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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债券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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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债券

第1篇:私募债券范文

但这种“阳光私募”还需更多“阳光”照耀。开闸月余后,发行首日即被一抢而空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已出现销售困难迹象。据上交所副经理刘世安介绍,截止2012年6月30日已有27家中小企业通过了备案,19家完成私募债发行,总规模在18.50亿元。已发行的私募债中,除了巨龙债的票面利率是13.50%,其余私募债均在10%以下,因此可以推断大部分私募债信用级别至少是在BBB+。已发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除了12巨龙债收益率达13.5%外,其它基本在7.5%-10%。一位证券人士说,相对其它中低等级信用债,这一利率水平并不具有太大吸引力,“承销有难度。”

私募之路

呼唤已久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成功面世,引发众多关注。

有人评价说,这次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以美国等发达国家高收益债市场为借鉴,以监管层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意图为动力,以企业类债券市场的蓬勃发展为依托,作为高收益债市场的推出就显得顺理成章。从交易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看,国内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市场的框架基本确定。

所谓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指中小微型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根据相关规定,试点期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人须是未在上证所和深交所上市的中小微型企业,暂不包括房地产企业和金融企业。发行人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私募债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每期私募债券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上,且私募债券应由证券公司承销。

参与私募债券认购和转让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应是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业法人;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实缴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合伙企业等。

合格的个人投资者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个人名下的各类证券账户、资金账户、资产管理账户的资产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具有两年以上的证券投资经验;理解并接受私募债券风险。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可参与本公司发行私募债券的认购与转让。承销商可参与其承销私募债券的发行认购与转让。

上证所有关负责人表示,相对于现有的企业债和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充分突出了市场化原则:对发行人净资产和赢利能力等没有硬性要求,由承销商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和资金用途进行把握;发行金额、利率、期限等各种要素,均由发行人、承销商和投资者自行协商确定,通过合同确定各方权利义务关系;采取交易所备案发行制。

这位负责人提醒,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属于高风险高收益品种。为了保护投资者,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将实行较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市场冷淡

对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而言,由于发行主体为非上市的中小微企业,跟上市企业相比,其财务状况和信用资质都要弱些,所以发行利率会较高,也称为高收益债券。在国际市场上,高收益债券亦被称为“垃圾债券”。

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美国垃圾债市场兴起继而掀起了企业并购热潮,PE机构(如KKR)通过发行垃圾债券结合并购基金高杠杆收购被市场低估的企业,重组后出售给其他投资人以获取高额回报。垃圾债券与VC/PE行业的紧密关系,不禁让人猜测随着并购基金在中国的发展,中小企业私募债是否会成为中国VC/PE市场的催化剂,掀起中小企业并购热潮。

为此,清科研究中心特别邀请数百家活跃于中国大陆的VC/PE投资机构参加“中小企业私募债调研”。

据清科数据库统计显示,在参与本次调研的数百家机构中,仅9%的机构表示会投资私募债,53%的机构选择先观望。超过半数的VC/PE机构认为私募债可以与股权投资结合,降低风险稳定收益,并且企业也可通过此举满足融资需求同时避免股权被稀释。值得注意地是,仅11%的VC/PE机构认为首批私募债是“中国版垃圾债券”,也就意味着大部分机构并不认为目前私募债具备“垃圾债券”的特点,那它对中国VC/PE行业投资方式的影响也比较有限,这也呼应了机构针对其较低的投资意愿。因此,首先我们需要进一步分析首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否具备“垃圾债券”的特点。

“垃圾债券”的特点是高收益高风险并配有灵活的条款设置,比如可转股权条款。正常情况下,投资人可以获得较高的固定收益;在公司运营遇到困难或未能达到指标时,投资人可以启动条款以获得股权,之后可通过出售股权以获得更高额的回报。由此可见,相比其他类型企业债,更高的固定收益和灵活的条款设置是“垃圾债券”吸引VC/PE机构的主要因素。反观首批私募债,虽然被赋予了高度的灵活性,但票面利率仍偏低。目前国内1年期到2年期BBB+评级的债券收益率是在9%-10%之间。在国内,评级等于或高于BBB的债券为投资级债券,低于BBB为投机级,CCC为垃圾级。评级越低,违约风险越高,而收益率也越高。在已发行的私募债中,除了巨龙债的票面利率是13.50%,其余私募债均在10%以下,因此可以推断大部分私募债信用级别至少是在BBB+,故我国首批私募债不具备“垃圾债券”的特点。

