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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夯实基础,整体联动,重点防范”的工作方针,狠抓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我县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由县生产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分三个小组开展工作,煤矿专项整治工作由国土资源局牵头,公安局、环保局、林业局参加;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由安监局牵头,经贸局、环保局、公安局参加;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建设局牵头,国土资源局、交通局、财政局参加。
三、整治内容
(一)煤矿
整治范围和对象:全县所有从事煤矿资源开采和探矿的企业。
(二)非煤矿山
整治范围和对象:全县所有从事非煤矿产资源开采探矿的企业(含砖瓦、粘土生产企业)。
(三)危险化学品
整治范围和对象:全县所有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的企业。
(四)建筑施工
整治范围和对象:全县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企业。
四、整治重点
(一)煤矿整治重点
1.严厉打击非法煤矿,坚决取缔无证开采行为;2.加大“一通三防”隐患整治,杜绝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3.抓好顶板管理,提高工程质量;4.切实加强运输秩序管理;5.抓好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工作;6.严格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工作规定;7.每个作业点的下井人数必须控制在9人以内;8.强化安全基础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非煤矿山整治重点
1.取缔无采矿许可证的非法矿点,坚决制止无证非法开采行为,严防死灰复燃;2.着力解决小矿山开采方法问题;3.加大隐患整治的力度;4.井下矿山要全面实现机械通风;5.每个作业点的下井人数必须控制在9人以内。
(三)危险化学品整治重点
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的企业和单位,要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进行整治;2.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和销售网点进行全面检查;3.强化对危险化学品运输整治;4.整治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管理;5.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职责,强化监督管理要按照《条例》和有关规定,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实施监督管理。
(四)建筑施工整治重点
1.加强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的监督管理;2.认真做好《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实施工作;3.严格执行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审核制度;4.施工企业在施工前必须将专项施工方案送建设局备案;5.抓好防高处坠落、施工用电、外高压电防护、模板支撑和脚手架等各项工作,全面排除事故隐患;6.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屋拆除行为;7.抓好监理企业的安全培训工作。
五、整治目标
(一)煤矿整治目标
1.各乡镇和县直有关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安全管理体系完善,长效管理措施落实;2.开采和探矿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日常安全管理有序,现场安全巡查制度执行严格,法人代表和其他负责人、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明显提高;3.开采和探矿生产各种证照齐全,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4.关闭证照不齐、不具备煤矿产开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5.防止重特大煤矿安全事故,减少一般性事故,实现煤矿开采安全有序。
(二)非煤矿山整治目标
1.健全和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矿业开发秩序明显好转,非法的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坚决予以取缔和关闭;2.建立和完善非煤矿山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装备、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等各方面基础工作水平得到提高,事故防范措施得到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消除或有效监控;3.完善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三)危险化学品整治目标
1.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日常安全管理有序,现场安全巡查制度执行严格,法人代表、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明显提高;2.证照齐全,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3.关闭证照不齐、不具备危化品安全生产条件的从业单位;4.防止重特大危化品责任事故,实现危化品安全有序。
(四)建筑施工安全整治目标
1.加强建筑安全监管工作,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体制;2.强化企业的责任主体,落实安全责任制;集中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总体水平;3.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4.实现无建筑施工坍塌、坠落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六、工作措施和步骤
(一)加强检查,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
凡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一班三检查,严格各种台帐的管理,严格执行设备的运行记录和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任何企业必须把保证生产安全作为企业获利的前提条件,采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建立安全生产的约束机制。
1.制定处罚规则,使违规企业付出更高的代价;2.强制企业与工人签订合法的用工合同,防止人员无序流动,严把工人的素质关;3.强化宣传教育,采用多种形式,强化培训。
(二)夯实安全保障的硬件基础
1.加大投入,建立以企业投入为主,政府投入引导,金融、保险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2.建立安全生产基金;3.完善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
(三)齐抓共管,强化监管
1.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及“三同时”原则,建立“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制,加大事故处罚力度,严厉追究安全生产不作为的责任。
2.进一步强化公安、建设、国土、经贸、质监、水利、林业、环保、农业、电力等负有专项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构建综合治理的齐抓共管格局。
3.加强基层安全监管,赋予乡镇安监机构执法权,加强一线安全监管执法力度。
4.完善企业生产安全保障机制,落实以下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安全投入及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生产台帐制度;安全评估制度;风险保证金制度;工伤保险制度。
(四)整治工作分动员部署、集中整治、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9月1日至10日)
1.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根据这次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召开会议,广泛动员,周密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各生产企业要运用多种办法将责任落实到位,特别是乡镇、部门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通过学习《安全生产法》、《矿产资源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2.安监局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完成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上报发证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9月11日至25日)
