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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流浪。
————题记
我们在一天天长大,梦渐渐变为代价。
面对满长书桌习题,只能奋战每一个天明。
你对我苦笑明天,一讲一大堆作业,每夜苦练英语,你已习惯今夜无眠。
我把感谢逝去,并不华丽的堆砌。我们都是好孩子,不需要感恩的好孩子。
我想去流浪,不管地点何方。
等时间变为废纸,我要慢慢显示。
你总说这些日子遥遥无期,什么时候就会各奔东西。
抄录下来的日记,和我们一起遗弃。
去一点点回忆逝去的曾经,失去的记忆可以慢慢拾起。
突然想到了你们的日子,过的一样枯燥无味的日子。
是否你们也会想起,曾经是那样莽撞的你。
把自己忘记,不流一点痕迹。
就这样埋葬寻找满是裂痕的记忆。
我要去流浪,不需要理由的流浪。
等把你们都想起,再回去与你们相遇。
感谢你们对我的离去,表现的如此关心。
感谢你们对我说的话语,永远是那样贴心。
流浪的时候,请你们不要忘记,
我要背上行囊,流浪远方,寻找梦中的方向。
我要到胡志明市去寻找那家布衣店――Tatu,我要优雅地在店内驻足欣赏,当店员问我来自何方时,礼貌而自豪地说:“I’m Chinese!”然后去看看那可爱的布满紫藤花的小屋,撩开它窗台上缠绕的花藤往里瞧,看看是否也如那“玫瑰园中的小屋”那般恐怖。最后,我会去拜访明杏,那位越南最优秀的传统服装设计师,告诉她,白色丝绸上绣得最美的花朵不是莲花,是红梅,只可惜南国没有。
我要到三叶草飞扬的国度,寻找那远近闻名的费南庄园,与那老伯爵一起欣赏满园的植物,并品尝优雅的伯爵夫人亲制的咖啡,当然,我会为他们带去来自遥远的东方的红豆种子,告诉他们含蓄的中国人是用它来表示相思之情的。我要去走访那高贵的Guinness(健立土黑啤)的家乡,去看看那古老的、沉默的大木桶,去闻一闻它们满身的清香。最后,我会来到泰坦尼克号最后停靠的小港口,祭奠那远离的游人,亲手为他们奉上幸运四叶草,祈求他们的灵魂得以安息。
我要到音乐圣殿维也纳,拉住金色大厅的一位管理员叔叔, 告诉他:“你真幸福。 ”接着去美泉宫
――属于特里萨女王的,也属于我们亲爱的茜茜公主的宫殿,去抚摸那胜过精美绝伦的地毯的花坪。我还要去当地最具特色的咖啡馆,去感受最地道的维也纳式休闲,体味“想要独自呆着,又希望周围有人陪着,喜欢寂寞又不愿孤独”的滋味。
想要去的地方太多太多,只是单纯地想离开,想让自己明白,你的小世界之外,真的存在那些跟你的生活完全不同的人们,他们也像你一样渴望了解不同的世界,不同的人。
很多时候,远方是梦想,是难过时的安慰,是无助时的希望,是迷惘时的方向。那是圣殿,居住着你的“上帝”,信仰在这里产生奇迹。
从前有一个城市一直被人们忽略——可爱的熊城
它们自由自在的存活着,那里没有人类,没有人危害着他们的生命,那里天天都是欢歌笑语那有一个非常可爱的小熊——小么熊
小么熊是熊城里最小的一个,她有个姐姐叫做么么熊她们是熊城里最富有的一个家庭,她们还有她们最要好的朋友——泡泡熊、琳琳熊。
