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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决策情况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合法性审查。蒙城县制定并全面落实《蒙城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和《蒙城县推进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全覆盖工作方案》。件行政机关内部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明确了审查范围、审查标准和审查流程。2018年以来,经法制办审核重大事项92件,提出修改意见100余条,各承办单位对县法制办提出的合法性审查修改意见基本全部采纳。二是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县政府与4名法律顾问签定聘用合同、发放聘书,并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向县直单位、乡镇延伸。目前,我县多个县直部门及乡镇(街道)也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和专家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得以进一步发挥。我县也在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制度,我县目前有6人申报公职律师。三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我县重大行政决策均经政府常务会议、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作出决定。
二、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行政情况
(一)全面部署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并完善了考核制度。我县研究制定了《蒙城县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并对《实施方案》所涉及的任务进行梳理,逐项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印发了《蒙城县人民政府2018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对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中央、省、市文件要求,我县及时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制定了权力运行监管细则。深入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逐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多证合一,简化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事。 (三)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我县深入贯彻落实《纲要》中关于全面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和省委、市委有关部署,统筹推进县政府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对自2000年1月以来印发的1052件县政府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并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对涉及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涉及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制度的规范性文件等进行了专项清理,有力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有效地维护法制统一、保障政令畅通。(四)推进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二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三是进一步规范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四是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五)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再上新台阶,社会矛盾和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一是创新复议工作制度。引入调解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缓和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创新复议工作程序,引入听证、集体讨论程序;行书面审理与听证审理相结合的审理模式。通过公开听证、调解等机制创新,我县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二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我县积极贯彻《蒙城县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在办理行政诉讼案件过程中,我县能够积极应诉,做好举证答辩等工作,政府相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有效地维护了政府、机关合法权益,树立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三、法制部门对出台地方性法规、地方性立法文件、重要政策和重大举措合(宪)法性审查情况
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重大政策、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均通过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保证重大决策、重大举措同宪法规定、宪法精神相符合。2018年以来,经法制办审核重大事项92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责任制。及时成立了区水务局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落实抓,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为做好普法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制定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方案、工作要点、落实普法教育学习培训实施方案。分解相关科室责任任务和考核标准,定期组织法律法规授课培训,业务学习交流并组织检查考核评比。
三是按照《区依法治区实施意见》要求,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总结经验,探索新的普法工作机制和方法,针对不同普法对象,丰富内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水务法制宣传教育水平。
四是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创作和推广水务法制文化产品,打造宣传水务法制的文化精品。充分发挥各类水务法制宣传阵地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水务法制文化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
五是推进法律顾问体系建设。完善水行政主管部门、水管单位、建设项目法人、施工、设计、监理企业等多层面的法律顾问体系建设,促进水行政主管部门、水管单位依法行政、施工、设计、监理企业依法建设与经营。
六是加强水务普法工作经验交流。探索开展全区水务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水务普法先进典型,发挥联系点的示范作用。认真总结普法工作经验,研究探讨普法工作规律,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提供理论支持,不断扎实推进全区的水务普法工作。
一、法治思维是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基本理念
什么是法治思维?法治思维是以合法性为判断起点而以公平正义为判断重点的一种逻辑推理方式。企业在作出决策、解决问题时,如果以法治思维作为理念指导,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涉事项进行综合分析和推理判断,形成对所涉事项合法性判断以及如何达到合乎法律规定的目的和效果,对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具有事前防范、消除隐患的重要作用。
运用法治思维防范企业法律风险至少应注意三大程序:
(一)审批程序
企业的设立、增减资本、产权变动、重大投资、企业并购等事项需要按照规定履行行为立项、审计评估、清产核资、审批备案等手续,不能为企业发展埋下重大法律隐患。
(二)内部决策程序
我国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将决策权、经营管理权、监督权分属于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这就需要各机关按规定程序在职责范围内行使职权,各司其职又相互制约。
