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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音布鲁克风景区位于天山山脉中部的山间盆地中,四周为雪山环抱,是新疆最重要的畜牧业基地之一。水源补给以冰雪溶水和降雨混合为主,部分地区有地下水补给,形成了大量的沼泽草地和湖泊。巴音布鲁克蒙古语意为“富饶的泉水”。远在2600年前,这里即有姑师人活动。清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土尔扈特、和硕特等蒙古部,在渥巴锡的率领下,从俄国伏尔加河流域举义东归,清政府特赐水草肥美之地给他们,将他们安置在巴音布鲁克草原和开都河流域定居。
巴音布鲁克草原,距库尔勒市636公里,位于和静县西北,伊犁谷底东南,中部天山南麓,海拔约2500米,面积约2.3万平方公里,是典型的禾草草甸草原,也是天山南麓最肥美的夏牧场。巴音布鲁克草原居住着蒙、汉、藏、哈等9个民族,民族风情灿烂多彩,一年一度的草原那达慕盛会,赛马、射箭等比赛活动更让游人流连忘返。
著名的天鹅湖就坐落在草原上,在和静县巴音布鲁克区政府约60公里的巴音乡西南部。天鹅湖实际上是由众多相互串联的小湖组成的大面积沼泽地,这是全国第一个天鹅自然保护区。保护区水草丰茂,气候湿爽,风光旖旎。鸟类有128种,隶属14目30科80余属,其中雀形目53种,非雀形目75种;繁殖鸟95种,占74%.其中留鸟34种,栖息着中国最大的野生天鹅种群,是鸟类繁殖和度夏的栖息地。兽类有20余种,其中,两栖类2种,鱼类5种。其中属国家Ⅰ类保护的有8种,如雪豹、黑鹳、金雕、白肩雕等,Ⅱ级保护的有25种,如天鹅、盘羊、雪鸡等。
巴音布鲁克风景区内有旅游避暑胜地巩乃斯林区,区内林木葱郁,繁花似景,溪流潺潺,怪石青苔遍布,景色极为优美。班禅沟,原名叫茶汗乌苏郭勒,意为白水沟,山清水秀,牧草如茵,是和静县巩乃斯乡最美丽的一块夏牧场。巩乃斯草原地势起伏较大,山地草原与河谷草原并存,春、夏、秋、冬四季牧场齐备,其间河湖泉涧、野果山花、珍禽异兽不胜其数。
二、分析方法
SWOT分析法,即优势(Strengths)、劣势(Weaknesses)、机遇(Opportunities)、挑战(Threats)从整体上看,SWOT可以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SW主要用来分析内部条件;第二部分为OT,主要用来分析外部条件/利用这种方法可以从中找出对自己有利的因素,以及对自己不利的东西,发现存在的问题,找出解决办法,并明确以后的发展方向/运用SWOT法系统分析巴音布鲁克风景区申遗,找出其优、劣势,发现其外部机遇和挑战,以有助于确定在申遗过程中如何发挥优势,转化劣势,把握机遇,迎接挑战,提高申遗的成功率。
三、结果
1.优势。独特的历史文化:巴音布鲁克风景区拥有清朝乾隆时期蒙古族土尔扈特、和硕特等部落万里迢迢东归祖国的所带来的独特的历史文化,以及他们本身所一直信仰的宗教——喇嘛教。每年七月举行的东归那达慕艺术节更是巴音布鲁克草原的一大盛事,这一节日源自于土尔扈特人的传统节日塔格楞节。这一点是符合世界文化景观遗产中的“明确划定的地理——文化区域的代表性及其体现此类区域的基本而具有独特文化因素”的条件的。
有机进化的景观:巴音布鲁克风景区内有旅游避暑胜地巩乃斯林区,林木葱郁,繁花似景,溪流潺潺,怪石青苔遍布,景色极为优美;坐落于草原上的著名的天鹅湖保护区是新疆三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之一,也是全国唯一一个大天鹅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内拥有鸟类数百种,国家Ⅰ级、Ⅱ级保护动物33种。巴音布鲁克草原还是新疆最大的畜牧业基地之一。
2.劣势。生态环境的恶化:巴音布鲁克草原是新疆最大的畜牧业基地之一,每年牛羊马等动物的粪便和草原上居民的过度放牧都严重破坏了草原的自然生态环境。近些年来,疆内外诸多专家都针对这一问题作出了许多研究并产生了一些成果,但是由于草原居民大部分居民的家庭收入和生活来源都是源自于畜牧业,而且他们早已习惯于这种生活方式,因此诸多研究成果的实际实施效果是不尽人意的。
3.机遇。遗产旅游的兴起:随着中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快速增长,近年来旅游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生态旅游、文化旅游、休闲旅游、度假旅游等旅游形式受到公众的普遍欢迎;文化景观遗产地除了以其丰富多样的文化展示吸引了大量的游客外,而且还以其优美的自然风光令游人流连忘返。
政府重视程度的加强:中国的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起步较晚,但是发展迅速。人们对于深厚隽永的自然和人文环境的普遍追求导致世界遗产旅游日益升温。世界遗产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实际促进作用日益显现,特别是当遗产价值被充分认识、知名度被提高后,可有效地促进旅游业和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巴音布鲁克大天鹅自然保护区,自1983年被确认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后,国家和地方政府一直以来都很关心整个巴音布鲁克区的发展,特别是旅游业的发展。
4.威胁。资金投入的保障要求低:遗产地的保护和开发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新疆自治区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处于全国的下等,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经济发展水平虽然在整个新疆处于中上等,但由于整体发展的不平衡,而且城市建设的各方面都需要经济投入,因此用于开发遗产的经费十分有限。除了风景区本身的保护外,生态环境的改善、旅游基础设施的投入也十分巨大。在缺乏资金投入的情况下,需要发展旅游经济作为保护资金的补充,受经济利益的驱使,难免出现开发性破坏。
旅游基础设施的缺少及可进入性差:世界遗产地的申报对景区内的基础设施有一定的要求。新疆经济发展水平低下,许多旅游景区或景点的旅游基础设施普遍不够完备,旅游交通路线也有很大的局限性。而且整个新疆占地面积大,地域广阔,旅游景点分布较散,单个旅游景点之间距离太远,外加旅游交通的不便利。这些因素都严重制约了新疆旅游景区的申遗的道路。
保持原始风景的要求的工作不够:巴音布鲁克风景区在景观上应遵循保持原貌的原则。巴音布鲁克风景区现有的旅游接待设施十分陈旧,接待能力也十分有限。草原及周边上的居民为了致富自行修建了一些接待的宾馆和餐饮,其选址、建筑的风格、造型、色彩等均与风景区极不协调。由于兴建的盲目性导致风景区内景观混乱,严重影响了申遗道路的发展。
四、巴音布鲁克风景区申遗保护与开发建议
1.在范围上划定保护区域
巴音布鲁克风景区包括巴音布鲁克草原以及其中的天鹅湖自然保护区、旅游避暑胜地巩乃斯林区,整个景区的保护应该划分为这三个独立景区的保护。对于每一个独立景区,应该按其功能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开发区。在核心区内严禁建设一切与保护无关的建筑、设施等,车辆严禁进入;缓冲区内主要用于改善景观面貌,同样严禁建设接待型建筑;开发区应在政府的统一规划布局下,有步骤、有秩序地建设接待建筑以满足公众对旅游“吃、住、购”的需求,但是建筑的风格、造型、体量、色彩、功能等应严格限制。
2.在环境上注重生态恢复和设施建设
在环境上亟待解决的就是生态问题,整个巴音布鲁克风景区内需要解决的生态环境污染主要来源于畜牧区牛羊马的过度放牧导致的自然生态系统无法自我调节的粪便等的污染物以及巩乃斯林区旅游旺季可能出现的接待游客过多导致的生活垃圾污染物。因此,要做好生态恢复,就必须要有合理的规划与当地居民的保护自我生态环境的意识相结合。
3.在景观上遵循保持原貌的原则
在景观建设上应分别采取保存和控制等保护整治措施。保存即保持原貌,对待核心景区应绝对保护,如实反映真实的历史遗存及自然风光;设置建设控制区、环境协调区,对区内的新建建筑应进行风貌控制,使其在体量、形式、色彩等方面与核心保护区的传统建筑及自然风光相协调。
4.在管理上高效一致
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确保巴音布鲁克风景区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要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不能以牺牲和破坏文化景观为代价无限度地开发利用,换取一时的经济利益。
结语
巴音布鲁克风景区申报世界文化景观遗产的道路任重而道远,需要这一代甚至是下一代新疆人不懈的努力和坚定的信念,希望能够按照申遗的条件通过对巴音布鲁克风景区更加全面深入的分析,早日达到成功申遗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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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波,景然.东归英雄的绿梦天堂[J].传承,2008,(4).
