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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安全管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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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安全管理

第1篇:高校学生安全管理范文

论文关键词:大学生参与;高校学生公寓;防火安全管理

高校学生公寓是大学生休息、学习、生活和课外活动的综合性场所,在校期间,大学生有相当一部分时间是在宿舍里度过的。同时学生公寓是高校人群最为密集的场所之一,一旦发生火灾,特别是在夜间,就将对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后果不堪设想。近些年来,大学生公寓起火事件屡见不鲜,已引起高校和社会的普遍重视。本文将试从高校学生公寓火灾的严峻现实与原因谈起,对大学生参与高校学生公寓防火安全管理的途径进行研究,以期能为高校学生公寓防火安全管理提供理论参照。当然学生参与高校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并不是消除高校学生公寓火灾事故的唯一办法,要消除这一安全隐患,需要高校和学生共同努力。

一、高校学生公寓火灾的严峻现实与原因

1.高校学生公寓火灾的严峻现实

先看下列几组数据和案例:2011年1月4日,武汉语言文化职院14栋4楼发生火灾,消防人员及时疏散被困师生,未造成人员伤亡。2010年11月19日上午,江汉大学张湾学生公寓发生火灾,所幸大火被及时扑灭,无人员伤亡。“2009年3月16日上午,中央美院位于南湖公园内的学生宿舍发生大火,两层楼的学生简易宿舍起火,40分钟后,大火被消防员扑灭。2008年11月14日,上海商学院中山西路校区女生宿舍发生火灾,4名女生慌不择路从6楼阳台跳下逃生,当场死亡。2008年12月7日,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女生宿舍801房间突然失火;同日下午南京江宁大学城的金陵科技学院一间男生宿舍又发生火灾;2003年2月19日,武汉大学测绘校区学生公寓4号楼发生火灾,着火面积达450平方米左右,30多间寝室均遭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约10万元;2002年11月7日,浙江万里学院一女生宿舍发生火警,扑救及时,未造成损失;2001年12月17日,四川大学一研究生宿舍发生火灾,寝室内所有物品全部焚毁;据网上不完全统计:自2000年以来,全国高校共发生火灾3700余起,48人死亡,79人受伤。”

2.高校学生公寓起火的原因分析

近年来,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学生生活条件逐渐改善,电脑、电视、饮水机、充电器等电器进入公寓。学生学习生活用品不断增多,可燃物也随着增多,学生违反宿舍安全管理规定的现象屡见不鲜,不安全隐患增多,引发火灾的可能性也在增大。高校虽然进行安全教育,但有些学校仅是流于形式,在实际操作中,雷声大雨点小,学生也并没有把其当一回事,照样在宿舍里违章用电,有的甚至与管理员玩猫捉老鼠的游戏,根本没有树立起灾难意识和做好防范灾难的准备。

(1)大学生在公寓内违章用电。大学生在公寓内使用劣质电器和大功率电器。包括劣质应急灯、充电器、电吹风、电热杯、电水壶、热得快、电褥子等器具。绝大多数大学生没有经济收入,同时又缺乏社会经验,贪图便宜购买劣质电器在宿舍使用,还有的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有时几人同时使用,使电线超负荷,很容易造成短路引起火情。

“热得快”的使用在各校区学生公寓是普遍现象,但屡禁不止。相当一部分学生并不把消防安全当回事,存在侥幸心理,总以为火烧不到自己头上,不愿到开水房打水,为了图方便,就在宿舍使用“热得快”。虽然学生公寓安装了超负荷断电装置,但学生使用大功率电器断电后,未及时拔下插头,待下次送电后,可能会引起火灾事故。

大学生在公寓内私拉乱接电线。一些学生为图方便,忽视用电安全,私拉乱接电线,情况严重。例如:在床上使用床头灯、电褥子,把正在充电的手机放在被子上,离开宿舍后忘记切断宿舍电源,在宿舍熄灯后从楼道灯或安全出口处私接电线为宿舍照明,这些都很容易引起发热短路,从而引起火灾。

(2)大学生在公寓内乱抽烟。男同学中有许多人抽烟,有的抽完后不掐灭烟头,随手扔掉。烟头的内部温度高达几百度,一旦未熄灭,随意扔掉,落在易燃物上,就很容易引发火灾。据统计,许多高校均有因香烟未熄灭从窗口或阳台扔出掉在楼下晒的被子上而引发火情的事故发生。

(3)高校基础设施落后。大多高校有着数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历史,建校初期大部分高校校址都选在城郊结合部,其供水管网系统等基础设施是按照当时办学规模、发展规划及国民经济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来设计和建设的,电力配备落后,电力设施老化严重,无法承受现在用电器增多和学生人数增多的使用压力。老式建筑多,火灾隐患相对就会多一些。

从高校学生公寓发生火灾的原因中可以看到,高校学生公寓起火大部分是由学生违规用电和抽烟造成的,学生是造成高校学生公寓火灾的主要原因。

二、大学生参与高校学生公寓防火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1.高校学生公寓起火大部分是学生造成的

从高校学生公寓发生火灾的原因中可以看到,高校学生公寓起火大部分是由学生违规用电和抽烟造成的,学生是造成高校学生公寓火灾的主要原因。因此让起火者主动参与到防火安全管理中,维护切身利益,这样不但能增强学生的防火安全意识和责任心,还能逐渐消减学生对被管理的抵触心理,维护其主人翁感。让学生参与到管理中来,高校学生公寓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将会更高质高效。这是让学生参与高校学生公寓防火安全管理的一个主要现实原因。

2.高校学生公寓防火安全管理中学生缺位

从全国高校学生公寓管理的现状来看,大学生公寓的管理模式主要有两种:以学校为主体的管理和以社会为主体的管理。“学校为主体的公寓管理模式是学生公寓由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和后勤服务部门共同管理。其分工形式是: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学生行为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工作,以及学生宿舍的内部卫生检查和评比。后勤服务部门负责公寓的物业、安全、水电管理和其他服务工作。学校管理模式,到目前为止,仍是普遍采用的很成功的管理模式。社会管理模式主要由投资者负责管理,也有极少数由学校投资建设的学生公寓经过招、投标形式委托社会进行物业管理。其分工形式是:社会企业全面负责学生公寓的物业、安全以及其他所有配套服务;学校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管理工作。学校对物业管理和服务提出具体的要求,并以协议形式确定下来,同时学校委派学生工作等部门负责学生的组织工作、管理队伍建设和思想品德教育,并对社会企业的物业管理和服务进行检查、评估、监督。从目前看,效果不尽如人意,物业管理和服务多数达不到学校的要求,结果是学校利益、学生利益与社会管理企业的利益经常发生冲撞而产生矛盾,使管理、服务、质量、效益都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防火安全管理则是高校学生公寓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管理内容之一。

在以学校为主体的公寓管理模式中,由后勤服务部门负责公寓的物业、安全和水电管理等其他服务工作;在社会管理模式下,则由社会企业全面负责学生公寓的物业、安全以及其他所有配套服务。可以看出在这两种管理模式的主导下,高校学生公寓防火安全管理中没有学生的正式参与。管理的客体没有参与到管理中,这显然不符合“以人为本”和“善治”的管理理念,在管理一个人数众多的学生之家时,不但需要一个由专职工作人员组成的规范高校学生公寓防火安全管理系统,也需要管理的客体——大学生的积极有效参与,否则将不利于高校学生公寓防火安全管理。

其次,学生是公寓的居住者,对公寓的熟悉程度不亚于任何一个公寓管理者,他们最清楚公寓潜在的火灾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传达防火信息,从这个角度考虑,高校学生公寓防火安全管理中学生缺位则是管理资源的浪费。仅用传统的以学校为主体单一的上传下达的直线式垂直化公寓管理模式是不明智的,也是对学生安全的一种不负责。

3.大学生是高校学生公寓火灾的主要受害者

高等教育扩招后,每个班级一个教室的大学生活一去不复返了,而图书馆自习室的容量相对有限,因此宿舍就成为学生日常生活中消费时间最长、互动交际最集中的一个主要区域。从某种程度上讲,宿舍实际上是学生课堂的延续。学生呆在宿舍里的时间一般要长于课堂的时间。宿舍不仅是学生生活和休息的场所,也是他们获取思想交流的渠道和娱乐的天地。

因此,高校学生公寓是一个特殊的场所,是学生的“家”,是大学生休息、学习、生活和课外活动的综合性场所,是大学生离开父母外出求学的一个主要居住场所。这里一旦发生火灾,学生的生命财产将会受到威胁,失去“家”,学生是精神和物质上的直接最大受害者。若让学生参与到高校学生公寓防火安全管理中来,学生则具有被管理者和管理者的双重身份,这样既能做到全面掌握情况,代表和维护居住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公寓防火安全管理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共同做好学生公寓的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又能依靠他们严格落实公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引导其他学生安全用电,并约束其违规用电行为,培养其自律意识和主人翁精神,提高学生公寓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大学生参与高校学生公寓防火安全管理的途径

1.建立公开竞聘学生防火安全管理员制度

每一个学生宿舍都设一名防火安全管理助手,他(她)是宿舍楼层长的助手,学生管理员的召集人。每个楼层二名防火安全管理员,其职责是:对自己所在层的学生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召集每两周一次的全层防火安全管理助手会议,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层学生防火安全活动,这种活动的内容由管理员自己决定,内容越丰富越好,可以是关于防火的一些知识教育,也可以让大家在一起尽情自炊,让大家在一起安全的使用大功率电器,丰富大家的用电生活;督促这一层的学生遵守学校和宿舍的防火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受理本层学生提出的各种防火安全管理意见和问题。上述楼层学生管理员除了完成各自分管的工作,都还要参加前台值班及宿舍楼内外的防火安全巡逻。这些学生管理员的选拔一般都采用公开招聘的方法,先自愿报名,再进行面试,选拔对象是大学二年级以上的学生,获得岗位者任期一年,且不得连任,这样做是为了给更多学生锻炼的机会和行之有效的普及落实高校防火安全管理教育。

2.学生民主参与管理,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桥梁纽带作用

学生公寓是大家共同的家园,维护家园安全,人人有责。鼓励学生积极主动参与高校学生公寓防火安全管理,认识和了解公寓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参与到宿舍防火安全管理中来,起到参谋、助手和监督的作用,自选有责任心的值得大家信赖的学生干部管理。

