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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中城市,女性是家庭消费的主力军,也是社会消费的重要一环。除了购买自用商品、丈夫和子女的消费品、家庭用品以外,大到家用电器、小到柴米油盐,女性都是极其重要的决策者。这是因为随着女性就业人数的增加和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地位的逐步提高,使女性在消费中所起的作用日趋重要。
就我国而言,大多数妇女主持家务,是家庭日常用品的主要消费者,尤其在服装和化妆品方面的消费,更是以女性为主,同时对家庭其他成员的消费也负有主要责任。因而研究女性的消费心理对生产和销售都具有重要意义。虽然,因经济收入、职业、文化教育水平和年龄性格的不同,使女性消费表现各自不同的心理特性,但总的来说,女性消费的共同心理特点还是十分鲜明的。
1消费的主动心理
由于诸多原因,女性在家务上往往居于主导地位,绝大多数妇女把操持家务视为自己责无旁贷的义务,其心理具有一种职业特点。她们时常把一部分精力放在了解市场动态上,如遇到家庭日常生活用品要涨价,便会争先恐后地去购买以备后用。对于日常生活用品,也会有计划地提前购买,很少出现断米断面的现象,表现出很强的消费主动性。
2消费的实用心理
这是以追求商品的实用价值为主要目的的消费心理,其核心是“实用”。一般的家庭消费,多由女性操持,她们掌管家庭收支,负责安排全家衣食住行的开销。
在我国长期低收入、低消费的环境里,女性普遍养成勤俭持家、精打细算的习惯。这已经成为传统,并被社会视为一种美德。在生活水平还不高的情况下,追求商品的实用性是人们普遍存在的消费心理。
受这种传统消费心理的影响,我国大多数主持家务的妇女在购买商品时表现的尤为突出。她们从自身的经济状况出发,本着从俭的原则,在购买日常用品时,不爱幻想,受商品命名、商标、包装和广告宣传的影响较小,而是凭自身的经验和传统习惯,挑选那些物美价廉、结实耐用的商品进行购买。以购买毛巾为例,在几种毛巾价格相近的情况下,宁愿购买质地厚实而没有包装的一种,也不肯购买包装讲究而不甚耐用的那一种。在这方面,她们图的是商品的实用性而不是它的外表或包装。
3消费的爱美心理
爱美是女性的天性,并充分体现在消费过程中。女性在购买专用商品时,往往比较强调美的效果,希望能保持自然美和时代美。女性在挑选商品时,侧重于外观包装,对于同样用途、同样价格、同样质量的商品,总是乐于选择上乘的包装质量;此外,针对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两个方面,女性也比较注重外观质量。
女性消费者爱美心理的另一个表现是,总希望自己比别人更美,使自己更突出、更靓丽。
她们在购物时,除了满足自己的基本消费需求或使自己更美、更时髦外,往往还显示自己更会生活、更富有、更有地位。当这种心理独立存在并支配女性的消费行为时,其表现就成为追求商品的高档次、高质量、高价位,以及追求色彩或造型奇异、别致、超俗、洒脱和与众不同。
4消费的自尊心理
女性消费者具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对外在事物反映敏感,形成了一种自尊、自重的心理,即某种程度的“我行我素”和“随心所欲”。它使女性不喜欢别的妇女向自己炫耀,对自己爱好和选择行为的否定表示反感甚至厌恶。如果自己向别人炫耀时,则不容忍别人否定自己的这种炫耀。在消费时表现为:常常以自己的购物眼光、习惯、标准和爱好来分析别人、商品和自己。她们总是觉得自己购买的商品是最好、最有价值、最明智的,对别人的否定意见不以为然,喜欢独立自主地选购商品,还希望别人仿效自己。
她们往往不愿意别人说自己不了解商品、不懂行情、不会挑选。在购物时,营业员的表情、语言、广告宣传,都会影响女性消费者的自尊心,进而影响女性消费行为的实现。
在自尊心理的驱使下,现代女性消费向多样化、个性化的方向发展,她们开始更加在意有自己特点的生活,在消费方面变得相对不拘泥于价格、商标和商店。在现实生活中,男子在穿戴方面有追求同一的倾向,女性则有相异的倾向,即男人尽可能地与别人相似,女人则力求与众不同。
5消费的犹豫心理
在许多情况下,女人在购买商品时,往往缺乏自信心和果断性。她们和男人相比,一般比较喜欢逛商场,愿意在柜台前花费较多的时间挑选商品,经常能发现一些男人意想不到的小毛病,表现出“吹毛求疵”的特点。她们经过多次选择,自认为是“物色”好了的购买对象,一旦购买之后,还要细细地回味和比较,常有后悔感,所以会不厌其烦地一趟又一趟地去商店更换,直到满意为止。女性消费者通常是“完美主义者”,希望所购买的商品能百分之百地符合自己的心愿。
所以,在选择商品时往往挑选仔细,犹豫难决,力求最好。对于营业员来说,接待女性顾客要比接待男性顾客困难和麻烦得多,需要更多的耐心。
6消费的冲动心理
女性的消费心理虽有犹豫的一面,但同男性相比,情绪又具有相对的不稳定性和依赖性。她们在情绪上比较容易受感染,易受环境气氛的影响和旁人的议论所左右。经常可以看到,她们在购买商品时,尽管是自己所喜欢的,如若无人问津或遇到态度恶劣的营业员,往往要打退堂鼓,放弃自己的购买意图;相反,即使是她们不甚喜欢或不很需要的商品,如“处理品”,如果有很多人争先恐后地购买,或遇到态度友好的营业员,往往会表现出极高的购买热情,产生冲动性的购买行为。当冷静下来后,会后悔不该购买那些没有多大用处的东西,但再次遇到同样的情景时,她们还会不顾一切地去购买。
7消费的情感心理
它不是以追求商品的使用价值,而是以追求商品所象征的情感性为主要目的的消费心理,其核心是商品的“象征”意义。一般情况下,女性的消费行为带有很强的情感性,在购买商品时,常常比较关心商品所包含的情感意义。
例如,她们对艺术品、胸针、纽扣、化妆品等特别有感情。认为某种商品对自己特别有价值,或某种商品除具体的功能外,还对自己和亲友有象征性的意义,如表达了爱情、尊严,唤起了自己的情感、回忆等。由于这一消费心理的存在,使女性在购买活动中,有时会脱离商品的“工具”或实用价值,而趋向于商品的情感功能。
具体哪些商品有表达情感的功能,则由女性各自的经历和个性、爱好所决定。
8消费的新奇心理
这是以追求商品的流行趋势、新颖、奇特为主要目的的消费心理,其核心是“时髦”与“奇特”。
在现代消费意识“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新”,“物质生活高档次,精神生活高格调,生活规律高节奏,文化生活高结构”和“在变中求新,在新中求美,在美中求趣”的影响下,部分经济条件比较优越的女性,已经打破了传统消费意识“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一分钱掰成两半花”的束缚,不断追求商品的奇特性和时髦性。这些女性在购买商品特别是服装时,尤其注重商品款式与流行色调,而不大注意商品的实用性与价格高低。具有这种消费心理的女性,大都富于幻想,渴望变化,喜逐潮流,易受广告宣传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她们是时装、化妆品等各种新潮商品的主要消费者和新发型的接受者。超级秘书网
9消费的攀比心理
这是一种以争赢斗胜、或是向别人看齐并胜过别人为主要目的的消费心理,其核心是“胜过他人”。具有这种消费心理的妇女虽然不是很多,但也颇具特点。
这种女人在购买某种商品时,考虑的不是商品的实际价值和迫切需要,而是为了赶上别人,超过别人,争强好胜,借以求得心理上的暂时平衡和满足,因此这种消费心理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和情绪冲动性的特点。例如,有的妇女看到邻居家买了架钢琴,为了不甘落后,便想方设法也买了一架价格昂贵的钢琴,结果由于不会演奏,起不了任何作用,只好作为装饰品摆放在家里。也有的妇女为了显示自己的高贵、富有,满足虚荣的需要,专门选购一些自认为别人买不起的金银珠宝来装扮自己,借以抬高自己的身价。
以上简要说明了女性消费的几个心理特点,其实远远不止这些。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女性消费也会出现一些新趋向,她们逐步开始关心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及安全,对绿色食品、天然化妆品、纯棉制品等越来越关注。在保持传统的女性消费心理特点的同时,女性消费将会出现“男性化”的趋势,摩托车乃至汽车将被越来越多的妇女使用,饮用酒类饮料的女消费者将不断增加,服装打扮也将向男性化的方向发展。同时,女性消费也将不拘泥于社会潮流的影响,向着个性化的方向发展。当然为了解除生老病死和子女升学就业等后顾之忧,进行投资和储蓄的妇女也为数不少。
参考文献:
[1]徐萍主编.消费心理学教程[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2]马义爽,樊而峻主编.消费心理学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1994.