英文名称:Forum for Chinese Literature of the World
主管单位:江苏省社会科学院
主办单位: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江苏省台港暨海外华文文学研究会
出版周期:季刊
出版地址:江苏省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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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中文
开
本:16开
国际刊号:1008-0163
国内刊号:32-1478/I
邮发代号:28-261
发行范围:国内外统一发行
创刊时间: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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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徐州独特的节日习俗和文化现象,伏羊节承载了悠久的历史意蕴和丰富的文化内涵。不论是彭祖时已经流传的吃羊传统,还是以徐州为地理依托的地域色彩,都在不同方面加深了“伏羊节”的文化意义,从而使得这一“民俗文化节日”大放光彩。
1.1食羊文化传统
羊,作为最早被人类成功驯养的家畜种类之一,人的贡献在衣食住行乃至祭祀方面都有着突出体现,而最重要的应属饮食方面。食羊的传统古来已有,先民们很早就捕猎野羊为食物,羊被驯养为家畜之后,更是为人们提供了稳定的食物来源。《周礼?天官》中有记载:“春行羔豚,膳膏香”;《礼记?月令》也记有:“仲春之月”,“食麦与羊”;“医食同源”是中国饮食文化的一个重要传统,先人们在用羊来满足口腹之需的同时,也不断发掘出了羊肉的药用功效。东汉名医张仲景在其《伤寒杂病论》中记有“当归羊肉生姜汤”能治疗血虚寒疝等疾病;明代的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称“羊肉甘热无毒。食之肥软益人,治冷劳山岗疾痢,妇人赤白带下,疗筋骨急强,虚劳益气,利产妇”。羊肉的祛风驱寒功效看似与三伏天的暑热格格不入,实际上夏日候湿热,人们食欲减退,体内积热,在这样的时候吃上一碗香辣美味的羊肉,不仅使人胃口大开增强食欲,同时也能促人发汗,以热制热,驱散体内湿毒,补虚健体,对提高人的身体素质及高温天抗病能力十分有益。“伏羊节”食羊,既是对羊肉本身鲜美味道的追求,同时也是对羊肉药用功效的充分利用。
1.2地域文化内涵
虽然中国人食羊传统悠久,但在三伏天大碗吃羊肉喝羊汤,并将这一习俗其发展成为全民参与的盛大节日,却只有在徐州得以实现,这与徐州的地域文化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徐州无论从地理位置上还是气候环境上,都体现出鲜明的南北交界地带特色,其风俗传统和文化氛围也呈现出受南北各地共同影响、兼收并蓄的特点。以饮食文化为例,齐鲁菜系的红烧类与酱类菜点的风味、川菜的麻辣鲜香,在徐州饮食上都有所体现。总体来说,徐州菜五味俱全,以咸鲜为主。因此羊对徐州人来说,是地地道道的美味佳肴,人们通常在烹饪羊肉时极力除去的膻味,在徐州人看来正是“鲜”的体现。当地人用大锅清水熬制羊肉羊汤,只在最后加几味简单佐料,辣椒放足便可大快朵颐。这样烹制出的膳食虽不精致,但鲜香味浓,经济实惠,吃起来十分过瘾。淳朴的民风和豪爽不拘小节的个性使得当地人能够适应并喜欢吃伏羊,将在炎炎夏日大口吃肉大碗喝汤的习俗一直保存了下来。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徐州当地的历史文化传统。几千年前,注重饮食和养生的彭祖便推崇羊肉;后又有沛县汉高祖刘邦喜吃羊肉,据《史记》中记载刘邦年轻时曾杀羊设酒宴客。另外徐州是汉代画像石出土最多的地区之一,在铜山县汉王镇出土的一块《庖厨图》上便画有庖厨用羊肉烹制食物的图景。徐州的伏羊节,从一方面来说是对当地祖先饮食传统的一种顺理成章的继承,从另一方面来说也表达了一种对先人的怀念和对汉风古韵的向往,是一种历史的沉淀和对民族感情的承载。
电视谈话节目中,人际传播对大众传播的有效介入使节目本身具有了独特的视觉价值和审美价值,进一步提高了电视文化传播的效力。
电视谈话节目主持人以人际传播的方式介入整个传播过程,在大众传播中实现了人际传播的最优化。作为媒介与受众之间的“感情、信息交流的桥梁与纽带”的谈话节目主持人,神情自然、亲切随和、落落大方,与现场的嘉宾及观众作真诚的交流,在媒介和受众之间营造了一种虚拟的人际交流情境,使大众传播摆脱了媒介机器的冷漠与单调,缩短了荧屏与受众之间的心理距离,最大程度地拆除了电视与受众之间的藩篱与壁垒。美国著名谈话节目主持人奥普拉·温弗瑞把对观众和嘉宾生活的关注凝聚在倾听中,通过平等的交流和对话把谈话的主题逐步引向深入。在她的节目中,经常涉及到性、虐待儿童、吸毒、社会暴力等非常敏感非常刺激的话题,更有与上司不和、饮食过度、缺乏自信、尊严受损这类个体化和心理因素很强的话题。但在她极富耐心和魅力的带动和启发下,来自普通人群的嘉宾和现场观众倾谈出他们真实的生活感受,表露他们个人心中的隐秘,并通过这种倾诉来缓解郁结心底的压力。她非常真诚地对于每一个内心痛苦的在场者都表现出深切的同情,这使得现场观众和电视机前的观众觉得她更像一个关心他们的邻居和好朋友。美国传播学者唐·库什曼说,“一个人想要进入人际沟通,不需要首肯对方的每个想法,但必须把对方作为一个独特自我或重要的个人加以支持,积极的尊重对这种互动来说是最基本的”。②
电视谈话节目不仅是一个开放的平台,更是一个感情表达和交流的盛宴。主持人、嘉宾和现场观众的共同参与,无论在观念意识上和情感态度上,还是在传播视点和传播手法的表达上,开放型的电视传播都打破了以往“我传你受”的单向关系,使传播者与受众保持一种平和对等交流的状态,进一步引入了人际传播机制,使得互动性增强,亲和力显现,最终提高了电视文化传播效力。
二、构建大众话语空间,拓展公共领域
相对于西方国家,中国电视谈话节目虽然起步比较晚,但它从一开始就给受众带来了一个健康的交流空间和多视角的文化碰撞。从其本质来讲,电视谈话节目形式是通过建立一种全国或地域性的谈话系统来实现它作为“公共领域”功能的。它为大众提供了一种类似于中国古代议事厅那样的大众话语的公共空间。
“公共空间”最早是由汉娜·阿伦特提出的,后来德国法兰克福学派的代表人物哈贝马斯将它发展为“公共领域”的概念。哈贝马斯认为“公共领域”是指市民可以自由表达以及沟通意见,以形成民意或共识的社会生活领域,其条件是所有人应有相等的表达机会,参与者以私人身份参加自主性的聚会,而讨论的主题以公共事物为主。他认为:“不管怎样,大众传媒充当了个人疾苦和困难的倾诉、生活忠告的权威人士:它们提供了充分的认同机会,在公共鼓励和服务的基础上,私人领域获得了再生。原先内心领域与文学公共领域之间的关系颠倒了过来:与公共领域相关的内心现象逐渐让位于一种以内心领域相关的客观化现象。在某种程度上,私人生活的问题被吸收到公共领域当中,在新闻机构的监督,这一问题即便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也至少被公开化了。另一方面,正是通过这样一种公开化过程,由大众传媒建立起来的领域获得了次内心领域的特征,而私人意识也得以提升。”③在哈贝马斯看来,随着公众由主要依靠阅读书籍(文学)变为依靠画报、杂志、广播、电视等现代传媒来进行沟通,文学公共领域消亡了,随着文化批判的公众逐渐转变成文化消费的公众,公共领域本身在消费公众的意识中被严重的私人化了。这主要表现在原来高高在上的公众领域变成了私人生活故事的领域,大众传媒就是理想型的公共领域,尤以电视为代表。
电视谈话节目正是构建了这样一个公共的大众话语空间,让普通人在电视荧屏上表达对某一事件的看法,谈论真实生活的体验,倾诉生活中隐秘的部分,从中获得一种心理慰藉和精神宣泄。“电视媒介为大众的交流提供了技术条件,可以说为大众构建了一个可供自由交流的公共大厦,一个谈话的场所,具有社会公共空间的性质,提供了可以发展谈话节目的大众话语空间,在培养观众的话语习惯,给予社会一种良性推动上具有其他节目形态所不及的作用。”④
电视谈话节目是将人际传播与大众传播相结合而产生的最接近原生态的节目样式,在宽松和开放的聊天气氛中,一个崭新的公共话语空间也初步形成。在这个意义上,电视谈话节目的出现和盛行,是对逐渐消逝的社会空间的一个拯救,拓展了社会的文化空间和生活空间,也大大拓展了社会的公共领域。
三、确立民本文化风格,弘扬人文精神
在电视“平民化”过程中诞生的谈话节目使得电视不再是“一台发号施令的机器”,转而以平民的视角关注生活,以受众的兴趣作为话题设置依据,并邀请受众或其代言人出场。主持人、嘉宾和受众代表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整个谈话现场和谈话过程成为一个开放的信息场,在这个场中,电视从云端重新回归受众,重新成为平民百姓享有平等话语权的平台”,⑤确立了以民为本的文化风格。一批以普通大众、寻常百姓为主体的电视谈话节目,如《实话实说》、《往事》、《聊天》、《讲述》、《荧屏连着你和我》、《天下父母》等注重普通人的生活,极力挖掘普通人身上的不寻常故事,讴歌普通人的真实情感,努力追求平民视角和纪录风格。节目将平民百姓请进直播室,让昔日隔屏如隔山的主持人与观众面对面谈话、交流,直接参与节目的制作。电视谈话节目通过“谈话”的方式审视着世俗社会人们的悲欢离合,也在探究人物真实的内心世界。越来越多的平民百姓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参与到电视的传播当中,他们带着自己的故事和困惑走进电视。普通百姓不再是普通观众,而逐渐成为能够向大众传播的电视节目的主角。
对平民主义的追求,是中国电视在社会发展、时代进步下的一种回应,更是人对媒介自身的一种全新的认识。“讲述老百姓自己的故事”、“让老百姓说自己的话”,电视谈话节目以平民化的风格、平等的交流氛围、大众的话题重新成为表述普通人思想理念和价值观的公共论坛。《实话实说》选择老百姓喜闻乐见的话题和叙事方式,是一个最大众化的节目。节目中平民百姓走上荧屏,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袒露自己的心迹和经历。
