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关键词] 食品安全; 科学监管; 预警体系; 信息化; 数字监管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3 . 01. 044
[中图分类号] C931.2; TS207.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3)01- 0074- 03
近年来,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件严重威胁着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损害了食品市场的正常秩序,给整个社会的食品消费安全带来了巨大的隐患,如“2011年的塑化剂和瘦肉精”、 “2010年的地沟油和毒豇豆”“2008年的三鹿奶粉”、“2006年的苏丹红鸭蛋”、“2005年的甲醛啤酒”、“2004年的阜阳劣质奶粉”、“ 2003年金华农药毒火腿”。这些事件警示着人们,食品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现有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值得重新审视和探讨。以河北省质监系统肩负的食品生产环节为研究对象,探讨通过创新监管模式,完善监管手段,构建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和科学高效的食品安全预警防范体系,在食品生产环节充分行使职权,实现对食品生产环节的全局掌控,有效降低食品质量安全风险,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食品安全,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不可回避的严峻课题。
1 建设先进的食品安全检测及预警体系是实现科学监管的基础
质监部门有别于其他的执法机关,就在于它是一个“以技术执法,凭数据说话”的部门。若基础不清,数据不准,或者搞一堆不能说清问题的“死数据”,导致监管部门不能动态地说清食品安全状况,就无法实现科学监管。准确可靠的数据是我们实现科学监管最基础,最基本的支撑力量,也是我们制定法律法规、条例制度、政策标准、规划计划和综合决策的依据。
2009年河北省质监局以战略的眼光和高度适时启动并完成了河北省质监系统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重点实验室建设,通过近两年的建设,基本形成了以省食品检验院为龙头,以10个市级食品检测中心为骨干,以32个县级食品检测中心为补充的全省食品检验新格局。全省的食品检验水平得到前所未有的统一规范和提高。但是我们也清楚地看到,长期以来,全省食品检验机构欠账较多,各自为战,画地为牢。工作上存在着管理缺位、体制不顺、反应不灵、信息不畅、数据不准、能力不足、资金匮乏、队伍素质不高等问题,困扰着食品检测正常的开展。改变食品检测工作严重滞后的状况,必须紧紧抓住当前国家重视食品安全的历史性机遇,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检测的整体能力,加强食品检测技术执法和技术监督,提高食品检测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切实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形成主动、事前、预防、积极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格局。
1.1 创新食品检测管理体制
先进的食品安全检测和预警体系,是为顺利完成食品安全定期检验、专项监督性检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和重大食品安全问题专项调查性检验任务而建立的一套先进的,完整的和符合河北实际的食品检测的法规制度、业务管理、技术装备、技术标准和人才保障体系。河北省应着力建设适应“质量是基础,安全是底线”和食品安全监管所需要的现代化食品安全检测和预警体系,必须创新和理顺食品检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科学的食品检测管理体系。
(1) 理顺河北省食品检测的统一监督管理关系,加强质监系统内部的食品检测管理。研究制定食品检测事业发展战略,拟订食品检测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计划,理顺省局和地方、质监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检测关系,研究解决食品检测事业发展人、财、物保障问题等。
(2) 省局授权省食品检验院履行食品检测技术管理职能,提高检测技术支撑和技术抓“总”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市、县食品重点实验室和相关省级站食品检测工作的技术指导,加强食品安全预警和食品安全应急检测能力,科学评价全省的食品安全质量状况,真正成为全省食品检测的技术中心、数据中心、全省检测网中心和培训中心,成为全省顶尖的食品检测权威机构。
(3) 为了强化食品检测工作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和管理,保障食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代表性和及时性,可以实行食品检验机构在业务上的垂直管理,如省食品检验院对市、县食品重点实验室和相关省级站实行以省食品院管理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甚至可以实行食品检验机构省以下垂直管理的模式。
1.2 建设和完善食品安全检测网络
实践证明,食品安全检测网络是实施食品检测的有效组织形式和载体。目前,河北省的食品安全检测网络的三级构架已经初步形成,但还存在一些明显不足。
(1) 食品安全检测网络还不健全。①现有的县级食品检测中心还需要认真优化梳理,更新调整,明确检测项目和覆盖区域;②重点监管行业和重点大型企业的食品检测实验室尚未纳入食品检测网络运行;③我们建设的三级食品检测网络只局限于质监系统内部,尚未建立各有关部门所属食品检测实验室参加的真正意义上的河北省食品安全检测网络。
(2) 食品安全检测经费严重不足。《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等部门在执法工作中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为落实《食品安全法》这一规定,各地质监部门一方面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检验经费问题,一方面争取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但是目前食品检验经费的保障基本都没有纳入各级政府的常态化年度财政预算支出范围。
(3) 为了建设先进的食品安全检测预警体系,食品安全检测网络的重点建设任务应着力于优化调整和补充完善省内各级各类食品检测机构,满足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同时为掌握我省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及其变化、了解潜在性风险因子、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进行有效预警与应急检测作准备。
1.3 大力加强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
加强食品安全检测技术装备能力建设,是建设先进的食品安全检测预警体系的重要基础和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目标的重要手段。本着“强化省级、配强市级、加强县级”的原则,通过加快实施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规划,尽快启动“十二五”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规划,全面加强和完善河北省食品安全检测网络保障性检测和超前预警性检测能力,需要重点形成以下与体系建设目标相适应的技术装备能力: ①加强我省43个重点实验室食品安全检测技术装备的保障性能力建设,提升说清我省食品安全状况的能力;②对重点监管行业和重点大型企业的食品检测实验室提出确实能实现“出厂检验”的技术装备要求,提升企业自身的检测能力;③全面提升与食品相关的省级站的能力建设要求;④加强食品安全预警和食品突发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装备能力,提升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检测响应能力;⑤加强快速检测技术装备能力建设,提升快速检测在食品安全检测和监管中的应用;⑥加强食品安全检测与统计信息技术装备能力建设,提升食品安全检测的信息化能力水平等。
1.4 强化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
食品安全检测人才与队伍是决定能否建成先进的食品安全检测及预警体系,真正发挥食品安全检测及预警体系作用的关键所在。建设先进的食品安全检测及预警体系,必须率先大力加强食品安全检测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以准确定位、合理投入为基础,改革创新检测人才管理体制和用人机制,调整和优化人才结构,重点培养骨干人才,形成一支人员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术精湛、精神奋发的专业化食品安全检测队伍。
1.5 全面加强食品安全检测数据质量监督与管理
食品安全检测数据质量是食品检测工作的生命线。数据可靠是先进的食品安全检测及预警体系的基本要求,为了实现先进的食品安全检测及预警体系建设目标,必须全面加强检测数据的质量监督与管理。
2 信息化建设是实现食品安全科学监管的有效手段
食品企业多,监管人员少是河北省的现状,这一现状在短期内无法改变。目前,国家和省政府不会给予质监系统更多的资源和政策上的倾斜,但社会与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对食品安全问题高度敏感,基本上是处于“零容忍”的状态。这些使得质监系统只能迎难而上,努力探索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来实现对食品企业的“强制性”监管,让企业的生产状态真正处于质监系统的“全程监控”之下,同时让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检测人员在网格内也真正做到“尽职尽责”,只有这样才能把发生食品安全风险的机会降到最低。
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为在全省构建科学的食品安全“数字监管”系统,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长效工作机制提供了可能。
2.1 食品安全“数字监管”系统的建设基础和功能
食品安全“数字监管”系统基于利用国内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数据库技术、视频技术、通讯技术和信息管理技术等集成的软硬件产品而开发设计,借助数据和视频的远程传输实现对食品企业、食品检测实验室、基层监管工作的实时监控,同时能对采集的各种数据进行实时动态汇总和分析,真正实现既能说清我省的食品安全(生产、检测、监管)状况,又能实现食品安全风险超前预警的功能。具体地说食品安全“数字监管”系统应实现以下功能:
(1) 在局食品安全“数字监管”中心或任意一间办公室,都可随时随地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远程监控和指挥。
(2) 运用河北省地理信息系统(GIS)平台和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全面掌控我省(市、县)食品企业、检测机构、基层监管局等的布局和其他信息。
(3) 可对食品企业的生产线、原料库、成品库、实验室等关键部位实现远程视频监控功能。
(4) 可对食品企业的基本信息、生产设备、检测仪器、质管人员、原材料、包装材料、添加剂、生产报表、产品(成品)信息、日常巡查、监督抽查、不合格品、委托检测、行政处罚和生产许可等企业的信息实时进行动态数据查询的功能。
(5) 可对食品企业实验室重点仪器的使用情况和进出厂检验数据进行专项查询功能。
(6) 可对食品检验机构的实验室设备和数据进行实时查询的功能。
(7) 可对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对食品企业的日常监管状况进行查询和指导的功能。
(8) 可对采集的各种数据进行存储并能按照各种条件要求进行汇总、报表、分析和预警的功能。
(9) 可对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进行应急指挥和决策处理的功能。
2.2 食品安全“数字监管”系统的组成
食品安全“数字监管”系统一般由两部分组成:
2.2.1 设在在各级质监局的食品安全“数字监管”中心
主要是通过网络访问服务器,实现对食品企业、食品检测机构、基层监管局的实时监控和数据采集,可对被监控服务器上自动保存的数据资料、视频资料等数据进行调用、查询、汇总、预警和指挥。监管中心一般设有独立办公室和人员,并配备安装监控系统专用软件的计算机组、服务器、监控液晶大屏幕等组成。监管中心必要时可配备机动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和专用笔记本电脑,使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随时随地通过密钥无线上网以掌控食品安全的动态和随时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数字监管”中心专用软件基于河北省的电子地图(GIS)综合平台,配合使用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开发为质监局(省、市、县)三级版本和企业使用版本,设置不同的使用权限,实现自上而下的逐级监督,中心监控软件应开发出以下子系统。
(1) 食品企业基本信息管理系统
(2) 食品安全生产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3) 食品企业实验室监督管理系统
(4) 食品检验机构实验室监督管理系统
(5) 食品企业日常监管信息动态查询和指挥系统
(6) 食品安全数据分析和预警系统
(7)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和决策系统
(8) 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举报系统
(9) 食品安全风险因子数据库
2.2.2 安装在终端的数据采集和监控等硬件设备
主要实现对食品企业关键部位(生产关键控制点、实验室、原料库、成品库)、检测机构、基层监管数据库等进行实时数据和视频图像的采集。一般有视频摄像头、实验室数据采集终端、数据和视频服务器等。
2.3 食品安全“数字监管”系统的特点和优势
食品安全“数字监管”系统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实施的“科技兴检”战略,是省局提出的质检机构和信息化同步提升强有力的抓手。该系统的建设是省局实现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长效工作机制的深入探索和必要补充。食品安全“数字监管”系统的建成势必对某些企业的生产行为起到明显的警戒作用,有利于企业自律和更加自觉地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对食品检验机构和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勤政尽责”起到督促作用。系统的应用将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应急预警、处置和分析提供强有力的支撑。食品安全“数字监管”系统是一项“惠企”工程,也是一项“惠民”工程,更是一项“看得见、摸得着”的政府工程,该系统的建成和应用将开创并引领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走上一个新台阶。
3 对构建食品安全科学监管体系的其他思考
(1) 河北省食品安全检测及预警体系和河北省食品安全“数字监管”系统的建设是实现我省食品安全科学监管的基础和手段,是新形势下保障全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的两把金钥匙。体系和系统的建设可能会触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做好项目的前期调研、评估、经费预算和动员部署尤为重要。可先在重点区域或对重点产品进行试点,积累经验,待条件成熟后再在全省推广。项目的建设也可分期安排工程,先易后难,逐步完善,最终建成一个覆盖全省,三级(省、市、县)联动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2) 在建设过程中,可根据企业规模、食品种类、风险程度和控制能力等综合因素对我省食品企业进行分级监管,全省食品企业可分为三级即省控企业、市控企业和县控企业。这样既能引导我们省、市两级的监管力量靠前监管,又能补充和带动基层监管力量,同时让他们既成为规章制度的制定者,也成为规章制度的执行者,使得体系和系统的建设更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3) 在河北省食品安全检测及预警体系和河北省食品安全“数字监管”系统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可以探索监管和检验工作的一体化运作,既可以解决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又能把监管和检验融为一体,起到相互补充和促进的作用,真正实现食品安全科学监管的强大合力。
关键词:食品安全 监管体系
引文:
我国严峻的食品安全现状,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不少学者认为我国应该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欧美式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但由于我国和欧美发达国家国情的差异性,如果单纯的直接采用欧美发达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这些政策法规的效果难免会在我国大打折扣。本文将联系我国和欧美发达国家之间客观国情的差异性,提出一些补充性的意见和建议。
一、我国和欧美发达国家影响食品安全状况的国情差异分析
(一)经济水平差异
我国和欧美发达国家在经济发展水平上有一定的差距。以恩格尔系数为例,我国2010年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5.7%,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1.1%,而欧美发达国家的恩格尔系数均低于20%,从恩格尔系数可看出,我国居民的富裕程度和欧美发达国家居民之间有很大的差距。
若我国现阶段建立如欧美发达国家般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使我国的食品价格上涨。原因主要有二:首先,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必然将很多不符合标准的食品(显然在我国不符合欧美食品安全质量标准的食品很多)拒之于市场之外,造成供求失衡,供过于求的局面必然造成食品价格上涨,三聚氰胺事件后,国人抢购国外品牌奶粉导致国外品牌奶粉大幅涨价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其次,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要求食品在生产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操作,这无疑会加大食品生产商对相关设备的资金投入以及生产过程中的监管难度,造成成本上涨,从而导致食品价格上涨。
食品价格的上涨对我国普通老百姓的生活会造成巨大的影响。不论从长期还是短期来看,物价上涨对低收入户的影响最大,其食品消费性支出增长幅度明显高于其他群体的消费性支出增长幅度。社会政策制定要充分考虑到广大群体的利益。因此我国在制定和实施如欧美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时,必须谨慎而全面的考虑到相关政策所引起的食品价格上涨对我国低收入人群的冲击,并制定相应的机制来降低这种负面的影响。
(二)农牧业发展水平差异
食品原材料绝大部分来源于农牧业,提升食品安全状况要从源头抓起。这依赖于相关的农牧业监管部门和农牧民的共同努力。我国农民人数众多,人均耕地和牧场面积和欧美发达国家农牧场动辄上千英亩的耕种面积和牧草地面积相比,差距很大。正因为欧美农业家庭的耕种面积大,能够发挥规模经济的优势,更好的实现农业现代化。而中国农户的土地面积少,这导致甚至连小范围的机械化生产都及其的困难。欧美高水平的农牧业现代化,使得其农牧产品生产的监管难度会低很多,监管成本自然相应很低,而在我国则显然成本巨大。
从农牧业发展水平现状来看,我国若按欧美的食品质量安全体系严格的进行农业生产,显然在实施阶段会受到相当大的阻力。一是我国农牧民的生产主要依靠的是经验而不是科技,若定下如欧美发达国家严格的食品质量安全生产标准,我国农牧业现代化发展的硬件水平没有达到,让农牧民严格贯彻执行难度巨大。二是我国的农牧业生产以小户经营为主,而不是欧美式的大规模农牧场经营模式,即使食品质量安全生产的相应标准能被农牧民严格执行下去,其中所付出的监管以及实施的成本也会非常大,这无疑会提高农牧产品的生产成本,而这部分成本上涨必然会转嫁到消费者头上,这不利于食品市场的价格稳定。
(三)饮食观念差异
我国和欧美国家在饮食观念上的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这主要体现在西方强调的是食物的营养价值,而中国的饮食观念更强调口感。
讲究各种食材的调和之美,是中国烹饪艺术的一大特色。过分注重味感,强调各种食物之间味道的调和导致了味的掩盖作用。所谓味的掩盖作用是指两种不同味道的呈味物质以适当浓度混合以后,可使每一种味道有所减弱,这种现象称为味的掩盖。例如,中国的一些酒店,将顾客买过去加工的新鲜活鱼用死鱼替换,以此充好的事情频见报端。原因很简单,由中国式的烹调工艺做出的一条鱼,会因为在烹饪过程中,和鱼放在一起的众多的食材产生的味的掩盖作用而掩盖掉了死鱼本身的异味,普通消费者几乎不可能品尝到这种异味,而在欧美发达国家,因为饮食习惯所导致的烹饪工艺的不同,这种情况不被察觉出来的可能性就会低很多。
正因为中国饮食观念和欧美饮食观念相比更倡导“味”的理念,在中国食品安全卫生不容乐观的大环境下,这种饮食观念给食品安全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助长了一些不良的食品行业经营者的侥幸心理。
