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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少年法制教育在社会层面上与法律层面上均有其价值所在:
(一)法制教育内容倾向于社会化
美国的少年法制教育的社会理念较强,在对于少年自身的发展上,要求其与社会的整体政治趋势相符合,以政治的最终目的为指导,深入到法律所限定下的生活的各个角度中,将基础教育作为其根本,进行全面的普及推广。同时,在法制教育的切实实施过程中,美国模式下的教育理念也与每个人的个体差异相结合,依据人们生活的发展所需,考虑学生接受拘束的范围与特点,进行有效力的协调。在对青少年的社会价值观塑造的过程中,美国的法制教育强调了法制教育的政治性,在不同的年级,教育的本质是大体相似的,即要说明美国法律与政治制度的合理性与权威性,而且这种制度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是永恒的,是以让美国的青少年都要立志于成为遵守法律和忠于美国政治经济制度的合格公民。
(二)注重行为方式的养成
教育只能是思想层面上的主观指导,法制教育的真正效果还要通过行为来做出具体的体现。在当下,美国法律知识的传播依然以课堂讲授为主,但也有不少的学校开始设置“走向法庭”的授课活动,即是让学生们通过切身的法庭体会来加深对于法律制度的了解,增强其对于社会责任感的明确体会,从而在日常的行为中规范自身,将法制教育所追求的基本理念进行实践应用。
(三)教育方式的多角度开展
美国的法制教育以多途径、多渠道、多视野的方式进行全面的社会普及,将学校、社会、家庭相统一,进行一体化的综合性资源设置,同时,将法律知识渗透到各个学科之中,从语言再到历史,任何一个可以被掌握的知识中都加入法律的理念的闪光,这样,法律制度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摒弃了其单调的条文制度模式,而是以全新的多样式的知识体系展现于青少年的社会交往层面之中。
二、美国青少年法庭变革
(一)青少年法庭的历史发展
青少年法庭的设立是美国在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整体框架下,对于青少年犯罪的一种处理程序上的基础设置。美国的少年法庭的最初设立,大约在一百多年以前,其初始宗旨在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建立一种能够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都能做到正确的指导与错误的根本纠正的司法制度,引导未成年人犯罪后改过自新,重新融入到社会体制之中。随着美国国内的国情不断变化,顺应社会对于法律制度的需求,先今,美国在处理青少年犯罪上,对于少年法庭所实施的法律制度加大了处罚的力度与实施强度,2005年和2012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先后作出了废除未成年犯死刑和未成年犯终身监禁不得假释两项历史性的判决,在最高司法层面显示了回归康复和矫正型少年司法理念和维护少年法院制度的司法倾向,然而,鉴于少年法院的走向历来受到社会各方力量和复杂因素的影响与牵制,因此其未来的命运究竟如何,目前还难以定论。
(二)青少年法庭的制度变革
您所在学校/单位是否举办过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由表3显示可知,对于您所在学校/单位是否举办过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制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演出的频率,18%的被调查对象选择经常开展,46%的被调查对象选择定期开展,36%的被调查对象选择只是偶尔有。受调查对象对其学校开展的法制教育评价数据显示:16%的被调查对象认为非常有用,41%的被调查对象认为比较有用,24%的被调查对象认为几乎没用,还有19%的被调查对象认为根本没用。对于学校法制教育课开设情况调查数据显示:21%的被调查对象认为法制教育课开设内容老套,不符合社会发展和青少年成长的现实需求;15%的被调查对象认为法制教育课开设形式太死板,自己认为索然无味;23%的被调查对象选择法制教育课开设流于形式;竟然在学生青少年受众中,竟然有41%的学生青少年选择其法制教育课被认为是“副科”,课时经常被其他科目占用。
二、合肥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1.法制教育为应试教育让路,各方主体对法制教育重视不够。诚然,囿于教育资源限制,当前我国青少年教育现状基本以“应试教育”为中心。在此大背景中,合肥市也不例外。调查问卷显示,合肥市中小学都开展了法制教育,但在与受访的学生青少年交流过程中,我们得到了以下第一手资料:学生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课基本涵盖在德育教育课中,学生青少年在小学和初中阶段并不能学到学校单独开设的法制教育课;与学生青少年受访对象交流结果显示,学生青少年在小学和初中阶段确实学习了《思想品德》课,在高中阶段学生青少年确实也学习了《思想政治》,但我们随机要求看一下受访对象的相关书籍,发现关于思想教育的教材中,法律知识含量很少。另外,通过交流发现,高中阶段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课开设情况最令人担忧:特别是高中阶段的理科学生,认为法制教育课是“副课”且“会考”结束后不会再学,在思想上对该课程不重视;学校为保证升学率,认为法制教育课是“副课”,在制定教学计划时就有让法制教育这门“副课”为“正课”让路的倾向,事实也确实如此;受访的部分学生家长有表示,法制教育课虽好但考虑到孩子升学问题,还是赞同学校的这种做法。
2.法制教育教材编排,忽视青少年认知事物发展规律。以现阶段合肥市青少年法制教育用书为例,通过交流得知合肥市的法制教育教材采用的是人教版教材,我们随机翻看高中阶段受访青少年《思想政治》书籍发现,高一年级的教材中就有《税法》《银行法》《劳动法》的相关内容,详细翻看,在该书中的劳动法中,竟然原文引用有劳动法的法条,在税法中对诸如税率以及税种做了介绍。在此,笔者不想质疑教育本身的问题,而想表达这样一个现实,即即使经过大学法学教育的毕业生,他们对这些内容所知几何尚不能定,何况是身处高中阶段的学生,如此编排法制教育教材,是否有忽视学生青少年对法制教育的认知规律嫌疑呢?3.法制教育形式单一,很难实现预期目标。通过与青少年直接交流和有效调查问卷数据显示:39%的受众认为其接受的法制教育活动形式比较单一、死板,自己不感兴趣;抱无所谓态度的受众竟然达到有效数据的四成,这对于法制教育希望达到的目的而言,应该说具有很强的警示意义。聚焦到当前学校的法制教育现状,尽管表2可以成为该现状最好的背书,但与学生青少年直接交流中,还是得到了学校的法制教育课基本采用说教式、灌输式实现教学计划的说法。基于教育手段能达到教学目的程度的不同的分析,不能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的、令学生被动接受的教学方式效果如何,教育者与教育主管部门应该是很清楚的;能达到实现法制教育目标、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效果如何,也是很清楚的。
