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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发[2007]81号文规定,凡已经或可能因挖损、塌陷、压占、污染等原因对土地造成破坏的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义务人均应编制土地复垦方案[4]。在实际复垦工作中,交通建设项目因其跨度大、分布广等建设特点,使得土地复垦难度大、效益低、监管难。目前对交通建设项目的复垦仍停留在传统的复垦模式上,这对保护土地资源造成了一定的困扰。如何有效地提高交通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的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土地资源与生态环境,成为交通建设项目土地复垦工作的当务之急。交通建设项目的土地复垦与沿线广告投放历来独立运行,如何使两者有效结合,做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和节约投资成本显得尤为重要。此外,传统的复垦模式与其他产业发展规划脱节,本文探索新的土地复垦增效模式,促进土地复垦工作与其他产业规划相衔接,目前尚属首例。
1交通景观中的广告效益
交通建设的快速发展不仅提高了物流效率,降低了时间成本,也给广告提供了广阔的信息空间。在交通道路沿线设置广告具有一定现实意义,它既可以美化公路景观,传播商业信息,衬托经济繁荣面貌,还可以反映经济繁荣的文化内涵,体现出当地的经济文明气息。同时,合理设置公益性广告,发挥其宣传教育作用,对社会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在国外,公路沿线或公路附属设施上的广告牌也是进行商业或公益宣传的重要媒体之一[5]。路牌广告的载体一般包括交通道路范围内和范围外的广告牌、广告塔、宣传牌、电子显示箱、灯箱、张贴字画、招牌、标牌、实物造型和其他广告标牌设施等。部分交通道路范围外的路牌广告需要占用土地资源,势必增加社会投资和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不利于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由此可见,交通景观中的广告有利有弊,既对经济发展和宣传教育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会增加社会投资和压占土地资源。
2交通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特点
交通运输是经济发展的基本需要和先决条件,具有重要的经济、社会、政治和国防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交通道路建设也在快速发展[6-7]。与其他生产建设项目有所不同,交通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临时用地分布广。临时用地是为主体工程建设服务的,一般交通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均选择在接近主体工程建设的邻近地方以便于施工(除取土场和弃渣场选址具有一定制约性),这使得临时用地少则跨越几个地级市,多则跨越几个省,分布广泛。2)临时用地分布有序,但不集中。交通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的多沿工程线路布设,呈线状分布,有序但不集中。3)临时用地破坏类型多样。主要有取土场、弃土渣场、施工场地(拌和站、制梁场、铺轨基地、施工营地)和施工便道等。4)具有开发利用价值。交通运输承载着巨大的客流量,其沿线分布有序的临时用地具有潜在的开发利用价值,特别是适合于广告的投放。5)复垦难度大。由于交通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分布的特殊性,使其土地复垦投资也相对较大,增加了建设单位的负担,同时,其复垦、监管、验收、维护等均存在一定难度。
3传统复垦模式及其在交通建设项目中的应用
近年来,我国土地复垦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在交通建设工程中更为突出。根据“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土地复垦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编制预算资金,确定复垦目标并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复垦工作。根据《土地复垦条例》中关于土地复垦质量控制原则的规定,“土地复垦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土地复垦规划”,体现“因地制宜”(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渔则渔,宜建设则建设)的原则,“条件允许的地方,应优先复垦为耕地或农用地”。传统的土地复垦模式缺少与相关产业规划的衔接,并且在实际工作中,土地复垦责任人与复垦行政管理部门往往过于侧重对耕地的保护而缺乏“因地制宜”的理念。交通建设项目具有自身的集聚效应,交通景观中的路牌广告也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和宣传教育意义,现已成为国内外广告业发展的必争之地,但路牌广告的投放,势必压占一定的土地资源。综上所述,交通建设项目临时用地有其特殊性,应用传统的土地复垦模式进行复垦存在一定的局限,主要表现为:1)交通建设项目土地复垦工作难度大、周期长、投入与产出失衡,增加了建设单位的负担,也增加了土地复垦、监管、验收、维护的难度;2)传统的土地复垦模式与其他产业规划衔接不足,缺乏“因地制宜”的规划理念,致使出现一边在进行土地复垦,一边在新增压占土地的现象,社会资源重复投入,资源浪费严重。
4土地复垦增效模式与效益分析
4.1土地复垦增效模式
1)公益投资复垦模式。公益投资复垦模式即文化宣传部等相关部门利用交通道路运输客流量大、临时用地分布有序等特点,充分利用公路铁路交通潜在的巨大受众体,采取对土地复垦进行投资的方式,增加对土地复垦的资金投入力度,在复垦区内增设广告牌、宣传画等公益文化宣传,达到加强文化传播建设的目的。广告在传承和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面所发挥的巨大作用,决定了广告业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独特地位。从信息传播的角度看,广告作为大众传播媒介的一部分。同新闻媒体一样,也在向社会、向受众、向广大消费者传递着一种文化观、道德观、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从教育引导功能看,广告一是有道德教育功能(如公益广告),那些创意新颖、形式活泼的公益广告所蕴含的社会文化价值观,对受众的道德观、价值观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二是普及科学知识;三是行为方式的引导[8-9]。在国际上,公益广告的多少往往是衡量一个国家民族素质优劣、社会文明程度高低的标准之一。而我国的公益广告无论是从数量还是质量上来说,都与我国现今在全球的经济和社会地位极不相符。一些发达国家的城市街头公益广告密度高达25%,而我国的公益广告在广告总量中还不足5%。因此,在交通建设项目土地复垦中,可以采用公益投资复垦模式,这对于加强文化传播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方案编制过程中,可增加广告牌的布设与投入预算。除公益广告外,还可以布设路牌、风景名胜、地方特色等标志,增强人们对区域特色的感知与认识。
2)商业投资复垦模式。路牌广告具有受众体大、广告费用低、投放简便、直观有效、视野开阔和视觉冲击力强等特点,目前已成为国内外广告业关注的焦点并得以广泛应用。商业投资复垦模式即为了合理有效地利用高速公路现有资源优势,发掘其深层次的经济效益,结合路牌广告和交通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的特点,吸引广告业主投资,遵循“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在复垦编制过程中,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广告业主的要求,增设广告牌位,使用期限满后收归政府部门作为公益广告载体,或继续出租使用[10]。在土地复垦中应用商业投资复垦模式,不仅可以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到复垦工作,降低建设单位的复垦成本,改变土地复垦的被动性,同时也可以在土地复垦中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土地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有机结合。
4.2效益分析通过对传统土地复垦模式在交通建设项目土地复垦中的应用分析,本文提出了公益投资复垦模式和商业投资复垦模式以突破传统土地复垦模式的局限,但新的土地复垦模式应合理调节广告的双重性,兼顾文化价值和商业利益,既为大众喜闻乐见,又有健康向上的文化品位,既能影响消费者的现实行为,又符合社会文明的长远利益。新的土地复垦模式具有以下显著效益[11-12]。1)提高土地复垦效率。在公益投资复垦模式和商业投资复垦模式中,政府相关部门和广告业主通过增加对复垦的短期投入达到长期受益的目的,减轻了建设单位复垦的负担,有效保证了复垦的实施,客观上提高了土地复垦的效率。
2)增强广告文化宣传。公益广告是旨在弘扬和倡导公共利益,宣传社会良好风尚,倡导社会良好道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种非商业性的广告,同时也是新形势下传播先进文化的一种重要方式和渠道。通过临时用地复垦中增加公益性广告,对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促进新的经济增长点。由于交通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独特的区位优势和便利的交通条件,吸引了大量的广告投资项目,商业投资复垦模式必将成为交通建设项目土地复垦中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
4)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利用交通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分布的特点投放广告,加强复垦工作与相关产业规划的衔接,可以有效避免一边进行土地复垦,一边新增压占土地的现象,减少了资源重复投入造成的浪费,有利于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建设用地置换
一、实施建设用地置换的重大意义
国家为了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实行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2007年**省下达给我县的用地指标仅有亩,这远远不能满足县域经济发展用地量的需求。如何破解用地瓶颈制约成了国土部门的工作重点。去年8月30日《**省建设用地置换暂行办法》(省政府第193号令)出台后,局领导立即组织申报了15个建设用地置换项目,项目区总面积公顷,预计新增耕地公顷,新增其他农用地公顷,均属于建设用地与农用地之间的置换。通过将全县依法取得的零星分散不宜利用的建设用地,合并为适宜利用的建设用地,既优化了土地利用结构,提高了节约用低水平,又破解了建设用地瓶颈制约问题。仅此置换项目,就可为县工业园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多亩,使得一批招商引资项目可以落户园区建设。