学生公寓的学生干部要在民主选举中产生,作为公寓的学生干部一定要有责任心。他(她)既是学生的带头人,又是管理工作的好助手,是老师和学生的纽带和桥梁。学生干部生活在学生中,能直接地从学生中了解动向,获得代表学生心声的良好意见,反映同学的呼声和要求。同时,参与管理可使他们在正确认识如何管理别人的同时,懂得如何管理自己,自觉维护宿舍利益,自我成长。

3.建立宿舍管理制

建设一支好的学生宿舍管理自律队伍是学生参与高校学生公寓防火安全管理的重要途径。宿舍管理制就是以单个宿舍为单位,在宿舍长的带领下,在不违反学校作息制度和用电规章制度的前提下,根据宿舍具体作息情况制定本宿舍安全用电规章制度,权责具体到个人,每位室员相互协作、互相监督,本着对本宿舍成员生命财产负责的态度做好本宿舍的安全防火工作。使安全用电成为每个宿舍每天都要落实的工作之一。

采用这样的管理模式可以将很大的管理模块,缩小成以宿舍为单位的小模块,以便减轻管理负担,强化宿舍及其宿舍长的管理作用。

4.成立学生自管会

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是管理的关键,学生既是学校管理的主体,又是管理的客体,高校应积极发动学生参与“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学生公寓管理活动,成立学生自管会。学生是有责任能力的行为主体,能够对自己负责。学生自管会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锻炼、自我教育,承担部分治安、消防安全等管理的群众性自治组织,这是一个由一群有责任心、有毅力、喜欢自我挑战锻炼的学生组成的年轻有活力团队。

学生的自治管理历来是最值得肯定的一种形式,他们所代表的是绝大多数学生的意志,工作中具有很强的可行性。它可以克服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相互对立的现象,大大激发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和自我控制作用。高校的主体是学生,充分发挥学生自管会在学生防火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可以加强对学生的纪律约束,加强学生的自觉能力。可以在每幢公寓楼组建一支任务明确、素质较高的学生消防安全小组。学生安全员在经过培训的基础上,应担负起发现、制止、处理和报告火情隐患及扑灭初起火险的任务。这是一支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的重要力量。它能使广大学生从主观意识上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在行动上能逐步规范自身的行为,自觉抵制各种不良倾向。学生自管将会是学生公寓防火的重要力量。

第2篇:高校学生安全管理范文

华东师范大学法律系,上海 200241

【摘要】我国目前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资源匮乏,制定一部全国性、高位阶性的《校园安全法》刻不容缓。学生安全在高校校园安全中居于核心位置,应作为《校园安全法》的重要篇章。通过对学生安全、学生安全管理分别进行公共安全与公共行政的定性,并解析安全管理活动中各主体间权利义务关系,可以为立法研究奠定理论基础。立足于此,描绘出安全管理的主要机构、安全管理的不同维度并建构相应制度,将有望推动高校学生安全管理活动的变革。

【关键词】高校;学生安全管理;法理分析;制度建构;校园安全法

一、问题的提出

“安全”①,在各类辞典中通常解释为平安、保护、保全、稳定、无危险、不受侵扰、不发生事故等义。有学者综合公共管理学、法学、社会学、哲学等学科理论,将“安全”概括为“生活在特定自然、社会环境中的人的各种权利,特别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受到保护,尤其是法律保护的平安、无危险状态;其危害因素能够得到抑制、消解;其权利受到侵犯,能够得到救济;其侵犯行为能够得到处罚、矫正;安全是法律的基本价值之一”。[1]根据这一灼见,笔者将“校园安全”定义为:在校园这一特定公共环境中学习、研究、生活、工作的学生与教职员的权利(尤其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以法人形态运行的学校②的权利(主要是财产权利),不受威胁、危害、侵犯,从而得到实现的稳定状态。换言之,安全是将主体的法定权利转化为现实权利的进路。显而易见,学生安全在高校校园安全中居于核心位置:一则学生是高等教育事业的立足点,二则学生群体在学期间生活在校园之内。

高校以提供专科以上层次的全日制高等教育为目的,具有规模大(校园面积广、师生人数多)、开放性强、管理复杂等特征,时时刻刻面临着校内外各种不利因素的威胁。笔者将其概括为以下四种:一是高校在管理上的漏洞甚至严重的失职;二是高校校园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共场所与公共设施,不可避免要面临由校外渗透、侵入的隐患和威胁;三是学生安全教育不足,忧患意识和法律意识缺失;四是社会整体治安恶化所造成的冲击,我国当前处于社会转型时期,部分地区治安状况不容乐观,对校园造成了波及。

诚然,学生安全管理活动是实现高校教育、科研职能的重要前提,亦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实践。然而,我国相应的法律资源却不容乐观:一方面,由于立法进程缓慢,③直接针对校园安全的立法成果仅上海市2001年制定的地方法规《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未涉及高等教育阶段)、四川省政府2002年制定的地方规章《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④、教育部2002年制定的部门规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寥寥几部地方法规和行政规章⑤,以全国性、高位阶性为特征的专门法律和行政法规缺位;另一方面,虽然《侵权责任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民事、行政法律、法规中亦有部分规范可供适用,但是因为其分散性、间接性,并不足以应对纷繁复杂的现实所需。一言以蔽之,制定一部专门的《校园安全法》势在必行,高校学生安全管理则理应是其重要篇章。因此,笔者将对高校学生安全管理活动进行法理分析,然后在这一基础上尝试完成相应制度的建构。

二、高校学生安全管理的行政法理分析

(一)学生安全管理活动的公共行政性质

1.学生安全属于公共安全范畴

“公共”,含有不特定(或多数)、共同性、社会共享性等要素。通常认为,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重大公私财产安全,重大生产安全,公共生活安宁以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安全”[2]。显然,高校学生安全符合这一界定,属于公共安全范畴。有学者深刻地指出,“公共安全就是秩序的一种良性状态”[3]。而“秩序(order)”,是指“在自然进程和社会进程中都存在着某种程度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确定性”[4],与“无序(disorder)”、“混乱(chaos)”相对应。众所周知,秩序由制度来进行设定与维系。因此,安全对秩序的依赖性从根本上决定了学生安全管理对制度资源的需求。

2.学生安全管理属于公共行政范畴

公共行政是“不以营利为目的,旨在有效地增进与公平地分配社会公共利益而进行的组织、管理与调控活动”。[5]公共行政的特性在于以下五点:[6]一则以公共权力为基石,二则指向公共事务,三则目的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亦即具有社会共享性的共同利益),四则具有公开性与程序性,五则具有服务性与非营利性。一言以蔽之,提供公共产品是公共行政的旨趣,管理是公共行政的发挥功能的路径——行政从本质上来说正是组织(社会共同体)为达成共同目标而进行的组织与管理活动,此点在法学界以及其他社会科学学科中得到广泛承认。具体而言,学生安全管理活动是政府、高校以法律、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高校内部规章为准据,为维护学生群体的人身、财产等各种权利,所采用的各种措施之总和。依据大陆法系对公共行政的分类,学生安全管理活动属于秩序行政(德语Ordnungsverwaltung),而秩序行政是“最典型、最传统的行政类型。这种行政是在维持社会之秩序、国家之安全及排除对公民及社会之危害”[7]。

此处的难点在于对高校行使行政权力的理解。在我国,行政主体既包含国家行政机关,也包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高校虽然在《民法通则》中被明确为事业单位法人而非机关法人,但是因为其行使着来自《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所赋予的行政管理权力,所以是一种授权行政组织,从属于行政主体范畴。高校在行使这些行政职权时,处于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此时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属于行政法律关系性质。最高人民法院 的行政审判指导案例[8]也明确支持了这样一种定性。考察世界范围内的立法和法律实践,将高校作为行政主体实为普遍。例如,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通常将高校(尤其公立高校)定性为公营造物。而公营造物(德语Anstalt,简称“营造物”,亦译为“公务法人”、“公法设施”、“公共机构”等)是国家或地方为达成一定的公共目的,依据法律或由法律授权,结合人与物,使其能持续提供一定给付而设立的一种组织体。其通常具备法人身份,属于公法人⑥中的一种,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自然享有行政主体资格。

故此,将学生安全管理活动定性为公共行政实属必然。换言之,学生安全法制位于行政法系统中,有关学生安全管理的法律问题可运用行政法原理进行诠释。

(二)学生安全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以校园为平台,并依据主体的不同,运用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模式,可将学生安全管理活动中的各组权利义务关系⑦提炼如下:

1.高校与学生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1)高校与学生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实质。学生被某一高校录取后,取得该校学籍,在此基础上以学生身份⑧与该校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被总称为在学关系。高校基于安全保障的需要,对学生实施管理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无疑是在学关系的重要部分。大陆法系普遍认为,在学关系是一种营造物利用关系,从属于特别权力关系范畴。“特别权力关系”是源于19世纪时德国的一项著名公法理论,意指基于特别的法律原因(如军人之于军队,囚犯之于监狱等),在一定范围之内,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享有概括命令的权力,而行政相对人则具有高度服从义务的一种法律关系。具体而言,传统理论将“特别权力关系”与“一般权力关系”相对应,后者是公民与国家之间行政法律关系的常态,以公权力行使受到法治原则控制为特征,而前者则与此相反,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形成的是一种“紧密型持续关系”,既排除法律保留原则,又剥夺司法救济手段,行政主体还可以通过内部规则的方式对行政相对人的自由权利做出限制乃至实施惩戒,行政相对人的义务具有不确定性。可见,传统的特别权力关系中的“特别”二字,绝非特别优待反倒是特别限制之意。该理论对日本、我国台湾地区均产生了深远影响。对我国大陆地区教育行政领域而言,虽无特别权力关系之名,却有特别权力关系之实。

二战之后,由于各国不断践行实质法治国的原则,特别权力关系被认为是“法治国的裂隙”而被修正,呈现出三方面的改变:[9]一是范围缩小;二是涉及基本权利者,必须有法律依据(亦即,承认法律保留与法律优先的原则);三是许可提起行政争讼。然而,在学关系仍应当认为是一种特别权力关系,而非一般法律关系。因为“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与一般行政关系相比毕竟有着特殊之处,该领域中权利主体与相对人之间的紧密程度比较高,双方之间存在的‘紧密型持续关系’是客观事实”[10],所以我们并不能对客观事实视而不见而全盘否定之。当然,对于学校行为涉及学生基本权利或者重大利益的,应当遵循法律保留、正当程序、司法救济等原则。这样一种修正后的特别关系理论为国内外许多著名学者所赞同,并被改称为“特别法律关系”、“特别公法关系”等[11]。