4.法制教育局限于学校,青少年家庭与社区法制教育功能普遍缺位。表5虽然显示了学校法制教育的形式单一特征,相比学校法制教育令人堪忧的结果,家庭法制教育现状着实令人更为担忧。数据显示:只有4%的家长向自己的孩子经常介绍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竟然有近六成的家长从未向自己的孩子介绍过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数据显示的结果不能不令人为之震惊。我们知道学校教学目的的实现,只有学校与学生家庭教育实现无缝对接,才能达到预想效果,青少年法制教育亦应如此。通过与学生青少年和相关学校负责人交流,我们统计到了下列内容:学校一方虽然开设了法制教育课程,也聘请了相关司法部门的同志进校园宣传法制,部分学校也设置了法制负责人,但是没有形成长效机制,法制教育效果不能有效实现。另外,学校与家庭在法制教育上缺乏有效沟通,使学校与家庭都成为法制教育效果难以有效实现的“短板”。被调查对象都属于“95”后,以此推断青少年家长年龄段,大多居于上世纪70-80年代间。因此,青少年家长的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家长的文化程度也就直接影响孩子法制教育效果的实现。表1就是对此现状最好的背书。
三、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水平的对策
1.教育者应充分重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作为教育主管部门一方应当充分认识到,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呈现的年龄小、校园暴力多及团伙作案频发的新特征,应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督查、管理。组织由教育部门专家、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律专家、甚至吸收学生与学生家长代表参与的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机构,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交流、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教材编排等工作;作为学校一方,应当改变以往以“应试教育、升学率”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充分认识到法制教育对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其应当对法制教育课时予以充分保障,或者在有条件的学校单独组织学生青少年参加模拟法庭活动;根据学生青少年年龄段的不同印编不同的法制教育教材,尽量实现因人施教目标;加强法律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对授课教师加大培训力度,使之尽快更新法律知识。
2.重视隐性法制教育功能,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青少年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学校是培养祖国未来希望的摇篮,学校有义务也必须为学生青少年营造遵纪守法、法律意识提高的氛围。通过调查问卷的第19题(为开放性题目)统计,可以采取如下对策。学校在开设专门法制教育课的同时,各文史科教师有必要在该课程的开设过程中以一条主线或是以专题的形式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贯穿其中,进行隐性教育、渗透式教育;在校园举办的学术活动与庆典活动中植入诸如要求学生遵纪的法律价值观教育;教师应当加大法制教育案例教学力度,尽量摒弃那种灌输式、主动式的法制教育模式,使学生喜欢法制教育课,在有条件的学校可以组织学生参加关于青少年犯罪的法庭庭审旁听活动;在日常教学中学校要通过完善规章制度和严格管理,要通过经常性的校规校纪教育,及时纠正学生小的不良行为,做到防微杜渐,使学生能够主动约束自己的日常行为等。总之,通过重视隐性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
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社会和谐社会,培养具备现代法律素质的合格公民的基础性工程,意义重大。青少年学生接受能力强、可塑性强,普法的效果明显。实践证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途径。所以,我们应花大力气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于我区如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有一些自己的思考。
一、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基本情况
