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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我国的会计体系分为企业会计体系和预算会计体系两大类,而预算会计体系又分为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两个分支。预算会计改革后,把事业单位会计同行政单位会计区分开来。事业单位会计和企业会计存在着较大的区别,通过本文的比较,可以更深入的掌握事业单位会计的精神实质。
关键词 事业单位会计 企业会计 区别
我国的会计体系分为企业会计体系和预算会计体系两大类,而预算会计体系又分为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两个分支。预算会计改革后,把事业单位会计同行政单位会计区分开来。通过对事业单位会计和企业会计的比较,使我们进一步认识二者的区别,有利于理解和掌握事业单位会计的精神实质。
一、会计核算基础不同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预算会计可以采用不同的会计基础。事业单位会计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分别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我国的事业单位在进行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还可以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因此,事业单位对预算资金的收支进行核算和监督以收入实现制为基础,对经营性收支业务可采用权责发生制。而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二、会计要素构成不同
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分为五大类:即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企业会计要素分为六大类;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二者的资产和负债从他们的本质上基本是相同的,其他几类要素在实质上有较大的区别。
1.净资产与所有者权益:事业单位当中的净资产是政府与非盈利组织所拥有的资产净值,产权单一,是预算会计所特有的。企业会计中与之相对的概念是所有者权益,它是各种投资者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同时,它也是与债权人权益相联系的概念,它们共同构成权益概念。显然预算会计中的净资产没有上述明确的所有者权益特征,因而在预算会计中采用净资产命名以区别于企业会计的所有者权益命名是很有必要的,也是非常合适的。
2.收入:事业单位和企业都有收入要素,名称虽然一致,但在本质上有较大的不同。事业单位的收入指国家或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主要从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的主要经济来源是通过上级拨款,所以具有非偿还性的特点,他的目的是为了补偿支出,而不是为了盈利;而企业的收入是指企业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企业收入的实现主要是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产生的,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企业盈利。
3.支出与费用:事业单位的支出是指开展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以及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开支。事业单位的支出有着财政资金再分配以及按照预算向所属单位拨出经费的性质,其目的只是为了耗费。而企业的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其目的是为了取得营业收入,获得更多的新资产;只有那些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为取得营业收入而发生的各种支出,才是费用。
4.利润:利润是企业特有的,指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而事业单位没有利润这个会计要素,因为它是非盈利组织,不涉及到盈利问题,所以也就没有利润。即使有一定的经营活动,期末也只是结转到“结余”。
三、会计等式不同
事业单位的会计等式是“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此等式为动态等式,反映单位在业务营运过程中收支结余情况及净资产的增值情况。因为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通过上级拨款取得的,所以要严格监督各项支出的耗费,因此要采用动态等式,资产负债表也是以此等式为依据的。
企业的会计等式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此等式为净态等式,反映了会计要素之间的数量关系,反映了企业资产的归属关系,表明了企业和所有者是各自独立存在的。同时,也是编制资产负债表的理论依据。
四、会计核算内容及方法有其特殊性
在预算会计中,有一些核算内容和企业会计有明显的差异,有其特殊性。
1.固定基金:事业单位核算固定资产,需设置“固定资产”和“固定基
金”两个账户。固定基金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一般由财政或上级主管部门拨款,也可以是其他单位投入或融资租赁。事业单位的支出具有消耗性与不可补偿的特点,所以无需计提折旧。而企业的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不断地磨损,要通过计提折旧的方式逐步转移到产品成本或期间费用中去。
2.专用基金:专用基金是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或设置的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和住房基金,各项专用基金都规定专门的用途和适用范围,除财务制度有特殊规定外,一般不得挪用、占用。
3.投资基金: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一般与投资基金相适应。不仅要设置“对外投资”账户,还要设置“事业基金―投资基金”账户。
4.一般不实行成本核算:事业单位一般不实行成本核算,即使有成本核算,也是内部成本核算。
以上仅仅是两者不同表现的一部分内容,还有大量细节性差异,不再冗述。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两类会计的差异将会逐步缩小,但不可能消灭差异。
参考文献:
关键词:税收会计;税收资金;成本效益
1税收会计在会计体系中的地位
税收会计是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核算和监督税收资金运动的一门专业会计。按照我国现行对会计体系的分类方法,把会计分为企业会计和预算会计两类。一般认为,税收会计是预算会计体系的组成部分,这是主流派的观点;还有一种非主流的观点,认为税收会计并非预算会计的组成部分,税收会计与预算会计是并列的关系。对于这一问题,国家有关的会计制度和准则中没有明确说明,甚至在1997年预算会计制度改革中出台的一系列预算会计准则和制度中也只字未提税收会计,给人的感觉似乎税收会计不属于预算会计。因此,从上个世纪后期开始,税收会计总是独立于预算会计之外,而进行着一次次小动作的改革,直到今天也没有摆脱计划经济的影响而与税收计划、税收统计捆绑在一起,使税收会计在会计体系中的地位始终不明确。那么,税收会计在整个会计体系中究竟处于什么地位呢?对于前述提到的将税收会计与预算会计并列的提法,笔者认为是行不通的。我国的会计体系,通常是按照是否以取得利润为根本目的,将会计分为企业会计和预算会计两大类,而税收会计肯定不是以取得利润为目的的,它不属于企业会计,这是毫无疑问的。按照这种分类方法,不是企业会计就一定是预算会计。如果将其独立出来作为与企业会计、预算会计并列的第三大类会计,无论从哪方面讲,都很难找到充足的依据。持有这种观点的人其惟一的理由就是认为税收会计有独立的研究对象,是独立的专业会计,因此是独立于预算会计体系之外的一门专业会计。对此,笔者认为这不能成立。理由是:
