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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消防;安全;城乡结合;现状;对策
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是攀枝花市西区唯一的一个镇,该镇下设10个农业村。作为以煤化工工业为主要经济支柱而又缺乏土地的攀枝花市西区来说,加大辖区土地资源利用率是西区发展经济的重要规划步骤之一。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逐步被发展成为一个以煤化工工业为主、农业为辅的典型城乡结合地区。但是,由于地方政府先发展后规划的经济理念,导致该城乡结合地区未进行消防安全规划或消防规划不合理,普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火灾事故屡有发生。抓好该城乡结合地区的消防工作是摆在面前亟待解决的课题。现结合实际,分析西区格里坪镇城乡结合地区消防安全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具体的对策。
一、格里坪镇城乡结合地区消防安全现状
城乡消防规划管理,是指为了城乡消防安全需要所进行的消防规划的管理。城镇是一个综合性的经济活动和人民生活活动的基地,有物资集中、建筑林立,人口密集、生产方式多样、火灾因素多的特点。乡村人口密度较稀疏,易燃建筑多,消防条件差。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乡村已由过去单一的农业生产,逐步向农、工、商联合方向发展,其火灾因素比以往也逐渐增多。因此,做好城乡消防规划建设的管理,是消防安全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
1、未能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首先,地理位置成为消防治理工作的难点。该城乡结合部位于攀枝花市西区与云南省华平县交界处,该处为西区城市延伸区与农村居民住宅、耕地、工业园区之间。具体表现为煤化工工业厂房、当地农民自建房、当地农民为外来务工人员搭建并出租的简易住房混合建设。第二,除厂房外,其他建筑大多为砖木结构,而且连片建设,没有留出足够的防火间距,存在严重的火灾安全隐患。第三,消防水源、设施器材匮乏。目前,攀枝花市正是处于新城与旧城并存,在城乡还遗留有许多简易建筑。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城乡建筑又不断在新建、扩建和改造。但由于过去缺乏城乡消防规划和对消防规划建设的管理,一些建筑布局不合理,不讲安全分区。有的把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和仓库建在城镇中心。原来这类工厂、仓库有的在郊区,但由于城镇不断发展,这类工厂、仓库区又变成了城镇的中心区,造成了长期不容易解决的重大火险隐患,对周围的安全威胁极大。有的城镇建筑缺乏统筹安排,零敲碎打,见缝插针,防火间距不够。有的建筑原来有防火间距,但又在防火间距中间挤建房屋,鳞次栉比,一旦失火,将会火烧连营。新建城区也存在规划不当的现象,尤其是集贸市场缺乏统一安排和管理,摆摊设点,堵塞了消防通道。有的虽然有通道,但巷道两侧摊点货架拥挤,消防车无法通行。公共消防设施考虑不周,消防站分布不科学,管辖区太大,行车路线远,影响了火灾扑救。
2、消防基础设施薄弱,群众消防意识淡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高度重视城乡消防安全布局设计与调整,加快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逐步增建、改建、配置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推广、使用先进的消防技术,运用科学的理论和现代化的技术、设备,改变我国消防科学研究和消防器材生产落后的状况,以便发挥消防安全的最佳效果,为保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贡献。
二、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开展城乡结合地区消防整治工作
1、加强消防力量体系建设,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消防力量是我国消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根基。做好城乡消防安全工作,不仅要有一个统一的整体消防建设规划,而且需要有保证规划顺利实现的政策、措施和经常性的消防管理。公安消防机关既要积极协助、配合和参加城乡消防规划的研究工作,又要加强对城乡消防规划的实现和公共消防设施、违章建筑等方面的管理,以保障城乡消防安全。
2、加强城乡规划分区布置
城乡规划分区或区域建筑分区布置,其消防安全的基本原理主要是,在区域内进行消防安全分隔。一般来说,分隔的办法有:一是利用道路进行消防安全分隔。在城乡规划和区域建筑规划布置时,可采用道路进行消防安全分隔,其路宽应尽量大于防火间距要求。这样做既有利于车辆通行和安全疏散,又能起到消防安全分隔的作用。二是利用广场、绿化带、河沟、渠道进行消防安全分隔。为了使各种不同功能和不同火灾危险性的区域分开,可采用广场、绿化带、河沟、渠道进行消防安全分隔。一旦发生火灾,既是疏散人员,存放物资,停放消防车辆和灭火的用地,又能防止火烧连营。三是建造耐火等级高的建筑物进行消防安全分隔。由于过去遗留下来的建筑物耐火等级都很低,但一时又不能完全改造,需要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地改造。为了防止旧城区火灾蔓延,在旧城区规划改造时,采取在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区域内,先按片建造一些耐火等级较高的多层建筑,形成立体防火带,然后对在立体防火带内的易燃建筑,逐步改造。
这样做既能保护小区内的易燃建筑不受外界火势威胁,又能阻止小区内的火灾不向立体防火带外蔓延扩散,把火灾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以减少火灾损失。
3、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监督职能,全力维护农村消防安全与稳定
如果城乡建没规划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就会减少或有效地控制火灾发生和蔓延,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做出城乡建设规划时,要做到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既符合生产、生活需要,又满足消防安全的要求。城乡或区域建设规划分区布置的目的,首先,是使公安消防部门能针对不同区域、不同形式建筑与不同类别物资的火灾的特点,配备相应的灭火技术装备,制定灭火作战计划,培训特殊火灾灭火技术人员。其次是将火灾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再次是有利于消防监督管理人员研究和掌握各不同区域的火灾情况,采取不同的消防安全对策,实施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
三、结束语
总之,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城乡结合部受各种复杂的地理条件限制和现实约束,做好城乡消防安全工作,不仅要有一个统一的整体消防建设规划,而且需要有保证规划顺利实现的政策、措施和经常性的消防管理。公安消防机关既要积极协助、配合和参加城乡消防规划的研究工作,又要加强对城乡消防规划的实现和公共消防设施、违章建筑等方面的管理,以保障城乡消防安全。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分析我市消防安全形势,进一步明确部门工作职责,深化工作落实,推进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深入开展。刚才,王国恩支队长通报了全市消防安全形势,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就做好消防工作作了很好的发言,希望各单位针对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隐患问题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认真组织落实整改。春节过后,我们还要按自治区的安排部署召开全市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狠抓排查整治,全面清剿火患
各县(市)区要持续采取政府牵头组织开展、行业系统严格排查、社区农村群防群治、社会单位自查自纠的形式,坚持不懈、认真彻底地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尤其要加强区域性火灾隐患和消防工作薄弱环节的治理。公安消防部门对发现的每处隐患都要登记造册、督促主体第一责任人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对消防违法行为要用足法律手段,不管对象是谁,无论有什么背景,都必须依法严惩。对依法该关停不关停的,该拘留不拘留的,将坚决追究监督人员责任,对避重就轻、敷衍应付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二、部门依法监管,确保责任落实
一是强力整治区域性火灾隐患。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区域性火灾隐患涉及面广,整治过程中涉及民生问题多,整治难度大、成本高,各县(市)区要推动构建整治工作责任体系,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齐抓共管,开展联合整治。听了各县(市)区的发言,工作开展不平衡,还有差距,希望县(区)高度重视,争取有力措施,努力消除火灾隐患。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尽其职,讲: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各行业主管部门必需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综治部门要将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目标考核内容,对整治工作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要实行一票否决。安监部门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职能,推动各部门落实整治责任、积极参与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建设、规划、城管部门要结合老旧城区改造,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火灾隐患突出的区域实施科学规划,严格建设项目消防安全条件行政审批,对违章搭建的建筑进行拆除,做到“减少存量、杜绝增量”,逐步根除区域性火灾隐患的滋生土壤。对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薄弱的区域,要采取规划增建消防站(队)、消防水源、消防设施更新、拓宽消防车道等方式,提高抗御火灾能力。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区域内非法经营单位场所的监管,对无证经营的小作坊、小仓储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且无法整改的单位,坚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公安消防部门要掌握区域实情,分类评估火患成因,强化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的监督和指导。监察部门要加强对相关部门履职情况的检查,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和以罚代改的现象,对未依法履行职责或造成后果的,要及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二是彻底解决市政消火栓历史欠账问题。银川市的市政公共消火栓欠账问题严重,会后,市政、规划、建设、消防、城管、供水等部门、单位要立即拿出解决方案来,确保市政消火栓欠账问题年内得到彻底解决。三是想尽办法解决消防车道、消防通道占用堵塞严重的问题。近期,自治区白雪山副主席带队对我市商场市场消防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对“三大商城”和“两大批发市场”存在的违法占道经营、占用消防通道、消防车道等问题提出了批评。因此,我们要拿出强有力的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整治繁华商业街区、大型集贸市场占用消防车道,居民住宅区私家车占用消防车道以及违法安装影响消防车辆通行的障碍物等违法行为。规划、建设部门要根据需要完成停车设施规划,配合相关部门加快停车设施建设;公安、交通、城管部门要规范调整现有消防车通道和停车区域,在相关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在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群众停车及其他生活需要;消防部门和公安