有一天,她们在一起开patty他们得非常开心突然门响了“咚咚。。。。。”琳琳熊打开门眼前的一幕把她们吓惊了——旁边猫国的一只流浪猫来到了门前说:“你们能给我一点施舍么?”最富有爱心的泡泡熊说:“不如你进来坐坐吧,,咱么交个朋友!”那只流浪猫进来了。
经过一番询问得知那只猫叫费罗猫猫,他是一只流浪猫想找些熊去探险。屋里所有的熊异口同声说:“我要去!”费罗猫高兴极了·······熊的探险开始了。
乔治,28岁,建筑工人,一年前失业;妻子把他赶了出来。他在朋友家借宿了几个星期。后来,所有朋友都不再搭理他。他一边靠有数的钱维持生计,一边寻找工作。“我要回到原来的生活中去,现在这样我可受不了。”为此,他努力保持整洁。每天早上从地铁隧道里的报纸堆中爬出来后,他就到汽车站附近的厕所间去清洗掉身上、脸上的尘迹和指甲、牙齿间的污垢。
去年秋天,乔治在一家意大利肉饼公司找到个差事,每天揉面粉,擦桌子,每小时报酬3.65美元使他感到欣慰的是,那时没人发现他是流浪者。“我可以把我的报酬用来吃喝;但我尽量节省,以摆脱眼前的处境。”他常夜以继日地工作。由于没有闹钟,他迟到了几次。最后被开除了。
在一个暴风雪之夜,乔治被几个暴徒击昏在地,口袋里积攒了好久的64美元也被抢走。对此,乔治咬牙切齿地说:“我真想杀了他们,连一分钱都没给我留下。”对于流浪者来说,暴力和暴风雪同样可怕。几乎每一个流浪者都遭到过殴打、抢劫或。年轻的欺侮年老的,强壮的攻击弱小的,团伙的对付孤身的,遭遇不幸者只能忍气吞声……
在一家旧货商店背后坐着雷德,他正吮吸着酒瓶里最后一滴烈尔兰玫瑰酒。他今年30岁,却像个50岁的老头,憔悴的脸上带着几块伤疤。他在街上已挣扎了5年。他说:“喝酒是为了御寒,否则你就会冻僵。”
喝完酒,雷德用毯子包住脖子和头,走向地铁隧道。几百名流浪者已集结在那儿取暖。他们不得不与警察捉迷藏。警察在隧道里和楼梯口巡视。人们不能躺在地板上睡觉,必须来回不停地走动,否则就会遭致麻烦。在暴风雪肆虐的漫漫长夜,要睡眠还是要温暖,这是个痛苦的选择。
雷德在隧道里游荡了一个小时,偶然停下来对着肮脏的墙小便,一边从毯子下朝周围打量着。警察已到隧道深处检查去了。不远处一个身着破烂厚雨衣的年轻人靠墙立着,两只手掌拍着腰部,自言自语道:“我要去批阅文件,我要去批阅文件。”雷德摇摇头,叹道:“家,可爱的家。”他已精疲力尽,终于侧身蜷曲在布满废纸的地上,呼呼睡去。
“啪!”一根警棍落在他的腿上,接着一个声音吼道:“起来!出去!快点!”雷德爬起来,走出地铁隧道,来到铺满厚厚积雪的街上。六角形的雪花在路灯的辉映下优美地飘洒。雷德却无法停下来观赏这雪景。那是有钱人的游戏,他想;他现在只想找到一个温暖一点的地方,能美美地睡一觉。可他能找到吗?
早晨,救济院里涌进来数百名妇女和老人,工作人员将他们分成长长的4队,队伍一直排到大街上。一个冻得发抖的男人把羊皮帽拉到眼下,叫苦道:“人这么多,我在这儿有什么用呀!”他叫卡柏,在街头流浪已整整5年。他隐约记得自己今年33岁,但他看起来实在像一个“老人”。他的嘴巴散发着一股带酒味的臭气,眼泪从肿大的眼窝里流出来,消失在胡子里。另一个老人告诉他他所站的队可望获得最好的“待遇”,卡柏这才笑了起来。他弯腰抓了一把雪在手里,感激地凝视着,嘴里嘀嘀咕咕地跟自己说:“瞧,它多可爱!不是吗,如果不下这么大的雪,我‘老卡柏’哪有这么好的运气?”