如果把美国的情况与中国做一个简单的比较,就会发现,在中国,生产偶像向消费偶像的转化以及相应的大众生活观念的改变是以更快得多的速度完成的,差不多可以说是"转眼之间"。在80年代初期与中期,中国的主要媒体中的偶像性人物是陈景润、乔光朴、陆文婷等生产性偶像,他/她们身上体现的是一种个人奋斗与积极进取的生产性伦理(当然,这些大众偶像式的人物主要是通过文学作品塑造的,因为广告在当时还处于非常幼稚的起步阶段,消费性的流行杂志也非常罕见)。但是到了80年代末,特别是90年代,不但充斥于各种大众流行报刊(比如《时尚》、《女友》等)的封面人物与传记主人公几乎一律都是消费偶像--演艺界的各种明星。
消费伦理的迅速流行当然也反映在广告中。广告不仅参与了消费偶像的塑造与消费伦理的推广,而且它本身也必然依托于消费伦理。一个有意思的统计数字是:在1983年上海电视台所播出的广告中,生活资料类的广告占34%,日用品的广告占50%。到了1988年,前者的比例下降到2%,而后者的比例则上升到61%。而在今天的商业广告中,日用品特别是奢侈品的广告更呈现出压倒性优势。生产伦理让位于消费伦理于此亦可见一斑。
著名演员濮存昕做的恒基伟业商务通广告就是宣扬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典型文本。镜头之一:身穿白衬衫的濮存昕在拼命地挤公共汽车,突然腰间的BP机响了,他只好逆着上车的人流又拼命挤下车去找公用电话;镜头之二:濮存昕开着小面包车,拿着手机指挥建筑工地上的工人干活;镜头之三:老板办公室中的濮存昕,正在用恒基伟业商务通查询,美丽动人的女秘书(李湘扮演)为他送来一杯咖啡,两人相视而笑;镜头之四:濮存昕正开着奔驰回家,娇妻(即刚才的那位秘书)出门恭迎,濮存昕一手拿着商务通,一手拥着娇妻,享受着无比的欢乐与幸福。此时屏幕上出现一行字:"呼机,手机,商务通,一个都不能少。"
这个广告在几十秒钟内编造了一个"成功"男士的故事,同时也制造了制造"成功人士"的模式或配方:年龄大多在35岁-45岁之间,身体微微发福,满面红光,有车有房,更有美女相伴。问题在于,这些"成功"人士的"成功故事"根本不包含他/她的个人奋斗历程,它是在瞬间神奇地完成的;更重要的是,成功的标志不是精神性的而是物质性的,即是否拥有高档的消费品。与陈景润等80年代"成功人士"形象不同的是,"濮存昕"的成功在于他拥有高级轿车、别墅、豪华办公室以及美妻。或者说,成功的标志是"江山"(这里的"江山"已经不是革命江山,而是商业江山)与美人兼得。科学技术(手机、商务通)在这里也获得了与80年代截然不同的价值含义:它的意义在于带来消费水平的步步上升,
以及物质享受程度的步步提高。等高科技手段只是通向高消费(这才是广告所渲染的真正的幸福与成功)的敲门砖。换言之,拥有高科技可以使你成为百万富翁,进而自然地拥有你想拥有的一切:名牌车、美丽的妻子、豪华的住宅等等。濮存昕的成功是用物质价值加以计量的:从BP机,到手机+面包车,再到商务通+豪华办公室,最后是奔驰+别墅+美女。(在有些广告中,"成功"与某种商品之间关系没有被叙述得这么复杂,而是在两者之间简单地划上了等号,比如:"贝克啤酒是每个成功男士都拥有的")。
当然,也有一些同类广告的主角是"成功女士"(相对比较少见)。比如某手机广告:华丽堂皇的时装会上,亚洲经贸地区总监--一位气质高傲的成功女士用手机提前预定了一瓶红酒,在会接近尾声时,她已经坐在舒适的客厅里独自"高品质的生活"(即该红酒),画外音:"真正的品味就是提前享受高品质的生活。"这则广告没有告诉我们这位总监的任何工作方面的信息,而是突出渲染她的消费。这样,成功与消费之间的联系就被貌似巧妙而实则粗暴地建立起来。
这就不难理解,这类关于"成功人士"的广告(谎言与神话)都是各种演艺界的明星做的,因为他/她们都是清一色的消费偶像。明星做广告,已经成为一种时尚(我们很少见到有那个劳动模范或科学家做广告)。除了上面提到的濮存昕以外,还有:刘德华立信手机广告,张惠妹做雪碧广告,黎明作乐百氏纯净水广告,巩俐立信手机广告,赵薇做娃哈哈AD钙奶广告,赵本山做泻痢停广告,葛优、徐帆做"南极人"内衣广告,章子怡做联想电脑广告,舒淇做山水音响广告,朱茵做大力士沐浴露广告,张柏芝做东洋之花美白霜广告,谢霆峰做可口可乐广告,等等。可以说明星离不开广告,广告更离不开明星。由消费明星把消费伦理宣扬得裸的莫过于王志的"派"牌服装广告。他在不同的背景依托下摆出各种姿势,尽情地、多方位地展示自己身上的"派"牌服装,最后说出一个字:"派"。
总之,这些广告宣传的不是艰苦创业或奋斗进取,而是谁比谁更会消费,谁的消费水平更高、更时尚、更前沿。由于明星在今天具有巨大的知名度与示范效应,所以,这些广告对于消费者的影响力是不可低估的。(20)尤其是在市场不成熟、消费者购买心理还不健全的中国就更是如此。据说力士公司最初在中国打市场的时候,在广告形象的选择上颇费心计。最后他们选择了中国人崇拜的的国著名影星娜塔莎·金斯姬作为广告形象,结果证明人们对于明星的崇拜果然可以有效地转移到商品身上。再比如法国高级服装品牌雪莱进入中国市场时,在选择广告形象人方面曾颇费心计。后来他们决定请香港影星张曼玉来做,结果大获成功。据雪莱公司高层回忆,由于雪莱进入中国较晚,知名度不高,很多中国的消费者没有听说过。但因为抬出了张曼玉,所有的人都恍然大悟:"就是张曼玉做代言人的那个牌子啊,知道,知道!"(21)可见,对于那些新进入中国市场的外国产品来说,请一个家喻户晓的明星来混个"眼熟"(或耳熟)是多么重要。(22)
在笔者看来,消费偶像的大举占领广告证明了,在中国,生产性伦理基础是十分薄弱的。君不见如今的广告中"至尊至美"、"皇家气派"、"出人头地"追慕豪华奢侈的用语漫天飞舞,在电视广告的画面上,到处可见金碧辉煌的豪宅,灯红酒绿的豪宴,风驰电掣的名车,它们对于国民经济是否具有拉动作用我们不敢妄加判断,但其鼓吹的文化价值与生活观念却不能说是健康的。
从阿尔多塞的意识形态理论来看,此类广告发挥的是维护与强化个体与他/她的生活条件之间的想象性关系或虚假关系的作用。一个沉浸在奢侈品广告中的人会整天做着"三大件"(奔驰、别墅、美女)的白日梦而忘记了自己作为贫下中农的真实处境。广告把个体与他或她的"生存的真实条件"间的关系再现为一种想象的/虚假的关系,使主体生产虚假/错误意识而同时又不能认识其虚假性。在上面提到的由消费明星做的那些广告中,广告的观众被结构为一个能够购买产品的"主体",一个能够自由地选择奢侈品、想买什么就买什么的虚假"主体"。有了汽车就有了社会地位,腋下除味剂实现了革命抱负,……而实际上,人们依然生活在各种各样的烦恼中,相当多的人还在衣食住行而发愁。
朱迪斯·维廉森(JudithWilliamson)在《广告解码》(DecodingAdvertisements)中就成功地运用了阿尔多塞的意识形态理论分析了广告中的意识形态。她指出,广告在先了我们与自己的生存环境之间的假想关系,广告不断告诉我们,真正重要的不是以我们在生产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为基础而产生的阶级差别,而是在某些特殊商品的消费方面所形成的差别。因而社会身份也就变成了一个我们消费什么,而不是我们生产什么的问题。与所有的意识形态一样,广告通过"召唤"来发挥其功能:它产生了各种主体,而这些主体反过来又隶属于广告的各种含义以及广告的消费模式。在广告所设置的语言环境中,它通过"你"这个代词来把你召唤为一个假想的主体,在由"你"所打开的假想空间中,"我"认识到了自己的存在,并变成了广告中那个假想的"你"。由于这个"你"实际上是一个由广告创造的虚假主体,所以这样的过程是一个主体的"误识"过程。广告在讨好我们,让我们很快乐地想到我们就是广告话语中的那个特别的"你"。而我们在这样想的时候就已经变成了其物质实践的主体与附属品。(23)广告中这样的谎言难道还少么?
