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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调研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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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调研报告

第1篇:机构调研报告范文

目前,我区有养老服务机构十四家,其中一家为公办养老福利机构(*区社会福利院,拥有养老床位150余张,建筑面积达4700平方米),其余十三家为民办养老机构(享受*市政府的一次性新增床位补贴和每月床位运营补贴)。截止目前统计总床位数902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26张,超过*市“养老事业十一五规划”要求的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22张的标准),入住老人632人(其中自理341人、半自理205人、全护理86人分别占入住老人总数的54%、32%和14%)。参照20*年底*市实行的社会福利机构等级评定和收费标准的相关文件,我区福利机构的主要分级为二级四家(区社会福利院、*慧恩老年公寓、颐和老年公寓和南山园老年公寓)、三级四家、四级(含无级)六家。三个级别养老机构每月对自理、半自理、全护理老人的收费标准平均定格在1050元、1250元、1450元,850元、950元、1200元,700元、800元、1050元,基本符合全区老人和社会老人的收入状况和养老需求。截止20*年底的粗略统计,赢利机构有8家、年利润平均在5—15万,微利机构(稍有结余)3家、年利润平均在1—3万的,亏损机构有3家(主要原因是新建、改扩建、宣传和交通等因素)。

我区养老机构的发展和规模,客观地说比不上本市的玄武、鼓楼、白下和秦淮等兄弟城区。但近六年来,区政府随着*市河西开发建设的步伐,及时准确定位机构养老的工作目标和相关举措:用好政策、鼓励民办、三先三后(先办后规范、先办后扶持、先办后示范)、善借东风(主要是紧跟全市建设步伐和借市福利服务协会之智获得支持)、区域特色(主要标志是以迁址到江心洲后的区社会福利院为特色,打造了以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品牌服务为一体的六家养老机构:区社会福利院、*慧恩老年公寓、颐和老年公寓、江心之家养老院、康良养老院和祥和养老院)。突出实践了“政府主导、民间组织操办、市场化运作”工作思路,基本实现了我区机构养老多样化服务的工作目标。

二、我区机构养老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1、土地政策制约着养老机构的持续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已是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战略选择,在这种背景下,民办养老机构无疑迎来巨大的机遇。2000年,国家就颁布了《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但由于这些政策涉及发改、国土、税务、电力等多个部门,又没有出台相应的具体实施细则,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难以落实,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土地政策。在我区打造河西新*、新城区的背景下,民办养老机构用地实行划拨是不可能的,优先供地同样也是不现实的。自2006年至今的近四年中,已有近五家较大规模的投资商因用地问题,取消了在我区兴办养老机构的计划。

2、管理体制上应做到归口管理。作为日溢壮大起来的民办养老机构队伍,有其自身的政策和发展要求,其中最重要的是要实现归口管理。笔者建议,市级民政局应设养老机构管理处、区级民政局应设养老机构管理科或者说最起码的也要配有专职干部,改变目前老龄和社会事务(处或科)齐抓共管的局面。来实现对养老机构管理的队伍上做到专职专用、专业对口,提高机构养老工作的针对性。目前我区对养老机构的管理,已从局老龄科调到社会事务科,同样也是没有做到专职专用。

3、传统的养老观念仍然影响着养老服务的全面推进。据20*年抽样统计,受传统养老----“养儿防老”的影响,我区有近四分之一的老人不愿进养老机构养老,说是这样对对子女没面子;有近四分之一的老人,虽然有进机构养老的想法,但老人的收入达不到机构养老的能力和水平;还有近一半的老人在思想上还没有形成花钱购买服务的观念,因此不愿意去机构养老。这些观念需要在我区新城区、新社区的建设中加以更新、宣传,才有可能营造出适合和谐社会发展的敬老养老氛围。

三、迎接我区机构养老事业春天的举措

第2篇:机构调研报告范文

一、我市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监测机构现状

建立了以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为主,县(区)农产品质检中心(站)为辅的两级农产品质量监管和监测体系。

(一)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机构逐步完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在*年*月通过省计量和资质认证。中心内设办公室、绿色食品管理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科、化验检测科4个科室。现有职工23人,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65%以上,教授级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6人,初级职称6人。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3人,主要对全市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化验室面积700平方米,有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各种仪器设备47台套,可以对蔬菜、大米等农产品中有机磷、有机氯和重金属等64个参数的检测。按照省农产品质量监管局要求,于年初已开展对全市农产品生产基地、大型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的蔬菜残留进行监测。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车一辆,可以机动的对全市生产基地,市场中的蔬菜进行检测。

(二)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站)稳定发展。××县农产品质检站有职工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50%以上,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2人,初级职称1人。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1人。化验室面积200平方米,主要对××县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的蔬菜进行监测。××县农产品质检站没有设立。

二、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体系不断完善,但从目前来看,许多与新形势下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也逐渐凸显,亟待我们去研究解决。

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构不够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队伍专业结构不够合理,农业畜牧等专业人员多,而分析化学、植保、化验检测等方面的人才少,这与当前强调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的新形势要求不适应。由于受经费不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农产品检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落实不够到位,更新知识难,存在与工作实际需要相脱节的现象。农产品检测仪器设备更新慢,缺乏质谱仪等先进仪器设备,不能很好的对农药参数进行定性。

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薄弱。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尚处于起步阶段,与环保、质检、工商、卫生等部门相比,缺乏独立专业执法机构,缺专业执法人员,缺执法装备,缺执法经费。造成农业行政执法能力低、水平低、权威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经费投入不足。建立有效运行机制需要大量的经费投入,但目前市、县财政没有落实,配合不到位,致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难以有效、及时落实。检测设备陈旧、条件简陋,没有办案经费,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取证、检测设备,检测能力不强,不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要求。要解决这些问题,每年需经费在120万元左右,而现在每年只有30万元,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造成很多工作内容无法实施。

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不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涉及的部门很多,职责的界定不清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仍然不能形成日常性、常规性执法,严重制约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的有效实施,造成“出台前无法可依,出台后有法难依”。

三、完善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体系建设的思路和对策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体系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重视和大力支持,必须坚持循序渐进、稳定和协调发展的原则,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健全检测体系,切实开展好适应新形势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需要的社会化服务工作,真正为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体系建设总的思路是:通过几年的努力,初步建立以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为主导,县区农产品质检站为骨干,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大型市场速测点为补充的新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重点应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增强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意识,需要付出长期不懈的努力。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紧密结合法律贯彻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解疑释难、宣传教育工作,使宣教活动常搞常新,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水平和监管行政执法能力。

(二)完善各项配套制度,确保法律有效实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涉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监管链条长、时间跨度大,需要一个完整、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作为支撑。要尽快出台已经起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要加快研究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细则,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行为有要求的,监督检查又必须实施的,行政处罚和法律罚则中有明确规定的.都应当有规范性的、操作性的规定,以便各方遵循、实施和对照检查,使法律进一步具体化,以确保各项规定具有可操作性。要通过加快立法,健全体系,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各方面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创。

(三)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

控制好农产品质量,建设一支稳定的农产品监管队伍至关重要。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检验检测、技术服务队伍建设中,通过引进、培训等多种途径,充实技术力量,做到编制、人员、经费等到位,并切实提高其权威性。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作为农业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加强执法力量,完善手段,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实现数量与质量、安全与效益的有机统一和整体提升。

第3篇:机构调研报告范文

(一)我市已步入老龄化社会

(二)老龄事业发展保障机制不断健全

1、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得到较好落实。多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重视老龄工作。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实施意见》,批准实施了《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各县(区)党委、政府也相应出台了老龄工作的政策、措施。各级、各部门切实抓好老龄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构建老龄社会保障和为老服务体系,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全市老龄事业健康稳步发展。

