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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incentive problems have been the focus of the company. Company incentive problems can fully mobilize the enthusiasm of the staff, and improve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company. This paper analyzed company incentive problems, based on perspective of game theory, from three aspects of the owners and operators, managers and employees, and the employees, with the use of the Prisoner's Dilemma model, Kreps-Wilson reputation model and Pig Game model, and made reasonable countermeasures accordingly. Meanwhile, it provided the reference for studying the problem for other researchers.
关键词: 博弈论;激励;探析
Key words: game theory;incentive;exploration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31-0140-02
0 引言
本文基于博弈论的视角,围绕所有者与经营者,经理与员工,员工与员工三个层面分析其博弈关系,从而抓住公司激励问题的本质,据此提出合理化对策建议。这种研究视角能为公司管理者和学者提供参考。
1 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博弈
1.1 囚徒困境模型分析 假设所有者和经营者都有两种选择:“合作”,“不合作”;只要一方提高合作的程度,对企业的总绩效提高都是有利的,如表1所示。所有者选择“合作”,即所有者认可经营者,相信经营者会尽全力工作为公司创造最大价值;经营者选择“合作”,即经营者会把公司当作自己的公司,尽全力为公司创造价值。所有者和经营者选择“不合作”,即双方都按契约办事,所有者对经营者没有额外的激励,经营者的努力水平也不会超过所有者的激励水平。当双方都选择“不合作”,公司会失去契约之外的发展机会,双方也失去各自发展受益,双方只获得3个单位的收益,不能达到双方都选择“合作”的5个单位收益,这是纳什均衡,双方博弈进入“囚徒困境”。
如果要改善这种状态,那么所有者与经营者必须提高合作水平。由于博弈双方会按照“社会习俗”选择策略,习俗会迫使博弈双方选择与习俗相适应的策略。所有者对经营者的激励不单纯是一个“最优激励契约”的问题,在不完全契约之外,所有者对经营者的激励离不开社会习俗的影响,创造使所有者与经营者愿意合作的社会习俗或能提高双方利益的机制是走出囚徒困境的有效手段。
1.2 基于克瑞普斯—威尔森声誉模型的激励对策 克瑞普斯—威尔森声誉模型表明,只要消费者经常地重复购买垄断厂商的产品或服务,就会导致厂商树立一种高质量的声誉以吸引消费者,即利用重复博弈原理,进入艾克斯罗德实验,达到走出囚徒困境的目的。
从克瑞普斯—威尔森声誉模型可以看出,职业经理人为了获得长期收益,应该树立良好的声誉。然而,职业经理人本质上是不合作的,他总想在一定的条件下使自身利益最大化。但如果博弈重复的次数足够多,这时职业经理人侵占企业所有者的剩余就可能受到企业所有者的干预,从而未来收益的损失就超过短期侵占剩余的所得。所以,职业经理人通过使所有者收益最大化,提高企业效率,建立一个良好的声誉,就是职业经理人在特定条件约束下的最佳选择。因此,理论上可以说,在一定时期内,职业经理人的绩效应该是好的。只有在博弈结束时,如退休、调动、免职或对企业失去信心时,职业经理人就会考虑到短期收益很大而未来收益很小,就会把自己过去树立起来的良好声誉用尽,大量侵占所有者的剩余。但是,不到博弈的最后关头,职业经理人轻易不会做这种选择。
所以,建立职业经理人声誉管理机制,发挥声誉对职业经理人的激励约束作用,是十分必要的。一是应该尽快制定一套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提高长期薪酬的占比。具体操作可以从降低固定报酬比例、加大浮动报酬的比例开始。在企业的分配制度中,年薪制实际上已成为固定报酬,应该增加与企业绩效相关的浮动报酬在报酬中所占的比例,加大长期激励,比如采用以期权、股权等长期报酬激励为内容的激励手段。二是企业应该建立合理的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对职业经理人的业绩进行考核,可以每年根据独立评估机构对经理人的评估结果,决定下年度是晋升还是降级,业绩好则晋升或者增加报酬,业绩差则降级甚至解聘。三是建立职业经理人声誉评价体系,推动经理人市场的建立。政府、企业和劳动力市场应该设立独立评估的中间机构,对职业经理人进行有效的评估,并且定期公布评估结果,给企业提供参考,建立一套完善的职业经理人声誉体系,并逐步建立经理人市场机制。
2 经理与员工的博弈
经理与员工的激励博弈,也是从囚徒困境到重复博弈,与上文所有者、经营者之间的激励博弈分析相似,在此不做赘述。针对重复博弈下需要达到的均衡结果,提出的建议有:一是善意地对待员工。企业善待员工,员工就会感受到精神上的鼓舞,进而有利于企业内部的和谐,有利于企业团队精神和凝聚力的形成。二是制定长期的企业激励制度。长期的激励制度能让员工有持续努力工作的动力。三是正负激励相结合。这符合针锋相对策略中“对合作欢迎,对背叛不姑息”的做法,采取适当负激励措施,如淘汰激励、降职、罚款和开除激励等。四是准确、及时、到位的回应。对于创了业绩的员工,企业一定要给予准确、及时、到位的奖励,这一方面激励获奖员工继续努力,另一方面也带动其他员工积极表现争取以后得奖。对于犯错误的员工,企业也要在第一时间对其做出合理的惩罚,以儆效尤。
3 员工与员工的博弈
3.1 智猪博弈模型分析 员工与员工之间,同样也存在着博弈关系。基于员工彼此之间职位高低,职业技能,人际关系等因素的不同,这种博弈关系往往是一种非均衡的博弈关系。如不同职位的员工之间,就存在着不平等的博弈——部门经理可以独吞其管辖员工的成绩得到升迁,而原本成绩斐然的底层员工却被埋没;同等职位的员工之间也有可能存在不均衡关系——人际关系好的员工往往可以得到领导的庇护及赏识;即使是同一团队中的员工也存在着由于工作能力不同而出现的“搭便车”式的不均衡博弈关系。由此可知,大多数员工之间存在的是“智猪博弈”式的博弈关系。大猪与小猪式的博弈关系,由于员工之间的强势与弱势地位而形成。这种强势与弱势的不平衡,往往造成员工中的弱势方倒向“小猪”式的等待作为最佳策略。从而导致,大猪疲于奔命,小猪坐享其成,企业的资源不但无法优化配置,而且大量浪费。最终,大猪小猪都疲惫饥饿。企业效益也随之减少。
3.2 员工与员工激励对策 一是薪酬激励要具有公平性、竞争性和公开性。公平性是指依据业绩状况,只要是做出贡献的员工就应该激励,而不能偏袒和照顾某些人,任其“搭便车”。竞争性是指企业的薪酬标准应该是有吸引力的,在企业外部和内部都形成竞争的压力,刺激员工积极向上。公开性是指薪酬的发放应该是公开和透明的,按照职位等级、技能等级、工龄等级和绩效水平公开各种等级的薪资范围,使员工能够把报酬与绩效联系起来。二是建立合理的业绩考核标准和监督机制。业绩考核是奖惩的依据,考核必须要合理、公正,否则就会造成员工间的不平衡。健全和客观的监督机制更是合理业绩考核的保障。三是实施因人而异的激励措施。企业的激励制度应该能够满足员工的需求,企业应根据每个人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实施激励。
4 结语
激励问题是公司的一个焦点问题,解决该问题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改进。虽然博弈论是一种科学的分析方法,但是运用博弈分析方法探析公司激励问题是不够的。因为激励机制涉及到人复杂过程,需要考虑员工需求、心理等多方面因素。因此尽可能多角度,多种方法研究公司激励问题,才能为激励制度科学化提供正确的理论依据,有效解决公司激励问题,提高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美]加里·德斯勒.人力资源管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
[2]洪怡恬.博弈分析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应用[J].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5(3).