(三)利益相关者告知程序
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包含了股东、债权人、员工、政府、客户等等,企业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在有些情况下有告知义务,如果不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可能给企业带来不利影响甚至诉讼风险。
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既不要侵权也不要被侵权。在创造利润、创造价值的同时,应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会和环境的责任,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和法律精神,以危害社会、侵害他人利益为代价换取自身利润。
二、企业法律风险源的辨识
企业法律风险可能造成企业经营损失,其根源和状态表现为一定的风险载体和潜在隐患。一般而言,评价法律风险的大小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可以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经受风险的频繁程度及产生的负面后果三个维度来综合判断,并以此对法律风险实施分级排序管理(比如对高度风险采取制度控制、监督检查、应急预案等多重措施),必要时,评审企业控制措施是否可使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笔者建议下列法律风险应充分辨识并重点防控:
(一)公司设立中的法律风险
在公司创立过程中,发起人是否对拟设立的公司进行了充分的法律设计,是否对设立过程有了充分的认识和计划,是否完全履行了所设立企业的义务,以及发起人本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法律资格,这些都直接关系到拟设立公司能否具有一个合法、规范、良好的设立过程。
(二)合同法律风险
在合同订立、生效、履行、变更、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的确定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利益有可能遭到损害。
(三)企业并购法律风险
重组并购涉及《公司法》、《合同法 》、《反垄断法 》、《企业国有资产法 》以及税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且操作复杂,对社会影响较大,潜在的法律风险较高。
(四)重大经营决策行为的法律风险
企业的重大投资、战略转型、资本运作、重大购销、担保等重大经营决策行为,由于涉及的企业利益重大,法律关系复杂,且很多领域专业性很强,对企业而言潜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五)知识产权法律风险
知识产权是蕴涵创造力和智慧结晶的成果,其客体是一种非物质形态的特殊财产,要求相关法律给予特别规定。许多国企没有意识到或没有关注知识产权的深入保护,从法律风险的解决成本看,避免他人侵权比事后索赔更为经济。
(六)劳动用工风险
在我国,与劳动用工有关的主要是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和相关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人力资源管理,从招聘、面试、录用、使用、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的待遇问题直至员工离职这一系列流程中,都有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约束,国企如有不遵守法律的行为都有可能给企业带来劳动纠纷,造成不良影响。
(七)国企税收法律风险
国企的涉税行为因为未能正确有效遵守税收法规而导致国企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或不利的法律后果,具体表现为国企涉税行为影响纳税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结果就是国企多交了税或少交了税,或者因为涉税行为而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一)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模式选择
1.纵向集中模式。也叫派驻制,在此模式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由企业班子成员、企业法律顾问、全体员工共同参与。公司总部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公司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领导公司法律事务机构工作。其分、子公司法律机构由总公司总部统一设立,法律机构负责人员由总部委派。分、子公司法律事务机构直接向总公司法律事务机构报告工作并对其负责。
2.横向分散模式。在此模式下,由于具体业务流程和管理方式不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讲求实效。企业的每一业务领域以及分、子公司都分别配有法律顾问,法律顾问直接受分管业务的副总经理或分、子公司总经理领导,而不是受总法律顾问或总部法律事务机构的直接领导。
3.纵横结合模式或 “网络 ”模式。在此模式下,公司总部和其分、子公司各自设立独立的法律部门,分、子公司法律部门既对分、子公司总裁负责,同时也对公司总部负责。目前,省属监管企业大都采取这种模式。
(二)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重点
法律风险成因复杂,应坚持“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将法律风险防范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全过程。企业管理者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来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做到 “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 ”,具体可采取以下重点措施:
1.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制度体系
建立一套合法、实用、规范的企业规章制度,使人们有所遵循,工作有程序,办事有标准,从人治走向法治,建立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制度。企业应在对外投资、产权交易、企业改制、融资担保等重大决策上建立一套可行完备的法律论证制度, 强制推行重大决策法律论证程序, 避免重大决策失误。同时,一个企业制度的出台, 必须严格按照一定的程序来进行, 确保企业规章制度的规范性、实用性。
2.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组织体系
企业建立完善的法律风险组织体系是搞好企业法制工作,保证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的组织保障。建立诉讼风险管理组织, 确立诉讼风险预警体系。企业应逐步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总法律顾问牵头、法律部门与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的法律风险防范组织模式和工作机制,从而保证企业的研发生产、基础管理、对外投资、合同交易、市场拓展、劳动用工等各项活动都能严格依法运作。
3.把依法治企作为企业文化的核心内容
依法治企是加强企业法制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培育企业合规文化的核心内容。企业法治文化建设,能进一步促进企业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进一步提高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和依法维护权益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能力。这方面,我们的企业有成功的案例。
4.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工作流程。企业可根据法律风险防范的基本环节,建立快捷、有效的工作流程。定期评估法律风险,并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方案,实行动态管理:第一,广泛收集相关法律风险信息;第二,清理排查法律风险点;第三,对法律风险定期进行评估;第四,分类处理法律风险;第五,总结效果。
5.加强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管理工作
(1)建立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预警机制,实行动态监控,定期对企业系统内发生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进行会诊,分析发案原因和趋势,提出有效应对措施。
(2)加快解决历史遗留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深入分析案件发生的政策历史背景,加强与司法机关和有关政府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探索案件解决的有效途径。
