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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年度妇幼卫生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为认真贯彻落实妇幼保健各项目标任务,年初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县妇幼卫生二oo九年工作计划》。《计划》中明确提出了预期目标和方法措施,强调了要广泛组织宣传,增强全社会对妇幼保健工作的重视,积极寻求支持与配合,做好妇幼保健各项工作。强化了对基层保健员队伍特别是爱婴卫生院和防保站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妇幼保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检查督促,落实责任,不断提高“两管”工作质量。
针对我县乡镇妇幼保健工作基础不高,部分保健员业务素质较低,为迅速提高保健员业务素质、强化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我们以爱婴卫生院和乡镇防保站为重点,建立了相应的检查、评估和目标责任制,按年初《计划》安排,儿保股、妇保股、信息股的业务人员对防保站和爱婴卫生院进行定期检查,做到季度有小结、年终有总结。
1月、3月,我们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爱婴卫生院和乡镇防保站进行2次全面的检查指导,重点是“两管”工作。主要是对表册的建立、各种表册填写是否规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怎样发挥爱婴卫生院的优势进行了分析指导,就少数卫生院和防保站在检查中暴露的问题,检查人员给予现场指导,并填写整改意见书,要求院长或站长在意见书上签字,限期整改。4月12—16日,利用“降消”项目驻县蹲点机会,协助专家对全县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产科进行全面检查和指导,使产科建设得到逐步规范。
三、认真组织实施“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项目,造福一方百姓。
中央和安徽省政府共同组织实施的“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项目2009年已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县及时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制定了《**县“降消”项目实施方案》、《**县“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项目实施方案》和《**县实施“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项目服务与资金运转程序》,制作和印刷了宣传资料。妇幼保健院根据项目要求,及时筹建婚前保健科,配齐科室人员和设备,制作职责、宣传、服务指南、服务项目标牌16块张挂于室内、室外。根据婚前保健检查需要,投资30余万元重新购置了全自动生化分析仪、300ma x光机及电透系统。软硬件建设的加强,有力提升了我院婚前保健的服务能力,有效保障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顺利开展。
县政府于3月9日组织召开了有县“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分管负责人、婚姻登记员、卫生院院长以及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项目启动会,启动会上,县妇联、民政局、卫生局负责人分别宣读了《**县2009年度“降消”项目实施方案》、《**县“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项目实施方案》和《**县实施“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项目服务与资金运转程序》,卫生局局长秦步作了“以实施民生工程项目为契机 促进全县妇幼卫生事业发展”的讲话,县政府副县长张洪代表县委、县政府作了重要讲话,强调要以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认真做好“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项目各项工作,并对乡镇政府、财政、民政、妇联、计生、卫生等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县妇幼保健院作为项目实施的具体牵头单位,要加强宣传,强化服务,规范操作,确保项目目标如期实现。启动会的召开,标志着“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项目在我县正式实施。
我们虽然完成了2009年度上半年的各项任务,但也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我们将继续开拓进取,再接再厉。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全县妇幼保健人员共同努力下,在各相关单位的支持和配合下,我县妇幼保健工作定会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业务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全市妇幼保健工作以深入开展“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为载体,“以保健为中心,以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增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提高工作质量,认真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强化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切实履行妇幼公共卫生职能,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突出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为全市妇女儿童健康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各项妇幼卫生指标完成情况
1、上半年产妇总数3086人,活产数3112人,建卡人数2989人,建卡率96.86%,系统管理2965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5.28%,产后访视2965人,访视率95.28%,住院分娩活产数3112, 住院分娩率100%。
2、7岁以下儿童38303人,保健管理33707人,管理率88%, 3岁以下儿童18685人,系统管理17003人,系统管理率91%,血红蛋白检测9638人,血红蛋白检测率34.31%。
3、5岁以下儿童死亡4例,死亡率1.29‰,婴儿死亡3例,死亡率0.96‰,围产儿死亡2例,死亡率0.64‰。
4、无新生儿破伤风发生。
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情况
1、免费增补叶酸工作:
上半年免费增补叶酸1499人,服用率89.44%,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在95%以上。
2、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
我市的农村妇女宫颈癌免费检查和生殖健康普查工作于2018年3月23日启动,截止2018年6月18日已查完所有的乡镇,免费宫颈癌DNA刷片4003人,发现疑似病例176例,73人已进行活检,其中CIN1 6人、CIN2 2人。
4、新生儿疾病筛查
上半年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出生活产2839人,筛查2679例,筛查率94.36%,及时递送标本,准确反馈结果,按时上报报表。CH可疑阳性例10例,召回10例,确诊1例,确诊PKU 1例。听力筛查2264例,筛查率80%。
5、预防艾滋病、乙肝和梅毒母婴传播工作
上半年本市医疗机构产妇 2820人,免费艾滋病检测2820例,检测率100%, 无HIV阳性病例。乙肝检测2820例,检测率100%,阳性产妇178例,接受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178人;梅毒检测2820例,检测率100%,阳性病例3例,正在进行追踪随访。
6、基层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
每年举行两期全市乡级妇幼保健工作人员培训班,每季度一次以会代训进行业务培训,2018年4月11日举办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培训,培训有计划、安排和小结,培训后进行了考试,成绩均理想,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拟定于2018年7月7日—9日举办一次托幼机构培训班。
三、妇幼卫生信息工作
我们严格按照各级要求开展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工作,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每一个乡镇有一名专(兼)职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员,负责辖区妇幼信息资料的搜集、汇总、上报,坚持例会制度,每季度一次,并以会代训相关妇幼卫生统计知识,利用“妇幼卫生信息简报”反馈妇幼卫生信息管理质量,坚持补漏调查制度,严把质量控制,使各类妇幼卫生数据真实可靠。
四、健康教育工作
制定全市妇幼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面向社会的妇幼健康教育活动,今年3月8日参加了市妇联组织的“三八关爱女性大讲堂”活动,为全市的妇女同志进行了“两癌”相关知识的讲座,3月26日开展了义诊,印制宣传册20多种,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每月15号开展“育儿课堂”,8号和26号开展“孕妇学校”,今年共举办孕妇课堂10期,育儿课堂5期,共 300余人参加听课.