而这时,在费城东北角的一块空地上,正坐着3个男人,酒瓶里只剩下最后一口廉价的红葡萄酒,上面飘浮着一些脏东西。几分钟之前,衰弱不堪的加里呕吐了。风雪冲淡了呕吐物的恶臭。加里喘着粗气,挣扎着喝完了最后一口酒。他的两位伙伴并没有阻拦他。他们知道此时只有酒才能给加里冰冷的躯体带来一点温暖。他们还知道,他以前曾是一个受人尊敬的公民,全民叫肖·加里,有一个温暖、和睦的家庭和3个活泼、可爱的孩子。他还是一个技术熟练的机工。他们都听他不止一次地说过:“我甚至可以闭着眼睛干活。”—说这话的时候,他显得很自豪。
喝完酒,加里撇下两位朋友,踉踉跄跪、漫无目的地往前走。他的脸上带着悲愤和哀怨。后来,他挨打了。等他的两个伙伴赶来时,加里已经躺在雪地上了。他的颈部以下有着很大的淤块,使他剧痛难忍。他无力地试图翻转身子,一边声音低弱地着:“噢,上帝,救救我!我要死了!我要……死了!”他的两位朋友好容易才把他弄进医院,经过X光检查,医生告诉加里,他背上的一根骨头可能要截除,并且建议他住院疗养一段时间,至少也要回家休息。“我没有家!”加里嘶哑着嗓子喊:“你知道我是谁吗?我只是一个叫花子。就这些,我要死去了。可这能怪我吗?”
影:“你愿意和我在一起 为什么不带我走”
风:“因为知道你会追出来啊”
影:“你好坏啊 可是 我们就这么走了”
风:“你还想怎么样”
影:“接下来去哪 不会去流浪吧”
风:“先去圣炎国 我要去办点事 然后去流浪”
影:“圣炎? 你去那里干什么”
风:“说啦 办事”
影:“可朱雀在那里”
风:“朱雀是谁”
影:“我爹要我嫁的那个”
风:“正好 去会会他”
影:“你不是想告诉我你要去看凤凰涅??吧”
风:“差不多 你知道凤凰的事啊”
影:“别看不起我啊 凤凰涅??每百年一次 会浴火重生 是圣炎国的美丽景观 相传 凤凰血有奇效 引用者可功力倍增 长生不死......”
风:“你知道的还挺多的 不说啦 赶路要紧 天快黑了”
——————圣域 大殿——————
辉:“废物 全是废物 十万人连个小城也攻不下来 留你何用”
瞬:“本来快攻下来了 后来从城里出来一个拿琴的 听了他的曲子 大家都感到五脏剧烈一般的疼痛......”
辉:“够了 每次打了败仗都找借口 我不会再给你机会了”
瞬及其惊恐的:“九皇子 饶了我吧 在给我一个机会 ”
子月:“皇子开恩 现正值圣域用人之际 何不再给瞬将军最后一个机会呢”
飞雪:“子月军师说得有理 请皇子开恩”
辉:“看在子月 飞雪 的面子上 暂且饶了你 不过你要戴罪立功”
瞬及其感激的:“皇子吩咐 臣下尽力而为”
辉:“好 后天就是圣炎国凤凰涅??的日子 传说凤凰血有奇效 引用者可功力倍增 长生不死 瞬 我要你窃取凤凰血 你明白怎么做么”
瞬:“臣下明白”
辉:“子月 飞雪 同去吧
瞬那 做事不要太骄傲 要踏实”
子月 飞雪:“明白”
瞬:“谨记皇子训导”
辉:“时间不等人 快启程吧”
子月 飞雪 瞬:“是”
——————当晚 魔界野树林深处——————
影:“啊 累死啦 早知道从宫里弄两匹马”
风小声:“嘘 别出声”
影疑惑:“怎么了”
风:“有人跟踪”
风大声:“阁下不要藏头露尾 请出来说话”
稍刻 一身影 从树丛后走了出来 略带歉意:“小姐 风少爷”
风 影惊讶:“蝶舞 你怎么跟来了”
蝶舞:“那个....小姐都出来了...所以....我就跟出来了”
风:“那你直接跟着好了 何必藏起来”
蝶舞小声喃喃:“我....我....”