电视谈话节目除了体现一种对平民化的文化追求,也深刻彰显了人文关怀的精神。人文精神是一种以人为本的精神,是一种普遍的人类自我关怀,表现为对人的尊严、价值、命运的维护、追求和关切。人文关怀突出地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它不仅要求人们关注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关注社会的变迁,更要关注人的社会行为,关注支配这些行为的人的精神品格、信念、理想与尊严。
如今的电视谈话节目让人强烈地感受到了体现在创意、编导、制作中的一种“以人为主体、以人为对象的思想”,“一种对人的关注”的人文精神。我们从普通人的生存空间、生存境遇中感受到一种对人的关怀,通过节目中人物的日常遭遇、人物的心态和困惑,讲述人们的生活方式、价值取向和情感体验,进而深入到人的心灵深处,给观众一种心灵的触动,一种对于生命和生存的感悟,使我们从这种对周围人的感动中体会到一种人与人之间的沟通、理解与爱,感受到一种对于生活和生命的热爱,传达出对于人和生活的一种关怀。电视谈话节目不仅在于让人看到人,还在于让人看清人,充分体现了百姓的思想、情感、意愿、性格和情操,充分体现了对人的尊严、价值的关怀和维护。
四、满足受众文化需求,舒缓精神压力
电视谈话节目一方面满足“倾听”的需求,另一方面张扬“倾诉”的魅力,把关注的视点转移到普通百姓身上。“谈话”这种方式更是让社会普通百姓通过各种大众文化途径直接参与进来,以对话、谈心等方式表达内心情感,尽情倾诉心中的喜悦、烦恼、困惑,甚至是愤怒、不平。同时,谈话节目也使普通百姓获得了倾诉的现实空间,以谈话者的角色充分展露自己对平凡人生的种种智慧的洞见以及他们平凡中崇高的人生态度。凤凰卫视的《锵锵三人行》把朋友间随心所欲的、没有任何约束的聊天搬上荧屏,同时将丰富多彩的娱乐元素引入谈话节目,从信手拈来的话题出发,肆意发挥,天马行空……无主题的漫谈正如朋友间聚会的闲聊,最大限度地保持了人们日常谈话的原生态。“不求高度,只求广度;不求深度,只求温度;不求结论,只求趣味”的节目定位,尽情追求当下世俗的快乐,满足了受众追求娱乐的文化心理需求。
电视谈话节目通过“谈话”这种最古老的交流方式,与“电视”这种现代最普遍的传媒手段相结合,有效地满足了当代中国人的现实心理需求,解除了经济社会给他们带来的沉重的道德伦理困惑,让他们从沉重的心理压力和种种迷惘中缓解和解脱出来,也获得一种文化舒缓。同时,它还把普通人悲欢离合展现出来,让人们知道不仅是自己在饱受磨难,别人也同样有烦恼和痛苦,挣扎和奋斗,从而使人们平静下来,以一种平常的心态来对待生活,对待现实。
电视谈话节目作为一种表述方式的创新,其意义不仅在于为人们提供了一个说话的场所,更重要的是它体现了一种思维方式的革新,即人人都有平等交流、表达意见的权利。总而言之,电视谈话节目在我国还有非常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发展前景,随着电视节目竞争的规范有序,一个真正的公众平等对话、开放交流沟通、众声喧哗的电视谈话时代终将到来。
注释
①时统宇:《电视批评理论研究》[M],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3年,第237页。
②朱菁:《从谈话节目的崛起看电视传播观念的转变》【J】,《电视研究》2001年第1期。
③[德]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学林出版社1999年,第198页。
④朱羽君,殷乐:《大众话语空间:电视谈话节目——电视节目形态研究之二》【J】,《现代传播》,2001年第2期。
④黄永超,坤:《从谈话栏目看电视传播的人际化趋向》【J】,中国新闻学传播评论,2003-07-11。
本文作者:阳金萍顾金峰杨益花工作单位: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高职教师专业发展中不良文化的影响分析
科学的教师文化能促进教师专业的健康发展,而不良的教师文化则可能成为教师专业发展的桎梏。“弱势思维”作为一种消极的心理暗示,侵蚀着教师专业发展的心理动能从教师个体层次的专业发展来看,它主要包括专业理想的建立、专业知识的拓展、专业能力的发展、专业自我的形成等内容[3]。其中,专业理想是指教师对成为一个成熟的教育教学工作者的向往与追求,专业自我是个体对自我所从事工作的感受和接纳的心理倾向。两者之间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专业理想为专业自我提供动能,专业自我的不断形成和调整则是促进专业理想实现的必要过程。专业理想和专业自我作为教师专业发展过程中的心理支撑因素,对教师的行为有着直接的导向作用:具有专业理想和积极专业自我的教师,对教学工作会产生强烈的认同感和投入感,会对教学工作抱有强烈的承诺,并能积极面对和化解职业困境。“弱势思维”作为一种对事业的消极心理倾向,它降低了教师的自我认同感和工作满意度,“弱势思维”放任的结果,必然是教师专业自我形成的障碍,这种障碍蚕食着教师专业发展的职业激情,并同职业怠倦结合在一起,使教师逐渐丧失对教育理想的追求,极大地影响着高职教师个人潜能的发挥与成就的取得。“茧式思维”相对被动的行为导向,阻断高职教师专业发展的支持通道与普通高校教师专业发展相比,高职教师专业发展的特殊性表现在职业性和实践性。高职教育是以就业和市场为导向的,高职教师的专业发展应着眼于职业活动的完整性而不是学科体系的完整性,因此,高职教师更应关心市场的动态和发展,在教学内容上与教授方式上强调以就业为导向,工学结合。从当前高职师资来源渠道单一、实践经验不足、课程开发能力薄弱的现实情况看,开放与合作已成为高职教师突破这一困境的关键。而高职教师相对封闭和被动的心态与行为方式,无疑阻断了其专业发展的支持通道。高职教师必须积极主动走出“象牙塔”,改变单独“作战”的习惯,通过校企合作,提高专业职业能力,通过合作教研探讨,开发职教课程,促进教学能力的提升。“权威意识”所导致的依附心态,束缚高职教师专业发展的自主性教师专业发展是教师作为主体的主动发展过程,它强调教师是专业发展的主人。从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外部环境看,理想的教师专业发展只需通过设计各种相关的制度激发教师的自我控制、引导与成长的意识。而在行政权威影响过强的情况下,教师的专业自极易受到漠视与侵犯,专业自主精神不仅难以得到滋养与提升,反而容易消磨殆尽。从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内部环境看,研究表明,“反思和研究是通向‘解放’、实现教师专业自主的有效途径。”[4]高职教师对某些学术权威的依附,是一种思维上的惰性和惯性,也是高职教育研究与教学实践脱节的原因之一。独立与创新是大学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沉淀下来的公认真理,只有通过基于情境的反思、研究与创新,才能真正形成中国特色的高职教育理论和实践体系,才能真正彰显高职教师的专业化。
高职教师专业发展中的不良文化破解
教师专业发展是一个系统的过程,既需要教师个体的积极主动发展,也需要外在的条件保障。从学校管理层面看,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重建高职教师专业发展的软环境。强化现代职教理论学习,提升教师职业认同感二战后,以德国为代表的职教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了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中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弱势思维”的存在,一方面固然与高职发展历史短、底子薄并且遭遇招生、经费等现实困境的刺激与影响有关,另一方面,还与教师自身对高职教育的作用、地位以及发展规律等方面的认识不够有很大关系。对于大多数高职教师而言,对教育教学理论尤其是现代职教理论的系统学都来自于高校教师资格考试,而该考试的应试性又使其学习实效大打折扣。事实上,教师对自身职业的认识越明确,对外在规范的内化程度和对自身职业的投入程度就越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就会越强,这也正是教师成长的专业情感。从当前实际看,提升教师的职业认同感,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帮助教师转变观念、深化认识。(1)结合经济发展规律和国家战略发展需要,帮助教师认清高职教育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2)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和教改实践,帮助教师领会高职教育这一特殊的高教类型特征;(3)结合多元智能等教育理论,帮助教师树立正确的学生观和发展观;(4)结合本校办学历史与办学特色,形成上下认同的办学目标与共同愿景,等等。在方式和手段上,要注意理性教育与感性触发的结合。理性教育手段,比如集体学习、讨论、专家讲座、理论学习专题资料宣传等形式;感性触发手段,比如走访企业、校企座谈、杰出校友的宣传形式。总之,要通过各种途径,帮助高职教师确立职业理想和使命,提升他们的职业荣誉感和历史责任感,让职业认同成为高职教师自我成长的内在动力。重视教师合作文化建设,注重教研合作效能当前高职教师对于校企与教研合作的相对被动局面,既有教师自身的原因,如教师长期以来的个人主义,也有学校管理的原因,如竞争性的学校制度以及行政性的合作取向等因素。[5]因此,学校要在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管理机制的同时,加强引导与管理,重塑高职教师合作文化。1.激发教师的合作意识。(1)以共同愿景激活教师的合作动力。邀请教师参与讨论、制定学校的办学定位及远、近期发展规划,并把学校的发展目标与教师合作团队的具体目标结合在一起,并融入到个人的教学与科研中去;(2)通过合作宣传提升合作理念。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合作的益处,通过对合作成果的宣传和合作经验的总结,让教师体会知识共享的积极效应,帮助教师真正树立知识共享的理念。2.强化合作项目管理。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当前高校科研与合作项目的低效与形式化,也是导致教师对合作丧失兴趣与信心的原因之一。