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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精细化城市管理*
两千多年前,中国伟大的哲学家老子在《道德经》中就说过“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而今,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化的推进,城市市容逐渐成为城市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成为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成为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大事,如何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做起,坚持不懈,全面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就成为摆在每一个城市管理工作者面前急需认真系统探索的重要课题。
一、城市管理精细化产生的时代背景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放到十分重要的位置。城市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随着城市化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社会各个方面和广大市民对城市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城市管理需求趋于人性化。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的需求由低到高共分为五个层次,分别是生理、安全、交往、自尊和实现自我价值。由此可以看出人的需求是丰富多样的,是动态发展的,并且会随着社会的进步、城市的发展和自身地位的提高,越来越关注人性需求的多样性。这就要求城市管理以人为本,以人的需求为出发点,提供良好的更精细的服务产品。
二是供求的市场化。改革开放30年以来,社会供求的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对满足多样性的精细需求提供了非常好的基础,同时市场化激发了个性化、多样性的需求。市场化为精细化服务既提供了动力,又提供了基础。
三是管理的法制化。市场经济就是契约经济,要有规则和法制保障,没有规则和法制就会失去秩序,造成“市场失灵”,从而无法使精细化服务得到保障。法制化在实体意义上保障了市场交易的公开、公正、公平,同时法律严密的程序也促进了各项事务运作的精细化。
四是技术的信息化。信息化是知识经济时代生产力的主要代表。信息化不仅为精细化管理提供了很好的技术基础,也为社会关系的调整、管理方式的改进和服务水平的提高提供了变革的平台。
五是空间的城市化。城市化发展对精细化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城市与乡村的区别之一:城市的社会与经济关系分工细致、专业化程度较高,有非常细致的供求关系;同时,由于建筑空间和人口密度的加大,环境问题对社会经济影响也较敏感,道路河道等公共空间面临比乡村更多的诉求。所以随着城市化空间的拓展与水平的提高对精细化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总之,人性化、市场化、法制化、信息化、城市化五个方面的发展促使城市管理进入了“精细化时代”。
二、城市管理精细化的概念
精细化管理是一种理念,一种文化。它是源于发达国家(日本20世纪50年代)的一种企业管理理念,它是社会分工的精细化,以及服务质量的精细化对现代管理的必然要求,是建立在常规管理的基础上,并将常规管理引向深入的基本思想和管理模式,是一种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所占用的资源和降低管理成本为主要目标的管理方式。
具体到城市管理工作,精细化就是管理理念的精细化、管理模式的精细化、管理内容的精细化。所谓管理理念的精细化就是要转换管理理念,变“城市卫士”为“城市管家”,建立“大城管”理念;所谓管理模式的精细化,就是要实现适用法律的精细化和分工的专业化;所谓管理内容的精细化,就是城市管理的范围要广、程度要深、质量要高。
应该说,管理学要求的精细化和城市管理要求的精细化外延虽有所不同,但其主要内涵还是一致的:就是落实管理责任,将管理责任具体化、明确化,它要求每一个管理者都要到位、尽职;要求第一次就把工作做到位,工作要日清日结,每天都要对当天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处理;要求每一个步骤都要精心,每一个环节都要精细,做到每一项工作都是精品。精心是态度,精细是过程,精品是结果。
三、盛泽、*城市管理的现状
随着2001年8月*市城市管理局的正式成立,*的城市管理工作进入规范化管理的新阶段。特别是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指导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所属的执法(大)队也相继成立,城市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城市环境不断美化,先后获得了“国家卫生城市、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国家健康城市创建试点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江苏省首批文明城市”称号,2005年10月又通过“国家园林城市”的验收。2006创建国家生态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工作全面展开。2007年11月下属盛泽执法大队顺利通过省级规范化队伍建设考核验收。盛泽大队下属四个中队又同时获得苏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基层执法中队规范化建设达标中队”的称号。2008年8月,盛泽镇中心大道和同里镇中川路分别被命名为苏州市示范路。一个既具有江南水乡特色又有现代气息特色的新*展现在世人面前。
在肯定成绩同时,我们也应要清醒地看到城市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城市管理工作滞后于城市化进程;城市管理现代化水平不够高,信息技术的运用还不普遍;市容环境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队伍形象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努力。
四、开展精细化城市管理建设的意义
城市管理精细化是时展的必然趋势,是提升城市管理效能的关键所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精细化有利于完善管理机制。从城市管理精细化的概念来看,它包括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内容三方面,它要求形成一个“大城管”的理念,建立一个专业化的分工,实现管理的广、深、高。这必然会促使管理机制的不断转变,整合政府、社会、市场和市民多方面的力量,形成合力;促进城市管理分工专业化;实现城市管理向社区、街道的延伸。
二是精细化有利于塑造城管形象。长期以来,城市管理队伍始终不能得到社会各方面的广泛认同。这一方面是由于社会对城市管理工作和城市管理知识缺乏了解,缺少必要的城市管理意识;另一方面,也与城市管理队伍工作的不彻底,不细致有一定的管理。而精细化将有利于改变这种状况,用服务的精细化、管理的精细化和执法的精细化,实现“服务经济、服务城市、服务市民”的城管宗旨,塑造“以勤管城、以法管城、以理管城、以情管城、以廉管城”的城管形象。
三是精细化有利于提升管理效能。管理效能的提高是实行精细化管理的根本目的。“细节决定成败”,精细化管理就是要求在每一个细节上狠下功夫,把经常性的工作当成精品来抓,不再以单纯的美化、亮化为目标,而要实现城市管理的精品化,用一流的管理,抓精细的过程,创精品的结果,这是提升城市管理效能的根本出路。
五、如何开展精细化城市管理工作
正如前文所述,*的城市管理工作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绩,并正朝着精细化城市管理的目标大踏步的前进,但笔者认为要真正实现精细化还需要从精细化的概念出发,实现理念、模式和内容的共同精细化。
(一)管理理念的精细化。
“思路决定出路,观念决定行动。”思路与出路的关系是源与流的关系。源之不远,流之不长;源之不丰,流之不活。思路对出路起着多方面的决定作用。对城市管理而言,管理理念就是思路,管理理念的好坏决定了城市管理工作的好坏。因此,我们必须以最先进的思想武装管理队伍,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城管。一是要转变工作思路,变“城市卫士”为“城市管家”,树立为人民服务,为城市服务,为社会服务,为经济服务的理念;二是要实现执法方式的四大转变:从突击式、被动式、保障迎检式管理向制度化、常态化管理转变;从主干道管理向次干道、街巷管理转变;从问题成堆后管理向初期预防、预先介入管理模式转变;从粗放式管理向责任制、精细化、数字化管理转变;三是要树立“大城管”的管理理念。城市管理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需要许多部门通力协作,共同努力。因此,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大城管”的理念,从全局来考虑和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二)管理模式的精细化。
管理模式指的是城市管理工作中涉及的管理体制、分工及适用法律等方面,它是承载城市管理工作的基础,是抓好城市管理工作的前提,要实现城市管理工作的精细化就必须首先做到管理模式的精细化。
一是理顺管理体制。要理顺上下级的关系,理清与相关单位的关系,实现职权明晰,责任到位。一方面,城市管理队伍上下级隶属关系较为模糊,往往到省一级就没有独立的部门,这需要通过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关系;另一方面,由于城管执法的职权大多是从其它部门集中而来,且未真正划转清晰,有较多的交叉、重叠和冲突。解决这种冲突的最好办法是变机构间问题为机构内部问题,协调处理好相互间的关系,确保城市管理工作运行的顺畅。
二是实现专业化分工。组织内部的专业分工可以降低整个程序的复杂程度,提高劳动生产率,这是社会化大分工的根本原因。作为社会公共部门的城市管理队伍也应适应这种趋势,加强内部分工。特别是要实现管理与执法的相对分离,做到职责清晰。从周边城市来看,苏州、张家港也都是如此,管理者固定于路段,执法人员则负责一片,节约了管理成本,提高了执法效率。
三是适用法律的精细化。法律是所有执法队伍的立队根本和工作依据,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应该说城市管理工作在这方面还有很多欠缺之处。首先是法律依据亟待完善。虽然目前的管理队伍往往要从事数百项行政执法职能,但目前仍没有一个完整的城管立法,连城管队伍的性质也处于相对模糊的状态,给城市管理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困难。其次法律的适用还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执法程序方面。应该说,*在法律适用方面做得还是比较出色的,实现了执法案件的专人负责,网上审批,且数年来无一起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发生。但仍需进一步加强,要做到亮证执法,规范执法用语、执法行为;最后,还要做好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严防处罚的歧亲歧重。
