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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非标准审计报告占全部审计报告的比例看,最近三年呈逐年递减的趋势,2000年为14.48%,2001年为13.38%,2002年为13.36%,表明上市公司审计整体质量逐步向良性,上市公司更加重视注册师提出的调整或披露建议。
从非标准审计报告与上市公司质量的关联度看,非标准审计报告在较大程度上向会计报表使用人传递了上市公司存在的风险,如沪市67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公司中,有43家出现亏损,比例达64.17%.从2002年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质量看,绝大多数审计报告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但仍有不尽人意之处,主要表现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比较混乱,以强调事项代替发表意见的现象比较突出;一些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将会计报表存在的错报混淆为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个别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则与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相混淆,上市公司违反会计准则和制度的事项,没有被清楚地揭示出来。
下面,我们针对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和存在的进行,并提出如何确定恰当的审计报告类型。由于一份非标准审计报告可能涉及多个事项,为分析方便,我们对所有重要事项进行了归类,并假定当上市公司存在其中某一重要事项时注册会计师如何考虑出具审计报告。
一、持续经营
(一)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的持续经营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或情况主要有:(1)对外担保金额巨大,超过净资产,其中有些担保已经逾期,面临着巨额诉讼;(2)存在大量到期债务和对外担保产生的连带责任,面临中小股东的民事诉讼,主要经营性资产处于被抵押、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中,难以获得正常的商业信用,缺乏流动资金解决债务问题;(3)长短期借款金额巨大且已经逾期,拥有的土地、房屋、设备等已作抵押;(4)虽然从银行取得巨额贷款,但公司仍然存在着经营风险;(5)各项财务指标全面恶化,缺乏外部财务支持,面临各种诉讼风险;(6)主营业务处于转型阶段,产业结构调整未完成,出现重大经营性亏损;(7)将主营业务置换出去,而从事房地产开发所取得的土地尚处在拆迁阶段,具有较长的开发周期,完成置换后的主营业务收入具有重大不确定性;(8)主营业务仍在正常进行,但主营业务利润主要由应收款项转回所致,具有获利能力的资产极少,净资产和未分配利润为负数;(9)主营业务萎缩,本年度出现重大亏损,如不能在短期内有效消除,将直接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10)营运资金较上年增加,股东承诺注入新的资产,以改善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11)充分披露了公司及集团能否获得最终控股公司及机构的财务支持,如果不能获得财务支持,公司及集团的持续经营将受到影响,某些资产的变现价值大大低于资产负债表中所列的数额,而非流动资产及负债则会重新归类为流动资产及负债,并可能导致公司及集团产生额外的负债;(12)合并净利润为负数,每股净资产低于每股股票面值,如果不能进行有效的资产重组,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13)处于全面停产状态;(14)由于对方违约,公司向法院起诉对方承担损失,虽后来达成和解协议,但工程项目不能按时完工,2002年度仍处于停产状态,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15)存在逾期借款、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如果银行强制还款,以及发生或有负债或承诺事项,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16)注册会计师提请关注上市公司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或情况主要有:(1)出现巨额亏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主要资产被抵押;(2)出售了绝大部分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资产,导致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度萎缩,并出现较大亏损,能否持续经营取决以后的资产重组;(3)短期债务偿还压力较大,且有大量担保诉讼,如在短期内无法消除,将直接影响持续经营;(4)主营业务极度萎缩,正常经营所需的资金极度匮乏,且陷于标的金额巨大的对外担保诉讼和债务诉讼之中,拥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房屋、土地使用权均已被抵押;(5)控股股东占用资金金额巨大,如不及时偿还,将对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影响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或情况主要有:(1)连年亏损,净资产为负数,存在大额的逾期借款和对外担保,涉及多起诉讼案件且金额较大,主要资产已抵押或被查封,个别子公司歇业;(2)出现巨额经营亏损,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经营活动已陷于停顿状态,已无力偿还到期的债务,且未有债务重组计划;(3)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和第三方提供巨额担保且大部分逾期,银行长短期借款逾期,本年度亏损数额巨大,净资产为巨额负数;(4)严重资不抵债且亏损巨大,难以偿还到期债务本息,控股股东欠款数额较大且无进一步还款计划,存在数额巨大的诉讼及担保事项,拥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及大部分固定资产被抵押;(5)所有者权益为负数,已严重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存在大量诉讼,大部分业务已停止经营或不能产生现金流量;(6)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巨额资金,导致资金枯竭无法正常经营,由于对外提供担保,银行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审计报告存在的问题
从审计报告类型看,大多数注册会计师在无保留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提及持续经营,也有一些注册会计师以保留意见提及持续经营,少部分注册会计师以无法表示意见提及持续经营。根据我们掌握的信息,许多上市公司表现出的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或情况并不存在显著差异,在会计报表中对持续经营问题的披露也不存在显著差异,但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类型却差异很大。例如,一些上市公司严重资不抵债,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存在大量诉讼,大部分业务已停止经营或不能产生现金流量,且没有切实可行的改善措施,有的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有的注册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有的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类似的事项在不同的注册会计师得到不同的审计报告类型,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不同的注册会计师得到不同的审计报告类型,甚至在同一注册会计师得到不同的审计报告类型,或上市公司在不同的会计期间持续经营问题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注册会计师却出具了不同类型的审计报告,就会误导会计报表使用人的判断和决策。此外,有的注册会计师在强调事项段简单提及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编制基础,但又不直接触及持续经营问题,通过查阅会计报表才搞清楚是对持续经营的重大不确定性进行强调。有的注册会计师在调事项段中使用附加条件的措辞,没有对持续经营假设的合理性作出实质性的判断。例如,“除非能够获取财务支持,否则公司的持续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这种假设对会计报表使用人没有任何用处。
尽管修订前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7号——持续经营》存在着一些缺陷,但无论用修订前或修订后的持续经营准则衡量,有相当一部分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是不符合要求的。修订前的持续经营准则第十七条规定:“如果被审计单位存在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且管理当局没有相应改善措施,或虽有改善措施,但疑虑仍然不能消除,注册会计师应当提请被审计单位在会计报表中披露以下事项:1.在可预见的将来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主要情形;2.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3.未对资产、负债的数额和分类作出在无法持续经营情况下所必需的调整。如果被审计单位已在会计报表中进行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后增列说明段,对持续经营假设不再合理的疑虑予以说明。如果被审计单位未在会计报表中进行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根据第十七条的规定,如果注册会计师针对持续经营问题增加强调事项段,上市公司一定在会计报表中充分披露了上述所要求披露的事项。但遗憾的是,通过查阅相关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一些上市公司并未充分披露或根本没有披露持续经营问题,注册会计师还照样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如何恰当确定审计报告类型
持续经营假设,是指企业在编制会计报表时,假定其经营活动在可预见的将来会继续下去,不拟也不必终止经营或破产清算,可以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而所称可预见的将来,通常是指资产负债表日后十二个月。企业如果已决定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或者已确定在下一个会计期间将被迫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则不应再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会计报表。持续经营假设对会计报表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资产、负债账面价值的确认和计量上:如果企业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会计报表是合理的,那么企业在持续经营基础上对资产、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也是恰当的;如果企业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会计报表是不合理的,那么通常意味着企业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相应地,企业在持续经营基础上对资产、负债进行的会计处理也就不恰当了。
基于上述分析,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已发现的可能导致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考虑其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以及持续经营假设合理性的影响,并据以确定对审计报告的影响。
如果认为上市公司编制会计报表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是合理的,但存在可能导致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注册会计师应当提请管理当局在会计报表中适当披露:(1)导致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管理当局拟采取的改善措施;(2)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如果上市公司在会计报表中进行了适当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在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描述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事实,但不应使用附加条件的措辞。如果上市公司未在会计报表中进行适当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在意见段之前的说明段中描述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事实,同时指明上市公司未在会计报表中进行适当披露。
如果认为上市公司编制会计报表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不再合理,而上市公司仍按持续经营假设编制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认为上市公司编制会计报表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不再合理,而上市公司已按其他基础重新编制了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6号—特殊目的业务审计报告》的规定办理。
如果上市公司存在可能导致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但注册会计师无法确定上市公司编制会计报表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是否合理,应当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决定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应当提请管理当局在会计报表中适当披露:(1)导致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管理当局拟采取的改善措施;(2)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意见段之前的说明段中充分说明无法表示意见的理由。
二、 重大不确定事项
(一)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的重大不确定事项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主要有:(1)上市公司诉讼事项仍在审理中,法院尚未判决;(2)因与其他公司产生股权转让纠纷,法院判决冻结银行存款或查封等值财产,公司已提出上诉;(3)上市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所欠本金和利息,后又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4)子公司擅自进行工商变更,致使上市公司失去股东身份,上市公司已向法院提起诉讼;(5)法院查封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6)法院判决上市公司向银行清算组赔偿本金、利息以及诉讼费;(7)子公司资金被诈骗案已有结果,法院判决有关公司依法返还持有的股票和现金,上市公司对未收回的部分计入2002年度损益;(8)子公司未经董事会批准,擅自收购其他公司的股权,上市公司保留起诉的权利;(9)大股东因与其客户发生购销纠纷,持有的上市公司法人股被法院冻结。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提供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主要有:(1)对外担保数额巨大;(2)被担保人逾期未归还到期债务,上市公司被法院强制还款;(3)因上年度对外担保估计损失不足而补提预计负债;(4)由于被担保人未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5)为持有10%股份的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未决诉讼、仲裁以及提供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主要有:(1)控股子公司涉及的诉讼已获胜,但尚未执行;(2)控股公司占用资金诉讼案尚未审结,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难以判断;(3)无力偿还贷款,法院判决以子公司的法人股进行偿还;(4)法院查封子公司的资产;(5)因税务纠纷造成进口设备被海关扣押;(6)无法证实诉讼事项披露的完整性及其对会计报表的影响。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未决诉讼、仲裁以及提供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主要有:(1)注册会计师无法判断为控股公司及其他关联公司担保造成的或有损失以及预计负债的合理性;(2)在二级市场上购买的股票和债券,受中科系事件影响,被证券营业部全部抛售,款项交存公安局,上市公司提起民事诉讼;(3)对外担保金额巨大,其中部分或全部已逾期;(4)上市公司的存量资产已基本被法院查封或被用于抵押或反担保。
(二)审计报告存在的问题
不确定事项是指结果须待未来才会解决(resolve )的事项,它包括或有事项(contingencies),但范围比或有事项大,例如持续经营能力的不确定性是最严重的不确定事项。审计报告中涉及上市公司的不确定事项主要是或有事项中的或有负债,因此,注册会计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审计上市公司对或有负债的确认、计量和披露成为至关重要。据我们的分析,审计报告存在的问题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许多上市公司对存在的或有负债进行了披露,但对可能承担的损失没有进行确认和计量,注册会计师对此作为强调事项予以强调;二是一些注册会计师将上市公司存在的或有负债等同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出具了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三是一些注册会计师将上市公司存在的或有负债等同于没有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从上讲,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是指交易或事项已经存在,但由于上市公司的阻碍或客观条件的限制,注册会计师不能实施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确定事项属于结果不确定的事项,并不等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因此,不能遇到不确定事项,就简单地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另外,不确定事项与上市公司没有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也是两码事。如果上市公司按照规定对不确定事项进行了适当会计处理和披露,就不能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如何恰当确定审计报告类型
任何不确定事项都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事项已经存在,二是结果尚未发生。例如,某单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市公司承担侵犯专利权造成的损失,法院尚未进行审理。上市公司被起诉承担侵犯专利权造成的损失是已经存在的事项,而上市公司是否赔偿损失是结果尚未发生。根据不确定事项结果的发生概率,可以将不确定事项分为两类:一是很可能发生的不确定事项(对应的概率区间是大于50%但小于或等于95%),其结果对会计报表的影响是重要的;二是可能发生的不确定事项(对应的概率区间是大于5%但小于或等于50),其结果对会计报表的影响是极为重要的。因此,注册会计师要着眼于上市公司对或有事项的确认和计量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披露是否充分。如果上市公司对不确定事项进行了适当会计处理和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对此予以强调;如果上市公司对不确定事项的会计处理和披露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视其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如果上市公司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年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等行为,都是属于违反国家有关法规的行为,注册会计师应当视其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关联方交易