影小声:“风 蝶舞很害羞的 别问了”
风:“哦”
风岔开话题:“好啦 赶路啦 趁月亮还没落下去”
——————同时 圣炎国———————
老国主:“圣地的防卫措施怎么样”
朱雀:“父皇 你放心好啦 烈焰台搭住好了 派的魔兵守护 很安全的”
老国主:“不要大意 再派些人守卫吧”
朱雀貌似不大耐烦:“知道啦 知道啦 你也早点休息啊”
——————留言——————
这次采用多线索模式描写 可以编制出更华丽的结局
玛丽是一只正宗的英国金毛犬,它浑身金色的毛发如绸缎般闪亮;一双长长的耳朵总是柔顺地耷拉着;圆溜溜地眼睛透露着温和的光芒 ;它健壮如一头小鹿,温顺如一只兔子。它的主人是小镇的支教老师,现在主人要回到大城市,于是,他将玛丽托付给房东,自己背起行囊恋恋不舍地告别了玛丽。起初,玛丽以为它的主人只是去上班,可是几天过去了依旧不见主人的影子。玛丽变得焦躁不安。
这天傍晚,房东大妈带着玛丽出来溜弯,它却使劲挣脱了大妈的手,如离弦之箭冲向远方。那儿有一条通往大城市的公路,它的主人就是从这条公路走掉的……
玛丽一路狂奔,它不知道路有多远,它只是觉得很累,吐着猩红的舌头,健壮的四肢也变得沉重,眼神中透露出疲惫。
“嗨!朋友!你这是要去哪儿呀?”一条白色的拉不拉多犬热情地招呼着玛丽,“我叫多吉”。“多吉,你好!我叫玛丽,我要去找我的主人,他去了一个大城市,他就是沿着这条公路去的。”“哦,城市那么大,你知道你的主人住在哪里吗?”“不,我不知道。可是我会慢慢地寻找他,总有找到的那天。”玛丽坚定地回答。“原来是这样啊!我在这条公路上流浪了多年,反正我也闲着没事,干脆我就陪你去找你的主人吧!我还知道这条公路边哪些地段有小溪可以喝水,哪些地方有垃圾桶可以寻找食物。”“真的吗?那太谢谢你了!”“别客气,我们是朋友嘛!”多吉轻轻地叼起套在玛丽脖子上的绳子,它们欢快地消失在公路的那头……
我找到丽莎步步后狠狠的说“打劫,快把金色光束交出来,否则的话让你尝尝我龙王灭碎阵的厉害!哈哈!”
丽莎步步很害怕,说“给你,求求你不要伤害我~~~~~~……”我拿完金色光束走了。去打劫魔炎猩猩去了。
我到了魔炎猩猩家里大喊“打劫,快把觉醒和不灭之火交出来,否则让你尝尝我黑暗之门的厉害,哈哈!”
“你会黑暗之门,?笑话,你会的话我给你!”
“好,看我的黑暗之门的力量!”魔炎猩猩差点壮烈牺牲,我拿着觉醒和不灭之火去流浪去了。
第一关“保护弱小”,首先,我要去克洛斯星,等半天也没看见打皮皮的,我就躺在草丛中休息,我突然听见有一个赛尔大喊,去吧波克尔,用手下留情,顿时,我发现一只闪光皮皮很虚弱,眼看那个赛尔要抓住闪光皮皮了,我用了一个黑暗之门,把那个胶囊扔进了异次元空间,然后冲出来,用了个不灭之火把那个波克尔和那个赛尔给烧黑了,我又打开他的储藏包把血药剂给统统拿出来,后拿了一瓶给闪光皮皮喝,闪光皮皮对我说声谢谢后消失的无隐无踪了。我又躺在草丛里,等了一上午也没看见有人打皮皮的,所以,我决定作第二关“升级”。
有人说,每个人都有一颗漂泊的心。
也有人说,每一个生命总有不安定的灵魂。
当都市渐渐的磨平我骄傲的风骨的时候,远方总有些神秘的东西吸引着我,近处总有一些被我忽视的细节,生命中最浪漫的片段,最堪回味的点滴都在那风尘仆仆的进行中。
这个世界是色彩斑斓的。森林的绿,戈壁的黄,雪原的白,大海的蓝,这些不仅是颜色,更是生命。如果失去了任何的一种,自然的颜色也会蒙上一层冰冷的灰。我是这些色彩的捕捉者也是记录者,是与自然融合起来的,我们一起鲜艳,一起灰暗,或许我手上的调色盘能够使这些颜色看上去更鲜艳,但也可能抹上黑暗,手中的画笔是谁赐予我的呢?