五、存在问题
1、妇幼保健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结构不合理,业务素质偏低,给一些专业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的困难。
2、各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多为妇产科医生,临床上班时间过多,乡、村妇幼人员从事妇幼保健工作的时间得不到保障,下乡天数不足,下乡指导效果不明显,导致乡镇妇幼保健工作质量提高不明显。个别乡镇卫生院领导对妇幼保健工作认识不到位,妇幼人员不固定,对卫生院防保人员无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导致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工作出现滑坡。
3、 部分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开展妇幼保健工作无行之有效的考核、奖罚措施,乡村医生责任心不强,履职能力差,部份乡镇乡村医生素质偏低,妇幼保健适宜技术掌握不够熟练;村医报酬得不到保障,工作主动性较差,妇幼保健工作管理质量不高,全市村级业务台帐登计不及时,妇幼保健适宜技术应用效果不佳。特别是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管理不到位,为孕产妇死亡留下隐患。
4、 托幼机构管理待规范。由于乡镇卫生院无专业的儿保医生,导致乡镇卫生院对托幼机构的管理还不够到位,管理仅仅限于幼儿体检,且体检质量较低,对不合格幼儿不能提出指导性建议。少数幼儿园不具备办园基本条件,仍然在办,存在执法力度不足的问题。
六、以后工作的重点
1、积极争取建设项目,改善妇幼保健院的服务环境,使其能满足广大妇女儿童的服务需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人才培养,使必要的服务项目能够顺利开展。
2、加强各乡镇保健组长的培训。尤其是对新配备的保健人员加强业务学习,进行短期培训,定期督察和考核,提高基层保健员的服务能力。
3、加强部门协作,积极和民政、计生部门沟通,做好婚检宣传工作,提高婚检率。
4、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
5、严格按照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项目要求,规范开展服务内容,加强与计生部门协作,及时掌握服务对象信息,加强宣传,提高孕产妇和儿童保健覆盖率。
6、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管理,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加强产科技术人员培训,严格控制剖宫产率,降低孕产妇死亡例数,积极开展孕产妇、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
一、项目的执行情况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一是根据省市“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县实施方案和每年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确定各部门职责。二是成立由县卫生局、妇联、财政、工会主要领导组成的“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解决项目活动中各部门、各单位的协调与合作问题。统一协调全县已婚育龄妇女每两年一次常见妇科疾病体检工作。三是成立由县妇幼保健所妇产科业务骨干组成的项目业务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基层业务人员的培训、下基层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质量控制等。四是各乡镇相继成立领导小组和专业技术小组,制定“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的实施计划,组织开展项目工作。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一是组织乡镇卫生院院长召开了动员大会,县卫生局分管局长作重要讲话,并对下步工作作了重要部署,并对项目的组织和实施进行培训。二是利用当地媒体广泛开展普查普治的意义的宣传,如在畲乡报刊登《致广大已婚育龄妇女的一封信》、项目进展,在当地电视台播放普查通知等。三是卫生系统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如制作横幅、版画、上街开展咨询活动、社区举办“妇女健康知识讲座”、组织责任医师、村公共卫生联络员分片包干入户逐一核对已婚育龄妇女并宣传发动,发放《致广大已婚育龄妇女的一封信》及普查通知单至每家每户,开展面向农村妇女和家庭的性病、艾滋病、生殖健康、妇科疾病防控等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妇女树立健康的生活新理念,增强自我保健意识。
(三)加强培训、规范操作。一是集体培训,对各乡镇从事妇科健康体检的人员就妇科普查的技能、档案的填写、操作规范等一一作了培训,同时邀请了市妇保院专家就“妇女常见疾病的诊治”做专题讲座。二是个别培训,对基层从事妇科健康体检的人员技术上达不到要求的安排到我所专业科室为期30天以上的进修学习,由主管医师带教,提高她们的专业技能。三是规范体检资料;为所有参加检查的妇女建立全省统一的健康档案,登记入册,对检查后及时反馈检查结果,重大疾病如诊断为子宫肌瘤、卵巢肿瘤、宫颈间变等患者及时专册登记,做好随访和双向转诊工作。四是及时总结分析;每季度末及时上报“妇女健康促进工程”报表,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总结。五是加强技术指导;县妇保所专门抽调骨干技术人员(包含妇科、检验人员)组成技术指导队伍深入各个普查点开展现场技术指导。
(四)统筹运作、全面开展。一是全县设立包括县妇保所在内的25个检查点,以便育龄妇女在居住地就近点检查,检查档案及时反馈户口所在地管理。二是尽量与查环查孕、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相结合,既节省了医疗卫生资源,又便利群众。
(五)加强管理、严格督导。一是加强项目督导;县卫生局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开展项目督导,对项目开展的程序、使用材料、档案的统一和填写、重大疾病随访、追踪等进行检查。二是加强经费管理;农村参保女性省政府补助的项目经费纳入县妇幼保健所专项经费管理,每季度根据各地上报的报表和考核结果,对符合要求的予以拨款,不符合要求给予整改意见,并扣留款项。目前到帐资金14.0万元,已下拨到各检查点10.8060万元。
二、项目取得的主要成效:
到2008年6月底止我县相继在全县22个乡镇组织妇女普查工作。全县已婚育龄妇女34871人,共检查已婚育龄妇女14127人,其中农村妇女11842人,城镇就业妇女2272人,低保妇女13人,普查率40.51%,查出妇科患病人数7040人,检出率达49.83%,高出全省检出率10.28个百分点。主要疾病患病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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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科患病以滴虫性阴道炎、念珠菌性阴道炎、宫颈中度以上糜烂占前列,性传播疾病如尖锐湿疣、淋病等占了一定的例数,这些疾病与个人卫生、性卫生观念等有密切关系,而且其发生大多数人无自我症状,通过普查后,对检查出的疾病均分别给予及时的治疗和随访追踪,对早发现、早诊治妇科常见病和进一步控制疾病的蔓延起了很好的作用,并将有关保健知识宣传到个人,不同程度提高了群众防病意识。
三、项目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县在该项目实施有计划、有组织,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经验,但在实施过程当中,也发现了其中的一些主要问题。
(一)政府的经费投入不足、免费服务项目单一、满足不了群众需求。目前省政府给于每例农村参保已婚育龄妇女每人10元钱的补助,免费检查的项目就妇科常规和白带常规检查。一是对基层来说,简直杯水车薪,以目前现状,除购买必要的材料外,因卫生院设施不全,技术力量不够,都要送出去培训或外请技术人员协助开展,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可以说是铺开的摊子大,但收效甚微。二是对诊治医师来说,检查内容太单一,以至部分疾病均打问号而不能确诊,如在妇科检查的同时结合宫颈癌筛查、盆腔B超等更有利于一些疾病的及时诊断。因为作为妇科医师都非常清楚,开展普查的还有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是宫颈癌的筛查,况且其在妇科检查当中是非常顺手,一代而过可以做的事,非常方便,但其没有列入常规免费检查项目,其普查意义存在缺陷。三是对广大妇女来说,能免费检查的项目太少,自费检查的意识又十分淡薄,常常令她们检查后失望而归,满足不了她们的需求。
(二)农村医疗资源不足,制约着项目工作的开展。目前农村卫生院医疗设备和妇科、化验技术人员尚十分缺乏,如显微镜多是老的设备,不适应目前普查的开展,而且乡卫生院没有化验医师、乡镇妇产科人员有助理执业医师以上的仅18人,平时诊治妇科疾病的机会不多,缺乏一定的技术经验,在当地没有技术上的信誉,很难开展普查。此外,全县5家中心卫生院,除一所在县城内中心卫生院外,其它4所卫生院妇产科和保健人员仅1-2人,本辖区内开展妇科健康体检尚存困难,如要承担其它乡卫生院的普查相当困难。由于农村医疗资源不足,今年以来能与该项目工作密切结合的农民健康体检工作也尚未开展,至今三分之二以上的乡镇妇科体检尚是空白。
(三)缺乏多部门配合,组织发动力量不足。一是大部分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女职工健康体检在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这些单位检查后无档案保存、无登记、无统计,所以具体数据不能掌握。二是基层缺乏政府部门的组织发动,避开查环查孕工作与妇科体检相结合,仅靠卫生业务部门单枪匹马,实在太薄弱,难以保障该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农村妇女流动性大、保健意识落后等制约着项目的开展。我县已婚育龄妇女34871人,已检查人数14127人,检查率仅40.51%,主要存在以下原因:一是因我县农村经济贫困,已婚育龄妇女大量外出务工,记录在档的就11560人,因她们长年不在本县,致使不能组织检查。二是部分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落后,观念陈旧,认为妇科普查是丢人现眼的事,拒绝检查。
四、项目工作的建议
(一)加大政府投入、增加免费服务项目,有效整合卫生资源。一是以目前妇科免费体检项目来说,是有缺陷的而且也满足不了群众需求,政府应加大经费上的投入,扩大检查项目和检查对象,如增加宫颈癌的筛查、乳腺癌筛查,将免费检查人群扩展到低保人群和城镇无单位的居民,尽量满足广大妇女的需求。二是查环查孕工作的服务对象、农民健康体检的部分对象均是已婚育龄妇女,政府部门是否能有机地结合这两项工作,理顺环节,可以让育龄妇女少跑弯路、节省卫生资源。
(二)争取相关部门配合,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实施“妇女健康促进工程”是一项关系着全县三万多育龄妇女健康的政府民心工程,必须依靠各级政府力量组织、相关单位配合才能更好更快地推进,仅依靠社区服务中心、站等是完全不够的。一是项目领导小组要发挥作用,协调各有关单位发挥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妇联、工会组织要积极参加宣传、组织、动员、督查。二是规范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女职工的健康体检及档案的统一保存,以便进行有关数据统计和进一步随访追踪。三是县级以上医疗单位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开展妇科健康体检,在体检表、资料收集、上报、重大疾病随访等要规范化。四是设立外出务工人员在务工地的检查点,检查后反馈户籍地档案资料,以便及时统计。
奋斗目标是:全省接待国内游客3.3亿人次,接待入境游客350万人次,分别同比增长15%和15%;旅游总收入2900亿元,同比增长19%。
一、立足全局,培育战略性支柱产业
(一)积极融入全省发展战略。紧紧抓住全省转方式、调结构的重大机遇,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争取省委、省政府上半年召开全省旅游发展大会,争取省人大支持下半年完成《山东省旅游条例》修订工作,从立法和政策层面确立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定位。借助黄河三角洲开发上升到国家战略,将旅游业融入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开发建设,重点支持黄河口生态旅游区、黄河水城联合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以打造温带滨海旅游连绵带为目标,全面实施《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旅游业规划》,重点开发滨海度假酒店集群,力争年内开工一到两个重点项目。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选择一处较大岛屿或宜于封闭的半岛,争取享受国家支持海南国际旅游岛的有关政策。利用国家准许外国籍邮轮在华多点停靠政策,加快半岛邮轮码头建设,着力构建青岛、烟台、威海三大停靠港,逐步将青岛港打造成邮轮母港。
(二)高质量推进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始终把旅游大项目建设作为旅游发展的重点。三季度召开第三次全省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现场会,重点推动改造提升一批传统重点旅游项目,规划建设一批休闲度假高端旅游项目,培育一批乡村旅游项目,力争全年新增4a级以上旅游景区15个,完成旅游投资1000亿元。推动泰山、“三孔”、蓬莱阁、刘公岛、崂山、南山等著名景区,配套开发演艺、餐饮、住宿、购物项目,延长游客滞留时间。抓住国家扶持红色旅游项目建设机遇,加快发展以沂蒙老区为中心的红色旅游。加大旅游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力度,推出一批市场潜力大的重点项目和创意,参加国际性、区域性重大经贸、旅游招商活动。抓好省委、省政府去年在香港、日本、韩国举办的大型招商会签约旅游项目的跟踪落实。发挥《全省重点旅游项目进度数据库》的作用,对在建、拟建、签约重点旅游项目进展情况实行月调度和动态管理。进一步开放规划设计市场,引进国外著名旅游规划咨询公司进入山东旅游规划市场,与国内、省内旅游规划设计公司共同参与重大旅游项目和重要旅游城市、跨区域旅游规划的编制工作。建立省重大旅游项目专家评审制度。与省相关部门合作,研究制订《新文化旅游遗产标准》,引导重点旅游项目强化文化支撑,精细施工,高效管理,培育“遗产型”旅游项目。