派出所要加大排查整治和宣传力度。四是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宣传部门要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教育部门要落实中小学每年不少于两次应急疏散演练制度,文化部门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文艺作品的创作和演出。五是教育、民政、建设、住房保障、文广、卫生、旅游、国资委和粮食局等9个行业主管部门在督促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的同时,要继续按照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模式,每月22日前将当月“清剿火患”战役开展情况和检查情况上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进行公示。
三、狠抓督导考评,强化奖惩措施
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为切实做好全区消防安全工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结合我区实际,特提出全区2010年消防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执行《消防法》为主线,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目标,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突破年”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实施构筑“防火墙”工程,大力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断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努力提升城乡火灾防控能力,积极构建社会化消防工作新格局,全力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平安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努力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年火灾亡人控制在人口总数的10万分之19内。控制较大以上的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基础台帐健全,基层消防机构建立健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各镇街)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达到100%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监管人员1至2人。全区完成55名合同制消防队员招聘任务。基层消防机构工作职责、制度明确。工作措施到位。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开展基层基础消防工作示范单位建设。
完成年度消防装备建设任务。公共消防设施更加完善。完成杨家坪消防站迁改投入和白市驿消防站主体工程。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十一五”期间消防工作的意见》渝府发〔〕59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扑救高层建筑火灾消防装备建设的意见》渝办发〔〕300号)要求。
所有新农村建设村全部完成消防建设任务。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扎实推进。建立31支村志愿消防队;招募消防志愿者1万人;配备合同制消防员55名。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实现消防工作社会化,健全和完善消防工作责任制。
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将消防工作纳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全面落实政府消防工作组织领导责任。推动各镇街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赋予的消防工作职责。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要定期分析形势,研究对策,及时解决辖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灭火救援力量发展、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等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要切实落实责任制,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教育培训;要严格依法审核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具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者移送公安消防部门处理。区教委负责抓好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区经信委负责抓好各生产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区安监局要抓好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区卫生局负责抓好医院、卫生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区旅游局负责抓好旅游景区及景区宾馆饭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区工商分局负责抓好商场、超市、酒店、餐厅的消防安全工作;区文广新局负责抓好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音乐茶座、酒吧、网吧等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区民政局负责抓好福利院、敬老院的消防安全工作。
部署开展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活动,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从本质安全入手。全面提高社会单位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教育等“四个能力”单位员工达到三懂、三会、三能”基本要求,进一步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工作的自我管理水平。深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建设达标工作,区级部门要定期对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督导检查,确保年底前,全区6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到标准化管理水平。
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2010年,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责任。各镇街要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对不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消防规划要及时组织修订;2011年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区政府有关部门或单位每半年应组织不少于1次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检查。各镇街要结合城镇改造,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存在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城市市政消防水源,由区公安消防部门牵头检查,供水部门负责维护;镇政府兼职消防队、村义务消防队消防设施,由公安消防部门、所在镇负责检查,所在镇村负责管理维护。镇村消防水源(含市政水源和天然水源)由各镇村自行负责检查、管理和维护。
二)提升城乡抗御火灾整体能力,夯实消防基层基础。
所有镇街建立的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明确1至2名消防专管人员,加强社区、农村消防工作。依托镇街“六位一体”村(居)七位一体”安全监管工作模式。同时,建立完善31个村领导消防工作小组,年底前,实现消防监管网络的全覆盖。贯彻实施镇街消防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管理制度、运行机制。按照市里标准,完成消防基层基础示范单位建设。
各镇街完成配备55名合同制消防队员的任务,加强社会消防力量基础建设。全年发展招募消防志愿者1万人。实现所有镇街全部建立政府专兼职消防队、所有社区和行政村建立志愿消防队的基础上。6月份前完成31个村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并按照区政府制定的镇级消防应急救援队和村级志愿消防应急救援队管理办法》要求,督促各镇、村和社区加强专兼职消防队管理,落实“建、管、训、用、养”措施,健全运行保障机制,确保已建成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有效运转,充分发挥其灭火救援战斗队、抢险救灾突击队、消防安全检查队、消防知识宣传队、为民服务志愿队的作用。
将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夯实农村消防工作基础。全面贯彻《村庄整治技术规范》结合“五在五心”工程。纳入新农村建设实施。深入推行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员等弱势群体“一对一”帮扶措施,切实预防和减少农村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全区范围内深入贯彻落实《市城乡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依托国家级安全社区、市级安全社区、区级安全社区。组织开展“城乡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打造12个消防安全管理示范社区。
三)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继续抓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以落实《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契机。积极督促高层建筑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等制度,实现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常态化管理和动态化监管。
大力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推行“4+X模式。4就是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的高层建筑、三合一”和“九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宣传《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彻底整治高层建筑中遗留的火灾隐患。X就是针对我区消防实际,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中小学校舍、学校及周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2010年完成90%的隐患整改任务。全力保证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召开期间全区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
继续通过政府挂牌督办、媒体曝光、联合执法等形式加大重大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力度,强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重大火灾隐患的立案、销案及基础档案建设工作。全面实现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率、整改率达到100%
加强消防产品身份证信息管理。加大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力度。组织质监、工商等部门大力开展消防产品联合执法工作。加大对在建工程、人员密集场所等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抽检力度;曝光生产、销售、使用领域的不合格消防产品。
积极推动保险公司履行消防宣传、培训和安全检查职责。积极推动保险与消防的良性互动机制。根据《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引导高层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参保火灾公众责任险。初步建立消防与保险互动机制。