**区现有中小学校19所,现有中小学生3万人左右。近年来组织学生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义务教育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学生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
(一)组织网络健全。目前,**区已经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五五”普法规划及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当中。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督促,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全区中小学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区教育局成立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各级各类学校也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协调和督查“五五”普法工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宣传形式创新。充分发挥学校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绝大部分学校把法律知识教育列入学校教学计划,基本上做到了“计划、教师、教材、课时”四落实。在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中,我们采取了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参观法律图片展览、编排法律黑板报等形式,激发青少年学生的学法热情,提高趣味性。同时,我们还利用寒暑假、“五一”、“国庆”四个节假日开展了以“带法回家、送法进社区”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大了青少年法制宣传的力度,扩大学法主题的范围。目前累计接受学法教育的人数已达70万人次。同时,**区各中小学校还以“12.4”法制宣传日为活动载体,集中在全区广大中小学生当中集中开展法制宣传。
(三)抓预防,重在教育。在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中,**区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纷纷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明确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法制副校长为第二责任人,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把专项活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整顿学校周边环境,治理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文化、娱乐和其他场所。
(四)抓协作,发挥综合效应。青少年工作涉及部门多,范围广,**区注意调动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发挥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职能部门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存在问题分析
**区在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方面作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二是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实际效果有待提升;三是社会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存在死角盲区,亟待加强;四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率居高不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五是青少年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有待提高。经过调查分析,我们认为,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在于:
(一)认识偏差。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学校、家庭,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当前,不论是领导干部,还是各级各类学校,或者一些学生家长,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仍然或多或少地存在片面认识,少数部门甚至是领导干部,不能充分认识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些学校和家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智轻德倾向,忽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不到位,必然反映在行动上不积极,不配合,不参与,影响整体工作效果。
(二)社会负面影响。当前,社会上一些领域道德失范,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滋长,“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诲诲盗的文化产品、网络文化屡禁不止,都对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养成产生不良影响。曾有法制课教师提出5+2=0,学校一周5天的教育,抵挡不住两天周末社会家庭的消积影响;还有的讲10+1=0,学校十年教育,走上社会一年,就被社会丑恶现象拉下了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方法老化,针对性差。对于在校的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虽然我们在加强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工作中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摸索了一些生动形象、青少年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如征文比赛、法制文艺小节目、现身说法等,但这些活动毕竟范围有限,活动时间有限,形不成长期效应,其效果也是短期的。对于法制课,各地大多采用集中授课,强制灌输的方法,尤其是初中、小学,不分年级,不分受教育对象,一概采用相同的教育方式,相同的教育内容,每学期或在开学或在结束之时举行一次大型法制讲座或法制报告会,几百甚至几千人集中听课,这种强制性的说教,大多缺乏趣味性,抹杀了法制课的针对性,实际效果可想而知。
