3篇:大连会议纪要范文

一、成员组成

联席会议由政府办公室、物价局、服务业局(粮食局)、委宣传部、教育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交通局、农发局、统计局、政府法制办、供销联社、工商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由政府常务副长任总召集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物价局局长、服务业局局长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1名分管领导为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物价局

二、主要职责

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及大连关于价格调控的政策措施,推进价格监管工作;制定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协调解决价格调控监管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检查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研究提出完善价格调控监管对策和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或企业组织生产和流通。

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主要责任是通报全价格调控监管工作情况,专题分析重要商品价格异动或可能出现的波及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和价格隐患;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专项工作;向联席会议提出加强价格调控、价格管理的对策和建议等。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物价局:负责组织实施各项价格监管和应急措施。强化民生价格监管,依法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收费管理,严格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强化价格监测,落实场价格巡查制度,对场价格情况进行监测、预测和分析,及时向政府提出价格预警预报应急方案。

服务业局和粮食局:负责生活必需品场供应的协调工作,做好场调控及完善商品投放网络。加强场建设,保证副食品流通环节畅通,采取鼓励农超对接等措施,降低物流成本,稳定价格水平。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加强生活必需品场监测,及时掌握场情况。落实群众生活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加强产销衔接,积极组织货源、充实库存,保证重要商品供应不断档。进一步制定完善猪肉等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预案,及时向政府提出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的建议,保障场供应。贯彻落实粮食收购最低保护价政策,收集、整理、分析和预测粮食场供求与价格动态,组织实施应急粮食采购、加工、调运和供应,确保粮食供应和场稳定。

委宣传部:负责在新价格政策或在价格异动中指挥、协调新闻媒体及各种传媒渠道统一宣传口径,把握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教育局: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合理、合法收费,并加大检查力度,强化目标考核。

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全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收费工作,对违纪收费行为单位和个人予以责任追究。

民政局:负责价格波动期间对优抚对象、城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及特殊困难人群的组织、统计和救助工作。根据价格指数上涨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启动低保标准与物价指数挂钩联络机制,会同财政、劳动、价格管理等部门制定对全城乡低保对象的补贴政策及实施办法,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财政局: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管工作,落实好应对物价上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所需资金,保证各项补贴政策的贯彻落实。

人社局:负责建立和完善临时社会救助联动机制。根据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及时启动社会救助与价格指数挂钩机制,对弱势群体实行临时救助。

交通局:负责与价格主管部门建立运输场价格运行监管机制,加强对客运、货运场的管理,建立应急运输保障预案和“绿色通道”,做好重点物资应急运力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应急商品供应的需求。

农发局:负责落实扶持农业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有利于扶持米袋子、菜篮子等基地建设的政策措施,根据场需求,指导基地和农户抓好农业生产,推进蔬菜产业化发展,保持生猪生产适度增长,扩大家禽、水产品规模化标准养殖,做好禽蛋、牛奶、水产品等主要副食品的供应工作。

统计局:负责做好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及相关商品价格指数的统计、分析、预测及场调查,把握好口径。当价格总水平超过调控预期目标时,及时向联席会议报告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政府法制办:负责对有关部门出台的涉及价格、收费等方面文件合法性规范性的审查。

供销联社:负责落实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组织、调运、储备及供应工作。积极推进农产品场体系建设,力求农产品低成本供应场。

工商局:负责各级各类商品交易场监管,依法查处各类商品交易场经营主体囤积居奇、欺行霸、强买强卖、短斤少两、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商品流通领域扰乱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场秩序。会同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违法经营单位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经总召集人同意,适时召开,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分析场供求情况,通报、交流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责分兵把口,认真负责。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积极配合联席会议抓好贯彻落实。

(二)当价格总水平出现异常变化或部分重要商品场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可应急召集联席会议,分析判断近期物价上涨和波动原因,讨论提出启动价格调控应急预案,拟定保持物价相对稳定的工作方案,为政府决策提供建议。

第4篇:大连会议纪要范文

【关键词】高压旋喷桩;地铁隧道;地面加固;应用

前言

在经济发展的带动下,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交通建设也得到了飞速发展。轨道交通作为一种十分便利的交通运输方式,可以有效缓解城市道路交通的拥堵情况,而且轨道交通速度快,连续性强,运输量大,清洁无污染,对于城市的发展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在轨道交通建设中,受各种情况的影响,常常会面临隧道拱顶地面下沉或洞内塌方,这就需要对其拱顶地面进行加固。高压旋喷桩的地面加固应用,可以起到良好的效果,应该引起相关人员的重视。

1 高压旋喷桩概述

高压旋喷桩,是指通过高压旋转的喷嘴,将水泥浆喷注入土层中,与土体充分混合,从而形成连续搭接的水泥浆固体,对土层进行加固的一种施工方法。这种施工方法具有占地面积小、振动小、噪音低等优点,但对于特殊的不能使喷出浆液凝固的土质则无法产生良好的效果。这种施工方法一般用于加固软弱地表或地基、提升土层的抗剪强度、改变土体的变形性质,使得地层在各种荷载作用下,不至于产生过大的变形。

高压旋喷桩的加固原理,主要是在超高压(20-45MPa)旋转喷射的水泥浆的作用下,对软弱土层进行冲切破坏,进而实现与水泥浆的原位搅拌混合,形成具有高承载力、低沉降的混凝土桩体,与被水泥浆挤得更加密实的桩间土体一起,形成复合地层,大幅提升地层的承载能力及抗变形能力。

2 高压旋喷桩在地铁隧道拱顶地面加固中的应用

2.1 工程概况

重庆市轨道交通一号线(朝天门~沙坪坝段)歇台子车站~石桥铺车站区间隧道起讫里程:K10+577~K11+176.265段施工,全长599.265m。隧道采用暗挖法施工,顶板埋深为9~20m,围岩级别分别为Ⅵ级、Ⅴ级、Ⅳ级。ZK11+124.13~ZK11+176.265段及右线YK11+123.652~YK11+176.248段为单洞单线隧道, 顶板埋深为9~10m,其中人工回填土厚度达8m,该段围岩级别为Ⅵ级。2008年8月10日下午施工至里程K11+147时,发现拱顶有大量漏水现象,大约半个小时后,隧道发生塌方。经市轨道集团、勘察、设计、监理现场勘查后确认为改迁φ400自来水管接头破裂漏水引发塌方。为保证隧道顺利通过塌方区,确保施工工期,经五方会议纪要确定,对歇石区间隧道洞顶K11+137.13~+152.04塌方段采用高压旋喷桩进行加固,旋喷桩桩径0.6m,桩间距1.2*1.2m,呈梅花形布置,其中,K11+147.92~+152.04段洞内已施作钢拱架,每根旋喷桩加固至隧道拱顶;K11+145.92~+147.92段旋喷桩加固至隧道底板标高;K11+137.13~+145.92段旋喷桩桩底嵌入砂质泥岩,具体发生数量由现场监理签字确认。

2.2 施工准备

(1)总体安排

高压旋喷桩施工应尽快完成,防止再次发生坍塌或地表、四周建筑物发生较大沉降、塌陷。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对管线、地表及周边建筑物的监控量测,发生异常情况,立即采用保护措施,确保各种管线和周边建筑物的安全。

(2)人员准备

项目部组建一支高压旋喷桩专业施工队,负责全部施工过程,施工人员共计30人。

(3)工期安排

从2008年8月16日到8月27日,一共12天。

(4)设备准备

包括旋喷桩机、喷注浆泵、灰浆搅拌机等设备,同时做好设备的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待机状态。