1.1我们承认税收会计有其独立的研究对象,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并不能因为其有相对的独立性就能将其在会计体系中单列一个体系,它完全可以是会计体系某一大类中的一个相对独立的专业会计。因此,具有独立的研究对象并不能成为将税收会计独立于预算会计体系之外的理由。况且这种所谓的独立性,实际上也是相对的。
1.2我们将会计分为企业会计和预算会计两大体系,在每一个体系(类)中,又包含若干门专业会计,如企业会计体系中包括: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等;预算会计体系中包括: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预算会计、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国库会计、税收会计等。如果将税收会计独立出来与企业会计体系和预算会计体系并列成为第三个会计体系,在这个体系中除了税收会计本身外还有什么呢?这无法形成一个体系。当然最关键的问题还在于从会计属性上看,它是属于非盈利性的会计,从大的类别看,它应属于非盈利会计系列中的一员。
2税收会计与税务部门(行政单位)预算会计的关系
2.1会计主体不同。税收会计的会计主体是直接负责税款征收和入库业务的税务机关。不直接负责税款征收和入库的税务机关,如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地(市)税务局等虽然也是税务机关,但不是税收会计主体。而税务部门预算会计主体则是指税务系统的各级行政机关单位,凡是由预算拨款,并独立核算的,包括国家、省、地(市)等各级税务机关在内的税务行政部门。
2.2会计核算对象不同。税收会计的核算对象是一级税务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税收资金及其运动,即从税金的应征到入库、提退的全过程。而税务部门发生的税收资金以外的资金运动则不是税收会计的核算对象,而是行政单位预算会计的核算对象。因此,在税务部门发生的各项资金的收支活动中,必须严格区分哪些是税收资金,哪些是非税收资金,在此基础上分别用不同的会计来核算。由于两者会计对象(内容)的不同,导致其会计要素也各不相同。税收会计的会计要素只分为税收资金来源和税收资金占用两大类;而行政单位会计的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五类。
2.3会计确认基础不同。税收会计适应其核算需要,分别在税收资金运动的不同阶段采用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分段联合制为会计确认基础。而行政单位会计,目前主要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确认基础。
2.4会计核算所依据的制度基础不同。在具体处理业务时,税收会计要以《税收会计制度》作为其规范性的要求进行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而行政单位预算会计要以《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以及相关的其他制度为依据。
3税收会计主体及其核算单位问题
3.1上解单位。是指直接负责税款的征收、上解业务而不负责与金库核对入库和从金库办理税款退库业务的基层税务机关。其税收会计要核算税收资金从实现到上解的过程。
3.2混合业务单位。是指与乡(镇)金库的设置相对应,对乡(镇)固定收入和县乡(镇)级共享税款收入除负责征收以外,还负责与乡(镇)金库办理其入库、退库业务,对县级固定收入税款和县级以上税款收入只负责征收、上解业务,不负责入库、退库业务的基层税务机关。其税收会计要核算税收资金从实现到上解过程及部分税款的入库和提退过程。按照前面对税收会计主体含义的界定,这四种单位都进行税收业务的会计核算工作,因此都应是会计主体。但对这一问题的理解,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观点认为税收会计的主体,是指直接负责与金库核对入库税款和从金库办理税款退库业务的税务机关,即上述四种单位中的入库单位和双重业务单位才是税收会计主体。第二种观点认为上述四种单位均是税收会计主体,只是按其反映税收资金运动过程的完整性分为完全独立的会计主体和相对独立的会计主体。独立的会计主体指核算税收资金运动的全过程(即从申报到入库全过程)的税务机关,上述的入库单位和双重业务单位即属于此类;相对独立的会计主体是指核算某阶段的税收资金运动过程(即从申报到上解过程)的税务机关。
关键词:税收会计 税收资金 理论研究
一、在会计体系中税收会计的位置
税收会计是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核算和监督税收资金及其运动的一门专业会计。税收会计的核算对象是税收资金及其运动,以货为主要计量单位对税务部门组织征收的各项收入的应征、征收、减免、欠缴、上解、入库和提退等运动的全过程进行核算和监督。采用“借贷记帐法”,运用复式记帐原理,反映税收资金的运动变化。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的各种收入都是税收会计核算的内容。具体包括:各种税收收入以及税收滞纳金、罚款收入、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农业四税、地方政府委托征收的各种基金。
在会计体系中,按照我国现行对会计体系的分类方法,一般认为,税收会计是预算会计体系的组成部分,这是主流派的观点;还有一种非主流的观点,认为税收会计并非预算会计的组成部分,税收会计与预算会计是并列的关系。那么,税收会计在整个会计体系中究竟处于什么地位呢?对于前述提到的将税收会计与预算会计并列的提法,笔者认为是行不通的。如果将其独立出来作为与企业会计、预算会计并列的第三大类会计,无论从哪方面讲,都很难找到充足的依据。持有这种观点的人其惟一的理由就是认为税收会计有独立的研究对象,是独立的专业会计,因此是独立于预算会计体系之外的一门专业会计。对此,笔者并不认同。理由是:
1.我们承认税收会计有其独立的研究对象,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并不能因为其有相对的独立性就能将其在会计体系中单列一个体系,它完全可以是会计体系某一大类中的一个相对独立的专业会计。因此,具有独立的研究对象并不能成为将税收会计独立于预算会计体系之外的理由。况且这种所谓的独立性,实际上也是相对的。
2.我们将会计分为企业会计和预算会计两大体系,在每一个体系中,又包含若干门专业会计,如企业会计体系中包括: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等;预算会计体系中包括: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预算会计、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国库会计、税收会计等。如果将税收会计独立出来与企业会计体系和预算会计体系并列成为第三个会计体系,在这个体系中除了税收会计本身外还有什么呢?这无法形成一个体系。从会计属性上看,它是属于非盈利性的会计,从大的类别看,它应属于非盈利会计系列中的一员。
二、税务部门与税收会计的关系