(四)措施棚架。“一五”到“五五”普法,各地在青少年法制教育方面创造了很多成功的经验,并形成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制度,比如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目标管理责任制,法制课教学讲评制度等等,都推动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发展。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行之有效的制度并没有得到一体遵循,有的甚至仅停留在文件里,挂在墙上,出现了制度棚架,不落实。
三、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建议
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宏伟事业,直接关系到国民素质的高低,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成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充分发挥社会、学校、家庭三方的整体作用,促进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全面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
(一)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增强效果要根据青少年活泼好动,求知欲强,精力旺盛、好奇心重等特点,进一步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有效形式,彻底转变靠书本灌输、枯燥乏味的现状,提高青少年学法用法的兴趣,增强青少年的法律素质。要总结现有成功的教育方法,大力开展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征文、模拟法庭、法律文艺小节目、法制手抄报等活动,丰富青少年的业余活动内容;要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特点,编写适合其生理心理特点的法制课教材,提高针对性;要把加强对“双差生”的帮助教育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点之一,树立转变一个“双差生”比培养一个尖子生更光荣的教育观念。
针对目前学校法制教育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与不足,就如何加强和改善,我有以下几方面的思考:
1.学校要明确法制教育工作宗旨,促进法制教育深化社会主义法制现代化既包括法律制度的现代化,又包括法律观念的现代化。在我国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培养公民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十分重要和紧迫。尤其青少年学生作为社会未来各项事业的建设者和主力军,加强他们的法制意识培养,对于实现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学校在加强学生综合素质教育的过程中,应突出教育重点,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制意识,加强对他们的法制意识教育,在他们的心中播下法制的种子。学校要积极开展与实际生活密切相关的普法教育活动,使学生初步了解一些法律常识,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提高学生明辨是非、自我约束、自我保护的能力,进而逐步养成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法制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2.学校要完善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充实法制教育内容法制观念作为人的一种思想观念,是一个长期的培养过程。在人们的法制观念形成和提高过程中,需要丰富的法律理论、法律知识做基础,因此学校在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培养青少年学生法制意识方面:
首先,应建立科学的法制教育课程体系。法制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教育,有着自身的认识规律和结构体系。在实际工作中,应根据青少年学生不同的心理特点、认知能力,采用系统性、阶梯式、通俗易懂的法制教材。对青少年学生由浅入深地分阶段、分层次实施法制教育。
其次,应注重法制教育的基础性。有选择地向青少年学生讲解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主要任务以及宪法的权威与地位、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等基础性的法学理论知识。
再次,应注重法制教育的实用性。法律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在选择教授内容方面,应主要考虑法律常识的传播,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都是实用性较强的法律规定。让青少年学生在短时间内,尽可能多地掌握与日常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有助于增强他们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并逐步提高学习法律的兴趣。最后,应注重法制教育的差别性。由于青少年学生群体的年龄跨度较大,接受能力也有很大差别,因此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这种差别,有选择、有针对性地确定法制教育的内容。对低年级学生应选择浅显易懂的法律为主,主要目的是培养他们的法律兴趣;对高年级的学生可以比较抽象的法律理论、法律知识为主,主要目的是培养他们的法制意识。