二、相关建议
因为我国和欧美发达国家国情的不同,不能单纯照搬欧美发达国家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成功经验,而应结合我国国情,构建相关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一)我国应该借鉴欧美发达国家成功经验,从立法、食品行业人才培养等各个方面促进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建立健全。这种体系的建立不应该是一蹴而就的,而应该是随着我国居民的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稳步推进,逐步扩大,直至全面覆盖。且应先从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食品行业(如乳制品行业)进行试点,并逐步推广覆盖到全行业。这样一方面可以降低食品质量安全体系一次性全面建设的难度,另一方面可以避免食品行业全面的价格上涨,减轻食品价格上涨对居民生活水平的影响。
(二)着力发展现代化农牧业,做好相应的科技保障及科技普及宣传工作,提升农牧民食品安全生产理念,逐步建立适用于我国的农牧产品生产质量安全标准,建立健全相应的乡镇一级的食品安全监管以及问责体系。
(三)中国固有的饮食文化无可厚非,但可适当引导国民更多的注重食品营养,淡化对“味”的追求,倡导更为健康的饮食习惯。对餐饮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切实保障老百姓最基本的就餐安全。
参考文献:
[1]Chinese land reform in long-run perspective and in the wider East Asian context[J].Journal of Agrarian Change,2004(1):107-141.
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工程,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分析了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有关监管部门权责不清、问责机制缺失、缺乏有效监管等等各种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提升我国食品工业安全监管体系,改善食品安全现状,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
【关键词】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问责机制
1 我国食品工业安全监管的现状
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工程,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国家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出台了一系列法律和措施,从1993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到200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随着国家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地方政府在监管执行方面也加大了力度,同时也获得了更多的权利,同时也相继出台了各种食品安全监管措施,这些举措有效地打击和遏制了食品安全领域的不法行为,在促进食品行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效,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虽然成效显著,但是由于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还很不健全,同时,由于影响食品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管的因素过于繁多和复杂,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从根本上改善我国食品安全状况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依然困难重重。需要进一步完善。
2 食品监管存在的问题
2.1 有关监管部门权利界定模糊
根据《食品安全法》 第4条的规定,目前我国采取的是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模式,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制定食品标准、处理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等;农业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工商部门等分别负责初级农产品、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
这种监管模式存在很多的缺陷:首先,缺乏有力的协调机构,国务院为了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统一管理,设立了专门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但其仅限于协调的软性机构,不具备垂直管理的职能,是否能够真正对其他监管部门起到组织、惩治、监督的作用尚待验证。其次,部门监管重叠,相互之间又缺乏有力的互动协调机制,很容易造成有限行政资源的极大浪费,再次,食品安全各环节之间的关系变的复杂,同时很难对各部门的职权加以详细界定,由于部门之间的职权界限模糊,往往会出现监管的空白地带,使得不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有利可图。
2.2 问责机制缺失,导致地方政府的寻租行为
所谓寻租,是通过一些非生产性的行为对利益的寻求。如有的政府部门通过设置一些收费项目,来为本部门谋求好处,有的企业通过贿赂官员为本企业得到项目、特许权或其它稀缺的经济资源,有的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利为个人捞取好处,是一些即得利益者对即得利益的维护和对即得利益进行的再分配的活动。寻租往往使政府的决策或运做受利益集团或个人的摆布。这些行为有的是非法的,有的合法不合理的。往往成为腐败和社会不公以及社会动乱之源。
地方政府是国家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操作者和执行者,它是整个监管过程的关键。这就极易导致地方政府的腐败寻租行为,一些企业疲于应对各个监管部门的监管和检查,宁愿出钱换取一张相关机构的免检证书。而相关部门在减轻工作量的同时又获得了相当可观的利益。
2.3 食品企业集中度不高,缺乏有效监管
目前,西部地区的食品加工企业大多数为小规模经营,产业集中度不高,分散的经营者数量多、水平低 、流动性大、增加了监督管理的难度。尤其是一些小摊贩和地下加工厂,他们没有对食品原料进行检验的能力,食品添加剂滥用情况严重,很多食品进货来源不明。而监管部门又没有足够的人力和物力对这些企业进行监管,这就导致食品安全质量无法保证。
3 对策与建议
3.1完善现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明确各方责任
要根本解决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就要改变多部门分段监管的现状,设立一个独立的单一的的监管部门。首先,不仅要提高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地位,还要保持其独立性和中立性,不受单个部门利益的控制,能够公平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过加强其权威性,带动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以提高监管效能,减少监管空白和盲区。
其次,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最高的协调机构,在整体上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程监管,对一旦发生的部门间冲突或出现监管摩擦或区域间出现监管矛盾时给予协调,对于监管部门没有履行的监管职能,食品安全委员会可以直接下达行政命令要求予以履行,彻底改变目前各地食品安全委员会无具体实权的局面。
3.2 完善问责机制,促进规范执法
建立检察机关与政府检察机关、纪检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司法监督权独立,保障新闻自由和媒体知情权,构建公民参与监督问责的制度平台,为防止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不严,食品安全监管机关应当定期向辖区居民公布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状况,完善食品安全信息披露制度,向消费者公开相关信息,并将该部门具体责任人的基本信息公开,便于群众及时向其反映所在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起到更好的监督和督促作用。 并且通过用利益驱动机制来引导消费者的行为,提高消费者监管的动力,积极推进公民问责的法制化进程。
总之,解决我国当前食品安全问题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要进一步统一食品安全监管主体权责明确化,加大监管机关自身的检查监察力度。
3.3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加强群众监督功能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光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也很容易造成政府的寻租行为,必须充分发挥各种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管作用,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我国的食品安全。全民参与,全社会监督 争取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监管执法监督,并建立激励制度,鼓励人民群众举报违法违规生产和销售食品的行为。
同时,完善食品安全信息披露制度,向消费者公开食品采购、生产制作和销售各个环节的相关信息,让公众监督渗透到食品安全风险预防阶段。加强社会各界、尤其是新闻界和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对恶意造假坑害百姓的不法企业和个人,要坚决予以曝光,并进行惩罚和整顿。
享受安全的食品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应高度重视,并且要相继出台切实可行的监管政策,不断加大力度,完善以《食品安全法》为主导地位的相关法律法规,增大社会监管力度和执行的透明度,推动食品监管工作不断提升和改进,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
【参考文献】