[page_break]注释:
(19)、参见《洛文塔尔的消费偶像观》,《国外社会科学》1998年第1期。
(20)、有不少观众谈到自己买某某产品就是因为某个熟悉的明星做了广告的缘故,还有的因此打起了官司。比如巩俐与濮存昕做的"盖中盖"广告。
(21)、《偶像与品牌谁成就谁》,见《北京青年报》2001年6月22日。
1.科研经费申报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科研经费管理活动在申请金额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有些课题在申报科研经费方面没有依据,不实事求是按照经费客观使用情况来申报经费,而是过多的依靠主观猜想来申报经费。其次,在课题经费申报过程中,很多情况下存在一些费用支出较多,甚至基本都是一个项目,而另一些经费项目支出却非常少,甚至是零的情况。应当科学合理设计课题经费使用项目表格,不能够将申报经费表视为可有可无的部分,必须科学设计,严格执行。
2.科研经费使用过程存在的问题。
(1)科研经费下拨环节存在问题。目前科研经费使用必须按照项目审批机构的下拨额度予以落实。目前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限制了首期经费的下拨额度,反而在结项后才讲经费落实,从使用的角度来看,会对整个课题的进行产生限制。我们认为,这一问题具有普遍性,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2)科研经费使用清零的制度使目前人文社科研究领域存在着弄虚造假的情况。一些理论研究问题往往不太需要过多的经费支出,大部分的研究都是依靠研究者自身的思考与创作。科研项目经费应当保证专款专用,弄虚作假是一种必须予以修正的行为。
二、科研经费管理问题成因
1.国家政策制定层面上的原因。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科研经费管理法律建设,2006年财政部和科技部先后制定并颁布了《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对科研经费的配置、使用、绩效等进行有效规范。高校所采纳的一般是引导及规范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文件,如教财【2005】11号文件《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11】12号文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等。在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中,对不同来源的科研经费未制定不同的管理制度及办法,纵向课题管理办法基本依据政府部门制定的管理制度来制定,有相对严格的支出范围及标准,而横向课题管理制度方面则相对灵活。
2.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健全。
很多项目依托单位在项目的申请环节付出了较大的努力,而经费到账之后不能视同自身经费进行严格管理,有些高校为了鼓励大家去争取项目经费,有时会对项目申请部门放松限制。而部分科研人员把科研项目经费作为自己收入的主要来源,只要经费一到位,就全权归自己支配,导致经费支出上的各种问题,在软课题经费支出上面更容易降低要求,较容易产生出各种各样的问题。
3.高校科研经费监管不到位。
高校科研经费采用课题负责制,在扣除了部分的管理费用之后,课题负责人有较大的经费使用权,但对其财务及项目管理缺乏较深入的了解。在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不同侧重交叉管理科研经费的情况下,科研人员较为不情愿的接受财务人员对项目经费的审核。尽管这种审核只是限于票据外观的形式性的审核,而没有深究该票据的真实性及经费使用合理性。这些通常容易导致经费使用管理上的随意性和违规现象。
4.各职能部门之间合作不密切。
科研项目均要求财务人员参与财务预算编制,但实际工作中,由于科研项目的专业性强,通常会以科研人员为主导,或全部由科研人员完成,而财务人员的参与程度不高,更谈不上经费预算编制的精细化。在预算的执行环节,普遍存在科研部门人员与财务部门人员沟通缺乏的问题,科研人员不了解财务部门的制度,财务部门的人员不了解科研部门业务,经费管理与研究工作不能有机结合,导致项目经费的投入、运用、耗费与补偿缺乏综合的管理与绩效。
三、完善高校科研经费绩效机制的对策
1.前提条件。
1.1完善原则。
(1)要有利于科研事业发展。合理配置科研资源,增强创新能力,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交流,提高整体科研水平。(2)改革创新。积极进行研究探索和创新,促进科研工作向更好方向发展。(3)注重绩效。制定科学、合理的科研经费绩效评价办法,根据科研工作的要求和不同层次科研工作的特点,对各类科研项目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增强成本意识,加强成本核算,优化资金配置,使有限的科研经费投入获得更多的科研产出,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4)兼顾各方利益。在确保实现委托人利益的前提下,注意保护学校利益,使各种形式的科研投入得到应有的成效。
1.2完善制度保证。
现有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有待完善。由于经费来源的渠道越来越多,相应的经费管理办法多种多样,国家主管部门只对一些国家拨款的科学基金等出台了管理办法,对其他渠道来源的科研经费没有具体规定。一般是由经费管理单位参照国家管理办法自行制定。由此造成了同一来源的科研项目经费在不同的单位执行不同的管理办法,同样的项目在有的单位可以列支而在其它单位就不能列支,使得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有失公正。
1.3完善组织保障
。高校应正确处理科研与行政的关系,管理部门间协调配合。科研活动是高智能高风险的创新性活动,有自身的特殊性规则。正常开展科研活动并取得预期成果的关键是充分发挥科研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尽可能减少行政化对科研活动的干扰和阻碍。因此科研经费管理应以“科研”为中心,经费管理规则的制定、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有科研人员的参与,双方充分沟通以达成共识。科研项目从申报、执行、验收、结题到成果转化的全部过程,涉及学校的多个部门,需要科研处、财务处、审计处、纪委等部门协调合作。
2.建立经费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预算考评。预算考评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项目预算执行过程的监控预警,起到持续控制、信息沟通和激励作用;二是项目结题结账后整体预算完成情况的评价,实现事后的激励。
3.建立科研经费绩效管理责任分担机制。
(1)制定科研经费成本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成本制度应明确成本范围,对不允许开支的费用明确予以禁止。(2)建立科研经费成本核算体系。科研项目管理的成本核算应以整个科研项目研究期间作为成本计算期间。如果一个课题组同时承担有多个项目,其所发生的成本费用应在所属项目间进行分摊。
4.建立科研经费监管绩效评价机制。
绩效评价的结果将成为单位和个人今后申请立项的重要依据,使有限的科研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以发挥更大的作用。
5.建立科研经费绩效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完善科研经费管理绩效机制的一个重要条件是要建立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充分的信息沟通可以降低委托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是解决委托问题的有效途径。
6.建立科研经费绩效管理奖惩机制。
现今,消费者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一个重大法律问题。从目前看,危害消费者安全利益的行为普遍存在。通过1993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我国消费者各种权益作了系统规定,并在章节中规定了我国消费者享有的九项基本权利。本文是从分析消费者安全权问题出现的成因,消费者安全权保护运动立法的发展,促进了有关消费者安全权保护运动的发展来解析消费者安全权。从而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权利,让更多的消费者了解自己的安全权,在自己的安全权利上受到损害时,能依据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消费安全权。因此,我们呼吁加强对经营者维护消费者安全权的法制教育;同时加大打假治劣的惩罚力度,使其非法获利不足以支付承担法律责任的成本,令违法经营者无利可图;还要及时解决安全标准缺失和滞后的问题,为消费者安全权提供强制性的技术警戒线。对屡教不改或有严重违法行为导致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及时向社会通告,加大对经营者的心理威慑.在任何时候都要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因此,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应以消费者利益为重,保证所提供商品及服务的安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安装防护措施或者设立警示标志,以免损害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关键词:消费者安全权消费者安全权的内容消费者安全权的特征
消费者安全权的管理消费者安全权司法保护消费者安全权行政保护
现今,消费者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一个重大法律问题。从目前看,危害消费者安全利益的行为普遍存在。通过1993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我国消费者各种权益作了系统规定,并在章节中规定了我国消费者享有的九项基本权利。本文是从分析消费者安全权问题出现的成因,消费者安全权保护运动立法的发展,促进了有关消费者安全权保护运动的发展来解析消费者安全权。从而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权利,让更多的消费者了解自己的安全权,在自己的安全权利上受到损害时,能依据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消费安全权。
一、消费者安全权概述
首先我们先了解消费者的安全权。消费者的安全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的权利。在许多法制国家,安全权是消费者最主要最基本的人身权利。安全成为人类生存的首要条件之一,没有安全权,人们的其他权利就失去了意义。而且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赋予消费者的第一项权利便是安全权。对所有消费者而言在购买和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并提供支付对价后,经营者就要保护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一)消费者安全权的内容
当我们基本了解消费者的安全权。那么我就把消费者安全权的内容分为以下两个方面的,一是人身安全权。它又包括:(1)消费者的生活安全权。即消费者的生活不受危害的权利,如因仪器有毒而致使消费者残废,即侵犯了消费者的生命权。(2)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权,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不受损害的权利,如食物不卫生而致使消费者中毒或因电器爆炸致使消费者残废等均属侵犯消费者健康安全权。二是财产安全权。即消费者的财产不受损失的权利,财产损失有时表现为财产在外观上发生损毁,有时则表现为价值的减少。
在消费者而言,其购买商品、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者是为了个人或者家庭的日常生活的正常进行,在其为商品的所有、服务的提供付出代价后,对方当事人有义务提供合格的商品和服务,而不能使消费者在付出代价后,对方当事人有义务提供合格的商品和服务,而不能使消费者在付出代价后反得到伤害。故在消费者方面,他们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二)消费者安全权的特征
在我国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权不受损害的权利与我国《宪法》和《民法
通则》中的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害虽是一脉相通,但是,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的这项权利与以上的权利相比还是有其自身的特点的,主要包括:
第一,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权所具有的内容,包括生活消费的任何领域,