1.会计主体 税收会计的会计主体是直接负责税款征收和入库业务的税务机关。不直接负责税款征收和入库的税务机关,如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地(市)税务局等虽然也是税务机关,但不是税收会计的主体。而税务部门预算会计主体则是指税务系统的各级行政机关单位,凡是由预算拨款,并独立核算的,包括国家、省、地(市)等各级税务机关在内的税务行政部门。
2.会计核算对象 税收会计的核算对象是一级税务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税收资金及其运行情况,即管辖从税金的应征到入库、提退的全过程。而税务部门发生的税收资金以外的资金运动则不是税收会计的核算对象,而是行政单位预算会计的核算对象。因此,在税务部门发生的各项资金的收支活动中,必须严格区分哪些是税收资金,哪些是非税收资金,在此基础上分别用不同的会计来核算。由于两者会计面对管理内容不同,导致其会计要素也各不相同。税收会计的会计要素只分为税收资金来源和税收资金占用两大类;而行政单位会计的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等五类。
3.会计确认基础不同 税收会计适应其核算需要,分别在税收资金运动的不同阶段采用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分段联合制为会计确认基础。而行政单位会计,目前主要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确认基础。
4.会计核算所依据的制度不同 在具体处理业务时,税收会计要以《税收会计制度》作为其规范性的要求进行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而行政单位预算会计要以《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以及相关的其他制度为依据。
三、税收会计主体及其核算单位问题
1.上解单位。是指直接负责税款的征收、上解业务而不负责与金库核对入库和从金库办理税款退库业务的基层税务机关。其税收会计要核算税收资金从实现到上解的过程。
2.混合业务单位。是指与乡(镇)金库的设置相对应,对乡(镇)固定收入和县乡(镇)级共享税款收入除负责征收以外,还负责与乡(镇)金库办理其入库、退库业务,对县级固定收入税款和县级以上税款收入只负责征收、上解业务,不负责入库、退库业务的基层税务机关。其税收会计要核算税收资金从实现到上解过程及部分税款的入库和提退过程。按照前面对税收会计主体含义的界定,这四种单位都进行税收业务的会计核算工作,因此都应是会计主体。但对这一问题的理解,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观点认为税收会计的主体,是指直接负责与金库核对入库税款和从金库办理税款退库业务的税务机关,即上述四种单位中的入库单位和双重业务单位才是税收会计主体。第二种观点认为上述四种单位均是税收会计主体,只是按其反映税收资金运动过程的完整性分为完全独立的会计主体和相对独立的会计主体。独立的会计主体指核算税收资金运动的全过程的税务机关,上述的入库单位和双重业务单位即属于此类;相对独立的会计主体是指核算某阶段的税收资金运动过程的税务机关。
四、税收会计亟待改革的问题
税收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的特点,因此税收收入的征收要严格按照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执行。税务机关要严格执行税法,既不能少征,也不能多征。由此而形成了一种观念,即税收会计就是要如实核算、反映税款的的征收、上解、提退、减免和入库,而无需核算税收成本、费用和盈亏,并把这视为税收会计区别于其他会计的特殊性之一。受这种传统观念的影响,多年来虽然税收会计进行多次改革,但均未触及税收成本的核算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还依靠原来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税收征管方式肯定是行不通的。对于多种经济形式,必须采用多种税收征收方式方法,这必然会导致税收征收成本的加大。因此,要不要核算税收征收成本,考核效益,是不言而喻的。按现行的税收会计体制和制度是无法实现核算税收征收成本、考核效益这一目标的。因为现行的税收会计和税务部门的预算会计是分离的,税务部门进行税收征管活动所需的经费来源和各项支出均由税务部门的预算会计来核算。而税务部门的业务活动是税款的征收和入库,其成果最终体现为征收多少税金、入库多少税金,这部分内容是由税收会计来核算的。税务部门预算会计和税收会计两者一个核算业务活动支出、耗费,一个核算业务活动的成果,各算各的账,两者互不干涉,客观上就造成了不计税收征收成本,无法考核税收的所得与耗费,提高税收效益也就无从谈起。
参考文献:
关键词:事业单位 财会人员 结构
事业单位是指既不直接进行物质资料生产和经营,也不具有对社会经济生活的行政管理职能,但却以精神产品和各种劳务的形式直接或间接地向社会提供生产性或生活的单位。主要包括教育、科学、文化、体育、社会福利以及各种法律、公正中介机构等。事业单位既不同于企业,也不同于行政单位,其特点是:1)事业单位一般不直接提供物质产品,主要提供无形的产品和服务。2)事业单位不以盈利为目的,有偿收费的目的是补偿耗费。3)出资者不要求回报,不具有明确的产权。
一、事业单位会计的概念及特点
事业单位会计是各类事业单位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对单位预算资金及经营收支过程和结果,进行全面、系统、连续地核算和监督的专业会计。它以事业单位自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核算对象,记录和反映事业单位自身的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等的各项经济活动。
我国国有事业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主管会计单位;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二级会计单位;向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没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基层会计单位。事业单位会计一般具有以下主要特点:1)经费来源多样化,有财政预算拨款,又有创收收入,要为多方面提供会计信息。2)有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可以进行成本核算。3)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可采用权责发生制。
二、当前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结构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行政单位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是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各类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的组成体系决定于国家行政和事业单位的组织体系,并与国家预算的组成体系相衔接。我国政府财政的组织体系与国家政府体制是一致的,凡一级政府便设有一级财政,从而形成一级政府财政会计;我国行政单位的划分决定于国家建制,凡是按建制设立一级行政单位,便形成一级行政单位会计;我国事业单位分为若干类别,包括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单位,国民经济各部门所属的勘察设计,应用科研等事业单位、社会服务部门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福利救济事业单位,与这些事业单位相适应,形成各种事业单位会计。由于我国财政部门和行政单位属于国家政府机关,因此,政府财政会计与行政单位会计同属于政府会计。