博弈论又称为“对策论”,一种使用严谨数学模型来解决现实世界中的利害冲突的理论。由于冲突、合作、竞争等行为是现实世界中常见的现象,因此很多领域都能应用博弈论,例如军事领域、经济领域、政治外交,解决诸如战术攻防、国际纠纷、定价定产、兼并收购、投标拍卖甚至动物进化等问题。
博弈论的研究开始于本世纪,1944年诺依曼和摩根斯坦合著的《博弈论和经济行为》一书的出版标志着博弈理论的初步形成,随后发展壮大为一门综合学科。1994年三位长期致力于博弈论研究实践的学者纳什、海萨尼、塞尔顿共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使博弈论在经济领域中的地位和作用得到权威性的肯定。
2.博弈论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文献[1][2]用浅白的语言叙述了博弈论的思想精髓和基本概念。文献[3][4]更注重理论上的分析和数学的严谨。概括起来,博弈论模型可以用五个方面来描述
G={P,A,S,I,U}
P:为局中人,博弈的参与者,也称为“博弈方”,局中人是能够独立决策,独立承担责任的个人或组织,局中人以最终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A:为各局中人的所有可能的策略或行动的集合。根据该集合是否有限还是无限,可分为有限博弈和无限博弈,后者表现为连续对策,重复博弈和微分对策等。
S:博弈的进程,也是博弈进行的次序。局中人同时行动的一次性决策的博弈,成为静态博弈,如齐威王和田忌赛马;局中人行动有先后次序,称为动态博弈,如下棋。
I:博弈信息,能够影响最后博弈结局的所有局中人的情报,如效用函数,响应函数,策略空间等。打仗强调“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可见信息在博弈中占重要的地位,博弈的赢得很大程度依赖于信息的准确度与多寡。得益信息是博弈中的重要信息,如果博弈各方对各种局势下所有局中人的得益状况完全清楚,称之为完全信息博弈(gamewithcompleteinformation),例如齐威王和田忌赛马,各种马的组合对阵的结果双方都不严而喻。反之为不完全信息博弈(gamewithincompleteinformation),例如投标拍卖,博弈各方均不清楚对方的估价。在动态博弈中还有一类信息:轮到行动的博弈方是否完全了解此前对方的行动。如果完全了解则称之为“具有完美信息”的博弈(gamewithperfectinformation),例如下棋,双方都清楚对方下过的着数。反之称为“不完美信息的动态博弈”(gamewithimperfectinformation)。由于信息不完美,博弈的结果只能是概率期望,而不能象完美信息博弈那样有确定的结果。
U:为局中人获得利益,也是博弈各方追求的最终目标。根据各方得益的不同情况,分为零和博弈和变和博弈。零和博弈中各方利益之间是完全对立的。变和博弈有可能存在合作关系,争取双赢的局面。
还有另一类型博弈称为多人合作博弈,例如安理会投票表决,OPEC联合限产保价等问题。这类问题重点放在联盟利益的分配上,它的理论和方法广泛应用于利益损失的共同分担问题。多人合作博弈的研究方法主要是特征函数模型。以个可能的联盟为定义域,特征函数表示各个联盟的得益(N是局中人的数目),它的分配解必须符合一定的合理性和稳定性,它的解的概念也发展成多种多样,包括稳定集、核心、核仁、Shapely值等。解的多样性符合现实世界复杂多样的需要,针对不同的问题选择或创造合适的解的概念是博弈论深入研究的课题。
不管博弈各方是合作、竞争、威胁还是暂时让步,博弈论模型的求解目标就是使自身最终的利益最大化,这种解建立在对方也采取各自“最好策略”为前提,各方最终达到一个力量均衡,也就是说谁也无法通过偏离均衡点而获得更多的利益。这就是博弈论求解的本质思想。
3、博弈论与电力市场
博弈论是研究市场经济的重要工具。电力作为特殊的商品,它的生产、运输、销售和消费也逐渐走向市场化。世界范围内很多国家的电力工业走向放松管制、引进竞争的进程中,遇到很多前所未有的新课题,运用博弈论来分析解决其中一些问题是一个研究方向。用博弈论模拟电力市场,模拟的结果可能更加接近实际,为市场模式设计提供依据。另外,电厂或用电用户作为市场的参与者,可以用博弈论来分析市场,研究如何报价获利最大。
正确运用博弈论关键要针对电力市场的特点正确选择模型和解的概念。例如:力量相当的两个区域电网之间交换功率的情形比较适合用古诺模型和Nash谈判解方法;而自备电厂与公用电网之间的交易可能更适合用Stackleberg模型。还有局中人结盟问题:如何识别合作伙伴,结盟利益如何在联盟内分配。电力市场环境下,电网输电作为一项服务,它的网损、固定资产投资如何在网络使用者之间分担。这些分配问题有不同的概念的解:稳定集,核心,核仁,Shapely值等,如何合理选择或创造最接近实际的解的概念也是面临的课题。
博弈的结果是依赖于拥有的信息,采用什么样的信息披露政策是设计电力市场模式的一个方面。例如:电厂竞价上网,一个成功的报价不仅取决于自己的实力,还有赖于他人如何报价。但是各方往往不清楚互相之间成本、报价等信息,因为这些信息都是各自的商业秘密。如何处理这种信息既不完全也不完美的博弈是一个重要的课题。反过来,博弈的实验结果也为电力市场披露怎样的信息提供依据。
博弈论和电力市场理论都是很年轻的科学,两者都有广阔的发展天地,两者的结合可以互相促进。
4、博弈论在电力市场中的应用
4.1自备电厂与公用电网之间的交易
开放发电市场的进程中,拥有自备电厂的用户是一类特殊的市场参与者,它既是用电用户,也可以是电力的供应者。随着电力市场深入发展和工业的进步,自备电厂将成长为一支生力军。
文献[5]用博弈论来分析评价在分时定价的环境下拥有自备电厂的用户(NCP)对定价的影响作用。NCP既可以从公用电网购电,也可以自己发电来满足自身需求。为解决两者的冲突,作者提出了三种博弈模型:非合作Nash博弈模型,合作博弈模型和超博弈模型。作者构造了三个局中人:公用电网,普通用户,带自备电厂的用户(NCP),并且假设它们的需求函数、边际成本、收益函数等均是线性的,通过数字模拟得出了一些有趣的结果:①NCP的加入促使公用电网降低出售给NCP的电价;②冲突还使普通用户得到更多益处。该文为解决自备电厂与公用电网的相互作用提供了很有用的分析思想。但是尚有三点可以进一步改进:①该文尚未考虑NCP将自己多余的自发电卖给公用电网的情况;②该文将公用电网和NCP置于平等的市场地位可能不符合实际市场,如果公用电网规模很大,NCP数目很多但规模小,考虑Stackerlberg模型更符合两者实际;③该文假设公用电网的目标函数是整个社会利益最大化,而并非是自身利益最大化,这个假设不符合电力市场需要解除管制的发展方向。
文献[6]部分解决了以上问题,它重点放在自备电厂和公用电网相互作用的方式的选择:公用电网回购NCP多余电力(buy-backsystem)或者公用电网收取NCP运转电力的过网费(wheelingcharges)。该文分析了在不同市场环境下,各方的得益情况,得出了一些可能只有用博弈论才能得出的结论。
4.2区域间输电交易分析
互联网间短期电力交换是一种经济运行的手段。白晓民等在文献[7]中应用Nash博弈论来分析简单的两区域系统单时段交易分析,得出双方都可接受的交换功率和交易价格。在此基础上,文献[8]提出了一种两阶段迭代计算方法来处理外部交易计划与内部经济调度的协调。该文所用的博弈模型是二人非零和对策,采取合作型对策,应用Nash谈判公理作为仲裁程序,决策出双方都可接受的交换功率和交易价格。应该指出,白晓民等的分析是基于完全信息的博弈也即博弈双方均对对方在各种情况下的得益了解非常清楚。如果缺少这方面的信息,又应该如何分析处理呢?这个问题值得进一步深入探究。
4.3转运市场中电网的固定成本分摊问题
运转市场中一个难题是网络输电服务定价,这个定价能够给网络使用者一个信号,以达到全网最优化;并且能够补偿网络的投资者,网损、变动成本、固定成本等费用在网络使用者中合理分摊;同时能够正确激励网络增容。节点实时价格(nodalspotprice)制度可以解决网损和网络阻塞问题。但是文献[9]的作者认为节点实时价格制度不能完全回收输电系统的固定投资,为了解决双边贸易中输电系统固定成本公正分摊问题,作者提出了基于多人合作博弈模型,可以计算出逐条线路逐笔交易的分摊费用。文中使用“核仁”作为模型的解。该方法的优点:①使用“核仁”而不用Shapely值,因为“核仁”处于核心,分配值更加稳定和易于被各方接受;②提供了一种激励,减轻线路过载。
4.4基于Pool或PX模式的多边贸易市场
电力市场环境下的博弈具有行动策略随机性、信息隐蔽性,这些特点都给建模和计算造成困难,从而限制了实际应用。各种文献在处理这种不确定信息环境下的决策问题中,通常需要假设或者估计对方的信息,方法各有特色。
在文献[10]作者认为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下,市场参与者相对于市场规模都显得很小,市场影响力很小。在这种情况下,优化报价决策不需要博弈的思想。文中作者认为电力市场属于不完全竞争市场,单个市场参与者对市场是有影响力的,其模型本质上属于不完全信息的非合作博弈。例如:每个参与者只知道自己的成本信息,而不知道对方的成本等信息。在这种情况下作者提出了这样的一个问题:在无法完全了解对方的信息情况下,参与者如何投标(选择高价投标还是低价投标)才能使自己收益最大。该文通过转化的方式把不完全信息的博弈变为信息完全但不完美的动态博弈来求解。每个市场参与者均对自己的对手可能的出价进行分类,并对每一类的可能性进行概率估计,形成一个概率意义上的期望收益矩阵,用Nash平衡点的概念求解矩阵,得到问题的解。
文献[11][12]作者提出了一种谈判模型。每一个局中人进行决策时,都同时执行以下两个步骤:①对可能的合作对象按照一定的指标进行优先排序;②按照谈判优先顺序,逐一进行讨价还价,谈判的规则与程序是预先设定好的。该文的特色是谈判对象的优先顺序表的形成。排序的准则基于该局中人A对关于他人的信息的了解程度。先分别对其他局中人的成本信息进行分类,并对每一类出现的可能性进行概率估计。然后假设与某局中人B进行合作,互相交换共享所拥有的信息,联合成博弈的一方,剩下的局中人结合为博弈的另一方。这样的博弈模型的Nash平衡点是概率意义上的期望值,作为与B合作的优先指标。对每个局中人都进行一遍以上计算,得到了A的谈判对象优先顺序表。每个局中人都有自己的一张优先顺序表。最后按照预先设定的谈判规则与程序,各方同时进行合作谈判,谈判要解决如何合理分配或均衡比单干多出的利益。
该文关键的一点:正确掌握对方的成本、策略等信息。各方可能从每一次博弈的结果中得到有用的反馈信息,并用这种反馈来更新自己的知识库,提高对他人了认识。遗憾的是作者并没有提到如何实现这样重要的学习过程。该文的模拟算法中的一个缺点:计算量随局中人的数目和每个局中人类型的数目的增长呈指数增长。
对于多边贸易模式的电力市场,文献[13]提出了多理论模型,解决贸易合作问题,文中的模型基于完全信息的博弈模型。模拟的过程包括四个阶段:①确定自身成本等信息;②与对方互相交换信息,互相寻求合作伙伴;③按照预先设定的准则和协议进行联合分组,形成一个谈判对象优先顺序表,这个顺序表获得方法于[11][12]的方法不一样。作者采用公平性合作标准和Shapely值来确定这个顺序表;④按照优先顺序表进行双边谈判。作者认为这四个阶段可以反复迭代进行,直至没有人愿意改变合作格局为止或者达到预先设定的计算时间。作者在文中考虑了多种情况,但是模型仍偏于简单。