(一)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的关联方交易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关联方交易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向关联方销售或向关联方采购金额巨大,占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大;(2)将向控股股东租赁的经营场所由租赁改为购买;(3)控股股东以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评估作价抵偿所欠上市公司债务;(4)向控股股东购入原材料系按照约定的固定价格结算,但该结算价格与上市公司已披露的有关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不一致;(5)控股股东以上市公司的名义向银行贷款,如果不能正确划分,将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造成影响;(6)上市公司募集的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占用;(7)上市公司委托放款实际上由控股股东使用;(8)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的资金往来没有履行法定程序;(9)为关联方代垫费用;(10)控股股东为上市公司承担停产损失;(11)向控股股东支付商标使用费;(12)租赁原控股股东的土地和房产,但上述资产已被原控股股东用于贷款抵押,且部分资产已被债权人占用。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关联方交易主要包括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占用、购销、资金往来等方面存在关联交易,但注册会计师无法判断其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二)审计报告存在的问题
从审计报告类型看,绝大多数注册会计师在强调事项段中提及关联方交易,个别注册会计师以无法表示意见提及关联方交易。根据我们掌握的信息,上市公司大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披露》对关联方交易进行了披露,注册会计师以强调事项提及关联方交易,主要担心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和关联方交易行为的合法性(交易行为是否符合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因此提醒会计报表使用人关注,但不一定达到目的。例如,注册会计师强调上市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或向关联方采购金额巨大,占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大,只能说明上市公司经营的独立性较差,并不说明关联方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和关联交易行为的合法性。但如果关联方交易价格有失公允,导致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真实,注册会计师就不能简单地增加强调事项段。因此,有的注册会计师在强调事项段中提及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的实际结算价格与其已披露的定价政策不一致,这显然是不合适的。再如,控股股东以上市公司的名义贷款,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代垫费用,或控股股东为上市公司承担停产损失,混淆了会计主体之间的界限,其结果不是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就是上市公司占用控股股东的资金。因此,如果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行为不合法导致会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不能以强调事项或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为由进行处理。
(三)如何恰当确定审计报告类型
注册会计师在确定关联方交易对审计报告的影响时,应当首先着眼于关联方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和披露的充分性。关于关联方交易价格的公允性,财政部于2002年印发的《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如果没有确凿证据表明交易价格是公允的,对显失公允的关联方交易价格部分,一律不得确认为当期利润,应当作为资本公积金。关于关联方交易披露的充分性,财政部于1997年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披露》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凡是在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不论是否收取价款,都应视为关联方交易。上市公司在披露关联方交易时,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其交易要素,包括交易的金额、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或相应的比例、定价政策等(包括没有金额或只有象征性金额的交易)。因此,如果关联方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或关联方交易披露的充分性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视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如果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或相互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上市公司有偿或无偿地拆借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等行为,都是属于违反国家有关法规的关联方交易行为,注册会计师应当视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此外,注册会计师也应当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如实披露关联方关系,尤其要关注关联方关系表面非关联方化问题。对于上市公司与无正常业务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发生的重大交易,价格、利率、租金及付款条件异常的交易,与特定客户或供应商发生的大额交易,实质与形式不符的交易,易货交易,缺乏明显商业理由的交易,处理方式异常的交易都应当考虑是否为关联方交易,或虽非关联方交易但交易的背后是否还有交易安排。例如,有的上市公司将净资产为巨额负数的子公司出售获利几千万元,有的将已提取全额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打包出售全额收回现金,有的将存放在已破产清算的信托投资公司的收回无望的资金予以出售,竟然没有造成任何损失。上述种种交易令人匪夷所思,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如果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无法判断显失公允的对会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的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注册会计师应当视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长期投资核算
(一)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的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涉及长期投资核算方法主要有:(1)上市公司占被投资公司实收资本总额的49%,称无法对其生产经营与管理活动实施重大影响,采用成本法核算;(2)上市公司将所持有75%股权的子公司予以转让,对方支付价款未能到达总价款的50%(只支付了10%),称已无实质控制权,本期改用成本法核算子公司的长期投资。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长期投资核算方法主要有:(1)未将拥有75%股权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无法对拟转让的两家子公司进行审计,采用成本法核算;(3)未能取得联营公司已审计的会计报表,未按权益法核算以确认本年度投资收益,无法确定联营公司损益对上市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的影响;(4)签署合同转让长期股权投资,但尚未办妥过户手续,也未办理资金结算,由于对该项资产的控制受限,上市公司未按权益法进行核算,也未计提减值准备。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审计长期投资时范围受到限制主要有:(1)由于孙公司会计报表未经审计,无法判断对子公司和上市公司投资收益造成的影响;(2)未能取得经审计的联营公司的会计报表,无法确定在权益法下联营公司损益对会计报表的影响;(3)受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确定孙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4)无法证实长期投资账面余额以及对近几年损益的影响;(5)难以估计子公司未能如期开业造成的潜在损失;(6)无法对子公司2002年度的期货交易情况实施满意的程序;(7)无法确定境外承包工程项目和子公司发出商品的存在性和期末价值;(8)无法估计因控股子公司对未完工程项目不计提减值准备对会计报表的影响;(9)未在账上反映控股子公司,且不能提供所需要的资料,无法认定投资关系;(10)无法证实在持续经营经营情况下分公司会计报表对财务状况和经营的成果的影响。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长期投资核算方法主要有:上市公司直接和间接拥有某子公司98%的股权,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合计将近3亿元。根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资产置换方案,以该子公司61%的股权置换另一公司100%的股权,上市公司2002年末未将拟换出股权的子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也未根据其经营状况计提相关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截止审计报告日,上市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署正式资产置换协议,换出及换入公司尚未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二)审计报告存在的问题
上市公司在2002年变更长期投资核算方法的现象非常突出。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看,一些上市公司本来在以前年度对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但在2002年通过转让股份或采取其他措施导致对子公司失去控制权或重大影响,改用成本法进行核算。通过查阅有关子公司的会计报表,发现这些子公司在2002年出现较大亏损,这是上市公司不愿采用权益法的根本原因。有的上市公司上年度采用权益法,本年度声称因无法对子公司生产经营与管理活动实施重大影响,就采用成本法核算。还有的上市公司对单个股东难以控制的商业银行以“重大影响”为由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财政部《关于执行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指出:“《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因减少投资或被投资单位增资扩股等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应当中止采用权益法,改按成本法核算。包括:1.企业由于减少投资而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2.被投资单位已宣告破产或依程序进行清理整顿。3.原采用权益法核算时被投资单位的资金转移能力等并未受到限制,但其后由于各种原因而使被投资单位处于严格的各种限制性条件下经营,从而导致被投资单位向投资企业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限制。在具体实务中,企业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应根据公司章程、合同或协议约定、被投资单位所在国家有关外汇政策等进行判断。企业不得随意将其仍持有股权并具有重大影响、但已发生亏损的被投资单位,或将尚未满足股权转让条件(即满足股权转让收益确认条件)仍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中止采用权益法核算。”因此,如果上市公司不遵守国家的上述规定,仅凭书面说明或签订合同随意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注册会计师作为强调事项是不合适的。
从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看,表现为两种现象:一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范围确实受到限制,以至无法判断长期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二是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已发现长期投资的核算方法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拒绝调整,注册会计师以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为由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情况尚待进一步查阅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底稿。
从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看,上市公司只是根据资产置换计划就改变长期投资核算方法,并且存在应当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而不计提的情况,这显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是不适当的。
(三)如何恰当确定审计报告类型
上市公司对长期投资进行核算,应当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应当采用成本法。”上市公司一经选用长期投资核算方法,不应随意变更,除非法律或会计准则等行政法规、规章要求,或这种变更能够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更为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因此,注册会计师在判断上市公司长期投资核算方法及其变更的合理性时,首先要考虑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其次要考虑是否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如果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也不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受到限制不能对上市公司拥有的子公司进行审计,应当视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一)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形主要有:1.强调坏账准备:(1)对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作出变更;(2)对其他应收款及应收关联方的款项由不计提坏账准备改为计提坏账准备;(3)按一定比例计提了坏账准备;(4)对某一应收款项补提坏账准备;(5)无法核实上市公司债权余额,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及其坏账准备存有疑虑;(6)上市公司认为对某一应收款项可不计提坏账准备;(7)虽然按一定比例强调计提了坏账准备,但债务人可能无法偿还。2.强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丧失对子公司的控制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2)子公司停业,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为零;(3)上市公司筹建商业住房是以其他公司名义实施的,产权证已办到其他公司的名下,计提减值准备。3.强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对在建工程计提了减值准备;(2)由于在建工程的规划方案有所调整而未投入使用,上市公司和注册会计师尚无可靠的方法判断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是否存在;(3)已建成的房产和未建成的房产未投入使用,计提减值准备,对于是否存在进一步的减值,由于存在不确定因素,尚无可靠的方法予以判断。此外,还强调上市公司对存货计提了跌价准备、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主要有:(1)存货跌价准备。上市公司将以前年度针对货龄较长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予以转回,然而存货变动记录显示这些存货在本年度并未存在重大耗用。(2)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按未来10年净利润的折现值,无法预测被投资单位是否一直持续经营,并保证一定生产和销售规模,且经营环境无重大不利变化。(3)计提坏账准备。对应收关联单位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无法判断其合理性。(4)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在建工程一直处于停工状态,尚无法预期何时能够交付使用,其价值的未来可实现金额存在不确定性。(5)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无法采取满意的审计程序确认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合理性。(6)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进行了变更,该项变更导致本年度利润增加较大,注册会计师认为变更缺乏充分理由。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的资产减值准备主要有:(1)注册会计师无法判断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及可收回性;(2)注册会计师无法判断对应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巨额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3)注册会计师无法判断处于闲置或收益能力低下状态的固定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
(二)审计报告存在的问题
从注册会计师针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报告看,存在着以强调事项代替发表意见,以及混淆会计报表错报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现象。总的来看,有相当部分的注册会计师并没有对上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作出实质性的判断。
例如,在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有的注册会计师采用模糊的措辞令人产生费解:“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在2002年调整了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此项变更影响2002年少计提坏账准备X元。”从前半句话的意思看,“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在2002年调整了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似乎比上期多计提坏准备,但后半句话却说“此项变更影响2002年少计提坏账准备X元”。经查阅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才得知,该上市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在2002年调低了应收账款比重较大账龄区间的计提比例,调高了应收账款比重较小账龄区间的计提比例,根本看不出上市公司是由于谨慎原则而调整计提比例。有的注册会计师在强调事项段中直言不讳地声称无法核实上市公司债权余额,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及其坏账准备存有疑虑。不能核实上市公司债权余额,乃至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及其坏账准备存有疑虑,属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有的注册会计师也竟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与此相类似,某上市公司有一金额巨大的在建工程,由于规划方案调整而一直未投入使用,注册会计师竟然声称与上市公司一样尚无可靠的方法判断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是否存在。如果注册会计师不能判断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是否存在,何以判断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是合法与公允的?