这样,政府及事业单位会计可由政府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所组成。政府会计是政府财政部门与行政单位,核算和监督国家预算执行情况的会计。事业单位会计是核算和监督各事业单位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情况的会计。我国国家预算组成体系,是根据国家政权结构和行政区划建立的。国家预算由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所组成,国务院直属各部门的预算为中央预算,省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的预算为地方预算。国家预算按照预算收支管理范围,又可分为总预算和单位预算,与此相适应,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也可分为总预算会计和单位预算会计。总预算会计是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反映和监督总预算执行情况的会计,包括中央财政总预算会计和地方财政总预算会计。单位预算会计是各级人民政府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反映和监督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会计,是同级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一个组成部分。
事业单位的会计组织形式,根据国家建制,经费领拨关系或财务隶属关系,划分为事业主管单位会计,二级事业单位会计和基层事业单位会计。凡是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发生预算管理关系或者财务隶属关系的事业主管单位所实行的独立会计核算,称为事业主管单位会计;凡是向事业主管单位领报经费,发生预算关系或者财务隶属关系,且有下属单位的事业单位所实行的独立会计核算,称为二级事业单位会计;凡是向上级事业单位领报经费,发生预算管理关系或者财务隶属关系,且无下属单位的事业单位所实行的独立会计核算,称为基层事业单位会计。一切事业单位都应按国家规定的用途和开支范围支付费用,发生经费支出和拨付下级所需经费,从而形成单位的资金支出(运用)。其收支结余(包括形成的各种基金、经费结余和取得的收益)形成资金结存。因此,事业单位会计的一般对象,就是事业单位预算资金的领拨、使用及其结果,以及收入的取得,成本费用的发生和收益的形成等资金运动过程。在不实行成本费用核算的事业单位,其会计的一般对象,只是预算资金的领拨,使用及其结果。事业单位形成的资金来源、资金运用和资金结存构成事业单位会计反映和监督的内容。
三、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结构的完善措施
事业单位会计的会计要素由资产、负债、基金、收入、支出所构成。各个会计要素所包括的内容如下:1)资产。事业单位会计的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2)负债。事业单位会计的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应付帐款、预收帐款、应缴款、预提费用等。3)基金。事业单位会计的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资产净值及出资者所拥有的产权。包括固定资产基金:留本基金、普通基金、经费结余、收益和投入资金。4)收入。事业单位会计的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取得的、能够增加资产或减少负债的资金流入。包括政府拨款、基本业务收入、其他收入和所属机构缴款等。5)支出。事业单位会计的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资产耗费及损失。包括对本单位人员费用支出、公用支出和对所属机构拨款(补助)支出。在实行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还包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期间费用等成本费用支出。
慎独,意思是在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或在做了坏事也难以被发现时,仍能坚持自己的道德信念,依据一定的道德原则去行事,不做任何对国家、对社会、对他人不道德的事情。慎独,既是一种道德修养方法,又是一种很高的道德境界。通过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可以更好地培养、锻炼坚强的职业道德信念和意志。慎独的最基本特征是以高度自觉性为前提,要求人们在独立工作、无人监督的环境下,也能够严格按照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行事。会计工作点多、面广,又经常与钱财打交道,单独外出工作、单独处理问题的机会较多,必须要有一种内在的道德意志来约束自己。如何培养自己的慎独呢?首先,要坚持自觉性,自觉地按职业道德的要求,持之以恒地进行修养锻炼;其次是坚持从大处着眼,从细微处着手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在平凡工作岗位上培养出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三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能严格按照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要求行事,严格按高标准要求自己。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是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核算,是指以货币为主要的计量单位,采用专门的方法,通过确认、计量、计算、记录、分类、汇总等程序,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连续、系统、完整的反映,提供会计资料的全过程。这一全过程是通过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每一具体会计行为,完成或者实现的。进行会计核算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负有责任的职务行为,不是可为、可不为的行为,任何其他人都没有进行会计核算的权利;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必须严格遵守新《会计法》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不受来自任何方面的干扰和指挥,不能任意而为。会计监督,是指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进行会计核算过程中,对本单位不合法、欠合理以及无效益或者效益不高的经济业务事项提出质疑、抵制或者建议纠正的行为。通过监督,保证本单位经济活动全过程合法、合理和有效。会计监督作为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另一项职责,是与会计核算的职责相辅相成的。
四、结论
因此,《会计法》规定,无论是谁,无论采取什么手段和方式打击报复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都是违法行为。《会计法》同时规定:“对认真执行本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
参考文献:
[1]李静. 公路事业单位财会管理的制度设计及运行方式探讨[J]. 商业经济,2013,17:42-43.
[2]邱蓓蓓. 事业单位财会管理工作企业化的探讨[J]. 企业研究,2013,18:88-89.