4.5用博弈论解释和实现算法
文献[14]用博弈论来解释拉格朗日松弛法法解决机组经济组合的算法。该文认为在电力市场的环境下,竞争各方均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旋转备用的约束变得软起来,PX(powerexchange)机构可能通过松弛这一约束进一步降低成本。该文提出了一种基于博弈论的算法获取最优的旋转备用。
作者认为拉格朗日松弛法的拉格朗日乘子是有经济含义的,松弛旋转备用的乘子被看作是提供备用的价格信息,各时段的旋转备用根据这个信息不断在规定的高低两种备用水平之间调整(例如:为t时段负荷)。根据优化原理,如果拉格朗日函数存在鞍点,则鞍点是原问题的最优解。
鞍点的概念与博弈论中的Nash平衡点有非常相似之处,如以上公式所示。基于此想法,作者构造了两厂商博弈模型。其中一局中人P代表整个实际电网的利益,它控制的决策变量是p,u(p向量表示各机组分配的有功,u向量表示机组启停),目标是使整个系统成本最低。另一个局中人Q,是一个假想的发电商,它以价格向P销售备用容量和有功容量。双方就旋转备用交易进行讨价还价,最终达到一个平衡的交易量和交易价格。作者证明以上博弈过程的Nash平衡解就是拉格朗日函数的解。基于以上结论,作者设计了自适应的次梯度算法寻求平衡点,其中一个关键技术作者设计了厂商P对厂商Q备用容量报价的反应函数该函数将映射到备用容量的两种水平之间(例如:5%Dt-%Dt,Dtt时段负荷),形成一个随价格信息变动的备用容量。根据厂商Q是否了解厂商P的反应函数,模型可细分为两种:Nash模型(不了解对方反应函数)和Stackelberg模型(Q了解P的反应函数),作者认为后一种模型掌握的信息较多,因此收敛的速度和优化的效果梢好于前一种模型。
用博弈论来解释并且设计一些算法是一个新鲜而具有挑战性的课题。博弈论本身就是带有优化功能的一门严谨的数学,不过它更具有人的逻辑思维的色彩,融合了一些用别的方法难以表达的信息。
(一)效益管理系统
效益管理系统的功能包括一系列为全面满足船舶企业知识生产效益管理需要的子系统,包括订单工艺及作业流程管理模块、效益指标制定模块、工程施工安全指标管理模块、品质指标管理模块、保障机制管理模块、工资分配指标管理模块、生产效益考核模块等七大模块。效益管理系统的功能模块介绍如下:
1.订单工艺及作业流程管理模块
根据设计部门发送的订单信息,进行订单工艺及作业流程的维护,包括订单类型、工艺维护及作业流程的制定。
2.效益指标制定模块
针对订单进行效益指标的制定,包括船舶产品类别、施工内容、出勤人数、施工区域有效面积、设备、物量、实动工时、预计完成时间、目标产值、目标物量、目标材料、总支出、预期经济效益等项目,提供指标考核系数,为订单生产完工后的效益考核打好基础。
3.工程施工安全指标管理模块
针对船舶订单生产过程中的工程施工安全指标进行设置,包括安全指标、检查指标、工伤指标等。
4.品质指标管理模块
对订单生产中的品质指标进行管理,包括报检指标、探伤指标、品级指标等。
5.保障机制管理模块
按订单进行齐套管理。可以确认订单的物料是否齐备,设备负荷是否合理,模具状况是否良好,技能人员是否到位,工序汇报是否齐全,以此为依据计算人工的计件工资。
6.工资分配指标管理模块
设置项目部、作业区、工段、班组、工人等各级生产组织,按生产性质形成的分配权重比例,设置各级之间的换算关系。
7.生产效益考核模块
根据以上模块所设置的各项效益考核指标,结合生产作业看板系统产生的实际数据,进行订单生产效益考核,具体包括目标产值、目标物量、目标材料、目标总支出、实际产值、实际物量、实际材料、实际总支出、结算信息、配备人员的实际工时、人员效率、人均产值、人均支出、质量信息、安全管理等。对订单生产效益进行分析比对,为使用者提供决策和改进的重要信息以及订单改进备案储存,为之后同类订单提供比对和参考。
(二)生产看板管理系统
生产看板管理系统的内容涵盖了船舶企业生产管理的主要业务内容,如项目管理、作业管理、生产进度跟踪、生产统计等环节,其产生的数据是本次生产效益管理考核数据的重点来源。
1.基础数据管理模块
包含组织机构设置、业务类型维护、船号字典、项目号字典、工种字典、级别字典、物量单位字典、物料清单、人员字典、班组字典、设备字典管理等。
2.生产计划模块
包含主生产计划的编制、班组计划确认、外协计划确认等。计划包含的信息包括作业区、月份、施工区域、船号/项目号、工段长、班长、外协单位、产品类别及船号、计划节点、施工内容、施工班组、施工责任人、在籍人数、班组分配比例、有效面积、图纸编号/段号、材料规格、材料型号、数量、开工时间、完工时间、单位价格、总物量、总产值、辅助人员、设备工具、上月已结比例、上月已结产值等重要指标。
3.生产调度模块
包含派工单、项目调度、生产进度跟踪等,对生产计划编制后形成的任务自动形成派工通知单下发,调度可以根据派工管理查询已经下达的任务和调配的任务清单;对因特殊原因在班组间进行调配的任务,确认完工比例之后形成生产调拨单。通过生产作业管理形成的实际进度单,形成生产进度信息,便于生产管理部门人员对生产进度进行跟踪。
4.作业管理模块
包含进度反馈、完工处理、结算管理等;质量安全监督模块包含质检管理、安全管理、工伤管理等。
5.生产区域订单看板管理
按照生产组织的不同层级反馈该层级目前所有订单执行情况,包括订单状态、结算情况、所在作业区、月份、施工区域、船号/项目号、工段长、班长、外协单位、产品类别及船号、计划节点、施工内容、施工班组、施工责任人、在籍人数、班组分配比例、有效面积、图纸编号/段号、材料规格、材料型号、数量、开工时间、完工时间、单位价格、总物量、总产值、辅助人员、设备工具、上月已结比例、上月已结产值等信息的实时反馈。
二、船舶行业知识生产订单效益管理平台的先进性
首先,船舶行业知识生产订单效益管理平台的使用原理打破了现有的项目组管理模式,从以船为单位进行线型管理,转向以中间产品为单位的区域管理,实现管理机构扁平化。船舶制造订单是系统运行的源头,通过订单工艺及作业流程管理模块的功能,将设计部门发送的订单信息转变成订单工艺及作业流程,将中间产品的订单类型、工艺及作业流程形成规范进行下达。当订单转入效益指标制定模块,由生产管理部门针对订单制定出勤人数、施工区域有效面积、设备、物量、实动工时、预计完成时间、目标产值、目标物量、目标材料、目标总支出、预期经济效益等项目指标并录入系统,一方面针对每个项目提供指标考核系数,另一方面为订单生产完工后的效益考核做好基础准备工作。订单流转到安全管理部门后,安全管理部门对订单的工程施工安全指标进行设置,包括安全指标、检查指标、工伤指标。质量部门对订单的品质指标进行录入,包括报检指标、探伤指标、品级指标。以上指标的确定,诠释了对订单投入生产的各项指标与要求,对中间产品订单化的管理,使得船舶制造打破原有的项目组管理模式成为了可能,通过对诠释完毕的订单进行分解,形成工作包/派工单,才能在后续工作中完成对中间产品的订单实现科学规范的管理和数据分析。其次,改进了生产组织方式,从原有的基础生产模式变更为知识生产模式,从设计源头以订单为载体,到利用工作包/派工单的形式编制生产计划。在基础数据管理模块进行组织机构设置、业务类型维护、船号字典、项目号字典、工种字典、级别字典、物量单位字典、物料清单、人员字典、班组字典、设备字典管理,目的是完成效益管理系统和生产看板管理系统数据基础的统一,从效益管理系统中形成的订单可以无缝转到生产看板管理系统。效益管理系统诠释完毕的生产订单通过平台自动加工在生产看板系统的生产计划模块自动形成生产计划,由于订单包含产品物量和产品完成需要的计划工时,施工部门可根据工作包/派工单在生产调度模块进行派工,按计划工时分配人力,通过作业管理模块进行进度管理、完工处理、结算等,确保生产进度可控,在生产效益管理上通过工时/物量的统计、分析,充分实现对产品进度、作业效率、人力用场地资源的全面控制,使生产效益管理从生产计划和现场管理两个方面实现精细化。再次,通过保障机制管理模块、工资分配指标管理模块和生产效益考核模块对包括生产效率、成本控制、精细化管理、工程施工安全、保障机制、生产计划、设备维护、消耗指标管理、品质管理、绩效管理、结算管理、工资分配制度在内的影响生产效益的因素进行全方位管理。做到生产有计划、设备有维护、消耗有指标、品质有保证、绩效有考核、责任有落实、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工资分配制度,将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部激活。最后,通过生产效益考核模块建立知识生产绩效评价体系,从不同角度综合考虑知识生产的绩效,针对订单权衡其成本及收益,不断提升船舶企业的竞争能力,应对各种新挑战。
三、船舶行业知识生产订单效益管理平台的社会效益
论文摘要:博弈论与保险业有着密切关系。本文试图用博弈论的知识,建立一个关于投保与理赔的博弈模型,来解释保险人与投保人间的博弈现象。最后,对模型进行了改进。
1前言
当今社会上,许多人在解决了吃穿住行的基本问题之后,开始为自己的未来着想。随着保险市场规模继续扩大和观念的改变,人们的保险意识越来越强烈。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不同的险种进行投保。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投保人数越多,出险的机会就越大,同时,也要承受更多的被保险人的逆向选择的风险。所以保险人在选择承包之前,先对投保人进行审核,如果投保人事故发生可能性超出了一定范围,保险人将拒绝承包。那么,当投保人出险的概率是多少时,保险人才会承保呢,保险人应该怎么规定限额,使得投保人投保之后,依然选择尽可能地避免损失发生。本文从博弈论知识出发,建立一个投保与理赔博弈模型,来找出上述所说的概率。
2投保与理赔博弈模型
2.1模型简介
在模型建立之初,为了分析的精确和方便,我们需要建立几个假定条件:
2.1.1假设投保人和保险人都是理性的,并且不考虑信息不对称问题,如逆向选择问题;
2.1.2假设被保险人发生事故后,必定向保险人索赔,而保险人必须照约定金额赔偿给被保险人;
2.1.3每个投保人都有一个可接受承担损失的上限。投保人不投保,心理会产生负担,假设这个负担会给他造成的损
失,该损失为这个投保人的可接受承担损失的上限,并且保险人知道,只要投保人投保,他就是不愿承担这个损失,即保险人事先大概知道投保人的风险意识。简单起见,假设这个上限跟投保人的风险意识成反比,与损失额度成正比,并且投保人的风险意识保持不变;
2.1.4投保人在投保时要根据保险人要求递交自己的一些情况,假设投保人递交的这些情况真实,并且保险人根据这些情况判断投保人发生损失的概率,即保险人事先知道投保人发生损失的概率;
2.1.5只要投保人索赔,保险人将根据损失进行赔付。由于所有的数据都是事先知道的,并且保险人只有在投保人投保之后选择承保或不承保,被保险人只有在承包后在会像保险人索赔,保险人也才会理赔(一个参与人在决策之前知道的事情必须出现在参与人的决策结之前),即这个博弈树的信息集都是单结的,因此,这是一个三阶段完美信息博弈,可以使用逆向归纳法。