经过修正的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可以为规范我国高校和学生的法律关系起到指明进路的作用。华东师范大学郭为禄教授将在学关系中高校对学生的行政管理关系区分为学籍管理关系与日常管理关系:[12]前者是涉及学生身份等重大权益的管理,即高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以行政法为依据,对学生实行学籍管理行为而形成的管理关系;而后者是不涉及学生重大权益的管理,即学校为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不同情况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由此形成的高校与学生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笔者赞同这样的划分,并且进一步指出学籍管理关系的实质是高校教育权力⑨与学生受教育权之间的关系,而日常管理关系的实质则是高校行政权力与学生的其他权利之间的关系,这些权利处于受教育权的辐射地带。虽然,归根结底“受教育权以外的其他权利”并不是源于学生的受教育者身份,但是因为受教育权的影响,在相较于其他公民时仍会有所区别。在这样的语境之下,高校与学生所发生的安全管理关系理应属于日常管理关系中的一种,在特殊情况下亦可与学籍管理发生联系。需要指出的是,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并不否定在一定情况下,学校与学生之间可以形成民事法律关系。例如,学生利用学校的食宿、洗浴设备,在学校经营的商场超市内购物消费等。因为此时学校并非以行政主体的身份出现,而学生也完全是基于普通公民的身份而不是受教育权主体的身份与之发生关系,两者处于平等地位,所以是一种民事契约关系,并不属于笔者所说的在学关系范畴。

(2)高校的职权与职责。根据《教育法》第28条,学校有权按照章程自主管理和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之规定,笔者提出以下见解:

第一,高校拥有根据学校章程,制定关于学生安全管理的规则并且贯彻执行的职权。并且,学校在制定规则以明晰双方权利义务时,应集思广益、尊重广大学生的参与权,遵循正当程序。

第二,当学生严重违背本校安全管理规则,从而危害学校、同学、教职员工的人身、财产权利时,甚至达到严重违法、犯罪程度时,高校对其有联结学籍管理、课以处分的职权。但是,开除学籍、劝其退学的实施应当审慎,并且不得与法律相冲突,以免侵犯公民的受教育权这一重要的宪法权利。

第三,职权二字对学校而言,既意味着权利(权力),也意味着是不可放弃的义务——因为职权与职责是一枚硬币的两面。

(3)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一,在本领域内,学生拥有的实体权利主要是人身权与财产权,这两者都是宪法、民法上予以确认和保护的重要基本权利。财产权无需赘述。人身权是与公民人身有关的各种权利的总称,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具体而言有生命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住宅不受侵犯权、通信自由与通信秘密权。前述六项人身权利与校园安全的密切 关联并不难以理解,此处需要强调的是通信自由与通信秘密。我国高校往往以传达室的方式来进行信函传达,学生的信件往往会先经过学校传达室,再转至寝室楼或者所在教学单位,管理紊乱、程序复杂,今后宜加强相应管理,保护学生通信方面的安全。

第二,既然高校有制定安全规则,并且在此基础上有对违规学生进行惩戒、乃至与学籍管理进行联结的权力,则学生也必须拥有下述相应的程序性权利:一方面是参与安全规则制定的权利;另一方面是对于学校所作的惩戒有获得救济的权利,不涉及学籍关系的惩戒有权提起校内申诉,涉及学籍关系的惩戒则既可进行申诉还应当有权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第三,基于前述,学生还应履行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管理制度的义务,这也是《教育法》第43条所明确规定的。

2.其他各组权利义务关系

(1)政府与高校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政府对高校的学生安全管理工作依法行使监管职权。此时,政府居于行政主体地位,高校居于行政相对人地位。政府所作的监管,可以通过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事实行为⑩三种路径来实现。总之,高校对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监管行为,负有接受、配合之义务。例如,公安消防部门对高校的校园消防设施、消防状况进行检查、指导。

(2)政府与学生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对学生实施安全管理的主要是驻校派出所。作为行政主体的驻校派出所通过户籍管理和日常治安维持而与学生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对于违反法律规定危害校园秩序的学生,派出所有进行行政处罚的职权。

(3)高校、政府与来访人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目前,我国高校的治安管理工作由学校保卫处与驻校派出所合作完成。二者可以依职权采取登记、检查、守卫等措施,防止校外不良分子进入校园。外来人员在学校开放时间、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入校,进入校园后应遵守法律和学校安全管理规定。

三、高校学生安全管理的主要机构及其制度建构

(一)主要机构

目前,校内负责学生安全管理的主要机构为保卫部门与学生工作各部门;校外负责学生安全管理的主要机构为政府警务部门。详细而言,保卫部门是我国高校专为保障校园安全而设立的部门,校内与之配合的是由学生处(学工部)、院系党团组织(含学生辅导员)所共同构成的学生工作部门系统,校外与之协同的则是政府警务部门。因此,如何优化组织模式、厘清各机构职权与协作关系是《校园安全法》中所应完成的制度建构。

(二)制度建构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是事前预防机制、危机处理机制与责任追究机制的结合,这是《校园安全法》所应体现出的三个层次。机构问题正是机制问题的源头。

1.建立健全学生安全教育与辅导制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条与《消防法》第6条分别课以了学校组织交通安全教育和校方安全教育的义务。秉持这样一种安全教育精神,《校园安全法》既要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衔与深入,还应在其他方面进行拓展。笔者认为以下内容不可或缺:

第一,应以建构校园安全文化为一项重要原则,学生安全教育是其实现路径。可将保卫部门明确为高校安全工作的核心机构,强制要求各校通过章程以及其他管理规则的方式,对本校的学生安全教育事项进行规划,具体包含机构、时间、场合、方式、内容、次数下限等。

第二,有关治安、消防、自然灾害等的教育,由学校保卫部门负责,会同政府警务部门进行。有关公共卫生(包含急救)的教育,由学校保卫部门组织,安排校医院(设立医学院的学校可安排医学院或附属医院)或会同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有关文体竞技的教育,由学校保卫部门组织,安排体育、舞蹈院系进行。有关教学科研安全的教育,由学校教务部门负责。

第三,健全学生辅导制度,特别是心理辅导制度。由学生处(学工部)负总责,对因遭遇困难而产生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积极干预,避免违法、犯罪、自我伤害事故的发生。

2.建立健全校园警察与保卫制度

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保卫学专业委员会2001年对全国58所特大规模高校(3个校区以上、管辖人口3万人以上)的统计资料[13]显示,这58所高校共发生刑事、治安案件l1725起,平均每校202起,查破刑事治安案件4986起,占立案数87%。其中公安机关查破573起,占立案数l0%,有3l所高校,公安机关的破案率为0。高校保卫部门查破4413起,占立案数77%。公安机关破案率与高校保卫部门的查处率为1:8。这一资料揭示出现行校园治安管理体制无法胜任实践:一方面,我国长期存在着警力不足的困境,实践中广泛设立驻校派出所,然而派出所的警力编制与高校师生人数、校园面积相形见绌;另一方面,虽然高校保卫部门承担的职责基本同于公安机关,但是保卫部门并无公安机关那样的执法权(尤其是刑事案件)和专业技能,导致违法、犯罪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打击。因此,笔者提出以下立法建议:

第一,建立专门的校园警察机构,增强校园警力。具体而言,在大学城、规模较大的高校直接设立专门的公安分局,原各校区设立下属派出所,并在重要地点设立警务室。同时,鉴于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派出所行使的刑事侦查权较小,《校园安全法》可对校园派出所的刑事侦查权进行必要扩大。

第二,厘清高校保卫部门与校园警务部门之间的权责和协作关系。高校保卫部门的职能为:负责学校安全教育,负责聘用和管理校园保安队伍,负责校园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代表学校、师生联系沟通校园警察部门。校园警察则拥有校园及周边地带的执法权,可以采取安全措施预防、制止、处理校内外发生的各类不法侵害。

第三,出于弥补警力不足的必要,为聘用校园协警提供制度保障。校园协警的门槛设定应较校外协警的门槛为高。协警并无独立执法权,而是校园警察的辅助力量。

四、高校学生安全管理的具体维度及其制度建构

从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的角度出发,可将学生安全从本质上划分为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两种维度。这种划分固然满足了逻辑上的周延问题,但失之抽象,不能直接联结影响学生安全的现实因素,对于解决实际问题较为不利。考察实践,学生安全主要与学校活动、寝室生活、校园设施设备、校园交通、校园卫生五者相关。因此,可暂将学生安全划分为学校活动安全、寝室生活安全、校园设施 设备安全、校园交通安全与校园卫生安全五种具体维度。尽管这样的划分在逻辑上并不周延、也无法涵盖全部现实问题,然而对其进行探讨并总结出相应的制度建构策略,无疑具备“重点突破”的积极意义。

(一)学校活动安全及其制度建构

1.问题分析

学校活动分为教研活动和课外活动两种。两者均直接涉及学生的人身安全:

教研活动是高校提供高等教育资源、完成行政给付任务,实现公民受教育权与学术自由的直接体现。在教研活动中,存在着因参与者违规、失误而引发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可能性。教研活动安全的重要性,对具有实验危险性的各类自然科学专业和体育、舞蹈专业学生不言而喻。2012年2月15日,南京大学化学实验室便发生了一起甲醛泄露事件11。

学校所组织的课外活动,虽非学生作为受教育者的本职,却对繁荣校园文化、促进学生人格完善意义深远。由于课外活动以文体竞技为普遍形式,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风险不容忽视。目前实施的《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办法》为解决这类纠纷提供了一定思路。该《办法》第9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第12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然而,在实践中如何认定一项课外活动是否由学校组织,并藉此厘清学生与学校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实属不易。现通过一个典型案例12进行解读:

某医学院的临床医学系组织“迎新”篮球赛,由临床医学系负责比赛场地和比赛管理事宜(包括聘请精通篮球运动的学生担任裁判),在比赛过程中一名球员因抢球意外遭受重伤。事后,高校主张本次学生伤害事件不属于校园安全事故,理由为:首先,篮球运动属于对抗性、风险性的体育竞赛;其次,临床医学系本身并不同于体育系或公共体育教学部,篮球运动不属于其教学内容;再次,迎新球赛属于学生与学生之间联谊的文娱活动,高校学生作为成年人,应自己作为民事主体,承担比赛造成的民事侵权责任;最后,临床医学系所起的作用是提供场地、后勤和组织观众的服务,并且已尽到管理职责,何况球员受伤纯属意外而非另一球员恶意违规造成。故此,学校只愿意提供人道主义的补偿,而不承担赔偿责任。伤者不服,现提起诉讼,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依赖目前的《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办法》,该校主张虽有过分为自身开脱责任之嫌,却并非于法无凭、毫无可取之处。