目前中小企业私募债的主要投资者仍然是券商。对券商来说,中小企业私募债9%-10%的收益率并不算高,而且受目前的降息影响,收益率还在下降。清科最近对国内PE/VC机构的调查显示,73%的机构愿意投资票面利率高于12.50%的私募债。

阳光前景

面对如此局面,券商正在另谋对策。

近日,广发证券和民族证券推出可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券商集合理财计划,为个人投资者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提供新渠道。

以民族证券的“金港湾1号”为例,这是款主投债券的限定型集合计划,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为0-95%,其中中小企业私募债整体投资比例、单只债券投资比例分别不高于资产净值的40%和10%,投资门槛5万元,募集规模上限10亿元。广发金管家弘利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中小企业私募债设定的整体投资比例则为30%。

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这种30%-40%的比例较合适,能够兼顾到风险和收益。

不过,调研成本是个问题。与其它信用债同质化较严重不同,中小企业私募债风险是高度异化的,个个都不同。要想判断好,往往并没有更多的经验可以借鉴。只能是花费更多的人力、精力、财力去做实地的考察、调研,成本明显过高,

第2篇:私募债券范文

关键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融资风险 信用评分模型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现状概述

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我国中小微企业在境内市场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发行利率不超过同期限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期限在1年(含)以上,对发行人没有净资产和盈利能力的门槛要求,完全市场化的公司债券。

自2012年5月22日,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成功。截至2012年12月31日,沪市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通过备案100只,备案总金额126.52亿元;截至2013年5月31日,深市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通过备案146只,完成发行98只,募集资金115亿元,平均票面利率为9.25%。

中小企业私募债也被称作中国版高收益债券(即“垃圾债券”),发展如此迅速、收益如此之高,促使投资人不得不关注其风险问题。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主要风险及度量

(一)主要风险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所面临的风险,根据能否分散,分为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其中,系统性风险主要体现为利率风险,此外还包括宏观经济风险、其他市场波动风险等。非系统性风险主要体现为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此外还包括信用评级下调风险、回售性风险等。

(二)主要风险的度量方法

1.利率风险的度量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利率风险主要来自银行基准利率变动所带来的债券收益率变化。久期是常用的利率风险度量指标,其值越高,利率风险也就越大。1938年麦考利提出久期概念,其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D是麦考利久期,ct是债券未来第t次支付的现金流,T是债券在存续期内支付现金流的次数,P是债券价格,PV(ct)代表债券第t次现金流用债券到期收益率贴现的现值。

2.信用风险的度量

信用风险的衡量方法包括专家评价法、信用评分模型和现代风险违约概率模型等。

专家评价法中最具代表性的是传统的5C或者7C法则,即品质、资本、能力、抵押、经营环境以及后面加入的现金流、企业持续性或者控制力。由于该法则主要依赖于专家对信用风险的评估,主观性较强,无法形成较为统一的评价。

信用评分模型是通过统计及数学的方法设计出各种统计概率模型来评估信用风险,其中比较著名的有Z-Score评分模型。

近几十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债券市场尤其是高收益债券市场的蓬勃发展大大推动了各类限贷风险违约概率模型的发展,出现了包括如风险中性定价以及死亡概率等针对单一对象的风险模型,以及包括Credit Metrics,Credit Portfolio View以及Credit Risk等针对投资组合的风险模型。

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以及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现状,本文选用美国经济学家奥尔特曼提出的信用评分模型对信用风险进行度量。其模型如下:

Z=1.2X1+1.4X2+3.3X3+0.6X4+0.999X5

式中:X1=流动资本/总资产;

X2=留存收益/总资产;

X3=息税前利润/总资产;

X4=优先股和普通股市值/总负债;

X5=销售额/总资产。

Z值越大,说明企业的财务状况越好,其所发债券的信用风险也越小。

判断规则为:若Z>2.99,公司债务较为安全;若 1.8≤Z≤2.99,属于违约中性;若Z

对信用风险度量方法的检验

虽然我国债券市场并未出现违约事件,但不乏信用风险事件。例如,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超日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其发行的“11超日债”也已暂停上市。鹏元资信于2013年4月11日下调上海超日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级至BBB+,下调“11超日债”信用等级至BBB+(见表1)。

