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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收据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收款收据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第1篇:收款收据范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用到协议书的地方越来越多,协议书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协议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关于一些通用收款收据模板,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通用收款收据模板1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 托 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收款事宜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代收

项目的商品混凝土销售货款 元,实际代收货款金额以乙方为该项目供应的商品混凝土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代收款项信息为:收款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付款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

2、甲方承诺:上述款项的收取事宜全权委托乙方办理,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视同甲方收到

(这里需要填写建设方的公司名称)支付的商品混凝土货款。

3、乙方承诺:自本协议签订日起,在委托收款取得实质性进展时应及时向甲方通报。

乙方不得委托第三方收款。对甲方委托的委托收款及在调查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4、发生法律纠纷均由甲乙双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这里应填建设方公司的名称) 不承担上述委托事项的法律责任。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新增事宜以补充协议体现。

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争议解决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

委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通用收款收据模板2委 托 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托方:(简称“乙方”)

住 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收款事宜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章委托事项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的事项为:委托催收欠款。

1.甲方委托乙方采取合法手段及措施,妥善解决拖欠甲方万元的债务问题,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委托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期限届满后甲方视情况是否延长委托期限。如委托期限届满,乙方因执行委托事项所有的书面材料(如还款协议、分期付款协议等等)和证据材料要在3个工作日内移交给甲方。如委托期限届满,甲方未与乙方再行签订委托收款延长期限协议,本协议到期后自行终止。

3.乙方无权直接收取欠款人偿还给甲方的欠款,乙方追收的欠款必须由

在甲乙双方约定的委托期限内将还款直接汇入甲方指定的下列账号: 账户名称:

账 号:

开 户 行:

如乙方追收回的欠款为除现金或银行汇款以外的资产,应在收到该资产的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由甲方决定资产的处置方式。

4.由甲方在收到款项时给欠款人开具收据。

5.乙方不得将该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第二条甲方保证

其委托乙方的收款事项不得违反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乙方保证

1.自本协议签订日起,在委托催要、收取欠款取得实质性进展时应及时向甲方通报。

2.对甲方委托的委托收款及在调查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3.乙方不得采取违法手段及措施催要借款,如采取违法手段及措施给自己以及他人造成损失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受第三人控告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均与甲方无关。

4.乙方不得采取过激行为向欠款人催要欠款,由此造成的自身以及第三人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的,与甲方无关,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二章费用及支付

甲方按如下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经乙方催要,甲方应于收到欠款人将偿还的欠款汇入甲方指定收款账号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支付佣金,佣金按甲方指定的收款账号收到的欠款人还款金额的%支付。如甲方收到的欠款人偿还的除现金或银行汇款以外的资产,甲方应在收到欠款人偿还的该项资产之日起50日内按甲方与欠款人双方约定认可的该资产所抵偿的欠款金额的%支付给乙方佣金。如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时乙方未催收到任何款项,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本协议自行终止。

第三章合同生效及解除

第一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如出现下列情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1.乙方采取违法手段及措施解决

拖欠甲方 万元的债务问题,损害了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违反其在第一章中第三条的保证与承诺,使本协议无法或难以继续履行;

第四章违约条款

第一条如任一方(“违约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违反其在本协议第一章第二条中的保证与承诺,无权要求乙方退还佣金,并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三条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第一章第三条中的保证与承诺,乙方应向甲方退还佣金;并应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四条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章第一条的规定未将催收的欠款汇入甲方指定账号而擅自收取的,除将催收的欠款全数归还给甲方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已催收款项30%的违约金,并且从乙方擅自收取欠款人偿还甲方的欠款之日起直至乙方将其从欠款人处擅自收取的还款归还给甲方之日止,每日另向甲方支付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

第五条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章第一条的规定,将催收的除现金及银行汇款以外的资产擅自处置、不通知甲方的,乙方除将处置收入归还甲方外,还需要支付处置收入30%的违约金给甲方,并且从该资产由乙方擅自处置之日起直至乙方将处置收入归还甲方之日止,每日另向甲方支付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

第五章争议解决

如果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其它

第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本协议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月 日

通用收款收据模板3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收款事宜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委托收款

1.甲方委托乙方采取合法手段及措施,妥善解决

拖欠甲方 万元的债务问题,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方式为:风险。

第二条 甲方保证

1.其委托乙方的收款事项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2.向乙方提供委托收款真实、全面的背景情况,以及有效线索;

3.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再委托第三方,否则视同乙方已履行本协议义务,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履约费用及佣金;

4.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和被调查人达成任何与本协议目的相悖的协议或安排,否则视同乙方已履行本协议义务,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履约费用及佣金;

5.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被调查人泄露乙方身份及本协议内容;

6.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根据乙方需要及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及支持帮助。