(三)大力推进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参与三次产业结构性调整,着力将三次产业结构调整形成的精品培育成旅游产品。大力推进旅游与文化、体育、农业、工业、林业、商业、水利、地质、海洋、环保、气象等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发展,共同开发产品、培育市场、完善保障机制,引导旅游消费。围绕推动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加强与文化部门合作,探索建立部门合作机制,共同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化旅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培育文化节庆、旅游演艺以及非物质文化旅游产品,将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旅游经济优势。
(四)充分发挥大企业的带动作用。继续实施旅游大企业培育工程,全省重点培育10个左右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选择一批规模实力较大的旅游企业集团,如山东银座旅游集团、烟台南山旅游集团、青岛城投旅游集团、山东蓝海酒店集团等,支持其开展跨地区、跨行业战略重组。支持山东黄金集团、鲁信集团、青啤集团、烟台张裕集团、潍坊景芝酒业集团、德州皇明集团等,将旅游板块做大做强。支持鲁商集团利用其商业网点和销售平台,进行食、住、游、购、娱旅游要素一体化开发试点。打破部门、行业、所有制界限,整合资源,组建一批以旅游为主业的综合性旅游大企业集团。
二、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建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产业
(五)推动各级旅游目的地服务体系升级。以“五级联动创优工程”为抓手,一是在县级以下重点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利用中央和省推进城镇化建设的重大机遇,加强旅游项目、交通、住宿、餐饮、娱乐、购物、旅游引导标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县域旅游服务功能;引导旅游强乡镇、旅游特色村突出生态、乡村、民俗特色,完善旅游要素,提高接待服务质量,力争全年新增3—5个旅游强县、30个旅游强乡镇、50个旅游特色村。二是对照优秀旅游城市评选条件,指导全省35个优秀旅游城市严格按照国家优秀旅游城市标准修订城市旅游规划,重点加强城市旅游集散、咨询、救援、自驾车营地体系,城市特色街区、城市美化亮化和夜生活设施建设,着力提高城市旅游功能和旅游要素的聚集度,加快从“旅游城市”到“旅游目的地城市”的转变。三是引导济南、青岛、烟台、威海、泰安、济宁曲阜全省首批6个优秀旅游城市,学习借鉴杭州、大连、成都创建最佳旅游城市试点市的经验,结合当地自然资源、文化景观以及城市发展水平,高水平规划筹划,开展最佳旅游目的地创建工作。重点培育在国内外有特色、有竞争力的项目,加强对唯一性、代表性文化资源的保护,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旅游基础设施和多语种的旅游服务体系,提高游客和市民的满意度。下半年,省旅游局组织国内外专家对启动创“最佳”的城市进行评估检查,择优向国家旅游局推荐,打造二至三个国际知名的最佳旅游目的地城市。 (1) 测绘工作计划
2011年人民检察院工作计划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思路和要点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计划
教育局教育工作要点
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规划
县地方税务局2010年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及2011年工作思路
水管所年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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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开展“旅游质量提升年”活动。将2011年确定为“好客山东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出台《好客山东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加快旅游服务的标准化建设,逐步形成一整套涵盖旅游基础设施、旅游配套设施、旅游接待服务、旅游安全管理的旅游标准体系。深入宣传推广《好客山东旅游服务标准》,在全省服务业行业组织开展“好客山东”服务竞赛活动,评选出“好客服务”100名金质奖、1000名银质奖、10000名铜质奖,营造人人代表“好客山东”、处处体现“好客山东”的社会氛围,履行“好客山东”的庄严承诺。把《好客山东旅游服务标准》落实情况纳入对优秀旅游目的地、省级旅游强县、旅游强乡镇、旅游特色村,以及星级饭店、a级景区、a级旅行社的创建标准和复核、暗访内容。以贯彻《旅行社条例》和《实施细则》为契机,加大对旅行社的管理,严肃查处超范围经营、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运用市场机制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建立扶强扶优、优胜劣汰的旅行社管理机制。严格对外省旅行社驻鲁办事处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全面加强旅游诚信建设,开展诚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健全完善旅游目的地环境评价体系,组织开展游客满意度测评,定期《山东省旅游质量公报》。
(七)加强旅游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正式启用旅游卫星帐户统计体系,建立山东旅游资源数据库。发挥信息化在提升服务质量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旅游数字化平台建设,形成覆盖全省各级旅游管理机构、各旅游企业的省级目的地数字旅游服务系统。进一步完善“12301”旅游服务热线功能,畅通投诉渠道。加快推进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饭店的数字化建设,全省4a级以上旅游景区、4星级以上旅游饭店以及3a级以上旅行社要逐步实现数字化管理。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推广旅游品质保障系统。整合各类旅游“一卡通”,推广使用“好客山东旅游卡”,完善提升功能,形成全省统一,集旅游咨询、城市交通、游览、餐饮、住宿、购物、娱乐于一身的便民利民惠民“旅游一卡通”。
(八)认真落实全国旅游减排规划。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广泛引入低碳发展模式,鼓励支持各类旅游企业广泛利用新能源、新材料和节能、节水、减排技术,实行合同能源管理,实施高效照明改造。突出抓好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的节能减排。争取国家旅游局支持,依托德州皇明集团太阳谷微排国际酒店制订国家星级旅游饭店节能标准,力争全省旅游饭店、旅游景区节水节电量每年同比下降5%,提前一年实现国务院提出的星级饭店、a级景区用水用电量降低20%的目标。大力倡导低碳旅游方式,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理性消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三、转变市场营销方式,培育旅游消费热点
(九)将“联合推介、捆绑营销”的重点由推介形象为主向推介形象、营销产品并重转变。围绕打造“好客山东”旅游产品品牌体系,强化全行业的产品开发和市场营销意识,区分不同市场需求,加大产品开发营销力度,增强市场竞争力。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涉旅企业参与的原则,形成产品开发营销的工作机制和政策引导机制,加快实现从以资源换市场向资源换市场、市场换市场“双轮驱动”的转变,即依托9400万人口庞大的省内旅游市场,与友好城市、主要客源地、区域旅游合作伙伴等建立市场互换机制,互为客源、互为市场、互利共赢。各市要重点面向国内市场,通过区域旅游合作,推出地方特色鲜明的区域性旅游产品。省旅游局重点与港中旅、中青旅、上海春秋国旅、康辉国旅、携程等战略合作单位以及境外大旅行商合作,面向日韩、俄罗斯、东南亚、港澳台等主要入境旅游市场,组织引导旅游企业开发推出一批历史文化、滨海度假旅游产品。与北京、上海、广州等欧美远程游客中转站城市合作,推出一批对接连线的旅游产品,间接吸引欧美远程游客。全省重点培育“观世博、游山东”和“好客山东贺年会”两大产品。“观世博、游山东”要以“唱响好客山东、喜迎世博宾朋”为主题,以文化旅游和滨海生态旅游为重点,整合全省重点旅游景区、重大旅游节庆活动以及鲁菜资源,扩大影响面,增强吸引力。在办好首届“贺年会”的基础上,7月份启动“贺年会”筹备工作,提前动手,创新策划,丰富内容,科学安排,办一届高水平的“贺年会”。
(十)将市场开发与培育旅游消费结合起来,促进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出境旅游三大市场协调发展。加大对发展旅游消费重大意义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对发展旅游消费重要性的认识。继续组织开展“山东人游山东”活动,与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教育等部门合作,推动开展职工带薪休假旅游、修学旅游、老年旅游以及家庭旅游。与省邮政公司合作,实施“旅游下乡工程”,发挥城市带动农村、旅游带动农业的作用,实现城乡旅游市场的互动。出台《山东省全民旅游休闲纲要》,进一步完善旅游惠民措施,扩大出游规模,提高出游率,培育城乡居民新的生活方式。加强区域旅游合作,开展“全国百城游山东”活动,重点开发环渤海、长三角市场,拓展珠三角、中原、东北、西北市场。把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开发作为扩大旅游消费新的增长点,培育一批山东著名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品牌,创建旅游商品营销联盟,推进联销经营。紧紧抓住世界经济普遍回暖、入境旅游市场日趋活跃的机遇,大力开发入境旅游市场。对日韩、港澳台、东南亚等近距离入境旅游市场,实行“以出境游促入境游”,建立客源互动机制,促进主要入境旅游市场实现较快增长。进一步完善入境旅游奖励政策,调动旅游部门、旅游企业开发入境旅游市场的积极性。将出境旅游纳入统计考核指标。 [2] 测绘工作计划
2011年人民检察院工作计划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思路和要点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计划
教育局教育工作要点
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规划
县地方税务局2010年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及2011年工作思路
水管所年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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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创新鲁菜,发展文化主题酒店,培植旅游消费新的热点。以“贺年会”为平台,实施鲁菜振兴规划,扩大鲁菜知名度和影响力,提高餐饮在旅游要素构成中的市场份额。争取以省政府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鲁菜创新发展的意见》,重点支持鲁菜创新和人才培养。按照养生、绿色的原则,加快鲁菜标准化建设。在星级饭店、旅游餐馆,以及纳入“鲁菜馆”管理的社会餐馆等,全面推广鲁菜,支持涉旅饭店、餐馆等培育1—2个特色鲁菜菜品。着力培育以鲁菜为主体的“贺年宴”品牌,将“贺年宴”打造成弘扬鲁菜文化、培育创新型鲁菜人才的重要平台。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饭店品牌,支持鼓励发展形象鲜明、有齐鲁文化特色的主题文化酒店。将“山东客栈”打造成国内外知名的文化主题酒店。
四、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和旅游部门建设,为旅游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十二)全面推进职业化导游团队建设。严格职业化导游团队的准入。对职业化导游团队导游实行分级管理,推荐一批高素质的职业化导游,参加接待国家级、省级、市级不同层次的重大政务接待活动。对在岗并经过考核合格的职业化导游员给予一定的政府津贴,并享受不同的出国考察、奖励、免费培训政策。实行动态化管理,对不符合职业化导游团队条件的导游实行退出机制。支持泰山、三孔、蓬莱阁等著名景区开展聘请退休老教师、老专家等从事高层次导游服务工作试点。
(十三)加大旅游人才选拔培训力度。组织鲁菜研究所、山东旅游项目策划中心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管人才。上半年省市旅游部门、旅游企业联合,举办大型山东旅游人才招聘会,聚合各类人才参与我省旅游建设。以服务全省旅游发展为基点,充分发挥山东旅游职业教育集团在旅游培训、旅游教育和旅游研究方面的重要作用,把山东旅游职业教育集团培育成全省旅游人才培训的主渠道。鼓励和组织有关高校与专家开展山东旅游的重大课题研究。支持省内高校重点旅游学科建设。进一步健全省、市、县、旅游企业四级培训体系,加大对旅游培训的投入,提高培训层次和质量。
(十四)加强旅游部门执政能力建设。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推动市县旅游部门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创造性地落实“三定方案”,全面提高旅游执政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强旅游创新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省旅游专家委员会在旅游创意、项目策划、产品营销等方面的作用。继续举办“旅游创新奖”,用好“旅游局长博客群”,广泛吸纳网友的意见建议。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常态化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旅游行业协会建设,更加重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进一步转变作风,强化调查研究,狠抓工作落实。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级旅游部门要结合“文明机关”创建工作,大力弘扬“热情好客、认真办事、创新务实、勇于奉献”精神,培育“好客山东”机关文化,率先成为“好客山东”的践行者。