(三)如何恰当确定审计报告类型
由于资产减值准备是上市公司在不确定情况下作出的,发生重大错报风险较大,注册会计师应当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实施审计。在审计资产减值准备时,注册会计师应当采用下列一种或多种审计程序:(1)复核和测试上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过程;(2)利用独立估计与上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比较;(3)复核能够证实资产减值准备的期后事项。当上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过程涉及专门知识和技术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是否利用专家的工作。
资产减值准备与不确定事项有着明显的区别:不确定事项的结果尚未存在,须通过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予以证实;而资产减值损失已经存在,只不过要利用最近可以得到的信息对损失结果予以估计。因为资产减值准备需要估计,所以,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合理与否,直接决定着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可靠性。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评价上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合理、披露是否适当。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上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合理,应当将不合理部分作为错报,连同其他错报一并考虑,视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极端的情况下,需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或缺乏客观数据,以至注册会计师无法评价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可考虑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一)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的会计差错更正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主要有:(1)确认以前年度未入账的应付未付费用;(2)对以前年度会计事项进行追溯调整;(3)对未按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子公司作为会计差错更正;(4)会计估计与事实严重不符,对未计提损失的担保诉讼进行追溯调整;(5)补交税款,追溯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6)公布的中期会计报表存在错报,在编制年度会计报表时进行了更正。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主要有:(1)本年度因对以前年度关联方欠款补提坏账准备导致调减期初净资产;(2)因以前年度虚列收入而冲销营业税金及附加税项,但尚未得到税务机关的批准;(3)按照2000年末应交增值税余额增加2001年成本。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重大差错更正主要有:(1)上市公司对以前年度存在的重大会计差错进行了追溯调整,注册会计师不能确认这些调整的完整性及准确性;(2)2002年度发现以前少计巨额营销费用,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了追溯调整,由于会计资料不完备,注册会计师无法确定此项调整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审计报告存在的
从注册师针对重大会计差错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报告看,存在以强调事项代替发表意见的现象。例如,有的上市公司公布的中期会计报表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在编制年度会计报表时,对重大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但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只字不提该事项,而注册会计师针对披露不充分的情况应当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却以强调事项予以披露或不提及此事。有的注册会计师明知上市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进行的更正不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应当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却以审计范围受限为由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如何恰当确定审计报告类型
重大会计差错是指企业发现的使公布的会计报表不再具有可靠性的会计差错。重大会计差错一般是指金额比较大的差错,通常某项交易或事项的金额占该类交易或事项的10%及以上,就可以认为是重大会计差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期发现的会计差错,应按以下原则处理:(1)本期发现的与本期相关的会计差错,应调整本期相关项目;(2)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非重大会计差错,如损益,应直接计入本期净损益,其他相关项目也应作为本期数一并调整;如不影响损益,应调整本期相关项目;(3)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重大会计差错,如影响损益,应将其对损益的影响数调整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如不影响损益,应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当企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时,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以下事项:(1)重大会计差错的;(2)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金额。
上市公司本期发现与前期相关的重大会计差错,一般都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制度进行更正,并进行相应的披露。如果上市公司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制度进行更正或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视其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公司在公布未经审计的中期会计报表时,存在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在年度会计报表时发现了这些错报,要求上市公司进行更正。上市公司更正后是否需要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呢?我们认为应当披露。尽管中期会计报表未经审计,但其公布后能够影响会计报表使用人的决策。如果中期会计报表存在重大会计差错,上市公司应当在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以使会计报表使用人了解该事项。否则,不仅继续使会计报表使用人遭受蒙蔽,而且还助长上市公司对中期会计报表进行造假。如果上市公司不在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对公布的中期会计报表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注册会计师应当视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七、股东出资不到位
(一) 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的股东出资不到位
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涉及股东出资不到位的事项主要有:(1)当地国有资产管理局以所持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家股作价入股投入上市公司,但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2)第一大股东将其子公司抵押给银行,后又将子公司的资产作为配股资产投入上市公司,子公司又被法院判决为抵押赔偿资产,由于原第一大股东的违法行为,导致子公司的产权关系尚未过户到上市公司;(3)因资产置换而进入上市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尚未办理过户手续,其产权存在不确定性;(4)下属事业部土地使用权证标明土地使用者为控股股东;(5)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名称未变更为公司名下。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股东出资不到位主要有:(1)因资产置换而进入上市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尚未办理过户手续,其产权存在不确定性;(2)上市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仍未办理完毕。
(二)审计报告存在的问题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暂行规定》规定:(1)注册资本中以实物出资的,公司章程应当就实物转移的方式、期限等作出规定。实物中须办理过户手续的公司应当于成立后半年内办理过户手续,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2)注册资本中以产权出资的,公司章程应当就工业产权转让登记事宜作出规定。公司应当于成立半年内依法办理工业产权转让登记手续,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3)注册资本中以非专利技术出资的,公司章程应当就非专利技术的转让事宜作出规定。公司成立后1个月内,非专利技术所有人与受让人(公司)应当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4)注册资本中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公司章程应当就土地使用权出资事宜作出规定。公司应当于成立后半年内依照、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变更土地登记手续,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5)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以非货币出资的,股东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后,再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册资本办理事宜。(6)股东或者发起人未按章程规定缴纳出资,或者以非货币出资未转移财产,验资机构或者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因此,对新设公司投入的非货币出资,股东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财产权转移手续;对增加注册资本投入到公司的非货币出资,股东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先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再进行变更注册资本。显然,上市公司的股东一直不办理财产权出资手续,违反国家有关出资的规定,属于出资不实行为,注册会计师将该事项作为强调事项是不合适的。
(三)如何恰当确定审计报告类型
尽管股东出资不到位属于股东违反《公司法》和《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暂行规定》的行为,但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股东的违反法规行为对上市公司会计报表产生的影响:(1)可能因受到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封存财产、强制停业及诉讼等引起的财务后果;(2)上述潜在的财务后果是否应在会计报表披露;(3)上述潜在的财务后果是否严重影响会计报表的公允反映。由于股东出资不到位直接影响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而影响到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动,属于违反法规行为,注册会计师应当视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八、持有的资产没有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一)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的持有的资产没有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没有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主要有:(1)尚未交纳土地出让金,相应的房屋产权尚未取得;(2)土地由于未进行开发,未达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划要求,至今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3)购买的房产正在办理过户手续;(4)收购其他公司但尚未办理产权手续。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没有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主要有:因资产置换而进入上市公司的土地尚未办理过户手续,其产权存在不确定性。
(二)审计报告存在的问题
上市公司购入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以及其他公司的股权,在尚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时,不能作为自有资产。因为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是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的财产权利(比如使用权、处置权等)的前提和法律要件,而非形式问题,不能简单地套用实质重于形式将没有法律手续的资产作为自有资产。例如,上市公司在转让股权时,确认转让收益的标准之一就是办理了财产权转移。财政部印发的《关于执行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的规定:“在会计实务中,只有当保护相关各方权益的所有条件均能满足时,才能确认股权转让收益。这些条件包括:出售协议已获股东大会(或股东会)批准通过;与购买方已办理必要的财产交接手续;已取得购买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50%);企业已不能再从所持的股权中获得利益和承担风险等。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有关股权转让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则股权转让收益只有在满足上述条件并且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时才能确认。”由此可见,出售股权的企业只有在办理财产权转让手续并且符合其他条件时,才能确认股权转让收益;而购买股权的企业也只有在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后,才能确认为自有资产。注册会计师将尚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财产作为强调事项是不合适的,关键要看上市公司的会计处理和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
(三)如何恰当确定审计报告类型
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购入的尚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以及其他公司股权,应当视为其他应收款处理,并要上市公司在会计报表中充分披露,否则,应当视其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上市公司会计处理和披露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但尚未办理财产权转移事项存在着重大不确定性,可能对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在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予以强调。
九、上市公司受到立案调查
(一)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上市公司受到立案调查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上市公司受到立案调查主要有上市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规被证券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注册会计师无法估计其影响。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上市公司受到立案调查主要有:(1)监管部门对高管人员违法违规事项进行调查;(2)监管部门调查结论尚未公布,注册会计师无法确定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完整性;(3)高管人员被海关带走接受调查,有关案情尚未公布。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上市公司受到立案调查主要有上市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及公安部门立案稽查,截止审计报告日,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稽查结果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二)审计报告存在的问题
针对上市公司受到立案调查事项,一些注册会计师存在简单化处理的倾向,或者将其视为重大不确定事项进行强调处理,或者将其视为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没有严格区分上市公司受到立案调查事项是否对会计报表构成直接影响,导致会计报表在哪些方面不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是否在会计报表中进行充分披露。
(三)如何恰当确定审计报告类型
上市公司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立案调查,说明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已经涉嫌违反法规行为,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其性质及原因,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评价对会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从上市公司涉嫌违反法规行对会计报表的影响看,如果涉嫌违反法规行为不对会计报表构成直接影响,即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要求上市公司在会计报表中充分披露存在的违反法规行为,并考虑在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予以强调;如果涉嫌违反法规行为对会计报表构成直接影响,即会计报表的编制在某些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要求上市公司进行调整和充分披露存在的违反法规行为,并考虑在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予以强调;如果涉嫌违反法规行为对会计报表构成直接影响,即会计报表的编制在某些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上市公司拒绝进行调整和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无法判断上市公司涉嫌违反法规行为对会计报表的影响,注册会计师应当视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十、强调事项
(一)强调事项段存在的问题
