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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与项目管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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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与项目管理

第1篇:合同与项目管理范文

关键词:工程项目管理 成本管理 合同管理 互相渗透

工程项目管理是把“通过项目经理和项目组织的努力,运用系统理论和方法对组织的资源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旨在实现项目的特定目的的管理方法体系”用于工程项目。当前工程项目的规模越来越大,组织越来越复杂,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往往都会涉及到安全、质量、进度、成本、合同等诸多方面。相应地,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合同管理构成了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部分。上述这些方面的管理的核心和主干就是成本管理和合同管理。

成本是为过程增值和结果有效已付出或应付出的资源代价。成本管理是指在满足质量、工期等合同要求的前提下,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通过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活动实现预定的成本目标,并尽可能降低成本费用的一种必要的项目管理过程。获取效益是企业经营的本质表现,成本管理影响着其项目盈利空间的大小。由此,成本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不仅是项目管理的本质,更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可以说,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合同管理都是为了防范由于片面强调减小成本而忽视合同管理成本投入,盲目追赶进度,忽略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而导致法律代价的激增,进而从长远的整体性角度提升项目的盈利空间。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管理是指在法律对合同的规范与指引下,从合作方的初步选定开始到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直至终止的全过程的、系统的管理。履约管理、变更管理、索赔管理争议的解决等都是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可以维护甲乙双方的正当的合法权益,使合同双方愉快地履行各自的义务,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减少合同纠纷,促进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最终实现工程成本的控制目标。

合同管理则是上述其他项目管理组成部分的依据和保证。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要素如质量、进度、安全、范围、成本等因素往往都是通过合同进行规范的,对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就是对相关合同的管理。所以,应该认识到合同管理对于工程项目及其成本控制的重要意义,运用合同规范成本管理。通过关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成本管理和合同管理这两个核心要素,合理处理好成本管理与合同管理的关系,既注重合同管理的成本控制,又注重成本管理的合同规范,从而提升工程项目管理的水平。

1 合同管理中的成本控制

合同价格水平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高低。在合同管理中也需要有成本意识,尤其是在项目初期和项目收尾阶段。在订立合同的时候,要灵活运用各种谈判技巧和合同价格确定方法,提高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效益,在项目收尾阶段,要提高索赔意识,拓宽利益空间。

1.1 掌握项目前期阶段的合同价格方法,降低价款成本 “招标谈判”法是很多合同项目的价格都采用的常见方法。尤其是对于一些市场资源相对宽松,可供选择厂家较多,需要较大而消耗稳定集中的材料、配件,可充分利用买方市场的优势,实行招标采购,利用供方的竞争,实行“货比三家”达到质优价廉的目的,同时也可避免由于独家供应而带来在资源价格、货款上被牵着走的被动局面。[1]

“一调两审”法一调指的是需要签订合同的项目确定后组织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调查;两审中的一审是指合同具体承办单位与对方的初谈,二审是指由合同管理科召集有关单位与对方正式谈判。这样通过一次调研两次审价,可以将合同价款压低到最低限度。

“成本分解”法在实践中,工程项目合同签订时,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对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提交自己认为很合理的预算报价,当进行洽谈时,对方以依据国家规定作为理由,而我们又没有充分的证据,对方是不会同意降价的。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标的技术含量低,成本构成比较明确的合同,应采用“成本分解”的办法与对方谈判。具体做法是:先让对方将标的分解报出价格构成明细,将人工、材料、设备、管理费等分开计算,然后逐项审查,每一项均给对方合理的价格,以审查后的价格作为基础,对照市场价与对方确定合理的价格。采取此种方法,可以取得充分的理由使对方同意把价格降下来。[2]

“权力限制”法指的是在合同价格谈判中,对合同管理人员所拥有的可自主决定的范围予以一定的限制,在此范围内,合同管理人员可以自主决定,超过这个范围则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能决定。所谓权力限制法就是将相关部门认定的价格,作为领导授予的最高价格与对方摊牌,有意避开人情关系和技术工艺问题,与对方巧妙周旋,达到对方接受相关部门认定价格的一种合同价格谈判方法。对于高科技含量较高的专业性和垄断性较强的项目合同,由于进行成本分解很困难或因承揽单位没有选择的余地,合同价格谈判往往非常被动。在这种情况下,可采取权力限制法。使用该办法时,一方面要取得领导的支持,另一方面应广泛收集信息,确定一个实际可行的价格。在洽谈过程中,多做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利用本单位的实力和市场优势打动对方,这样可以取得双方都满意的效果。[3]

“不平衡报价”法是指在总报价基本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内部各子项的单价,争取实现既不影响总报价、中标后又可以获得好的经济效益。对先施工的子项单价可适当提高,后施工的子项单价适当降低,以利于资金周转和增加资金时间效益;估计今后工程量可能增加的子项单价可适当调高,而工程量可能减少的子项单价可适当降低,从而增加工程项目总收入。[4]

1.2 树立项目收尾阶段的索赔意识,拓宽利益空间 索赔是指由于合同一方违约而使对方遭受损失时的由无违约方向违约方提出的费用补偿要求。许多工程项目中成功的索赔成为项目管理获取收益的重要途径。很多有经验的项目管理者非常熟悉“中标靠低价,赢利靠索赔”的策略,因而索赔应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受到高度重视。所以,合同管理者应该熟悉索赔的类型,积极拓宽合同的利益空间。索赔按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按索赔依据分类,可分为合同内索赔、合同外索赔、道义索赔。合同内索赔是可以直接在合同条款中找到依据。这种索赔处理容易一些;合同外索赔是索赔的依据难以在合同条款中找到但可从合同条款推测出引伸含义或从适用的法律法规中找到依据;道义索赔是指在合同内外都找不到依据或法律根据但从道义上能够获得支持而提出的索赔,这种索赔成功的前提一般是业主对项目承担方的工作非常满意,项目承担方损失很大,业主预期双方将来会有更长远的合作。按索赔目的分类,可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其中工期索赔是对因非项目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项目方有权要求业主延长工期避免后续的违约和误期罚款。费用索赔是由于业主的违约责任给项目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项目方要求业主给予经济补偿的索赔。

当然,索赔必须有合理的动因才能获得支持。一般来说只要是业主的违约责任造成的工期延长或工程项目费用的增加。工程项目承担方都可以提出索赔。常见的业主违约包括业主未及时提供施工图纸、未提供合格场地、业主指令错误、延迟付款等。

索赔也必须有相应的证据支持。合同或工程程序中对索赔的依据也应有明确的规定。提出索赔的主要依据应该是充分的证据和详细的记录,缺少任何一项材料,业主都有权拒绝项目方的索赔。索赔的证据包括业主指令、会议纪要、来往信件、备忘录、工程进度计划表、技术文件、施工图纸、照片、施工记录、各种采购发票、业主工程师签字的日工单和施工方案等。[5]所以,充分利用业主合同中留下的“开口”点,依据施工过程中收集的证明资料,利用业主变更设计等时机,在结算中争取主动,必要时进行索赔,可以拓宽利益空间,从而实现另一种意义上的合同管理中的成本控制。向业主索赔以及业主对项目方的反索赔是合同赋予双方的合法权利。但发生索赔事件并不意味着双方一定要诉讼或仲裁。索赔是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项正常的合同管理活动,大多可以通过协商谈判和调解等方式得到解决,这样,也可以节约一定的诉讼精力和相关索赔成本的投入。