3.学校要建立专业教师队伍,创新法制教育形式法制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学校要建立专业的法制教师队伍,完善法制教育管理办法,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年度综合考核。充分发挥法制校长的作用,确保有专人负责校内法制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及时搜集和反馈法制教育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工作有计划,有针对性。学校要结合法制教育工作实际,创新法制教育形式,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可以利用黑板报、广播、宣传栏、图片展、法律知识小册子等形式进行生动形象的法制宣传,将法制教育寓于生动活泼的活动中,让青少年学生在轻松活泼的氛围中接受法律知识,提高法制教育的效果。可以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建设法制教育基地,让青少年接受直接、具体的法制教育。
二、结语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相应的规定。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做任何事都要按规则去做。国家制定相关的法律,目的是为了人民能实现自己的权利与自由,青少年是祖国的栋梁,更应该努力学习,积极向上。
最近读了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通过读本,深深增强了我的法律意识,感受了
法律的威严。读本中借着一系列案例,告诉我们一个真理:“犯法就要为之付出责任。”青少年触犯法律的的案件一件件,一桩桩。比如有这样一个案例,一名青少年因为与同学语言不和而发生激烈争吵,最后演变为打架斗殴,一名青少年因下手过重而造成另一名同学死亡,最终进入大牢,读到这,我都不得为这位错手杀人的同学感到惋惜,大好的青春年华就这样葬送在监牢中。这样的青少年还有很多,他们现在被关入大墙之中,后悔莫及。当他们见到自己的亲人后,一直在听他们的教育。当然现在听已经太晚了,如果当时听一下他们的劝告,也就不会落在这个泥潭之中。他们没有一个人不关心家里的,没有一个人不后悔的,没有一个人不想好好改造后到大墙外面去,获得自由的。如果再给他们最后一次机会,他们一定不会再犯罪的。
其实,在我们身边也有很多的例子,比如:一个同学把另一个同学的橡皮弄没了,那个同学肯定会去找他算帐,就难免打架。在玩的时候,有人只是开个玩笑,拿一下别人的东西,而那个人以为他是故意的,就上去打架。现在很多少年罪犯都有一个规律是:辍学—流失—染上恶习—犯罪。往往也有很多人都不想杀人,而是在自卫时都误杀了他人。很多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他们没有把精力放在学习上,而是在社会上闲逛或去上网吧结识一些坏人。
我们平时要把精力放在学习上,不但要把数学、语文学好,更要把思想品德学好,要从现在开始,从我开始,和人相处要团结友爱,相敬如宾,做到宽宏大量,不要为一点小事而斤斤计较,要有正确的思想观,不但要德、智、体全面发展,更要做一个有很好心理素质的新新人才,心理的健康,能使青少年犯罪降低到零。
经过三个五年的普法教育,我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了较明显的增强,许多青少年懂得了运用法律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集体及自身的合法权益。然而,近年来由于多方原因,我区青少年违法犯罪却呈逐年上升趋势,为什么在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青少年犯罪却呈大幅上升趋势,这不能不引起我们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思考。这当中,除了深受外部复杂的社会因素影响外,在我们的教育制度本身也存在不少的缺陷。
缺陷之一:重视不够,法制教育流于形式化。
在校学生是青少年的主流,学校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但在学校教育中,与其他课程相比,法制教育仍然得不到足够的重视。目前,虽然社会各界都认识到素质教育的重要性,但应试教育的影子仍然挥之不去,升学率还是家长、社会以至学校自身对教育成果的评判标准,虽然有些学校领导自己也认为法制教育非常重要,但也感到无奈,因为法制教育没有纳入教学大纲,在课程安排上,重视程度上还不够。
缺陷之二:形式简单,教育方法缺乏多样化。
近年来,大多数学校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法制教育,增设了法制课程,但大多数学校的法制教育往往局限于课堂教学,且教学方法简单,经常是采取单一灌输的方法进行教学,缺乏直观的教育,使法制教育取不到好的效果。
缺陷之三:标准不一,教学内容缺乏规范化。
具体表现在时间上,没有确定统一的法制课时,有的安排自习课,有的挤占政治课一点时间,有的甚至没有安排法制课。即使是有安排上法制课,在时间安排上也往往视情而定。在教材上,目前尚缺乏成套,统一的教材,除了初中开设的《思想政治》(内含少量法律知识)外,小学和高中均无法制教育正式教材,因而使小学、高中甚至大学的法制教育流于形式。
缺陷之四:质量不高,教师队伍缺乏专业化。
目前绝大多数学校的法制课教师基本上是由思想品德政治课教师兼任,个别学校是由班主任或校长兼任,一方面缺少必要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又缺乏实践经验,大部分仅依靠自学课本掌握一些理论知识,遇到实际问题,就显得束手无策,甚至解答不了学生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教学质量大打折扣,有的学校虽然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兼职法律教师,但因受课程安排和兼职教师时间、精力有限的制约,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缺陷之五:职责不清,教育管理缺乏整体化。
学校的法制教育由于没有硬任务、硬指标,因而也就没有明确的责职和目标,形成法制课上与不上一个样、上好上坏一个样的状况。同时,在教育管理中由于缺乏合力,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不能有机结合,学生放学或放假回家后,主要是靠家庭与社会的教育,许多家长对在校生往往把希望寄托在学校,很少对自己子女进行有效教育,即使进行教育也很有限,特别是对已离开学校而未找到工作的青少年,由于学校管不了,家庭管不好,只有通过社会环境来约束,因此,造成法制教育脱节、死角现象突出。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搞好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它不仅是提高青少年自身素质,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要,同时也是振兴中华民族的需要。如何抓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几种对策:
对策之一:部门要重视。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对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及其青少年家长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一个具体的意见,把法制教育列入法制化管理轨道,要设立法制教育专门机构,做到有人管、有人具体抓,同时要加大检查督促力度。
对策之二:内容要丰富。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如播放法制教育电视片,电影和专题广播,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有奖征文,组织模拟法庭,开办法制宣传园地,印发普法小册子,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参观监狱,旁听有关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请政法干警讲法制课,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普法实践活动等,让学生在实践中增强法的观念。
对策之三:教学要规范。要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基础教育与发展的决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德育教育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精神和中央两部“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加强中小学法制课程建设,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法制教育教学内容,要把法制教育课纳入教学大纲,规定具体的课时安排,争取在升学考试中加入法律知识的内容。司法、教育等部门要根据学生的不同年龄、心理特点、接受能力、知识结构编写出统一标准、通俗易懂的法制课教材。版权所有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教师不仅教给学生知识,更承担着使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责任。这就要求教师不仅要有系统全面的专业知识,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还要具有父母般的关心与爱护以及朋友间的平等和尊重,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然而,一些侵犯学生权益的事件,如打骂学生、体罚、变相体罚、侮辱学生人格等时有发生。这充分说明了一些教师法律素质缺乏。在全社会学法、懂法、用法的大气候下,教师的法律素质有待提高。
一、要深刻认识提高教师法律素质的重要意义
(一)提高教师法律素质是新时代社会发展的要求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极力推行国家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在教育领域也展开了教育法制的建设。20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国家权力机关在教育立法方面进展很大,相继颁布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重要教育法律。进入21世纪,国家对教育法规的补充、修改、完善和一系列新的教育法律法规的出台,使教育的改革发展纳入了依法执教的法治轨道。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不断提高教育工作者的法治意识,培养教师的法律素质,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更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法律修养的必然选择。教师必须能够适应时展的这一要求,树立教育法制观念,养成教育法律意识,成为知法、懂法、能够依法行教的新型教师。
(二)提高教师法律素质是教师队伍现状的要求
据我国教科文卫体工会数据显示,我国现有教师1151万人。广大教师队伍从总体上看,主流是好的。他们在教育岗位上兢兢业业,为我国国民素质的提高做出了不可低估的贡献。但是,我们同时也看到,在教师队伍建设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些教师法律意识淡薄,不尊重学生,随意侵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甚至以“教育名义”对学生进行人格污辱、殴打,以至一些学生身心受到严重伤害。而在老师看来,这都不是违法,而是教育管理学生的“有效”办法,是为了让学生成才。其思想根源还是古已有之的“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和“师道尊严”等传统观念。殊不知,正是这样“个别”的教师导致了整体教师队伍诚信度下降。
(三)提高教师法律素质是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需要
青少年在学校接受教育,与老师接触的时间最长,受教师的影响也最大。学校作为青少年受教育的主要场所,是青少年步入社会的必经之路,同时,青少年学生正处于基础知识的学习过程, 人生观、世界观正在初步形成, 因此, 对其法律素质的教育要以引导为主, 注重法律观念的形成,法律情感的培养, 科学权利意识的确立, 不能急功近利, 强调法律知识的灌输。培养青少年法律素质要注意与学校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相结合,要在潜移默化中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律熏陶。然而,很多教师认为自己业务水平高,教学能力强就足够了。实际上,只有教师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为人师表,才能培养出具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合格人才。
