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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外商投资国际运输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以及外商独资形式设立的接受进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企业)。
第三条外商投资设立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国际货运企业由商务部负责审批和管理;外商投资设立经营其它业务的国际货运企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和管理。本办法实施前已设立的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企业,如不从事国际快递业务,其变更等事项由注册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
第四条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企业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章,其正当经营活动及合法权益受中国法规律的保护。
第五条外商投资者可以合资、合作方式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企业。自*年12月11日起,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国际货运企业。外国投资者可以收购股权方式收购已设立的国际货运企业,但股权比例以及投资者资质须符合本规定要求,涉及国有资产须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六条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美元。
第七条经批准,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企业可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
(一)订舱(船租、包机、包舱)、托运、仓储、包装;
(二)货运的监装、监卸、集装箱拼装拆装、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
(三)报关、报验、报检、保险;
(四)缮制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及交付杂费;
(五)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运输;
(六)国际多式联运、集运(含集装箱拼箱)
(七)国际快递(不含私人信函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文的寄递业务)
(八)咨询及其他国际货运业务。
第八条从事信件和信件性质物品(不含私人信函和县级以上党政军机关公文的寄递业务)国际快递业务的企业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向邮政部门办理邮政委托手续。
第九条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企业就按国家现行的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呈报第十条规定的文件。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全部申报文件30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经审查的批准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根据本规定第三条及其他外商投资法律法规超过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批权限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在对报送文件进行初审后,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15日内上报商务部。商务部应收到全部申报文件60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经审查批准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条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企业需提供如下文件:(一)申请书;(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三)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企业的合同、章程,外商独资设立国际货运借企业仅需提供章程;(四)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各方董事委派书;(五)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六)投资者所在国或地区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及资信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企业正式开业满1年且注册资本全部到位后,可申请在国内其他地方设立分公司。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在其总公司的经营范围之内。分公司民事任由总公司承担。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企业每设立一个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业务的分公司,应至少增加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如果企业注册资本已超过最低限额,超过部分,可作为设立公司的增加资本。
第十二条申请设立分公司,应向总公司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总公司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在征得拟设立分公司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同意意见后批准。根据本规定的第三条及其他外商投资法律法规超过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批权限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在初审后将全部申请材料及拟设立分公司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的同意意见函上报商务部,由商务部负责审批。审批程序时限同第九条。
第十三条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企业设立分公司需提供以下文件:(一)申请书;(二)董事会决议;(三)如增资,需提交有关增资的董事会决议及增资事项对合营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外商独资国际货运企业仅需提交章程修改协议。(四)企业验资报告。
第十四条鼓励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货代协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等民间团体及同业行会,自觉接受同业监督和指导。
第十五条香港、台湾、澳门地区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在大陆投资设立国际货运企业,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十六务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增加国际货物运输业务的,参照本规定办理。第十七条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企业的备案工作由商务部统一负责,具体事宜由商务部另行通知。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商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年12月11日施行,原《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企业管理办法》(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2002]第36号)和《〈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企业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商务部令[2003]第12号)一并废止。附件为了促进香港、澳门与内地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鼓励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从事国际货运业务的企业,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按排》及其补充协议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现就香港和澳门投资者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业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以合资、合作、独资的形式设立国际货运企业。
二、符合条件的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国际货运企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
(二)经营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
(三)经宫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万元人民币。经营前款两项以上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其中最高一项的限额。
三、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投资设立的国际货运企业在缴齐全部注册资本后,可申请在国内其他地方设立分公司。每设立一个分公司,应当增加注册资50万元。如果企业注册资本已超过最低限额,则超过部分,可作为设立分公司的增加资本。
1.1加强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法制建设虽然我国针对危险货物的运输管理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但是根据危险货物运输行业的特殊性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有针对性的行政法规,对危险货物运输行业进入市场、安全监管、退出市场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加以明确,并对危险货物的运输环节、装卸环节和仓储环节等制定明确的规范,保证交通管理部门对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有法可依。
1.2完善剧毒货物和强腐蚀性货物的认定体系在我过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针对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和强腐蚀性危险物品的运输要使用专门的运载车辆,并且对运载车辆的体积和容积也做了具体的要求。危险货物的经营者在申请经营权限的时候,要将具体的危险物品名称作为经营的范围,对剧毒化学品和强腐蚀性的危险货物的认定,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化学物品安全技术说明和化学品安全标签中标注的危险程度进行认定,并且依据此类说明让经营者按照要求选择危险品的运输车辆,使其作好书面的承诺并存档,为以后的责任认定提供可靠的依据。
1.3加强对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备的认定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有条款规定,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个体户在运输设备上要具备以下条件:配备和运输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设备、环境保护设备以及消防设施设备等。而且在对运输危险货物车辆进行审查检验的时候不但要核对其运输的货物种类和性质,还要对其车辆上配备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备进行检查,对这些设备的认定和把握,相关部门可以依据申请人提供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和化学品安全标签中注写的防护措施建议和灭火方法,以及泄露之后的处理方式等具体要求。