表1 上海超日历次评级调整

日期 主体评级 评级展望 债项评级 评级机构

2011-07-13 AA 稳定 AA 鹏元资信

2013-01-08 AA- 负面 AA- 鹏元资信

2013-04-11 BBB+ 负面 BBB+ 鹏元资信

根据上述信用评分模型,利用上海超日公司公布的季度财务数据,计算其Z值(见表2)。

表2 上海超日的Z值

日期 X1 X2 X3 X4 X5 Z

2011-06-30 0.82 0.0073 0.0195 1.1787 0.247 2.01

2011-09-30 0.81 0.01 0.0371 1.1429 0.36 2.15

2011-12-31 0.61 0.0095 -0.0092 0.7249 0.30 1.45

2012-03-31 0.72 0.01 0.0051 0.5641 0.074 1.31

2012-06-30 0.66 0.0092 -0.0189 0.562 0.13 1.21

2012-09-30 0.68 0.0105 -0.0024 0.57 0.29 1.59

2012-12-31 0.44 0.0126 -0.2867 0.188 0.273 -0.015

2013-03-31 0.42 0.0132 -0.0461 0.146 0.016 0.474

从表2中可以看出,上海超日在2011年底Z值已经由违约中性区域落入公司破产区域,“11超日债”存在明显的违约风险,且随后违约可能性越来越大。相较评级公司下调其信用级别的时点,信用评分模型对“11超日债”的信用风险起到了较为明显的预警作用。

作者单位:云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陈湘玲.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信用风险度量研究[D],中南大学,2010(11).

[2]施同亮,董晖.高收益债券的风险计量模型[J],中国债券,2012(5).

[3]游春,左成学.我国高收益债券信用评级问题的研究[J],征信,2012(11).

第3篇:私募债券范文

中国私募虽然也没发展多少年,却基本都能找到与国外这些主要流派相应的代表人物,然而,有一个流派我至今在中国也没找到对上号的,那就是――债券派私募。

在20世纪90年代,正值美国对冲基金的蓬勃发展期,有个经典人物出现了。这个人叫约翰・梅里韦瑟(John Meriwether),他在1994年2月创立了长期资本管理公司(Long Term Capital Management),他还将8个所罗门公司的智囊人物带入他的公司。

对华尔街公司熟悉的人都知道,所罗门公司是华尔街最大的债券经纪商,也是华尔街上最赚钱的公司之一。而这个梅里韦瑟同时也曾是所罗门兄弟债券套利部门的创办人。

这群人就搬到了格林威治镇汽船路上班,每天带着鱼竿,休闲时还可以钓鱼。

梅里韦瑟公司就开创了一种新的对冲策略――债券型策略。他们会在买入一只债券的同时,再卖空一只类似的债券,因为相信第一只债券的现金流将更有前景。将资本市场对冲,债券往往比股票更有效。

他们还交易新发行的国债,因为新债换手率高。看重这种流动性的交易员愿意为此支付比发行时间稍微久一些、换手率低一些的“旧”债高的溢价。但在债券的存续期内,这个溢价会消失,一个30年期债券和一个29.5年期债券在它们的到期日付的款必定会趋于一致。梅里韦瑟做的,就是简单地出售被高估的新债券,买进便宜的、发行久的债券,然后耐心地等待不可避免的价格衔接。

除此之外,西方还有个称作“债券之王”的高手,叫做比尔・格罗斯(Bill Gross),也是全球最大债券基金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掌门人。他对债券研究几乎痴迷,他通过一系列数学公式,将债券收益最大化。“当美联储把利率调高一个百分点,一只5年期的债券售价会下跌4%,而一只30年期的债券售价将下跌12%。所有,买长期债券会比较划算。”他管理的债券基金连续5年跑赢99%的债券基金。最近一次成名之战,是格罗斯发现房地产市场有很大问题,2005年时,他就建议客户购买按揭债券的CDS(信用违约掉期)保护,由此,格罗斯做空次贷债券产品的带头人。

既然债券也可以如此风起云涌,又有稳健收益可赚,中国真的没有债券私募的土壤么?

原因其一,难道是债券产品收益太低?

中国私募之所以在2005年后疯狂涌起,与波澜壮阔的市场行情不无关系。债券私募是否在低风险低收益的属性上,就无法吸引到追求超额收益的高净值投资者?

