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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精细化管理就是落实管理责任,将管理责任具体化、明确化,它要求每一个管理者都要到位、尽职,要从组织机构、规程标准、依从落实几方面完善。火电厂输煤专业属于外围附属专业,相比机电炉主专业重视程度不够,致使输煤专业管理放松,设备管理、人员管理相对弱化,形成木桶效应,近年来安全事故频发,输煤专业管理亟待提升。结合多年输煤管理经验,重点介绍输煤精细化管理的经验和做法。
1精细化管理经验做法
1.1健全机构、落实责任
大部分火电企业输煤专业检修工作通过外委形式完成,厂方一般设置1-2名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与外围承包商形成甲乙方关系。厂方管理人员忙于日常会议、各方协调、项目管理等,被重复繁杂的日常事宜牵制,很难专注于检修管理,部分检修管理工作交给承包商代为完成,工作质量很难保证。因此,输煤专业要健全组织机构,配置合理数量管理人员,制定详细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认真落实,这是实现精细化管理的前提。
1.2总体策划、分步实施
精细化管理是一个持续提升的过程,需要整体策划,分步实施,无法一步立即实现。因此,必须首先评估出专业管理存在的问题,结合问题编制总体策划,可以策划近1年或几年的工作,工作内容必须具体细化、可执行,分解到每个月份,明确计划完成达到的效果或验收标准。结合总体策划,制定每周的具体工作内容,明确验收标准及验收级别,指导实施人员现场落实。
1.3完善制度、规范流程
编制科学详尽的规程、标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所有工作均有据可依,定期工作详尽、周期合理、标准清晰,所有工作均参照标准开展。结合输煤系统实际情况,应编制《燃料检修工艺规程》、《燃料定期工作标准》、《点检标准》、《巡检标准》及检修文件包工艺卡等等基础文件,实施过程中,动态补充完善。
1.4制度依从、严格落实
工作的关键在于落实,再好的策划、再完善的体系制度,如果闭环落实不好都是空谈,因此,规程、标准、制度的落实非常重要,必须全部将其转化为具体的、可执行的工作计划,才能精准落地执行。参照规程、制度、标准要求,按规定周期完成各类计划填报,分为年计划、月计划、周计划三个类别。年度计划包括定期工作、消缺工作、季节性工作(防暑度夏、防寒防冻、春秋检等)、安全检查(隐患排查、防火检查等)、项目实施等规程制度标准要求完成的所有工作,工作按月分解,是年度检修纲领性文件;月计划参照年计划分解内容编制,同时结合设备运行状态补充项目;周计划按照月计划分解编制,同时结合设备缺陷补充项目。所有检修工作周计划统一出口,用于指导现场实施。
1.5分级验收、过程督导
计划实施必须做好阶段验收、过程监督指导工作,针对项目重要性分为一级验收、二级验收和三级验收,确认项目是否达到质量标准或预期效果,实施过程给予必要指导。电厂职能处室必须履行监督职能,现场检查考核,充分发挥自查自纠的作用,推动持续改进。
1.6对标提升、重点推进
电厂应经常组织专业间、各厂间、系统内外的对标提升工作,参照标准查找自身不足,学习别人的先进管理经验,制定自我提升管理计划,落实整改持续改进。结合本单位短板,可以开展专项提升工作,集中精力专项攻关、补足短板,促进专业管理整体提升。可参考以下做法:
1.6.1开展定期工作精准落地执行通过完善检修计划内容方式,确保所有定期工作按周期落实,通过软件逐步实现工作计划智能化管理,依据规程、制度、标准要求,定期工作自动形成,不“过修”、不“失修”。
1.6.2开展输煤系统粉尘综合治理输煤扬尘、撒漏煤现象,事关安全、环保、健康问题,直接反映设备管理水平,应规范检修管理、优化运行流程,结合现场情况制定《输煤系统粉尘综合治理专项滚动计划》,持续做好现场治理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做好现场积煤积粉定期检查清理工作,特别是除尘器内部、落煤筒导料槽内部、高处钢梁、电缆桥架、隐蔽位置等,深刻吸取近几年输煤系统着火爆炸的惨痛教训,做好预防预控工作。
1.6.3开展输煤系统全员隐患排查工作成立输煤隐患排查小组,要求全员参与,按系统、分区域落实责任,明确隐患检查标准,分为设备隐患排查和火灾隐患排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2019年6月1日起执行,规定“定期开展粉尘防爆检查,企业应每季度一次,车间(或工段)应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应严格落实作好记录。
1.6.4开展输煤系统疑难问题“协作攻关”工作确定本单位输煤系统设备疑难问题,通过技术攻关或技术支持集中解决,成立协作攻关组制定方案、排定计划、落实责任,推动问题尽快解决。
1.6.5开展“结对互查、互补提升”工作与机电炉主专业开展对标检查工作,查阅资料、沟通交流、查看现场等方式,互查、互帮、互补提升,提出问题,制定整改提升计划,持续改进。
年是“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的承上启下年,是我区迎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验收的冲刺年,环境保护的压力十分巨大。为确保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各项控制目标的顺利完成,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切实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经区政府研究,确定了年度全区重点污染源限期治理工作任务,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环境保护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命门”,将改善环境质量作为全区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对全区重点区域和重点污染企业实施环境污染限期治理为手段,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环境保护控制目标,为建设“生态”、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1.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总责,区政府督查室、环保分局对限期治理工作实施统一督导调度,区政府有关部门除按照相应的职责完成承担的限期治理任务外,要对职责范围内限期治理任务进行督导调度。
2.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承担限期治理任务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治理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期限,落实责任,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搞好治理工作。在未达到治理标准要求之前,要把资金优先用于污染治理。
3.所有承担限期治理任务的单位要按规定时间完成治理任务,到期未完成的,由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实施顶格处罚,并报区政府批准后依法关停。
(三)总体目标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新颁布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我市制定的行业环境保护管理规范和《全市重点行业和区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要求进行治理。通过实施重点污染源限期治理,实现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全区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到COD&S804;45mg/L、氨氮&S804;4.5mg/L,消除达标边缘断面。环境空气质量良好率达到60%,实现“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目标;固体废物得到有效安全处置,进一步提高资源化利用率。
二、治理范围
(一)不能稳定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全市重点行业和区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要求或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涉水企业。
(二)影响环境空气质量或不能稳定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全市重点行业和区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的燃煤电厂、钢铁、水泥、化工、建陶、供热、铸造、加油站等行业的有关企业。
(三)未实施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利用的企业。
三、工作内容
(一)水污染限期治理任务
1.完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并投入运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污水管网配套,实施现有管网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改造,确保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杜绝直排环境。
2.对出水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实施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对生产废水进行进一步处理,确保出水水质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杜绝排放对河道或城镇污水处理厂微生物产生抑制毒害作用的物质。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直排企业要在厂区建设规范排污口,在厂区外建设检查井,在总排口处建设生物指示池,并保障其正常运行。
3.城镇污水处理厂在总排口下游选择合适的位置建设人工湿地或氧化塘,对河道水质进行进一步净化处理。
4.取缔关停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生产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企业。
(二)大气污染限期治理任务
1.按照《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地区标准,对全区燃煤电厂进行综合治理,实施脱硫除尘提升改造工程,对400t/h以上锅炉开展脱硝治理工程,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颗粒物&S804;20mg/m3、SO2&S804;50mg/m3、NOx&S804;100mg/m3。
2.按照《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和《全市重点行业和区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对钢铁、水泥、建陶等行业实施除尘器提升改造工程,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S804;30mg/m3;实施非电供热锅炉、工业锅炉的综合整治工作,取缔建成区范围内20t/h(不含20t/h)以下的直燃煤锅炉,对20t/h及以上的锅炉实施治理,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颗粒物&S804;50mg/m3、SO2&S804;200mg/m3。
3.实施全区重点化工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工程,对原辅材料装卸、转运、储存过程中排放的气体及生产工艺废气进行综合治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对全区所有加油站实施油气分离回收治理,减少油气挥发,确保加油站各排气点排气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全区产生异味的化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化工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规范》要求,继续推行精细化管理,确保制度落实到位、设备运行到位、生产管理到位,做到厂界无异味。
4.利用泰青威天然气管线横贯我市的时机,加快辖区内天然气管网建设,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逐步调整辖区能源结构。取缔辖区内(含建筑施工工地)洗浴中心、馒头房、茶水炉直燃煤小锅炉及直燃煤饮食灶。
5.实施燃煤电厂整合计划,关停小机组;取缔面积90m2以下的烧结机;淘汰直径3m以下的水泥粉磨站磨机;取缔关停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生产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企业及土小企业。
(三)固体废物污染限期治理任务
努力发展循环经济,强力推进固废综合利用,提高综合利用率,不断提高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进一步推进污泥处置工作,积极利用现有电厂开展污泥焚烧发电工作;开展生物质制气,发展清洁能源。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对重点行业及污染企业实施环境污染限期治理,是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切实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保障群众健康的迫切需要。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切实提高对环境污染限期治理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搞好综合协调,落实政策措施,集中力量抓好限期治理工作,把治污工作作为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以环境改善优化经济增长,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县政府成立由县经信委牵头,县质监、环保、供电等部门共同组成的县限制和关停小锅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限制和关停小锅炉的组织协调工作,两大园区及有关乡镇要分别成立本区域限制和关停小锅炉工作小组。要遵照先易后难、从严把关和确保供应、促进发展的原则,加强宣传引导和组织协调,全力推进,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限制和关停对象和时限