从2002年非标准审计报告看,强调事项段涉及的内容除了前已提及的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事项、关联方交易、长期投资核算、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股东出资不到位、持有资产没有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上市公司受到立案调查等事项外,还涉及非经常性收益、重编会计报表、委托投资、解释采用的会计政策、解释会计事项等。例如,注册会计师在强调事项段中对会计事项的解释涉及面非常广:(1)清理无法收回的各项应收款项;(2)应收非关联方款项金额巨大;(3)子公司销售收入比重占合并会计报表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较大;(4)管理费用比上年有大幅度下降;(5)将未能有效控制和管理的子公司的经营性资产及相关业务整体转让给其他公司,对转让出现的损失已预提,并计入营业外支出;(6)对以前年度未经董事会批准的投资进行转让;(7)应收某公司项目承包融资款,但该公司根据国家规定将项目转移到其他公司;(8)核销挂账长期无法支付的款项和无须支付的土地增值税而导致净资产增加;(9)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融资,金额巨大,所得资金全部用于生产经营;(10)由于本年度进行重大债务重组、资产置换以及购买、变卖股权等事项,致使上市公司经营范围、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会计报表不具有可比性;(11)其他应收款余额系从预付账款调入;(12)募股资金未按原定的资金投向正常使用;等等。最近几年,一些注册会计师滥用强调事项段的情况有增无减,不仅增加无用的信息,而且混淆审计报告类型,降低了审计报告的有用性。
(二)强调事项的性质
那么何谓强调事项?强调事项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意见段之后增加的用于提醒会计报表使用人注意的可能或已经对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理解强调事项应当把握两点:一是该事项可能或已经对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上市公司进行了恰当的会计处理,且在会计报表中进行了充分的披露;二是该事项并不影响注册会计师发表的意见,注册会计师只是认为该事项重大,应当提醒会计报表使用人注意。从审计上讲,注册会计师在意见段之前增加说明段,用来说明发表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理由;而在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不对会计报表构成任何保留,也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只是增加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提高审计报告的有用性。如果以强调事项代替发表意见,就会导致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出现混乱。
(三)对国外审计准则规定的借鉴
从各国审计准则看,对注册会计师在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的要求不尽一致。《美国审计准则AU508——对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报告》第十一条规定了八种增加强调事项段的情形,其中有六种情形不适合我国国情:一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部分基于其他注册会计师的报告。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3号——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不允许注册会计师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除非无法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且无法实施其他必要的审计程序,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二是为防止财务报表出现误导,财务报表在某些方面可以背离会计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因此,被审计单位在编制会计报表时,应当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不得出现背离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情况。三是美国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规则S-K要求的财务数据被遗漏或未被审阅。由于该种情形涉及美国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规则S-K,不适合我国国情。四是会计原则及其运用的方法发生重大变动。由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已经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如果被审计单位违反有关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符合有关规定,则表明被审计单位已经进行了恰当会计处理和披露,注册会计师不必在审计报告提及。从我国的审计报告实务看,一些上市公司通过变动会计原则及其运用的方法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而一些注册会计师不分青红皂白,无论该种变更是否合理,直接在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段,以强调事项代替发表意见。如果允许该种情形存在,就会增加上市公司操控利润的空间。五是财务会计准则理事会等机构要求的补充信息被遗漏,对补充信息的表达严重背离财务会计准则理事会等机构的指南,注册会计师未能就该补充信息完成规定的程序,或注册会计师未能消除怀疑补充信息是否符合财务会计准则理事会等机构的指南。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明确规定了财务报告的构成内容,并未规定额外要求披露的补充信息。六是在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文件中的其他信息与在财务报表中出现的信息严重不一致。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9号——与已审计会计报表一同披露的信息》第十一条规定也有类似规定:“如其他信息需作修改,但被审计单位予以拒绝,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不一致事项的性质及重要程度,决定是否在审计报告意见段后增加对重大不一致事项的说明,或者采取以下措施,并可以同时征求律师的意见:(一)拒绝出具审计报告;(二)解除业务约定;(三)在被审计单位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上进行陈述。”但从执行情况来看,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时很难运用这一条。原因在于,上市公司编制和公布年报往往在注册会计师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了审计报告之后,如果注册会计师不完成审计工作,上市公司就没有办法编制年报,因为年报中需要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已审计会计报表。而注册会计师一旦出具审计报告,如果发现公布后的年报包含的其他信息与已审计会计报表中的相关信息相矛盾,也就很难实现在审计报告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或拒绝出具报告或解除业务约定,因为已经出具了审计报告。可能适合我国国情的情形有两种:(1)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有重大疑虑;(2)对比较财务报表出具报告的情况。而美国审计准则第十九条列举的注册会计师希望增加强调段的四种情形也不适合国情。因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被审计单位是较大企业集团的组成部分,则属于关联方关系,应当在会计报表中予以披露,注册会计师无须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如果被审计单位与关联方有重大交易,也应在会计报表中予以披露。如果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则可能导致会计报表使用人产生误解,认为关联方交易可能存在问题。至于异常重大的期后事项和影响影响财务数据与前期财务数据的可比性的事项,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要求在会计报表中予以充分披露,因此,如果不影响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也无须在强调事项段中提及。
澳大利亚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认为由于存在强调事项段被误解为保留意见的可能性,由此误导审计报告使用人,所以强调事项段只应在某些限制情况下使用。《澳大利亚审计准则AUS702—对通用目的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对增加强调事项段进行限制,只有以下情形才能增加强调事项段:(1)额外披露;(2)固有不确定事项;(3)与其他信息不一致;(4)审计报告日后发生的事项导致持续经营不再适当;(5)期后事项导致对重新编制的财务报表出具新的审计报告。上述五种情形中有两种是不符合我国国情的:一是额外披露。因为我国不允许企业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编制会计报表,又在会计报表中进行额外披露,暗含运用某项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报表出现潜在的误导。二是与其他信息不一致。其余三种情形对我国具有借鉴意义。
国际审计准则规定了注册会计师增加强调事项段的情形:(1)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增加强调事项段修饰审计报告,以强调关于持续经营问题的重要事项。(2)如果存在重大的不确定事项(除持续经营问题外),其解决依赖于未来事项并可能影响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增加一段修饰审计报告。同时还规定,注册会计师可以在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以报告并不影响财务报表的其他重要事项。例如在包含已审计财务报表文件中的其他信息有必要纠正,而被审计单位拒绝纠正,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一个强调事项段,以描述这一重大不一致。当存在额外法定报告责任,也可能使用强调事项段。国际审计准则规定的两种增加强调事项段的情形,对我国具有借鉴意义。但是,通过增加强调事项段报告那些并不影响财务报表的其他事项并不完全适合我国国情,因为滥用强调事项段的情况比较严重,因此,借鉴这一规定结果可能适得其反。
(四)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
为了解决滥用强调事项段的问题,新修订的审计报告准则借鉴国国际审计准则与其他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明确了增加强调事项段的情况。新修订的审计报告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当存在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且不影响已发表的意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对此予以强调。当存在可能对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不确定事项(持续经营问题除外)、且不影响已发表的意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对此予以强调。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强调事项段中指明,该段内容仅用于提醒会计报表使用人关注,并不影响已发表的意见。”此外,为了便于注册会计师对多期会计报表发表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规定:“如果被审计单位已经重新编制了前期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指明本期发表与前期不同的意见的主要原因。”(本条属于对多期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的特定要求,是对《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第二十二条的补充。)
十一、审计报告类型
除了上述提及以强调事项代替发表意见外,一些注册会计师还混淆审计报告类型,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与其他类型的审计报告混淆,将保留意见与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混淆,将保留意见与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混淆,将否定意见与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混淆,将错报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混淆,从而导致审计报告类型出现混乱。
那么注册会计师如何确定审计报告类型呢?注册会计师在确定审计报告类型时,需要判断错报或审计范围受到的限制是否具有重大影响,此时往往离不开重要性水平。重要性水平构成了注册会计师考虑审计报告类型的重要依据。如果会计报表存在的错报或审计范围受到的限制超过重要性水平,将影响会计报表使用人的判断或决策,这样的错报或审计范围限制就是重要的;否则,就是不重要的。
重要性水平的判断基础通常包括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例如,注册会计师可以采用资产总额的0.5%—1%,净资产的1%,营业收入的0.5%—1%或净利润的5%—10%等,并从中选取最低者作为重要性水平。验证重要性水平是否合适的方法是将其纳入财务指标体系中,观察对财务指标的影响。
当会计报表存在的错报或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金额不大,远远低于重要性水平,不至于影响会计报表使用人的决策,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例如,上市公司办公用品直接作为管理费用,如其金额很小,错报就不重要,可以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当会计报表存在的错报或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金额较大,超过重要性水平,在某些方面影响会计报表使用人的决策,但就会计报表整体而言仍然是公允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例如,上市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拥有的存货金额较大,已将其用作某商业银行贷款抵押品,但没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如果其他商业银行利用该会计报表进行贷款决策,因不了解存货已作抵押就会受到一定影响。但存货的错报并不影响现金、应收账款和其他会计报表项目,以及整个会计报表,因此,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合适的。
影响审计师做出审计结论的两大关键因素是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McClelland(1973)认为,专业胜任能力是指个体所拥有的能在某一岗位上取得业绩的潜在、深层次特质,它表现在与工作、业绩或生活中其他重要成果相似或相关的知识、技能、能力、特质或动机等方面。审计师进行审计工作需经过专业培训,在执业过程和后续教育中形成并巩固专业胜任能力。学者Claus(2000)认为,审计的知识性理论是通过正规课堂教育获得的,而程序性知识是在执业过程中形成的,后续教育是对前两个阶段审计知识的强化和更新。一般而言,独立性有两层含义:它意味着正直性的一个方面,使所有职业人员接受责任,另一方面意味着避免可能损害注册会计师作为审计人员的客观性(JohnLC,1956),该研究包括了实质上的独立性和形式上的独立性(ThomsGH,1962),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审计师抵制客户选择性披露压力的能力(DeAngelo,1981)。TomLee(1991)认为,审计独立性是审计职业公正性的特点,是人类诚实天性总特征的组成部分,是一种精神状态,不容许本人观点和结论变得依赖或屈从利害冲突方面压力和影响。这要求审计师在执行委托业务时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要能不受外界因素的影响。审计师个人因素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审计师做出审计结果。心理学研究方法提供了考察行为因素对行为结果影响的有效途径,即通过建立人口统计学特征与行为结果关系来观察不同性别、年龄、职务和政治面貌的人群是否存在行为过程和结果的差异。本研究考察了不同性别、年龄、政治面貌、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是否为合伙人情况、执业年限、是否为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和工作单位是否为“四大”的审计师在出具非标准报告是否存在谨慎性的差异。关于年龄,年长的审计师经验比较丰富,在工作中能够做到足够谨慎,且能准确把握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等职业规范的要求,而且由于家庭和事业各个方面都已经趋于稳定,相对年轻的审计师来说更厌烦风险。本文提出了假设H1,H1表示审计师的年龄对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时有影响。关于性别,社会学和心理学研究表明男女两性对风险的态度有较大差别。西方学者发现,女性比男性更厌恶风险(Eckel&Grossman,2008;Fellner&Maciejovsky,2007)。Byrnes和Miller(1999)回顾了不同性别的人在风险承受方面的150个研究后得出结论:在很多情况下,女性都会比男性更加谨慎。本文提出假设H2,H2表示审计师的性别对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有影响。关于签字顺序,中国的审计师受中国文化的熏陶大都比较含蓄,尤其是在签署自己的名字时,因此在签署审计意见时表现的特别谨慎。本文提出假设H3,H3表示审计师的签字顺序对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有影响。关于政治面貌,政治面貌是审计师在政治上的归属,是政治身份的直接反映,同时也间接反映表明思想倾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本文认为,政治面貌虽然在一定意义上对审计师在思想上有一定的指导作用,但对于具体业务来说尤其是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带来的影响有限。本文提出假设H4,H4表示审计师的政治面貌与审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影响不大。关于学历,学历作为接受正式教育程度的证明,可作为衡量审计师整体素质的重要方面。Lichtenstein等人1977年研究发现,决策过程受教育水平影响,教育水平越高,人们就越能够全面地搜集有关决策的信息,在决策时就越加谨慎细微,从而使决策更加稳健。本研究认为,审计师学历越高,对所学专业了解就越充分和深入,在审计实践中就越能多方面考虑有关审计决策的相关信息,对具体审计工作的把握会更加准确。但并非所有的审计师都是会计审计类相关专业的,如所学专业跟审计工作不太相关,审计师做出非标准审计报告时就不会特别谨慎。本文提出假设H5,H5表示审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与审计师的学历影响不大。关于毕业院校,国家在高等教育领域进行了一系列的重点建设项目如“211工程”、“985工程”以及最新实施的2011协同创新计划,这些项目的实施对各高等学校的建设水平认可,从一定程度上认可了这些学校的办学专业能力和毕业生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各大企事业单位在人员招聘过程过也更多地青睐重点院校的毕业生,但是对于签字注册会计师来说一般都具有一定工作经历,这些经历比起在学校的影响来说应更大一些。本文提出了H6,H6表示审计师毕业院校对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影响不大。关于所学专业,审计师所学专业决定了个人认知的基础和结构,与其个人专业能力紧密相关。专业能力获取可分为知识性和程序性两个阶段(Claus,2000),知识性阶段是从课本上学习理论知识阶段,是通过正规的课堂教育来获得;程序性阶段是学习有关执行任务需要的专业技术的阶段,是在执业过程中所形成的,其中知识性阶段奠定了审计师的专业技能基础。本文提出假设H7,H7表示审计师所学专业对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形成影响。关于是否为合伙人,合伙人在事务所中承担的责任比其他人员更多,也具有更高的知名度,其声誉一旦受损,将直接影响事务所的声誉和其个人未来的职业发展。可以判断,审计师的职位越高,在职业过程中会越加稳健,H8表示作为合伙人的审计师对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有影响。关于执业年限,审计师执业的时间越长,专业技能越强,审计经验越丰富,其知名度也会越高,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报告时候会越谨慎。本文提出了假设H9,H9表示审计师执业年限对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可形成影响。关于工作单位,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其他事务所无可比拟的优势:四大的员工深受其企业文化的影响,但这种影响在审计师做出审计报告时的影响力多大还有待研究。本文提出假设H10,H10表示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背景对审计师在出具非标准报告时有影响。