(三)管理内容的精细化。
一、基本情况
目前担负城市管理工作的主要有城管大队、环卫所、园林所、客运所、燃气所五家单位。其中差额补助事业单位2家(城管大队、环卫所),其它3家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五家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1、城管大队:定编60人,现有干部职工82人(含退休3人、外借5人、停薪留职3人),前勤64人、后勤8人,主要职责是依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建监察条例》,按照建设局授权对城市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和市容环境卫生秩序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
2、县环卫所:定编 110 人,现有干部职工 227 人(含退休 27 人、正式工 135 人、临时工65 人)。主要担负城区 131.6万平方米面积的清扫清运任务,并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依法实施环卫监督和检查。
3、县园林所:定编 20 人,现有干部职工 37 人(含退休 3人、精神病患者 1 人、绿化管理维护 16 人、绿化监察 7 人、收费 5 人、行政后勤 5 人)。主要职责是依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对损坏绿化设施及花草树木的行为进行查处,以及城区绿化费、绿化延误费、绿地临时占用费、绿化补偿费的收取;绿化维护面积28万平方米。
4、县客运所:定编5人,现有干部职工 11 人,主要负责全县城市公共客运市场日常监管,从事城市公共客运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资质及市场准入、运营和退出事项的审批,配合县政府组织实施城市公交线路特许经营权和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工作。
5、县燃气所:定编3人,现有干部职工2人,主要职能是依据《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负责燃气的规划、工程建设、设施保护、经营、使用和燃气器具的销售、安装、维修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二、主要工作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建设局的正确领导下,上述管理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特别是去年周 勇书记、吴 烨县长先后视察城市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后,我们建设局更是创新举措、增加投入,着重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探索管理机制,实施“综合管理、集中执法”。为解决当前城市管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客运、燃气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职责不够明晰、力量不够整合、步调不够协调、管理不够严格、审批不够规范、执法不够到位等问题,我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浠水实际,探索城市综合管理、集中执法新模式,力争最大限度地整合现有城市公共事业管理力量,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自去年9月5日起,制定了《浠水县城市综合管理集中执法工作方案》和《责任区综合管理工作制度》,划定了责任区,成立了工作专班。从实施的情况来看,效果比较明显。
2、加强客运市场管理,“禁麻”任务全面完成。为解决“麻木”载客扰通秩序、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前年县委、县政府拿出资金700万元,对城区1168台“麻木”进行集中收购处置,使经营了近6年的“麻木”车全面退出了城市客运市场。“禁麻”后,我们采取调整公汽营运时间、新开第9路公交线路、新增公交运营车辆15台(公汽共计95台)、新增出租车36(出租车共计250台)、督促出租车提高运行率等措施,有效地缓解了“禁麻”后市民出行难题。去年5月份以来,为解决“摩的”非法载客问题,县政府成立了以建设局力量为主的“禁摩”专班,共查处非法载客摩的783台,行政拘留2人,公安留置1人;同时进一步规范城区公交客运市场,对非法载客黑车进行了严厉打击。还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和支持,对城区公交枢纽站组织了站址初选;对公汽候车站(亭)建设进行了规划、设计、建设,共规划建设公交候车亭167个,其中站亭59个、站点108个,今年五月已经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
3、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广告市场初步规范。为搞好户外广告清理整顿工作,我们成立了清理整顿专班,对那些在设置地点、规格、工艺水平及内容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的户外广告,在向每户广告业主宣传法律法规的同时,逐一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进行限期整改。整个活动期间,我们共发出整改通知书 939 份,并对逸林居、雅仙居等广告招牌按要求整改到位,还有几处布面破损陈旧的广告,按要求进行了更新。对那些违反有关户外广告管理规定、没有合法审批手续、或经合法批准设置但期限届满、影响市容、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责成设置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自去年7月8日组织第一次户外广告强制拆除行动以来,累计组织行动21天(次),城区拆除或强制拆除各种违规广告牌共723块。
4、加强专项综合整治,城区秩序明显好转。
一是突出重点街道整治。对宜化福瑞德路段,成立专班专人管理,效果显着;对城北大市场、新华正街、新华北街、丽文路、车站路等群众意见较大且影响浠水形象的街道,我们增派力量,加强管理;早中晚时段,组织机动巡逻纠章组进行巡逻纠章,力争在管理上不留空档,使城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
二是突出重点行业整治。与有关职能部门一道,突出加强了餐饮、建材等行业的临街经营秩序整治。特别是对出店经营和乱写办证号码、牛皮癣等违规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对那些钉子户、难点户,依法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中仅去年一年就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共 32 起,其中学堂路花店经营者顿**、莲二塘路早餐经营户姚*,因违章占道经营,先后被司法拘留,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三是突出重点部位的整治。对城区 7 个出入口的垃圾和经营摊点,我们通过联合行动,进行专项整治,并加派人员管理,出入口环境卫生面貌有所改善。对县人民广场,我们通过整合人员,整合职能,加大管理力度,效果明显,受到市民肯定。
5、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城区面貌明显改善。为确保整个城区清扫保洁质量,县环卫所坚持改革创新,督促班子成员深入一线,加强各个工作环节的督办落实;对清扫人员实行划片包干,城北由三个清扫组负责,城南实行清扫保洁权公开竞标拍卖,新的运营管理模式,让职工增添了危机感,从而激发了他们的工作热情。在此基础上,加大洒水除尘、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力度,城区环境面貌明显改观。与此同时,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来动内需政策的支持下,我县城区首座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已经进行实施阶段,今年底将会基本竣工并投入使用,一改我县垃圾场建设的空白。
6、加强城区绿化建管,城市绿化水平得到提高。园林所将主要精力用在了雪灾后苗木恢复救治、病虫害防治和抗旱保苗上,先后投资 2 万多元用于病虫害防治,投资 5 万多元用于抗旱保苗。同时,不断加大对危害绿化苗木、破损花坛设施的处罚力度,仅供电公司乱砍绿化树木一起案件对供电公司和内部干部共处罚 2 万多元。
三、主要问题
由于政策、环境、体制、机遇等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县城市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仍面临着许多困难和压力。
一是管理共识未形成。市民对城市建设管理要求在不断提高,但城市意识、文明意识、责任意识却较低。如在环境卫生方面,尽管有垃圾收集车每天三次轮流收集,尽管城区有 70 多个固定垃圾投放点,尽管环卫部门一而再、再而三地宣传,但有些市民为了省几脚路,就是不把垃圾放到指定地点,乱扔垃圾果皮纸屑、乱泼污水的现象比比皆是。在设施维护方面,我县先后购回 5 批垃圾桶,每次投放在大街上不到半年时间就被推倒打破、烧坏或偷走;城区街头每年补栽行道树 XX 棵左右,但一些店主怕树长大后影响其生意,用滚烫的开水偷偷淋树根。每年城区花坛、绿化带被车辆撞坏 100 多处,前面修好了,后面又弄坏了,还找不到肇事者,设施的损毁令人十分痛心。在责任意识方面,有人认为城区管理、秩序管理只是城建部门的事,不需要各级各部门共同抓,秩序未管好是城建部门没有尽到职责。不少人是按个人利益判断城市管理工作,城市管松了,影响到本人行车走路就提意见;管严了,影响本人生意或者感觉不舒服也提意见,认为浠水大不了是个县城,没必要管理那么严,城管工作经常处于两难境地。
二是管理机制不健全。曾经成功采用的“门前四包”、“庭院三包”机制名存实亡,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不明确,难以形成合力。如: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的管理需要交警部门出力,出店经营、乱摆摊点的管理需要工商部门出力,白色污染、餐饮卫生管理需要环保、卫生部门出力,车辆运营秩序管理需要交通部门出力。目前尽管各家都在管,但缺乏统一调度和协调,难以形成合力,甚至有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
城市规划监察管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矛盾多、情况复杂多变、难度大。在执法的过程中,它往往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利益关系复杂,是城市建设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为此,我开展了专题调研。在为期一个月的调研活动中,通过与规划监察执法人员、建设单位和开发企业的深入接触,深层次地了解到当前规划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际提出解决问题的一些办法。
一、我市城市规划监察工作现状