(一)限制和关停对象:
热电厂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原则上供热半径12公里),供热参数可以满足需要的燃煤(油)小锅炉。
(二)限制和关停时限:
1、限制时限:年5月1日——统一实施集中供热(约2016年)
2、关停时限:县经济开发区、产业区和县城区基本完成集中供热(约2016年)。
三、限制和关停工作计划及要求
(一)限制阶段的工作计划及要求
年5月1日到实施统一集中供热为小锅炉的限制阶段,因为自备小锅炉烟囱分散于各处,且除尘装置简单,多数均无脱硫装置,对环境造成较大程度的污染。在新建集中供热热源点之前,如不加以限制,势必又将新增小锅炉。
1、各工作小组从文件颁布之日起到年5月1日,立即开展对本集中供热区域内的单位自用燃煤锅炉进行一次重新排查,本次排查情况将作为限制和关停工作的基础数据;
2、对已列入规划的集中供热区域内的单位,不准新建单位自用燃煤锅炉。为确保生产安全必须建设自用锅炉时,经批准宜建设燃气(油)锅炉。对供热管网难以覆盖的区域,应使用清洁能源锅炉。
3、相关企业和单位确实因为生产安全必须建设自用锅炉时,在按照正常项目报批程序提交申请材料后,由县限制和关停小锅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扎口,原则上于每个月的月底前后组织一次联合会审,对未经领导小组会审审核的小锅炉项目一经查实,将坚决予以拆除,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关停阶段的工作计划及要求
本阶段工作的总体原则是:一旦实施集中供热,全部工业小锅炉将立即予以淘汰,民用小锅炉视具体情况分阶段淘汰。
1.各工作小组要在本次调研的基础上作进一步核实,排出关停阶段的工作计划。对具备关停条件的工业小锅炉要立即予以关停;对暂不具备关停淘汰条件的民用小锅炉,要分别认真研究梳理,如实上报暂不能关停的理由及下步工作打算,由县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共同复核确认。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的起步之年,任务十分艰巨。全州工信系统要严格按照全省经济工作会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及州委、州政府的要求,围绕“强企引进”、“百企改造”工程和“双培育”、“双退出”行动计划,开好头,起好步。主要目标是: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280亿元;500万元口径工业投资完成240亿元;民营经济增加值完成280亿元,新增就业4.5万人;新增入规企业50户。围绕以上目标,要切实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大力实施“双培育”行动计划。一是培养一批市场主体。超前对接、谋划“3个15万”政策的职能承接工作,落实“3个15万”微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着力培养一批小微企业,培养孵化一批科技创新型企业,确保2016年新增企业市场主体1000户以上。二是新增一批规上企业。在挖掘规模企业、帮助临界企业、壮大规上企业等方面下功夫,对今年能投产的项目进行逐个梳理,排出投产时间表,督促项目按时建成投产,并对投产项目进行跟踪管理、重点帮扶,确保完成新增入规企业50户以上的目标任务。三是实施“强企引进”工程。成立工信系统招商引资工作组,详细制定国内外500强行业领军型企业引进年度工作计划,主动融入珠江——西江经济带,将工业企业招商引资“阵地”向广东、深圳等发达地区拓展,承接产业转移,力争引进2户以上国内外500强行业领军型企业,发挥龙头和辐射作用,带动产业跳跃式发展。
(二)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一是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着力推动晴隆苏家屯风力发电项目建成投产,积极推进____光伏发电、册亨大顶柱风能发电、泰瑞佳260吨新材料生产线、恒力新能源加注站项目建设,确保建成__登高煤电铝(一期)和__铁合金(一期)等项目。二是大力发展新型建筑建材产业。以__电厂为龙头,整合__、__、__三家企业资源,加快____新型建材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加快编制全州石材行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打造“木纹石”品牌,推进石材深加工,提高附加值,着力开发各类中高档装饰石材和建筑材料,扩大规模、提升档次,促进石材产业集群发展。三是大力发展新医药产业。加快__市吉仁堂大宗地道优质中药材千亩铁皮石斛产业化基地、__胡蜂蜂毒医药保健品研发生产基地建设,做大__医药产业园,确保新增入园企业5户以上。四是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加大对百能集团农业机械生产项目、林肯电梯生产项目的帮扶力度,力争早日建成投产。五是大力发展大数据产业。深化中关村科技园战略合作,启动建设10万台服务器云存储项目、__联合呼叫中心,确保以大数据为引领的电子信息产业规模总量达到44亿元。
三、科学布局园区,助推精准发展。一是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园区供水、供电、供气、道路、环保、通信、消防等基础设施,加快贞丰、册亨、晴隆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确保年内建成投入使用。强化园区综合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完善产业园区功能,提高园区承载能力,积极推动“贵工贷”工作的顺利实施,继续推行“贵园信贷通”融资平台建设,减轻企业融资压力,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提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整体水平和产业承载能力。二是规范精准发展工业园区。科学谋划各园区产业布局,搞好分类指导,做到“错位发展”,对规模小、同质化程度高、缺乏竞争力和发展效益的园区进行整合清退。精准发展产业,支持县(市、试验区)因地制宜建设1个特色工业园区、发展1个主导产业,引进国内外500强行业领军型企业。力争将__、__打造成为广东、深圳等发达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基地;支持__创建返乡创业示范县,在__、__、____万分别创建1个以上农民工返乡创业园或小微企业孵化园。三是提升园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一步加快园区项目建设的进度,推动企业投产、达产,提高园区项目的开工率、资金到位率、投产率和达产率,力争园区工业总产值(500万元口径)达到380亿元。
四、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助推两化融合发展。一是提升改善我州信息基础环境和信息质量,提速降费,确保完成信息基础设施投资8亿元。实现辖区内高速公路、重要航段沿线3G/LTE信号同步覆盖。二是加快光纤城域网扩容升级改造,促进__市实现全光网,力争2016年全州乡镇以上城镇建成区实现光网全覆盖。三是扎实推进两化融合工作,使我州1-2户企业成为省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
五、强化调度服务水平,助推稳定增长。一是从年初开始对标对表,紧咬目标不松口、不松劲,切实做到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年度计划按序推进。同时坚持月调度、季通报的考评机制。二是加强新常态下对工业经济走势的研究分析,完善监测预警机制,避免异常波动,实时掌握经济运行动
今天召开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省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具体协调解决我市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市委、市政府的“3816”投资促进计划圆满完成,确保“双11”增长目标圆满完成。刚才,杨献波常务副市长传达了全省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市发改委通报了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8家企业也汇报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下面,我再讲5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对扩内需、保增长、惠民生的重大意义
市委、市政府对项目建设是高度重视的。今年确定为“项目建设年”,出台了“3816”投资计划。上星期,杨献波常务副市长专门召开了2009年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年的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进行了分解、安排和部署。站在新的高度和特殊时期,项目建设对我们有着特殊意义和特殊作用。首先,要站在扩内需、防下滑的高度看待重点项目建设。扩大投资是我们应对危机的重要举措。扩大投资可以有效拉动消费需求,从而形成一种良性循环。今年1—2月,全市经济发展出现了下滑的趋势,无论是工业增加值还是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情况都十分严峻,在这种情况下保增长就是要靠投资拉动。其次,要站在调结构、促转型的高度看待重点项目建设。我们应对这次危机,不仅要解决当前的问题,还要解决长远的问题;不仅要解决表象的问题,还要解决根本的问题。当前,我们的产业结构还不尽合理,如果我们今年的投资注重在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链条延伸和集群经济上,我们今后的产业结构就会合理。因此,今天的投资结构,从某种意义上就是明天的产业结构。第三,要站在保民生、促稳定的高度看待重点项目建设。经济下滑带来的最直接的问题就是就业问题、民生问题。项目建设可以吸纳就业、增加收入和改变民生。因此,大家对今年的重点项目要格外关注,格外倾心,格外用力,真正把重点项目建设作为扩内需、调结构的重要载体,作为促增长、惠民生的重要载体,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
二、要以产业集聚区建设为抓手,承载项目跨越发展
产业集聚区是推动科学发展的载体。产业集聚可以产生滚雪球效应,提高配套能力,降低交易成本;可以实现人口的聚集,推动城镇化进程,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产业集聚区建设。
*年我们“一带九区二十个产业集群”的布局,充分考虑了*主导产业的培育,充分考虑了*特色产业的打造,充分考虑了企业组织结构的优化,更充分考虑了环境容量、土地资源更加合理、更加集约利用的问题。有些县(市、区)高度重视,产生了聚集效应。2009年,全市“3816”投资促进计划要以产业集聚区为重点,从四个方面抓好集聚区的发展。一要全面完成规划。中原电气谷规划要在四月份全面完成,靠工业集聚区的规划引领工业项目的落地。二要完善基础设施。所有集聚区都要更加重视基础设施的配套完善。三要突出特色产业。集聚区不是工业项目简单堆放,而要突出特色产业,形成主导产业,实现要素集聚。四要创新运作机制。要想把工业集聚区规划好、发展好、建设好,必须实现体制机制的创新。这个创新包括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两个方面。行政手段方面,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经济手段方面,要充分考虑税收等经济杠杆的作用,实现工业项目向集聚区的集中。
三、全力以赴加大重点项目建设力度
刚才,市发改委通报了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从1—2月份的情况看,全市100个亿元以上重点项目仅仅完成投资20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0%,虽然有所起步,但差距还是很大的。当前,我们必须利用春季的有利施工时机,迅速掀起施工,加大重点项目建设力度。
(一)要抓好在建项目。在建项目是我们抓在手上,通过努力就能很快发挥效益的项目,必须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设进度。目前,对47个续建项目和已经开工的24个项目,要加强督查协调,及时解决问题,有效抢抓工期,迅速掀起新一轮施工。特别是*铁路客运专线*段、京珠高速公路拓宽改造*段及尚集出入口建设、禹州电厂二期工程、泉店煤矿、*铁矿、新峰一矿技改、平禹煤电公司九矿等重大项目,要抢抓机遇,倒排工期,选好节点,科学施工,能早一天竣工就早一天竣工,早一天投产早一天见效。
(二)要抓好新开工项目。今年计划新开工的51个重点项目,各项基础工作都比较扎实,下一步要按照市大项目办排出的开工时间表,确保在一季度开工项目32个,在二季度开工项目14个,在三季度开工项目1个,在四季度开工项目4个。截至目前,已有24个项目开工建设。对计划在一季度开工的神火集团梁北矿改扩建、河南统一电器公司三期工程、河南豪丰公司草捆压捆机生产线、瑞泰发制品生产线、中锦水泥公司二期工程水泥熟料生产线、中国石油河南*油库、劳伦斯国际大酒店、*监狱异地改造等8个项目,要盯紧盯死,加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3月底前开工建设。对计划在二季度开工的14个项目,也要及早制定推进计划,争取上半年尽可能多地开工建设,为全年投资增长打下坚实基础。按照开工时间表,下半年要开工的5个项目,也要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争取提前开工。