这个博弈有两个参与人,投保人t与保险人b。行动顺序如下:(1)投保人或者向保险人提出投保请求,保费总额为m,保险金额为m0,或者选择风险自留;(2)如果投保人提出投保要求,保险人将对投保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如果信息真实并符合保险要求,那么保险人将承保该风险,手续费为c,如果信息不真实或者不符合保险要求,那么保险人将拒绝承保,设投保人事故发生的概率为p,如果投保人没有提出投保要求,保险人不会承保该风险;(3)在保险期间,投保人有可能发生事故,造成损失m,如果保险人承保了该风险,,如果m≤m0,保险人将赔偿投保人的损失m,如果m>m0,那么保险人只赔偿m0,理赔费用为v,如果投保人不投保,p1为他的风险意识,那么心理负担造成的损失为。
针对以上模型,我们使用逆向归纳法求解。经过分析,我们可以得到得益函数(u,v),其中u、v分别为保险人和投保人的得益。
(1)当m≤m0时
第三阶段,对投保人来说,如果保险人承保了他的风险,那么即使他发生损失,保险人也会赔偿,所以,投保人无论发生损失和不发生损失的得益都相同,均为-(c+m+n)。如果投保人选择投保而保险人不予承保,或投保人不选择投保,由于,所以他都会努力使事故不发生。
第二阶段,对于保险人来说,如果投保人投保,那么只要m+c-p(m+v)>0,即(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小于),那么保险人将承保该风险(如果,保险人不会承保,因为承保对他没有利益可言),否则保险人将不承保该风险。如果投保人不投保,那么无论投保人发生损失与否,都跟保险人没有关系。
第一阶段,对于投保人来说,如果,那么只要已超出了投保人可接受的范围),那么投保人选择投保(如果,投保人也会选择投保以求安心),否则,投保人会选择风险自留。
所以,这个模型的结果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且,那么投保人投保,保险人承保,投保人发生或者不发生损失。第二种情况是,且,投保人选择投保,但保险人拒绝承保,投保人将尽量使事故不发生。第三种情况是,那么,无论,投保人均选择风险自留。
(2)当m>m0时
图二
第三阶段,对投保人来说,无论保险人是否承保他的风险,他都会努力使事故不发生。
第二阶段,对于保险人来说,因为m+c>0,所以如果投保人投保,那么保险人将承保该风险。
第一阶段,对于投保人来说,只要即已超出了投保人可接受的范围),那么投保人选择投保(如果,投保人也会选择投保以求安心),否则,投保人会选择风险自留。
所以,这个模型的结果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那么投保人投保,保险人承保,投保人不发生损失。第二种情况是,那么,投保人均选择风险自留。
2.2模型结论
一般来说,每个投保人的风险意识是不同的,只要超出了他可以接受的范围,那么投保人均选择投保。对于保险人来说,只要投保人的损失的可能性(与保险金额成反比,与保费成正比)在他的可接受范围,他会选择承保。如果损失全由保险人承担,那么对投保人来说,损失是不是发生都无所谓;当投保人要承担一定损失时,他们会尽可能的规避。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知道,(1)保险人的承保的可能性与保险费成正比,与保险金额成反比。因此,如果投保人预期的损失很大,要想保险人承保,就必须缴纳比较高的保险费;(2)如果投保人发生的损失全由保险人承担,那么对于投保人不会尽量采取措施,规避风险。所以,保险人选择和投保人成比例承担风险或规定一个保险金额上限是明智的决定。
3模型改进
根据模型的假设5,只要投保人索赔,保险人将根据损失进行赔付。然而现实生活中,存在问题,比如投保人故意隐瞒一些影响保险人决策的重要信息,即逆向选择,或者造成事故的原因是在除外责任之列等等,保险人将拒绝赔付。这里我们对模型进一步拓展。那么它就是一个五阶段完美信息博弈。
p2为投保人诉讼时赢的可能性(假设如果投保人理由正当,那么他赢的可能性p2=1),l为诉讼费用,l0为保险人的抗辩费用,其余符号同上。(只考虑m>m0的情况)
第五阶段,对投保人来说,只要p2pm0-pl>0,即(即赢的可能性比较大,超过了),那么投保人选择起诉,否则投保人将放弃。
第四阶段,对保险人来说,如果,那么保险人将理赔,否则保险人不理赔。
第三阶段,对投保人来说,无论保险人是否理赔,投保人均选择不出险。
第二阶段,对于保险人来说,因为m+c>0,所以如果投保人投保,那么保险人将承保该风险。
第一阶段,对于投保人来说,只要已超出了投保人可接受的范围),那么投保人选择投保(如果,投保人也会选择投保以求安心),否则,投保人会选择风险自留。
所以,这个模型的结果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那么投保人投保,保险人承保,投保人不发生损失。第二种情况是,那么,投保人均选择风险自留。
4结束性评述
由于很多因素,比如说投保人的逆向选择,续保,都没有考虑进去,还有,保险人之所以承保,是基于大数定理的,所以模型还可以进一步改进。因此,把这个模型进一步改进,就能适合于分析投保人-保险人之间的博弈,这也正反映了博弈论与保险学的密切关系。
参考文献:
关键词:儿童文学;读者意识;翻译
一、引语
虽然《哈利波特》系列丛书受众广泛,但这套图书还属于儿童文学。儿童文
学是文学的类别之一,它是指切合儿童年龄特点、适合儿童阅读欣赏、有利于儿
童身心健康发展的各种形式的文学作品(陈子典,2003)。被誉为"东方安徒生"
的儿童文学家陈伯吹就指出:"一个有成就的作家,和儿童站在一起,善于从儿
童的角度出发,以儿童的耳朵去听,以儿童的眼睛去看,特别是以儿童的心灵去
体会,就必然会写出儿童能看得懂、喜欢看的作品来"(陈伯吹,1959)。
笔者试图从译者的读者意识出发,探索翻译策略,并以此为基础评议马爱新
女士翻译的《哈利波特与密室》的中译本第一章的内容。
二、译者的读者意识
"古今中外的译家们在翻译时都不自觉地是在为他们心目中的读者群服务"
(辜正坤,2003)。也就是说在做翻译工作之前,要知道译本究竟是为谁服务(谭
载喜,2004)。概括的来说,译者的读者意识,就是指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对目标
读者的关注。读者意识可以分为三层:"读者是谁,读者有何需求以及读者需求
如何满足"(郭一天,2005)。
就儿童文学翻译作品来说,其主要读者群是教育程度不高的少年和儿童,他
们喜欢幻想,对一切充满好奇,容易接受简单、有趣和奇妙的新事物,而对于乏
味、抽象和复杂的事物则没有多少兴趣。因此,儿童文学的译者们不仅要保持语
言的童趣,同时还需要把原文中的异域特色传递给译入语的小读者们。在翻译过
程中,灵活运用异化和归化这两种翻译策略。
总体而言,在遵循忠实于原文的基础上,儿童文学译作的语言应该遵循译入
语的语言习惯,要符合儿童读者的阅读能力和兴趣倾向等,要选择儿童读者能接
受的语言来表达。另一方面,在处理译入语文化中没有的意象时要尽量保留原文
中的特色,这样可以帮助儿童开拓眼界,更多的了解外国文化。
三、案例分析
(一)遣词造句层面
要保证儿童准确理解作品,首先要保证译文的忠实性亦或是准确性。因此,
译文的语言应该遵循译入语的表达习惯,并且尽量做到译文浅显易懂,生动有趣,
少用生僻词汇或复杂句式。
1、译文的准确性
例句一:
Ever since Harry had come home for the summer holidays, Uncle Vernon had
been treating him like a bomb that might go off at any moment, because Harry Potter
wasn't a normal boy.
译文:自从哈利放暑假回家,弗农姨父一直把他当作一颗定时炸弹看待,因
为哈利不是个正常的孩子(马爱新译)。
细读译文,如果哈利果真如"定时炸弹"一般"定时"惹麻烦的话,那么德
思礼一家反而不必时刻警惕着哈利了。因此笔者试译如下:
自从哈利回到德思礼家过暑假,弗农姨父就视他如一颗炸弹,好像随时都会
爆炸,因为哈利波特并不是个正常的孩子。
2、译文的简洁性
由于英汉语言的差异,当翻译一些长句时,通常需将长句进行拆译。那么在
面对小读者时,我们更应该为他们扫平理解作品内容的障碍,保障译文的简洁性。
例句二:
He missed the castle, with its secret passageways and ghosts, his classes (though
perhaps not Snape, the Potions master), the mail arriving by owl, eating banquets in
the Great Hall, sleeping in his four-poster bed in the tower dormitory, visiting the
gamekeeper, Hagrid, in his cabin next to the Forbidden Forest in the grounds, and,
especially, Quidditch, the most popular sport in the wizarding world (six tall goal
posts, four flying balls, and fourteen players on the broomsticks).
译文:他想念那个城堡,那些秘密通道和幽灵鬼怪,想念他的课程(也许除
了魔药老师斯内普的课),还有猫头鹰捎来的信件、大礼堂的宴会,想念他宿舍
楼里的四柱床,想念禁林边上那件小木屋和狩猎场看守海格,更想念魁地奇球-
-魔法世界里最流行的体育运动(六根高高的门柱、四只会飞的球、十四名骑着
扫帚的球员)(马爱新译)。
这句话是一个典型的长句,同时还要注意哈利所想念的一系列事物: 前半
句castle、classes、mail等等都是名词,而之后又是一些含有动词含义的事情诸
如 eating banquets、sleeping in his four-poster bed、visiting the gamekeeper。但是
译文中并没有做任何处理,直接将长句原封不动译地为一句话,还将eating、
sleeping以及visiting直接省略不译。笔者认为在翻译时应该对这一长句进行拆
译,并试译如下:
他想念有秘道和幽灵的学院城堡,想念那些魔法课程(这也许除了斯内普老
师的魔药课),还有猫头鹰送来的信件。他真想在大厅里吃大餐,睡在塔楼宿舍
有四根帷柱的床上,去禁林旁空地的小屋拜访猎场守护员海格。当然哈利最想念
的还要数魁地奇--魔法世界最流行的运动(6根高耸的门柱,4只不停飞舞的
球还有14名骑着扫帚的球员)。
3、译文的童趣性
在翻译儿童文学作品时我们要尽可能保持原文中的童趣,这样更能引起儿童
的共鸣。
例句三:
He missed Hogwarts so much it was like having a constant stomachache.