1.排查隐患。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建筑企业全面开展隐患自查,建立隐患分类档案,分级落实责任,制定整改措施。
2.隐患整改。根据排查出来的隐患,制定相应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于整改的,必须拿出规划,分步实施。
3.完善安全制度。整治自查中查出的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应逐条完善,并严格执行,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9月26日至30日)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对照验收标准组织全面检查,做到一家不漏。对检查不合格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建筑企业进行停产整顿,停产整顿后仍然不合格的,坚决给予关闭。
七、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正确处理企业安全与经济发展的关系,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切实抓出成效。
(二)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宣传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时曝光违法事件,营造人人关心整治、人人参与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贯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原则。要认真吸取以往屡经整治、多有反复的教训,把好源头关,加强日常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一、指导思想
这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若干意见》提出的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精神和国务院提出的“隐患治理年”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甘肃省实施〈消防法〉办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减少或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棉花企业火灾事故为目标,严格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全市棉花企业消防安全。
二、专项治理范围
辖区内从事棉花收购、加工、储存、运输的企业、站点、作坊。
三、时间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8月22日—8月25日):为了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长为组长,*、发改、安监、工商、质监、消防等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抽调专人,对棉花企业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产棉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二)培训、检查阶段(8月25日—9月15日):
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采取专业人员强化培训与收购前企业自我培训的方式,由市*消防支队抽调专业人员对各棉花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安全员进行专业培训,棉花收购前各企业组织对季节工进行自我培训,确保所有从业人员达到“一懂三会”,即:懂消防法律法规、会检查火灾隐患、会操作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同时,各产棉县(市、区)政府组织专门人员按照《*市棉花企业验收细则》(附后),对辖区各棉花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坚决依法取缔不符合消防安全的棉花企业。
(三)专项抽查阶段(9月16日—9月25日):市政府抽调各成员单位人员组成专项抽查组,按照比例对各产棉县(市、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验收,检验各地专项治理成果。具体抽查比例为敦煌市、瓜州县、金塔县30%,肃州区和玉门市所有企业。
(四)总结阶段(9月26日—9月30日):各产棉县(市、区)政府组织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总结报告于9月30日前上报市棉花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消防支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产棉县(市、区)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和确保奥运会、残奥会举办,改革开放三十年庆祝活动期间不发生问题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治理措施,强化管理,标本兼治,增强棉花企业防范火灾的能力,保障企业的消防安全。各县(市、区)政府要掌握基础数据和基本情况,为市政府抽查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推动这次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各县(市、区)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要积极配合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大力宣传专项抽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使这次专项治理工作能够取得实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和谐平安为目标,按照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强化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站、供应(站)点主体责任的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消除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的安全隐患。突出抓好气瓶报废与固定充装制度的落实等工作,实现气瓶整治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防止和减少气瓶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非法充装液化石油气以及非法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等违法行为,确保全县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和消除非法经营、非法充装液化石油气行为,确保在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必须是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企业制造的合格钢瓶;必须经过检验合格且在检验有效期内;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必须在具有合法资质的充装站进行充装,力争将废弃停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全部收回。
三、整治重点
(一)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违法行为。
(二)非法充装液化石油气违法行为。
(三)非法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违法行为,主要是按规定应检测而未检测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主要集中于液化石油气站、其他液化石油气钢瓶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及个人)和应淘汰而仍在使用的老旧钢瓶(螺丝瓶、使用15年以上的钢瓶、外表破损严重的钢瓶)。
(四)对家庭自用的老旧钢瓶进行回收或以旧换新。
四、实施步骤
此次液化石油气钢瓶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14年4月4日—4月30日。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及自查自纠阶段。召开专题会议,拟定实施方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等媒介进行宣传动员,并组织有关企业开展自查自纠。
(二)执法查处、整改完善阶段。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派出监管人员,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对非法经营、非法充装液化石油气以及非法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涉及的有关企业和单位依法予以关停取缔,对涉及的个人依法进行追究;对超期未检测和应报废而未报废的老旧钢瓶坚决予以查封、扣押;对违章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使用单位坚决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强制停业整顿,整顿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取缔关闭;对使用单位(或个人)上缴及执法部门没收的老旧钢瓶予以回收销毁。