(3)落实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责任追究制度,对疏于法律风险防范、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必须按照相关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加强企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企业管理应蓄积一批优秀的法律人才,尤其全球经济的开放性、复杂性,对国际化企业提出了更多挑战。有志于法律事务工作的人员要有所作为,自觉提高素质,既要敢于说“不”,更要善于说 “是”,充分发挥企业决策的智囊、参谋作用。
初次和王志萍律师合作,是在2002年的4月份,是因为有一个案子要去采访,朋友介绍我认识了王志萍律师。
这是一个娇小的女人,站在面前的她,你很难与山西省十佳律师,业务副主任,太原市律师协会涉外部负责人结合起来。其实她更像一个邻家的大姐姐,言谈举止都是那么亲切,大方。
说起自己的律师旅途,其中的艰难困苦都已随风飘去,其实就像在讲述别人的故事那样娓娓道来。
说起来与外商的初次合作,就有一段不得不说的故事。
2001年10月,她担任法律顾问的一家企业在广交会上结识了一名美国铸件采购商,这位名叫罗伯特・伯克外商是包括“Sun Coast”在内美国几家知名公司的采购顾问,掌握相当丰富的采供经验,业务遍及全球。他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就与上海、广州、杭州等企业有贸易往来,此次来中国主要是订购低砂铸件,他和沈阳、山东、安徽、广东等地企业已有多次蹉商,由于顾问单位的技术、生产、销售、外贸等部门协调性较差,相关人士除了几句简单的日常问候外,没人懂外语。谈判一时陷入僵局,为争取时机,她自告奋勇,在不到两天的时间里,掌握了有关铸造的专业词汇,凭借她较高的外语水平和日常不懈的外语商贸法制学习,谈判桌上,她以律师和翻译的双重身份,着力介绍山西盛产煤、铁的原材料优势和顾问单位的投资规模,外贸、技术设备力量,价格货款、贸易术语谈得头头是道,她第一次谈判能力的展示就大获成功,随之,她又根据外商的提议,主动和山西其他几家大型民营企业联系,最终促成上亿元的贸易合同。当外商得知她又是一名执业律师时,非常赞赏地肯定了她在促成这次合同的作用。
此后,罗伯特又从美国带几位外商,他们在市场之间考虑、签订合同等方面都适时得到她的帮助,最终为律师事务所拓展了涉外业务。
她的富于挑战的精神,敢于、善于办理疑难案件的气魄。奠定了她成功的基础。她成功地过十多起申诉案件,其中五起是以调解结案,两起被改判,这样的办案效果渗透了她的心血,也验证了她扎实的功底。
2002年年初,晋中公路局派人送来已由省高院终审的数百万的工程欠款案的资料,提出申诉要求。这是山西省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公路工程欠款,建设单位筹资不足即对外签订施工合同,晋中公路分局仅因一次解决欠款的会议纪要被推上被告席,一面是,数百名民工因拖欠工资而四处上访,一面是,政府与公路分局谁来出钱、谁没出钱难解难分,面对民工哭诉和来自其他方面的压力,面对省高院的终审判决,她闭门一周,仔细翻阅材料,进一步补充法律依据,最终意外地发现了两被告向法庭提供同一天的会议纪要排板不一致,十几个字的差别决定了公路局能否作为责任主体,她连夜起草了六千余字的申诉状,开始一趟一趟到省高院申诉立案。时值寒冬,又近年关,法院事务繁忙,她和当事人一道,每天上、下午两次找承办人员,最终得以立案。开庭后,她又和对方当事人多次商谈,经过三个多月的努力,几经发还,两次申诉的纠纷以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告结。
针对本所律师水平参差,收入悬殊的状况,她提出合作办案制度的建议,由业务水平高、业务大的律师带经验不足、业务量小的律师。一方面提高了业务量大的律师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在收入分配上兼顾高低、缩小悬殊,稳定了本所律师队伍,保证了新生力量尽快成长。她经常主动拿出自己承办过的案件和新到所的律师交流、指导、协助他们如何办案,减少了新律师做业务时的盲目性。
2003年年底,几名合伙律师注意到本所在改制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消极因素,面对事关本所存亡发展的情况,她和几位主要合伙律师一道发出《关于开展新业务、新知识活动的倡议》,人手一册《远见》,每人千字以上心得,这次活动增强了全所律师的忧患意识,激活了律师们再创佳绩的信心,全所又呈现出学习新气象。
注重从经济生活的变化、发展中寻求律师业务,并善于把握法律、政策的脉动,在借助自己国企工作多年的实战经验的基础上,她为近几年迅速发展起来的多家民营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在规范公司管理、拓展市场业务、预防和解决纠纷等方面发挥了实质性的作用,逐步摸索出了制药企业改制等工作方案。她起草的汽车销售公司的经营方案和管理制度很快在她担任的顾问单位中得以推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她发挥自己较高的外语水平特长,在太原、石家庄、杭州等地的数家铸造企业与外商洽谈中,充分发挥了既懂法律又会外语的优势,直接熟练地用外语与外商谈判,最终促成了上亿元的贸易业务,深受外商代表的赞赏。
回顾去年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心,稳步推进“基层基础年”活动。
20*年,我们在全县开展了“基层基础年”活动。通过一年的努力,初步实现了年初确定的“组织要完善、队伍要充实、保障要有力、管理要规范、形象要提升”的总体目标。
1、扎实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在巩固上一年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司法所基础建设、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深化综治司法联动机制。通过树立名所名长先进典型,司法所长每季例会、培训等形式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培育基层典型。积极争取各镇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继续开展省级示范所创评活动,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在20*年*镇司法所为省级示范所的基础上,又有3个所申报省级示范所。各镇司法所、各级调委会共有六家单位受到市政府的表彰,一名司法所长荣立市司法行政系统个人三等功。
2、努力完善调解工作格局,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进一步健全镇、村、小组“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借助“综治进企业”平台,使调解组织向县“五好”企业延伸。进一步加强调解组织队伍建设。通过调解主任例会,上级部门的业务培训,调解案卷质量评选等活动进一步提升调解质量。6月份,通过以会代训形式,举办了二期全县村级调解主任业务培训班,有力地提高了基层调解干部的业务能力。
二是积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坚持每月“社情动态分析”,及时发现各类矛盾纠纷苗头。除做好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外,还开展“两会、两节”等重大节庆期间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明确排点为征地拆迁、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引发的矛盾纠纷等不稳定因素。全年,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97件,成功781件,调解率100%,成功率97.9%。
3、深入落实安置帮教工作,确保帮教成效。
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要求,以“三无”归正人员为重点,多措并举,切实抓好安置帮教工作。县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办于年初制订了20*年度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点。继续做好“六清”工作,每个镇均落实专人负责,实现县局和镇司法所联网,运用现有的各类接茬登记管理措施,对全县归正人员进行梳理,及时更新和完善归正人员安置帮教数据库。同时,配合部分监所开展归正人员跟踪调查,将跟踪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监所。积极探索归正人员安置帮教措施。经过前期调查摸底,县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办公室于10月份在*京海表面技术处理有限公司设立我县首个安置帮教工作基地,拓宽了归正人员就业安置渠道。
此外,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青春导航”工作,在企业新设立了10个“青春导航”基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重新犯罪。
(二)以“五五”普法启动工作为契机,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四五”普法期间,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启动之年,我们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五五”普法启动工作顺利开展。