[1]刘 杨,王甜甜,陆云生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探究 [J]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12.7 P194-196
[2]李洁丽 车素芳 刘海燕.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12 年第 11 期 P34-36
[3]郑小霞.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及对策[J] 法制与经济2010.4 P78-80
[4]苏云婷 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及应对策略探究[J] 经济与管理 2012.6 P93-95
关键词: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监管体系
1.引言
近年来,“毒奶粉”事件,苏丹红“红心鸭蛋”事件,“瘦肉精”事件等等,表明我国处于食品质量问题集中爆发期。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控制食品质量的措施,使我国的食品质量得到了提高。但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食品质量还处于低级水平。在我国部分食品生产企业设备落后、技术水平较低、企业管理者的法律意识淡薄,导致生产的食品带有严重的问题。国家关于食品安全的立法不健全,相关配套法规还未及时制定,也给不法商人提供了可乘之机。食品安全已经成为我国保障人民健康和社会安定的重要指标,如何保障和提升我国的食品安全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现阶段我国本土对食品安全研究才刚刚开始,还没有文献对其进行系统研究,更少有学者研究食品安全领域,所以本文借鉴国外成熟的食品安全领域研究成果。我国屡次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表明,我们缺少有效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监管体系。因此,本文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国情,探讨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为我国食品安全领域提供可行有效的建议。
2.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监管体系现状
2.1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的现状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的实施表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在我国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但是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仍存在很多的问题。主要表现:
(1)如今我国建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但由于成立时间较短,技术水平略显低下,还不能进行完整的风险评估工作,只能进行一些应急和常规的风险评估工作。
(2)科学的风险评估依靠大量的数据对潜在风险进行分析。但由于各部门相互交流信息渠道不通畅,收集相关食品安全信息机制落后,缺少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所急需的数据。
(3)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与发达国家相比较少,技术水平略显低下,不能完成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2.2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现状
(1)法律法规不完善。
《食品安全法》在我国食品安全领域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它确立了食品安全监测制度。但是《食品安全法》的内容基本都是宏观方面,缺少微观层面的具体操作。同时现有的法律对违法行为的处罚程度偏小,这会变相增加人们违法,不利于人们健康和社会的稳定,动摇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2)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存在多部门共同管理,权责不清晰。
2009年颁布《食品安全法》明确了规定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是一个部门负责一个监管环节,采取分段监管为主要手段,品种监管为次要手段。在生产食品过程中会涉及到多个不同的部门,各部门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顾整体的利益。当存在问题时,部门之间交流迟缓,信息沟通不通畅,会出现相互推诿不承担责任的情况。权利与责任划分不清,浪费行政资源,降低办事效率,容易造成监管重叠和无人监管的情况。
(3)食品安全预警系统不完备。
我国食品安全预警系统建立时间较短,现在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一是食品安全预警机构不健全。二是食品安全预警指标不完整。三是食品安全预警手段落后。
3.建立我国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
3.1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构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构聘请科研学者组成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成员进行各项调查必须保持独立,不受到任何外部影响。尤其要杜绝食品生产企业对委员会成员的影响。委员会成员具有专业知识,任何机构和组织都无法影响委员会评估的结果。
3.2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运行机制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具有最高的科学性,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应建立质量保障程序。委员会成员拥有独立平等的发言权,运用最新的科学知识集体审议所有的方案。充分利用实验室,掌握食品市场的动态,建立食品安全预警系统。建立以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监测对象的风险评估系统。食品是由企业生产的,企业是食品的源头,是监测的关键环节。因此食品安全监测对象就应该集中食品生产企业。
3.3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法规体系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法规体系是建立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的重要环节。健全的法律制度是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系统的制度保障。欧盟成功的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很大程度是由于其相对健全的食品安全法规体系。所以要尽快完善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法规体系,但由于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发展较晚,因此我们借鉴欧盟,美国等风险评估的经验。努力健全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法规体系,使我国达到国际标准。尽快以形成《食品安全法》为主,其他法律法规为辅的多层次、系统化、条理化、可操作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3.4食品风险评估技术
现阶段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技术水平低于国际标准,所以我们引入国外先进的风险评估技术,使其适应我国基本国情,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计划。需要建立大量的食品安全监测点对我国的食品市场进行监测,为风险评估提供有效的数据,获得我国食品安全的动态规律,建立我国食品中重要危害物监测基本数据库[5]。对食品从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全过程进行全程监控。
4.构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4.1食品安全法律监管体系
在世界上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更加先进的国家都有更完整的食品安全法律监管体系。因此,我们应该借鉴发达国家成熟的法律制度,在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法》同时,颁布支持各种行业,各种类型的食品配套类型的法规,最终形成严密的法律网络体系。
4.2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尽管《食品安全法》划分不同的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但由于监管部门属于在不同的行政机构,监管重叠和监管真空的情况依然存在。因此,把各部门分散监管改成统一集中监管,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国家食品部。打破原有监管体制,形成由国家食品部领导各地方监管机构积极配合的综合全面监管。
4.3食品安全监管分类
现有监管方式是分段监管,各级监管部门效率低下。因此实行按食品的类别进行分工监管。一个部门负责监管自己分管的食品品种的全过程,各部门相互之间没有交叉协作。可以避免监管重叠或出现问题时的相互推诿。这种方式可以先选择一些地区或某个食品监管部门进行实验,如果达到预期效果可以进行全面推广。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影响着国家的繁荣发展和国际形象,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食品领域面临的重大挑战。无论是各国政府还是普通百姓都对食品安全非常重视,而如今我国面临食品安全问题高发状况,更迫切需要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监管体系。我们也应该认识到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不是一蹴而就,需要充分认识我们存在的问题,运用先进的技术实现食品风险评估,有效保障我国食品安全。(作者单位:渤海大学管理学院)