译文:他真想念霍格华兹,想得五脏六腑都发痛(马爱新译)。
原意为哈利太想念霍格华兹学校了,这种感觉就像是得了持续胃痛一样。可
如果要这样翻译的话,读者可能会觉得哈利的胃不好。因此译者马爱新女士对这
句话进行了改译,改译后可以帮助目标读者获得更具体生动的感觉,更能理解原
文的含义。同时这种说法也更符合儿童的语言特色,保留了作品的童趣性。
(二)文化特色层面
《哈利波特》系列丛书与凯尔特文化有着根深蒂固的关系,很多目标读者对
其中的文化概念更是相当不熟悉。因此在做翻译时,译者要尽量保留原文的文化
特色。
例句四:
All Harry's spellbooks, his wand, robes, cauldron, and top-of-the- line Nimbus
Two Thousand broomstick had been locked in a cupboard under the stairs by Uncle
Vernon the instant Harry had come home.
译文:哈利刚一到家,弗农姨父就把他的咒语书、魔杖、长袍、坩埚和最高
级的光轮2000锁进了楼梯下那个又小又暗的柜子里(马爱新译)。
根据Kernerman English Multilingual Dictionary ,cauldron的含义为a large
deep pot (used especially by withes) for boiling things in。因此它是指巫师世界巫师
们用来制作魔药的工具,通常为深底的圆形锅。而译文中则译为"坩埚",这对
儿童读者们来说可以说是一个生僻词。首先小读者们知道这两字的发音,这个物
品的功能或形状吗?如果解决不了这几个问题,那么显然坩埚这个译法是不合适
的。另外其他版本还有将其译作釜或大釜的,但是这样的译法也不能解决上面提
出的几个问题。为了让更易理解这个"新鲜词",笔者试译:
哈利刚一到家,弗农姨父就把他的魔法书,魔杖,校袍,制药圆锅还有最顶
级的光轮2000扫帚都锁在楼梯下的橱柜里了。
四、结语
儿童文学作品读者的特殊性决定了儿童文学作品的翻译与其他的文学作品
翻译的不同。因此在做翻译时,译者的读者意识就显得十分重要。本文提出在儿
童文学翻译中,译作的语言应该遵循译入语的语言习惯,而文化元素则应保留原
文中的特色这一翻译策略。并就此从词句层面和文化元素两个层面评议了《哈利
波特与密室》第一章的译文,讨论了读者意识在翻译儿童文学作品中的重要性。
只有在翻译过程中始终贯穿这一点理念,才能保证译文的质量,译出一部深受儿
童喜爱的作品。
参考文献:
J. K. Rowling Harry Potter and the Chamber of Secrets .New York: Scholastic
Inc., 1998
陈伯吹《儿童文学简论》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1959
陈子典《新编儿童文学教程》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邓红顺《儿童文学翻译策略讨论》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0
郭一天《读者意识刍议》军事记者,2005
辜正坤《中西诗比较鉴赏与翻译理论》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马爱新《哈利波特与密室》 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
关键词:《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例外条款 限制
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的所有的国际条约中,《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以下简称《伯尔尼公约》)是其中历史最悠久同时也最负盛名的公约之一。说其历史悠久是因为他缔结于19世纪末――1886年,说其是最负盛名是因为它要世界范围支配着国家之间的知识产权保护关系。这个知识产权公约在经历了一直伴随着它们的种种不断变化的国际形势之后,已经显示出其他国际条约几乎无法超越的持久性与稳定性。
《伯尔尼公约》从1886年缔结以来到1971的巴黎文本,进行了数次重大修订。其中有关条约的例外条款也经过修改,版权保护也有所变化。《伯尔尼公约》的例外条款,广义上包括该版权条约的所有适用例外,如第21条(关于发展中国家的特别规定)、第38条(过渡性规定的例外)。狭义上则指该条约中所明确指出的版权保护的限制或例外条款,即第2条之二(对某些作品受到的保护进行限制的权力)、第6条(对某些非联盟成员国国民的作品受到的保护进行限制的可能性)、第10条(使用作品的有限自由)、第10条之二(使用作品的其他自由)、第17条(政府控制作品的流通、表演和展览的权力)等。本文限于讨论狭义的《伯尔尼公约》公约的例外条款,以探究其条款内的深层意义,对例外条款进行解释及及分析我国著作权法与公约之间版权限制方面的差异。
一、《伯尔尼公约》的例外条款
《伯尔尼公约》的例外条款为:第2条之二 (1)本联盟成员国的立法可以将政治言论和诉讼过程中的言论全部或部分地排除在前条规定的保护范围之外。(2)本联盟成员国的立法可以规定在哪些条件下,准许在提供信息目的所证明的合理限度内,对已公开发表的讲授、演说或其他同类性质的作品进宪登载、播放、公开有线传播,以及进行本公约第11条这二第(1)规定的公开传播。
在第2条之二中,公约准许成员国国内法规定口述作品的保护范围。特别准许各成员国国内全部或部分地拒绝对政治言论以及法官和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言论给予保护。通过此例外条款的理由是新闻自由。别一方面,有关作者仍然保留汇编其作品出版的专有权,这种汇编的实例是收编有政治家的演说和著名律师的辩护词的最新出版物。同时这一款第2条也给予了成员国就这些口述作品的保护自行做出规定的自由。这种自由的的范围不断扩大,以便除形诸以文字的报刊使用外,也能考虑到广播电视新闻简报的使用。从此,讲授、演说和其他相同种类的作品不仅可以由报刊登载,而且可以由其他现代传播媒体复制。尽管如此,公约对这种使用还是规定了某些限制:要对这些作品进行自由使用的话,必须是已经公开发表的。此外,使用必须限于为提供信息这一合理使用范围。
第6条 如果一非联盟成员国对本联盟一成员国国民的作品未给予充分的保护,该成员国对在首次发行之日属于访非成员国国民且在本联盟成员国没有惯常居所的作者的作品,可以对给予保护进行限制。如果首次发行国授用这一权力,本联盟其他成员国给予因此受到特别对待的作品的保护,无须比首次发行国给予的更广泛。
这一条款试图保持公约的适用范围的统一性,并为此准许对未给予本条约成员国作者充分保护的非联盟成员国实行报复。该条约的目的明显在于尽可能避免一种情况发生,即位于本条约成员国周边的非本条约成员国国民通过在本国和本条约成员国同时发行其作品,并被视为成员国国民而受益;而这些非本条约成员国的国内法提供给本联盟成员国作者的保护又低于公约规定的最低保护标准,或未提供充分的互惠保护。但是这一制裁仅准许对保护进行限制,而不准许完全拒绝给予保护。如果某条约成员国完全拒绝给予保护就超出了公约所准许的限度。
第9条第(2)款 本联盟民员国的立法可以准许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复制上述作品,只要这种复制不与该作品的正常利用相冲突,也不致不合理地损害作者的合法利益。
第9条给予成员国一种权力来削弱作者的专有复制权,准许“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复制作品。但给予它们的不是完全的自由。第10条(1)对于已合法地提供给公众的作品,包括报纸上的文章和新闻搞要形式的期刊,准许进行引用,只要这种使用符合公平惯例,而且不超出这一目的所证明的合理限度。(2)本联盟成员国的立法和本联盟成员国之间已缔结或将缔结的专门协定,可以准许在出版物、广播电视节目或录音录像制品中,以教学示例方法使用文学或艺术作品,只要这种使用符合公平惯例,而且不超出这一目的所证明的合理限度。(3)根据本条前两款使用作品,应指明出处。如果该作品上署有作者姓名,应同时提及作者姓名。这一条涉及公约本身或国内法对作者利用其作品的专有权的限制,规定这些限制的目的在于满足公众对信息的迫切需求。第10条(1)所指的“引用”是指重复他人所说或所写的话。这里,它是将他人的作品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段落纳入自己的作品这一意义上使用的。换言之,引用是指复制某一作品的片断,用来说明某一主题或为某一论点辩护,或用来描述或评论被引用的作品。第10条(2)是泛指在符合已经提到的两个限制条件下以教学示例方法的使用。因此,可以有理由坚持认为,公约准许成员国国内法限制作者禁止将其作品纳入教育广播电视节目和录音录像制口的权利,只要这种使用始终符合公平惯例,而且不超出这一目的所证明的合理限度。
第10条之二(1)本联盟成员国的立法可以准许在未就报刊转载、播放或公开有线传播保留权利的情况下,对报刊上登载的有关当前经济、政治或宗教头问题目的文章,以及广播电视节目中播放的同类性质的作品,进行转载、播放或上述传播,但一律必须指明出处。(2)本联盟成员国的立法可以规定在哪些条件下,准许为时事报道并在提供信息目的所证明的合理限度内,以摄影、摄影电影、播放或公开有线传播的方式复制和向公从提供在事件发生过程中看到或听到的文学或艺术作品。
第10条之二(1)对于文字和语言的新闻媒体都十分重要。1967年对它作了若干改动。1967年前的文本曾经规定,有关当前经济、政治或者宗教问题的文章,在没有明确保留权利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公约自由转载。自从1967年修订以后,关于是否转载的问题就由成员国自行做也决定。这一改动,增强了对作者的保护,明显是对版权保护限制的反限制,因为一度普遍适用的限制现在仅具有可选择性。此外,考虑到技术革新,以现在传播方式,这一条款的范围不仅涉及报刊上登载的新闻文章,而且涉及到那些被播放的文章。也就是说,不仅报社可以使用这样的作品,广播组织也可以使用这种作品。
第17条 本公约的规定绝不影响本联盟各成员国政府根据法律或规章,在该国主管当局认为有必要时,行使准许、控制或禁止任何作品或制品的流通、表演或展览的权力。
这一条款它涉及政府采取必要措施来维护公共秩序的权力。因为,成员国的不受公约赋予作者的权利的影响。作者只能在不与公共秩序相冲突的情况下行使他们的权利。成员国的绝对的凌驾于作者个人的权利。作者的权利必须让位于公共秩序。因此,这一条是赋予成员国某些控制权。
从上述的例外条款来看,我们不难从中发现:(1)赋予有关作品的作者的一种专有权,绝不会妨碍其他权利的行使。(2)准许本联盟成员国报复非联盟成员国。但这种报复仅准许对版权保护进行限制,而不准许完全拒绝给予保护。(3)成员国的不受公约赋予作者的权利的影响。国家公共秩序绝对的凌驾于作者的权利。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作为版权保护的国际条约法,其中的例外条款是协调作者专有权与其他权利人的权利,调节着作者个人利益和他人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遏止权利无限扩张这一天然特性。权利保护和权利限制是法学上亘古不变的话题。因此,在保护权利人利益的时候,通过制度设计为权利设置边界是法律的重要任务之一。
二、《伯尔尼公约》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版权保护例外条款的比较
《伯尔尼公约》中,规定了版权保护的三类限制:(1)属于公约明确规定不给予保护的范围,如政治言论和讼诉过程中的言论、日常新闻或纯属报刊消息性质的社会新闻;(2)属于对版权作品的合理使用,如对作者享有复制权的作品,只要符合合理使用的条件,在为达到目的的正当超大需要范围内,可以从作品引用,包括也报刊提要的形式引用报纸期刊的文章;(3)是由法律规定行使权利的条件,如行使广播权的条件以及音乐作品和歌词作者行使录音的条件。《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则在公约的基础上对上述限制规定了三项条件:(1)这种限制或例外局限于一定特例中;(2)该例外应不与作品的正常利用冲突;(3)不会不合理地损害权利持有人的合法利益。
三、我国《著作权法》与《伯尔尼公约》中例外条款的差异
建立著作权法律制度是我国对外开放的总政策的一环。我国政府立法部门在起草《著作权法》的同时,就着手研究解决涉外著作权关系正常化的问题,故立法者一直十分重视有关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故因此我国《著作权法》与《伯尔尼公约》的立法原则和主要条款具有一致性。这一点也得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认可。尽管如此,我国《著作权法》与《伯尔尼公约》例外条款仍然存在着一些出入。
《著作权法》第22条第1款第4项规定:报刊、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已经发表的社论、评论员文章属于合理使用。该项涉及到新闻媒介彼此使用对方的作品的情况。《伯尔尼公约》中相应的条文是第10条之二第一款。诚如学者所言,它在两方面超过了《伯尔尼公约》所允许的范围。其一,涉及的作品超出政治、经济和宗教范围。其二,作者没有以声明排除他人的合理使用的机会。值得补充的是,《著作权法》在另一方面却超过了《伯尔尼公约》的要求,因而更少地触及他人的权利。《著作权法》明文限制合理使用的对象只能是社论和评论员的文章,然而这通常都是新闻机构自己的作品;而《伯尔尼公约》则没有这么严格,它所允许使用的由其他新闻机构刊载或播放的“有关政治、经济和宗教的作品”则不仅仅包括新闻单位自己的作品,也包括大量的其他投稿者的作品。
由此可见,我国现行著作权法虽然有许多地方不符合《伯尔尼公约》的精神,或者低于其要求的最低保护水准,但是也的确不少方面在保护水平上超过了公约的要求。
参考文献:
[1]王清:“版权与有关权:限制与例外”,载《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7月.