2、投入不断加大。市、县(区)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老年人口规模状况逐年增加投入,年市级财政安排老龄工作经费24万元;各县(区)按照每个老年人1元的标准安排老龄工作经费,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了老龄工作的顺利开展。

3、机构逐步健全。全市10县(区)均成立了老龄工作委员会,有老龄专职干部25人,其中7个县(区)配备了老龄办专职副主任。全市103个乡(镇)有81个建立了老龄工作机构,有专兼职人员114人;24个社区和居民委员会有23个建立了老龄工作领导小组,有专兼职人员23人。

(三)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稳步推进

全市现有养老服务机构57所,其中,中心敬老院11所,乡镇敬老院41所,社会福利院5所;敬老院工作人员104人,城市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25人,有青年志愿者为老服务队伍25个,其他为老服务组织30个;拥有床位2350张,入住老人1526人。近3年来,累计投入敬老院建设资金2540万元,其中,省级下达1925万元,市级配套230万元,县级配套385万元。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的硬件条件有了较大改善,一些地方还配套建设了老年活动室、图书室、阅览室、健身房和门球场等活动场所。部分社区建立了老年医疗、康复中心,为社区老年人开展护理、保健服务。

(四)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得到完善

一是实施贫困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全市有享受城镇低保老年人34882人,每人每月发放低保金160元;享受农村低保老年人12.5万人,每人每月发放低保金70元。二是注重对老年人的医疗保健。通过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推广老年健康教育,对高龄老人和百岁老人每年开展一次免费体检,不断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和各县(区)中心医院都设立了老年病门诊、病房和家庭病床,市中医院设立了老年人医疗康复中心,积极为老年病患者开展救治和护理服务。三是进一步保障五保户生活。全市有五保户16081户16724人,五保供养对象占全市农业人口的0.8%,共支出供养金2008.3万元。其中:集中供养1387人,占五保户总人数的8.3%,月人均供养达198元,年人均供养水平达2376元;分散供养15337人,占五保户总人数的91.7%,月人均供养达115元,年人均供养水平达1380元。全市城市社会福利院,收养城镇孤寡老人68人,月人均供养达380元。四是对高龄老人给予了更多关怀。各县(区)80周岁至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老年保健补贴10至50元不等;对10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长寿补贴200元。五是城镇、农村养老保险逐步建立和扩大。今年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将扩大60%,墨江、澜沧两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也将展开。“十二五期”间,我市将逐步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以土地保障、家庭赡养、政府经办为一体的农村养老保险。形成养老保险与低保补助、特困救助、临时性生活救助等救助制度相结合的养老保障体系。

二、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市养老服务业虽然有了一定发展,但是发展速度较慢、规模较小、形式单一、市场化程度不高、政府投入不足、政策扶持力度不够,远远不能满足广大老年人及其家庭的实际需求。

(一)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认识有待提高

我市老年人口总量大、增长速度快、独居老人多、农村老年人口比重大,居住分散,城市家庭结构正逐步过渡为“四二一型”――即四个老人、一对夫妻和一个孩子,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日益受到现实条件的冲击,赡养照顾老人已成为重大社会问题摆在世人面前。面对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新形势,部分领导对统筹养老服务业发展思想认识还不到位,社会有关方面对我市老龄化面临的严峻形势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意识到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与养老设施的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已日益凸现,没有将养老服务工作提到家庭幸福安康、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来加以重视,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相适应。

(二)民间资本尚未进入养老服务行业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市养老机构建设水平得到提升。但是现有的57处敬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均为政府创办,目前还没有登记注册的民办养老机构。而人口老龄化的加快使得单纯依靠政府投入和经办来发展养老事业的方式越来越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国家和省提出了一些诸如“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税费减免等政策优惠原则和鼓励办法,但原则性较强,落实难度较大,导致很多政策无法真正惠及民办养老机构,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民办力量的参与和发展。从整个养老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趋势来看,缺少民间资本的加入,将会成为我市养老服务业体系建设的短板,对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将会造成不利的影响。

(三)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不健全

1、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底数不清。对于居家养老老人的服务需求,我市多数社区没有做过详尽的调查,现已设置的服务项目缺乏针对性,不能很好的满足居家养老老人的需求。

2、缺乏长效的经费保障机制。由于居家养老是一项长效服务工程,具有长期性、连续性,需要政府实行长效资金保障,而我市目前尚未出台保障政策和措施,服务经费没有着落,制约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

3、居家养老硬件设施较缺乏。“星光老年之家”、老年人服务中心、托老所等服务设施还比较缺乏,尤其是在部分城市社区办公用房还未能彻底解决的情况下,社区老年服务硬件设施建设更加困难。由于缺乏强制性规划,新小区不愿配套,老城区难以配套,阻碍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进展。

4、社区医疗服务不能满足需要。老年人对医疗服务有特殊的要求,但是目前我市多数社区没有专门的社区门诊,老年人日常预防保健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通常都需要到市医院等大型医疗机构进行。社区医疗服务的不足,一方面给老年人的就医带来了不便,增加了老年人的医疗支出,另一方面也占用了医院宝贵的医疗资源。

(四)老年活动场所配套不够

2001年以来,根据民政部实施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的统一部署,我市立足社区积极组织实施“星光计划”,在其带动和辐射下,全市各级加大投入,兴建了一批老年活动设施,城镇社区老年人的活动场所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是,老年人活动场所数量和覆盖率总体较低,且农村和城镇地区差别明显,农村大部分地方老年人处于无组织活动,无活动场地的状况。现有的活动场所,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设施功能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管理经费少、活动内容单调等问题,使老年人参与集体活动的愿望得不到很好地满足,参加活动的积极性不高。

(五)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滞后

近两年,我市在加强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除了少数社会福利机构有为数不多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外,大量从业人员没有进行过专业培训,未获得从业资质,特别是农村敬老院和民营家政服务机构对养护人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明显不足,不少养老机构存在管理不规范、服务不专业等问题。突出表现在:管理人员有热情、有干劲,但缺乏工作经验和管理手段;服务人员肯吃苦、不怕累,但文化水平低、专业知识缺乏,精神慰籍、医疗护理等高深层次助老服务更是匮乏,不具备养老服务护理员的专业资质和执业资格。

三、关于加快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建议

十七届五中全会在“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了“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要求,民政部也提出要在“十二五”期间,基本建立起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当前,要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导向,抓住机遇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政策、措施,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性

养老服务业是社会发展事业和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兴和新型的服务业。发展养老服务业,不仅是解决老年人的需求问题,还是拉动消费、促进国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方面,也是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政领导应从发展养老服务业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和谐建设的重大举措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应当根据我市人口年龄结构状况,把握老龄化趋势,尽快制定和批准实施“十二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对市、县(区)、乡、村及社区,分别做出不同规模、不同层次的老年服务业发展规划,加强分类指导,加大对各级各类养老服务业的扶持力度,促进整个服务业的发展,解决老年人日益增加的养老服务需求。

(二)进一步完善“民办公助”和“公办民营”的政策措施

在不断完善现有养老服务机构并推行“公办民营”的同时,制定出台“民办公助”的政策措施,促进我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国务院、省政府已经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应当抓住有利时机,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紧调研论证,尽早制定出台《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从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优先供地等方面对养老机构进行扶持,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参与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扶持政策要争取做到能细化的不笼统宽泛,能量化的不模棱两可,能硬性的不松动懈怠,能创新的不墨守成规。对于已经出台的政策,由于不配套难以落实的,应及时制定配套政策或办法。由于政策之间互相矛盾无法落实的,应由政府指定有关部门予以协调解决。原有扶持政策中不合理的条件限定应予取消。特别是要加强政策资源的整合利用,养老服务业涉及的方面,凡是已有优惠政策的,应允许养老服务业利用。