权利客体的范围包括一切购买、使用消费品和接受服务的行为,所以,这项权利具有广泛性的特点。
第二,消费者的安全权是在特定的环境下产生的。也就是说,在消费者购买、
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始能产生,离开生活消费这一特定领域,就不可能存在消费者的安全权问题。当今社会分工的日益细化使得人与人之间的依赖性不断加深,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有可能是生产者,每一个人也都有可能是消费者,任何个人都不可能不接受外界的服务,不可能不购买、使用商品。在如此密切的相互依赖下,人与人之间的接触成为必然,每个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首要地应得到保护就成为理所当然的事情。
第三,消费者安全权不只是被动地形式,还可以主动要求,也就是说,这项
权利并不意味着消费者只有在自己生命、健康权或财产权遭受损害后才能主张。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消费者可以主动行使消费者安全权,既消费者有权要求生产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标准。
(三)消费者安全权的实现
上面已经讲述了消费者安全权的内容和自身特征。现在很多消费者自身都不很清楚的事情,因为有很多消费者安全权受到了侵害,可是消费者却不知道如何在受到侵害的前后来实现自己的安全权。那么我现在下面再讲述如何实现消费者的安全权。
1.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在很多时候消费者的安全权不会自动实现,该项权利的保障首先有赖于经营
者切实履行相关义务。在不同的消费交易领域,经营者所应当承担的安全义务和
责任不尽相同。但总的来说,消费者在整个消费过程中都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
受侵犯的权利。这就要求:
第一,在购买、使用家用电器、家用机械、燃气以及燃气用具、日用百货、
文化用品、儿童玩具等生活消费品时,有权要求这些产品的质量能够有安全性,或者有安全性保障措施,不存在缺陷而使消费者受到损害。
第二,在购买、使用食品、药品、化妆品时,有权要求商品符合国家规定的
安全、卫生标准。
第三,在接受服务时,有权要求相关的服务设施、服务用具用品、服务环境、
服务活动以及服务中所提供商品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不致使消费者遭受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威胁。
2.消费者安全权的实现有赖于国家对消费交易活动的有效管理
现在国家为了更加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安全权,除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中有一般性的安全保障法律规范,我国对特殊危险性商品和服务的安全保障问题也制定了一系列专门的法律规范,如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管理规范、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规范、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范、生活用电安全管理规范、服务安全管理规范等等。这些安全管理规范是国家对消费者交易进行必要干预的法律依据,为国家对消费安全进行有效管理提供了一系列法律手段。现在把这些手段可以概括成四种:标准化管理、安全认证管理、许可证管理、商品和服务的标示管理。国家通过这几种管理手段,可对涉及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产品和服务制定强制性的各项安全标准,强行要求经营者的商品和服务达到相应的安全标准,从而实现保障消费者安全权的功能;并且可以防止不安全商品和服务进入市场,为消费交易的安全创造条件;而且通过标示的管理,可以让消费者警惕那些不安全的商品和服务,避免消费者的安全受到侵害。
虽然国家对经营者们的商品和服务已经严加管理,可是损害消费者安全权利的事情时有发生。
二、消费者安全权目前存在的问题
我们可以通过各种消息途径可以看到现在有很多的消费者安全权没有得到保护,致使很多消费者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近年来,我国广大消费者在人身安全方面屡屡受到损害,有些情况已经发展到触目惊心的地步。消费者在整个消费过程中都享有安全权。
而在实际生活中,侵害消费者安全权的现象非常普遍。
(1)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例如,为了牟取非法利润,招徕顾客,一些不法分子在普通白酒中加敌敌畏冒充"茅台",用福尔马林泡毛肚、凤爪,在菜油中掺柴油,出售变质、发霉的各种食物等,皆属此类,这些商品不仅不能满足人们的正常需要,反而会损害人们的健康,甚至会致人死亡。出售过期变质的食品、药品。对于销售者来说,出售过期、变质的食品以及过期、失效的药品等侵犯消费者安全的现象也较为普遍,有些商店将已经过期的商品打上新的日期,欺骗消费者。
(2)药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制造销售假药、劣药。药物本来是用来治病救人的,但是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赚钱,则置人们的生命健康于不顾,以非药物冒充药物,病人服用后,根本不能对病情产生缓解及解除作用,延误疾病的治疗,有些假药中还掺杂有害成份,不仅耽误治病,而且使病情加剧,例如,一些不法分子用泥土、鸡饲料、淀粉或廉价药品加上伪装,冒充抗生素及名贵药品出售。
(3)因产品质量问题给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商品不容忽视
日常用品及机电产品缺乏安全保障。这些年来,我国曾发生了多起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爆炸伤人的事件,电风扇、电热毯、电热杯、洗衣机等漏电致人死亡的事件也时有发生。这些都是严重侵害消费者安全权的表现。
(4)化妆品质量不过关有毒有害性不容忽视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美的追求也渐为时尚,化妆品致人损害的案件也越来越多,有些生发水不仅没有生出头发,反而使原有的头发脱得精光,一些润肤膏不仅不能美容反而致人容貌毁损,还有些化妆品甚至含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有害物质。
(5)服务行业的场所和方式给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安全不容忽视
营业场所不安全。如有些旅馆房屋年久失修、楼梯老化腐朽;有些商品、饭店、旅馆电源外露极易触电,有些旅馆管理不善,旅客财物经常失窃等等,这些也属侵犯消费者人身及财产安全的现象。服务方式不安全。如理发师使用工具不当或者不消毒致顾客受伤或者传染疾病,浴室热水过热烫伤顾客等等。
上述的五种问题都是给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侵害。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本来就是处在弱势地位。而当消费者安全权不能得到保障的时候我们就要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三、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安全权
(一)提高消费者的唯权意识
维权就是指的是维护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维护生命健康安全权是消费者协会的一个重点,也是消协的一个主要标准,消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的权利,健康维权确定的依据是:当前危及消费者正当权益的比较突出,把健康维权作为年主题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到以人为本,它包括多个方面;另外确定年主题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社会的总体目标的实现要求全民各尽其所,没有人民群众的全民健康是做不到的,消协维护消费者全权利益有本身的职能,配合执法部门做好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安全利益广大消费者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突出的问题,打击制止假冒伪劣商品,提供一些服务。保护消费者合法安全权益。为了保护消费者安全权益列出以下几种方式:
一要选择大商场购买,因为大商场进货渠道规范,消费者一旦购买了劣质产品,不管找商场还是找厂家去维权,都会更方便。二要保留购物票据,以证明劣质产品的出处或卖场。三要认清品牌,不要去买“三无”产品。无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食品,一旦发现质量问题,维权难度更大。四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对当事人而言,维权是件很辛苦的事,如果我们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就会更大程度地避免遭遇到伪劣产品,也就不用花费那么多的时间、精力去维权了。在消费者消费的同时可以要求:(1)要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必须具有合理的安全性,不得提供有可能对消费者人身及财产造成损害的不安全、不卫生的产品。(2)要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必须有可靠的安全保障。(3)要经营者提供的消费场所应具有必要的安全保障,使消费者能在安全的环境中选购商品或接受服务。这些都是消费者的基本权利。也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所要提出的安全要求。
上述这几种只是一些消费者为了以后方便唯权常用的行动,消费者的安全权益在受到侵害时在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还要寻求司法的保护。
(二)消费者安全权司法保护
1.打击侵害消费者安全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在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惩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上述规定所称的法律、法规,是指内容涉及了对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安全权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惩罚、处理之条款的法律、法规。
(1)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侵害消费者合法安全权的违法犯罪行为的认定
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是两个联系紧密而又相互区别的概念。违法行为指的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而犯罪行为则是危害社会的、触犯刑律的、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当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侵害了消费者合法的安全权益的行为多属于违法行为,除非当这种违法行为达到一定程度,达到构成刑法分则所顶的某一项罪名的构成要件时,就成了犯罪行为。对于一般违法行为,有关国家机关应追究经营者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对于犯罪行为,则由国家的公安机关、检查机关、审判机关追究经营者的刑事责任。
(2)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表现
现在社会有很多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安全权益的违法行为。其中主要表现方式有以下几种:
第一,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搀杂、搀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二,生产、销售假药、坏药。第三,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第四,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材、医用卫生材料,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第五,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以上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第六,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