[2]参阅国家版权局:《著作权》1992年第2期,第11页.
[3]郑成思:《伯尔尼公约与我国著作权法的权利限制》,《法律科学》1992年第5期第50-54页.
我们越来越多地发现这样的现象,国有企业通过各种形式转制为民营企业,退出了竞争性行业,原先的股权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随着企业的发展,企业高管也许对决策权越来越有控制欲,他们的效用最大化的行为起源于他们对自身名誉、权利、地位、高薪和其他与企业规模相关的个人利益的追求。他们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不惜触犯法律、扰乱市场秩序、败坏上市公司形象、损害股民利益。这正是企业的管理理论所认识的管理者,即认为管理者是根据自己的目的来制定公司决策。
二、运用合作博弈模型分析此问题
实际上,按照正常情况,股东、管理者和雇员有着共同的利益,投资人投资就是为了获得更多收益回报,所以他们对管理者的经营至少是关注的,这两方是有着共同的利益的。再次,雇员选择该企业可能会比在外部竞争市场得到更多收益的机会。综合以上的分析,笔者认为上诉是一种典型的合作博弈情形。并且这三方参与者能从其拥有的企业特质性技能中获得部分谈判能力。各方通过合作获得好处,企业的唯一目的不再是追求剩余最大化,而应看到企业包含了谈判过程,特质性资源所有者的目标相互冲突,他们在一个合作博弈关系中达到均衡。下面用青木昌彦模型分析:
用N-M(冯・诺依曼-摩根斯坦恩)效用函数表示管理者对雇员们的风险态度的主观评价。用效用函数V来表示管理者对股东的风险态度的认识。
假定在谈判过程中的某一时点τ,现有雇员的总奖金收入为Wτ。如果管理者是一个有效的政策制定者,对应的股票价值就是S=ψ(Wτ)。如果雇员决定在生产中拒绝合作,股票价值就会下降。股东集团同样也有对称的情形:如果不能达成一份使其满意的协议,他们也可以拒绝合作。
对于股东而言,当雇员撤销合作时,股票价值设为Ŝ。如果管理者在时点τ拒绝为每一雇员增加h/N的收入,而且也没有使雇员撤销其合作,此时股东的净收益为V{ψ(Wτ)}-V{ψ(Wτ+h)}。然而,管理者无法与雇员达成协议,而且雇员撤销其合作,此时股东的损失就为V{ψ(Wτ+h)}-V(Ŝ)。
泽森:当谈判博弈中一方承担公开冲突的意愿更为坚定时,参与博弈的另一方就会做出让步。
泽森原理:()
当()式的右边为零时,谈判过程达到均衡状态,成为组织均衡。在这一状态下,任何一方博弈参与人如果不承担更高的由于另一方可能撤销合作而造成的其与其效用的损失,他就无法提高其效用水平。因此,“理性”的参与人不会为了获得更高的组织组份额而偏离这一状态。组织均衡的实现,一般要求在制定管理政策的同时,确定组织组的内部分配状况。
很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并未达到纳什均衡,作为参与者的管理者以牺牲配置效率及内部效益为代价,滥用其权利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他们损害股民利益已成为事实,但他们的员工并没有因为公司的效益提升而得到实惠,一些员工抱怨公司总是强制加班,他们应得的工资奖金总是被扣。但是,很多员工并未作出有效的退出――辞职,他们的工资也没有得到增加,这时股东的净收益为V{ψ(Wτ)}-V{ψ(Wτ+h)}。可是长此以往当雇员无法再忍受而撤销其合作,此时股东的损失就为V{ψ(Wτ+h)}-V(Ŝ)。股东对高管隐瞒的投资政策等不满意,也可以做出有效退出――抛售其持有的股票。
许多股东和雇员并不使用“退出机制”来表达他们对管理者的不满,这对他们来说成本太高。该机制的有效性是有限的,股东和雇员被部分“锁定”在该公司。退出的雇员要承担到外部劳动力市场重新寻找工作的风险,股东也要承担损失――包括资产价值上的跌损或商业关系的破坏。一般来说,基层员工的谈判能力很弱,他们的大胆程度很低,即他们对可能因其要求提供工资福利水平所带来的组织内冲突的风险态度是规避的。如果雇员规避风险的程度很高时,合作收益归股东所有。有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内部机制的无效使得合作收益并没有分红给股东,而是变成高管私有。按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各司其职、互相监督。但是,这种结构常常无效,内部监督并不能完全起效。外部监管机构也会因为利益的驱使不能依法办事。曾经遇到类似案件,中小股东很难要求赔偿。
那些高管的行为不仅损害了股东利益,雇员同样没有分配到应有的组织组。但是,根据青木昌彦的理论,基层雇员集团在工作中逐渐形成了特质性技能,凡是企业特质性资源的拥有者都可以要求分享这些资源带来的组织组。在国外,有不少切实保护工人的法律和组织,这些立法不仅完善,而且执法更是严格。国外工会的力量也是很强大的,集体谈判是切实可行的。所以,雇员利益没有保障,这使得他们的谈判能力很弱。
三、总结
在企业内部和外部寻找另外的方式并运用它们来对管理者的决断权力进行控制是必须的。青木昌彦关注了“呼吁机制”、“监视机制”和“司法机制”,但是他强调除非这三种机制的内容被管理者所认同,并且成为管理者意识的一部分,变为职业伦理,否则它们还是趋于无效的。股份公司的运作建立在信托责任上,而信托责任正是现代股份制公司治理的基础所在。如果董事会、监事会和政府缺少对股民和雇员的信托责任,那么这样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无效的。信托责任是股份制公司得以发展的原因,如果职业经理人把这种责任通入血液,在信托责任的驱使力下,他们就会全力以赴地为股东和雇员的利益着想。
我们应该将企业看作投资者、管理者和雇员形成的联盟,共同构成特质性资源,通过谈判,分享特质性资源产生的组织组,从而达到一种组织均衡,即“假设谈判一方以撤出合作博弈作为最有力的威胁,没有任何一方期望在破坏合作的同时,又没有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获得效用的增进。”
[论文关键词]旅游文化,震惊;心理;调适
旅游者外出到异地文化区域的旅行游览,是对另类文化的体验。旅游者异域文化的体验最明显的是文化震惊,就是说旅游者对他乡文化的不理解而大为震惊。文化震惊是指某人进入一种新文化环境时所经历的情感落差或创伤性经历。很多跨文化交流的著作中也称为“文化冲击”、“文化休克”和“文化震荡”等,我们在论述旅游文化传播中,称之为“文化震惊”。
文化震惊是1960年首先由文化人类学家奥伯格(kalverooberg)提出的,他认为文化震惊是“由于失去了自己所熟悉的社会交往信号和符号,对于对方的社会符号不熟悉,而在心理上产生的深度焦虑症”。日本学者星野命认为“文化震惊一般来说指的是一个人在接触与自己的文化所具有的生活方式、行为规范、人际关系、价值观或多或少不相同的文化时,最初所产生的情感上的冲击和认知上的不一致”。托夫勒(a.toffler)说“文化震惊是某人发现自己所处的环境中,‘是’的意思变成了‘否’,‘固定的公价’变为可以讨价还价,微笑可以表示气愤”。WWW.133229.COM人们发现自己处于陌生的环境,无法对信息作出相应的反应,不能问路,也不知道如何回答他人的问题,气候与自己家乡的气候完全不同,食物几乎不认识等等,这些给人们带来的震惊犹如经历一种动乱,一场内在文化积累或文化构成上的动乱。文化震惊产生的直接原因是旅游者的文化身份(指旅游者的所附带的客源地的文化)与目的地的文化不一致造成的,但是这只是外在的因素。从旅游者的内在心理运行来看,文化震惊表现为旅游者认知机制的变动,是由于旅游者的认知心理平衡被破坏导致的。
一、旅游者文化传播中震惊产生的心理机制
旅游者对世俗生活表现以及对生存世界的认识、价值观有自己的观念,这是旅游者在旅游中的文化背景,也成为他们作为主体心理反应和行为的根据,和作为旅游观赏对象的目的地人们的世俗生活以及生存世界的认识、价值观念有根本上的不同。其实,这种不同就打破了旅游者认知心理平衡结构。
对人的认知平衡研究比较重要的心理学家是弗里茨·海德,他研究人的认知结构平衡主要目的是让人对事物的认识如何与外界保持和谐一致,因此他在1958年所写的《平衡理论》中认为:人的认知结构是平衡的、和谐的,一旦出现不平衡、不和谐,就会产生一种紧张和恢复平衡的力量去改变这种状态,重新恢复认知系统的平衡状态。海德还提出了体现这种思想的“p—o—x”模型,体现了一种简单的交往关系,其中p是认知主体,o是作为p认知对象的另一个人,x则是与p、o有着某种关系的某种情境、事件、观念。
“p—o—x”模型存在两种关系:单元关系和情感关系。人的认知对象之间,有的是分离的,有的则是由于存在接近、类似、相属等关系而结成一个整体,被人们所认知,这种联结成一体的认知对象,海德称之为单元关系。人对认知对象都有特定的情感与评价,如喜欢、讨厌、赞成、反对等,对认知对象的这种情感、评价称之为情感关系。海德认为人对认知单元内的两个对象,一般是保持同一方向的态度,如对不喜欢的人的衣着也不喜欢。海德认为人们在对认知对象的整体情感一般是同一的。情感关系有正负之分,爱、喜欢、赞成、尊重、认可、崇拜为正向情感关系;恨、讨厌、反对、排斥为负向情感关系。