*****市城市规划区面积50平方公里,城市人口26万,城市规划年审批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城市规划监察职能由市规划局监察科承担。监察科现有人员8人,按四个区域分区管理,人均监察面积合4平方公里。监察任务重、经费不足、群众不理解等原因使得城市规划监察执法困境重重。
(一)执法对象敏感,对抗情绪严重。城市规划监察执法,涉及的是开发商和群众的切身利益,就算他们明明知道自己的错误,但为维护自身的利益,也会使用一切手段阻挠执法人员的处理。加之部分违法建设者自身对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不理解、不支持,以及对极少数执法腐败现象的不满和痛恨,造成思想上敏感,对抗情绪严重,甚至产生抗法行为。规划执法人员稍有不慎,很容易成为众矢之的。
(二)执法人员少,工作经费缺口大。正如前面所说,市规划局监察人员少,经费不足,造成规划监察执法管理到位有难度。
(三)矛盾多,利益关系复杂,规划监察执法难度大。城市规划监察执法的过程,每一个案件的处理,涉及的矛盾和利益关系都是非常的复杂,要处理和平衡这些千变万化的矛盾和利益,加大了规划监察执法的难度。
(四)司法保障力度不足,强制执行艰难。城市规划监察执法时,没有现场强制力度,通过教育说服无法制止时,只能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法院需要履行的执法程序多,时间长,使违法者有了可乘之机,往往履行完程序后,违法建设已经建好使用。而且由于房屋自身的特殊性和利益的复杂性,尤其是违章拆除案件,法院执行往往也是不了了之。
(五)各执法部门缺少协调配合,执法局面混乱。城市的管理,仅仅靠规划部门一家的力量是很单薄的,它需要各个部门明确职责,通力协作,才能真正把城市管理好。对违法建设也一样,也需要城管、土地等部门的共同管理。比如在海南,对违法建设哪一类归城管部门管、哪一类归土地部门管、哪一类归规划监察部门管都分得相当清楚,责任分清楚了,就容易避免推诿扯皮的事情。可我市的情况却显得相对混乱,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只要是违法建设,理所当然是规划部门一家的事情。
二、改善城市规划监察管理工作现状的思路和建议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城市规划监察管理理念
“以人为本”是新时期城市规划监察管理的新理念,我们的规划执法要适应“人性化管理”的新要求。为此,首先要转变观念,变管理为服务。主动贴近人民群众,认真做好服务工作。要经常性的深入基层,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想法,了解违法建设产生的根源原因,及时对群众做好思想说服工作,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要在违法建设产生之前或萌芽阶段及时发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进行思想说服,避免违法建设的发生和扩大。其次要在规划编制工作中,力求更科学合理,根据城市的区域功能、交通条件、环境要求,使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结合,让城市开发商有利可图,避免以牺牲城市环境,制造违法建设来换取商业利益,努力营造环境创造效益的理念。再者在规划审批时,要更多地为人民群众的利益着想,使建筑的使用功能更合理和更人性化,将会有效防止违法建设的产生。
(二)提高规划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
城市规划监察管理队伍是一支专业性很强的队伍,在执法过程中,会遇到很多不同类型的违法建设行为,这就要求规划执法人员,不仅要理解和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更要能熟练地应用法律法规处理各类违法建设行为。规划监察人员业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办案的质量。所以,要更好地查处违法建设,必须不断地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1、加强自身业务学习。特别是要加强对《城市规划法》及《河南省城市规划实施办法》的深入学习研究,并认真学习钻研与规划执法有关的《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努力提高监察人员的执法水平,对所需的法律条文、业务知识不但要掌握,更要会应用。
2、组织相互之间交流学习。通过队伍本身的业务交流学习和走出去交流学习,通过案例分析及经验交流等各种形式,互相交流学习先进的经验,不断提高监察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规划监察队伍。
3、建立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要加强对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和培训考核,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任免、晋升、奖罚的依据。对一些执法素质较差,思想觉悟低,没有办案能力,“吃、拿、卡、要”不良行为严重,群众投诉多,屡教不改的,要调离监察岗位,强化培训学习,培训考核仍不合格的,要坚决清除出监察执法队伍。
(三)创新规划监察管理体系,营造规划监察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要真正从根源上避免违法建设的出现,单靠规划监察执法队伍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要真正动员各级政府、社区组织及各单位和市民积极主动配合参与规划监察管理,关键还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利用新闻媒体及其他形式宣传手段加大城市规划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及时向外公布和宣传城市规划编制和审批的情况,积极宣传城市规划监察执法中的好人好事,让市民加深对城市的规划情况的了解,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积极主动参与规划监察管理。拓宽规划监察与民众的沟通及违法建设举报的渠道。
(四)创新城市规划监察管理方法
1、继续完善规划监察网络管理制度,加强责任追究。监察网络管理,要加强与横向、纵向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力争求得工商、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监察网络管理制度上,要做到巡查制度、协管制度、举报制度和奖罚制度的完美结合,营造违法建设有如“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的良好局面。对每个片区内出现的违法建设没有及时发现和处理的,要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执法中弄虚作假、搞“人情”关系的执法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利用规划巡查的上班时间去“办私事”或做一些与工作无关事情的行为,也要严格禁止,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
一、**市城市供水压力现状
**供水设施经过二十多年的建设,到目前已形成生产能力6万m3/d,输配水管网总长118km(dn≥80mm),用水普及率98%,基本上满足了城市用水需要。但按“城市给水系统应满足城市的水量、水质、水压及城市消防、安全给水的要求”(《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gb50282-98)来衡量,还有较大差距。当前市民反映最普遍也是制约**供水最突出的问题,就是给水管网水压不足,产生这一矛盾的主要原因有如下几方面。
1、现有供水系统起点低,城市扩展后显得先天不足。
主要制水厂江北水厂是建市前按原县城总规选址、征用地和确定最终规模的,至今未能突破单水源、小水厂、以树枝状为主的供水管网,供水水压为低压制的格局。供水范围原来主是要巴河两岸较平坦的低洼区(高位山坡地带尚未开发),且在上世纪80-90年代,城区多层建筑大部分都设有屋顶水箱和加压设备,对昼夜用水量和水压不均匀情况自行调节,所以江北水厂建成初期,供大于求,市民满意,政府高兴,很多潜在问题尚未显现。
撤县建市后,**总规几经修编,城市地位升级,供水范围迅速向下游及高位区扩展,且建筑层数普遍增加,小高层、高层建筑越来越多。原有低压制的供水系统,就显得起点太低,短时间内难以实现向中等城市的供水和安全性提高上的转变。表现在: 1、应有多水源、多水厂及应急水源;2、低压制管网的中远端也应增设补压设施;3、城市呈梯级开发后,地形起伏变大,应采用分区、分压供水方式;4、重新合理布局生产、生活与消防合一的大的环状管网建设;5、小高层、高层建筑给水系统的竖向分区等等诸多问题日显突出,原有供水系统先天不足的缺陷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城市扩展后新出现的供用水矛盾。
2、管网建设滞后,供水系统未能全面配套。
江北水厂生产能力经扩建改造后虽已达到5万m3/d,但管网建设未能同步进行。由于原管网建设缺乏统一、科学、严密规划,现有118km的管网多是逐年小步走“见效快”形成的小口径管网,且大部分呈树枝状分布。近年供水量一增大,瓶颈问题就显现出来。尽管出厂水压力为0.45mpa,但至管网末端已锐减至0.15-0.2mpa,甚至更低。这主要表现在管网末端的南坝片区、后河桥片区、高位区龙泉片区和回风片区。
3、高位调节水池损坏,直接影响压力调控。
**供水区域多分布在离水厂较远的中下游地段,为使出厂水输水干管较均匀地向城内输水,在靠近江北水厂的白云台建有砖砌结构的高位调节水池两个,总容积3500 m3,除调蓄水量外,主要功能是起稳压作用。由于北二环开发建设,水池周围山体截脚和放炮施工作业等影响,致使1号水池(XX m3,)已开裂无法修复,仅剩2号水池在低水位状态下维持工作,使之调蓄和稳压作用大大减弱。管网水压波动的幅度和频率增加,高峰供水时压力波动尤为突出。目前城区不仅出现高地段、高区位、高楼层欠压缺水,甚至出现了低区供水压力不够现象,如南坝片区、北门片区和后河小区。
4、新建住宅小区供水后遗症层出不穷。
近几年来,**旧城改造,新区开发,**各处如雨后春笋般建成一片片居民小区商品住宅群,大多数是7-12层的小高层建筑。但供水水压问题从未引起相关人员的重视,从设计、施工到建成交付使用,均无楼院供水加压设施。靠城市供水管网压力是否能直供到顶,开发商似乎从未怀疑过。而实际上,小区室内室外给水系统不完善,供水设施不配套,交房后供水问题层出不穷,高层位住户反映热水器打不开,厕所排便冲不走的欠压问题严重存在,物业管理跟不上,水一通,供用水双方矛盾加剧。
5、一户一表供水方式改变后,所需服务水头增大。
实行一户一表、水表出户以后,多采用首层集中分户,各户分设单根小口径(dn20)主管入户的供水方式,较之以往每户有多根大口径(dn40或dn50 )主管分别进入厨、厕、卫的供水方式,管径变小,管线增长,阀门和附件增多,使管道阻力损失成倍增加,对配水管网上的用户接管点处的服务水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中所提到的满足用户接管点处服务水头28m的要求,相当于将水送至6层建筑物所需的最小水头,而实际上六层住宅“一户一表”所需水头往往要大得多,因此,分户表后,不少用户反映水压不足。
二、**供水压力不足解决的对策和措施
1、近远结合,科学规划。
为实现中等城市供水目标,按照**新的总规修编要求,XX年,**圣泉水务有限公司委托成都市供水设计院完成了2020年城市供水专业规划。拟建成多水源、大环网、分区分压城市供水系统。
2、加大投入,加快管网配套建设和高压区位供水加压站建设,从根本上改善管网水压。