二、要深刻认识提高教师法律素质的紧迫性
提到教师一词,很难与违法犯罪联系起来。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教师的心理和行为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不断出现教师对学生擅自停课或随意开除,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或是对学生谩骂、侮辱、挖苦,侵犯学生的人格尊严权;罚款、没收或长期占用学生财物,侵犯学生的财产权;甚至体罚学生、女生等恶性人身侵犯案件,还有的利用学生变相向家长勒索钱财。由此可见,教师的法制观念淡薄等问题,不但不能很好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而且对于青少年学生的日常行为也产生了很多负面影响。据调查显示,近几年由于教师法律观念淡漠,而导致、引导青少年学生犯罪的比例在逐年升高。
因而,提高教师法律素质,使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依法执教,必将使学生受到法治的熏陶。这对年轻一代养成依法办事的观念和习惯,成为新一代合格公民具有重要意义。教师职业最重要、最典型的是其典范性。许多优秀教育的经验表明,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自己首先要做到。教师如果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而自己却不能守法,就会使学校的法制教育苍白无力。因此提高教师法律素质是促进全社会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需要,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
三、要着力拓宽提高教师法律素质的途径
教师法律素质的培养是一项经常性、持久性的工作,要结合新形势下教育改革发展的特点和环境,抓重点、分层次,采取多种渠道和形式,把教育部门对教师法律素质教育、培训与教师自主学习法律法规知识、自觉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教师法律素质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首先,进行师范教育课程改革,把教师职业法律知识纳入师范教育的本科课程计划及教育硕士课程计划,使所培养的新教师具有依法行教的能力,并将这一课程的学习及学分的获得作为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备条件,促使准备当教师的公民引起重视。 这样做,相当于提高教师行业的法律门槛,可以从“入口处”对教师法律素质进行把关。
其次,加强在职教师的教育法规知识普及、培训工作,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教师的师德观念,让每个教师都深刻认识到,不懂法律、不依法执教是不合格的教师。并采取一定考核方式使其落在实处。
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要以“普及法律常识、促进健康成长、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结合校园实际,在全镇青少年学生中广泛开展以“学法律、明权益、讲义务、尽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为了明天、法进校园”,“学法快乐行”等丰富多彩的法治实践活动,坚持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相结合,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的宪法和法律意识、权利和义务意识,提高青少年学生的道德素质、提高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预防在校学生违法犯罪,使学校的德育工作、依法治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工作水平。
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要遵循青少年学生成长规律,从青少年学生特点和需要出发,依托全镇中小学校和各种教 育资源,创新教育载体,丰富教育内容,活跃教育形式,在 青少年学生中大力开展法治文化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在内容上要选择适合青少年学生身心特点,与其学习、生活密切 相关,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实用性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小学相 关学科所涉及的《宪法》、《刑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消防法》、《治 安管理处罚法》、《国防法》、《劳动法》、《禁毒法》、《道路交 通安全法》、《禁毒法》和反邪防邪等法律法规。
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坚持预防为主、分层施教的原则,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行之有效的教育活动,为青少年学 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在校青少年学 生的法制宣传教育,要结合学生的身心特点,逐步做到“三个有”:一要有统一的法制教育课程;镇法治办将组织人员编写《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读本》下发各中小学,各学校要发挥《读本》的作用,确保人手一册,把法制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落到实处。二要有法制教育师资队伍:“以法律进校园”活动为载体,组织政法干警和法律工作者进校园开展法制讲座,给教师上法制课,通过教师学法懂法来引导、带动学生的学法。三要有规范的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考核内容,加强对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各中小学要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把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制定奖惩措施,明确工作要求。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每学期必须要上2-3 次专题法制讲座,并针对学生的思想实际,经常性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学必须配备法制副校长,中心完小学校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配备率要达到100%,村级小学必须明确一名法制辅导员。要坚持标准,注重质量。把思想政治好,比较熟悉法律法规,工作热心的同志选配从事法制辅导教育工作,对不合格的辅导人员要及时进行调整。