海德认为,个体的认知结构是否平衡,取决于情感关系是否一致。在“p—o—x”三者之间的关系可能是平衡的,也可能是不平衡的。三者关系的直观表现是:
p与o对x认知和情感处于不平衡状态有4种状况:
1.p与0的关系和谐,二者在情感上是认可的。
p赞成x,o也赞成x;
p反对x,o也反对x;
2.p与o的关系不和谐,二者在情感上是不认可的。
p赞成x,o反对x;
p反对x,0赞成x;
1957年利昂·费斯廷格在《认知失调理论》中提出了认知失调论。他相对海德来说,更加强调认知要素引起的矛盾冲突即失调或不协调。费斯廷格说过,如果用“协调”来代替“平衡”这个词,用“不协调”代替“不平衡”,那么海德的陈述和失调理论所讨论的是同一“过程”。当然,费斯廷格的失调理论和海德的认知平衡理论既有密切的关系,又有不同的侧重点。
费斯廷格所指的认知是一个相对比较宽泛的概念,是指认识体系的因素,即一个人意识到的一切有关环境、个人的任何认识,如事实、信念、意见、情感等。他认为人的认知因素是无穷尽的,各种认知因素间存在着3种关系:协调、不协调、不相关,人总是使不协调的认知协调起来,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很难做到这一点。他认为,不协调有各种表现,如获得的认知与先前的认知,原先所抱的希望未实现,做出的决定还有某种遗憾。
费斯廷格认为不协调存在程度的差异,有的严重一些,有些轻一些,主要由两个因素来决定的:
(1)认知对个人的重要性,如果认知的对象与个人关系重大,不协调的程度就要高;如果认知对象对个人不重要,不协调的影响程度就要轻。
(2)不协调因素在全部认知中所占的比重,如果不协调认知在全部认知中所占的比例越大,不协调的程度就越高。
费斯廷格认为,通常有3种途径来减少不协调:
一是改变行为,使认知主体对行为的认知符合态度的认知。二是改变态度,使主体的态度符合他的行为三是引进新的认知元素,使之与原有的认知成分保持一致,如寻找一种能够解释认知和行为的理由,像阿q的精神胜利法。
海德的平衡理论和费斯廷格的失调理论,主要研究人的认知和人的行为态度的变化。我们把他们的研究引入旅游文化传播中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从人的认知角度来观察旅游者在游览旅游对象过程中的心理变化。
旅游者以客源地的文化身份旅游,其动机就是体验旅游目的地的差异化的文化。客源地的文化与目的地的文化距离落差越大,越能够提起旅游者的好奇心,对旅游者产生的吸引力也越大,也因此产生的文化震惊也越大。旅游者的不平衡会越严重,心理上的失调会越严重,也就是震惊程度也越大;如果旅游目的地的文化对旅游者是非常重要的,或者二者密切程度很高,或旅游者对目的地的文化关注度很高,对二者的文化差异非常感兴趣,那么对旅游者的心理震惊程度也会越大,反之,就越小。用一个比较形象的公式表示就是:
旅游者的心理震惊=文化差异性(客源地的旅游文化与目的地之间的文化差异)×目的地文化对旅游者相关的程度(重要性、密切性、关注度等).旅游者在旅游异域文化中出现的心理不平衡或失调正是旅游目的地经营者所追求的,这种不平衡越明显,旅游者感受的心理压力越大,他受到的刺激越大,震惊程度越高,留下的印象越深刻,目的地的旅游文化特色也就越鲜明,对旅游者的吸引力也会越大。当然,目的地的文化特色越鲜明,对旅游者的针对性也就越强,对旅游者细分度会越高,会排斥一些对这种文化不感兴趣的旅游者。
学者们对旅游者进入异质文化中产生的文化震惊,主要集中在两个阶段:(1)经历异文化过程中的文化震惊;(2)经历异文化回到自己文化群体之后的文化震惊。旅游者到外地异域文化旅游之后又回到本文化中时,还会经历一次文化震惊,其强度有时不亚于进入新的异质文化。当旅游者在外地旅游完后,回到家乡吃惊地发现家乡的文化与自己所想的不一样。这种感觉被称为反向文化震惊。这种经历一般要持续一段时间,旅游者才能再次适应家乡的文化环境。正如位和平组织的志愿援外人员回到美国后,这样说道:“当我回到俄亥俄家乡后,我回到了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晚上像从前一样与老朋友们在房前花园里聊天。但两个星期以后,我就不去花园那里了,他们并不关心我讲的秘鲁的印度人的问题,我也不关心他们所讲的克里夫兰印度人问题。”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文化震惊的强度变化如下图1:
文化震惊和反向文化震惊都是旅游者心理平衡被破坏和认知失调的结果,寻求心理平衡和协调是每一个人心理的自然趋向,旅游者在这种心理压力下会寻求调适的方法。
二、旅游者文化震惊的作用以及对负向作用调适的策略
文化震惊对旅游者可以产生两种作用,即正向作用和负向作用。正向作用是:适度的文化震惊可以给旅游者带来心理上的期待,刺激他们的好奇心理,让他们对旅游过程产生兴趣。负向作用是文化震惊也可能带来跨文化交流的障碍,旅游者会产生一些心理上的障碍,瑞辛格(y.reisinger)与特纳(l.w.turner指出:人们已经指出了文化休克的大量症状,如:紧张、源于脱离自己所熟悉的环境而产生的失落感、由于在新环境中不能应对自如而产生的无能为力的感觉、尴尬、屈辱、沮丧、被新环境中的成员所拒绝的感觉,对其本身的价值观与身份的迷茫、缺乏竞争力、挫折感、对东道主的消极情感、拒绝学习新的语言、烦躁增加、疲惫、挑剔、主动性降低,甚至对清洁状况的过度关注与担忧。詹特(jandt)识别出了文化休克的2类症状。生理症状包括对健康与安全的紧张、惧怕与新国家中的任何人有身体交往、渴望感、酗酒与吸毒过度关注清洁状况、工作质量下降。心理症状则包括失眠、倦怠、孤立、孤独、方向感错乱、挫折感、对新国家持批评态度、神经紧张、自我怀疑、易怒沮丧、气恼以及情感与智力上的衰退。严重的甚至是旅游者到一个社会制度、文化背景完全不同的国家或民族去旅游,个人长期建立起来的信念和价值观根本不能适应新的环境,以致于发生了混乱,不知道该如何处理遇到的问题。一些人甚至丧失自己原本应有的原则,而随波逐流。如一些政府官员到我国的澳门旅游的时候,看到当地的赌博很兴盛,认为别人赌了,自己也想参与赌一把,最后把赌博还当成了一门爱好,不惜贪污受贿参加赌博,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文化震惊中产生的正向作用,会激起旅游者的兴趣,进一步去探索旅游文化产生的原因,寻找到解释理由之后,能够对旅游中所发现的文化差异进行理解,寻求两种文化的共同点,从而增加自己的知识积累和阅历。
旅游文化震惊的负向作用破坏了旅游者旅游行为的本来目的,所以只有积极消除负向作用,或者把负向作用转化为正向作用,才能够让旅游者的旅游行为成为一个增长见识和阅历的非常有意义的过程。这样,对旅游者、作为旅游中介的导游以及旅游目的地都提出了要求:
其一,旅游者要不断调适自己,以适应目的地文化,否则文化交流无法进行下去,导致旅游文化传播过程停止。旅游者要端正自己的心态,注意克服心理障碍,把旅游当成是一种体验和交流的他乡文化的过程,不带有文化成见,充分理解他乡文化的存在价值尊重他乡文化,旅游中既不因为异域国家或民族经济、文化先进而产生自卑情绪,也不因为异域国家或民族经济、文化的落后而产生自傲。同时在旅游中充分学习文化交流技巧,提高自己跨文化交流的能力,保持自己文化心理适度的平衡,有效地适应异域文化,促使旅游文化交往中的震惊转变为正向作用。
[论文关键词]旅游文化,震惊;心理;调适
旅游者外出到异地文化区域的旅行游览,是对另类文化的体验。旅游者异域文化的体验最明显的是文化震惊,就是说旅游者对他乡文化的不理解而大为震惊。文化震惊是指某人进入一种新文化环境时所经历的情感落差或创伤性经历。很多跨文化交流的著作中也称为“文化冲击”、“文化休克”和“文化震荡”等,我们在论述旅游文化传播中,称之为“文化震惊”。
文化震惊是1960年首先由文化人类学家奥伯格(KalveroOberg)提出的,他认为文化震惊是“由于失去了自己所熟悉的社会交往信号和符号,对于对方的社会符号不熟悉,而在心理上产生的深度焦虑症”。日本学者星野命认为“文化震惊一般来说指的是一个人在接触与自己的文化所具有的生活方式、行为规范、人际关系、价值观或多或少不相同的文化时,最初所产生的情感上的冲击和认知上的不一致”。托夫勒(A.Toffler)说“文化震惊是某人发现自己所处的环境中,‘是’的意思变成了‘否’,‘固定的公价’变为可以讨价还价,微笑可以表示气愤”。人们发现自己处于陌生的环境,无法对信息作出相应的反应,不能问路,也不知道如何回答他人的问题,气候与自己家乡的气候完全不同,食物几乎不认识等等,这些给人们带来的震惊犹如经历一种动乱,一场内在文化积累或文化构成上的动乱。文化震惊产生的直接原因是旅游者的文化身份(指旅游者的所附带的客源地的文化)与目的地的文化不一致造成的,但是这只是外在的因素。从旅游者的内在心理运行来看,文化震惊表现为旅游者认知机制的变动,是由于旅游者的认知心理平衡被破坏导致的。