(三)验收巩固阶段。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液化石油气钢瓶经营、充装、使用等方面存在问题单位的整改完善情况进行验收,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反弹。
五、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原则,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按照方案要求,在各自辖区内组织排查,质监、住建、工商、食药监、城管、商务、教育、卫生、安监、公安等部门联合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
(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全县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整治活动的牵总协调工作,并牵头负责对非法充装、非法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1.负责组织对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充装超期未检测、报废、翻新、私自焊接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钢瓶的充装站依法予以查处;对未经许可而进行非法充装的单位,会同各乡镇(园区)、公安、住建、工商等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2.负责对餐饮经营企业、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非法行为进行查处,住建、工商、安监、公安、食药监、城管、教育、商务、卫生等部门负责按照部门职责分工抽调专人予以配合。
3.负责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站的监督管理和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检验工作,并对所有收缴的废旧钢瓶进行技术报废处理。
4.负责组织家庭自用废旧钢瓶的回收和以旧换新工作。
5.负责以电视、报纸、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对使用废旧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危害性广泛宣传。
(二)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对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进行查处和燃气企业的行业管理,会同县公安、质监、安监、工商等部门对各液化石油气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检查;对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开展监督检查,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结合实际需求制定全县液化石油气供应点分布设置方案,坚决取缔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包括流动非法经营单位和个人)。
(三)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和各村(居)委会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全力开展宣传发动和非法经营、充装点的排查工作,督促辖区内经营液化石油气和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单位和个人,自觉到有合法资质的充装站充装液化石油气,并将液化石油气钢瓶托管到合法充装站,及时对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检验,确保使用安全。负责配合质监部门开展家庭自用废旧钢瓶回收和以旧换新工作。
(四)工商部门负责配合住建、质监部门对液化石油气经营环节进行检查;配合住建、质监、公安部门对无照经营单位依法取缔。
(五)安监部门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的安全检查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液化石油气钢瓶应检测而未检测的,及时移交质监部门处理。
(六)公安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各合法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要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承诺制内容,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关资质,严格执行充装有关要求,禁止充装非自有产权钢瓶。对自有产权钢瓶必须按时进行检验并提供合格的检验报告,确保钢瓶使用安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液化石油气供应点的设置及家庭自用气瓶的托管和废旧气瓶回收等工作。
(八)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自律,加大对本行业钢瓶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力度,杜绝使用不合格钢瓶,自觉排除安全隐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主管县长任组长,质监、住建、安监、工商、公安、食药监、城管、商务、教育、卫生等部门以及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县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专项整治牵总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也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履职、密切协作,要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明确、宣传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大舆论宣传,鼓励群众举报。各专项整治成员单位尤其是质监部门要宣传好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要求,以及使用废旧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危害性和正确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常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增强安全意识。各单位要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对非法经营、充装液化石油气以及非法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一经查实,由有关部门联合依法进行查处。
(三)严格依法收缴,鼓励以旧换新。质监部门要向社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对个人使用废旧钢瓶进行回收;鼓励各液化石油气加气企业对群众上缴的废旧钢瓶进行以旧换新。
(四)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违法犯罪。质监、住建、工商、安监、公安等专项整治成员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依法取缔非法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包括流动非法经营单位和个人);依法将非法经营站点现场设备设施进行拆除;依法对非法充装钢瓶进行查扣,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产权钢瓶、报废钢瓶、螺丝瓶、超期未检验钢瓶行为,对于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证照,从源头上杜绝充装隐患钢瓶的行为。对暴力抗法,构成犯罪的,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关键词]石油企业;基层管理;思想政治工作
当前,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市场一体化的发展步伐,我国石油企业也加快了改革的进程,企业体制改革、减员增效和撤并机构等措施的实施,必然涉及石油企业基层的体制改革和企业基层员工的利益调整,也必然对石油企业基层思想政治管理工作产生新的冲击,企业基层员工的思想、生活和诉求越来越多元化,企业基层的思想政治管理工作面临着很多新问题和新情况论文。
一、新形势下石油企业基层思想政治管理工作面临的新问题
第一,经济全球化和市场一体化催生石油企业基层员工思维的多元化。步入21世纪以来,经济全球化和市场一体化趋势进一步加强。这也致使部分石油企业基层员工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巨大的转变,道德标准缺失,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和极端利己主义滋生,造成石油企业基层人员思想的退化。并且,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各种资源在市场配置中的作用也更加明显。石油企业基层员工的思维也更加活跃,其对经济利益的需求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知识人才、专业人才和技术人员等不再安于现状,而是更多地去追求个人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石油企业基层的思想政治管理工作者面对的职工牢骚越来越多,工作量亦成倍增加,疲于应付,导致石油企业基层管理工作的效率低下,成果也并不显著。