3 测绘工作计划
2011年人民检察院工作计划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思路和要点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计划
教育局教育工作要点
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规划
县地方税务局2010年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及2011年工作思路
现阶段,我国部分地区妇幼保健院功能定位尚有误区,国家相关建设标准及规范严重滞后,整体医疗环境设施陈旧落后,越来越难以满足我国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的需求。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妇幼保健半年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妇幼保健半年工作总结范文一20__年上半年,我院妇幼工作在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医院领导的带领下,以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为核心,开拓进取,加大了工作力度;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障生殖健康为重点;以为儿童妇女健康服务为宗旨,优化服务模式,提高了我院妇幼保健的服务能力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出生缺陷率,使全镇妇幼保健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镇辖区内孕产妇及0---6岁儿童情况如下:
1、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推行住院分娩,做好孕产妇系统化管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是妇幼保健工作的基础。
今年上半年全镇孕产妇总数为人,其中早孕建卡人,建卡率为%,孕产妇系统管理人,其中住院分娩人,住院分娩率%,新法接生率%,产后访视人次,访视率为%,未访视人;母乳喂养人,喂养率为%。筛查出高危产妇例,进行全程跟踪管理,使高危孕妇管理率和住院分娩率均达100%。孕产妇死亡0人。
2、做好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加强了儿童生长发育的监测、疾病防治,提高了全乡儿童健康水平。
今年上半年7岁以下儿童人,5岁以下儿童人,3岁以下人,0-36月儿童保健建档人,完成档案人,新生儿访视人,其中:轻度佝偻病0人,低体重人,确保了儿童的身心健康,我镇上半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人数为,系统管理率为%,无儿童死亡。
二、继续巩固爱婴医院:对孕产妇及其家属甚至全民宣传、提倡母乳喂养。今年母乳喂养调查人,母乳喂养人,纯母乳喂养人,母乳喂养率%,纯母乳喂养率%。
三、预防接种方面:按照国家儿童免疫规划及时给予刚出生的新生儿接种乙肝、卡介苗。
四、开展30---60岁妇女宫颈癌及乳腺癌筛查工作:根据妇女保健的要求,为已婚妇女进行查体,对防治妇女病起到重要作用,并且掌握影响妇女健康的主要因素。通过普查对妇女的常见病、多发病、“两癌”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极大保障了妇女的身心健康。在镇政府妇联、各村委会妇女主任的积极配合下,顺利完成例宫颈癌初查,TCT取样工作,乳腺彩超初筛查乳腺癌例,并积极动员需要进一步检查的妇女到上级保健院进行进一步检查,宫颈癌人,乳腺癌人。配合县保健院做好妇女常见、多发病的早发现、早治疗及预防工作,保障妇女群众健康。
五、认真做好出生实名登记工作:出生证专人管理,及时发放出生证,并及时把有关信息录出生实名登记平台。
六、加强“两非”管理工作:为了提高人口素质,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例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严禁非法胎儿性别签定及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严禁非法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大力宣传计划生育保健工作,确保育龄妇女健康。
七、在急救药品管理方面也做得比较好,及时补充药品,按时更换妇产科过期药品等。
八、贯彻实施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在我院分娩人,降消减免人。
九、农村妇孕及孕早期增补叶酸项目,由专人管,半年来大力宣传和提倡待孕和孕早期妇女增补叶酸。发放叶酸合,发放人数人,目标人群知晓率%,服用率%。为减少出生缺陷发生,降低出生缺陷率,从而提高我镇人口健康素质,我们将一如既往开展这项工作。
十、加强“三网”络建设,是妇幼保健工作的基础,要进一步加强建设和管理,并定期进行培训指导。
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1、我院妇产科、儿童保健业务用房不足,制约了我镇的妇幼保健工作开展;
2、妇幼保健工作人员更换频繁,导致对妇幼保健工作业务,妇幼保健系统不熟悉,缺乏村级妇幼保健女村医导致居住在农村的孕产妇保健服务难以开展,严重影响我镇的妇幼保健工作质量;
3、妇幼保健工作宣传力度不够,对“降消”项目,孕产妇住院分娩的宣传、发动工作力度不够深入。
改进措施:
1、加强妇产科室建设,合理科学配置,并能正常开展妇幼保健工作;
2、加强卫生院妇幼保健工作人才培养,促进妇幼保健知识的培训力度,做到项目专人专职管理;
进一步加大对村级妇幼保健工作的培训指导,规范村医妇幼卫生信息台账建设。
3、通过各种宣传日、宣传栏、健康教育等形式,广泛开展“降消”项目和“新农合”政策宣传和妇幼保健知识健康教育。
半年来,在妇幼保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按计划完成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但也有许多不足之处。今后,我们将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为全镇妇女儿童提供更方便、更优质、更温馨舒适、更全面周到的服务,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为我镇的妇幼保健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妇幼保健半年工作总结范文二20__年上半年,我所妇幼保健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正确领导下,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为中心,扎实推进群体保健管理水平,加强行风建设,创新服务模式,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拓宽服务内涵,满足晋源区广大妇女儿童的需求。通过基本公共卫生项目、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实施和产科绿色通道的建设,提高了我区妇幼保健的服务能力,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出生缺陷率,使全区妇幼保健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建设,做好全区妇幼保健工作。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情况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要求,根据我区实际情况,严格制定项目的实施方案和实施流程,规范服务程序,提升服务质量,使全区孕产妇及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逐年提高。
1、孕产妇保健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孕产妇系统化管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是妇幼保健工作的基础,20__上半年年全区孕产妇总数为人,其中早孕建册人,建册率为%,孕产妇系统管理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其中住院分娩人,住院分娩率%,新法接率%,产后访视人次,访视率%,6个月内母乳喂养率为%。
筛查出高危产妇例,进行全程跟踪管理,高危孕妇管理率%。孕产妇死亡人。孕产妇保健覆盖率﹪
2、7岁以下儿童保健开展情况今年上半年7岁以下儿童人,5岁以下儿童人3岁以下人低体重儿率%,体弱儿管理率%.我区上半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儿童保健覆盖率﹪。
3、开展全区、镇、村妇女病查治工作。
根据妇女保健的要求,为已婚妇女进行查体,对防治妇女病起到重要作用,并且掌握影响妇女健康的主要因素。今年上半年对我区已婚妇女进行健康查体,实查人,查出各种疾病人,其中,阴道炎人,宫颈炎人,尖锐湿疣人,宫颈癌人。通过普查对妇女的常见病、多发病、“两癌”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极大保障了妇女的身心健康。
(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开展情况
为了保证完成20__上半年的目标任务,我们加大宣传力度,共举办次大型宣传活动,并利用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宣传月,在全区开展了为期一月的宣传活动。督导质控检查次,更好的促进了项目的开展。20__年我们根据我区近年来农转非人数增加的特点,根据20__年农村户籍活产数和农村孕产妇报销人数,充分估计今年的任务为人,目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已报销人,叶酸服用人数人。今年我们将继续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加强督导和检查,坚持“应报都报、应服尽服”的原则,保质保量完成今年的工作目标任务。
(三)、“降消”项目
今年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降消”项目,实施技术培训、临床进修、专家驻县蹲点指导、项目宣传和督导工作,落实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继续实施产科基本技能与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培训,提高产科质量,降低孕产妇死亡。
(四)、托幼园所保健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市卫生局、市妇幼院关于入托入园儿童保健管理新规,我们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公示,让社会监督,让家长明白。托幼所定期派专人深入到辖区托幼园所指导卫生保健、宣传防病知识,给予在园儿童良好的保健服务。今年我们将继续做好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
1、定期对本区托幼园所保健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学术交流,提高托幼园所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
2、加强对托幼园所儿童疾病防治、膳食营养、食堂卫生、消毒及安全等方面的指导,提高托幼园所卫生保健水平。
20__上半年我们已经完成名儿童的入园体检工作。
(五)、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我所严格按照《卫生部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要求,专人管理,严格审核,免费签发,全部计算机打印,全面实现了晋源区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六)、健康教育宣传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全区居民的保健知识,我所利用节假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与其它部门协作,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健康教育知识,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启动仪式”之机,广泛宣传妇幼保健知识。共举办了次大型宣传活动,印刷宣传资料种,共发放宣传册本,受益群众余人次。、
(七)、新生儿听力筛查项目初步开展开始新生儿听力筛查项目,目前,已有名新生儿进行了筛查。今年重点加强这一项目的普及。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持以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为核心,进一步推动妇幼卫生工作的全面发展。
1、继续开展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等服务提供技术指导,并加强技术考核。
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效果的监测评估,以及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服务真实性的考核评估。
2、加强网络建设,完善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区、镇、村三级网络建设是妇幼保健工作的基础,要进一步加强建设和管理,并定期进行培训指导。
加强业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3、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服务质量,拓宽服务领域。根据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和区卫生局的安排,积极组织业务技术人员参加省、市级卫生部门的培训班和进修班,提高业务人员的技术水平。