在总结“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二五”依法治县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加大调研力度,科学拟定“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年初及时起草了我县“五五”规划,9月份隆重召开我县“四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表彰暨“五五”启动大会,全面部署全县“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后,及时指导各镇、各部门出台规划,适时启动。12月份,又在全县开展了以“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主题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
2、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继续依托县委中心组学习会、人大常委会任命前法律知识考试、法制学校、网络等载体,采取讲座、座谈讨论、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做好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开展“真情送服务,建设新农村”送法下乡主题宣传活动,“百名农村特邀法律顾问”创建等活动和每月向各村、社区发放法制宣传挂图、《法制宣传资料》月刊,着力抓好我县法律进乡村活动。同时,切实加强企业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9月份,选编《企业职工常用法律法规汇编》一千册,并编制竞赛题,发放到各企业,组织职工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全面启动我县的“法律进企业”活动。制作并下发了《预防未成年犯罪
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法制宣传挂图,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以强化阵地建设为载体,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充分利用县农村远程教育平台、镇成校、法制学校、市民学校、板报、橱窗、宣传栏等多种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作用。继续依托大众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法治在线》电视专栏,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受群众欢迎。
此外,我局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业法的宣传,以各种形式宣传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证法》等新制订、新颁布的法律法规。6月份,举办了一期由县普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培训班。
3、不断探索,创新载体,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以“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积极推动基层依法治理。20*年,我县104个村和13个社区已全部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星级达标活动,创建活动开展率达100%,有62个村、5个社区被授予“三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8个村、2个社区被授予“四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镇雪水港村成为我县首个“五星级民主法治村”。在此基础上,我们还组织有关部门到百步镇农丰村、武原镇河滨社区、*镇雪水港村等“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回头看,查找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进一步巩固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的成果。
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行业、部门、镇政府的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上半年,指导各镇对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和执法主体的职能、权限、责任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原有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年底,还对全县各镇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考核,总结成绩,发现不足,还表彰了秦山镇、于城镇人民政府为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并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通报了20*年度镇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情况。
(三)以实事工程建设为基础,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20*年度,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突出抓好办案质量和服务新农村建设。县援助中心全年共接听来电268个,接待来访528批15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0件,其中刑事31件,民事129件(其中非诉讼33件),比上年增长68%。
1、以法律援助质量年为契机,进一步抓好案件质量。
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监督工作,出台了相应的工作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非诉讼法律援助各项工作,使非诉讼法律援助逐步规范化,并真正服务于弱势群体。二是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评估机制。建立法律援助执行案件监督回访制度,要求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将办结的案件卷宗送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审查。对每起案件经监督、回访、卷宗审查后,再进行综合评分。三是将援助案件办案补贴与办案质量挂钩。经审查合格的,按标准发放,对案件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按照规定限期改正,并减少补贴费用。
2、强化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措施。
在法律援助中心、站、点各窗口设立了统一的标识,做到制度上墙,实行规范化服务。进一步加强“12348”专线建设,除由中心工作人员专人接听外,实行全局人员轮流接待制度。9月1日,以《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三周年为契机,在全县各镇同时开展上街宣传咨询活动,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工作宣传面。通过对低保家庭制作并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方便弱势群体及时就近享受到法律服务。
3、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网络,广泛开展涉农非诉讼法律援助。
20*年,我们在原有镇工作站、各职能部门维权站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网络覆盖面,在各行政村、社区及部分企业中设立了117个法律援助接待点,以此形成一个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以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为骨干,以村(居、企)法律援助接待点为补充,覆盖全县农村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10月份,举办了全县非诉讼法律援助研讨会,通过以会代训形式,就前期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如何拓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探讨,进一步提升各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业务能力。
同时确定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加大涉农案件办理的力度。将农民、农民工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并将建筑领域及劳动强度大、劳动保障措施差、工伤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作为法律援助重点领域。针对农民及农民工案件,适当放宽经济困难标准等受理条件,做到从实际出发,应援尽援。通过非诉讼法律援助方式快速有效地解决农村矛盾纠纷,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以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为保障,扎实开展“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