2.3 施工工艺

(1)布孔

在施工前,需要使用全站仪,对旋喷桩的内外边线以及第一根桩的中心位置进行确定,做好施工放样工作,同时将放样误差控制在5cm以内。布孔完成后,需要对桩位进行复核,复核频率为每20根桩一次。

(2)钻机就位

在钻机就位前,必须对高压设备和管路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的压力和排量能够满足施工要求,而且管路系统的密封圈良好无破损,各通道和喷嘴内没有杂物。检查各种仪表是否显示正常,没有标定的计量仪表必须进行标定。钻机安放在设计孔位上,使钻头对准孔位中心,纵横向偏差不得大于50mm。为保证钻孔达到规范要求的垂直度偏差1%以内,钻机就位后,必须作水平校正,使钻杆轴线垂直对准孔位,并固定好桩机。

(3)钻孔

钻孔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将注浆管放入预定的深度。在钻孔过程中,需要随时关注钻机机架的垂直度,将其偏差控制在1%以内,同时确保孔位纵横向偏差不大于50mm、孔深不小于设计深度。

(4)水泥浆配置

旋喷桩使用的水泥为强度等级32.5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在配置过程中,要将水灰比控制在1:1,以消除离析现象,同时加入约为水泥用量2%的早强剂。单桩水泥用量按现场试喷后确定水泥用量。

(5)喷射注浆作业

喷射注浆是高压旋喷桩施工中最关键的一个环节,需要尤其重视。在旋喷钻杆到达设计深度后,启动高压泵,待泵量泵压达到设计要求后,自孔底由下而上进行喷射注浆作业,直到达到桩顶设计标高。为了强化加固效果,在桩头1m范围内进行二次旋喷。施工过程中,必须时刻注意检查浆液初凝时间、气浆流量及压力、提升速度、旋摆速度、喷射方向等参数是否符合试桩要求,并随时做好记录,如遇故障及时排除。

(6)质量控制

首先,在施工前,需要对施工材料、施工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避免不合格产品的使用,也可以有效避免设备故障造成的停工、安全事故等。其次,在喷射结束后,受离析作用的影响,桩体会出现一定程度的收缩,要及时采用水灰比为0.5的水泥浆进行补灌。然后,要对施工工艺参数进行合理选择。该工程中,工艺参数主要包括:

高压水:15~20Mpa,流量70~80L/min;

压缩空气:压力0.5~0.8Mpa,流量0~3m3/min;

水泥浆:压力30Mpa,流量70~80L/min;

提升速度:8~15cm/min ,旋转速度8~12r/min;

喷管直径:二重管法2φ2.0mm,喷嘴夹角180°。

采用水灰比0.55:1,水泥掺入量28%,高效减水剂掺量0.6%。

3 结语

在加固完成后,对新的地层进行静载试验检测,发现地层的承载能力大大增强,可以满足工程设计要求。实践证明,高压旋喷桩在地铁隧道拱顶地面加固中的应用,产生了良好的效果,与其他桩基处理方式相比,施工速度更快,工期更短,同时可以节约30%左右的资金,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应该得到推广和普及。

参考文献:

[1]罗焰.高压旋喷桩在高填方地基加固的应用[J].山西建筑,2011(15).

[2]骆祥平.高压旋喷桩在地基加固中的应用[J].江苏建筑,2013(3).

第5篇:大连会议纪要范文

关键词:市政污水处理;配套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市政的污水处理工程一项重要的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工程,是公共设施建设重要的组成部分。当今社会,环境污染与水体污染犹如洪水猛兽般向人类袭来,如何进行污水处理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需要一个好的污水管理模式,为人们的生产和生活用水提供可靠的保障,如何减缓废水产量的增加是一项伟大的工程,建立健全城市净化污水系统任重而道远,是进行城市建设的关键组成部分,所以分析市政的污水处理管理模式,是平衡各方面利益的一个焦点内容。

一、市政污水处理配套工程的相关分析

近年来,市政污水处理配套工程的建设以及运营正在逐步的推进与完善当中,与其相关的市政污水处理配套工程的项目管理也得到了极大程度的应用。对于市政污水处理工程来说,往往只专注于研究污水处理的相关技术,而潜意识的将污水处理配套工程施工及相关运行中所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忽略。究其原因,出现这种局面的主要问题在于投资项目中的小型个体,这些小型个体在污水处理配套工程建设中,为着各自的利益,疏于管理,只求结果。但从总体上来说,我们不得不承认,污水处理配套工程是市政工程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因而对需要对市政污水处理配套工程的项目管理的系统性与整体性开展深入的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在时间维度上进行分析。我们知道,每个项目都有生命周期。市政污水处理配套工程项目的生命周期是衡量这项工程成败的关键,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一般情况下,项目的生命周期主要分为四个阶段,这四个阶段是:了解工程项目的概念、开发,掌握工程实施的具体过程以及工程项目的验收,这四个阶段构成了工程项目的完整生命周期。所谓工程项目的概念阶段主要是在承接工程后,在了解相关文件的基础上,实施相应考察,对工程有个整体的感知,调查相关市场需求以及工程的先进技术结合项目经济的合理性,形成报告等待审批;工程项目的开发阶段是指在概念阶段的基础上,对项目所涉及的领域进行明确,组建专业的项目管理团队,对项目进行最系统、全面的调查,确定项目的施工方案;掌握工程实施的具体过程阶段指的是明确相关工程施工管理机制,明确质量控制中各项标准和机构成员的质量责任制。建立工程的鼓励机制、监督管理机制、信息沟通机制等,对项目中的各项工作进行落实,同时通过有效机制杜绝各项目管理部门发生推诿、扯皮现象,使工程项目能够有效地实施;工程项目的验收阶段是指施工单位对项目工程进行系统的性能测试、质量效果评估后,对施工项目所涉及的外部设施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将资料进行整理。对于市政污水处理配套工程项目的整体实施,工程管理人员必须对污水处理建设工程的生命周期有一个科学的把握,重视四个不同阶段的不同管理方法,积极推进项目的进程。

在对污水处理配套工程的项目管理模式进行分析时,我们不单只是对其生命周期进行一个合理地把控便能解决问题的,我们还需要从只是维度方面对其进行一个准确,有效的分析。针对污水治理项目知识维度的特殊性,即复用性特别强。因此在时间的维度分析基础上,需要从项目的特点、背景、利益等方面进行详细的分析与有效的论证。市政水污染处理配套工程具有一下特点:系统性,目标性以及一次性。其中一次性指的是项目建设过程中要目标单一且明确,不能存在重复性的任务。系统性则指的是一个项目必须具备反复循环的生命周期。利益关系指的是一个项目必须有相关利益者的直接参与,使相关利益者在各个环节中都能感觉到自己的重要性,所以在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参照项目的实际完成情况及影响成度,对项目的结果和目标施进行控制。对于一个污水治理项目管理团队来说,需要对各利益者的相关权益进行明确、科学的分析下,对项目的实际需求进行认真的思考,综合各种因素划分等级,并提出策略和方案,与相关的利益者进行沟通,仔细认真的听取他们语言的关键点,尽可能多的将他们所提出的内容都罗列到项目管理计划当中,最终达到相关利益者在目标,经费,需求,范围等各个方面都满意的程度,如此这般不断地扩充、完善项目管理计划。