强化合作项目管理,关键是要改变对合作项目与平台停留于表面的管理方式,突出教师合作的专业取向。(1)在项目的把关环节上,要充分发挥教学委员会等学术权力组织的作用,淡化合作组织和项目管理的行政化特征;(2)在监督和评价环节上,要过程结果兼顾,完善评价体系;(3)在保障环节上,要强化管理的服务职能。另外,还要邀请教师代表广泛参与,以民主的形式共同制定教师合作的管理和评价制度,积极营造民主和谐的管理氛围。支持教研探索和创新,激发主体作用发挥对教师的政策引导必须要根据教师的职业特性和专业发展的规律才能奏效。教师专业发展不仅强调教师的自主发展,同时,其过程也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即既有发展,也可能出现停滞或低潮。因此,要在宽松民主的管理基础上,创设良好的外部引导和激励的环境来促进高职教师的教研创新和主体作用的发挥。1.要完善专业发展支持平台建设,支持教研探索。(1)完善常态的教研组织机构,如教研室、科研团队、教学团队的科学管理,包括制度建设和考核标准体系的完善;(2)强化动态的以项目为载体的教研活动如科研项目、产研合作项目的立项管理和过程管理,强调校本研究和应用;(3)鼓励和支持打破专业和部门界线的日常教研活动,并使这些活动定期化、常态化。2.要强化以过程为主的教师发展评价和反馈机制,激励教研创新。教师的专业成长是一个长期而细致的基于日常实践的过程,因此,学校管理要摒弃过去那种完全以数字来衡量和考核教师的管理方式,建立以教师为本的发展性教师评价与反馈机制。(1)要建立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三位一体的评价体系,避免教师专业发展单一化的取向,使三者取得平衡并相互促进;(2)在对教师工作进行考核时,既要强调工作的量,也要注重工作的质,科学合理地评价教师的工作;(3)要打造宽容的教研创新文化,当老师失误时,得到的是帮助、培训和改进的机会,而不是批评与处罚;(4)要畅通与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的沟通渠道,使教师得到如何做得更好的经常性反馈。比如在青年教师的专业成长过程中,可通过“导师制”等方式,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遴选一批优秀的老教师对他们“传、帮、带”;在青年教师开展的项目式教研活动中,充分发挥专家组或教学工作委员会的专业指导作用,在具体的教研实践中推动青年教师的成长。总之,只有将学校的发展与教师的专业成长发展结合在一起,教师才能在职业生涯发展过程中,打破无力、懒散、应付的现状,教师专业发展的主体性也才能得到最充分的调动和发挥。
关键词:梁治平; 法律文化论; 自然秩序中的和谐
在 20 世纪 80 年代,文化似乎一度成为非常时髦的话语 。 而梁治平先生提出法律文化论,虽然不是出于赶时髦的目的,但是毕竟身处文化热的大背景下,不能不受其感染 。 梁先生在《读书》上连续发表了十余篇涉猎广泛而主题与方法却相当一致的文章,这十余篇文笔清新的文章与 1986 年刊载于《中国社会科学》上那篇着名的论文《法辨》一起构成了梁先生法律文化论的基本论题 。 这些起初还略显朦胧的论述在后来的《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一书中得到了系统的阐述及整理,而该书的副题即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 。 前述的那些文章和该书构成了一幅完整的法律文化图式,它们无论是在研究的内容还是方法上,都是法律史研究方面的新突破,其开阔了相关研究领域的视野,实际上也提升了这种研究的学术价值 。 当然,梁先生自己更注重的是他所提倡的方法论,所以后来又有了《法律的文化解释》一文的撰写与同名着作的编辑 。 梁先生对方法论的提倡自然有其道理,因为对学术方法的强调可以让研究不至于停滞在一个特定的结论,因而更能推动特定研究范式的延续 。
一、法律文化论的概念体系
在这里先以《和谐》一书为中心谈谈法律文化论 。 其实,单从这本着作的标题就可以看出梁先生法律文化论的一些端倪 。 作者对中国法律文化的核心归纳为自然秩序中的和谐,这确实十分到位,甚至可以说是恰到好处,因为儒家与道家的并存和互补构成了中国文化的主体特征 。 儒家的礼和道家的道,都是一种自然秩序,当然儒家的礼是一种血缘的自然秩序,是伦理化了的人间的自然秩序,而道家的道则形而上的色彩更浓,因而可以说是神秘的自然秩序 。 而自然秩序的根本特征则是和谐,和谐的,即是自然的,即是符合中国文化审美情致和道德判断的 。
这种自然而然的平衡状态( 和谐) 需要德礼和刑政二个不同方面的合作才能得到最终的维系,而德礼的方法是教,刑政的方法是法 。 教是从积极的方面出发去促进和谐因素,法是从消极的方面出发去消除不和谐因素 。 先秦时期有过儒家与法家的着名争论,儒家主张以教来化成天下,而法家主张以法来胁服人心,两者的观点乍一看颇相抵牾,可是梁先生以治乱之道的标题,将它们纳入了一个共同的范畴之下,而治乱之道正是该书第三章的标题,作者在开篇即引用了《史记太史公自序》里纵论六家要旨的名言: 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 。 梁先生敏锐地发现了太史公这一个治字的分量,它抹去了先秦诸子百家表面上的对立,而表明了中国文化内在的高度统一 。 因此,梁先生认为儒法两家在畅论不同的治道之时,实际上是以更大程度上的共识作为前提 。 这种共识是它们关于法的观念,是它们关于君主权威以及等差秩序的看法 。
总之,儒家和法家的争论,只是工具( 方法) 论的争论,没有涉及到价值论的层面 。 因此,它们保留了一种合流的可能性 。 这种儒法合流的混合形态是礼法文化( 该书第九章的标题) ,礼法文化的特征是道德的法律化( 该书第十章的标题) 和法律的道德化( 该书第十一章的标题) 。 当然,关于儒法合流( 即外儒内法) 以后,儒家和法家的地位如何,则尚有一番曲折,儒家主导论是目前的 通说 。 因为,后世用以概括汉武帝崇儒的那句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在中国人心里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 但是,余英时先生在《反智论与中国政治传统》中却表达了一个颇值得注意的看法,余先生以为儒家在汉武帝时期不过是扮演了文饰的作用,未必有后人说起来的那么显赫 。 因此,儒家只是在宋代( 尤其是南宋后期) 之后才真的实现文化上的独尊,之前则似乎未必 。
总之,梁先生用的礼法文化一词,确实是对中国法律文化的一个极好的概括 。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礼法文化中的法是一种中国意义上的概念,只能从文化人类学的意义上将它与现代法治中的法的概念相类比 。 因为,礼法中的法只是单纯的惩罚准则,它没有独立的规范品格 。 西方的法,即使是在它的文明早期,也有着它的规范品格 。 西方法律的规范品格体现为: 作为个体的权利,作为普遍的正义 。 正因为它既可以是权利的分配和矫正机制,又存在二元结构的对立,所以它最终能够被认定为社会秩序的基础 。 因为,它作为权利的分配和矫正机制可以中立地裁决社会中的争端,因而获得了一种非单纯暴力压迫的性质,同时,又因为它承认权利的合理性,所以又得到了一种普遍的信赖,这样私法才有了形成和发展的可能 。 而它作为普遍的正义,就导致了上述的二元对立结构,这是一种法与法律的对立,②前者表现为自然法传统,后者表现为实证法传统( 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中,法与法律的概念区别,得到了成文宪法的承认) 。 自然法对实证法的批判,保障了实证法的正当性基础 。 同时,自然法本身的抽象性,又具有了一种时代的包容性,因此可以有古希腊智者的自然法、斯多噶学派的自然法、古罗马的万民法、中世纪的自然法、古典自然法和现代的新自然法 。 这种时代的包容性使自然法获得了一种独立的理论品质,它的内容虽然前后殊异,但作为一种理论模式却贯穿古今,使得每一个时代的正义精神都有所寄托,并依此起到批判并改善实证法的作用 。
与西方自然法传统不同,决定中国法律规范品格的是礼,而礼是身份和伦理的秩序,这种秩序强调的是自然的和谐,它否定了个人权利的合理性( 因为基于权利的主张在中国古人看来是一种争利之心,它本来就是对和谐的破坏) ,强调了相互之间的义务 。 同时,因为礼本身是抽象道德精神和具体仪节细则的结合体,它也无法构成二元对立结构,也就无法构成对实证法的批判,因为它一方面已经以礼入法地影响了法律的价值取向,另一方面又在不应得为罪这种中国古代法律特有的罪名那里直接转化为了实证法本身 。 而且,因为法律并没有规范品格,所以其实也没有批判的必要 。 这种自然法传统与礼法文化的对比,构成了本书的第十二章《自然法》 。 其实,《和谐》全书都贯穿着比较法( 辨异) 的方法,而这一章则是更为纯粹和全面的比较,因为它是在全书接近尾声并已经作出总结( 第九到十一章是总结部分) 的情况下作出的比较 。 作为本书结尾的第十三章转捩点: 过去与未来则是以清末的法律改革作为中国法律史的转捩点,梁先生认为从此中国法律的问题就是现代化的问题,而古老的中国法律传统( 但并不是作为整体的中国文化) 则已经成为过去 。 这在本章的最后一句话里得到了总结: 作为旧秩序的古代文明已然死去,要紧的是,我们还可能去建设一个新的文明,这便是希望所在 。 20 年代前后的中国,就是处在这样一个历史的转捩点上 。
二、法律文化论的方法论
笔者在这里是直接提出了梁先生法律文化论的结论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与礼法文化,而没有回顾这种结论的提炼过程 。 因为,很多读者可能都会持这样一种看法: 没有哪种文化是一诞生就带有了某种先验的性格特征,一切都是历史形成的,它的过程决定了它的性质 。 这种看法自然是有道理的,而梁先生的《和谐》一书本身就是对这种过程的分析( 值得注意的是梁先生还强调了人类文明早期经验的特殊重要性,他所持的并不是简单的流水账式的过程论) 。 而笔者之所以暂时搁置了对这个过程的回顾,是因为它本身还有着另外一种特殊的意义,即这个历史考察的过程其实就是梁先生运用他的方法论的过程,所以有单独讨论的必要 。 这种冷静而理性的方法论虽然目前反响似乎并不十分热烈,但也许比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与礼法文化的结论有着更为深远的意义 。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梁先生方法论的对象虽然是历史,但不是那种纠缠于细节的历史,依梁先生自己的说法则是黄仁宇笔下的那种大历史 。 因为梁先生研究的目的在于寻求中国法律传统的精神,而不是对法律史进行历史的梳理 。 当然,这与梁先生的研究兴趣有关,他所希冀的也是成为一个思想型学者,而非专家型学者 。 如果在一段历史上徘徊过久,梁先生势必会失去思考的自由性,虽然他的思考从未完全游离于历史之外,但也总与历史保持了一种若即若离的距离 。 姑且把梁先生的研究取径称作历史性思考吧 。