(三)对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给以更多的关心和支持

要根据农村老年人口多且居住分散的实际,对农村养老服务问题作出科学规划,加强分类指导,加大投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养老服务体系。认真落实党和政府的各项涉农、涉老的惠民政策,使改革开放的成果及时惠及农村老人。进一步完善农村敬老院,提高硬件标准,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逐步提高“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创办农村老年公寓,对农村空巢老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集中赡养、理疗和托管,为农民家庭和外出打工的青壮年农民工解除后顾之忧。帮助农村健全和完善农村老年协会,建设必要的集会和活动场所,为老有所乐提供条件。同时,还要在广大农村大力宣传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对养老、敬老业绩突出的单位、团体、家庭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营造敬老、爱老、护老的良好氛围。

(四)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一是落实经费。每年给予社区“星光老年之家”、老年人服务中心必要的运行经费保障,在生活服务、文体活动、老年教育等方面给予补助;二是引导和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家政服务业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社会服务机构,按照其服务老年人的数量经评估合格后由政府给予资助;三是将社区居家服务人员纳入政府的公益性岗位开发,安排人员就业,并对其进行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康复保健等为老服务技能培训;四是建立服务信息平台,建立为老服务热线、居家呼叫系统、社区服务便民网等便捷的求助和服务信息沟通渠道,便于老人进行日常咨询和紧急求助。五是尽快在社区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全科医生是综合程度较高的医学人才,主要在基层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转诊、病人康复等一体化服务。国务院年6月2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决定在我国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应尽快在我市有条件的社区建立和推广全科医生制度,引导老年人将医疗保健和小病、常见病在全科医生处就诊,以方便老年人的就医,减轻老年人的医疗费用负担。

(五)加强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工作

针对城镇农村不同的实际情况,将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城乡发展规划。在制定发展规划时,充分考虑到老年人活动场所的建设需要,预先做好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用地规划,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建设完善文化、体育等必要的活动设施。各涉老部门和文化、体育、卫生等单位,应深入社区、农村,加强对老年人文体活动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引导各类老年活动场所积极开展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老年文体活动,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六)重视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1、加强对管理部门的领导。对部分涉老管理和服务机构编制不够、人员不足、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应加以配备和完善。

2、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利用高校、职业院校、技校等教育资源,进行养老服务专业培训,有条件的院校应设立养老服务专业。有关机构经劳动部门批准,可以开展养老服务培训业务。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政府免费提供养老服务培训。加强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服务质量,劳动部门应对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发给资格证书。

第4篇:机构调研报告范文

浙江省养老机构大致分为以下几种:

国家或集体兴办。温州的红景天养老院是由街道开办的,为充分发挥投入的国有资本效能,提高管理和运营水平,获取最的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让人住老年人得到最好的照料,享受最好的服务,主管部门采取了产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方式,公开招聘经营管理人员。招投标结束,双方签订合同。中标方在满足五保、特困老人入住(收住五保、特困老人,政府给予补贴)的前提下,招收社会老人入住,享受国家非营利机构所有优惠政策。期间,经营者以租金形式分批向主管部门上交部分经营利润。

集资兴办。温州永嘉的康乐山庄、玉环的夕阳红山庄是由老年人自发组织起来,在集体的土地上个人集资兴建的老年人社区。温州的红枫山庄也应归人此类,所不同的是该山庄由私营业主出面策划,政府划拨土地,私营业主只投入少量启动资金,办妥手续,然后按每平方米1700—2200元不等收取老人的资金建房。现红枫山庄的经营者已经由民政登记的民办非企业改为工商登记营利企业。上述山庄均享受国家非营利机构所有优惠政策。

非营利机构经办。宁波市的颐乐园是由政府出面协调,政府划拨土地100余亩,并出面协调市财政、市慈善总会、大红鹰集团共同出资1.3亿元兴建的。该院建筑规范,环境幽雅,条件优越。出资方共同组建管理公司,在工商局登记,享受国家非营利机构所有优惠政策待遇。该院吸纳了400多老人入住,80%以上是离休老干部。因为条件好、收费低,老人常常排队等候人住,床位供不应求。

民间资本兴办。温州的水心老年公寓是由一对热心老龄事业的下岗夫妇租用闲置的厂房开办的,年租金15—16万元,收住老人70-80位,满负荷运转。年盈余六七千元。此种形式在浙江全省还有很多。奉化的99老人乐园是私营业主王雪飞夫妇卖掉了经营良好的企业,投资1400多万元兴建的全省规模最大的民营老年公寓,所用土地为协议出让。公寓条件较好,现收住100多位老人。台州市崇德山庄由台州著名民营企业九州药业集团出资兴建,政府划拨用地274亩。规划有高档老年人住宅、老年公寓、老年护理院、老年活动中心等,是一个设计超前、功能完备的老年人社区,现企业已投入4000多万元,建设总投资约需3-4亿元。

纵观以上四种兴办模式,我们以为第一种模式代表着社会福利机构改革的方向,是盘活存量资产,有效利用现有养老资源,提高资金利用效能有效模式。第二、三种模式不仅不宜推广,而且应该严格限制或者禁止。因为这两种模式养老隐含着较为严重的问题:

国有土地资源的流失。土地是我国极为稀有且不可再生的资源,国家对土地资源的保护极其重视,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多部法律法规。永嘉和玉环的少数老年人自己组织起来,没有经任何土地部门审批并未办理严格的用地手续,即自己动手在集体的土地上集资盖房,建起子康乐山庄和夕阳红山庄,严格意义上讲是土地使用的违法行为。

导致不当受益。康乐山庄、夕阳红山庄和红枫山庄集资盖房,由于没有计人土地成本,所造房屋与房地产开发房屋存在相当可观的差价,这部分差价构成了不当受益。例如一位老人几年前出资5.6万元购买了一套80多平米住房的使用权,现转手出让卖到20多万元,自己仅需向山庄管理机构上缴2800元的管理费即可。还有一位老人以每平方米1200元的价格,花30万元拥有了一栋250多平方米带车库独立别墅的使用权,装修费却花了60多万,而在其对面仅一路之隔的房地产开发房产则为每平方米4000—5000元。

社会再分配不公。康乐山庄、夕阳红山庄和红枫山庄集资盖房,参与的老人不是也不可能是最需要关注的贫困老人,多数是离退休干部、教师或者是收入较高并有一定积蓄的老人;而真正贫困需要福利照顾的老人却无力集资盖房,无法享受此等优惠。结果是贫者愈贫,富者愈富。宁波市颐乐园人住的80%以上是离休老干部。其中有位离休的局级干部,夫妇二人在此居住带有卫生间和厨房的套房,连吃带住加上卫生保洁等费用,每月仅需开支20__元,还不到其离休金的一半,享受着超值的服务。他家里原有的住房则可租可售,两头获利,无形中每月增加了不菲的收入。社会福利属于社会再分配的范畴,其出发点是扶危济困,是帮助社会上最需要帮助的人群,起到稳定社会的作用。可是人住诸如宁波市颐乐园之类高档老年公寓的人员原本享受了应得的福利,再来这里以较小的代价获得超值的服务,实际上是社会福利享受对象的错位,既违背了社会福利的本意,也造成了事实上的再分配不公。