2 成本管理中的合同规范

2.1 成本管理中合同规范之必要性 合同管理则是深化成本管理的突破口,项目成本管理中的成本项目都可纳入项目的内外合同体系,成本管理需要恰当的合法有效的合同规范。

随着经济活动中合作的多元化,根据企业推行项目管理的要求及“算管结合、算为管用”的原则,企业注重内部劳务市场、机械设备租赁市场、材料市场等内部市场的建设。项目经理部与这些内部市场主体发生的是租赁买卖关系,一切都以经济合同为基础,它们以外部市场通行的市场规则和企业内部相应的调控手段相结合的原则运行,构成辐射型项目成本核算体系。项目内外的经济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项目的成本。[6]合同履约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成本发生和成本控制的过程。而项目管理要求以总包合同为行动纲领,各分包合同及内部合同中各项经济条款要服从于总包合同,同时必须满足成本控制的要求。为此,有必要形成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成本管理体系,各级合同的签订必须满足成本控制的总要求,通过强化合同管理,以加强和完善成本管理来进行工程管理。

2.2 成本管理中合同规范之具体措施

2.2.1 加强合同条款签订管理,做好成本预测预控 无论从合同管理的角度出发,还是从成本预控预测的角度出发,都必须签订好合同,合理确定合同需要的各项指标。成本管理的首要工作是搞好成本预测。各种合同(包括各作业层施工合同、劳务合同、材料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构件加工合同等)一经签订,资源的消耗就基本落实,计划成本就成定数,因此,项目实施前各种合同的签订直接地体现成本预测的结果。

2.2.2 强化合同履约过程管理,全时段有效控制成本 成本控制的过程实质就是合同的履约过程。加强合同的履约管理,可以提高成本控制的质量,使成本的预控预测落到实处。为此,要根据各类合同中体现的成本预测结果及自身管理水平,编制详细的成本计划及切实可行的降低成本措施,细化管理责任,落实到人。要以项目经理牵头,项目核算员为主,项目其他人员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建立健全成本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要建立以落实责任制为手段,以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的成本分析与考核体系。[7]

2.2.3 建立合同履约考察机制,有效掌握项目的成本结果 为确保通过加强严格的合同管理实现有效控制成本的目的,在合同履约终了时,要对合同履约结果进行全面考核,真正落实各个岗位管理人员的责、权、利。对管理者、责任人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以便对项目的成本结果了然于胸。

参考文献

[1]张爱宁.国际许可合同价格谈判技巧[J].中国律师.1999(6).

[2]赵界欢.浅谈加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J].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07(26).

[3]高程.企业合同管理的方式与方法[J].内蒙古煤炭经济.2002(1).

[4]唐素蓉.施工企业工程项目成本管理[J].铁路工程造价管理.2006(1).

[5]陈启明.大型建设项目的合同谈判与合同管理[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3.

[6]郝玉柱.以合同管理为突破口.深化项目成本管理.施工企业管理.2000(9).

第2篇:合同与项目管理范文

关键词 建筑工程行业;合同成本控制;重要性;建议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1)38-0033-02

在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中,项目成本一般都是由完成的工作数量、每个工作单位的物质消耗量和单位物质消耗价格3部分组成。按其发生的性质可以将项目成本划分为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

可变成本,是指随着工程量的增减而相应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如工程构成的主材费、从事施工的人工费等。它与工程量成正比。降低可变成本可采取以下措施:

1)降低可变成本的单价,包括人工费、设备单价;

2)加强现场施工人员的管理,采取主动措施节约可控成本,减少人工浪费;

3)优化技术手段,合理组织施工,尽量减少人工、材料、设备的投入,避免窝工损失;

4)提高工程质量,保障产品的一次成优率,加强现场成品保护措施,避免可变成本的二次增加;

5)加强劳务管理,防止计划外开工,重复开工。

固定成本,是指与工程量增减变化没有直接联系,变化不大,而相对固定的费用。它主要是根据现场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资源配备(含现场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和设备的配备、临建的配置计划、周转机具的配置等)而形成的费用,如焊接工机具、吊装设备的租赁费支出等。固定成本的降低,关键在于优化施工组织方案,加快现场施工进度,合理组织施工人员进退场,减少设备维修,提高效率。

通过对上述项目成本构成的简要分析,上诉成本项目都可纳入项目的内外合同体系,随着经济活动中分包合作的多元化,各施工企业都有自己的劳务市场、机械设备租赁客户、材料供应商。项目经理部与这些供应主体发生的是租赁买卖合同关系,一切都以经济合同为基础,它们以外部市场通行的市场规则和企业内部相应的调控手段相结合的原则运行,构成项目成本核算体系。

项目内外的经济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项目的成本。它们之间的关系,都是通过合同来联系,合同的履约过程,实际上也是成本的发生过程。而项目管理要求以总包合同为行动纲领,各分包合同及内部合同中各项经济条款要服从于总包合同,同时必须满足成本控制的要求。为此.有必要形成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成本管理体系,通过强化合同管理来进行工程管理,并完善成本管理。建议如下:

1 建立完善成本管理系统,建立合同成本管理机制

1)加强合同成本管理的领导,成立完善的合同成本管理责任制度。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代表在项目上的委托代表,项目经理是项目合同成本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进入工程项目的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的管理和优化组合,负责总分包合同实施过程履约的考核和监控;

2)控制合同成本管理责任层次。企业负责招投标工作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的制定管理,负责对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的优化配置管理,组织对工程项目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的确定和分包合同的审批,组织审定项目的合同成本计划,确定项目合同成本目标,实施事先策划、过程检查和竣工评估总结。企业层次是利润中心。项目层次是工程建设承包合同的实施者和执行者,项目层次是成本中心;

3)加强合同成本责任制体系的完善,落实合同成本管理责任网络建设,建立合同成本管理责任体系,把合同成本责任细化到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完善职能部门和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及项目经理部的合同成本的分级管理责任制,健全公司职能部门和公司上下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合同成本管理机制。要强化合同成本责任考核体系,坚持总分包合同体系的“以收定支”原则来实施考核;

4)长期开展业务培训学习。合同成本管理对项目部人员业务素质要求很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建筑法规,尤其是经济合同方面的知识,掌握成本收支内容和市场价格信息,掌握建筑施工索赔技术,才能充分发挥合同成本管理所带来的潜力。

2 合同成本管理体系

1)项目合同成本管理划分为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和分包工程合同(项目采购、现场加工、劳务输出等)的成本收支管理。在签订分包工程合同前,项目部一定要做好对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的管理;

2)加强合同条款的签订工作,做好固定成本的预测预控。固定成本管理的首要工作是根据工程要求,制定固定成本的目标计划,并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搞好成本预测。施工前各种合同的签订就可以直接决定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的结果,因为各种合同(劳务输出合同、项目材料采购合同、工机具租赁合同和保管合同等)一经签订,资源的消耗就基本落实,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就成定数。因此,不管从合同管理的角度预控,还是从成本预测预控的角度预控,都必须签订好合同。签订合同是合同成本管理的开始,合同成本控制的过程实质就是合同的履约过程。