通过半年来的共同努力,我区的保健工作和社会工作有了较大的发展,并且取得了一些好成绩,这都离不开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我们要依法加强妇幼卫生管理,提高妇幼卫生工作水平,放开发展,强化管理,提高整体素质,为全区妇女儿童提供更方便、更优质、更温馨舒适、更全面周到的服务,为我区的妇幼保健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妇幼保健半年工作总结范文三20__年上半年应该是忙碌的半年,大部分的时间都是下村。先是协同妇产科下村做好孕产妇的“5+2”查体。再就是下村搞居民健康档案了。因为今年的居民健康档案整理有了新的工作方案,目的是将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做实做好,教会乡村医生整理居民健康档案,所以自2月17日以来,我和我们整个防疫科人员几乎将大部分的精力放在了建居民健康档案上,由于乡村医生普遍的老龄化,教会乡村医生系统的建好居民健康档案真的不那么简单,你给他说上十遍还是记不住,恨不得自己去写。期间对建档案的村庄还要协同妇产科做好孕产妇的“5+2”查体。不过在此期间我学会了血糖的监测、熟练了静脉穿侧技术,领会到了领导的组织人员能力。
这半年除了下村还要做好常规工作,比如住院分娩补助发放和补助卡的发放、叶酸的发放,计划免疫接种日的0-3岁儿童查体,其中的每项资料都要系统、符合逻辑,有时为了挤出时间来办理住院分娩补助工作,每天早上都要早来20分钟,约好补助对象,及时办理补助手续,这样就不耽误出发的时间了。即使这样妇幼资料也没来得及规范整理,直至接到5月23日市里妇幼卫生绩效考核的通知,才抽出几天时间整理妇幼资料,一直到了5月22日我们全体人员大加班,加班到凌晨2点半,当时是一片忙碌,男同志安排现场整理房间,女同志整理资料,就连翟老师也加班到1点多才回家。庆幸的是市里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认可,这都是我们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市里领导也给我们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议,如妇产科布局,有菌区、无菌区分布不明确,整个乡镇的高危筛查只要有等级就行,只有在本院就诊的有专案管理就行了。如何将新生儿出生及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有机的结合在一起等都提供了宝贵的建议。
在这半年的时间里有两次学习的机会,一是平阴县孝直镇和章丘市绣惠镇的学习,使我深刻明白,工作要进步光靠闭门造车是不行的。只有出去学习才明白我们的差距,以上两家医院均处于工作任务重,人员少的特点,单他们的职工是具有团队精神的整体,医院的建设都是职工一分一分投入进去的,大家集资建房、集资买设备,今天的成果正是昨日的付出,所以他们工作是为自己工作的,即使加班也无怨言。他们的妇幼工作也领先我们,尤其是ddst筛查技术,我们至今还没起步,他们已经开展4、5年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他们无论在硬件还是软件上都比我们先进,单是硬件整个两层楼全是公共卫生科,专职人员就要有十多余名,健康档案的纸张更是结实美观。健康教育资料美观大方,整个的硬件投入都很高。乡村医生的整体素质也很高,他们不但熟悉基本公共卫生工作项目,更是已经能够独立完成此项工作。
总之,这半年真是忙忙碌碌并且压力也很大,工作中有了一些经验但是还有很多的不足,比如妇幼卫生保健工作的ddst筛查迟迟没有执行,本来想争取区妇保站给予技术支持帮助干来,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启动。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也是应该强化的一项工作,如何将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做好,关键还是培训一批精明强干的人员,加强这组人员的责任心,方可将这项工作做好,否则还将是疲于应付。
一、工作情况
(一)着力宣传,努力提高全社会环保意识
今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是:“转变传统观念,推行低碳经济”,我局按照科学发展观、绿色奥运和建设环境友好、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提高环保意识、引导社会舆论、弘扬环境文化、建设生态文明为重点,深入各乡(镇)、社区、学校、企业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与警示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掀起了一个环保宣传的,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由环保、妇联、文明办、经贸、供电、人寿保险等单位联合举办了“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活动。发出倡议书600份,向全县各社区、家庭发出了四条倡议:转变观念,树立简约和谐新风尚;立足家庭,形成节约环保家庭消费新模式;绿化环境,建设“绿色社区”、“绿色家园”;身体力行,做节能减排活动的带头人。倡导“使用节水器具,使用节能电器,使用无磷洗衣粉,使用菜篮子、布袋子,拒绝过度包装,注意一水多用”等“家庭节能六件事”。现场向群众发放了“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布袋子1000份。二是在“村村通广播”中设立“环境与发展”栏目,每周播三次,每次30分钟,及时宣传全国第一次污染普查、污染减排、环保法律法规等环保知识,让民众知晓适时环境质量状况。三是开展环保知识咨询活动。组织环保、科学技术协会、供电公司、移动公司等相关单位干部职工在县城区繁华地段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品1060份,现场接受环保知识咨询169人(次),现场接受环境问题投诉2起。四是由环保、司法联合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确定每年五月份为环保法制宣传月,今年的宣传内容主要为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通过县有线电视、十字街电子荧屏、广播滚动播出,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立宣传专题,分发了宣传资料300份。五是由环保、移动公司联合举办了开展“传递和谐共建绿色海西”节能减排系列传播活动。开展“绿色账单、电子渠道”活动,鼓励广大民众通过电子渠道查询账单,不打印纸质账单,宣扬节能减排从我做起。开设“绿箱子”,在移动公司营业大厅及话费缴纳点设置了5个“绿箱子”,回收废弃手机电池。向移动用户发送环保宣传短信1000条,向活动参与者赠送环保袋200个。六是由环保、供电公司联合举办“绿色电力、绿色生活”活动,宣传建设绿色电网,电力与电磁危害知识,倡导节约每一度不该浪费的电,尽量减少用电设备的待机,气温在26℃以下时不开空调,分发宣传资料500份。七是开展环保进乡(镇)、学校、进社区活动。在将乐一中、水南中学、党校等开设环保讲座,举办保护环境系列画展,并在城区4个学校巡回展出;在县科协科普宣传栏、14个乡(镇)、4个社区设立环保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表彰“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福建龙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被命名为三明市第一批环境教育基地,将乐县古镛镇百花社区被命名为三明市第一届市级绿色社区。通过宣传,提高了公众环境意识,推动了将乐县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上新水平。
(二)优质服务,以环境带动保障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严格把好项目环保审批关,从源头上防治新的污染和破坏。对只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一律绿灯放行,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对有一定污染的项目,在选址、生产工艺等方面严格把关,严禁国家淘汰工艺或生产线落地我县。二是增强服务本领,提高服务质量。采取“提前介入”、“一票否决”等措施,全力做好县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做好园区区域环评前期工作。上半年共审批新建、扩建、改建、技改项目66个,其中环评报告书1个,报告表18个,登记表47个,出具环保意见函31份,验收企业5家。三是认真做好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组织全县70多家重点污染企业召开了全县排污许可证发放及换证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20*年排污许可发放工作,发放正式排污许可证2本,临时28本。四是加强自然保护和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管理。强化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自然保护区内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的管理规定,清理整顿自然保护区内各种破坏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五是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确定具体分管领导与责任人,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岗位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及时公开全县项目环保审批、环境质量、污染物减排、污染源普查、排污许可证发放、环境件处理等重要环保工作情况,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优质高效的政务氛围。
(三)突出监管,全面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
一是明确任务,分工负责。召开了减排工作联席会,部署减排工作年度任务,制定了《将乐县20*年度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总量办综合协调、各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同时将减排工作方案进行分解细化,把每个减排项目落实到具体的责任科室、责任人,负责抓落实、促进度。二是抓环评把关促减排。按照总量减排、区域调配的原则,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新建项目环保审批,明确新上项目的污染物排放量指标来源。要求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规范编制环评文件,进行总量控制分析,督促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制定并落实总量控制计划。建立新、扩、改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台帐,掌握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增减情况,实行“点对点”调剂,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三是抓监测监控促减排。制定下达腾荣达公司和金牛公司重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控计划,督促2家企业完成了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建立并完善COD、SO2排放总量控制台帐,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监察、监测频次,强化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的监管。四是开展铅锌选矿企业污染整治。根据省、市涉铅行业专项整治要求,对全县金属选矿企业开展全面检查,共检查企业13家,采集废水水样5个。对非法生产的7家小选矿厂下达立即停产、限期拆除选矿设备的紧急通知,目前,非法小选矿已全部停产,桃村溪口及下村小选矿厂的选矿设备已全部拆除。五是开展企业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检查及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对全县36台(套)大气、污水污染防治设施开展检查,环保设施运行率达93%;按要求对各企业污染排放口进行规范整治并发放排污口标志牌86块(含大气、污水)。
(四)落实责任,认真抓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一是全面完成污染源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召开全县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动员会,详细部署污染源普查各阶段任务。完成了普查人员培训、表格订制、入户调查动员、各项制度的制定等工作。二是落实了普查经费30万元,购置普查录入专用电脑3台、打印机1台,数码相机4台,为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提供有利保障。三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在普查办所在地和城区人员密集区悬挂了9幅宣传条幅或横幅,在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共悬挂了35幅的宣传横幅或条幅,在全县各主要街区、重点厂矿张贴了400余张宣传画和百余张标语,在县有线电视台及城区十字街电视屏幕向社会及广大民众宣传普查相关内容,及时让民众知晓我县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情况以及相关信息。四是全面完成普查数据的录入。通过严格的核查、核算,全面完成工业源详表103份、简表307份,生活源调查表209份,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调查表1份的数据录入,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后续管理,严格把好数据质量关,确保污染源普查数据科学有效。