为确保我县法律服务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20*年,我们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力量,统一部署开展“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1、法律服务稳步发展。
通过“听十庭,查百卷、询千人”活动,加大专项评查力度,促使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规范执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政策协调和沟通,改善外部环境。积极引导律师参与县党政领导接待日、法律援助维权站来访接待工作,参与打黑除恶斗争专项活动。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加强对实习律师、非执业律师人员的管理。认真查处“*情利交通安全咨询有限公司”越权交通赔偿案件。20*年度,全县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219家,受理刑事案件242起,民事734起,经济464起,行政诉讼22起,共挽回经济损失5583万余元,业务收费576万余元,解答法律咨询1982人次,参与接待28次;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39家,办理诉讼334件,非讼52件,调解纠纷41件,协办公证70件,见证228件,代书56份,解答法律咨询1950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670万元。
2、公证工作进一步拓展。
深入贯彻实施《公证法》,广泛开展《公证法》的宣传,组织公证人员参加岗位训练。认真开展了公证“建信息平台,查卷宗质量”活动。加强对公证处的质量检查,探索建立了公证质量“三检查”制度。县公证处各项业务进一步拓展。县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2647件,其中民事公证1548件,经济公证698件,涉外及涉港澳台公证401件。
(五)以“百名农村特邀法律顾问”创建活动为切入点,积极参与服务新农村建设。
为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百名农村特邀法律顾问”创建活动的通知》和《工作规则》,并于5月份召开了“百名农村特邀法律顾问”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我们以此活动为切入点,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把服务新农村建设作为重点工作,进一步拓宽法律服务工作渠道,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健全综治、司法、三级联动的调解网络,积极探索和办理人民调解过程中的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确保小矛盾不出村,不出现群访、越级上访。通过向农村党员和农民群众宣传讲解村民委组织法、征地拆迁、土地管理等同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提高村干部和村民的法律素质,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去年底,我县104个村均聘请了法律顾问。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法律工作者、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主动到村里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为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当好法律参谋助手,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为依法治村、依法办事,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去年,村法律顾问共为各村开展法制宣传56场,解答咨询2512人,审查修改法律文书6份,参与村务决策21次,协助联系法律事务84次。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借款、房屋租赁,土地征用、安置补偿等不同方面。
(六)以打造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根本,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我们始终把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坚持抓好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教育,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增强队伍的综合素质。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扎实推进。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实际,围绕“思想认识要有新提高,履行职责要有新成效,队伍形象要有新面貌”的总体目标,认真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实践活动。结合理念教育,进一步加强党组班子建设,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周五机关干部学习日等制度,开展重点课题调研,不断提高领导班子驾驭全局工作能力。加强队伍建设,立足基层深入开展“立功创模”活动,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
2、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深入实施《*县司法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方案》,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健全和落实教育、制度、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参加市局及县纪委举办的廉政建设读书会、廉政征文、廉政书画展等活动。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开展了对公证处的内部财务审计。认真做好工作和参与政法“四长”接访工作,有力促进司法行政系统行风建设。
3、综合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一、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
1、加强对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根据市法建办普法安排意见,制定了《县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并印发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文件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实施步骤、保障机制,健全了考核考评体系。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也相应制定了本乡镇本部门的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意见。根据人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六五”普法法制建设领导小组,为“六五”普法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2、努力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加强与电视台、《宣传》以及《手机报》等媒体的合作,开办普法专栏,宣传“六五”普法相关政策;通过手机报共发送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信息8篇,扩大了普法覆盖面,提高了群众知晓率,;编印下发了《法律常识100问》、《人民调解案例选编》、《法律援助知识手册》等法制宣传读物,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宣传法律知识;上半年共印发普法简报八期,从不同角度宣传乡镇、县级各部门普法工作中的新方法、新举措,促进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
3、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元旦、春节、“3.15”消费者权益日、“3.22—3.28”中国水周、“税收宣传月”、“6.5”环境保护日、“6.26”禁毒宣传日等各类节日、宣传纪念日,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民为普法重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今年1至5月,共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3万余人,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法律书籍3000余本、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