二、申报建设用地置换项目需要注意的几点要求
(一)建设用地置换项目的类型(4种)
1、国有建设用地之间、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之间的置换;
2、建设用地与农用地之间的置换;
3、国有土地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之间的置换;
4、农用地转用批准后,因城市规划调整等原因未实施供地,现状仍为农用地的土地,与其他农用地置换。
(二)置换项目的基本原则
1、建设用地置换必须符合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就是说置换涉及到的所有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这其中包括建设用地与农用地置换,拟置换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要为农用地。
2、置换后的建设用地用途要与原用途相同,确需改变用途的,要随建设用地置换一同批准。
3、建设用地置换不得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
4、建设用地置换必须各方自愿,不得强迫。涉及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应当经过集体经济组织2/3以上成员或村民代表同意,同时土地使用权人全部同意。
5、建设用地与农用地置换的,建设用地面积可以大于等于农用地面积,原建设用地要进行复垦,复垦后的农用地面积不得低于被置换的农用地面积,涉及耕地的,复垦的耕地面积不得少于被置换的耕地面积,其质量相当。(新增耕地质量等别的评定现在省厅正在我市试点,没有正式启动。耕地质量最高等别为28等,我县耕地质量等为9-21等。)
6、建设用地置换涉及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必须依法进行补偿,妥善安置被征地单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
7、农村村民宅基地与农用地置换,置换后的新宅基地不得超过法定宅基地面积。
8、涉及征收土地的,被置换建设用地面积,不得超过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的权限。
(三)项目选址基本原则
1、复垦区土地利用方向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途规定;
2、项目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经土地使用权人同意;
3、项目区不得跨乡镇行政区,项目区组片不得超过十片,每片复垦土地应为一个完整的区域,主要工程布局自成一体;
4、项目区复垦后的耕地生产能力(质量),能够达到置换被占用耕地的生产能力(质量)。
5、项目工程投资有保障;
6、复垦区农业生产水源有保障;
7、复垦区地形坡度在25度以下;
8、违法占用的建设用地不得列入建设用地置换项目复垦;
9、城镇规划区内的村庄,不能列入建设用地置换项目复垦;
10、墓葬地不能列入建设用地置换农用地复垦项目。
三、下一步我县建设用地置换项目实施初步设想
(一)领导要高度重视,成立了强有力的领导小组
建设用地置换工作,是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新任务,必然会遇到很多棘手问题和复杂矛盾,要做好这项工作,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强力推进,确保建设用地置换工作有序开展。
来安县作为置换工作的先行者,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几大班子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置换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各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也相应成立了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工作班子,负责所辖项目的实施工作。县直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形成政府组织牵头、部门各尽其职、群众支持参与的工作局面,为顺利推动置换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多渠道宣传发动,深入人心
置换的前提是各方自愿,要达到自愿,各镇必须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项目所在乡镇要采取召开会议、印发宣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新的土地法规政策,宣传建设用地置换工作的重大意义,给群众带来的具体实惠。并实行乡镇干部联系拆迁户制度,深入到拆迁户中去,让群众认识到拆旧房、建新房是难得的机遇,是惠及群众的好事实事,从而调动他们的自觉主动投入项目实施工作的积极性。
(三)合理选择项目,现易后难
各镇申报项目之前,要深入下去做好细致的调查摸底工作,科学的选择项目,不可盲目申报,更不能重申报轻实施。置换工作的难点就是拆迁,我们可以先选择一些人均占地面积大、砖瓦平房比例大、群众生产生活不便和废弃的工矿用地现行试点,从实际操作中不断积累总结经验,以点推面,避免大拆大建。
(四)切实做好安置点的落实
各镇要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前提下,统筹新农村建设的布点,充分考虑到群众的习俗和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问题,让群众充分参与到新宅基地选址的讨论中来,引导群众个人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和大多数人的利益,使新宅基地切实获得大多数群众的赞同。群众满意了,工作才得以推动。
(五)实行项目公告制度,“阳光”操作
项目实施方案省厅批准后,各镇应及时在相应的媒体、复垦区设立公告牌,告示复垦区建设内容、工期、规划平面图、项目法人、投资计划、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等内容。
各项目所在镇要成立由国土所、城建办和纪检部门参加的拆迁丈量和复核小组,及时将每家每户的房屋丈量面积、复核面积和补偿金额在村务公开栏上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真正感到心服口服,这样才能减少矛盾,顺利推进。我们可以吸取来安县的先进经验,给每户拆迁户办理银行卡,拆迁户一经签字确认直接把拆迁费打入卡中,避免资金截流等问题,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也可以杜绝群众上访的问题。
(六)妥善安置好拆迁农户
置换工作的难点就是拆迁安置,做好此项工作也就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完工。拆迁补偿协议一经签订,可以先从补偿款中支付部分资金作为安置户自建房屋的启动资金,余款待拆迁结束一次性拨付。同时也要考虑到拆迁户过渡房的问题,各镇可以在拆迁的同时,让农户先在规划的安置点范围内把厨房搭起来,即解决了农户的吃饭问题,又可加快拆迁进度。项目区不可避免的会遇到特困户和五保户这些弱势群体,各镇可以帮助其先建新房,在拆老房,房屋的所有权可以归乡镇所有。
(七)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确定
项目实施中,可以将农田防护林的植树、田坎修筑、房屋拆迁以及部分地块较平坦、土方量不大、土源较近的土地平整项目交由当地承包,组织项目区农民按规划设计的标准实施,让项目区群众在实施中就得到实惠。单体设计预算超过20万元的必须组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
(八)作好权属调整工作
各镇要制定好科学可行的权属调整方案,权属调整要本着公开、公平、合理及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权属调整可以通过下面两种方式处理:
1、整体发包:复垦的新增耕地可以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发包给种粮大户,实行规模经营;也可以招标承包,原集体经济组织内的个人可以拥有优先承包权。
2、按比例分配:按村庄原有的土地比例、被拆迁房屋面积或以标准田块为基本单位,对复垦后新增耕地进行分配。
(九)加强项目施工进度、质量的监督检查
各镇所要明确专人负责各个项目的实施管理,监督项目各阶段的工程进度和质量,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定期将施工情况上报县局。各镇可以在项目所在村成立村民理事会,对项目施工进行监督解决农民的实际矛盾,协助乡镇置换领导小组工作。
(十)规划设计与预算变更程序
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变更情况,必须履行先报批、后实施的工作程序。
①不涉及项目建设位置、规模、新增耕地面积和项目单体工程结构调整、支出预算调整的,由项目法人提出方案,报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②涉及项目建设位置、规模、新增耕地面积和项目支出预算调整超过预算总额15%,由项目法人提出方案,经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③因规划设计变更,造成土地权属重新调整,应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经土地使用权人同意,对原权属调整方案进行补充说明,报项目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确定。
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
近年来,我县土地开发整理取得重大进展,在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广大农民的欢迎。每年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耕地占补平衡计划均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不过在我从事此项工作一年的多时间里,发现项目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如有不妥的地方,请大家指正。
一、存在的问题
1、后备资源的紧缺
我县从1996年开展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位置好、面积大、实施难度小的资源基本上开发殆尽,剩下的资源实施地点越来越偏,施工条件越来越差,难度越来越大。
2、镇、村积极性不高