现已完成城市给水管网改造规划、可研及一期工程的初设评审。一期管网改造(低压)工程已进入第一标段的施工阶段,计划用三年时间,投资6610万元完成一期管网改造项目,使**供水管网现状得到根本改善,同时为二期建设、近远结合打好基 础。二期工程主要解决城市高区位加压供水问题。目前正积极筹备加压站选址、完善用地手续等供水加压站建设前期工作。
3、增加变频恒压装置和修缮白云台高位调节水池。
为弥补白云台高位调节水池功能不足,江北水厂在送水泵房增设了变频恒压装置,对稳定出厂水压力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对远端管网压力调节作用不大。为此,积极组织修缮白云台高位调节水池。高位调节水池功能恢复后与变频恒压相结合,实现近、远端水压综合调控。
一、当前运行情况
(一)县城区车辆停放管理情况。自2008年城管执法局组建以来,根据省政府《关于在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府函〔2007〕207号),在县城区开展静态停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管理工作。现目前我县拥有机动车4000余辆,非机动车34000余辆,城区停车压力不断加大,为了做好城区静态停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规范管理,我局积极应对,研究制定了专项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了科学合理的执法流程,取得了较好的管理效果。一是开展规范执法。严格遵守法律程序,按程序执法,按程序办事。采取摄像取证、照相取证等多种方法,锁定重要法律证据,坚持实行“一亮证、二指违、三教育、四处罚”的执法方式,在确定现场无驾驶员或在告知、教育、劝导无果的情况下进行锁车处罚。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注意文明礼貌,把握进度分寸,避免激化矛盾,坚决杜绝粗暴执法、简单执法。严格实施街面执法与内勤处罚相分离,街面执法人员不处罚,坚持在违章处理室进行处罚,尽量避免现场矛盾冲突。二是开展网格化管理。分片区设置执法小组,按街段设置执法人员和协管员。强化街面人员的督查劝导作用,发现违章停车主动上前进行纠劝甚至帮助车主规范停车,并将无法劝离车辆第一时间报告中队,由中队依法进行锁车处罚。三是坚持严管重罚。每月开展2次车辆停放专项治理,适时联合交警大队开展联合集中整治,对违章停放车辆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教育一起,实行顶格处罚。今年以来,累计劝导乱停乱放机动车3280余起,锁车处罚890余起;规范非机动车停放6750余起,处罚350余起。四是疏堵结合。为了缓解城区停车的问题,今年在城区内新增机动车停车位400个,总量达到2000个;新增螺旋式非机动车停车位10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总量达到520个;新增专业停车场3个,停车位140余个,专业停车场达到7个,停车位300个;同时更换和新增停车位标识及标牌72个。五是依据发改局对我局调整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发改价格〔2013〕79号),今年将停车收费路段由原来的7个增加到18个,收费停车位由原来的300个增加到1200余个。停车收费实行20分钟以内免费停放,20分钟以上收费标准由原来的2元增加到3元,晚10点至次日早8点免费停车。同时加大对停车收费人员的考核力度,明确车头朝向和收费标准,禁止乱收费,在车辆停放管理源头上做到了有力度、有制度、有效果。
(二)城市道路开挖管理情况。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各种基础设施的不断更新和完善,各管线单位对地下管线的新增、改造的需求日益增多。为合理有序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规范城市道路地下综合管线建设行为,减少城市道路重复开挖,避免重复投资,保障道路和管线的安全、高效运行,我县根据省、市相关规定于8月6日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城市道路开挖管理办法〉的通知》(府发14号)文件,明确了道路开挖的责任单位、审批管理、施工管理、恢复管理及违章处罚。一是按照(府发14号)文件规定,加强道路开挖管理,在城市道路新建、扩建、改建时,施工单位必须向我局申请办理道路开挖许可证,并缴纳保证金,施工单位按照规定规范建设且施工后及时恢复的,在县城管执法局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对不规范建设或在施工后不及时清除垃圾,恢复原貌的,由县城管执法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并代为清除恢复,费用在保证金内扣除。二是在审批过程中征求各管线单位意见,根据需求,综合管线建设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和同步实施、同步管理,有效避免道路运行后的重复开挖。今年以来办理开挖许可证11件,处理无证开挖、违规开挖案件7起。同时加强道路开挖施工和恢复管理,督促打围作业,保持场容、场貌整洁5起,城市开挖的情况得到有效控制。
二、存在问题
(一)停车管理存在的问题。一是我县现有车辆数量不断增加,停车位建设特别是专业停车场建设相对滞后,停车位严重不足。停车场规划执行缺乏必要的监督,规划审批的公共建筑,居民小区按规定应有停车指标要求,由于建设过程中不能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投入使用,有些设计建设的停车场也由于种种原因被挪作他用,一些公共建筑停车设施不足或流于形式,使停车场建设先天不足。二是县城区停车位区域分布不合理。锦阳路、学苑路等车流量较小的地方停车位比较集中,而在映月街、西街、蜀北上中下路等车流量大的街道或附近却很少有停车位,导致停车困难,乱停乱放现象普遍存在。三是停车管理手段单一、复杂、落后。城管执法与交警之间未形成治理合力。由于县城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严重不足,单靠城管执法局治理乱停乱放车辆存在着“治理成本高”、“单个案例执法周期长”、“人员、设备不足”、“疏通难度大”的问题,且容易引发执法纠纷,由于目前缺乏强有力的保障机制,在出现暴力抗法或执法工具、装备遗失等重大问题的时候,城市管理工作不能及时得到有效协助,这直接导致矛盾问题处理起来陷入“公安介入慢,法院不受理,光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又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的怪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放不开手脚,又缺乏强制保障机制,工作开展起来难以达到满意效果。四是相当多的市民现代交通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薄弱,开车外出办事或购物往往为了图自己方便,随意停车。
(二)城市道路开挖管理存在的问题。一是县城区部分违规施工单位虽经多次处理仍然不进行整改,我局执法缺乏强制性手段,部门之间联合治理工作机制尚未形成。二是电信、燃气等少部门单位和部门打着市政施工的旗号,开挖建设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打围作业,渣土乱堆乱放,开挖后不及时恢复等严重影响了城市整体形象。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意见
(一)恢复城管委职能,建立统一协调机制。发挥城管委工作职能职责,完善领导机制。切实明确城管执法部门与各专业管理部门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责,建立城市管理相关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搭建信息交流、联合调度平台,在静态停车管理、城市道路开挖管理以及其他城市管理问题处理过程中相互协助、互相配合、形成合力。
一、宁阳县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实际情况
1.对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内涵的认识
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即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
这意味着,需要使用农民集体土地的经营项目,可以在符合规划的条件下,通过有形土地市场,取得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符合规划的集体建设用地直接进入市场的,与城市固有土地一样,价格将由市场决定。这项制度提高了集体土地所有权地位,还原了集体土地所有权,使集体所有权真正成为和国家所有权并立的公有制所有形式之一。
2.宁阳县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现状
⑴国有建设用地一、二级市场情况。我县2009-2013 年共办理国有存量建设用地出让手续38 宗,面积71.8511 公顷,收取土地出让总价款30180.29万元;办理新增建设用地出让手续169 宗,面积657.3612 公顷,收取土地出让总价款251005.8万元;办理国有建设用地转让手续295 宗,面积361.59 公顷,土地转让金为77593.8万元;办理国有建设用地抵押手续1238 宗,面积1693.41 公顷,贷款额为367991.83万元。
⑵征地制度制约一体化进程。根据现行的土地流程及政策规定,当用地单位确实需要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时,必须通过国家征收将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转化为国家所有的土地,之后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此,征收制度决定了国有建设用地具有凌驾于集体建设用地的产权,集体建设用地基本被排斥在成熟的国有建设用地市场之外,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之间缺乏有机联系。
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现状。①配套制度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尚未建立,农民将土地视为安身立命的保障。在没有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情况下,允许农村土地进入城乡建设用地市场,容易使广大农民存在后顾之忧,不能积极正确的响应政策。
②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不明确将影响建设用地市场的进程。目前我县正在进行农村土地确权发证工作,在现实操作中,大部分农民对于土地归谁所有都存在疑惑,村内生产小组与村委会对于农村土地都有一定的管理权和控制权。因此,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主体极其不明晰,这对于城乡土地市场一体化进程中供给主体的培育极为不利,容易造成利益纠纷。
⑷农村宅基地流转现状。我县进行了新农村社区建设规划,但大部分村庄只注重规划占新区建房而不考虑旧村庄改造。有的经济条件好的到县城、乡镇驻地或新规划社区购房后,村里宅基地仍然闲置占用;部分村民不愿在老地方建房,年复一年,造成村内宅基地空闲闲置。另外由于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只能在同村内部转让,在新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用地确权遇到难题。