隐含着不安定因素。温州出台以在工商登记和在民政登记为标准来区分营利养老企业或非营利养老机构的文件以后,由政府划拨土地集资盖房的红枫山庄私营老板立即 提出改“民非”登记为工商企业登记,这样就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该老板表示这笔出让金肯定会转嫁到人住在该山庄的老人头上,无形中把政府推到了山庄老人的对立面,导致政府与老年人的直接对立。对此当地有关部门深表忧虑。

存在国际化养老的误区。浙江省有的养老机构为了增加收入,提出吸收港、澳、台甚至外国老年人来人住。如果该机构是按完全成本计价接收入住,则无可厚非,但如果是按目前通行的不计地价和造价,仅按运营成本计价的方式接纳入住,就值得商榷。

第四种模式恰恰是应该大力提倡和推广的。因为它是真正的民间资本投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既弥补了政府社会福利的不足,又为社会老人提供了养老服务,满足了日益增长的老年人的需求,同时也吸纳了很多下岗女工和民工,完全符合我国政府大力发展社会服务业的指导思想,理应给予扶持和推广。但也恰恰是该种模式遇到了政策瓶颈:只有登记为民办非企才能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可是登记为民办非企又给这些企业带来许多麻烦和困难。如在温州开办水心老年公寓的一对夫妇,以公寓为家,吃住在公寓,亲自买菜、做饭,惨淡经营,年盈余仅六七千元。即便如此,按照民办非企业的管理规定,这盈余的六七千元也归该公寓所有,而不能属于个人。奉化的99老人乐园因为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受政策限制,投入大量资金盖好的房产成为“福利机构所有”(宁波房管所、民政局出具的不能抵押贷款说明),资金问题凸现,举债无门,经营陷入困境。台州市崇德山庄由台州著名民营企业九州药业集团出资兴建,建设总投资约需3—4亿元。由于台州市发文将该山庄定性为“民办非营利福利事业单位”,土地不能抵押贷款,将来土地上的建筑物也不能抵押贷款,致使企业资金运作困难,且其投入资金将不能收回,投资商如今是进退维谷,骑虎难下。

我们发现各地对什么是社会福利、什么是老龄产业不甚明晰。有的地方把所有养老机构都看作是老龄产业,也有的地方把所有养老机构(老年公寓、老年住宅区)都视为社会福利事业;有的以在工商还是在民政登记为标准来区分社会福利和老龄产业;有的又以营利或非营利来区分社会福利和老龄产业。我们认为上述看法都是错误的。

首先,社会福利与老龄产业有着本质的区别。社会福利是国家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向全体公民普遍提供资金帮助和优待服务的社会制度。它表现为国家及社会团体兴办的多种福利设施、提供的社会服务以及各项社会福利事业,讲求的是公平与公正,是不计成本和盈利的。比如国家办的养老院、福利院,国家投入了土地、资金等大量的人力物力,决不是为了盈利,而是为了扶危济困,稳定社会。而产业则不同,产业是指生产事业,是经营活动,提供的是商品,追求的是利润和效益。老龄产业是随着人口老龄化而出现的新兴产业,是为老年人提供特殊商品、设施和服务,满足老年人特殊需求的行业和企业经济活动的集合。

其次,以在工商还是在民政登记为标准来区分社会福利和老龄产业,不仅不科学,而且容易造成混乱。比如,宁波市的颐乐园组建了管理公司,在工商局进行了登记,对外介绍其经营是盈利的。那么能否据此断定它是养老产业呢?结论是否定的。因为它的投资主体是国家、非营利机构(宁波慈善分会)和社会捐赠(大红鹰集团),仍然是社会福利的性质。所谓的盈利是建立在对原始投入不计成本、不计利息、不算折旧、不求回报的基础之上的,是仅仅以充分享受政府免税等优惠政策之后的运营成本为起算点的盈利,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盈利。极而言之,不过是福利机构管理方式的改进、福利资源利用率的提高而已。而登记为民办非企的温州水心老年公寓、奉化的99老人乐园恰好应该定性为老龄产业,也是国家应该重点扶持的对象。

通过调研,我们感到:国家出台政策扶持老龄产业的发展很有必要。适时出台相关政策,吸引大量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鼓励、扶持以养老服务为主体的老龄产业大力发展,既可以弥补国家福利资金投入的不足,又可以为广大的老年人提供优质的服务,促进社会服务业的发展,保持社会经济协调、稳定、持续的发展,对于提高老年人的生命、生活质量,拉动经济增长,促进社会就业,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第5篇:机构调研报告范文

一、乡镇机构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功能不全,权责错位

乡镇是最基层的政权组织,对其所辖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的行政事务负责,对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治安、文化生活负有组织领导、协调指导、服务等职责。但因多年来受计划经济体制管理模式的影响,乡镇功能不全,权责错位。保靖县现行乡镇机构或部门驻乡镇机构可概括为四大类:第一类是国税、地税、工商等由上面垂直管理的机构。这一机构县乡两级政府都无实质性管理权,乡镇对其实质性监督权都没有。第二类是公安、司法等行政机关派驻机构、一般都是“人、财、物、事”全部由县级主管部门管理。第三类是广播、林业、国土等事业站所。由县直主管部门和乡镇双重管理,但事实上人、财、事等主要由县直主管部门管理。第四类是综治办、民政办等乡镇内设机构,一般都是由乡镇管理。以上前三类的机构因其“人、财、物、事”管理权全部在上级主管部门,乡镇实质上只是“一张皮”。县里布置一些如综治、计育等工作任务不能通过县对乡镇直接布置,而多是通过县政府对县直部门县直部门对站所,再由站所向当地乡镇“布置”,使乡镇对本地区工作不能整体安排,在调查中很多乡镇领导抱怨说:“现在不是部门围绕政府转,而是政府围绕部门转”。部门站所人员是“大使”和“饮差”可向乡镇“要价”和“讨价还价。”“部门站所有事政府必需牵头,而乡镇政府有事召开部门站所负责人会议都很难到齐。”人事权、执法权等权力在部门,乡镇权小责大,权责不相适应。

(二)机构臃肿,人员过多

过来,机构设置由于受“上下对口”,“因人设岗”的影响,乡镇机构经历了“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过程。我县乡镇所在地主要设有农业综合服务站、林业站、水管站、计划生育办、计划生育服务所、广播站、畜牧站、经管站、国土所、卫生院、预防保健所、学区、中学、文化站、财政所、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和乡镇内设机构以及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的派出机构。这些站所除乡镇自设的机构外,都是按主管部门的意愿核定的编制,又因其“四权”多在主管部门,少数单位为了部门利益,集中权力,设片站或中心所,这些人员游离于县乡管理之间,造成“县里管不好,乡镇管不了,百姓找不到”。机构之间、职责难分、重房叠床、人员无所事事。

(三)财政压力大,农民负担重

保靖县是中央扶贫的贫困县,财政每年入不敷出。乡镇大多数事业站所,仅有人头费而无事业费,为拓展业务,提高收入,不得不向社会收费,或利用行业优势变相收费。极少数站所人员,还有“放水养鱼”的想法,即对村民违法事件不加预防,或视而不见,待违法事实已经构成再去处罚(多为罚款),而增加本单位收入,从而加重百姓负担,无形中成为“多一个站,百姓肩上多一块砖”。在收取税费中,由于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分别去收,在百姓中造成“送走国税,来地税,走了地税,来工商税。最后怨恨政府和村委会”的结局。影响干群关系。在调查中,干部群众纷纷反映乡镇机构改革有必要进一步深化,不改将有损政府形象,影响干群关系,不利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