(三)要抓好省定重点项目。今天上午,省政府印发了今年第一批重点项目,全省共计261个,涉及*的有25个项目,总投资1893亿元,今年完成投资485亿元。对这些项目要作为重点,进行督导、进行实施、进行检查,确保顺利完成建设任务。
四、切实提高项目水平,认真解决具体问题
从目前看,影响*项目建设的因素很多,其中重要的一条是项目谋划水平不高,主要有两点:一是不会谋,二是不会跑。所谓不会谋是项目前期谋划做得不到位、做得不到家。所谓不会跑是向有关部门争取协调的力度不大。要解决谋的问题,就要提高项目谋划水平,尽可能地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比较优势、能够实现业主运作的项目。要解决跑的问题,就需要各县(市、区)加强人员组织力量和资金投入。
关于具体问题主要有9项:
(一)关于禹州电厂二期工程。一是抓好设备衔接,项目单位要与高压转子供货厂家搞好衔接,争取提前到位,6月底安装到位。如果需要,市政府将出面沟通协调。二是加快解决500KV线路工程建设,禹州市、*县境内存在的拆迁问题,两个县(市)要明确专人负责,一周内协调解决到位。三是禹登铁路运输线问题,请市发改委出面协调。三是市供电公司要搞好配合,尽快研究取消容量电费的问题,一周内解决到位。
(二)关于泉店煤矿。一是选煤厂新增用地40亩和职工住宅小区用地的问题,*县、市国土局要尽快衔接,一周内解决方案,确保不影响煤矿3月份投产运行。二是煤炭外运问题,市发改委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省地铁分局的协调,统筹解决许禹铁路改造工程与煤矿铁路专用线问题。
(三)关于*铁路客运专线*段。*市、*县、*区要在一周之内制定出关于解决拆迁、私搭乱建问题的工作计划,半个月内务必解决到位,同时严厉打击无理阻工等行为。*客专*东站项目,主要是面积问题,原来规划的站房面积是1.2万平方米,我们的目标是“保1.4万平方米,争1.6万平方米”。
(四)关于*铁矿。项目的核准、土地利用、手续办理等问题,各责任单位要按照2月24日我现场办公会议的要求抓紧操作。
(五)关于许继集团风力发电设备制造基地、*卷烟厂年产60万大箱帝豪品牌卷烟专线项目建设用地问题。要按照已经制定的方案,抓紧落实。同时,许继集团要与平安集团搞好对接,争取建设资金及早到位,确保4月底开工建设许继风力发电项目。征地拆迁问题,*县、市国土局先期启动拆迁;*卷烟厂要继续加强向国家烟草专卖局汇报沟通,争取项目及早批复。
(六)关于天健和西区热电厂2×30万千瓦热电机组。市发改委要继续加强与平煤集团等投资商的接洽,争取一季度确定业主,年内开工建设;天健7号锅炉问题,今年3月底务必开工建设,今年冬季取暖时确保能够投用。
(七)关于襄城坑口电厂2×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市发改委要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平煤集团和襄城县密切沟通,加强向省发改委、国家发改委的汇报衔接,争取及早拿到“路条”。襄城坑口电厂筹建处要搞好配合和保障工作,抓好前期各项支持性文件的补充和完善。
(八)关于禹州电厂三期工程。今年主要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和主要单项支持性文本的编制工作,争取列入河南省电源建设规划。
(九)关于郑州国际机场*航空客货枢纽港。一是扎实做好各项前期工作,与郑州国际机场密切联系,争取3月份完成初步设计,与郑州国际机场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力争下半年开工;二是分期建设,该项目既是客运枢纽,也是货运枢纽,可以根据难易程度分期实施。
对于以上9个项目来的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请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大项目办分别落实、督促、检查,特别是有时间节点要求的,务必按时汇报进展情况。对效率不高、影响大局的,要严肃处理。对需要在全国“两会”期间向国家有关部委汇报衔接的部分项目,请市发改委列出清单。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卷烟厂、*烟机公司、禹州电厂、襄城坑口电厂筹建处等单位要做好准备工作,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五、强化领导、提高效能,靠环境优化推进项目建设
一要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今天会议确定的任务,快速行动,制定专门方案,明确专门人员,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要扎扎实实地干好每一天,扎扎实实地干好每一个月,各项工作要往前赶。要实现全年的目标,就是要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否则,耽误一天就滞后一天。要按照这个要求往前赶。
二要完善机制。关于重点项目的推进机制,要严格遵循四大班子联系重点项目制度,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重点项目进展等制度。下一步,在具体操作层面要建立重点项目联动和资源配置机制。重点项目出台后,各相关部门要围绕重点项目做好联动;在土地、环保、资金等要素上,对重点项目进行资源的重点倾斜。要真正落实和体现重点项目特选址、进盘子、保指标。特选址,就是在土地上,要特事特办;进盘子,就是进省里的盘子、市里的盘子;保指标,就是在用地指标上、银行授信指标上、环境容量指标上,以及在其他指标上,给予优先安排。从而使我们的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掘。
三要提高效率。对今天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能,能当时办结的要当时办结,能当天办结的要当天办结,决不能推诿拖延。对工作不力、影响进度的,要进行问责和处理。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城市管理理念,围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现代化省会城市中心城区”的目标,坚持“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方针,以“争做文明市民,争创文明单位,建设文明环境”为主题,以环境整治为突破口,广泛发动,集中力量对辖区环境实施全面综合整治,确保辖区环境得到明显提升,以畅通、洁净、有序的城市面貌迎接第十一届全运会召开。
二、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全运”的中心任务和区委、区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围绕建委下达的环境综合整治的管理目标任务,北坦街道办事处城管委将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继续保持11年良好的工作作风,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加大管理力度,以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顺利开展,努力完成环境卫生提升年的各项任务。
三、2012年的工作计划
(一)制定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实施方案及奖惩方法
确定12年为环境提升年;实行领导干部检查环境卫生巡查制;制定环境综合整治标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路段责任制,对重点路段和地区进行“定人、定岗、定责任”,做到“责任到人、考核到人”,严格奖惩,制定检查方法及奖惩措施,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和水平。
(二)开展“无保洁盲区、无垃圾死角、无视觉污染社区居委会”和“无保洁盲区、无垃圾死角、无视觉污染街道办事处”创建活动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意见》精神,北坦辖区将积极开展“无保洁盲区、无垃圾死角社区居委会”和“无保洁盲区、无垃圾死角街道办事处”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环境卫生工作水平,使辖区环境面貌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三)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和配合机制
拓宽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渠道,辖区各社区成立环境卫生义务监督员队伍,及时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把群众的智慧运用到城市管理之中。让群众参与城市建设、管理的决策,达到群防群治的目的,唤起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主动关心和参与城市管理。
(四)加大市容市貌整治力度
大力开展市区道路综合整治,坚决有力地规范清理“八乱”现象。在此基础上,不断提高管理标准,实施精细化、长效化管理,开展示范达标路创建活动。大力整治非法乱涂贴行为,乱涂贴小广告清理工作列入社区保洁员工作职责,与清扫保洁工作一并考核,与个人工资待遇相挂钩。大力规范户外广告、阳篷雨披等沿街临时设施,对违法设置、设置不规范、陈旧破损等影响市容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整治,营造亮丽街景。大力整治违法违章建筑,继续抓好对重点道路和重点小区的整治,拆除道路两侧、小区周边、小区内部的乱搭乱建,同时与后期综合治理相结合,做好后期的环境美化和老城提升工作,使城区道路更加通畅,小区环境更加怡人。大力整治违规占道行为,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强化城管执法岗位目标责任制,切实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坚决取缔店外占道经营和流动经营行为。着力取缔无证洗车、修车店,规范其经营活动,杜绝违规占道修车、洗车及占道售车现象。继续坚持早、中、晚一日三次日常巡查,以常规、常态的方式加强对城市的日常监管,克服运动式管理的缺陷,实现长效管理的目标,进一步巩固环境综合整治效果。
(五)加大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力度
保洁员继续坚持一天两普扫,其余时间拣扫,保证全天在岗。做到无垃圾堆积过夜,无卫生死角。垃圾、粪便收集清运全面密闭化。要督促沿街门店业主搞好门前卫生,利用早晚人流量少时段组织门店业主冲洗地面。要落实社区、单位的卫生保洁制度及居民楼幢的垃圾收集清扫工作,提高二级环卫工作质量。做好道路洒水作业,对辖区道路进行一日两冲刷。严格按规定要求操作,力求达到路面无沙土、无扬尘、无积水。要结合重要节日和庆典活动,组织开展全市卫生大扫除,清除卫生死角。
(六)继续做好铁路沿线整治工作
全力做好标准段综合整治工作,对巴黎花园等已整治项目进行再完善、再提升,打造沿线环境整治新亮点。
(七)继续做好亮化工程管理工作
进一步加大亮化工程建设力度,把亮化工程与北坦特色结合起来,提升亮化的规模、档次和品位。加强对已建成亮化工程的管理,规范重大节日和庆典活动亮化管理工作。做好亮化设施的管护工作,防止损坏和被盗,保证市区夜景正常亮化。
(八)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继续配合区级城市管理信息平台网络建设,配备专人值守,成立应急处置队伍,实行数字化、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认识,积极协调和解决好数字化城市管理在发展中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努力促进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九)加强棚户区改造施工队伍(工地)管理
积极配合区旧城改造指挥部开展工作,特别是安全施工及环境卫生问题,加大对辖区在建工地的安全检查力度,敦促工地施工单位的安全维护工作,建立健全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网络,实施监管联动,加大对违章工程的管理和执法力度,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加强对施工工地围档、扬尘、撒漏的管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十)继续加大河道疏浚及城区防汛工作
对小区内地势低洼、下雨积水的地段进行实地勘察,请专业人员查看防汛排水现状并提出可行方案,对存在隐患的地方要重点圈治,保证井盖无失、下水道疏通、排水河道无淤积;对低洼地面、破损路面进行整修填补或积水疏导,保障汛期安全度过。
(十一)重视园林绿化和环境保护工作
继续抓好美国白蛾的消杀防治,建立扎实有效的防控体系;对现有的绿化植被加强维护保养,搞好新建小区的绿化工作,实现绿化率达标;配合环保部门对热电厂的废弃排放进行监管检测,确保排放达标;同时加大对热电厂周边道路的喷洒力度,及时净化空气。
(十二)继续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进一步加大爱国卫生运动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不断提高居民群众爱护环境、参与环境建设的积极性。通过社区义诊、送医送药上门、科普卫生课堂等形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方便社区民众。
一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总量减排与工业污染防治。
1、总量减排实施了严格的责任制。在修订20*年总量减排计划的同时与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属以上企业签订了64项《污染源限期治理责任状》和《20*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截止目前,64项责任状减排项目已完成30项,占减排项目总数的47%,完成总量减排1533吨,其它34项正在进行当中,有望12月中旬全部完成。为推动结构性减排,关闭了建昌县、辽宁渤海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小造纸企业。强化了总量减排档案建设,召开了3次由相关人员参加的总量减排档案调度会,认真指导全市总量减排档案建设。