二、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议
1.健全相关法律制度,使符合条件的农村建设用地进入市场
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首要障碍是现行的土地管理法规,要使城乡建设用地市场健康,有序,规范的发展,必须修改相关的法律条款,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根据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相关表述,农村建设用地只能在符合规划情况下内部使用,如果外部使用,就必须经过征地。而按现行土地管理法,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参与联营,但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按物权法、担保法等相关规定,家庭承包土地、宅基地不能用来抵押。债权改变后,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和所有权。必须推动相关法律的统一,解决土地法规碎片化、矛盾化问题,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提供先决条件,使农村建设用地在符合相关规划的条件下进入建设用地市场。
2.制定有效的土地收益分配政策,促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
土地收益应当主要归集体所有,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作为管理者无权直接分享产权人的处置价款,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土地收益应当纳入集体资产统一管理,主要用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社会保障和发展生产。在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农村土地承载着社会保障的功能,因此必然减低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必然会给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带来阻力。为了促进建设用地市场的发展,必须相应的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以此来保证失地农民的最低生活水平。
3.做好集体建设用地市场的确权工作,赋予农民完整的土地产权
明确产权要依靠土地登记确权,实行土地统一登记发证制度。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据已确认的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造册,核发土地权利证书,确认所有权及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避免土地流转过程中的权属纠纷,维护合法权益。赋予农民完整的土地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转让,入股,租凭等。
4.规划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试点范围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宜先在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试点。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中,城镇土地市场和农村土地市场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通过农村建设用地入市,土地使用者可在土地市场中任意选取能满足自身需要的城镇土地或农村建设用地,实现城镇土地市场与农村建设用地市场的协调统一。
5.严格控制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后的用途
应严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必须征为国有。如果允许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商品住宅开发,难以实现控制房地产开发总量的要求,同时由于产权形式复杂,也难以保证商品住宅交易的安全,让小产权房入市有机可乘。
6.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
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所节约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调剂为建设用地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并优先满足集体建设用地。
在宅基地的分配上,对扩展边界内的城郊、近郊农村居民点用地,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鼓励集中建设公寓式住宅或有特色的农民新居。对扩展边界外的村庄,严格执行一户只能申请一处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宅基地。经济条件较好、土地资源供求矛盾突出的地方,允许村集体组织对新申请宅基地的住户开展宅基地有偿使用试点。在基础管理工作上,要依法加快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妥善处理宅基地争议。积极建立农村宅基地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宅基地动态信息查询和管理。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4年吉林省教育厅“十二五”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吉林省大学生社区志愿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课题编号:吉教科文合字[2014]第581号)、2014年吉林省教育厅“十二五”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吉林省机构养老发展的困境及对策研究”(课题编号:吉教科文合字[2014]第580号)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4)29-0183-01
一、假期社会实践的重要性
1.加强假期社会实践活动为有效拓展课堂教育提供时间保障。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可以有效引导在校学生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提高专业知识和专业水平。由于假期社会实践的时间较长,多为一个半月,具有时间优势,可以为学生更好地参与实践、体验社会和拓展课堂内容提供充足的时间保障。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的集体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提高大学生的课外学习能力和管理能力,有效地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实用型人才,从而为大学生就业和创业发挥积极的作用。
2.加强假期社会实践有利于推进大学生社会角色的转化。大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活动是大学生按照专业培养目标,主动要求参与社会活动的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假期社会实践可以从时间上保障学生更好更细致地深入社会,触摸最具体的社会基层问题,进而更全面更真实地了解社会,增长适应社会的能力,树立正确科学的人生观,更快更准确地完成社会角色的定位和转换,这是其他类型社会实践所不具备的优势。经过大学四年的专业学习,毕业后学生应尽快完成向社会人的角色转化,而假期社会实践可以有效促进角色的顺利转变,提高学生就业后的社会适应能力。在假期社会实践的过程中,学生可以体验这种角色的转化,使自我价值得到体现和升华。
3.加强假期社会实践有助于全面提升大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实用型人才如果具有较高的管理能力,个人的发展机会将更多,对社会的贡献将更大,这是社会发展对管理人才专业化的社会要求,所以要培养大学生的组织管理能力。大学生的假期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提供了各种各样提高管理能力的机会。假期社会实践是大学生结合专业知识积极主动参与持续较长时间的实践活动的行为,可以全面锻炼实践能力、管理能力和沟通能力等,能快速有效地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在假期社会实践中,参与的学生需要负责部分管理工作,参与实习单位或者部门的分配工作任务、安排工作进程、检查工作质量、与实践单位沟通与联系等,学生的管理能力在实践中得到了很好的锻炼和提升。同时,一些假期社会实践小组的工作任务本身就含有管理的成分,可以使学生在实践中锻炼和提高管理能力,为毕业后顺利走向工作岗位提供了诸多经验。
二、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1.学生参与假期社会实践的活跃程度不高。假期社会实践教学作为深化学生的专业知识、提升学生综合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设置的初衷是希望全体学生的积极参与。但在实施过程中,明显出现了学生参与人数有限、活跃程度不高的现象。同时,由于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的特殊性,导致部分学生对活动认识不够,主动参与意识不高,存在虚假参与和不参与的情况,使活动的作用不能有效发挥出来。
2.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缺乏连续性。假期社会实践因教师、领导、能力、场所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出现断断续续的情况,没有形成稳定的状况。目前,假期社会实践存在较多的自由状况,导致实践活动不能以系列活动的状况出现,不能真正配合专业教学计划的进度,使教学与实践出现相脱离的状况,实践活动的随意性和随机性较为明显。
3.假期社会实践存在“重形式而轻效果”的现象。假期社会实践一般是根据专业的教学计划安排的课程内容,组织学生根据专业学习情况结合自己的学习兴趣而进行的一项课外拓展的实践活动,以丰富学生的专业知识。社会实践的前期组织任务比较复杂,实践中的调研任务的安排比较细致,实践后的总结任务比较繁重。同时还涉及实践场地的安排、实践经费的筹集、实践时间的协调等问题。因此,必须在暑期社会实践前做好充分的动员、组织和协调工作。曾有报道指出,几乎所有的社会实践小组都随身携带相机等拍照设备,到实践地后先做的不是调研,而是拍照留念。最后调研报告的形成多是通过文献查阅所得,内容缺乏实践材料的论证,而最终评定的参照标准也是调研报告,所以使得假期社会实践活动成了走形式。
4.假期社会实践的调研结果可操作性不高。假期社会实践活动是由学校组织学生根据所学专业带着既定调研课题进行的活动。调研前应由专业教师进行调研指导。大部分学校都有规范的调研活动的计划和流程,并对调研材料的收集和调研报告的撰写有标准要求,但对调研框架的设计和调研内容的组织缺乏相对专业的指导,导致学生调研报告的撰写结果过于理论化,实践可操作性较差。同时,对调研结果考核的标准也不完善,使得学生对调研报告内容的组织不明确,进而导致调研材料过于形式化,不能很好地解决调研中出现的实践问题。