上述以上行为中,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其中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的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卫生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生产销售劣质化妆品罪等犯罪行为。
2.人民法院切实保护消费者安全权益方面的职责
在我国人民法院在保护消费者合法安全权益方面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举足轻重的作用。按照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负责各类案件的审理工作,包括民事的、行政及刑事的。它是保证消费者诉讼权利得以实现,维护合法权益,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安全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工具。
(1)消费者安全权益争议的受理
当消费者安全权益争议包括因经营者违反约定义务而产生的违约责任纠纷和因经营者违反法定义务侵犯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权益的侵权纠纷两种消费者安全权益争议。也就是说当消费者的安全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选择司法救济方式解决消费者安全权益争议。而对消费者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的争议,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进行,既消费者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讼和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予以立案。
(2)人民法院会采取积极措施,方便消费者提讼
服务人民、保护人民、急人民之所急是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能。而且方便消费者提讼是人民法院实现其保护消费者合法安全权益各项措施的基本前提。社会中,一个普通的消费者为了自己安全权益怕打官司,最重要的原因是不方便,都会因为离法庭太远,为几个钱不值得来回奔波;举证困难,担心败诉,顾虑进程浪费时间和精力,造成了很多消费者当自己的安全权益受到侵犯时,往往放弃了自己的诉讼权利,放弃寻求法律保护的途径,能忍就忍,能让就让。而现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人民法院有义务采取措施,方便消费者的。这样就能使很多消费者在自己安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及时拿起法律武器来还击。
3.对已受理的消费者安全权益争议案件,人民法院会及时审理
所谓及时审理,是指人民法院会严格依照法定诉讼时间期限的要求,在受理案件后,应按时进行审理前准备,尽早开庭审理。此外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还可根据需要巡回审判,就地办案,这都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及时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消费者节省了时间。
在这里特别强调的是由于人民法院在解决消费者安全权益争议中具有最终的裁判权,在国家对消费者合法安全权益保护工作中享有极大的权威性。因此,本条的规定对于及时解决消费者安全权益争议,避免争议久拖不决而给消费者造成更大的损失和伤害,加强对损害消费者安全权益行为和现象的司法监督,保护广大消费者安全权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消费者安全权行政保护
在这里我要特别讲述一下各级人民政府和各个行政管理部门对消费者安全权益的保护。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安全权益的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而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安全权益保护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对其所属有关行政部门保护消费者合法安全权益的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及督促。2、各级人民政府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这就直接能说明了我国政府对保护消费者安全权益的重视程度和保护措施。而在人民政府内部因职能不同而有不同的职能管理部门,现在有很多保护消费者安全权益的行政管理部门,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技术监督机关、卫生监督机关、环境保护机关、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机关、各行业主管部门。这些机关通过自己的各种不同的职能来管理市场、约束市场,通过对市场的严格管理更好的保证市场上商品质量,防止一些假冒产品、不合格的卫生产品危害消费者的安全权益,而且会对给行业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来提高其对本行业的管理、监督人员的素质能更好的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权益。
四、结束语
总之,消费者安全权是关系到社会每一个人的权益,并随着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以及经济的发展、市场的繁荣会更加完善,对不法经营者侵害消费权益的惩罚将更加法制化、制度化,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将不断提高,维权途径将会更多,更高效,这些也将促进消费者安全权的得到更多保障,对维护社会经济秩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注释: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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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03-10-3109:06:41
现代意义上的营销,是一种比较容易使企业取得成功的经营思路,。是贯穿企业经营始终的一种机制,而不是某一部门的个别职能。非寿险营销模式,是适应非寿险行业特点和市场形势的销售体制范式,是以市场和客户为导向的经营机制形成后,非寿险销售机制的示范创新,是先进管理与技术融入的结果,具有产品销售的全盘策略和支持系统整合性的特征。
非寿险业存在着现有错误模式和观念的障碍,而要建立适应市场和自身发展的、融入市场机制的营销模式,需步出下述误区:一是营销理念误区。摒弃初级的、以生产和产品为中心的推销观念和对寿险营销模式的盲目追随。二是营销信息与调研系统误区。去除凭感性拓展业务习惯,充分利用科学有效的营销信息系统,实现保险企业目标最大化。三是市场定位与分销渠道误区。改变缺少对非寿险市场购买能力、倾向、心理和周期的行为分析状况,实现非寿险市场产品和营销模式的差异化。
保险市场对非寿险营销模式的影响
国外先进保险企业的营销模式冲击着国内非寿险业。
随着中国入世承诺的兑现,国外保险公司不仅在国内设立分支机构提供直销服务,还会利用保险中介或国际互联网等,打造新的销售模式,实施快捷有效销售。据美国独立保险人协会预测,今后10年,37%的个人保险产品和企业财产险的31%,将通过国际互联网完成。目前,一批有较强营销能力的保险主体,已经以先进营销模式逐鹿中国保险市场,招商信诺人寿保险公司宣布放弃人营销模式,采取利用合作伙伴招商银行的网点和电话、网络进行渠道营销;美国友邦北京分公司不聘有保险从业背景人员,重筑新的保险市场营销理念,都影响着转型期非寿险营销模式的构建。
保险市场主体的完善,打破沿袭多年的非寿险销售模式。
近年来保险市场主体长期缺位现象得到初步改变。一方面,在组织结构形式由国有、股份、合资外资和国控外资等日趋多元化形势下,需要创新出与之匹配的市场化营销模式另一方面,大量保险中介基于生存的压力,必然依托自身种种优势,竭力拼杀市场,迫使非寿险公司改变沿袭已久的靠层设机构、分片固守和增员展业的直销模式,在将来的市场博弈中,走与保险中介“竞合共赢”之路。据悉,2003年国内保险专业与经纪公司保费收入已近百亿元。
保险监管思路的变化,促使非寿险营销模式的市场化创新。
入世后我国保险监管将遵循市场取向和发展观,渐由管理监管向服务监管转变,偿付能力和市场监管并重。保监会陆续出台了向非寿险公司开放第三领域、放宽高管任职、车险航意险费率放开,和允许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机构、或设立营销服务部的方式开展业务,不仅使众多保险中介获得难得的业务空间和市场机遇,而且为非寿险公司实施多元化营销模式,提供了更为广泛的产品选择和市场环境,同时放宽保险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使业内外优秀人才气融入非寿险管理层,为非寿险营销模式的构建和创新,提供广泛的人力资源支撑。
股改上市后的非寿险龙头人保财险,借助国际市场的外力推进自身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产品、技术、管理和营销的升级,实现差异化经营与精细化管理,建立组织管理机制、员工配置机制、以客户和市场为中心的流程创新机制,使业务增长方式由要素驱动型向知识技术驱动型转变,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同时以业务流程和客户为主线,重组营销、承保、理赔和产品开发流程,设置个险和团险营销管理部,开展差异化营销管理,提升了营销技能。特别是近期又筹建了北京、上海、山东和广东四家保险经纪公司,进一步改革与活化营销机制,以效益为中心增加市场开掘深度,创造专业化的分工协作模式,真正走上股份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之路,对中国非寿险营销变革影响深远。
非寿险营销模式的发展均向
一、多元化趋向。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保险公司组织形式出现集团化和公开化特征。集团化后的非寿险公司,必然推进信息技术深层应用,重新定位保险企业主体功能,专注于产品开发管理的核心职能,诸如展业、承保、理赔等社会化和专业化的职能,将分交专业中介机构承担。非寿险公司经营核心化的趋向,将推进着我国非寿险市场营销模式的多元化。
二、差异化趋向。差异化是近年保险市场竞争的一大特点,车险改革已有充分体现,在2003年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保监会又放松了对保险条款和保险价格的管制,以后主要险种的条款和价格不再由保监会制定,而由各保险公司制定后报保监会备案,这将催生更多的差异化产品,产品的差异化必然为营销模式的差异化提供积极条件,可以预见,针对不同产品和不同的保险市场,定制相异的营销模式,将成为今后非寿险公司发展战略重点之一,单纯的费率竞争也将会逐渐转型为营销模式的竞争。
三、创新趋向。不同规模和不同发展阶段的非寿险公司,会有不同的营销模式。大型的全国性非寿险公司,会重新定位市场,改变无效益的庞大组织机构,剥离分支机构为专业网点,组建由总公司控股的专业经纪公司。新创的成长型公司,会选择并购多家不同特色、规模较大的专业公司,突破展业规模限制,迅速占领保险市场。以往保险超市的营销模式,也将分化出专卖店、特色点等新的灵活模式。营销模式将出现不断创新的发展趋向。
重组中国非寿险营销模式的路径
一、依发展趋向创新非寿险蕾销理念
营销发展历程,已经历了生产观念、推销观念、大众营销阶段,直至目前发达国家的“以关注个性化需求满足为特征的定制化阶段”。要实现非寿险业营销模式本土化创新与发展,与国际保险业接轨,经营者需要“机制未动、观念先行”,要有超前的营销战略思维,以未来的发展来关注现状的调整,建立现代非寿险业全新的“大营销理念”。一方面,新的非寿险营销理念,是从公司的整体系统创建“以客户需求的满足为核心、以企业的优质市场占有为目标、以多种营销策略的组合为手段”的大理念。另一方面,新的寿险营销理念,是一种战略的理念,是保持公司竞争力在市场上的唯一性、不可复制性和稀缺性地位的理念。只有建立此理念,才能迅速提升中国非寿险业的运行机制和战略思维,赶上国外先进保险企业步履。
二、按市场需求构筑非寿险营销框架
一是关于整体营销系统。按照新非寿险营销理念,作为融人公司运营机制的营销模式,要在整体经营和组织架构中渗透“新非寿险营销”思想,建立具有非寿险需求分析、市场细分、目标市场和市场定位的战略模式,具有产品、定价、分销、促销的策略模式,架构大营销模式。二是关于营销部职能规范。要建立含有市场调研、企业诊断、营销策划和决策咨询功用的营销部,在信息源链接下的采集、分析、决策和实施系统,引导经营决策以市场为导向进行。正如“世界上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一样,没有完美的、一成不变的规范模式,任何规范和模式都是在随着保险市场变化而变化的,都应建立在适应保险企业自身需求,能持续保持杨b竞争力和市场领先地位之上的。适合的模式才是最好的。