1.会计工作的法规体系有所改变
原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法规体系为:《会计法》《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新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法规体系为:《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也即事业单位的会计法规在会计制度这一层次上已与行政单位会计法规相分离,并采用“准则”加“制度”的规范模式。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相分离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这样几个方面,即事业单位与行政单位:
(1)性质不同。即事业单位属于公益性质,行政单位属于政权性质。
(2)经济业务活动的内容不同。即事业单位主要从事事业活动,生产精神产品;行政单位主要从事行政活动,维持社会运转。
(3)财务管理的要求不同。即事业单位可以严格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预算一旦确定,一般不予调整;但行政单位则可能不一定能严格实行如事业单位的这种预算管理办法,可能需要根据行政管理情况的变化,适当增加预算的弹性,国家不能一天没有行政管理。
(4)对市场的依赖程度不同。即事业单位,尤其是有条件走向市场的事业单位,其对市场的依赖程度要比行政单位大,也即事业单位可能会有一笔数字较大的事业收入;但行政单位没有相应的“行政收入”,只有财政拨入经费。
(5)收支情况复杂程度不同。即事业单位收入来源多渠道,如有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渠道,支出使用多用途,如有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上缴上级支出等用途;而行政单位收入的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拨款,一般只有拨入经费和预算外资金收入,支出也主要是用于行政管理方面的支出,一般只有经费支出,行政单位一般要求与所属经济实体脱钩。事业单位实行“准则”与“制度”规范模式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
(1)事业单位涉及的行业较多,如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行业在经济业务内容、活动方式、对财政拨款的依赖程度、会计核算的要求和会计管理水平等方面差别较大,必须有较高层次的会计准则规范,以确保各行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2)会计准则由于其层次较高,因此,内容不可能具体,为便于实务工作者实际操作,就有必要再根据准则制定制度,制度就比较详细具体,基层单位可以依照其规定具体操作。改革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法规体系更加完善。
2.会计与财政的关系有所改变在《原制度》中,将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的内容混合在一起,如“第四章货币资金的核算与管理”,“第五章全额预算收支的核算与管理”,“第六章预算外收支的核算与管理”等等,内容杂乱。在《新制度》中,着重规范了会计核算工作,突出了会计核算的方法,而将财务管理的要求全部纳入《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有关行业财务制度中。这样,《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行业财务制度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通过改革,会计与财务的关系得到了理顺。
3.会计主体有所改变在《原制度》中,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认为是预算资金活动,即“以预算资金活动作为记账主体”。这使得事业单位变成了是国家财政的一个报销单位,事业单位加强自身经济管理的观念淡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四条明确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自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事业单位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这就从概念上明确了事业单位是一个会计主体。事业单位会计主体的确立,有利于事业单位加强自身的经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也有利于事业单位以主体的身分参与市场竞争,谋求自身发展。可以认为,事业单位会计主体地位的确立,是这次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最主要的内容之一,事业单位会计要素的改变、会计核算平衡公式的改变、预算内外资金核算方法的改革以及会计报表的改变等,都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
4.确定了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在《原制度》中,只注重对具体会计核算方法的规定,没有对指导会计核算工作的一般原则作出全面而系统的规定。这种情况对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质量带来很多不利的因素。《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一次集中、全面而又系统地提出了11条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这11条一般原则是:客观性原则、适应性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清晰性原则、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专款专用原则、实际成本原则、重要性原则。会计核算一般原则的确定,对于统一协调各部门、各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具有重要的作用。
5.会计要素有所改变在《原制度》中,设置了三个会计要素,即资金来源、资金运用和资金结存。很明显,这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事业单位围绕资金运动组织会计核算,不确立事业单位会计地位。《新制度》对此作了根本性的改变,确定了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个会计要素。这五个会计要素的设置,体现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有利于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更好地满足各有关方面的需要,也有利于国际交流。
6.记账方法有所改变在《原制度》中,记账方法规定采用资金收付记账法。这与当时事业单位的资金主要依赖财政预算资金以及由此采用收付实现制的记账基础相关。《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八条规定“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改变记账方法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
(1)目前的事业单位已经形成收人来源多渠道、支出使用多用途的基本格局,经济业务越来越复杂,资金收付记账法难以适应,而借贷记账法有一套完整、严密而科学的方法体系,能适应新形势下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
(2)目前,企业会计通过改革,已经全部采用了借贷记账法,国际上也普遍使用借贷记账法,为与国内企业会计以及与国际会计交流方便起见,事业单位也采用借贷记账法非常有必要。
7.会计核算平衡公式有所改变在《原制度》中,会计核算平衡公式为:资金来源-资金运用=资金结存。该公式是一个资金平衡公式,无法全面、正确地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没有体现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在《新制度》中,会计核算平衡公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采用这个公式不仅有利于在会计核算上能明确区分债权人权益和净资产的增减变化,而且还能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为政府提供宏观管理所需要的经济信息,为事业单位本身提供有利于加强自身经济管理的有用的信息,为有关方面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新公式体现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
8.会计科目的设置有所改变在《原制度》中,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按全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和自收自支预算管理
单位分别设置三套会计科目,并且还按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分别设置两套会计科目。会计科目的设置不可谓不复杂。在《新制度》中,所有事业单位统一设置一套会计科目,即会计科目不再按三类预算管理单位设置,也不再按预算内外资金设置,而是按新的会计要素设置。这样设置会计科目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
(1)《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取消了三类预算管理单位的区别,所有事业单位可以认为全部是接受财政的补助,无非是补助金额的多少,补助的金额也可以为零。这样,在各事业单位之间,就不再是阶梯式的差别了,而是平滑式的差别,这有利于国家对各事业单位进行更为科学的经济管理。由此,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也没有必要再区分三类预算管理单位,分设三套会计科目。
(2)《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对事业单位实行“事业单位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的做法,即事业单位预算内外的资金实行统一运行,综合平衡的做法。因此,会计科目也没有必要再区分预算内外,分设两套会计科目了。应该说,《新制度》科目的设置,比《原制度》更科学更简明。
关键词:政府会计改革;高校财务管理;变革研究
一、政府会计改革背景下高校财务管理的变革
新制度对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背景下行政事业单位应使用的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及使用说明、会计报表格式及编报说明等进行了详尽规定,并在附录中举例列示了主要经济业务和事项的账务处理方案,这对高校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均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直接导致高校的会计核算模式、会计核算功能和财务报告模式发生变革。
(一)会计核算模式的变革
新制度规定政府会计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构成。其中预计会计包含三个会计要素: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财务会计包含五个会计要素: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2]。新制度下的“3+5要素”的会计核算模式,对现行高校会计制度(原制度)中的会计要素进行了适当调整并重新归类,例如在资产会计要素中增加往来科目、研发支出、政府储备物资、保障性住房、受托资产等科目;在负债要素中增加预计负债、受托负债等科目,并将累计盈余、专用基金、权益法调整、本期盈余分配、无偿调拨净资产等科目归类为净资产要素;取消资产基金类科目,新设“资金结存”核算等。通过对会计要素及其所包含会计科目的系列调整,形成的新型会计核算模式,使得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两种会计核算基础在高校财务核算中的应用变得更加纯粹,依托于此的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所反映的财务信息也更加全面、准确。