1.4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罐式专用车辆的管理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在发放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和专用车辆《道路运输证》中,要严格检验罐式车辆的装载容积,并认真核对灌装容积和车辆设定的核定载质量之间的匹配关系,如果不符合相关要求和规定,有关部门可以不配发《道路运输证》。
1.5建立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根据我国当前在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管理的实际情况来看,不同地区对危险货物运输有着不同的管理规定,而且有一些地区为了增加道路的税收,放款在道路运输管理方面的规定,并降低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的基本标准,而且多数个体经营危险货物运输业务的车辆不仅不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到相关部门进行检测,甚至连各种运营许可证书都不办理,加上当地相关部门监管工作不到位,使这些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建立完善、统一的道路运输管理法规成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首要任务。
1.6降低危险货物事故的相关措施根据以往的经验,大多数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事故都是因为相关操作人员的疏忽所致,因此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培养力度,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成为保障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必要手段。具体做法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①加强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相关人员的资格审查,并针对这一行业的从业人员建立专门的培训学校,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②对该运输行业明确限定最低的学历,这一规定是提高相关人员综合素质的必要手段,而且具备可行性。③提高危险货物运输行业人员的薪资待遇和福利,以此来吸引大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才。④对已经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人员要开展定期的培训,以此来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专业水平。
2.结束语
(1)上位法方面,2013年8月17日,国务院颁布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取消铁路危险货物承运人、托运人资质许可,改变了多年来铁路危险货物运输源头资质管理的模式;同时将原《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有关200m安全距离的规定,修改为“安全防护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铁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资质许可办法》和《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许可办法》也随之失效。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令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五项进行修改,将“铁路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承运人、托运人的资质审批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修改为“铁路监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2)体制改革方面,2013年3月铁路体制改革给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方式带来了较大变化。体制改革后,铁路实行“政企分开”,撤销铁道部,组建国家铁路局和总公司,取消了专用线接轨许可、自备车过轨许可。总公司承继原铁道部的企业职责。
(3)管理方式方面,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两级企业管理关系的规定》,总公司依法对铁路局实行统一垂直管理。总公司是铁路局的出资人,是管理型企业;铁路局是总公司的全资子企业,是经营型企业。铁路局作为市场主体承担安全生产、市场经营、队伍建设等主体责任。按照总公司机关职责分工和铁路运输管理有关规定,总公司货运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国家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工作,负责危险货物新品名、新包装等新运输条件管理工作,负责批准新增爆炸品、剧、放射性物质(物品)和气体类危险货物办理限制。铁路局按照总公司有关规定,具体实施危险货物承运、装卸、运输、到达交付等工作,确认批准管内办理站危险货物办理限制,报总公司运输局公布。总公司颁布的《铁路专用线与国家铁路接轨管理办法》《自备铁路车辆经国家铁路过轨运输管理办法》已经明确专用线接轨采用合同制、自备车过轨采用协议制方式。
(4)市场需求方面,随着青藏铁路格拉段和拉日铁路的开通,高原铁路的危险货物安全运输问题急需解决;粤海轮渡、烟大轮渡铁路也将面对危险货物安全运输问题。此外,液化天然气(LNG)、八氧化三铀等铁路运输问题也有着较为紧迫的市场需求。
(5)运载工具方面,作为危险货物主型货车的罐车、棚车呈现出大型化趋势,70t罐车、棚车数量越来越多,逐渐成为主型车,80t罐车、棚车也已经定型生产;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罐式集装箱大量涌现。
(6)运输包装方面,随着技术进步和新材料出现,推陈出新的步伐在加快,如电石、氯酸钠软包装等。总公司和铁路局主动适应这些变化,创新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思路,由政企合一体制下的经营管理、市场监管一体化的模式向纯粹的市场经营管理模式转变,即自身的角色由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向纯粹的“运动员”转变。作为铁路危险货物运输承运人,自觉接受铁路监管部门的管理,在安全和守法的前提下,向客户提供高质量的运输服务。同时,作为国家骨干铁路运输企业,与其他铁路运输企业和专用线(专用铁路)企业,托运人、收货人是平等的市场主体关系,必须兼顾安全和效益,安全与市场并举。因此,按照总公司的统一部署,货运系统着力探索建立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新模式。
2探索安全管理新模式
2.1全面创新管理制度
2014年2月,在客观分析上述变化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总公司颁布了《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其中,企业管理的内容得到强化,更加侧重于内部管理,明确了与客户和同式联运承运人的合作模式,以及国家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则,即:国家铁路运输企业与非国家铁路运输企业间,国家铁路运输企业与其他企业法人间,国家铁路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是平等的市场主体关系,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规范是基本遵循。除此之外,双方开展业务合作要依法依章签订合同和协议,遵守合同和协议约定。
(1)转变承运源头管理方式。将铁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资质许可改为办理站危险货物办理限制管理,并明确由铁路局组织对办理站危险货物办理条件进行安全评估,评估合格后方可办理业务,同时从设备设施、安全检测与防护、从业人员配备、安全管理、安全作业、安全培训和应急处置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2)转变托运人、人管理方式。将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许可、进出口危险货物人确认件管理改为协议管理,由铁路局与托运人、人每年签订托运危险货物安全协议,并上报总公司运输局备案公布。同时明确签订协议时,由铁路局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要求,严格查验托运人提供的相关材料,查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协议。
(3)重点强化对爆炸品、剧、放射性物品和气体类危险货物的安全管理。在办理限制管理方面,明确新增爆炸品、剧、放射性物品和气体类危险货物办理限制时,由铁路局确认后将安全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报总公司运输局批准公布。对爆炸品、剧、气体类危险货物等运输作业实行签认制度。运输爆炸品、剧、罐车装运气体类(含空车)危险货物实行全程押运。剧、爆炸品等应加双锁,做到双人收发、双人保管。编号不同的爆炸品不得同库存放。整列运输剧由总公司确定有关运输条件。剧运输实行3级计算机跟踪管理。跨铁路局运输的剧,由总公司调度负责跟踪;在铁路局管内运输的剧,由铁路局调度负责。托运放射性物品、国家管制的核材料时,由托运人的主管部门与总公司商定运输条件。
(4)全面与法律、法规、规章对接。明确铁路危险货物运输除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国家铁路监管部门关于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规定,以及铁路货物运输的一般规定外,还应遵守《暂行规定》,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得办理运输。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等,明确站内办理站、兼办站及与国铁接轨的危险货物专用线新建、改扩建时,由建设单位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且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并出具安全评价报告;站内办理站、兼办站和与国铁接轨的危险货物专用线企业应委托安全评价机构对本单位危险货物储存安全条件每3年进行1次安全评价,并出具安全评价报告。依据2010年1月1日施行的《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对放射性物品的定义、类别、运输容器、托运等进行规定;明确由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认定的有资质的辐射监测机构进行辐射监测。明确运输包装应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新品名应委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性质技术鉴定。
(5)落实总公司新规定。明确与国铁接轨的危险货物专用线新建、改扩建时,应符合《铁路专用线与国家铁路接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明确危险货物自备货车过轨运输应按照《自备铁路车辆经国家铁路过轨运输管理办法》实行协议制管理。明确规章中未规定使用罐车、集装箱及罐式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的,由所属铁路局组织研究提出安全运输条件,报总公司运输局,运输局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通过技术审查后公布安全运输条件。
(6)增加危险货物运输新要求。首先,增加对高原铁路、铁路轮渡运输危险货物的规定。明确高原铁路按具体品名办理运输,运输气体、放射性物品、危害环境的物质、高温物质等性质特殊的危险货物时,由总公司组织进行试验论证研究,确定安全运输条件。其次,明确铁路轮渡不办理危险货物运输。遇特殊需求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强化新品名、新包装试运管理。明确铁路局对试运结果进行研究后,提出试运报告、新品名铁路运输条件或新包装技术条件建议报总公司运输局。总公司运输局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通过技术审查后公布新品名铁路运输条件或新包装技术条件,纳入正式运输。