加大对社会单位履职情况的监督,大力推进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消防部门要结合新《消防法》宣传贯彻。深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建设达标工作,切实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工作的自我管理水平,确保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强化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
落实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培训机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消防责任;充分发挥九龙新闻、消防志愿者、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宣传车等阵地作用,1扩展消防宣传广度。贯彻新《消防法》要求。抢占宣传制高点,扩大宣传覆盖面,让消防知识的普及手段和内容更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各镇街、区政府有关部门在村组、社区、办公区等场所设立消防宣传教育固定专栏不能少于1个。全区各级学校师生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要明确2名消防专管人员,其它单位要明确1名消防专管人员。
突出抓好“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示范工程”活动、消防宣传教育“走进农民工”活动,全面推进消防知识大培训。进一步深化“五进”工作。分层次、分批次完成市里下达的3万农民工培训任务,加大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完成市里规定的消防志愿者注册、招募任务。通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全社会营造“关心消防、解消防、支持消防、参与消防”浓厚氛围,形成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公众参与的良性机制。
以便能及时的扑救初期火灾,开展消防器材进家庭活动。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家庭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
反映有关消防信息,建立消防信息机制。公安消防部门要建立消防工作新闻制度。对消防安全状况、重大火灾隐患、重大消防事件和发生的重特大火灾及查处情况进行准确、及时地公布,提示居民有针对性地采取火灾防范措施。
五)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构建应急救援保障体系。
切实提高城乡消防工作水平,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全力保证人民生命财富平安,依照公安部和辽宁省、消防平安委员会的统一部署,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10年至2012年,全市范围内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平安“防火墙”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平安感为标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平安“四个能力”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为着力点,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消防工作格局,全面加强城乡消防工作,不时提升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健康和谐发展发明良好的消防平安环境。
二、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构筑社会消防平安“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为更好地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平安“防火墙”工程。组长由副市长孙强担任,副组长由市公安局副局长毛加文、消防大队大队长付久成担任,成员为市消防平安委员会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付久成兼任,电话、传真:
三、工作目标
2012年,通过三年努力。消防工作实现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消防平安责任网络进一步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基础不时夯实,覆盖城乡的多元化消防力量体系基本形成,公民消防平安素质普遍提升,全社会消防平安环境明显改善,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显著提高,重大、特别重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四、工作任务
(一)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将其作为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落实消防经费保证、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任务,保证与经济和社会建设同步推进、同步发展;明确政府分管领导和消防平安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消防工作职责,定期召开消防联席会议,研究消防工作中存在重大、突出问题;依照属地管理原则,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平安专项治理,确保如期消除隐患;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以及火灾多发季节,有针对性地安排布置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细化工作职责,2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部门要按照《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大政发[2007]10号)中明确的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及任务”要求。量化工作指标,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依照各自职责加强监督管理,严格依法审核涉及消防平安的审批项目,加强消防平安源头控制。并组织开展本部门消防平安检查,积极整治火灾隐患,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落实各项消防平安措施,确保消防平安。
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供可靠依据。要认真贯彻执行乡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的有关规定,3落实设施建设责任。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做好2011-2015年消防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公共消防设施与城乡水、电、路等基础建设、维护等同步实施,对不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要根据全市消防站、消防装备建设规划有关规定,制定外地区2010年至2012年每年度消防站和消防装备建设详细计划,有计划、有方法地逐年加以落实。完全解决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存在消防平安突出问题。
突出位置,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乡镇(村屯、社区)政府目标责任、领导干部政绩等管理体系总体目标和政务督查内容。做到同计划、同部署、同实施、同考评、同奖惩。每年年初,市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签订或下发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年度工作目标。每年年底,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考评领导小组,对各乡镇、街道或有关行业系统的年度消防工作进行考评,对外地区消防平安总体状况进行评价,并落实奖惩制度。
(二)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平安“四个能力”建设
认真开展单位组建消防组织、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平安职责、遵守各项消防平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维护颐养消防设施、记录消防档案簿册、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等各项工作。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要依照社会单位消防平安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期消除,切实做到消防平安自查、火灾隐患自除,主体责任自负”
建立专职消防队,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要督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单位。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其他单位要建立义务、志愿、保消合一”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确定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等要点,落实经费、装备、通讯器材等保障措施,组建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承担扑救初起火灾任务。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其中人员密集场所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其他场所至少每年组织一次,确保发生火灾时员工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要力争在2012年前完成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由上岗培训证到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过渡工作,解决人员更换频繁、操作顺序及设备性能不熟悉、日常管理制度不落实和建筑消防设施不完整好用等问题。
特别是要抽调一定数量的部门主管人员、保安人员、员工,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要使单位的每名员工熟练掌握火场逃生的方法、顺序、路线、突况处置及注意事项等基本自救技能。组建疏散引导组和平安防护救护组,承担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救护受伤人员等任务,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平安疏散,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
设置消防设施布局标识、认知标识、操作使用标识和警示标语,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要按照“设施器材标识化、重点部位警示化”要求。规范其内容、式样和悬挂张贴位置,使其图文并茂,一目了然,方便易懂。要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员工的集中消防培训,新上岗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必需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达到懂基本消防知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消防平安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平安“四个能力”建设规范,单位消防平安规范化管理工程的基础上。一般单位可结合实际,有重点地落实消防平安“四个能力”建设要求。2010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平安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1年,所有消防平安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