然而,我发现,就朝阳永续统计的2011年上半年的私募业绩来看,503只非结构化私募上半年的平均涨幅是-5.69%,结构化私募的平均涨幅是-4.13%,而券商中的债券型基金产品是-0.82%,上证国债指数更是正值――1.80%。这也就意味着,在下跌或震荡市,债券型产品的表现,未必逊色于股票产品。更何况,债券型私募可以通过一些量化的方式,获得更可观的收益。

其二,难道是因为中国债券市场缺乏对冲工具?

就好像2008年名震江湖的约翰・保尔森,人家原先做的是并购套利,事实上最后让他大有斩获的也是债券相关衍生品。况且,美国的债券市场品种丰富。而我国债券产品的利率结构和期限结构还不够多样化和市场化。

这恐怕是现在债券私募没有涌出的一个很大原因。不过,今年以来,不管是可分离债,还是国债,以及地方债市场,都涌现了新的契机。

第4篇:私募债券范文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指中小微型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不设行政许可。本篇将以两大交易所指引为依据,解读中小企业私募债和其他类信用债的异同,为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者和投资者提供操作指南。

当前占据信用市场主流的主要是各类公开发行的信用债,主要包括企业债、公司债、中票和短融。从发行主体上看,多为上市公司、国有企业或者行业龙头。即使是现存的私募债券,其主体评级也一般较高,通常在AA+以上。目前中国的信用债市场实际尚未出现过实质意义上的违约。而此次即将推出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在各项条款设计上与公开发行的信用债和其他私募债相比,均有诸多差异。

一、发行主体——非上市中小微企业

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主体定位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对规模的划分,是参照工信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的定义;除此之外,此次试点将主要集中于非上市的中小微企业。

工信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对中小企业的限度较为严格,理论上不利于将更多企业纳入发行人行列。然而实践中,同样是参照该标准的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发行中,出现过超出上述规定的情况。按照美国发展高收益债初期的行业规律,我国中小企业私募债在行业上很可能将主要以通信、医药等高科技企业为主。而一些传统行业如农业等,由于利润率相对较低,不足以支撑10%以上的融资成本,预计很难成为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主体。上交所试点办法中还明确规定金融、地产类企业不具备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资格。

中小企业私募债对发债主体的净资产和盈利状况均未作明确限制。而当前企业债、公司债等对发行主体均有“归属母公司净资产大于12亿”,以及“最近三年持续盈利、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利息”等的规模和盈利要求。按照工信部对中小微企业的划定标准,如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的信息传输行业、或营业收入1亿元以下的软件信息服务行业等均可纳为中小微企业,则中小企业私募债对主体要求相较企业债、公司债等要宽松许多。除此之外,中小企业私募债也不受发债规模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的约束。其他如当前刚发行的创业板私募债,其发行主体更是仅局限在创业板上市公司内。

二、投资者——对机构投资者限制较少,个人则较难参与

中小企业私募债为非公开发行债券,投资人需符合两大交易所规定的私募债券合格投资者资格后,方能参与私募债投资。总体来看,机构为私募债主要投资者,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和基金,及这些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产品。普通投资者若想参与其中,通常通过购买具有私募债合格投资者资格的机构所发行的相关产品。除此之外,上交所对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有2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并通过相关知识测试的个人亦开放了参与私募债券的通道。整体上个人投资者较难参与,有利于中小企业私募债早期安全性的把控;而对机构投资明确的限制则较少,则利于私募债未来的发展空间。

从投资人数上看,另一非公开发行的创业板私募债其投资者人数上限为10人,而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者上限为200人,更利于该类债券的流通。

三、专门的流通转让通道

私募债由于不能公开交易,其流动性风险为除了信用风险之外另一个最主要风险。从流通方式上看,目前创业板私募债的流通均不及中小企业私募债,创业板私募债目前不进行公开转让,其发行对象数量、发行方式等方面均需参照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而中小企业私募债可在两大交易所特定渠道进行转让交易,上交所可在其固定收益综合平台、深交所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交易。

四、投资者保护机制

中小企业私募债对评级没有硬性规定,但是鼓励企业采取如担保、商业保险等增信措施。私募债的增信措施是降低融资成本,保证债券顺利发行的重要方式,亦是影响我国高收益债未来发展空间的关键因素。新近发行的首只创业板私募债乐视债亦在担保方式上创新,采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个人全部财产为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极大降低了公司治理中的道德风险问题。