加强合同的履约管理,可以提高合同成本控制的质量,使合同成本的预控预测落到实处。细化管理责任,落实到人。以项目经理、项目预算员为主,项目其他人员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建立健全合同成本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如各种工程管理监控资料、台账等。同时要建立以落实责任制为手段,以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的成本分析与考核体系,从项目成本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到合同成本的具体控制者,都应有自己的经济责任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责任人进行考核,建立考核档案。

规范合同管理。除执行国家已制定并推行的合同示范文本外,就企业内部合同而言,也应制订标准统一的合同文本,以促进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在签订合同以前,应执行合同参与人会签制度,让人人肩上有责任,全员努力促成成本的降低。同时,还应建立完善的合同台账和合同评审分析与考核资料,便于公司参与项目成本管理,随时检查项目部的成本管理情况。

加强成本管理是企业创造经济效益的必经之路,强化合同管理是促进成本管理扎实运行的基础手段。以强化合同管理为突破口,进行成本控制,既有利于项目部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又便于企业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和服务,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整体提高。

参考文献

第3篇:合同与项目管理范文

加强企业合同管理切实防范经营风险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契约经济,合同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现代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所以合同管理作为现代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企业依法规范经营起到重要的作用。有效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关系到企业切实防范经营风险,是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因素。

逐步完善企业合同管理模式,促进合同规范管理

合同管理应有企业法律顾问参与管理,重视防范法律风险。企业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合同是民事合同,企业通过合同所确立的民事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民事法律关系,所以通过签订合同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由此可见,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合同不同于企业内部的生产、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已超越了自身界限使之成为一种受法律规范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到法律专业问题,所以合同管理应有企业法律顾问参与管理。

合同管理宜采取统分结合的方式,即由企业合同归口部门统一归口管理与企业各业务部门及各单位分口专业管理相结合的模式。企业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具体操作上,对合同实行分级、划块管理,各业务部门(如基建、生产等)和所属各单位(如分公司、中心机构及驻外机构等)作为合同二级管理单位,负责承办本部门、本单位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工作,并向企业总部汇报重大合同执行情况。企业和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对合同管理做到机构、人员、制度三落实,以形成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

全面做好合同管理工作,逐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合同管理面对着的合同关系自始至终是一种法律关系,因此企业合同管理也实行自始至终全过程、全面的管理。根据企业合同管理实践,合同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授权委托制度、合同审查制度等。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即对企业合同实行全面、统一管理的制度,内容包括确定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规定合同管理的原则和基本内容;规定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的程序和要求;规定合同管理人员岗位的要求及考核等。合同授权委托制度即企业对外签订合同,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进行。合同审查制度就是规定企业内部各部门在合同审查中的职责、审查程序、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时限,保证合同正确签订和履行的制度。企业通过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处理都处于有序控制状态。

2.严格合同审查管理。合同的专业性、法律性强、合同价款合理性要求高,内容复杂,特别是一些重大合同能否正确地签订履行,对保障企业利益关系极大。因此,必须经过审慎、严密的审查,才能对外签订合同。企业在合同管理工作中重视并加强合同审查工作,确保签约合同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合同条款完备、合同表述规范、合同签订手续和形式完备。同时,通过合同审查,审核合同价款合理性及确保合同符合国家有关政策,使企业合法权益得以保障。对于重大合同更应做好合同审查管理工作,严格管理和控制,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3.重视结算管理,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监督。签约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所以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是必要的。通过监督可以知道企业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并及时反馈,排除阻碍,防止违约的发生。另外,合同结算是工程建设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把好合同结算关,这既是对合同签订的审查,也是对合同履行的监督,因此,要对合同结算实施有效的管理。

4.及时处理合同纠纷。合同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违约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要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强制履行等法律后果。一旦发生合同违约情形,要区别情况,及时采用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减少企业经济损失。

总之,合同管理是企业一项综合管理工作,它不仅仅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工作,企业重视并对合同实施有效管理,尤其是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将为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促进项目投资控制

建立以合同管理为中心的建设项目管理体系

以某电网企业为例,一些建设项目逐渐采用了美国项目管理协会的项目管理体系,重点研究了以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为核心的目标管理,以采购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沟通管理组成的资源管理,和以集成管理、范围管理、风险管理组成的综合管理,即项目管理的九项问题管理。从电网建设项目合同管理角度看,如果建立了以合同管理为龙头的项目管理体系,则是抓住了问题的本质。由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人们的法制意识与合同意识相对淡薄,离开合同,就难保工程质量,也难以对进度与费用进行管理,更谈不上采购、人力资源、沟通、范围、风险及综合管理。因此要做好建设项目管理,就必须研究建设合同,研究在当前建设面临着的新形势下如何制定与执行合同,在工程建设中如何树立合同的权威性。由于合同确定了工程项目的价格(成本)、工期和质量(功能)等目标,规定着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所以合同管理必然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系,是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通过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从而强化项目安全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以及投资控制,促进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投资。

以合同管理为中心做好建设项目投资控制

在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中,工程建设合同具有独特的地位。合同确定了工程实施和工程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合同双方在工程进行中各种经济活动的依据。合同一经签订,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都转化为一定的经济关系,合同是调节这种经济关系的主要手段,合同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业主通过合同分解和委托项目任务,实施对项目的控制。合同是工程过程中双方解决争执的依据。

由于建设项目价值量大、合同周期长、工程变更及干扰事件多,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的核心和提高管理水平、经济效益的关键。工程合同管理工作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必须遵守公平合理的原则,公平合理分担风险。在合同的签订和实施过程中必须兼顾双方利益,公平合理,从而实现合同管理的目标。在合同中必须坚持诚实信用原则,一方面,企业作为电网项目工程建设合同的业主(发包方),要按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约定的发包人的各种义务,包括为工程建设提供必需的外部条件、资金支付、及时交付甲供设备材料等义务;另一方面,要依据合同敦促承包方相应履行法定或约定的义务,要用经济的、法律的形式来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建设项目要以合同管理为中心,加强合同管理,做好索赔管理、支付管理、结算管理等工作,以促进项目投资控制。

第4篇:合同与项目管理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施工索赔

随着建筑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买方市场强势挤压着施工承建商的获利空间,“管理中出效益、管理中求生存”已成为施工承建商的迫切要求。在合同管理中,施工索赔无疑被大多数施工承建商视为一大利器,但如何进行有效的施工索赔,仍是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和认真研究的课题。我们必须了解索赔可能产生的原因,采取正确的应对方法,及时有效地提出索赔申请,合理合法地获得索赔。

在当前建筑市场以买方市场占主导地位的现实情况下,施工承建商必须紧紧依靠建筑法律、法规,运用合法的索赔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树立索赔意识的基础上,了解施工索赔的概念及特征,识别索赔的起因和分类,遵守索赔的程序,正确运用索赔的方法技巧,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一、施工索赔的基本内容