(三)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依照“十有”规范,1夯实组织建设基础。依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各级综治网络。建立健全农村、社区消防平安指导委员会、消防工作组等消防平安自治组织,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2010年,全市所有乡镇、街道要成立消防平安领导组织,2011年,全市所有行政村、社区要落实消防平安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平安工作。
确保完整好用;全市乡村社区要采取依托治安岗亭或物业用房等办法,2夯实设施建设基础。各社区要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颐养。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齐灭火器材,满足扑救初起火灾需要。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道路、人畜饮水、电网、沼气、信息工程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对设有自来水管网的要按规范装置消火栓;对使用天然水源的要建设消防取水设施;对农村散居住户及缺水地区,要因地制宜解决消防用水。要结合“房改、电改、水改、灶改、路改”工程,组织村民合理堆放柴草垛,撤除违章建筑,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增强火灾抗御能力。
实行消防平安联防制度,3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村(居)民委员会要制定消防平安村规民约。定期开展消防平安宣传和消防平安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农村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的消防平安监护。社区内的小场所要采取区域联防方法,开展消防平安互查互督;村屯要推行“七户”联防或划分成若干个责任区的方法,实施消防平安检查和提示。
整合资源、一队多能、覆盖城乡”原则,4夯实队伍建设基础。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专群结合。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任务。村、社区要依托现有治安巡逻队、民兵预备役、青年志愿者,组建义务或志愿消防队伍,并赋予保安人员消防保安职能,配备必要装备器材,开展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2010年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征招和派驻工作;2011年,80%乡镇、街道、村、社区要依照有关规定建成专职、志愿消防队伍;2012年,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要依照有关规定建成专职、志愿消防队伍。
(四)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明确各警种职责,1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要进一步深化消防、治安、巡防、刑侦、内保、保安、警务督察、政治部、纪委“多警联勤”抓消防的工作机制。用足用好督导检查权力,形成工作合力。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主动分析研判消防平安形势,针对突出问题继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把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公安派出所要按照“强化主动作为、狠抓主责履行、确保主业开展、彰显主力作用”要求,不时推进第三级消防监督工作深入开展。巡防民警要负责参与包括火灾、各类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灭火和应急救援的先期处置工作,协助消防部门和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工作。
以平安疏散通道、建筑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平安专项整治,要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和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加大对火灾隐患分类指导整改力度。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严防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工程投入使用,对于超技术规范要求的新异特建筑,从严审核,慎重开展性能化评估,坚决预防发生“先天性”火灾隐患。
允许经消防培训考试合格的消防文职人员从事消防辅助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推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运行、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2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积极探索解决消防监督警力缺乏的有效途径。强化监督执法信息化应用能力;主动公开消防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的依据、顺序、进度、结果和火灾隐患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件,维护公民的知情、监督、投诉、举报等合法权益;实行阳光执法,细化各类执法规范,严密执法顺序,提高监督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依照相关规范配齐消防监督检查设备,发挥科技效能,提高监督检查的深度、广度;全面落实上级有关消防监督执法技能竞赛和创建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单位、标兵的布置要求,开展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和执法大比武竞赛活动,分级、分批对消防监督人员和派出所民警进行业务培训。
立足贴近生活、贴近实际,3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要以提高公众消防平安意识和素质为目标。不时创新工作模式,开展大众化、常态化的消防宣传教育。要大力推动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户外视频等各种新闻媒体和新兴媒介,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增强防范意识,掌握防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要以开放消防队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为载体,举行消防夏令营、体验火场逃生、消防竞赛等主题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消防安全的关注度、参与度。充分利用主流媒体设立的固定消防宣传栏目,通过手机短信、楼宇电视、宣传标牌等多种形式消防法律法规、消防科普知识和火灾预警信息,开展在线咨询,实现消防宣传教育信息的资源共享。要认真落实《社会消防平安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令第109号)将消防知识纳入学历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着力抓好本行业、特种行业从业人员的多元化消防培训。
不时探索、解决新时期消防工作中出现的体制性、机制性新问题、新情况;推行警务公开,4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要大胆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实行一站式窗口服务,推行消防行政审批廉政告知函制度,开展文明高效执法,缩短审批时限,做好指导服务,对符合有关要求工程的消防设计与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实行简易顺序,加强施工期间技术保证服务,指导单位使用符合消防产品准入制度的消防产品,对社会单位和群众免费进行消防平安培训和免费自动消防设施检测。
五、工作方法
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平安“防火墙”工程要依照组织部署、树立典型、全面推进、阶段检查、总体验收五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部署。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要参照市政府构筑社会消防“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模式。建立本单位的构筑社会消防平安“防火墙”组织机构,下发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职责和要求,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和细化工作规范,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此项工作。
(二)树立典型。各乡镇、街道要积极指导培育树立典型。至少建立1个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部门典型及各类型社会单位的典型代表。
(三)全面推进。各乡镇、街道要在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结合外乡镇实际,依照“突出重点、全面推进、逐步完善、整体提高”工作思路,强化各项工作措施,指导和推动构筑社会消防平安“防火墙”工程扎实深入开展。
(四)阶段检查。市消防平安委员会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构筑消防平安“防火墙”工程总体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指出工作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指导各地及时改正。其中2010年11月中旬前完成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工作。
(五)总体验收。社会单位消防平安“四个能力”建设由单位对照规范自我评价合格后。由市政府组织考核验收;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由市公安局组织逐级考核。2012年底,市政府要对构筑社会消防平安“防火墙”工程进行验收,并做好迎接国家相关部门及省政府、政府的考核验收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此项工作作为“民生”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谋划,全面安排,统一指挥,周密组织,狠抓落实。要坚决克服畏难和厌战情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疑难问题,力争在国家有关部门及省政府的考核中取得好成绩。
(二)强化指导。加大对工作重点单位、重点内容的指导力度。对工作薄弱、进展缓慢的单位要深入基层,加强调研,蹲点帮扶,实行“定人定岗定点”式的指导和专门培训,确保每个行业、系统都能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每个单位有1至2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明白人”和责任人。
(三)广泛宣传。大力借助消防宣传“五进”等载体,全力宣传构筑社会消防平安“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工作规范和时间要求,形成强大声势,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构筑社会平安“防火墙”工程的良好氛围。要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既要宣传构建“防火墙”工程中出现的工作典型,又要加大对各种消防平安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
关键词:棚户区 ,消防安全 ,措施
Abstract: on the basic situation of jiangxi shangrao shantytown, characteristics, existing fire control safety conditions, and improve shanty towns such as fire control work measures are briefly introduced.