第二,随着国民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越来越呈现多样化发展的趋势,石油企业基层员工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也发生了重大的改变,他们对民主的诉求越来越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国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石油企业基层职工的群体意识正在淡化,而个体意识却普遍增强,维权意识也得到明显加强,他们对话语权的诉求也越来越高,更加重视自我设计和自我价值的实现。其中,石油企业基层员工的最大愿望是石油企业尊重自己的知情权,增加自己在企业决策中的发言权,以达到影响企业决策方向和力度的目标,从而为自己谋求更大的发展空间。这也给石油企业基层思想政治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难题,需要更好地认识基层员工高度关注的突发性利益撞碰事件,有效缓解企业内部矛盾,解决大量实际工作中的思想认识问题,转变企业基层员工的思想政治观念。
二、加强新形势下石油企业基层思想政治管理工作的措施
新形势下,如何搞活石油企业的思想政治管理工作,是我们所面临的重要课题。要做好新形势下石油企业基层思想政治管理工作,就必须做好传承工作,并与时俱进,进行创新,建立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石油企业基层思想政治管理工作的运行机制,探索新时期石油企业基层思想政治管理工作的新路子。目前,加强新形势下石油企业基层思想政治管理工作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做好石油企业基层思想政治管理与企业基层文化建设的有机结合,树立人本思想,加强与企业基层员工的互动和沟通。企业基层文化作为意识形态的产物,能够有效组织企业基层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自我教育活动,激发企业基层干部和职工民主、平等地参与企业决策的意识,成为推动石油企业基层思想政治管理工作的有力因素,开创企业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生动活泼的局面,增强企业基层思想政治管理工作的渗透力,开拓企业基层思想政治管理工作的新领域,同时实现思想政治管理工作在企业基层文化建设中的渗透,使二者合二为一,形成石油企业独具特色的企业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形成个性鲜明的企业精神,增强石油企业基层职工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石油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第二,做好石油企业基层思想政治管理与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的有机结合。关心基层员工的生活是我们党、我们石油企业的优良传统。石油企业基层思想政治管理工作的目的就是要解决基层员工的生活问题和思想问题。在现代化企业改制的大背景下,企业基层职工的思想问题往往与生活问题相伴而生,要想做好新形势下企业基层的思想政治管理工作,就要将帮助基层职工解决工作生活困难作为思想政治管理工作的内容之一,关心基层职工生活,善于将思想政治管理工作贯穿于解决企业基层职工生活困难的全过程,因势利导,以此增强企业基层职工的向心力。
第三,做好石油企业基层思想政治管理组织机构的组建。面对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石油企业基层思想政治管理工作要应对多方面的不适应。建立健全基层思想政治管理组织机构,形成交叉管理的合力,提高相关管理人员在岗积极性,增强其对新问题新情况的有效预见性,改变传统的思想政治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与时俱进,应对新形势下的突况,实现石油企业基层思想政治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增强基层思想政治管理工作的说服力和感染力,调动企业基层员工的积极性,形成企业的凝聚力,充分发挥企业基层思想政治管理工作的有效性,最终全面提升石油企业的工作质量和效益。
一、高度重视,认真制定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文件精神,切实开展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我股室及时制定了《县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并下发至有相关乡镇和企业,方案中明确了整治范围、整治重点和内容,并针对整治工作开展的各个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排险除患”集中整治的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二、立即行动,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
按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要求,我股室积极督促相关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各企业立即对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和整治重点组织人员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并形成台账等专项资料备查。
二、督促指导,指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
我股室从8月起,深入我县工贸企业和非煤矿山企业现场指导企业开展“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要求相关企业一定要按照“排险除患”各项整治重点和时间节点进行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自查自纠要求落到实处。
一、指导思想
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安全文化发展,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安监局、建设局、质监局的分管领导为成员,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步骤
本次整治工作从2013年4月起,至12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份)
各镇(园区、街道),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整治方案,召开专项会议,布置整治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范围和要求,促进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集中整治阶段(4至10月份)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组织、指导本地区、本行业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大力整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对事故多发、频发、易发的企业和行业要进行重点检查和督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份)
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对照相关标准,严格检查验收,并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四)总结完善阶段(12月份)
各级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一、严格标准,自查自检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按照《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1)、《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场检查表》(附件2)中的检查验收标准,逐一梳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立即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自查自检活动,重点是制度上墙、标语悬挂、软件资料整理、《特别规定》和知晓情况等内容,自查自检工作要落实到具体部门、人员、项目,并注重发现问题和整改问题,促进完善。
二、查漏补缺,整改到位
各乡镇(街道)要对照《县食品企业名单》(附件3)、《小作坊名单汇总表》(附件4),进一步完善本辖区内食品企业和证照齐全的食品作作坊的建档工作,确保普查建档率达100%,签订食品生产小作坊安全承诺书100%。同时,针对食品企业、证照齐全小作坊在仓储、生产、添加三个环节发现的问题,要做到边检查,边整改,确保不留死角。荆溪镇要加强对26家细木工板生产企业的自查,督促建立质量电子档案和落实制度、台帐的规范化要求。各有关部门特别是10个专项整治的牵头部门在做好自身迎检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的指导,确保各专项整治验收过关。
一、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治方案。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由韩林麟副局长任组长、局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确定了责任人和承办单位。同时各区县农业局按照本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有总结提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各成员小组分别制定了《种植业(果品)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确保此项工作落到了实处.