在投资者保护方面,在此次中小企业私募债的试行办法中,深交所更是专门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具体包括:聘请私募债券受托管理人,受托管理人依照约定维护私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设立私募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设立偿债保障金专户,用于兑息、兑付资金的归集和管理;要求发行人提前约定采取限制姑息分配措施,以保障私募债券本息按时兑付,并承诺若未能足额提取偿债保障金,不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如此明确的投资者保护措施的提出在国内尚属首次,有益于我国高收益债的健康发展。

五、交易所备案流程

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前,需由承销商应将私募债券发行申请材料报送上交所、深交所备案。交易所对备案材料进行完备性核对。备案材料完备的,交易所自受理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接受备案通知书》,发行人和承销商即可以开始债券发行工作。发行人取得《接受备案通知书》后,应在6 个月内完成发行。逾期未发行的,应当重新备案。

六、登记、结算的办理

第5篇:私募债券范文

近期,深交所向券商下发通知,要求在6月28日前做好“中小企业私募债换股回售”的全网测试。市场人士认为,这可能意味着可交换私募债的试点即将展开。

那么,何为可交换私募债?这一试点对于发债企业有何益处,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

为私募债提供增信手段

可交换私募债与上市公司可转债在概念上有一定的相似。但区别在于,上市公司可转债是上市公司以自己公司的股份作为转换标的,而可交换私募债是指以发行人所持有的A股市场符合相应条件的股份,而不限于发行人自家股份作为转换标的。

分析人士指出,可交换私募债的引入,有利于增加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流动性。从目前已经发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情况来看,由于发债企业大多需要通过第三方增信,如增加抵押、担保等提高私募债的信用级别,第三方增信费用的产生也抬升了私募债的成本。可交换私募债则为增信提供了一种新的途径。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投资人认可作为转换标的的股票价值,那么投资这种私募债就提供了进可攻、退可守的两种收益途径,投资人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或是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转换为上市公司的股票。无疑,可交换私募债的推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吸引力。

可交换股票需满足条件

事实上,此前所发行的一些中小企业私募债中也采用了含认股权或是转股条款的设计。但认股权和转股条款的标的都是发债企业自身的股权,由于企业的股权没有上市,缺乏公允价值,没有流动性,因此这种条款的增信效果并不明显。而可交换私募债的推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一问题。

具体到可作为交换标的的股票,深交所的通知指出,可交换私募债券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应当是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股票;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在本次债券发行前,除为本次发行设定质押担保外,应当不存在被司法冻结等其他权利受限情形;在可交换时不存在限售条件,且转让该部分股票不违反发行人对上市公司的承诺。

第6篇:私募债券范文

关键词:中小企业私募债;私募债

一、中小企业私募债推出的背景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指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小微型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转让并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发行主体为未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暂不包括房地产、金融业企业。私募债是相对于公募发行而言的,每期私募债券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期限在一年(含)以上。中小企业私募债采用备案制,由证券公司承销。

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推出,简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需要:

1.产业结构升级调整的需要。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据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数据显示:目前中小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7%,创造了59%的税收、60%的GDP、60%的进出口,提供了全国80%的劳动就业岗位,完成了全国65%的发明专利。中小企业蕴藏着巨大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离不开中小企业的茁壮成长。

2.“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突出。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在全世界都是普遍存在的问题,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随着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我国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变得日渐突出。社会资本脱实就虚,民间借贷、互保互担等致使企业融资成本高启,吞噬了企业的利润空间,封杀了企业的发展前景。从服务实体经济的角度出发,必须有效解决实体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3.扩大直接融资比重,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目前,我国间接融资比重达到80%以上,银行业资产占全部金融资产的比重超过90%”(《人民日报》2014年2月19日《尚福林:目前我国间接融资比重达到80%以上》)。从发达国家情况来看,G20国家直接融资比重在65%到75%之间,美国直接融资比重最高,超过80%。间接融资比例过高,表明我国企业融资对银行信贷的依赖,经济风险集中在银行体系内部。融资结构失衡长期来看不利于国民经济发展,因此,需要创新融资工具,提高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工具进行融资的比重,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