2.制度建构

(1)教研安全制度建构。立法授权相关组织制定出可操作的专业规范(特别是实验规范、实践规范),明确学校、教师、管理人员、学生的各自职责,特别是对教研事故发生时的处理措施要有详细规定。任何学校均负有贯彻执行规范的义务,教育行政部门也应负有检查监督的义务。前述实验、实践规范本身虽然不属于“法”的范畴,但是法律却课以相关行政相对人遵守的义务和行政机关保障实施的义务。同时,立法还应赋予各高校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专业规范,通过本校内部规章进行相应细化补充的权责。高校所作的细化补充规定不得与前者相冲突,补充规定的内容应包含学校如何组织有关教研的纪律教育活动,包含时间、场合和方法等,既针对学生也针对教职人员。教研活动的开办过程中,以此强化教师、实验人员岗位责任感和建构学生的教研活动安全文化。

(2)课外活动安全制度建构。根据前述案例,笔者提出三点立法建议:

第一,学校组织的课外活动并非学生意思自治的个人行为,而是体现着学校意志,应与教研活动同等对待。该受伤学生并非由于自行约定的体育锻炼行为而致伤。其比赛由院系组织(实践中可表现为院系的团总支、学生会),带有明显的“官方”色彩,应认定为学校活动。学校组织的课外活动作为教研活动的拓展,学校须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义务和责任。原因在于,高校是实现公民发展和人格完善的公共机构,开办第二课堂、组织课外活动是兴学的必要,而课外活动也是考察一所高校办学状况的重要指标,在实践中无法避免且应当鼓励。本案中的体育活动虽非临床医学系的办学内容,但仍系学校活动之一环、符合高等教育宗旨,如完全由学生承担风险,既不公平也不利于学校和教育事业的发展进步。学校确实无过错的,承担无过错责任,对学生所遭受的损害进行较低限度填补即可;由受损学生以外的其他学生、第三人恶意造成损害的,应由他们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办法》中的所谓“学校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学校已履行相应职责”过于原则性、抽象性,所以《校园安全法》的法律条文在吸收其要旨的同时,还应进一步具体化,要求此类群体性课外活动应经过学校严格的筹备、组织工作,并得到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像本案中的篮球赛,还应强制要求必须聘请体育系或公共体育教学部的专业师生担任裁判,并且应有校医和指导老师在场,活动前还应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

第三,对于学生纯粹出于私人意思而使用学校设施、设备进行课外活动的,如网球场、田径场、游泳馆及其设备,学校也应在开放时间安排工作人员值班进行安全监管,否则仍应承担相应的不利法律后果。

第四,对“校园”的解释应适当延伸。教研活动和学校组织的课外活动有可能发生于本校校园以外,此时应将“校园”的范围进行适当延伸,而非针对狭隘的地理空间。

(二)寝室生活安全及其制度构建

1.问题分析

寝室生活既涉及学生的人身安全也涉及财产安全。在我国,学生在高校校园内通过集体住宿方式生活(较为例外的是博士研究生,他们的寝室一般为单人间)——寝室既是学生的个人空间,又带有一定的公共色彩。较常见的问题有公寓管理人员或学生违反学校寝室管理规定私自接纳外来人员造成财产被窃,以及学生在寝室内进行饮酒等禁止性活动从而引发斗殴等。

2.制度建构

虽然学 生寝室缺乏作为私人独立空间的色彩,但是将其视为临时住宅、予以保护却十分必要。住宅不可侵犯,乃是公民神圣的宪法权利。提升到这样的高度,将有利于实践中制止其他学生、教职员工、外来人员的不当闯入。诚然,高校强制分配宿舍、禁止学生在学期间校外居住在实践中属于常态。然而,此点对于基本上是成年人的高校学生群体,尤其对于学校离家很近的学生以及年龄较大的研究生群体是否必要?窃以为,离家较近的学生应当有选择住家的权利;对于年龄较大的学生而言,强制住校则很可能会冲击他们的婚育权。因此,在《校园安全法》中应当明确规定:学生有权自主选择住校与否,高校拥有对住校生实施寝室安全管理的职权并承担提供寝室安全保障的职责。

(三)校园设施设备安全及其制度建构

1.问题分析

高校是一个浓缩的社会。无论是教学楼、公寓、运动场等公共设施,还是教研用的仪器、设备,都与学生安全密切相关。消防安全是设施设备安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鉴于国家已为各种校园设施、设备设立了详细标准,同时,《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9条第1、2项也规定了学校对维持设施设备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故此,笔者不再赘述,将笔墨集中在其未作详细规范的一类特殊情况上:校园施工所引起的安全问题。

校园施工者大都是从校方的建筑招投标中中标后承包下来的,作为施工者的承包方和发包方高校之间存在一个建设工程合同,但这一合同法律关系仅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承包方与学生之间并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但承包方因施工侵犯高校学生的合法权益时,施工方与学生之间就发生了侵权法律关系,此时的学校是否需要对施工方的侵权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依据《侵权责任法》第88、89、91条有关物件损害责任的规定,学生因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施工方承担侵权行为带来的法律责任。但是,实践中的困难在于现实中,施工方与承包方往往不是同一个主体,并且学生对学校建筑工程的相关信息难以了解。此时,作为与侵权法律关系双方中“桥梁”的高校理应有所作为。

2.制度建构

应规定高校在校园施工期间负有以下义务:

首先,学校有义务将工地设为禁区,防止学生进入。建筑材料也应放到学生难以接触的固定位置;其次,有危险性的工程,应避免在教学期间进行,而是利用寒暑假进行;再次,如果发生学生受损事件,学校必须作出积极回应,及时与承包方联系。学校有义务为学生提供承包方的必要信息,避免学生无法找到适格的侵权主体,从而无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校园交通安全及其建构

1.问题分析

随着我国高校校园的开放性日益增强,在校园中穿行的学校公车、教职工与学生私车、途经校园的城市公交车、校外来访车辆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尤其在阴雨天气、上下课期间,道路转弯处和食堂等地点。2010年河北大学校园内发生的李启铭交通肇事案13是一个典型的事例。

2.制度建构

第一,设立财政专款,用以加强校园交通硬件设施的投入和改造。该工作由学校会同交通部门和城市建设部门来完成。内容包括:拓宽人行道、划分机动车道、自行车道与人行道,设定各道路时速限制;设置警示标志和校内红绿灯;在十字路口、教学楼、食堂、广场等人流量大的地段设置斑马线、减速带和人行天桥,必要位置可实施单行道和道路封闭。

第二,基于前述校园警察与保卫制度的建构,由校园警察和保卫人员切实承担校园内的交通管理,在一定路段设置交通岗亭,并对停车场和校门实施重点管制。同时,各校必须根据自身情况依法建立一套校园交通事故处理的应急处置机制。

第三,鉴于目前我国对中小学校车安全的重视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高校也应予以同样注意,此点对拥有多个校区的高校尤为重要。

(五)校园卫生安全及其制度建构

1.问题分析

校园卫生安全包含食品、药物、医疗、疾控四个方面。食品安全対映的是校园食堂和校园商店,食堂、商店依据与学校签署的协议而进驻校园,在经营过程中还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因此受到合同和法律的双重规制;而药物、医疗和疾控则対映的是校医院。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过程的不断推进,校园卫生安全监管的两大难题也日益显现:

一是食物中毒事件不时发生。由于资本具有逐利性,学生食堂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发生学生群体食物中毒事件。例如2010年3月30日,安徽外国语职业技术学院43名学生在本校第三食堂内面馆吃完面条后,有39人出现不同程度的中毒现象14;二是校医院运行状态堪忧。校医院广泛存在着规模小、经费少、技术和物资差强人意的现象,然而,校医院在实践中却往往承担着本校学生医疗保健、卫生检查和疾控工作的重任。2003年初,我国爆发的“非典”疫情,更是对该问题提出了挑战。

2.制度建构

在本领域,我国制定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三部法规与规章。因此,《校园安全法》中所需的立法工作是整合这些立法成果,并与《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公共事件应急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进行衔接和补充。具体建议如下:

第一,根据行政区划,高校的卫生安全监管工作应列为相应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重点,可以考虑为行政检查次数设立下限。

第二,通过立法为各高校校医院的运行提供制度保障。按照校区数量、校园面积、师生人数,对校医院的规模特别是医务人员编制设定下限,其中多校区的高校可设立数个校医院,针对地理位置偏僻、本区域内医疗条件较差的高校还应增高其校医院的设立门槛;授权各校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本校的医务资源配置,包括校医院位置、诊所和医务点地规划,规划应报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并接受二者的监督管理;明确校医院进行疾病防控与组织校园卫生检查(含学生寝室和开放性场所)的职能,以及在突发校园伤害事故时紧急救治伤员的职责,对于设有医学院、附属医院的学校,还应实现校医院与它们的衔接。

第三,赋予学校后勤管理部门一定的食品卫生监管职责,包括听取学生意见、与食堂、校园商店的运营者进行磋商、沟通卫生行政部门等。

第3篇:高校学生安全管理范文

关键词:高职院校 学生宿舍 安全管理

在新的教育政策下,国家进一步的调整教育结构形式,随着高等职业教育的扩招和各类高职院校办学规模的逐渐扩大,每年的新生人数不断增加。但同时也带来了高校招生分数和学生综合素质普遍下降的问题。这就给当前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生宿舍管理作为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一、加强高职院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随着新教育政策下我国高职院校教学管理改革的不断推进,高职院校的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从课堂逐渐延伸到学生宿舍。学生在课堂之余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宿舍内,学生宿舍也逐渐成为了充实学生精神生活、丰富课余文化生活的主阵地,因此学生的宿舍安全是保障学生在学习期间能够有个稳定环境的重要基础。

现如今高职院校实行的是缴费上学,造就了学校与学生的关系逐渐从“管理与被管理”演变为“服务与被服务”,因此学校宿舍的硬件设施、基础设备以及管理与服务等软实力也应该越来越完善。

二、高职院校学生宿舍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宿舍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随着新形势下国家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进,高职院校对学生宿舍的管理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相应的宿舍管理制度也越来越科学、系统,但仍不够完善。在高职院校宿舍管理制度的内容方面,条款的设置比较刻板,忽略了宿舍管理过程中应该有的灵活性和人性化,使得在执行过程中,容易出现忽视学生自身想法的情况,从而造成宿舍管理的难度增大。