(7)重视货车环保。一是明确铁路局应按照管内货车自局洗刷、减少空车长距离回送洗刷和环保达标要求,新建或升级改造货车洗刷所。这要求每个铁路局至少有1个达标的货车洗刷所,达标包括设备设施、人员、管理达标,更包括洗刷质量达标、相关排放环保达标。二是在定义中增加环保元素,即:在铁路运输中,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和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均属危险货物。三是从新品名入手,把好环保应急处理关。托运人办理新品名试运时,应向铁路局提交试运技术条件、事故应急预案和环保应急处理预案。新品名铁路运输条件建议应包括事故应急预案和环保应急处理预案。四是辐射监测专业化。明确有资质的辐射监测机构对α,β,γ发射体的污染水平进行监测。五是重视事故对生态环境影响的监测、评估,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对危险货物运输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状况进行监测、评估,采取相应的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措施。六是技术业务培训增加危险货物环保应急处理案例分析的内容。
(8)台账档案信息化。将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基础管理由纸质台账改为信息化档案,由91种纸质台账精减为18项信息化档案。
2.2全面实施风险管理
近年来,总公司在安全工作中推行安全风险管理,并以管理规范化、作业标准化、检查整治常态化为重点,不断深化安全风险管理。风险管理的理念在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中得到了成功的应用。总公司将危险货物运输泄漏、撒漏,危险货物匿报品名或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危险货物设施设备不合格,安全计量不准,安全监控系统源头把关出现问题,受理承运危险货物未达到“四统一”,危险货物押运管理不到位,棉花运输燃烧8个风险点,纳入《铁路货运安全风险控制表》中,系统分析风险成因、风险后果,提出控制措施和应急措施;将在非危险货物办理站办理危险货物承运手续,承运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危险货物,押运人违规携带危险货物、在岗吸烟生火、违规作业和擅离岗位,纳入货运安全红线管理和货运系统安全专业管理考核评价;开展了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制定了《铁路货运安全检查工作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货运安全工作常态化检查机制。
2.3全面落实资金保障
落实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总公司组织铁路局健全有关机制,保证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控系统、安全监控监测设备、货车消毒和洗刷除污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及防护用品的配置、运用、维护、检修,以及应急演练、安全评价、安全培训等需要。
2.4实行关键时段禁、停、限、管措施
落实《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在法定假日和传统节日等铁路运输高峰期或者恶劣气象条件下,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应急管理措施,加强铁路运输安全检查,确保运输安全”的要求,总公司、铁路局在重大节假日等运输高峰期或举办重要会议(活动)期间,以及恶劣气象条件下,对爆炸品、剧、放射性(物质)物品、气体危险货物等重点货物运输分区域、分时段实行禁、停、限、管强化措施。2014年在春节、国庆节和两会、亚信峰会、青奥会、APEC会议期间,对重点危险货物运输实行禁、停、限、管措施,同时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
2.5实现应急管理常态化
《暂行规定》中有“事故应急救援”单独1章、关于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创新的探索与思考温克学涉及应急管理的有18条,总公司还制订了《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铁路局、站段等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各相关单位(部门)建立健全了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和信息网络,完善预警预防应急措施。同时,各级货运部门根据货运安全日常工作和现场检查需要,配置数码相机、便携式轮重测定仪、便携式危险品检测仪、便携式探伤仪、便携式棉花回潮率测试仪、扭力扳手、限界检查尺、测速仪等相关设备,现场检查指导时将应急处置作为检点,并将应急处置预案措施纳入职工定期培训,全面加强培训考核和应急演练管理,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有效处置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突发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和社会负面影响。2014年6月总公司运输局在济南铁路局召开危险货物运输应急处置工作现场会,组织开展了铁路汽油罐车火灾事故应急演练;铁路局、站段(货运中心)也都组织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
2.6科技创新破解难题
总公司先后组织开展了棉花铁路运输火灾防治试验、LNG铁路安全运输可行性论证研究和青藏铁路格拉段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条件的研究等多项课题,并通过了总公司科技管理部门组织的验收,主要成果得到应用,棉花铁路运输火灾事故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高原铁路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条件纳入了规章,总公司出台了《铁路液化天然气(LNG)罐式集装箱运输设施设备暂行技术条件》等相关技术条件,填补了高原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和我国铁路LNG运输空白,2013年1月青藏铁路格拉段开办危险货物运输,既保证了安全,又有力支援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2.7集装箱运输有所突破
在前期使用集装箱装运二级易燃固体、二级氧化性物质、二级酸性腐蚀性物质、二级碱性腐蚀性物质、二级其他腐蚀性物质和自备危货箱装运二级毒性物质的基础上,先后公布了罐式集装箱装运甲苯二胺、黄磷安全运输条件和次氯酸钙、八氧化三铀、棉花、品原料、氢氧化钠等集装箱运输条件,积极扩大危险货物入箱范围。2013年铁路危险货物集装箱运量为159130TEU、429.5万t,创历史新高。
2.8管好用好监控系统
目前,全路69个危险货物站内办理站和1233个危险货物专用线接轨站均已安装运用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控系统,总公司、铁路局、站段(货运中心)3级联网,实现危险货物运输受理、承运、装车、在途、货检、卸车、交付等环节全过程安全监控,完成由“人控”向“机控”转变,杜绝“人情办理”、“违规办理”和“办理疏漏”,实现危险货物运输源头控制、过程控制、在途控制、综合管理和风险控制。同时,完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控系统运用情况月度通报制度。
3认清安全管理新形势
3.1安全要求越来越高
国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立了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注重安全规划和法制建设,出台了《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安全生产工作。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新《安全生产法》要求“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特种设备安全法》,对压力罐车、压力罐式集装箱等压力容器(含气瓶)等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做了明确规定。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期望值不断提高。国家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力度越来越大,安全要求越来越高。同时,自然灾害、社会治安等也加大了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压力。
3.2环保压力越来越大
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环境保护法》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处置化学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长期以来,铁路运输部门环保风险意识相对淡薄,设施相对不足,这使铁路危险货物运输面临较大的环保风险压力。
3.3市场需求越来越旺
随着国家重化工业的发展,公路、水路、民航危险货物运输的进一步规范,以及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方式的转变、服务能力的不断提升,铁路危险货物运量逐年呈现增长态势,新品名越来越多。铁路危险货物国际联运业务量也在增长。随着铁路新线的投产,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覆盖范围不断拓展。
3.4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近年来,虽然杜绝了货运责任危险货物运输事故,但也出现了调车作业脱轨,罐车、罐式集装箱罐体不良和安全附件不安全,以及货物包装不合格引发的泄漏事故。危险货物运输还存在重发送、轻到达的问题,即发送办理条件、安全管理、取送车作业严,安全问题处理、反馈和应对较为及时、有效;到达方面则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押运安全管理一直是困扰路企双方的难题,一方面押运员执行押运任务时人身安全问题时有发生,个人行为不规范的问题难以控制;另一方面押运员缺乏有效的押运和处置手段,判断问题靠眼观、鼻闻、耳听,处理问题靠手动,解决问题全凭经验和责任心。
3.5办理条件需要进一步优化
一些办理站、专用线生产设备设施陈旧,更新改造不及时,能力需要加强;安全检测监控设备功能有待完善升级。部分货车洗刷所设备设施老化,污水处理、检验和车辆洗刷质量检验相关设备不足,洗刷除污后的废水、废物达不到有关环保标准,个别洗刷所洗刷作业产生的废水、废物多次被当地环保部门抽检不达标,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6管控手段有待完善目前,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控手段仍然以人盯为主,精准管控能力不足。在用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控系统、剧货物跟踪管理系统和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及办理限制查询系统3个信息系统,系统间、系统与其他信息系统集成和共享不足,重点危险货物追踪不彻底,系统功能有待完善。无损检测、物联网、智能控制、视频监控、实时监测、卫星定位等新技术的应用尚处在起步阶段,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真正实现有序可控任重道远。因此,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加快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现代化步伐,在创新中解决问题,降低和化解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迫在眉睫。新形势下,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应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和经营理念,全面创新管理方式,强化服务意识,完善运输条件,在落实上下功夫,保安全、提质量、升效率、促营销、增效益、上水平。
4构建安全风险控制新机制