二、研究设计
1.数据和样本
本研究从CSMAR数据库中获得出具过非标准审计报告的签字审计师的相关信息,从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手工搜集到的签字审计师的个人信息,共获得2306份年度审计报告和4617人次的审计人员信息。由于行业信息系统中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信息是目前的最新信息,而审计报告中的信息是过去信息的展现,二者存在不在同一个始点上的问题。因此,本文对获得的数据进行了处理,去除信息系统中的无效数据、重复数据以及无法收集到的签字审计师的个人信息,最后共获取1411位有效签字的注册会计师个人信息作为观测回归方程的样本。
2.模型的建立
关于被解释变量,本文把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NSAO)作为被解释变量,而非标准审计报告分为两种类型: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包括了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加事项段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加说明段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又分为三种: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包括保留意见加事项段审计报告和保留因素影响不很明显。在性别方面,女性所独有的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时,是出具无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还是非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更具温和性。审计师所学专业对审计师影响不大的原因是当前注册会计师准入制度需参加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需要考过专业课六门,并需通过综合阶段考试,这种考试获取的知识影响力已经超越在学生阶段所学专业。审计师是否为合伙人对审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影响不大的原因是因为,合伙人身为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之一对企业出具非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影响更为深刻,因此在道德允许范围内,合伙人可能出具无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的)。工作单位是否是“四大”对审计师的影响不明显,是因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在出具非标审计意见时,受其本人知识水平和经历的影响,而工作环境影响有限。
三、结语
关键词:审计报告 发展 审计意见
一、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发展
1、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发展
民间审计最早产生于意大利的合伙企业,但真正有影响的发展却在英国和美国。1721年,英国会计师查尔斯.斯耐尔对南海公司出具审计报告,一般被认为是近代民间审计最早的由会计师呈送的审计报告。20世纪以前,民间审计报告的发展主要在英国。英国的审计报告主要受公司法的影响。
20世纪初,英国会计师将审计实务引入美国。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和实务,导致了各种各样的审计报告的出现,而且会计师经常出具描述性的长式报告。1917年,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和美国会计师协会合作了名为“统一会计”的小册子,其中推荐的审计报告被称为第一份由权威性指南所推荐的审计报告。尽管它不是一份标准的审计报告,但它是AIA精心考虑的结果,并被当时许多公开出版物所广泛推荐。
2、加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发展
依据对现有资料的研究发现,1972年AICPA的SAS No.2 中,已包含对加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的规定。SAS No.2规定加说明段的事项有以下几种情况:(1)依赖其他审计师的意见;(2)同意偏离已颁布的会计准则;(3)强调某一事项。SAS No.2对加说明段事项规定较少,也没有明确规定加说明段的方式,当时实务界很少采用这种报告,因为它容易被曲解为保留意见的报告。
二、其他意见类型审计报告的发展
早期审计报告对审计意见的区分并不明确,而是将“会计缺陷”、审计程序或其他类似的限制,在审计报告中使用“鉴于”一词而加以保留,这样一来对有关问题严重程度的判断就留给了报告使用者。有些报告甚至包括一些审计人员对其所做工作的描述,而没有明确的表示他对财务报表所承担的责任。
1939年,审计程序委员会发表的SAP No.1介绍了一种新的意见形式——放弃发表意见。SAP No.1包含以下被许多文献所广泛引用的内容,即当注册会计师认为“例外事项”达到否定其意见的程度,或检查低于其认为所必要的范围,则不应该对财务报表是否在符合公认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公允反映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发表意见。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只能在审计报告中陈述其发现,如果可能,应陈述其不能发表意见的理由。
1954年,美国一般公认审计标准增加了最后一条报告标准,并初步确定了“否定意见”的可能性。经过几年讨论,1961年SAP N0.31对“否定意见”给予了正式的确定。SAP N0.31规定:“当违反一致性要求的会计原则或会计实务变更的影响是重要的,审计人员在其报告中,或者对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或者对财务报表总体发表否定意见”。1962年,SAP N0.32又从更广泛的角度对否定意见加以定义,并确定了发表否定意见的标准。另外SAP N0.32还对“除外”和“鉴于”两种保留意见进行了明确的区分。
三、分片意见
分片意见是指审计报告对财务报表总体拒绝发表意见或持否定意见,而对财务报表某一部分持肯定意见。1947年SAP No.23介绍了一种新的意见类型——拒绝发表意见。由于“拒绝发表意见”对委托人来说是一种灾难。为补偿委托人对保护第三者利益的需要,1949年审计程序委员会对SAP No.23的一份解释性文章别提及了分片意见,并将其正式确认为一种审计报告类型。1961年SAP No.31介绍了“否定意见”后,分片意见又与“否定意见”一起使用。直到1971年,SAP No.46开始禁止分片意见与“拒绝发表意见”一起使用,1974年SAS No.2又对分片意见进行了全面禁止。
四、审计报告的国际化进程
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及跨国公司的不断发展,客观上要求会计和审计准则趋于协调和统一。审计报告的国际协调就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审计报告国际协调作出重大贡献的主要是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下属的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IAPC)。1983年10月IAPC的《国际审计准则指南第13号》中,对审计报告的基本要素、格式、审计依据及意见的方式和运用的术语等方面进行了规定。1989年和1994年又分别对ISA No.13进行了重新修订,1994年的修订主要以1988年美国SAS No.58及1993年英国修订后的审计报告准则为基础。另外,IAPC发表的与审计报告有关的准则还包括ISA No.1、ISA No.24和ISA No.31等。不过IAPC提供的只是一些指导性的原则,而缺少必要的具体规定(如ISA No.13没有规定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各种条件)。
欧盟和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IOSCO)对审计报告的国际协调也作出了一定的贡献。欧盟通过指令对欧盟各成员国的会计和审计活动产生了影响,其中与审计相关的有第4号和第8号指令。许多欧盟成员国都将第4号指令包括在本国的法律之中。IOSCO主要从证券发行和管理方面加强审计报告国际间的协调,并承认和支持IAPC所做的努力和贡献。IAPC在制定和修改审计准则时也充分考虑IOSCO的意见和建议。由于IOSCO在国际证券发行和管理方面所处的重要地位,其对国际审计准则的参与和支持在审计报告国际协调方面产生了重要影响。(作者单位: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
参考文献:
上市公司审计意见一直是企业和投资者等关注的焦点。本文主要对我国2011-2012年度上市公司的审计意见进行分析,尤其是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分析,旨在探寻上市公司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主要影响因素。
【关键词】
审计意见;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
上市公司审计意见的研究是学术界和实务界的一个热点问题。本文基于2011-2012年上市公司年报数据,在总体统计分析审计意见的基础上,从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综合排名和被审计单位的规模与变更委托两个角度,对影响审计意见类型的因素进行分析。
1 201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意见分析
1.1 总体分析
本文所用数据均来自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国泰安数据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2013年1-4月,会计师事务所共为2471家上市公司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其中,标准审计报告2382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71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5份,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份。
在2471份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报告89份,占3.60%,非标准审计报告的数量和比例都较2011年(115份,比例为4.87%)有所下降。其中,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占审计意见总体的2.87%,保留意见占总体的0.61%,无法表示意见占所有意见总数的0.12%。在2012年年报审计中,没有一家上市公司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1.2 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时间分析
我们按照审计意见出具的时间进行统计发现,2012年1-4月份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数量分别为4份、3份、14份、68份,所占比例依次为4.49% 、3.37% 、15.73% 、76.40%(注:为了方便统计,将4月1日至4月8日归为一周。由于,4.29和4.30为节假日,所以第四周为4.23日-4.28日)。可见,4月份集中出具了大部分的非标准审计意见。
我们分周对4月份非标准审计意见披露情况作了进一步考察。4月份第1周有2份非标准审计意见,占全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2.25%;第2周没有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第3周有9份,占10.11%;第4周有57份,占64.04%。另外,4月份的第4周集中了13份保留意见和3份无法表示意见,这些更严厉的审计意见绝大多数集中在最后一周。
2 影响审计意见的因素分析
2.1 会计师事务所的综合排名与审计意见的关系分析
根据我国中注协2013年7月17日公布的会计事务所排名,综合实力排名前10位的会计师事务所共审计了1476家上市公司[],占2012年上市公司总数的59.73%。他们共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50份,占所审计公司数量的3.39%。其中,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39份,保留意见9份,无法表示意见2份,分别占1476家公司的2.64%、0.61%、0.14%。就综合实力排名前10 的事务所来看,他们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率均不高,甚至略低于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平均出具比例(3.60%)。
出现上述情况的可能原因是规模较大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市公司大多规模都较大,这些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管理状况都较好,公司所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都较高。还有可能是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较差的公司知道,规模大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较强,与自己合谋出具有利于公司的审计意见的可能性较小,因此,他们在选择事务所时会选择规模较小的事务所,希望通过购买审计意见来掩盖公司存在的问题。
2.2 被审计单位的规模与审计意见的关系分析
2012年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89家中有46家为“戴帽”公司,所占比例51.69%。再从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来看, 2012年“戴帽”公司共有124家,收到46 份非标准审计意见,收到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率是37.10%,远高于上市公司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总体比率(3.60%) ;其余2347 家公司,收到非标准审计意见43 份,收到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率是1.83%,远远低于上市公司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总体比率。可见,“戴帽”公司更容易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2.3 变更委托与审计意见的关系分析
一般来说,当公司收到非标准审计意见时,会选择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试图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采取一些措施进行补救,以达到改善下一个审计年度审计意见的目的。
在对2011-2012年度审计报告意见类型进行分析后我们发现,2011年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共115家中有19家在2012年更换了会计师事务所,这19家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上市公司中,有13家公司2012年的审计意见出现明显好转,比例为68.42%,其中12家被出具了标准审计意见,剩余的1家(*ST 国商)被出具的审计意见由2011年的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转为无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
3 建议
根据上述研究,本文提出如下建议:
(1)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对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承接的此类审计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作出书面提示,并将这一提示在官网公告,督促承接此类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谨慎执业。
(2)监管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大对“戴帽”公司的监管力度,同时拓展监管部门的职责范围,使监管部门在履行监管职责的同时,也要发挥建设性作用,具体体现在:未来的监管部门一方面要认真分析其“戴帽”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也要提出有利于“摘帽”的可行性建议,旨在促进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3)监管部门应当着力规范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促使变更委托的委托人与被审计对象相分离,强化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有信息披露制度。重点检查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后审计意见出现好转的上市公司,并加大对“购买审计意见”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不敢买的机制。
【参考文献】
[1]朱其俊、崔利华.我国上市公司审计意见影响因素的研究[D].合肥工业大学.2010
[2]于鹏.公司特征、国际“四大”与审计意见[J].审计研究.2007,(02):53-60
[关键词] 财务报表 财务状况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
企业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为了做出正确的经济决策,必须了解和掌握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而这些会计信息主要是通过企业的财务报表反映的,因此,上述财务报表的使用者只有掌握企业财务报表的阅读技巧和方法,才能更好地利用财务报表提供的信息,正确评价企业过去、全面反映企业现状、预测企业未来的发展趋势,从而为做出正确决策,提供准确的信息和科学的依据。
一、财务报表的概念及构成
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杜献敏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和附注。其中,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利润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报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是反映构成所有者权益各组成部分当期增减变动情况的报表;附注是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二、阅读企业财务报表的技巧
企业财务报表的内容非常广泛,如果报表使用者不了解报表的阅读技巧和方法,往往无从下手;只有掌握报表阅读的技巧和方法,才能抓住重点,掌握报表内容的实质,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财务报表的阅读应按如下步骤进行:首先,阅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其次,阅读整套财务报表;最后,运用具体分析方法对财务报表进行简要分析。
1.阅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