三、探索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新思路
1.加强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实现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常效化管理。结合专业所学积极拓展专业社会实践基地建设,除了可供平时的专业教学实习之用外,还可以将其拓展为假期社会实践的基地,建立长期的实践合作关系,为学生的暑期社会实践提供稳定的场地。这种稳定的实践关系可以通过“校企合作”的方式,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在满足学校教学需求的同时,提升企业的专业水平。
2.把假期社会实践纳入专业的教学体系,实现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的规范化管理。假期社会实践是结合每个学校每个专业的培养目标精心设置的,其目的是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假期社会实践有利于深化大学生的专业知识,拓展大学生课堂理论知识。在假期社会实践过程中,既巩固了专业知识,又提升了学生的课外实践能力。应将其纳入学校专业教学计划和管理中,并科学地规划和引导,实现假期社会实践设置的规范化管理。
从“发展才是硬道理”到“科学发展观”,其核心就是发展,发展就有变化,变化需要创新。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日趋完备,如何加强城市管理、构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系及工作机制,理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使其高效规范的运行,就成为一个重要课题。12月,经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成立了由法工委牵头的“综合行政执法”调研组,通过历时两个多月较为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形成了调研报告。
一、综合行政执法形成的背景与推行现状
1996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自1997年以来至,全国有23个省、自治区的79个城市和3个直辖市经批准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8月22日,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17号),该决定指出并明确了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指导思想、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进一步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要求。10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编办《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意见》,该意见从充分认识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试点的基本内容、试点的组织实施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意见。重庆市政府相继批准了我市渝中区、南岸区、大渡口区、北陪区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实施方案,《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改革的实施意见》(大渡口府发96号),即三定方案,将大渡口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更名为大渡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政府组成部门,专司行政监督处罚职能。至此,管罚分离的行政执法法制格局和综合行政执法的大格局基本形成。
从全市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推行的现实状况来看,已有渝中区、南岸区、大渡口区、北陪区实行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格局,其推行情况亦不尽一致,有的完全没有了管理职能,有的还交叉了部分管理职能,有的是综合行政执法局一块牌子一套班子,有的是并列环保局、市政绿化局等多块牌子一套班子,但不论哪种机构设置形式,都基本形成了管罚分离的法制格局。
二、综合行政执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之分析
综合行政执法是提高城市管理法制化水平,构建管理长效机制的一种新型行政执法模式,具备执法主体唯一性、执法体制统一性、执法职能综合性、执法范围灵活性的特点,但该项工作的推行也面临着各种矛盾和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一)现行法律资源与综合执法实践需要的矛盾
第一,我市试点的综合行政执法局是根据“三定”方案(政府规章)明确的授权方式进行执法。政府规章进行授权的方式,适用于行政机构,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根据这样的授权,综合执法队伍只能实施政府规章的规定,无法实施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因为由人大授权方式取得执法主体资格的对象,主要是具有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因此,现行综合执法主体的合法性、包括其执法内容和程序均受到挑战。
第二,综合执法的法律依据过于分散,带有不确定性。目前综合执法依据散见于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中,这些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程序、内容和方式,部分是按照原行政执法体制和主体设定的,所以,一旦相关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综合执法依据也将随之变化,执法体系始终处于不确定的动态之中。
(二)专业执法与综合执法的矛盾
有些执法行为往往同时涉及综合执法和专业管理部门,完整统一的执法行为被人为割断,制约了综合执法队伍职责的有效履行。专业管理部门囿于无明文规定,缺乏专业的有效指导,综合执法队伍面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执法领域,颇有无从下手之感。有效的沟通机制尚未建立,使得有的地方出现管理和处罚盲区,专业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两不管。
(三)综合执法工作机制不当、责权界限不清
从调研组了解的情况来看,地方性规章对综合行政执法定性不准确,导致这支队伍存在职能职责不清现象,各部门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责权利也很难划清。这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矛盾。
1.管罚分离的法律要求与执法实践中管理和执法脱节的矛盾
综合执法是解决管理权和审批权合二为一、权权不分的一项举措,但执法是管理的形式之一,在实际工作中管理和执法又是不能截然分开的。主要表现在:第一,管罚分离后,各试点区均出现不能及时处理违法行为的现象,管理部门在管理中发现的所有违法行为已无权处罚,综合行政执法局赶赴现场处理的当事人已逃逸,行政执法无法实施,由此造成管理和执法效率低下的后果。第二,执法工作超越不了“事后执法”的现状,前期管理不到位,执法队伍成为“救火队”,后期管理跟不上,执法效果难以保持。第三,有的试点区现在两权分离的深度和广度还极为有限,管理和执法在许多方面处于“剪不断、理还乱”的状态,部门之间相互监督的机制尚未建立,导致管理和执法形不成合力。
2.综合执法与街镇管理的矛盾
首先,街镇作为第三层面的基层组织,存在着两面性:一方面,面对量大面广的社区、村社综合管理任务,承担大量区政府下达的经济、社会等各项硬指标,其工作是需要有一支“拉得出、能办事”的队伍;另一方面,大部分街镇尚未真正从长期形成的经济利益关系网中摆脱出来,还无法真正站在管理和服务的角度对执法活动履行管理职责 。
其次,面对权力上收、任务下放的综合执法格局,必然要求综合执法机构与管理部门加强联系与沟通,必然要求综合执法机构熟知各项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否则就不能切实履行综合执法的职能,但实际工作中,由于上述必然要求之要素在客观体制和综合执法机构主观素养方面的双重缺失,使得条、块管理与执法的界限不明、责权不清。
第三,权责分离现象严重,“三定”方案明确授权执法主体和执法权力属于综合执法机构,而工作责任则延伸到了只有管理职能的街镇和相关部门,出现了街镇执法越位和执法不安的现象和心理,致使执法局综合执法编制和经费投入不到位,不仅使管理部门与执法部门均提出工作异议,而且更为严重的是,存在政府不依法行政的隐患,如若涉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政府将处于不利与不法的地位。调研中我们了解到:街镇普遍认为综合执法局指导不力,人力不足,自己冒充执法主体冲锋陷阵,其不合法履职的隐患令人担忧,希望尽早取得合法执法主体资格,扭转条块管理和综合执法不尽协调的工作局面。
(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不顺
一是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没有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对此,每一个试点的综合行政执法局无一例外深感困惑,同时法律赋予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也缺位,不论从法律规范角度还是行政管理角度都有先天不足,部门设立的缺位,法律规定的缺失。
二是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职能名不副实。综合行政执法确切的表述应该是城市综合行政执法,是与城市管理相配套的行政执法,即关于市政环卫、环保、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职能超出或职能不足都是不恰当的。而综合行政执法的职能超出(管罚不分)和职能不足(未能统领城市执法)的现象尤为突出,综合行政执法未真正实现其综合执法的目的。
三是现行综合行政执法本职任务受到较为严重的冲击。“三定”方案以“7+1”规定了综合执法的职能、职责和工作对象,各试点综合执法区均反映执法局半成左右的时间和精力都在完成+1的任务,此项工作严重冲淡了其原本的7项综合行政执法任务。
三、对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与工作机制的几点思考
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管理审批权与监督权处罚权分离,是按照行政管理科学化、法制化的要求,规范行政部门政务行为的重要举措。该工作格局有利于在相关的行政权之间保持一定的制约关系,防止行政权力的过量裁量;有利于行政执法队伍规范执法行为,防止执法权力部门利益化;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部门工作效率,防止相互推诿扯皮现象发生。因此,应扩大试点范围,巩固试点工作的成果,深化综合行政执法的改革。