(二)学生宿舍硬件条件不达标

现代社会学生家庭条件普遍优越,高职院校因为硬件设施配套不到位,也可能带来一定的不安全因素。有的高职院校热水供应不足或不及时,特别是北方的高职院校,当天气寒冷的时候,自然而然导致部分学生使用热得快、电热毯等违禁物品,甚至出现学生私自改电的情况。还有部分高校学生宿舍在线路布局上没有考虑或者是未能升级,导致宿舍内部电线、插座、网口等杂乱无章。

(三)管理职责不到位,学生自我管理参与度低

学生宿舍是为学生提供生活和休息的场所。但是在宿舍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职责不到位的情况。宿舍管理最重要的是要培养学生学会自我管理,可以通过学院和系内学生会、党员等先进同学起带头作用,由点到面将自我管理的意识逐渐提高。但往往学生会在学生的心中经常被误解,不被重视,导致了他们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低下。

(四)学生的自我安全意识不够

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不应当忽视学生自身安全意识的提高。高职院校学生年作为成年人,具有自己的思想和认识。但是,学生涉世未深,不具备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学生晚上外出上W、夜不归宿的大有人在,更有甚者学生为了外出上网跳楼外出。在宿舍内部为了自己的方便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违禁电器、在宿舍内吸烟并随地乱丢的学生也比比皆是。高职院校很少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有的学校对学生开展了安全教育,但安全教育没有针对性,流于形式,无法引起学生的共鸣,也无法达到良好的教育意义。

三、高职院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对策分析

(一)高职院校应该重视并加强学生宿舍硬件设施建设,打造学生宿舍安全的第一道防火墙

在新形势下,高职院校信息化建设是大趋势。高职院校学生的一卡通包含了系别、年级、姓名、学号、照片、宿舍号等信息,高职院校学生宿舍管理完全可以借助一卡通,对学生进出宿舍进行信息化管理,在宿舍大门设立电子门禁系统,这样既不会妨碍学生的正常通行,又保证了高职院校学生宿舍内部人员的安全。对于校外或者非本宿舍内部人员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基本能够杜绝闲杂人等和心怀不轨的人员进入宿舍内部。

同时,在高职院校学生宿舍内部的硬件设施中,学校应当充分考虑现在学生电子设备日趋增多,学生的自身需求也越来越高的现状,应该针对学生宿舍内部进行电路的改造或者是升级换代,让学生能够充分享受到宿舍带来的便捷。

后勤工作也是学生宿舍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是关系到学生的饮食起居能否正常的物质基础。正常供应水、电、暖、及时进行设备维修等点点滴滴都影响着学生的生活质量。因此,公寓管理应重视后勤工作,服务要到位。

(二)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措施

高职院校在学生安全管理过程中,应当建立日常巡检制度,由学校领导牵头,学生管理部门、后勤部门、保卫部门、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各系学生科等单位参加,形成固定的巡检队伍。对于学生宿舍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逐一排查。

校园文明建设中,安全工作是重中之重,公寓管理工作一定要重视安全保卫工作,学生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是舍务管理工作者的职责,“防火”“防盗”“防暴”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在大学公寓这个文化摇篮里,教育与管理并进,更应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力争做到这是一块干净的乐土。

(1)教育学生学会自保,掌握基本自救常识

高职院校应该组织宿舍管理员对各楼层经常巡查,尤其是上课寝室无人时,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要求管理员每天都要对学生寝室进行巡查两次以上。杜绝推销人员及陌生人员进入公寓,对学生的贵重物品进行详细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向学生处、保卫处通报。加强安全常识学习,使学生学会自保,掌握基本自救常识,正确使用报警电话。

(2)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整改,不拖、不靠,使用防火措施得当、有效。保卫部门还应联合学生处对公寓进行管制刀具及其他一些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对学生进行消防培训,建立消防预案,人人会用消防器材,人人知道消防器材所处位置,以防患于未然。

除了宿舍管理部门,还应充分发挥学生党团支部、班级学生干部的作用,使先进模范能够在宿舍管理方面起到带头作用,从而构建良好的管理氛围。

(三)发挥学生的能动性,让学生参与到宿舍安全管理过程中来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高职院校生活的家,家的安全离不开学生本人的参与。学生宿舍管理过程中,一般将学生看作被管理的对象,没有注重学生本身。要想保证学生的宿舍安全,应了解学生自身需求,满足学生个人需要。让学生能有一个交流的平台,通过交流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并及时解决。当代的高校学生对任何事物都是好奇的,所以,在学生宿舍管理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学生本身的主观能动性,让学生就宿舍管理出谋划策,积极参与,这能让学生很好的感受到自己是宿舍的主人,从而形成良好的宿舍文化,最终达到宿舍安全自我约束的目的。

(四)加强宿舍文化活动建设

宿舍文化是校园文化的一个重要部分,环境育人和文化育人是非常有效的管理途径。把宿舍管理与宿舍文化活动建设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健康向上的活动,让学生通过活动展示自己的才华,体现自身的价值,从而更好的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比如通过举办宿舍文化艺术节、文明宿舍评比等活动,寓教于乐,使学生通过各种活动受到教育,达到更好的育人效果。

四、结束语

第4篇:高校学生安全管理范文

[关键词]高等院校学生宿舍 安全管理

高等院校学生宿舍是大学生高度集中的集居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事关大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学生宿舍安全状况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在高校后勤改革不断深化的形势下,学生宿舍建设和管理的格局日趋多样化。不同学校学生集中住宿、教学、学生管理相对分离等情况,使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难度加大,学生宿舍成为学校安全事故的多发地段并成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P,高等院校学生宿舍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从安全管理角度分析,高等院校学生宿舍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大致可归纳为以下3个方面:一是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管理不到位。部分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经常发生漏岗、缺岗的现象,对于学生宿舍安全检查不深人、不细致,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不能及时发现和予以清除,这使得事故更加容易发生。有些管理人员在发生火灾时自己都不知先做什么、后做什么,不会正确使用灭火工具,不知如何逃生,更加谈不上指挥、引导学生及时疏散和救火;更有些管理人员带头违反规定。擅自使用违规电器设备,容许外来人员出入宿舍楼,这些行为都暴露了安全隐患问题。二是学生违反安全规定,无视安全要求:一方面一些学生在宿舍使用一些大功率的电器设备如电脑、饮水机、热得快等,再加之公寓供电线路老化,造成电力设备常常处于高负荷运转状态,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一些学生在宿舍内使用电热杯、热得快、伪劣电器、乱拉乱接电线、使用蜡烛、酒精炉、乱扔烟头等等,这些违规行为极易引发火灾;此外,一些学生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不强,如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离开宿舍不及时锁门或为他人配备本宿舍钥匙等现象时有发生,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更是造成了许多安全隐患。三是公寓安全设施管理不到位,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设备陈旧,消防设施欠缺,如安全应急出口堵塞(上锁),消防栓陈旧,灭火器数量不足或失效等问题。 2,造成学生宿舍安全隐患和问题的原因 影响学生宿舍安全稳定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有直接因素也有间接因素,存在于学校领导、教师、学生自身、社会家庭等各个层面之中,存在于设施建设、服务质量、管理教育等各个方面之中,归纳起来主要由于以下几个方面: 2,1宿舍管理者对安全工作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许多安全制度得不到落实 宿舍管理者包括学校职能部门和学生宿舍管理部门。由于宿舍管理者对安全工作的不重视,致使他们不能对安全工作有一个正确地认识,也造成了他们无法实行规范的管理制度和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工作管理,是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经了解,许多高校存在这样的问题,由于宿舍管理部门与学生工作部门缺乏有效的融合,导致制度制定了却不能够有效地执行。我们在许多宿舍管理制度上基本都能够看到,使用某某违章电器将给予某某处分,但真正受处罚者却寥寥无几。学校作为一个整体,应该对安全工作有一个整体的安排和部署。 2,2学生安全意识淡薄,对宿舍安全缺乏足够认识

目前,学校和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对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到位,学生对使用违章电器的危害及所造成的后果还不清楚,对小偷小摸现象缺乏正确的认识;有的高校虽然对安全知识进行了宣传,但却忽视了安全器材使用方法的培训,当安全事故发生时,许多学生束手无策,致使后果更加严重;许多学生对安全问题存在侥幸心理,认为着火、被盗事件不可能,这也是安全知识宣传不到位的后果。 2,3宿舍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设施配备和管理不完善,不符合安全标准

由于宿舍管理部门对安全设施的建设没有足够重视,没有对基础设施进行足够的维修和管理,造成了安全设施的陈旧和老化、报警系统失灵、宿舍电线老化等一系列严重情况。2003年12月,辽宁某大学学生宿舍火灾,暴露了两个问题:一是消防安全管理不善,起火的宿舍楼走廊和屋内的电源线都不规范,很容易造成电器线路短路起火,学生还随意在宿舍里使用大功率电器;二是消防疏散通道被堵,这所一万多平方米的宿舍楼在建筑设计时,设计了三个消防疏散通道,但是有的通道却不能保持畅通,宿舍楼一个疏散楼梯就被校方封堵。

3,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的对策

学生宿舍安全关系到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关系到学校的正常教学、生活秩序。要切实把学生公寓安全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就必须通过实施人防工程、技防工程、物防工程、制度防范,打造一个全方位的立体安全网络,这样才能保证做到学生宿舍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3,1制度防范一做到及时更新制度和加强培训,使之人人知晓,并经常进行演练,保证制度的落实。 制度防范是安全防控的保障。近年来,宿舍管理部门从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人手,逐步健全安全防范机制,明确并完善了各岗位职责,从规范工作程序、细化巡查流程人手消除安全隐患,逐步形成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监控到位、确保安全”的工作思路。在此基础上,建立三级安全保障体系,从部门领导到基层员工逐级签订

3,2人防工程一制定严格的学生、员工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宣传力度 3,2,1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院校各级领导要身体力行,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和宣传安全知识,以增强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学校要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加强防火、防盗、自救等安全方面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专业人士对使用违章电器的危害进行讲解,经常组织安全防火、防盗方面的知识讲座、图片展等,尤其是在新生入学时要搞好安全教育,使学生宿舍安全工作深入人心,让每个学生和管理人员能时时刻刻意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真正做到安全第一,警钟长鸣。 3,2,2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检查力度 院校和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应该加强对学生使用违章电器的检查力度,增强夜间巡查力度,加大宿舍值班力量,定期不定期对宿舍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这样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学生使用违章电器、留宿外来人员等违纪机会,把潜在的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3,2,3加大对违纪学生的处罚力度