2、突出工作重点,抓好自查。从3月10全面开展了自查工作,截止4月25日,全市联合执法检查15次,先后检查农资销售,农产品产、销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411个,自查率100%,自查有问题59个企业,自查阶段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经过对自查阶段工作梳理、分析,发现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农产品种植企业超剂量使用农药问题较为突出;二是农药销售企业以肥充药、过期产品销售、产品以次充好、进货台帐不全亟待治理;三是“三品”生产企业存在产品包装不规范、品牌意识不强、管理制度不健全、标准化生产意识不强等问题;四是一些养殖企业滥用抗生素、未按合理休药期组织生产;五是农产品检测资金投入不足,检测机构存在设备老化、检测设施配备低下,例行监测频次较少等问题。
3、强化舆论宣传,加强指导服务。自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和农产品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我局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与春季农业生产紧密结合起来,紧紧抓住春耕生产的大好时机,通过流动宣传车,深入城市街道社区、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连锁超市,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共出动流动车40台(次)、制作光盘10盘、发放宣传资料1万多份,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系统技术人员充分发挥发挥技术优势,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按标准化组织生产。各小组成员单位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和农产品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发放《简报》共2000份,利用《简报》宣传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管理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向农民普及农业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形成了强大宣传声势,为下一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存在问题:
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开展主要问题:一是存在认识不足、体制不顺、力度不大、手段不强等问题,影响了整治工作及时、全面地开展,导致整治工作不到位。二是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区(县)的个别部门启动速度较慢,行动相对滞后,直接影响到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的整体进展。三是一些成员单位向基层延伸不够,存在上热下冷、上紧下松的问题。四是信息报送不及时。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自查阶段各项任务已全面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将进入集中整治阶段,为了确保工作质量,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推进综合执法、开展检查监测。全面加强农业执法,重点推进区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加大动物防疫监督、植物检疫执法力度,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加大对禁限用农药、兽药和禁用化学品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农产品违规生产行为的检查,对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区的检查。全面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饲料加工厂、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交通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地改善交通企业消防安全环境,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使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思想理念,努力实现企业职工人人懂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本能;有效地开展消防演练大练兵,切实提高企业消防应急救援的能力,有效地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交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工作重点和排查整治的内容
(一)工作重点
1、开展大宣传动员工作
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进行宣传动员工作,在前各单位研究制定“五大”活动工作方案,要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研究部署,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宣传栏、标语、图片等形式进行宣传,动员广大职工参与。
2、要积极开展大排查整治活动
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力量,在前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排查整改,对所有场所,不留死角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通过排查整改,有效地提升企业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并逐步建立火灾隐患长效管理机制。我局将在前夕结合生产安全大检查对辖区企业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
(二)检查整改的重点
1、辖区客运运输企业、客运站、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厂房及办公场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
2、各企业消防通道清理,消防安全环境整治;
3、企业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检查整改;
4、企业场所有否存在“三合一”现象和用电火灾隐患;
5、其他火灾不安全因素的整治。
三、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大练兵活动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火灾隐患应急救援预案,不断完善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要根据单位的情况,适时地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对全体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培训,要制定方案,组织一次全体员工消防逃生演练和初起火灾扑灭的消防演练,局将在前结合有关会议邀请市安全防火中心讲师来我局作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提高企业负责人消防安全知识,提高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强领导,设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