第三条 乙方保证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在委托收款取得实质性进展时应及时向甲方通报;

2.对甲方委托的收款事项及在调查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

甲方应于收到债款后当日向乙方支付佣金,佣金按债权金额的 %支付,如需诉讼处理,应从前期要回款中先行扣除诉讼费,再行分配。

第五条 合同生效及解除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保证与承诺,使本协议无法或难以履行;

甲方委托的收款事项难以确认。

3.如出现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保证与承诺,使本协议无法或难以履行。

第六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通用收款收据模板4长沙联运物流有限公司客运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委托许建家同志(以下简称乙方)代甲方收缴费用,经双方协商,现将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所属在汽车东站营运的车辆收缴各项规费、管理费、各类代

理费用。

二.由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收款提成费800元,甲方不再承担乙方其他任何费用。

三.乙方收费工作完成出色,全年收回款项不低于应收款总额90%,年终甲方应视情况给予乙方奖励,完成总额90%奖励 元,每增加总额的1%奖励元。

四.甲方应提供收款凭证,并列表明细,双方应建立签字交付制度,手续完备。

五.乙方收回的款项应即时交甲方财务,不得延期交款或挪用,如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甲方的有关制度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可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六.此协议仅涉及收款有关事项,不涉及与收款无关的其他事项,如乙方发生其他违规违法行为或发生其他事故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七.此协议自二00五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有效。乙方表现良好、成绩出色,甲方可与乙方续签协议。

八.略

甲方乙方

负责人

甲方负责人和乙方双方签字生效。

通用收款收据模板5长沙联运物流有限公司客运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委托许建家同志(以下简称乙方)代甲方收缴费用,经双方协商,现将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所属在汽车东站营运的车辆收缴各项规费、管理费、各类费用。

二.由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收款提成费800元,甲方不再承担乙方其他任何费用。

三.乙方收费工作完成出色,全年收回款项不低于应收款总额90%,年终甲方应视情况给予乙方奖励,完成总额90%奖励 元,每增加总额的1%奖励元。

四.甲方应提供收款凭证,并列表明细,双方应建立签字交付制度,手续完备。

五.乙方收回的款项应即时交甲方财务,不得延期交款或挪用,如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甲方的有关制度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可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六.此协议仅涉及收款有关事项,不涉及与收款无关的其他事项,如乙方发生其他违规违法行为或发生其他事故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七.此协议自二00五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有效。乙方表现良好、成绩出色,甲方可与乙方续签协议。

八.

甲方乙方

第2篇:收款收据范文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等;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第3篇:收款收据范文

一.退回邮件。若收货方拒绝签收退回邮件是收费的且按到付邮件收费。若是快递公司未派送到收货人方,则快递公司自行承担退件费用。

二.若客户拒收,寄方也拒收,这个货物会堆积到快递公司内,快递内部人员进行处理。

三.多次拒收的客户要求寄样,双方应商量好快递费用的支付方式并在收到快递后与客户沟通。

四.客户不签收,原因如下:

1、货物有质量问题,客户应联系卖家退换货。

2、货物不符合客户需要,拒收。

第4篇:收款收据范文

欠下巨额货款

左手立下字据

现年56岁的吴明仁,是江苏省镇江市的一家个体建材经营部老板,主要经营建材、装饰材料、石膏粉等,与镇江市另一家漆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有业务往来。这家漆业有限责任公司为一人公司,现年40岁的冯秋生为公司的股东及负责人。

吴明仁与冯秋生合作了很久,从来没有发生过经济纠纷,相互之间建立了很深的信任关系。在长期的合作中,出于生意上的方便简约,他们形成了相互认可的交易习惯:冯秋生要货即通知吴明仁送货,由冯秋生或其雇佣人员出具收条。而冯秋生付款,则由吴明仁或其雇佣人员出具收条给冯秋生,最终双方凭各自持有的收条结账。

可是,到了2011年,货款的结算没有以前那么爽快了,时间总是要一拖再拖,好在最终都能结清货款,双方的合作并没有受到太多的影响。

2011年10月8日,自上次结清账目后,日积月累,冯秋生又欠下吴明仁数十万元的货款,吴明仁遂带着业务员柳东及会计梁丽来到冯秋生的公司与冯结账。经与冯秋生的营业员曹海涛对账后,双方确认冯秋生欠下吴明仁共计31万元的货款。

随后,吴明仁提出结清货款,并让会计梁丽填写发票。冯秋生见此情形,便打断了梁丽,且面露难色,对吴明仁恳求道:“吴老板,公司最近还有几笔货款未能及时收回,手头比较紧张,能不能先打张欠条给你?过几天一定结清欠款。”

“当然可以!”虽说不能收回货款,资金周转可能会出现一些困难,但基于双方的合作关系,吴明仁还是答应下来。

见吴明仁同意先打欠条,冯秋生便从抽屉内拿出纸和笔,同时举起右手,笑道:“我的右手最近受了伤,不能写字,但可用左手写字,你们不介意吧?”