除了以上提到的时间维度分析以及知识维度分析,我们还需要分析项目管理模式的保障维度。目保障维度它是一种方式,一种用于排除影响污水处理的方式,主要包括工程工期延误所造成的污水处理受影响,质量失控所造成的污水处理受影响等。在这个排除过程中,我们需要对范围进行管理,对进度进行管理,对资源费用进行管理,对质量进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中的范围管理是指在招标、投标实施后确定的项目施工的工艺和用材用料等。而进度管理是指根据施工项目的具体结构,确定土建工程施工单位的工作进程,根据各部门的工作量确定工作人员的分配,对施工项目的整体分配做到合理部署。在分解工作结构、了解项目进度计划后,对工程项目具体的人员、材料需求进行科学的规划和分配。同时需要结合施工的人力资源的成本,以及施工的进度和预算,绘制一份完整的人力成本累计曲线,我们将其称之为进度管理。

简而言之,污水处理配套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关键所在是项目的精细化管理,只有做到施工项目的精益化管理,才能在项目的施工中占据主导的地位,最高效的保证项目管理的完整性与创新性,我们上诉的这些管理分析,能够目标明确地,用最短的时间,在最大的程度上解觉污水处理配套工程中所遇到的一系列实际问题。

二、市政污水处理项目管理模式的应用

市政污水项目的管理模式,对改善当地社区的生态环境,造福居民,服务社会起着积极的作用,在配套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期间,虽然会出现一些问题影响工程的推进,但是,在经过上述的各种分析后,我们都能快速的找出解决办法,诸如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选址问题等等都可以很快的进行在准确的调整。但是,在整个污水处理配套设施的项目管理模式应用中,我们还是不能掉以轻心,毕竟这样一个浩大的工程总会出现一些考虑不到的突发因素,为此,我们必须充分做好防范措施,预警机制。时刻将范围管理,变更管理以及沟通管理进度管理作为重点的实时监测对象。为了保证该管理模式在实际工作中的有效性,我们有必要针对项目管理模式实施相应的一些保障,我们需要重视团队的组件,在项目管理保障中,我们可以制定相关的计划对应表,对项目的整体性进行全面的把关。当施工条件不具备或者存在多次变更现象时,出现了工期长期延迟并且影响项目验收以及维护的问题时,项目管理者可以引进例会制度加强项目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沟通管理,周期性的交流问题,现况发展问题,增加各个施工方的责任紧张感,提高项目的优先级,一般这样的会议内容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立例会制度,确立时间 ,地点以及主要的参与人员和议程情况;2.明确会议目的,相互进行信息沟通,预防项目变更可能造成的诸多影响,放弃一些无意义的会议,高效、集中的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3.提前会议的通知,广泛征求一件,集中讨论,由核心人员进行决策;4.需要做到会前就相关资料,节约时间用以解决主要矛盾;5.在会议的末尾,进行会议内容提炼与总结,重申工作重点,形成会议纪要,督促检查现场实际完成情况。在竣工管理方面,我们也应建立健全验收标准和验收流程,规范污水配套项目过程中的变更管理过程,建立项目里程碑,进行记录试运行报告,详细运行记录文档等管理工作。大致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1.按照合同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竣工验收步骤,文档表格内容;2.结合施工过程中的了解情况,对项目目前的额完成程度和产品质量范围进行核实,形成详细的竣工验收报告单;3.作为市政的污水处理配套工程,其验收工作的隐蔽性要做好,项目管理者必须明确隐蔽工程的验收要求,及时会同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三、结语

综上所述,市政水污染处理配套工程项目管理是进行全面管理的关键途径,合理的运用各项项目管理模式,能够有效的解决质量失控、工期延误等一系列问题,为市政水污染处理配套工程的标准化,系统化奠定一定的基础,切实的保障了社区日常生产生活的正常运行。在实际的工作中,项目的规模可能比较小,项目的管理不受重视,但是即使是这样,项目管理者也应该把每一次的管理活动都认真对待,作为一次理论联系实际的演练,在工作中逐渐丰富和优化项目管理框架,为日后的项目管理积累经验。

参考文献:

[1]赵亮.针对市政污水处理配套工程的项目管理模式探究[J].节能环保,2016(10).

第6篇:大连会议纪要范文

[关键词]实际承运人;无单放货;法律责任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5)03 ― 0029 ― 03

在国际海上运输中,常常存在承运人将其所揽货物委托给实际承运人运输的情况,产生了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在运输中的责任承担问题。若出现实际承运人不凭单放货的情况,其能否构成无单放货,若构成需符合什么标准?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为何种性质?是违约、侵权亦或是法定责任?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何如,司法实践中又如何操作?这都是解决实际承运人无单放货的法律责任需回答的问题。

一、 实际承运人与其他主体间的关系

在海运法律制度中,实际承运人(actual carrier)的概念首先出现在《汉堡规则》,而我国《海商法》相关规定基本上与之一致。而在2008年的《鹿特丹规则》中没有出这一提法,但其专门设计了一个新概念――履约方(performing party),以涵盖实际承运人及其他接受承运人委托从事运输的人。但由于该规则接受程度有待商榷,且在实践中包括我国仍采用实际承运人的说法,此提法依然具有广泛接受性。理清实际承运人与海运中其他主体的关系是明确实际承运人法律地位,明确承担的法律责任性质的前提。

(一)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的内部关系

从《海商法》第72条可见,承运人为实际承运人签发的提单上的托运人。由此可知,两者关系是委托合同关系,可能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承运人自己委托实际承运人运输,两者为运输合同关系,实际承运人与原托运人间无运输合同关系;另一种是承运人以原托运人身份向实际承运人订舱,实际承运人接受,两者间依然存在委托关系。此时,同一批货物可能有两本正本提单――即承运人签发给托运人的提单和实际承运人签发给承运人的提单。但只有前者能够成为物权凭证,否则违反一物一权主义,而实际承运人签发的提单只是委托合同的证明和物权收据。

(二)承运人、实际承运人与托运人的外部关系

1.承运人和托运人的运输合同关系

海上运输合同的基础当事人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从《海商法》第41条、第42条可知,海商货物运输合同由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订立,两者为运输合同关系,双方权利义务由合同规定。

2.实际承运人与托运人的实际运输法律关系

实际承运人与托运人间没有直接签订合同,提单中没有实际承运人的名称,收货人也不能根据运输合同直接追究其运输责任。实践中,实际控制货物并进行运输行为的是实际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为实际运输关系,但这种关系为何性质?是转委托亦或托管?《汉堡规则》和《海商法》对此均没有定性。

3.实际承运人与托运人的托管关系

英国司法实践将此定性为托管关系,根据托管、分托管的概念加以解决。笔者较为认同此种观点。具体而言,托运人与承运人间是托管关系,承运人委托实际承运人运输时,就构成分托管。托管关系与合同关系截然不同,可以独立于合同关系之外。

在Morres v. C.W.Martin & Sons,Ltd.案①中,丹宁勋爵对货物所有权人与分托管人的关系分析如下:“若分托管是有偿的,则分托管人对货物所有权负有受托人对货物所有权人的全部义务。货物所有权人可以因货物灭失、损坏直接受托管人。除非受托管人可以证明货物的灭失、损坏不是他或其雇人的过错,否则其应当承担责任。”而Gilchrist Watt & Sanderson Pty,Ltd. v. York Products Pty,Ltd.案①也明晰了对货物的安全充分注意之义务并非存在合同关系才必须履行。

二、 实际承运人构成无单放货的标准

由上述相关主体的关系分析可知,实际承运人的合同相对人为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是事实运输关系或分托管关系,因此其负有凭正本提单放货的义务。构成对托运人的无单放货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主要为以下两项标准:

(一) 交货对象

实际承运人交货对象是判断其是否承担放货义务的基础,而放货义务也与实际承运人承担无单放货法律责任相联系。根据《海商法》第42条规定,实际承运人的运输义务来自于承运人的委托。对此要分情况论述。