作为国民经济大动脉、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大众化交通工具,服务社会和国民经济发展、完成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任务、保障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是铁路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服务行业的铁路运输业,危险货物运输能力也是铁路运输重要的服务能力。要提升危险货物运输能力,实现长治久安,必须系统规划,有序推进,构建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控制新机制。因此,应着重在危险货物运输规章制度、队伍建设、硬件保障、安全监控、应急处置、考核评价、技术创新和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4.1健全规章制度体系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按照“创新发展适应新常态、开创新局面”的要求,提高依法管理、依法治企、依法经营的意识和能力,修订完善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进一步优化运输条件。落实新的《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和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结合《原子能法》《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颁布后的宣贯,适时修订《暂行规定》,制订总公司危险货物运输安源的流动过程始终处在可控状态之中。在所有的货运营业站(包括无轨站)、货检站全部安装配置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控系统,扩大系统覆盖范围,方便查询和学习,杜绝误办、错办、漏办,防止匿报品名运输危险货物或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
4.2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铁路应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应急能力管理和建设,做到居安思危,应急有备。全面推行应急常态化管理,建成上下贯通、完整统一、科学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将应急预案制订、应急演练开展、应急队伍建设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做到与日常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考核。危险货物办理站的应急预案应细化到危险货物的具体品名。定期开展应急培训,相关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做到熟练操作、从容应对,提高基层第一反应者的救援能力。各级相关部门(单位)应做好应急资源的调查、整合和准备,不断完善各级各类应急资源的数据库和调用、协调方案;平战结合、专兼结合,每年至少组织1次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演练。
4.3落实考核评价机制
确保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必须在细节和落实下功夫。以落实《货运系统安全专业管理考核评价办法》为契机,突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质量考核评价,加大管理过程和履职质量的考评力度,将干部日常管理行为与分管工作的安全实际效果挂钩,促进履职尽职;严格落实干部责任追究制。对发生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问题,从安全管理职责制定是否合理、是否落实到位,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是否严格执行等方面深入查找管理层面的问题,特别是对同类问题反复发生的,应从严追究责任。
4.4注重技术创新
认真总结经验,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创建具有我国铁路特色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技术创新体系。开展铁路货车洗刷所布局优化及相关技术研究,提出总公司货车洗刷所布局优化方案,研究起草货车洗刷所设计规范,研究改进货车洗刷工艺,满足安全、环保等相关要求,研究提出货车洗刷除污安全质量控制体系及纳入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控系统监控管理的技术方案。开展铁路重点危险货物途中监控技术研究,研究运用物联网、卫星定位技术等,解决剧、爆炸品、放射性物品和气体类危险货物等重点危险货物运输途中监控管理、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问题。落实《环境保护法》,研究建立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环保应急预案体系。研究锂电池、核乏料、机器或设备中的燃料等安全运输条件,进一步提升铁路危险货物运输服务能力。
4.5完善交流合作机制
世界各国、国内外各行各业都极为重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工作,联合国搭建了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分委员会(UNTDG)这一交流合作平台,国际铁路联盟、铁路合作组织也有类似的合作机制。我国也构建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牵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现代化、市场化和国际化是我国铁路的发展方向,走出去、请进来,扩大交流和合作,追踪和掌握危险货物运输技术和管理发展动态和趋势,不断优化运输条件,推动技术和管理创新,是实现互利共赢的理性选择,铁路应积极参与,丰富、完善和发展交流合作机制,主动作为、有所作为,展示更大作为。
5结束语
【关键词】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前进,对于危险化学用品运用也呈上升形势,使得危险化学用品的流动增大,这也是近些年危险货物运输事故频繁发生的原因之一。据相关统计表明,世界上由于化学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已超过3千亿人民币,这对国家财政及群众的安全构成了巨大威胁。对此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监督,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在当前形势下已是迫在眉睫。笔者根据危险货物的运输及特点,简述了安全管理对危险货物运输的重要性。
1.危险货物的运输及其特点分析
1.1危险货物解析。危险货物是具有易燃、易爆、毒害及腐蚀等特点的物品的统称,在货物运输、装载及保持的过程中,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需要严格的进行防护,保证货物的安全性。
1.2危险货物的性质及特点。危险货物的性质及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种类繁多。目前我国正式列入国家标准的危险品,分为类及22项共1700余中;二是用途广泛,使用价值高。目前危险货物的产品在各行各业中具有不同程度的使用,且随着新兴技术的不断发展,对于危险品的品种及使用量均存在一定的增长;三是危害性较大。通常危险货物的危险性具有双重乃至多重的性质,在货物保管不利时,发生燃烧或爆炸等事故,将对周边人员及环境造成巨大危害。
1.3危险货物在运输的特性。在运输过程中的特性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专营业务。危险货物的经营需要获得严格规定的资质并办理完善的手续,且有以下几点要求,经营者应具有5辆以上合格的运输专车;运输车辆配备必要的通信设施;配置有专业的技术管理人员,并制定相关安全生产制度。因此,进而危险货物运输具有专营性。二是车辆专业。交通运输部颁布的相关条例中,严格的规定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技术情况及设施性能,严禁普通运输车辆及不满足规定的车辆进行危险货物的运输。三是专业人员。由于危险货物的运输特性,对相关工作人员提出了一定的要求,运输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危险货物运输知识及经验,并应通过道路运政机构的考核,获取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后,才能进行工作。四是运输安全。安全是危险货物运输的基点,不仅要严格要求将安全工作作为核心,还要合理、规范的进行危险货物的运输及管理,杜绝不必要的事故发生[1]。
2.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现状及不足
2.1企业规模较小,安全意识薄弱。部分企业的负责人的安全意识较差。安全管理仅局限于口头宣传,一到正式工作时或涉及经济效益时,又将安全抛开脑后。还有个别驾驶运输人员,在进行安全教育时,做的面面俱到,而在实际工作中不能良好的进行实施。在一些挂靠运输经营的企业中,存在收费多,管理少的情况,这些企业仅考虑到自身能吸纳多少车辆挂靠及收取多少管理费用,而对于挂靠车辆的实际管理基本没有。另外结合危险货物运输行业的发展历史来看,很难形成科学完善的公司化经营及管理。
2.2从业人员生产意识较差,管理不力。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一是从业人员相关专业知识匮乏。目前多数的从业人员普遍文化水平较差,且培训力度不够,教程简单,加之相关考核要求与级别不高,进而造成了从业人员普遍素质较低、安全意识不够的情况,这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中,严重影响了安全作业。二是存在严重的无证上岗问题。由于参加正轨科学的危险货物运输培训的员工数量有限,培训班也不能定期的举办,导致大量从业人员未能及时参与培训,仅通过前辈简单的指导,之后便无证上岗。
2.3从业人员应急能力不强。尽管各个企业对于危险货物运输都制定了应急方案,但日常工作中缺少培训及演练,特别是驾驶员、押送员,对于货物性质及应急措施了解不足,以致在发生事故后,难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危险货物对周边造成巨大的损坏[2]。
3.对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管理对策分析
3.1加强企业动态监督,科学分别安全级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不可能简单了事,也不能一劳永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应承担起道路危货运输安全生产的责任。因此,只有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进一步的加强危货运输的安全管理工作,并采取定期深入企业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与指导,才能使道路运输管理得到提高。
3.2加强危货运输企业内部的管理。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应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落实进行督促,并加强驾驶员、装卸员以及押运员等进行强化管理,对运输车辆进行管理,对其他设备管理落到实处,配置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并采取定期的在运输道路上设置关卡,对危货运输中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3.3整顿运输市场,创造良好的发展条件。运输管理部门应加大对危货运输的稽查与管理,对危货运输中的违规情况进行严格惩处,未满足资质条件的运输企业应取消其经营资格,收回相关证件;技术状况未达标的车辆,应严禁其承运危货。同时对于无证经营与不规范车辆进行危货运输等进行严厉的打击,坚决排除安全隐患,使运输市场形成公平公正、管理有序的竞争环境。
3.4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对于危货运输安全水平有重要影响,第一应对相关从业资格培育学校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以保证其培训水平与质量,第二应规定从业者的最低学历能够准确完善的接收相关安全知识与技能,第三应对从业的培训进行加强,增加培训内容,延长培训周期,进而是培训质量得到保证。
3.5提高危险货物的运输技术,严格市场准入关。使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的准入关进行提高,加强对场地、车辆、资金、人员等的限制,鼓励企业采取集约化及规模化的经营方式,使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实现公司化经营的转变。并大力推广GPS的使用,对申请危货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及车辆,都应要求具备GPS功能,否则应依法吊销相关企业及车辆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经营许可。