二、乡镇机构改革的方向

鉴于上述存在的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我们认为乡镇机构改革势在必行,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第一,完善功能,理顺关系,明确权限。按照“简政放权、权责统一”,“小政府,大服务”的原则,把该下放给乡镇的权力全部下放给乡镇,并通过

有权立法或有权解释法律的机关将在县直部门的执法权适当下放给乡镇,赋予乡镇实质性监督权,以便其对垂直管理的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驻乡镇人员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使其依法征收税费。公安派出所、司法所除上级部门管理业务和人事调动外,其余各权应全部下放给乡镇。财政所、林业站、广播站等单位“人、财、物、事”管理应全部下放给乡镇,由乡镇管理,明确乡镇管理职责,县直部门只管业务指导和依法监督。使乡镇管理事的管得住人,管人管事统一。第二,精简机构,裁减人员。一是精简地税、国税、工商机构,将其驻乡镇站点合为一体,各种税费由统一的税征人员收取,集中入库后再从帐上分列,这样既可精简机构,也可减少人员,更可防止自收自用,杜绝特权腐败现象发生。二是精简乡镇机关机构,实行党政领导职务互兼,减少领导职数。全县所有的乡镇都不再设五个内设机构,统一设综合办公室。每个乡镇统一设事业后勤编制1名,实行聘用制干部管理。三是撤并事业站所,整合资源。乡镇设2个事业站所。即:涉农服务所。将农、林、水、畜牧、经管等职能并入;社会事务服务所,将计育、建设、环保、广播、文化等职能并入。同时将计育业务手续及相关医疗划入卫生院。

第6篇:机构调研报告范文

至今,我行尚未收到2013年和2014年的财政部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目前,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申领是按年向县级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在县及县以下地区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以金融机构法人为单位申请;其他金融机构在县及县以下地区的分支机构,以县级分支机构为单位汇总申请。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应当反映当年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情况、申请补贴资金金额、村镇银行年末存贷比等数据,并对自身是否达到银监会监管要求进行说明。

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金融机构的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应当反映本机构各乡镇网点的当年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情况、申请补贴资金金额等数据,并附当地银行业监管部门对本机构在当地设立营业网点的批复。

每季度终了后10个工作日内,金融机构应当向县级财政部门报送本机构该季度贷款发放额和余额等数据,作为财政部门审核拨付补贴资金的依据。

目前,农业银行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申领仍然存在较大问题。

(一)农业银行在村镇设立的网点较少

《农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农业银行既可在县(市)设立,也可在乡(镇)设立,并且“可根据农村金融服务和业务发展需要,在县域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这些弹性较大的规定,很难推动农业银行在村镇开设机构和网点。经调查,目前经银行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地方性农业银行,大多是由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作为主要出资人发起设立的,这些农业银行的法人机构又大多设立在市(县)政府所在地,并且只有少部分农业银行在村镇设立分支机构和网点。目前我县存在空白金融网点的乡镇有两个(普塘乡、浪塘乡),而金融报务较为薄弱的乡镇为阿江乡,这些问题都需要急切解决的。

(二)信贷投放与县域其他金融机构呈现同质化趋势

由于农业银行机构主要设置在市(县)城关镇,监管部门对其信贷投放主要有两项特殊但又可以变通落实的要求:一是“其可用资金应全部用于当地农村经济建设”,但也同时明确“确已满足当地农村资金需求的,其富余资金可投放当地其他产业……”二是强调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并明确对同一借款人和单一集团企业客户的授信比例控制。因此,大部分农业银行信贷业务仍主要投向市(县)城关镇的工业企业和居民个人。据调查,部分地区农业银行2014年贷款余额中,按贷款用途划分,用于农林牧渔业、农产品加工、农业生产资料制造、农用物资和农副产品流通、农田基本建设等纯农业贷款仅占全部贷款余额的1/4左右。这就表明,农业银行的信贷投放结构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区别不够明显,特色不够突出。

(三)投向农户、农业和和小微企业的贷款较少,政策功效不够明显

我国设立农业银行,目的是要“在农村地区设立”并且“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但从信贷投放对象分析,这种政策导向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经对部分地区农业银行进行调查分析,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划分,其贷款客户中属于小企业范畴的贷款金额仅占全部贷款余额的5%左右,其余贷款发放对象大多为大中型企业。

为了进一步解决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申领问题并提升其工作效率,我们下一步申报布局工作需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为稳步扩大政策覆盖面,进一步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更好地支持城乡统筹发展,从2013年至2015年,将费用补贴范围扩大到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

第7篇:机构调研报告范文

一、存在的问题

(一)采购规模小,供应商少,市场竞争氛围不浓。县级财政财力有限,“吃饭财政”普遍存在,用于各单位硬件建设的资金比例较低,从而制约了政府采购的规模。规模小导致外地有实力的供应商对进入县级政府采购市场兴趣不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采购优势的发挥;另一方面,县级商品市场相对发育不健全,市场竞争远不如大中城市激烈,潜在的本地供应商偏少,有的货物很多是本地独家经营或者根本找不到供应商,无法满足潜在供应商必须超过三家的基本要求,致使政府采购难以实施或实施起来有不规范的地方

(二)管理体制不顺,采购机构、队伍不健全。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要求,政府采购的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应分开设立,而绝大部分县级地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采购执行机构均隶属于同级财政部门,部分甚至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管采不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自己监督自己,出现监管缺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也使人们对“阳光下的采购”存有疑义。另外,绝大多数县级采购机构人员较少,多数属于财政部门的人员,一般只有2-3人,他们既要抓监管又要具体实施采购,难以在政策性、技术性都非常强的采购活动顾及所有环节。往往重视具体采购环节,而不得不去忽视前期的采购策划、后期的验收、跟踪问效、采购效益的综合评价等。

(三)部分单位对政府采购制度缺乏正确的认识。由于政府采购对财政资金的管理从价值形态延伸到实物形态,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部门开支的自由,必然触动一些部门和单位的切身利益,一些单位认为采购资金是单位的,“用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应该自己说了算”,政府集中采购就是存心给单位找“茬子”,是不相信干部的表现,由此对集中采购产生抵触情绪。此外,不少单位对政府采购的意义、运作程序等知之不多。如哪些物品应该实行政府采购,采购金额最低点是多少等还不清楚;特别是乡镇游离于政府采购大门之外的现象更为突出。这些都给政府采购工作带来了困难。

(四)政府采购管理与预算的具体衔接问题亟待解决。对于县级政府来说,一般财力均较薄弱,财政难以拿出更多的钱来对各单位所需设备、设施等进行采购,采购资金的来源往往是单位自筹资金。所以,在年初进行部门预算时,一般均没有办法安排各单位的采购预算,从而导致采购计划难以集中。虽然在制订各年度采购目录时,各地均强调采购预算和计划,但实际操作起来难度非常大。许多采购单位常常是急需用的,上级要求配备的才想起要采购,上报采购机构采购的货物时间要求紧,集中采购机构要分类集中采购与采购单位急需采购的矛盾非常突出。一方想能够尽量集中,形成规模效应,以最大限度的节约资金,另一方面想尽快得到所需货物。采购机构若坚持要集中,那么很可能会影响到采购单位的相关工作的开展。反之,则造成无序采购,既不能形成规模效应,难以达到节省资金保证质量的目的,又使县级政府采购机构疲于应付,集中采购便成了一句空话,容易流于形式,严重制约了县级政府采购工作的进展。