Keywords: shanty towns, fire safety,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998.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及“城中村”。随着当今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社会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上饶市中心城区的住房建设也在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民走出了“棚户区”,住上了新房,“城中村”、“棚户区”正在逐步消失,但这一现象在不同的地区还将长期存在,一些社会底层的外来务工人员、老弱病残等,还将长期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棚户区”的存在,始终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严重威胁。
一、上饶市棚户区基本情况及特点
上饶市中心城区的棚户区现存14处,主要分布在老城区中心和城乡结合部,包括汪家园棚户区、中心区棚户区、铁路新村棚户区、陆羽棚户区等几大棚户区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达126.01万平方米,改造户数涉及7202户。上饶市中心城区的棚户区基本上都具备了棚户区的典型特点,主要表现为多地处城乡结合部或老城区中心,交通、道路不畅。绝大部份棚户区的道路狭窄,消防车无法通行;建筑年久失修,住户自身改造难度大。棚户区建筑紧密相连,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住户自身无经济能力改造;人员老龄化居多,区域内常住人口多为老弱病残,安全自防自救能力差;贫困户和低保户多,收入水平低,没有其他的安身之所。
二、当前上饶市棚户区消防安全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1、建筑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现有的棚户区多为年久失修的建筑,大多以木料、土坯为承重结构。棚户区的建筑密度大,房屋互相紧邻,建筑之间没有可靠的防火分隔,住户房屋内可燃物资多。一旦发生火灾,火势发展、蔓延快,在短时间内导致大面积燃烧,易形成火烧连营之势,对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极大的威胁。
2、消防水源缺乏,火灾扑救难度大。中心城区的棚户区均没有天然水源,市政消防给水均布置在城市主干道。棚户区一旦发生火灾,只能利用消防水带从远离火场的市政消火栓供水,既不能保证水压,也不能保证灭火所需的用水量,从而无法及时控制及扑灭火灾。
3、消防车道不通畅。棚户区及周边的道路蜿蜒曲折、狭窄幽深,消防车基本无法驶入,无法第一时间靠近火场、灭火救人。
4、电气线路老化,电气安装不规范。棚户区内的电气线路大多已安装很多年,电气线路老化严重,且存在乱拉乱接、裸线直接敷设在建筑的可燃构建上等现象。一旦电气线路发生过负荷、接触不良、短路等,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5、火灾负荷大、诱因多。由于棚户区采用大量木料乱搭乱建,住户家庭的废弃杂物乱堆乱放,增大了区域内的火灾负荷。同时,居民普遍使用的是燃煤灶和柴灶,存在大量烟囱,使用的时候也没有考虑与柴火堆合理分开设置,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生活用火的不安全性。
6、居民防火意识淡薄,自防自救能力差。大多数居民为了生活方便大量违章搭建,加大火灾负荷,同时对发生火灾怎么报警、怎么施救、怎么逃生等消防常识不甚了解。
7、安全监管滞后,隐患整改困难。对棚户区的监督治理,应由辖区街道办、公安派出所负责监管,但公安派出所因警力不足,很少开展对此类场所的监督检查,且检查后对存在的问题仍无力解决。
三、加强和改善上饶市棚户区消防工作的措施
1、健全组织,每日巡查。棚户区可结合辖区居委会、协警等机构建立群防群治组织,成立义务消防队,可将多户居民划分为一个联防组织,轮流值班,每日开展对本区域的巡查看护。
2、增添设施,有备无患。由于未经消防规划,现有消火栓严重欠缺,要对市政水源可达到的棚户区增设市政消火栓,对市政水源不能达到的棚户区,可建设消防供水管网以供救援时消防车使用。同时,以居民委员会主导,在棚户区内分片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3、更换线路,消除隐患。可将棚户区电气线路的改造由电力公司纳入电力改造计划,统一实施。居民用电线路的改造,因棚户区居民的经济条件所限,可采取区、街道两级财政供给的办法予以解决。
4、开展演练,加强实战。由于棚户区内建筑布局紧密、道路复杂,开展日常消防演练十分必要。公安和义务消防队可积极开展实地演练,不断提高灭火和抢险救援实战能力。公安消防队尤其要加强老城区、棚户区的“六熟悉”实地演练和备战工作,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切实提高及时控制和扑救老城区、棚户区火灾的能力。
5、部门联动,加强监管。市政、建设、规划等部门应加大对违章建筑的清理力度,对违法建筑依法。做到“减少存量、杜绝增量”。同时,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和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要在有条件的地方尽早规划修建消防车道,改善现有交通状况。
6、加强宣传,警钟长鸣。辖区街道办、公安派出所、居委会等部门可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居民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居民防火意识,也可将居民组织起来,由消防部门统一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
7、加快规划,分片改造。可采取“统一规划、分片改造”的方式,加快对老城区的改造步伐,减少棚户区的总量。
参考文献:
一、工作目标
做好党的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公安部提出的“防得住、打得赢、保安全”的总体目标,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采取超常规手段整治火灾隐患,集中开展重点单位灭火救援实地演练,全力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二、工作任务
(一)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确保火灾形势稳定。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等情况。
(二)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积极消除火灾隐患。坚决做到“五个一律”:第一,公众聚集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第二,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或审核验收不合格,以及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就投入使用的严重违法违规建筑工程,存在火灾隐患的,严格依法实施监督,一律依法责令先停后改,同时予以处罚。第三,违反有关规定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有发生火灾事故危险的,一律不予批准。第四,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火灾事故危险的,一律依法实施拘留处罚。第五,将消防设施挪作它用,擅自拆迁、埋压、圈占、占用、停用或者毁损消防设施,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同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三)强化消防执勤备战,切实做好救援准备。消防部门要根据“灭大火、打恶仗”的要求,完善战勤保障体系,严格执行值班备勤制度,加强各种车辆装备器材的检查和维护保养,保持通讯畅通,使之时刻处于完好状态,并积极储备充足的灭火药剂和救援物资,做到一旦接警,能快速反应、迅速出动,及时有效地处置,全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消防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动员组织各种媒体,充分利用多样宣传手段,集中力量掀起声势浩大的消防宣传教育,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阵地、街上有标语、社区有专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积极营造人人了解消防、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
(五)抓住消防薄弱环节,强化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抓好新建的小区、老式的居民区、棚户区、城乡结合部等居民社区以及农村村民大院的防火工作;积极推动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以及街道居委会、村委会的消防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及城镇居民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公安派出所要加强辖区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驻社区(村)民警消防工作职责,落实巡防队处置初期火灾职责,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开展基本的技能培训,发挥处置初期火灾事故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做好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是当前各级各有关部门非常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意义,认清肩负的神圣职责,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公安消防部门要按照“防得住、打得赢、保安全”的总目标,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全力以赴,真抓实干,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火灾形势平稳。
(二)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在专项行动中实行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各职能部门要靠前指挥,跟踪问效,切实做到专项行动认识到位、领导到位、部署到位、时间到位、措施到位。
关键词 消防社会管理 创新难点 建议
中图分类号:D922
文献标识码:A
一、正确理解和认识消防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一)当前消防社会管理现状。
2011年12月30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总结了“十一五”期间消防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用“三个不适应”概括了当前消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同人民群众的安全需求不相适应;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同现代社会管理要求不相适应;消防工作形势依然严峻,总体上仍处于火灾易发、多发期”。豍