一、旅游者文化传播中震惊产生的心理机制
旅游者对世俗生活表现以及对生存世界的认识、价值观有自己的观念,这是旅游者在旅游中的文化背景,也成为他们作为主体心理反应和行为的根据,和作为旅游观赏对象的目的地人们的世俗生活以及生存世界的认识、价值观念有根本上的不同。其实,这种不同就打破了旅游者认知心理平衡结构。
对人的认知平衡研究比较重要的心理学家是弗里茨·海德,他研究人的认知结构平衡主要目的是让人对事物的认识如何与外界保持和谐一致,因此他在1958年所写的《平衡理论》中认为:人的认知结构是平衡的、和谐的,一旦出现不平衡、不和谐,就会产生一种紧张和恢复平衡的力量去改变这种状态,重新恢复认知系统的平衡状态。海德还提出了体现这种思想的“P—O—X”模型,体现了一种简单的交往关系,其中P是认知主体,O是作为P认知对象的另一个人,X则是与P、O有着某种关系的某种情境、事件、观念。
“P—O—X”模型存在两种关系:单元关系和情感关系。人的认知对象之间,有的是分离的,有的则是由于存在接近、类似、相属等关系而结成一个整体,被人们所认知,这种联结成一体的认知对象,海德称之为单元关系。人对认知对象都有特定的情感与评价,如喜欢、讨厌、赞成、反对等,对认知对象的这种情感、评价称之为情感关系。海德认为人对认知单元内的两个对象,一般是保持同一方向的态度,如对不喜欢的人的衣着也不喜欢。海德认为人们在对认知对象的整体情感一般是同一的。情感关系有正负之分,爱、喜欢、赞成、尊重、认可、崇拜为正向情感关系;恨、讨厌、反对、排斥为负向情感关系。
海德认为,个体的认知结构是否平衡,取决于情感关系是否一致。在“P—O—X”三者之间的关系可能是平衡的,也可能是不平衡的。三者关系的直观表现是:
P与O对x认知和情感处于不平衡状态有4种状况:
1.P与0的关系和谐,二者在情感上是认可的。
P赞成x,O也赞成X;
P反对X,O也反对X;
2.P与O的关系不和谐,二者在情感上是不认可的。
P赞成X,O反对X;
P反对X,0赞成X;
1957年利昂·费斯廷格在《认知失调理论》中提出了认知失调论。他相对海德来说,更加强调认知要素引起的矛盾冲突即失调或不协调。费斯廷格说过,如果用“协调”来代替“平衡”这个词,用“不协调”代替“不平衡”,那么海德的陈述和失调理论所讨论的是同一“过程”。当然,费斯廷格的失调理论和海德的认知平衡理论既有密切的关系,又有不同的侧重点。
费斯廷格所指的认知是一个相对比较宽泛的概念,是指认识体系的因素,即一个人意识到的一切有关环境、个人的任何认识,如事实、信念、意见、情感等。他认为人的认知因素是无穷尽的,各种认知因素间存在着3种关系:协调、不协调、不相关,人总是使不协调的认知协调起来,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很难做到这一点。他认为,不协调有各种表现,如获得的认知与先前的认知,原先所抱的希望未实现,做出的决定还有某种遗憾。
费斯廷格认为不协调存在程度的差异,有的严重一些,有些轻一些,主要由两个因素来决定的:
(1)认知对个人的重要性,如果认知的对象与个人关系重大,不协调的程度就要高;如果认知对象对个人不重要,不协调的影响程度就要轻。
(2)不协调因素在全部认知中所占的比重,如果不协调认知在全部认知中所占的比例越大,不协调的程度就越高。
费斯廷格认为,通常有3种途径来减少不协调:
一是改变行为,使认知主体对行为的认知符合态度的认知。二是改变态度,使主体的态度符合他的行为三是引进新的认知元素,使之与原有的认知成分保持一致,如寻找一种能够解释认知和行为的理由,像阿Q的精神胜利法。
海德的平衡理论和费斯廷格的失调理论,主要研究人的认知和人的行为态度的变化。我们把他们的研究引入旅游文化传播中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从人的认知角度来观察旅游者在游览旅游对象过程中的心理变化。
旅游者以客源地的文化身份旅游,其动机就是体验旅游目的地的差异化的文化。客源地的文化与目的地的文化距离落差越大,越能够提起旅游者的好奇心,对旅游者产生的吸引力也越大,也因此产生的文化震惊也越大。旅游者的不平衡会越严重,心理上的失调会越严重,也就是震惊程度也越大;如果旅游目的地的文化对旅游者是非常重要的,或者二者密切程度很高,或旅游者对目的地的文化关注度很高,对二者的文化差异非常感兴趣,那么对旅游者的心理震惊程度也会越大,反之,就越小。用一个比较形象的公式表示就是:
旅游者的心理震惊=文化差异性(客源地的旅游文化与目的地之间的文化差异)×目的地文化对旅游者相关的程度(重要性、密切性、关注度等).旅游者在旅游异域文化中出现的心理不平衡或失调正是旅游目的地经营者所追求的,这种不平衡越明显,旅游者感受的心理压力越大,他受到的刺激越大,震惊程度越高,留下的印象越深刻,目的地的旅游文化特色也就越鲜明,对旅游者的吸引力也会越大。当然,目的地的文化特色越鲜明,对旅游者的针对性也就越强,对旅游者细分度会越高,会排斥一些对这种文化不感兴趣的旅游者。
学者们对旅游者进入异质文化中产生的文化震惊,主要集中在两个阶段:(1)经历异文化过程中的文化震惊;(2)经历异文化回到自己文化群体之后的文化震惊。旅游者到外地异域文化旅游之后又回到本文化中时,还会经历一次文化震惊,其强度有时不亚于进入新的异质文化。当旅游者在外地旅游完后,回到家乡吃惊地发现家乡的文化与自己所想的不一样。这种感觉被称为反向文化震惊。这种经历一般要持续一段时间,旅游者才能再次适应家乡的文化环境。正如位和平组织的志愿援外人员回到美国后,这样说道:“当我回到俄亥俄家乡后,我回到了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晚上像从前一样与老朋友们在房前花园里聊天。但两个星期以后,我就不去花园那里了,他们并不关心我讲的秘鲁的印度人的问题,我也不关心他们所讲的克里夫兰印度人问题。”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文化震惊的强度变化如下图1:
文化震惊和反向文化震惊都是旅游者心理平衡被破坏和认知失调的结果,寻求心理平衡和协调是每一个人心理的自然趋向,旅游者在这种心理压力下会寻求调适的方法。
二、旅游者文化震惊的作用以及对负向作用调适的策略
文化震惊对旅游者可以产生两种作用,即正向作用和负向作用。正向作用是:适度的文化震惊可以给旅游者带来心理上的期待,刺激他们的好奇心理,让他们对旅游过程产生兴趣。负向作用是文化震惊也可能带来跨文化交流的障碍,旅游者会产生一些心理上的障碍,瑞辛格(Y.Reisinger)与特纳(L.W.Turner指出:人们已经指出了文化休克的大量症状,如:紧张、源于脱离自己所熟悉的环境而产生的失落感、由于在新环境中不能应对自如而产生的无能为力的感觉、尴尬、屈辱、沮丧、被新环境中的成员所拒绝的感觉,对其本身的价值观与身份的迷茫、缺乏竞争力、挫折感、对东道主的消极情感、拒绝学习新的语言、烦躁增加、疲惫、挑剔、主动性降低,甚至对清洁状况的过度关注与担忧。詹特(Jandt)识别出了文化休克的2类症状。生理症状包括对健康与安全的紧张、惧怕与新国家中的任何人有身体交往、渴望感、酗酒与吸毒过度关注清洁状况、工作质量下降。心理症状则包括失眠、倦怠、孤立、孤独、方向感错乱、挫折感、对新国家持批评态度、神经紧张、自我怀疑、易怒沮丧、气恼以及情感与智力上的衰退。严重的甚至是旅游者到一个社会制度、文化背景完全不同的国家或民族去旅游,个人长期建立起来的信念和价值观根本不能适应新的环境,以致于发生了混乱,不知道该如何处理遇到的问题。一些人甚至丧失自己原本应有的原则,而随波逐流。如一些政府官员到我国的澳门旅游的时候,看到当地的赌博很兴盛,认为别人赌了,自己也想参与赌一把,最后把赌博还当成了一门爱好,不惜贪污受贿参加赌博,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文化震惊中产生的正向作用,会激起旅游者的兴趣,进一步去探索旅游文化产生的原因,寻找到解释理由之后,能够对旅游中所发现的文化差异进行理解,寻求两种文化的共同点,从而增加自己的知识积累和阅历。
旅游文化震惊的负向作用破坏了旅游者旅游行为的本来目的,所以只有积极消除负向作用,或者把负向作用转化为正向作用,才能够让旅游者的旅游行为成为一个增长见识和阅历的非常有意义的过程。这样,对旅游者、作为旅游中介的导游以及旅游目的地都提出了要求:
其一,旅游者要不断调适自己,以适应目的地文化,否则文化交流无法进行下去,导致旅游文化传播过程停止。旅游者要端正自己的心态,注意克服心理障碍,把旅游当成是一种体验和交流的他乡文化的过程,不带有文化成见,充分理解他乡文化的存在价值尊重他乡文化,旅游中既不因为异域国家或民族经济、文化先进而产生自卑情绪,也不因为异域国家或民族经济、文化的落后而产生自傲。同时在旅游中充分学习文化交流技巧,提高自己跨文化交流的能力,保持自己文化心理适度的平衡,有效地适应异域文化,促使旅游文化交往中的震惊转变为正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