满足非寿险消费者尚未满足的需求,梯度开发非寿险企业的市场机会,需要充分利用企业自身资源,准确把握非寿险公司自身的营销手段,不断创新与改进适应市场和产品的营销渠道。目前主要的非寿险营销渠道有:l、直销改进型,在调整产品结构过程中通过提升服务质量和内容,进一步优化现有直销队伍,实现销售效益最大化,2、中介拓展型,以保险经纪人和专业为依托,战略拓展效益性业务:3、银保合作型,借助寿险业银保范例,打造非寿险业的银保合作模式;4、销售型,发挥行业优势,开展兼业保险,优势互补拓展业务空间,5、网络保险型,利用网络资源,开发非寿险网络投保系统,在互联网上建立公司网站、保险超市和风险交易市场等平台;6、电话投保型,创建类似人保财险95518专线服务电话,提供上门投保服务和全方位后续服务保障体系:7、媒介广告型,在电视时代的中国,媒介的消费导引作用十分明显,充分利用媒体进行产品推介和企业形象宣传,将是日益重要的非寿险营销渠道之一。
这主要表现在:第一,对于一个单位进行电费检查之后,没有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期限的限定以及复查跟踪;第二,对于普遍存在的问题,没有“举一反三”,没有要求其他部门单位进行相应的管理;第三,考核制度不完善,没有对电力企业工作中的个人业绩和单位业绩进行考评,惩戒性不大,甚至没有。
2管理绩效评价体系
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绩效评价指标,是进行电费信用风险管理的基础。新形势下,要先建立完善的指标体系,需要从电网运用实际情况以及电费信用风险实际开始入手分析,真正体现使用价值与管理价值,正确、及时、动态地反映电费风险管理水平。这一指标体系需要遵守两方面的规则:(1)指标效度,也就是指标的有效性,指的是指标概念与反映内容的一致性;(2)指标信度,也就是指标的可靠性,指的是多次重复观测指标结果的一致性。绩效评价体系包括多个方面的内容,比如说,平均收款率、按期收款率以及逾期账款等内容。具体分析如下:(1)按期收款率:指的是在电费周期阶段内的电费回收效率,(2)平均收款天数:指的是从电费开始记账第一天到客户实际缴纳电费的时间。比值越小,电费收取速度就越快,用公式表示:。Ri为电费记账日期;Pi为客户实际缴费日期;n为客户数;(3)平均收款期。指的是从取得电费应收权利到实际电费收回时间。比值越小,账款流通速度就越快。平均收款期,集中反映了信用风险管理的实际效率,也是现阶段,电力企业最常用的指标之一。(4)平均欠款时间。表示截止缴费日期到客户实际缴纳电费日期。比值越小,客户欠款时间就越短。
3管理绩效评价方式
3.1选择评价方式现阶段,通常选择的绩效评价方式有多目标规划法、综合指数法以及核心指标法。核心指标法比较容易操作、简便,但是无法有效全面地衡量风险管理绩效。综合指数法对于各个指标体系评价比较全面,但是,在权重选择方面具有一定的随意性与主观性,缺乏科学性。与此同时,在确定某项指标时,通过采用多目标规划的方式,带有强烈的主观主义色彩。在本文研究中,提出了智能权重方式来确定指标体系的方式,在积极引入矩形评价体系的基础上,积极采用智能综合评价方式,对于电费信用风险进行全面的绩效管理。
3.2积极构造模糊的评价矩阵假设有n个评价指标,构成了m个指标样本{x(i,j)\i=1,2n;j=1,2,m},每一个(i,j)的x值均是非负数。要想更好地确定评价指标的相对模糊矩阵,进而消除量纲效应,进一步提高建模的可比性与通用性,需要对{x(i,j)}进行标准处理。3.3绩效评价模型把U={u1,u2,u3um}定位为m个不同等级,例如,可以将U定义为{较差,差,普通,好,很好}等级。将评价指标的权重值wi与相对隶属度值r(i,j)累加,可得模糊智能综合评价指标值z(j)。
4结语
国内生产总值的支出构成分为总消费、总投资和净出口。总消费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20年,尤其是海南建省十年来,经济取得相当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获得巨大提高。见表2-1。
资料来源:《海南统计年鉴》,1998年
以1988年为分界线,前后两个十年。1978─1988年,总消费占GDP(代表国内生产总值,下同)比重为60─86%,(个别年份稍低)。在较低水平经济总量情况下,较高水平的消费率必然是较低的储蓄率,总投资处于有限的低水平规模,经济发展处于一种滞缓状态。1988─1997年,消费率为41─59%,储蓄率得到大幅度提高,总投资规模迅速膨胀,经济取得迅猛发展。但是,消费率下降的滞后结果是,经济的发展出现了严重的需求不足。海南经济的高速度是以牺牲消费为代价的,同时,低收入低消费模式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因此,消费水平没有获得与经济增长的同步增长,海南经济增长的机会成本高昂,经济发展质量不高。与全国平均水平和世界水平相比,海南消费水平低下。九十年代以来,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统计,世界平均消费水平为78─79%,全国平均消费水平为58─60%,海南仅为41─55%,见表2-2
总消费又细分为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从上面资料看,建省前政府消费仅占总消费的5─10%,建省后快速上升到20%以上(仅有两年低于20%)。与居民消费和总消费相比,政府支出增长速度是最快的。
2、消费模型
消费,从实物形态看,表现为商品和劳务;从货币形态看,来源于可支配的实际收入。消费水平的高低主要决定于一国国民个人可支配收入的高低。所谓个人可支配收入是指个人在一年中得到的可以自由支配的收入总和。个人可支配收入是GDP的一部分,受投资、税赋和政府转移支付等因素影响。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个人可支配收入决定于GDP的大小和GDP转移为个人收入的多少即收入分配政策。
设个人可支配收入为Yd,GDP为Y,假定个人可支配收入在GDP中所占比重为b,我们称b为GDP的个人分配系数。这样就得到:
Yd=b*Y(2.1)
再假定个人消费C是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函数,由此得到:
C=a+c*Yd(2.2)
C=a+b*c*Y(2.3)
这样,我们就建立了具有一般意义的消费模型,即式(2.3)。其中,a是自发性消费,为常量,表明一个基本的消费水平;c为边际消费倾向,它是消费增量同个人可支配收入增量的比例,即
c=DC/DYd=DC/(b*DY)=1/b*DC/DY(2.4)
从消费模型可以看出,在边际消费倾向c一定条件下,消费水平取决于两个因素:即GDP的个人分配系数b和GDP。
在GDP既定条件下,个人分配系数b决定了消费总量和消费水平。b是政策参数,是收入分配政策的反映。研究表明,b波动区间的上限,也就是消费的最大限度,受预期投资影响。预期投资决定了预期的收入,所以b受到预期收入影响。因此,消费不但取决于即期可支配收入,也受预期收入影响。
利用消费模型,我们来进一步分析海南经济中消费的特点及消费与收入的关系特征,见表2-3。
第一、以量入为出的低消费为主要特征。
1990─1997年,消费中量入为出观念占主导地位,消费水平低下,且增长缓慢。同期人均GDP增长了2.6倍,人均消费增长1.9倍,其中农业人均消费增长1.6倍,非农业人均消费增长2.1倍。消费水平提高远远落后于经济增长速度,并且消费水平的城乡差距扩大,1990年城乡消费水平比为2.1:1,1997年扩大到2.5:1。
第二、收入水平提高落后于经济增长水平。
1990─1997年,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9倍,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2.1倍,农村人均纯收入增长2.1倍,明显落后于经济增长。低收入是现行的收入分配政策的主导思想。低收入必然带来低消费,由此引发的需求不足成为经济增长缓慢的主要因素,无疑制约了经济发展后劲,给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严重的不利影响。
第三、非工资性收入和非货币化消费现象严重。海南经济表现为低收入低消费的特征同时,还表现为高储蓄。1990─1997年,人均储蓄增长5.3倍,超过了经济增长和收入增长速度。不协调的高储蓄表明,?居民的非工资性收入即灰色收入相当高,甚至超过工资收入,成为主要收入来源之一。社会团体的小金库和地下经济是灰色收入的来源。地下经济有多大?占GDP份额有多少?尚难估算,也不列入GDP。但是,如果地下经济超过一定份额,将使GDP核算和经济增长测算低于实际水平。地下经济失控无疑将破坏经济肌体的健康,干扰正常的经济秩序。-非货币消费即实物消费现象不容忽视。公有住房、医疗保健等实物分配曾一度是主要消费形式,目前这些制度改革没有全部结束,尚有遗留问题,新的货币化分配机制也没有完全建立健全,计划经济下的实物消费情结和惯性仍在发生作用,实物或变相实物消费仍大量存在,这些因素影响着消费领域的货币化程度。小金库禁而不绝、政府支出快速增长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见图2-1。
图2-1人均收入、储蓄、消费曲线
三、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1、消费贡献率与投资贡献率
经济增长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它受许多因素影响,例如,消费、投资、国际贸易、劳动力、科技进步、经济体制以及政府政策等等。对于投资、劳动力生产要素研究已取得相当多成果,但是,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作用研究,仍有许多空白。近两年,需求不足的负面影响越来越明显,需求不足业已成为经济增长缓慢的主要原因。在基础设施薄弱,生产要素瓶颈作用显著的情况下,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比较明显,扩大投资成为主要的手段。随着经济总量扩张、基础设施完善,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边际效益逐渐降低,拉动作用逐渐减弱,这时,消费拉动作用会明显增强,并成为刺激经济增长的一个主要因素。贡献率是我们研究消费和投资拉动作用所采用的一个指标。消费贡献率是指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即在GDP增长中消费因素所占的比重。投资贡献率是指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即在GDP增长中投资因素所占的比重。表3-1为海南1988─1997年消费、投资贡献率。
关于净出口。净出口在海南经济总量中一直占较小比重,近年受贸易政策影响,比重下降。所以净出口对海南经济增长影响较小,这里暂不述及。
2、贡献率分析
在海南经济增长中,消费贡献率一直处于较低水平状态,投资贡献率始终保持较高水平。重投资、轻消费,形成海南经济的特殊格局,成为经济结构中的突出矛盾。1988─1997年,消费贡献率为41─57%,全国平均水平为56─63%,低6─15百分点;投资贡献率为59─41%,全国平均水平为43─34%,高7─16个百分点。
从投资方面看,建省初期,面对比较薄弱的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要素诸如电力、能源、交通、原材料等瓶颈制约,我们不得不拿出大量资金搞建设,采取高投资政策,依靠扩大投资规模,来完成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实力扩张。投资拉动作用十分明显,经济获得迅速增长。由此可见,海南经济走的是一条粗放型的外延式的增长道路。随着经济总量扩张,基础设施和发展要素不断完善,投资对经济增长影响开始减弱。尤其是十年来,在开发建设中出现的低水平、小而全、大而全项目的重复建设问题非常突出。所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边际效益逐渐减弱,投资向最终消费的转化越来越低,投资拉动作用明显下降。近两年,虽然我们采取了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基础设施投资规模,但是,效果不很明显。因此在经济增长问题上,扩大投资规模只能是权宜之计,而且在宏观投资政策上,我们要一手抓“规模控制”,一手还要抓“结构引导”。
从消费角度看,消费贡献率低于57%,1994年达到谷底水平41%,一直处于较低水平,消费对经济增长拉动作用始终没有真正发挥出来。在投资边际效益下降情况下,消费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得到加强。但是,海南经济需求不足始终没有得到解决,形成了即使在高投资政策下仍然没有高产出,经济增长持续缓慢。与全国平均水平和世界平均水平相比,海南经济消费贡献率相差10─20个百分点。这个差距就是我们刺激消费需求,开拓国内市场,扩大内需的政策空间。如果消费贡献率每年增长一个百分点,那么,再过十年,海南经济增长水平和质量,就可以居于全国领先水平;再过二十年,将达到发达国家经济水平。
四、海南经济中需求不足的因素分析
综上所述,收入水平,预期收入是消费的主要来源,起着决定性作用,我们称其为内部影响因素。消费习惯、产品质量、品种、价格以及服务,影响着消费选择,可以称其为外部影响因素。海南经济中需求不足,既有内部因素的原因,也有外部因素的原因。总消费包括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政府消费主要受政策影响且较难定量,前面已略有分析,在此不再赘言。下面仅从居民消费方面说明需求不足的原因。
1、收入分配政策改革滞后是造成需求不足的主要原因。