如果是年度财务报表,在阅读财务报表时,必须阅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因为,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提出的公正、独立、权威性的意见。仔细审阅审计报告,一方面可以了解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另一方面可以了解企业在会计核算上是否存在问题。从而使财务报表的阅读更具有针对性,少走弯路。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分为标准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非标准审计报告两种类型。其中,非标准审计报告包括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四种类型。
一般而言,审计报告的类型不同,财务报表的反映信息的可靠程度也不相同。如果阅读的财务报表是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出具的标准审计报告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说明企业的会计信息具有较高的信赖度,财务报表反映的会计信息比较真实、可靠。如果阅读的财务报表是经审计后出具的其他三种意见的审计报告,企业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应该受到高度质疑。
2.阅读整套财务报表
对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分析之后,接着就应该细心研究整套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等其他信息资料。全面阅读整套财务报表是为了了解该企业的全貌和发展前景,为作出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一般而言,阅读财务报表可以采用以下基本步骤:
(1)认真阅读附注
附注是为了便于财务报表使用者了解财务报表的内容而对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等所作的解释。附注是财务报表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对附注除了逐项阅读外,还应重点关注如下内容:
①企业的基本情况。通过了解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可以判断该企业所属行业的发展情景和企业在行业中的位置。
②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由于企业经济业务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某些经济业务有多种会计政策可供选择,而选择不同会计政策,可能极大地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样,会计估计中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在下一个会计期间内很可能变动,而导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进行重大调整。因此,了解企业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说明,不仅有助于更好地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而且有助于评估企业在不同期间或在行业内各企业之间的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
③重要报表项目的说明。由于财务报表格式是由《企业会计准则》统一规定的,为了报表项目的统一和简洁,许多报表项目是由多个会计科目的金额合并、分析、抵减填列,因此,必须将报表中的数字同附注中的相关明细资料结合起来,相互参照,才能全面准确掌握企业的会计信息。
(2)核对报表内部和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
各种财务报表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报表内部各指标之间和各财务报表之间,相互联系、彼此制约,形成一种在数量上可据以相互查考、核对的平衡相等的关系即“勾稽关系”。根据报表内部和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可以了解报表项目之间、报表与报表之间的内在联系,加深对报表总体结构的认识,而且也能帮助阅读者发现报表的数字错误。
(3)了解报表所披露的信息
不同报表披露的信息不同,所起的作用也不相同。如资产负债表主要反映企业在某一日期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总额及其构成状况;它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了解企业有关资产分布、资本结构、偿债能力等财务状况。而利润表综合反映了企业在某一时期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等经营成果的形成情况;它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了解企业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等等。只有了解每张报表披露的信息,才能结合阅读报表的目的,进一步深入分析。
(4)分析重要财务报表项目
报表使用者可以结合编表单位的实际情况和阅读的目的确定报表的重点项目,进行重点分析。如确定资产负债表重点项目时,通常应考虑如下因素:该项目占用的资金数额较大,在企业资产、负债或所有者权益中占有较大比重,能够代表企业财务管理或经营管理的水平;该项目在会计核算或内部经营管理方面容易产生问题,等等。如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等项目,一般情况下是阅读资产负债表的重点项目。在阅读报表重点项目时,要结合附注中有关重点项目的明细资料进行分析。
3.运用具体分析方法对财务报表进行简要分析
在对财务报表基本内容阅读的基础上,还需要运用具体的分析方法,对财务报表有针对性的进行深入分析,以便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作出全面的判断,对企业未来的发展前景作出预测。
(1)运用比较分析方法和趋势分析法,了解报表项目的变化情况和变化趋势
比较分析法是通过经济指标在数量上的比较,来揭示差异、找出问题的一种方法。在阅读财务报表时将每个项目本期实际数与上期实际数进行对比,找出其增减变化的金额、方向和幅度,揭示企业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的变化,分析引起变化的主要原因、变化的性质,预测企业未来的发展趋势。采用比较分析法时,应注意进行对比的指标必须具有可比性。
趋势分析法是将若干期财务会计报表中的相同指标或比率进行对比,揭示和预测企业发展趋势的一种方法。趋势分析法按所采用的基期数的不同分为定比和环比两种方法。定比是以某一时期的数额为固定的基期数额而计算出来的比率;环比是以每一分析期的前期数额为基期数额而计算出来的比率。采用定比能够明确地反映出有关项目和基期相比发生了多大的变化;采用环比能够明确地说明项目的发展变化速度。通过观察连续数期的会计报表,比较各期的有关项目金额,分析某些指标的增减变动情况,考察有关财务指标的发展趋势,预测其发展前景。
(2)计算一些基本的财务比率,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作出判断
比率分析法是通过计算两项指标之间的相对数,来确定财务变动程度的分析方法。作为会计信息绝对数的补充说明,比率分析法有其特殊意义。在阅读财务报表时,根据报表项目之间的内在联系,利用比率分析法,可以计算出许多有用的财务比率。如根据资产负债表可以计算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所有者权益负债率、资本保值增值率、总资产增长率等财务比率;利用利润表可以计算出营业利润率或营业净利率、成本费用利润率、营业利润增长率等财务比率。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相互结合还可以计算出净资产收益率、现金比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盈余现金保障倍数、已获利息倍数、现金流动负债比率等财务比率。这些财务比率可以判断企业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资产营运能力以及企业的增长能力。采用比率分析法时,要注意比率指标中对比指标的计算口径要一致。另外应注意单一的比率不能充分说明问题,应将计算出来的比率与相关的比率进行对比分析,以作出正确的评价。
(3)通过特定的综合分析方法,对企业的综合财务状况作出总体评价
【关键词】年报实际披露时滞;非参数检验;因子分析;多元线性回归
众所周知,现阶段我国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主要依据是公开披露的上市公司年报。但是在我国股市处于半强式甚至弱式的情况下,由于公司管理层和外部股东之间广泛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所以其公开披露的年报信息对于广大普通投资者而言参考价值非常有限。究其原因就在于目前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公开信息的披露特别是年报信息的披露缺乏及时性。基于此,本文以2008年福建省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间为依据,来考察年报披露时间与公司业绩、审计意见类型等因素之间的关系。
一、相关理论与假设
(一)年报披露及时性的测度
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我国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法定期限是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即次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披露完成并且报送中国证监会[1]。目前国内外大多数学者把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日至年报实际公告日之间的日历天数作为年报及时性的替代变量[2]~[7](包含公告期间的节假日)
(二)公司业绩与年报披露及时性
根据Watts&Zimmerman等[8] (1990)的“利益相关者理论”以及Laurie&Pasten的“内部报告假设”,公司内部的绩效评价制度与公司管理层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因此,如果管理层自身的绩效评价和薪酬激励体系与公司业绩直接相关,那么在公司业绩不良的情况下,管理层自然就有动机选择延迟披露年报,以争取更多的时间来应对来自各方的批评或是采取各种措施来改善差的业绩表现。当然,在公司业绩表现良好的情况下,自然就倾向于及早披露年报。正所谓“好消息早,坏消息晚”。所以,笔者提出假设1。
假设1:公司业绩与上市公司年报披露负相关。即业绩表现好的公司比差的公司倾向于更早披露年报。
(三)审计意见与年报披露及时性
由于非标准审计意见往往意味着公司所提供的财务报告在一定程度上欠缺公允性、合法性,同时对于投资者而言也可能传递负面消息。所以,在实践中上市公司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都不希望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特别是对于那些业绩表现差的上市公司,管理层为了避免被出具“非标”或者降低审计意见的严重程度,往往会加强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磋商以及谈判。而这种对各种意见分歧的协调与沟通,很可能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9]。正是基于此,笔者提出假设2。
假设2: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比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更不及时。
二、研究设计
(一)被解释变量
与目前国内外大多数学者相同,本文在界定年报披露及时性的替代变量时采用Lag作为年报披露绝对及时性的度量指标。即令年报披露时滞
Lag=上一个会计期间结束日(一般为12月31日)至年报实际披露日之间的日历天数。同时不考虑样本公司在年报披露之后又新的补充公告、更正报告或是调整报告等情况。
(二)解释变量
公司业绩:笔者从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运营能力、成长能力这四个方面来衡量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选取了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每股收益、资产利润率、总资产报酬率、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固定资产周转率、净利润增长率、股东权益增长率、总资产增长率等11个指标。
审计意见:根据2006年颁布的新审计准则,我国的审计意见类型共有两大类: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和非标准审计报告。其中非标准审计报告是指除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以外的其他审计报告,具体包括带强调事项段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10]。基于此,本文将审计意见类型变量定义为:
Audit=0,当上市公司收到非标准审计报告时
Audit=1,当上市公司收到标准审计报告时
(三)控制变量
为考察公司规模对年报披露及时性的影响,本文也将公司规模作为控制变量纳入到模型中,其替代变量用期末总资产的自然对数来表示。
独立董事监督职能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参与年报的监督检查。因此本研究中也把独立董事比例作为控制变量纳入到模型中。
同时,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绝大部分是国有法人股股东或内部法人股股东。第一大股东控制公司的主要途径就是通过控制董事会来实现的。而年报能否顺利披露显然与董事会的意见是密不可分的。因此,本文也把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作为控制变量纳入到模型当中来。
另外,上市公司是否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披露的及时性也可能是有一定的影响。故本文也选择把上市公司当年是否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控制变量纳入模型当中。
综合上述分析,笔者整理出本文研究所涉及的变量,见下表2-1。
(四)样本与数据来源
本文的样本是2008年在沪深两市上市的全部福建上市公司,在删除了一些数据不全的样本之后,共有49家。这些数据来源有沪深两市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新浪财经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等数据库。本文使用SPSS13.0统计软件。
三、实证结果及其分析
(一)年报披露时滞的描述性统计
首先我省上市公司2008年年报实际披露时滞最小的为49天(即最早在2009年2月18日披露),最大的为120天(即最晚在2009年4月30日披露),平均为95.67天。也就是说平均要等到2009年4月初才能够披露2008年年报。其次,我省上市公司2008年年报有75%以上选择在2009年3月20日之后才披露。这显然是典型的“赶末班车”现象,且较为严重。另外,2008年我省上市公司年报实际披露时滞Lag的Skewness(斜度)-0.668为和Kurtosis(峰度)为-0.032,这二者均不为0。因此,2008年我省上市公司年报实际披露时滞Lag并不服从正态分布。
(二)公司业绩的因子分析
利用SPSS13.0统计软件对公司业绩进行因子分析可知,公司业绩的KMO样本测度为0.604,同时其巴特莱特统计值的显著性概率接近于0,远远小于0.05。因此,笔者推断出公司业绩所涉及的11个指标适合进行因子分析。
在本文中,笔者按照特征值累计贡献率大于85%的原则来确定因子个数。
从表3-1可以看出,入选的4个公共因子其累计方差贡献率为86.96%。这说明入选的这4个公共因子反映了原来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每股收益、总资产周转率等11个指标下数据的主要信息。另外,从表3-2也可以看出4个公共因子F1、F2、F3、F4分别表示的是盈利能力因子、成长能力因子、偿债能力因子、运营能力因子。
(三)年报披露时滞与相关因素之间的等级相关分析
从上述分析中笔者判断出2008年我省上市公司年报实际披露时滞Lag并不服从正态分布。即在进行年报披露时滞Lag与相关影响因素的相关性分析时必须用非参数检验的方法[11]。所以笔者在本文中采用Spearman等级相关分析来检验Lag与相关影响因素之间的相关性。
从表3-3、3-4可以看出, Lag与盈利能力F1、成长能力F2、偿债能力F3均呈负相关。其中Lag与盈利能力F1之间的负相关在1%水平上是显著的。这些分析基本验证了本文所提出的第一个假设。其次,上市公司年报实际披露时滞Lag与公司收到的审计意见类型也是呈负相关的,并且在1%水平上是显著的。这也验证了本文所提出的第二个假设。另外,上市公司年报实际披露时滞Lag与上市公司规模、独立董事比例、会计师事务所更迭均呈正相关,并且Lag与独立董事比例、会计师事务所更迭均在5%水平上显著。
(四)模型构建
根据上述分析及其假设,本文建立如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
(五)回归结果及其分析
运用Backward多元线性回归方法,求解出模型中的相关参数见下表:
据此表明:①该模型的F值为2.979,且在5%水平上显著;②拟合优度R2为0.234;③DW值为1.964,同时VIF值均小于10。这说明该模型并不存在自相关和多重共线性的问题,同时也表明该模型的整体拟合效果较好。另外,该模型的系数除常数项外其他的系数均在5%水平上显著。即我省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规模、独立董事比例以及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均对年报披露的及时性有显著影响。这也进一步验证了本文的假设。
四、结论及存在的不足
本文以2008年我省49家上市公司为样本,通过综合运用非参数检验、因子分析、多元线性回归来分析影响上市公司年报实际披露时滞的各种影响因素。笔者经过实证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⑴我省上市公司年报实际披露时滞并不服从正态分布。换句话说,我省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时间普遍集中在3月底至4月30之间,“赶末班车”的现象相当严重。
⑵公司业绩越好的上市公司选择提前披露的可能性就越大。其中公司业绩中的盈利能力因子与年报实际披露时滞负相关,且在1%水平上是显著的。这也就是说盈利状况越好的上市公司越有可能提前披露年报。但是并没有发现公司业绩中的其他因子与年报实际披露时滞存在显著的相关性。
⑶本文研究虽然发现,审计意见类型与上市公司年报的实际披露时滞呈负相关,然而却并不显著。这可能与本文所选择的数据有关。因为在本文的数据当中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与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比例相差悬殊。
⑷控制变量中公司规模、独立董事比例、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年报实际披露时滞存在显著的正相关性。这说在我省上市公司中,若公司规模越大、独立董事比例越大、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大,则该公司年报越是有可能延迟披露。
但是本文也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首先,如何客观准确来衡量一个上市公司的业绩目前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评价体系。笔者虽然选取了11个指标来衡量,但是可能并不能全面地衡量一个上市公司的业绩。同时,由于上市公司选择什么时候披露年报是在各种因素综合作用下所决定的,而本文研究所选择的变量未必包含所有因素,因此不排除可能遗漏了一些重要的影响因素。另外,本文是以我省一省一年的数据来进行研究的,其研究结论能否推广至所有的上市公司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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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关键词:内部控制审计 运营能力 市场反应
一、引言
证监会《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中要求中央和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非国有控股主板上市公司,并且于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市值(证监会算法)在50亿元以上,同时2009年至2011年平均净利润在3 000万元以上的,应在披露2013年公司年报的同时,披露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以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其他主板上市公司,应在披露2014年公司年报的同时,披露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以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截至2013年4月15日,沪深两市A股主板已有1 053家出具已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中有662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从证监会对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强制披露要求可以看出内部控制建设对一个企业的重要程度。一个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有效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降低经营风险,减少公司出现违规操作的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的标准审计报告能够说明公司运行情况良好,提高投资者的信任。由此可见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于上市公司本身和投资者、监管者都是十分有必要的规定。