(五)本地评审专家缺乏,专家建库难以启动。评审是政府采购活动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评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政府采购活动的质量以及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利益。目前,政府采购涉及的项目繁多,专业要求广,而县级专业人才资源不够丰富,分专业建立专业库难度极大,这样,无法实行随机抽取专家。如果从省、市专家库聘请专家,一方面因为路途远难以请到,另一方面聘请费用也太高。通常,评审专家是临时拼凑而来,他们没有得到系统地培训,对项目的技术性能、要求不熟悉,有的甚至对政府采购制度和招投标制度不熟悉,所以,多数评委不能充分履行职责,影响县级政府采购的健康发展。

(六)违规处罚措施不力。《政府采购法》规定,对应该纳入统一采购而未纳入政府采购的单位,政府监督部门有权要求责令改正,停止拨付财政资金,但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县级财政来说,大多数财政资金都是保稳定、保运转的“吃饭钱”,停拨资金并非易事,由于违规处罚的措施乏力,对个别不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单位缺乏应有的威慑力,降低了《政府采购法》的威信。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政策宣传还不够深入人心。我县虽然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大力宣传了《政府采购法》,但少数部门特别是部分乡镇不够深入了解政府采购政策、采购程序等,在具体操作上有触犯政府采购相关法规的现象。

(二)个别领导思想未能与时俱进。某些领导还具有较浓的计划经济时期的思想,认为过去单位都可以自行采购,现在为什么不能呢?对《政府采购法》出台的背景、进行政府集中采购的意义不明白。个别领导甚至认为,部门采购货物是本单位领导职权之内的事,必须由他说了算,别人无权干涉,否则就剥夺了领导的决策权。这样有意对抗政府集中采购,给采购工作带来困难。

(三)个别领导法制意识淡薄。个别领导脑子里缺乏依法行政这根弦,“认为只要在采购中没有捞好处,没有损公肥私就不怕”,“管它什么形式的采购,只要买到货真价实的东西就行了”。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要解决上述问题,县级政府采购工作必须在数量和范围上求规模,在质量和深度上求规范。只有达到一定的规模,才能做到真正的规范。规模代表数量和范围,规范强调质量和深度,在上规模中求规范,在求规范中上规模,坚持以规模与规范并重,以强调规范,促进规模为首要任务,狠抓政府采购工作。具体来说,主要采取以下对策:

(一)拓展采购范围,扩大采购规模。采购规模的大小表明了政府采购的成熟程度,也决定了政府调控经济的力度。只有规模上去了,政策功能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县级政府采购要按照“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协调发展”的工作思路,采取多种措施,拓展采购范围,扩大采购规模。一是政府采购范围向乡镇延伸。将辖区内各乡镇的货物、工程及经常项目采购纳入县级统一办理,既可以扩大县级政府采购的规模,又可以对乡镇财政支出情况实施有效的监督,使其逐步走向规范。二是编制政府采购计划,规范采购批次。县级政府采购机构编制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定期由各行政事业单位填报政府采购计划,可以使县级政府采购机构对拟实施采购的项目做到心中有数,工作安排有计划,在计划形成规模时实施采购。三是推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对经常项目、通用性和涉及面广的商品采购,通过统一公开招标,定产品、定价格、定服务、定期限,并以文件形式将中标供应商的协议供货承诺书及相关内容告之各采购单位。单位采购时,可在文件规定的产品范围内选择满足自己需求的产品,避免重复招标采购、成本高、效率低等问题。四是建立区域性政府采购市场。建立以省、市为轴心的区域性采购市场,实行“省级搭台,市级唱戏,市县上下联动,区域横向联合”的运行机制。可以发挥省、市政府采购机构在规范运作、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优势,避免多次采购所造成的重复作业和浪费现象,变零星为集中,变零散为规模。五是建设横向联合采购模式。县级政府采购中心之间加强协作,签订联合采购协议,将短期内难以形成规模的采购项目联合起来,实行统一公开招标,以发挥出采购的规模效应等。

(二)健全机构,充实队伍,加强人员培训。一要以《政府采购法》为依托,实行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分设,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真正实现管采分离。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是政府采购管理立体和执行主体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因此,管理主体履行政府采购的行政管理职能,执行主体行使政府采购的商务职能。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分设,以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一是机构和人员的相对分离。作为政府采购管理主体,其组成人员主要为政府公务员;作为政府采购执行主体,其性质属于非盈利性的由政府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其组成人员为专业技术人员,两机构和人员应相互独立,并不得隶属于同一主管部门。同时应积极培育具有政府采购资格的中介机构。二是工作职责的分离。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政府采购行政政策,规章和各项制度,编制和下达本级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管理政府采购资金;组织政府采购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指导各采购中介机构的采购业务;受理政府采购投诉,监督和促进政府采购行为和规范化。政府采购执行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核定的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组织具体采购计划的实施;根据采购部门和单位的委托,组织具体采购计划的实施,根据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的授权,实施一些具体采购事务的日常管理。集中采购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保证各项采购活动的规范化,并自觉接受同级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二要加强采购队伍建设,提高采购从业人员的采购执行能力。由于政府采购工作量大、专业性强、程序复杂,是一门集采购技术、商品知识、法律知识、宏观政策于一体的工作,触及多方利益,需要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队伍,应加大对政府采购人员的培训力度,逐步实现政府采购人员的专业化,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正常开展。一是加强对采购从业人员的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采用多种组织形式和方法,扩大和丰富培训内容,切实提高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尽快造就一支精通业务的高素质队伍,以适应政府采购工作的发展需要;二是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强化服务理念和大局观念,在服务中树立政府采购的形象,在服务的过程中赢得理解与支持;三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强化采购人员廉洁自律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素养,使政府采购工作真正成为体现效率和效益的阳光工程。

(三)加大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会议、黑板报、电视、报刊等多种渠道,广泛学习、宣传、贯彻《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管理办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使人们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要向采购单位、供应商等宣传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要意义、运作程序等知识,争取社会各阶层的支持,扩大政府采购的影响,为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创造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促使人们提高政府采购意识,促进政府采购制度的贯彻落实。

(四)强化政府采购预算制度,提高预算管理的约束力。政府采购预算是政府采购工作的基础,是政府采购计划的依据。政府采购预算应纳入到财政年度总预算,要和财政总预算同时进行编制。对未编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原则上当年不能采购。单位和部门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应将财政拨款、预算外收入、业务收入及各种事业收入统一考虑,以保证采购资金的落实,采购项目、数量、金额、投入使用时间及要求详细编列,使采购时能提前准备,按需采购、集中高效,避免无序采购。

第8篇:机构调研报告范文

新浪科技数据中心在四月中旬开始对网上人群选择手机的倾向进行数据取样。调查数据来自新浪网及微博,我们采用“大数据+取样”两种方式同时进行,部分主观问题面向18642名用户进行无偿自发填写问卷的方式取样。

我们希望用理性的数字证明感性的印象,通过这次调查了解哪些因素在影响用户选购手机,并为目前的市场现状提供第一手数据。

访问科技频道的男性用户居多,这在调查样本中体现出来:男性用户比94%,女性占比6%。从60后到95后,涵盖了各年龄段人群。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因为数据取自互联网,所以这份报告更多的反映的是网上人群的选择倾向。但这部分人对手机产品更了解,也更容易影响身边的人。

收入的影响:

越有钱手机越多

越忙越穷?还是越忙越富?我们不确定,但可以肯定的是,收入越多,平时使用的手机的数量越多,并也更舍得在买手机这事上花钱。

所有“收入”与买手机的关系都在这次调查中得到了量化的验证。例如,月收入在15000以上的用户中,几乎一半人平时使用两台或更多的手机,甚至有12%的平时使用3台以上手机;他们中近四分之一购买了5000元以上的手机,但买1000元以下低价手机的占比只有11%;对应的是,月收入为3000以下的用户中,30%的人最终购买了1000元以内的低价手机。

一个特例是,价格在两千到三千元之间手机,不管收入如何,这个价位段的手机占比基本稳定在20%左右,这说明,这个价位普遍被大众接受。

年龄的影响:

越年轻舍得在手机上花钱

为了剔除收入因素的影响,这里选了人群最多的月收入在3001-6000元之间的用户来分析。

一个普遍的规律是,年龄越小,越舍得在买手机上花钱,而年龄越大,消费变得理智也对手机的要求降低。在1969年之前的出生的用户中,有22%在使用1000元以下的手机,只有4%使用5000元以上的手机,而1990年之后出生的用户,只有11%使用1000元以下的手机,有7%的人目前使用5000元以上的手机,这部手机几乎花去了他们一个月的工资。

如果加入性别因素,可以看到它也同样影响了消费理念,70年代、80年代、90年代的女性比男性更舍得在手机上花钱。

但学历对选购手机的价格何品牌几乎没有任何影响,无论书读得多少,都对手机消费几乎没有影响。

一千到两千元的之间手机几乎是各个年龄段用户的最爱,它的占比稳定在30%上下。不过这是一个艰难的市场,众多国产手机用这个价格的产品打压国外品牌并初见成效,同时他们自己也陷入其中不能自拔。

品牌的影响:

苹果依旧强势

3000元是个分水岭,在这个数字以下,是已经杀红眼的一票国产手机,而在它之上的,多数依然是国外高端品牌。

苹果和三星依然占据高收入群体最喜爱的品牌前两名。而华为,不管这家公司用了什么办法让Meta7成了热销品,他们正在不断向三星靠进,同时,华为的低价产品又在学生群体中与魅族和小米厮杀。

三星和华为在70和80后眼中更受重视——尤其对70后用户来说。但他们在90后年龄段受到了苹果、小米、魅族等厂商的狙击,年轻人更喜欢这些牌子,前者意味品质,后面两个则是性价比,当然,小米也正在试图摆脱“1999元”的形象,但才刚刚开始。

品牌忠诚度:

索尼数据令人意外

品牌忠诚度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决策中,表现出的对某品牌有刻意偏向性的行为反应。我们用微博大数据的方式量化出了各家粉丝的具体忠诚度数值。

其实根据平时经验可以预见结果,但我们将结果进行了量化比较。苹果的品牌忠诚度是最高的,达到了54%,也就是说,上一台手机是iPhone,下一台手机还会选新款iPhone的人占比是54%;魅族,这家来自珠海的厂商尽管去年开始风格大变,但它从MP3时代积累的粉丝文化影响依然还在,忠诚度是40%;华为凭借近两年的多样化的产品也达到了40%;小米则是35%;令人意外的是索尼,即便它在朋友圈里每周都要破产或退出中国一次,但品牌的忠诚度依然维持在38%,它的防水功能与漂亮的设计是其他厂商没有的,“索大好”,并不是一句空话。

真正的意外是摩托罗拉,它的品牌忠诚度最低,只有9%。即便念旧的人不少,但问题是,在国内,曾经很长一段时间内你根本买不到moto手机。在行货和水货市场,这个牌子的手机都不再受到商家的重视。这意味着,渠道也是影响品牌忠诚度的一个重要因素。

品牌忠诚度是一种隐形财富,我们可以想象,随着moto重回中国,这个数值将会在销量上起到作用。

念旧的不止品牌,还有价格,更换手机时候,多数人仍会选择与自己上一台的手机同样价格区间的新品,1000元以下和2000元内产品忠诚度最好,这是用户最容易掏出钱的价格段,也是前面我们所讲到的那片竞争激烈的血海。

用户为何喜欢你?

手机颜值和价格是主要因素

用户选择目前手机的五大原因依次是:1.它的款式\功能;2.性价比;3.较便宜、4.习惯用它的产品;5.我是它的粉丝。

虽然HTC的手机业务在近两年并不顺利,但仍有28%的用户认可它的款式及功能;在这个选项中,vivo和OPPO的数据令人意外,这也证实了他们的主要受众——哪些年轻人最在意的手机颜值有多重要。同样值得关注的还有“销售员的专业讲解”以及“广告让我心动”这两个因素:我们本以为网络人群选购手机应该很少受线下因素的影响,但这两家是例外,数值证实了vivo与OPPO的线下渠道和广告策略。

酷派在“优惠活动促使我购买”这项中占比达到了14%,这与它经常参与运营商各种活动有关,类似的选项还有“价格比较便宜”,联想与酷派在这个选项中都占据了30%以上的比例,人们仍将他们看做低价手机的代表;而苹果,在这项中仅仅是1%,iPhone从来不便宜。

用户为何不喜欢你?

电池续航是痛点

每个厂商都有自己的特点,同样有避免不了的短板。我们通过这次调查看到“上一台手机让你最不满意的地方”。

最常见的三个原因是:“一些功能不满足我”、“电池易没电”“触摸屏问题或经常死机影响正常使用”,我们详细如果有厂商能针对性地改进这些问题,应该会受到用户的欢迎。

第9篇:机构调研报告范文

钢结构由于自身具有强度高、自重轻、占地面积小、施工周期短、抗震性能优良、易于搬迁、绿色环保等特性,厂房、办公楼、机场、大型超市、展示厅以及各种文化体育设施对钢结构的需求近年大幅增加。

新疆钢结构市场三年前尚处于起步阶段,由于新疆基础建设差,钢结构那时才刚刚起步,但目前已处于高速发展期,发展速度比较迅猛。预计在今后几年里,将会有较大发展,根据内地钢结构发展趋势推断,新疆地区的钢结构发展速度应在30%以上。

根据中国钢结构协会的统计,2010年全疆钢结构的产量为45万吨。2011年新疆钢结构需求将达到约60万吨。目前,在自治区建设厅备案的疆内钢结构企业163家,外地企业51家,占全国钢结构企业总数的比例还比较小。同时,相比于内地市场,新疆市场钢结构产品的加工费要高300~500元/吨。另外,同水泥一样,受到销售半径的限制,钢结构行业具有本地化销售的特征。据市场合同签约情况分析,精工钢构、杭萧钢构等来自发达地区的大型钢结构企业,在新疆地区承接的多个项目均委托当地企业进行加工制造。但由于新疆相对自成一体的区域特点,目前,整个新疆地区还没有一家装备、技术相对先进的企业来带领新疆地区钢结构产业的发展。

电力钢结构市场营销是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的主攻方向,根据测算,电力投资100MW(10万千瓦)的装机容量,需要钢结构850吨的炉架,新疆地区按我们对五大锅炉厂的了解,有7000万千瓦的投资,约有60万吨的钢结构加工制作需求。目前已有2600万千瓦的装机容量已经开工,约有22万吨的钢结构已经或正在加工。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承担了其中的2.5万吨的加工任务,约占已开工项目总量的10%。

2成本情况定性调研

2.1土地成本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在乌鲁木齐昌吉州州外投资者,从事水利、能源、交通、环保、生态建设、小城镇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用地、公益性事业用地,以及国家和自治区认定的高新技术项目用地,可按行政划拨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州外的投资者按租赁的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商除外),经营期在20年以上的,自企业取得使用权之日起,免征5年土地租金(土地使用费),第6年至第10年免缴50%的土地租金(土地使用费),在木垒县投资的,免缴10年土地租金(土地使用费)。