“怎么会介意呢?咱们合作这么多年,你也从来没有欠过我的货款,对你这点信任还是有的。”憨厚的吴明仁见冯秋生已经开口了,也不好意思回绝。

这样,冯秋生用左手写了一张金额为31万元的欠条交给了吴明仁的会计梁丽。

赖账引发纷争

字迹真伪成疑

见钱没有要到,只是拿回了一张欠条,吴明仁的妻子龚娟有些不悦。第二天上班后,梁丽准备做账,便将欠条取出,平整地放在桌子上。龚娟正好路过,顺眼瞟了一下欠条,见欠条的字迹歪歪扭扭,便随口问道:“这张欠条是谁打的?”

“是冯老板亲自打的。”在多年的合作中,冯秋生曾多次立过字据,对于冯秋生的字迹,龚娟还是熟悉的。此时听梁丽说是冯秋生打的欠条,不免心中起了疑心,便从桌上拿起欠条,仔仔细细端详后,连连摇头:“这根本就不是冯秋生的笔迹!怎么可能是冯秋生打的欠条呢?”

“冯秋生右手受伤了,这是他用左手打的欠条。”听完梁丽的解释,龚娟心里咯噔一下,一股不祥的预感袭上心头,立即喊来丈夫吴明仁,责备道:“冯秋生用左手打的欠条你也敢收?如果他翻脸不认账,看你怎么办!”

“不管是左手还是右手,但欠条是他亲手所打,他怎么可能赖得掉?”吴明仁虽说嘴上不服气回敬了妻子,但想到自己是小本经营,冯秋生拖欠31万元货款,对于他来说不是个小数目,如果冯秋生真的在耍什么手段,那他生意就会陷入困境。妻子劈头一通责问,还是让吴明仁打了一个激灵,他随即从梁丽那里取回欠条,直奔冯秋生公司,登门索款。

“我印象中就不欠你的货款,怎么可能打欠条给你!”冯秋生接过欠条,装模作样地左看右瞧,先是面露疑色,继而反问道: “这是我打的欠条吗?根本不是我的笔迹,怎么可能是我打的欠条?”

冯秋生不但不肯依约付款,还否认欠条的真实性,这让吴明仁万万没有想到。无奈之下,吴明仁决定通过法律手段讨回欠款,遂手持欠条,于2011年10月10日来到了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一纸诉状将冯秋生及其妻子盛秋霞一同推上了被告席,要求冯秋生及其妻子盛秋霞共同支付欠款。

吴明仁诉称:本人与冯秋生有多年的业务往来,截至2011年10月8日,冯秋生欠本人滑石粉、白水泥等装饰材料款共计31万元,冯秋生未予偿还。盛秋霞与冯秋生是夫妻关系,上述债务发生在两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两人共同偿还。故本人要求冯秋生与盛秋霞支付材料价款31万元,并从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承担本人利息。

冯秋生辩称:我确实与吴明仁有业务往来,但每年的账都已结清,吴明仁出具的欠条不是我本人书写。请求驳回吴明仁的诉讼请求。

盛秋霞辩称:我对于冯秋生与吴明仁之间的业务往来不清楚,我与冯秋生已于2011年10月17日离婚,此前双方的经济各自独立,故上述欠款若确实存在,属于冯秋生的个人债务,应由冯秋生个人偿还,与我无关,请求驳回吴明仁对本人的诉讼请求。

盛秋霞的答辩,让吴明仁惊愕不已。他此时才得知,冯秋生与其妻子盛秋霞于2011年10月17日,也就是他与冯秋生对账且冯秋生出具欠条后第十天,已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离婚了。此时的盛秋霞,已成为了冯秋生的前妻。

审理中,冯秋生亦承认当日的对账过程,但否认该欠条是其本人所写,并主动向本院申请笔迹鉴定,吴明仁明知欠条为冯秋生左手所立,对于能否通过鉴定辨别真伪,心中无底,便提出当时业务员柳东也在场。但柳东是吴明仁的下属,因涉及利害关系,不能为吴明仁作证。吴明仁因无其他证据,也只好寄希望于司法鉴定。

为查明欠条真伪,法院委托江苏省一家有资质的社会鉴定机构对冯秋生的签名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要求,应提供同时期由冯秋生本人书写的比对材料。因吴明仁无法提供比对材料,法院只好将冯秋生于2011年11月15日在法院分别用左、右手现场书写的比对检材,及谈话笔录一份,作为比对材料送检。