院校和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应该加大对违反学生宿舍安全规定的学生的处罚力度,以警示学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学生决不姑息,杀一儆百。说得严重了一点,在学生宿舍安全工作方面,对违规学生的仁慈就是对其他同学的犯罪,同志曾经指示“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3,3技防工程一安装智能技术防范系统,实现安全管理科学化

第5篇:高校学生安全管理范文

关键词 实验室 安全管理 生物化学

中图分类号:G47 文献标识码:A

生物化学是生命类专业如生物工程、生物教育、科教教育等专业必修的专业课,是一门需要通过实验教学来提高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应用的学科。随着近几年高校扩招,学生数俱增,必然加大了生物化学实验室仪器和试剂的使用率及废气废液废渣的产生。一直以来各院校实验室安全隐患众多,①②③安全事故频发,④⑤如何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和财务的安全,成为生物化学实验室管理的重要内容。

现基于本人多年的生物化学实验准备和教学经验,就如何预防生化实验室安全事故提出以下四点看法。

1 提高师生的实验安全意识

规章制度的建设,每个实验室都很重视,而且已经趋于成熟,但是规章制度的实际效用却很少,更多时候是形同虚设。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在实验前若未对实验室进行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或者未对学生进行实验室仪器、药品等使用的安全教育,就会造成安全事故。师生对于实验室规章制度了解甚少,有些师生虽然知道但是对于具体条列却不清楚。因此,提高学生对实验安全意识必先提高任课教师的实验安全意识。只有教师自身安全意识足够高才能在实验过程中引导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在实验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应在实验过程中把好安全关,规范实验操作,特别是发现学生仪器操作不规范的时候,要注意多次演示并时常提醒。如发现学生在实验操作过程中相互嬉闹时,应及时阻止,进行安全教育,分析此类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只有在不安全行为发生时进行教育,学生才能有深刻体会,这比单一地组织学生集体学习规章制度和实验规范操作要有效得多。

2 加强仪器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仪器设备的安全

仪器设备是生物化学实验中涉及比较多的,这也是引发生化实验室安全事故的主要环境因素。对于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来说,仪器设备隐患排查更直观,也是最容易预防的。但容易的事情,往往又是最易被人忽视的。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维护。对于冰箱、培养箱这类常年开机的设备,若仪器比较老旧的,要做好仪器报废和重新申购工作。学院也应加快仪器的报废和重新采购的工作,对于实验项目利用率高易损耗的仪器如电炉、恒温水浴锅、分光光度计等应多备几套,以防因仪器问题而影响实验教学。

3 确保试剂的安全使用

生物化学实验涉及很多危险试剂。如丙烯酰胺等神经毒素类试剂;浓硫酸、浓盐酸、硝酸、氢氧化钠等有腐蚀性易发生灼烧、烫伤的强酸强碱类试剂;乙醇、乙醚等易发生火灾、爆炸类试剂。如使用和后期废物处理不当都会危及到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及周围的环境。制定化学试剂的保管和使用制度并严格执行。危险试剂的配制和使用要在通风橱里进行,操作人员要带上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学生对于危险试剂的概念比较模糊,任课教师要跟学生说明本次实验用到的是哪类危险试剂及其防护措施。为学生准备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在实验操作过程中要提醒学生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

4 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从而尽可能的降低火灾发生时的财产损失。对于火灾,各院校都很重视,一般每个实验室都配备了二氧化碳灭火器,但单一的消防设施无法达到真正有效的消防效果。如果条件许可,应在实验室配备更多的消防设备,如喷洒、烟感、温感、手爆按钮等。另外,要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在实验室配备一般治疗伤害的药品,并对相关实验室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急救训练,以便在实验室发生突发事故时能够及时、合理地处置。

5 结语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对于生物化学实验室的安全问题,学校和师生都应重视并以一种积极的方式去思考,考虑实验室现实因素,采用适合本实验室的方法来预防、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确保生物化学实验室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注释

① 冷圣伟.谈生物化学实验室的安全管理[J].卫生管理,2011.22(18):134,142.

② 林荣锋,文惠玲,陈秀娟,谢路凤,张景佳.浅谈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问题与对策[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11.8(30):429-431;15-217.

③ 杨威.高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探析.实验技术与管理.2013.1(30):215-217.

第6篇:高校学生安全管理范文

关键词: 新形势 高校管理部门 安全稳定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办学层次的不断提高,在校大学生人数急剧增加,我国的高等教育已跨入到大众化阶段,在大学生群体特性的变化和社会因素的影响下,学生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思想道德状况复杂多元,校园中学生不稳定现象也在增加。高校学生管理部门面临的安全稳定工作任务更加艰巨。高校要旗帜鲜明的讲稳定,坚决果断的抓稳定,认真扎实的保稳定。大学生是高校稳定工作的主体和客体,他们的稳定事关整个高校的稳定。所以,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应积极发挥作用,维护高校的稳定,营造有序、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确保学校和社会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

一、高校安全保卫部门

学校安全保卫部门是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它既是学校安全保卫的专业队伍,又是学校保卫组织的常设机构,担负着维护学校全体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和校园日常安全保卫任务,以及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神圣职责。高校应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工作交流等方式加强对专职保卫干部、保安员的培养和锻炼,使他们成为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队伍。高校保卫部门应加强平时对全校师生员工的法制教育及安全教育,采取切实可行的宣传方式使广大师生了解、熟悉法律、法规与学校政策,增强他们的安全防范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首先,高校安全保卫部门要完善各种监控网络,学校互联网安装过滤软件屏蔽国内外各种不良信息,发现不良信息及时处理。其次,高校安全保卫部门应坚持值班制度和校园巡逻制度,做到点、线、面相结合,以制度化管理和各类应急预案为依托,建立校园安全快速反应体系,提高保障学生安全和处置学生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后,高校安全保卫部门应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紧密联系和合作,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和高校周边综合治理,为高校全体师生员工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高校保卫部门要始终坚持以“稳定压倒一切”作为基础工作方针。

二、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中心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根据大学生心理、生理发展特点,运用有关心理教育的方法和手段,以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为出发点,普及大学生心理健康常识,优化个人品质,增强大学生心理调适和适应社会的能力,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和素质全面提高的教育活动。在校大学生心理问题表现多种多样,包括自卑、人际交往障碍、网络成瘾、学习目的不明确等。学校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应面向全体学生,针对大学生思想实际,积极关注每一位同学,建立起学生的心理档案,为学校预防学生稳定问题提供的重要信息。一旦学生有思想异常现象,心理咨询中心可以第一时间反馈给学校安全保卫等部门,帮助学校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如果万一有突发事件发生,心理咨询中心可以通过个体与团体心理辅导相结合、心理咨询进学生宿舍等方式为学生舒缓心理紧张,消除心理障碍。心理健康是学生个体成长和成才的内在需要,它有利于大学生形成积极的自我意识、良好的情绪和性格品质。心理咨询中心开展活动的最终目标是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学会与人沟通、经受挫折的考验、练就豁达开朗的心胸和坚强的意志,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地帮助学生养成良好心态,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三、高校资助中心

随着我国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在校人数的急剧增加,以及高校收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贫困生、特困生的数量也在急剧增加,贫困生和特困生问题已经引起高校乃至全社会的关注。高校学生资助体系包括奖、贷、助、补、减等多种形式的资助措施。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通过一系列助学措施,减轻贫困生的经济负担,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帮助他们通过勤工助学赚取生活费,使得他们能集中精神学习,减轻甚至消除他们的经济压力,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同时,贫困生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在承受经济压力的同时也承担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具体表现为严重的自卑、焦虑、抑郁、孤僻等。这些问题不是仅靠经济资助能解决的,资助中心要在资助的过程中艺术性地渗透着精神人文关怀。资助工作中要引导贫困生正视贫困,接纳贫困,不以消极的态度回避现实,找到自己的自信和闪光点。资助中心通过助学金激励学生成长成才,通过助学贷款提高学生的责任和诚信感恩意识,通过开展勤工助学加强学生自强自立教育,使贫困大学生全面发展。

四、高校学生就业管理部门

如前所述,我国高等教育正在从“精英化”走向“大众化”,大学生毕业人数逐年增加,大学生就业难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高校稳定的又一重要因素。就业难是引发学生心理不健康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高校和谐、稳定的隐患。学生就业管理部门应思考如何管理大学生就业问题,为毕业生开展全方位就业指导,广泛动员全体教职工、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指导毕业生就业。学生就业管理部门应十分重视对大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把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作为高校的重要责任,并且贯穿高校整个教育的始终。学生就业管理部门应开展更深层次的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和服务,帮助大学生根据社会需求状况和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修正个人职业生涯规划,最后顺利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吻合。学生就业管理部门应通过举办邀请用人单位到学校参加大型供需洽谈会和举办专场招聘会,为学生和用人单位搭建畅通的桥梁,及时了解用人单位的具体用人需求、特点,帮助学生处理好择业的关键环节,使得大部分学生顺利就业,消除大学生因就业难引发的相关影响学校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

五、结语

维护高校学生安全稳定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的前提。高校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与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的主要学生管理部门在对安全稳定事件中必须通力合作,协同作战,要本着对社会和谐发展、学校安全稳定和学生成长成材才负责的态度不遗余力贡献自己的力量。新形势下维护高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我们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高峰.维护高校安全稳定 创建和谐校园[J].新西部,2007,(20):79.

[2]陈于后.新时期加强和维护高校安全稳定的思考[J].中国校外教育,2008,(08):1025.

[3]谢守成.大学生就业案例分析[M].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4]姜纳新.大学生就业指导[M].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6.

第7篇:高校学生安全管理范文

关键词:实验室安全管理 生命科学实验室 实践与探索

Intensifying consciousness, changing idea, exploring the construction of laboratory safety management of life science laboratories in universities

Wang Wenjie

Soochow university, Suzhou, 215123, China

Abstract: Safety management of life science laboratories in universities is of great importance for laboratory operation, teaching and research work. It is also critical for the security of state property ,physical and psychological care of teachers and students . Based on the characteristic of safety management of life science laboratories in universities, this paper pointed out that the construction of laboratory safety management should change management idea. The experience and effectiveness of practice and exploration in the construction of laboratory safety management in Cyrus Tang Hematology Center of Soochow University are presented.