二、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概况

自2012年6月8日第一只中小企业私募债12苏镀膜发行至今(2014年9月30日),沪深交易所合计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613只,合计发行金额825.5亿元(数据来源:wind资讯)。从试点区域来看,大陆地区除甘肃、外,已全部加入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

1.按年度来看,2012年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112只,2013年达到272只,2014年(至9月30日)发行229只,整体呈增长态势。

2.按试点区域来看,首批试点的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江苏和浙江等省市发行数量和金额数据前列,江苏省以184只、293.63亿元的发行规模更是遥遥领先。

3.试点两年多来,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最大发行规模为5亿元,最小发行规模仅为500万元,个体差异比较明显。发行规模低于1亿元(含)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占总发行数量的一半,且以民营企业为主。发行规模超过2亿元(含)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占总发行数量的近30%,占总发行金额的近60%,各地方政府平台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较为集中。

4.从利率水平来看,利率区间主要集中在8.5%到10%之间,发行利率最高的为15%,最低的仅6%,其差异主要取决于担保主体的担保强度。

期限结构上普遍采用“2+1”模式,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第2年的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同时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

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并未强制要求主体和债券评级,因此,发行时对债券进行评级的仅146只,占总发行数量的23.8%,对主体进行评级的67家,仅占发行总数的10.9%。

三、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现状分析

1.违约率呈上升趋势:截至目前,已发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已有13中森债、12华特斯、12金泰01、12金泰02、12津天联、13华珠债相继出现信用事件。由于普遍采用“2+1”模式,今年四季度中小企业私募债将迈入集中回售选择权高峰期,信用事件会否进一步扩大值得继续关注。出现信用事件的发行主体主要为民营企业,与当前经济状况有一定的关系。不过,整体来看中小企业私募债信用风险可控,特别是与国内小微企业银行贷款、国外高收益债券等相似品种相比,中小企业私募债的违约率仍处于较低水平。对于中小企业私募债信用事件,加强风险监测的同时,更应该理性看待,遵循卖者尽职、买者自付的契约精神,没有“刚性兑付”、隐形担保才是市场机制的资本市场。

2.投资者单一,“买方市场”。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对象为合格机构投资者,主要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但实际上,商业银行主要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保险公司对评级又有较高要求,平均8.5%到10%的收益率使得中小企业私募债成为典型的“买方市场”。未来,作为承销的券商在壮大自身资产管理规模的同时,还需要积极争取银行理财产品、基金、社保、对冲基金等的积极参与,方能改善当前局面。

3.中小企业私募债面临增信难: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并未强制要求评级,因此信用增信显得尤其重要。中小企业私募债可采用的增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发行人将资产抵押给其他债权人;第三方担保和资产抵押、质押;商业保险。第三方担保和商业保险属于外部增信,可以简化程序,有效提高债券的信用等级。从当前已发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来看,被投资者广泛认可的增信方式主要为下两种:一是评级AA+以上的国资担保公司出具的第三方担保;二是发行过企业债或中票,且主体评级在AA以上的平台。担保公司收取的担保费一般为3%左右,且附带有较强的反担保措施,而符合条件的平台公司又不可能为民营企业担保,这就进一步加剧了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难度,同时催生了下述平台类中小企业私募债的产生。

4.中小企业私募债“平台化”:平台类中小企业私募债,指的是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子公司或关联公司作为主体、以符合条件的平台公司进行担保而发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与民营类中小企业私募债不同,平台私募债背后是政府信用和财政担保,增信难的问题瞬间解决,很容易得到合格投资者的认可,特别是2014年年初民营类中小企业私募债信用风险爆出后,券商竞相追捧平台类私募债,“平台化”更加明显。从当前发行情况来看,平台类私募债已占到发行总量的50%以上,已成为地方政府平台融资的便捷新通道。2013年7月,深交所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业务指南》进行了修订,增加了对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参与私募债发行的限制,明确不允许平台类项目发行私募债,平台类私募债开始集中转向上交所进行申报。当前,监管层已经注意到该趋势的发展,并将引导中小企业私募债回归初衷,服务实体经济、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