(五)强化措施,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一是认真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制订了环保目标责任书年度工作任务,对具体任务进行细化,责任到人,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二是全面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对涉及造纸、选矿、化工、水泥等重点企业开展全面检查,共检查企业35家,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督促落实整改事项。配合县国土局和安监局对41家矿山企业开展生态环境监察,监察内容主要为环评和环保“三同时”。三是开展涉铅行业环境安全专项检查。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责任确立今年的整治重点:企业环评审批文件、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安评等是否齐全;污染治理设施是否建成并正常使用;实际生产能力是否超设计建设规模;尾矿库是否超过使用年限;是否建立和完善有关台帐和制度等。会同县安监、工商等部门检查全县涉铅企业8家(7家选矿企业、1家蓄电池生产企业),其中,在建2家,具备试生产条件2家,已投入生产的3家。对存在的环保“三同时”滞后、未按要求办理试运行审批和竣工验收手续、尾矿库建设不规模、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下发限改通知书3份,并明确专人督促整改,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四是开展放射源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成立由环保、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重点检查全县涉源的水泥、造纸两个行业7家企业23枚放射源,检查内容含各涉源单位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放射源的安全使用、放射源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放射源许可审批及申购的执行情况、建设项目环保手续履行情况及其它事项。督促因产业结构调整停产的三华水泥厂和华盛水泥有限公司两家水泥企业拆除放射源并移送省放射性监理站。针对未设立监控装置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7份,强调放射源安全监管要求,要求各涉源单位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放射源管理制度,设置放射源监控装置,指定专人负责放射源安全管理,对闲置废弃放射源依法进行送贮,确保放射源的安全,坚决杜绝辐射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内辐射环境安全。五是开展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全县相关单位危废产生、处置、储存、经营、使用、运输等各个环节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意外事故预案备案制度落实情况、台帐建立、管理情况等内容。共检查卫生医疗、金属选矿、电子制造、造纸、其他制造加工等5个行业14家企业。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对企业提出了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台账,建立有效的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完善危险废物安全意外事故预案备案制度,建立规范、操作性强的应急处置预案,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存放点,加强危险废物安全应急管理,提高应急事故的响应能力。六是开展饮用水源检查,保障饮水安全。严格执行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依法保护饮用水源。出动执法人员46人(次),对水源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单位逐一核查,查找污染隐患,加强水质监测,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完成了全县所有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
(六)严格执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
一是加强环保执法和监督管理。坚持系统检查和突击抽查相结合,开展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现场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28人(次),检查企业69家,设施116台(套),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1份。二是加强环境监测,提高环境监管水平。完成水质3期、大气2期常规监测,完成32家污染源监测,共提供科学数据2400个。采取明查暗访突击采样的办法,加大对重点污染源,依法严肃查处违法排污企业。三是积极解决污染扰民问题。始终把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充分发挥环保12369投诉热线的作用,把做好“110”环保联动工作作为抓行风、促效能、树形象的重要措施,长年坚持推行“首问责任制”和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五个扭住不放”的原则,即对上级的督办件、交办件扭住不放,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扭住不放,对新闻媒体曝光的环境问题扭住不放,对群众直接来信来访的问题扭住不放,对日常监管中督查到的问题扭住不放。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上半年共查处环境投诉32件(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1份,处罚企业6家,处罚金额5.8万元。环境投诉受理率、查处率、回复率均达到100%。四是开展“绿色护考”专项执法行动。召开中、高期间噪声监管专题会议,周密部署,深入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社区,向教师、学生、长全面了解直接影响考生的噪声源,有针对性地发送了《关于在中、高考期间加强城区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在5月10日-7月5日噪声监管期内,严格控制营业性娱乐场、建筑施工单位等噪声源营业、施工时间,禁止在午间(12:00-14:30)及夜间(22:00-次日6:00)产生超标噪声;禁止露天娱乐和集会等活动,严格限制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严格控制主要路段机动车辆喇叭噪声。会同工商、城监大队、文化等部门联合执法,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对违法规定排放噪声的营业性娱乐场所、五金加工店、汽车修理店等噪声敏感点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9份。五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及时、认真办理了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共5份,主动接受县人大、政协组织的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工作专题调研,对调研提出的建议认真整改落实,有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的落实。六是严格收支两条线,上半年开征单位85家,征收排污费73万元。按要求做好排污费征收总结和材料归档工作,迎接市局对上年度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并对稽查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七是认真开展绿色创建工作。继续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创建工作,以安仁乡为试点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八是努力提高人员素质。按照“三高”(工作高效率、服务高质量、对自己高标准)的要求,全面加强机关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制度五大建设,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做好机关廉政建设、效能建设、行风建设,打造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环保队伍。
二、下阶段工作打算
1、扎实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坚持“以新带老”,新上建设项目不允许突破总量控制指标。继续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落实污染物总量减排措施,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坚决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工艺装置、生产能力和产品,层层分解减排指标,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形成合力,落实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2、认真完成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后续工作
全面完成普查任务,为正确地判断环境形势,科学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有效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提高环境监管和执法水平,保障国家环境安全提供科学有效的数据支撑。
3、确保辖区饮用水源安全
严格执行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完成县城区及各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工作。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排放污水,禁止从事旅游、游泳和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开展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检查,坚决查处污染和破坏水源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长效管理。
地名管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一项基础工作。地名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和方便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为了强化地名公共服务职能,提高我县地名工作服务水平和区域发展品牌,根据《山西省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实施方案》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地名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市民政局关于下发全市乡镇驻地和农村地名设标工作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地名管理的工作机制
县民政局是我县地名管理的职能部门,要坚持“政府主管,民
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各部门间的地名工作职责,建立县地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民政局牵头组织,城建、公安、园林、邮政、文化、教育、交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地名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成员单位的联系,及时通报地名信息。规划部门要贯彻地名管理“适度超前”原则,在拟定县城道路规划时,应吸收地名主管部门参加。
二、进一步规范地名管理工作
1、规范命名程序。地名的申报按照“谁建设,谁申报”的原则办理,地名的命名由民政部门负责承办。凡新建的道路、桥梁、隧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命名方案,提交县民政局审核,经公示和专家论证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市民政部门备案;新建的大型建筑物和住宅区的命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房地产开发商或建设单位向县地名主管部门申报,并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2、严格命名原则。地名命名必须坚持系统性、层次性原则。为强化县城道路的方位识别系统,增强地名的方位感和指位性,原则上东西走向的命名为“街”,南北走向命名为“路”。住宅区及楼盘的命名由建设单位根据楼盘的规模、建筑风格和特色及所处的地理位置,选用名副其实的名称,反对使用崇洋复古,新奇怪异的名称。
三、进一步做好地名公共服务工作
1、做好县城地名标志设置。今年要在原已设立街路牌标志设置的基础上补缺和增加密度,特别是对新开发的道路(神农路、东大街延长(东)段、丹朱街延长(东)段、慈林大街、精卫路等)和住宅区增设新的道路牌和小区牌。2010年完成县城巷、楼门户牌设置工作。
2、做好乡镇、村地名标志设置工作。今年是落实全省地名管理工作精神的重要之年,按照市政府要求,要在全县399个行政村设置村标,在14个乡镇(办事处)驻地设置街路巷牌,在部分新农村建设重点村和推进村(全县20个)完成村标、街、巷、楼门户牌的标志设置任务,力争用三年时间全县所有行政村全部完成街、巷、楼门户牌设置任务。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做好全省促进就业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强化地方各级政府促进就业工作的领导责任