辽宁省社科联项目“辽宁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研究”(2014lslktzigl-02),辽宁省社科规划项目“辽宁食品安全战略和监管模式与制度创新”(L12AGL001)
参考文献:
[1]门玉峰.我国现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黑龙江对外经贸,2010(7):89-91
[2]赵学刚,周游.欧盟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体系及其借鉴[J].管理现代化,2010(4):59-61
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现状
(一)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初步建成
近年来,我国先后制定了多个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颁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种畜禽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加强了食品业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工作。食品安全标准工作成效明显,基本建立了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核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为补充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现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国家标准近1900项,地方标准1200余项,行业标准3100余项。
(二)部门分工负责,监管力度加大
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近年来均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农牧部门主管原料生产,注重从生产环节加强对种质资源、投入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管,提高了食品原料的质量;商务部门主管流通贸易,注重从加工环节加强对环境、人员、设备和产品检测的监管,使得投放市场的食品质量不断提高;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管对餐饮行业的从业人员、卫生环境、原材料、调味料等的监管,使群体食物中毒事件明显减少;工商部门主管对食品进入市场的监管,初步实行了原初深加工食品的市场准入制度;质量监督部门主管对上市销售的食品的检测,增加了检测频率,加大了不合格食品的处罚力度;公安部门加大了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打击和查处力度,有效震慑了不法犯罪分子。
(三)大型食品加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
随着我国对高质量食品需求量的增长和与世界其他国家食品贸易的扩大,食品进入市场的标准和门槛不断更新。大型食品加工企业为与国际接轨普遍自觉建立了良好的操作规范(GMP)、标准的操作规范(SOP)和卫生标准操作规范(SSOP),推行了控制食品安全的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并且大多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使得产品质量有了很大提高。
二、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标准体系不完善,已颁标准未得到有效落实
国内现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标准体系不统一。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食品质量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既有交叉重复又有脱节,标准间的衔接协调程度不高。二是个别重要标准或者重要指标缺失,不能满足食品安全监管需求。三是标准科学性和合理性不高。总体上为标龄长、通用性不强,部分标准指标欠缺风险评估依据,不能适应食品安全监管和行业发展需要。四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伪劣食品没有相关的检验标准。如“病害肉”、“地沟油”等非食用产品尚无判定标准。五是标准宣传、培训和贯彻执行力度有待加强。
(二)生产者群体素质不高,方式落后,法制意识淡薄
食品生产者法律意识淡薄,技术能力缺乏,设施设备落后,造成了不良后果。具体表现在:生产过程不规范,加工人员卫生、身体条件不合格进一步造成污染;储运设备简单落后,造成产品在储运过程中被污染;掺杂使假现象突出,在产品中添加违禁品以增加保鲜时间等。
(三)监管部门众多,管理体制效率低下
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涉及的部门多, 据统计多达13个部门。从部门职责分工来看,各部门之间或相互职能重叠,或相互缺乏衔接,或相互法规错位,是一种政出多门、效率低下的管理体制,也是官方监管执法能力不力的根源所在。
(四)食品来源与流向未实行有效追溯
在食品安全领域,追溯的定义是:通过记录的标识对具体实体的历史、应用或位置进行追溯的能力。发达国家早就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严格采用全程追溯体系,环环把关,通过信息的电子传输、集中管理、系统互联,实行全过程质量监管。我国则没有统一的全过程监管。比如:农业部已推行的牲畜标识,要求对存栏的猪、牛、羊等家畜佩带二维码耳标,作为牲畜唯一性身份标识,对牲畜的生产原产地、流通销售地进行追踪和追溯,但此编码在加工、销售环节即不再使用,难以查证动物产品的原产地信息;而商务部门又在进行肉类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两个部门如何衔接,尚无具体措施和行动。
三、对策和建议
(一)建立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鉴于国内食品安全分段监管、分段追溯的情况,要实现食品安全信息的准确而快速的追溯,最重要的是通过信息技术实现全流程各个环节的可追踪性与可追溯性,确保供应链各个环节的信息准确性。必须在政府和企业之间、供应链的各个环节内部和环节之间的全过程,形成追溯功能的有机衔接、高度统一,以及追溯信息的透明化和操作的便利化,因此,食品安全追溯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建立起公共信息平台。
中央和省级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协调、指导各相关部门本着各负其责、相互衔接、互通有无、信息共享的原则,建立统一的食品信息追溯平台,避免各自为政,自成体系,杜绝公共行政资源浪费,降低行政成本。
(二)强化生产者是食品安全责任主体的地位
以畜产品为例,在追溯体系中,动物养殖企业是基础,屠宰加工是关键。从国际肉类行业实施自动化的中央屠宰的必然趋势,再结合中国农民分散饲养畜禽产品的实际国情,重点和优先抓好屠宰加工环节的追溯管理,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收效。动物性食品的生产企业和个人应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统一的生产档案记录。养殖企业应按照农业部门的要求,记录动物的引种、繁殖、饲养、疫病情况和饲料及添加剂、兽药、疫苗等投入品使用情况,对动物标示原始代码,此代码应能在初加工产品和终端产品的信息记录中得到有效追溯;在屠宰加工环节详细记录待宰动物数量、屠宰检疫证明、生产日期、出厂日期、销售店名及地点等内容。大中型生产企业应通过建立信息终端将以上信息上报到信息追溯平台;小型企业和个人则由负责监管的农牧部门和商务部门分别采集信息,传输至信息追溯平台;从而形成来源可追溯、流向可追踪、责任可追究的信息追溯体系。
(三)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提升监管能力
目前,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以各个职能部门为主。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建立,有利于集中评估流行病的发生、投入品的滥用等潜在危险,也使分阶段评估食品安全风险更加精细,实现对公共卫生进行目标控制。同时,实行全程监管,使各职能部门之间能够相互合作、相互补充、相互协调,消除监管缺位、错位,堵塞监管漏洞,避免职责不清、重复监管、重复执法现象,有助于重新明晰各部门的职责,对信息报送不完整、传输不及时的企业,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处罚,从而有效提升监管能力。
(四)实行市场资格准入制度
对涉及食品原料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上岗前的全员资格培训,对技术人员实行上岗证制度,严格审查其生产经营条件和能力,实行食品安全信息报送承诺制。符合相关要求者,方发放生产经营许可证。通过提高准入门槛,淘汰一批生产不规范、不标准,技术能力落后的企业,扶持大型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管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F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336(2013)18-0049-02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关系着人们的切身利益和人身安全,近几年发生的各类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引起了社会的高度重视。比如“毒胶囊”、“瘦肉精”等事件让社会关注的目光再一次瞄向了食品行业。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正确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食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迫在眉睫。
1 食品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食品相关法律法规、食品标准体系落后
现阶段制定的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各项食品标准是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得以保障的的重要依据。发达国家的国家标准约有92%都是采用国际标准,而我国国家标准仅有40%左右等同采用或等效采用了国际标准。我国自主制定的大部分食品安全标准均存在很大问题,比如跟实际联系不紧密、内容欠缺、技术水平落后以及在食品添加剂方面缺乏相关研究等问题[1]。并且,我国在制定标准时往往强调现实中的可行性分析,忽视了对食品安全危险性的评价。如果在制定食品卫生标准时不采用危险性分析原则,那么,即使制定出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也经不起长时期考验。另外,我国没有在整个食品产业链基础上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不足;在制定相关的食品具体标准方面也显得不够系统,不够协调[2]。