1990─1997年,人均GDP增长2.6倍,职工平均工资仅增长1.9倍,农民纯收入仅增2.1倍。进入九十年代,海南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得以较快提高,消费水平取得明显增长。但是,相对于经济增长水平,收入增长比较缓慢,消费水平没有得到经济增长的全部合理转化成果。在经济增长中,有相当的份额是我们牺牲掉的收入和消费增长的部分。从消费模型看,在既定GDP条件下,可支配收入高低取决于收入分配系数的大小。收入分配系数是政府收入分配政策的反映。高投资政策,必然是低收入分配政策,也必然带来低消费,造成需求不足。低收入分配政策同时也是非工资性收入膨胀和非货币化消费增加的根源。
2、价格机制改革快于收入机制改革影响消费需求增长。
我们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开放,许多改革措施往往是以价格调整为契机的。价格机制成为政府和居民关注的焦点。尤其是推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后,由于认识上的误区,以及市场流通领域利益驱动和立法力度不够等原因,国内市场商品价格比较混乱,曾一度失控。在与国际市场接轨问题上,盲目追逐价格平行而忽视了产品品种、质量等非价格因素,也忽视了居民的收入水平和购买能力。在利益驱动下,国内市场上的粮、糖、棉、钢材、汽车、家用电器、服装、航空客票、标准住宿费、电影票、公园门票、美容美发等价格,基本接近国际市场价格水平,有的甚至高于国际市场价格。然而,我们的收入水平与其他国家相比,相距甚远,我们的购买力远远落后于其他国家。从收入分配看,工薪阶层占绝大多数,私有经济业主仅占极小份额。所以工薪阶层是我们的消费主体。由于工资收入增长缓慢,名目繁多的“补贴”等非工资性收入仍是大多数居民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从而形成低收入与高价格这一突出矛盾,使得居民的消费需求得不到充分满足,居民消费处于抑制状态,从而造成消费市场低迷,有效需求不足。
3、经济周期性波动,预期收入下降是目前影响需求不足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
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政府实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例如,住房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教育体制改革、退休制度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这些制度改革措施一方面影响着居民的消费支出,另一方面影响到人们的思想和心理态势,因为人们原有的计划经济的思想惰性和情结在相当的范围和程度上存在着。加上近几年经济周期性波动影响,使人们对经济的预期不明确,对收入的预期下降。这些因素使人们少支出多储蓄,以备将来不时之需。在诸多改革措施中,收入分配机制改革仍然未提到议事日程,露出庐山真面目,同时又要面对下岗分流、子女教育费上涨等支出增加压力。因此,人们只能精打细算,以积极节流被动开源方式来抵御收入预期的下降。
4、消费模式不利于需求不足状态改变。
海南经济发展的滞缓期比全国多十年。建省后,进入九十年代,海南经济才开始真正的开发建设。农业,是海南经济的主要基础产业,在产业结构中占有支配地位。所以,由于长期经济滞缓和文化背景因素影响,海南经济的消费习惯根深蒂固,消费模式表现为传统社会中的低收入低消费,量入为出的特征。在改革开放中,海南经济获得了长足发展,发生了巨大变化,然而,消费习惯、消费模式没有多大变化。
十年来,储蓄率不断上升,1992年超过60%。随着收入增加,消费未得到较快增长,储蓄却大幅上涨,说明人们增加的收入不是用来扩大消费而是进行储蓄。高储蓄率可以为经济发展提供资金,在经济起步发展阶段是非常必要的。但是随着经济总量扩大,高储蓄将影响消费率的提高,对经济增长产生负面影响。在经济波动发生时,人们在经济预期不明确的情况下,必然采取多储蓄,而不是多消费。近两年的经济实践表明,在扩大内需问题上,高储蓄率是一大障碍,虽然央行连续七次大幅度减息,但统计资料显示,储蓄有增无减,国民储蓄热情依然高涨。所以在目前形势下,单一的降息货币政策也难以取得预期效果。高储蓄就意味着低消费,它们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生活上的节约简朴,就微观而言,是一种文化美德,但就宏观而言是有害无益的,是不经济的。它往往成为低收入低消费的一个合理支点和借口。在现实经济活动中,伴随着生活上的节约,是生产上的大量浪费和重复建设,是资源、能源、原材料和人才的大量浪费。在资源稀缺和经济产出成果有限的条件下,这无疑是两把杀手锏,使消费水平难以提高。因此,在扩大内需问题上,不但要一手抓鼓励消费,一手还要抓生产环节中的浪费,要珍惜稀缺的资源。
5、影响需求不足的其他因素
第一、投资结构不合理和投资效益低下,不利于收入增长,不利于消费增加。我国财政政策比较单一,主要以投资为首选手段来进行宏观调控,当经济过热时就严格压缩投资,在经济低迷时就大量追加投资。这种政策的结果是,重复建设、盲目建设、低水平低效益项目十分严重。投资结构不合理和建设项目效益差,造成企业普遍严重亏损,甚至有许多项目一开工就亏损。投资严重浪费,生产能力相对过剩,企业低效,从而造成职工下岗人数增加,收入增长缓慢。我们可以算一笔帐:1997年,以全国平均水平为标准,通过扣除GDP的投资额,来调整海南消费率上升5%达到60%,那么5%的GDP就是20个亿,(1997年GDP为408个亿),相当于海南当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12%;如果以世界水平为标准,那么,就要扣除GDP的23%即94个亿的投资额,相当于海南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56%。这部分就是由于消费与投资结构不合理和投资效益低下形成的。
第二、商品和服务不能满足消费需求。居民消费依靠对市场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效用选择来实现的。国内市场上,中、低档商品占主体,高档较少,与国际市场相比,质量存在明显差距。高、中、低档商品分类,不应当仅仅是价格差别,更重要的应该是质量和服务的区别。居民对进口商品的热衷就是对国内市场不能满足消费需求的一个规避。商品价高质差,假冒伪劣现象猖蹶,欺诈消费者现象屡屡发生,这无疑严重地打击了消费者的信心,抑制了购买力的顺利实现。同时,产品品种、结构单一,也构成对消费的消极影响。有关资料显示,美国市场销售产品超过40万种,而我国市场只有10万多种,而且在工艺、质量、技术含量方面存在明显差距。
五、扩大内需的政策措施
以需求不足为特征的海南经济的缓慢增长,已经引起有识之士的普遍关注。国家在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同时,也把扩大内需做为宏观调控手段,来促进经济的增长。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海南应以此为契机,积极拓展消费市场,刺激消费需求,及时制订有效的政策措施来解决长期困扰经济增长的需求不足问题。如果需求不足长期存在,在投资手段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的情况下,就可能产生通货紧缩。目前经济运行中的通货紧缩问题应引起我们的警惕。因为通货紧缩将吞噬海南经济十年来取得的成果,带来经济的严重倒退。如何拓展消费市场?如何刺激消费需求?如何克服和避免经济增长中可能出现的需求不足问题?我们认为,首先应该将提高消费率、降低投资率作为制订经济政策的基本出发点和长期发展战略。虽然需求不足就表现为消费率的低下,消费率提高意味着需求不足的改善,但是,在解决需求不足问题上,首先应该注重消费率的提高。因为海南经济发展实践表明,由于过度地强调了投资的作用,忽视了消费的影响作用,造成海南经济出现高投资率、低消费率的发展格局,投资与消费二者比例关系不协调,影响了海南经济增长的持续性和增长质量。应当承认,这是由于我们认识上的误区和政策引导上的失误造成的。为此,要尽快调整二者比例关系,改变原有格局,提高消费率,降低投资率,达到经济良性循环。提高消费率并不是消极的压缩投资,以经济增长为代价换取消费的增加,而是积极地扩大消费,使消费增长快于投资增长,在经济适度增长条件下消费与投资的比例关系协调发展。同时,注重经济运行的平稳性和政策的连续性,克服和避免经济周期性波动所造成的危害;注意防范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差距扩大,出现社会两级分化,要“效率”与“公平”并重,利用宏观调控手段,逐步实现最大程度的社会公平,保证经济发展所要求的安定的社会大环境。在政策操作上,具体地应采取以下措施:
1、加快收入分配机制改革,尽快制订出台改革方案。
提高国内生产总值的个人分配系数,也就是加大经济发展成果向个人倾斜力度,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从而增加有效需求;将工资制度改革提到议事日程,尽快提高政府公务员和国有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将住房、医疗、社会保险和子女教育等项费用计入工资,消除现存工资制度中的各种补贴和分配中的实物消费形式,实现货币化分配。建立起明确的工资增长机制,完善各项福利制度改革,实现职工福利的市场化和社会化管理。同时,尽快完善其他各项经济体制改革,减少由此带来的经济周期性波动和人们对经济预期的不明确,提高未来收入的预期。
2、适当提高粮食收购价格,切实减轻农民负担,逐步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农业是海南经济的基础性支柱产业,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四分之三,所以农村消费市场发展前景广阔。十年来,农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增长缓慢,城乡差距扩大。但是,农民的边际消费倾向较高,所以要逐步增加农民收入,从而启动农村消费市场。增加农民收入的具体措施包括:?适当提高粮食收购价格。粮食是农业的主要产品,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并且粮食价格仍有上调的空间,所以要提高粮食价格,保证农民主要收入来源,维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解决瓜菜水果保鲜、运输和销售环节矛盾。瓜菜水果已成为农业的一项重要收入,但是保鲜技术缺乏、运输和销售难的问题比较普遍,要加强“绿色通道”软、硬件建设,保证产销顺利实现;?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取消各种不合理摊派,实现以税代费,在目前情况下,对农民实行税率优惠政策;精减乡村干部,降低农民负担干部的系数。资料表明,农民收入中除去消费,并未全部转化为农业投资,有相当一部分被各种不合理摊派吞掉,这无疑提高了农业生产成本,增加了农民负担,也打击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ˉ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就地消化农村剩余劳动力,谋求优质高效农业。农村的经济发展要素瓶颈作用十分明显,劳动力大量剩余。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经济发展步伐,就地消化剩余劳动力,是必由之路,同时推广科学技术,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从而达到增加农民收入,增加农民有效需求的目的。
3、增加城镇低收入阶层的收入,缩小收入水平差距。及时足额发放下岗职工生活补贴和失业救济金,健全社会保险机制,这是刺激消费的需要,也是社会和经济稳定发展的需要。开征利息税,单一的减息政策未能获得实效,同时配以积极的财政税收调节政策,进行收入再分配,使收入向贫困居民转移。储蓄率居高不下,消费需求低迷不振,是开征利息税的有利时机。通过利息税,不但可以增加财政收入,实现收入再分配,还可以达到缩小城镇收入水平差距,从而增加有效需求。
4、加快消费观念转变和消费模式升级。
需求不足与量入为出的消费习惯有密切关系。在刺激消费需求上,要注重消费观念的转变,从政策上引导居民形成正确的消费观念,将消费提到与储蓄对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高度去认识,转变传统的量入为出的低消费习惯,培养人们形成积极的适度消费观念。同时大力开展消费信贷,改变消费信贷落后局面,建立健全个人信用制度。积极推广以住房、汽车等高档耐用消费品为主的信贷形式,方式可以多样,方法应更加灵活。大力支持收入稳定的消费者进行提前消费。
5、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对于严重过剩项目,坚决实行“关、停、并、转”,并严格禁止上新的项目,对于已近饱和的项目,要严格限制新项目开工,对投资实行严格的管理责任制,克服投资决策中的,杜绝新的重复和浪费。增加产品品种,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活动,加大消费市场执法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六、结束语