3.6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加强安全责任意识。首先应对运政安全管理监督人员的素质进行加强教育,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必要性及重要性,进而实施安全监督;其次应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了解到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危货运输企业。同时,危货运输企业也应进一步对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进行完善,定期的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业务知识培训,举行危货预防性应急操练,进而有效的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及应急处理能力。
4.结束语
综上所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是一项重要的长期的艰巨任务,为了使危货运输市场健康发展,且为周边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提供保障,相关企业应坚持恪尽职守,加强管理,最大限度的对危货运输事故进行避免。
参考文献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国民经济的日益进步,我国交通运输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尤其是公路运输的发展速度最快,已经成为了当前交通运输最为主要的方式。公路运输以直达运输、投资少、方便简捷、建设周期短、机动灵活等显著特点而备受青睐。由于公路运输网的建设密度较大,已经成为货物运输的主体,既可节约动力消耗、运输时间,又可减少周转费用,还能够缩短货物运输距离。然而随着物流行业在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公路货物运输事故发生数量和发生率逐年增多,造成了较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公路货物运输风险问题备受社会各界的广大关注。
1公路货物运输风险分析
据统计,路(环境)、车(物)、人是对道路交通运输风险造成较大影响的三大因素,其中,人的影响程度最大,占到了68%以上;路(环境)的影响程度占到了20% ,车的影响程度占到了10%
1.1人员因素
1.1.1驾驶人员
在公路货物运输过程中,驾驶员是对交通事故造成较大影响的主体。驾驶人员的驾驶水平、应急能力以及驾驶人员对环境、车辆的熟悉程度都会对事故的发生造成较大影响。驾驶人员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驾驶员的驾龄、年龄、行车记录、个人嗜好、性别、驾驶时间、技术等级、健康状况等。
1.1.2装卸工作人员
装卸工作人员若不熟悉货物装载方式及货物性质,再加上工作粗心,较易出现公路货物运输风险。务必要加强装卸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专业知识培训,并且装卸工作人员要认真、仔细地装卸货物,并且还要准备好所需的相应管理措施、工具、设备等。装卸工作人员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装卸队伍是否固定、装卸人员是否有工作经验。
1.2物的因素
1.2.1运输工具
车辆安全防护装置、车辆保养情况及维护情况、运输车辆车型、运输车辆里程数、运输车辆年限等指标都会影响到运输工具的风险水平。
1.2.2装载与固定情况
据统计,50%的公路货物运输事故都是由于装载与固定情况不当所造成的,而其中装载方式的影响程度更大。首先,从业人员的规范操作、安全意识、知识水平与装载、固定情况存在着较大的关系;其次,固定装置的影响程度较大,虽然很多货车都有一系列的固定装置,但并没有明确描述固定装置的拴紧力、规格、强度、尺寸,很难绝对保障货物在运输时的安全。
1.3环境因素
1.3.1行驶环境
行驶环境主要是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所行驶区域的道路交通状况、地形地势等。不同的道路等级、不同的道路环境都会与公路货物运输风险的发生率造成较大影响。高等级公路的道路安全标志完备、管理严格、路面平坦,通常运输风险较小;而低等级公路的道路安全标志不完备、管理不严格、路面不平坦,通常运输风险较大。
1.3.2自然环境
道路交通状况往往会受到气候变化的较大影响,尤其是在雷暴、大雨、大雾、大雪等恶劣天气下,运输风险往往较大,稍不注意就较易出现交通事故。
1.3.3社会环境
社会环境主要包括社会治安状况、人的法制观念、人的安全意识等。从目前来看,公路货物运输风险大多都是由于闯红灯、抢道等一系列违反交通规则的不良行为所导致。与此同时,货物运输途中沿路人员及财产密度、交通事故出险记录、社会治安状况都会影响到公路货物运输。
2公路货物运输的风险特点
2.1不确定性
不确定性是指公路货物运输风险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众所周知,公路货物运输的复杂性较大,且涉及因素较大,这些因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稍不注意都有可能会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由此可见,公路货物运输风险的随机性较大,很难有效预见发生原因和未来结果。
2.2频发性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日益进步,广大人民群众对于物质生活的需求日益增加,货物物流运输量越来越大。由于交通管理、人员、环境、车辆等因素的影响,公路货物运输事故日益频发,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人员伤亡都较大。据统计,公路货物运输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占到了1%国民生产总值。
2.3社会性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公路货物运输已经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工厂利用公路货物运输来购买原料、销售产品,商家利用公路货物运输来进行买卖货物,普通人利用公路货物运输来进行接收材料、递日用品等,这样一来,导致公路货物运输频率日益扩大,公路货物运输风险也较大。
2.4突发性
公路货物运输风险的发生往往具有突发性,没有先兆性,通常都是在瞬间发生,驾驶人员往往没有充裕的时间来操作和应变,很难有效应对公路货物运输风险。再加上驾驶人员的操作技术、心理素质不同,也有可能会导致出现公路货物运输风险。
3加强公路货物运输风险管理的措施
3.1强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市场事中事后监管
3.1.1严格安全条件,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明确货运企业办公场所、停车场地、驾驶人员、运输车辆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确保企业安全运行。
3.1.2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推进企业建立“一人一档”、“一车一档”档案管理体系,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车辆维护、检测及审验;严格驾驶人员驾驶时间,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h, 24h内累计不超过8h;重型货车按规定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人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
3.1.3完善考评考核,健全安全监管缺失退出机制
明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初评时限,未达标企业给予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根据企业年度自评总结进行质量信誉考核,根据考核分级开展监管;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3.1.4坚持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
认真执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把货物集散地和货运站场作为超限超载运输源头治理的重点。通过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执法手段,加强对非法货运车辆的打击力度,为维护货运市场的正常秩序提供有力保障。
3.1.5坚持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相结合
加强道路货运市场监管力度,创新思路、转变方式,建立路面执法与源头货运的监管,形成全方位、无盲区的治超监控网络体系,最大限度地把超限超载车辆堵在运输源头。将运输源头治理作为道路货运市场监管的有效载体,强化管理手段,取缔非法运输,建立货运市场诚信考核体系,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
3.2强化源头监管、严把货运车辆市场准人关
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重点监管不符合规定的货运车辆,不得发放道路运输证件,同时根据要求,一年内累计违法超限运输超过三次的货运车辆,吊销其道路运输证;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三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责令企业停业整顿,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纳人道路货运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考核管理,并向社会公告。与此同时,从出库、配送、运输、使用等各环节有专人监管,不留漏洞和盲点,确保物品不流失、无事故。同时落实货运物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内部管理和自查自纠,做到审核到位、实地检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从源头上杜绝隐患事故发生。
3.3全面摸排,掌握信息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全面加强辖区内货运物流业的摸排工作,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其经营状况、员工情况、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以及运输市场秩序情况,并按照相关的管理规范对辖区内的货运物流业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为下一步的行业管理工作奠定基础。此外,务必要坚持行政执法与为民服务相结合。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查处违法违规现象的同时,与各企业运输公司签订《运输企业治超承诺书》,积极增强服务意识,千方百计为车主、货主排陇解难,切实保障和维护合法利益,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保证运输源头治理工作的顺利推进,维护道路货运市场的和谐稳定。
3.4加强人员的风险控制
第一,加强货车驾驶员进行培训。要对长期参与公路货物运输的驾驶员予以定期培训,驾驶员既要具有娴熟的驾驶本领,又要有一定应对突况的处理能力;第二,提高货物装卸人员、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水平,要让他们具有一定的应急能力;第三,务必要加强货物装卸人员、驾驶人员的心理教育,要对他们平时的思想动态予以及时了解,尽量要让广大员工处于积极向上的状态。
关键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F506 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urrent status of the road transport of dangerous goods and the common problems, combining the current reality of our country, puts forward a series of countermeasures, which includes enhancing staff troop overall quality, improving industry admittance threshold, and the use of advanced technology to strengthen dangerous goods vehicle monitoring, etc.