第一,在转运和联运的情况下,不存在实际承运人无单放货。因为实际承运人所履行的义务是在目的港交付货物,无需接触承运人以外的收货人。

第二,在承租人从事租船运输的情况下,可能产生实际承运人无单放货的问题。出租人即实际承运人,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按照承租人即承运人的指示收单放货,代为履行放货义务,符合《海商法》第85条规定,可能会产生其无单放货的情况。

第三,实际承运人放货时,若承运人指令凭单放货,而实际承运人却无单放货的,会产生两种法律后果:一是根据合同的相对性,承运人对托运人或提单合法持有人承担违约责任。二是实际承运人不存在对托运人或提单合法持有人的违约,但可能构成侵权。因其行为严重超越了授权范围,存在过失,与第三人(无单提货人)构成共同侵权。

第四,若实际承运人按照承运人的无单放货授权或指令放货,此时行为在授权范围内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能否以人身份抗辩呢?根据“违法不适用”理论,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都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实际承运人的违法行为并非严格意义上的行为,不享有相应法定免责事由。

(二) 实际承运人是否签发提单

在实际承运人运输的情况中,可能会存在两份提单――HOUSE提单和OCEAN提单。两者应有所区别,并非都是物权证明。

HOUSE提单和OCEAN提单表面记载事项有所不同,主要是托运人为不同主体。货物运抵目的地后,货代公司凭船公司的OCEAN提单从船公司或其人处提货,收货人凭货代公司的HOUSE提单从货代公司处提货,从而完成整个运输过程。最高院对此持肯定态度,体现在《第二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99条中。在1996年青岛海事法院对“实际承运人中远公司诉无船承运人运通公司目的港无人收货赔偿案”的判决中,对两种提单的区别和联系也有所明晰。

根据托管关系,实际承运人有义务照料、保管、按约定移交保管的货物。而根据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之间的OCEAN提单,实际承运人应当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或其目的港人。假若实际承运人违反此义务,将货物无单(OCEAN提单)放货,将导致如下结果:第一,实际承运人违反两者内部运输合同,构成对承运人的违约责任;第二,实际承运人违反与货主的托管关系,违反托管义务;第三,除非另有约定,承运人应对实际承运人的过失负责,即实际承运人的无单放货行为构成了承运人对HOUSE提单所证明的海上运输合同的违反。

三、 实际承运人无单放货的法律责任

(一) 实际承运人无单放货的责任性质

我国《海商法》第61条规定本法承运人责任的内容适用于实际承运人。对此宜做狭义解释,实际承运人所承担的责任并不包括运输合同的义务,而仅指货物灭失、损坏或迟延交付的责任。认为两者的权利义务完全一致,违反了合同相对性,也不利于对实际承运人权益的保护。因此,实际承运人所要承担的责任范围应限于其直接运输行为,承担的也非运输合同的违约责任,而是基于其侵犯提单项下货物所有权的侵权责任。实际承运人就其无单放货行为对承运人承担的是违约责任,而且只能是基于两者内部运输合同范围内的责任。

(二) 实际承运人无单放货的责任范围

从《海商法》第61条规定可见,实际承运人的法律责任范围主要包括了①:(1)凭单正确放货。正确交付货物属于该法第四章承运人之法定责任,因此也适用于实际承运人,二者均负有向其所签发提单的持有人正确交付货物的义务。(2)违约责任。实际承运人无单放货,无论其是否有过错,是否受承运人的指令,承运人都应当根据自己与托运人间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向相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而实际承运人的过错造成托运人或提单持有人实际损失的,应与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若无单放货行为由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共同实施,无疑要承担连带责任,而损失的赔偿额可以依据《海商法》第55条、第56条的规定执行。

(三) 实际承运人无单放货的诉讼时效

对此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中颇有争议。放眼国际公约,《汉堡规则》第10条对此规定适用承运人的诉讼时效。但《海商法》无规定,对于实际承运人的诉讼时效是适用于该法第257条关于承运人1年时效呢,还是适用《民法通则》的普通时效2年?规定的模糊性,无疑容易造成司法实践适用的混乱。

四、 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没有关于实际承运人无单放货的法律责任如何承担的统一标准,无疑给审判带来模糊性和不确定性,造成困扰。下面以“盛扬轮号案”为例说明在实践中一般如何认定实际承运人的责任。

盛扬轮无单放货案涉及到实际承运人责任,经过了一审、二审和再审的程序。盛扬轮号是被告富春公司(实际承运人)的轮船,期租给莫帕提航运公司(承运人)。1995年7月,盛扬轮在大连港受载了卖方鞍钢集团的货物,承运人的人大连外代签发了莫帕提公司的提单给卖方。同时,承运人还签发了一份提单给航次租船合同的租船人千金一公司。两份提单记载的托运人都是鞍钢公司。货物抵达雅加达后,提货人出具银行保函,按照莫帕提公司指令,凭银行担保和签发给千金一的提单副本,实际承运人将货物交给提货人,在事后收回了相应的提单正本。原告鞍钢公司以提单持有人身份了实际承运人无单放货。大连海事法院一审认为被告应当承担责任,理由为:凭正本提单放货不仅是承运人的法定责任,而且是实际承运人的法定强制性义务。本案中被告明晓其法定义务,仍坚持无单放货,是故意之违法行为,依法不能享有提单中免责和责任限制,应当承担鞍钢公司的全部损失之法定责任。二审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再审,认为无证据证明实际承运人参与了无单放货行为也无法证明其参与了签发提单行为,撤销了一二审判决,驳回提单持有人对实际承运人无单放货的诉讼。

这是一起关于实际承运人是否承担无单放货责任的典型案件,存在两份正本提单造成纠纷。实际承运人在无单放货后收回了第二套正本提单,解除其无单放货的责任,若只有一套正本提单,且一直掌握在原告手中,实际承运人也难逃承担责任的厄运。可惜的是,该案一二审中虽然认定实际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没有明晰其承担责任的要件。

五、 对我国相关规定完善的建议

《海商法》第61条和第63条规定了实际承运人与承运人承担相同的法律义务,在都负有赔偿责任时,为连带责任,较为笼统。最高人民法院在2009年出台的《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中对于实际承运人无单放货的责任只字不提,无疑会给司法审判中造成混乱,没有形成统一的审判标准,不免可惜。《海商法》确立实际承运人制度已有数年,作为海上货物运输中一项举足轻重的制度,对船货双方的权利义务平衡至关重要,对于在无单放货情况下实际承运人的责任明晰,不仅可以减少和避免无单放货造成的损失,也可就此督促实际承运人切实履行自己正确交货的义务。我国相关的规定和司法解释的缺陷无疑不能使之积极作用,故此对其完善提出一些浅薄的建议。

(一) 明确实际承运人无单放货责任范围及性质

《海商法》第61条规定过于笼统,对于实际承运人无单放货的责任是包括第四章全章内容,亦或只是与之运输相关部分?需要明确。因此要对该条进一步规定,或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认定实际承运人与承运人义务相一致的部分只限于其实际进行直接运输的行为,即货物的灭失、损坏或迟延交付时,实际承运人与承运人适用同样的法律规定。《若干规定》将承运人无单放货的的性质定性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但直接适用于实际承运人实为不妥。实际承运人与托运人间不存在运输合同关系,而是分托管关系,无单放货无论是出于自己意思表示亦或是承运人指令,都不可能构成对托运人的违约,否则就违反了合同相对性的原则。因此需要对实际承运人无单放货的责任清楚定性――对承运人承担的为违约责任,对托运人违反的为托管义务,承担的是对其货物所有权的侵权责任为妥。