开发复垦整理项目新增耕地只能作为耕地占补平衡,不能给乡镇带来即得的利益。开发复垦整理的项目资金必须80%用于工程施工,对一些经济条件好、资源多的行政村看到没有太多的利润可图,导致积极性不高。
3、重申报轻实施
一些村里盲目申报项目,根本没有考虑到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导致不能竣工或不能施工。
4、随意变更规划设计
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施工,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施工单位并非如此,为了方便施工随意的修改设计。原因有两个:在编制规划设计没有切合实际;基层所和储备中心对项目施工进度监督不力。
5、前期工作不到位
项目区内涉及坑塘、未利用、林地等资源的,必须经县政府、水务、林业部门批准方可实施。去年的几个外河滩开发项目,因为我们前期工作的不到位,导致施工进度迟缓。
6、项目所在村矛盾协调力度不大,工作作风粗暴
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遇到矛盾,有些村领导敷衍了事,协调不成干脆不管,更有甚者对群众粗言粗语,大打出手,造成群众上访。
7、后期管护的不力
一些项目,施工完毕后没有及时的发包,时间长了变得杂草丛生。有的栽种树苗,有的又挖田养鱼。
8、没有真正履行项目招投标制度
2006年7月,芜湖县政府办下发的《芜湖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意见》第五章第二十二条中明确规定了项目实施必须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各镇都没有真正履行。
9、资金使用不规范
个别村没有设立资金专户,没有和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没有按规定将专项资金真正用于项目实施中去,且档案整理不完整。
二、解决的办法
1、最近省厅下发了《关于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新增耕地指标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国土资【2008】13号),通知中指出省投项目新增耕地指标的60%归项目所在县,用于建设项目的耕地占补平衡。各镇可以组织申报,将面积小、分布散的后备资源通过重新整合,既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又为县里争取了指标。
2、县政府将把开发复垦整理工作纳入乡镇考核,下达硬性指标,实行奖惩办法。对于置换项目,可以拿出部分指标给完成任务的乡镇用于镇工业园区建设。
县政府考虑到物价不断上涨,施工成本逐年增加,将补助标准提高:开发1300元/亩、复垦1600元/亩、整理3000元/亩。从而调动村里的申报积极性。
3、对于那些重申报轻实施的行政村,三年内县国土局不予再次立项。
4、项目一经立项,县局将组织有资质的测绘机构组织实测,各镇所拿到成果图要深入现场,广泛征求项目区农户的意见建议,充分考虑当地的生产生活和耕作习惯,编制出既符合实际又便于操作的规划设计,编制后的图纸要行政村签字盖章确认。镇所还要指定专人对接项目,指导施工单位按规划设计要求施工。
5、项目立项前,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的专家一起现场踏勘,共同论证项目的可行性,科学的选择实施项目。
6、各所在项目实施前要做好权属调查工作,必须征得群众同意,不得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只有群众满意了才能促使项目顺利实施。对于工作能力差、班子不团结的行政村,县局将不予立项。
7、项目实施前,各所要将施工进度表上报中心,并要确定专人对接项目,做好项目质量、进度和投资三控制工作,定期向中心汇报项目进展情况,中心也将不定期对项目进行抽查。
8、新增的耕地必须用于农业生产,3年内不得改变用途(栽树、养鱼),各所要加强后期监管力度,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9、项目施工中,可以将农田防护林的植树、田埂(田坎)修筑、房屋拆迁以及部分地块较平坦、土方量不大、土源较近的土地平整工程交由当地承包,组织项目区农民按规划设计的标准实施,让项目区老百姓在项目实施中得到实惠,从而积极主动自觉地参与、配合、支持此项工作。除去这些,其他单体设计超过20万元的必须由镇政府组织招投标。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是指:一是根据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将零散自然村进行撤并,向规划中心村或保留的自然村集聚,对配置不当,利用不合理的分散、闲置、废弃的农村居民点(户)、村社集体管理用房用地实行复垦,将其复垦为耕地或可转为耕地的园地及其他农用地。二是指根据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将分散在农村的闲置的废弃砖瓦窑用地,废弃的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倒闭企业用地或搬迁企业的原有用地和废弃矿山等废弃工矿用地实施复垦,将其复垦为耕地或可转为耕地的园地及其他农用地。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管理。
第四条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办理项目入库审批、监督承担单位实施项目,负责组织项目的验收、指标和收益的管理,会同区农业等相关部门验收复垦项目,申请市国土房管局抽查确认项目复垦面积、新增耕地面积和新增耕地质量等级;区农业部门加强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土壤质量和后期利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区土地整理中心为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的承担单位,负责筹集复垦项目资金,开设建设用地复垦专户,确保复垦经费专款专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项目区测绘、设计、编制实施方案;负责项目的入库备案、组织实施和竣工资料报送工作。
第六条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应当维护土地权利人(复垦项目区集体经济组织及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应当征得土地权利人同意。村、社集体使用的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同意。
第七条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必须坚持项目法人制度、施工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施工合同制、实施公告制、项目审计制等管理制度,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验收标准和相关建筑规范要求。
第八条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申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土地权利人自愿申请;
(二)项目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报;
(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
(四)实施同一项目区域相对集中同一村社或镇范围内;
(五)单个复垦项目实施区域不超过同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两个行政村;
(六)复垦片块与周边农用地连为一体,有利于复垦后的生产经营管理;
(七)具备复垦后宜农用途的管护利用条件;
(八)实施年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第九条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遵循以下申报程序:
(一)每年10月30日前,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申报下年度的复垦计划。
(二)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应在每年12月30日前,对下年度计划复垦项目进行审查;组织踏勘、核实项目范围、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土地权利人意愿和周边土地利用等情况并出具现场踏勘意见书;向市局报送下年度复垦计划。
(三)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根据市局下达的年度复垦计划,在当年8月30日前向市局申请当年复垦项目入库核查备案,并办理通过核查备案项目的入库手续。
第十条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资料:
(一)拟选点土地权利登记状况表和拟选点地类统计表;
(二)拆旧建新对照表;
(三)建新处地类图斑统计台帐;
(四)拟复垦项目区和建新区1:1万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图;
(五)拟复垦区权属证书(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
(六)建设用地抵扣或无须抵扣的明细表;
(七)土地权利人自愿申请表;
(八)项目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文件;
(九)项目区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镇村建设规划图;
(十)项目区实地现状照片(按单个区块提供具有明显参照物的远、近景照片各一组以上);
(十一)项目区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使用权人签定的复垦协议书,复垦协议应明确项目位置、面积、土地权属、安置补偿方案、权属调整方案、违约责任等内容;
(十二)集体使用的建设用地复垦,须提供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同意的决议;
(十三)项目区所在地农民群众意见征求表和汇总表;
(十四)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十五)以承担单位名义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补偿及后期管护利用协议;
(十六)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
第十一条项目承担单位申报复垦项目应提交的资料:
(一)提交项目备案申请表;
(二)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
(三)项目片块1:500规划图和项目单体工程设计图册(含项目区勘测报告);
(四)承担单位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复垦协议书;
(五)资金来源证明;
(六)项目实施前及项目规划公告;