(一)理顺体制
严格使权力主体、监督执法主体相分离,从体制上形成一种行政处罚职能相对集中、执法机构相对独立、权力主体相互制约的格局。
1.成立重庆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机构。可以成立业务全面的大部委形式工作机构,通过机构设置整合综合行政执法资源,解决一些专业执法问题,彰显综合行政执法的威严,同时让行政相对人多一条合法的行政复议救济渠道。
2.努力探索综合行政执法规范高效的工作体制。现在重庆的试点区中,南岸区市政环卫和综合执法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做法,在未实现“大综合”情况下,其权宜之法显得较为合理,既满足了管罚分离的法制要求,又能较灵活地处理管理与执法相脱节的矛盾,能一定程度避免多头管理执法难到位、多头管理不便执法的现象发生。
3.明确综合执法的功能定位。要对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功能进行科学定位,综合执法不能越俎代庖。“三定”方案中明确给执法局的“7+1”项职能,对“+1”职能中任务过于繁重应当引起重视,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做好疏导工作,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少用甚至不用行政执法队伍进行“围堵”,适当调整其该项职能,应“本位”而非“越位”。
(二)转换机制
要解决管罚分离法制要求与管理和执法脱节的矛盾,要解决综合执法与街镇管理的矛盾,首先应当认识到:审批、许可等管理权与处罚执法权的分离,不是行政权力的简单加减,而是对行政权力的规范和制衡,综合执法与街镇管理同是行政行为,是同一行为的不同阶段。其次,就综合执法的整体状况而言,合理分配管理和执法的功效、合理区分条块管理的职能重点,既有利于发挥综合执法的协调性、综合性和全局性特点,又有利于发挥行业管理的技术优势,依托街镇管理的人财优势,建立一个高效协调、运转和谐的衔接机制。一是建立综合执法与行业管理之间科学、有效的沟通运作机制;二是探索街镇管理与综合执法之间既联系又独立的运作机制;三是建立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长效管理机制,疏与堵是城市管理的两种手段,两者不能偏废;四是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评估机制、监督机制和反馈机制;五是建立执法队员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的人才流动机制。
就大渡口区实际情况,可形成各街道、相关部门和管理处相对工作独立性和自,又可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调度集中的工作局面,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工作机制,广泛调动各方面城市管理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法制保障
执法的有效性是基于执法的合法性,加快调整完善授权方式、组织开展前瞻性的立法研究都是不可或缺的内容。要以确立综合执法队伍的法律地位为核心,以取得强有力的综合执法手段为抓手,以清理修订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为配套,建立一套较为科学可行的综合执法法制保障机制。由市人大制定城管综合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进一步确立综合执法队伍的法律地位、执法手段和执法程序等。对现有的涉及市容市貌的有关专业执法依据进行整体清理,并按照责权利统一的要求进行完善,为构建专业管理相对集中、综合管理重心下移的工作机制,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实现高效综合行政执法提供有效的法制保障。现行法律法规与综合执法实践需要的矛盾,专业执法与综合执法的矛盾亦随之消弭。
一、关注民生,努力提高城市管理质量
城市管理是一项系统的民生工程。上半年,**区城市管理工作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以新思路、新举措、新设施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确保让广大市民得到持续长久的民生实惠。
(一)扎实推进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2、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大力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上半年,完成汽车北站公厕、火车新北站公厕、**公园公厕、永丰桥下、河西村梅堰公厕、孔浦夏家、红梅小区后门公厕等7座公厕的升级改造,其中**公园公厕为“百万元”级的生态公厕。完成东草马路排水管道、孔浦路排水管道改造工程。完成槐树路部分喷泉设施整修工程。谢家垃圾中转站工程已进入招投标前期工作。环卫车队项目完成实体验收、墙体粉刷贴面、污水净化池、围墙和雨污水管道铺设施工、油罐加工制作与铺设安装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三江六岸灯光升级工程前期协调工作。完成双东坊小区、槐树小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和槐树路空间安全工程立项工作。积极配合市兴光燃气公司完善08年的老小区改造工程,提高居民用户的开户率。
(二)不断提高市容环境整体管理水平。
1、完善市政公用行业日巡查考核机制。一是全面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今年上半年全面推进责任区制度落实,责任书签订,指导各街道签订责任书1000余份,使全区主要道路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次要道路签订率达到85%以上,达到市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要求。二是推进保洁路段延伸工作。继续巩固18小时道路保洁成果,加强重点路段保洁力量,确保养护作业水平提高。三是推广“三位一体”保洁方式。继续深入推进以“人扫、机扫、清洗”为一体的创新的三位一体清扫模式通过科学管理,提升辖区各道路的整体面貌。
上半年,新增北外环西段、机场—北外环立交桥、洪塘经济适用房规划一路、洪塘经济适用房规划三路、洪塘中路延伸段二期道路共5条保洁道路,共清扫道路65条计201万平方米,新增保洁面积3.7万平方米。
(三)努力提升绿化增色增香效果树路等路段的沿街花坛及翠柏路、范江岸路行道树树穴、解放桥槐树路匝道绿化进行升级改造,对甬江桥扬善路口闲置地进行复绿种植,使迎检线路面貌焕然一新。四是对公园绿地、城区主干道隔离带及行道树进行缺株补种,共补种行道树90余株、苗木1000余株、麦冬3000余平方米,并做好外滩大桥、城庄路、惊驾路**段等重大项目绿化移植工作。
2、完善绿地养护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绿化养护质量。一是加强绿地考核管理。成立绿化考核领导小组,明确各公园绿地绿化专职责任人,采取专项考核、集体考核(明查)和暗查等形式对各养护班组进行考核检查,有针对性地解决养护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考核情况并分析原因。二是实施专项考核。开展定期的绿地病虫害考核、大树养护考核、设施完好安全考核,从而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解决各专项养护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绿地养护水平。上半年,槐树绿地被评为宁波市公园行业文明优质十大服务窗口之一。
3、积极开展群众性绿化活动。一是举办**区绿化成就画报展览、市民绿化知识有奖竟答、绿化知识法规现场咨询等一系列宣传活动;举办绿化养护修剪技术培训交流会,重点讲解绿化养护知识和修剪技术,提高我区绿化养护水平。二是积极开展群众种绿、护绿活动。09年上半年,全区推出8块共计32万平方米认养认管绿地,得到社会各界的踊跃支持;积极开展春节及秋季义务植树活动,共栽植桂花、樱花250余株。三是做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配合市园林局对我区古树名木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做好古树名木养护工作。
二、服务民情,切实加大重点工作执法力度
(一)加大执法力度,提升长效管理水平。
2、严查渣土违法清运。上半年,积极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渣土清运执法管理,严厉打击渣土偷倒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渣土清运污染城市环境、危害交通安全、影响城市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是开辟海洋消纳新途径。经过与相关部门协调联系,至目前我区已设立渣土海上消纳中转场站3座,以企业租赁港区码头,雇船运到海洋部门划定区域倾倒,企业收取服务费,城管部门与属地街道管理规范企业运作基本操作模式,缓解我区渣土消纳难的问题。二是不断完善“管理、执法、养护”三位一体的渣土管理机制,成立渣土管理领导小组,设渣土管理办公室,把渣土管理工作纳入正常化管理渠道,各中队提前介入,通过送法上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建设、施工、清运单位的宣传教育和协调沟通,深化服务型执法工作,提高工作效果。三是实现渣土单一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成立了由城管、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每天开展以设卡点伏击和机动巡查相结合的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夜间偷倒渣土等违法行为。上半年,共检查清运车辆2356辆次,共查处违章车辆滴漏洒、乱倒、偷倒及无证运输渣土行为148起。
3、进一步加大“两违”整治力度。一是重点配合甬江街道做好湾头地块区内新发违法建筑整治工作;二是做好对繁景、莱茵堡、国际村等别墅小区内违法建筑的调查取证工作;三是继续做好老小区内的违法建筑执法;四是配合甬江街道,对5家企业的违法建筑案件进行立案查处,并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4、探索建立便民疏导点。按照“标本兼治、堵疏相结合、属地管理、公众参与”的原则,开展了便民疏导点选址工作,重点调查了流动摊点的数量、分布、门类、人员身份等情况,并根据我区实际,确定了中心城区严格控制,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因地制宜,合理设置的工作指导思想。目前,确定了第一批5个便民疏导点的位置,其中广厦怡庭菜场周边及洪塘文体路南段等地段为原街道已设置的以百货、水果摊点为主的便民疏导点,当地街道已实施规范管理,下步将新设3个疏导点,部位主要分布在城郊结合部及城市拆迁闲置地块等不影响市容交通环境部位。
5、积极推进示范路段创建工程。开展槐树路“城市管理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力争通过精细管理、文明引导、严格执法,努力做到“街容卫生整洁、市政设施完好、道路绿化美观、各类设置有序、店面经营文明”,切实发挥文明路段的示范引导作用,以点带面,以精品效应推动市容秩序整治工作。