二、文献综述与提出假设
(一)内部控制审计对上市公司的市场影响
池国华等(2012)在研究内控缺陷信息对个人投资者风险认知的影响中发现,内控缺陷严重程度对个人投资者风险认知有显著影响。内控审计报告对投资者的风险认知程度影响较大,对内控审计报告利用程度越高,投资者风险认知水平与内控审计报告存在缺陷的关联程度越大。张然等(2012)在研究中国A股上市公司2007-2010年年度报告中发现,上市公司公布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后,公司筹资资本成本会降低,若进一步提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其资本成本会更加降低。这是由于企业管理者通过对内部控制的制度完善和自我评价会提高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的信息,有助于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方红星、刘丹(2013)以2010年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其内部控制质量的研究中发现,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质量越差,越倾向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审计师的上市公司对高质量审计需求概率与内部控制质量的变化显示出倒U型关系:先上升后下降。并得出当内部控制足够有效时,高质量审计与内部控制存在替代关系。胡娜(2010)论述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质量的影响中强调,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的上市公司会增大审计风险,审计师易与上市公司发生意见不一致,进而导致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同时,接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由于不了解内控环境,会导致审计成本上升和审计质量下降。为此,政府应加强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要求,同时充分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原因。沈菊琴(2013)通过分析2010年中小板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控自评报告的市场反应中发现,上市公司披露内控自评报告信息量越大,投资者获得的超额收益越多;并且公司财务状况越好、经营能力越强、内部审计越完善的公司越倾向于选择披露内控自评报告。
综上所述,内部控制在公司运营和审计过程中的作用越来越重大,内控较好的公司能有效地降低成本和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真实性,投资者对于内控完善的公司更加青睐。但是,加强内控建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在具体指标上体现的研究较少,公司出具内控审计报告后对公司的整体效果有提高,但是具体环节上的有效验证研究较少。为此,笔者将针对2012年出具内控审计报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进行数据量化分析。
(二)提出假设
由于上市公司要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为达到审计师的要求会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完善的内部控制建设会提高公司的运营效果,会导致公司的经营效果大幅提高。为此提出假设1。
H1: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2012年的经营效果比2011年显著提高。
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后会使上市公司的透明度增强,并且显示出公司的管理运行机制良好,根据信号传递理论,投资者会对上市公司的信任度增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性会显著增强,投资者会倾向于选择出具内控审计报告的公司,进而为投资者带来超额收益,故出具内控审计报告会产生一定的市场反应。
H2:上市公司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日后市场反应会出现显著变化。
三、实证研究
(一)样本选择来源及处理
本文选择了沪深A股主板出具2012年内控审计报告的50家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市场反应分别作为研究对象来验证H1和H2。在选取样本时,对年报公布后有重大事项发生的公司、发生合并或新设立公司、ST公司、金融保险行业公司进行剔除,最后符合标准的沪深两市各选25家上市公司。数据来源有国泰安数据库、巨潮资讯网、中注协以及证监会网站。所有数据均使用SPSS软件进行处理。
(二)Logistic 多元回归分析
1.模型设定。H1的因变量选取为“是否出具内控审计报告”作为虚拟因变量。H1的自变量共有7个:营运能力指标中选择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应付账款周转率作为自变量,盈利能力选择市盈率和资产收益率作为自变量,财务能力选择现金比率作为偿债指标保证,发展能力选择资本积累率作为自变量。见表1。
H1假设通过构建Logistic多元回归模型分析是否出具内控审计报告对各因素的拟合分析,建立如下模型:
Internal control=β0+β1 ×inventory+β2 ×AR+β3×AP+β4×PE+β5×ROE+β6×cashratio+β7 ×capaccumu+ε
其中,β0为常数项,β1、β2、β3、β4、β5、β6、β7为自变量系数,ε为误差项。
2.样本处理。由于50家公司所处行业和规模有差异,在对H1进行logistic回归时,将样本处理为相对规模,其中2012年指标为2012年期末规模/2011年年末规模,2011年指标为2011年期末规模/2010年年末规模。鉴于文章的篇幅,本文未列出所有样本处理后原始数据。
3.logistic回归结果。见表2。
4.结果分析。根据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表明:
(1)出具内控审计报告对上市公司的运营能力影响显著,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完善后会提高存货周转率和应收账款周转率,这是由于内控完善会减少库存并及时催收客户欠款,使公司的运营能力大幅提高。但是内控完善后对公司的应付账款周转率有反向作用且影响不显著,这是由于内控制度建设会使公司最大程度利用商业信用,最大限度利用公司自有现金流。
(2)出具内控审计报告对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有正向影响。上市公司内控制度越完善,上市公司市盈率会越高,且影响显著,这是由于内控完善后会使成本降低,投资者会倾向于选择内控制度完善的公司,引起公司股价上升,市盈率上升。但是对净资产收益率会产生一定抑制作用且作用不显著。原因在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需要一定的成本,为此会带来一定的净利润降低。
(3)内控制度完善后对偿债能力和发展能力影响为正向促进作用,但影响效果不显著。这表明内控制度完善后可以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状况,并对公司的发展带来一定的积极作用。
(三)事件分析法
1.研究过程。
(1)定义事件。本文针对H2假设定义上市公司出具内控审计报告为研究事件,定义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日为t=0。
(2)定义窗口期。2012年内控审计报告基本于2013年4月披露,本文选取截至4月15日之前出具内控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将窗口长度确定为10天,事件窗定义为(-10,10),清洁期定义为(-60,-11)。
(3)确定超额收益率ARit。超额收益率是实际收益率与正常收益率的差额。本文事件窗的实际收益率由样本公司的实际股价确定Rir;正常收益率由CAPM确定――通过线性回归模型以沪深两股指数为基准确立的正常收益率Rim。ARit=Rir-Rim。
(4)计算所有样本在t时刻平均资本收益率 AARit=(1/N)ARit,计算单个样本在某时间区间的累计超额收益率CARi(t1,t2)=ARit和整个样本的累计平均超额收益率CAR=AARt。
2.检验思路。H2 因变量为累计资产回报率CAR,检验累计超额收益率CAR(t1,t2)是否显著异于0:利用单样本t检验进行检验,如果显著异于零,则表明出具内控审计报告会在披露日产生一定的市场影响,引起股票价格的显著变化。
3.实证数据检验结果。见表3。
(1)检验结果。根据表3样本公司CAR的t值检验结果来看,出具内控审计报告对市场会产生影响,除出具当日的一组数据影响为相反,出具内控审计报告的市场反应总体上呈促进作用。图1为样本公司在披露内控审计报告后的平均超额收益率AAR的变化趋势;图2为累计平均超额收益变化图。从CAR整体变化趋势上来看,出具内控审计报告这一事件在一定期间内会产生正向的导向作用,会为投资者带来短期内的超额收益。由于t=10时CAR趋于0,说明该事件的影响期间较短。
(2) 结果分析。根据图中所示具体变化趋势可以看出,在出具内控审计报告之前会出现超额收益趋势,在内控报告出具前阶段t=-6开始,在t=-2时会达到峰值,这说明投资者对于内控审计报告的预期较高,投资者此时会存在一定的套利行为。出具内控审计报告之后,t=-2到t=1阶段,CAR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落,并于t=1时停止下降,次阶段的下降可能原因是由于不同的投资者对于内控审计报告的期望值过高,认为公司的价值被高估,进而转手。但在出具内控审计报告之后超额收益会出现波动,但在t=10时CAR趋于0,说明出具内控审计报告的超额收益于10天后基本消失。
四、小结
本文针对2012年上市公司出具内控审计报告这一披露规范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论证。通过对样本上市公司进行研究,得到以下结论:一是上市公司应证监会要求披露内控审计报告,为了取得无保留的标准审计报告,在加大了对内部控制的建设的同时自身获益,表现为运营能力的显著提高。完善内控建设对盈利能力、发展能力和财务状况上虽然没有显著改善,但会带来正面的积极影响;二是上市公司出具内控审计报告后,投资者对内控报告和内控建设存在利好预期,由于不同投资者对于内控预期值不同,故公司在披露内控审计报告会产生一定市场反应,并在较短时期内为投资者带来超额收益。出具报告一定时期后,超额收益消失,投资者只能获取正常收益。
总体来说,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对于上市公司披露内控审计报告的影响比较积极,并且收效良好。尽管会使上市公司加大披露成本,但上市公司会因自身制度建设的完善获得显化和未显化的制度红利;对于投资者来说,上市公司披露制度的完善,增加了公司的透明度,有效降低了成本,故披露内控审计报告会产生一定的积极市场反应。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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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收费标准净资产收益率 审计市场
审计收费是外部审计质量研究中的重要部分,研究影响审计收费的因素,不仅有助于增强监管部门监管的力度,而且能够提高资本市场各利益相关者对外部审计质量的认可程度。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汽车制造产业实现了较快的发展。已经是全球最大的汽车产销国。汽车制造业是一个国家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的好坏对整个国家的经济有一定的影响。本文根据我国汽车制造业企业披露的2010年的审计收费的数据,对汽车制造行业审计收费与哪些因素相关进行了实证研究。
一、文献综述
(一)国外文献外国学者研究审计收费影响因素较早。Simunic(1980)发现影响审计收费最显著的因素是企业的资产规模,而审计收费与剩余的变量如流动比率,净资产收益率等不相关。Francis(1984)发现除了上市公司的总资产规模与审计收费显著相关以外,上市公司的交易复杂程度(控股子公司数量)也与审计收费显著相关。另外Francis还发现,事务所规模与审计收费呈显著相关的关系。将审计收费影响因素的研究又推进了一步。Francis和Craswell在1986年再次对澳大利亚的1484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进行研究,发现“”会计师事务所比“非” 会计师事务所平均约多收取了三分之一的审计收费。
(二)国内文献 2001年中国证监会颁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6号——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其披露》。刘斌,叶建中和廖莹毅(2003)发现上市公司的规模、经济业务的复杂程度以及上市公司所在地是影响上市公司审计收费的主要因素,而存货与资产总额之比、盈亏情况和事务所规模等因素与审计收费并不具有明显的相关性。伍利娜(2003)发现上市公司总资产的规模、聘请“四大” 与审计收费显著正相关。另外还发现做为盈余管理表现之一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处于保牌区间(0~2%)与审计收费显著正相关。漆江娜(2004)发现国际“四大”的审计收费明显高于我国本土事务所,说明我国上市公司对高品牌事务所有需求,上市公司尤其是大公司愿意并能够为高品牌会计师事务所支付高昂的审计费用。从以上国内外的研究可以发现,对影响审计收费因素的研究可以划分为两个研究方向:审计收费的决定性因素;或站在上市公司内外部治理、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和盈余管理的角度探讨这些因素对审计收费的影响。本文根据我国汽车制造上市公司公布的2010年报中的相关审计数据进行了初步的实证研究。
二、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审计意见是在审计报告中出具的。通常情况下,审计师出于获取利润方面以及紧密客户关系方面的考虑,很少会出具非标准的审计报告,即使是出具了非标准的审计报告,也大多数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和保留意见,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才会出具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一般认为审计师如果出具了非标准的审计报告,其审计质量应该是较高的。较高的审计质量对应着较高的审计收费。所以本文提出:
假设1:审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与审计收费是正相关的关系
一方面净资产收益率的高低反映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强弱。另一方面净资产收益率反映了公司所有者权益投资报酬率的高低,是公司所有者和内外部投资者最为关心的财务指标之一。指标越高,表明公司能为所有者和内外部投资者获取利润的能力越强,相应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时的审计风险就越小,审计费用也不会过高。所以本文提出:
假设2: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与审计收费是负相关的关系
已有研究发现,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水平越高,财务数据的重大错报风险越大,审计风险就越高,审计师所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也越多,所以审计收费相应的就越高(刘继红,2007)。所以本文提出:
假设3: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是正相关的关系
上市公司是资产规模越大,所涉及到的产品、服务和会计交易事项也越多,审计师在进行审计时所采取的统计抽样范围就越大,抽查的样本数量也越大,审计周期也越长,因此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审计收费也越高。所以本文提出:
假设4: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是正相关的关系
事务所规模对事务所的独立性有很大的影响,规模较大的事务所因其特殊地位受到各利益相关者更多的关注,独立性和承担风险的能力强。事务所规模越大,事务所在审计中越能保持独立性。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越大,品牌效应越明显,审计师的审计越专业,能够保证获得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但是随之而来的审计收费也要很高(刘慧龙,2008)。据此本文提出:
假设5:审计收费与聘请国内“十大”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是正相关的关系
上市公司如果变更以前年度合作的会计师事务所时,支付给下一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有可能增加,也有可能减少。当上市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由小规模会计师事务所变为大规模会计师事务所时,一般情况都是审计收费增加。当会计师事务所通过降低审计收费的方式来扩展审计业务时,这样审计收费会降低。除此之外,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也与当前的政府和财政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管力度有一定的关系,如果监管力度加强,变更审计师后的审计收费也会变高。由于以上这些情况,认为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审计收费的关系无法确定。
由于我国各省市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导致各地方政府实行的审计收费标准也并不一致。实际结果,东南沿海经济带经济实力远高于西部内陆地区,相应的,在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方面,也远高于西部内陆地区的企业。本文将上市公司位于东南沿海经济带的地区(如北京、上海和深圳)设成“1”, 位于西部内陆地区设成“0”。所以本文提出:
假设6:上市公司位于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是正相关的关系。
(二)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本文选取了我国沪深两市上市公司2010年共79家汽车制造企业为初选样本。所有上市公司年报数据均来自国泰安研究服务中心数据库CSMAR(省略)和巨潮资讯网(省略info.省略/)。国内“十大”会计师事务所选取的依据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2010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的前十名。初选样本按以下筛选方式进行了过滤:剔除掉那些没有披露2010年度审计收费财务数据的汽车制造企业;剔除变量中重要指标未的汽车制造企业;由于有些汽车制造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ROE)是异常值,所以按初始样本量的1%左右剔除净资产收益率的极端值。本文根据以上筛选原则,最终得到符合条件的共有71家汽车制造企业,其中沪市主板45家,深市主板17家,深市中小板7家,深市创业板2家。本文将以这些上市公司的样本数据进行实证研究,检验到底哪些变量是影响审计费用的重要因素。本文的数据处理和描述性统计使用的是Eviews6.0和Excel 2010,样本的多元线性回归使用的是Spss17.0。
(三)变量定义和模型建立相关变量说明如表(1)所示。本文根据以前学者检验结果,考虑当前审计收费的影响因素,建立如下的多元线性回归模型:
LN AUDIT FEE=α+?茁1OPTION+?茁2ROE+?茁3EI+?茁4LN ASSET+?茁5
CURRENT RAT+?茁6ACC+?茁7SIZE+?茁8ALTER+?茁9SEAT+ε
其中LN AUDIT FEE为因变量,剩余为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