吴明仁与冯秋生发生争议后,冯秋生为推卸债务,刻意变更了书写习惯,所书签名与此前已判若两人。据此,鉴定机构出具了鉴定意见:送检欠条与比对的检材不是同一人书写。也就是说,司法鉴定结果无法证明吴明仁提交的欠条为冯秋生所写。

鉴定意见书送达后,吴明仁提出冯秋生在现场书写上述检材时,有故意书写缭乱、放慢书写速度、故意作假的嫌疑,对该鉴定结论不予认可,申请重新鉴定,并提出在法院处理的冯秋生与盛秋霞的离婚案卷中有冯秋生的签字,该签字可作为重新鉴定的比对检材。

法院随后调取了冯秋生与盛秋霞的离婚案卷中有冯秋生签字的材料5份,经吴明仁与冯秋生签字确认,作为重新鉴定的比对检材。

此外,吴明仁经多方努力,找到了两张新的书证,其中一份为冯秋生在同一个月内出具的另一张欠条,以及签署的一份具备法律效应的书面回执,其上的签名与欠条签名高度相似。经审理当庭质证,双方当事人认可,法院将检材欠条与新提供的样本签名委托省高院司法鉴定名录中的一家国家级鉴定机构重新鉴定。

鉴定机构检验认为,检材上需检的签名与样本签名,两者书写风貌特征相同,在签名的结构、布局,相同单字笔画的写法、运笔、搭配比例、笔顺及起、收、连笔动作等笔迹特征上“符合点的数量多、价值高,其总和反映了同一人的书写习惯”。由此,该鉴定意见证明了欠条上冯秋生的签名是冯秋生本人书写。

对于该鉴定意见,吴明仁予以认可。冯秋生、盛秋霞却提出异议,认为该欠条据吴明仁称是左手书写,而离婚案件中的5份材料均是冯秋生本人用右手书写,用右手书写的材料鉴定左手书写的欠条,得出的结论不科学。

吴明仁则提出,冯秋生没有证据证明离婚案件的材料均是其右手书写,鉴定结论已证明是同一人书写,该鉴定结论应予采信。

此外,法院还到公安机关调取了吴明仁的业务员柳东及会计梁丽在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在笔录中,柳东及梁丽均称,当日冯秋生因右手破了,被包扎了起来,故用左手书写了上述欠条。冯秋生的营业员曹海涛在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中承认当日对账的过程,但对于冯秋生有没有出具欠条其不能确定,但其承认当日见到冯秋生在营业场所的外间写写画画。

两次鉴定迥异

法院去伪存真

润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吴明仁与冯秋生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双方没有异议,本院予以确认。2011年10月8日,吴明仁及其工作人员到冯秋生的经营场所去对账,当日冯秋生即出具了欠材料款31万元的欠条给吴明仁。现冯秋生对该欠条的真实性提出异议,并申请司法鉴定。第一次鉴定,在双方均不能提供与上述欠条同时期由冯秋生本人书写的比对检材的情况下,鉴定机构仅依据审理中由冯秋生现场书写的比对检材作出司法鉴定。而该现场书写的检材,人为的主观因素较多,据此作出的鉴定结论不够客观。第二次鉴定,本院调取了与上述欠条同时期的由冯秋生本人书写的比对检材,并经吴明仁与冯秋生确认,据此作出的鉴定结论客观真实。对于该鉴定结论,本院予以采信。冯秋生欠吴明仁材料款31万元,该款项冯秋生应支付给吴明仁,并应从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承担吴明仁利息。而上述债务发生在冯秋生与盛秋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两人共同偿还。

2013年9月19日,润州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之规定,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冯秋生欠吴明仁材料价款31万元,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承担利息,一并由冯秋生和盛秋霞共同偿还给吴明仁。

一审判决后,冯秋生和盛秋霞不服,向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在二审过程中,经过法院的调解,冯秋生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并撤回了上诉。

随着经济纠纷诉讼的增多,笔迹真伪、书写形成时间等方面的鉴定有增多趋势。承办此案的法官在此提醒,文书类鉴定存在鉴定风险大、鉴定难度高、相关材料取证难等特点,在出具借条、欠条,或对账单等相关书证时,当事人要注意规避其中存在的陷阱和风险。出具相关书证时,要用正规的纸张,不要用圆珠笔书写,签名时最好加盖指印或指纹,因为指纹具备唯一性和不可重复性,并且注意对书证的保管,不能被洇水、洇油等相关污染。

第5篇:收款收据范文

    家住佛山市南海罗村的朱锦棠说,1997年他与同在罗村的吴玉珍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后来妻子沉湎于麻将中,夫妻感情日渐疏远,并已分居多年。2004年4月,朱锦棠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但被驳回。今年3月,朱锦棠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吴玉珍在法庭上辩称丈夫朱锦棠回避了婚外情,应对夫妻感情破裂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属于重大过错方,请求法院在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尽量照顾,同时要求丈夫支付其2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或生活补偿金。