Key words: dangerous goods; road transport; safety management
近些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迅猛,对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的运输需求不断扩大,在运输途中燃烧、爆炸、腐蚀、毒害等危险事故时有发生,给道路运输安全带来了很大隐患。对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开展研究,以期充分认识危险货物运输特性,掌握其运输规律,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的有效监管,尽量减少或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已愈来愈成为全行业乃至全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
1 危险货物的概念及分类
在货物运输中,凡具有易燃烧、爆炸、腐蚀、毒害、放射射线等性质,在运输、装卸、保管过程中能引起人身伤亡和财产毁损、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均属危险货物。危险货物的品种众多,在《危险货物品名表》上明确列名的就有2 000多种,因其性质各异,各自特性也不相同,其危险程度也不一样。按照各自特性和运输要求,国际运输组织把危险货物共分成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气体、易燃固体、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及其他杂类等9类。
2 当前我国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现状及不足
在交通主管部门不断加大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综合整治之后,我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水平有了一定提高,运输企业经营更加有序规范,基本实现了规模化经营,操作流程也进一步规范,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事故隐患。但具体来说,我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与预期仍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1)运输企业专业化程度相对较低,发展规模较小
国家交通部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规范化经营均作了相关要求,但现实中危货运输企业挂靠经营的现象仍大量存在,而且其中有一部分的运输车辆直接是用普通车辆来替代的。真正能提供多品种、大批量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数量相对较少。目前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中自产自运占相当大的比重,运输经营目的是为了满足本单位生产经营的运输需要,而不是提供危险货物运输服务,另外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小、散、弱,运输设施与设备利用效率低下。
(2)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差,专业素质不强
在当前我国很多危货运输企业中,有大量的从业人员根本没接受过专业系统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的专业化培训,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的即便接受了一定课时的培训,但效果往往差强人意,达不到培训要求及相关标准,且很多从业人员缺乏从业经验,责任心不强,尤其是安全意识欠缺,严格意义上说根本不具备从业资格。同时,这些从业人员由于缺乏必要的学习及实操训练,尤其是对事故救援预案了解不透、操练不够,一旦真正发生运输安全事故时,往往措手不及,应对失当,对一些本来可以把损失降到最低的安全事故却因为自身操作的问题而无法实现。
(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等级低、设备不配套
在我国除了部分危险品及石油运输使用专用的运输车辆外,还经常出现使用普通车辆或经过简单改装的车辆进行危货运输作业的情况,这种情况在很长时间内一直存在,给危货运输安全管理带来了极大隐患。经过简单改装的车辆安全设施陈旧,车辆安全技术等级低下,极易在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一些运输企业在作业过程中缺乏对安全运输的重视,安全意识缺失,不能及时掌握车辆性能状况的完好程度,不注重对运输车辆的日常安全检修及维护,缺乏源头管理意识,不按照安全规范操作,甚至有的小企业为了节约成本、一味地追求经济利益,在运输作业中采用“小车大罐”、“一罐多用”。
(4)政府监管不力,监管水平不高
我国对危险品运输企业资质审核与监管不力,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不够健全,行业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普遍较低,管理职能及部门职责不够明确,政府监管手段过于单一,监管水平不高,缺乏切实有效的跨区域、跨部门的监控手段,无法对危险品运输过程实行有效监控和管理。
3 改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的对策
(1)全面落实资质制度,推行道路危货运输招投标
目前我国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采取了资质认证制度,未经过资质许可的企业不得进行危险货物(化学品)运输,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凸显出了很多的问题,最突出的就是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使用单位不按规定托运问题较为普遍。结合我国实际,这里提出实施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招投标制度。采用招投标制度无疑具有很多优点:①通过运输企业之间的竞争优选,有益于降低和控制危险货物运输的物流成本;②能够有效地从源头上控制那些不具备(或资质偏低)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参与进来,从而有利于建立更加规范的危货运输市场秩序;③可扶持危险品运输企业向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使危险化学品的整个流通环节尽快走入良性循环。
(2)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操作技能
调查发现,我国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事故中多数都是因为车辆驾驶员的因素引发的,包括驾驶员在内的很多危险货物从业人员业务技能低、专业素养不够是引发事故的重要诱因,因此,提高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关键所在。具体来说,危货运输从业人员的素养提升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①严格从业资格审查,主要涉及到从业人员培训环节中培训教师、培训课程等方面的审查,以确保培训质量;②提高培训强度,如拓展和增加培训内容,延长培训时间等;③从源头上对从业者的最低学历进行限制,这样做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④提升行业工资水平,吸引更多受过正规高水平教育的优秀人才加入本行业。
(3)适度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提升经营质量
当前我国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状况不佳、且一直无法根本改善的其中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行业的准入门槛过低,使得源头上无法得到很好控制,一些经营主体小、散、弱的状况始终没有得到有效改善,安全管理成效不显著。因此,今后应进一步提高行业的准入门槛,从源头上对进入的经营主体进行适度限制,适度建立垄断经营,从而有效地对无序的压价竞争现象予以遏制,这样做本身对那些能很好开展安全生产管理的企业也是一种保护,为这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创造必要的良好环境。另一方面,要下大力气彻底清理挂靠经营现象,坚决杜绝挂户经营者参与无序竞争。
(4)进一步加大对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定期性评估检查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国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发展迅速,但各企业之间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差别很大,其生产及安全管理状况也存在差异。《道路运输条例》颁布实施之后,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评估已成当务之急。评估可从以下方面展开:安全生产机构、安全生产制度、培训和教育、事故防范、运输安全管理、车辆技术管理、驾驶员安全管理、事故管理等。通过评估发现问题后进行整改,对评估中发现的无法实现安全生产的企业要坚决清理出局,让其退出市场,有效控制事故源头,进而遏制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
(5)积极运用先进科技手段,加强危货车辆运行监控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相比普通交通事故来讲危害要大得多,就如一颗“定时炸弹”一样随时危及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必须运用“全过程管理”的思想来开展危货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这就要求除了做好必要的源头管理外,还要对危险货物运输过程进行有效的监控。为确保车辆运行安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明确要求危货运输车辆要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这样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可确保企业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降低事故损失。此外,结合国外相关实践经验,建议对危货运输车辆还要强制安装行驶记录仪,记录运输车辆的行驶时间、行驶速度等数据,以便路面警察随时抽查,这样做可以有效地保证危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行驶安全。同时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国内一些地区推出的“无线车辆定位调度系统”也被大量运用于危险品运输行业,一旦危货车辆发生危险, 交通指挥中心的控制人员可通过“无线车辆定位调度系统”在电子地图上监控到车辆的运行线路状况,并通过远程控制,对车辆实现断油断电处理,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这些好的做法都值得全面推广。
4 结束语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事故危害大,发生率高,发生事故风险的影响因素众多,单一层面地开展防治效果有限,这就要求相关主管部门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明确事故成因,逐步积累事故处理实践经验,理论联系实际,全面做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事故的防范及管理工作,必须从包括制度、人员、资金等多个层面入手,多措并举,运用全过程管理的理念进行有效管理,最大限度地保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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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张永杰,陈海泳,刘华琼.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管理问题的探讨[J]. 山东交通学院学报,2005(3):61-63.
[3] 王立,吴芳.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现状分析及对策[J]. 交通科技与经济,2009(3):13-15.
目前,全市现有危险货物运输企业12家,其中经营石油4家、液化气3家、液氯1家、爆炸品2家、其他2家,运输车辆394台(自有189辆、挂靠188辆),GPS安装率100%、从业人员1000多人,年运输货物200万吨左右。从运输路线看,长期在我市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车辆占60%,其余均在市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在新《安全生产法》出台前,我市的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安全管理主要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等法规、规章、标准,依法管理各个环节工作。在具体的管理措施上, 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管理主要以“三关一监督”为抓手,即严格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准入关,运输车辆准入及技术管理关,从业人员(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准入关, 以及加强对危货装载的监督。通过几年的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基本实现了企业化、专业化、信息化经营, 车辆技术条件提高,运输及装卸设施改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企业规范经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事故隐患。
二、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规模较小
虽然交通部9号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要求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必须具有十辆以上专用车辆”,但目前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是用普通车辆抵充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的,而且挂靠的现象比较严重。真正能提供多品种、大批量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还不多。
(二)运输设施相对比较落后
一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折旧年限过长,老旧车辆、带病车辆大量存在,车辆技术状况较差,专业运输车辆少,有的车辆由于年使用年限超过7年定为二级车后,虽然运输管理部门不再发放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但有不少车辆继续在营运。二是,运输设备和安全设施的专业维修缺乏专业技术人才、维修技术标准和维修定额标准等。目前我市附近还没有专门的定点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厂。
(三)从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
一是,掌握危险货物运输业务知识的运管人员偏少,而且只限于专职危险货物运输管理人员中,而很少对具体在现场管理中的稽查人员进行危险货物运输基础知识培训。二是,从业人员缺少专业业务知识。驾驶员、押运人员、装卸人员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主体,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从业人员队伍,对保障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四)市外过境车辆监管难度大
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我市发生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事故60%都是过境车辆。该类危化品车辆驾驶员普遍不熟悉我市规定的限行时间段,导致运输车辆在禁止通行时间进入我市,或是未按规定准时驶离。同时伴有超载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极易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应当作为从严管控和从严查处的重中之重
三、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对策
(一)对危货运输车辆强制安装GPS定位系统
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制定和出台必要的强制措施,今后凡申请办理和换发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及其车辆,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安装GPS系统,否则将依法吊销企业及其车辆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资质。
(二)通过法制建设逐步规范危运市场秩序
在国家对危运管理工作框架性法规的基础上,结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这个子行业的特殊性,应尽快出台一套适合危运管理的行政法规,对市场进入、退出、安全监管及法律责任予以明确,对运输、托运、装卸、仓储等各个环节加以规范,确保危运管理工作有法可依。
(三)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加强运输企业管理
《道路运输条例》颁布实施之后,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评估成为当务之急。评估应包括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机构、安全生产制度、培训和教育、事故防范、运输安全管理、车辆技术管理、驾驶员安全管理、事故管理等八项制度。通过评估来规范市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不能实现安全生产的企业要清理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有效控制事故的源头,遏制事故的发生。
(四)提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素质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要为从业人员学习和培训创造条件,有计划地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技能水平,促进企业的整体运输安全质量与经营管理水平。
(五)强化巡查,确保规定落实
应强制规定途径我市过境的外市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须按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经由我市境内的高速公路过境。外市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白天不得进市区内行驶,确需进入市区的,须先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且进入市区速度应控制在60公里/小时以内。
参考文献:
[1]刘敏文[等]编著.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教程.2008年版.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8.