1.索赔是双向性的

不仅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亦可进行反向索赔。由于在索赔处理中,发包人始终处于主动和有利地位,对承包人的违约可以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抵、扣留保留金或通过履约保函向银行索赔来实现自己的索赔要求。因此工程实践中大量发生的、处理比较困难的是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

2.索赔是损失的补偿

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经济损失是指因对方因素造成合同外的额外支出,如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等额外开支;权利损害虽然没有经济上的损失,但造成一方权利上的损害,如由于恶劣气候条件对工程进度的不利影响,承包人有权要求工期延长等。

3.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

索赔与我们通常所说的工程签证不同。在施工过程中签证是承发包就额外费用补偿或工期延长等达成一致的书面证明材料和补充协议,可直接作为工程款结算的依据;而索赔要求能否最终实现,必须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方可实现。许多人一听“索赔”二字,很容易联想到争议的仲裁、诉讼或双方激烈的对抗,因此往往认为应当尽可能避免索赔,担心因索赔而影响双方的合作或感情。实质上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或要求,是在正确履行合同的基础上争取合理的偿付。索赔同守约、合作并不矛盾对立。索赔本身就是市场经济中合作的一部分,只要施工承包商的索赔申请是符合有关规定的、合法的,或符合相关惯例的,就应该理直气壮的、主动的向业主索赔。

二、施工索赔的起因

引起工程索赔的原因非常多和复杂,主要有以下方面:

1.工程项目的特殊性

现代工程规模大、技术性强、投资额大、工期长、材料设备价格变化快。工程项目的差异性大、综合性强、风险性大,使得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许多不确定变化因素,而合同必须在工程开始前签订,它不可能对工程项目所有的问题都能做出合理的预见和规定,而且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还会有许多新的决策,这一切使得合同变更极为频繁,而合同变更必然会导致项目工期和成本的变化。

2.工程项目内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多变性

工程项目的技术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法律环境的变化,诸如地质条件变化、材料价格上涨、货币贬值、国家政策、法规的变化等,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经常发生,使得工程的计划实施过程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这些因素同样会导致工程工期和费用的变化。

3.参与工程建设主体的多元性

由于工程参与单位多,一个工程项目往往会有发包人、总包人、工程师、分包人、指定分包人、材料设备供应商等众多参加单位。各方面的技术、经济关系错综复杂,相互联系又相互影响,只要一方失误,不仅会造成自己的损失,而且会影响其他合作者,造成他人损失,从而导致索赔。

4.工程合同的复杂性及易出错性

建设工程合同文件多且复杂,经常会出现措词不当、缺陷、图纸错误、以及合同文件前后自相矛盾或者可作不同解释等问题,容易造成合同双方对合同文件理解不一致,从而出现索赔。以上这些问题会随着工程的逐步开展而不断暴露出来,必然使工程项目受到影响,导致工程项目成本和工期的变化,这就是索赔形成的根源。因此,索赔的发生,不仅是一个索赔意识或合同观念的问题,从本质上讲,索赔也是一种客观存在。

三、重视合同管理,减少施工索赔

施工索赔涉及工程管理、合同控制、施工技术、工程设计和施工规范、经济学、相关法律法规等多学科、多专业工作,是一项复杂且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考虑到目前的工程施工项目大型化、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国际惯例、FIDIC 条款、国外设计施工规范的转换应用都对索赔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为做好索赔工作,认真落实以下措施是必要的。

1.全员参与,树立索赔意识

由于施工索赔工作的多学科、多专业的特点,仅仅依靠合同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施工承包单位凡是直接从事施工现场管理、施工技术管理、施工进度管理、施工质量管理、经营合同管理的人员都应被纳入索赔管理工作,得到索赔知识的相关培训,熟悉索赔业务,牢固树立索赔意识,使其只要在所属工作范围内发生索赔事件,就能采用正确的方法,按照正式的程序,通过正常的渠道及时的提出索赔。

2.风险评估,早计划、早安排

施工索赔是由于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工程项目内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多变性和参与工程建设主体的多元性和工程合同的复杂性及易出错性造成的。要做好施工索赔,施工合同签订前风险评估是必不可少的。工程施工管理层应结合施工风险评估报告,制定详细的应对计划,形成施工索赔工作的计划大纲。施工实施过程中,可采用 P(计划)- D(执行)- C(检查)- A(实施)循环的跟踪方法,定期更新索赔工作计划,解决出现的问题,推动索赔工作有序进行。

3.奖惩分明,积极投入索赔工作

理论上,从事施工索赔工作的人员应热爱索赔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有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熟悉业务及有关规定,懂技术并具有经营业务知识,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施工动态。但在实际工作中,因为自身繁忙工作的影响,“索赔工作”往往被一些施工项目管理人员视为“额外工作”而忽视。这就需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在项目管理方案中明示奖惩方法,细化措施,给施工索赔工作注入充分的“动力”,使索赔管理相关人员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

4.实事求是,以理服人

由于索赔具有“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的特性,实事求是的记录经济损失和工期损失,收集完整的索赔依据,提供准确的计算书,才能做到以理服人。

5.积极沟通,尽快达成共识

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施工承建商才是施工的“专业人士”。在可控的“索赔事件”发生前,给工程师和业主善意的提醒;在“索赔事件”发生后,在提出索赔意向时,同时采取措施防止“索赔事件”扩大;在处理“索赔事件”过程中,及时通知工程师或业主见证和检查工作;在索赔协商中,索赔人员要有信心、耐心和毅力,反复认真倾听对方的意见,只要是合理的,就应该采纳,并对索赔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以便双方尽快达成共识。

四、总结

针对索赔产生的原因和索赔的分类,准确掌握施工合同的工作范围和施工条款的约定,参照合同风险评估中的注意要点,建立索赔工作预案,提高索赔意识,做到未雨绸缪。施工索赔是施工合同管理下的“常态”工作,只要我们了解了索赔可能产生的原因,树立索赔管理意识,采取正确的应对方法,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索赔活动,我们就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复杂的施工项目管理中有效地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

参考文献

[1]张永波,何伯森 FIDIC 新版合同条件导读与解析(M) 北京:中国建设工业出版社 2003

第5篇:合同与项目管理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实施控制;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主要是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针对工程施工而签订的关于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设单位需要为施工单位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施工单位则要按照合同要求来完成建筑面安装工程任务。因此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对建筑项目的实施及经济效益都具有较大的影响。当前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始应用国际工程合同条件,因此更需要加强对合同进行管理,有效地规避合同风险,降低成本,确保整体经济效益的提升。

1.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建筑市场越来越成熟,这也使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开始日益显现出来。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建筑市场的发展离不开合同的引导和约束作用,通过加强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充分的利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来对市场进行有效调节和管理,不仅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相符合,而且有利于顺应政府转变职能。而且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中,还需要根据市场发展规律来进一步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从而更好地提升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当前有任何一项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都离不开承包合同和发包合同的签订,这也决定了一旦对合同管理忽视,则会无法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工程费用。因此需要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利用合同管理来对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况进行统筹调控,综合实现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费用、人力资源、风险等的有效管理和控制。另外,当前我国建筑市场已全面开放,这对国内建筑企业带来了较大的冲击,为了能够更好地适应国际市场规则和遵循国际惯例,则需要进一步强化合同管理,增强我国建筑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为其赢得更好的生存和发展机会。