(七)项目评审材料。
第十二条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项目实施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建设用地复垦项目领导小组,并派专人现场协调管理,在项目区公布拟实施项目的工程量、投资和工期要求,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项目承担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对项目投资、进度、工期、安全和合同管理进行现场监督,并派驻专职代表负责现场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质量要求
(一)新增耕地图斑范围内的建筑物必须全部拆除,砾石及瓦砾含量不超过15%。
(二)同一田块内田面应保持平整;高差应与周边农田相一致,路、沟、渠与周边农田相连。土壤耕作层不小于40厘米,达到农作物耕种要求。
(三)坡度大于15度的,应设置成水平梯田(土),不同水平梯田(土)间高差在1米以上应设置石砌田(土)坎。
(四)复垦区内道路布局合理畅通,结合周围耕地设置相连的生产路,路面夯实或硬化。
(五)复垦区应布置排水沟,复垦为水田的应有沟渠配套,无水源保证的地方,应建造灌溉用的蓄水池。
第十四条项目竣工验收
项目验收按“初验—竣工验收—验收确认”的程序进行:区土地整理中心组织初验,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市国土房管局组织验收确认。承担单位申请项目竣工验收应提交的资料:
(一)项目竣工验收申请书;
(二)项目竣工报告及其相关附件;
(三)1:500复垦项目规划图和单体工程设计图;
(四)1:500复垦项目竣工图、现状图和1:1万复垦前后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及电子光盘;
(五)工程审核报告;
(六)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及批复文件;
(七)新增耕地测算报告;
(八)新增耕地分等报告;
(九)工程监理总结或农民群众监督资料;
(十)土地权属调整报告;
(十一)新增耕地符合补划基本农田条件的图件、表册、责任书;
(十二)复垦前后对比照片(按单个片块提供具有明显参照物的远近景照片1组以上)和土地整治标志、标识牌照片;
(十三)招投标资料和相关合同、协议书;
(十四)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十五)工程移交及后期管护协议等资料;
(十六)申请项目验收的图、表、册及初验意见。
第十五条项目后期管护利用
在项目竣工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需要调整权属的土地进行调整分配,并同项目区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及时签定后期管护和利用协议,确保项目区工程设施的管护和土地的充分利用。
第十六条补偿补助标准及程序
(一)补偿补助标准。
1、退出农村宅基地及建(构)筑物补助标准。拥有合法宅基地且户籍在宅基地所属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自愿申请将宅基地交回集体经济组织并承诺整户不再申请使用宅基地的,按下列标准给予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退出农村宅基地及建(构)筑物的建(构)筑物补偿、宅基地使用权补偿、购房补助和土地所有权人收益后,征地时不再享有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补助权利。
(1)建(构)筑物补偿标准。拥有合法土地房屋权属证书且结构完整的房屋,参照现行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对建筑物进行补偿(见附表1)(以房屋产权证载面积为准)。拥有合法土地房屋权属证书结构不完整但尚有残值的房屋,对其房屋残值按5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按房屋产权证载面积)。
宅基地附属设施用地范围内的构(附)着物等按4500元/亩给予一次性综合补偿,构(附)着物等由土地使用权人自行清除。
(2)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标准为1.5万元/亩(以土地使用权证载面积为准)
(3)购房补助标准为2.0万元/人(以退出宅基地及建构筑物时在籍农业户口人数为准,不含挂靠人口)
(4)室内装修综合定额补偿标准(见附表2);
(5)土地所有权人收益。以市验收确认的减少农村建设用地指标为准,按1.7万元/亩的标准支付给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有权人收益的90%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10%用于复垦后土地的后续管护和利用。
在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合法宅基地,但户籍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自愿申请将宅基地交回集体经济组织的,按本条(1)、(2)、(4)项标准补偿。
因继承或接受赠予取得宅基地并完善了继承或赠予手续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自愿申请将宅基地交回集体经济组织的,按本条第(1)、(4)项标准补偿。
建新拆旧或应拆未拆的,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范围内构(附)着物等按4500元/亩给予一次性综合补偿,构(附)着物等由土地使用权人自行清除。
2、自愿在经批准的规划确定的新村居民点新建或联建房屋的,其建(构)筑物补偿、宅基地附属设施用地范围内构(附)着物等补偿以及土地所有权人收益按本条(1)、(5)项标准执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按退腾的宅基地证载面积扣除新村居民点占用宅基地面积后,按1.5万元/亩标准补偿;建房补助标准为1.0万元/人(以在籍农业户口人数为准,不含挂靠人口)。
3、农村其他建设用地建(构)筑物补助标准。拥有合法产权证书的其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自愿申请并经批准纳入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的乡镇企业用地、农村公益事业及基础设施用地按本条(1)、(2)、(4)项标准补偿。废弃的砖瓦窑、矿山等无主建设用地,在复垦项目区进行公示无异议的,由项目所在集体经济组织作出书面说明,村、镇签署意见后再实施复垦,按本条(1)、(2)项标准补偿给所在集体经济组织。
土地所有权人收益按本条第(5)项标准执行。
(二)补偿补助支付程序
1、原宅基地(其他建设用地)及建(构)筑物补偿支付程序。
(1)清理丈量。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土所对纳入复垦范围的宅基地房屋占地、宅基地附属设施用地、其他农村建设用地等进行实地清理丈量、登记造册(面积以投影面积计算,单个图斑补偿面积不得大于实测1:500现状图实施面积)。
(2)公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清理丈量基础上,计算各原宅基地(其他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各项补偿费用后,在项目区较集中的地点张榜公示,公示期限7天,接受群众监督。
(3)审核。公示无异议并经项目所在国土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无误的,报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审核同意后,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协议,收回原土地房屋产权证书交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注销。
(4)兑现。复垦项目经市国土房管局入库备案后,项目承担单位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补助费用直接从专项经费中拨付到原宅基地(其他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帐户。
2、建(购)房补助支付程序。
(1)申请。原宅基地使用权人凭本人身份证明、户口薄、补偿协议、原房屋“两证”或房地产权证、商品房购房合同或房地产权证或去向证明、新建房证明等,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建(购)房补贴申请。
(2)公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在项目区较集中的地点张榜公示,公示期限7天。
(3)审核。公示无异议并经项目所在国土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无误的,报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审核。
(4)兑现。复垦项目经验收确认后,经审核符合建(购)房补助条件的,将建(购)房补贴从专项经费中直接拨付到原宅基地使用权人帐户。
3、土地所有权人收益支付程序。项目实施完成后,根据市验收确认的减少农村建设用地指标以及指标使用的进度分期支付到集体经济组织帐户。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该项资金专款专用。
第十七条工作经费。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的工作经费按照验收确认的减少农村建设用地面积计算。
属区土地整理中心投资并组织实施的项目,土地整理中心分别按1500元/亩支付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项目所在国土所工作经费;分别按200元/亩支付给项目所在村、社集体工作经费,专项用于复垦项目工作。
经区政府批准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投资并组织实施的项目,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别按3000元/亩、1500元/亩支付给区土地整理中心和国土所工作经费,用于项目申报、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入库备案、竣工验收的协调和管理工作,分别按200元/亩支付给项目所在村、社集体工作经费,专项用于复垦项目工作。
经验收合格下达减少建设用地指标合格证起一个月内,由项目组织实施单位一次性支付给相关单位。
关键词:尖山磷矿;植被恢复;植物种类;应用
中图分类号:TU98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7)11005504