4、组织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4月19日,在场镇举行了以“法律服务进乡村”为主题的活动。上半年,组织了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部分行政村(社区)签订《农村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在聘用期限内,签约律师将定点为所服务村(社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村工作、帮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参与重大事务决策。
二、深入开展省级法治县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1、着手开展法治县创建启动工作。根据省法建办《关于开展省级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通知》(法建办〔〕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县创建省级法治县工作方案》,将目标任务细化为10个方面、39个大项、91个小项,并分解落实到各级各部门。该工作方案正上报县委办、县府办审批发文。
2、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上半年,县法建办先后深入到等乡镇,以及县教育局、县工商局、县地税局等单位,就“法治乡镇”、“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以及落实“县村(社区)社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法制宣传方面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向省法制建设领导小组申报县工商局为省级普法依法治理联系基层单位。
3、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一是着手法治主题公园建设准备工作,初步选址在玄武公园。目前,正在拟制建设实施方案;二是在县图书馆建立法律图书角,并捐赠法律书籍500册,免费供广大市民借阅,普及传播法律知识;三是制定了《县民主法治小区考评细则》,抓牢、抓实法治县创建的细胞工程。
三、下半年主要工作
一是大力做好省级法治县创建工作。按照省法建办《关于开展省级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通知》(法建办〔〕8号)要求,加强组织协调,联合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目督办、县人大办对乡镇、县级各部门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办,收集、整理、汇总创省级法治县各牵头单位报送来的总结和迎检资料,要求全县各部门做好迎接省、市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争创“省级法治县”。通过法治县创建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在全县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提高全社会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大力宣传宪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禁毒宣传月”、“12.4”等全国性的宣传日、周、月活动,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教活动;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各部门资源,积极组织开展法律“进市场、进工地、进社会组织、进网络、进公共场所、进家庭”活动,送法到千家万户;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外出外来务工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
(一)物业管理工作
一是为了落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制定了《关于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方案》。同时,起草了《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讨论稿)、《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和政府规章,并组织各相关单位和部门人员进行讨论。
二是对我市普通住宅区的管理现状、经营状况和维修服务等进行了调研。调研后起草了《关于普通住宅区物业管理现状的调查报告》,根据普通住宅区的实行情况,制定《住宅小区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三是会同小区办全力做好开展整顿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活动。目前已经全面完成了对530个物业管理企业的排查工作和700个住宅小区的拉网式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登记造册,建立了整改档案,待整改后逐一消号。
(二)直管公房管理工作
1、租金征收工作。截止5月底,共完成租金征收1373万元,其中:直管住宅实收1086万元;机关团体用房租金实收166.6万元;主辅分离房产租金实收108万元;自行接收房产租金实收53.4万元。
3、房屋修缮工作。一是2008年2月份组织召开房屋修缮工作会议,明确2008年修缮工作的任务,即:一个确保、二个重点、三个计划、四个率、五个提高。二是制定《2008年房产系统房屋修缮工程防水卷材及给排水管材招标工作方案》组织进行屋面防水卷材、给排水管材等大宗材料招标。
4、房产经营委托管理工作。年初,我处会同法规处及局法律顾问共同修订了《委托管理合同》。从而进一步完善了直管公房委托经营体制,并在今年的房产管理工作会议上与各受托管理单位签署了新合同。
(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汛期前,做好了危险房屋的“三落实”工作。通过排查目前全市共有危险房屋387栋,建筑面积53,949平方米,1688户;二是建立和完善防汛责任制度,制定汛期房屋防雨抢险工作方案并下发各区;三是组建好了防汛队伍和防汛物资储备工作。
(四)楼道整治工作
一是本着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在平区进行了试点工作。并提出了完善楼道粉饰、设施功能试点工作意见。试点工程已于4月下旬全部完成。并按照行湘书记的指示,于4月30日上午在和平区召开了楼道整治工作现场会。
二是制定了《沈阳市住宅楼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楼道粉饰、设施功能完善技术质量标准实施意见》下发各区。同时加强工作调度,市一级办公室抽调21名干部,分7组与各区进行了对接。市楼道整治办公室印制《沈阳市住宅区楼道整治指导手册》700余册,下发各相关单位。
三是楼道整治工作已全面启动实施,目前楼道整治工作全市开工量达到已近95%。已竣工4370栋、建筑面积1918.39万平方米,竣工量达60%。
四是为确保楼道整治工作的整治成果,市楼道整治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住宅楼道整治工程验收及移交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楼道整治工程验收合格后,各区楼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工程及时移交给各街道办事处,充分利用社区委员会优势,做好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真正实现“人改变环境,环境改变人”的良性互动,为巩固楼道整治成果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五)景观街路、重点广场周边建筑物立面粉饰工作
一是组织专业人员,依据近年来我市粉饰工程的调查结果,对粉饰工程建筑面积造价进行了测算;二是组织人力对全市拟进行立面粉饰的17条景观街路进行逐段、逐栋排查;三是由规划部门提出了沈阳市主要街路建筑色彩规划条件,在此基础上我局组织有关设计单位提出了青年大街、东陵路等路段的初步设计方案。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物业管理方面工作
1、出台《沈阳市物业管理规定》
6月底《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讨论稿)可报市人大,力争在9月份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为解决我市物业管理中的具体问题提供操作性强的法律依据。
2、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
二是建立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和准入、退出机制,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对不按《合同》进行管理服务的物业管理企业,在建立整改档案的同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积极引导业主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争取年底前出台《关于加强组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使这项关系到群众利益、社区稳定的工作,更具规范性、操作性。
四是继续抓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培训工作。与建设部联合开展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将专业性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管理人才引入到物业管理企业中.