随着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社会结构正向多样化转变,但现行消防社会管理体制已难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反而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近年来重特大火灾事故时常发生,火灾形势严峻及火灾事故损失居高不下。因此,创新消防社会管理,已经成为当前一项紧迫的任务。
(二)做好社会消防管理创新工作的重要意义。
2010年6月底,在全国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座谈会上,孟建柱部长指出:当前,世情国情发生了深刻变化,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面临的任务繁重。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事关党执政能力的提高,事关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和公信力的提升,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公安消防部门的消防社会管理创新,是整个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消防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是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经济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推进社会消防管理创新,其目的就要以建立与经济社会相适应的消防社会管理体系,以有效解决影响全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的消防安全问题,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幸福安康、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二、消防社会管理创新面临的难点问题分析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与矛盾凸显期,各类新的社会消防矛盾在不断显现,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及群死群伤火灾的任务日趋艰巨,全社会消防管理工作正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现役消防警力不足与多样化的消防任务之间的矛盾还没有得到有效缓解。
经济的迅猛发展和社会的广泛进步,一些新科技、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得到广泛应用;城市化步伐加快,各类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繁华商圈大量涌现,以餐饮、娱乐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得到空前发展;社会的深化转型与发展,使得影响社会安定的不确定因素增多,管理的对象、内容、范围不断扩大,管理难度不断增加,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量和难度逐年上升,形成了“消防警力基本不变”而“消防任务成倍递增”的失调局面。豎目前,我国现役和公安消防人员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不到万分之零点九,仅为发达国家的十分之一,发展中国家的五分之一。而随着新《消防法》的实施,消防部门被赋予了更多的职能,警力不足的状况将进一步加剧。
(二)传统消防社会管理体制与与客体多元化之间的矛盾仍然很突出。
当前,公安消防部门不仅承担着防火、灭火的任务,而且还承担重着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这种大包大揽的消防社会管理体制,与计划经济体制是完全匹配的。但是,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都发生着深刻的变革。城市经济成分和经营方式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多元化、就业岗位和就业方式多样化日趋明显;随着政企分开、企业改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原有的一些行业、系统管理部门被撤销,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和无固定单位的人员与城市流动人口都大量增加,社会消防管理的范围、复杂性、难度都增大了。然而,公安消防部门并没有从大包大揽的角色中完全解脱出来,对社会消防行为进行直接监督、服务与管理,承担了过多的社会管理职能,导致社会单位和个人对消防部门产生严重的依赖,消防管理主体混淆,责任倒置,消防部门在消防社会管理中扮演着“保姆”的角色,以有限的警力、有限的权力承担“无限责任”。
(三)滞后的消防服务管理水平与公众较高期望值的矛盾没有有效缓解。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和利益结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交往方式等方面发生的巨大变化,社会结构和阶层划分发生了新调整。新时期,我国阶级、阶层、群体都出现了新变化、新趋势,人民生活水平和维权观念、消防素质明显提升,对其生产、生活及消费环境的消防安全保障需求不断增长,同时对政府加强消防服务管理的愿望更加强烈、期望值更高。以往仅仅依靠单一部门管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群众参与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热情逐渐降低,对消防执法监督工作的的认同感和满意度日渐降低,消防工作社会化的压力增大。近年来,尽管消防部门在社会管理工作中大力推行消防工作社会化,但是多年来“运动式”消防社会管理方式仍然存在,管理方法简单陈旧,管理过程不够透明,管理程序繁琐等情况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
(四)基层消防社会管理弱化与社会消防安全需求不适应的状况没有改变。
市级、区县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抓消防工作能够建章立制,有规定、有文件、有会议、有部署、有检查,但是具体到街道、乡镇、社区(村),往往逐级衰减呈弱化状态。主要表现为一是基层消防工作组织部健全,专兼职消防力量不足;二是一些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在消防安全工作上履职不到位,消防监督管理存在盲点,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不落实,火灾防控体系脆弱;三是一些地区的乡镇、农村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大部分乡镇、农村消防建设规划因缺乏资金仅停留在文本上,或根本没有消防建设规划,一些乡镇、农村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一直停留在会议,停留在文件、停留在口头,使得基层整体抗御火灾能力较低,农村消防安全环境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
三、创新消防社会管理的建议
(一)加快实施消防人才战略,创新人才使用激励机制。
事业振兴,关键在人。人才问题是关系消防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是社会管理创新成败与否的重要因素。新时期消防事业创新需要一大批模范践行“三句话”总要求、勇于开拓创新的管理型、专家型人才脱颖而出。只有大胆的解放思想,采取有力措施,建立起适应现代人才成长的机制,才能搭建起人才发展的平台。我们要认真分析现有队伍的现状、发展需求和瓶颈,制定规划,完善政策,分步实施,从总量和结构上提升消防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一批管理创新、科技创新、实践需要的杰出人才。要切实优化选人用人办法,从标准和程序入手,严把领导干部选拔、地方大学生入警、士官选晋等关口,增进公平,提升公信,优中选优。要逐步完善综合体现工作职责、能力、业绩等因素的绩效考核奖励办法,激励官兵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同时,要出台从优待警的具体措施,解决好官兵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问题,解除官兵的后顾之忧,用人文的关怀激励官兵为消防事业献身奋斗。
(二)创新消防社会管理思路,加快社会化消防进程。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做好一项工作,思想的统一和认识的提高是前提,是关键,是保证。近年来发生的数起重特大火灾事故告诉我们,传统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需要加强改革创新,创新改革已迫在眉睫。多年来的消防工作实践证明,社会化是消防工作的本质属性,是消防工作科学发展的根本方向。因此,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必须注重积极整合社会资源,改变消防工作仅靠消防部门“单打独斗”局面,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能,充分运用中介组织的服务功能,充分调动社会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同火灾作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消防社会管理从过去多以城市建成区、合法建筑(场所)规模实体为主,转为将城乡结合部、城市老街区、出租房屋、“城中村”、“棚户区”、连片村寨等薄弱区域一并纳入消防管理范畴,加强这些薄弱区域的基础建设、监督管理、宣传教育、综合治理,以消除“短板”,夯实社会消防工作基础。
(三)转变消防社会管理理念,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结合。
总书记指出:“我们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而做好消防社会管理工作正是推进消防安全创新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一是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由单纯监督向服务管理转变,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实现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二是降低行政审批门坎,畅通“绿色”通道,在实际中按照过程体现服务、结果体现把关的理念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冲破阻力障碍,做到既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又不降低法规标准。三是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措施。通过细化管理、防范、服务等各个环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消防业务服务体系,适时固化,形成机制。四是实行社会全程监督,把规定的标准、程序、内容等公之于众,用更加规范的消防执法、更加有效的灭火救援、更加完善的管理服务顺应时展,全面接受公众监督,树立消防部队良好形象。
(四)强化基层消防社会管理,建立完善各类消防工作组织。