2.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的管理c控制

合同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合同中对业主和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履行的责任和承担的义务进行了明确,而且合同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也是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因此需要合同双方要按照合同条款约定来完成各自的合同责任,因此在工程项目实施的整体过程都需要做好合同的管理和控制工作。

2.1 参与落实计划

合同的实施需要由合同管理人员与项目其他职能人员共同来落实,制定完善的合同实施计划,从而为各工程小组及分包商的工作提供必要保证。对施工现场中的施工各要素进行合理配置,科学地安排工序间的有效搭接,并做好一些必要的准备工作,为合同的有效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

2.2 协调各方关系

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需要做好相关人员工作关系的协调工作,对于合同责任界面之间的争议、工程活动之间时间和空间上的不协调问题进行有效解决。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还经常会出现承包商与业主、业主与供应商、分包商等之间因为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工程活动责任而互相推诿,从而引发争议,因此在合同管理过程中需要做好各方关系协调工作。

2.3 指导合同工作

对于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人员,需要针对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做好合同指导工作,经常性的做好合同解释,及时发现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建议和意见。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合同管理人员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起到引导和督促的作用,其管理的目标有效地将各方面在合同关系上联系起来,以此来防止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漏洞,确保工程项目更好地完成。

3.加强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措施

3.1 增强全员管理意识

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指派专人来负责合同的管理。但当前无论是工程项目责任人,还是合同管理人员对于合同管理意识都十分薄弱,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同管理水平的是高。因此需要全面加强合同管理的培训工作,强化与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教育,从而做到依法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依法履约,将合同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有效地避免合同管理不力而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

3.2 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工作涉及的内容较多,而且管理环节十分烦琐,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对合同的执行带来较大的影响,而且还会损害双方的合法权益。因此对于建筑企业来讲,需要进一步强化合同管理,建立健全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工作能够有章可循,确保合同管理的规范性。

建筑企业在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过程中,需要建立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及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等,而且在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需要对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针对合同的内容和具体条件进行解释和说明。并针对合同时间的责任进行分解,将分解后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小组头上,对其工作范围和责任进行明确,确保合同任务在层层分解过程中能够落实到每一个人,使大家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合同的具体内容。同时各职能部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向合同管理部门进行报送,使合同管理人员能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及时掌握,并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合同的顺利实施。

3.3 进行动态管理

合同变更在建筑工程项目实践中是比较频繁的,而合同变更往往会导致索赔纠纷,因此在合同签订以后,合同管理人员还要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重点把握4个方面:

(1)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证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成品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等详细情况。

(2)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图纸、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合同变更。

(3)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

(4)严格执行定额规定,对于未对定额进行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者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

结语

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作为项目管理的核心所在,需要工程各项管理工作都要围绕着合同这个核心来开展。因此需要加强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并在实际工作中利用新方法和新技巧不断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确保合同各方都能够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以此来有效降低合同风险,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循序,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马跃浩.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财经界(学术版),2016(9):118.

第6篇:合同与项目管理范文

关键词合同管理 现状 存在问题完善问题

中图分类号: C9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所涉及的方面和关系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合同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合同管理也逐步受到重视。然而,由于历史及建筑大环境的原因,就我市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来说,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还远未受到普遍的重视,管理水平与国家要求、建筑行业要求、国际惯例要求相比相差甚远。分析我市水利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建议。

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现状

(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基本构成组成。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合同基本构成按合同形成的先后次序有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招标合同、监理合同、设备及材料采购合同、施工合同、质量检测合同、安全生产合同。

(二)水利工程建设合同文本。目前,我市80%以上的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均采用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合同规范文本,其余的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范文本。监理合同采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规范文本。设计合同、勘察合同、质量检测合同、采购合同、招标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尚没有统一的格式和内容可循。

(三)水利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主体。合同管理主要由合同甲乙方进行自主管理, 20世纪90年代初,合同的签订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建设主管部门予以认定备案后方具法律效力。90年代后期以来,没有第三方对合同的公正性、公平性以及对合同的履行监督进行认证。业主是所有建设合同管理的集成拥有者。施工方、监理方项目经理是各自主体的管理者。

(四)建设合同的履行。建设合同的履行可以从进度、质量、投资三方面来进行描述。从调查来看,工程质量的合同履行是三者中最好的一个,基本能按合同约定的目标进行控制。工程进度受汛期、自然条件、施工环境方面的影响,基本不能按照约完成。工程投资方面的履行主动权大部分在项目法人方面,也有少部分在当地财政部门。但项目法人的投资控制权受当地财政部门、财政状况的制约,基本也不能按合同条款兑现。

(五)合同纠纷的解决。从面上来说,我市基本没有出现过大的合同纠纷。小的合同理解差别基本上靠双方协调和平解决,无出现仲裁及诉讼现象。

二、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决定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艰巨性。目前我市甚至全国的水利建筑市场发育尚不太完善,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使得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1、少数合同有失公正。目前我市水利建筑市场的竞争比较激烈,大量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包括先干活后付款、先干活而付款不知何时兑现、先完成全部的工程量只在竣工验收后才付部分工程款的现象广泛存在,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被动接受。而个别承包商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可能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违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2、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如业主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在工程建设中业主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不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甚至部分业主已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种种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设市场严重拖欠工程款的顽症;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组织施工,不按规范施工,形成延期工程、劣质工程,严重影响水利工程建筑市场的良性发育。

3、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权利,对于承包商来讲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而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受损害者往往是承包商。

4、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5、专业人才缺乏也是影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6、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一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没有按照现代项目管理理念对合同管理流程进行重构和优化,没能实现项目内部信息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三、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应该做好以下工作

(一) 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但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双方利益,过份追求招标过程的严格、完善,并不一定能达到的招标的最佳效果。建议在招标形式上应该重视原则,突出效果。同时,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推广实施后没有新的计价办法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过程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建议尽快研究相应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健全体制,完善操作。

(二) 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比如造价师、建造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

(三) 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为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行,行政管理部门应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为整顿规范市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加大合同履约管理力度。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办理工程报建手续,不得组织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公平合理地维护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四) 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即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都直接导致了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五) 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第7篇:合同与项目管理范文

摘 要 作为目标成本合同一个重要的管理方面,建立完整的基于目标成本合同的成本管理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既可以有效地促进伙伴关系模式的成功实施,又可以帮助承包商获得适当的盈利,降低业主的建设成本。本文引入基于目标成本合同的成本管理体系,指出要从业主和承包商两个方面分别建立成本管理流程,并就具体工作方法提出了实施建议。

关键词 目标成本合同 工程项目 成本管理体系 建立

建立基于目标成本合同的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体系,是指在项目成本管理过程中,引入目标成本合同的管理方法,借鉴目标成本合同的优势,促使业主和承包商合理分担风险,确保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体系基本理论