1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对资源的需求与日俱增。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采矿业迅猛发展,大规模无序开采及废弃物填埋对土地、水文与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进而导致整个生态系统功能退化[1]。近年来,矿区废弃地的土地复垦与生态重建成为跨学科的研究热点,其中,对矿区植被种类选择及利用研究具重要意义。云南省磷化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最大的现代化露天磷矿采选基地、磷化工企业,旗下昆阳磷矿、尖山磷矿、海口磷矿、晋宁磷矿四个大型直属矿山,均位于滇池周边[2]。磷矿开采活动损毁大量林地,破坏原有生态系统,引起的土地退化等问题,成为限制植物生长和发育的因素。在矿区生态建设中植被复垦研究尤为重要,调查研究矿区植物种类构成与应用有利于矿山采空区土地资源产生多重效益。然而,云南的地形以山地为主,具有破坏容易恢复难的特点,位于矿区的植被重建非常困难,不仅需要考虑技术层面,还要考虑政策层面,同时还需要兼顾多方面效益[3]。
如今,多数学者侧重对矿区复垦树种的社会及生态效益研究,对于在植被恢复中合理应用植物产生经济及景观效益的研究,还是一个全新的话题。处于植被恢复前期的尖山磷矿,试验性以及可操作性强。对此,笔者采用典型调查法,选取云南省尖山磷矿植被复垦区作为调查研究区,通过实地调查、文案资料整理分析及访谈法,对矿区现有植物种类、树种生长情况进行调查与分析,指出其植被复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利用该矿区土地资源提高经济及景观效益的可行性植被构成模式,也为其他同类矿区生态治理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2 研究区概况
尖山磷矿位于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北距昆明32 km,南至晋宁20 km,西至安宁30 km,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海拔1900~2400 m,土壤以红壤为主[4]。
尖山磷矿属露天矿,占地类型主要为山林地,所形成的损毁林复垦地主要是露天开采采空区、排渣(土)场等。经过多年露天采矿作业,尖山磷矿出现大面积岩石,对此,矿区采取了一定的植被恢复措施。2009年起,尖山磷矿开始在采空区平台上试验种植多花蔷薇、常春藤等藤蔓植物。2011年5月起,采用“客土喷播厚层基质坡面绿化”技术,对边坡实施全面绿化。从即将作为排土场的林地上移栽了4000余株华山松,成活率在98%以上。响应“一湖两江”综合治理号召,完成了中平居委会新村面山180000 m2的绿化工作[5]。
3 研究区植被恢复现状及问题
3.1 植物种类及应用现状
尖山磷矿植被恢复区主要包括排渣(土)平台和边坡。现植被恢复区的植被总面积达236000 m2,土地复垦率达95%。根据调查,经多年植被恢复,目前该地区生长有菊科、禾本科、藜科、豆科、樟科、榆科、唇形科、苋科、蔷薇科、十字花科、马鞭草科等多科多种植物(见表1)。矿区植被恢复区表层土厚度约50~60 cm,最薄区域30 cm。并且,随着年限的增加,土壤状况逐渐好转,能够适应生长的植物种类也逐年增多。
虽然该区现有植物种类繁多,植被覆盖率也非常可观,但真正能够产生经济及景观效益的区域则十分有限。主要因为植被复垦前期,把重心放在土地复垦及生态恢复上,以“先绿为主”的理念开展了前期工作,缺乏合理规划而引进各类植物随意种植,导致目前规划区内未形成稳定的植物群落。
2.1.1 平台植被恢复现状
排渣(土)平台植被恢复面积占总面积80%,平台植被恢复主要采取人工栽植营造植物群落及混合草籽播撒方式。两大植物群落分别为,由旱冬瓜种群、华山松种群、四照花种群、圣诞树种群、天竺桂种群、桉树种群、藏柏种群、云南松种群等组成园林植物群落;由梨、板栗、核桃、樱桃组成园艺经济林果植物群落(见表2)。树种种植年限的混乱及多年来不断的补苗、移栽,给调查分析工作增加了难度。
根据表2可知,小乔木中四照花、天竺桂均能很好适应该区域条件;生长表现最好的植物群落为旱冬瓜,生长较快,迅速成林,群落郁闭度较高,其平均树高达325.8 cm,年均树高生长1 m以上,胸径生长1 cm以上,远高于其他树种,可将其选作先锋树种。其次为华山松、圣诞树、桉树、云南松、藏柏,此类树种可选取作为绿化主栽树种。生长状况最差的为经济林果,4个主要树种年均生长高度不足1 m,梨、板栗长势稍好,但树势明显矮化、歪斜、年挂果量少。核桃树生长高度不足2 m,远远低于正常值,挂果量少或基本不挂果。樱桃树经初步诊断为冠瘿病,植株大面积死亡。平台灌草类植物有叶子花、波斯菊、百花三叶草、爬山虎、竹子、戟叶酸模、火棘、石楠等,其中波斯菊、百花三叶草、爬山虎、戟叶酸模、火棘生长表现较好。从总体看来,生长较好的树种均为该区域地带性树种,其适应性均较好,需精细管理的经济林果树种种植面积较少且长势不理想,平台植被恢复生态效益基本达到良好状态,但是其经济及景观价值未能很好体现。
3.1.2 边坡植被恢复现状
边坡植被恢复主要以复绿为目的,通过草籽播撒、种植速生树种的恢复模式,快速复绿,降低水土流失。其中,灌草植物种类有火棘、苦刺、戟叶酸模、白茅等。通过调查,这几类植物的适应性均较强,生长状况较好。人工种植乔木有旱冬瓜、云南松、藏柏、滇润楠、银杏、冬樱花等。由表3可以看出,其中长势较好的为藏柏,可作为先锋树种,而旱冬瓜、云南松生长状况优良,可选取作为主栽树种。
3.2 研究区植被复垦存在的问题
3.2.1 总体布局不合理
尖山磷矿植被恢复前期,为尽快复绿,实行“先绿化后美化”的方针,把有限的资金集中于购苗栽植,矿区3年内整体绿化覆w率得到提高。然而,施工前未进行合理的园林景观规划,忽略对园林道路、功能区的设计,未对群落结构构成植物种类进行选择与配置,导致植被恢复区布局混乱、通行不便、景观效果不明显、群落结构单一、群落之间的联接度下降等问题。经济林果园承担经济功能,然而,授粉品种与主栽品种配比不协调,出现缺乏授粉树的现象,导致果树大量减产,经济效益提不上来,因植株种植位置选择不当,不能满足经济果树对光、温、水的需求,导致树势整体矮化、长势不佳;果园防风林设置不合理,未起到有效的防风作用。
3.2.2 养护管理不到位
俗话说“三分造林,七分养”,目前,恢复区内对绿化树种及经济果树的栽植技术、养护管理均不到位,导致多数乔木成活率低、经济果树产量下降。苗木移栽前未进行苗木试种、移栽过程施工方法不专业、栽植后“重栽轻管”,导致“年年种树年年补”;园林树种不及时修枝,导致观赏效果降低;园艺树种不及时打枝疏花,导致挂果质量不佳。据统计,对栽后管护要求最高的经济林果种植面积占平台总植被复垦面积的20%,以经济林果群落为主的矿山果园是恢复区内极为重要的一部分,对矿区经济效益的产生有着直接影响作用。由表2可知,经济林果类树种生长现状最差,果树的移栽与生长对专业人员素质要求较高,果树幼苗移栽前,对栽种位置选择、覆土厚度、土壤肥力评定、培肥土壤、基肥成分选取等要求均高;定植后,针对于不同树种不同生长期的肥水养护、病虫治理等环节不可忽视。
3.2.3 植被恢复模式单调
目前,植被恢复主要在方便栽植、操作的平台上人为地进行,发展模式较为单一并缺乏对创新性植物群落组建模式的探索。调查结果表明:复垦区内现有植物种类繁多,能够产生生态、社会效益的树种较多,如旱冬瓜、云南松等,其速生、抗性强等特点已基本满足矿区植被恢复的生态功能需求。然而,研究区内现有的经济树种较少,植被群落的植物种类构成模式较为单一。对此,将针对于尖山磷矿复垦区现状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
4 提高尖山磷矿经济效益的建议
4.1 园林树种的生态及景观价值
园林绿化树种应选择抗性树种、乡土树种、观赏树种,适当引进外来适生树种、适当发展亚乔木和灌木;树种的配置注意突出主题、疏密组合、季相色彩配置。经调查发现,园区内种植数量较少的滇朴、樟树生长状况较好,且滇朴作为云南省的地带性树种,具有树形美观、适生性较好等优点,可继续购入苗木种植。同类型矿山昆阳、海口、晋宁等磷矿山植被恢复区内种植情况较好的树种,如清香木、麻栎、车桑子、马桑、多花蔷薇、迎春柳等,可以引进试种。还可引进其他抗性强、美观易造景的区域性树种作分区试验,如云南樱花、球花石楠等。园区内现有大面积四照花、天竺桂、红叶石楠成片种植无法产生景观效果,可将其分散移栽到各节点供观赏。
4.2 园艺果树的经济价值
矿山果园内现有果树长势较好的为梨树、板栗,受防风林设置不合理导致的树势矮化现象可通过改造树形为低矮自然开心型,便于采果及管护。核桃树因栽植在低洼地导致植株长势不好,可将其移栽至边坡或平台缓坡上种植。樱桃树因感病大量植株死亡,清除感病严重的病树、病枝烧毁,并在冬季喷施石硫合剂,减少病虫害繁殖传播。
扩大果园面积,重新规划防风林树种,适当增加授粉树种,引进其他适生园艺经济树种,详见表4。美国大樱桃适应性强、长速快,年高生长量可达2~3 m,胸径1.5~2.2 cm,繁育方式多样,木材质轻、坚实,其经济价值极高;桃树的连体栽培试验目前已取得很好成效,引进桃树在平台进行大规模栽培,栽植株行距选取在1.5 m×3 m为宜,此栽培模式产果量高、挂果均匀、采果便捷、观赏价值高、便于行间间作等优势能形成独特的发展模式,可推动特色果园的开发。
“以短养长,以园养园”。农作物及家禽可增加额外收益,在果树苗木未开花、挂果的季节利用其行间距套种豆类、块根块茎类作物固氮作绿肥;在不喷施农药时期饲养家禽利用家禽粪便改善土壤肥力。
4.3 林下经济推动可持续发展
林下经济是以现有的林下土地资源和林荫优势为基础,在不影响林木正常生长的前提下,借助林地特有的生态环境,在林冠下开展林下种植、养殖等立体复合生产经营,从而使农林牧各业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循环相生、协调发展的生态农业模式。主要有林菌(菜)、林药、林粮、林茶、林草牧、林禽(畜)、林油、林蔬等模式。车义明等(1990)对昆阳磷矿采空区的植被复垦实践进行了调查及总结,发现植被复垦工艺中林木与农作物的搭配种植取得良好经济效益[6,7]。结合当前规划区实际情况,推荐使用林草牧、林禽(畜)、林菌(菜) 、林药模式。在郁闭度较高的林地,种植黑麦草、紫花苜蓿、鲁梅克斯等优质牧草。可出售鲜饲草,也可养畜禽,一举多得;利用林下昆虫和杂草多的特点,放养鸡、鸭、羊等禽(畜) ,禽(畜) 类品质得到保证,粪便追肥又有利于树木生长,与林草模式结合能达到很好的效果;在郁闭的林下搭棚种植木耳、香菇等食用菌,市场潜力巨大,收益高;林荫下种植耐荫性的白芍、金银花、板蓝根、田七等中药材,生产技术含量不高,收益显著。
5 结论
通过对尖山磷矿植被恢复区现有植物种类构成及生长状况调查结果表明:现阶段植被恢复区内存在植被群落结构单一、植株长势不均且四大效益表现不显著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了建设性意见,通过选择适合矿区生长的绿化、经济树种,将园林、园艺、农牧业结合开发创新型发展模式提高矿区土地利用率、保持四大效益平衡发展。对采空区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对矿山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影响,本文在研究区现状调查基础上提出的发展建议,为今后本矿区植被复垦工作提供了参考,也可作为其他同类型矿区采后生态修复治理的理论依据。
⒖嘉南祝
[1]张苏江, 夏浩东, 唐文龙,等. 中国磷矿资源现状分析及可持续发展建议[J]. 中国矿业, 2014, 23(2): 8~13.
[2] 李小双, 李耀基, 宗世荣,等. 露天磷矿采空区绿色复垦技术研究[J]. 金属矿山, 2014(8): 153~156.
[3]林 杨,文仕知, 王德明. 湘锰国家矿山公园植被恢复重建研究[J]. 北方园艺, 2014(8): 74~80.
[4]马 军. 尖山磷矿露天深孔爆破技术及振动对周围建筑物的安全影响研究[D]. 昆明:昆明理工大学,2014:9~10.
[5]陈少辉. 尖山磷矿爆破技术研究[D]. 昆明:昆明理工大学,2015:6~8.
[6]车义明. 昆阳磷矿采空区复垦实践[J]. 化工环保, 1990(6): 341~343.
[7]施顺生. 昆阳磷矿采空区复垦技术及环境效益[J]. 中国工程科学, 2005(7): 421~424.