农村、社区是国家结构中的基础单元,既是各种矛盾集聚点、民生需求汇集点,也是消防社会管理的重点难点所在。农村、社区隐患多、火灾多反映出基层消防社会管理薄弱,改革基层消防社会管理势在必行。《意见》指出“要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基层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大力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以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为基本单元,逐一明确网格化管理人员,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全面提升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水平”。因此,基层消防社会管理要依托各类组织和社会力量建立起群防群治工作机制,一是强化基层消防安全组织建设,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要有专门的办公场所,配齐专(兼)职工作人员和相关办公设施,合理投入经费保障日常工作;二是加强乡镇专职、志愿消防队建设,落实运行经费、消防装备器材、消防服装,开展好日常训练和实战演习;三是规范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加强农村、社区以及连片村寨、小单位、小场所消防管理;四是要继续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一步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注重对老人、妇女、儿童的消防安全教育。
(作者单位:慈利县公安消防大队)
注释: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 2012.2.13.日.
摘要:火灾极大的威胁到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人们日常的生产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火灾隐患,作为消防战士,本文作者对如何认定消防火灾隐患相关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同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仅供参考。
关键词:消防;火灾;隐患
Abstract: the fire of the great threat to people"s life and property security, in people daily production in life, there is a lot of fire hazard, as a fire fighter, the author to decide how to fire a fire hazard related problem is discussed, and put forward their views and comments, only supplies the reference.
Keywords: fire; Fire; Hidden trouble
中图分类号:TU998.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火灾不仅毁坏物质财产,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还直接或间接危害生命,给人们的心灵造成极大的危害。火灾带来的危害虽然人人都知道,但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却常常存在麻痹、侥幸的心里,造成了损失,才会自我反省。“火灾预防首先应防止火灾发生”是我国消防工作传统经验的积累。可是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自动消防设施的普及,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已成为消防检查、巡查的重点,社会单位防火工作主要评判的标准也是消防设施的设置与维护,致使防火工作过分地依赖消防设施。但是从消防监督管理的角度,消防设施的基本用途是扑灭初期火灾,防止火灾的蔓延、扩大,及时报警,为人员疏散逃生提供便利,而不能有效防止火灾的发生。所以当前防火工作侧重于火灾发生后如何控制和消灭,而没有以防止火灾发生作为最高目标,没有抓住防火工作的根本。
1当前社会消防工作面临的现状
1.1火灾隐患大量存在
随着工业化、市场化、城镇规模化进程加快,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广泛应用,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石油化工、易燃易爆和公共娱乐场所的大量涌现,各种新的致灾因素不断增多,各地虽经多年的反复治理,消除了一批又一批火灾隐患,但新的火灾隐患仍在不断产生。主要反映在:由于历史的原因,许多仍在使用的老建筑特别是公共建筑密集、耐火等级低,缺乏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通道狭窄,消防车辆无法通行;随着城市扩大发展,一些地方城市消防规划不到位或得不到落实,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被新建建筑" 合围",成为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重大问题。有些地方在招商引资中先建房后确定使用性质,导致大量建筑的消防安全条件先天不足。一些建筑特别是商住楼被擅自改变使用性质,超量储存物资,增加了建筑火灾荷载。在人员密集场所大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人为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等。
1.2消防安全责任和措施不落实
由于政府履行社会消防安全管理职能不到位,对火灾隐患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抓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力度不大,对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投入不够,"欠帐" 严重,导致当地消防安全环境长期得不到改善。一些行业主管部门没有依法承担起本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消防法制观念淡漠,消防安全管理不严格,火灾防范措施不到位,甚至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冒险违章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屡纠屡犯情况突出。
1.3消防执法监督不力
有的地方公安消防部门和消防执法人员在抓消防执法工作上力度不大、措施不硬,态度不坚决。一些地方消防监督工作基础薄弱,消防执法人员政治、业务素质不高,在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上不严格、不到位,不能很好地行使职权和履行工作职责,导致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制止。
1.4国民的消防安全素质较为薄弱
据调查发现,许多群众对消防法规不甚了解,特别是在广大农村,绝大多数人不懂得用电、用气、用油的基本安全常识,还有很多群众缺乏火灾逃生和自救知识。
2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对策
2.1 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1.1加强消防工作是应对当前严峻形势的迫切需要
随着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大量使用,以及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气等日益广泛,引起火灾的因素日趋增多。目前,我国还有很多重大火灾隐患存在于人员密集的公众聚集场所,多为历史沉积的、难以整改的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2.1.2加强消防工作是提高城镇抵御火灾危害能力的迫切需要
从目前看,绝大多数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消防站欠账,消火栓欠账,消防通道欠账,消防装备、器材、通讯方面也还有很大的差距。这种状况,一旦发生大的火灾事故,施救能力远远不适应实战的需要,造成的后果也将不堪设想。
2.1.3加强消防工作是关注民生的迫切需要
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最重要的就是要关注民生。一个单位也好,一个家庭也好,一旦发生火灾,必然会造成财产损失,甚至造成人员伤亡。一个企业可能由于一把火烧个精光。一个家庭可能会因为一把火而造成家破人亡。因此,加强消防工作,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确保人民安居乐业。
2.2全面落实消防工作方针提升消防安全工作水平
2.2.1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消防规划的编制工作。要结合实际认真编制" 十二五" 城乡消防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镇和乡村建设同步实施。二是加大消防财政投入。各地要将消防车辆、装备购置和维护、个人防护装备、消防宣传、消防管理、执勤备战等消防业务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同时,要将区、县(市)公安消防部门的消防业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确保消防业务工作需要。三是加大城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各级政府和发改、规划、建设、市政等部门要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装备、消防布局以及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严把城镇规划和建设审批关。四是凡在城镇总体规划中缺少消防规划内容或者内容不合理的,一律不予审批。城市新区和开发区建设中,要确保消防站建设与城市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实施,从根本上提高城镇抵御火灾危害的整体功能。
2.2.2建立覆盖各地的消防力量体系
各级政府要按照公安消防队伍建设提出的工作任务和目标,进一步加强公安消防力量建设,大力建设、发展合同制消防队伍和公安巡逻兼职消防队,广泛发展志愿、义务消防组织,努力形成以公安现役消防队为主体、公安巡逻兼职消防队和地方合同制消防队为骨干、群众性消防组织为基础的消防组织力量体系。乡镇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2.2.3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是建立和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政府要根据本地火灾形势和特点,抓住重点环节,适时组织公安、消防、安全监管、建设等部门开展" 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消除隐患。二是对现存的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本级政府挂牌督办,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措施;对新发现的重大隐患,要严格按照公安部有关要求, 提请上级政府近挂牌督办,同时建立健全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制度,强力推进隐患整改工作。对存在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决不能手软,不能姑息。三是严格火灾隐患源头控制。各级公安、建设、文化、卫生、教育、安监、工商、房管、规划、质监等行政审批部门对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坚决不予审批。
2.2.4强化农村消防工作夯实稳定火灾形势的基础