1.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体系的概念

管理体系是以组织机构为框架支撑,以资源为基础,通过规定合理的程序和过程而达到一定目的的一系列组织活动的总成。成本管理体系是指企业为实施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以达到目标成本所需要的组织机构、程序、过程和资源。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体系作为一个组织所有管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能是指挥和控制项目成本。在工程项目中采用成本管理体系,可以有效地降低成本、节省资源。

2.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体系的内容

完整的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体系应包含成本预测体系、成本控制体系和信息流通体系三方面内容。

2.1成本预测体系

依据工程项目范围、设计文件、施工详细要求和资源价格信息等数据资料,确定项目的目标成本,逐步分解到企业各层次、各部门,形成明确的成本目标。

2.2成本控制体系

企业根据分解的目标成本,对成本形成的过程进行控制。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各层次、各部门成本信息的反馈,对成本目标的优化进行监督并及时纠正偏差,使项目成本限制在目标成本范围之类。

2.3信息流通体系

信息流通体系是对成本形成过程中的有关成本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和处理的系统。企业各层次、各部门对成本形成过程中实际成本信息进行收集和反馈,形成完整的成本信息数据。企业可以根据反馈的成本信息数据进行成本偏差的纠正工作,确保目标成本的持续实现。

3.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体系的要素

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体系通常包含四个要素:

3.1组织结构

组织结构是指人员的职务范围、责任、权力的安排,其本质是员工的分工协作关系。一个组织结构通常包括职能结构、层次结构、部门结构、职权结构等。

3.2程序

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程序是指从成本估算开始,经过编制资源计划和成本计划,采取降低成本的措施,进行成本控制,直到成本核算和决算为止的一系列管理工作的步骤。

3.3过程和资源

成本管理是贯穿整个项目寿命周期的管理过程,需要对人员、资金、设备、技术等进行合理组合和调度,以达到优化配置的目的。进行成本管理活动,需要的各种资源作为支持,并且要合理使用和配置这些资源。

3.4成本体系文件

成本管理体系需要用各种成本体系文件来描述,以形成完整的规章制度和记录文件。

二、业主层面的成本管理体系实施方法

为业主提供服务的参与方有咨询单位、地质勘察单位、设计院、工程造价单位等,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产品定位、设计方案、投资估算、资源计划的编制等工作都由这些参与方和业主内部的专业人员一起完成。

业主层面的成本管理任务是与各参与方协作编制成本估算文件,确定项目需要的各类资源计划,据此制定项目成本控制目标。

1.在设计阶段进行投资控制

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获得批准之后,便可以开始勘察设计工作。项目的成本很大程度上是由设计工作决定的。地质勘察资料的详尽程度、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经济性对后续的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成本影响巨大。

为预防工程范围变更、设计文件不充分等风险对目标成本合同的实施带来影响,地质勘察和方案设计宜采用单价合同,以获得详尽完整的勘察和设计文件。

2.在招标阶段中降低采购成本

在招标阶段,要多方比较,选择工程经验丰富、报价合理、合作态度积极的承包商和材料供应商。

为做好招标工作,招标文件的编制、合同的起草和签订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在招标文件中,尽可能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成本控制措施,如甲方供应材料、甲方指定材料、指定分包工作等,明确双方的经济责任,减少索赔发生的可能性。

当一项招标工作确定中标单位后,可以按照目标成本合同的实施步骤,确定初始目标成本、基本酬金,并通过谈判确定承包商的盈利/亏损分享系数。所有参数确定后,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目标成本合同,项目进入实施阶段。对于工程变更、材料价格上涨等风险,则可以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调价方法,以平衡风险。

3.在项目实施阶段加强成本控制工作

项目的实施阶段是成本管理的重点过程。虽然各方的责任在目标成本合同中已经明确,但是如果不采取有力的管理措施,实际成本超出目标成本的概率将会急剧上升。为此,可以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1)加强承包商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可行性和经济性。

(2)加强工程变更的管理,要尽量做到不随意变更、不随意改变设计文件。当变更必须实施时,要及时评估其实施成本,相应调整成本控制目标。

(3)严格现场签证管理,必须确保现场签证的真实性、合理性和经济性。

(4)合理确定材料采购价格,严格控制材料用量。

(5)加强项目文档管理工作,要妥善管理项目实施阶段形成的合同、变更、签证、会谈纪要、付款记录等文件,为项目的结算提供准备的数据资料。

4.在项目结算阶段的加强成本核算工作

项目竣工验收后,在承包商提供结算报告的基础上,认真审核工程预算量、结算量,根据各种文档资料剔除不合理的费用,从而得到项目的最终实际成本。此时,依照目标成本合同中确定的盈利/亏损奖惩机制,确定结算价格。

三、承包商层面的成本管理体系实施方法

1.建立完整的成本管理组织结构

承包商的成本管理组织结构应当包含企业管理层、项目管理部、具体岗位人员三个方面。

(1)企业管理层:主要负责和业主进行谈判,确定项目合同价格和成本计划,确定项目管理层的成本目标,对项目的成本管理过程进行监督,负责考核奖罚和审计工作,确保成本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转。

(2)项目管理部:组织项目部全体人员,在确保项目工期、质量目标的前提下,制定并落实成本管理计划和规章制度,确保实现企业管理层规定的成本目标。对项目的具体岗位人员,则层层分解成本指标,确保项目经理部每个岗位人员都承担一定的成本目标责任。

(3)具体岗位人员:负责各个岗位的生产任务,并落实成本管理目标责任。

2.做好投标报价阶段的目标成本预测

这一阶段的工作主要是做好项目的成本预测和确定投标价格。做好成本预测工作的基础是获取数据,包括业主提供的项目信息和市场数据信息等,主要内容有:工程量清单和技术文件;工程所在地的地质状况;项目周边的交通条件;业主对工程质量、工期和附加条件的要求;项目所需资源的供给情况和价格水平等。

3.做好施工准备阶段的目标成本分解工作

这一阶段的工作是在投标阶段预测成本的基础上,制定项目的目标成本。在议标过程中,业主可能会根据招标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对合同条款或施工技术方案进行部分调整。承包商需要综合考虑业主要求、施工组织方案和分包商价格水平等要求,将预测成本深化为目标成本。

4.做好项目实施阶段的成本控制工作

在施工阶段,承包商的任务是按照成本管理信息流通体系,认真记录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确保所有发生的资源投入都有数据可循,确保已经确定的成本目标可以顺利实现。

在投标阶段,企业对项目的成本进行预测,中标后,需要根据某些实际情况对预测成本进行调整,形成目标成本,并将其划分至分部分项工程和开办费子目中,然后按照层层分解的原则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与此同时,结合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加强每个时间区段或关键施工节点的成本目标的控制,严格控制已经确定的资源消耗量。记录施工过程中的成本信息时,按照时间阶段,对每个部门和岗位发生的实际成本与下达的成本目标进行对比,如果超过成本目标,要详细分析超出部分的资源消耗量,找出超支原因并制定解决办法。

5.做好项目竣工结算阶段的目标成本考核工作

在项目竣工结算阶段,承包商要对项目的实际成本进行考核和评估,将所有发生的成本数据汇总,按照竣工结算办法进行结算。做好施工阶段的成本管理工作是竣工结算的基础。如果每一阶段的成本管理做到位,每个时间阶段、部门和岗位的成本数据非常完整,只需要汇总这些数据,就可以得到项目的实际总成本。