(二) 明确实际承运人适用的诉讼时效

《海商法》及司法解释对实际承运人适用的诉讼时效的模糊,也容易造成适用不一。对于实际承运人的诉讼时效应当也适用《海商法》对承运人诉讼时效的规定。因为1年时效的出发点在于对承运人的特殊保护,从《汉堡规则》对于实际承运人与承运人责任适用同样规定的精神,而我国也是参考公约的规定来看,对于实际承运人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之规定,符合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实际承运人需要承担承运人法定义务,理应享有承运人的权利。同时,也使得追诉人及时诉诸法院寻求司法救济,保护其诉讼权利。

(三) 对《若干规定》的完善

《若干规定》的出台,廓清了审判标准,无疑是审判无单放货案件的佳音,但对于实际承运人无单放货的规定却不见踪影。对于该规定中承运人的责任若如《海商法》第61条推定全部适用实际承运人,这不仅过于武断,也不符合法律解释的原则,同时不利于实际承运人权益的保护,例如其不可能承担对托运人的违约义务。因此应当另行规定,将其法律责任纳入其中,具体而言,应当规定实际承运人无单放货对权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与《海商法》的规定一致,其所承担的是法定责任。

结语

实际承运人无单放货需满足上述两项标准:确定放货的对象和签发了提单。其无单放货行为需要承担法定的法律责任,并且是与托运人承担连带责任,而非单独承担。实际承运人制度在海上货物运输中举足轻重,完善实际承运人无单放货的相关规定利于出口商对此有所明晰,可以减少和避免无单放货造成的经济损失。

〔参 考 文 献〕

〔1〕 塔利莉.无单放货的法律规制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4.

〔2〕 任宁.实际承运人无单放货的法律责任〔J〕.港口经济,2009.

〔3〕 朱作贤,王晓凌.关于实际承运人识别中的几个法律难题〔J〕.世界海运,31(01).

第7篇:大连会议纪要范文

三峡二期工程招标采购的金属结构设备、启闭机设备共约11万吨,合同价14.636亿元,其中永久船闸金结设备3.7万吨,合同价4.624亿元;厂坝金结5.9万吨,合同价6.044亿元;启闭机设备1.4万吨,合同价3.968亿元。各类闸门共248扇(套),其中人字门24扇,反向弧形门24扇,弧门47扇,平板门126扇,叠梁门27套。拦污栅94套,浮式检修门1套,浮式检修门停泊装置1套,浮式系船柱220套,桥式启闭机轨道梁20根。永久船闸桥式启闭机2台,厂坝门式启闭机7台,液压启闭机116台。

上述设备制造于1998年到1999年分3次招标采购。经过严格的招标采购程序,共有25个厂家承担三峡二期工程金属结构及启闭机设备制造。

通过选聘,由长江委监理部、西北院监理中心、中南院监理中心、郑州机械研究所监造部和北京起重机械研究所监造部分别承担设备的驻厂监造任务。

2金属结构设备及启闭机设备制造管理体系

2.1建立和完善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控管理体系

中国三峡总公司明确一名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金结设备的技术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工程建设部工程技术部和各项目部归口技术管理工作,并负责设计管理。同时,中国三峡总公司成立了金属结构质量检测监督中心,负责金结制造及安装过程的检测,参与出厂验收等工作。中国三峡总公司质量总监办公室先后设有焊接、金属结构专业质量总监作为专门的焊接、金属结构质量把关指导。设备部负责所有金结制造合同的管理、设备监造的管理以及组织协调等工作。

为了加强对监造工作的管理,由设备部牵头成立了三峡工程金结设备监造督导组,督导组由设计、监造、安装、运行、工程建设部、设备部等单位组成,并建立专家网络,组织专家检查与咨询。

设备安装由工程建设部项目部负责。整个过程以项目管理为中心,以合同管理为基础,以监造管理调控为主,设计、安装等各方分工协作互为一体,自上而下形成了一个比较规范的管理体系。

为了确保三峡二期工程金属结构及启闭机设备制造质量和交货期,建立健全一套适合三峡金结设备制造工程量大、技术要求高、面广点多、监控难度大等特点的监控管理体系尤为重要。通过二期工程金属结构及启闭机设备制造监控管理过程实践,逐步形成以设备制造厂和设备监造为核心,围绕设备制造质量管理、进度控制目标,以设备制造质量体系为基础,分工明确、职责清晰,集技术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监造管理、项目管理五大管理的组织协调监控管理体系。

2.1.1技术管理

工程建设部工程技术部和各项目部归口技术管理工作。负责招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的技术审查,设备制造合同执行过程中有关设备制造质量标准、重大设计变更及重大制造质量问题的审定等。根据三峡工程的特点要求,委托金结检测中心编制了《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金属结构制造安装质量检测及评定标准》并执行。

2.1.2设计管理

闸门及门槽埋件部分由长江委设计院设计,采用设计联络会的方式,由设计单位对施工图样进行设计交底,并解决监造和制造厂阅审图样发现的问题,以便承包方全面正确理解施工图样的要求,并审查制造厂工艺设计,形成会议纪要,各方遵守执行。

启闭机设备的设计由各承包单位承担,每个项目业主组织两次设计审查会,分别就总体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把好设计质量关。审查会以合同(包括制造厂技术文件)为依据,审查其设计能否满足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和功能,以及各种接口关系,把好设计质量第一关。同时,鼓励制造厂在遵守合同的前提下,为提高设备制造质量、改善工艺、稳妥可靠地采用较成熟的新工艺、新技术。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设计修改,严格按有关程序办理。

2.1.3合同管理

设备部编制了《长江三峡水利枢纽永久船闸、厂坝二期工程金属结构及启闭机设备制造合同执行指南》,分发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利合同执行。还制定了《三峡工程金属结构及启闭机设备制造质量问题分类有关规定》、《长江三峡水利枢纽金属结构及启闭机设备制造合同支付流程》、《长江三峡水利枢纽金属结构及启闭机设备到货交接验收、开箱检验暂行规定》、《三峡工程永久船闸、厂坝二期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竣工资料(档案)编制移交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使合同执行落到实处,使合同管理规范化。

2.1.4监造管理

设备监造管理主要是把握住设备制造质量体系这个基础,督促制造厂建立和落实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设备质量计划,建立质量控制点,加强对设备制造原材料、过程质量控制点检测监控和设备出厂验收把关。

为加强对永久船闸、大坝及电站厂房二期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造工作的管理,以保证金结设备制造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首先严格对监造人员资质的审核,加强对监造人员上岗前思想教育和技术标准、合同管理、设备监造的业务培训。同时依据《三峡工程建设监理统一管理办法》及金结设备制造监理合同的有关规定,结合金结设备制造的具体情况制定了《永久船闸、大坝及电站厂房二期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工作检查督导及考核办法》。业主对制造监理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及考核的组织机构是监理督导组。在《办法》中,对监造工作的检查监督、对监造工作及监造人员的考核,除了进行不定期的巡检督导外,还进行定期考评,根据考评结果给予适当奖惩。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及时予以调整撤换。

2.1.5项目管理

设备部按设备制造合同项目,结合枢纽泄洪、发电、通航三大建筑物具体部位的金属结构及启闭机设备,从设备制造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支付以及设备出厂验收、到货交接验收,实行项目分工负责制,将项目责任落实到责任人。

2.2建立健全规范化的管理制度

针对三峡二期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制造厂分散、监管难度大的问题,业主单位紧紧依靠设备监造单位,着重在“理顺关系、落实责任、层层把关”方面采取以下几点措施:

(1)工程技术部组织编写了《三峡水利枢纽金属结构设备制造安装质量检测及等级评定标准》,并以中国三峡总公司名义下发执行。

(2)设备部对金属结构及启闭机设备制造(采购)合同进行分类汇总,并补充业主制定的程序文件及相应监督管理办法,编写了《永久船闸、厂坝二期金属结构及启闭机设备制造合同执行指南》,它包括了招投标文件中设备主要商务和技术内容,也包括了执行合同中业主制定的程序文件及相应监督管理办法。还制定了比较严密的出厂验收程序框图及相关文件。

(3)监造单位编制了相应的监造管理程序文件、监造大纲、监造实施细则、监造月报、监造简报等。

(4)金结监造督导组采取了不定期的巡检制,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每半月召开总监例会制,每半年召开一次制造工作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监造站长座谈交流会或督导会,年终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还制定了“金结设备监造质量控制办法(试行)”,“金结设备监造工作监督及考核办法(试行)”。

(5)设备部(包括组织监造部、制造厂现场服务人员)参加施工现场协调会,了解安装情况,理顺各方关系,满足安装需要。

2.3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发现处理问题

通过各种月报、简报等资料,设计联络(审查)会、出厂验收会、总监例会等会议,以及日常的驻厂监造和各方面的信息交流和巡查工作,及时了解制造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把关。

3设备制造全过程质量监控

3.1加强事前监控

(1)聘请专家,化大力气组织好设计审查会(设计联络)会,确保设计质量,把住设备制造第一关。

(2)加强设备制造厂和设备监造的质量责任,及时检查发现设备制造质量问题,决不允许将有质量缺陷的设备运到工地。

(3)根据设备交货时段,编制设备年度质量抽检计划,由总公司金结检测中心和专业质量总监到制造厂进行抽检,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责成制造厂整改,并跟踪检查落实。

(4)业主组织监造督导组对重点厂、重点项目实行不定期检查与督导,做到对重点和突出的问题随时掌握,抓住苗头,及时协调解决。

3.2严格制造过程中的质量监控

设备制造过程中实行由监造实施全过程监控和抽检相结合,业主组织的设备出厂验收与重点抽查督导相结合的质量控制方式,严格制造过程质量监控。对监造单位进行充分授权,业主督导但不取代监造工作,监造监控但不取代制造单位的工作。监造工作充分依靠制造单位自身质保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以及有效运行的“三检制”为前提,并以监造单位的过程监控与制造厂的“自检”相结合,加上中国三峡总公司质检中心抽检的方式,对设备制造全过程、全面实行巡检、抽检、监督和见证。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进行跟踪旁站监造。

为加强液压启闭机设计制造过程各方面的协调,还行文对有关机、液、电三部分设备制造的接口关系等方面的协调工作,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并对资料传递、验证确认、中间协调、定期例会、试验程序等作了规定,由监造单位监督执行。

3.3严把设备出厂验收关

对各项合同设备的首批出厂以及后续出厂的关键设备,金结检测中心先行检验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项目部门、设计、检测中心、监造、安装、运行单位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到制造厂根据审批的出厂验收大纲对出厂设备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不允许不合格设备出厂。液压启闭机设备还经过单机验收、电液联调及机电液联调等阶段的试验验收。

3.4认真组织设备到货交接验收,作好现场技术服务

设备顺利安装调试和正常运行,既是对设备制造质量的检验,也是金结设备制造管理的最终目标。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要求,作好到场设备的交接验收和保管维护。组织好设备制造厂的现场技术服务,做到在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问题快捷、处理问题有效,举一反三,不留隐患。

第8篇:大连会议纪要范文

(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 辽宁·大连)

摘要:本文通过核电建安工程各阶段的分析和讨论,结合个人参与建安工程成本控制工作经历,对核电建安工程成本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关键词 :核电;建安工程;成本控制

核电工程具有一次性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建设管理过程复杂等特点,一般核电建安工程投资占总投资的20%左右,在核电建设中现场建安工程管理是介于设备供货和生产调试之间的建设管理流程,是核电建设工程管理中受工程条件和环境影响最复杂、最难控制的建设阶段,从而带来建安工程投资控制的诸多挑战。作为建设工程投资全过程管理理论,核电工程也需要从项目设计阶段、项目招标阶段、项目施工阶段、项目竣工结算阶段等四个阶段着手开展建安工程投资控制工作,现就这四个阶段并结合核电工程建设的特点进行论述。

一、项目设计阶段

针对设计阶段对投资影响较大的特点,特别是对初步设计阶段管理,对建安工程影响也较大,加强具体设计方案的比选及总平面图的设计,生活福利区建筑物建筑规模的设计控制是重点,针对核电注重“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对辅厂房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减少不必要的高档装修设计,从而能有效控制建安工程投资,要从组织、经济、技术、使用功能等多方面分析,特别是经济上多配合建安工程技术上的分析,对生活福利区等非核(辅助)工程设计可以推行限额设计的方法,考虑全寿命周期对投资和运营期维护费用的影响。

按照核电厂先进经验反馈管理系统,及时将参考核电电站和同类机型的经验反馈到本期建设项目,并在设计阶段及时改进,减少在系统移交和核电运营期再进行二次技术改造,造成资源上的浪费,从而有效控制建安投资。

减少施工图设计图纸的修改版次,加强前期设计图纸的审查,征询设计、监理、业主、总承包商单位各方的意见或建议,在招标以前就进行施工图纸的会审,必要时可引入设计监理。同时避免“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的现象发生,避免从零版施工图纸与最终竣工图纸多达七八版以上,使招标阶段的施工图纸与竣工结算图纸相差较大,给合同的执行和竣工结算带来很大的难度,引起现场建安工程承包商的索赔。

二、项目招标阶段

首先做好建安工程标段的合理划分,结合目前市场上核电建安承包商的专业和行业特点进行划分。目前核电建设市场对涉核建安工程和海工工程承包商还处于相对垄断地位,通常要进行议标才能签订合同。要组建强有力的专业谈判团队,借助于集团公司的专业力量和集约化采购方式,增加议标的能力和主动权。同时要参考同类机组以往签订合同的价格,通过对比分析对增加部分和差异性子项的价格重点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合理之处,特别是目前核电工程设备和材料国产化率大幅度提高,价格也有大幅度的降低,对参考同类项目原合同进口改为国产要加以关注,议标过程中相应降低设备及材料的价格。对合同包的划分也要对非涉核子项和辅助厂房尽量不要在议标范围之列,比如厂区道路、排水口、厂区内的管廊等尽量划分BOP建(构)物的采购包内进行公开招标,不列在议标合同包内。

在招标准备过程中,加强对招标文件条款的各专业会审,特别是目前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模式下,加强工程量清单的复核机制,明确相应的编制及复核的责任人,并建立事后追责和跟踪制度,在保证工程量准确的前提下,工程量清单内容需涵盖整个招标范围的工作内容。对于主要设备和材料要有具体的厂家和型号,确保具有唯一选择性,也可以对同一设备和材料指定多种同档次的型号,要求投标单位在投价报价中选择和明确。对发生变更处理条款进行明确,由于核电建设期较长,建设增加主要材料和人工费价差的调整方式,特别是钢材近年价格波动也较大,建立业主与承包商共同分担公式,尽可能减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和中标单位以后的索赔机会。

三、项目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是建安成本控制周期最长、条件变化最快、流程最复杂的阶段,是项目资金投入最大的阶段,是履行建安合同最具实质意义的阶段,也是建安工程成本控制的关键,为后期竣工结算提供基础性依据和过程保障。