(二)会计核算功能的变革
新制度要求单位会计核算应当具备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重功能,财务会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单位预算会计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对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仅需进行财务会计核算[2]。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又相互衔接,主要是通过“双功能”会计模式记账规则---平行记账规则来实现,即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要在同一个会计账套下完成。对于一项经济业务,会计人员必须首先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然后再对经济业务实质进行职业判断,看是否需同时进行预算会计处理。对于纳入高校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还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3],即在同一张凭证里既要做财务会计处理也要做预算会计处理,完整填写相应的财务会计分录和预算会计分录。新制度强化了财务会计功能,并对预算会计功能进行了改进和完善,使得会计核算功能变得更加强大和全面。
(三)财务报告模式的变革
新制度要求高校的财务报告要同时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财务报表的编制主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财务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预算会计报表的编制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预算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2]。与原制度相比,新制度保留并完善了资产负债表、预算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增加了收入费用表、净资产变动表、现金流量表(自愿非强制)、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并对报表附注所需披露的内容进行细化。财务报告和预算会计报告相结合的新型综合财务报告模式,即实现了“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的会计制度改革目标,也为加强高校资产负债管理、财务风险防范、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等提供了数据支持。新型综合财务报告可提供更加全面、准确、科学的财务数据,将有效提升高校财务战略水平及对高校管理层的决策支持能力,也为未来推行高校全成本核算管理、校院两级管理等制度奠定基础。
二、新旧制度转换衔接中的重难点问题及对策
新制度直接导致了高校的会计核算模式、会计核算功能和财务报告模式发生变革,使各类经济事项在新制度下的会计处理方式也发生了变化,为确保高校的新旧会计制度的有序衔接、平稳过渡,需对高校新旧会计制度转换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进行梳理,并提前做好应对措施。
(一)调整更新财务管理系统
新制度要求在单账套中同时实现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双功能,这就要求对原有的财务管理系统进行调整升级。高校现阶段使用的财务管理系统多为天财高校财务管理系统5.0版,未来会升级为高校财务系统6.0版,升级后的财务系统应根据新制度的要求,应对会计科目、经济分类、功能分类、辅助核算等信息进行从新设置,并通过增加会计核算维度、增强财务控制功能、增强财政预算项目管理功能、增强凭证录入和综合查询功能等措施,确保在2019年1月1日能够实现财务数据的正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和新账套的正常使用。2019年1月1日开始启用新账套后,可在财务管理系统中进行相应的设置,在会计人员对经济事项进行账务处理时,当录入财务会计分录,由系统自动判断并触发生成相应的预算会计分录,真正的实现新制度的“平行记账”。通过定义周密的业务逻辑,使财务系统智能判断记账凭证的正确性,尽量减少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构建模型实现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的差异化记录、标识和分析,自动生成财务报表和预算报表及本年盈余和预算结余的差异调节表,减少因会计人员人为操作造成的数据不准确等问题,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二)开展资产核查工作
高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及《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及应用指南的相关要求,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物品、对外投资等与资产相关的数据进行清理核实、归类统计,进一步明确资产使用责任主体。同时还应该确定各类资产的账面价值初始计量标准、计提折旧的标准,包括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年限、方法和计提时点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方法等,为准确计提折旧、摊销费用、确定各责任主体的权益等提供基础信息。财务处应与国资处协调,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实现资产、财务数据的动态匹配,切实提升高校资产数据的质量。并通过对资产的合理配置、正确处置、有效利用来提高资产的使用绩效。
(三)清理分析往来款项
高校财务部门应及时开展对财务系统中的往来款项的专项清理工作[4]。因以往对往来款项清理的不够及时或者其他历史原因,导致高校的往来款科目余额较大,且有很多没有资金来源的支出挂在往来款科目,未冲减事业基金等净资产科目。如果不对往来款余额进行清理,而是直接转入新制度下的账务系统中,会导致在财务会计科目中,虚增资产(往来款)和净资产(累计盈余),在预算会计科目中,非财政拨款结余可能会出现巨额赤字等不良后果。因此高校需要在执行新制度前,对往来款项进行专项清理分析,明确债权债务关系,按照规定程序冲减相关的财务会计科目,及时进行核销往来款项的账务处理,以尽可能的减少科目余额。对于仍需保留的应收账款科目金额进行账龄分析,做好坏账计提的准备工作,确定计提范围、减值迹象、计提方法,计算当期应补提或冲减的坏账准备并做相关的账务处理。实施新制度后,财务部门应建立相应的制度确保对往来款项进行定期清理,进一步规范对往来款项的管理工作,以准确核算高校的资产负债和收入费用。
(四)清理基建会计账务,做好并账工作
新制度规定截止2018年12月31日尚未进行基建“并账”的单位,应首先将基建账套相关数据并入原账中的相关科目余额,再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相应科目。因此,高校的基建部门和财务部门应协同联动,进一步清理基建会计账务,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基建项目的竣工决算及固定资产入账手续,以确保取消基建会计账套、统一基建业务的会计核算工作顺利进行。另外对基建“并账”后的“在建工程”科目余额也要进行系统分析,属于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性质的金额,应转入新账的“预付账款”相关明细科目,属于工程物资性质的金额,转入新账的“工程物资”科目,减去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和工程物资款后的差额,转入新账的“在建工程”科目。
(五)规范合同管理
高校的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和内部控制部门应加强对各类合同的规范管理工作,明确责任主体,优化业务流程。可通过启用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对各类业务合同进行线上“拟定—申请—审核—审批”,实现对合同管理的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目标,切实提升合同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和办事效率。新制度下财务会计按照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这就要求科研事业收入等收入类合同需明确收入确认方法、确认依据及确认时点,支出类合同需明确付款依据和付款进度时间,为在新制度下准确确认收入和费用并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提供依据。
三、结论与展望
本次政府会计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全面引入权责发生制,建立财务会计体系,完善预算会计体系,构建政府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政府会计核算模式,以全面、清晰的反映单位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5]。高校作为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之一,是实施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施新制度的过程中,高校应针对新旧制度转换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做好政策配套、标准细化、系统整合等方面的工作,以确保新制度的顺利实施。在政策配套方面,除会计准则和制度外,还应尽快出台与财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改革相关的配套制度。在2019年1月1日实施新的会计制度前,高校财务部门应在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等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出台符合本校实际的新制度操作指南,对各类经济事项的会计核算流程和账务处理方案进行规范,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提升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与可比性。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给高校的财务管理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机遇,高校应以会计制度改革的施行为契机,由传统财务管理模式向集成数据信息化财务管理模式转变,推进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6],完善与优化学校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内部控制、信息系统管理等配套工作,推动经济业务与财务管理的深度融合发展,将财务、资产、合同、科研、人事、内控等系统整合起来,走“业财融合”之路,切实提升高校整体财务管理水平及决策支持能力。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8号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A].2015.10.23.