此时,将实际成本与经过调整的目标成本进行对比,便可以看出成本是超支还是节约。项目竣工结算后,双方基于项目实施阶段形成的成本数据,可以得到实际发生的成本。同时,按照目标成本的调整原则,在原始目标成本的基础上,加上属于业主的风险而引起的成本调整,便可以得到最终目标成本。对比实际成本与最终目标成本,按照盈利/亏损分享机制,确定业主最终向承包商支付的合同价款。

四、基于目标成本合同的成本管理体系实施建议

在目标成本合同模式下,为保证成本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和充分发挥目标成本合同优势,有以下几点建议值得采纳:

(1)业主应对项目范围详细定义,承包商应具备完善的数据系统以提供详细的作业信息和价格数据,从而有助于制定现实可靠的目标成本和激励水平。若项目范围定义不合理,会导致业主风险和目标成本的变化,不利于成本管理的实施。

(2)业主和承包商应建立完整的文档管理系统,相关的文档包括:招投标阶段、项目实施阶段和结算阶段形成的正式文件和信函;各种合同、图纸、技术要求、现场签证等文件;供应商报价文件和供货合同;与工程账户有关的银行对账单;记录承包商详细工程款开支的付款凭证及账簿;经业主审确认的工程预算及预计的每月用款现金流量表。加强文档管理的透明度,使业主有权根据需要随时查询各种文档资料,从而减少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低效率。

(3)承包商要尽力确保按进度计划完成施工任务,对项目过程实施进度和成本的控制,减少工期延误带来的索赔事件。

(4)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召开讨论工程变更的会议。一方面可以及时记录和处理变更,做好工程投资的事前事中控制工作。同时,能及时对变更进行归类和定性,有助于预测工程的最终成本,加快竣工结算的过程。

(5)双方要重视长期合作关系,由对立状态向伙伴关系转变,共同解决工程上的困难。在不损害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共同努力实现双赢。遇到有争议的问题时,双方应加强沟通,尽快解决问题。

参考文献:

[1]方志达等(译).新工程合同条件(NEC).工程施工合同与使用指南.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

第8篇:合同与项目管理范文

【关键词】合同;订立原则;过程管理;变更管理;签证管理;风险管理

1 合同的订立原则及范围、材料的约定

合同管理首先要明确合同的订立原则,是双赢的原则。合同的订立,对于双方所提出的要求与条件必须合理,防范履约风险。在合理的前提下,找到平衡点,在双方达成一致,通过合同条款,最终实现双赢的原则。在实际操作中,某些签订合同的一方,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合同中出现严重不的平等,另一方最终无法按些条款执行而中途中止合同,导致索赔事件的发生,项目在进度上受到延误的同时双方利益也受损。

其次,合同标的力争清晰:理清合同范围与图纸范围之异同,合同交底到位。实际操作中,部分工程合同中描述的范围攻与图纸所表达的范围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这就需要在描述时清晰地说明每一部分的范围,特别是存在新旧交接的工程部位。如果是土建工程需具体到层数轴位部位,如果是安装工程,需详细说明系统的划分情况等。合同范围的清晰可以减少争议,特别是在包干合同中作用理显现。

另外对于如订合同合时图纸不详细、或未最终对材料进行定板或施工方法未最终明确、工程量未能较准确地核实等原因,此部分合同订立时适宜用暂定价的处理。

合同中还需对材料进场、检验、堆放等管理作进详细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2 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跟踪管理

时间管理:合同策划及图纸计划的落实的前提下,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单位,从而签订合同。这需要以进场时间对项目计划进行倒排,才能确保项目按期的顺利实施。

施工进度控制:原则上需按项目整体计划对施工进行时间上的控制。同时项目需在现金流方面作支撑,否则会影响进度。反过来说,也可以结合现金流情况来控制施工进度。

质量控制:合同实施过程中,需专为负责检查合同技术标准与品牌要求的落实。一旦发现出现偏差,立即纠正整改处理,确保工程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完成。

合同执行的监控:项目需配相关人员对合同双方履约情况进行收集处理,确保合同的实施。

验收记录:按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作详细记录,资料归案保存。

合同评审机制:建立合同评审机制,由多个部门参与,对合同的订立、实施进行评审,总结不足,记录在案,不断完善。

3 合同实施中的变更及防范

合同实施过程主要存在中三种变更:设计变更、合同变更、现场变更。对于变更签证的管理,在合同中需专用条款作约定,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订立详细的变更与签订操作指引,约定各签证的权限,完善和规范管理。经总结,避免变更签证的方法途径如下:

3.1 了解营销意图,及时反馈信息,避免营销签证。营销签证包括样板房的选定、装修风格、营销场地布置等的变更,充分了解营销的意图甚至是具体要求,避免营销签证的发生。

3.2 加强图纸会审,明确甲方、乙方、设计方共同承担责任,避免设计签证。保证图纸质量的前提下,避免因设计失误、考虑不周等原因所导致的签证发生。另需在设计合同中约定其承担的责任,从主观上约束,使设计成果在负责任的前提下完成,减少设计错误而导致的签证的发生。实际中有这样一个例子,甲方委托设计单位对一装修工程进行设计,但设计任务较急,加上设计单位任务太多,人手存在严重的不足,导致设计图纸错漏百出,因设计错误而导致的损失就有四十多万元。经协商,设计方同意承担二十多万元的损失,这就是约定责任共同承担的一个成功的例子。

3.3 理清工程范围划分及其搭接关系,避免出现漏项或重垒工程,避免合同签证。

3.4 办理好场地移交,避免责任签证。在实际施工中,施工材料进场,但因甲方未办理场地移交,材料保管的责任不完全在施工方,因未办理场地移交而需承担的失窃责任时事时有发生,而且还存在安全等责任。 转贴于

3.5 施工措施、工艺、工序事先明确并定价,避免施工措施签证,有效控制措施费。在实际施工中就有这样的例子:某个项目在签订土建合同时,未明确主体钢筋的连接方式,而设计的约定较为模糊,设计说明中写只要符合强度要求的任何一种方式,如绑扎,电渣压力焊接等方式均可采用,合同中技术文件中也未明确注明采用哪一种方式,现场施工并未对该施工方进行选定。最后施工单位以全部采用电渣压力焊为由,在正常按合同计费方式的前提下,追加五十多万的增加费用。这是设计、合同、现场管理的一大败笔,象这样施工措施、工艺、工序事先未明确并定价,而导致措施签证的事时有发生,各环节工作尽量做细,因此应尽量避免施工措施签证。

3.6 施工样板先行,避免施工签证。对于精装的工程来说,数量大而施工方法相同的施工,首先订立施工样板,这样可规范施工,避免一错十错的施工签证。

3.7 提前研究材料样板,减少材料变化引起的价格重新确认。特别是在装修和园建的过程中,提前定样板,既可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效果,也可以避免因材料变化引起的价格风险。

3.8 合理安排并事先明确进度节点要求,避免赶工签证。合理的施工时间,对施工质量及造价的都有影响。

4 合同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的管理

设计变更的发生,既影响工程质量,也影响项目的成本造价。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需对设计变更规范管理,管理的内容包括:

4.1 设计变的提出方式:由设计管理部门以书面的形式提出。

4.2 原因分析:是人为的原因、设计失误、消防原因等,尽量避免。

4.3 影响方式:如优化方案。

4.4 变更业务的办理

4.5 审批与发放、沟通

4.6 与合同与现场的接轨

4.7 办理有关手续,涉及成本变动的,成本动态调整。

5 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支付与结算管理

支付与结算,是合同的重要条款,也是合同订立双方所必争的款之一,在不违反双赢的原则的前提下,尽量选择适合自己一方的支付与结算方式,对合同的造价控及顺利执行至关重要,结合实际,需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对支付方式的分析:按合同暂定价的支付方式里虽然简单但不实际,在实施工过程中会存在范围的调整,施工进度的调整等,都会影响到所完成造价的变动,如果简单地按合同暂定造价支付款项,少付,对施工单位不利,超付,对甲方不利,最好按实际完成进度工程量进行支付的方式控进行,可减少争议。如桩基施工等,无法准确预测工程量,按施工中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较为合适。

其次,对结算与反索赔办理过程要及时性、主动性。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的反索赔需及时处理,否则会错过最佳的核实时机,影响工程进度、造价。特别是隐蔽项目,更要即时处理。

再次,约定好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可依据合同、其他参考或结合市场作调整。

最后,对结算数据审核。制定结算的程序,对结算的前提及结算资料的提交要求作详细的约定。

6 合同风险控制

第9篇:合同与项目管理范文

关键词: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管理制度

前言

自从合同管理方式出台以来,我国大部门企业的主要经营便是依靠合同的形式在进行当中,合同签订及合同管理作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能否有效进行合同管理,把好合同关,是企业成功实现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一个工程的建设一般会需要牵涉到很多的施工单位,各种关系错综复杂,相互制约,因此,企业之间就必须要签订各种形式的合同。本文主要阐述了当今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常见问题以及这些问题的相应应对措施。

一、合同管理的常见问题

1工程项目招投标合同管理不能正确的用在相关的合同管理中

施工合同管理本身是在招投标合同管理的前提存在的。可在实际工程中,两者没有有效的结合、相互分离,认为签订的施工管理合同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是两个毫不相干的合同。部分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二者之间的联系划分给不同的项目管理处,使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和施工合同管理不能合理的运用,使得在实施过程中出现很多不必要的问题。

2施工合同的签订与招标文件和投标书内容不相符合

招标文件中要约邀请和承诺,是签订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定标后,招标方和中标方签订施工合同时,在某些建设单位仍然存在着只顾强调造价一次性包干,但又没有计算风险包干费,甚至出现对施工合同周期内政策性价款的调整都不承认的现象,这就使得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文件与招标文件、投标书的内容不符。

3施工合同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签订

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建设单位发包过程中,一些建设单位没有按照施工合同管理的相关流程分配任务和进行管控,导致出现不报建、压级压价、不招标的现象、更有甚者出现法制观念不强以及强硬地性让施工企业垫资承包,使得施工合同中主要条款不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施工过程中某些单位没有考虑赶工措施费和风险包干费,不与施工单位协商,仅以每平方米的报价与他们签订合同,导致施工单位的相关权利在合同中没有保障。

4正式合同签订后不进行实际履行

正式合同指合同形式正规、内容合法、且当事人双方必须履行的合同合约。但实际工程中,双方当事人没有真正履行正规合同,这就导致了出现所谓的私下合同,使得正规合同只是为了应付管理部门的审查。双方当事人为使各自得到利益,私下的合同屡禁不止,这就难免会出现违法、违反管理规定的正规合同内容。

5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没有正确给予监理工程师的地位和作用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制,还处于在示范文本正式实施的初期,还是试行阶段,目前没有能够进行全面推行,这就使得示范文本对监理工程师的地位和作用的定位也就非常有限,这种规定事实上是把监理工程师定位为相应的甲方代表,显然,这种定位方式未能把握注监理人以及监理工程师的原有的本质和核心,当然也就没能正确地认识到监理工程师的地位和作用。

6施工合同管理法滞后出现执法不力

在《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行政法规中,规定施工合同一经成立,合同双方当事人应认真、全面履行合同,否则责任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订立过程中,有关当事人私自变更已经法定程序确定的要约与承诺内容,另行签订内容不同的施工合同,对此行为,现行有关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的规定。目前,私下合同的订立违反了某些法律规范,只能按无效合同来处理它。

二、有效实施合同管理的策略

1科学有效的合同管理模式

对于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为此,首先就要落实合同管理中相应机构、及其人员配备和人员培训,建立起合同管理审查和分级督促管理制度,让合同管理逐渐实现规范化和制度化。其次,要明确合同相关业务部门及其承办人、合同的相关审查部门和经办人、合同相关批准机构和涉及人员、合同归档部门和管理人的职责及权限。最后,合同管理中相对应的制度规章,就必须严格遵照要求执行外,还必须有合适的保障措施以保证所制定制度的更新,更应当适应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方面及商业竞争习惯的变化。

2认真落实好项目调查、合同审查及其履行监督等关键环节

从合同谈判至签约,必须对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否满足、资历资信情况和能够履约的可靠性进行严格审查。具体承办人员必须对相关的业务事实内容详尽地告知给合同审查人员,在充分了解合同相关背景的基础上,必须认真谨慎地对合同条款加以推敲,并保证合同的条款齐全、准确;且应使文字表述确切无误,尽可能地避免合同中条款之间的矛盾性;对于格式合同,应严格避免出现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义务、减少对方主要权利等现象出现;且应提高合同变更和新增文件程序的管理;及时正确地发送函件等通知义务;重视证据的收集并确其有效性;在行使合同权利时应确保诉讼的时效性。同时,公司或企业必须建立重大项目和合同专项审查管理制度。

3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应提高

强调合同管理部门和合同管理人员的重要性,必须时应对管理层和机构进行相应的培训应,这是公司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这不仅可提高管理人员的合同管理能力,而且可以建立“业务未动、法律先行”的全局观念。最后在合同审查和管理的专业管理人基础上,具体提高合同管理人自身,应该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自责、权、利的分工。

4合同管理制度应动静结合

企业必须采取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管理方式,这样不仅可以减少合同管理中、后期争议的发生,而且可以及时规避措施建立的滞后性,并可以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公司应在合同纠纷处理完毕后对整个事件过程作出评估和总结,分清成因,追究责任,并实行四不放过原则。因此,采取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管理方式,是公司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重合同、讲诚信&的企业文化形象的具体体现,更是公司依法治企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力保障,最终是提升合同管理能力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三、总结

综合上文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合同管理进行展开,它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核心。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应当顺应时代的发展,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管理中要讲究方式、方法和技巧。为更好的促使各方自觉执行合同约定的条款,降低或规避建设市场风险,起到维护建设市场的秩序,保证建设工程项目正常实施,我国可以在工程实践中建立科学有效的合同管理模式,切实把好项目调查、合同审查和履行监督的各个环节,提高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并建立动静相结合的合同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