3、建立新型物业管理体制
将普通住宅区物业管理纳入到社区建设中来,物业管理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共治”。形成“业主自制管理、政府基层管理、物业管理”三位一体的新型服务平台。对于暂时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普通住宅区,按照属地划分给社区进行管理,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待具备物业管理条件后,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一)物业管理工作
一是为了落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制定了《关于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方案》。同时,起草了《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讨论稿)、《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和政府规章,并组织各相关单位和部门人员进行讨论。
二是对我市普通住宅区的管理现状、原创:经营状况和维修服务等进行了调研。调研后起草了《关于普通住宅区物业管理现状的调查报告》,根据普通住宅区的实行情况,制定《住宅小区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三是会同小区办全力做好开展整顿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活动。目前已经全面完成了对个物业管理企业的排查工作和个住宅小区的拉网式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登记造册,建立了整改档案,待整改后逐一消号。
(二)直管公房管理工作
⒈租金征收工作。截止月底,共完成租金征收万元,其中:直管住宅实收万元;机关团体用房租金实收万元;主辅分离房产租金实收万元;自行接收房产租金实收万元。
⒉公房出售工作。截止月底,共出售公有住宅万平方米,归集售房款万元。其中:出售直管房产万平方米,归集购房款万元;出售主辅分离房产万平方米,归集售房款万元;出售自行接收房产万平方米,归集售房款万元。
⒊房屋修缮工作。一是今年月份组织召开房屋修缮工作会议,明确今年修缮工作的任务,即:一个确保、二个重点、三个计划、四个率、五个提高。二是制定《今年房产系统房屋修缮工程防水卷材及给排水管材招标工作方案》组织进行屋面防水卷材、给排水管材等大宗材料招标。
⒋房产经营委托管理工作。年初,我处会同法规处及局法律顾问共同修订了《委托管理合同》。从而进一步完善了直管公房委托经营体制,并在今年的房产管理工作会议上与各受托管理单位签署了新合同。
(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汛期前,做好了危险房屋的“三落实”工作。通过排查目前全市共有危险房屋栋,建筑面积,平方米,户;二是建立和完善防汛责任制度,制定汛期房屋防雨抢险工作方案并下发各区;三是组建好了防汛队伍和防汛物资储备工作。
(四)楼道整治工作
一是本着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在平区进行了试点工作。并提出了完善楼道粉饰、设施功能试点工作意见。试点工程已于月下旬全部完成。并按照行湘书记的指示,于月日上午在和平区召开了楼道整治工作现场会。
二是制定了《沈阳市住宅楼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楼道粉饰、设施功能完善技术质量标准实施意见》下发各区。同时加强工作调度,市一级办公室抽调名干部,分组与各区进行了对接。市楼道整治办公室印制《沈阳市住宅区楼道整治指导手册》余册,下发各相关单位。
三是楼道整治工作已全面启动实施,目前楼道整治工作全市开工量达到已近。已竣工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竣工量达。
四是为确保楼道整治工作的整治成果,市楼道整治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住宅楼道整治工程验收及移交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楼道整治工程验收合格后,各区楼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工程及时移交给各街道办事处,充分利用社区委员会优势,做好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真正实现“人改变环境,环境改变人”的良性互动,为巩固楼道整治成果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五)景观街路、重点广场周边建筑物立面粉饰工作
一是组织专业人员,依据近年来我市粉饰工程的调查结果,对粉饰工程建筑面积造价进行了测算;二是组织人力对全市拟进行立面粉饰的条景观街路进行逐段、逐栋排查;三是由规划部门提出了沈阳市主要街路建筑色彩规划条件,在此基础上我局组织有关设计单位提出了青年大街、东陵路等路段的初步设计方案。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物业管理方面工作
⒈出台《沈阳市物业管理规定》
月底《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讨论稿)可报市人大,力争在月份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为解决我市物业管理中的具体问题提供操作性强的法律依据。
⒉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原创: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
二是建立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和准入、退出机制,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对不按《合同》进行管理服务的物业管理企业,在建立整改档案的同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积极引导业主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争取年底前出台《关于加强组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使这项关系到群众利益、社区稳定的工作,更具规范性、操作性。