关键词:公路施工;环境污染;环境保护
1 公路施工对环境的污染
1.1 生态景观遭到破坏
施工过程中便道建设、清理现场、取土场和弃土场及路基修筑而必须占用土地,可能影响到沿线的自然、文物和景观。山区丘陵地区的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导致附近水体的沉积物淤积和水混浊,改变水生生物栖息环境,严重的还可能导致泥石流一类的地质灾害。平原水网地带筑路不仅有路基永久占用农田问题,而且存在取土挖毁耕地和需要进行土地恢复利用问题。
1.2 空气污染
公路施工对空气的污染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扬尘污染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1)路基开挖、土地平整及路基填筑等施工过程。(2)水泥、白灰、粉煤灰等建筑材料。(3)灰土拌和、混凝土拌和加工会产生扬尘和粉尘。(4)建设期沥青混凝土搅拌过程中沥青烟尘对公路沿线地区环境空气产生污染,营运期汽车尾气对沿线地区环境空气产生污染。
1.3 固体废弃物污染
公路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主要有以下几个来源:(1)进场前清场废物:主要是施工场地内杂草、灌木等植物残体等。(2)路基开挖弃土:路基挖方,除一部分利用外,其余部分应用车辆运输至统一的弃土场,而不得随意放处置。否则将造成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3)旧路改建中的拆旧混凝土和砌体以及旧油面。
1.4 噪声污染
公路建设周期一般较长,从开工到通车要一年以上时间。在这期间许多施工机械和各种运输车辆会辐射出较强烈的噪声,对附近公共场所产生较大的影响。公路施工噪声有其自身的特点,这表现为:(l)施工噪声的随意性和无规律性。(2)施工机械的噪声较大,但它们之间声级相差仍很大,有些设备的运行噪声可高达110分贝左右。(3)施工噪声源与一般的固定噪声源及流动噪声源有所不同,施工机械往往都是暴露在室外的,而且它们会在某段时间内在一定的小范围移动,这与固定噪声源相比增加了这段时间内的噪声污染范围,但与流动噪声源相比施工噪声污染还是在局部范围内的。(4)道路施工噪声是公路建设过程中的短期污染行为,就应采取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努力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建设期、营运期施工机械噪声对公路沿学校、医院、村镇居民点工作生活空间带来了噪声污染的公害,尤其是公路的起迄点,交通出入点和城乡结合部位都是交通噪声污染的严重地区。交通噪声还是城市噪声的主要来源,几乎占了 80%。
1.5 水污染
公路施工对水环境的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排放的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l)混凝土的养护废水混凝土的养护废水主要是pH值高,一般达9—12。混凝土的养护用水量少、蒸发吸收快,一般不会形成较大的地面径流进人地表水体,对环境影响较小。(2)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和施工车辆冲洗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和施工车辆冲洗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和悬浮物,应防止含油废水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3)生活污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是集中施工现场、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其水质和城市生活废水一样。公路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水量不是很大,但如果防治措施不当,也很容易造成水环境污染。
2 加强公路各施工阶段的管理
2.1 设计阶段
环保总体方案应在针对勘察资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路段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特点,使环保方案既经济、又可靠,并重视以下方面。跨水桥梁,桥两端高填方路基宜在洪水位标高线以上设边坡砌石防护工程,水文计算应充分考虑最大 24 h暴雨时水系畅通的过水面设计余量,路堑、路基防护工程应考虑安全因素。涵洞宜作硬化涵底设计。高等级公路路面及二级公路边坡宜采用集中排水方式,公路施工扰动土壤地段均应重视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周边山区公路越岭方案应充分比较隧道与展线方案对环保的优劣。深挖高填和地质不良路段防护工程应充分考虑环保要求。自然保护区、风景区应特别注重自然景观、珍稀野生动植物地带的环保措施。设计说明应对环境保护工程作尽量详细的说明,标明敏感点。处理好山体的开挖面。在上边陂应设碎落平台,以防落石危及行车行人的安全。取土场弃土场要远离村屯。对于弃土场采取“土地复垦技术”作好土地复垦规划、复垦工程的实施以及复垦后的改良与管理,或人工植树等。对于石质弃渣场,应在工程完工后其表面复盖一定厚度的土层,并且进行植被恢复逐渐向“绿色新文明”建设推进。注意公路绿化,它是国土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可以有效地改善行车环境,还可以起到美化路容,优化环境的作用。
2.2 施工阶段
严格控制砍伐森林植被,珍稀植物宜采取移植措施。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环保工程施工要求,工艺设计应包含环保工作和质量控制标准。开工前应进行环保意识教育和环保工程技术交底,完善环保管理工作制度,设置环保工作专(兼)职人员,对主体工程防护区、取土场防护区、弃碴场防护区、临时用地防护区防水土流失,水环境、防扬尘土污染动态检查监控,特别是雨季防水土流失措施。跟踪监控拌和站防空气、噪音污染,夜间施工防噪音、弃渣污染,深挖高填地段边坡防护工程施工质量。环保工程施工质量自检与监理质量控制,制定图表,随时作好记录与签认,并与主体工程等同,由监理检验签证、计量支付。
2.3 验收阶段
编制环保工程实施情况和总结报告。按规定向具备权限环保主管机构申请验收,为减少工作环节,宜与公路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同时进行,可组织环保工程检验组参与现场检验,环保工程验收后的图表资料应按规定移交存档。
3 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首先,规范公路建设施工期环境保护资料的管理,统一环境监理资料体系以及环境监理表格体系,使之正规化程序化,确保需执行的环境保护资料及时发放到每一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赋予环境监理独立开展公路施工环保工作的权力,尽可能及时地将环境监测的数据应反馈给各监理单位,在经费允许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环境监测工具给监理单位,并在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中成立相应的应急环境保护小组,制定防治方案。
一、全县窑业用地的基本情况
(一)数量和布局有共性。全县现有轮窑83座,主要分布在花沟、陈大、城西、闸北、石弓、临湖等乡镇。从布局来看,除城关、青町等少数乡镇外,全县其它乡镇都有砖瓦窑厂存在,其分布主要受土质、取土成本、土源、产业带动等诸多因素影响。
(二)窑厂建设背景特殊。我县窑厂70%建于上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的“乡镇企业热”这一时期。作为乡镇企业骨干的各类砖瓦窑厂建设,受到各级政府的提倡与鼓励,仅作为乡镇企业上报备案即可,无需办理用地及采矿审批手续。当时砖瓦窑厂的异军突起,对于繁荣农村经济,提高社会生产力,安排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为国家提供税源,都起到了极为主要的作用,成为乡镇经济一支重要力量和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三)产品单一,市场狭窄。全县83座窑厂主要生产机制粘土实心砖(俗称红砖),占产品种类的100%。轮窑(以20门为例),年产红砖1200-1500万块,吊丝窑年产量约200—260万块。正常年份全县所有窑厂年生产量约11.7—14.7亿块,95%的销售对象是当地村民、城镇居民。
(四)土源取得形式多,非法开采比例大。窑基大多建在河坝、废地上,占85%;凉坯区大多是租用农民的承包地,每亩年租金800元左右,占85%;制砖土源主要包括买土:以每车5—10元的价格收购村民的零星土;买地:以每亩1.5万元左右买农民的承包地取土;买河坝:以协商价格买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的某一区域河坝取土;采挖自己的承包地;就地深挖历史形成的取土坑。总体以买地、买土为主。全县现有窑厂均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及合法用地手续。
(五)占地面积大,资源浪费严重。一是经营场所:每座轮窑(以20门为例)约需50亩。二是取土用地:每座轮窑年需粘土2.85万立方米,以挖深5米计算,需吃土地10亩。也就说全县每年需挖地取土约500亩,扣除复垦部分外,每年约有300亩土地被挖损。
(六)近年治理有成效。2003年县国土资源局成立以来,通过宣传造势,建章立志、落实责任、规范用地、限期复垦、强化执法等手段,使全县窑厂布局混乱、开采无序的局面得到了有效遏制,窑业生产秩序全面好转。一是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全面形成。成立了国土、公安等8部门参加的“治理整顿矿业秩序领导小组”,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层层签订了窑厂治理目标责任书;开展了3次联合拆除窑厂行动,创下了一天拆窑26座的记录。二是窑厂布局得到了科学调整。建立了窑厂采矿登记档案,科学划定了用地区域,严格执行了窑业生产最低规模制度。全县砖瓦窑厂由2003年初的221座减少到目前的148座,无土源、规模小、条件差的73座砖瓦窑场被先后拆除,每年减少窑业用地规模400余亩。四是挖损土地得到了有效地利用。4年来,在已挖损的土地上共复垦老取土区2600亩,恢复粮食年生产能力2500吨;开挖鱼塘208面,年渔业收入增加41.6万元;植树1.8万株,潜在经济价值360万元;开挖深沟206条,可灌溉农田1.48万亩;安排源和堂制药厂等招商引资项目2个,建设涡阳县兴华生态示范庄1个。
二、砖瓦窑厂用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两法”衔接不严密。《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把砖瓦用粘土划为非金属矿产类矿产资源,理应属国家所有,而实际采挖的烧制砖瓦用黏土都是集体所有土地的表层土壤,资源所有权难以界定;2004年11月30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矿业用地管理的通知》(皖国土资[2004]203号)文件下发之前,矿山企业开采小矿及零星分散资源使用土地如何办理用地手续也没有具体操作细则,即使该文件明确了矿业用地管理的一些要求,但规定对开采小矿及零星分散资源的矿山企业只能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并不得在临时用地范围内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事实上窑基及其办公设施并不属于临时建(构)筑物。因此,在依法管理窑厂的过程中,采矿权和用地审批无法衔接,而全部以非法采矿、非法用地处理又不现实,使国土资源部门在管理过程中处于两难境地。