2、工业污染防治。认真做好排污许可证的发证、年审及换证工作。上半年市属以上排污企业换发排污许可证28家,年审排污许可证20家,发放排污许可证4家。
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督检查,提高排污企业的排污达标率。先后18次对排污企业进行检查。对污水处理厂不按规定处理污泥的问题、锦西钢管有限责任公司废乳化液未经处理排放环境等问题,均提出了整改意见。
加速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安装进程。制定了20*年度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安装计划。3次组织16家重点排污企业召开了安装在线监测设施调度会。参加省统购的15家企业已有12家企业的在线监测设备已到位,预计7月初安装完毕。
(二)水污染防治。
完成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修改方案。在20*年市政府常务会通过的保护区的基础上,又重新划定了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修订了《*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我市城市饮用水源地包括乌金塘水源地、平山水源地、兴城河水源地、烟台河水源地、曹庄水源地、高桥水源地、塔山水源地、建昌自来水公司水源地、绥中自来水公司水源地、杨家杖子开发区水源地、龙源水源地共11个水源地,共有一级保护区63.77km2,二级保护区278.02km2。
向省局提出了关于调整我市水质监测断面的报告。根据《辽宁省跨行政区域河流出市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及补偿办法》(讨论稿),按照这个办法对我市很不利,为此,向省局上报了关于调整我市监测断面的报告,提出了建议:连山河、五里河属于季节性河流多数天数无水,建议不纳入目标考核范围。同意将大凌河建昌段王家卧铺断面、兴城河红石碑入海口断面,纳入考核范围。
组织开展了水源地安全大检查。5月份,对乌金塘水源、平山水原,杨家仗子开发区水源,建昌水源进行了安全大检查检查。从检查来看乌金塘水源、杨家仗子开发区水源、平山水原保护区水质良好,但宫山咀水库一级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依然存在,排污口还没有取缔。
(三)大气污染防治。
截止6月30日,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177天,超标4天,达标率为97.7%,比去年同期提高3.2个百分点。组织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活动,截止到4月15日,在150天的专项整治活动中,全市先后出动执法人员2*5次,车辆776台次,对全市218台茶浴炉、209台窑炉、461台供暖锅炉以及82台工业锅炉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供暖单位除尘设施不正常,加碱或加碱不足等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要求。此外,5月初我们还对连山、龙港、兴城的部分茶浴炉冒黑烟情况进行了随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上半年完成了9128辆汽车检测任务,占全年任务量的65.2%,达标率为90%,对未达标的车辆进行了限期治理和处罚。
(四)建设项目监督管理。
坚持以环境容量、群众意愿、国家法规为前提,突出保重点,压缩规模小、污染严重的项目为原则。上半年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32项,其中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13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16项,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的3项;这些项目总投资15.4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0.68亿元,占总投资的4.4%。此外,全面落实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制度,积极协调、主动配合上报国家及省管项目的审核、审批工作8项(1000万吨炼油、5000吨煤码头等),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和办事程序。上半年全市完成建设项目环保验收17项,总投资6.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0.18亿元,占总投资的2.9%。
积极推进规划环评工作,完成了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的审查,目前正协调八家子开发区规划环评,高新园区审查后的遗留问题、北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评。打鱼山园区规划环评已获省局审查通过。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执法。深入建设项目现场90余次,制作行政调查笔录26份,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市供暖处、渤海水泥、*岛港集团公司下达了处罚决定,共计罚款26万元。配合辽宁省碧海环境保护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营口市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公司对锦西石化公司汽油质量升级工程、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兴城刘台子风力发电场项目实施环境监理。对*岛百盛钛业有限公司2000吨/年四氯化钛项目、*岛市天然气储配站改、扩建项目等十一家企业的建设项目进行了环境监理。
(五)固体废物与放射源管理。
全面开展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调查工作。摸清我市涉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重点行业共有51家。17类重点行业和排放源我市占10类。组织对全市危险废物焚烧工业企业进行了排查。
为奥运安保工作,组织人员对全市产危废企业19家、利用危废11家进行了全面检查。对19.38公斤的废弃危险化学品进行了集中处置。目前还有95792克正在办理中。
严格危废废物转移审批。半年以来,共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56份,审批转移危险废物23217.7吨,其中向省外转移909吨。
完成了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工作。对我市近100多家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了排查走访,共上报申报登记表21份,摸清了我市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的基本底数,建立了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管理数据库。
为了确保奥运期间放射源安全,与20家涉源企事业单位签定了辐射安全责任书。制定了辐射安全应急预案。收储了7枚废弃的放射源。组织中石油锦西石化分工司办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还有4家正在办理之中。
(六)环境应急管理。
调整上报了我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构,结合20*年环境应急管理情况和20*年各级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下发了《关于做好20*年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环保局制定和完善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放射源使用单位和产生、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制定了应急预案。
完成了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构成员通讯联系网络建设,网络涵盖了我市辖区内的重点风险源企业、各使用放射源和产生、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调整补充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
协调处置2起突发环境事件。上半年,我市辖区内共发生了2起突发环境事件。一是在2月21日上午10时20分左右,在102国道周流河段锦化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液碱运输车发生了翻车事故,造成了24.1吨液碱全部泄露。二是4月27日,绥中县小盘岭金矿尾矿库发生了溃坝事故。接到报告后,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应急监测、应急处置分队迅速行动,使事件得到了妥善处置。
结合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奥运“反恐安保”演练的机会,组织了市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从启动应急预案、总指挥下达任务、到队伍的集结、协调、事发现场的监测与处置等环节进行了综合演练。
(七)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及定量考核。
完成了20*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及定量考核工作。召开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准备会,协调市建委、公安局、统计局、规划局、水利局、卫生局、发改委、经委、医疗垃圾处理中心等部门和单位,进行了统计编报和汇总。20*年综合得分72.82分,较2006年度的68.*分提高了4.74分,在全省14个地级市中的综合排名第7位,与上年度持平。
指导兴城市完成了20*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兴城市的综合得分42.53分,较上年度39.72分提高了2.81分,在全省17个县级市中的综合排名较上年度的第14位下降到第15位。
(八)环境监察和专项整治。
1、加大了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现场检查和监管力度。一是重点对锦化化工集团热电厂烟尘超标问题、锦西石化分公司不正常使用环保措施造成小南河油污染问题、*岛锌厂烟尘二氧化硫超标排放问题以及兴城东华机械厂精铸公司未经环保审批擅上项目等问题依法提出了立案处罚,同时,对锦化机集团加热窑炉烟尘、恶臭污染等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二是重点清查了市属企业长期遗留的厂中厂问题,依法对化工、化机厂院内没有环保审批手续的恒星硅酸钠厂等两家玻璃水生产企业下达了停产通知,对兴城东华机械厂擅自出租车间无手续生产四氯化钛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实施了断水断电。三是对国家和省控重点企业环保设施和治理工程开展了环境监察系数考核工作。
2、认真开展环保后督查工作。对03年以来我市处理的重点环境案件,包括国家和省转办的案件进行了认真排查,确定了28件案件为我市后督察重点案件,建立了后督察台账,召开了各县市区后督察工作动员会,组织各县区对辖区内所涉及后督察重点企业开展了全面排查,制作了详细的影像资料。对存在问题的*岛锌厂西区污水直排入海,东铜冲渣水泄漏问题;建昌虹源及宏跃矿业有限公司污水排放问题以及龙港区天成化工和四星药化气味及污水排放问题,分别下达了整改通知。
3、加大烟尘整治力度。一是出动人员1600余人次对市属取暖锅炉开展了重点检查。对不正常使用环保设施的光明供热站、新远物业公司、正业物业供暖、龙港区经贸局等供暖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对存在问题的民安供暖、天正供暖等及时提出了整改要求。二是强化了晚饭后对城区茶浴炉监督稽查。先后对泓源达洗浴、海兴温泉洗浴总汇、天湖大众洗浴中心等15家冒黑烟单位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三是严厉打击公路两侧冒黑烟现象。重点对高速公路、102国道、高桥至虹螺蚬、锦葫路、连山区至杨杖子等公路两侧开展集中检查,依法对金铭碳素厂、宏业人民浴池冒黑烟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对连山区化工厂对氯苯氨分厂、立增机械加工厂、高速公路塔山服务区等下达了整改通知。
4、强化了水源保护。以乌金塘水库、平山水源、六股河流域、兴城河水源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选矿行业专项整治及严厉打击非法排污企业。全市共出动执法车辆500余台次,执法人员1700余人次,立案处罚5件。取缔非法选矿厂10家。一是组织各县区对水源流域内企业开展全面摸排,全面掌握企业底数。目前我市各水源流域内共有企业168家。二是开展了大规模的监督稽查。先后重点检查了70余家企业,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对存在问题的兴城华茂选矿厂、建昌李亚林选厂、腾达矿业、付敬春选厂、杨效乡东山选矿厂、台集屯宝林选矿厂等21家企业都以书面形式转给相关部门及县区处理。三是继续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各县区对环保设施不完善的尾矿库全部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于6月30日前完成整改任务,确保汛期安全。
5、加强对氧化钼、医药化工、冶炼等重点行业的现场检查。依法对兴城海洲药业有限公司无环保审批手续非法排污行为、虹京钼业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环保设施行为依法提出了立案处罚。并对环保设施存在问题的建昌县宇龙矿冶有限公司、金盛冶炼厂、龙港区锌达实业有限公司、绥中瑞合糠荃有限公司等当场提出了整改要求。