1.2 我国设置食品监管体制效率低
设置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效率低,也就意味着食品安全监管效率低下。与欧美、日本等国家相比而言,我国食品安全的监管机构部门和体质等都存在较大差距。在整个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运行中,涉及的监管部门较多,比如初级农产品是由国家农业部负责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由国家质检机构负责,食品流通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由工商部门负责,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综合监管及组织协调工作。这样一来,不仅存在着各部门机构职能交叉严重问题,而且还缺乏一个负责我国所有食品安全问题的权威机构部门。这样就出现了我国食品安全“都管,却管不好”的局面,这种不能有效地分配监管行政资源的状况,既增加了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过程中产生的成本,分散了各机构监管力量,又容易在执法过程中导致各种漏洞,极大降低了我国食品监管的效率。
2 对策及建议
2.1 加强生产者的道德素养
在市场经济这个时代背景下,利益最大化是商家所追求的。高额的经济利益诱使生产加工食品厂商铤而走险。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商家首先寻找推脱责任的途径,根本没有真正关注消费者所受到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因此,建立诚信社会,加强生产者的道德素养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关键所在。
2.2 加强第三方监管
我国目前的食品监管是以政府为主,公众和食品行业协会为辅的模式。近年来,虽然食品协会发展较快,但其直接参与食品监管的程度还是不够。我国今后应该加强第三方监管机制,建立政府、人民、市场、媒体“四位一体”的监管结构。重点加大食品行业各个协会的力量;建立人民群众直接参与食品安全问题监管的动力机制,新闻媒体部门应进一步提高舆论监督的力度,确保每篇报道的真实性,建立失实报道惩处措施,食品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应保持媒体舆论监督的独立性,使舆论监督发挥其应有的积极作用。
2.3 加快食品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建设
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是我国能够顺利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执法的理论基础和实践依据。通过从发达国家借鉴有利经验和积极开展食品对外交流等方式,从而建立适用于我国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多元化法律体系;建立系统适用我国国情的食品标准体系,并应及时更新,以便跟上社会发展需要。此外还应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建立应用符合我国国情的HACCP体系;建立食品招回制度[3]。
2.4 建立集中统一、协调有力的政府主管机构
发达国家在对待食品安全问题全面、严格的监管经验很值得我国学习。比如美国食物与药物管理局(简称FDA)就是专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确保食品不会出现安全问题。对于进口食品而言,美国食药局也是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全面的检验,保证了当地农产品、食品等的质量。我国应该积极借鉴发达国家的食品监管经验,成立专门的职能监管执法部门,统一负责整个食品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通过这种措施可以极大改变目前我国各个行政监管部门“各自为政,效率低下”的现象,提高政府部门主导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能力与效率。
食品安全质量问题应以整个食品产业链为基础,贯穿于从生产原料到消费者食用前的整个过程,只要一个环节没控制好,都会造成食品隐患,最终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截止到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已初见成效,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不足。因此,我们应正视和重视食品安全问题,积极采用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在公众和政府各部门的关注下,一定大大改善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
参考文献
[1]王澜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职能定位[J].中国行政管理,2008,20(1):11-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992(2009)03-0045-02
摘要: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生产和消费安全,实现对食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控制,治本之策是建立完善地方政府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本文在指出吉安市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对产生问题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健全和完善吉安市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基本思路。
关键词:吉安市 食品质量 管理体系 建设
2008年9月,“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在国内掀起轩然大波,由此引发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再度引起国人的空前关注。本文认为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暴露了中国地方政府对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控制存在缺陷。因此,治本之策之一是建立完善地方政府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一、食品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吉安市在食品安全管理的体制和机制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不健全。与产品标准相配套的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标准、检测方法标准、生产规程、产地环境、流通领域的地方标准还比较少:有将近80%的上市食用农产品没有地方标准。二是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开信用制度缺失。许多食品企业信用意识还比较淡薄,信用文化氛围尚未形成;失信的惩戒机制还没有形成,对失信者没有惩罚或惩处不力。三是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运行不畅。表现为责任不清。出了问题谁都有推卸的理由;权力分割,检测技术手段落后,市场监管不力等。
二、影响因素分析
1、环境对食品质量的潜在影响
一是农药污染。目前仍有部分农民不顾农药使用限制规定。滥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过度使用农药,导致食用农产品中农药残留严重超标。二是生活污染。生活污染主要来自城镇垃圾、人体排泄物、居民生活废水、医院及餐饮业等的废弃物等,这其中含有大量的有害病毒、病菌及微生物。以吉州区为例,据2008年水文局的水质分析报告中测算,在水体总N、总P污染中,来自禽畜粪便的贡献率分别达到19%和35%。三是工业污染。工业污染主要体现在水污染和固体废弃物污染上。主要有以下几种:食品加工工业废水、纺织印染工业废水、电镀生产废水、化工废水、造纸厂废水和皮革废水。
2、食品加工安全认证体系与标准滞后
2009年1月,通过对吉安市645家获证食品加工企业的调查(见表2.1),显示有14家采用食品安全危害分析关键控制(HACCP),136家采用食品卫生良好生产规范(GMP)。337家通过了ISO9000系列认证,158家没有相应完善的食品卫生生产标准。从上述情况统计来看,吉安市在安全认证技术体系标准还是相当滞后。
3、食品流通领域的市场监控能力不强
目前,尽管吉安市已经初步建立起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并且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而言,在检测范围上,现有的质检中心大多为品质检测机构,单一功能,难以满足对主要食品、农业投入品、农业生态环境等质量安全监测的需要;在检测能力上,质检中心不具备对饲料、畜禽产品中的“瘦肉精”等违禁药物、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测定的能力,特别对高新技术产品(如转基因食品等)的检测方法匮乏,难以满足对食品质量、安全、工艺、性能等参数进行检测的需要;在技术水平上,我市食品质检机构的检测参数亟待拓展,检测精度亟待提高。
三、吉安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
食品质量安全体系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健全和完善食品质量安全体系,应以构筑标准化体系为突破口,健全食品质量信息服务体系,以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监督机制为保障。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解决各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以系统理论为指导,在突出各体系建设重心的同时。注意协调好各体系之间的关系。
1、构建完善食品质量标准体系
一是修订地方食品标准。吉安市应根据国家新的食品安全标准,结合地方实际修订一些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标准。
二是要加强标准研制工作。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制定出适宜当地农业生态环境、操作性较强、符合无公害、绿色食品要求的农业生产标准,