变更是施工阶段不可避免的,也是施工阶段成本控制的重点,借鉴核电成立变更处理小组的做法,对重大的变更进一步提前到变更发出之前,对本次变更对价款影响进行分析,是否在变更条款可处理范围之内,合同内是否有或相似的单价参考,对变更的主要设备和材料询价要跟踪和过程见证,几方共同到建材市场咨询公允价格做为结算的依据,并通过会议纪要和签证单方式确定下来。

加强建安隐蔽工程的过程管理,特别是建筑工程的地下隐蔽工程现场签证管理,由于受现场条件的变化、核电安全严格的要求,对土石方场内运输、倒运、回填等加强现场施工记录和机械进出场记录,要求各方技术与商务共同现场见证,并留有现场签证、影像等材料,避免隐蔽工程在结算时双方争议较大。

对于建安工程加强施工进度结算的管理,严格按工程进度审核进度结算报表,不能有提前结算进度款的现象发生,避免进度结算款超出合同结算价,增加资金提前支付的财务费用,也可能造成合同因超付工程款引起法律纠纷。

四、项目竣工结算阶段

项目竣工结算阶段是建安工程成本控制的最后阶段,也是建安工程成本控制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双方矛盾较突出、容易激化的阶段,在严格执行合同结算条款的同时,确保结算过程保持“公平、公正”原则,通过结算小组集体的力量,防止承包商的高估冒算。

对于建安工程竣工结算技商职责上分离,但要“分责不分家”,要加强工程量复核,在技术人员审核工程量的基础,需要商务人员对工程量进行复核,通过复核可以保证工程量的准确性,同时通过计算过程可以熟悉工作内容,避免因技商分离致使“低单价套高单价,重复套用”的现象发生,特别是目前工程量清单招标模式下,技术人员对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工程量计算规则掌握不准确,例如在实际合同竣工结算中按《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规定“挖基础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实际上技术人员在计算工程量将放坡工程量一并计算结算工程量,实际上按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放坡工程量应该在组价中考虑,而商务不对工程量进行复核,最终使量价重复结算费用。

加强工程量清单的管理,区分电力行业和地方工程量清单之间的差异,对于核电延用国外工程量清单要加以关注和理解,核电工程量清单相比地方工程量清单更细化,关注竣工结算时不能有重复结算的现象发生,这也要求商务人员熟悉掌握工程量清单的计算规则,并赋予其工程量复核的职责,增加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并为单价套用的准确性提供帮助。目前核电国产化设备和材料比例不断提高,价格也有所下降,对于国产化价格下浮要在新单价组价时重点关注并下调,如:核岛土建中的安全围网、安全壳的内衬钢板等。

第9篇:大连会议纪要范文

关键词:成本、资金筹措、财务评价

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rough calculating, the cost of YH real estate project cost analysis,

formulate the project fund plan and project financing, the investment results of the estimation. And the analysis of projectinvestment plan, project financing through financial evaluation tool. The various factors affecting the project investment benefit. The way in real estate investment is worth learning.

Keywords: cost, financing, financial evaluation

中图分类号:D412.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Author brief introduction: Wang Yong, male (1982 November) graduated from USTC ,currently in Tongling nonferrous metals company, AnhuiTongling city 244000

一、YH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建建筑面积17.067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3万平方米,配套公建面积2.067万平方米,商业服务设施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

规划总户数2012户,其中高层560套,多层1452套。需要拆迁户数1273户,总人口为3671人。规划中公建配套要求:一是配套建设相应的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燃气、有线电视、环卫、消防等市政设施,其中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所有管线全部采用地下敷设方式;二是按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配建人防设施;三是结合公共绿地,按300平方米/千人配置公共体育设施用地。

二、项目投资估算

整个改造项目投资总预算为44478万元。其中,拆迁补偿费用 10209万元,地质灾害治理费用2545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19290.36万元,基础设施费用 4269万元,政府性规费2637.78万元。

投资估算计算清单:

(一)土地转让费用及契税9500万元

政府全部返还,因此可以不计。

(二)拆迁补偿费用: 10209万元

1、旧房拆迁补偿:8809万元

(1)披屋:18333.87×150元/㎡=275万元

(2)办公用房:42671.22×2000元/㎡=8534万元

2、附属物拆迁补偿:100万元

3、搬家及临时安置补助费:800万元

4、评估费、拆迁管理费、搬家提前奖励及其他补偿:500万元

(三)地质灾害治理费用:2545万元

1、采空区充填:1375万元

(1)充填钻孔:4500×500元/米=225万元

(2)采空区充填:1150万元

2、钻孔及注浆:1170万元

(1)钻孔:5000米×500元/米=250万元

(2)注浆:2万方×460元/万方=920万元

(四)前期工程费:

17.076万㎡×70元/㎡=1195.32万元

1、规划费:17.076×5元/㎡=115万元

2、设计费:17.076×25元/㎡=426.9万元

3、水文和地质勘查费:17.076×10元/㎡=170.76万元

4、场地平整费:17.076×20元/㎡=3415.2万元

5、临时接水接电费:17.076×5元/㎡=85.38万元

6、其他:17.076×5元/㎡=85.38万元

(五)建安工程费:

等于下列各项之和19290.36万元

1、桩基工程:17.076×150元/㎡=2561.4万元

2、主体结构工程:10851.45万元

(1)多层主体结构:100333×520元/㎡=5217.3万元

(2)高层主体结构:70426.9×800元/㎡=5634.15万元

3、室外工程(挡土墙和边坡治理等):

17.076万㎡×120元/㎡=2049.12万元

4、材料及价差:17.076万㎡×10元/㎡=170.076万元

5、电梯及消防设施:70426.9×180元/㎡=1267.67万元

6、铝合金节能门窗:17.076万㎡×80元/㎡=1366.08万元

7、外墙涂料:17.076万㎡×30元/㎡=512.28万元

8、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费:17.076万㎡×15元/㎡=256.14万元

9、其他:17.076万㎡×15元/㎡=256.14万元

(六)基础设施费:

17.076万㎡×250元/㎡=4269万元

1、供水:17.076万㎡×50元/㎡=853.8万元

2、供电:17.076万㎡×80元/㎡=1366.08万元

3、供气:17.076万㎡×30元/㎡=512.28万元

4、道路:17.076万㎡×50元/㎡=853.8万元

5、绿化:17.076万㎡×30元/㎡=512.28万元

6、其他:17.076万㎡×10元/㎡=170.76万元

(七)政府性规费:共计2637.78万元

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340万元

2、墙改基金:136.61万元

3、散装水泥建设基金:25.614万元

4、劳保基金:341.52万元

5、人防结建费:614.736万元

6、白蚁防治费:42.69万元

7、房产交易费:51.23万元

8、其他:85.38万元

二至七项之和 40146.08万元

(八)不可预见费:40146.08×2%=802.92万元

(九)管理费用:40146.08×3%=1204.38万元

(十)财务费用:1890万元

(十一)销售费用:435万元

项目总投资:除去土地出让返还费后为44479万元。

三、项目资金计划和成本控制

根据项目的实际工程进度安排,有必要将总投资目标按照使用时间进行分解,确定分目标。

项目的投资总是分阶段支出,资金应用是否合理与资金时间的安排有着密切关系。为了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并据此筹措资金,尽可能的减少资金的占用和利息支付。

按时间进度的分目标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如下图表:

在制定详细的资金计划以后,我们可以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对项目的成本进行控制,定期对形成的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进行比较,公式为

投资偏差=已完工程实际投资—已完工程计划投资

正值表示投资超支,负值表示投资节约。根据计算出来的偏差,进行原因的综合分析,然后分析每种原因对投资的影响程度,从而制定相应的对策。一般来说,产生偏差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客观原因:包括人工费涨价、材料涨价、自然地基、交通原因、社会原因、法规变化等。