Key words: laboratory safety management; life science laboratory; practice and exploration

21世纪是生命科学时代,高校生命科学实验室从数量和质量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研究领域不断拓展,实验方法日新月异,先进昂贵的仪器设备不断涌入,成为开展生命科学实验教学、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进行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实验室安全作为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验室正常运转和科研工作顺利开展的基本保障。准确把握高校生命科学实验室安全管理特点,转变管理理念,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1 高校生命科学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特点

1.1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生命科学实验室使用的化学试剂种类繁多且成分复杂,大多属于化学危险品,具有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等特点,在储存、使用中存在安全隐患,随意放置、使用会导致危险事故和环境污染,危及师生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加强危险化学品购买、运输、储存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对不同危险化学品分别进行妥善保管,专人专管。对易燃、剧毒物品实行领用管理,做好出入登记,确保责任到人。

1.2 实验技术安全

生命科学研究领域广泛,实验操作涉及生化与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及动物实验等,步骤相对烦琐,需要使用各类生化试剂及仪器设备,对操作者的安全意识及操作规范均有较高要求。如进行RNA操作,要有RNA 操作专区;使用离心机要样品配平,以防离心机受损甚至造成安全事故;动物实验需小心谨慎以防抓伤、咬伤。应加强操作者安全意识,规范操作过程,切实保障技术安全。

1.3 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

仪器设备是生命科学实验室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条件。一旦发生仪器设备类安全事故将对实验室成员人身安全造成伤害,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规范管理制度对于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1.4 废弃物的合理处置

生命科学实验室产生的许多废弃物属于特殊垃圾,污染性、危险性大,处理不当会对人和环境造成危害,主要包括(1)有毒物品,如EB、重金属、氰化物、丙烯酰胺、甲酰氨、有机溶剂、电泳凝胶等。这些废弃物要用专用容器进行分级分类收集,统一处理。(2)含生物细胞或培养液的废物,如病毒、细菌、细胞废弃物,带抗性标记的质粒类垃圾。含菌体量较少的废弃液采用消毒剂杀菌,含菌体量多的废弃液进行高压消毒处理,最大程度减少污染。(3)实验动物尸体或器官。高压消毒处理后送至有关部门集中焚烧。(4)实验耗材,如吸头、吸管、Eppendorf管、手套等。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耗材应高压灭菌后丢弃;玻璃或金属制品需要使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统一回收处理。

2 转变理念做好高校生命科学实验室安全管理

2.1 以人为本,强化安全意识

安全意识淡薄是绝大多数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强化安全意识是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实际工作应以人为本,充分尊重人,尊重生命,以保障生命安全为首要任务。安全教育是增强安全意识的重要途径,包括对管理人员的专业教育,也包括对师生的科普教育;包括安全知识教育,也包括安全技能培训。

2.2 管理与服务并重

管理的目的是服务,生命科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根本上是为生命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服务。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由单纯型管理向服务型管理转变,管理与服务并重。紧紧围绕教学科研开展安全管理,坚持服务宗旨,体现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为实验室安全工作解难事办实事。从观念上明确安全管理是为大家解决安全问题,提供安全保障。

2.3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工作海恩法则和墨菲法则告诉我们永远不要心存侥幸,不要妄自尊大,要避免事故,重在防范,要保证安全,必须以预防为主。加强日常监管是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的有效方法;制定科学、完善的预警机制也是行之有效的手段。

2.4 完善管理制度,建立管理长效机制

科学规范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实验室高效运转的有力保障,脱离健全的管理制度谈管理将是纸上谈兵,安全管理各方面都需要与之匹配的管理制度。

生命科学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建立长效机制,包括(1)不断深入开展安全领域的理论与技术研究。(2)大力倡导实验室安全文化,树立安全价值观念,逐步实现师生内在安全需求与外部环境安全的和谐统一。(3)以大局观不断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整体效能,同时充分考虑到各个细节;结合生命科学实验室的现状和特点,使管理制度具有可操作性,保证能够落到实处。

3 高校生命科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建设的实践与探索。

我校唐仲英血液学研究中心成立以来一直将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开展了一系列富有特色的实践和探索,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3.1 建立实验室安全教育体系

3.1.1 实施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

通过设置门禁严格把关实验室准入制度,对新成员进行安全知识技能培训,确保每位新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通过安全考核后才可开通进出门禁权限。

加强安全教育,利用多种渠道帮助成员接受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树立师生安全价值观念,使师生从被动服从转变为主动去做,包括(1)参加各类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2)邀请保卫处、设备处领导进行安全专题报告。(3)中心内部以幻灯片形式学习国家安全与环保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安全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人,强化安全责任与义务,营造“安全在我心中,安全人人有责”的氛围。

3.1.2 实际工作中加强安全教育工作

对于安全隐患做到人人告知;对于安全违规行为“早发现,早纠正”,并有相应惩罚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内部通报,违规人员被批评的同时,也对其他成员进行了安全教育。

3.2 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

3.2.1 健全安全管理组织结构,落实安全责任人制度

目前中心安全管理组织结构为:安全总负责人全面领导安全工作;各研究团队带头人直接安排本实验室安全管理,并指定专人为该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指定专人为公共平台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是人,必须在每个阶段、每个环节都有人,责任落实到人,中心与安全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管理责任、管理范围和管理权限。签订安全责任书不是将责任推给个人,而是号召人人重视安全。

3.2.2 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安全涉及诸多方面,中心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具有特色的管理制度:“中心门禁管理办法”“实验室运行管理办法”“实验室管理奖惩办法”“公共仪器分级管理办法”“公共平台仪器负责人制度”。这些制度明确了实验室准入制度,从各方面将安全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3.2.3 加强日常监管

实行常规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定期进行实验室卫生安全检查;各安全责任人进行每月安全自查,及时纠正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向保卫处设备处递交安全自查报告;保卫处设备处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集中检查或专项检查,对于安全问题进行现场纠正。

3.2.4 建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警机制

制定“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突发事件给出正确有效的应对措施,确保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以最快速度和最小代价控制事态发展,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3.3 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实

3.3.1 切实保障实验室技术安全

“实验室运行管理办法”规定:对剧实行“五双”管理;使用有毒药品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实验要在通风橱内进行;需要使用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危害性生物毒剂、转基因动物,须向设备处安全科申请,在符合条件的实验室进行;甲醇、丙烯酰胺等废液分类收集,统一回收;病原微生物污染的耗材(如移液管、手套等),有传染性、疾病的废物(如血样、尿液等)和动物尸体必须经过消毒灭菌的无害化处理,送至指定地点集中焚烧;尖锐废物(如针头、玻璃等)单独收集在锐器盒内回收处理;组织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3.3.2 切实保障设备安全

“公共仪器分级管理办法”对公共仪器采取分级管理:Ⅰ级禁止使用设备(高温烘箱、高压灭菌器),Ⅱ级仪器负责人操作设备,Ⅲ级负责人及授权人操作设备,Ⅳ级常用设备。Ⅰ级常用特种设备由专人管理操作,禁止他人使用;Ⅱ级仪器由仪器负责人统一操作;成员可对Ⅲ、Ⅳ级仪器提出使用申请,参加仪器培训、考核后授权使用,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操作仪器。分级管理有效保证了仪器的规范、安全使用。

“公共平台仪器负责人制度”规定仪器负责人职责包括编写仪器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对申请使用人员的培训、考核及授权;完成仪器状态、使用登记的每日检查;做好仪器的定期维护、保养、校准,出现问题及时与厂家联系。

3.3.3 加强安全防护建设

不断规范整个安全防护系统,包括安装火警感应系统,配备防火设备;安装洗眼器和喷淋器;自备急救箱,备好消毒液、创可贴、纱布等急救用品;设置门禁,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在各出入通道及公共平台区域配备数字视频监控设备,记录人员进出,监控实验室安全状况,对于违规行为及时调取录像,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 结束语

安全是实验室正常运转的首要条件,中心成立以来一直将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到确保中心稳定和发展的高度来认识,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完善安全管理体系,认真贯彻执行管理制度,管理与服务并重,创造了良好的学习、科研环境。随着生命科学领域的不断发展,高校生命科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也会面临新情况、新挑战,在工作中需要不断更新管理理念,健全管理体系与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成效,为创建平安和谐的实验室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 田在宁.试论高校生命科学实验室的安全管理[J].实验室科学.2012(2):198-200.

[2] 曲波,李庆章,高学军.论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J].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4):71-72.

[3] 刘凤莲.实施规范化管理保证实验室安全运行[J].中国现代教育装备,2007(10):136-137.

第8篇:高校学生安全管理范文

【关键词】高校;安全问题;解决措施

随着经济的发展,高校实行了多校区合并办学,扩招等方式来实现高校的转变,这不仅为高校的发展带来生机,同时也为高校的安全管理产生挑战。随着各地高校学生的安全问题有所呈现,由此,加强对高校学生的安全管理方面的研究势在必行,高校学生的安全问题成为高校发展尤为迫切需要重视的问题。

一、高校学生存在的安全问题

(一)校园治安问题

在当前的高校校园,特别是新建的校区,大部分位于城乡结合部。校区附近周边住着许多集散的住户,其人员的成分比较复杂,鱼龙混杂,存在着一些私营网吧、出租房等,社会治安情况不够稳定。这些地方也是高校学生安全事件常发生的地方。同样存在安全隐患的还存在于校园内,在校园内发生的安全问题可以分为自身引发和外部力量这两方面。从自身引发方面来说,高校学生来自天南海北,不同的地域文化造就不同的生活习惯,形成不同的个性。在平日的学习生活中会遇到问题,稍有矛盾一旦不能及时很好的解决,就会导致冲突直至甚至延伸为暴力。某高校两个学院的学生40多人在学校食堂举行毕业聚餐,随着双方啤酒喝得较多,相互出言不逊,导致双方相互撕打,其中一学生头皮裂伤被送至医院进行缝合处理,后打架双方学生均受到学校的处分。校园环境安全还有来自于校外的外部力量的影响,如高校校外人员到校内入室盗窃、行凶抢劫等事例时有发生。

(二)校园公共安全问题

校园公共安全问题主要体现在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等方面。学生的宿舍、会场等场所学生聚居的密度高,这些地方的消防安全尤为重要。如果学生的消防意识不强,学校的消防管理不到位,都有可能造成火灾,酿成灾祸。上海商学院一学生宿舍因使用“热得快”在电流过大的情况下将周围可燃物引燃,导致因火势过大,宿舍内女生无法逃生,直接跳下6楼阳台,全部遇难。这样的重大事故,更应该引起学生和学校的重视,做到高度防范。校园的交通安全问题也不容小视,由于高校校区面积大,在校内有机动车道,不时有车通行,一旦管理不当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某高校两位男生在操场踢完足球之后,在回寝室的路上仍然相互传球,正恰逢一辆摩托车驶来,摩托车躲闪不及撞上了其中一位学生,导致那位男生右小腿骨折。在校内如果学生没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学校对校园设施管理不善,就经常会造成这样的后果。