梁先生的方法论主要是用法律去阐明文化,用文化去阐明法律,尤其是其中的后半句用文化去阐明法律 。 从一个作为整体的文化传统来理解作为分支的法律传统,且运用了文化类型学的方法,这最早在《比较法与比较文化》一文得到提倡,又在《法辨》那里得到了运用,同时《法辨》又在辨异的过程中尝试了语言分析的方法,这些方法后来都在《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中得到了综合性运用 。 该书的第一章到第八章是分析的过程,也就是前文故意暂时性略过的部分 。 它们的章节名分别是: 家与国刑法律治乱之道《法经》与《十二表法》个人阶级义利之辨无讼 。 从这些章节名中显然可以看到《法辨》中的语言分析方法的延续 。 至于辨异的方法则贯穿于全书每一个章节,以上述八个章节而言,则尤以第四章《法经》与《十二表法》为代表,是一个直接以比较法律史为题目的章节 。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辨异,在梁先生收入《法辨: 中国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一书中的那些早期论文多带有强烈的批判意识,而且这种批判往往是以西方的法律传统作为标准进行的 。 这种批判意识在《和谐》里得到了淡化,《和谐》一书里更多的是比较冷静的学术反思,不过否定中国法律传统的基本态度并没有改变 。 虽然,作者在《法辨》这本论文集的后记中提到,在他写作《和谐》时渐渐地产生了一种同情的理解,但是我们在该书中实际上找不到这种所谓的同情的理解 。 因为完成于 1988 年的《和谐》一书有它特殊的时代背景,在以中西对比为主题的文化热的潮流下,其实蕴含的是对西方文化的无限向往,这对于刚刚步入开放时代的中国而言,实在也是无可厚非的 。 情势如斯,该书尚能提出同情的理解的主张,已属难得 。
另一个应该注意的地方是,《和谐》一书中有一个文化基因论的假定,关于此点笔者在前文中已经稍微提及,而且实际上这种理论倾向在《法辨》那里就已经比较明显了 。 正是由于这种文化基因论的假定,梁先生特别注重中国文化的早期经验,这也是张光直先生的《中国青铜时代》在该书中得到频频引用的原因 。 同时,这种文化基因论也决定了梁先生用文化去阐明法律的解释方法的一些特色,那就是以作为整体的文化( 而这种文化的性格孕育于早期文明) 来解释法律问题,同时以法律的历史来验证这种解释,这种阐明的过程在早期文明那里徘徊得相对较久,而在各个具体朝代则只是轻轻掠过 。 因为从文化基因论的观点看来,只有人类早期的经验才是最为根本的 。 在梁先生看来,早期国家和法律形成的特殊经验已经决定了历史的大方向,比如家国同构和法律的刑事属性,其中又引出了一系列的后续问题,比如家族制度的影响导致个人的不彰,法律的刑事属性决定了它不能成为一种公认的社会秩序基础,等等 。 其实,正是梁先生的这种早期经验决定论的观点才使得他的大历史有了可能性,否则很难不陷入历史繁复的沼泽之中,因为他找到了一个历史的落脚点青铜时代,在这个点上梁先生可以从容不迫地思考 。 当然黄仁宇先生选择的则是其他历史的落脚点,比如万历十五年( 黄先生对该年份的英文表述是1587,A Year of NoSignificance) ,可见历史的落脚点并不只有一处 。 问题的关键在于必须有这么一个点,以这个点来追溯它的上游和下游,厘清历史的脉络 。
三、《法律的文化解释》:法律文化论的范式转型
这篇文章是梁先生对自己方法论的事后总结和继续深化 。 但邓正来先生以其犀利的眼光发现了梁先生法律文化论前后之间的多处紧张和矛盾 。 考虑到梁先生自己曾指出他并没有构建理论体系的想法,甚至不觉得有必要这样去做,所以我们大可不必过分地苛求梁先生的前后一致性 。 没有体系性也有它的好处,那就是保留了更多的思考自由,而不用害怕挂一漏万或自我封闭 。 但是又顾及到《法律的文化解释》与之前研究的割裂性实在太明显了,所以笔者以为把它单独提出分析还是很有必要的,至于它所提出的新理念也未必就完全替代了之前的研究,恰恰相反,它只是出现在了先前研究成果的旁边,相当于多了一条路径,喜欢何者就由读者自己去选择 。 当然,考虑到邓正来先生对梁先生的特别期待,他指出梁先生法律文化论的那些前后紧张和矛盾则也是很值得关注的,不过在此则不能一一讨论了,读者可以直接去阅读邓先生的《中国法学向何处去( 续) : 对梁治平法律文化论的批判》 。
诚如邓正来先生指出的那样,《法律的文化解释》事实上确实对梁先生自己之前的理念形成了一定程度的否定 。 因为《和谐》主要还是辨异的,辨异的目的和结果则是否定中国法律传统,而《解释》一文则强调了各种文化的自身合理性,主张以主观意义追寻的方法去追寻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秩序安排观念 。 《解释》一文受到了文化人类学和哲学解释学的甚多影响,它所关注的已经不再是客观的功能主义的法律文化,而是主观的意义主义的法律文化,或者说它所关注的只是在特定文化背景下具体而微的生命状态 。 这种观念的变化,使得作者能够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语境下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同情的理解,这正是《解释》一文与先前着述之间不可弥合的裂缝 。 而梁先生自己却试图用《和谐》的再版前言来事后修补之,并把同情的理解表述为文化类型式辨异的一种自然而然的结果,不过,这种修补又被邓正来先生察觉了,邓先生还郑重指出这种事后解释的前言很有可能会误导后来的读者 。 从中可以看出在文化热逐渐消退后,梁治平先生也趋于用更理性,或者说用真正的同情的理解的方法来研究中国法律文化的问题,并对先前的研究做出了一定的修正 。 诚如苏力先生所言,梁治平先生以批判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为目的而辨异,但辨异又以理解传统为前提,所以这种辨异具有超出他主观设定的学术意义,是辨异引导梁治平先生走上了一条也许他起初并不准备走的路 。
梁先生的另一本重要着作《清代习惯法: 社会与国家》则转向了法律文化的小传统研究[7],主要是一种法社会学的研究 。 作者在书中提到了明清的社会变化以及它给法律带来的影响,这仍然是用文化去阐明法律的研究方法,不过,其离开了以前文化类型学辨异的范式( 虽然仍然还有少量的概念辨异) ,而深入了中国法律文化自身的考察 。 梁先生认为在明清之际,大传统无法为当时的现实提供一种法律机制,才有了民间秩序的自我生成,以填补存在的秩序真空 。 《清代习惯法》一书事实上形成了与《和谐》的对应关系,这两本书分别研究了中国法律文化的大、小传统 。 同时,《清代习惯法》的研究目标主要在于脱离国家法的单边框架,深入地研究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而这种关系在梁先生看来恰恰是中国现代性问题的核心 。 值得注意的是,该书实际上也是同情的理解的方法的一次比较系统的运用 。
四、结语
梁治平先生的《法律的文化解释》与《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的再版前言为法律史研究树立了一种良好的典范,若能依此道路不断深化专题式研究,无论是对知识性考古式的事实还原,还是对法律史的理论解释都颇具价值 。 更为重要的是,它对建立中国法律文化的自信也会产生不可估量的意义:只有回到中国法律传统的自身逻辑之中,才能真正进入传统的思维世界,并体察到传统的合理性,而这恰恰是中国文化的新起点 。 由此出发,亦终将找到法律重建的文化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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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视觉文化改变了文化的传播方式。
视觉文化是现代科技的产物,其得以存在的根本是电子技术的支持。视觉文化让社会大众对文化的认识产生了改变,社会大众不需要再围绕文字或者语言进行意思上的想象。而是依据本能通过直观上视觉的观察,就可以在最大限度内去理解文化的内涵和意义。这种方便、快捷并且具有人性化的文化表现方式,受到了社会大众的普遍推崇,并颠覆了传统主流的文化传播方式,成为现代文化的核心表现形式。
(二)视觉文化促进了思维的转变。
新事物的出现总是带有着一定的未知性,部分专家学者在对视觉文化进行研究的过程中,提出了一些视觉文化可能引发的负面状况。例如,社会大众迷惑于表象而失去对内在的探究;社会大众注重感性的认识而丧失理性的判断。但是经部分学者研究证明这些担忧过于偏激,在实际的生活中并不会真正的产生。学者阿恩海姆就针对这些观点给予了驳斥,其指出视觉是人类的本能,而人类在进行视觉活动的过程中带有着明显的选择和判断能力,也就是说视觉是可以被思维所支配的,或者说视觉本身就带有着思维的能力,因此不会出现上述学者所担心的现象。由此我们也可以得出进一步的认识,就是在视觉文化的影响下,人类会通过视觉产生独立的思考,并对视觉触及的内容进行发展与创造。而且视觉文化还可以避免文字文化和口头文化带给人们的误导,使得一些与文化本身无关的东西可以从文化上剥离开来。因此我们可以说,视觉文化的出现为人类开辟了新的思维模式,让人类在思想上得到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三)视觉文化为媒介素养教育提供了更好的平台。