(二)地方各级政府耕地保护问责制度粗糙。以2006年8月31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为标志而建立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问责制度,也只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负总责,但不负责怎么追究领导责任不明确、不细化,还仅仅是一个概念化的规定,而此前更是没有刚性规定,客观上造成了各级政府尤其是乡镇政府负责人耕地保护意识不强,而国土资源部门难以独立完成耕地保护这一系统工程。
(三)利益驱使窑厂屡禁不止。一是经营窑厂利润丰厚。以2006年的20门轮窑为例,年产量为1500万块左右,每块成本为0.19元,而销售价格为0.23元,税(费)前利润为60万元,扣除各种税费、杂项开支10万元,一个轮窑年纯盈利高达50万元;就是年生产能力210万块粘土砖的吊窑,年纯盈利也在8万元左右。二是乡镇政府可从中取利。以陈大镇为例,该镇2006年全年财政收入为42.8万元,而来自窑厂的耕地占用和营业税两项收入就达10.7万元,占全镇当年财政收入的25%,像牌坊镇收自窑厂的税费占全镇财政收入高达70%,各类窑厂提供的税费在乡镇政府财政收入中平均占有40%的比例。因此,窑主不顾一切建窑制砖,乡镇政府被动制止,国土部门被于奔命的局面就此形成。
(四)挖损区土地复垦比例小。近30年形成的各种深浅不同、规划不一、大小各异的取土挖损区复垦利用程度低。一是由于年代久远,造成部分区域权属不清、责任不明;二是取土深度浅则2米,深则10米,复耕无望;三是复垦成本大,每亩要3000—8000元不等;四是没有强制性措施。一部行政法规《土地复垦规定》也已颁布实施了近20年,配套措施不健全,强制力不强,虽然实行“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但对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要求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企业和个人,国土部门只能责令限期改正或处于以每亩每年200—1000元的罚款,这对于年盈利数十万元的砖瓦窑来讲是不足道的,因此,窑厂土地复垦随意性很大,抓易弃难客观存在。
(五)推广新型墙体材料步履维坚。近年来,我县先后上马了20多家免烧承重混凝土空心砌块砖场,但生产的产品在我县难以推广,砖场纷纷停产、倒闭,原因有四:一是村(居)民传统使用习惯,造成对混凝土空心砖不认同。二是新产品无价格优势。目前市面上免烧空心砖的生产成本与实心粘土砖相差无几,农(居)民更倾向选择使用实心黏土砖。三是“禁实”步伐过慢。虽然我县近年通过专项整治,窑厂减少了70余家,但仍有140余家在生产黏土实心砖,加上我县没有执行《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办法》,黏土实心砖仍占据我县绝对份额。四是煤矸石烧结砖、粉煤灰蒸压砖场投入很大,动辄上千万,而政府又没有优惠扶持政策,加之市场认可度不高,短期内没有企业愿意上马。
三、“堵”、“疏”并举,积极寻求窑厂毁地的治本之策
(一)扼住“吃地虎”的脖子。一是加大粘土砖税(费)征收调节力度。加大粘土砖生产、销售环节的税(费)征收力度,按法定标准上限征收,使之在建筑材料市场上不具有竞争力;二是加大砖瓦窑厂的违法成本。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毁田取土行为严打重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大区域同步治理。实事证明,局部治理只能是“捺倒葫芦起了瓢”,涡阳治了,淮北也要治,谯城也要治,安徽治了,河南省要治,山东省也要治,整个淮北平原都要一个政策、一把尺子,一个步子的治理,不给实心粘土砖生产销售空间。五是建筑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和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与有关规程,设计建筑项目,采用节能技术,标明应当使用的新型墙体材料,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按设计要求,不得使用实心粘土砖。
(二)放脱推广新型墙体的“缰绳”。一是对兴办新型墙体材料的企业,政府应积极扶持,舍得投入。上马一个年产3000—8000万块的全煤矸石烧结砖场动辄就需1000多万元,政府应在积极协助金融信贷支持的同时,税费政策上也要给予优惠,使其建得起、卖得掉。二是要严格执行《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禁实”范围扩大到县城规划区、建制镇。
今年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城企工作稳步发展并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城建土管工作
1、修编集镇总体规划。集镇总体规划已经镇人大主席团扩大会议讨论通过,为今后一段时期集镇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了保障。
2、环境卫生整治取得一定成效。一是开展沿线卫生整治。上半年组织力量对62省道沿线和桐街九遮公路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同时建立长效机制,落实专人管理,要求沿线各村建垃圾池,杜绝乱倒垃圾的现象,确保沿线两侧无垃圾。二是开展集镇卫生整治。今年6月份集中一周时间进行集镇市容卫生整治,完善垃圾中转站建设,调整了市容卫生管理队伍,除了晚上清扫干净外,白天也有人维护市容秩序,市容卫生管理水平有了一定的进步。
3、土地整理和宅基地复垦工作顺利推进。一是三个宅基地复垦项目顺利通过市考核组验收。二是张白布宅基地复垦示范村建设进展较快,到目前为止已完成70%工程量。三是部分遗留项目开展试工,下金、张家桐、成州等区块已完工,且已落户耕种。四是大屋基村宅基地整理和示范村建设立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4、争取项目,推进集镇建设。一是抓好集镇道路建设。由县交通局出资硬化嘉图街叶宅路段和方山路,全线浇铺上沥清路面;由镇政府、街三村及部分企业主共策共力,永福路已全线硬化,解决了多年想做而未做的实事。三是积极争取高山移民项目,为拉开集镇框架,集聚集镇人口和部分山区农民下山脱贫打下基础。目前该项目立项,用地报批和征地工作基本完成。
5、62省道政策处理工作初见成效。通过做工作,涉及16个村的征地协议签订全面完成,为下步真正实施工程奠定基础。
6、加大执法力度,城乡建设依法有序。在加大土管法和城乡规划法宣传的同时,抓住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湖酋村违章建筑户,镇里组织力量坚决予以拆除,从一定程度上刹住了违法占地违章建筑的趋势。城乡建设逐步走上依法有序的轨道。
(二)工业工作
1、工业经济稳步发展。今年虽然规模上企业减少一家(原来5家,现在4家),但全镇工业总产值还有不少增幅,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4000多万元,达到了1.6亿。全镇固定资产投入1000多万元,联系好一家招商企业,11月中旬与我镇签约,签约资金达3000多万元。四家规模上企业在大环境不紧气的情况下还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2、食品安全工作取得重大进展。11月5日顺利通市考核组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考核验收。
3、企业安全生产形势良好,今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振华石矿整改到位,防范措施落实。
4、渡口安全进一步加强。一是依靠上级支持,化大钱进行了渡船更新,从源头上杜绝了由船体原因而引发的重大事故,二是强化了宣传教育,重点在防超载、规范乘船行为上下功夫。三是制定了应急方案,做到遇事不慌,从容应对。
5、劳动保障工作有效开展。开展新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教育,督促企业依法办事,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完成农村低保户调查等相关工作,完成劳动年检任务,开展非法用工整治工作。
6、做好康庄工程部分项目扫尾工作。督促部分工程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同时要求保证质量,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再下拨资金。
7、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经济普查工作扎实开展,今年3月份污染源普查已全面完成,11月10日,经济普查摸底调查基本结束,调查表格已经上报,等待县里抽检。
(三)存在问题
一是规划意识淡薄,村镇建设随意性较大。二是法纪观念不强,违法占地、违章建筑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制约工业发展的土地资金等瓶颈问题,破解还缺少方法。四是工办服务企业的工作水平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工作思路
1、以集镇总体规划为龙头,切实抓好城乡建设。继续采用联合踏勘,按村镇规划要求。坚决打击违法占地和违章建筑行为,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严格按建房审批程序,确保规划的严肃性。
2、以项目建设推进集镇建设上台阶。一是抓好镇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二是切实抓好高山移民区建设。三是继续开展集镇环境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改变集镇环境。
3、继续抓好宅基地复垦和示范村建设,对在建工程严把质量关,确保通过验收,新立项的工程项目要及时启动。
4、以发展经济为第一要务。一是注重培育规模企业,力争年产值上亿元企业一家,新增规模上企业2家。二是注重发展经济环境建设,为企业用地等提供政策支持。三是落实劳动合同法,理顺企业与职工的关系,使企业内部关系融洽,健康发展。
5、扎实抓好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力争普查工作走在全县的前列。
一、考核内容(实行百分制考核)
(一)宣传发动、组织落实方面(满分10分)
成立组织机构、宣传发动有力得5分,出台实施意见和方案得5分。
(二)工程建设管理方面(满分85分)
1、工程开工、竣工时间(10分)
2013年11月20日前全面开工得5分,12月底前竣工得5分。推迟一天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
2、骨干工程实行招投标(2分)。
符合工程招投标有关手续得满分;仅订立施工合同的得1分。
3、完成土方计划任务(45分)
有实施工程计划的得5分,完成任务数的得40分,90%以上得30分,90%以下得20分;50%以下不得分。以土换资、土地复垦、绿化成效明显和得5分,一般得3分。
4、工程标准质量(20分)。
河道标准“达到设计标准,且河内无明埂暗坝,河底、河坡、河堤达到平光直”优良得10分、较好得8分、一般得5分;沟塘标准“河顺直、塘方整、水体清”草堆、厕所等环境进行综合治理优良得10分、较好得8分、一般得5分。
5、申请验收情况(3分)。
有验收报告、工作总结得3分,缺一项扣1分,全缺不得分。
6、建设管理档案资料情况(5)。
按照河道疏浚及河塘整治的资料汇编目录要求,资料齐全得5分,缺一项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三)长效管理落实情况(满分5)