2.2税收方面

以昌吉州为例,生产性企业,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8年,期满后在一定期间内,按减免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非生产性企业,自经营之日起,免征3年的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3年。

2.3材料成本

新疆属于基本生产资料匮乏地区,大多数材料需要从内地采购,因此采购成本较高。尤其是对于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这种营销定位于重型钢结构的加工制造企业,主要为中厚板、各类型钢,这些原材料均需要从内地采购并运输到新疆,包括生产所需要的辅材比如焊丝、焊剂等。总之整个新疆地区主材、辅材,包括低值易耗品的价格相对于我们东部地区都要高出许多。

2.4投资成本

在新疆要投资兴建新的钢结构厂,如果从事轻钢结构,基本上没有太大的竞争优势,因此我们将市场定位在重型钢结构市场。重型钢结构生产最主要的设备为大型起重设备,根据以往的工程情况,锅炉钢架的最关键的构件如大板梁,其中300MW机组的已接近100吨,因此要生产大板梁最少需购买2台50吨以上的起重机械才能满足生产,其他的起重机械,诸如30吨、20吨的等根据实际情况购买。

其他设备应该配备以下种类,切割设备:如数控切割机、剪板机等。

加工设备:各类机床、数控钻床、刨边机等。

焊接设备:二氧化碳焊机、埋弧焊机、H型钢生产线悬臂式埋弧自动焊机等。

生产设备:平板机、抛丸机、端铣机、空压机、喷涂机等设备。

检验试验设备:万能试验机、X射线探伤机、金属元素分析仪、冲击试验机、磁粉检测机等必备的检测设备。

整个项目具备一定生产能力,需要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并且所需要的大部分设备要从内地采购运输至新疆。从开工到正式投产,同样的生产规模,前期的资金投入,在新疆地区比东部地区要高出许多。

3成本费用定量分析

3.1人工成本

在山东济宁地区,钢结构的人工成本,目前的锅炉钢结构产品用工在4.75个工日/吨。按当前的价格计算4.75×100=475元。新疆地区人工费为4.75×160=760元/吨。两者相差285元。

3.2辅材费用

焊丝13千克/吨×(7.2-6.4)=10.4元/吨。氧气3.4瓶/吨×(22-9)=44.2元/吨。液化气4.1千克/吨×(5.6-6.8)=-4.92元/吨。二氧化碳0.2瓶/吨×(56-22.5)=6.7元/吨。合计相差56.38元。

3.3主材费用

锅炉钢结构总体用钢比例约为:大于40mm的钢板为25%,小于40mm的钢板为55%,型钢为20%。小于40mm的钢板新疆地区可以生产,但价格比济宁地区高约250元/吨,型钢和厚板新疆地区不生产,需从东部地区调运。经综合测算,运输比例(型钢和钢板本地生产的:调运的)为55∶45。主材增加的费用为250元/吨×55%+45%×3200千米×0.22元/吨千米=454.3元/吨。

以上三项制造成本增加费用795.68元/吨。

4新疆地区钢结构营销市场情况

新疆地区近期项目投资情况大体如下:宝钢集团将投资300亿元,加快八钢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并通过管理和技术转移,使八钢公司在“十二五”期间达到1000万吨的年产钢能力;天山南北74个重点电力项目将相继开工建设;已经建成了以兰新线及其复线和南疆铁路为主的铁路干线,以乌鲁木齐国际机场改扩建为主的航站网点;第十五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成功签订了12个区外项目中,亿元以上项目有8个,包括河北会兴集团与库车县签订的总投资3亿元的20万吨焊管生产项目;北京国电基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库车县签订的总投资15亿元的5万千瓦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统一企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与阿克苏市签订的总投资3600万美元的年加工9万吨热灌饮料生产线项目;山西恒丰实业有限公司与阿克苏市签订的总投资1亿元的2万吨红枣深加工项目;浙江华隆食品有限公司与乌什县签订的总投资1.3亿元的乌伊布拉克河水电梯级电站项目;新疆广汇集团煤炭开发及综合利用项目和蒙古(香港)能源集团60万吨/年精密铸造、300万吨/年焦化厂项目已成功落户并开工建设;计划投资12亿元和3.8亿元用于开发建设卡依尔特水电站和沙尔布拉克水电站项目等。

5新疆市场目前的竞争对手及厂房建设情况

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轻钢结构建筑如雨后春笋般迅猛发展。目前为止,乌昌地区就有120余家从事生产加工的企业,但大多数从事彩钢板的压型、彩钢夹芯板压型、C、Z型钢的生产及包角、拉杆等次钢件的生产加工,其中有20余家钢结构企业具有主钢生产能力,而部分企业只有制作加工的生产许可,不具备钢结构设计施工的资质。在乌昌地区全年钢结构生产需求量约为30万吨左右,一些大型钢结构建筑及一些技术含量较高的钢结构建筑,多数被疆外一些企业承揽,这些疆外企业首先是技术先进,制造成本低,即便在疆外加工后运输至新疆安装施工,在市场上仍有竞争力。

新疆市场目前的竞争对手很多,现在冶金工业的二、七、八、九、十一、二十三冶金建设公司都在新疆设有分公司。

根据不完全统计,在新一轮的大开发中,在新疆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的总公司与钢结构有关联的企业足有200多家。

依据在济宁地区建设钢结构厂房的经验,若在新疆地区建设钢结构厂房,选址应以乌昌地区为主,占地200亩,面积为133200平方米,厂房面积不低于3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0平方米,室外堆场面积不低于24000平方米。

土地费用:200×50000=10000000元,厂房费用:30000×2200=66000000元,办公及宿舍:10000×2400=24000000元,设备费用:40000×1000=40000000元,总投资14000万元。

6投资回收情况

按总投资14000万元计算,由于新疆地区有土地优惠政策,土地不计算费用,总投资13000万元。钢结构平均产量按41250吨、平均利润400元/吨计算:41250×400=1650万元

静态投资回收期为:13000÷1650=7.9年,动态投资回收期为:(按货款利6.9%)9.8年,投资利润率为:1650÷13000=12.69%

按国家发改委《投资产业指南》的规定,钢结构企业的建设静态投资回收期为5年,动态投资回收期为7年,投资利润率为18%。

显然该投资回收情况是不可行的。

7办公及冬季成本情况、人员安排及用工成本

由于新疆地区是高海拔地区,温度变化较大,冬季较长,且气温低,每年的取暖期为5个月,温度较低,大雪来了,生产原材料也难以进场,办公及生产环境比较差,用工成本较高,特别是冬季钢结构制造和大型构件的制造都要预热,成本增加很多,在进行厂房建设时需要采暖设备,同时采暖费用也是一笔很大的开支,和目前我们所处的地区比较,同样的产能,如果冬季按满负荷生产,每个冬季要增加约1000万元的费用。

从内地安排人员去新疆从事钢结构生产只能是权宜之计,特别是现在新疆地区治安形势不稳定,从发展的角度来说,只能考虑从当地招聘解决一批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这样才能保持企业的长期稳定。

新疆劳动力市场价格:电焊工260元/天,小工100~150元/天,技术工人150~250元/天。

8风险分析

另外,投资建厂还会面临下列一系列风险,比如:投资风险、管理风险、社会风险、人员风险、原材料风险、市场风险、经济周期导致的风险、生产经营季节性波动的风险、应收账款较大的风险等,由于篇幅原因,在此不再一一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