农村是一个人口众多、地域广阔的农业大区,农村小火亡人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加强农村消防工作迫在眉睫。重点要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地委行署部署的"一线六翼" 生态文明家园建设,并严格按照当地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下大力气落实农村防火工作"三大法宝"、"两分钟防火法",加大对老弱病残酒" 五类人员" 的监管,推动" 五户联管、十户联勤" 村民自主管理模式普及,借助烟水工程、人饮工程、农网改造、通村公路和沼气池建设等项目的实施,抓好" 六大改造",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发展的基础。
3结束语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积极构筑我市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社会单位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市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改善,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更加健全,全市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的落实到位,市政府成立运城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消防支队支队长田生树担任,副主任由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杨维民担任。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组和办公室,切实加强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组织领导。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1.人员密集场所
(1)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侯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2)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
(3)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
(4)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5)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6)旅游、宗教活动场所。
2.“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
3.高层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
4.地下空间建筑:使用性质为生产加工、旅馆、出租房、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库房、汽车车库等地下空间。
5.易燃易爆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6.文物建筑单位:列入国家、省、市、县(市、区)政府保护的文物建筑单位。
(二)排查整治内容
1.贯彻指定国家及省的消防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
2.建筑物或者场所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情况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3.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及防火间距情况;
4.消防设施运行、维护保养情况及灭火器材配置、使用情况;
5.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6.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单位、场所设置情况;
7.生产、销售、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情况。
四、方法步骤
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11年3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9月20日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要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广泛深入动员,明确任务分工,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9月20日至2011年3月15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公安、安监、消防、教育、住建、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监等行业及系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范围、管理权限,突出重点,对本行业、本系统监管的在此次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单位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统一交由公安消防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实施行政处罚。对所属单位、行业、区域以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合一”等场所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要严格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既有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凡发现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坚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将障碍物予以拆除。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隐患。各级各部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要逐一填写《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报送当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留档备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3月15日至3月31日)
2011年3月18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对本地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总结验收,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政府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2011年3月20日前,市政府将对各地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考评验收。市政府将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行动成效不明显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整治。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长、任务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从改善和保障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实现全市转型发展、跨越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作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切实为今冬明春“两节”、“两会”期间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奠定坚实基础,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专门人员,按照职责权限,对所属单位、行业、区域以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合一”等场所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对经督促整改仍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公安、工商、文化、安监、住建等相关行政部门要依法撤消批准的手续或注销登记、吊销相关证照。对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重大案件,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建立重大火灾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舆论监督、跟踪整治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二)部门联合,合力治理。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积极牵头,各地要把此次专项行动责任落实到每个监督执法人员头上,公安、安监、消防、教育、住建、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监等部门参加,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各行业,系统开展火灾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实行治安、督察、消防“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严格落实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全面排查“九小场所”、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其他政府部门依据本部门职能负责本行业、本系统内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担负排查整治工作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进一步改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强化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职责,提高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使单位员工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逃生的基本技能。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火灾预警信息,剖析典型火灾案例,提醒社会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进展,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隐患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