[2]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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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省内河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运输现状
1、内河危险货物运输种类、吞吐量
我省地方海事局辖区内河危险货物运输种类主要是成品油和散装液态化学品。2003年至2005年期间,我省内河危险货物吞吐量以年均12.9的速度增长,2005年内河危险货物运输吞吐量为496.4万吨,其中:成品油年为372.1万吨(进港338.3万吨,出港33.8万吨)、散装液态化学品为124.3万吨(进港123.0万吨,出港1.3万吨),预计“十一五”期间还将保持年均10以上的增长速度。
根据观测,浙北主干航道京杭运河、杭申线、乍嘉苏线、杭平申线、长湖申线上危货船舶平均每天通过约为89艘,运量为1.85万吨,约占每天通过船舶总数的3.1、每天通过船舶总运量的5.6。
2、内河危险品运输船舶状况
截止2005年底,在我省地方海事局登记的内河危险品运输船舶共有88艘(8568总吨),此外,长期在我省从事运输的外省籍危险品船舶总数约有450艘,主要是安徽、江苏、上海籍船舶。
3、内河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企业状况
目前,我省地方海事局辖区内共有危险货物装卸码头234个(泊位252个)、主要分布在浙北水网地区各市、县城和主要航道,其中:成品油码头168个、散化码头84个。
4、内河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状况
目前,我省有内河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运输企业15家,其中已建立安全管理体系企业1家。企业岸基管理人员数为86人,企业经营的内河危险货物运输船舶共计13621总吨。
5、应急处置能力
目前,我省地方海事部门能提供的应急设施设备只有:围油栏600米,围油索300米,吸油毡1200公斤,集中使用时约能处置3吨油污染事故。企业能提供的应急设施设备情况只有:围油栏2370米,消油剂767公斤,吸油毡1520公斤。
二、我省内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各政府部门对内河危险货物运输中应急管理的协调配合有待加强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关政府规章对水路危险品运输的应急反应没有明确作出规定,因此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程度不够,主要体现在政府层面的应急预案还不完善,应急处置部门的责任落实不够明确。
2、内河危险货物运输基础条件薄弱
浙北主干航道船舶流量大,航道相对拥挤,缺少化学危险品运输船舶专门的抢险、停泊区,随着水上危险品运输呈逐年增长趋势,一旦危险品运输船舶发生交通事故并处于航行密集区,容易造成事故难以控制;
现有的内河危险货物作业码头总体状况较差,码头基本都坐落在主干航道两侧,船舶直接在主干航道两岸进行装卸作业,易导致事故发生;
我省内河危险品运输船舶中小吨位船舶多、船舶技术条件不高,容易发生泄漏事故;
从事内河危险品运输有关的船员、企业管理人员、装卸作业人员的专业知识缺少,使危险运输、作业存在相当的隐患;
海事部门对内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监管能力不足,由于船舶危管防污工作专业性、技术性强,针对性的装备投入和专职监管人员数量不足,应急反应、处置能力薄弱。
3、对内河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善后处置无法律法规依据
事故清污和污染损害赔偿无资金保障,《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虽已规定船舶要按照国家规定必须取得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文书或者财务保证书,但相应的“国家规定”至今未出台,对内河危险品运输船舶实施强制性的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也无明确的规定。
4、对内河危险货物运输的监管存在漏洞和不足
目前海事部门对内河危险品运输的申报只针对到港船舶,对过境船舶实施有效的动态监管还不能全部实现,浙北内河主干航道成网,航区内各危货码头比较分散,现行的内河危险品运输船舶申报管理及跟踪监督存在对过境船舶的监管盲区。
5、港航管理机构内部海事、港政、运政等部门对内河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运输的监管,由于各自依据的法律法规存在交叉,可能出现政出多门,程序繁杂,行政执法效率不高的情况。
三、解决问题的途径及建议
(一)完善立法工作、明确船舶载运危险品安全管理的职责
积极组织起草《___省水上交通安全条例》,将危险品运输管理的有关法律空缺予以明确,通过立法明确: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内河危险品运
输事故应急处置中的职责;强制实施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或成立船舶载运危险品事故处置基金;危险品船舶修造、保养企业的资质认定;危险品船舶船型及有关设施、设备的强制要求。目前省港航局已开展立法前期工作,建议明年能列入省人大立法调研计划,进入立法前期程序。
(二)改进和完善内河危险货物运输监管模式
<P>1.开展对浙北内河航道网的扎口管理,对进入我省的危险船舶全程监控
在浙北主干航道入省口设立危货船舶申报站点,对危险品船舶进入本省的第一时间实施报港并纳入全程监控。
加紧内河危险品运输船舶的GPS安装工作,杭嘉湖GPS平网,开发全省统一的危货申报管理软件,充分利用信息化科技手段,为实施危险品运输船舶全程监控做好准备。
2.改进和完善内河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运输的综合管理模式
在港航管理机构内部突出综合管理执法,强化以海事部门为主、运政、港政部门协同配合的综合监管模式。充分发挥四牌一门的优势和海事管理机构管理危险货物的业务特长,提高管理效率和效益。
3.加强危险品装卸作业码头的监督管理力度
加大对危货码头的监管力度,加强对重点危货码头监管,保障危险货物运输船舶的装卸安全。切实落实对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码头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监督巡查制度,对大型油库和重点危化企业码头实施视频监控。对危货装卸运输实时监管。
(三)加快内河危防应急处置能力和设施设备建设
要抓紧内河应急方案的完善和演练,努力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加大对监管力量的投入,增加应急体系运行必要的设施和设备配备,提高港航管理部门对化学危险品运输船舶突发事件应急救助能力,逐步配备防爆海事艇、防护服、各种应急泵和必要的监测取证设备和器材,优先添置防油污设备和防强腐蚀设备,按危险货物码头危险程度、规模等级等条件,统一规定应配一定数量的围油栏、消油剂等各类防污设施设备。加快建设危险品船舶应急停泊区,建立危货船舶专用停泊区或装卸作业区。
(四)提高内河危险品运输船舶、船员总体水平
加强对危险品船舶技术状况的管理,船检部门要加强对本省危险品运输船舶的检验管理,同时对进入我省内河特别是部分水源保护水域的船型研究。
海事部门要加强对进入我省的危险品运输船舶和船员的管理,严格对危险品船舶的安全检查制度,督促船舶纠正缺陷。对于有问题的企业及船舶、船员应该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加强管理和拒绝准入。
(五)加强内河危险货物作业港口设施审批,督促企业提高安全管理能力
对内河危险货物作业港口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加强对装卸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力度;加强内河港口统一规划,对新建危险货物作业码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距离和航道通航条件,采用挖入式港池;对现有不具备安全靠泊、作业基本条件的码头,坚决予以整改,或者逐步淘汰。
对内河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督促内河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建立运行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企业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能力。
(六)相关建议:
1.各级交通、港航部门要积极配合同级安监部门制定操作性强的政府层面的内河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进一步明确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内河突发公共事件中职责。
有关管理部门、港口、码头、船舶都要建立各自的应急计划,其航、海事部门要加强跨区合作和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利用社会的专业人员和防化资源,加大与危化企业在遇险救助方面的合作,对辖区内化工企业、科研单位和院校、医疗机构及相关管理机构已有的应急处置设施设备进行调查,特别是对我省内河船舶危险品运输运量较小、但易导致严重危害化学危险品的应急处置设施设备进行登记,并在内河突发公共事件危化事故应急预案中确定联络和调用程序。
2.建议结合内河航道改造规划,加快开展主干线航道上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报港候泊区的选址工作,建立专业的危险品运输船舶服务区,供危险品船舶在应急情况下临时锚泊,保障到港危险品运输船舶的安全,彻底改变危险品船舶与其他船舶混杂停泊,无序占据航道的现状。
[关键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F4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3)34-0138-02
由于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地高速发展,那些危险的化学品有更多的机会需要流动运输,这也导致了危险货物的运输事故时有发生。每年因为化学物品运输事故而造成的损失对国家财产和人民财产安全都构成了很大的威胁。因而,加强道路危险货物的运输管理,制定并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对策,从而能够使得安全事故不断减少,对于我国交通道路安全来说具有极大的意义。本文通过危险货物的运输以及它的特点进行分析,进而探讨如何进行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管理。