6、加强噪声整治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了中、高考期间噪声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市实施静音工程。一是周密筹划,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做到市、区两级环保部门上下联动。二是深入现场,摸清底数,合理分工。三是严格夜间施工审批,中、高考期间未批准一起夜间连续施工申请。四是主动出击,严格执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开展重点检查,坚决打击夜间违法施工行为,及时制止绥中二建、*岛建安公司等违法施工行为20余起。并依法对中冶京唐一公司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五是高考当天,派人进驻我市高考指挥中心,随时准备处理考场周围环境突发事件。中、高考考试期间未发生一起噪声干扰事件。
7、强化了对“三河”排污状况的监督检查。年初,就将“三河”两岸企业的检查纳入到全年工作计划,每月提交检查报告,对五里河的检查结果每月上报市政府督察室。通过检查,2月份针对锦化集团九号复线出现泄露,部分污水直排小南河行为,做到了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九)生态保护和清洁生产。
成立了*岛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启动了*岛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和建昌县生态县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推进了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工程,兴城华元牧业有机肥厂、建昌县喇嘛洞镇敬华有机肥厂有望下半年投入生产,生产后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以推广。积极推进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建昌县魏家岭乡、绥中县沙河乡创建的1000吨有机食品加工基地于5月份通过了有机食品基地的认证,获得了认定证书。制定了《*岛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了兴城岛乡等9家单位为省级环境优美村、镇的上报工作。
积极推进全市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完成了锦西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锦西石化分公司等3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按照省局要求,重新确定了锦西铁路洗罐站、*岛市食品公司等十七家企业为我市20*年重点清洁生产企业。
进一步协调和督促“十一五”期间我市15个碧海行动计划工程建设项目的落实工作。对全市废水排放量在100万吨/年以上的直排海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对新区3万、老区7万吨污水处理厂加氯装置未按设计要求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情况,下达了限期整改。
(十)政策法规及环境。
上半年对环境违法行为立案28件,处罚22件,送法院强制执行案件6件;完成人大、政协议案提案22件,截止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见面率100%,满意率95%。接待68件,处理率100%,结案率98%。在案件的处理中,严格做到重点案件不放松,特别是对影响面广、领导和群众都关注的案件,责成专人负责一抓到底。拟制完成了《*岛市环保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及制定说明书,已上报法制办进行审核。
(十一)环境宣传教育。
环境宣传教育主要以污染物减排、饮用水源保护、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等工作为宣传重点,在各级媒体上发表宣传报道104篇。以“6.5”环境日为契机,开展了宣传板巡展和签名活动;在《*岛日报》刊登了“绿色奥运环保先行”的主题文章。积极开展了“绿色系列”创建活动。组织曙光小学、绥中利伟高中等5所省级绿色学校校长参加了省宣教中心举办的“绿色学校校长论坛”。
(十二)环境监测。首次完成省、市、县三级监测联动模式,使投资189.3亿元的锦西石化1000万吨炼油项目得到了高标准的监测保障。完成了6起应急监测保障任务。
(十三)污染源普查。自*年10月份成立*岛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以来,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培训专业技术人员487人。截止5月31日,共清查出污染源4563个,填报21729家基层表,入户率100%,高标准完成了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初报任务。
(十四)机关作风建设。上半年我们重点加强了机关素质能力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一是组织科以上领导结合岗位分工每人为机关全体同志讲一课;二是组织了第二届全市环保系统乒乓球比赛;三是结合建党87周年举行了文艺汇演;四是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重点抓了办公秩序、环境卫生、值班值宿、车辆管理、伙食保障等一系列制度的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难度还很大,问题比较突出。污水处理工程还有部分没有动工;钼冶炼改造只有5家在进行改造,其余11家还在观望之中;中冶*岛有色金属集团公司东铜二氧化硫改造项目处于半停顿状态。
二是部分企业超标排放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茶浴炉偷着烧煤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冒黑烟的现象时有发生;环保设施不运行,直排问题还很严重,水源保护区内直排口还没有取缔。
三是一些建设项目未批先建,不执行“三同时”制度问题仍然存在。
四是农村面源污染日趋严重。农药、化肥、畜禽养殖、乡镇企业等对土壤、地下水、农村环境构成的污染防治任务异常艰巨。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抓好污染物减排工作。
一要抓好工程减排项目的落实,确保年底前完成任务。
二要加强源头控制,把污染物减排指标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新建项目不允许突破总量指标,对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实施“区域限批”。
三要继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烟尘整治及对城区内茶浴炉的专项整治工作,解决冒黑烟的问题。加大汽车尾气的监察力度,严格控制高污染农柴车进城,重拳打击“黑尾巴车”上路。
(二)继续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对水源地周边及上游地区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水源保护区内各种开发建设活动,取缔所有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
(三)继续推进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抓紧抓好生态市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生态功能区的划定。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协调县(市)区在乡镇设立环保机构,安排专人负责环保工作,防止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继续推进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工程,认真总结兴城华元牧业有机肥厂、建昌县喇嘛洞镇敬华有机肥厂的成功经验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四)加强固体废物和放射源的安全管理工作。7月1日起停止危险废物进出我市,确保奥运期间的环境安全。督促医疗垃圾处理厂加快改造进度。继续开展好辐射安全的管理工作。
(五)加大排污费收缴力度,做到依法全面足额征收。
服务举措要管用。服务要有具体的载体和措施。今年省里安排重点项目499个,其中不少是基础和能源工程,都是牵动全局、增强后劲的大项目,而且从整体和长远看,都有利于资源和环境保护。我们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一方面要严格把关,从源头上防治新的污染和破坏,一方面要改进审批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对应当上报国家环保总局审批的项目,要多汇报沟通,争取支持;对需要排污总量的重点项目,要列出明细表,及早考虑,多管齐下为重点项目腾出总量;对项目环评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单位,要督促其强化质量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
服务本领要增强。要善于发现、分析、解决问题,使各项工作呈现主动、事前、预防、积极的态势,使服务更前瞻、更周到、更优质、更高效。要多调研、多分析、多思考、多沟通,对突出的环境问题要了如指掌,对有效解决突出问题的措施办法要成竹在胸。要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积极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全面实行政务公开,转变职能,便民利民,提高效率。
服务氛围要形成。要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环保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服务科学发展的合力。要把新闻监督当作是对环保工作的支持,把握好、引导好有利于推动环保工作的舆论导向,加强环保基本国策和环境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营造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社会氛围。抓好环保系统内部的协调联动,强化大局意识,用服务发展的成效体现大家共同的成绩。
以维护环境安全为目的切实推进城乡环境治理
着力解决影响群众的突出问题。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环保工作的着力点,逐件落实,限期解决,依法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促进社会安定有序。决不能敷衍应付,也不能久拖不办,更不能因处理不当激化矛盾而导致。重点是整治涉铅企业污染等影响水源、危害群众的突出问题。认真做好市、县(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中确定的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内河污染、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餐饮业油烟污染、机动车排气污染、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扬尘污染等扰民问题。按照建设海峡西岸新农村的要求,制定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抓好土壤有机污染调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村家园清洁活动,推进农村沼气工程建设。加强生态保护和矿山环境整治,着力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队伍的作用,加强对农村环境保护的协调和监督。
着力营造优美舒适人居环境。厦门、福州、泉州市要巩固和发展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果,漳州市要争取尽快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验收,其他设区城市和有条件的县级市也要积极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继续推进生态市、县(区)和生态示范区建设,根据《*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及其《实施意见》,制定实施市、县(区)生态建设规划,分年度落实生态建设项目。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监督和管理,完善建设规划,提高保护质量,形成规模效应。大力创建绿色社区,推进环境优美乡镇、绿色学校和绿色家庭创建,鼓励创建环境友好企业。协同有关部门把环境保护作为社区、村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使生态文明理念成为人们共同的价值取向,成为全社会的行为规范。
