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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工作要点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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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工作要点

第1篇:扫黑除恶工作要点范文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普法责任。

(一)、司法行政机关既是重要的执法机关,又是普法主管机关,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上发挥带头作用,同时坚持“谁服务谁普法”,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县委依法治县办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作为重要考核项写入年度工作要点,要求县普治股建立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压实法治建设责任,要求各有关部门切实增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意识。

(二)、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同时推动落实“谁服务谁普法”。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每月一周的法治宣传教育和党内法规教育,增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观念,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并积极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在执法、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向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坚持全员普法,让每一名执法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都成为普法者;坚持全程普法,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做到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切实把执法和法律服务过程变成普法过程,规范执法和法律服务活动,增强执法和法律服务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部门联动普法,营造法治氛围

将普法工作由主管部门的“独唱”,变成各部门的“合唱”,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把普法宣传作为弘扬法治精神,丰富法治文化,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有效性的重要途径,使公民法治素养得到不断提高。在2020年4月15日是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群众国家安全意识和责任,县司法2020年4月14日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热潮。

第2篇:扫黑除恶工作要点范文

2020年运政稽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进一步加强运输市场监管和执法队伍管理,切实扭转道路运输行业乱象抬头反弹的不良趋势,切实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行业治乱工作向纵深推进,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有效维护辖区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全力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为行业发展和市民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

一、深入打非治违,净化市场环境

(一)道路旅客运输行业。着力加强对辖区客运班车、客运包车的日常检查和动态监管,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超长客运、旅游客运、班车客运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不按规定的线路运行;未经许可的外籍车辆在我县境内非法招揽乘客从事超长客运以及包车客运未持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和投诉举报较多的重点班线。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发生运输安全事故。

(二)道路货物运输行业。货运行业稽查工作要与源头治超紧密结合,会同公安、交警、路政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开展联合巡查。督促货运源头单位落实治超主体责任,按治超有关要求建立工作机制,禁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同时,要对其他部门抄告、移送的有关违法超限运输的车辆及从业人员严格依法处理。重点查处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货运车辆上安装符合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签发道路危险货物运单等行为。

(三)巡游出租汽车行业。为维护城市窗口服务行业形象,提升出租汽车服务质量,加强对客运站、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的出租车行业稽查力度,重点查处巡游出租汽车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违规使用通信设备,车内卫生状况差和驾驶员不使用文明用语等行为。

(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要强化网约车平台管理,主动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通信等部门,采取多种方式,重点整治网约车平台打着“网约车”、“顺风车”幌子开行班线客运、平台公司向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派单、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等行为。

(五)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结合工作实际逐步完善打击非法营运工作机制,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办法,落实“一牵头,三联动”工作机制。重点查处在客运站、学校、医院等周边揽客、拉客的违法经营者和城区范围内的非法营运打街车、网约车从事街面巡游以及租赁车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农村面包车非法载客等非法经营行为。

(六)持续高压打击“外籍打野车”。要紧盯客运高峰时段非法进入我县违规经营的外省籍大客车,采取在公路要道定点稽查、不定时巡查、发动群众举报等方式,重点查处外省籍大客车违法违规开行跨省包车客运和异地驻点从事旅游包车客运经营的行为。对上述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依法顶格处罚,并向车籍地运管机构抄告。

(七)开展对维修、驾培、车站等相关行业稽查。一是坚决取缔非法机动车维修点;严厉打击擅自改装拼装机动车、超越格级维修、签发虚假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和伪造、转借、倒卖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等行为。二是严厉打击驾驶培训机构不按核定的培训区域进行招生和培训;使用无教练车证车辆从事教学的;不按规定安装和使用驾驶培训学时计时仪;教练员酒后教学或者让学员单独驾驶教练车;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向学员谋取其他利益等行为。三是严厉查处客运站私自接纳未经批准的客车进站经营;允许未经安全检查或者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车辆发车等行为。

(八)开展重大节假日专项稽查活动。结合道路运输市场实际,组织开展春运、“五一”、暑假及国庆黄金周等重要时段,开展系列专项稽查整治活动,确保重大节假日期间道路运输市场安全、有序。

(九)做好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工作。及时受理和查办来自县长信箱、12345热线、12328交通监督热线等各种渠道的投诉举报案件,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加强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

(一)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联勤执法。继续加强与公安、交警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巩固和强化联动联勤执法工作机制。

(二)积极参与全县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全县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参与全县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同时,主动加强与相邻县市稽查同行的联系与交流,协查相关案件。

(三)及时抄告违法违规信息。高度重视违法违规的抄告工作,有效利用抄告手段加强行业管理,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抄告车籍地管理部门或者相关执法机构,对外地外单位抄告事项依法处理并及时回复。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

(一)定期组织稽查业务培训。要按计划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交通运输法规、行业管理和稽查业务知识,重点强化典型案例分析和执法文书制作,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开展科技执法探索。组织开展科技执法技能探索,推动创新执法、科技执法,促进运政稽查执法程序更加规范、监管更加有力。

四、加强监督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一)实施稽查例会制度。定期召开稽查工作例会和工作座谈会,及时了解和掌握稽查工作动态,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集中精力组织开展稽查工作,确保稽查工作覆盖全行业,杜绝“缺位、失位”现象发生。

(二)定期开展执法督查考评工作。按计划对运政稽查工作开展督查考评,重点督查依法履职、投诉举报处理、执法风纪及相关制度执行情况。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