5.中小企业私募债“通道化”:中小企业私募债“通道化”的产生主要基于监管层对银行非标资产的规范,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在沪深交易所挂牌,属于“8号文”对标准资产的认定标准,因此,部分银行将不方便贷款的企业推荐给券商,由券商以该企业为主体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银行以理财资金等形式认购,并向券商承诺存续期间不得转让该中小企业私募债。该模式下,中小企业私募债成为银行曲线放贷的通道,存在监管套利的成分。

综上所述,中小企业私募债当前所面临的问题,其核心还是风险把控和风险承担的问题。无论是中小企业私募债“平台化”还是“通道化”,都是“买方市场”格局下顺应合格投者投资需求而产生的。中小企业私募债作为中国版的高收益债券,未来仍将是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途径,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提高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比重的重要金融工具之一。引导多元化的合格投资者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市场,丰富信用增进方式,才能使中小企业私募债真正回归本位,服务实体经济。

参考文献:

[1]祁斌,查向阳等.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国际比较.资本市场研究网.

第7篇:私募债券范文

6月8日,由东吴证券承销的苏州华东镀膜玻璃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了5000万元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利率为9.5%,债券期限两年,每年付息一次,被称为中国中小企业私募债的第一单。

事实上,今年5月份,沪深两个交易所就分别颁布了中小企业私募债的试点管理办法。而在6月7日和8日,沪深两个交易所则通过了首批总共19家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备案申请。

在中国,中小企业私募债是一个新生事物,主要指的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企业债券。发行的企业主要是中小微企业,发行的方式是私募发行。

最近两年,中小企业的融资状况不是很乐观。它的出现为中小企业融资开辟了一个全新的渠道,更是被视为中国资本市场一个重大的制度创新。事实上,中小企业私募债跟我们这两年比较热的私募股权是一回事,都是私募发行,但是一个是股权,一个是债权。前两年私募股权的发行非常热,但是债权的发行一直跟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等分不开,所以导致整个私募债券市场大大落后于私募股权市场。

这次出台办法并且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意味着在整个中国的融资制度上有了一个很大的完善。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中,沪深两个交易所对中小企业私募债都采取的是市场化的备案制度,而且不对申请发行的企业进行风险审核,交易所也不对发行者的信用和债券的风险进行任何实质性的判断、承诺和保证,这事实上符合私募债本身高风险的性质。因而很多人都把它称为中国的垃圾债券,为了控制风险,深沪两个交易所对能够参与私募债的投资者范围做了严格的限制。比如深交所认定的机构投资者,包括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企业法人和合伙企业,而且暂时不接受个人投资者。其中企业法人的注册资本需要100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出资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这实际上意味着中小企业私募债事实上只针对富人,因为他们本身的抗风险能力较大,而对于普通投资者,则不适合投资。

中小企业私募债意义重大,但并不意味着它对投资者就有吸引力。

首先,中小企业私募债是一种高风险的证券,备案本身将风险完全交给了投资者判断。而且目前国家企业债券的信用评估制度还不完善,投资者可能会担心中小企业到时不能偿还。

第二,办法规定私募债的发行利率不能超过银行利率的3倍。已经备案的企业拟定的发行利率基本上在9.5%~13.5%之间,比一般的信托产品收益低、风险高。而且对于中小企业,如果它发行的债券利率超过10%,就意味着它的负担很大,如果再加上别的一些费用,还不如选择其他融资。

第三,私募债券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不能公开转让。这就意味着,如果你想要转让,不能像股票一样直接卖出去,而是要艰难地自己寻找下家。

第8篇:私募债券范文

违约风险让投资者望而却步

与传统债券相比,私募债违约风险较大。中小企业法人普遍存在法律意识相对淡薄,对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认识不足等问题,加之中小企业缺乏战略性和合理性的组织结构布局,持续经营能力较差,生命周期较短,加大了中小企业私募债的违约可能性。

目前,多数机构投资者一直对中小企业私募债持观望态度。原因有三:其一,偏于保守的中国投资者,在对流动性不足且没有地方政府信用背书的前提下,普遍对中小企业私募债接受程度不高;其二,中小企业私募债目前尚处于试点阶段,相关“游戏规则”仍在不断调整和优化,投资者持观望态度显得很正常;其三,基金投资受局限,一方面大多数公募基金等主流机构投资者的募集条款不包含这一投资品种,至使其大部分金融产品无法配置私募债;另一方面有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范围的基金,由于各基金公司的风险控制制度、未来基金排名压力等因素,也是一直犹豫观望,未能果断大举介入私募债市场。