着力加强环境安全监督管理。一是切实整治环境安全隐患。“祸患常积于忽微”。要居安思危,防患未然,进行经常性的环境安全大检查,建立比较完善的省、市、县三级环境安全隐患数据库,加强环境风险评估和预警体系建设,做到心中有数、及早应对。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单位要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整改,定期验收,对整改不到位、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停产整治或者搬迁、关闭。二是健全辐射环境安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辐射工作许可制度,加快省放射性废物库扩建工作。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在人员编制和经费方面提供必要保障,建立辐射环境监管监测网络。制定实施全省放射源安全管理规定,建立放射源数据库,督促所有用源单位对使用的每一个放射源都落实严格的管理措施,定岗、定员、定责管好用好。三是强化危险废物监管。推动《*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尽快出台。完善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场和厦门、泉州、漳州、三明市医疗废物处置场运行工作,莆田、南平、*、宁德市及武夷山市要按国家规划建成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严格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和经营许可证制度,对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
着力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围绕海洋强省的部署,加快全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工作,加强入海排污口的监督管理,推进重点海域和江河入海口环境整治。协助海洋渔业部门加强指导监督,合理布局、科学规划海水养殖业,防止过密养殖造成近岸海域污染。协调各地分期在主要江河入海口和重要海湾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特别保护区,保护湿地资源和海洋生物多样性。加强近岸海域水质监测,弄清近岸海域污染成因,把握水质变化规律,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治和保护措施。
以服务环保中心工作为重点切实加强环境科技创新
增强环境科技支撑能力。一是制定出台我省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加强环境科技创新,对有利于消除污染、实现综合利用、保障环境安全的重大课题和先进实用技术,要优先组织并安排专项资金开展研究和推广应用。二是为环保中心工作提供有效服务和支撑,重点抓好闽江、九龙江流域上下游补偿机制,环保投入效益最大化,事关群众健康的敏感环境问题比如铅锌矿开采冶炼对群众健康的影响,发挥监测体系作用和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环保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地方立法等研究课题。三是强化环保科技基础平台建设,加强环保相关领域科技成果整合,抓好危险废物处置研发中心和有关重点实验室建设,完善环保科技项目库,提高环保科技含量。四是重视环保国际合作,提高对外交流水平。
加大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力度。要积极主动配合省经贸委制定实施全省循环经济推进计划,推动企业加快节能降耗的技术改造,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提倡企业循环式生产,促进产业循环式组合,推动区域循环式发展。要切实抓好福州马尾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青口汽车城生态工业园区、三钢集团生态工业园区、厦门鼓浪屿循环经济实验区、德化县域循环经济试点、南平炉下镇循环经济实验区等循环经济试点项目。要继续培育不同模式的循环经济试点,通过典型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继续加强清洁生产审核。筛选、确定并公布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在石化、电力、造纸、啤酒、钢铁、建材等行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对污染物超标或超总量排放的企业要依法监督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对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要依法强制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鼓励扶持环保产业发展。积极服务和扶持环保产业的发展,制定鼓励发展的环保技术和产业名录,充分利用“6·18”和“9·8”等平台,促进项目和技术对接,提高环保装备制造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培育一批拥有知名品牌、核心技术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能够提供较多就业机会的环保骨干企业。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促进发展环保服务业,推进环境咨询市场化。
以削减总量为主线切实抓好区域和行业污染防治
总量控制目标要明确。中央和省里都把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两项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同节能降耗目标列为经济发展必须确保完成的约束性指标。国家确定我省2010年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42.4万吨、化学需氧量37.5万吨,分别要求比2005年削减8%和4.8%。虽然削减幅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由于我省基数小,“*”又是全面实施项目带动加快“海西”建设的关键时期,削减任务十分艰巨。去年全省减排工作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今年要完成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1.6%、化学需氧量减少1%的目标,难度更大。这是一项硬任务,没有什么退路,必须千方百计挖掘潜力,不折不扣确保完成。
削减责任措施要落实。省政府已与各设区市政府签订了总量削减责任书,明确各地总量控制目标和重大削减措施。各设区市也要抓紧签订县(市、区)长削减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区域和企业总量削减责任。排污企业要提高认识,增强减排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减排提高生产经营水平,通过减排增强综合竞争力,通过减排体现社会责任。把总量指标落实到行业发展规划中,依靠产业集聚和结构调整控制总量;把总量指标落实到区域发展规划中,依靠优化增长、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集中防治减排总量;把总量指标落实到流域保护规划中,依靠环保治理工程削减总量;把总量指标落实到企业的发展中,依靠节能降耗、清洁生产腾出总量;把总量指标落实到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中,依靠“以新带老”消化总量。对未按期分解总量指标、签订总量削减责任书、削减任务不明确和不能按期完成的地方,省里原则上将暂停审批其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环保手续。
排污许可监督要到位。结合国家部署的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摸清排污单位情况,建立和完善排污总量控制台账,形成统一、规范、完整的包括环境统计、项目审批、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监督性监测、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等内容的数据库,整合相关数据,实行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确保对各区域和企业排污总量做到心中有数,并定期对各区域和重点排污单位总量情况进行通报。加大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力度,重点是加强核发后的监督管理,抓紧研究制定排污许可证管理的相关规定,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共商加强排污许可管理的措施,争取各方面有利于加强排污监管的积极因素。督促每个排污单位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依法治理、处置或者委托治理、处置产生的污染物和废弃物,对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的要依法查处。
重点削减项目要加快。加大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力度。一是火电行业治理。对新(扩)建燃煤机组要求其按规定同步建设脱硫设施或者采取其他降低二氧化硫排放量的措施;对现役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硫项目如嵩屿电厂、湄洲湾电厂脱硫项目,要督促其按期建成并确保稳定运行;对列入国家关停小火电机组名录和核准新建项目要求关停的小火电机组,要配合相关部门责令其按期关停。二是非电行业治理。加强对钢铁、化工和水泥等行业的污染治理,确保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督促三化热电厂、青山纸业按国家要求时限建成锅炉烟气脱硫项目并确保稳定运行。三是排放废水企业整治。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者超总量排污的单位,要依法责令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责令其停产整治。对重污染行业中超标排放或者超总量排放的企业,要依法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削减排放量。四是能源结构优化。积极服务lng燃气电厂项目建设,促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减少污染物产生量。
区域削减工作要推进。各地要根据省政府下达的总量削减任务,全面推进区域污染整治。针对本地突出污染问题,制定实施治理计划,切实削减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其中,三明、*市要针对城区空气质量长期不达标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三明市要组织实施三钢转炉烟气治理和烧结机烟气脱硫、三化电石炉除尘系统改造和全厂粉尘无组织排放治理等项目。*市要加快城区周边水泥企业搬迁工作。福州市要加快闽清建陶业废气、废水污染治理,年底以前高速公路两侧一重山和闽清县城关周边的建陶业必须治理达标。配合推进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这是大幅度削减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效改善人居环境的治本之策。
以依法保护环境为根本切实增强环保监管基础能力
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一是确保执法工作及时、严格、有效。充分发挥全省环保110社会联动服务系统(环保12369投诉热线)的作用,及时处理环境污染、环境扰民和环境违法现象。高度重视环境受理和办理,把环境当作倾听民意、为民解忧的大事,完善工作规程,依法依规办理好群众来信来访。二是适时开展保障群众健康环保执法专项行动,针对各地实际、突出重点,不搞“一刀切”。对工业污染纠纷突出的地方要切实抓好工业污染治理,对养殖业污染严重的地方要着力推进养殖业污染防治,对矿业开采冶炼影响群众的地方要重点推进矿业整治。专项行动要持之以恒,一抓到底,取信于民,切不可一阵风、走过场。对违法行为要坚持原则、挺直腰杆、重拳打击,绝不姑息迁就,绝不以罚代处,绝不当“老好人”。三是加强对苗头性问题的分析和处理。增强环境执法前瞻性、预见性,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对敏感问题,要从基层抓起,依法处理好、整治好,切实防止矛盾上升、问题上交而造成工作上的被动。
按照数据准确、方法科学、传输及时的要求,强化环境监测能力。一是充分发挥现有监测仪器设备的作用。加强监测人员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培训,使用好、维护好、保养好仪器设备,充分发挥省环境监测体系一期、二期工程的作用,切实防止设备仪器闲置、老化和浪费。二是加快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用好省级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资金,加快省属各环境监测站的标准化建设。各市、县(区)也要争取本级财政预算内安排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力争年底前全省各级环保部门的环境监测站都通过计量认证,已通过认证的要巩固和提高。省和设区市级环境监测站要尽快通过国家标准化验收。三是完善全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以“网络健全、监测到位、资源共享、作用发挥”为目标,抓紧完善省及设区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中心、分中心,力争年底前各城市都建成空气自动监测站点,重点污染源监控点明显增加、覆盖面有效拓展、监控仪器正常运行,主要流域特别是重点地表水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建设明显推进。四是切实规范环境监测工作。调整并适当增加监测点位、频次,修改完善环境监测规范,关注群众呼吸的空气、饮用的水和身边内河沟渠的质量,做到及时、准确、全面、科学地监测并综合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变化趋势、排污情况。在重点流域的水质监测上,要重视各支流汇入主要支流、干流的交汇口和市与市、县与县交界断面水质监测,弄清污染来源。加强监测数据分析,定期召开环境质量分析会,发挥环境监测的作用。