[2]财政部.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A].2017.10.24.
[3]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答记者问[J].财务与会计,2017(23):6-10.
[4]教育部.教育部关于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的意见[A].2017.10.24.
【关键词】新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核算
事业单位会计是是对事业单位各项经济业务进行记录和监督专业会计,是事业单位预算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单位预算收支任务的完成,保护事业单位的财产安全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会计要素等各方面都有很大的突破,它在吸取会计制度改革成功经验的同时还借鉴了国外的先进做法。因此,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有很深刻的影响,这种影响包括各个方面。本人认为新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会计核算对象发生了改变
在原来的会计制度中,事业单位会计一般是针对预算资金,以预算资金为主要对象,这就使事业单位在某种程度上变成了报销单位,事业单位在自身经济管理方面没有形成正确的观念。新的会计制度指出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应该以事业单位自身经济活动为主要对象,这就说明了事业单位是一个会计主体。让事业单位明确会计核算的主要对象,可以促使事业单位加强自身管理,提升资金利用率,帮助企业提升自身竞争力,实现更好的发展。这也就对会计核算提出了新的要求,会计核算不仅仅局限于记账、算账、报账,同时要注重资金的利用率和资金效益。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该做到对事业单位经济活动进行综合管理,主要包括科学进行预算、加强对资产的管理、健全相关制度、反应经济情况、提高资金利用率等方面。工作内容涉及到预算、收入、支出、成本等方面的管理。
二、预算资金管理的改变
在原来的会计制度中,预算资金分为内外进行核算,这种制度在过去有很大的作用,但在经济形势不断变更的情况下,政府对事业单位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使事业单位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增加。如今,事业单位资金来源渠道越来越多样化,原来那种对内外资金分别进行计算的方法已经不能满足形势的需要。在一个单位内部记两种帐不利于资金的高效利用,对资金的使用效果产生了不利影响。这就要求事业单位充分利用各项资金,对资金进行统筹。新的会计制度就在这一点上进行了突破,取消了原来对内外资金的分别管理,将核算内容进行统一。新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要将全部收入与支出进行统一预算,经报相关部门核定。事业单位可以在政府的支持下增强自身发展的能力,对资金进行合理调度,提升事业单位资金利用效益。
三、会计要素的改变
在原有的会计制度中,会计科目分为3个会计要素。这三类要素分别反映了资金收入、支出以及结存情况,这种分类是不太科学的。新的会计制度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类,比原来的分类增添了更加丰富的内容,有利于促使事业单位改善管理状况,也有助于解决原来会计不能解决的问题,提升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水平,吸取国外先进经验,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做的更好。
四、记账方式的改变
会计要素反应着会计核算内容的基本方向,会计等式记账方法根据不同情况做出的反应,在这种记账方式下,各种会计要素是通过会计等式联系起来的,但组成等式的方式是不同的。采用比较多的是资金收付记账法,这种记账方法是在事业单位资金来源渠道单一的背景下使用的,能够提升资金利用效果。
五、报表体系发生改变
会计报表是在整个会计工作之后产生的,也是单位传递信息的一个主要途径。在原来的会计制度下,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金活动情况表、基本数字表等,以预算外资金收支结算表等来进行辅助。这种报表体现出了要素执行情况,执行结果以及预算管理情况。新的会计制度就报表体系做出了重大的改变,对会计报表进行了规范,使报表的实用性大大增加。新的报表体系内容比较全面,主次也比较分明,能够满足事业单位和社会的需要,能够帮助单位工作人员全面详细的了解单位资金运用和管理情况,对单位的财务状况能够及时了解。这种突破是通过借鉴会计制度改革的相关经验来进行的,也体现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进步。这种报表体系有利于进行资金运算和分析,也使得资金监督工作更容易的进行,帮助事业单位更好的走向市场,有助于国家进行经济管理和监督。
六、结束语
在新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在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此,也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事业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时要转变管理方式,事业单位各个部门都要对管理方式进行转变。同时,要更新管理观念,使会计核算工作由被动转为主动。并且要对会计职能进行转变,要将会计核算的重点转移到对单位经济的管理,指定比较科学的会计核算计划,提升会计核算水平。当前,我国事业单位对新的会计制度掌握还不是很好,在制度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新会计制度作用的有效发挥。这就需要事业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过程中发展问题,总结经验,提出相关措施,促进会计核算水平不断提升。
参考文献:
[1]戚艳霞,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对事业单位会计规范的影响[J].财会月刊,2005.