三是要推进区域食品标准化生产。从吉安市农业千家万户小规模生产的实情出发,把实施农业标准化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结合起来,以产业化带动标准化。通过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科技示范户和种养业大户等率先实施标准化。以示范的形式组织带动广大农户实行标准化生产。从源头上保障食品的质量安全。
2、构建完善食品质量信息服务体系
围绕“搞好信息服务”这个核心,狠抓“信息、认证通告、网上申报”3个着力点,加强信用系统建设的针对性,
一是重视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对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件规定严格的上报制度,以法规的形式规定应该上报的内容、责任人、上报的时限、上报的途径,不及时上报-的责任等。从而系统、全面地收集、整理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各种信息资料,建立吉安市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高效率管理食品安全信息数据。
二是创建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实施透明的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制度。运用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管网数据库管理系统,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开,使各有关部门以及消费者都能及时、方便地获取各种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信息资料。鼓励公众来参与食品质量安全监督。鼓励科技界、新闻界通过风险通报和信息反馈机制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的监管。促成信息资源共享。
三是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以培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遵纪守法为核心。失信惩治为手段,建立食品安全信息体系框架。框架以食品企业数据库为基础,为每个企业建立质量档案数据库,数据库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产品品种情况、执行标准情况、监督抽查情况、违法查处情况等信息。同时随时关注企业生产动态,加强日常巡查,保障产品质量。从而不断提高质监工作的有效性。真正从源头上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3、构建完善食品质量监督管理机制
一是要健全法律标准体系。以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为核心,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建立风险评估制度、农业投入品登记许可和淘汰制度、例行监测制度、市场准入制度、产品抽检制度等基本制度,为食品质量认证、检验检测和监管工作提供法律制度保障。针对目前吉安市食品质量安全状况。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标准体系建设的重点应放在:用法制手段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管理,从源头控制有毒、有害投入品流入农业生产领域。
摘要分析宝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现状,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阐述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发展的对策,以为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发展与完善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现状;问题;对策;陕西宝鸡
中图分类号TS20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10)20-0358-01
1宝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现状
宝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于2008年7月正式成立,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及监测管理,负责全市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落实、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申报等项工作。现有专业技术人员14名,配备1辆检测车和3台速测仪器,可以承担农产品农药残留速测和业务培训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抽查蔬菜11 526个,水果3 328个,食用菌60个,其中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测试中心(杨凌)检测样品105个,总体合格率99.8%;配合部、省安排的例行检测和监督抽查8次,抽检样品 139个,合格率97.8%。近年来,该市未出现因食用初级农产品而引发的中毒事件,维护了公众健康,切实保障了农产品消费安全。
2008年8月,《宝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实施意见》正式启动实施,先后在市恒丰园蔬菜批发市场、宝商家美佳超市、华润万家超市等建立10个蔬菜检测室,由专人负责,并配备检测人员,制订、完善各项制度,开展日常检测工作。每天抽取各自经营的水果和蔬菜样品进行农残检测,并向农业部门通报检测信息,有效防止不合格农产品在市场上的流通,有力保障城乡居民的消费安全。其次,在市区批发市场以政府公益岗位制聘用检测人员,分别安排在金台、渭滨和陈仓区的农产品批零市场和生产基地,既解决了人员工资待遇问题,又保障入市检测顺利实施。
已有陈仓区、凤翔、太白、岐山和扶风等县先后建立农产品质检站,其余各县均在农口部门设立农产品检测站。其中,陈仓区和凤翔县已完成项目建设,等待验收,眉县、陇县、凤县、金台区和渭滨区也在努力争取建设项目。目前有农药残留速测仪器的县区,也只能进行果蔬农药残留速测。
2存在的问题
2.1监管体系不健全
大多数县区农业局没有单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有些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牌挂靠在农技中心、执法大队,无固定编制,无专职检测人员,检测设备不齐全,监管工作不能独立进行。乡镇监管责任未落实,难以依法行使监管职责,监管体系不健全,缺位问题非常突出[1-2]。
2.2使用农业投入品
个别农户在生产过程中,因盲目追求产量和收入,忽视农产品质量,大量使用超标化肥、杀虫剂、除草剂、生长剂等其他农业投入品,导致蔬菜、水果的农药残留量严重超标,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存在隐患。
2.3检测能力差
市监测中心目前只有一些简单的农药残留速测仪器,只能进行部分速测检验工作。大部分县区未争取到监测项目建设,有些县区检测仪器只能闲置,没有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市、县经费不足问题更为突出,根本无法开展日常监测工作,难以有效监管。
3对策
3.1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要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资金投入力度,财政部门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把加大检验体系建设、开展例行检测和监督检测等工作经费足额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市场准入制度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2加快监管体系建设
逐步建立以市级监测中心为龙头,以县(区)监测站为依托,以乡镇检测所为基础,以农产品产销企业(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农产品产地、专业协会及乡镇重点农产品集散地)内设检测室为补充的“三级四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形成“政府负总责、三级有机构、监管到村组、检测全覆盖”的监管模式。从上到下形成一个完备的监管网络,逐步建立职责明确、关系协调、运转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3-5]。
3.3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和市执法大队要加大对各大超市、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求其建立农产品检测室,每天进行抽样检测,建立档案管理。不合格的农产品坚决不能入市销售,对检测发现重大质量问题的农产品要及时上报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处理。
3.4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农业标准化是现代农业的基础,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措施。加快农业标准化,坚持“统一、简化、协调、选优”原则,扩大示范规模,提高管理水平和产业效益,实现农产品从土地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运用。通过建立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区,进一步促进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6-7]。
(下转第360页)
(上接第358页)
3.5加大宣传力度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通过新闻媒体、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检测、举办培训班、优质农产品生产示范等形式,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和法律法规经常性的宣传,提高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指导消费者安全消费。
4参考文献
[1] 雷郑莉,张玲,祁玉峰.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现状及构建[J].河南农业科学,2007(2):114-116.