按照权责明确、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要求,强化执法监察能力。要加快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完善执法装备,省环境监察总队要通过国家标准化验收,各设区市环境监察部门也要争取尽快通过省级标准化验收。要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稽查,健全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法定程序、权限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运用经济杠杆促进排污单位治理污染、改善环境。要积极协调各级财政把环保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保障环保部门工作经费特别是环保执法工作经费。
按照统一领导、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要求,强化环境应急能力。提高环境安全应急能力要从基层抓起。明确排污单位的环境安全责任,督促排污单位加强自身环境应急能力建设,防止发生环境安全事故。健全环境应急工作体系,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沟通汇报,争取当地政府保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配备现场应急环境监测、监察、信息传输仪器设备和通讯设备、防护装备,完善相关预案。提高环境应急能力,完善省和福州、厦门、泉州市环境应急监测车的监测仪器设备,漳州、*市年底前要配备应急监测车,三明、南平市要抓紧各项前期工作并在2010年底前配备。加强环境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妥善处理各种突发环境事件,保障环境安全。
以保障水源安全为核心切实加强重点流域整治
饮用水源管护措施要严格过细。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的水,是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是环保工作的重要任务。年内要全面完成建制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全省市、县和建制镇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总数将达400多个。对所有水源保护区都要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具体管理措施、责任单位和日常监管的责任人,依法管住、管紧、管好饮用水源,切实防止“以划代管、划而不管”的现象。搞好水源地“六查一分析”:一查本辖区内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个数、地理位置和所属水系,二查各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审批情况、审批部门以及是否处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三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分情况和有否标志牌、界桩、围栏、红线图,四查每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取水量、取水供水方式和服务人口,五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范围、面积和水质本底情况,六查每个集中式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个数、种类、位置、排污量、人为活动情况和上游水质状况、污染来源。在此基础上,对每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环境风险和生态脆弱性分析。制定实施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提出水源保护对策和污染整治方案,报请当地政府组织实施。重视地下水污染调查和防治,以地下水为饮用水的地区要落实好水质保护的措施。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根据水源保护需要适当增加监测频次,并及时向各级领导报告水源水质情况。
流域整治协调职能要认真履行。保护全省人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母亲河”,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母亲河”安全,饮用水源才能安全。省委、省政府把闽江二期整治工程继续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并要求进一步加大各重点流域整治力度。作为重点流域整治牵头部门,我们要认真履行好协调和监督职能,协同各地各部门全面推进整治工作,不辱使命、不负重托。要根据各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制定实施年度整治计划,落实整治项目,及时通报整治进展。省里主要负责组织跨设区市的闽江、九龙江、敖江和出省界的汀江流域整治工作,其他流域由所在地设区市负责组织实施。要加强调研和检查,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确保工作计划切合实际、主要问题找准抓对、治理措施有力有效、指导协调具体深入、监督管理切实到位。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抓手,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全面加强联防联控,全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向多因子、全方位、区域协同控制转变,进一步提高和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我市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实施阶段
(一)工作目标
通过5年的努力,区域大气环境管理机制基本形成,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能力显著增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下降,酸雨、灰霾等污染明显减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广大人民群众能呼吸到清洁的空气。
1.全面完成我市"十二五"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5.8%和14.5%。
2.热电、化工、印染、制药等重点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实现排气口与厂界双达标。
3.建设完善城区机动车排气检测和监管体系,机动车年审排气污染同步检测率达到100%,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4.城区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70%以上。
5.城区餐饮业油烟净化装置配备率达到100%,建立运行维护制度;城区所有建筑工地现场施工达到扬尘控制要求。
6.农村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基本杜绝秸秆野外焚烧现象;"烟尘控制区"建成区覆盖率达到100%;完成省下达的绿色矿山创建任务,需治理与修复的废弃矿山治理率达到98%以上。
7.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6.5%,平原地区林木覆盖率提高到18%,城市(城镇)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5%以上。
8.大气复合污染监测和预警体系建成投运,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体系逐步完善。
9.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分别下降11%、10%,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下降10%、5%。酸雨率和酸度均有所下降,灰霾天气出现频率有所下降。
(二)实施阶段
1.启动推进阶段(2012-2013年)。编制蓝天行动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初步建立区域大气环境管理与协调机制,全面开展区域空气污染治理工作,完成年度大气污染物减排任务;编制并实施区域大气复合污染监测体系建设方案,逐步建立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到2013年,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进一步健全,大气环境污染防治能力得到增强,环境空气质量趋于改善。
2.深化成效阶段(2014-2016年)。巩固和深化区域空气污染治理成果,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大气污染重点问题基本解决,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酸雨、灰霾等污染明显减少。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1.优化工业规划布局。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实施"退二进三"、"腾笼换鸟",按照"集聚、提升、淘汰"的调整原则,及时搬迁、淘汰对城市大气污染严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高污染企业。同时,严格限制在城市主导上风向建设热电、水泥、印染、化工等废气高排放企业。
2.加快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废气污染整治。以杭州湾工业园区、道墟化工小区为重点区域,以医化、农化、染化行业为重点行业,推进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有机废气排放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有机溶剂使用量。同时,加强对有机废气的收集,增强废气净化效果,做到污染物排气筒排放浓度和厂界浓度双达标。所有印染企业必须在2012年底前完成定型机废气整治并确保稳定运行,化工、医药、农药、印刷、家具(玩具)制造、喷漆、涂料、塑料、橡胶以及合成革等行业在2015年底前完成有机废气整治。
3.加强热电企业脱硫脱硝设施建设。新建和在建燃煤发电机组、热电锅炉同步配套建设高效除尘、脱硫和脱硝设施。到2014年,现役35吨以上燃煤锅炉烟气完成炉外脱硫、SNCR法(或SCR法)脱硝改造并通过168小时验收,设施投运率达到95%以上,综合脱硫率与脱硝率分别达到80%和60%以上,并完善CEMS仪表、建立健全DCS系统。推广应用工业袋式除尘技术,在城市及近郊,工业锅炉和热电厂采用布袋等高效除尘技术,提高除尘效率。
4.加强水泥行业大气污染整治。到2015年,全市所有水泥厂(含粉磨站)、水泥制品厂生产设备排放的粉尘及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均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
5.控制工业锅炉窑炉污染。所有工业锅炉窑炉使用单位都要配备符合要求的污染治理设施,采取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禁止直接使用含硫量超过0.5%的煤炭。鼓励4吨/时(含)以上、20吨/时(含)以下的燃煤锅炉逐步分批进行清洁能源改造或煤气化、水煤浆等其他洁净燃烧技术改造。
6.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结合强制性淘汰改造新三年行动,强化重污染项目淘汰改造力度,进一步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同时,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关闭石灰窑土窑和不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采石生产企业,淘汰工艺落后的生产稀释剂、涂料、油墨、黏合剂等小化工企业和污染严重的铸造冲天炉、单段煤气发生炉等生产工艺及设备。2012年底前,淘汰综合电耗大于200千瓦时/千克的多晶硅产能和窑径3.0米以下的水泥磨机(生产特种水泥的除外)。
(二)实施绿色交通物流工程
1.强化对机动车排气检测站的运行管理,在用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与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同步检测率达到100%,经检测、抽测排气不合格的机动车实行强制维修。
2.2012年底前,完成全市现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达到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新建加油站、储油库按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建设。
3.按要求做好符合国家第三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的供应,建立完善车用燃油清净剂管理制度,完善油品供应市场监管体系。
4.按国家规定的阶段排放标准开展新车注册登记管理,同步开展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审核发放工作。
5.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开展"黄标车"区域限行;制定出台高污染车辆淘汰补助政策,加快黄标车淘汰步伐。
6.构建快速便捷的交通系统。加快建设以城市为中心的快速便捷的交通系统,优先发展大容量的城市公共交通,加强枢纽场站衔接,完善区域交通网络,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减少因道路拥堵造成的机动车排气污染。鼓励发展和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汽车,大力推进公交车、出租车、驾校教练车"油改气"工程,探索建立可持续的电动汽车商业运营模式。