三、实证检验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本文将筛选出的符合条件的71家汽车制造企业样本数据通过Excel 2010和Spss17.0软件,得到如表(2)所示描述性统计表。统计显示,第一,在2010年,我国汽车制造企业支付审计收费最少的为180000元,最多的为7500000元,同时其标准差和方差数值都很大,说明我国汽车制造上市公司之间支付的审计收费参差不齐,相差较远。2010年我国汽车制造企业平均支付的审计收费为956732.4元,稍高于其他行业,如此丰厚的收入令会计师事务所对汽车制造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相当重视。第二,在这71个审计报告中只有4份非标准的审计报告,而且这4份非标准的审计报告没有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既我国汽车制造行业收到的非标准审计报告概率只有6%,说明审计师出于获取利润和巩固客户的考虑,在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时还是比较谨慎的。样本公司平均的流动比率为1.5597,该比率表明企业每1元的流动负债,就有1.5597元的流动资产作为偿还债务作为担保。一般情况下,流动比率为2时是较为理想的状态。但是不同的行业,营业周期不同,流动比率的理想标准也不同。就汽车制造行业来说,其营业周期较长,当前样本公司平均的流动比率为1.5597,低于理想流动比率2。这是我国汽车制造企业亟需改善的地方。第三,样本公司平均的净资产收益率为11.8054%,说明我国汽车制造企业在2010年的盈利能力还是较强的。盈利能力是汽车制造企业的投资人、债权人以及经理人员都重视和关心的部分。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越高,表明公司能为所有者和内外部投资者获取利润的能力越强。第四,在这71家样本公司中,有45家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国内“十大”,聘请国内“十大”的比例达到了63%,说明我国汽车制造企业的资金实力雄厚,愿意聘请高质量的会计师事务所来进行审计。同时在2010年只有4家变更了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率仅为6%,说明汽车制造企业与审计师之间愿意保持较久的合作关系。东南沿海经济带的公司有23家,占总体比例的32%,即我国汽车制造行业中,有近三分之一的企业位于较经济发达地区。这样优越的地理位置既有利于产品的宣传和销售,也有利于降低运输成本,提高了企业产品的竞争力。
(二)相关性分析 本文运用相关系数矩阵的双尾检验,整理得出下列审计收费与各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的相关系数矩阵,如表(3)所示。结果显示,2010年我国汽车制造行业所支付的审计收费与公司资产合计的对数在1%的置信水平上显著正相关,审计收费与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企业地理位置在5%的置信水平上正相关,但不显著。审计收费与剩余的变量不相关。
(三)回归分析 样本公司多元线形回归检验结果显示,审计意见变量的Sig.=0.563,T值为0.582,且共线性检测的结果VIF=2.060,没有通过共线性检验,所以将审计意见变量从模型中剔除掉。同时净资产收益率的Sig.=0.945,T值为0.070,没有通过T检验,将净资产收益率从模型中也剔除掉。剔除审计意见和净资产收益率后的检验结果如表(4)。样本公司多元线形回归实证检验结果显示,回归模型调整后的R方=0.630,模型总体Sig.=0.001,拟合程度很好。剔除审计意见和净资产收益率这两个变量后模型的共线形检测值VIF均小于2,说明剩余变量之间不存在明显的多重共线性。可以发现:第一,样本公司总资产的T值为10.061,且Sig.= 0.000。结合表(3)样本公司相关系数矩阵的结果,审计收费与公司资产合计的对数在1%的置信水平上显著正相关,本文得出的结论是:2010年我国汽车制造企业审计收费与上市公司总资产规模是显著正相关的关系。第二,样本公司地理位置的T值为2.930,且Sig.= 0.005。结合上面表(3)样本公司相关系数矩阵的结果,审计收费与企业地理位置在5%的置信水平上正相关。本文得出的结论是:2010年我国汽车制造企业审计收费与上市公司地理位置是正相关的关系,但不显著。第三,样本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的T值为0.070,Sig.=0.945,没有通过T检验。尽管相关系数矩阵的结果显示,审计收费与净资产收益率在5%的置信水平上正相关,本文得出的结论是:2010年我国汽车制造企业审计收费与净资产收益率不存在关系。根据多元线性回归模型估计的回归系数得到如下方程:LN AUDIT FEE =0.167EI+0.82LN ASSET-0.03CURRENT RAT +0.01ACC +0.026SIZE -0.065ALTER +0.219SEAT +3.918
四、结论
本文研究,得到结论如下:第一,汽车制造企业审计收费与上市公司总资产规模是显著正相关的关系。这与前文提出的假设4“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是正相关的关系”是吻合的。这说明我国汽车制造企业的资产规模较大,汽车产品以及相关零配件种类繁多,会计师事务所在对这类企业进行审计时需要投入较多的人力和资源。庞大的样本数量、纷繁的交易事项以及较长的审计期间使得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这类企业的审计收费也会相应提高。假设4得到了验证。第二,汽车制造企业审计收费与上市公司地理位置是正相关的关系,但不显著。这验证了前文提出的假设6,即“上市公司位于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是正相关的关系”。其原因主要东南沿海地区经济发展较快较好,审计收费制订的标准较高;而且这一区域的汽车制造企业获取利润较高,有能力支付给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较高的审计费用。而西部内陆地区经济没有沿海经济带顺畅的出口条件,逐年攀升的材料成本以及西部地区政府制订的较低审计收费标准使得这一地区的审计费用普遍不高。假设6是正确的。第三,汽车制造企业审计收费与剩余的变量没有关系,这是从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矩阵以及模型回归结果这两个方面综合讨论得出的结果。第四,对前文预期的符号检验情况如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估计的回归系数中,盈余管理水平(EI)、流动比率(CURRENT RAT)、应收账款与存货占总资产的比(ACC)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SIZE)的实际符号与预期符号均一致。变更审计师(ALTER)的实际符号为负,这说明在为这些汽车制造企业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存在着减低审计收费,不正当争揽客户的现象。如前所述,当前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对汽车制造企业的监管力度在弱化,使得审计收费的标准下降,这些都值得引起重视。
参考文献:
[1]刘斌、叶建中、廖莹毅:《我国上市公司审计收费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审计研究》2003年第1期。
[2]漆江娜、陈慧霖、张阳:《事务所规模·品牌·价格与审计质量》,《审计研究》2004年第3期。
一、问题的提出
在证券市场上,审计师接受委托对上市公司管理当局的活动、管理活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鉴证服务,提供鉴证报告。一般来说,该鉴证(审计)报告增强了财务信息的可信性。但是,在日益复杂的审计关系中,审计委托人与管理当局之间委托关系导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审计师与管理当局的审计被审计关系形成的信息不对称,从而使审计师所形成的审计信息的不完备和不充分,最终导致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不可信和无用性。,国内外发生的审计失败的典型案例和审计师的职业道德危机,使得审计委托人或广大投资者日渐对审计师缺乏信任,对公众的失信意味着审计职业存在基础的动摇。因此,如何重塑审计师的职业形象,取信于社会公众,就需要审计信息充分、真实披露和快捷传递,营造高透明的审计市场,为投资者投资决策和监管部门打击公司财务造假和CPA审计造假提供有用信息。
二、审计信息与信息
从世界各国关于公司治理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来看,会计信息可分为三部分:一是财务会计信息,二是审计会计信息,包括CPA审计报告,监事会报告,内部控制制度评估等内容,该方面信息主要用于评价会计信息的可信度及公司治理制衡状况,三是非会计信息。这里审计会计信息即生成于调查与审计报告过程中的审计信息,财务会计信息和非会计信息可能是审计信息,也可能不是审计信息。二者关系见下图。
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会计报表、报表注释、补充报表、其他有关会计信息,其他有关信息如董事长或总经理业务报告、董事会报告、CPA审计报告。而审计信息披露的内容是AOB,即审计报告、已审计会计报表和与审计有关的信息。由上图可知,审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具有扩展的空间,扩大审计范围,缩小未审计信息的空间,同时,加大披露审计调查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使得信息透明度更高,以便充分发挥审计的职能。
在证券市场上,按审计信息生成的过程不同,审计信息可分为上市公司融资过程中的审计信息,定期报告(年报、半年报、季报)中的审计信息,补充报告中的审计信息等。本文讨论CPA对上市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生成的审计信息的披露问题。
三、上市公司审计信息披露制度变迁及特点
我国自1990年和1991年沪、深两地建立了证券交易所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有关信息披露的法规,初步形成了信息披露制度体系。上市公司审计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散见于不同层次的法规。其中,较为集中的披露要求是在定期报告制度中,尤其是《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年报准则》)中有关审计信息披露的要求更为具体。《年报准则》自1994年试行,1995年正式实行,已经过1997年、1998年、1999年和2001年的多次修订,从审计信息的披露方面来看,信息披露逐渐充分和完善,体现了对独立审计的更高要来和审计信息对证券市场的重要性。
(一)重要提示中审计信息披露《年报准则》1998年修订稿首次要求在重要提示中提醒投资者注意阅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详细说明。这一披露要求其目的是引导投资者注意阅读和利用审计信息,同时提醒社会公众对审计师的监督。
(二)董事会报告中审计信息披露《年报准则》要求在董事会报告中披露有关审计信息,其特点:1、从1994年试行稿开始就强调在董事会报告中报告注册会计师的变更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和CPA的变更信息,到1997年明确要求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原因、程序及披露情况,在1998年修订稿改为在重要事项中集中披露聘任、改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从1996年开始要求在董事会报告中报告“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到1998年已扩展到对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说明。这一披露要求一方面体现了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的增加,另一方面体现了审计师、管理当局对投资者的各自责任。
(三)监事会报告中审计信息披露要求1、《年报准则》1997年首次要求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或解释性说明的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到1998年全面扩展到对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说明发表独立意见;2、1999年修订稿要求监事会要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应对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及所涉及的事项作出评价,明确说明报告是否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3、1999年修订稿要求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监事会应就董事会对涉及事项的说明明确表示意见。这种由单一发表独立意见改为对财务情况发表评价意见和对董事会的说明独立发表意见,即双重意见,这些变化体现了监事会的基本功能,强化了监事会的职责,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运行。
(四)重要事项中审计信息披露1、1994-1997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在董事会报告中披露,并且从1997年开始取消对审计师变更的披露要求;2、2001年首次要求披露报告年度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报酬情况。这一披露要求充分体现了事务所与客户的关系,以及监管者对CPA独立性信息披露的高度重视。
(五)财务报告中审计信息披露1、从1994年《年报准则》试行稿就强调审计报告必须由具有从事证券资格的CPA出具,1995年进一步强调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两名具有证券资格的CPA;2、要求披露审计所依据的准则;3、披露审计意见全文。这些披露规定充分体现了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的质量要求以及披露的全面性和公开性的要求。
四、上市公司审计信息披露中的问题
(一)审计报告信息披露失真。2001年,有关部门共抽查了16所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32份审计报告,并对21份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进行了审计调查,检查发现有14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23份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造成财务会计信息虚假71.43亿元,涉及41名CPA.这些事件多数都与CPA职业道德有关。另据对1994年第1期-2001年第11期的《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的统计有34个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案例中,定期报告审计过程中出具虚假、严重误导性内容或重大遗漏的有20个,占54%,融资过程中涉及审计报告失真案例15个,占41%,由此可知,审计报告信息失真的严重性。
(二)审计报告中独立性信息的披露不充分。1、尽管审计报告指出审计依据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体现了独立性信息,但很概括,因为大多数投资者并不了解独立审计准则。2、在披露形式上,审计报告放在财务报告中披露投资者会误解审计报告是管理当局对投资者的报告。3、年报摘要中规定如果是标准无保留意见,可以擅自意见类型不而全文披露,此举虽节约了披露成本,但是投资者不阅读年报正文,单纯从年报摘要中是得不到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提供的详细信息。4、从审计报告的标题中看,缺乏独立性信息。审计报告标题无“独立”术语,这种标题给投资者一种错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缺乏独立性。由此,审计报告披露的内容与方式有待改进。
(三)支付事务所报酬的披露不具体。《年报准则》2001年修订稿第四十八条新增披露报告年度支付给聘任师事务所的报酬情况。一方面反映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效率,另一方面反映事务所收入与客户的依赖关系,反映审计独立性与审计质量。但是,支付给事务所的报酬的披露还不具体,并无详细披露审计业务支付费、咨询业务费及所占比例以及支付方式、支付日期等。
(四)审计师更换信息披露不详细。《年报准则》2001年修订稿第四十八条规定公司应披露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有正常合理变更也存在异常变更。变更理由的充分披露,不仅体现审计师同行的职业责任,而且也向投资者提供审计独立性的信息,更加有助于审计报告使用人确定已审报表的可信性。但是,目前披露的聘任和解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同址、时间,上的职业道德与责任的记录不详细,甚至缺少;另外,事务所内部CPA的委派变更信息也无披露。事实上某一CPA长期为客户服务可能其独立性。因此,时常更换委派的CPA并对其助理人员的适当督导,有助于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质量的提高。较为详细的披露事务所的变更和CPA更换情况,有助于公众对事务所内部控制的评价。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审计意见的说明。董事会、监事会报告中披露对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信息,这是公司治理结构对独立审计信息的反映,同时也是就重要的审计工作底稿信息公司自身的揭示。至于董事会报告中的解释是否合理,是否真实,尽管制度规定由监事会对董事会对非标准意见说明发表独立意见,但从披露实务看监事会报告可以说是100%同意董事会报告的说明。监事会对此说明是否真正发挥其监督功能,董事会报告的说明及监事会报告的意见CPA是否可接受,如不可接受,CPA还需披露何信息,这是《年报准则》未涉及的问题。我们认为CPA还应就董事会、监事会报告中的意见发表意见,这虽然加大了审计师工作量和审计师的责任,但对投资者进一步理解非标准意见的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有益。另外,董事会报告对非标准意见的说明应从定性、定量两方面说明非调整事项金额对会计报表整体影响的严重程度,这种说明实际已潜在反映CPA的重要性水平的判断。因此,明确披露CPA的审计重要性水平的区间,有利于投资者及监管部的监管以及CPA审计质量的提高。
(六)缺少审计风险信息的披露。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与CPA对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主要采用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审计风险水平控制的高低,一方面反映审计的质量,另一方面反映审计责任。目前实务中,实际审计风险往往高于期望的审计风险,结果导致有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失败,出具虚假错误的审计报告,帮助公司财务造假。因此,实务中缺少期望审计风险、实际审计风险,审计失败的比例的披露,实质上是审计质量信息披露的不充分。
五、上市公司审计信息披露规范建议
(一)上市公司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的信息披露1.会计师事务所性质的披露,明确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是合伙事务所还是负有限责任的法人等。
2.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提供服务的类别是审计服务还是会计咨询服务,支付事务所各类服务报酬的数额、比例及支付方式和日期。
3.会计师事务所连续对本公司提供服务的年份(时间)、审计项目经理及CPA的更换次数。
4.近三年或五年事务所变更的次数、理由、支付报酬金额的变动情况。
5.近三年或五年的事务所的职业道德及法律诉讼记录。
(二)审计报告信息的披露1.近三年或五年事务所年报审计客户总数,率计意见类型及各种审计意见所占的比例。
2.将审计报告标题增加“独立”术语,即独立审计报告或在审计报告前明确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声明,或者在年报摘要中无论何种意见在审计报告全文披露。
3.审计意见的更新披露。CPA在会计报表公布日后发现重大不一致和重大错报,提请被审单位修改已审计会计报表,但被审单位拒绝修改时,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须作修改的事项对会计报表的影响程度,重新考虑已出具审计报告的适当性,如认为先前出具的审计报告不尽恰当,更新修改审计意见,并将已审会计报表发生错报事宜通过适当方式(补充公告)报告给会计报表使用人和有关管理部门。
4.境内外审计差异的信息披露(补充审计)
证监会于2001年12月31日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6号——A股公司实行补充审计的暂行规定》涉及境内外市计差异信息披露的问题。境内外事务所对同一上市公司融资环节或定期报告的审计差异主要来自于会计准则差异和审计判断差异,但投资者及其他使用者究竟相信哪一张会计报表,哪一种审计意见,必须加强审计差异信息的披露。
①凡是对同时发行上市A股B股或H股的公司审计时,CPA应在审计报告中,说明存在审计差异的可能性,以及由此可能导致的后果。
②分析揭示审计差异。当出现审计差异时,为了更好满足境内外投资者使用已审财务报表的需要,应充分揭示,其方式可另加“发行A股与B股或H股同期会计报表差异调节表”,分审计差异项目,列示境内外审计人员的审定结果。如境内CPA的审计报告后于或同与境外CPA审计报告签发,上述差异调节表可附在已审的会计报表之后,若境内CPA审计报告先于境外CPA审计报告签发,则应另作披露。
5.披露审计工作底稿的部分:如审计差异调整表,增强审计报告信息的可理解和有用性,同时扩大审计信息的公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