2、甲方原因:投资规划不当、组织不完善、建设手续不健全、未及时协调、前期地质勘查有误等。

3、设计原因:设计错误或者缺陷、设计标准变更、图纸提供不及时、结构发生变更等。

4、施工原因:施工组织设计不合理、质量事故、进度安排不当等。

因此我们在成本控制方面,按照经济性原则、全面性原则、节约相结合原则,在费用控制预测的基础上,通过合理科学可行的措施,实现由阶段目标纠正和控制投资偏差,进而实现工程造价的目标。

在经济上通过偏差分析和未完工程预测发现潜在的问题,及时采取预防措施控制投资。在技术层面上,对不同的技术方案的经济分析评价比较,得到对控制总投资最有利的方案并实施。

四、资金筹措方案

本项目投资估算为44479万元。本项目筹集资金方案如下。

1、自有资金

公司经过多年资本运作,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资产实力,在本项目上能够在前两年提供将1.5个亿的资金。

2、银行贷款

根据市政府的政策文件和会议纪要,由徽商银行和工商银行共同为该项目提供6500万元的贷款。因此,银行贷款可以得到充分的保证,这点将对建设期内的工程缓解资金压力起到重要保障。

3、收入

根据计划,保障房在建设期第一年可以具备回迁安置,多余房屋可以同时进行预售,收入的资金可以用来弥补建设期内投资。根据相关政策,高层建筑必须等到建设期主体结构形象进度达到1/4方可预售。因此,从第三年开始,销售资金开始逐步回笼。

五、销售收入构成

YH项目中销售收入来源包括回迁安置之外的多层楼房销售、高层住宅的销售及其它公建项目的销售、出租等收入来源,由于公建项目优先服务于回迁安置,因此主要考虑住宅的销售,其他暂不考虑。

根据相关政策,结合TL市相同地段楼盘价格综合考虑,在保证合理成本回收需要和市场平均售价范围基础上,考虑市场状况和竞争状况等诸多因素,参考竞争对手的售价情况。采用市场分析测算法。按照同类项目价格权重比较初步制定平均价格如下:

高层住宅均价:5800元/㎡ 多层住宅均价:6000元/㎡

1、项目销售收入估算

收入包括三个部分,一是由于回迁安置中,住户要求的回迁住宅面积大于拆迁房屋面积支付的差价补偿,具体实施办法见拆迁条款;二是多层住宅在满足拆迁安置要求后,多余出来的少量住房用来售卖;三是四组团的高层全部用来售卖所得到的收入。

(1)销售收入估算:51966.4万元

1、住宅差价根据统计结果,回迁面积共89110平米

差价为55587.1×(1450-1251.25×90%)=1800万元

2、合理超面积

(3671×20-55587.1)×1450=2585万元

3、多层住宅销售收入

(100333-89110)×6000=6733.8万元

4、高层住宅销售收入

70426.9×5800=40847.6万元

(2)销售税金及其附加:51966.4×5.55%=2884.14万元

(3)销售净额为:54850.54万元

2、项目投资成果估算

(1)收入净额为:54850.54万元

(2)投资估算为:44479万元

(3)投资成果估算:54850.54-44479=10371.54万元

可以看出,如果没有政府批准对9500万元土地出让费减免返还,那么该项目收支基本平衡。倘若商品房销售率不高,那么该项目面临亏损。

六、项目的财务评价

一、财务盈利能力分析

财务盈利能力是在现金流量表的基础上,计算财务内部收益率、财务净现值、投资回收期、来分析项目可行性的过程,由于项目还没有发生,发生金额来源于投资估算和同类工程项目的投资-面积比率得出。

(1)财务内部收益率(IRR)即项目在建设期和投产期内现金流入现值之和等于现金流出现值之和的收益率。

公式如下:

计算公式:

=0

式中:

CI为第i年的现金流入

CO为第i年的现金流出

ai 为第i年的贴现系数

n 为建设和生产服务年限的总和

irr 为内部收益率

决策:若项目IRR≧行业基准I,那么说明项目在经济上可行。

若项目IRR

取行业基准利率为10%,那么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测算可得21%,因此项目是可行的。

(2)财务净现值

在项目计算期内,按行业基准折现率设定的折现率计算的各年净现金流量现值的代数和。

净现值是指投资方案所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以资金成本为贴现率折现之后与原始投资额现值的差额。净现值法就是按净现值大小来评价方案优劣的一种方法。净现值大于零则方案可行,且净现值越大,方案越优,投资效益越好。

NPV=未来现金流入现值-未来现金流出现值

CFAT是当年流入-流出的实际金额

决策:当NPV≧0时,说明项目在经济上可行

当NPV

本项目在税前的投资估算净现值为7778.68万。说明该项目在经济上是可行的。

(3)投资收益

项目的销售收入约为54850.54万元,总投资约为44479万元(不包括政府划拨土地费用),项目总利润为10371.54万元。扣除所得税后的净利润为7778.68万元。投资回报率为23.3%。从投资回报率上看,该项目投资回报一般,比同类项目偏低。从行业角度看,利润在正常范围内。

(4)投资回收期

投资回收期是指项目的收益补偿全部投资所需要的时间,主要用于评价项目的财务清偿能力。投资回收期有静态和动态投资回收期两种。

动态投资回收期=(第一次累计净现值大于零的年份-1)+|上年末累计净现值|/当年净现值

投资项目的投资期越短越好,而且要小于项目寿命期和基准投资回收期,项目是可以接受的。

本项目的投资回收期估算为1.6年,投资回收时间较短,对控制风险有利。

二、偿债能力分析

根据资金需求表,第一年的借款3648.1万元,第二年的借款为2851.9万元,到第三年,前期的销售收入已经可以弥补建设投资。因此,项目从银行借款的偿还期限绝对值只有两年,偿还能力很强。

三、项目盈亏平衡分析和敏感性分析

1、 项目盈亏平衡点分析

是项目在销售收入减去相关费用之后与总投资相等时候的平衡点,对盈亏平横分析点的分析可以帮助我们知道销售达到什么程度可以开始盈利。

本项目中,在成本和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由测算可知,除了回迁之外的少量多层假设全部售罄,高层的销售面积必须达到52545㎡,销售率为74.6%时,项目刚好保本。

另一方面,假设在成本和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并且高层和多层房屋销售率达到100%,项目住宅的保本销售价格为4327元/㎡。

由此可见该项目的销售价格和销售率具有一定优势,项目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不过实施过程中仍然需要注意风险控制。

2、敏感性分析

我们对项目的销售收入和开发成本进行敏感性分析,

经过测算可以看出:

销售售价和成本对利润值的敏感度较高,5%的变化可以引起利润20%以上的波动。而且售价的变动比成本变动所带来的利润变化更大一些。因此要特别重视售价和成本的变动带来的影响,保证销售价格和销售率、积极节约成本,争取更大效益。

参 考 文 献

[1]刘宁 《房地产投资分析》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9.3,20~35

[2]房地产投资分析/俞明轩, 丰雷编著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108~109

[3]房地产投资决策分析/(美)盖伦·E.格里尔(Gaylon E.Greer),(美)迈克尔·D.法雷尔(Michael D.Farrell)著 龙胜平等译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107~109

[4]川普策略:给房产投资人的建议/(美) 乔治·H·罗斯,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8,100~109

[5]Fundamentals of real estate investment / Austin J. Jaffe, C.F. Sirmans.

Englewood Cliffs, N.J. : Prentice-Hall, c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