7.发展"绿色"物流。加强对码头货物装卸、物料堆场、化工原料储罐的管理,大力整治相关的粉尘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强化对低速货车和非道路机械的环境管理,督促物流企业使用绿色环保标准的货物运输车,规范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制度,减轻因交通运输及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
(三)实施城区蓝天工程
1.推行清洁能源。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终端能源消费结构。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逐步扩大禁燃区范围,大力推行以清洁能源替代燃煤锅炉。到2015年,完成规划建成区内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城区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70%以上。
2.防治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建立协调监管机制,强化城区扬尘污染控制,城区所有建筑工地实施封闭化管理,严禁敞开作业,采取洒水、覆盖以及工程车辆出入口设置冲洗设施等防尘措施;建筑拆迁必须采取边拆边洒水作业方式,及时清运拆迁建筑垃圾等防尘措施。
3.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城区内排放油烟的所有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建立运行维护制度,按要求定期对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清洗,确保油烟达标排放。油烟排气筒朝向和高度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城区内的居民住宅或者以居民居住为主的商住楼内不准新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
4.开展服装干洗业污染治理。从事服装干洗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洗染业管理办法》。新(改、扩)建干洗店应当使用具有净化回收干洗溶剂功能的全封闭式干洗机。现有洗染店使用开启式干洗机的,必须限期更新为全封闭式干洗机或进行改造,增加压缩机制冷回收系统,强制回收干洗溶剂,实现达标排放。
5.整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废气。采取适当方式对工业企业的污水治理设施和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所产生的恶臭废气进行收集和净化。逐步开展垃圾填埋场废气治理,采取气体导排、处理和利用措施及除臭措施,并达到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加强垃圾焚烧设施的废气治理设施建设,确保废气治理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并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6.大力控制地面和道路扬尘。积极开展植树造林,提高城乡绿化水平,减少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地面。加大道路和地面的改造投入,逐步改造低质材料路面,减少道路扬尘。建立城乡一体的道路路面保洁制度,有效控制城郊道路扬尘。
(四)实施农村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1.鼓励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力争到2015年,基本形成秸秆还田和多元利用的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2.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等农作物废弃物。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强部门分工协作,严格执法监管,建立健全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的长效管理机制。对省环境监测中心遥感监测发现的秸秆焚烧点,要及时响应,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3.加强烟尘控制。继续开展"烟尘控制区"建设,建成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城郊结合部、铁路、高速公路以及国道、省道两侧1000米范围内的区域要全面创建"烟尘控制区",各类炉窑灶排放的烟尘、粉尘和林格曼黑度均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4.控制农业氨污染。大力开展化肥农药污染防治,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增效技术,引导农民科学施肥,着力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农田化肥施用量,减少氨逸出和挥发。
5.防治矿山开采污染。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程,努力减轻矿山开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严格控制矿山开采、加工作业、废弃物堆放、矿石装运过程中的粉尘排放。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应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相关要求。按期完成省里下达的绿色矿山创建任务,到2015年,符合创建条件的生产矿山90%以上建成绿色矿山。
6.加快推进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深入开展以"千矿整治"为载体的废弃矿山治理工作,加强露天开采矿山的边坡整治、复垦、复绿及景观修复,使矿山生态环境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到2012年,全市需治理与修复的废弃矿山治理率达到95%以上,2015年达到98%以上。
7.大力实施森林碳汇工程。到201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6.5%,平原地区林木覆盖率提高到18%,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5%以上。
(五)建设大气复合污染监测与评价体系
1.建设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在现有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和气象监测系统的基础上,优化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位,选择性增加大气臭氧、细颗粒物、一氧化碳、有机污染物、大气能见度和灰霾等监测设备,到2013年,基本完成区域大气复合污染监测体系建设,到2015年,根据省政府要求,完成监测站位建设工作。
2.提高特殊污染因子的监测水平。加强对污染源大气特殊污染因子的监测能力建设,全面掌握全市大气污染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等特殊污染因子,为污染治理、事故处置及制定恢复措施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3.完善空气质量评价体系。利用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深入研究区域大气复合污染及其传输特征和危害。完善空气质量评价体系,把臭氧、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有毒有害废气等因子逐步纳入城市空气质量评价范围,使空气质量评价结果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4.逐步开展低能见度和灰霾等天气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工作。建立区域大气能见度、灰霾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根据低能见度对经济社会活动的影响程度和灰霾天气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程度,逐步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动态调控不利气象条件生成区域的社会生产和区域交通等活动,尽量降低低能见度和灰霾天气的危害性。防范突发性大气污染事件,对突发性大气污染事件实行统一指导、分级响应,协调处理突发大气环境应急工作。
四、保障措施
开展蓝天行动,事关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维护,事关生态文明建设,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合力攻坚,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蓝天行动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市委分管杭州湾工业园区常委、市政府分管环保工作副市长任副组长,发改、经信、公安、监察、财政、环保、建设、交通运输、农林渔牧、城管执法、服务业发展、建管、国土、工商、气象、"两区"等部门和单位及相关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环保局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牵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对领导小组研究部署的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定期组织绩效考评。同时,市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督促工作进度,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落实目标责任
明确乡镇街道、"两区"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完善措施,抓好落实,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政策落实到位、工作责任到位、资金保障到位,进一步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大气污染防治机制。该项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对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由市蓝天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年对各有关责任部门、相关乡镇街道、"两区"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未按要求完成年度任务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对瞒报、谎报工作进展情况,整改不到位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每年安排蓝天行动工作先进奖励经费50万元,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严格环境管理
1.严格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国家和省的总量控制要求,通过排污许可证形式将总量控制指标分解下达到排污单位,建立和完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制度,做到持证排污、依法排污。有大气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的排污单位,必须如期完成减排任务。
2.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加强大气污染源头控制。从空间环境准入、总量环境准入、项目环境准入入手,完善环境准入制度的决策评价机制,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严格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管理,加强建设项目的执法监督,从源头预防大气污染。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新(扩、改)建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要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加强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医药、化工、印染等重污染项目的审批管理,严禁化整为零,违规审批和建设。市区禁止建设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火电厂。建立产业转移的环境监管机制,防止将重污染行业转移到农村地区。
3.严格执行相关法规标准,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大气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和标准,强化环境法治,继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城管执法责任制,并将处罚信息纳入信用评价体系,作为企业资信评价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