    在法庭举证中,吴玉珍拿出7张中国银行长城卡月结单,证明丈夫朱锦棠于2001年11月7日在中国银行罗村办事处转账60万元,并称此行为属于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朱锦棠当庭表示,吴玉珍所说的60万元的确是从他的名下转出的,但这笔钱并非其所拥有,而是他的姐姐当时经其账户转账,60万元的真正主人是他姐姐朱欣妍。

    在一审过程中,南海法院认为原告朱锦棠转到其姐姐账户上的60万元,因提供不出有效证据证明其不属于朱锦棠所有,故确认该60万元为朱锦棠夫妻共有债权。又由于该60万元已被转出,原告朱锦棠必须负责追回,并偿还被告吴玉珍30万元。法院对吴玉珍要求朱锦棠支付20万元损害赔偿费的主张不予采纳。

    一审判决后,朱锦棠立即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60万元为夫妻共有债权的判决。

第6篇:收款收据范文

[关键词] 应收账款 原因 对策

一、应收账款产生的原因

在过去的计划经济时代,由于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重较小,不存在管理难的问题,也不会列入管理的重点。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商品经济发展得很快,商业信用广泛推行,企业应收账款占用额越来越大,收款也变得越来越难。

1.商业竞争

这是发生应收账款的主要原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有存在公平、激烈的商业竞争。竞争机制的作用迫使企业以各种手段扩大销售。除了依靠产品质量、价格、售后服务、广告等之外,赊销也是扩大销售的手段之一。如果同等的产品价格、类似的质量水平、一样的售后服务,实行赊销的产品或商品的销售额将大于现金销售的产品或商品的销售额。这是因为顾客将从赊销中得取好处。由于扩大销售的竞争需要,企业不得不以赊销或其他优惠的方式招揽顾客,于是就产生了应收账款。由于竞争引起的应收账款是一种商业信用。

2.销售和收款的时间差

商品成交的时间和收到货款的时间经常不一致,这也导致了应收账款。就一般批发和大型生产企业来讲,发货的时间和收到货款的时间往往不同,因为货款结算需要时间。结算手段越落后,结算所需时间越长,销售企业只能承认这种现实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资金垫支。

3.企业自身管理水平低下

我国企业管理者普遍只重销售而忽视包括应收账款在内的内部管理,缺乏有效的应收账款清理措施,造成了核算和销售的脱节,造成应收账款账龄老化, 导致应收账款逐年增加,影响企业生产的正常进行。

4.制度体制缺位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监督机制不健全。有些企业对领导应收账款未能给予充分的重视,只把工作重点放在了销售额、市场占有率以及利润上,忽视了内部管理控制。企业缺乏严密的赊销内部控制制度。严密的赊销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把应收账款控制在一定限度内,减少坏账损失,防止销售人员的重要措施。它包括赊销审批、及时完整记账、定期对账和超期催收。在实际工作中常常出现赊销合同不严谨,合同、合约、审批手续等资料散落、遗失等现象,造成企业的应收账款不能如期收回。

二、应收账款带来的后果

随着应收账款的逐步增多,企业对应收账款的管理耗费的开支增大,增加了管理成本。应收账款久拖不决会给企业带来很多不良后果,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导致自身蒙受风险和损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导致企业的利润虚增,增加了企业利息支出,影响了企业经济效益,这将成为制约企业提高经济效率的一个重要因素。

第二,造成资金结构极不合理,严重影响了企业经营资金的正常周转和使用,这已经成为当前企业流动资金周转缓慢,借款使用效能低下的主要因素之一。

第三,造成企业资产不实,增加了坏账的风险。应收账款引发的投资风险,往往让投资者措手不及。2005年12月29日,四川长虹公告称,由于计划对APEX巨额应收账款计提大额坏账准备、对南方证券委托理财款计提大额减值准备,公司2005年将面临重大亏损。类似的案例在当前沪深股市上并不鲜见。实际上应收款带来的投资风险并不是在一夕之间积聚。事发之前,往往有迹可寻。APEX所欠的应收账款占四川长虹2005年前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已高达50.42%,收入和盈利的真实性本身已存在极大的隐患。从上市公司目前的情况来看,上市公司在信用管理和应收账款管理方面同国际做法还有差距。良好的信用管理和应收账款管理会强化企业对未来市场的应变能力,降低流动资产的风险,同时也有利于企业制定公司策略和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上市公司被“应收款项”拖垮,以致掉入陷阱、一蹶不振的例子很多。典型的如PT水仙和PT粤金曼的退市及ST猴王的破产之险都是“应收款项”惹的祸。由于这些企业大比例坏账准备的提取看似防范了财务风险,但起隐瞒了占用资金的数额,如PT粤金曼“应收款项”的膨胀就是个教训,该公司对大股东和关联企业的应收款计提了近10亿元的坏账准备,较其总资产还要高。从2001年中报中不难看出,有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对应收款项的信息披露遮遮掩掩,甚至采取隐瞒的手法,不愿意让投资者知道。这种隐瞒的做法,很容易使中小投资者一不留神就掉进了应收款项的陷阱。