1 道路危险货物的运输及其特点
1.1 危险货物重要含义
危险货物指的是那些易燃易爆有毒及具有腐蚀性的物品,在此类物品进行运输、装载拆卸以及储存的过程中,极易对人、财产以及环境造成伤害,因而在运输过程中需要对其采取特别的防护措施的货物。
1.2 危险货物所具有的特点
1.2.1 危险货物品种较多
目前在我国,被列入国家标准的危险品共有8个大类,22项共1700多种。
1.2.2 危险货物用途颇广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及新兴技术的普及,危险货物商品的用户遍及到各行各业,因而对其的品种和用量需求也都不断增长。
1.2.3 危险货物具有极大的危险性
一般来说危险货物的危险性都很大,而且具有二重性甚至多重性,当其处于危险状态发生燃烧或者爆炸事故的时候,其危害性更加不容小觑。
1.3 危险货物运输特点
1.3.1 车辆专用
目前我国对装运危险货物颁布相应的法律法规,意在严厉杜绝那些一般货物运输车辆以及任何不符合标准的车辆用于装运危险货品。
1.3.2 业务专营
一般来说,业务专营指的是那些符合相应资质标准并且办理过相关手续的危险货品运输经营者,才能够办理及进行道路危险物品的运输业务。在此基础上,经营者需要有5台以上的经过检验并核查合格的专用车辆来进行危险货物的运输业务;并且在危险货物运输的专用车辆上必须配有性能良好的通讯设备;除此之外,专业的技术管理人员及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于危险性运输业务来说,都是十分必要的。
1.3.3 确保人员的专业性
由于危险货物极具危险性这一特殊特性,决定了危险货物的运输及其从业人员都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性,对于危险物品的运输等相关知识必须熟练掌握和了解,并且必须通过了有关部门的专业考核,考核通过者方可获得相关的从业资格证并入职上岗。
1.3.4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
安全运输可以说是危险货物运输的首要前提。在进行危险货物运输的时候,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其次要规范并且合法地对危险货物进行运输及管理,务必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摆在首位。[1]
2 危险货物运输在运输管理过程中现存的问题
2.1 企业规模过小,安全意识不足
部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于运输安全不以为意,提及安全措施,常常因为具体工作遇到困阻或是资金不足时则忽视了运输的安全。有些驾驶人员、货运押运人员在接受安全教育的时候虽能暂且将安全放在心上,但在实际工作中却把安全抛诸脑后。另外,部分企业仅仅考虑最大限度的吸纳社会车辆挂靠及收取相应的挂靠费用,往往忽略了对挂靠车辆进行应有的管理和安全维护。[2]
2.2 企业对于危险货运运输的安全管理并不到位
因为一些企业由于规模较小、缺乏专业的管理人员,组织机构以及管理制度并不健全等,致使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监管不力。虽然当前许多企业已经采用租赁、承包甚至是通过挂靠的方式进行经营,但是在安全管理这一方面仍然存在着“以包代管以及以罚代教”的有关现象。另外,由于企业安全管理机制及手段的落后,并没有有效的监管激励等措施。
2.3 相关工作人员监管不严并且安全意识淡薄
首先这些企业的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匮乏,文化水平普遍比较低,再加上企业对从业者并没有进行良好的培训,培训时间短教材简陋,致使从业者业务素质相对较低、安全意识过差,这些都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所存在的重大隐患。其次,企业的从业者还有无证上岗的现象出现。由于参与危险货物运输培训的员工本就不多,培训班不能够定期或者长期的举办,这就导致了从业人员无法参与培训进而导致无证上岗的状况出现。
2.4 处理危险化学品相关事故的能力不足
虽然各个企业都制定了有关危险品运输的应急预案,但由于缺乏相关的学习培训以及演练,特别是一线驾驶员、押运员对于运送货物性质以及相关应急措施的了解并不多,若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就会导致处置不当,造成延误救援。
2.5 无证经营以及超越许可事项进而从事危险货物的现象依然存在
在路检路查工作中发现,个别小货车的车主由于缺乏法律意识,时常违法对民用液化气进行运送。作为危险货运输的相关监管部门,却没能对违规托运人和托运单位采取有效的法规和执行手段,却只能通过路检路查来对承运人按照“超范围经营”进行处罚,因而这类情况屡禁不止。[3]
3 对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管理措施及对策
3.1 加大安全管理力度
在进行道路运输管理时,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管理力度。除此之外,每年需要对企业进行定期深入地进行安全监察及安全指导,密切监管企业的每一次的动态并加以记载,建立起更为全面的安全监管档案并加以管理。
3.2 逐步强化企业内部对于道路运输的管理
相关部门要加大力度督促企业去建立必要的内部管理制度并且认真地落实,同时做好驾驶员、装卸员等员工的管理工作,对于车辆的管理,保证其他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能够真正地落到实处,并且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最后务必要定期地对运输过程中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排查。
3.3 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
提高从业人员队伍的专业素质是对货物运输安全水平进行提高的关键步骤。首先,对从业资格培训学校及其培训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从而确保它的培训质量;其次,规定相关从业者的最低学历进而保证其有能力接收并自主学习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术培训;最后,更应该加大对从业者的培训力度,可以延长培训时间或者增加培训内容或其他方式来保证相关的培训质量。
3.4 加大培养力度
加强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监管人员的素质培养,加强监管人员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以及必要性的认识,更好地实施相关的安全监管。另外,要强化企业的相关安全生产意识,把企业看作是道路运输安全的责任主体。同时,严格要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确保其能够进一步地完善企业的安全管理的管理制度,与此同时经常性地对从业员工实施安全职业道德教育以及业务知识培训或拓展,及时开展预防性的应急演练,从而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意识,训练他们应对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4]
3.5 必须依法治理危货运输
我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法规已比较完备,基本具备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等。对危险货物运输的集中治理整顿是非常必要的,效果明显。但也应该看到,即使是在集中治理整顿期间,危货运输车辆的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究其原因,很多事故是由于违法违规运输所致,在这些事故中,也暴露出管理和执法不严的问题。危险货物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严格执法,才能保证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
3.6 建立和完善道路危货运输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首先确保JT617—2004《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8—2004《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真正得到贯彻执行。但这两个标准在一些省的大多数道路危运企业、危运车辆和危运人员中并未真正得到完全的贯彻执行。因而道路危货运输的企业要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危运业务人员的参学人数要达到100%,不能留空白。按照标准要求,结合企业运输危险品种的实际出发,对规章制度进行不断的细化,明确责任,做到纵到底、横到边真正做到危货运输业务的过程中事事有要求,有负责人有记录,有检查评述。[5]
4 结 论
综上所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运输管理工作实际上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为了保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能够健康有序的发展,进而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必须要坚持安全理念、恪尽职守,加强监管并且在监管过程中不断开拓创新,确保危险货物运输的运输安全。参考文献:
[1]邢海斌.浅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J].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3):31-33.
[2]姜景玲,景春光.国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经验及启示[J].综合运输,2013(1):65-68.
[3]王立,吴芳.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现状分析及对策[J].交通科技与经济,2009(3):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