疏浚后的河道、堆堤及河塘管理制度、人员、经费落实情况制定长效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得3分,落实管理经费得2分。
今年以来,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切实保护国土资源为重点,以增强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为目标,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为手段,坚持保护与利用、服务与管理并举,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
(一)切实强化保护措施,耕地保护工作扎实推进。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是国土资源工作的重要内容。首先是以定量定块定指标落实责任人为手段,进一步强化保护措施。去年以来,我县按照市局要求,全县共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83.1万亩,按乡镇划定18个保护区、273个保护片、955个保护块,并相应制作基本农田保护公示牌、基本农田变化图、基本农田现状图,建立健全台帐,及时掌握全县耕地保护动态情况。今年基本农田保护公示牌在经历两次台风之后,其中近三分之二有不同程度的损毁,针对这一情况,我们迅速组织力量及时进行更新修复。在此基础上,县、镇、村层层签定保护责任书,把基本农田保护的责任落实到每一级具体人,全县干部群众保护基本农田的责任意识得到了提高,在全社会形成了保护耕地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其次,加大土地执法力度,坚决守住基本农田这条红线。不断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及时制止土地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全县共查处土地违法63起,立案查处24起,土地违法无一发生在基本农田地块,基本农田保护率100%。在土地执法中,我们坚持“双保、双严”,即保证园区及重点项目用地、保护基本农田;严格用地审查审批程序,严格查处土地违法。对园区及重点项目用地,从地方经济发展大局出发,保证用地的同时严格按照用地程序完善手续;对违法用地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拆除恢复耕种,切实保护好基本农田。第三,加快土地开发整理产业化进程,努力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今年以来,我们根据境内土地复垦整理资源优势,充分发挥乡镇国土所土地复垦主体作用,多渠道、多形式调动乡镇的土地复垦积极性,灵活制定执行土地复垦整理规划和年度土地复垦整理计划,逐个落实土地复垦整理任务,积极筹措专项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确保施工的进度和质量。全年入项目库的项目17个,预计当年完成14个,新增耕地2800亩,将为我县新增建设调剂了用地指标,在保障新增建设用地的同时,为实现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切实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措施,促进规模经济和节约型社会建设。今年以来,我们坚持以节约集约用地为切入点,以规模经济为发展目标,重新制定用地政策,即充分运用规划引导,鼓励用地者到园区兴办企业,同时坚持提高投资强度准入门槛,保证用地的基础上实现节约集约用地。1、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进一步确立科学发展观。今年以来,我们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向领导和社会宣传国土资源形势和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性,特别是向县四套班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等各级领导通过座谈会、分发宣传资料、征求意见、实地走访等形式,不断提高领导节约集约用地意识。2、坚持规划引导,鼓励企业到园区投资建设。园区外新增建设用地为零,新增建设用地企业进园区率100%,为我县规模经济打下了良好的基础。3、严把供地关。把供地环节放在严格审查考核企业用地投资强度上,达不到80万元/亩投资强度不发放土地使用证书,通过严格把关,今年我县供地面积1200亩,基础投入达12.6亿元。4、积极盘活存量土地。今年上半年,我们对1999年以来全县的土地占用、土地审批、非法转让等进行全面清理,因地制宜制定盘活方案,根据闲置土地和用地单位的不同情况,采取企业改制、协议收回、限期开发等形式,实现闲置土地的再利用,全县共清理并纠正历史遗留问题23宗,全部按规定处理到位,盘活闲置工业用地320亩,有效地缓解供地形状严重不足的矛盾。
(三)坚持发展与稳定并重,妥善解决征地补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近年来,我县工业用地尤其是两个园区的用地量有了较大增长,征地补偿压力越来越大,解决用地和维护农民切身利益的困难和矛盾日益突出。为此,今年初,我们首先把做好土地工作作为全局的一件大事来抓,认真落实领导接待日制度,明确责任,建立土地领导分片负责制和重点案件包干制,发挥每一位领导同志的智慧,使一些历史遗留难题迅速得到解决;其次,以完善并发挥土地监察信息网络作用为基础,及时掌握土地动态认真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快速下访回访,做到问题不推向上级和社会,不拖到矛盾激化,不等到上级来督办、催办,力争就地解决问题,就地化解矛盾,就地稳定群众情绪,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第三,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标准,开拓用地补偿新思路,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长久生计。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按照标准先补偿后供地;对园区用地,积极探索新的征地补偿办法,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点工作,根据《灌南县工业园区失地农民基本生活补助试行办法》,实行征地补偿费逐年支付制度,坚持做到“三个统一”,即国土局统一审查核定补偿标准,县财政统一经费供给,县劳动保险处按月统一支付,既解决了政府征地补偿诸多实际困难和问题,又从根本上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长久生计,群众普遍反映较好,得到了领导的肯定。
(四)坚持以规范化依托,国土资源整体功能得到加强。首先,为强化国土资源社会服务功能,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我局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去年以来,先后投入了80余万元,兴建局信息中心,实现局域内部连网,建立综合事务管理系统,下一步将与市局实行联网互通,实行网络办文、信息、收发文等;其次,加强土地市场宏观调控,全面实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制度,为政府开辟新的收益渠道。去年以来,我们通过土地储备,宏观调控土地供应总量,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化运作方式出让土地,完成了中心花园、百汇步行街、巨龙商城、新安商城、老城区开发项目6个,南方家园、新文化家园等新城区开发项目2个,总面积320亩,开发资金3.6亿元,通过规范化运作,土地价格从原来的每亩十几万元上升到每亩近80万元土地净收益2000余万元。投资修建堆沟化工园区3.5公里水泥路按期完工;由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承担筹资兴建盐河三桥工程,完成投资1100余万元,桥梁已经竣工,较好地支持我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第三,坚持市场导向,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深入。今年我局市场运作规律,把地产事务管理所推向市场,实行财务收支独立,不仅极大地调动了人员工作积极性,同时也有力地规范了土地市场管理行为。职工危机感进一步增强,今年有20余人取得南京农业大学土地规划与利用函授大专文凭,5人通过土地登记人资格考试,为下一步业务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尽管今年以来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我们面对新的形势任务,也看到自身仍然还有许多的不足,突出表现在:一是基层基础建设较为薄弱,基层国土所办公条件十分简陋,国土资源基础工作一时要取得突破难度很大。二是系统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全县国土系统中多为退伍军人,专业技术人才较少,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国土资源执法氛围有待改善,由于我县经济总量较小,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矛盾突出,宣传经费投入不足,宣传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大,全社会的依法用地意识还有待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一)进一步强化执法监察,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制度
完善耕地保护责任制,推进基本农田定量、定位、定人管理。建立基本农田信息网络和监管网络,实行基本农田管理网络化、手段信息化、监督社会化。以全面落实基本农田的“五个不准”,守住基本农田这条红线为目标。严把土地征用和转用审批关,规范审批程序,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坚决落实非农业建设用地的“六个一律不批”,从源头上引导和控制建设项目合理用地。
(二)严格工作程序,按时完成土地利用规划修编任务
根据省、市安排,今年10月份将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这次规划修编工作,成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修编工作将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集中组织各乡镇业务骨干,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反复对比论证,要确保新修编规划满足当前以至今后一段时期灌南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进一步突出新规划“三集中”的理念,即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农民住宅向乡镇中心村集中,补充耕地向村庄整理集中。对建设用地指标要80%以上分配在两个园区内,10%用于乡镇级中心村,其他用地仅作一般性考虑,严格控制在10%以内,既保证经济建设的重点,又兼顾生活基础设施的一般,确保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足够的用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