(二)完善执法机制,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
一是调整执法中队管理体制。上半年,对涉农街道、慈城镇、工业区城管执法体制和工作职责进行调整,由当地分管领导兼任副大队长,按照执法主体不变、履行职责不变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责,依法开展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工作,切实解决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出现的城管工作难点问题。二是加大考核力度。加强严管路段和中队建设考核工作,严格落实“五定”岗位责任制,深化网格化管理,强化面控、路巡、点管,确保核心区域市容环境整洁有序。同时,努力提升数字城管指挥巡查机制,认真落实数字城管工作运行机制,强化通过数字化城管平台发现问题和处置问题的执行力。三是建立完善城市管理协调运行机制。进一步强化
规划、公安、交警、法院、环保等部门的联系,坚持执法工作例会制度,增强工作合力,齐抓共管,着力破解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常态长效执法管理机制。同时,充分发挥城管公安联络室、城管法院联络室职能,为城管执法提供有力的后续保障。
三、体察民意,加快城市管理职能延伸
根据区委、区政府提出的2009年**区城乡一体综合配套改革工作任务分解内容,城市管理部门积极做好城市管理职能延伸工作,不断拓展城市管理服务范围。
(一)加快推进城市管理职能向中心村延伸。一是认真开展调研。3-4月,分别到涉农街道、慈城镇下属中心村调研,听取街道(镇)、中心村干部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制订相关管理办法。4月,制订中心村管理办法;5月,征求街道、镇和区直相关部门意见。三是对12个区级典型示范村和开展旧村改造、新村建设的村,就道路、河道、绿化、垃圾、公厕等管理方面作出具体指导。
(二)启动公交始发场站建设,优化公共交通线路。截止4月底,洪塘公交始发站已竣工,即将投入使用;庄桥始发站已完成建设施工招标。并在3-4月期间,与市公交公司衔接,对浦丰、民丰、八字等3个村调整和优化了公交线路。
(三)积极开展城乡排污管网与污水处理设施调研。一是开展全区污水管网调研。2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综合科牵头、局属市政绿化养护中心配合的7人工作小组,明确并落实各部门、每人的工作分工和职责。3月,调研小组先后到市规划局、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市排水公司、市排水处、区规划分局、区建设局以及中马、白沙、文教、孔浦、甬江、庄桥、洪塘街道和慈城镇、工业区管委会调查了解各区块排污管网与设施的基本情况。4月,根据前期调研后掌握的第一手资料,全面分析我区城乡排污管网的现状,问题及下步工作对策。目前已草拟了调研报告。4月底召开专题座谈会,对调研报告(草稿)进行论证修改完善。二是争取5个村纳入排污大管网。根据全区污水管网规划布局和现有主管网建设状况,前段时间,对有条件的5个村进行实地测算。目前,一方面与所属涉农街道对接,另一方面正在拟定补助政策,提交区政府讨论确定。
四、提升形象,不断加强城管队伍建设
(一)抓学习,培养高素质队伍。一是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根据区委的统一部署,局党委以“转型升级推进科学发展,创业创新加快建设新**”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创和谐城管新局面”为实践载体,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查摆分析问题,召开民主恳谈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讨论会、民主评议会,广泛进行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局机关、下属单位、执法中队的党员干部积极投入各个阶段和环节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通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城管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把切实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和让人民群众得实惠放在首要位置,要把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体现在促进各项具体工作上,在日常工作中要主动做到问需于民、问情于民、问计于民,时刻以“城管为民,情系百姓”的目标衡量工作,注重与人民群众沟通,提供全面周到的服务。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建立了以中队为基础,以大队为核心的全方位、多形式的培训机制,各中队每月坚持自行组织2次以上法律、法规学习和执法业务交流。上半年,组织开展了《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培训。
(二)抓宣传,深化公共服务内涵。加强宣传使广大市民了解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让市民充分认识到城管工作的重要性。一是继续深化徐辉保洁班。突出“徐式扫地法”主动上门服务、主动沟通,“用脑”钻研、“用心”工作、“用情”服务广大市民的精神。二是成立bo绿服务队。服务队以社区、家庭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花草课堂、花草诊所、花艺沙龙、园艺工坊等活动形式定期向社区居民免费传授家庭绿色植物养护知识、交流插花花艺、诊断花卉病害、提供社区绿化服务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绿化知识和技术技巧,进一步提高社区居民爱绿、植绿、养绿、护绿意识。
(五)抓监管,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上半年,安全生产年创建活动为契机,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安全生产领域“三项行动”和第八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活动,举办安全生产学习研讨班,指导环卫和市政绿化养护中心开展岗位培训和防火演练,下一步我们还将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
(六)抓基础,加大城区防汛防台力度。上半年投入55万元资金新增15台强排泵,并在局数字城管建设中专门设置用于监测江面潮位的数字化监控装置,进一步完善了城区防汛防台技术手段。与城区四个街道和沿江二十九家企事业单位签订了09年城
区防汛防台责任书;修订工作预案,完善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从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设施设备建设等各个方面作了应对超强台风、超位、特大暴雨的充分准备,努力确保城区安全度汛。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解决有关民生诉求方面的问题还有不到位的现象。如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周边环境还不够整洁有序,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周边脏乱差现象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服务群众的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在建立长效机制方面还需要下大功夫。如渣土管理、环境综合整治、菜场周边占道经营等等一些瓶颈问题还没有完全破解,使有些工作经常处于被动应付状态。
下半年主要工作打算
一、增强发展意识,切实转变观念
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把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城市管理的具体行动,最大限度地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
二、完善基础设施,关注民生问题
一是完成环卫车队项目并投入使用;二是完成谢家垃圾中转站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三是完成双东坊、槐树小区排污管网工程;四是完成槐树路空间安全整治工程;五是完成洋市河、大通河、地洋槽河等内河本年度目标整治任务;六是配合做好“三江六岸”灯光升级改造工作。
三、加强能力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一)突出品质意识,提升市政设施完好率。坚持“立足大局,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确保社会效益优先”的原则,以“路平、沟通、桥梁完好”为目标,确保市政道路综合完好率稳步提升。
(二)突出责任意识,强化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加强18小时保洁力度,努力提高机扫、人扫、水洗“三位一体”工作效率;强化垃圾粪便的收集清运工作,做到日产日清;进一步完善餐厨垃圾的收集和内河保洁工作。努力做好“三路”创建工作。
(三)突出精品意识,加强园林绿化管理水平。抓好第二轮城区绿地和道路绿化改造提升工程,做好兰江绿地、大闸路、清湖路绿化改造项目;在08年张桂河3000平方水体绿化试点基础上,09年有计划逐步推广;结合内河整治,同步实施河道绿化和水体绿化;重点抓好慈城毛岙村及洪塘邵家渡村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绿化整改提升,以点带面,提高农村整体绿化档次和水平;完成09年度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申报工作。
(四)突出安全意识,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加强城区防汛防台工作。认真按照工作预案,加强与市、区相关业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加大台风季节讯息跟踪和潮位监测,充分利用数字城管监控探头,把各项防汛防台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全力做好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以“安全生产年”创建为主要载体,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切实加强监管,提高基层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预防各类事故,进一步推动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稳步发展。
四、规范执法,提升城管执法水平
(一)突出重点难点,大力开展专项整治。继续抓住“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整治活动。重点抓好违法建筑、渣土联合执法、市容环境秩序、夏季夜间市容环境及人行道专项整治等五项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