文化要想长久存在,并产生更大的影响,就需要文化传播的支持。视觉文化与视觉文化传播紧密相连,通过视觉文化传播的展开,使得视觉文化迅速的成为了现代文化的核心。麦克卢汉认为视觉文化可以更好的让社会大众对思想方面的内容进行理解,将抽象的表达化为具体。而这正是媒介素养教育进行的最佳方式,为媒介素养教育提供了一各更好的平台。具体来说视觉文化的传播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画面、影像是视觉文化的表现形式。在传播过程中被传播者已经不再被动的等待,而是选择了更为主动的索取,这是一种文化传播过程中新的发展趋势,具有较积极的意义。其次,视觉文化传播的感受更为丰富。传统纸质文化或者语言文化,其都是单方面的传播,也就是单纯的在视觉层面或者听觉层面进行传播。而视觉文化传播则带有一定的复合型,不仅可以通过眼睛看见影像,同时还可以在听觉上对信息进行接收,达到双管齐下的效果。同时,视觉文化已经形成了产业化的发展,因此还带有着一定的商业性质,属于精神消费的范畴。最后,由于视觉文化的传播与传统文化传播存在差异,因此其适配的体制也有所不同,需要从生产到最后的消费进行重新的定位与规范。由此可见,新文化的出现,必然会带来一系列的转变与创新,所以需要通过媒介素养教育,对视觉文化产生更加深刻的认识,并积极的鼓励社会大众在视觉文化方面进行实践,以此来弥补社会媒介素养的不足。
二、结束语
随着我国改革发展进程速度的不断加快,许多地区的乡镇文化站的建设工作都没有跟上时展的步伐,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是文化站的组织机构散失,不少的文化站都面临着解体;其次是乡镇财政经济状况比较薄弱,相应的文化活动的经费不充足;第三是有少数的文化站的活动场地被移动,有些甚至没有活动的场地,相应的活动的经费也比较缺乏,场地利用的效率也不是非常高,文化站组织的活动整体是比较少的;第四乡镇文化站的工资待遇是比较低的,这样就会造成相应的文化干部怠慢工作现象的发生,甚至还会出现身兼数职现象的发生,这样就会导致乡镇文化展工作完成的质量得不到有效的保障;第五是广大农村群众的文化生活是比较单调的,组织的相关活动也脱离了农村的实际生活,不利于农村文化生活的正常运行,许多贴近农村生活的活动也因为资金或者是文化站工作人员的离职而逐渐的缺失。
二、乡镇文化站建设的有效措施
1.加强投入的力度
乡镇文化站陷入困境的主要的原因是资金和人员投入的力度不足,只有努力的加强领导,不断的提高认识,将乡镇文化站建设作为构建和谐文化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的任务来完成,努力的解决相应的资金问题,这样就能够促进乡镇文化站建设工作的有序进行。在建设乡镇文化站之后,应该注重其管理的力度,在出现资金问题的时候,相应的政府应该加强其扶持的力度,确保乡镇文化站能够正常的投入使用。
2.提升文化站工作人员的素质
乡镇文化站发挥作用的效果主要的取决于其工作人员的素质的高低,优化工作人员队伍的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是做好乡镇文化站工作的重要保障。首先应该为乡镇文化站配备具有高政治素质以及文化素质的专业的人员,为乡镇文化站的管理提供优秀的管理人才,保障乡镇文化站能够有效的发挥出其作用。其次应该对乡镇文化站的相关的管理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让其了解到最新的知识,以此来适应当前工作是需求,乡镇文化站的工作人员应该加强多方面的学习,结合实际工作的需要,不断的提升自身的能力,使基层文化工作者的思想水平以及业务的素质得到有效的提升。第三应该努力的提升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的工作的环境以及工作的待遇,提升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让其能够充分的发挥出自身的才能,为乡镇文化站工作做贡献,保障乡镇文化站工作能够正常的运行。
3.加强新农村文化设施的建设
文化设施是保障文化活动开展的基本的组成条件,其也是新农村文化工作的关键所在,所以应该加强文化设施的建设。要大力的宣传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政策,以农村群众能够接受的方式进行大力的宣传,结合相应的思想政治工作,将新农村假设过程中发生的优秀的事迹搬上舞台,进行宣传,使农民群众在娱乐的中受到启发教育。还应该抓好家庭文化的建设,家庭文化是乡镇文化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通过开展家庭文化活动,可以保障乡镇文化活动开展的效果。此外政府应该加强资金的投入,建设一批公益性的文化设施,完善乡镇文化设施的建设,促进乡镇文化活动的有效开展。
关键词:宁波;历史文化街区;整体保护;有机更新
Try to talk about ningbo protection and renovation of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blocks
Jin hao,Fu Yi-min
Abstract:Conservation and renewal of historical block in ningbo, the present situation investigation and think the historical block protection constructive destruction and protective decay exist two major cultural and social dilemmas. Put forward the way to break through the dilemma is that using organic renewal theory and method, and from the original true protection and continuation of the whole history, life authenticity, protection and inheritance of humanistic and social networks, etc, of the historical block protection and renovation method were discussed,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original true the whole historical block protection and renewal, sustaining development of humanities and the goals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Key word:Ningbo;historical and cultural blocks;global protection;organic renewal
中图分类号:TU—098.1 文献标识码:A
1.前言
河姆渡文化发祥地、唐宋以来“海上丝绸之路”港口重镇、浙东文化渊薮之地、明清以降反侵略斗争前沿,凡此种种构成宁波城市个性特色和文化传统,也因宁波悠久的历史,绵延的文脉,厚实的遗产资源,成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城市历史文化传承构成了城市的记忆,保护好那些文化遗产是城市发展延续的必要内容。
1986年国务院公布第二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时提出历史街区概念。2002年10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正式将历史街区列入不可移动文物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四条。] 1997年,宁波市城市规划和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联合制定《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划定5处街区为宁波历史文化街区,历史街区的保护成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一环。2004年对《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进行再次修订,历史文化街区增加到8处,明确历史街区的保护范围,并将历史街区分“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两个层次进行保护。
历史街区是历史文化名城重要的组成部分,它记载着这座城市发展过程的历史信息和文化内涵。城市要发展,历史街区也要适应时代的要求,更新和发展是必然的选择。在宁波城市高速发展和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如何对这些历史街区进行保护更新与可持续发展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研究课题。本文试就宁波历史街区保护更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些粗浅的探讨。
2.宁波历史街区现状及保护困境
《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划定的历史文化街区包括:月湖历史街区、天封塔郡庙街区、天主教堂外马路街区、伏跗室永寿街历史街区、鼓楼公园路历史街区、秀水街历史街区、郁家巷历史街区和南郊路历史街区等。这些历史街区具有一系列独特的经济社会特征。首先,区位条件优越。历史街区大都处于城市的中心地区,是城市的商贸中心,虽然随着时代变迁和城市扩张,商贸中心会有所变化,但多数历史街区依然地处城市的中心商贸圈,或者紧邻现代的商贸中心。其次,交通便利,这与历史街区地处城市中心区位是密切相关的。第三,人口密集,人员构成复杂。由于历史原因,历史街区长期以来都是城市中人口密度较高的街区。目前尚未改造的街区内不仅密集地居住着本地居民,而且还因其优越的位置、便利发达的交通以及低廉的房租(因为多为老旧住房),成为外来人口集聚的地区。第四,居民的社会经济地位较为低下。现仍处于自然保护下的历史街区由于长期失修,住房质量、居住环境和基础设施不良,在住房商品化时代,高收入群体和中上阶层都已经逐步搬离了这类街区,在此沉淀下来的主要是无力搬迁的、低收入的边缘群体和弱势群体。由于这些特点,在快速发展的城市更新改造进程中,宁波历史街区的保护陷入两大文化与社会的困境。