二、高校学生安全管理措施

(一)提高学生自我防范意识

高校安全问题的发生,其中较为重要的一个原因就在于大学生淡薄的法律意识,其自我的防范意识不高。由此,高校要经常对学生开展各项安全方面的教育,给学生普及相关的安全知识,提升学生自我防范的安全意识。高校应该根据季节变换、校园环境的具体情况来定期举行消防、交通安全方面的讲座,还要将消防、交通安全方面的演习做到经常化,同时将教育形成制度化。可以通过专题讲座、安全知识竞赛、宣传等各种形式来开展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在对学生进行 安全教育时首先要注重对其进行心理健康教育,让学生明确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以事例来警示学生不加强防范意识的严重性,由此将安全事故的发生扼杀在萌芽状态。

(二)提升学生应急处理能力

对于在校大学生来说,其自身对于危险情况的处理经验较弱,这就需要学校根据学生自身的年龄身心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自我防护训练,提升学生的应急处理能力。应急处理能力的训练可以以一些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火灾逃生等方面作为主要内容。可以通过设立讲座来传授一些具体的防护措施,让学生首先了解应急的处理方式。还可以组织学生开展实践活动,如参与校园治安巡逻、校园值守等,让学生能够走进社会,感受现实生活,以此来提升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其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高校还要积极开展一些应急的模拟训练,让学生参与其中,增强学生对危险场景的感知,能够及时有效地规避各种危险,提升自身的应急处理能力。高校还应鼓励学生加强自身的体能锻炼,举行马拉松等体能竞赛,提高学生的防卫能力和技巧。

(三)增强校园安全管理机制

高校的校园安全管理机制的健全对于学生安全问题也有所影响,这就需要高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首先要制定高校学生安全保护工作的计划和方案,将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落实到位,实行岗位责任制,让各部门各院系明确其安全岗位的职责,确保其各项安全管理有效实施。由此来规范高校的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管理的有效管理,将学生的安全事故降到最低点。同时,高校要联合周边政府各职能部门来进行高校安全环境的打造,携手为学生创造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共同来承担并且维护高校的安全稳定。还要提升高校保卫力量的素质,加大对其更多的投入,争取到地方政府的相关支持,共建平安校园。

三、结语

高校的安全问题关系着国家未来栋梁的生命安全,由此高校需要加强校园的安全管理,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在安全管理方面进行改革和创新,为当代大学生的成长提供更为和谐平安的校园环境,为确保学生的安全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 陶娟.关于新时期大学生安全教育途径的探讨[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05).

[2] 伊远标.大学生安全管理工作之管见[J].科协论坛(下半月),2007(08).

第9篇:高校学生安全管理范文

社会环境日益复杂、家庭教育薄弱、学校规范系统创新安全教育缺失、学生自身防范意识缺乏等原因,导致目前我国高校学生安全问题频发。高校应营造知识管理氛围,创新学生安全管理思想和方法;家长应勤与学校沟通;学生应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社会应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管理。

[关键词]

知识管理;“四位一体;”大学生安全管理;新模式

近年来,大学生安全事故频发,给无数家庭带来沉重打击,尤其是“失独”家庭,严重影响了高校稳定、社会和谐。这些事故的发生与大学生本人、家庭、学校、社会均有密切关系。如何增强大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其安全防范能力已成为每位高校学生管理者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KM的内涵及其对大学生安全管理的作用

(一)KM的内涵。

知识管理简称KM,主要是指在组织中构建一个人文与技术兼备的知识系统,让组织中的信息与知识透过获得、创造、分享、整合、记录、存取、更新等过程,达到知识不断创新的目的,并回馈到知识系统内。这种管理模式所强调的是主动收集信息,即作为管理的主体要广泛收集对决策有益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到平台上,让每个人都能接收,知识管理者利用收集来的信息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然后提出更加有效的策略来加强管理。[1]

(二)KM对大学生安全管理的作用。

一是提高学生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大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多数都由于学生自身缺乏防范意识所造成,KM要求学生作为自身的安全管理者担负起重任,改变以往的思维模式,加大安全知识管理的力度,对安全信息进行提炼和积累,在头脑中形成深刻印象,从而提高安全管理意识,加强安全防范。二是提高高校学生安全管理队伍的管理水平。知识就是力量,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人员可充分运用KM模式加强对安全管理知识的学习,革新管理观念,并结合各院校实际情况创新管理方法,强化自身安全意识,进而引导高校学生重视安全问题,让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更加通畅,使学生安全得到保障。三是推进高校学生安全管理模式改革。传统的安全管理未能充分调动家庭、学校、社会及学生本人的积极性,故效果不显著。KM模式要求每位学生管理者和关系学生安全的成员都参与到安全管理中,并对每位参与者的意见给予充分肯定,提高其参与的积极性,让管理人员充分发挥潜能,促进KM模式在高校实施,推进高校学生安全管理模式改革,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大学生安全问题频发的原因分析

(一)社会环境日益复杂。

近年来,各高校纷纷扩招,大学生数量激增,生源素质有所下降,再加上QQ、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的广泛使用使信息传播速度加快,各种文化、习俗、观念交织碰撞、相互渗透,更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各种新媒体造谣生事,蛊惑、冲击大学生思想,影响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各种安全事件偶有发生,给高校学生安全管理形成巨大考验。

(二)家庭教育薄弱,家校联系不紧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中国的教育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很多家庭尤其是独生子女家庭只重视学生的智育发展,对其生活能力、思想品德、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等涉及生存问题的教育反而不重视,[2]家长对孩子的保护多于教导,[3]为了让孩子集中精力学习,很多家长更是包办一切事务,不让孩子参加实践活动,导致孩子自理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安全防范能力严重不足,孩子进入大学后便容易引发各种问题,未能及时解决便演变成爆发式突发事件(如自杀、他杀事件)或者缓慢式的焦虑、自闭等心理问题。值得关注的是,鲜有家长主动与学校教师联系了解孩子在学校的表现、共同商讨学生教育问题,有的家长因为溺爱孩子,竟然质疑教师对自己孩子的评价,导致家校信任危机。这些情况严重影响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三)学校规范、系统、创新的安全教育缺失。

面对新时期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学校作为学生安全教育的主阵地,都把安全工作作为日常性工作来抓。但不可否认的是,部分高校只设定了各种规章制度约束管理学生的行为,并没有采取有效的方法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未能使安全教育内容被大学生认同并内化为自身的行为,所以安全隐患一直存在。[4]一些安全教育内容陈旧、方式老套,学校只是通过宣传减少传统安全隐患,不能与时俱进,缺乏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规范的安全技能培养锻炼,导致学生安全常识不足,实际应变和安全防范技能缺乏,尤其是碰到突发事件时容易惊慌失措。

(四)学生自身防范意识缺乏。

近年来,大学生安全事故频发,其中大部分原因都是由于学生缺乏安全防范意识所导致的,如搭乘黑车、财色被骗、误入传销组织等。如果大学生能通过学习了解相关常识、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增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这些不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

三、“四位一体”的大学生安全KM模式

应用KM原理,笔者构建了学生学习、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关注“四位一体”的大学生安全管理模式.

(一)高校应营造KM氛围,创新学生安全管理思想和方法。

首先,建立健全大学生安全管理的领导机制和相关制度法规,做到权责分明、层层负责,尤其是对学校专门的安全保卫人员,必须明确其工作职责,对其制定严格的安全知识考核制度,影响其年终考核、个人晋升等切身利益,以此来督促其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其次,抓好安全教育教学,上好安全教育课。将安全教育作为一门专业必修课纳入正常的教学计划,指派专任教师(辅导员、法律专业教师、学校保卫人员、安全教育专家)分不同专题设置教学内容,课程修完后需通过闭卷考试对学生掌握情况进行考核。每学期针对不同年级召开安全教育专题报告、安全教育班会,专人负责强化学生的安全演练实践课、案例分析课、安全知识竞赛等,敦促学生加强安全知识学习,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其三,创新安全教育方法,激发学生安全知识学习的兴趣。充分利用学生感兴趣的网络新媒体(微信、微博、QQ等)作为开展安全教育的主阵地,利用新媒体平台对学生进行各种安全常识、法律知识、安全事故警示教育,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让学生在不经意间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校可利用校园广播开设专门的安全教育板块,每天给学生播放安全教育常识、法制教育内容,在校园内设置开放的网络电视,专门播放法制频道或相关安全教育专题片,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增强安全管理氛围,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其四,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安全文化活动,如安全防范演练等,使学生掌握安全防范实践技能,学会自我保护。

(二)家长应加强安全知识学习,勤与学校沟通,引导学生加强安全防范。

家长作为孩子教育的主要责任人,一方面应密切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及安全状况,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及时发现孩子潜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另一方面,应加强与学校教师尤其是辅导员的沟通,及时了解孩子在校情况,形成家校安全教育的合力,共同为大学生的成长成才保驾护航。

(三)学生自身应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高保护自我人身安全的能力。

一方面,学生应充分利用学校安全教育的资源,包括安全教育课程,QQ、微信、微博的安全教育信息,开展的安全教育活动等,不断学习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使家长、教师、社会讲的安全知识内化于心,自觉提高安全意识;另一方面,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安全防卫演练工作,适当加强体育锻炼,学习跆拳道等防身术,提高自身应对突发事件、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

(四)社会应密切关注大学生群体,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管理,减少大学生安全隐患。

大学生大多虽已年满18岁,但其心智发展尚不成熟,作为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希望,他们是社会应普遍关注的一个特殊群体。一方面,社会应密切关注大学生安全,及时妥善处理各种大学生安全事件,真正服务好大学生这个特殊群体;另一方面,当地政府部门、执法部门应与高校加强交流合作,整顿校园周边网吧、小摊贩以及住宿场所的治安环境,对出入校园、宿舍的人员严加盘查,减少学生发生事故的安全隐患。

作者:李馥利 单位:商洛学院城乡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

本文利用KM原理探索了人文与技术兼备的“四位一体”大学生安全管理新模式,希望通过社会、家庭、学校、学生自身的共同努力,提高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确保大学生安全并顺利成长成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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