四是继续抓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培训工作。与建设部联合开展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将专业性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管理人才引入到物业管理企业中
⒊建立新型物业管理体制
将普通住宅区物业管理纳入到社区建设中来,物业管理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共治”。形成“业主自制管理、政府基层管理、物业管理”三位一体的新型服务平台。对于暂时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普通住宅区,按照属地划分给社区进行管理,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待具备物业管理条件后,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一、围绕党组中心工作做好服务。做好党组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相关工作,确保完成规定动作,定期向市委宣传部报送相关资料;做好“三重一大”会议、党组会议、县级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务会、规委会、新闻会等重要会议的会务安排,与相关科室密切配合向相关部门做好汇报对接、认真及时报送计划与总结等资料;做好全省规划局局长座谈会、省住建厅两次农村建房规划督导、全省规划督察意见落实情况督查、上饶规划局来我局学习考察等会议活动的统筹安排、会务接待,与相关科室做好对接与配合,各司其职,确保工作不出差错。
二、围绕绩效考核工作做好协调。我大致梳理了一下,我局的绩效考核工作有三个特点: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绩效考核关系到全体干部职工的“钱袋子”,主要领导多次在会议强调绩效考核的重要性,不能“因小失大”;分管领导多次督导,年初定计划、年中抓督导、年尾抓汇总对接;其他领导亲自抓好分管领域工作任务的督导与落实,形成了“领导合力”。二是绩效考核项目多任务重。经过梳理汇总,涉及绩效考核的打分项目,大致有68个小项,规划局处于“弱势”,都是“被打分”、基本没有给其他单位和部门打分的项目。三是各分局科室凝心聚力目标明确。68个考核小项,每项都做到了定人定责,只要涉及绩效考核的工作,大家积极配合,年初抓好计划落实、年中自查自纠找差距、年尾抓好台帐整理,大家都积极调动身边的资源,向着共同目标使劲,形成了“工作合力”。
三、围绕日常工作做好统筹安排。办公室日常工作共有40多项,重点汇报以下几项。
认真办文办会。抓好各类文件和综合材料的起草、会议安排、文件收发,确保政令畅通。
做好组织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完成三名科级干部晋升调整相关组织编制人事工资手续,做好公开招聘人员相关工作;完成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数据复核和社保结算数据上报;完成编制年审;按照做好公务员、事业人员、人才、工资报表统计等。
抓好绩效考核工作。做好了目标任务申报工作,认真做好工作调度和台账;认真做好绩效考核管理系统日常维护和资料报送;做好机关内部的绩效考核,制定了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评、核实、民主测评、班子评议、结果上报等工作。
积极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计划,重点学习“六法一准则二条例”,开设法治课堂,采取领导讲普法课、邀请法律顾问开展讲座等形成进行普法教育,组织干部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网上法律考试,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知识竞赛,且一名同志获得《人防法》知识竞赛三等奖。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了《城乡规划法》和《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普法宣传活动,在局网站上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组织青年志愿队,深入基层开展城乡规划法律宣传,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
抓好综治和维稳工作。认真做好了综治维稳日常工作,妥善安排好节假日值班人员和情况上报工作,抓好了全国两会等重大节日和特殊时间的社会治安,积极排查维稳隐患,认真排查化解了涉及城乡规划的5个涉稳突出问题,确保社会稳定;落实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做好办公楼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教育提高单位干部安全意识,创建平安单位取得了明显成效。
做好精神文明创建。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在市文明办的精心指导下,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和省级文明单位管理工作,积极开展网格化帮扶、“迎国检”文明志愿服务、“文明交通”劝导、爱心志愿服务等,2017年省级文明管理顺利考核,保留了省级文明单位。
做好计划生育和爱国卫生工作。落实计生责任制,建立健全育龄职工生育、节育情况花名册,并进行滚动管理,建立全系统未婚干部职工登记册,强化计划生育管理;做好了本单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核实、申报;做好新钢办事处的苗圃居委会、含笑居委会4户计生特殊家庭的帮扶;认真做好医养结合工作,落实责任制;落实计生政策,倡导计生文明新风,全年我局无一例违反计划生育的情况发生。
积极做好与省厅的汇报联络,按时报送相关资料;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0件,办理满意率达100%。;认真抓好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纪律和规定;服务招商引资工作,全年招商引资5700余万元,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任务。