2.1.建设性破坏
由于历史街区的高地产价值,不可避免地成为市场主体竞相角逐的稀缺性空间资源。而在静态保护下的加速衰败,又不断加剧政府在改善城市设施与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美化城市形象、增强投资吸引力等方面的政绩压力。受市场驱动和政绩压力的双边挤压,加上政府决策部门对历史文化街区在名城保护中的地位、意义认识不足,宁波的一些历史街区,虽然经过多年的保护,最终还是难以抵御市场化和城市化的冲击。在对文化遗产重“点”轻“面”的保护观念下,天封塔郡庙街区与鼓楼公园路历史街区被全面改造,除保留几处文物保护单位(点)外,原有传统民居已被无任何历史文化内涵的仿古建筑所代替,这两片历史文化街区名存实亡;月湖历史街区月湖东岸占地约19公顷的传统民居被拆毁,仅保留总面积不到2公顷的文保单位(点)和宝奎巷,拆迁空地建为公园绿地,另建一批仿古园林建筑。国保单位天一阁所在的月湖西岸成批明清建筑群被拆除,虽然还保留了一些文物建筑,但整体保护已经不可能了;天主教堂外马路街区处于甬江大桥以南的一些近代建筑被拆建成绿地,仅保留国家级文保单位天主教堂和文物保护点通商银行宁波分行等建筑。甬江大桥以北进行大规模商业开发,成为城市商务区;郁家巷历史街区和南郊路历史街区虽没有大拆大建,但是将历史街区中的居民全部迁出,把民居全部改为旅游、会所、休闲、商贸等设施,历史街区失去了传统的生活方式和习俗,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另一种造假的行为,街区因此失去了原有的历史韵味。上述这些历史街区在功能置换上大多让位于绿地和商业中心、商业人群,原有的社会网络被取代;以“危房改造”名义大肆拆除历史建筑,模仿或杜撰原有的传统建筑形式,建设仿古建筑与人造景观,导致建筑群体支离破碎,街巷空间均质化、单极化、景观化。这些做法背离了历史街区的历史真实性、生活真实性和风貌完整性的核定标准。[ 阮仪三,孙萌.我国历史街区保护与规划的若干问题研究[J].上海城市规划,2001,04:6页]
2.2.保护性衰败
很多城市的历史街区,由于其历史文化价值较高,长期以来实施了严格的保护措施,并限制开发。但这种保护多为静态保护,政府和居民都很少给予投入,很少对其建筑、基础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与更新,以至于此类街区虽然被列入保护名册,但却急速地衰败下去。这种保护性衰败现象同样存在于宁波那些尚没有被改造的历史街区,如伏跗室永寿街历史街区、秀水街历史街区等。以秀水街历史街区为例:秀水街位于宁波旧城中心区,唐宋子城的东北角。形成于宋代,有着数百年的发展演变历史,至今仍相对完整地保持着“街—巷—庭院”的空间格局。街巷脉络分明,肌理清晰,区域面积5.73公顷。街区内有保护价值的传统院落42处,占地面积约2.5公顷,占街区总面积近50%。街区现存传统建筑大多造作精美,类型多样,包括明代的倪氏桂花厅,清代的吴宅、孙宅,民国的陈宅、林宅、鹤年坊等。由于长期处于自然保护状态,街区内很多建筑年久失修,结构老化,日益破败;居住人口密集,基础设施落后,公共空间不足,生活于其间的居民要么逃离,要么忍耐,导致人口老龄化和阶层弱势化的趋势不断加剧,物质和社会的衰败相叠加;不当现代装修和居住环境改造使许多历史建筑原有风貌和格局受到较大程度的破坏。
3.“有机更新”—宁波历史街区走出保护性衰败与建设性破坏困境之路
3.1有机更新理论
“有机更新”理论是吴良镛先生在长期对中西方城市发展历史和城市规划理论充分认识以及对旧城更新规划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提出的,他主张按照城市内在发展规律,顺应城市的肌理,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采用适当规模、适合尺度,依据改造内容与要求,妥善处理目前与将来的关系,使每一片的发展达到相对的完整性,促进旧城整体环境得到改善,达到有机更新的目的。[ 吴良镛.北京旧城与菊儿胡同[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4:68页.]方可先生根据“有机更新”理论及其实践,归纳有机更新的概念主要包含三个含义:一是城市整体的有机性。城市各个部门之间彼此相互关联,和谐共处,形成整体的秩序和活力;二是城市细胞(居住院落)和城市组织(街区)更新的有机性。更新是必要的,也是不可避免的,但要顺应原有城市机理;三是更新过程的有机性。更新应是逐渐的、连续的、自然的,尊重其内在的秩序和规律,在对旧城的更新改造过程中,遵循循序渐进、小规模改造的方法[ 方可.当代北京旧城更新[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195-196页,]。
历史街区更新是旧城更新改造的重要内容。从有机更新的概念来理解,它并不应该在大拆大建的基础上完成重生,也不是在完全维持现状的基础上实现保护,而是将科学发展观引入历史文化街区更新改造中,通过对环境作细致的研究和判断,在现有的文脉和肌理内部进行的一种适应性改变,是一个集保护、修复和发展于一体的系统工程。这实际上是一种寓于整体一致中的丰富多彩的个体变化,以此逐步达到历史街区更新发展与城市文化传承的有效契合。因此,有机更新是历史文化街区复兴的有效方式与路径。有机更新理念在国内外很多城市的更新实践中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运用,并且确实使许多深陷于保护性衰败的历史街区避免了建设性破坏的劫数,使悠久的历史文化遗存有机地融入现代城市生活,并且成为现代城市中最富魅力的街区。
3.2历史街区有机更新策略
首先,放弃大拆大建激进式更新,在原有基础上,以渐进式的整治、恢复传统风貌为主,保留历代建筑的叠加。适量疏解街区过密的人口,但避免大规模的人口外迁。
其次,以多个主体的合作行动取代单一主体的单边行动。改变以政府和开发商为主的强势群体主导街区更新的导向和整个过程,将居民的利益和需求置于重要位置,改善环境质量及基础设施条件,鼓励公众全程参与街区改造更新。
再次,推行“自下而上”的自愿式更新路径。以居民的利益诉求和对街区改造的建议为基础,再经过专家的系统分析和整理,在技术、资金和实施机制等方面与居民共同制订计划,政府、市场主体和居民都作为利益相关者承担各自的职责,最后进入实施。
3.3历史街区有机更新的方法和措施
确定保护与更新模式应本着两个基本目标:1.保护历史的街区风貌、建筑环境、文化遗存,实现城市历史延续性和文化多样性;2.保护居民享受现代化的基本权利,实现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的舒适。[ 李 晖,丁宏伟.可持续发展的历史街区保护[J]. 规划师,2003,04:76页.]这两个目标实现的程度可以衡量保护与更新措施的成败。
3.3.1强调整体历史原真性保护
《世界遗产公约实施行动指南》规定“真实性和完整性既是衡量遗产价值的标尺,也是保护遗产所需依据的关键”。[ 张成渝,谢凝高.“真实性和完整性原则”与世界遗产保护.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 02:62-63页.]真实性和完整性是当代城市历史街区保护的普遍原则,也是有机更新发展方式的前提与目的。
历史街区保护首先要考虑的是区域的“群体价值”,主要内容是原先的真实的历史建筑(含文保单位、文保点和传统建筑)、环境要素(水系、桥梁、古树名木、古井等)及整体风貌。其中,历史建筑、环境要素构成了整体风貌,空间是联系这两类实体的纽带。以空间为核心的保护是街区整体历史原真性保护最为核心、稳妥的原则。历史街区空间保护主要包括格局和肌理两大方面:空间格局是空间要素(河道、街巷、广场、院落等)的等级体系与组织方式,是易于辨识的空间序列;空间肌理是构成空间各元素(建筑、构筑物、绿化等)的比例、尺度与组合方式,是独具特色的空间形式。如果说空间格局是“骨架”,那么空间肌理就是“血肉”,两者共同维系着历史文化街区的整体风貌,共同维系着历史文化街区的地域感、安全感、认同感。
因此,在历史街区保护与更新时,应当坚持整体历史原真性保护的观点,从整个街区历史风貌和社会生活的整体出发,采用客观的、整体的视野来看待历史街区已有的、各个时期形成的、具有代表性的空间结构体系和建筑遗产,尊重其历史发展脉络和历史现状,以严谨科学的方式进行整体性的原真性保护,达到保护历史街区真实性和完整性的目的。
3.3.2推行小规模、渐进式改造与更新
实践证明,由于对历史街区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中的地位、保护与发展的辩证关系认识不足,对保护的内涵认识不够全面,又缺乏合适的历史街区发展理论指导,在大规模改造中采取简单的“摧旧出新”或重“点”轻“面”的孤立保护做法,致使宁波一些历史街区消失或街区历史文脉被割断,传统特色消亡与同化,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思路必须要加以调整,真正重视城市历史文脉的保护,就必须改变过去一些不利的做法。
强调小规模的连续的渐变,采用适当的规模和合适的尺度的有机更新理论应该是历史街区最恰当的改造更新方式。国际社会在历史城区保护方面深刻反思大规模改造所造成的严重后果,转而提倡小规模、渐进式、居民参与的整治方式。[ 单霁翔.从“大规模危旧房改造”到“循序渐进,有机更新”—探讨历史城区保护的科学途径与有机秩序(下) [J].文物,2006,07:32页.]北京国子监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与整治不搞大拆大建,在原有基础上,以有计划的,持续的改造整治和逐步恢复传统风貌为主,保留历代建筑的叠加,使历史街区显示出有机生长的特征。[ 单霁翔. 国子监街的整治与历史地段的保护[J].北京规划建设,1998,02:20页.]实践证明,对于历史街区来说,这是一条积极稳妥的保护之路。