三、应收账款管理的对策

以下从三个方面阐述加强应收账款的对策:

1.应收账款的防范机制

建立专门的信用管理机构,对赊销进行管理。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和综合性较强的工作,必须特定的部门或组织才能完成。企业对赊销的信用管理需要专业人员大量的调查、分析和专业化的管理和控制,因此设立企业独立的信用管理职能部门是非常必要的。还应健全考核系统。应制定应收款项考核指标,既要设置绝对数指标(如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数),也要设置相对数指标(如应收账款周转率)。这些指标要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其考核结果与经营者及员工的经济利益挂钩,促使全体员工关心应收款项的清收情况,把坏账损失降到最低点。对造成逾期未收响应收款项的责任人可分别采取限期收款、停职催款、收款发薪等措施,明确清收责任。

2.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主要从如下几方面来完善:(1)健全的审批制度。企业发生的每一项销售和收款业务,都应经过严格的审批,在审批确认后,才能作为应收账款入账,以防止不必要的应收账款的增加。(2)加强应收账款日常动态状况的传递与报送。应收款项发生后,企业财会部门应每间隔一定的时间以文书、表格形式向有关的业务部门、责任经办人员、企业领导传递应收款项的动态信息,最好是一月一次甚至更短,督促和提示上述有关人员及部门催收,而对逾期未结清的应收款项则通报的时间应更短。(3)保持管理信息畅通,避免信息失真。企业一般应建立应收账款情况月报制度。定期对应收账款进行账龄分析,如账龄超过30天的,企业的财务主管应进行分析研究,对不同欠款单位落实具体的催款策略。(4)制定往来款项对账制度。根据应收账款的特点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往来款项对账制度,并严格执行。(5)采取有效的催收手段。对超过约定期限尚未收回的应收款项,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以采取如下清收方法:第一,委托讨债公司去讨债;第二,向法院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第三,从债务人那里取得一定的有价值的货物,折价抵偿其债务;第四,争取债转股,将应收款项转为对债务人的投资。

3.强化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

企业要对应收账款的运行状况进行经常性分析、控制,及时发现问题,提前采取对策,防止恶化。

(1)实施应收账款的追踪分析。应收账款一旦形成,企业就必须考虑如何按期足额收回的问题。这样,赊销企业就有必要在收款之前,对该项应收账款的运行过程进行追踪分析,重点要放在赊销商品的变现方面。企业要对赊购者的信用质量、偿付能力进行深入调查,分析客户现金的持有量与调剂程度能否满足兑现的需要。应将那些挂账金额大、信用质量差的客户的欠款作为考察的重点,以防患于未然。

(2)认真对待应收账款的账龄。一般而言,客户逾期拖欠账款时间越长,账款催收的难度越大,成为坏账损失的可能性也就越高。企业必须要做好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密切注意应收账款的回收进度和出现的变化。在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分析中,企业财务管理人员要把过期债权款项纳入工作重点,研究调整新的信用政策,努力提高应收账款的收现效率。对尚未到期的应收账款,也不能放松监督,以防发生新的拖欠。

(3)满足应收账款收现保证率。企业为了当期必要的现金支出,必须要取得与之相匹配的现金流入总额。企业既定会计期间预期现金支付额扣出同期稳定可靠的现金流入额(包括可随时支取的银行贷款、短期证券变现净额等)后的差额,就非要通过应收账款的有效收现才能得以保证最低现金需求。

(4)建立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制度。不管怎样严格的信用政策,只要存在着商业信用行为,坏账损失的发生总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企业要遵循重要性和谨慎性原则,对坏账损失的可能性预先进行估计,积极建立弥补坏账损失的准备制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应收账款可以计提坏账准备金。企业要按照期末应收账款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补偿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已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款管理制度的通知》财企[2002]513号