一、与行政单位会计分离,形成独立的事业单位会计体系改革前,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统一执行财政部1988年颁发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的区别越来越明显。从它们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看,事业单位主要用精神产品和各种劳务形式,以实现社会效益为宗旨,向社会提供生产性或生活。行政单位主要是行使国家行政职能,从事国家管理。由于二者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不同,造成它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收入对市场的依赖性不同。事业单位是市场经济的参与者,要参与市场竞争,行政单位是市场经济的组织指挥者,不能参与市场竞争;事业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优势,从市场中取得发展事业所需的收入,行政单位则不能依靠权力从市场中谋取收入,只能依靠财政拨款来满足支出需要。由于事业单位收入的相当大部分甚至全部来自市场,也引起会计核算的许多方面与行政单位不同。所以,就不能像过去计划经济那样,以经费来源都是财政拨款为标志,将它们划归一种类型,统一执行一个《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应该分别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采用“准则”加“制度”,并用“准则”和“通用制度”规范、指导特殊行业制度的法规模式会计准则在我国会计法规体系中居于承上启下的中间环节。会计制度对会计工作的规定比较明确具体,可直接据以进行会计操作,而准则比较概括、抽象和原则,具体操作还必须依照准则要求制定的会计制度。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分为企业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我国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由于计划性、统一性很强,由财政部直接制定会计制度即可,勿须制定会计准则。而事业单位涉及的行业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其经济业务的规模、方式、对市场的依赖程度和核算的要求等方面都差别较大,需要依据“准则”制定通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特殊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就是通用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它依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制定,供非特殊行业事业单位执行,并对制定特殊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起示范性作用。特殊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主要有:科研单位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艺术表演团体会计制度等。事业单位会计采用“准则”加“制度”,“通用制度”示范“特殊行业制度”的模式,是这次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一项创新,它适应事业单位行业多、差别大的实际情况。
三、会计记帐方法改资金收付记帐法为借贷记帐法事业单位出于自身发展的需要,各事业单位之间、事业单位与其他经济单位之间相互投资,创办经济实体。这些投资参股业务要求会计核算增强主体观念,国有资产得以保值和增值,并且要求事业性收支与经营性收支相对分开,对经营性业务要采用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以便分别考核盈亏。上述这些是资金收付记帐法难以作到的。而借贷记帐法是国际上通用的、与市场经济原则相融合的一种记帐方法,能够利用其帐户分类、记帐规则和试算平衡去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业务的各种要求,并克服了资金收付记帐法帐户分类、记帐规则和试算平衡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缺陷。
四、取消全额、差额和自收自支三套会计科目,制定一套事业单位通用会计科目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设置一套通用会计科目,取消原全额、差额和自收自支三套会计科目,是因为1997年1月1日执行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将原事业单位实行的全额、差额和自收自支三种预算管理形式,改为一种预算管理形式:即对所有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一种预算管理形式。作为通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科目,必然要反映财务管理制度的这一要求,用一套会计科目来核算一般事业单位的经济业务。
五、改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分别核算为统一核算改革前,全额预算管理单位的会计核算,分为“预算资金部分”和“其他资金部分”,分设两套帐务组织,各自平衡。预算外资金的核算是“其他资金部分”内容之一。预算外资金分设“预算外收入”、“预算外支出”等科目核算其收支和结余情况。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将收入分为:“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和“其他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预算外资金”作为“事业收入”的组成部分入帐,支出按照性质划分,不再单独设帐反映。事业单位取得预算外资金的所有权归财政,事业单位留用预算外资金是财政对其注入资金的一种渠道,注入多少,注入的方式如何,要由财政部门来决定。根据各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财政部门对其实行“全额上缴”、“结余上缴”和“按比例上缴”三种管理办法。凡留归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作增加“事业收入”处理,财政从预算内注入的资金,作增加“财政补助收入”处理。年终都汇转至“事业结余”科目的贷方。另外,预算外资金的定义与原来也不同。原预算外资金是指根据国家财政、财务制度规定,不纳入国家预算,由各地方、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自收自支,自行管理的财政性资金。包括事业单位管理的各项不纳入预算的资金。国发(1996)29号文件对预算外资金重新作了规定:预算外资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具体项目由各省级财政部门规定。有一点需强调,预算外资金是事业单位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收取的,所有权归政府,管理权归财政,收缴权归事业单位。
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存在的具体问题
(一)会计信息反映不充分
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在预算、决算的编制过程中,以收付实现制作为根本,进而反映出整体所需的费用情况,即总结当期收入、支出和结余数据。一般企业预算管理体系通常被用于单位内各部门的财政收入、支出和结余数据核算,并通过行政事业单位所编制的会计报表来对相关数据信息进行反映。然而,其对相关信息和会计报表情况并不重视,除此之外,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和债务均很难通过会计报表来准确体现,这使得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反映不充分,财务报表形同虚设。
(二)负债情况表达不完善
会计制度不能准确地、全面地体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负债信息。一方面,根据当前行政事业会计制度而言,其库存材料主要以记录较大购入并不断使用的相关物质,数量较小的办公用品等直接列入支出当中,这使得尚未使用的某些用品被错误的列入到了支出当中,造成物资记录的错误,实际负债情况表达不明确。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目前会计制度所涉及到的固定资产、权益性投资以及负债等方面数据并不明确,造成债务情况表达不完善现象存在。
(三)预算管理存在缺陷
当前行政和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管理制度对会计要素划分不够明确和缺乏严谨性,财务报表结构也同样不够科学化。由于行政事业单位与其他企业的性质不同,所以其在会计科目的设置过程中不够严谨,难以满足行政事业单位业务发展的需求,局限了单位的长远发展。除此之外,从复式预算来分析,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预算存在两个较为明显的地方:其一,并未根据复式预算要求具体的核算工作,而核算工作较多的使用了单式预算方式计算;其二,核算工作未能真实的反映出行政事业单位实际经营收支情况。各地区政府经济管理之间有着较为明显区别,但预算所使用的管理制度则是一样的,导致预算核算管理难以满足其实际情况要求。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创新发展策略
(一)深化会计制度改革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革新过程,应当根据复式预算制度要求将企业资金、公共及社会保险等预算分别制定。根据当前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情况来切合实际制定相关制度,构建合理的复式预算会计体系,深化体系制度创新,满足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预算工作整体运行需要。
(二)建立复试预算会计体系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体系建设,主要应当尽可能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而后将实现其经营市场化。会计改革应从两方面做起,一方面是主要以财政补助为主的行政事业单位而言,应当完善和加强企业会计核算原则,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经营;另一方面是能够实现市场化改革的行政事业单位而言,应当根据单位市场化情况和社会情况制定相关的会计制度,满足社会发展具体要求,通过改革来适应市场经营要求,并建立完善的复试预算体系。
(三)提升财会人员素质
不论是企业,还是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工作,会计方面信息所反映出来的好坏都主与会计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有关。因此,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改革、创新过程中应当提高会计工作人员整体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定期组织会计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培训,使得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能够做到遵纪守法。与此同时,还应当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会计报表的审核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正并处理,并且增强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和收入情况,避免出现不法行为或公款私用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