(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努力创造公平就业环境,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要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组织开展本地区劳动力资源状况调查,结合本地区的就业任务和经济发展状况,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等方面制定具体措施,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
(二)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的良性互动。要继续强化经济结构调整,努力实现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结构调整与扩大就业的有机结合。全面落实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以及加快发展服务业等一系列有利于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有序发展。鼓励和规范灵活就业形式,拓宽就业渠道,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业人员就业工作。
(三)实施创业就业工程,推动创业促就业。广泛开展舆论宣传,营造创业氛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倡导艰苦创业、自主创业、和谐创业、开拓创新的精神,营造鼓励创业、支持创业、投身创业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优化创业环境、推动全民创业等方面取得的新经验,培育和宣传全民创业中涌现出的新典型,推动全民创业促就业向纵深发展。
要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营造支持创业、鼓励创业、保护创业的良好环境,推动创业促进就业。进一步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公共就业服务,广泛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提高高校毕业生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创业。
加强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建立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利用城乡各类园区、规模较大的闲置厂房和场地、专业化市场等适应小企业聚集的场所,建设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为缺乏创业经验和经营场地的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帮助其顺利创业。2009年内,太原市、大同市、晋城市要建成1-2个创业孵化基地,2010年底前其他市力争建成1-2个功能齐全、服务完善的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也建立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
(四)加强失业调控,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加注重对就业的影响,处理好宏观调控与增加就业岗位的关系,妥善做好相关人员的安置工作。要建立健全失业预警制度,对因国内国际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就业的行业和企业,以及失业问题突出的困难地区、困难行业,制订失业调控方案,实施失业预防、调节和控制。实行裁员报告制度,凡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减员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要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方可实施。
(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巩固和强化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将城镇新增就业、控制失业率、失业人员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及减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作为就业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每年全省要自上而下逐级对政府完成上述指标的情况进行考核和检查,及时督促各地工作进度。要制订统筹城乡就业、建立社会保障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的工作规划和具体措施,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
二、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就业扶持政策体系
(六)政策扶持的对象和范围。2008年底前,下岗失业人员继续凭《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证》享受相应的就业扶持政策。
2008年底前已领取《再就业优惠证》且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期限未满的人员,可继续享受扶持政策至期满。2009年开始,持《再就业优惠证》但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可凭《再就业优惠证》换领《就业失业证》,享受相应的就业扶持政策。其他城镇失业人员、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证》,凭《就业失业证》享受相应的就业扶持政策。
(七)税收扶持政策。《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及《山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6〕4号)规定的各项税收政策继续有效,审批截止日期为2008年底。2009年以后的税收政策另行规定。
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企业的,凡符合相关条件,可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有关残疾人就业优惠条件的,可享受现行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八)收费减免政策。登记失业人员和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扶持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政策由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制定。
(九)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政策。
规定的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政策继续执行,审批截止到2008年底,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下发前已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4050”人员(即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当地人民政府有明确规定的,可根据在岗时间相应延长享受扶持政策的期限。
(十)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各市要结合当地就业状况和创业促就业工作的需要,加大对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投入。有条件的县(市、区),也可设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为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贷款提供担保。
各市要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创新贷款模式。对当地没有受托担保机构的,可采取“担保基金直接担保”的方式;有条件的市,可实行由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向经办银行统一贷款,由就业服务机构对贷款对象核贷、收贷、还贷的“统一担保、统贷统还、上贷下借”的贷款模式;对在一些大商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下岗失业人员,可采取由商场为贷款对象提供担保、经办银行对商场进行贷款额度授信的“捆绑式”贷款模式。要继续简化贷款程序,放宽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扶持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创业就业。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按照实际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的数量,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各金融机构特别是地方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各地人民政府要建立对地方金融机构支持创业工作的监督考核机制,将支持创业人数和小额担保贷款发放额度作为对各市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要拓宽贴息资金的使用渠道,加强贴息资金管理。对承担小额担保贷款的经办银行,可将小额担保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不含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失业人员和其他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微利项目增加的利息,由中央财政负担;对其他持《再就业优惠证》和《就业失业证》的人员,因提高利率增加的利息,给予50%的贴息(中央和地方各承担25%)。
要积极推动信用社区建设,完善信用社区认定制度。对信用社区推荐的贷款对象,由担保机构承诺担保后,经经办银行审查,可免除反担保手续。要完善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的联动机制,对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且完成创业计划书并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可免除反担保手续。有条件的,可采取创业人员之间“联保”的形式,互相提供担保。对2007年底前核准的小额担保贷款项目仍按原政策执行。
(十一)就业服务补贴。
对各类职业中介机构为持《就业失业证》和《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并实现就业的,可按介绍成功的人数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对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要根据职业培训的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对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免费培训下岗失业人员的,培训补贴可分期拨付。对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的,由同级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先拨付60%补贴;其余40%按六个月内实际就业人数给予补贴。
对就业困难人员、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限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特殊工种)和单项职业能力考核,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单项能力证书的,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对向省外、境外输出劳务、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职业中介机构,给予劳务输出补贴。要根据各类职业中介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提供就业服务的成本和质量,完善就业服务补贴与促进就业效果的挂钩机制,合理确定补贴标准。就业服务的各项补贴标准和办法由省财政、省劳动保障等行政部门共同制订。
(十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加大资金投入,在同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促进就业工作。上级人民政府在安排补助地方转移支付资金时,要与地方就业补助资金投入情况、就业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就业工作完成情况挂钩。对地方没有就业补助资金投入的,上级财政将不给予转移支付资金的补助。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特定就业政策需由各地逐级上报,经由省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后实行。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省财政、省劳动保障部门制订。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促进就业的支出,按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加强就业服务和管理,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十三)各地要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建立健全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完善市场信息制度,提高信息使用效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资金投入,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