[2]张津京 邱素琴:“企业财务管理的发展对策” 《河北财会》2002年

第7篇:收款收据范文

    近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河南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李俊杰做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所得赃款、赃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郑州日报报道,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至今年5月,李俊杰在担任河南送变电公司总经理、河南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帮助请托人招揽工程,先后收受请托人感谢费人民币共计267万元,美元1万元,价值人民币5.8万元的“索尼”等离子彩电一台;还利用职务便利,将10万元公款占为己有。另外,李俊杰尚有巨额财产共计人民币108万余元、美元6.7万元和港币4.41万元,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法院认为,李俊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却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巨额贿赂,贪污公款,并聚敛数额巨大的钱财,依法应从严从重惩处。但李俊杰认罪态度较好,在案发前主动退回受贿钱款,且涉案钱款、物品已全部退缴,没有造成实际损失。遂对李俊杰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中新网·张冯焱

 

第8篇:收款收据范文

筹借巨款买断父亲孽缘

现年20岁的孟天宇,是江苏省常熟市一个普通家庭的孩子,父亲孟海波做点小生意,母亲冯玉兰是位家庭妇女。家境虽说不上富有,但父母恩爱,家庭和睦,孟天宇觉得生活还是比较幸福的。

可是,2013年春节后,孟天宇发现家里的那份温馨被打碎了。父母只要碰面,就吵闹不休,然后,父亲动辄就摔门而出,常常几天几夜不归宿,母亲则躲在房内偷偷抹泪。

“究竟发生了什么?”孟天宇多次追问母亲冯玉兰。刚开始,冯玉兰总是以“没有什么”搪塞,还劝慰孟天宇好好学习,不要操心。后来因架不住孟天宇的一再追问,冯玉兰流着泪,对儿子孟天宇说:“你爸在外面有女人了。”

“这怎么可能?”在孟天宇的心里,父亲孟海波是一个慈祥的,对家庭极负责的父亲,如今父亲已经50多岁了,怎么可能会做出对不起家庭的事呢。可是,从母亲的表现来看,又不像是假的。于是,孟天宇立即打电话叫回父亲,想亲耳听父亲说,这一切都不是真的。

可是,孟海波回到家后,在儿子孟天宇和妻子冯玉兰的逼问下,最终承认他确实与一个年龄只有30岁、名叫冯菁菁的女子有了婚外情。孟海波还表示,如果妻子提出离婚,他没有意见。

孟海波对家庭的背叛,让孟天宇及冯玉兰十分气愤。但是,考虑到离婚对家庭影响较大,为了维持完整的家庭,孟天宇和冯玉兰还是极力劝说孟海波与冯菁菁断绝往来,并承诺,只要孟海波与冯菁菁断绝来往,对孟海波既往不咎。

可是,让孟天宇和冯玉兰没有想到的是,孟海波却提出了一个荒唐的要求,他说:“要让我和冯菁菁断绝往来可以,但要给冯菁菁25万元。” 孟海波的要求虽然不可理喻,但是,为了家庭,孟天宇和母亲冯玉兰还是决定用钱来摆平孟海波这段令他们感到屈辱的婚外情。

2013年3月1日,时年19岁的孟天宇及母亲冯玉兰东拼西凑,终于筹集到了25万元人民币,并将孟海波及冯菁菁约到一起,以孟海波的名义向冯菁菁表明希望分手,并愿意支付冯菁菁25万元分手费。对此,冯菁菁表示同意。交付现场,孟海波及冯菁菁各写下一份声明。孟海波声明:“今给冯菁菁25万元,从今以后一刀两断决不往来,再有往来天打雷劈。”冯菁菁声明:“今收孟海波25万元,从今以后一刀两断决不往来,再有往来25万元退回,再有往来天打雷劈。”收取25万元后,冯菁菁在常熟市的一个镇上购买了一户房屋。

两人不分手,儿子讨要

“分手费”引发离奇案

25万元并非小数,又是筹借而来,自然不易。虽说花了大钱,但只要能买来家庭的安宁,孟天宇和冯玉兰也就认了。刚开始,孟海波天天都能按时回家,积极表现,极力演好一个丈夫、父亲的角色,这让孟天宇和冯玉兰多少得到了一些安慰。可是,时间不长,孟天宇和冯玉兰发现孟海波又开始寻找各种借口晚归,这不免让两人的心又揪紧了。为此,他们暗中进行了调查,终于发现孟海波与冯菁菁并未断绝往来。承受屈辱,付出巨款,得到的却是欺骗,失望与痛心的孟天宇和冯玉兰决定找冯菁菁讨个说法。

2013年7月的一天,孟天宇和冯玉兰来到冯菁菁家理论,要冯菁菁遵守约定与孟海波分手。可是,冯菁菁却反唇相讥:“不是我主动去找孟海波的,是他赖上我不撒手。有本事别来找我,回家管好你的丈夫、你的父亲!”因话不投机,双方发生激烈争吵,孟天宇一怒之下把冯菁菁的防盗门砸坏了,冯菁菁便打电话报了警。