二
车尔尼雪夫曾写到:水,由于它的灿烂透明,它的淡青色的光辉而令人迷恋,水把周围的一切如画的反映出来,把这一切委曲的摇曳着,我们看到的水是第一流的写生家。
我想我是喜欢海的,就像我曾以为我喜欢蓝色。大海以其无限的蔚蓝让我向往。她深不可测,变化多端。时而静谧,时而狂燥,时而柔美,时而刚猛。
后来,我发现,我迷上的只是水。
水本无色透明。清澈,晶莹,多采。我喜欢透明的颜色,宁静的水,缓缓流淌的是一种似水的记忆。
春天开花,夏天成长,秋天结果,冬天凋零。
一年年这样过去,一段段回忆在心里。
这些回忆加起来就是一个人的生活。
其实,万物也有记忆。
树木年年长高,用年轮记住自己的岁月。
石头日渐班驳,用伤痕记载自己的历史。
我的历史刻在那孤寂的三生石上。
三
曾经的我苦苦追寻幸福的模样。不断的问啊,不断的感受。但有一个声音告诉我,我只是一个平凡的人,一个走在爱与恨,欢乐与痛苦,骄傲与自卑,泪水与微笑的不甘寂寞的边缘人。
风能够带走我的伤痛。
那晚,静静的躺着,一切都是那样宁静。忽然起风了,很大的风。似乎飘来了一阵叮叮当当的风铃声。窗上一直挂着一只风铃,由于没有了风,它就只好委屈的在那里,以至于快被我们遗忘,那悦耳的声音沁如我的心扉。那风铃是前不久离去的朋友的。是他寂寞了吧,还是怕我将他忘记了?让风铃送来对我的思念?
静静的,没有话,任那风铃轻轻的低诉,风和铃碰撞出的火花敲打着我的心。我就像挂在窗的风铃。只有风,才能使我奏出优美的乐章。
没有风,我是寂寥的。
有风的日子,我散落了长发,飘散我的记忆。我站在高高的天台上,我要大声呼喊,我要在风中将天空的忧愁喊下来。
四
生活的背景是一堵墙,我们习惯了,在墙上。墙上有吸盘,我们被吸住,贴在上面,慢慢的延伸自己。
我只是岁月侮辱的一个象征。
当我发现生命中不再有感动的时候,我会选择远离。在自然的怀抱里找寻最原始的安抚。我是注定要去流浪的。不要去惊醒藏在我心中的幽灵:那遥远的目的。也许它会使我害怕。我要去哪里?谁能够帮助我呢?让我走吧,如果过去的一切事情使我惶惶不安,我怎能往前走去。照我影,载我心,带我走。
真正的我,无法撒谎。我感受一切,经历过一切,过于强烈和完美,令人深信不疑。
听说,一个作家的写作风格就是他的内心生活,我谈不上作家,或许连边都沾不上,只是。。只是会突然只想用文字抒发一切,其实,做一个文字的傀儡又何尝不好,至少在我失意时,快乐时,悲哀时,文字会学会不离不弃。
事实面前我不得不承认一个无可厚非的小屁孩,一切切都喜欢由着感觉,第一次的勇敢,第一次的主动,还有第一次的如此信任。喜欢和你们聊着不着边际的废话,喜欢和你们聊着无边的未来,写着废话连篇的作文,看着老师在草的作文上写着一个“一等文”。我笑,我得意的笑,无可厚非的笑。突然感叹,原来我也不是一无是处。至少草草的文字也会有被认可的一天。喜欢随笔,却没有耐性以文字记录生活。喜欢华丽的文字,也习惯将诗句辞藻堆设一番,有时连自己也感觉太无病。
恩,我还是孩子,至少在父母面前还是。恩,我至少还有青春,还有可以肆意挥霍的青春。
不喜欢,不习惯。。。一次次以这种无端的字眼白费心机挽回一段段频临荒废的友情。其实哪来那么多不喜欢,不习惯,哪来那么多宽容大度,说白了就是不愿你们离开。所以选择假装大度,假装宽容。然后发现煞费苦心挽留的,到最后都总是最不堪一击的。
有没有曾经煞费苦心的坚持,都最后发现那么不堪一击。有没有发现梦想这东西,只是因为得不到,心有不甘所以念念不忘。有没有发现其实有时别人的一句话也可令自己纠结半日,然后发现即使懂了又能如何。总是那么不堪一击,总是那么脆弱,却总以为自己百毒不侵,刀枪不入。
然后的然后,默默发现原来自己是如此微不足道。想要的改变,想要的未来往往只是空想。有时候并不是没有努力,只是努力往往只是徒然。会不会突然感慨,但又似乎没有合理的理由。会不会突然很想孤独,很想流浪到远方,然后突然发现这又是一个更大的空想。会不会突然想起很多曾经,在无眠的夜里,让眼泪慢慢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