投资规模制约私募债流动性

基于私募债特点和风险可控性的考虑,监管层对投资人的数量和质量都有相对严格的规定,如单只债券持有人数量不得超过200人;作为机构投资者的基金公司,目前仅有为数不多的公募或基金专户参与私募债认购,且受到投资额度10%的限制;作为个人投资者,设立了500万元的准入标准等。这些规定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限制投资者范围,严重制约了市场流动性。

针对中小企业债的流动性问题,多家券商通过研究提出了破解方案。业内人士和专家学者普遍认为可通过四种途径解决私募债流动性问题。一是允许私募债券进入质押库,通过质押式回购方式增加其流动性;二是开启券商柜台通道,增加私募债券的流动通道及途径;三是降低个人投资者的准入门槛,并允许基金、保险、券商等主流金融机构参与其中;四是建立联网报价系统,推进私募债券报价的规范化。

券商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尴尬

与传统的城投债和产业债相比,私募债对券商并不具有吸引力。投资者对私募债的担保和评级的隐性要求也自然加大了私募债的发行时间成本和费用成本。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规定,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和销售情况将计入券商排名,若券商放弃该业务,则会影响到公司的总体排名和其他业务开展。

第9篇:私募债券范文

私募债券放行

【《财经》综合报道】5月3日,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50亿元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这是在国内发行的第一只私募债券。

此前的4月29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正式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规则》(下称《规则》),对私募债券发行的总体原则、注册、发行、登记、托管、流通、信息披露等内容进行规范。

《规则》规定,私募债券的发行价格、发行利率,均由买卖双方按市场方式定价并签订《定向发行协议》。在评级和审核方面,也放松了事前发行审核,不强制要求信用评级等市场中介服务。在信息披露方面,信披方式可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根据《规则》,企业发行私募债券需要在交易商协会注册,企业在注册的两年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私募债券,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六个月内完成。

据悉,5月3日中航工业公司发行的私募债券是国内第一只私募债券,由中国工商银行担任主承销商。有消息称,中国国电、中国五矿和另外三家军工企业也将于近期发行私募债券。

据介绍,私募债券是指相对于公募发行而言的,向特定数量的投资人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并限定在特定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不可全市场流通。在欧美等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发行私募债券融资的方式被广泛采用,具有悠久的历史。由于只向特定发行人发行,私募债券比公募债券更灵活、发行更便利、信息披露要求也更简化,可以帮助发行人以更有效、更灵活的方式进行融资。

业内人士指出,私募债券的创设能够有效缓解公开发行方式的制约,拓宽债券市场的广度和深度,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声音

应加快发展资产证券化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中国目前有50万亿元的银行信贷资产,如果我们能够将其中的5%――也就是2.5万亿到3万亿元――进行证券化,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小银行面临的资本充足率压力。反之,如果没有资产证券化,大量的银行贷款就只能依循着存贷转化的传统路径,最终导致流动性过剩。

八成外汇占款的基础货币已回收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易纲:目前央行通过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发行央票以及其他一些对冲方法,能够在不同程度上控制流动性。过去这么多年,央行吐出基础货币的主要渠道是外汇占款,通过买入双顺差所积累的外汇吐出货币远远大于基础货币量的100%,而央行通过各种手段大致收回了购汇所吐出基础货币的80%,并将其冻结在央行体系内。

中国已进入通胀上升通道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特别顾问朱民:从日本、韩国等国的历史经验看,经过了较长时期的经济快速发展之后,中国已经进入了通货膨胀的上升通道,原因是劳动力的转移速度放慢,劳动力成本开始不可避免地上升,全球范围内的资源价格也在不可避免地上升,国内的价格改革也在引发土地、水等成本不断上涨。

快报

上市公司去年净利超1.6万亿元

截至4月30日,沪、深两市所有上市公司披露了2010年年报。906家沪市上市公司去年实现净利润1.42万亿元,同比增长37.25%。1270家深市上市公司实现净利润2486.34亿元,同比增长38.08%。

四险企偿付能力不达标

截至2011年一季度末,偿付能力不达标的保险公司还有四家,比2010年底减少两家。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的资产总量由2010年底的3612亿元降至2011年一季度末的393亿元。不达标的四家保险公司分别为中华联合财险、安华农业保险、都邦保险和嘉禾人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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