警方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经初步了解情况,发现双方是因婚外情引发的纠纷,就将双方带到了派出所。后经派出所调解,冯菁菁给孟天宇写下一份欠条:“今欠孟天宇25万元,于本月还清。”孟天宇也写下承诺书,同意赔偿防盗门的修理费或置换费。

可是,冯菁菁事后并没有按欠条约定的时间支付25万元,孟天宇多次上门追讨,都遭到了冯菁菁的断然拒绝。在多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孟天宇于2013年6月26日来到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一纸诉状将冯菁菁告上了法庭。

违反公序良俗,

法院判决父亲情人全额返还

常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孟海波已有配偶,他与冯菁菁之间的婚外同居关系有悖正常的婚姻家庭观,有违公序良俗,“分手费”也是不符合社会道德的,不应得到支持。

退一步说,即便该“分手费”的给付构成赠予,冯菁菁收取的25万元,也是由孟天宇以家庭名义负责筹集,收取原因是为了断绝其与孟海波的不正当关系,故孟天宇与冯菁菁之间是附义务的赠予合同关系,但事实上冯菁菁与孟海波未断绝往来,赠予所附义务未履行。

由于冯菁菁与孟海波未断绝往来,孟天宇与冯菁菁产生了新的纠纷,双方在派出所处理过程中,冯菁菁向孟天宇出具了欠条,表示欠孟天宇25万元,实为同意返还孟天宇25万元,该欠条是冯菁菁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与其承诺再有往来就将25万元退回,相互印证。

综上,对于孟天宇要求冯菁菁返还25万元的诉请,本院予以支持。冯菁菁抗辩自己是受到胁迫而写下欠条,其提供的证据不充分,本院不予采信。

2014年2月27日,常熟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冯菁菁返还孟天宇人民币25万元。

“分手费”无法拯救家庭,

婚姻还需双方用心经营

一起本不阔绰的家人为了维持完整的家庭,而代出轨一方向第三者支付巨额补偿,并要求第三者与发生过出轨行为的家人忠于家庭的离奇案件,经法院的判决,终于有了结果。结果虽然未出大多数人的意料,但本案的发生,也给我们带来了一些启示。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价值观在慢慢发生变化,婚姻观念也在悄然改变,由于种种原因,夫妻一方或双方出轨的情况,已非个别现象了。当下,近8成左右的夫妻问题争议点都集中在婚外情。另外,之前夫妻遭遇婚外情,通常都是男性出轨,而近几年,已婚女性的出轨率呈明显快速上升的态势。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出轨了的,又有相当比例的人被发现,甚至现场就被抓住。现实生活中,一方婚外情败露后,另一方为了委曲求全,往往用金钱来摆平,是常有的现象。根据常熟法院的法官介绍,近年来,该院审理的数起涉及类似情形的离婚案件,都有着一个共同点,即家人支付了所谓的补偿款,却换不来出轨一方与第三者的真正分手。因此,法院也提醒善意的家人,当遇到类似情况时,“分手费”并不能从根本上拯救家庭,婚姻的维系还需靠双方用心经营。

著名情感作家苏芩指出,在对待出轨越来越“淡然”的当下,除了戒“贪心”外,维持婚姻的新鲜最重要。很多人每天过着相似的生活,时间一久产生了亲密恐惧症,把婚姻当成终点,婚后不太愿意继续付出。其实我们需要像年轻人一样去恋爱,你能投入多少激情,才能收获多少爱情。苏芩还说,结婚后不要分散关注点,人都有争宠的心态,你可以拿些小事让他为自己做主,比如小家具的颜色啊,不断让对方有参与感,让对方感受到被你宠爱、重视,这能够缓解吸引力问题。如果发现对方出轨了,不要一发现就大呼小叫离婚分手,因为歇斯底里只会把那个摇摆不定的人往外推,我们的婚姻也需年检,夫妻双方都要考量并反思,增加认识的成熟度,用心经营婚姻家庭。

(文中人名系化名。)

责编/毕春晖

第9篇:收款收据范文

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查办的交通部烟台海上救助打捞局原局长吴廷久涉嫌受贿、挪用公款一案,经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31日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今年60岁的吴廷久中专文化,1992年4月任交通部烟台海上救助打捞局副局长,两年后任代局长,1995年11月任局长兼党委副书记(正厅级),1997年7月兼任深圳海靖潜水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去年1月1日,吴廷久被逮捕。此案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交由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吴廷久自1994年初至2002年4月,利用担任烟台救捞局副局长、代局长、局长兼党委副书记、深圳海靖潜水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个人谋取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19个单位和个人的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53万余元。另外,2002年5月,吴廷久利用担任烟台救捞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近600万元,交给个人成立的公司进行经营活动。 

法院在庭审结束后,宣布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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