小规模渐进式改造与更新方式提倡“自上而下”的规划控制和“自下而上”的改造实施,即在改造规划中从整体利益考虑规划用地的功能结构布局、地块的划分、道路和基础设施的布局等;在改造实施上,基本上都是在原有院落边界内的公众参与的更新改造,讲究小规划,分阶段实施。小规模渐进式改造与更新有着渐进性和灵活性特点:一方面可满足城市在较长时间内的灵活发展需求,从而保持城市发展的连续性和多样性,又可避免在短时间内由于大规模外迁居民所带来的众多社会问题,更重要的是小规模展开、历时推进的新机制,可为历史街区提供一个有机的可持续发展的机会;另一方面在资金筹措方面与建设施工中也有极大的灵活性,有利于有关部门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又易为居民所认同,使传统街区具有“人的尺度”,更容易与社会、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情况相协调,更有利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历史街区是经历了很长的历史时期逐步形成的,是动态的历时性产物。今天的历史文化街区是历时性演变的综合积淀,保留了真实的历史信息,延续了动态的历史发展,反映了从过去到现在乃至将来的真实历程。因此,我们要用可持续发展的有机更新理论指导历史街区的改造更新活动,以小规模、渐进式方式对街区历史文脉和原有空间结构内部进行一种“适应性改变”,不能一蹴而就,急于求成,保持一个动态的长期的不断完善深入的过程,更应认识到整治过的环境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等的发展,还会出现新的问题和矛盾,必须继续去解决,这是一个非终极性的永久持续的过程。只有以谨慎的、渐进的、小规模的更新改造才能维持并发扬街区使用功能,才能不割断历史,不破坏现存平衡的社区结构,达到整体原真性保护,以及有机发展,永续利用之目的。
3.3.3基于生活真实性的改造更新
所谓历史街区,是保存有一定数量和规模的历史遗存、具有比较典型和相对完整的历史风貌、融合了一定的城市功能和生活内容的城市地段。不同于文物建筑等静态型遗产,动态的社会生活是历史街区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是历史街区物质表现形式的决定因素。因此,除了物质要素与环境外,社会生活及其蕴含的文化意义的真实性同样是历史街区的价值所在,“历史街区的整体真实性正是它表现形式与文化意义的内在统一”。[ 林林.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真实性研究[D].同济大学研究生论文,2003.40-54页. ]有学者认为“对具有浓郁地方风情的传统生活方式及其生活形态的保护是历史街区保护的核心性问题”;[ 张曦,葛昕.历史街区的生活方式保护与文化传承—看苏州古街坊改造[J].规师,2003,06:17 页.]历史街区保护应“保护原有社区网络结构和生活的真实性”;[ 阮仪三, 顾晓伟.对于我国历史街区保护实践模式的剖析[J].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05:5页.]“生活真实性”是历史街区真实性保护的前提和基本内容之一。[ 杨新海.历史街区的基本特性及其保护原则[J].人文地理,2005,05:49页.]生活真实性作为历史街区保护的一条重要原则的观点已达成共识。
有机更新的主要任务是继承历史街区内在城市历史发展过程中留存下来的有形和无形的资源及人文财富。[ 陈超君,黄耀志.城市文化视角下的历史街区有机更新方式探析[J].城市.2012,08:43页.]综观以往宁波城区历史街区保护、改造更新的实践,尽管都贴上“对历史街区原真性保护”的“标签”,但由于规划者、实际行动者对“原真性”各自不同的理解和各种现实的客观因素造成的影响,各种“原真性保护”的结果却大相径庭。一方面由于传统规划建筑观念的影响,设计者往往过于注重物质层面的更新而忽略了对原有社会网络和生活的关注,对人以及人的需求、社会联系以及蕴含于居民和街区的历史文脉与特色文化也极大地被忽视;另一方面,面对居住性历史街区的保护更新采取的与商业、文化街区类似的规划设计,通过搬迁居民,置换内部功能的手段进行改造。这样,整体生活空间构架与生活动态发展模式的彻底破坏,人文量性的缺失成了宁波历史街区更新改造后存在的一个极大的共性问题。如已改造更新的天主教堂外马路街区、郁家巷历史街区和南郊路历史街区等,除对一些文物建筑采用原真性保护外,保留的传统建筑大都采用“存表去里”的方式,即对建筑进行必要的维护、修缮,保留建筑外观和外部环境,对内部进行全面更新,把现代商业、文化、旅游等功能直接“嫁接”到原有居民物化的生活世界。虽然功能的置换在民俗商贸和旅游观光上取得了成功,也给街区带来了别样的生机,但从历史街区保护的角度看来依然是破坏性的。从生活世界物质和精神高度统一的角度来说,实物遗存是原有居民生活世界演进的物化,也是原有街区人文精神延续的表达,有原有居民的存在才能使实物遗存人文精神得以传承。而原住民全部外迁及功能的置换,使得如今的历史街区已经无法感受到过去的生活场景,原住居民被川流不息的商人与游客所取代,历史性街区空间的原生活意象和生活特征消失,而且生活在其周边的人们在这些街区中找不到自己的空间和生活氛围,实物遗存所代表的人文精神丧失,街区的文脉被割裂,特有的文化难以传承。
历史街区通常是经过几代人甚至十几代人的聚居,具有其特有的社会网络和传统生活方式,“有机更新”注重这种社会共同心理和交往活力的延续性。历史街区原有的社会网络和生活传统代表的是一种文化,是人们内在精神的要求——它不仅是过去的、也是今后的城市居民的文化载体,它超越了建筑形式的含义,甚至比街巷空间的外部形式更具有意义。对于历史街区的保护,王景慧先生也提出“要维持并发扬使用功能,维护生活的延续性”、“在保存历史风貌的前提下积极改善基础设施,提高街区内居民生活质量,唯其如此,才能得到居民的支持,使街区得到真正的保护。”[ 王景慧.历史街区—文化遗产保护的重点层次[J]. 瞭望新闻周刊,1997,51:31-32页.]因此,必须把历史街区保护的层次提到保护生活方式与内涵文化的高度上来,改造更新要以居民生活为本,将基本保持建筑原有或相近的使用功能,维系原有的生活方式,保持原有社会结构的稳定性作为一个重要定性指标。
首先,应保留一定数量和规模的、多种类型的历史建筑物、构筑物,保持比较完整的历史风貌。在此基础上,从街区风貌总体保护、街区物质环境改善及社会经济发展、保护规划的可操作性等方面综合判定,在保护与有机更新的总体构架下,采取小规模、循序渐进的改造更新方式,对每一进院落、每一幢建筑进行修缮与保养、整修与改善、更新与改造。如对于各类文物保护单位必须依照“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进行修缮与保养;对于大量保护建筑进行维修,维护其保存状况;对于相当数量的一般传统建筑逐步加以整修与改善;对于一些与历史风貌不相协调的建筑采取整饰立面外观、改善建筑造型、降低建筑高度等措施,逐步加以改造与更新;对于那些对历史风貌产生严重影响的建筑应创造条件予以拆除。
其次,改善居住条件,完善基础设施。一方面适当外迁居民,降低人口密度,在保存历史风貌的前提下对建筑内部功能进行完善(不是功能重置)以符合居民对现代生活的物质需要;另一方面改造、完善道路与市政设施。在不打破街区原有格局的前提下保证道路的可通达性,街区传统街巷应保持原有尺度步行方式,留出必要的消防通道。市政管线布置结合街区特点,因地制宜寻找最有利的技术途径,合理布设。在改善居住条件,完善基础设施方面,绍兴的仓桥直街历史街区保护改造就是一个值得借鉴的成功例子。[ 刘 昀,邓蜀阳.关于保护历史街区传统社会生活的思考[J]. 山西建筑.2008,03:22页.
作者简介: 金皓(1967—),女,本科,宁波市文物保护管理所副研究馆员,研究方向:文物保护
傅亦民(1964—),男,本科,宁波市文物保护管理所研究馆员,研究方向:文物保护
]仓桥直街整治工程采取适度减少人口密度做法,按照“修旧如旧,风貌协调”的原则修缮老街、老宅,统一安装卫生、消防设施;整修街巷时构筑管线共同沟,把市政和民生管线纳入其中。改造后的街区既保持了绍兴水乡民情生活的原生态,又给居民带来切切实实的实惠,“住老房子,过新生活”,使街区能迅速融入当代生活进程,也提升了地块氛围与活力,获得真正的成功。
再次,立足于民、走公众参与的倡导性规划之路。成立一个由决策者、开发单位及居民、专业人员等组成的倡导机构,提倡、鼓励、支持居民公众参与到这项与自己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业中来,让公众参与规划的整个过程,充分反映社情民意。推行由政府宏观控制,居民参与,规划师以针对性的个案设计,对历史街区进行规划设计、更新改造机制。这样,通过“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规划及实施方法相结合的工作体系,调动原住居民的积极性、参与性。只有让居民参与到历史街区改造更新的决策、规划设计以及实施的全过程,同时解决住房产权问题以及提供必要的技术和财政支持,保证历史街区保护与更新中公共利益的实现,才能切实做到小规模、渐进式的有机更新,激发街区活力,推动历史街区的可持续发展。
3.3.4适度的旅游业、商业的进驻
历史街区保护的最关键因素是当地的居民,要使他们体会到历史街区的价值,并能不断从收益中拿出一部分投资到历史街区的保护中去,从而形成良性循环;另外,历史街区是世人了解当地文化的载体,若仅仅作为生活空间也会使它的价值大打折扣。所以,要体现其活力,实现历史街区的可持续发展,它还必须具有对外部人群的吸引力。
适度的旅游开发可以促进街区的发展,一方面为当地居民提供经济来源,另一方面让人们共享文化遗产。然而历史街区不应完全向公众开放从事旅游,而是在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前提下有限制地进入。恰当的做法是选出最有特色的部分,以展示街区的建筑艺术、民俗文化、传统技艺、特色餐饮等,其他仍旧作为生活场所,将活态的生活情景也作为一种展示,以此增强当地居民对自身文化的自豪感。
恢复、调整既有的商业活动功能。对于商业活动的恢复,应以历史上有过的活动内容作为重要的素材来源,但出于整体的考虑,尤其对街区中新建的部分,允许革新和创造。就建筑形式说,当然要与环境协调,如果新的商业活动需要特殊的空间,可以运用新材料对内部构造和外观进行改造,但同样要遵循风貌协调原则,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历史街区适度的旅游业、商业的进驻,在城市中分担特色购物、特色观光的职能,使之成为整个城市文化和经济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在经济上实现其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