(二)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体验教育活动。要整合社会 教育资源,完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基地,通过举办模拟法 庭、学法兴趣领导小组、法律知识竞赛(征文)、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途径,丰富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在全镇中学广泛开展“三拒三争当”活动,即“拒绝、拒绝赌博、拒绝网吧、争当孝顺诚实的好孩子、争当尊师好学的好学生、争当文明守法的好公民”。根据活动的开展情况,在全镇评选一批“三争当”优秀青少年予以表彰。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作为法制副校长,第一次和大家见面,我感到非常高兴。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启动仪式,这是我们**小学推动普法教育,建设和谐校园的一件大事。
法律作为治国之本,是社会稳定的根本保障。自古以来,法律建设作为国家建设的一项重要工程。依法治国是中国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在国家复兴的伟大征程中,法制宣传教育已成为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
“孺子可教,家之希望;少年才俊,邦之栋梁。”。青少年是整个社会中最热情、最有生气和创造力的群体,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21世纪国家建设的主力军。青少年法律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我们事业的成败。
大力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使青少年牢固树立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引导青少年学生遵纪守法,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不仅是加强对青少年的保护、遏制严峻的青少年犯罪发展态势的现实需要,也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法治国家的百年大计。
我们全体师生务必要充分认识这次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同学们,作为小学生,你们有哪些权利,爸爸妈妈、老师乃至整个社会应当怎样保护你们?同时你们自己应当遵守哪些行为规范?在社会上,哪些地方是有危险的?遇到紧急情况应该怎样保护自己?这些和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知识,都与法律有关。
那么,什么是法律?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人们的生活也需要一个公平、合理、大家都接受的的“规矩”。法律就是由国家制定的调整人们行为的规则。一方面,法律是约束我们的行为规范,违反法律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例如违法停车要罚款,盗窃、抢劫要判刑。另一方面,法律又是保护我们的有力武器,当我们遭受不法侵害时,法律会为我们主持公道。国家专门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一系列的法律来保障小朋友的权益。所以法律是违法者的克星,守法者的朋友。
同学们要让法律成为我们的朋友,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争做法治社会的合格公民。对此,我对同学们提三点要求:
1.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只有学法,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才能分辩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只有学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2.要严格遵守行为规范,抵制不良行为。遵守法律要从小处做起,从点滴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首先要严格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要牢记日常行为规范,时刻放在心中,按照《规范》和《守则》去学习、生活。其次要自觉抵制不良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列举了旷课、夜不归宿、打架斗殴等九种不良行为,对于这些不良的行为,我们都应坚决抵制,毫不不含糊。
3.要努力提高自护能力,抵御不法侵害。最近一段时间,不幸的事件,接二连三的发生,让人触目惊心,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面对犯罪分子的不法侵害,如何才能遇事不慌,沉着冷静,化解危机,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这需要我们平时加强对自我保护的认真学习,切实掌握每一条应对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