鼓励社会各类职业中介机构依法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提高其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
(十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规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明确服务职责和范围,合理确定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将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其向劳动者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
全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都要建立综合场所,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设立服务窗口,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要按照“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就业服务流程和标准,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建设规划。2010年底前,全省要建成不同层次、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运转协调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省级公共就业服务基础设施建筑面积要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市级公共就业服务基础设施建筑面积要达到1500-2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太原市、大同市要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县(市、区)要达到500平方米以上;街道和社区分别达到200平方米和100平方米以上,乡(镇)机构达到100平方米以上。
(十五)全省要建立统一的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为劳动者免费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并做好登记统计工作。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的具体办法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登记失业人员要积极求职,参加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安排的就业服务活动,并定期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就业失业状况。
对登记失业人员,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发放《就业失业证》,凭证享受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就业困难人员要在证件上予以标注。《就业失业证》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订,并统一印制。
要建立和完善全省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加强对《就业失业证》的管理和使用工作。2009年上半年,全省要建成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平台,将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及提供就业服务和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信息全部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实行科学化管理。
(十六)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鼓励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劳动者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完善劳动预备制度,对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3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的预备制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积极探索职业培训项目化运作模式,将补贴资金与项目运作紧密结合起来,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十七)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各地要深入了解高校毕业生就业总体状况和市场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情况,对当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深入分析,并把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当地就业工作总体部署,明确当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目标,进一步落实有关部门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责任。劳动保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配合,共同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要强化公共就业服务职能,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对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要比照零就业家庭的政策提供就业援助。
四、加强就业援助,建立面向所有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制度
(十八)建立健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制度。各地要积极帮助和扶持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且积极求职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要通过多种途径,对所有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鼓励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或灵活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其中,“4050”以上人员,给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总额(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2/3的补贴,其他人员给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总额1/3的社会保险补贴。
鼓励各类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对各类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
对企业招用原属国有企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2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个人带头创业开发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各地可根据实际给予一定的岗位补贴,补贴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支付,具体标准由各市人民政府确定。
对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岗位、机关事业单位开发的后勤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要按规定为招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补贴以及适当的岗位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计算其年龄的截止时间为其开始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时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十九)加强对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各地要依托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时接受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申请。要规范审核认定程序,建立专门台账。要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通过多种形式帮扶至少一名零就业家庭成员在认定后一个月内实现就业,并帮助落实各项扶持政策。要加强对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情况的动态监控和跟踪检查,提高其就业的稳定性。
(二十)鼓励资源开采型城市和独立工矿区提升和改造传统产业,结合地方优势资源,培育替代产业和接续产业,引导劳动者转移就业。对因资源枯竭或者经济结构调整等原因造成就业困难人员集中的地区,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在转移支付就业补助资金时给予倾斜,在政策上给予必要的扶持和帮助。
五、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各项扶持政策
(二十一)要进一步加强对促进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各地要根据当地就业工作的需要,继续巩固和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及时交流情况、解决问题。要进一步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共同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二十二)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深入做好就业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国家和省促进就业的法律法规和经济社会政策,宣传各地各部门和单位促进就业的好做法,宣传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促进就业的典型经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对在促进就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为就业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十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抓紧制定配套法规和政策,使法律的原则、要求具体化,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要加强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及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十四)各地劳动保障、民政、财政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建立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促进就业工作的联动机制。要完善失业保险和社会救助制度,形成促进就业的激励约束机制。严格失业保险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领条件和程序,建立申请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制度。对有劳动能力的人员,要将申领条件与接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以及参加公益性劳动情况相挂钩,逐步形成促进就业的政策导向。街道、社区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制订工作方案,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和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组织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劳动等活动中,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吸引其积极就业。具体办法由省劳动保障、省民政、省财政等行政部门制订。
(二十五)各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贯彻本《实施意见》的具体办法,确保本《实施意见》的落实。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民政府。
—2008标准设置,绝不允许自定规格、自定材质,必须在民政部门的统一管理下,在全国地名标志指定生产单位制作。
四、完成时限和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