近两年,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增长率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消费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本文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对海南经济中的消费问题以及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进行了探讨,对长期困扰着海南经济增长的需求不足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解决的政策措施。对于目前的经济问题,我们认为既有总量问题,也存在结构失衡问题。在扩大内需、解决需求不足的同时,还要进行结构调整,这样才能解决深层次的经济矛盾,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在研究工作中,我们强烈地感觉到经济增长速度不仅仅是一个统计数字,它还应具有更加生动和丰富的内涵,应当是经济质量和成果的综合反映。发展与增长,是两个本质意义不同的经济指标,发展反映了经济的数量,增长应当是经济质量的反映。所以,我们对经济增长的关注,主要是对经济质量和成果的关注。对消费问题的研究,我们也是以经济增长质量为出发点的。如果单纯地追求经济增长速度的高低,那么,势必就掉入了统计数字的泥潭,做出的分析和研究会变成枯燥而毫无价值的数字游戏。经济发展的数量仅仅是一种手段,经济增长的质量才是我们追求的目标。1998年中国经济达到7.8%的增长速度,而美国和世界平均增长速度不过1—2%,但是,经济增长质量和成果,是不能同日而语的。由此,我们认为,经济增长是经济质量的提高,应当包含环境保护、住房条件、教育水平、人均收入水平、人均消费水平、平均预期寿命、科技含量等等概念内容,这就是我们的增长观。
参考文献
蒋学模主编,《社会主义宏观经济学》,浙江人民出版社,1990。
关键词:地域;购买力差异;消费市场开发
农村购买力是中国消费市场的一支重要力量,然而在我国宏观经济政策中却重视不够,严重影响了以启动经济为目标的宏观经济政策的效果。启动经济必须重视农村消费市场,启动农村消费市场必须提高农村购买力。
一、地域购买力差异
购买力是人们支付货币购买商品或劳务的能力,或者说在一定时期内用于购买商品的货币总额。它是消费者能对公司施压降低其产品及服务价格的能力,同时也反映该时期全社会市场容量的大小。一切不通过货币结算的实物收支和不是用来购买商品和劳务的货币支出,如归还借款、交纳税金、党费、工会会费等,均不属于社会商品购买力范围。要形成购买力须具备三个基本要素:一是品牌产品的特点及优势;二是消费者需求及承受力;三是品牌产品对于消费者需求的满足程度。众所周知,消费者的购买力与其经济承受力是分不开的。考察消费者的经济承受力主要看他们的收入以及消费者为各项改革和物价上涨的付出。由于收入差距的存在,购买力也存在地域差异。这种地域购买力的差异性表现在:一是地区间购买力的差异。东部地区农村居民家庭对彩电、洗衣机、电冰箱、摩托车需求量与20世纪80年代末相比呈明显上升趋势,录像机、空调、组合音响已进入部分率先富裕的家庭;中部地区农村居民对彩电、洗衣机、电冰箱等较高档次的耐用消费品的需求潜力巨大;西部地区农村居民对耐用消费品的需求将进入数量增长型扩张阶段。因此,在需求的质和量方面都表现出较大的差异。二是地区间消费环境的差异,除基础设施状况不同外,更主要表现在我国是一个多地貌的国家,平原、山区、丘陵、高原、草地、沙漠,江、河、湖、海,不同地形的地区居民即便对同一产品的需求也会有所不同。三是同一地区内不同农户之间的购买力差异。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加大,一部分先富裕起来的农民与尚处于温饱阶段的农民在需求上自是不可同日而语。导致地域购买力差异的因素主要有:文化差异、社会差异、群体差异和经济差异。
二、农村消费市场需求的主要特点
与城市不同,我国农村市场基本上还处在比较典型的功能性需求阶段,即比较强调产品的实际使用价值和物质利益,而不太注重产品的附加价值和精神享受。从调查的情况看,农民对产品的要求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一是价廉。在保障产品基本功能的前提下,价格越低越好。基本功能相同的产品,农民几乎无一例外地选择低价产品。二是实用。强调产品的使用功能,并适应农村的消费环境,而对产品形式需求要求不高。如,目前家电产业纷纷推出的纯平彩电系列,比一般的平面直角显像管彩电的价格提高了将近1/3,这对于广大农民用户来说,仅仅只是外观上的不同,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区别。因此,农民往往会选择平面直角彩电。三是简便。与价格低廉相适应,要求产品实现其基本功能,而不需过多的奢侈功能。同样以彩电为例,基本只要图像和声音清晰就可,而丽音系统、画中画、超重低音、环绕立体音等功能则可以省略。再如农村使用的固定电话,要求按键简便、数字清晰、通话无干扰等基本功能,而不需来电显示、通话计时、按键多色背景灯等较多功能。简便的另一个要求是操作简单,使用方便,易学易修,越复杂的产品在农村越不受欢迎。四是牢固。农村的消费环境复杂,要求产品有很强的适应性和可靠性,如电器要能适应低压或电压不稳,交通工具要能适应不同的地形和天气等。同时,要求产品有较长的使用周期、耐用抗损。当然,使用牢固并不等于注重丑陋,爱美是每个人的追求,但如果两者发生矛盾,则宁愿选择前者。
同时,农村消费市场需求有明显的层次性:一是农村与城市消费时间上的差距,如一些在城市已趋饱和的家电产品在农村才刚刚进入消费高峰期。据有关专家分析,我国农村与城市之间的消费差距约十年,也就是说城市市场十年前消费的主力商品将会是农村市场十年后消费的主力商品,这是一个大致的规律。二是沿海、中部与西部地区消费的梯度性,即产品消费基本有从沿海到中部再到西部逐步辐射的趋势。三是农民消费结构的层次性,在重要商品需求方面,农民选购的先后次序大致为:首先是生产需要,如化肥、农药、种子、饲料、农用薄膜、农用机具等;其次是建房需要,如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等;然后才是考虑耐用消费品等方面的需要。
据国内贸易局调研组针对12省、市、区农村进行的调研结果显示,近两年内,农村家电市场消费仍将是一种稳定增长态势,但不会出现对某些商品集中热销的现象,预计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8%左右。以下几类商品将成为农村市场消费的重点。一是建筑材料。建房是农民毕生的追求,只有建房的需求满足后,才会转向其他日用品及耐用品。二是农机农资。国家关于土地承包50年不变的政策,无疑给广大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丸,其投资热情增高。农用运输车、拖拉机、喷灌设备、高效肥料、良种、农药、温室设备材料和技术等将成为消费重点。三是耐用消费品。经济发展快的农村地区,已开始进入中低档耐用品普及更换期,有些农户一旦有了购买能力,开始讲究“一步到位”。电风扇、电饭煲、燃气具、热水器(太阳能)、中档家具、彩电、冰箱、洗衣机、电话、音响设备、摩托车将是农村消费重点。四是方便食品。农村生活消费商品化趋势将明显加快,食品半成品、方便面、火腿肠、大众糕点、饮料也将步入农村市场。
此外,要开发农村消费市场,不仅要着眼于农民购买力、农村市场需求,还要研究和了解农民消费心理,即弄清农民的消费习惯、心理偏好及审美情趣。中国农民不太注重形式,讲求东西实在。在数量与质量之间,明显更看重数量。可这并不是说企业可以放弃产品质量,去注重外在的“花哨”,而是更多的追求产品内涵。此外,中华民族传统的克勤克俭生活习惯牢牢扎根于农民消费者身上。调查显示,家电产品在农村市场销售的主要障碍不是经济原因,而是农民的消费观念与新一代家电产品以提高生活品质为诉求的理念不协调。因此,企业在开拓农村家电市场的同时,要向农民消费者灌输一些新的消费理念,应当着手强调产品的必需性,诉求的重点是让农民消费者觉得这种产品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而不是强调“提高生活品质”、“豪华”、“时尚”等对农村消费者来说比较空洞的概念。同时,在审美情趣上,农村与城市也有很大的不同,如在色彩上农民比较偏爱深色,尤其是红色,在名称上比较讲究吉祥等。另外,农民对耐用消费品的消费多集中春季,而结婚多集中在冬季和春季。只有了解农民的这些消费习惯和消费心理,我们才能有效确定自己的目标市场,从而制订出可行的推广和行销策略。
三、提高农村购买力。大力开启农村消费市场
(一)大力促进农民购买力的提高
近年来,农产品“卖难”问题比较突出,农产品流通环节不畅,少数地方存在对粮食、棉花、烤烟等农产品收购压级压价及生猪定点宰割变相克扣农民等不合理因素,阻碍了农产品合理流动,致使农产品价格大幅度下降,农民增产难增收,进而导致农民消费能力弱化。因此,对于农民来说,卖比买更重要,只有把产品卖出去,手中有了钱才谈得上消费,这就要求我们在开拓农村市场时,不仅要提供适销对路、深受农民欢迎的家电产品,解决农民的“买难”问题,还要解决好农民的“卖难”问题,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购买力,这才是开拓农村市场的关键所在。如,沈阳中心大厦曾经开展的“粮食换彩电”活动就取得很好的效果,农民用余粮换回了急需的彩电,商场销售了积压的彩电,取得了双赢的效果。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协同创新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ki.16723198.2016.19.033
1河南省陶瓷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述
河南省拥有丰富的文化资源,陶瓷艺术是中原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国务院批准的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陶瓷艺术占有非常显著的比例。
1.1汝瓷烧制技艺
2011年5月23日,汝瓷烧制技艺经国务院批准,被列入第三批“非遗”名录。汝瓷造型简约大方、釉色犹如“雨过天晴云”,以玛瑙入釉,色泽独特,器物表面呈蝉翼纹开片状。
1.2唐三彩
唐三彩是古代陶瓷烧制珍品,以黄、白、绿为基本釉色,后来人们习惯地把这类陶器称为“唐三彩”。唐三彩诞生至今已有1300多年的历史。陶器多采用刻画、堆贴等形式的装饰手法,器物线条粗犷有力,形态饱满、夸张。
1.3北宋官瓷烧制技艺
北宋官瓷的造型多仿青铜器型,风格多追求皇宫的华贵和大气、古朴庄重、雍容典雅,不同于民窑陶瓷艺术风格。改革开放后,开封市北宋官瓷研究所自1980年起,历经30余年的不断探索和研究,取得令人欣喜的成就。
1.4钧瓷烧制技艺
钧瓷始于唐,盛于宋,为中国宋代五大名瓷之一。“入窑一色,出窑万彩”是钧瓷典型的特点,其釉色奇幻万彩,意境悠远,绝世无双。
2省内高校在陶瓷“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陶瓷“非遗”项目学术研究与保护脱离
省内高校大部分理论研究成果未能形成科学的、系统的理论指导体系,不能有效地与“非遗”保护与传承等应用型工作结合,导致理论与实践脱节,学术应用价值不能得到真正发挥。
2.2陶瓷非物质文化遗产“土壤”流失严重
如今,随着中原经济不断快速发展,文化产业市场化,新兴文化和外来文化的冲击,导致民众的文化消费方式多样化,消费人群年轻化,从而使传统陶瓷非物质文化渐遭冷落。那些“非遗”传承人老年化严重,年轻合适的接班人凤毛麟角,多数不愿继承老一辈的文化遗产,久而久之,陶瓷非物质文化遗产群众基础就会慢慢耗尽,从而遭受灭顶之灾。
2.3高学历“非遗”传承人才培养环节薄弱
针对性地面向中原地区陶瓷“非遗”传承人才的培养意识淡薄,人才输出不能充分满足中原地区“非遗”项目对高学历传承人才的迫切需求。
3省内高校保护与传承陶瓷“非遗”的主要任务
(1)继续加大对陶瓷“非遗”项目研究的投入并保障研究成果的应用性。高校应鼓励师生积极研究陶瓷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努力探索多种保护渠道和方式。例如有陶瓷艺术教育基础的高校通过增设陶瓷“非遗”基金项目等。
(2)建立健全陶瓷“非遗”项目研究成果的归档与应用体制。高校有责任和义务对所在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科学研究、有效保护、合理立档、积极宣传。
(3)努力培养高学历高素质的“非遗”后备传承人。高素质的“非遗”传承人是陶瓷“非遗”能否继续存在和发展的关键。郑州轻工业学院、许昌学院都根据地区特色科学调研,针对性的开设地区性特色陶瓷“非遗”相关的课程甚至专业,平顶山学院更是在2015年底成立陶瓷学院,大力推动陶瓷艺术的发展,培养出一批批优秀的陶瓷专业人才。
4协同创新是时代对高校“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2012年3月,教育部与财政部联合颁布了《关于实施“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明确提出了高校要充分发挥多学科、多功能的自身优势……构建协同创新的新模式和新机制,形成有利于协同创新的文化氛围,进一步将“协同创新”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高校与“非遗”传承人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应协同配合、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只有协同创新才是未来陶瓷“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的有效途径,也是快速适应时展的新要求。
5结语
河南省高校在陶瓷“非遗”继承与保护中发挥自身科研工作优势,联合其他部门,突破体制限制、创新模式,培育陶瓷“非遗”新的发展空间,培养具有奉献精神和热爱民族文化的创新性传承人才。相信经过河南省内高校的不断努力建设,与校外各单位的协同创新,河南省陶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会取得长足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