[2] 李艳妮,王晓妮,李乃会.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存在问题及发展建议[J].中国农村小康科技,2010(1):6-7.
[3] 刘毓侠,于传宗.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J].内蒙古农业科技,2004(6):1-2,18
[4] 李发新,王地动.关于济源市无公害农产品发展的思考[J].河南农业科学,2007(10):5-7.
[5] 高龙.巴东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践与经验[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0(3):21-22.
【关键词】食品安全; 安全管理体系;
【中图分类号】R136.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0515(2012)09-0013-02
1构建食品安全的现状
俗语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一直受到广大人民的关注,响群众的身体健康以及生命安全,是关系到我国经济是否能够健康发展的关键。如果不能建立科学的食品安全管理必然会影响到国家和政府在世界舞台的形象。因此加强食品安全的管理体系建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现阶段我国食品安全现状不容乐观,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不规范的食品流通环节管理秩序。食品流通环节的管理秩序的不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相当多的食品经营企业都有小而乱的特点,导致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及其难,对食品的包装水平也很低下,有些小企业甚至不顾法律的规定使用未经检验的合格包装物;(2)一些小的企业在食品的收购、运输和存储过程,还存在滥用保鲜剂和防腐剂的问题;(3)一些经营者不顾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牟取利润,销售的产品是变质的产品或者假冒伪劣食品。在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和校园周边甚至还有兜售无出厂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的假冒伪劣食品和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严重影响到城乡居民正常生活和生命安全。
1.2由于新技术、新资源应用产生的食品安全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食品工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大量的新添加剂品种、新型包装材料、新的食品资源、新工艺等资源出现,加上酶制剂和现代生物技术等新技术的涌现,导致了能够直接应用在食品上的和间接与食品接触的人工化学物质不断增多。
1.3随着食品研发出现的新问题。食品安全科技在不断地发展,由传统工艺制造出来的食品也不断地被食品安全检验机构发现有安全隐患问题,例如:油条中会有铝的残留在之前很长一段时间都是不被人知晓的,但是当检验结果出现时,不得不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消费者对能否迟到安全食品的信心。
2食品科学与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思考
2.1引入ISO22000标准帮助食品企业提高食品质量。 ISO22000标准在不断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下,基于本标准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组织,可以通过对其有效性的自我声明和来自组织的评定结果,向社会证实其控制食品安全危害的能力,持续、稳定地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终产品,满足顾客对食品安全要求;使组织将其食品安全要求与其经营目的有机地统一。因此ISO22000提供了一种帮助生产企业制定有效的食品安全制度,有效履行其主题的责任有着重要的作用。长期以来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基本构成,但是相对发达国家而言相当滞后。我国已经有企业、地方、行业和国家等不同等级的食品标准,总共的数目已经超过了前项之多,其中国家标准又可能分为产品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这样就使得我国基本形成了以基础标准为本、产业标准和行为标准为辅,以检验的方法标准为主要依据的国家级食品标准体系。
2.2提高检测水平。当前我国的检测水平任然较低,不能满足大众对食品安全检验的需求。由于卫生部、农业部和国家质检总结是我国食品安全检验机构主要分布的政府部门,这些部门的管理方式大同小异,这就是本来就缺少的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捉襟见肘,比较严重地影响到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所能取得的震慑威力和监督能力。对于由于新技术、新资源应用产生的食品安全问题,我国较为先进的、灵敏的检测方法有多聚酶链反应、基因探针等法师已经被应用在食源性病原体的检验,但是这种检测还是主要用于研究单位,没有在食品安全上进行推广使用。因此提高检测水平对于构建科学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具有重大的意义。对于检测手段的选择可以依据分级原理进行。国家的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要进行广泛而全面的检测能力的掌握,对于地方检测机构和企业而言就要正对地方生产的食品或者企业的产品,统计其品种,正对这些产品的特性和长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针对性的检测能力的提升,各地部门不能轻视此事,每年要投入部门资金进行此项工作的研究。
2.3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标准进行食品安全的检验。 根据襄阳市的食品相关企业进行检验,可以从中看到中国当下普遍存在的产生食品安全的主要原因是企业主的食品安全意识差。根据对襄阳市的3000余家的小作坊加工点和食品加工企业进行统计和分析。得到的数据结果是:襄阳市有5家大型食品加工厂家,主要生产大米、食用油和面粉等食品,生产设备比较完善,生产的条件也满足,而且都进行了生产功能的区分,还有良好的生产环境,各种生产场所也相当齐全;而28%的食品加工企业是中小型的食品加工企业,这些企业仅仅获得政府出台的食品安全法规的基本要求,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但是管理基础相当薄弱,也没有建立科学的管理系统,另外还有60%的任然采用传统的以家庭生产为主要方式的小作坊,这些小作坊的工作条件差,生产工艺也很简单,为了降低成本,这些企业往往不重视食品安全。因此对于检测监督的人员而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检验标准,对于不合格的企业要发出警告或者惩罚,并且提出一些可行的建议。
3小结
本文从我国的食品安全管理的不足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基于这些导致食品科学与安全管理体系很难构成的因素进行分析,从而提出了要通过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检验制度来规范食品生产企业,毕竟食品安全问题紧靠监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呼吁是不够,最主要的还是食品生产企业意识到食品安全制度的重要性,在引进规范的标准后就需要进行分级式地提高检测水平,从实际出发,统计自己需要的食品检测方法,然后进行引进相关技术,这样就可以保证在保证食品检验的基础上不会出现资源的浪费,从而构建成科学而合理的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